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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 宏觀調控 公租房
我一直關注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有兩點原因:第一,住房是民生的重大需求,每一個人都需要住房,因此房地產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社會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第二,房地產對于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是相當大的。根據我們十多年前所做的一個研究,一百元錢的房地產投資,可以拉動上下游60多個行業總共180-220元的投資。房地產的發展不僅能拉動生產資料的需求,還能拉動消費資料和服務業的需求。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進展,新就業人口和從農村轉移到城市人口不斷增加,以及想改善住房條件的家庭日益增多,對住房的需求一直會保持比較旺盛的態勢。至少在10年到20年之內,在我國基本實現城市化過程中,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的地位是不會動搖的。有人說現在有些國家已經不拿房地產當支柱產業了,我認為那是因為他們已經基本解決了城市化的問題,而我國還處于城市化的過程中。因此我們對房地產業的發展還是要保持信心,住房的需求在我國基本實現城市化、也就是城市人口占70%之前肯定還是旺盛的。
房地產研究首先要將理論、體制、政策等重大問題弄清楚,而不是糾纏一些細節的問題。我和一些學者在十多年前所做的研究成果包含在1999年出版的《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目標模式與實施難點》一書中。我退下來后在中科院擔任虛擬經濟與數據科學研究中心的主任,一直在做包括房地產在內的有關虛擬經濟各方面的研究。我認為實現中央提出的“住有所居”應當是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
理論上來說,住房(House)和居住(Housing)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住房是其擁有者的財富,而住所則只是指居住的地方,不一定是居住者自己的財富。租房是租賃行為,不涉及產權的轉移;而買房則是購買行為,涉及到產權的轉移。租金是一種流量,而房產是~種存量。
近年來在房地產方面的一些爭論,多半與上述的概念不清有關。在此僅列舉其中的三個似是而非的觀點。
一、住房是“準公共產品”嗎?
有人說住房是“準公共產品”,因此國家應當負責解決人民的住房問題,除了保障房以外,還應當讓大多數家庭買得起商品房,實現“居者有其屋”。實際上只有國家為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是公共產品,而其余家庭在市場上購買或租用的商品房則是商品,不屬于公共產品之列。目前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實現“居者有其屋”,但只能實現“居者有其所”,也就是“住有所居”。
二、住房是消費品嗎?
有人說住房是消費品,應當強調住房的消費品屬性。實際上從經濟學理論說來,房產是資本品,而不是消費品,因為房屋本身是一種財產,買房是一種投資行為。房產是可以通過出售或出租產生利潤的資本品。在國外常有這樣的情況,兩夫妻和兩個孩子住一所大房子,孩子大學畢業后自己成家了,兩夫妻就把大房子租出去,自己租一個小公寓居住,大房子的租金不僅足以支付小公寓的租金,還能給他們日常生活提供更多的消費紫金。
三、房價應當列入消費價格指數(CPI)之中嗎?
有人說國家統計局應當將房價列入CPI,但由于住房不是消費品,因此原則上是不應列入CPI的,只應當在CPI中列入居住費用。前些時候國家統計局了一個全國城鎮居民平均居住費用的數據,在網上受到許多批評。這是因為我國城鎮的住房自有率高達80%,在統計上認為這些家庭的居住費用為零,因此將20%家庭的居住費用(主要是房租)平均到100%的家庭身上,從而得出平均居住費用的數據,這樣的計算方法肯定是不合理的。我認為對自有住房的家庭,其居住費用應當按虛擬房租計算。所謂虛擬房租就是如果把自己的房子租給自己時所應收取的合理房租。作為房東的你和作為房客的你肯定是不一樣的,作為房東的你總是希望把房貸全部轉嫁給房客,而作為房客的你肯定不同意,因為我給你交了若干年房租以后,房子還是你的,等于是我在替你買房子。作為房客的你希望按照房子的生命周期五十年的折舊來計算房租,但是作為房東的你肯定不同意,因為除了購房費用之外,還要負擔物業費等費用。我們現在正在研究虛擬房租如何確定。虛擬房租當然跟房價有關系,相應的也會影響到實際的房租,因此我認為我國城鎮家庭平均居住費用應當是80%自有住房家庭的虛擬房租與20%租房家庭的實際居住費用的加權平均值。
宏觀調控應該首先圍繞實現中央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標,先要解決真的沒有住所的人的問題。這大體上包括是三種人群,第一種是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的無住所人群;第二種是中等收入無購房能力的人群;第三種是中等收入有購房能力的人群。
應該說從當年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設計看來,將住房分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三類,還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發生了問題。建廉租房全要政府出錢和補貼,政府不愿意多建,建設進展很慢。廉租房造價低,質量較差,區位也不好,有的廉租房建好后許多人不愿意去住。更重要的是經濟適用房成了腐敗高發區,因為誰拿到經濟適用房就等于拿到了國家補貼的一大塊財富,因此出現了各種腐敗現象。一是有些公務員“近水樓臺先得月”,他們既掌握分配權,又掌握優先選擇權,因而在有些地方出現了經濟適用房變成公務員小區的現象。二是由于經濟適用房是一大塊財富,就會產生尋租現象,有的人就會想辦法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來謀取經濟適用房。因而有些地方出現“六連號”,有些開著寶馬車的人住在經濟適用房小區,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的房屋70%是租出去的,還有的人買兩套經濟適用房打通后裝修成豪宅。因此我主張經濟適用房不能給予完全產權,一般不允許出售,在出售時應當將國家補貼的部分還給國家。就算沒有腐敗,經濟適用房制度也會引起新的不公平。假定年收入4萬元以下的家庭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一個年收入39,000元家庭買到經濟適用房后等于拿到國家幾十萬元的補貼,而一個收入41,000元的家庭則不允許買經濟適用房,只能用高得多的價錢去購買商品房,這就會造成新的不公平。因此我主張經濟適用房不宜繼續建,而且要處理好歷史遺留的問題。
現在我國新的制度設計提出了公租房,我個人是贊成的。公租房僅是出租,不涉及產權。公租房既能解決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保障問題,又能解決沒住所而又買不起房人的中等收入人群的居住問題。但是在公租房的制度設計上要改變思路,從補貼磚頭到補貼人頭。公租房既然是保障性的,標準就不能太高。當然也要考慮到人的尊嚴,公租房也不能搞的太差,起碼功能要齊全,廚房、廁所、淋浴都要有,在設計時還應考慮綠色和節能的要求。公租房可設有40平米(供兩口之家居住)、55平米(供三口之家居住)和70平米(供四口之家居住)三種戶型,公租房的房租應參照虛擬房租來確定,比市場價格要低一些,但不是低很多。國家對收入低于房租三倍的家庭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是房租與家庭收入三分之一之間的差額,每年年初根據家庭收入核定補貼數額。對于家庭收入高于房租三倍的家庭,國家不予補貼。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政府建設和管理公租房的積極性,也有利于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公租房,因為有穩定的現金流來保證合理地回收投資。
最近一些城市的房租大漲,各地政府紛紛出臺了限制房租上漲的政策。當公租房制度確立和普及之后,市場的力量就可以制約房租的上漲。
公租房可以解決前兩部分沒有住所的人群的居住問題,最后一部分要解決的是中等收入而有購房能力的人群的購房問題,這些人購房的能力來自自己的儲蓄,加上父母的儲蓄和親友的貸款。有些人是在結婚的壓力下必須要買房,即所謂剛性需求。對于這部分人群在政策上應當給以適當的照顧。我曾經提出過三條,第一是適當降低首付,可以考慮降低至20%;二是實行優惠利率,按正常貸款利率打8折:三是采取遞增式還款的方式,使還款負擔不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最好是不超過30%。而現在銀行對購買首套住房的家庭提高了首付,又取消了優惠利率,實際上是增加了這部分人群的負擔,不利于實現“住有所居”的調控目標。有人說通過宏觀調控把房價調下來,這些人就能買得起房子了。但我個人認為,即使在越來越嚴厲的宏觀調控下,房價也不可能降很多。根據我們的研究,房價由四部分組成,包括建安費用、地價、政府稅費和開發商的稅后利潤。從長遠看來,建安費用是上漲的,鋼材、木材、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的價格也是上漲的,積壓只是暫時性的。我國實行最嚴格的土地政策,而且通過招拍掛來確定地價,土地價格肯定會上升。要真的降房價,就是政府要控制地價,減少稅費,開發商要讓利,如果只指望壓縮開發商的利潤,房價不可能降太多。因為如果壓縮的太厲害,三五年以后房子的供應就會減少。盡管現在看來房地產投資還在增加,但增幅已經在減少,我想再過一段時間房地產投資可能會減少,而且房子的建設有一定的周期,短期內看不出問題,但是長期內可能會造成供需失衡,房價可能會反彈,這是我們要注意的。
筆者認為,要避免宏觀調控政策之間的矛盾對經濟目標的實現造成反作用的沖擊,使宏觀調控達到綜合協調,除了應以遵守宏觀調控法原則為基礎,具體來說應該建立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機制,這在當前經濟危機的背景下尤為重要,上面已經述及宏觀調控的手段主要有財政政策、產業政策、貨幣政策,相應的我國宏觀經濟管理部門主要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組成。宏觀經濟調控的決策、規劃、實施、協調等工作,也是由這幾個經濟職能機構共同來完成的,因而有必要在組織機構上建立起綜合協調的機制,才能更有效地進行宏觀經濟調控,以控制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其一,在制定決策時,各個部門之間應該進行溝通,向其他部門論證自己部門實施此項決策的可行性、目的及具體的實施步驟,并且說明這項政策對其他部門所產生的影響及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如產業政策的制定部門必須與財政、貨幣的宏觀調控部門進行協商,以取得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支持。對于將要確定的政策,由相關專家及部門進行評估,明確利弊,在國務院批準此項政策后,針對此項決策將要產生的消極影響,建立一套預警方案,由此確立宏觀調控政策的制定及頒布流程,確保此項措施不對其他部門的決策造成破壞性作用,以致影響宏觀調控整體目標的實現;其二,不同的宏觀調控部門擁有巨大的宏觀調控權,其使用的經濟變量如利率、稅率非常敏感,這些變量對價格、成本及利潤的變動起著決定性作用,對經濟、市場主體和普通的民眾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因此以國家立法機關及審判機關為核心,針對宏觀調控部門之間的權力應該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并且各部門之間達到相互監督與制約。
