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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構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
近年來,從部局到總隊,每年都根據火災規律,結合階段性火災突發類型,在全國、全省范圍內有針對性地安排部署,組織開展了各種形式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消除了一大批火災隱患,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消防安全。但如何確保這種機制長久保持呢,針對這些問題,筆者結合實際工作和個人的思考,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化”
《消防法》明確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雖然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各類型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作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但是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強有力的處罰措施和保障條款,消防工作與關系密切的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也存在脫節現象。
在部署安排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時,要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分別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明確工作任務目標,全面推行“三分三定”(分部門、分區域、分重點,定人、定崗、定量)消防監管模式,將消防安全責任“回歸”到社會單位自身,真正落實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各類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
二、運用綜合行政管理措施推動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常態化”
在社會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承諾制,將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通過消防監督檢查情況,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情況,火災隱患情況,對整個單位的消防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對整治對象實行消防安全綜合評定。根據單位履行消防安全承諾的結果,對社會單位進行信用評價,并將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通過與工商、稅務、文化、保險、銀行等部門行業的聯動,制訂相關優惠政策,使其在社會單位的稅收、證照年檢、設施檢測、保險、信貸等方面發揮影響,激勵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工作。并通過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實現科學分配消防監督警力,提高消防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社會單位對自身消防安全責任和消防安全信用的關注度。
三、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化”
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標準,將整治工作量化并設立考評指標,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各類考核評定。在各級考核時檢查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臺帳,并將硬性整治指標作為驗收整治成效的重要標準,如行政處罰指標、強制措施執行次數、下發法律文書量、執法質量等,并對考評結果進行排名,對成績突出的,在各類考核中進行加分,予以激勵。
四、增強火災隱患排查的針對性,提高消防機構開展工作的統籌性
要推動建立火災隱患研判機制,使各地在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能夠集中力量,敢于對老、大、難火災隱患進行“硬碰硬”,對“冒頭”的區域內突出火災隱患開展針對性、側重性的工作,結合地區實際,通過有效統籌,合理分配工作力量,以強化整治手段,確保每次整治都能“根治”一批火災隱患,減少火災隱患總量。
五、發揮社會消防中介服務組織火災隱患調控能力,發展消防工作“社會化”
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人員力量不足難以全面開展有關消防服務的情況下,積極利用各種社會力量,大力推動各類行業協會、消防技術服務組織的發展。一是要發揮保險公司的防災職能。通過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工作,促進保險公司對受保單位的消防安全進行風險評估,從而促進消防工作的開展。二是要引導檢測公司向技術服務轉變。逐步擴大建筑消防設施年檢的范圍,通過檢測,減少消防監督工作量。同時,引導檢測工作從工作性向服務性轉變,從經濟效益向社會效益轉變。三是要推動自動消防設施維保單位承擔消防職責。針對部分消防設施維保單位維護不到位的情況,要求維保公司承擔消防職責,對于維保工作不到位的單位通過行政手段限制其業務,從而提高自動消防設施的完好率。四是要建立消防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對于新建工程的消防設施,推動建立施工質量保證制度,通過確定消防設施質保期,服務期的方式,降低新建建筑消防設施的隱患增加。
六、加大消防行政執法力度,執法形式“多元化”
各級、各部門在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時,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法,緊密配合,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對于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同時,要豐富行政執法手段,大量運用拘留、臨時查封、強制執行等措施。對于火災隱患反復出現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時從重處罰。通過嚴格的執法,有效發揮行政手段的警示作用和制約作用。
七、加大消防宣傳力度,宣傳渠道“多樣化”
通過做好消防宣傳工作,配合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開展,通過輿論力量,拓寬消防監督工作,發揮媒體的作用,對存在火災隱患的社會單位進行曝光,以引導大眾及社會單位自覺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同時,建立數量充足、管理規范、作用顯著的消防志愿者隊伍,并結合當地實際,開展有組織領導、有工作計劃、有培訓方案、有考核辦法、有激勵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務活動。通過上門服務、上門宣傳、上門幫扶和設立消防夜校、開設消防課程等方法,定期定人開展對應消防安全志愿服務,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Key words: fault tree analysis;fire safety;risk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03-0056-03
0 引言
當前,我國企業中消防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極壞的社會影響,嚴重阻礙著企業的健康發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現代科學方法運用不足,未能將企業消防管理中的安全風險因素定性和定量地表現出來,安全管理措施針對性不強。
本文采用事故樹分析法對企業的消防安全進行風險分析。在進行層次分析之前,引入了事故樹,通過事故樹尋求指標層中各類重要因素,從而提高了層次分析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分析結果表明: 采用事故樹分析法,可以定量地分析各個風險因素對企業消防安全的影響大小,對制定安全應對措施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1 事故樹分析法的內容和基本程序
基本概念事故樹分析法(Fault Tree Analysis,簡稱FTA)是安全系統工程中常用的一種分析方法。它是將導致事故發生的所有基本原因事件找出,把它們通過邏輯推理方式用邏輯門連接起來,運用定性分析或定量分析的方法得到導致事故發生的基本事件的最小組合及預防事故發生的各種有效方案。
事故樹分析雖然根據對象系統的性質、分析目的的不同,分析的程序也不同。但是一般有以下基本程序:
①熟悉系統;
②調查事故;
③確定頂事件;
④調查原因事件;
⑤建造事故樹;
⑥化簡事故樹;
⑦定性和定量分析;
⑧計算頂事件發生概率;
⑨制定安全對策。
2 建立事故樹
通過匯總目前國內企業中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分析報告,并結合本單位消防管理的實際案例經驗,對影響企業消防安全的原因進行定性分析,進而按照層次分析的模型建立事故樹。
層次分析的模型一般由目標層(頂事件)、準則層(中間事件)、指標層(基本事件)組成。在層次模型中,分析問題所包含的因素及其相互關系,將有關的各個因素按照不同的屬性自上而下地分解成若干層次。同一層次的各個因素從屬于上一層的因素或受下一層因素的作用。
為了使事故樹中各基本事件能與層次分析模型很好地結合起來,首先將事故樹中各基本事件的描述中性化后轉為層次分析的指標層因素,然后歸納分類,確定為準則層各因素(如火源出現、消防設備缺陷、安全管理機制漏洞等),而目標層即為企業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企業消防安全事故的事件表如表1所示。
由上述分析建立事故樹如圖1所示。
3 事故樹分析
3.1 最小割集計算
割集也叫截集或截止集,是導致頂上事件發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也就是說事故樹中一組基本事件的發生,能夠造成頂上事件發生,這組基本事件就叫割集。引起頂上事件發生的基本事件的最低限度的集合叫最小割集。最小割集表示頂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原因組合,最小割集的數量越多,消防安全的危險性就越大。
根據圖1的事故樹,運用布爾代數法進行化簡,求最小割集。
T=M1M2M3=(X1+X2+X3)(M4+M5+M6)X4X5X6X7
=(X1+X2+X3)(X8+X9+X10+X11+X12+X13+X14+ X5X7X15)X4X5X6X7
=(X1X4X5X6X7+X2X4X5X6X7+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5X7X15)
得到,事故樹的最小割集為:
Gl={X1,X4,X5,X6,X7,X8}
G2={X2,X4,X5,X6,X7,X8}
G3={X3,X4,X5,X6,X7,X8}
G4={X1,X4,X5,X6,X7,X9}
G5={X2,X4,X5,X6,X7,X9}
G6={X3,X4,X5,X6,X7,X9}
G7={X1,X4,X5,X6,X7,X10}
G8={X2,X4,X5,X6,X7,X10}
G9={X3,X4,X5,X6,X7,X10}
G10={X1,X4,X5,X6,X7,X11}
G11={X2,X4,X5,X6,X7,X11}
G12={X3,X4,X5,X6,X7,X11}
G13={X1,X4,X5,X6,X7,X12}
G14={X2,X4,X5,X6,X7,X12}
G15={X3,X4,X5,X6,X7,X12}
G16={X1,X4,X5,X6,X7,X13}
G17={X2,X4,X5,X6,X7,X13}
G18={X3,X4,X5,X6,X7,X13}
G19={X1,X4,X5,X6,X7,X14}
G20={X2,X4,X5,X6,X7,X14}
G21={X3,X4,X5,X6,X7,X14}
G22={X1,X4,X5,X6,X7,X15}
G23={X2,X4,X5,X6,X7,X15}
G24={X3,X4,X5,X6,X7,X15}
24個最小割集說明案例中的事故發生24種可能性,且必然是某個最小割集中所有基本事件同時作用的結果。從中可以看出,即使出現火源,但如果各項管理措施到位,能夠及時對火源進行監測報警,保證消防設備不出故障,及時控制和撲滅火源,也不會導致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3.2 最小徑集計算
