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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問題乳品和含問題乳食品事件為鑒,為切實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開發區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開發區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建設幸福為核心,以科學監管、保障安全為主線,以完善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為重點,堅持“重在源頭、重在治本、重在規范、重在引導”原則,進一步健全各級、各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展食品安全年行動,建立從生產到消費全方位、從銷售到餐桌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治理,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隱患,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深入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進一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負主責、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讓人民群眾購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目標任務
(一)加強制度建設,明確監管職責,完善獎懲機制,初步建立起政府總負責、部門各負其責、行業自律規范、群眾廣泛參與、企業守法經營的全方位、立體式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二)全開發區完成食品類實驗室檢驗150批次以上,蔬菜農藥殘留抽樣年平均合格率95%以上,生豬及肉制品“瘦肉精”檢測合格率100%,大宗水產品違禁藥物殘留抽樣合格率98%以上,豆制品市場抽檢年平均合格率達80%以上,生產加工食品市級監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區平均水平,綜合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三)按市、區要求開展部分農貿市場(蔬菜)、連鎖超市(天惠超市)、重點團體采購企業肉類蔬菜溯源體系建設,并建立肉類蔬菜流通質量監控體系;
(四)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種植占食用農產品種植面積的70%以上;
(五)轄區內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實施食品準入管理和信用分類管理,食品進貨查驗率達90%以上。其中,豆制品進貨查驗率達95%以上,乳制品進貨查驗率達100%;
(六)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100%。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文件要求,有效落實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食品生產經營者三方責任,進一步構建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1、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開發區管委會對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領導協調本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各社區、園區、直屬單位根據上級政府明確的職責要求,負責領導協調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工作。社區、園區、直屬單位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經費保障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社區、園區、直屬單位要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機構建設,要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本轄區的食品安全工作,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員,建立全覆蓋、無縫隙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要充分發揮政府食品安全領導組織的統籌協調、議事決策和監督考核的功能,不斷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議事規則和工作機制,提高綜合協調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根據市、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機關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的意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監管責任。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分管環節和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社區、園區、直屬單位要強化屬地責任,發揮地域管理優勢,強化對本轄區食品相關行業的統籌管理。根據上級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食品小作坊的屬地管理原則和部門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小作坊的管理。
3、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根據上級要求探索實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在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推進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建設,強化企業對其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食品安全狀況的主動控制,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等各項制度。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相關部門應督促食品生產、流通、餐飲單位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積極參與上級開展的培訓及考核。健全食品各生產經營單位在進貨索證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規范制度,并督促其認真組織落實。督促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外承諾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制度舉措,加強自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配合做好食品行業協會建設,支持和鼓勵食品行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守法規、講誠信”活動。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以專項整治、信用建設、社會監督為重點,提升監管實效,有力推動食品安全各項工作。
1、完善強有力的專項整治體系
突出對待拆遷房、空廠房、拆遷過渡房、安置房小區、居民出租房、沿街門面房、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針對各類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保持堅強有力的專項整治高壓態勢,定期排查摸底,做到發現苗頭立即整治取締,協同上級職能部門對本轄區重點開展以下專項整治:一是做好豬肉的市場管理。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病害豬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產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二是豆制品專項整治。加強轄區范圍內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進行專項整治,對不符合生產要求、無證無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堅決予以關停取締。進一步規范豆制品市場,加強豆制品市場、使用單位管理,嚴格落實送貨單銷售、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豆制品流通過程中的“以次充好”等行為,“放心豆制品”及其供應點覆蓋轄區市場。三是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示管理,實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制度。整治超標準、超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違法行為。四是農業投入品整治行動。規范農資產品生產經營行為,重點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獸藥、飼料添加劑和違法在農獸藥、飼料添加劑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為。查禁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鱗、久效鱗、磷胺等高毒農藥和在食用農產品生產中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的行為。五是開展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集中力量,突出對待拆遷房、空廠房、拆遷過渡房、安置房小區、居民出租房、延街門面房、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在轄區內進行全面摸底、逐戶排查,及時清除食品安全隱患,充分發揮基層和群眾作用,認真梳理各類舉報投訴,排查“苗頭性”問題,嚴厲查處、有力打擊制售假劣食品窩點及行為。
2、完善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遵紀守法意識為核心,以分級分類監管為杠桿,構建真實、有效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項制度,大力推進食品行業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一是及時更新信息數據庫。按照《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各相關領域信用評定標準及規范,及時更新(信用)信息數據庫。進一步完善開發區各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企業電子檔案,及時組織更新食品企業基本信息、分等評級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通過網絡、平面媒體等渠道依法及時組織開展的對各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種形式,對農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等與老百姓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食品單位進行食品安全分級(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監管。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對各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定,并以企業信用水平及生產經營狀況為依據,在各食品環節推行分級分類監管工作。
3、完善人人參與的社會監督體系
堅持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強化社會監督。一是拓寬監督渠道。建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舉報信息處理平臺,發動廣大群眾和知情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出臺舉報獎勵制度,落實舉報獎勵基金,對提供重要線索的舉報人給予必要的現金獎勵。二是發展群眾監督隊伍。聘請各界人士和熱心群眾為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通過開展相應的業務培訓、配備必要的硬件,組織群眾監督員對身邊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三是及時處置投訴舉報。建立舉報投訴處理制度,配合上級職能部門認真處理食品安全各類舉報投訴,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苗頭性”問題,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復,確保案件調查處理、及時反饋達到100%,投訴案件辦結率達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體系
不斷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通過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使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得到有力推進。
1、細化考核評價內容