二、建立宏觀調控綜合協調制度的必要性
宏觀調控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國家需要衡量各方面的利益與關系,制定經濟發展的決策。在宏觀調控法的概念中,我們知道其具體目標是經濟增長、幣值穩定、充分就業與國際收支平衡。在經濟運行中,這四個目標是相互關聯并且存在著矛盾。宏觀調控各項目標之間存在相互沖突的關系,與這些目標相對應的是,各項宏觀調控政策手段由于是不同的部門制定與實施,也常常會出現作用方向不匹配,作用力度不一致的情況,甚至出現“一腳踩油門,一腳踩剎車”的自我較勁現象。如何發揮宏觀調控各手段的組合效應,需要政府把握好當前國民經濟運行的具體形勢,確定一個主要的宏觀調控目標,在這個目標指引下,各項政策相互協調,相互配合,才有可能實現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各項政策之間需要配合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1)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需要配合。這兩項政策是宏觀調控中的兩大工具,二者之間的配合基于這兩項政策調節的不同點:就作用時效來說,財政政策起效的時間相對較短,對經濟存在著直接的拉動效應,而貨幣政策的作用較為緩慢;就作用杠桿來說,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稅收的增減,國債的發行等手段來影響社會總需求,而貨幣政策主要是通過影響流通中的貨幣量來影響社會總需求;就調節側重點來說,財政政策對資源配置與結構優化能起到更為明顯的效果,貨幣政策更側重調節社會需求總量。在當前經濟危機的背景下,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是擺脫經濟危機所帶來的陰影,刺激經濟的繁榮與復蘇。面對國際經濟環境對我國造成的不利影響,我國政府采取積極應對的態度。日前國務院已經出臺了一系列靈活審慎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稅收政策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作出了一系列的稅收調整,如2008年1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宣布適當調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退稅率,通過這項舉措應對我國貿易出口下滑的境況。這些政策分別在經濟總量與結構調整方面起著相互配合的作用。
(2)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需要為產業政策的實現提供支持。產業政策一詞,源于日本。在下河邊淳、菅家茂編纂的《現代日本經濟事典》認為,“產業政策是指國家或政府為了實現某種經濟與社會目的,以全產業為調整對象,通過對全產業的保護、扶植、調整與完善,積極或消極參與某個產業或企業的生產、經營、交易活動,以及直接干預或間接干預商品、服務、金融等的市場形成和市場機制的政策的總稱。”1國家財政的投資規模和和投資結構、財政補貼與中央銀行所制定的信貸利率與規模及商業貸款的政策都會對產業政策產生影響。日前全國發展改革會議指出,“著力推進經濟結構改革戰略性調整和企業轉型升級。大力支持重點產業發展,保護和發展好支柱產業、骨干產業、重要產品和重要生產能力。”針對這一產業政策,財政部應加大對支柱產業的投資規模,在稅收政策上應給與這些產業優惠;中央銀行應放寬對屬于支柱產業中企業的信貸約束。
結語:宏觀調控綜合協調制度是為了客服單一宏觀調控手段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建立的,其職責是為不同宏觀調控部門之間制定經濟政策提供使之協調的程序和措施,避免宏觀調控各部門之間各自為政,影響宏觀調控總體目標的實現;通過對宏觀調控各部門之間權力的制約與監督,防止出現宏觀調控權力的濫用,使其最大限度的達到宏觀調控的目標。
參考書目:
【1】張守文主編:《經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丘本著:《宏觀調控》,中國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
【3】邢會強著:《宏觀調控權運行的法律問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4】呂忠梅、陳虹著:《經濟法原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5】綦贊超:《淺談宏觀調控綜合協調制度》,清華學術期刊,2007年第二期
【關鍵詞】宏觀調控;房地產;必要性;措施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中國人特有的“房子”情節,導致我國的房地產業在全國各地快速發展,也引發了我國購房熱和房價過快增長,這中間有其促進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其中的泡沫,也為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埋下了隱患,甚至出現了不通過宏觀調控進行干預將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甚至可能會引起新一輪的經濟危機。所以在2006年以后,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政策,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以期通過宏觀調控讓我國的房地產事業的發展進入理性發展階段。本文也將以此為契機探討研究宏觀調控對我國房地產業發展的影響。
一、宏觀調控與房地產宏觀調控
宏觀調控是指國家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對經濟的運行進行干預和調整,以及時糾正經濟發展中可能與國家經濟發展目標不一致的因素,或者是及時糾正不符合市場秩序和規律的行為,其對市場在資源的配置中起的基礎性作用是有一定吸納之作用的,其目的是希望通過國家的調控手段,避免市場直接調節資源會出現的經濟發展可能偏離預定的軌跡,甚至是出現倒退和通貨膨脹等問題,最終確保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的良性發展。國家宏觀調控的原則有:統一性原則、總體平衡的原則、協調的原則、以及引導為主的原則,還有就是目標明確性原則。宏觀調控的手段主要有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政策性引導;提供相關的服務;同時對于相關的違法行為進行懲治。
房地產業的宏觀調控是指國家應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對于房地產業進行合理的引導和控制,避免房地產泡沫對于房地產行業的有序發展可能產生的不利后果進行提前防控,對于行業和相關人員進行有利的引導和分流,以期保證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回歸到理性的軌道上來,以確保國民經濟的整體平穩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二、我國房地產業實行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眾所周知從2004年開始,以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為代表,房價快速上漲,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光是買地就動則上萬的情況,房地產難道在一夜之間就可能出現這么快的繁榮嗎?這樣的繁榮景象是真實的嗎?它能持續多長時間?就引發了大多數人的思考房地產市場表面繁榮的背后的隱患,終于在2006年開始,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開始進行宏觀調控,以國家之力幫助我國的房地產行業清除泡沫,讓其的發展回歸到理性的軌道上來。其實在這個階段上對我國房地產行業進行宏觀調控是有其必要性的。理由如下:
首先,居民的購買能力不能適應房價的過快增長,這樣對于買房成為剛需的家庭來說,購買一套住房將自己淪為房奴,既降低了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數,同時也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也就是說房地產市場已經上升到了關系到社會穩定的大事,如果不調控,一旦出現什么問題,局面可能會失控。
其次,我們可以看到,銷售比較好的房屋往往是地段比較好的位置,其余的房屋銷售并不是那么理想,同時這中間除開剛需以外,也不避免存在人為的炒作行為,導致房屋的價格遠遠高于其實際的價值,那么這樣的泡沫和虛假的繁榮就非常危險,甚至每年的房屋的待售面積都在逐年增加,而我們的實際需求并沒有增長。
再次,在這個階段上,大多數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已經吃緊,用于正常的房屋開發方面的資金比例相對比較少,其對工程質量和客戶的保障將是很大的隱患。
還有,對于銀行和廣大投資者來說,房產的投入不是一個小數目,一旦房地產企業項目出現問題,勢必會導致銀行和投資者的連受收到影響,情況嚴重的,甚至有倒閉的風險。
綜上,在我國房地產發展的現階段上,引入宏觀調控有其必然性的要求和緊迫性。
三、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主要措施
首先,對我國的房地產的宏觀調控,要根據地區的不同,進行分別對待。對于北京、上海深圳這樣的一線城市,由于剛性需求大,并且市場相對發展比較成熟了,對其的宏觀調控可以主要以引導為主,主要還是以市場配置為主,但是也要隨時警惕發展過快產生的不利影響。對于中西部地區,政府要加大投入鼓勵合理發展,同時要警示不可以以一線城市的發展作為其類比的對象,因為每個地區有每個地區的發展要求。還有就是對于西部人口密集地區,要鼓勵其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并形成一定的規模以滿足自身的發展需要。
其次,通過提高銀行的存款保證金率來限制銀行的貸款比例。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避免房地產市場的泡沫給銀行甚至整個行業帶來的風險,同時也可以有效的控制房地產行業的流動資金,讓房地產企業將錢真正用到有前途的項目上,減少盲目投資的可能性。
再次,就是通過出臺一系列的限購措施,以保證先滿足于剛性購房需要,避免和打擊投機房產的行為,造成的房屋漲價的虛假泡沫。也引導廣大的消費者合理的進行買房投資。
最后,就是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如果說之前的宏觀調控手段,是對房地產行業的限制的話,那么保障房的假設則是從實際上解決需求的疏導,可以說這樣的方式,是國家的調控政策充分尊重了市場的發展規律的,所以我們要繼續加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的建設,這樣既可以合理的引導房價市場,同時也可以實實在在的解決人們生活用房的剛需,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這個過程中我們要同時注意好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質量的保障,還有就是關于其的入住條件和程序的完善。
綜上,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是有其現實的緊迫性的,同時通過這幾年的治理實踐來看,宏觀調控的作用已經初顯成效。看來在特定的時期、在特定的范圍內,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采用宏觀調控手段,也有著其重要的意義,同時我們也要注意,伴隨著相應的市場環境的改變,我們的宏觀調控手段,也要進行適當的調整,甚至是推出,這也是市場和經濟發展的要求。總之,我們無論采用什么樣的方法和手段,都是為了確保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順利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