徑集也叫通集或者導通集,即如果事故樹中某些基本事件不發生,頂上事件就不發生,這些基本事件的集合稱為徑集。不引起頂上事件發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的集合叫最小徑集。事故樹中最小徑集越多,系統就越安全。求最小徑集是利用它與最小割集的對偶性,把原來事故樹的“與門”換成“或門”,“或門”換成“與門”,得到與原事故樹對偶的成功樹,并將全部事件符號加上“′”。
故,T=M1′M2′M3′
=X1′X2′X3′(X4′+X5′+X6′+X7′)M4′M5′M6′
=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5′+X7′+X15′)
得到,事故樹的最小徑集為:
P1={X1,X2,X3 } P2={X4} P3={X5}
P4={X6} P5={X7}
P6={X8,X9,X10,X11,X12,X13,X14 ,X15 }
6個最小徑集說明只要采取6個最小徑集方案中的一個,就可以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3.3 結構重要度分析
結構重要度分析是從事故樹結構上入手分析各基本事件的重要程度。
在事故樹分析缺少概率數據的情況下,結構重要度是在不考慮各基本事件的發生概率,或者說在各個基本事件的概率都相等的情況下,分析基本事件的發生對頂事件的影響程度。
I(i)=
根據結構重要度的計算原則,即
式中:xi?奐kj 為基本事件屬于最小徑集Kj,n為最小徑集Kj包含基本事件的個數。
計算基本事件的結構重要度,結果如下:
I(4)=I(5)=I(6)=I(7)=0.167 I(1)=I(2)=I(3)=0.056
I(8)=I(9)=I(10)=I(11)=I(12)=I(13)=I(14)=I(15)=0.0208
通過結構重要度系數的排序可以看出:由于可燃物(X4)、對設備設施檢修不及時(X5)、設備設施過載、老化及雷電等自然原因(X6)、對消防火源監測報警不及時(X7)造成的火源(M2)對頂事件的影響程度最大,是造成安全事故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要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應以控制火源為重點,制定相關安全風險應對措施,同時,還需在提高消防設備質量、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機制方面做好基礎工作。
4 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思路的提出
4.1 消防安全風險因素的應對措施
根據事故樹定量分析結果,對牽引供電系統安全影響因素進行排序,進而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如表2所示。
4.2 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思路的提出
消防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通過對安全風險因素應對措施的整合,并結合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實際工作情況,提出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整體思路:
①通過配備消防在線監測、自動報警和噴淋滅火設備,制定消防安全報警處理工作流程,建立消防安全監測報警工作體系。
②通過對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立、安全管理責任劃分、安全管理調度流程的設計、安全操作流程和行為規范的制定、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的宣傳培訓及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定的落實,建立消防安全組織保障體系。
③通過引進先進的消防安全設備、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設備的招標程序、質量驗收程序、使用和操作規范、監控和檢修制度、維護和保養制度,建立消防設備管理體系。
④通過對消防安全風險因素的識別、風險指標的評估、風險分級應對管控及風險管控后的安全評價,建立消防安全風險管控體系。
⑤通過設立消防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機構、應急處置的運行機制和健全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消防安全應急處置體系。
關鍵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應對策略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全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實現“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 消防安全社會化管理目標,公安部在全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范圍內推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推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的重要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高層住宅、大型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數量越來越多,高度越來越高,規模越來越大,功能越來越多,在給人民生產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消防監督帶來一系列的挑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數量不斷增多,規模不斷增大,如何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已成為當今社會,特別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面臨的一大新課題。
2012年6月,公安部印發了《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在全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范圍內實行“戶籍化”管理的重要舉措。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是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為每個重點單位設置一個專用賬戶,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重點單位負責將本單位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等內容的錄入工作;及時記錄日常動態消防安全管理,利用統計分析功能查找整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實行動態監督,定期統計分析本地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切實提高消防監督工作的針對性。
(一)實行“戶籍化”管理,是落實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有效途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必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實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的基礎上,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備案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制度和實行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三項制度。“戶籍化”管理制度確保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實,社會單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二)實行“戶籍化”管理,是提升消防部門監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在其中必須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系統是原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信息系統的升級和擴展,建立了消防安全基礎檔案信息庫,提供了“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和“三色”預警、信息交流、在線學習考試、統計分析等功能。消防部門擔負著業務培訓、分類指導、檢查督導等重要任務。消防機構要通過“戶籍化”系統為重點單位提供消防業務咨詢、消防教育培訓等[]便民利民服務,并定期向重點單位消防政策法規、消防安全提示、火災案例警示和消防安全常識。同時,督促指導所有重點單位在系統中建立戶籍化檔案,及時審查錄入的信息,定期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推廣先進工作經驗,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動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二、當前推行“戶籍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工作雖然在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約“戶籍化”管理工作的瓶頸問題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重點單位消防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建檔率不高。截止2013年11月份,全國尚有10%的重點單位未在系統中建立戶籍化檔案,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單位建檔率不到40%。業務水平不高。雖然多數重點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設立了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了消防管理工作的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從業人員流動性較大,業務水平亟待提高,從業人員對“戶籍化”管理的認識不夠充分,尚未提升到法律責任的層面,在思想上輕視、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在信息錄入上被動應付的現象較為普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 “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主體責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實。
(二)消防機構對單位的督促指導不到位,動態監管不到位。根據《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在戶籍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門要實行消防安全分類預警監督,并加強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指導服務。雖然近年來消防部隊編制得到擴大,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警力不足的現狀,但是與消防部門擔負的任務不斷外延的現實相比,警力不足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的解決。撲救火災、搶險救援、火災防控、消防安保等工作牽涉警力相對較大,消防服務地方經濟建設,使得消防部門工作量不斷增加。而推行“戶籍化”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時間跨度長,涉及范圍廣,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得明顯效果,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錄入的不完善,導致“三色“預警的指導性不強,通過“戶籍化”管理系統進行分析研判的有效性不強,從而使得動態監管缺乏針對性。