根據開發區實際,出臺《開發區2011年食品安全責任考核細則》,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考核評價應突出有效落實各級政府及監管部門責任、切實提升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能力和投入保障能力;突出有效規范地區食品安全秩序、加大對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對加大食品安全監管整治力度的考核;突出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創建工作,推動食品安全示范引領作用走向基層;突出不斷提升本地食品安全水平和社會群眾滿意度,強化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機制的考核。
2、細化考核評價方法
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并建立責任制的意見》的精神,落實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開發區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強化對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及有關部門履職情況的考核評價。考核做到“四個結合”,即: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食品安全抽檢考核與工作考核相結合;政府綜合考核與監管部門條線考核相結合;政府考核與人民群眾客觀評價相結合。邀請行業專家、社區群眾、輿論媒體等對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評價考核。運用會議、約談函告、履職報告、督導檢查、評價考核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協同上級各職能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明確考核評價獎懲機制
堅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獎有懲,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行動年”各項重點工作的推進和食品安全各項職責的落實。根據區人民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保證金管理辦法》,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保證金制度。對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機關有關部門按一定額度收取工作保證金,并根據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結果,按一定標準予以獎勵返還。對因主觀原因導致發生等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發生對開發區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報請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及負責人責任。
四、時間安排
按照全市、區統一部署,開發區“食品安全行動年”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調研部署階段(1月—4月底)。對開發區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進行安排部署,各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開發區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完善工作機構,制定具體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動。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環節部門于3月底前將本單位、本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工作方案報開發區食安委辦公室。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5月1日—11月底)。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機關有關部門按照本單位、本部門“食品安全行動年”工作方案要求,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管委會擇機將派出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有關部門對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進行認真總結,并及時將總結報告報開發區食藥安委辦公室。管委會將組織有關人員組成驗收檢查組,對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行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管委會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開發區“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開發區“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社區、園區、直屬單位也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環節“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要緊密結合自身實際,切實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標,建立管理責任機制,確保組織到位、責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強經費保障。社區、園區、直屬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長效管理,將食品安全管理費用納入預算。開發區食藥安委要統籌安排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考核獎勵等專項經費,加強對經費的績效管理。
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吳國華副主任所作的《關于檢查食品安全“一法兩規”執行情況的報告》和省人民政府鄭繼偉副省長所作的《關于食品安全“一法兩規”執行情況的報告》,并在聯組會議上開展了專題詢問。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全省各級政府越來越重視食品安全工作,逐步理順體制機制,努力提升保障水平,不斷加強能力建設,加大監管力度,通過開展綜合治理,著力解決一些突出問題,同時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培訓,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可控、穩定向好。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基礎仍較薄弱,政府監管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情況依然存在,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差距很大,食品安全形勢仍然嚴峻,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任重道遠。為此,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大政府監管力度。“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各級政府應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深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大力營造“市場監管者有責任心、生產經營者有良心、群眾吃得放心”的社會環境。一是強化政府責任。省政府要督促市縣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擔負起“負總責”的責任,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嚴格食品安全責任追究。二是健全監管體系。建議參照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提高省、市、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層次,充實常設辦事機構力量,充分發揮其領導、統籌、協調的作用,加快推進市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餐飲服務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細化各個監管部門的職責,建立健全聯動監管機制,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網絡建設,形成監管全覆蓋。研究借鑒國內外食品安全監管的有益經驗,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監管體制。三是落實監管責任。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強化法律意識,依法履職,不斷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堅決克服和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品種的綜合治理,尤其要加強對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家禽、蛋品、食用油、大米和乳品等大宗食品的安全監管,進一步排查清理食品安全隱患,加大監管力度。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持重典治亂,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四是加強制度建設。省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化體系建設,為食品安全監管和企業生產提供健全可靠的技術依據,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標準信息以及農產品質量標準、農產品市場準入、召回和質量安全追溯及餐廚廢棄物管理等各項制度。建立行政執法反饋機制,促進食品安全問題的整改。五是強化基礎保障。各級政府應健全食品安全財政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和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條件,保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食品抽驗經費投入。擴大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覆蓋面和頻次,推廣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三整合”做法,建設食品安全檢測信息共享平臺。大力發展第三方檢測機構,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的合作,通過社會化、市場化途徑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高檢驗檢測能力。進一步加強監管隊伍建設,調整充實基層監管隊伍,提高執法能力與水平。
二、堅持多措并舉,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強管理,嚴把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的安全。農產品質量監管方面:要大力提高農業規模化、標準化水平,強化對農藥、獸藥、飼料等農資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積極培育專業生產經營組織,加快農業標準化的推廣應用。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的“杭州模式”及衢州市農產品“五有一追溯”制度。研究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強化食品安全的源頭監管。食品生產流通監管方面:要嚴把食品行業準入門檻,認真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制度,督促企業強化內部管理,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從業者信用檔案和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加快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優勢企業做強做大,培育優質企業和優質產品,不斷推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促進食品產業的規模化、標準化和現代化。餐飲服務監管方面:要堅持科學分類引導,強化對中小餐飲企業及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嚴格實行規范化管理,加強對場所衛生、經營條件、持證情況及落實食品采購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和臺帳建立、食品留樣等制度情況的檢查,規范餐廚垃圾回收程序。針對食品攤販小、散、亂現象,加強政策和措施研究,引導、規范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努力改善其經營條件、提升服務水平。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各級政府應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一是發揮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作用。大力培育食品行業協會,積極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進一步明確行業協會的法律地位、職能作用,并給予適當的經費支持和相關政策支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聯系政府、服務企業、促進行業自律職能,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二是增強廣大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的能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96317”統一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建設,提高公眾知曉率。進一步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加大獎勵力度,發揮群眾監督的主體作用。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及時通過網絡、媒體等方式公開監管、檢測信息。三是加強宣傳培訓。各級政府監管部門應加強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通過多種途徑,加強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面向大眾特別是農村、社區的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增強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推廣麗水市將食品安全知識列入中小學安全教育課程,開展食品安全“八個一”活動的做法。四是發揮新聞媒體對食品安全的公益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正面典型,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理性看待食品安全問題,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構建群防群控工作新格局。