【參考文獻】
[1]崔光燦,房地產價格波動與宏觀調控[J],中國房地產,2012年02期
當前我國經濟宏觀調控面臨著市場化、信息化、虛擬化、全球化、資源緊約束、經濟目標多元化等多重挑戰,國民經濟調控能力建設已成為重大急迫課題。建設和諧經濟與社會秩序,需要進一步明確宏觀調控的目的性,強化對經濟信息的準確掌控能力,增進中央調控的權威性,發育政策實施的中間組織,把握調控政策的主動性。
關鍵詞:宏觀調控能力建設政策
從國際經驗來看,后發國家要在既有國際競爭秩序中取得優勢,就必須在引入市場機制的同時充分發揮政府對國民經濟的規劃組織和領導力。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就構成了我國國家整體競爭力的重要方面。對我國而言,宏觀調控能力就是緊緊圍繞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和諧社會的根本目標,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種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國際合作措施,保證國民經濟總量和結構均衡,保持國民經濟與社會又好又快穩健運行的綜合掌控能力。
今后15-20年,是中國經濟發展面臨著難得的戰略機遇期,在此期間,以科學發展觀基礎的宏觀調控能力,是我黨執政興國能力的核心表現形式之一,而且,通過宏觀調控能力建設,有助于根除體制轉軌階段經濟領域的腐敗現象,增強人民群眾對國家建設與發展信心。因此,研究宏觀調控能力建設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宏觀調控能力建設面臨著歷史性的新挑戰
2003年以來的本輪宏觀調控,已經取得了顯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我國的經濟總量與結構正在發生著歷史性的根本變化,與改革開放以來前幾輪的宏觀調控相比,當前的宏觀調控能力建設面臨著一系列歷史階段性的新挑戰:
其一是國民經濟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的挑戰。眾所周知,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長期目標。當前,我國經濟市場化的水平越來越高,市場機制正日益發揮著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但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并成熟運轉,同時傳統管制經濟的機制在逐步推出,在此背景下,同時出現了諸多“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現象,宏觀調控時常面臨兩難選擇。
其二我國經濟與社會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的挑戰。現代信息技術開始廣泛應用于中國經濟和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模式正產生深刻的長遠影響,經濟信息數量隨之劇增,但其中不乏一些嚴重失真的信息,這些失真信息傳播開來很可能會沖擊市場經濟秩序,甚至衍生出無法控制的消極經濟“蝴蝶”效應。全面、準確、快速國民經濟運行信息的收集處理能力,在宏觀調控能力建設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其三是我國經濟的虛擬化的挑戰。縱觀當達國家的經濟結構,以股票交易、債券市場、期貨交易、外匯交易等為主要內容的虛擬經濟及房地產半虛擬經濟已經占有很大的比例。與2005年GDP相比,我國股票市值占GDP達到57%,但是以市場實際可交易的流通市值看,這一比值僅僅為14%。專家估計,當前美國的虛擬經濟規模是中國的20倍以上,日本的虛擬經濟規模也比中國大18倍,這說明中國虛擬經濟發展仍有很大空,。但虛擬經濟運行具有其獨特規律。毋須置疑,我國政府在調控實體經濟方面積累了大量的有益經驗做法,但在調控宏觀虛擬經濟方面總體來看仍然處于探索學習階段。
其四是資源、生態狀況和環境日益惡化的挑戰。當前,我國現有的自然資源已大多難以完全由國內供應,相當一部分重要自然資源有賴于國際貿易,同時因改革深化各級政府直接調撥資源的能力受限增多,而且,隨著人口總量的持續增加和工業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水資源供給和生態環境保持、恢復和改善面臨著空前大的壓力。宏觀經濟調控措施面臨著尖銳的長期與短期、局部與整體利益矛盾壓力。
其五是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我國經濟的外貿依存度已高達70%以上,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和產業分工中的重要一環。可以預見,我國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仍將繼續擴展,相關的國際經濟規范和其它國家的經濟波動與宏觀經濟調控政策也必然對我國的宏觀調控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同時我國的宏觀經濟調控對這些國家和地區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種互動效應帶來了我國宏觀調控措施的制定、出臺時機、過程監督、效果評估等一系列新的研究課題,我國的宏觀調控勢必要和相應的政治外交、國際協調結合起來。
其六是和諧社會目標多元化的挑戰。和諧社會是我國中長期戰略目標,它囊括了社會、經濟、政治、地區、自然生態等多層面的和諧內涵,其目標是多元性的,這就使我國宏觀調控已經遠遠地超過經濟總量調控的范圍,肩負著調整各項失衡的重任,要求宏觀調控在重點關注經濟層面目標的同時,還必須顧及它層面的要求。
二、強化宏觀調控能力建設的戰略選擇
1.進一步明確宏觀調控的指導思想,強化其根本的目的性
“權為民所有,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是我黨新時期執政興國的總體要求,一切宏觀調控能力建設和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都必須以此為立足點,宏觀調控能力建設必須時刻以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切身利益為歸宿,尤其是要避免使宏觀調控變成某些少數特殊經濟利益集團的工具,損害社會弱勢大眾的基本利益。
2.進一步加強對基礎經濟信息的及時統計分析能力,準確地把握經濟運行的真實情況,增加宏觀調控的精確性。
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和市場化水平的提升,現有的國民經濟統計體系已難以獨自承擔國民經濟和社會統計工作,一些重要統計信息不夠準確、完整,個別指標與實際情況相比甚至出現嚴重偏差,必須進一步加快國民經濟與社會統計體系改革,整合工商、稅務、海關、金融、行業主管、司法等部門經濟類信息,引進有關國際組織、機構投資者、信用評級機構等第三方信息補充、完善。要廣泛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增加必要的財力投入,持續加強人員培訓、培養工作,全面提升基礎經濟信息的及時收集、整理分析能力,鼓勵各種行業經濟組織積極從事行業國內外信息搜集、整理工作,鼓勵社會公益性的調查研究工作。
3.積極研究和整合政府有關部門職能,進一步增強宏觀調控的權威性。
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轉化,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的日趨緊密互動,宏觀控制政策的研究、制定、落實需要政府越來越多的部門配合,在此過程中難免出現政出多門,不利于向市場和產業界發出統一的調控信號,造成某些地區或某些產業領域執行困惑,為此,有必要研究和整合政府有關部門職能,尤其是金融等虛擬經濟管理部門職能,建議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統一宏觀調控政策,各有關部門貫徹實施,社會中介組織、媒體、公眾監督反饋,增強宏觀調控的權威性。
4.進一步加強中長期經濟發展戰略研究,總結出適用科學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宏觀調控的邏輯模型,增強宏觀調控的可預見性。
政府現有的宏觀經濟參謀管理部門,對已往的宏觀調控的成功實施做出了眾所周知的重大貢獻,這些部門與宏觀調控決策部門保持高效溝通,對國家宏觀政策理解全面準確,尤其是在研究國有經濟方面占有很多優勢資源。但隨著非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發展影響力的逐步提升,也急需一批官辦的或官民合辦的或者自愿合作的民間專業研究機構成長壯大,它們既可以反映非公有經濟的真實情況和補充現有宏觀經濟參謀管理部門工作,也可以為宏觀決策部門提供新的政策視角。另外,還必須加強虛擬經濟成長與發展研究。只有建立在集思廣益基礎上的宏觀決策模型,才能增強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的前瞻性,也才能增強產業界對宏觀調控的可預期性,盡量消除過多的市場波動引起的經濟秩序混亂狀況和社會經濟資源浪費情況。
5.進一步推行上下互動、區域合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國民經濟與社會規劃編制機制,盡快制定出覆蓋所有國土的功能綜合規劃,促經濟資源在地區間的合理配置,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增強宏觀調控的規范引導性。
為了更高效地引導各類經濟資源在地區間合理配置,促進區域分工合作,應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做法,即在制定全國范圍內的國土功能規劃,避免大量的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將國家宏觀調控最高決策部門由目前的單個產業政策制定甚至單個項目審批的中微觀管理中解脫出來,增強宏觀調控的宏觀指導性。
6.進一步強化具有社會公益性政策傳導工具組織發育成長和職能拓展,增強調控的主動性、可逆行和執行力。
市場機制優勢的充分發揮有賴于大量的社會中介組織,如信用評估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產業合作聯合體等行業組織,這些中介機構的建立、成長和運作,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理性有序市場競爭的氛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研究、制訂和執行,將這些中介組織視同宏觀調控的傳導工具,無疑可以強化宏觀調控的主動性、間接性和可逆性,同時也提高宏觀調控的執行力。當前此類組織成長急需破除過多的官辦性質,在加強監督的同時盡量恢復其應有的民間公益性和自組織性。
7.進一步加強全球和地區經濟合作,增強宏觀調控的主動性。
中國經濟已成為全球性和地區性經濟的重要部分,中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也有賴于在全球及地區經濟的合作與分工。積極參與全球性和地區性各種經濟合作組織事務,不但有利于國際經濟規范的中國化,而且也十分有利于中國經濟活動的國際化、地區化。主動參與合作,既可以減少外部國家宏觀調控對我國經濟的沖擊,也可以減輕我國宏觀調控對有關國家經濟的不利影響,保證相對和諧的國際經濟秩序,為我國經濟又好又快持續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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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房地產業發展與常態化宏觀調控歷程分析