(三)保障機制不夠健全。各部門、各單位在推行“戶籍化”管理工作中,思想、行動、措施尚未真正統一到公安部統一部署上來,保障機制不夠健全。檢查督導不夠嚴格,部分部門存在尚未制定督導方案、督導流于形式,整改措施缺少針對性等問題;試點成效不夠顯著,推廣“戶籍化”管理工作必須試點先行,全面推廣,部分縣市存在試點建設進度緩慢,典型引領效果不夠顯著,沒有真正創建提供可學可看的工作樣板;問責不夠嚴厲,在推廣工作中,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責任捆綁制度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地區實行的“領導分片聯系、參謀包干到點”的責任模式尚未真正落到實處。
三、深化“戶籍化”管理工作的應對策略
針對上述存在的主要問題,筆者根據多年工作經驗,建議在深化“戶籍化”管理工作中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切實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有效措施。機關、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在消防工作負有法定主體責任,從法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再到單位普通員工,層層建立完善領導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便構建起了單位的全員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和管理網絡。嚴格落實各級人員在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中的督導、考評、獎懲和責任追究機制,將進一步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機制必將不斷完善。
(二)強化“戶籍化”消防管理宣傳培訓。消防部門要組織對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責任人、管理人進行集中培訓,大力宣傳“戶籍化”管理的意義和重要作用,不斷提高對“戶籍化”管理工作的認識。培訓中要詳細講解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核心內容,指導完善戶籍化管理檔案,并積極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備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三項制度。同時,采取各種措施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常識,具備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能力,真正成為單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強化督導不斷完善消防服務機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單位越來越多,消防人員承擔的任務越來越重,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難免存在失控漏管現象。為適應新形勢,消防機構應將部分監管督導職能交給消防服務機構。建立適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消防服務機構,建立消防安全責任自負、隱患自除、風險自擔,行業自律、中介組織自我約束、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宏觀監管的消防運行機制。將原來社會單位因業務水平限制難以完成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給具有專業水平的消防服務機構來完成,消防部門就可以從具體的消防事務管理向宏觀的消防指導、服務轉變,更好的督促指導社會單位落實“戶籍化”管理機制。
(四)積極完善多層面“戶籍化”管理方式。結合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完善單位“戶籍化”工作,充分利用消防監督“網格化”的管理經驗,對轄區內的建筑進行網格劃分,實行網格區域責任人負責制,將大片的監管工作細分為小部分,網格責任人對所管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逐一排查登記,逐級匯總報告;對收集掌握的火災隱患,逐項上報、逐項查處、逐項反饋;對分類建立的工作臺賬,進行動態更新,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登記,對已消除的隱患及時撤銷,實現定人定格、定崗定責、定期定量管理。構建 “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立體防控”的多層面“戶籍化”管理網絡,確保轄區建筑有人抓、有人管。“網格化”配合“戶籍化”的管理模式將使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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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關系到“兩個率先”宏偉目標的實現。在經濟加快發展、人財物流動加速、人口高度集中的新形勢下,消防安全顯得更加重要。近幾年來,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雖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當前我市的消防工作與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還存在著一些不相協調的地方,與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仍然嚴峻,重大火災、亡人火災時有發生,火災四項指標有增無減。對此,各地、各部門要引起高度重視,從服務“兩個率先”、建設“平安”的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對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改革的手段、創新的思路、發展的辦法,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消防事業發展的新路子,加快建立起消防安全工作長效機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突出重點措施,努力提升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一)突出抓好城鎮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實施消防規劃,切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檢測和維保工作,提高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年內,各縣(市、區)城建成區消火栓應達到國家標準的95%,年達到100%;各鎮(鄉)政府所在地消火栓達到國家標準的60%,年達到80%,年達到100%;各地公安消防部隊的個人防護裝備必須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年,全市建制公安消防隊的車輛裝備必須達到國家消防站建站基本標準。同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解決公安消防隊執勤范圍過大、執勤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要認真貫徹省、市下達的合同制消防隊員征招任務,確保年前全部征招結束并培訓上崗。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超10億元的鎮(鄉)、園區都要依法建立消防站。今后,各地要切實將消防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納入城鎮建設總體計劃,確保城鎮消防用水、消防通道、消防裝備、多種形式消防站等基礎設施嚴格按規劃建設到位,不欠新帳。
(二)突出抓好重點行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地、各部門要針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工企業火災事故多發的勢頭,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全力壓降火災事故的發生。對化工、煙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等易燃易爆生產經營企業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凡是不符合城市和集鎮發展消防規劃,以及危及居民安全的經營場所,要及早制定搬遷整改方案,抓緊組織實施。化工企業較多的地區,要針對危險物品災害事故較多的狀況,盡快配備化學災害事故處置裝備,加強化學災害事故處置力量。各級公安、安全生產監督、文化、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始終抓住商場、集市、醫院、學校、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督管理的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要建立年度考核和審驗措施等長效管理機制,強化日常動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對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違章操作等習慣性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確保安全出口暢通,努力防止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特別是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的建設、檢測和維保工作,堅決防止重建輕管導致的事故隱患,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運行。
(三)突出抓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牽頭,責任單位負責,消防部門監督”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和火災隱患舉報、通報、掛牌督辦及評估等制度,利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對沒有安全保障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對不積極整改和久拖不改的要從重處罰;對存有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或其它有關違法情形的營業性場所,工商、文化等部門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強制其整改火災隱患。
(四)突出抓好農村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認真落實《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全市所有鎮(鄉)必須盡快建立和明確農村消防工作機構,已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鎮(鄉)可明確其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工作。縣(市、區)、鎮(鄉)兩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農村消防經費,保障農村消防工作的開展和鎮(鄉)消防隊的正常運轉。