以上意見,請省政府研究處理,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研究處理情況報告。
一、工作目標
用一年左右的時間深入開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通過整治,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增強食品行業自律意識。通過整治,依法取締和懲處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犯罪的生產經營單位,有效遏制違法生產、加工、銷售、運輸、使用違禁藥物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品種。食品添加劑、乳制品、鮮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水產品、飼料、辣椒及其制品、酒類、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保健食品等。
(二)重點單位。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服務單位,化工產品生產經營單位,獸藥生產經營單位,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飼料生產經營單位等。
(三)重點部位。上述重點整治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及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
(四)重點區域。農村、城鄉接合部、縣域接合部等。
三、整治內容
(一)食用農產品環節。加快開展種植養殖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創建活動,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重點檢查農產品生產過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分散種植養殖農戶有效組織起來,建立統一的質量安全確認制度。深入開展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藥、農藥、漁藥、肥料、種子(種苗)等專項檢查,做好以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藥物殘留為主的農產品質量檢測,加強生鮮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監測。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生鮮乳的收購站和生鮮乳運輸車輛,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以及在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
深入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政文〔〕64號)、《市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市“瘦肉精”專項整治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食安〔〕2號)要求,繼續實行“瘦肉精”檢查與動物檢疫同步制度,嚴格落實出欄生豬檢測關、屠宰生豬抽檢關、外調生豬出境抽檢關。深入排查并堅決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及在畜禽飼養、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按照農業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從5月25日起,市畜牧局聯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1個月的“瘦肉精”清繳行動。收繳流散在社會上的“瘦肉精”等違禁物,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瘦肉精”事件的再次發生。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大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嚴格落實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使用添加劑企業進貨查驗、生產銷售記錄、出廠檢驗等制度。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根據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名單,確保生產企業在非食品添加劑的化工類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志。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依法查處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及食品包裝材料行為,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行為,嚴厲查處通過提供偽造合格證明文件、虛假無效生產許可證和騙取檢驗報告、標簽標識造假等逃避監管和進行商業欺詐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
(三)食品流通環節。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制度,嚴格監督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落實進貨查驗、銷售臺賬、索證索票等制度,監督經營銷售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針對不同時期食品安全特點,有針對性進行抽檢,提高抽檢頻次。組織開展食品添加劑、食品批發及零售經營單位的專項執法檢查,查處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為。依法整治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以及仿名牌等違法違規問題。嚴厲查處經營銷售來源不明、非法渠道進貨、標簽標識不規范、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和虛假違法廣告宣傳行為。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四)餐飲服務環節。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調味料和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記錄等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調味料和食品添加劑。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嚴查餐飲服務單位對采購的食品調味料和食品添加劑是否專項登記、統一存放、嚴格領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嚴禁餐飲服務單位超劑量標準、超適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加強對食品調味料和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的抽檢和監測,重點抽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的鹵味食品調料、火鍋底料、肉制品、食用油等。嚴厲打擊在食品調味料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粉、工業石蠟等非食用物質,以及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五)畜禽屠宰環節。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管,保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認真落實肉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開展“瘦肉精”檢測,保障出廠(場)肉品質量。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六)藥品生產經營環節。嚴格準入標準,加強鹽酸克侖特羅等可用作“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監管,重點檢查生產企業原料來源、生產使用情況及庫存原料管理情況,強化藥品經營企業的動態監管和現場檢查,對我市原有蛋白同化制劑經營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定點經營資格。嚴查經營資質、購進和銷售渠道,查清流向,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七)保健食品整治。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標簽、說明書等專項檢查。加大保健食品抽檢力度,提高抽檢效率,重點加強對采購和使用蜂膠、阿膠、動植物提取物、標示進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標原料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持續開展保健食品風險監測,及時掌握違法添加的物質種類,探索其檢測方法,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充分動員,宣傳到位(年5月3日-年5月31日)。各縣(市)、區和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整治行動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動,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形成全社會齊動員的宣傳氛圍。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重點整治,落實責任(年6月1日-年3月31日)。各縣(市)、區和各部門要按照行動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狠抓落實,全面排查隱患,治理突出問題,嚴查生產、加工、銷售、運輸、使用等環節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階段:加強督查,認真總結,確保實效(年4月1日-年4月20日)。各縣(市)、區和各部門要不定期進行明查暗訪,強化督查,認真總結,全面提高,做到整治一項,鞏固一項,防止前整后亂、出現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任務落實。各級政府要把維護食品安全,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又緊迫的任務來抓,周密組織,深入推進。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的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要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切實保障執法辦案和監管基礎能力建設經費投入,建立實施崗位責任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各縣(市)、區和各牽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迅速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提出具體工作目標,明確整治重點,逐項細化任務,逐級、逐環節落實整治工作任務和責任。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制定的具體行動方案要在本方案下發兩周內報市政府和市食安辦。
(二)密切行動配合,強化協調聯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形成工作合力。發現違法制售食用非法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要及時通報,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處違法行為。各級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要認真做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工作。