建國后,我國房地產開發模式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統一建設,開發主體全是政府投資的企業。1984年國家計委和城建部頒布《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促使許多帶有政府職能的開發公司向企業轉變,同時也出現了許多獨立組建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此,拉開了房地產開發市場化的序幕。1990年,國務院頒布《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掀起了房地產開發熱潮,但很快首次房地產泡沫在深圳、海南、北海等地出現。1993年,中央政府開始第一輪緊縮性宏觀調控,房地產泡沫破裂,造成了大量“爛尾樓”和銀行呆壞賬。1993―1997年緊縮性的調控政策落實,使經濟過熱勢頭放緩。
1998年國務院頒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取消實物福利分房,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此后,城鎮住房運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市場機制在房地產市場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房地產業規模不斷擴大,一批房地產企業在快速成長。2005年全國有7家房地產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億元;2006年8家企業主營業務超過100億元;到2010年有6家房地產企業主營業務超過500億元,其中一直穩坐“老大交椅”的萬科集團主營業務突破1000億元,該企業近5年來年增長率高于30%。自1998年開始,我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平均每年增長高于20%,整個產業在快速增長的過程中發生著劇烈的變革,各種宏觀調控政策不斷出臺,根據宏觀調控政策的目的和程度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階段。
1.快速發展與規范土地調控期(1999―2003年)
1999―2000年房地產零售時代來臨,房貸成銀行熱門生意,個人購房比例持續上升。2001年“申奧”成功和“入世”兩大誘因,刺激房價漲幅迅速,炒房之風漸起。2002年7月1日,國土資源部制定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開始施行。2003年6月5日,央行頒布震動行業的12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規定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應不低于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經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隨后,8月12日,建設部公布了《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在要求“加強房地產貸款監管”的同時,“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項目,要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與121號文件形成鮮明反差。這表明雖然政府加緊對房地產進行調控,但是部門問的觀點并不完全一致。此時期國家宏觀調控力度不大,主要從規范土地方面著手,可稱之為規范土地調控期。
2.高速發展與收縮性調控期(2004―2007年)
經歷“SARS”后的2004年,土地拍賣和加息兩種調控工具的使用卻伴隨著新一輪房價的大漲。房地產開發熱潮從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轉向內陸城市,房地產企業的全國化擴張發展迅猛,外資和上市開始成為開發商重要的融資通道。
2005年3月,面對不斷上漲的房價,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國八條”),傳達了對房價上漲過快的憂慮。同年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八項措施引導和調控房地產市場(“新國八條”)。
2006年5月,中央政府出臺了“國六條”,揭開了新一輪房地產調控的序幕。隨后,《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相繼出臺。
2007年不但延續了前幾年的政策取向,而且在力度上明顯加大。在資金方面,一年內6次上調銀行基準利率、10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提高第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在土地方面,強調節約集約用地、控制大套型商品房、“招拍掛”出讓土地的方式作了重要修改、開展以查處“以租代征”為重點的土地執法百日行動。然而,最大的特點是住宅市場由“重建設”轉為“重保障”,標志著本輪調控思路的根本性轉變。8月13日,國務院出臺《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旨在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這一時期國家宏觀調控密度加大,調控目的意在收縮房地產過度發展勢頭,但收效甚微,房價一路攀高。
3.“先抑后揚”調控期(2008―2009年)
2008年1月到8月,國家繼續從地根和銀根(共5次上調準備金率,從年初的14.5%上調至17.5%)兩方面嚴控房地產市場。2008年9月,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房地產市場出現低迷,并對經濟增長產生了一定影響。因此,各級地方政府陸續推出了包括減免稅收、購房補貼等多條“救市”措施。特別是11月9日中央政府明確宣布對宏觀經濟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更加明確了房地產市場擴張型宏觀調控的政策方向。2008年12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全面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2009年1月,四大國有銀行宣布2008年10月27日前執行基準利率0.85倍優惠、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優質客戶,原則上都可以申請七折優惠利率。同年5月,國務院的《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這是自2004年以來執行35%自有資本金貸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調,已恢復到1996年開始實行資本金制度時的水平,預示著緊縮了數年的房地產信貸政策開始“松綁”。本輪調控從“嚴控”到“救市”思路的根本轉變,有效刺激了房地產市場的復蘇,可稱之為“先抑后揚’調控期。
4.“史上最嚴厲”調控期(2010年至今)
在鼓勵住房消費及寬松貨幣的“救市”政策刺激下,2009年房價飛速上漲,沉寂了1年多的土地市場再度火爆,開發商瘋狂拿地,各地“地王”頻現。2009年底、2010年初國家果斷出臺調控措施,如“國四條”、“國十一條”、“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等,限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調控住房的消費結構,加大住房保障力度。2010年,一輪又一輪調控政策出臺之后,抑制了部分需求,大多數城市成交面積同比下降明顯,但部分一、二線城市20%~47%的房價年度漲幅,依然無法達到“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調控要求。在此背景下,2011年初有史以來最嚴厲“國八條”政策出臺。“國八條”在深化“促供應、
抑需求、調結構、重監管”這一縱向基本調控思路的同時,又在橫向調控思路上明確了調控政策落實結果的“問責制”。但時至今日,個別城市房價仍不降反升,從全國范圍來看宏觀調控政策尚未達到預期目的。可以預見的是,未來一段時期各種調控政策還將陸續出臺,房地產業的宏觀調控將常態化。
二、房地產業宏觀調控常態化思考
1.宏觀調控常態化是房地產市場失靈的保障
房地產“市場失靈”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不少發達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也經歷過使用各種宏觀調控工具來規范房地產業的發展,如利用利率杠桿抑制房價、加大稅收力度抑制投機、直接采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查處違法亂紀行為、堅持增加“小戶型低價房”供應、建造“廉租房”和提供補貼為中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等。我國房地產業發展時間較短、發展速度較快,出現各種問題在所難免。各級政府、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者和購房者必須認識到國家對房地產業的宏觀調控是社會經濟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需要,調控形式將趨常態化。調控不僅僅注重蕩平短期“房價上漲”問題,更要力爭避免房價的大起大落,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持續發展。
2.宏觀調控常態化下地方政府角色轉換
中央出臺各類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地方政府負責實施。我國現行稅制和政績考核決定了地方政府熱衷于以地生財,通過招拍掛不斷推高地價,從而獲取更多的經濟政績和財政收入。在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直接影響地方財政收入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對中央調控政策的積極性和執行力度對調控效果產生很大影響。不難解釋,2008年底中央宏觀調控刺激房地產市場立竿見影,房地產市場迅速繁榮,而2010年宏觀調控欲抑制房價上漲,卻收效甚微。因而,如何使地方政府與中央宏觀調控目標一致,有必要從土地拍賣收入、稅收、地方政府政績考核等方面做出角色轉換。
3.建立客觀的住房信息系統和科學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
[關鍵詞] 經濟轉軌 經濟體制改革 宏觀調控
一、引言
在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尤其是在以1989年經濟治理整頓為起點,經濟從短缺經濟向需求經濟轉軌開始,經濟運行中一直存在著一個基本矛盾,即經濟體制改革與宏觀調控的矛盾。這個矛盾從改革開放開始,到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以及未來可預期的中國經濟發展和完善過程中,都將不可避免。對于這個問題的研究與探討,對于了解經濟運行、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三者關系有深入的意義,從而增加掌控經濟運行的能力與水平。
二、近年來宏觀調控政策的效果