(五)突出抓好源頭消防工作管理。認真貫徹《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加強消防工作源頭管理,堅決杜絕工程項目“先上車、后買票”、“只上車、不買票”的現象,防止先天性火災隱患的產生。今后,所有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必須依法經公安消防機構消防安全審核和驗收后方可建設和交付使用;未經消防安全審核不得施工,未經消防安全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三、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對消防工作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各地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把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政府任期目標,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督查、指導,務求取得實效;規范消防聯席會議議事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和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的行政正職是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各級公安、安全生產監督、財政、發改、工商、規劃、建設、文化、教育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公安部、監察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嚴格履行消防工作有關職責。
一、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杜成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汪碧寬、楊靜、冉松為成員,主要職責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規咨詢、技術支持,搜集和通報各鎮(街)階段性工作情況、擬寫工作總結、編發簡報等“紅色盾牌”專項行動的日常事務。
同時領導小組并下設3個工作督導組,檢查督導全區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
全區檢查督導時間,每季度檢查督導不得少于1次;每次檢查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報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辦公室,由專項行動辦公室匯總上報區人民政府。各區直部門參與檢查督導小組的人員名單請電傳區消防大隊辦公室。
二、工作任務和目標
(一)強化政府責任,構筑“責任盾”
1、各鎮(街)針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冬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上報區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如期銷案。各鎮(街)每月集中開展“紅色盾牌”專項行動不少于1次,鎮(街)鎮長、主任帶隊消防安全大檢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領導每月帶隊不少于1次。
2、大力推動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各鎮(街)務必將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納入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政府綜合目標管理,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單元劃分“大網格”,逐一建立消防管理組織;以行政村社區為單元劃分“中網格”,逐一明確專職人員;以居民樓院、村組、生產經營單位為單元劃分“小網格”,逐一建立群眾性自治組織,落實隱患排查和自查自糾。其次,全區推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分包“大網格”,鎮(街)工作人員分包“中網格”,行政村、社區人員分包“小網格”,公安機關、消防部門人員定點聯系三級網格的工作模式,實行“網格定位、領導定點、全員定責”,全面建立推行網格化排查治理機制。
3、大力推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深入推進社會單位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工作,消防監督人員、派出所民警對本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一對一”監管,全程指導“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復核工作;確保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達標率為100%;各鎮(街)督促轄區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率80%。社會單位實施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落實率100%;督促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等社會單位參與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率100%。
4、整治重點領域火災隱患。各鎮(街)結合城鎮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居工程,集中整治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高層和地下建筑、商住樓、寄宿制學校、農村50戶以上村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城鄉消防安全環境。
5、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體系。各鎮(街)必須完成年初目標責任書消防安全管理專職人員招聘任務,督促每個社區、行政村100%落實農村社區(農村社區以下簡稱“農村”)消防工作“十個一”活動;組織開展“消防優秀社區(村寨)”創建活動,爭取年內每個鎮(街)創建1個“消防優秀社區(村寨)”。
(二)全面清剿火患,構筑“防火盾”
1、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回頭看”工作。各單位要對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農村重點村寨以及其他影響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開展全面檢查。火災高危單位和區域的消防安全檢查率達100%,“清剿火患”戰役期間未整改的一般火災隱患督促整改率達90%。
2、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火災隱患整治。建立完善網格化消防安全監管模式,明確分包人員職責任務、量化工作標準,專項行動期間,凡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凡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凡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凡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凡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行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三)落實宣傳培訓,構筑“宣傳盾”
1、全面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全區各單位要廣泛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和各種活動載體,組織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黨校、進景區”工作,探索消防宣傳“進餐桌、進旅館、進網吧、進歌廳、進課堂”新途徑;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每學期開展主題班會、消防演練、板報征文評比等活動,實現初中以上班班有“小小消防員”,并實現學校與家庭聯動,由“小小消防員”與父母一起,開展家庭火災隱患查找行動,全力實施“家庭消防安全計劃”,深入推進“全國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達標創建活動,組織開展互聯網網上全民消防安全隱患自查活動。各地開展大型消防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建設完成率達100%。
2、廣泛開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活動。確保每個社區落實1名消防督導員,每個小區落實1名消防管理員,每棟高層建筑落實1名消防宣傳員。
3、加強各行各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行業系統和社會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廣大員工的培訓,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9月底以前,轄區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保安人員以及電工、焊工重點工種人員積極參與省消防協會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率達50%;鎮長、辦事處主任、村居“兩委”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率達80%。
4、拓展消防宣傳陣地建設。9月底以前,各鎮(街)依托交通樞紐、城市街道、公共場所、風景名勝區、重點單位和農村、社區設立消防安全標識或者粉刷消防宣傳標語不少于10幅,各行政村、社區、小區必須有1塊固定的消防宣傳場地,全區農村、社區消防宣傳教育覆蓋率80%,實現“村村有宣傳陣地”;各社會單位消防設施100%達到標識化管理。
(四)強化安全保衛,構筑“平安盾”
1、做好社會面火災事故防控。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戰果,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深入推進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和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著力抓好各類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轄區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火災,全力打好黨的“十”消防安全保衛戰。
2、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區各級各部門要保持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無阻,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尤其是消防部門、專職消防隊要按照滅火救援“五個必須”和“五個第一”的要求,科學性、有效性、針對性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實戰演練,提高首戰控制和攻堅能力,切實做到聞警即動、有備而戰、每戰必勝,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作為鞏固強化全區“防火墻”工程的一項重要措施,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方案,逐級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迅速開展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
(二)工作開展階段。各級各部門要針對本地區“防火墻”工程、火災隱患排查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梳理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全面進行整改,量化任務,責任到人,明確時限,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整改完畢;區消防、安監、文廣、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各類場所進行集中整治,確保檢查整改和聯合執法落實到位。