(三)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時,結合各自工作職責,抓好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預警工作機制,切實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年年底前,對所有轄區內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全面實行備案制、承諾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行業組織,要切實負擔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要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舉報制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或電子信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四)加大打擊力度,嚴格行政問責。各級、各有關部門在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中,要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對提供虛假票據和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沒收非法所得和用于非法經營生產的相關制品;對上述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對本地區內較長時間或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劑而未及時查處的,或者本地區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非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依法依紀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會議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簡要總結,并對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議:
一、依法履職,落實責任,2016年食品流通監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圍繞“十三五”規劃認真開展,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依法治理,強化主體責任和日常監管責任,統籌兼顧、重點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許可證的食品銷售者為x戶,檢查食品經營者x戶次(其中農村地區x戶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x個次,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案件x件,搗毀售假窩點1個,罰沒金額x萬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換證及合規性檢查
一是做好食品經營許可實施前準備工作。按省局要求對實施機關、配置設備、協同推進落實情況及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情況及時報送,確保系統正式實施前完成所有準備工作,6月1日首日寧南縣頒發我州首張食品經營許可證。二是嚴格按照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x戶(食品銷售者x戶、餐飲服務經營者x戶、單位食堂x戶),變更x戶,補證x戶,換證x戶,注銷x戶。三是加強食品經營許可監督檢查,指導縣市逐級開展培訓及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和許可證新發、換證工作,同時在全州認真開展許可合規性檢查,共檢查許可辦證材料x戶,檢查許可對象x戶,檢查發現實施機關自查問題67個,未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經營者戶數x戶。西昌市及時印發《關于加強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檔案管理的通知》,對原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檔案進行清理、歸檔。
(二)扎實開展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治理
一是開展鮮活水產品非法添加物專項清查工作,以轄區內鮮活水產品批發點、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為檢點,以多寶魚、鱸魚等魚類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檢,抽檢水產魚類x批次,合格率x%;共檢查水產品市場經營單位81戶、餐飲單位x戶, 現場責令整改5戶。二是開展“總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樣品”流通環節清查工作,檢查大中型商超37戶、批發商56戶、白酒經營戶x戶,未發現不合格白酒。三是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檢查“回頭看”,檢查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 x戶次,進一步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主體x戶,專項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開展打擊銷售病死豬肉等違法行為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無合法來源、無“兩證兩章”和腐敗變質豬肉、病死豬肉行為,此次專項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x人次,執法車輛235臺次,檢查批發、農貿市場x個(次),凍庫51個,豬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8戶次,豬肉經營戶x戶次,餐飲服務單位x戶次,查處無證照經營凍庫案件1件。五是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全州17縣(市)局采取多種形式,扎實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安全專項整治。西昌市將此項工作與“雙安雙創”有機結合;德昌縣精準摸底,強化現場核查工作,重點取締非法“黑作坊”、“黑窩點”;寧南縣建立動態監管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并對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葉、米線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同時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強化風險防控;會東縣提出了“分類、分級”徹底清除“雷”患的對策,整合力量深入農村基層共同檢查、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會理縣主體調查基礎資料為抓手,發揮鄉鎮、村級食品安全聯絡員、協管員職責,劃分重點集中開展專項檢查;木里縣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兩級聯動將城區及鄉鎮片區劃為四個監管區域,有效監管;昭覺縣結合服務群眾,免費統一為食品經營戶定公示欄等方式,即有效開展工作又進行食品安全宣傳;喜德縣采取分時段、分階段、分片區集中監管力量各個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務。截至10月底,全州共檢查食品生產單位x戶/次、其中食品生產小作坊x戶/次;檢查食品銷售者x戶/次、其中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x戶/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x戶/次,其中學校食堂x戶/次;監督抽檢食品總數x批/次,快檢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x個/次,搗毀食品“黑窩點”1個,取締無證生產經營戶x戶,無照經營戶x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x份,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x戶次,查處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萬元,罰沒款x萬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件。六是認真開展保健食品等三類食品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問題專項治理,對全州轄區內經營企業銷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進行重點檢查,共檢查配制酒生產企業1戶、保健食品等三類食品經營單位x戶、相關類型小食品經營店x戶,責令整改并下達《監督意見書》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圍內集中開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同時與嚴厲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牛羊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統一部署推進,目前專項行動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實開展。
(三)穩步推進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一是根據總局出臺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按食用農產品風險程度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經營監管工作,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項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關,加強與同級農牧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食用農產品準入準出機制,做好準出與準入的有效銜接;三是在流通環節試點建立重點品種追溯體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標采購395套票證一體機用于開展豬肉追溯體系建設,在全市38個農貿市場中推廣使用,同時選取設施較為完備、人員流動量較大的28個農貿市場和大型連鎖超市建立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室;四是選取我州部分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建設單位開展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和實施追溯監管工作,持續完善農貿市場示范創建,通過制定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市場抽檢等措施,一手抓市場主體責任落實,一手抓依法監管,嚴格落實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類疫情、疫病報告等制度,切實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五是落實專項資金,加強食用農產品快檢能力建設。2015年劃撥的專項資金5萬元分別用于我州3個縣局購買快檢試劑;2016年省局劃撥專項資金20萬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xx宏林農產品交易中心批發市場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發市場)重點建設。
(四)不斷規范日常監督管理
按照“屬地管理、區域負責、人員定崗、責任到人”的原則,要求各縣市局日常監督檢查按風險等級劃分,每戶檢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強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監管,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經營保健食品巡查,每戶巡查一次以上,同時認真填寫總局印發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有關表格,詳細登記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處理情況,做到巡查有計劃、現場有筆錄、發現問題有處理意見、處理事項有結果、檢查筆錄有簽字,實現日常監管“全程留痕、隨時查控”。
(五)繼續全面加強業務培訓
一是繼續開展面向食品經營者的普及修訂后《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教育,分級分類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對食品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方面的集中培訓,分別組織重點食品經營企業召開座談會交流學習、組織17縣(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到食用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現場觀摩;二是按計劃開展以食品經營許可、食用農產品入市后監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等內容的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食用農產品抽檢快檢培訓、食品經營許可(行政許可改革后)培訓、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培訓各1次。