經濟轉軌以來,中國已完成了六次大規模的宏觀調控。前四次調控在經濟過熱、通貨膨脹的過程中,緊縮性政策總體呈現出較為顯著的調控效果;后兩次調控在應對有效需求不足、通貨緊縮與局部經濟過熱、投資膨脹的過程中,擴張性和“有保有壓”的政策調控總體體現出密度大、組合性強、力度大等特點,但調控的效果卻大大低于預期,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政策失靈的現象(龐明川,2008)。在2003年以來以抑制固定資產過快增長和產能過剩等為目標的宏觀調控過程中,又出現了三個現象:一是無論是針對經濟過熱、投資增長過快還是對房地產行業的治理,所出臺的政策收效甚微,迫使政府不得不連續出臺了被稱為“政如急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二是宏觀調控中已經較少使用的行政手段在市場化進程已經取得明顯進展的背景下又重新得到使用,甚至是“重用”;三是在這輪調控中出現了罕見的“多次調控”現象(高輝清等,2006)。在2007年底以來以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和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的宏觀調控過程中,還出現了短期內的多次連續調控現象。
這些現象引發了理論界的激烈爭論,其焦點在于:中國宏觀調控的效果究竟如何?為什么宏觀調控的效果背離決策者的初衷和預期?為什么會出現一輪調控周期中的“多次調控”和短期內的多次連續調控現象?
三、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矛盾
本文嘗試從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矛盾角度來回答上述問題。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矛盾很容易被歸入是經濟總量問題還是經濟結構問題的矛盾。但本文并不認同這個觀點。
從1989年的經濟轉軌開始到1994年、1998年的宏觀經濟調控,為了穩定經濟總量發展,宏觀調控中不可避免的采取了許多人為的、非市場化措施。這些措施每一次也不可避免的對于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或發展起到一定的限制,甚至是打壓、破壞的作用。這在1989年的經濟治理整頓中表現的最為明顯。雖然理論上宏觀經濟調控與經濟體制改革可以人為的統一起來,但在實際中卻很難做到兩方面都能有所收獲,因此,把宏觀經濟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人為的統一起來,是一種不尊重現實的、不切實際的說法。最有力的例證,就是為了應對1994年通貨膨脹和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的宏觀調控措施,幾乎使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資本金融市場無法進行任何前進的改革措施,甚至是一種向計劃指令下的經濟體制的倒退。
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矛盾產生于我國破除舊體制、建立新體制的經濟改革大背景下是一種必然的經濟現象。經濟結構的不合理帶來了經濟總量發展的不平衡,對于經濟總量發展不平衡采取的經濟措施又限制了解決經濟結構不合理、阻礙了經濟體制改革的前進。這就是這種矛盾關系的基本問題鏈條,表面上看是一種相互制約、相互對立的惡性循環關系,實際上還存在著一種新的相互協調和統一的關系。
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是一個綜合、復雜、緩慢的過程。從市場因素的形成、市場關系的建立到市場規則的完善,市場力量是一個逐步從弱到強、從不穩定到趨于穩定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最大的困難就是時間。長期性的改革時間使得改革者要具備相當掌握經濟發展的能力。只有經濟運行在改革者可掌控的范圍內發展,那么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才不會斷鏈,經濟體制改革的積累效益才能得以保證,經濟才能得以發展。這里,經濟運行的可掌控性不等同經濟運行的確定性。
我國經濟體制真正建設的時間并不是很長,從計劃下的短缺經濟結束開始算起,也就是二十年時間,中間經歷過六次宏觀經濟調控過程。無論從經驗還是理論上來說,我國的經濟體制建設都處在一個初步建設的發展階段,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發揮正是受到了經濟體制改革階段的影響。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宏觀課題組(1999)認為,在市場化過程中,政策效應的發揮往往離不開體制上的相應變革,因為體制的不完善不僅會使任何一個政策操作產生正負兩個方面的效應,而且有可能進一步放大負效應而抑制正效應。
綜上所述,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矛盾關系表明,中國的宏觀調控不應沿用和照搬西方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做法,而應該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情況相適應、相符合。
四、經濟體制改革初步建設階段的宏觀調控政策思路
理論上,宏觀調控的目標包括充分就業、物價穩定、促進經濟增長、國際收支平衡。從單純的經濟意義上說,這是沒有任何錯誤的。但在中國的經濟發展中,經濟體制改革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處在與政治體制相互糾纏和對立統一的關系中,這是不能回避的。以前在政治意識形態下的計劃與市場激烈之爭,對于整個宏觀調控措施的選擇和經濟運行都產生了直接重大的影響。政治意識控制經濟運行是以前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一大主要特色和矛盾。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這個影響還不可能消除。但是,減少政治意識對于整個經濟運行的影響,逐步建立經濟運行的獨立性,是處理經濟體制改革和宏觀調控關系中最基礎的一步。同時,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還需要行政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共同發展。現在再來看中國宏觀調控的目標,在經濟、行政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制約之下,它只能是一個為維護經濟短期效益而存在的一個經濟手段短期行為。這樣,維護經濟穩定看來就成了宏觀調控的惟一目的。
從1989年的經濟轉軌開始,無論從政治意義上還是經濟意義上,維護經濟穩定都一直是宏觀調控和經濟體制改革最主要的目標之一。但是,這個目標本身和中國經濟體制破除和建立的過程本身卻是相互對立的。既要破除舊體制、建立新體制,又要保持經濟穩定性,這對于本身沒有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發展經驗的中國經濟改革者來說,可以說是一個不切實際的目標。
但是,經濟體制改革不可能在一個失控的經濟運行環境中前進。所以,適當降低保持經濟穩定性的目標,改為加強對經濟運行的可掌控性,允許經濟在合理的范圍內有序振幅,經濟的動態平衡發展就是可能且可行的。這對宏觀調控的理念和方法將會產生重大影響,宏觀調控將從以前的直接堵、強力改,變為以疏導為主、以體制建立為先,改變以前宏觀經濟越想人為穩定卻越不穩定的局面。同時,經濟體制改革也會在更寬松的環境中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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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宏觀調控主要包括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就業充分和國際收支平衡四個目標。從多目標決策視角進行分析,當前經濟保持高速增長,但結構性矛盾突出;就業總量增加,但失業率逐年攀升;物價總體水平較低,但近期CPI增長較高;內需增長不足,但外需增長迅速,應當注重宏觀調控時機的前瞻性、調控政策的組合性和調控手段的多樣性,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的宏觀調控體系。
[關鍵詞]宏觀調控;目標;決策
多目標決策(multipleobjectivedecisionmaking)是20世紀80年展起來,并綜合運用運籌學、經濟學、心理學等知識而形成的交叉學術領域,主要適用于在某個問題具有多個目標時,決策者可以依據不同的問題、條件、環境來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當前,我國經濟增長由“偏快”轉向“過熱”趨勢有所緩解,但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并未得到根本性解決,繼續堅持和完善宏觀調控是經濟學界的共識。然而,各國的宏觀調控都必須達到經濟、物價、就業、外匯等多個目標的均衡與協調,是一個典型的多目標問題,必須進行系統思考,理性決策。下面,筆者擬從多目標決策視角對我國宏觀調控問題進行初步研究,以求教大方。
一、我國宏觀調控的多重目標
在當代世界,雖然各國宏觀調控的手段配置和操作方法有所不同,但都是努力保證國民經濟增長過程中的總量平衡,即保持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促進國民經濟的穩定、均衡增長。如何衡量社會總供求是否達到平衡,西方發達國家一般采用五大指標:即物價上漲率、利率、匯率、失業率和經濟增長率,通過調節各項指標來求得社會總供求量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
我國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機制的過程中,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和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共同作用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全過程。我國經濟學界一般認為,基于國際國內經濟運行的經驗,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經濟增長,指在堅持質量、效益、結構和速度相統一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可能,實現經濟的適度較快增長;二是就業充分,指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廣開就業門路,努力把失業率控制在社會可承受的限度內;三是物價穩定,既要防止通貨膨脹,又要防止通貨緊縮,保持商品與服務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四是國際收支平衡,指積極發展進出口貿易,不斷完善外貿與金融外匯管理體制,實現包括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和金融交易在內的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二、影響宏觀調控的多種因素
無論是國外的五項指標體系,還是中國的四個主要目標,都表明宏觀調控問題是一個多目標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問題。從多目標決策視角看,經濟增長、就業充分、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四個相互獨立的目標,都有各自的評價指標體系,而同一目標的評價指標可能是互相影響、互相制約的,不同目標的評價指標更可能是互相矛盾、互相沖突的。正確決策首先必須對宏觀調控多個目標的影響因素進行綜合分析。