(三)總結評估階段。區人民政府將對各部門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進行督查驗收,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鞏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把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擺在安全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細化明確工作任務,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職能部門要深入基層抓落實,全力以撲抓好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力保全區不發生“小火亡人”火災事故。
(二)依法整治,確保工作實效。在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期間,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深入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開展細致排查檢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堅決依法整治,該改則改,該處則處、該停則停、該關則關,絕不手軟;千方百計消除各種致災因素,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嚴格獎懲,激勵工作。在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期間,區政府3個檢查督導組將適時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工作,一經發現工作開展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鎮(街)以及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實行“督察督辦制度”,全區點明通報,對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排查整治走過場,發生亡人火災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責任。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精神,推進我省消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消防工作目標
到2010年,基本實現全省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地方性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明顯提高;消防培訓機制、制度完善并落實,廣大城鄉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素質得到增強;城鄉消防規劃按規定全部完成編制并納入總體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和鄉村建設同步發展,不欠新賬,并全部完成補還欠賬任務;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環境顯著改善,亡人火災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政府負責、各有關部門參加的消防應急組織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責任明確,措施落實;各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有大的發展,以現役消防隊伍為主體、合同制消防隊員為輔助、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補充的專業防火、滅火和社會救援力量體系覆蓋全省城鄉;消防業務經費滿足防火和滅火救援工作需要,消防隊(站)、人員、裝備等達到標準要求。
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一)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級政府建立由政府主管負責同志任召集人,公安、安監、發展改革、建設、規劃、文化、教育、衛生、旅游、民政、工商、廣播電視、勞動和社會保障、司法、監察、財政、人防、文物、農業、質監、城管、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公安消防機構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階段性消防工作和火災隱患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制訂改進措施,解決有關問題,適時調整消防工作部署。
(二)建立并落實消防工作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要將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及有關部門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社區)和平安地區等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情況列為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完善消防責任追究的程序、制度、辦法。依法加大對不依法行政、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失職瀆職、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等行為的追究力度,特別是對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加強消防法制建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針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以及火災的規律、特點,制訂和完善城市公共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經費、重大隱患整改、城市火災自動報警遠程監控、出租屋消防管理、公眾火災責任保險、消防安全評價和中介組織建設等方面的政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將消防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三、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一)完善消防專業規劃。結合制定“十一五”消防發展規劃,進一步修訂城鎮消防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對于缺少消防規劃或者消防規劃不合理的城市總體規劃、鄉村和集鎮建設規劃,各級政府不得批準。
(二)認真搞好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法和城鎮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結合實際編制城鎮消防規劃,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建設同步實施;對缺少消防規劃或消防規劃不合理的城市總體規劃,不得批準。對于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
(三)切實加強村鎮消防規劃。鄉村要將村民住宅與企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中,并與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實施;鄉村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結合鄉村飲水工程、鄉村道路、水電建設等同步實施。
(四)到2010年底,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消防站建設標準,建設公安消防隊(站);全省設區市普遍建成現役特勤消防大隊(站),經濟發達的縣級市普遍建成特勤消防中隊(站),其他縣(市)至少建立普通二級消防隊(站),達到每個縣(市)都有公安消防隊(站)。新建、改建、擴建的消防隊(站)要按標準規劃設計、建設,配備滅火救援所需的人員、車輛和技術裝備。有條件的建制鎮、集鎮和鄉鎮工業區、開發區要建設專(兼)職消防隊(站)。
(五)保障消防經費投入。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出臺省消防事業費保障標準,量化省、市、縣(市、區)各級政府消防經費投入標準。消防事業費標準要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消防工作任務的增加和財政保障能力的增強而逐步提高,適時進行調整。各級人民政府要合理規劃消防安全布局,將消防指揮中心、消防站、消防水源等方面納入城市(鎮)發展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確保各項建設資金的落實。將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業務經費納入預算并確保預算落到實處。加大城市維護費在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中的投入比例,專項用于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年至2010年,每年繼續在省級預算中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各設區市要結合自身財力狀況,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資金,重點用于解決國家、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及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消防隊(站)消防車輛缺配問題。
四、加大火災隱患整改力度,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機制。根據本地火災形勢和特點,抓住重點環節,適時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建筑消防設施等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各級安監、公安消防部門要在主流媒體上公布舉報電話,公安消防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逐件進行核實、查處,并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二)嚴格火災隱患源頭控制。各級公安、建設、文化、衛生、教育、安監、房管、規劃、質監等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條件作為行政許可的重要條件,定期通報消防工作信息,各負其責,嚴把“準入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得批準。要提高消防監督的科技含量,確保消防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
(三)建立和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和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火災隱患的立案、銷案和掛牌督辦,要嚴格程序,科學判定,逐級上報。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上級政府要直接掛牌督辦,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當地政府決定責令停產停業,當地政府要在接報后7日內作出決定,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實施。
(四)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評估機制。建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消防安全評估和中介服務機構,對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的單位和場所進行消防安全評估,科學判定火災危險等級,為領導決策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服務。同時要將單位的消防安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自律機制的建立和落實。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切實加強火災防范和風險管理,提高全社會預防和抵御火災危害的能力。