二、夯實基礎,抓住重點,從嚴做好新形勢下食品流通監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監管工作按照總局和省局、州局的總體安排和統一部署,以體現“四個最嚴”為遵循,以強化“四有兩責”為抓手,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不斷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全力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規范引導,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1.強監管,嚴格落實食品銷售主體責任。一是指導縣市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品銷售主體嚴格依法經營,建立并落實進貨查驗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制度,有效保障購進和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可溯,質量可靠,避免因貯藏、運輸、銷售等經營條件不合規、溫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敗,及時清理庫存,及時召回和有效處置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將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納入目標考核,制定細化量化的考核指標并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適時通報考核結果。三是要落實網絡食品安全第三方平臺主體責任,指導各縣市局加大網絡食品經營檢查力度,落實入網食品經營者實名登記管理,加強對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經營現場核查把關,禁止無食品經營許可證、超范圍經營的食品銷售者入網經營等工作。
2.抓關鍵,全力推進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市場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等,承擔管理責任;二是落實市場準入制度。督促市場開辦方建立自檢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建立健全進貨查驗記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實主體責任。三是監督批發市場開辦者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明確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要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銷售記錄制度、質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停止銷售或者召回制度。
3.嚴規范,持續推進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規劃(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層面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一要持續完善農貿市場示范創建,進一步開展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農貿市場規范工作,各縣市應引導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建立電子追溯體系,并在1至2個農貿市場初步建立以索證索票、臺賬等傳統方式為主的食品安全重點品種追溯體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發(農貿)市場、超市快速檢驗檢測室和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質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促進食用農產品種養殖環節優化升級,培養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場、超市”,以點帶面,發揮食品供應主渠道帶動作用;三要監督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各類市場開辦者落實主體責任,對入場食用農產品加強日常監管,把好源頭采購關、市場進貨關、銷售關,切實規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二)堅持問題導向,科學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1.持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針對農村食品市場問題多發、潛在風險大,長期性、復雜性和頑固性的特點,在農村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范”、“掃雷”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突出重點區域,以城鄉結合部、鄉鎮、村、農村旅游景區景點為重點區域,重點查處無證經營、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突出重點場所,以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食品(雜)店為重點場所,依法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確保依法規范經營;三是突出重點品種,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節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整治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和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
2.繼續深入開展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風險隱患排查,找準問題根源,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和消除畜禽水產品領域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全面提高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同時,強化日常監管措施、強化畜禽水產品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針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3.深入開展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資格進行進一步進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經營者主體檔案,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對銷售來源不明、標識不清、非法添加、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食品的要嚴管重罰;同時加強與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工作。
4.強化保健食品監管和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流通環節保健食品經營秩序,一是要求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保健品,嚴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嚴禁夸大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嚴格按照省食安辦、省公安廳等5部門下發的《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營銷和虛假宣傳行為。
5.加強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州局適時組織開展流通環節環節營主體落實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批發(農貿)市場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xx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宣貫等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力度。
(三)突出監管重點,切實加強流通環節日常監管
1.落實痕跡化日常監管。一是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日常監督檢查由“網格化”監管人員實施,確保監管覆蓋面達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對轄區內一般風險食品經營單位每年至少檢查1次,較高風險單位每年檢查2次,高風險單位每季度檢查1次;及時、依法處置監督和風險監測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銷毀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繼續存在于市場或再次入市銷售;州局不定期開展雙隨機飛行檢查,重點檢查對象為批發市場和大中型商超,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項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二是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臘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區、食品問題多發區、農村、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等區域,春節、國慶等節日的監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并及時針對排查出的突出隱患和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治理。三是加強對食品倉儲及食品經營冷鏈等環節日常監管,按總局研究制定的食品倉儲及食品經營冷鏈管理制度開展監督管理。
2.嚴格食品經營許可、備案工作。一是指導各縣市局依法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和管理工作,開展食品經營許可改革落實情況抽查檢查,對無證經營行為區分不同情況,采取分類施治的辦法,解決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問題。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經營主體檔案,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對主體檔案安排專人管理,并及時充實、完善檔案信息和內容,使食品經營主體檔案真正成為食品經營主體的出生證明、成長記錄和信用檔案。四是按照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新證核發和網上申報及電子許可工作,結合我州實際,把好食品經營許可準入關口。市區、縣城、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食品經營者辦證率達100%。
3.強化食品小經營店食品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的要求開展備案工作,即落實全覆蓋監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導其改善經營條件,提升經營能力。
(四)推進社會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1.探索建立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積極探索建設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領效應,以創建促規范,以規范保安全。
今年春節前,我市寶安、龍崗兩區分別發生重特大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從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在政府監管層面,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隱患未能及時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訓慘痛。根據李鴻忠書記、市長的指示精神,市安委辦專題下發了《關于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體部署,提出了嚴格要求。為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切實加強我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區政府決定全面加強和規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單位范圍,在區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
為貫徹落實市安委會提出“各區、各部門要將安全隱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將隱患排查工作作為本轄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街道綜合執法工作的決定》、區政府關于試行“問題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鹽田區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單位在區安委會原來確定的21家責任單位的基礎上擴大為: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和區安委會成員中的市屬駐鹽單位。同時,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含市屬駐鹽單位)要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責任落實到每個責任單位、每個責任人、每個排查周期和每個查出的隱患,確保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位。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主體,即“誰排查”的問題。
二、建立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隱患排查工作格局,實現安全隱患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