(一)從經濟增長來看,經濟保持高速增長,但結構性矛盾突出。2002年至2006年,我國按現價計算的GDP總規模翻了一番,從2001年的10.96萬億元擴大到2006年的20.94萬億元,與1978年至2001年平均每五年翻一番的速度大體一致;按可比價計算的GDP平均增長10.1%,比1978年至2001年年均增長9.6%快0.5%。雖然我國經濟總量平衡,但經濟持續增長也面臨著一系列矛盾和問題:一是投資與消費關系失調。近年來,我國投資增長速度較快,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與此同時,消費增長卻相對緩慢,從1978年到2005年,我國消費增長了將近43.2倍,但最終消費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卻從1978年的62%下降到了2005年的53%。二是工業結構矛盾仍很突出。從總體形勢看,2007年前三季度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值同比增長18.5%,比上年同期快1.3個百分點,意味著工業生產和市場熱度升高;從主要行業看,耗能高、加工水平低、大部分要靠出口來消化其產能和產量的原材料增速都在20%以上,結構性非均衡的工業高速增長,會加大工業結構調整的難度;從重點調控行業看,目前鋼鐵、水泥等行業增長速度仍然過快,重復低效競爭仍然激烈,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的壓力仍然很大。三是流動性過剩問題突出。近兩年,我國貨幣供應量的兩個重要指標M1、M2的增速均突破了學界所定義的“穩健區間(12%-20%)”的上限。資金具有逐利性,過多過剩的流動資金,對于一個市場發育和監管體制還不健全的國家來說,有時甚至是可怕的,亞洲金融危機就是前車之鑒。從多目標決策的視角來看,控制投資增長過快的通常做法是提高利率,增加投資的成本。但在產能過剩的情況下,提高儲蓄利率會降低消費需求,使產能過剩的情形更難擺脫。如果只提高貸款利率而不提高儲蓄利率,則會擴大利差,使銀行有更大的增加貸款的沖動,結果和控制貸款以抑制投資增長的愿望相違背。
(二)從就業情況來看,就業總量增加,但失業率逐年攀升。改革開放初期,失業率一直呈現下降趨勢,從1978年的1.3%下降到1985年的0.48%。但是,從1986年開始以后,失業率就緩慢地上升,從1986年的0.51%上升到2004年的2.11%。在就業規模擴張中,城鎮就業率上升,城鎮就業占總就業的比重從1978年的23.69%上升到了2004年的35.21%。鄉村就業率下降,從1978年的76.31%下降到2004年的64.79%。從1998年至2003年,中國經濟平均每年增長7.3%,失業的卻達500萬人。2003年至2006年,中國經濟增長10%至10.5%,失業將近1000萬人。因為工業化和市場化的推進,1985年中國經濟增長一個百分點,帶來的就業崗位是240萬個;1995年,經濟增長一個百分點,帶來的就業崗位是170萬個;現在經濟增長一個百分點,帶來的就業崗位不到90萬個。從多目標決策的視角來看,中國宏觀經濟政策,特別是貨幣政策總量的目標選擇越來越困難。如果選擇擴張,固定資產需求已經連續40多個月過熱了;而選擇緊縮,失業率又會成倍的增加。究竟是擴張還是緊縮,讓決策者面臨兩難。
(三)從物價水平來看,物價總體水平較低,但近期CPI增長較高。我國在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中,通過穩定需求,促進供給特別是基礎產品供給增長,保持了經濟總量關系的大體平衡,實現了物價的基本穩定。從1997年11月開始,中國的物價保持了一段時間的負增長,2001年、2002年是零物價。也就是說,中國經歷了30多個月的負物價、20多個月的零物價。但2007年以來,我國物價上漲進入2002年以來的第二個上升期,1至11月累計上漲4.6%。一些學者認為,本輪CPI上漲完全是因為一些食品和豬肉價格上漲引起的,不會向別的行業和領域蔓延。而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本輪CPI上漲是成本推動型的,不是供求失衡造成的結構性的。從1978年至2002年,我國居民消費價格累計上漲433.5%,年均上漲6.3%。因此,雖然近期CPI增長較高,但相對于GDP增長而言,目前CPI增幅依然在可承受的范圍之內,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物價上漲對低收入階層和困難群眾的生活影響較大。從多目標決策視角看,我國經濟在新的上升通道中總體應該保持一種較高增長和較低物價的格局,不出現價格水平的大幅上漲或大起大落。
(四)從國際收支來看,內需增長不足,但外需增長迅速。出口和外商投資構成的外需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外需增長導致國際收支雙順差(經常項目順差和資本項目順差),經濟對外依存度逐年上升,人民幣升值壓力加大,外匯儲備成本提高。一方面,出口大于進口,經常項目出現順差。我國連續6年出口增長維持在20%以上的高水平,實現了連續10多年的經常項目順差。另一方面,外商投資推動經濟增長,資本項目順差,外資對中國經濟控制力增強。根據國際資本的輸出規律,輸出國際資本和引進國際資本的比例,發達國家平均為166:100,發展中國家為18:100,但我國只有1.5:100;外商投資企業商品進出口在整個中國進出口中的比重占到55%以上,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的對外貿易中已經占據主導地位。經常項目順差和資本項目雙順差使得外匯儲備增長,必然產生外幣貶值的預期和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因此,雙順差越大,外匯儲備越多,人民幣升值的壓力越大;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又加大了外資流入和國際收支順差的擴大,進一步增強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雖然我們正在為如何實現內外需平衡而費盡腦筋,但正如有學者指出的一樣,從經濟決策選擇理論的角度看,目前“正的不平衡(順差)”比以往“負的不平衡(逆差)”具有更大、更主動地選擇余地,有錢之難好于無錢之困。
三、完善宏觀調控的多維視角
多目標決策的目的是挑選或擬定最優的方案使決策目標極大化。而決策的環境是面向將來的,需要決策的問題會或多或少地表現出一定的不確定性,對于宏觀調控這樣的復雜問題來說,這種不確定性將更為突出。當前,經濟運行中的一些體制性、機制性及結構性矛盾和問題還比較嚴重,經濟增長仍然偏快,價格上漲仍然較多,節能減排壓力較大,世界經濟增長的不確定性也在加大。在這樣的背景下,要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的宏觀調控體系,就必須堅持對宏觀調控問題多角度思考,多措施并舉,多角度整合。
一是注重宏觀調控時機的前瞻性。我國具有宏觀調控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在1979至1981年、1985年至1986年、1989年至1990年三次宏觀調控中,因為動手較晚、延誤最佳時機,而且在實施上存在著猶豫不決、貫徹不力的問題,導致不能充分發揮經濟增長的潛能。近年來,我國提出并運用科學發展觀統攬宏觀調控全過程,提高宏觀調控的前瞻性,認真進行跟蹤分析形勢,科學預測月度、季度和年度經濟變化趨勢,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出現的問題苗頭和矛盾動向,并及早動手緩解、遏制這些矛盾和問題。比如,為應對“非典”沖擊,2003年上半年采取了寬松的財稅和金融措施,銀行信貸和投資快速增長。在抗擊“非典”勝利后,中央及時察覺到經濟運行中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及時預警,并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及早控制苗頭性、局部性問題,宏觀調控的頻率、手段、節奏和力度都掌握得比較好,使2003年的經濟保持了穩定快速增長勢頭。2007年以來,我國投資、信貸、工業、凈出口增長再度加速,金融市場流動性偏多,出現了由“偏快”轉向“過熱”的勢頭。針對這些情況,中央又及早動手,采取偏緊的措施操作,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促進經濟運行轉入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軌道。歷史的經驗表明,宏觀調控必須堅持審時度勢,準確把握國內外經濟社會環境的變化,抓住有利時機,運用有效的政策組合,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早建立防御機制,對已經出現的問題予以迅速解決。
【摘要】土地管理作為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可以實現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保障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國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存在的相關問題,提出了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若干途徑供參考。
【關鍵詞】土地管理 宏觀調控 土地
1 引言
自2004年開始,中央提出將土地政策作為一種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綱領性文件,明確要求國土部門利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對土地總量和利用結構進行干預,以加強對經濟總體運行進行引導和調節。2006年8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成為我國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轉折c,體現了中央決定通過土地閘門(又稱之為“地根”)實現對經濟調控、土地保護等多重目標,這是我國在快速工業化、城鎮化發展背景下宏觀調控措施的必然選擇,是符合我國國情的重大戰略措施。今后,必須從站在實施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高度來充分發揮土地管理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積極有效地提高土地管理在宏觀調控中的影響力和作用力,從而實現對我國宏觀經濟進行重要的調控作用,保障國民經濟平穩運行。
2我國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存在的問題
2.1缺乏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意識
長期以來,我國在制定具體的土地管理政策時缺乏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意識,主要是由于將土地管理作為國家或地方宏觀調控手段還處于摸索階段,既缺乏理論研究成果,又缺乏實際經驗。基于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現狀,要實現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功能,不僅要求土地管理能有效解決市場經濟體制下土地市場混亂、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土地違法現象、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一系列問題,還要求土地政策能夠從戰略層面上對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例如通過不同地區的土地政策來引導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在不同產業之間的合理利用和優化配置,促進區域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及地方經濟轉型發展。