(五)嚴格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會同質監、工商等部門研究制訂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辦法,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對生產、流通和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加強社會監督與行業自律建設,發揮消防產品行業協會及相關中介機構的作用,進一步規范消防產品生產、銷售和維修企業行為。
五、建立滅火救援應急力量體系,提高滅火救援能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針對當地的火災形勢和滅火救援對象,成立由政府及公安、安監、交通、衛生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滅火救援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制訂詳細、具體、操作性強的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綜合演練。
(二)加快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按照“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治理”的原則,由公安、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負責,在全省努力構建以公安消防隊為主體,公安專職消防隊、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群眾義務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基礎,全面覆蓋城鄉,有效控制各類火災的消防力量體系。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定數量的合同制消防隊員和消防文職雇員,充實到一線滅火救援和消防監督執法輔工作崗位。
(三)加強消防指揮系統和執法技術裝備建設。根據實用、成熟、先進的原則,按國家標準完成總隊、支隊級消防通信指揮中心系統建設,完善辦公、訓練、預警、出警、指揮、處置等各項功能,確保滅火救援實戰需要。各級公安消防部門配齊相應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檢查、火災原因調查、消防宣傳教育、個人防護、通信和信息處理等執法技術裝備,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確保消防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六、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一)完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機制。各級政府每年要制訂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切實增強廣大群眾防范意識,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各級教育、人事、科技、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為教學、科普、普法、就業教育等工作內容;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鄉村、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要將消防宣傳納入宣傳報道范疇,與公安消防部門共同制訂消防宣傳報道計劃,改進消防宣傳媒體報道模式,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宣傳消防知識。
(二)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有關部門、單位要大力加強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程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專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性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的培訓,落實考試考核制度,確保培訓質量。各級公安、民政、教育、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技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堅持“試點、推廣、普及、提高”原則,扎實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工作,形成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社會化長效機制。
七、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工作職責和任務。各級政府要將做好農村消防工作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文明生態村建設的內容。要成立由政府主管負責同志負責,公安、綜治、民政、建設(規劃)、農業、教育、文化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切實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縣級政府、鄉(鎮)政府與村委會分級負責的農村消防工作機制。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保障消防工作與農村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地村委會和駐村企業及各種經濟組織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消除火災隱患。
(二)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滅火救援體系。鄉(鎮)、農村村莊要因地制宜,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聯防等建立多種形式專(兼)職消防隊伍;倡導建立民間志愿消防隊,積極發展消防保安力量。配備必備的防火、宣傳、滅火救援等器材設施,加強演練,切實擔負起防火巡查、滅火救援的責任。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關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礎上,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三項“攻堅治理”,全力推進教育系統消防基礎建設、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質三項“提升工程”,基本實現“五個明顯”的整治目標,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確保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推進打通生命通道綜合治理
1.全面實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將消防車通道整治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務,遵循“先急后緩”原則,拆除校園內違法違規建筑及影響滅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礙物、調整學校出入口、增設停車場地和停車設施、按標準施劃校園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救援場地標線標志。
2.優化停車資源使用管理。各校重點圍繞解決群眾“停車難”和占堵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之間的現實問題,針對食堂、宿舍等密集區域,制定相關政策機制,合理規劃停車位,請消防救援機構指導實行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按標準加強劃線、標名、標牌及維護修繕,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各校依據屬地停車設施的供給策略,協調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停車設施改建、擴建和新建。
3.強化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各校要加強與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門的協作,嚴格落實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生命通道”聯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的聯合執法和集中曝光行動,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暢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消防車通道的聯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車通道通行條件。
(二)集中開展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統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機制,對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統籌開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承諾制度,每棟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隊伍,全面推行“樓長”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二是管理使用單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定期排查測試建筑室內自動消防設施,建立并執行維護保養制度。四是探索建設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庫,各校要配合相關部門督促建筑管理單位認真錄入基礎數據,不斷完善數據庫。
2.開展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在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指導下開展消防安全達標創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機制,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二是固化“七個一”活動,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電氣線路安全檢查、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諾等工作。三是協調配合消防救援機構深化教學培訓式檢查工作,著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長、電工等“關鍵人”消防業務能力水平。四是和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每年至少聯合開展2次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和消防演練,培養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區域健全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勵學校探索實行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并應當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具體服務內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力爭實現100%。
