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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霍邱縣扶貧開發領導組關于印發《霍邱縣2020年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霍扶組〔2021〕2號)的工作要求,我鎮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迅速開展行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為推動整改工作有序開展,我鎮主要負責人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親自抓,針對各部門負責的業務組建出一支聯合排查隊伍,成員單位包括鎮扶貧工作站、鎮人社所、組織辦、農綜合站、財政分所等。認真學習霍扶組〔2021〕2號的文件精神,掌握2020年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的具體內容,在全鎮范圍內全面組織摸排,為深入查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薄弱環節打下堅實的基礎,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二、堅持統籌結合,全面排查整改。我鎮由主要負責人統籌規劃,各單位積極配合,結合各方文件和反饋問題,實行一體推進、一體整改。堅持問題導向,各單位對反饋問題主動認領,舉一反三、全面查擺,立問題清單、整改臺賬,對所有問題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對整改情況進行追蹤。
經全鎮摸排,發現脫貧攻堅工作過程中出現以下問題:1.基礎工作不扎實。扶貧手冊填寫不規范,部分幫扶措施漏登,人員信息未及時變更,基礎信息不準確。2.務工就業信息不準確。國辦系統務工信息中,存在部分務工人員聯系方式不正確、務工地點不準確、務工時間不精確。3.公益崗位待規范,動態管理有漏洞。個別村存在公益崗人員年齡過大,調整不及時。4.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均衡。有的貧困村集體經濟主要依賴光伏收入,特色產業發展不足。5.村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還不完善。部分村的文化廣場、道路、路燈等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還需進一步提升。針對這些問題我鎮各單位主動認領,明確整改責任,限定整改期限。
三、開展整改工作,鞏固脫貧成果。為鞏固脫貧攻堅的成效,我鎮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以下整改。
針對扶貧手冊填寫不完整,我鎮扶貧工作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開展自查自糾。督促村里立即開展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進一步夯實基層工作基礎。二是加強業務指導。對扶貧專干開展業務指導,嚴格按照省扶貧辦《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基礎工作的函》通知要求,規范脫貧攻堅檔案管理,進一步提高專干業務能力水平。三是持續鞏固提升。結合幫扶人日常走訪工作,持續指導幫扶人扶貧手冊填寫。
針對國辦系統信息不精準,我鎮扶貧工作站和人社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整改。針對縣里比對反饋的務工信息疑點數據,及時核實并在國辦系統修改。二是全面排查核查。指導村對脫貧人口、邊緣人口務工狀況進行全面排查,以反饋問題為線索,對務工地址、聯系方式等不準確信息進行整改,及時對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進行更新,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三是強化督查力度。不定期對務工人員信息進行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向村反饋整改,對問題比較多的村進行通報。
針對公益崗不規范情況,我鎮扶貧工作站和人社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核查。組織鎮人社所、扶貧工作站對已開發的公益崗位進行摸排梳理,全面掌握公益崗位開發、人員安置、監督管理等情況,進一步夯實公益崗位基礎臺賬,并及時錄入就業脫貧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管理。二是開展基礎臺賬比對。通過大數據等手段,將公益崗位信息與殘疾人信息、社保參保、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等數據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崗位和人員信息。對發現的疑似問題清單及時反饋相關村,督促核查整改。三是加強崗位動態管理。舉一反三,指導村緊扣脫貧勞動力、邊緣易致貧人口的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合理開發公益崗位進行托底安置,確保“崗需互選、人崗匹配”。落實公益崗位考勤管理制度,對無法勝任崗位職責的及時解聘,通過其他渠道增加其收入。四是強化工作督導力度。不定期開展對公益崗人員進行電話抽查,實地核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限期整改到位。
針對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均衡,我鎮組織辦、扶貧工作站、農綜合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進一步深化農村“三變”改革。多種形式盤活舊村部、閑置土地、水面等村級資產資源,多元化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二是支持貧困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結合鄉村振興工作,積極謀劃產業,申報一批成熟產業項目列入縣產業項目庫,積極申報資金,做大做強村特色產業。三是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能力。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產業發展的政策激勵機制和利益聯結機制,全面落實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出列村、脫貧戶發展產業、增收致富。