為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及《鹽田區政府工作部門及有關單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規定》,決定實行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制度:
(一)職能范圍項目化。
各部門、各單位依職能所承擔的安全隱患排查范圍如下:
1.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對轄區內除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排查范圍以外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照生產經營活動、違法違章建筑、無特種設備登記證的設備和出租屋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區安監局——負責全區各轄區、部門和單位對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協調、統計匯總、通報批評和跟蹤落實工作;同時承擔對區級重大危險源單位、重點防護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任務。
3.區建設局——負責對建筑施工、燃氣經營和住宅物業管理單位,以及危險邊坡和危險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
4.區城管局(行政執法局、環境保護局)——負責全區市政公共設施、戶外廣告、環境衛生、臨時擺賣、文化娛樂場所及未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無證照經營活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廢棄處理和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5.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全區水利工程設施、防洪工程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水庫、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廠、供水管網內消防水源,農藥、獸藥,森林火災,漁業船舶和農用機械,海產養殖活動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6.區經貿局——負責本區各類商業會展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7.區人力局——負責對用工單位超強度勞動(超時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勞動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項等安全違法行為的排查。
8.區旅游局——負責對旅游行業企業(旅行社、旅游景點、旅游星級飯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9.區文化局——負責對文化娛樂經營場所、文化公共服務場所、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所屬單位及所管物業和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0.區教育局——負責對區教育局所管轄學校、幼兒園和社會辦學機構(培訓中心)安全隱患的排查;協助區安監部門對區內市管學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11.區衛生局——負責對全區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衛生監督部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職業病防治安全隱患的排查。
12.區體育局——負責對全區公共體育場所、危險體育設施及大型體育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13.區維穩及綜治辦——負責出租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監督、協調。
14.區工務局——負責對本局實施的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在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5.區城改辦(重建局)——負責對區政府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6.區機關事務局——負責對所管物業、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7.區物管中心——負責對所經營管理的區政府及區直機關單位的物業及其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8.鹽田公安分局——負責對全區大型社會活動(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專業儲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隱患,及劇毒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煙花爆竹)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
19.鹽田消防大隊——負責依法對有關建筑工程進行消防安全審核、驗收;對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酒樓、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監督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20.鹽田交警大隊——負責對本區范圍內道路交通管理設施、事故多發點(段)安全隱患的排查。
21.鹽田工商分局——負責對農貿市場、肉菜市場、小商品市場、各類專業市場、超范圍經營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負責對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項目,駐鹽運輸企業,特別是擁有危化品運輸車輛和人員的企業,以及鹽田后方陸域倉儲裝卸、汽車維修和汽車零配件店等安全隱患的檢查。
23.鹽田質監分局——負責對全區有特種設備登記證的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的排查。
24.深圳鹽田供電局——負責對區內電力設施、用戶受(送)電裝置中電力負荷控制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等電氣設備及違法用電行為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5.沙頭角、鹽田港保稅區服務中心——負責對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6.東部華僑城、鹽田國際碼頭有限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封閉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7.市屬駐區及區直屬企業——負責本企業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8.其他區直部門——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組織大型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9.將經營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出租或發包的單位——負責對承租或承包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
(二)排查對象清單化。
各部門、各單位須對所負責排查安全隱患單位名冊逐一列出清單,并報區安委辦。清單共分三類:一是依職能承擔的行業管理或重點監管單位名單。排查對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羅列;超過50家不便于逐一羅列的,各責任單位須規定本單位排查的內容及范圍;二是負有人、財、物管理權的下屬單位名單;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單位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單位的名單。對所涉及種類的清單,各部門、各單位須于5月31日前報送區安委辦。所須填報清單表格見附件1、2。
(三)轄區排查網格化。
按照條塊結合的辦法,區各職能部門列出各自所監管排查對象后,各街道辦及社區工作站按管轄范圍層層劃分責任,實行轄區網格化監管,確保轄區隱患排查責任到組、到人。同時,各街道辦除組織社區工作站實施網格化管理,承擔屬地監管責任外,還需參照區職能部門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隱患單位名單,承擔直接監管責任。
各部門、街道上報的排查單位清單,由區安委會發文確定后施行,今后根據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整。此項制度將把我區繪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責任立體網格圖,實現責任的無縫鏈接,明確排查責任和對象,即“誰查誰”的問題。
三、編制安全隱患分類排查表格,實現隱患排查內容規范化
為克服目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數字、無內容”的不足,根據市里要求,并結合我區實際,實行分類排查的辦法,對各類隱患排查的內容以表格形式表現,簡單明了,方便使用。各責任部門須承擔各自隱患排查規范表格的編制任務,非專業職能部門可主動會同區安監、消防、建設等專業部門共同編制。各編制責任單位如下:
消防火災(含“六小”場所和出租屋)——鹽田消防大隊
道路交通——鹽田交警大隊
工業企業安全——區安監局
危化品安全——區安監局
特種設備——鹽田質監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區建設局
城鎮燃氣安全——區建設局
電力設施——鹽田供電局
商貿企業安全——區安監局
旅游安全——區旅游局
運輸(汽修)企業安全——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
學校安全——區教育局
職業健康安全——區安監局
違法建筑安全——區綜合執法局
無證照經營單位——區綜合執法局
事故多發企業——區安監局
各主管部門可參照《鹽田區XXX(類別)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范表(參考樣式)》(見附件3),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范表的編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報區安委辦,區安委辦將在7月5日前完成匯審認定工作,統一編印實施。在規范排查內容正式出臺實施前,各部門、各單位的排查工作按原來辦法進行。
安監、消防等部門應加強隱患排查規范業務的培訓,使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具體負責隱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練掌握相應類別隱患規范表格的使用。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內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問題。
四、明確“查”與“處”的權限,實現安全隱患處置的程序化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主體。安監、建設、綜合執法、衛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質監、供電等部門是各有關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定監管部門,負有相應的行政執法權。各街道辦事處負有行使安監和綜合執法的行政執法權。其他各部門雖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但仍負有本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各部門、各單位在隱患排查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安全隱患檔案制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見附件4)逐一建檔,詳細填寫安全隱患的單位、排查時間、排查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和種類、責令整改時限等內容,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參考樣式)》(見附件5)責令整改;要落實專人進行跟蹤督辦,并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復查意見書(參考樣式)》(見附件6)記載整改完成情況;到期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移送書(參考樣式)》(見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的部門處理,同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見附件8)上報區安委辦;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不得拒絕接收,有異議的須在接收后的5日內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區領導提出,區領導在5日內未作出變更意見的,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須在接收后的15日內作出處理意見,并回復移送單位,同時抄送區安委辦;否則,區安委辦將在15日結束后的3日內發出督辦函,督辦函同時抄送分管安全生產和分管該部門的區領導。
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屬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未經消防審批及違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負責行政許可的部門或街道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查封或取締處理,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制度主要落實對查出隱患的處理,即“查了怎么辦”的問題。