3.實驗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配合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聯合監管五項機制,年內開展2次重大危險源聯合督導檢查,督促、指導開展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改造一批老舊消防設施、加強消防力量建設,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強化熟悉演練實戰效能,學校專(兼)職消防隊每月開展熟悉演練工作,建立安全事故處置隊或應急處置機制,優化事故處置措施。聯系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組織開展1次實驗室危化品事故實戰演練,開展化工專業救援技術培訓。三是積極主動與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應急管理部門開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做好實驗室和危化品庫消防審核認定工作。
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監督檢查在建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達到“五個確保”即對管轄內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確保底數清;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檢查一遍,確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和臨時建筑檢查一遍,確保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要求;確保電焊、氣焊、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確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實做好重點領域突出風險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各校嚴格落實“三個必須”要求,強化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建立火災隱患“吹哨人”制度,鼓勵單位員工和知情群眾舉報火災隱患。針對監管責任盲區,健全行業部門聯合檢查、信息共享、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制度,加強源頭管控,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2.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整治。各校要積極爭取將消防能力建設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針對校內突出風險要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各校將消防能力提升細化項目列入年度改造計劃和經費預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務。
3.集中攻堅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災隱患督辦機制,針對排查發現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的,及時報屬地政府集中掛牌督辦。要主動會同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督促指導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相關單位責任,督促單位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針對故意拖延、不積極整改或者因客觀原因暫時不能整改但未采取嚴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將依據《市安全生產事前問責暫行辦法》(發﹝2020﹞21號)進行問責。
(四)實施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提升工程
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校要依據有關規定制定出臺消防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會同屬地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本地本校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培樹典型樣板。
(五)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統消防大數據管理。各校要結合“數字”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數據資源。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建立消防大數據庫及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在食堂、宿舍、教室、實驗室等人員聚集場所、火災高風險場所推廣安裝消防設施運行、用氣用電、重點部位管理等情況的實時監測設備,并對采集數據進行智能分析,推動防范風險關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監管和風險預測預警能力,為精準研判突出風險隱患提供科學依據,逐步實現分級分類差異化、精準化監管。
(六)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融入綜合治理體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聯合屬地消防救援部門持續深化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計劃,高校、高中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新生軍訓課程。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分批次、分類別對重點人群開展消防安全培訓。針對行政干部,重點培訓消防法律法規;針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隊員、特殊工種等“關鍵人”,重點培訓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實現培訓全覆蓋。健全完善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結合崗前與日常培訓,推行消防安全履職承諾制度,全面提升師生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意識。
三、時間安排
各校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部署開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年度工作任務。
(一)細化任務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細化任務措施,進一步明確整治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時限等內容,制定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年度工作任務進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堅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組織全面落實工作方案,對照工作目標和任務,深入細致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項研究細化管控措施,實施差異化整治。
(三)定期調度研判。教育局將定期調度各校專項行動推進情況,適情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報送實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情況小結;12月20日前報送本年度專項行動自評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意義,對本年度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本方案中各項任務牽頭責任部門、實施主體,提供組織和政策保障。各級工作專班要堅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堅決做到事故預防到位、隱患整改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切實保障全市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統籌推進。各校要以實施“十四五”規劃為牽引,結合新形勢下消防工作要求,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證與教學科研工作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學校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要細化目標任務,列出“三個清單”,堅持項目化管理,清單式跟蹤督辦,定期通報問題成效,逐項推動落實。
[關鍵詞]在建高層建筑 火災 預防
中圖分類號:TU99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2-0207-01
1 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隱患
1.1 在建高層建筑火災荷載大
在建高層建筑有很大的火災荷載,它有一般建筑工地相同致災的共性,而且還因為建筑場地上含有較多的臨時性建筑,使它成為了一個火災隱患非常高的場所。像庫房、住宿、員工食堂和工棚這些因工需要而臨時建造的建筑在搭建時,一般都采用泡沫夾心、彩鋼板、像油氈、竹木或者塑鋼這樣的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建筑里面往往堆放著大量的可燃物。另外,在建高層建筑施工的腳手架和周圍的防護網等大部分也是由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各樓層存放大量的木料、模板、油氈、裝修、油漆等材料,這些都很容易引發火災事故。
1.2 引發火災的點火源多
由于在高層建筑中,特別是一些在建高層建筑,有較密集的人員,氣、電、熱源和動力能源,也有較多的集中,。加上施工過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電焊和氧切割,這些施工機器都會消耗大量的氣、電以及熱源。但是,在施工現場還是存在很多不按照規范安裝、設計的設施設備,而且也缺少有效的保護措施,加上又亂又多的電氣臨時線路,這些都是造成電線短路或電過載的隱患,很容易引發火災事故。
1.3 本身消防設施不完善
由于高層建筑正處在建設階段,其本身的消防設施如自動噴水系統、消防給水管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和各類建筑內部的自動報警、給水管道和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很不完善。由于消防中控室和火災自動報警設施不能夠聯動,導致當發生火災時,建筑的室內消防滅火設施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如果在 火災發生的初期階段沒有依靠室內滅火設施得到控制,將會導致火勢蔓延擴大。
1.4 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一般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許多在建高層建筑的施工單位根本就不重視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重要議事日程上也從來沒有消防安全工作,造成消防工作無人抓,安全管理無人問的局面,消防責任始終得不到落實。第二,施工現場的許多施工人員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尤其在電工、電焊這樣的特種工操作人員中,常常會有無證上崗的現象發生,這導致了在施工時出現操作不規范甚至違規操作的現象成為必然。第三,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由于在建高層建筑會用到大量的氣、電和火,但是其而內部的防火設施基本達不到要求。
2 加強對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預防