2.2 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目標相互博弈
長期以來,中央政府一直強調要加強耕地保護、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要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則一味地追求GDP第一,過于強調經濟增長,正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在土地管理目標方面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博弈,才導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制定具體的土地利用政策時,存在著相互打架的現象。眾所周知,由于土地是不動產,加上土地利用的不可逆性,中央政府牢牢把握著土地的監控權和審批權,而具體的土地使用權則在地方手中。一旦等到中央查出地方政府在具體土地利用過程中存在土地違法違規現象時,土地用途已經發生改變。正式由于上述土地利用違法現象存在時間差,才導致地方政府一味地為了追求經濟發展和領導個人政績而亂占濫用土地,尤其是大量占用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的耕地,使得土地“閘門”長期控制不緊而直接影響了國家對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的效果。
2.3土地收益分配和監督機制不完善
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30%要上繳中央財政,70%要留給地方政府專項用于耕地開發。但事實上這70%的有償使用費由于中央對地方的監督機制不完善,在現實中往往不能完全做到“專款專用”,實際上被大量地被挪作他用,而中央政府顯然不知情。這種現象存在的原因就是由于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征收和出讓行為,可以獲得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這種不完善的土地收益分配和監督機制使得許多地方政府對于中央的土地政策執行力度不夠到位,甚至“陽奉陰違”。因此,要使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真正能發揮宏觀經濟調控作用,首先就必須要對財政分權體制下的土地收益進行合理分配,同時也要更進一步地加強對土地收益分配的監督。
2.4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未發揮“龍頭”作用
從我國前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情況來看,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并沒有真正發揮出規劃的“龍頭”作用,各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難以在實際中落實,使得規劃只是流于“手上畫畫、墻上掛掛”。具體而言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現行體制下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約束力不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經過多方論證并由上級政府嚴格審核批準并實施的,從法律層面來說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和約束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旦審批通過,就必須嚴格執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而現實情況卻是現行的規劃大多數反映的是地方政府部分領導的意圖,一些領導一味地為了追求個人的政績而無視規劃的嚴肅性和其法律地位,使得規劃在執行中權威不夠、約束力并不強,難以操作;二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上下級銜接不夠,具體表現在一是由于前期基礎工作不扎實,規劃編制采用的基礎數據不實和缺乏深入調查研究、評價反饋及論證等步驟,導致基礎數據不詳實、上下級溝通不暢、相互銜接不力,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龍頭”作用并不能有效發揮出來。
3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途徑
3.1調整土地供給結構,優化土地利用配置
如何有效實現土地管理積極有效參與宏觀經濟調控、引導和調節宏觀經濟總體運行,首先要看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能否起到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的作用。土地供給政策不同,則其所產生的激勵與約束作用也會有所差異,會導致土地利用主體、相關利益主體在土地開發利用過程中表現出不同的行為選擇結果,從而會直接影響土地資源利用及配置效率。運用土地供給政策實現參與宏觀經濟總體運行調控,就其本質而言,是以各級地方政府對土地供給總量的控制和和土地利用的直接干預,充分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以及優化土地資源在不同地區、行業和部門之間的配置,進而實現對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
3.2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充分發揮“統領”作用
目前,我國依然處于市場經濟的轉型時期,市場機制自身還存在著難以克服的缺陷,僅僅依靠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很難實現公共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因此客觀上要求中央必須加強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我國《土地管理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及其嚴肅性,根據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城鄉土地利用布局、功能分區和控制不同用地類型的數量,從而達到從宏觀上來協調區域經濟發展、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布局、調控土地供應總量和結構以及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的目的。今后,要更加突出各級土地利用規劃參與區域宏觀調控的作用,繼續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堅持以供給引導需求的原則,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充分發揮規劃的“統領”作用;同時,嚴格執行實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充分運用新一輪規劃參與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嚴禁修改調整高標準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對于確實需要修改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務必要從嚴審查、從嚴監督管理,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
3.3構建土地政策調控體系,強化其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
目前我國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政策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政策、土地供給政策、土地市場政策、土地稅收政策、不動產登記政策等。今后,要實現土地管理積極參與宏觀調控的職能就要努力構建有效的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的體系,加強在不同的土地政策之間、不同的土地政策與外部實施環境之間形成有效的配合與互動關系,尤其是要進一步強化土地資源、資產和資本“三位一體”的屬性,要充分地意識到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不僅是調控土地資源、土地資產,更是調控土地資本。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土地管理政策和其他各項財政金融政策的協調。因此,要實現土地管理積極參與宏觀調控,就必須要堅持土地管理政策和其他宏觀調控政策實施的步伐一致、協同推進。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加速轉型,如果完全采用發達國家或地區實施宏觀經濟調控的方法,難以有效完成現階段宏觀調控目標。因此,在現階段積極有效推進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完善、有效發揮調控功能的同時,要強化土地政策與貨幣、財政政策的協調與配合,這就要求未來土地宏觀調控政策要堅持國家一攬子宏觀調控政策統領,既要主動出擊、積極參與宏觀調控,又要能夠及時與其他政策協同一致;又要適時考慮自身角色,既不能“失位”,也不要“錯位”,只有如此真正實現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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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紀末以來,我國房地產市場呈現出了高速發展的態勢,房地產業在我國國民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越來越顯著。但在發展過程中,我國房地產市場也不斷的經受著波動,因此需要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以維護房地產業以及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關鍵詞:
政府;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1001702
1 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必要性和目的
近年來,房地產業增加值在GDP中的比例愈來愈高,正向國民經濟的支拄產業順利挺進。但房地產業在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的同時,由于房地產業的盲目發展、過熱發展也會給國民經濟帶來特別的危害。國際上有日本的連續35年(1955―1990年)房地產價格猛漲,以至于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我國在1992―1993年的經濟過熱時期,房地產市場發展也呈過熱狀態,等到國民經濟緊縮控制和需求增長放緩時,房地產業陷入了嚴重的困難,給中國的經濟發展造成了極大的影響。(1)房地產的盲目、過熱發展會促使地價及水泥、鋼材等各種建筑原材料價格猛漲,進而通過傳遞效應導致其他生活品的價格上漲,直接后果是大幅度地提高居民的生活成本和商務成本,進一步推動商品和勞務價格的提高,降低某一地區的經濟競爭力;(2)價格猛漲和投機需求旺盛、大量開發性投入往往結合在一起,待到價格猛漲到虛擬需求再也不能接受的程度,而開發投入已經到達高位時,市場上頓時涌現特別多的供給,而需求根本無法接受時,價格大跌現象就會到來,并從新房市場向舊房市場蔓延,市場一片恐慌;(3)現實中房地產市場同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的關系相當緊密,呈現出利益共同體的結構,房地產市場的崩潰完全可能導致金融危機,甚至經濟危機。