五、實行“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雙報告制度,落實責任追究
凡沒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職能、無下屬單位和無承租承包單位的區直部門(即協助管理類單位),不實行定期排查報告制度,其發現的安全隱患采取隨時發現隨時報告的辦法處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職能、或有下屬單位、或有承包承租單位的部門,將繼續堅持原區安委會確立的定期排查和“隱患零報告”制度,并在此基礎上調整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定期報告“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的雙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內容表格包括:《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和《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計表》(附件4、8、9),即上報內容不僅要有“有無隱患”和“什么隱患”,還要有“排查了什么單位和內容”。所有須定期報告的部門和單位均可上報“零隱患”,但不能上報“零排查”,隱患可以沒有,工作不能為零。
區安委辦將以此次隱患排查規范制度為框架,參照區政府“問題管理”系統,開發出我區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該系統不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過程,還能有效分析出隱患本身的狀況,同時實現網上報告、轉辦、督辦、預警、通報、考核、監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減少推諉扯皮,利于落實責任追究。在區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開發啟用前,實行表格書面報告(適用表格見附表)。未按規定報告或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安委辦將在安全隱患排查月報進行通報或再次督辦時抄送區監察局備案;兩次未按規定報告和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安委辦將提請區監察局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解決“不查不報怎么辦”的問題。
(一)目標要求。以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市場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突出問題為抓手,鞏固和擴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指導思想。全區“十小”整治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扶優與治劣相結合,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鄉鎮(街道)為主負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以塊為主、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快推進執法監管向農村延伸,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安全,擴大消費需求,推動農村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0*年目標:摸清全區“十小”行業的基本狀況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檔案;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各項監管制度;制定“十小”行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在重點鄉鎮(街道)開展“十小”整治試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在此基礎上,注重典型示范,總結“十小”整治工作規律,開展“十小行業百點示范”活動。
2009年目標:在全區農村全面開展“十小”整治行動,充分發揮示范點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十小”行業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即:扶植引導基礎條件較好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上規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礎條件較差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達到規范要求;關停轉化達不到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同時,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商)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凈化農村消費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2010年目標:鞏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產經營行為基本符合規范要求;農村市場監管網絡基本形成;“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農村消費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重點對象: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農資、液化氣、音像制品、美容美發、農村客運等涉及群眾身心健康安全的產品或服務的站、點、店、戶。
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中心鎮和“十小”行業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
重點問題:生產經營中“臟、亂、差”和“無、散、低”等問題,具體包括:無證照或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生產經營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產品的行為;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從事音像制品、客運經營的行為等。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部門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整治。督促納入監管的小作坊業主履行質量安全承諾,嚴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基本要求》組織生產;以桶裝飲用水、“兩豆”(豆制品及豆芽)、茶葉、米面制品等四類食品為重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達不到取證條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締力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質、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鼓勵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專業合作、龍頭帶動、協會推動、股份聯合和區域集中等“五種模式”整合提升,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通過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證照齊全;生產場所符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小作坊把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安全承諾書掛上墻(三框),統一建立原料和成品進出臺帳(一盒))齊備,并執行相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操作人員均持有健康證等。此項任務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環保、城管等部門配合。
(二)小食雜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嚴格執行食品進貨臺賬制度,積極鼓勵小食雜店改造提升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導納入經營食品統一配送體系。通過整治,促使小食雜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店面整潔衛生;嚴格實行臺賬登記制度;嚴禁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此項任務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經貿、衛生、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城管、供銷等部門配合。
(三)小餐飲店質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廣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餐飲原料進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促使小餐飲店、小農家樂、小食堂做到:證照齊全(需證照的)并上墻;環境整潔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賬并實行進貨驗收;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并穿戴整潔。此項任務由衛生部門負責牽頭,經貿、工商、建設、食品藥品監管、環保、城管等部門配合。
(四)小藥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禁止超范圍經營。促使小藥店、小診所藥品、藥品專柜(零售點)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場所整潔衛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藥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嚴禁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藥品;嚴禁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嚴禁違法虛假藥品廣告。此項任務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
(五)小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推進農資店連鎖經營和放心農資店建設,杜絕禁用農藥的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劣質農資坑農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促使小農資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經營范圍和經營內容相符;建立化肥、農藥、獸藥、種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資的進貨索證和銷售臺賬制度;執業人員具備農資銷售相關專業技能和一定的農資使用指導能力。此項任務由農業部門負責牽頭,工商、質量技術監督、供銷、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配合。
(六)小菜場整治。延伸農貿市場監管觸角,加強對農村小菜場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場做到: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固定和臨時小菜場,確屬群眾生活需要并已納入鄉鎮或新農村建設規劃的,應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嚴重違法經營的,依法取締。此項任務由工商部門牽頭,農業、經貿、建設、食品藥品監管、城管等部門配合。
(七)小美容美發店整治。督促業主嚴格執行有關衛生操作規程,加大對消毒殺菌設施投入,預防感染和疾病傳播,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服務的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發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從業人員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具備必須的消毒殺菌設備和工作間,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驗化妝品、消毒用品等質量,建立并實施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衛生、發改、經貿、質量技術監督、環保、城管等部門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護知識產權,嚴禁租售盜版音像制品;保護未成人身心健康,嚴厲打擊銷售、暴力、迷信等違法音像制品;加大對音像游商地攤的打擊力度,依法取締“黑網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網吧)做到: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行業經營許可;音像店經營的音像制品有合法進貨憑證,正版率達到90%以上;“黑網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經營秩序。此項任務由文廣新部門負責牽頭,工商、*等部門配合。