2.1 提高對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由于在建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將會將對社會發展、國民經濟的發展、人民的安定心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所以必須做好建筑工程的火災預防工作。首先,有關領導必須加強對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預防的重視,不能有僥幸心理,處理好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的關系。在認識到在建高層建筑存在的潛在威脅和火災隱患的基礎上,樹立火災憂患意識和消防安全意識。其次,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過程中,增加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最好做到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檢查和落實。同時,要完善相關制度,建立消防責任追究制度,一旦發現有失職讀職、沒有落實相關預防責任、由于管理失誤而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領導干部,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經濟、黨紀和刑事責任。
2.2 落實防火工作責任制
要想做好落實防火工作責任制必須注意一下幾點:第一,在進行高層建筑的施工時,應該確定一個防火負責人。開展有關消防知識培訓的活動,使有關工作人員與主管人員懂得火災的預防,知道在火災發生時的撲救與逃生的方法,具備一些其他的消防安全知識,如對身邊的火災隱患的識別和消除方法。第二,確定專人進行巡查,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并就在第一時間消除。尤其在晚上,必須有值班人員進行巡查。第三,為了在火災發生時可以有序進行人員疏散和控制初期火災,把火災危害后果降到最低,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演練。第四,有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明確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才能做好火災的預防工作。
2.3 加強消防監督檢查
做好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應該注意一下幾點:第一,明確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重點區域、場所、時段和特殊人員,建立在施工中直接與電、火、氣、油等關聯人員的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定期檢查和評估,切實加強對技防、人防、物防等措施的監督和檢查,要對在建高層建筑在施工的全過程實施消防安全的監管,將在建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隱患降到最低。第二,為了可以從全過程和源頭上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行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設計、驗收質量、審核責任終身制,落實施工、設計、建設、監理等單位消防主體責任,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降低消防標準的違法行為,必須進行嚴肅查處。第三,實行常態化火災隱患整改機制,保持火災隱患投訴和舉報渠道的暢通,繼續實行重大火災隱患立銷案、掛牌督辦和專家論證制度,合理劃分火災危險性的等級和類別和特點,按職責督促單位、場所及時消除火災的隱患。第四,保證臨時性消防設施在關鍵時候不要出故障,重視臨時性消防設施維護。
2.4 設置臨時性消防設施
為了配合現場火災的預防與撲救,必要時可以設置相應的臨時性消防設施,特別要注意臨時性消防供水設施和消防供水管網的設置。如遇到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施工的情況,可根據需要在外墻搭建臨時性的水噴淋管網。
3 結束語
在建高層建筑雖然存在很多發生火災事故的隱患,但是只要注意火災的預防,完全可以降低火災的發生率或者在火災發生時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建高層建筑進行火災預防時,應該遵循相關防控規律,認識到目前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探索火災防控的新思路,掌握消防監督和檢查的方法,創造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參考文獻:
[1]田洪星.在建高層建筑火災隱患及預防對策[J].武警學院學報,2009,04: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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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現狀;對策
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隱患關聯因素很多,消防管理、監督和整改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不但要依靠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還要靠社會各界的全員參與;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積極的態度,還要有先進的消防技術作支撐。要通過建立嚴格的消防監督管理機制,通過消防科學技術的研究應用,有效地解決火災隱患的問題,實現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目的。
1、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的特點
1.1建筑功能復雜,用電量大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經濟總量進一步增長,人員密集場所的規模不斷擴大。人員密集場所不斷增多,多數位于功能復雜的綜合性建筑內,易于發生火災。
1.2室內裝飾裝修一般使用可燃材料。公眾聚集場所如:商場、舊點、歌舞廳、洗浴為達到裝潢效果,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纖維制品等可燃材料,其它裝飾一般也使用了易燃可燃材料,加大了發生火災的可能性。
1.3用電設備多,控制難度大。公眾聚集場所照明、電器等設備品種數量多,線路敷設復雜,若使用不當可能導致局部過載、短路等,若接近可燃物很容易發生火災。
1.4人員密度大,疏散困難
人員密集場所一般都存在著大量的可燃物,在發生火災后,必然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濃煙和大量的熱,使得人員疏散出現困難。在發生火災時,燃燒產生的高溫使入難以忍受,極易發生盲目的爭相逃命的情況,也極易出現疏散人群擁擠,疏散速度緩慢造成踐踏傷亡,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1.5物質財富集中,出現火災經濟損失大
一些人員密集場所同時也是物資高度集中的場所,若出現火災不但造成人員傷亡,還必然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
2、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現狀及原因
2.1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不強,沒有建立崗位責任制
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這種意識在各個單位乃至全社會并不明確,多數人認為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門的事。許多單位雖然建立了規范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但職責不清,管理混亂。一些單位領導和職工普遍認為安全問題是保衛部門的事,與己無關,對消防問題,認為是小事,僅停留在口頭重視上,發生安全問題互相推諉。
2.2對建筑消防基礎設施投入不夠,安全欠賬太多
公眾聚集場所建筑面積很大、使用功能復雜、可燃材料多,火災危險很大。根據現行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要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疏散系統、事故廣播系統等設施配置都不到位,有的單位僅配備若干滅火器。還有的單位資金匱乏,無力承擔建筑所必有的各種固定消防設施,在建造、管理與消防安全出現沖突時,一般是放棄消防安全。
2.3消防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單位偏重于追求經濟效益,隨意削減消防保衛人員,有的單位未配備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的甚至把其他部門都不愿接收的、無責任心的人員安置到保衛消防部門,造成消防力量薄弱。對消防干部的專業技術培訓較少,全憑經驗進行消防安全管理,管理水平低下。不能有效落實火災隱患自查自改制度,消防設施設備得不到合理的配置、維護,消防安全基礎工作薄弱。
3、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對策
3.1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消防安全宣傳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內容,只有公眾消防意識提高了,全民、全社會參與消防工作,火災形勢才能實現根本好轉。社會各單位要有效利用現有的社會組織機構和資源,建立消防管理網絡,完善消防管理機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固定消防宣傳陣地,拓展和延伸消防宣傳工作。學校要延伸至進課堂、進教室、進宿舍,利用有線電視及校園網絡進行教育,賓館可以延伸至進客房,要利用公共區域做宣傳欄,商場可以延伸至共享空間、柜臺,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員工消防知識培訓班,組織消防演練;醫院可以延伸至進門診、進病房,利用櫥窗張貼宣傳畫,利用門診大屏幕播放宣傳錄像片,要把消防知識、技術在全社會普及,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通過這些形式充分調動全社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自查、自改、自防、自救的深入開展,提高預防和抗御火災的能力。
3.2改變管理監督機制,明確消防責任
在實際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監督檢查人員通常能夠發現并指出各類場所中存在的火災隱患,并責令其整改,而經營管理者由于消防觀念、物質財力等因素對整改工作草草了事,這使消防工作難以正常的進行。為改變這種狀況,必須提出一些切實有效的方法督促其改正。
(1)改革消防監督機制。改變傳統的火災隱患查處程序,僅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監督其整改,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罰,而對由于拒不整改而發生火災的單位從重或加重處罰,形成隱患責任追究制。并通過火災風險評估,對評價好的單位予以獎勵表彰。
(2)明確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及經營者的責任。一是要對建筑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實行消防安全責任終身制。明確設計責任、施工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通過事后的嚴格處理對事先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發揮震懾作用,使責任人在工作過程中認真負責。二是要對建筑的使用單位,實行分級承擔責任制度。規定單位內部不同人員的職責,劃分直接領導責任、領導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使責任明晰,制度科學,以更好的整治火災隱患。
3.3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成果促進火災隱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