因此,政府應充分發揮在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作用,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同國民經濟發展的協調關系。宏觀調控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使房地產業的發展推動其它產業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另外一方面,也力促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不能脫離國民經濟的需要和可能。
2 近期我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分析
2.1 近期我國房地產市場中存在的問題
(1)GDP增長過分依賴房地產行業,使得房地產業存在著過度投資。在我國房地產市場高速發展的近幾年,房地產業平均每年拉動GDP 2% 的增長,約占我國GDP增長速度的1/4,因此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波動勢必成為影響我國宏觀經濟穩定運行的關鍵因素。房地產業存在的過度投資可以從宏觀和微觀上進行分析:宏觀上其總量在國民經濟整體中過度膨脹,其發展速度與整個國民經濟的速度不相協調;微觀上通過我國房地產市場投資增長速度與GDP增長速度兩者之間的比值這一指標,可以發現房地產業的發展速度較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過快,我國房地產業存折著投資過快的問題。
(2)我國房地產存在著投資結構失衡現象,住房供應機構不合理。在我國目前的房地產開發機構中存在著矛盾的兩方面,一方面是供不應求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另一方面卻是大量空置積壓的大面積占用土地的豪宅、別墅,兩方面的矛盾使得我國的房地產供應結構不盡合理,卻長期得不到有效的解決。
(3)我國房地產業存在著區域發展不均衡。房地產作為不動產,與其他市場相比存在著明顯的地區差異性,在我國,不同城市以及東西部不同地區之間房地產業的發展存在著明顯的不均衡現象。
(4)金融市場的不完善。我國的房地產開發投資大部分依賴銀行貸款,因此,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日益火爆,銀行貸款和房地產經營性欠款也日益增多,這勢必給我國金融業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5)少數大城市房價上漲過快,使得廣大工薪階層承受不了高不可攀的房價。同時造成了消費者對房價繼續上漲的心里預期,形成市場中買漲不買跌的現象,使得短期內購房需求激增,開發商借機哄抬房價形成房價繼續上漲的惡性循環。
2.2 我國近期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階段性政策
2.2.1 房地產調控的第一階段:嚴控土地供給(2004年)
2003年,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同比繼續增長了30.6%,在投資規模不斷增長的同時,商品房的銷售率也穩步上升,2003年全國商品房屋竣工面積為3.95億平方,銷售面積為3.22億平方米,銷售率達到82%。房地產市場供銷兩旺,這是2004年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背景。2004年房地產調控的重點在于土地市場,政府大力整頓土地市場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杜絕協議出讓土地、徹查開發區與大型項目、完善各項土地制度。嚴格控制土地供給是總的政策取向。總的來說,此輪宏觀調控在達到嚴格控制土地供給的目標時,也帶來了一定的政策負效應,也就是帶來地價房價飛漲的新問題。2004年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持續增長的同時,地價和商品房價格也雙雙走高,土地購置費同比增長了19.9%,商品房價格同比增長了15.2%。
2.2.2 房地產調控的第二階段:重點抑制房價(2005年)
2004年在宏觀調控中加強土地供給管理的同時房飛漲的現象表明,房地產市場需要針對上漲過快的房價采取更進一步的調控措施來打擊炒賣、調整供應結構和遏制房價上漲的作用。因而2005年國家出臺一系列房產調控政策抑制房價上漲,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國八條),這個通知從總體上對我國當時的房地產市場做了一個把握。緊隨“國八條”之后是“新八條”的出臺,“新八條”主要強調了市場調控手段,其別提到了改善供應結構和稅收稅率制度。在2005年的宏觀調控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重點針對的是控制房地產投資和對供給和需求進行雙向調控。2005年下半年,標志性城市的房價出現增長趨緩甚至下降,宏觀調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2.3 房地產宏觀調控的第三階段:全面治理房地產市場(2006年以來)
2006以來,部分城市房價被暫時壓抑的需求開始反彈,房地產調控進入下一輪。5月17日國務院提出了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六項措施:一是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二是進一步發揮稅收、信貸、土地政策的調節作用;三是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性住房需求過快增長;四是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五是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有步驟地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六是完善房地產統計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時、準確地市場供求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這六條措施開啟了2006年房地產調控序幕,稱之為國六條。
2007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泡沫化趨勢引起了各方的關注,中央的調控政策如果更多的把著眼點放在遏制房價上漲上,但當時供不應求的現狀無法得到根本緩解,因此只有尊重經濟的基本供求規律,加大力度提高兩限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小戶型等保障型住房的比例,加大打擊囤地捂盤等行為才是調控手段應該重視的根本問題。2007年3月5日總理指出:房地產業對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群眾住房條件有著重大作用,必須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明確了2007年地產調控的總體思路,即把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放在了突出位置。8月7日,《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出臺,標志著政府住宅調控思路的轉變,其關鍵是要建立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加快住房分類供應體制的實施。為了抑制投機性需求,同時,自2007下半年,央行出臺了多次加息和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的政策措施,從開發商和購房者兩頭收緊信貸閘門,提高貸款條件,抑制投機需求。2008年上半年,央行依然執行從緊的貨幣政策,在半年內5次上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這就意味著房地產發展商獲得開發貸款的難度更大,資金面更趨緊張。整個階段,房地產調控的政策措施密集出臺,政府從各個方面采取措施全面治理房地產市場。
3 完善我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建議
(1)充分發揮市場在房地產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行政干預會帶來很多弊端,因此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應主要使用市場手段去進行調節,如稅收、利率、財政補貼等方式,而以行政手段為輔,這樣才能更好地解決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
(2)完善“兩房”制度,形成我國新的住房保障體系。調整開發投資結構,重點發展普通住宅。進一步規范我國廉租房和經適房的建設管理制度。在廉租房方面,要擴大保障范圍,合理確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保障標準,努力增加廉租住房來源,確保保障資金來源,落實用地政策,規范住房供應管理,完善申請、審核、公示和推出制度。經適房方面,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制度,嚴格審查購房者資格,合理確定住房標準,嚴格上市交易管理,加強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管理,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限定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房地產開發投資的重點要轉向中低檔居民住宅,努力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
(3)征收較高的開發投資稅,從開發源頭上進行控制。國內房地產業的利潤為25%,遠遠高于國際上15%的一般利潤水平,正是這種高額利潤的吸引導致國內開發商在沒有進行合理的評估下就盲目的拿地、開發,從而導致國內房價呈現虛假繁榮的現象。
(4)加強銀行監管,斟酌制定住房貸款政策。在房貸政策制定方面,一方面要保證居民可以按揭貸款買房從而有房可住,另一方面又要限制投機者利用大宗貸款投機炒房來哄抬房價,從而有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5)有區別的實施房地產調控政策,建立健全全國房地產市場。由于我國房地產業在全國范圍內不同城市、不同地區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因此在調控時也要進行有效的區分,不能盲目地搞“一刀切”。
總之,我國房地產業已經成為對國民經濟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產業,宏觀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離不開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因此,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和不斷改進、完善其在房地產市場中的宏觀調控作用,規范和引導房地產業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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