(九)農村小客運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和無證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使用貨運車輛、兩輪摩托車、拖拉機或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輛、報廢車或以報廢車零件拼裝的車輛從事客運。整治農村客運經營秩序,嚴格執行客運營運許可、客運車輛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農村小客運業主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運人責任險,遵章守法,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此項任務由*部門負責牽頭,交通、工商、安全監管、農業等部門配合。
(十)小液化氣供應點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執行液化氣經營的布點審批規定,加強液化氣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服務規范,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明碼標價。促使小液化氣供應點做到:證照齊全;從業人員具有相關資質;經營場所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液化氣使用鋼瓶100%經過檢驗合格并建立定點充裝供應合同;不短斤缺兩;從業人員熟悉業務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建立進貨登記臺賬并索取相關證明和檢驗報告。此項任務由建設規劃部門負責牽頭,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等部門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政府成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十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質監分局。各行業整治與規范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會同配合部門編制具體的整治與規范行動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與規范標準,落實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各鄉鎮、街道都要明確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專門力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十小”整治實施方案,將具體整治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要將“十小”整治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和工作目標順利完成。各鄉鎮、街道要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經費、裝備等保障,推動整治與規范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堵疏結合,分類治理。要認真落實市委“兩創”總戰略,把整治工作與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三個臺州”建設、食品安全九大基礎工程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既要整治問題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單位;又要整改幫扶一批“十小”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三是整治與發展傳統產業的關系。在大力整治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十小”單位的同時,注意保護小而精、小而優的傳統產業。要科學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業底數,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制定整治標準,打扶結合、疏堵并舉,積極出臺政策鼓勵和幫助“十小”單位通過連鎖配送、合作經營、區域集中、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規范發展。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整治與規范的重點和目標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當地鄉鎮、街道的統一指揮下,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積極主動,認真履職。要積極推進誠信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同時,要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等途徑,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推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宣傳部門要積極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要深入農村、社區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過新聞會等形式,及時“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進經驗,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同時,要對公民的監督權實施有效保護,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
效能建設基本制度是推進效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改進機關效能的有力保障,更是強力推進“工業主導,兩化互動、三化聯動”,加快實現“建設科學發展新高地、宜居宜業新、和諧幸福新家園”的重要保證。畜牧機關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則是優化畜牧發展環境、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及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強力推進畜牧經濟強縣建設的有力保障。因此,我局高度重視效能建設工作,在新班子成立后,立即成立了以局長賀建平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宣傳教育股設辦公室,負責組織自查、匯總問題、召集專題討論會等工作。自查期間,各股在組長、副組長及辦公室的領導下開展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匯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整理并及時召集專題討論會,研究制訂整改措施,并監督整改落實。
二、對照督查內容,逐項開展自查
我局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照縣效能辦此次督查內容,逐項安排相關責任股室開展自查,并要求限期匯報自查情況。
(一)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建立健全情況
自市委辦《關于印發<市行政機關首問責任制度><市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市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下達以來,我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印發了包含首問首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服務承諾制、績效考核制、黨風廉政建設巡視制等工作制度的《縣畜牧食品局關于印發<首問首辦責任制>等六項工作制度的通知》以及規定職位的《縣畜牧食品局關于實行ab崗工作制度的實施意見》、規范機關和基層站管理的《縣畜牧食品局關于印發<機關管理制度>的通知》、《縣畜牧食品局關于印發<基層畜牧獸醫站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等,并在近兩年的實施過程中,不斷適應畜牧系統的變化和實際,各項基本制度基本得以健全,并日趨完善。
(二)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學習情況,機關工作人員知曉情況和執行情況
1、學習情況。各項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建立以來,我局結合檢疫隊伍專項整頓、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以及每周五例行會議等活動,多次分期組織全系統200多名干部職工,到局參加效能建設基本制度、《機關管理辦法》、《基層畜牧獸醫站管理辦法》等制度的培訓學習,取得很好的效果。2012年以來,我局已組織相關培訓學習會議3次,要求各股、基層站自行組織集中學習1次。
2、知曉情況。自本次自查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先后3次針對機關干部職工就基本制度的知曉情況開展了抽查。經抽查了解,大部分干部職工對效能建設基本制度較為熟悉,并且均能在集中學習之余堅持開展自學,充分體現了學習的良好效果以及機關濃厚的學習氛圍。
3、執行情況。在充分學習效能建設各項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各股、基層站均能按照制度的要求,切實貫徹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服務承諾制、績效考核制、黨風廉政建設巡視制、ab崗工作制,嚴格遵守《機關管理辦法》、《基層畜牧獸醫站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
(三)機關工作人員去向告知牌、崗位責任牌設立情況
畜牧局領導干部以及各股、基層站干部職工肩負畜牧生產發展、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疫病防控等重要職責,下鄉下村較為頻繁,人員去向告知牌、崗位責任牌的設立,明確了人員外出辦事去向和崗位職責,有利于機關合理安排人力,促進領導及干部職工勤勉務實、高效工作,有利于方便群眾辦事、對畜牧機關工作實施監督,從而提高機關效能。我局在充分認識到此重要性的基礎上,制定了人員外出登記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明確劃分了分管范圍,各股、站也結合ab崗工作制將各項工作職責落實到人頭,在局機關辦公樓及基層站辦公場所顯要位置設置了人員去向告知牌、崗位責任牌,人員外出辦事30分鐘以上,需事先向分管領導及股室負責人、站長報告,并在辦公室《機關干部外出登記冊》上簽明外出時間、姓名、事由后方可外出,由辦公室負責在去向告知牌上進行告知,崗位責任牌上將領導班子的分管工作范圍及各股、站、人的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公開。
(四)各類行政事項限時辦結時間、辦事程序和所需材料上墻公開情況
公開辦事流程可極大方便群眾辦理各種行政審批事項,使群眾少跑冤枉路、節約辦事時間,同時提高審批事項受理人為群眾辦事的效率。我局在機關各股室、動物檢疫申報點等場所外墻上,對我局職責范圍內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獸藥經營許可、動物診療許可、種畜禽生產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程序、限時辦結時間、所需材料進行了上墻公開,極大地方便了群眾。
(五)本系統效能投訴方式對外公開情況,對違反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典型案例的追究情況
行政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建立以來,我局在設置人員去向告知牌、崗位責任牌、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上墻等面向群眾公開事項的地點都標明了畜牧系統效能投訴電話:。截至目前,還沒有發生違反效能建設基本制度的典型案例,也沒有接到群眾關于本系統行政效能方面的舉報。
三、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局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過對各股自查上報的問題和不足進行收集整理,發現全系統行政效能基本制度的執行總體上是好的,但在部分股室及極個別干部職工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也還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就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召開了專題討論會,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部分干部職工對效能建設基本制度的學習不夠扎實,知曉程度不足,或者學習、知曉情況很好,但缺乏較強的執行意識。
針對部分干部職工當中存在的這類問題,領導小組認為,造成此類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對制度的學習不足,二是對制度的理解不夠深入,三是受不良的工作作風影響。經研究決定,從7月開始,我局不定期組織機關干部職工開展每3個月不少于2次的集中專題學習會,專題學習會將就效能建設基本制度進行反復學習、反復鞏固,并對部分干部職工開展提問抽查,進而促進學習;同時,結合作風建設活動,開展作風整頓,將效能建設基本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全局年度考核范圍,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及干部職工將進行考核扣分處理,從而提高基本制度的執行意識。
(二)能夠貫徹執行各項基本制度,但存在個別服務態度較差的現象。
各項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學習,就是要提升我們的服務質量,提高為民辦事的效率,但是通過分析以上問題,充分暴露出個別干部職工思想道德修養不高,履職宗旨不明的缺點。針對這一問題,我局仍將結合本年度作風建設活動,大力開展作風整頓,揪出部分反面典型,狠抓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決不讓此類不正之風在干部職工當中蔓延。
(三)部分干部職工能力素質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