針對村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還不完善,我鎮扶貧工作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積極謀劃申報項目。結合2020-2021年項目庫,指導各村積極摸排上報需要修建的基礎設施項目,確保上報項目不遺漏、能實施。二是加快項目施工進度。對上級下發的項目批復,及時制定公告、實施方案,同時督促施工單位加快施工進度,保證項目的序時進度。三是強化項目監管。加強對項目的建設、資金撥付等工作進行督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規范,確保扶貧項目建設按時、按質完成。
四、健全長效機制,確保整改長效。在之后的工作中,我鎮將嚴格按照上級的政策要求,扎扎實實開展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脫貧攻堅的自評自查,推動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各單位要強化整改任務落實,確保取得成效,并長期堅持,確保所有問題不再反復,為鄉村振興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根據“堵而有效、疏而有道、遏止蔓延、減少存量”的工作要求,堅持依法整治和分類整治并舉,堅持整控結合和疏堵結合并重,正確處理好整治違法建筑與優化投資環境,推動經濟發展的關系,營造良好的城市發展環境,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嚴格執法,重點突破,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積極有效地開展拆違工作,形成有力、有效的整治違法建筑的體制機制。
二、工作目標
㈠全年有效拆除違法用地、城中村改造、住宅小區等違法建筑184482平方米。
㈡有效遏制和防止新的違法建筑的產生,重點區域控違率達到100%。
㈢建立一個融監督、管理、考核、獎懲為一體的整治違法建筑工作機制。
三、整治重點
㈠在堅決遏制新違法建筑、違法用地出現的基礎上,重點整治我鎮受市房地局執法處通報的9起違法用地案件以及近年來各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案件。
㈡整治主要干道兩側、創建區域、天然氣管道保護區等范圍內的違法建筑。
㈢結合“城中村、舊村宅改造”,加強對來滬人員聚集區、治安狀況差、環境臟亂差地區的整治。
㈣加強對住宅小區內違法建筑的整治。
四、工作原則
㈠堅持統一領導、配合共進原則
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我鎮區域內的違法建筑整治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各企事業(公司制)單位和各村(居)委應積極參與,配合開展整治違法建筑工作。
㈡堅持分工合作、相互協調原則
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能。要充分發揚分工協作精神,共同推進整治違法建筑工作。
㈢堅持拆管并舉、長效鞏固原則
要做到拆管并舉,加強對已拆除完畢的違法建筑的后續管理,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復查,巡查員要重點跟蹤監督,嚴防已拆除的違法建筑“死灰復燃”,真正做到拆除一處,管理一處,確保做到長效管理。要加強日常巡查,堅決遏制新違法建筑的產生。
㈣堅持主動拆違、帶頭拆違原則
鎮機關、企事業(公司制)單位、以及各村(居)委中村(居)民組長以上的干部、黨員和工作人員有違法建筑的,必須主動帶頭自行拆除,發揮帶頭和表率作用,從而帶動本地區及周邊單位和個人違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實施步驟
今年的整治違法建筑工作自年6月開始至年12月底,分為工作準備、宣傳教育、實施拆除、鞏固拓展4個階段。
㈠工作準備階段(6月)
根據區委、區府動員會議要求及區《關于本區進一步加強違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精神,及時成立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一個辦公室和五個工作組,工作組分別為宣傳教育組、拆違整治組、土地后續管理組、矛盾化解組、后勤保障組。根據本鎮實際,認真制定“鎮整治違法建筑三年行動計劃”、“鎮年整治違法建筑工作計劃”、工作職責、考核辦法等一系列規定與辦法,及時建立由鎮、村委及村民小組組成的三級工作責任體系,制定合理有效的違法建筑查處和管理模式,落實工作責任。同時,要繼續做好違法建筑的調查摸底工作,分清類別,界定性質,明確數量,整理上報。
㈡宣傳教育階段(7月上旬)
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干部、黨員和人民群眾積極支持、參與整治違法建筑工作。要通過分發告知書,召開動員大會,狠抓典型、媒體宣傳等形式,緊緊圍繞“堵而有效、疏而有道、遏止蔓延、減少存量”這一宣傳主題,開展有效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向全鎮干部、黨員和工作人員發放《鎮關于在全鎮干部、黨員和工作人員中開展違法建筑自查的通知》、向全鎮廣大群眾發放《關于整治違法建筑工作致全區市民的公開信》,教育全鎮干部、黨員和廣大群眾處理好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積極支持和擁護拆除違法建筑的整治工作。根據有關要求,要積極主動做好違法建筑的自查自糾工作,并由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造冊。要及時發現典型,加大宣傳力度,以典型事例、典型人物感染和教育身邊的人,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要加強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提高法律意識,尤其要用一些典型違法用地案件釀成嚴重后果的案例,開展警示教育。
㈢實施拆除階段(7月至12月底)
1、重點推進階段(7月至8月)
根據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明確重點整治的目標任務,在制止新違法建筑的基礎上,把重心放在受市房地局執法處通報的9起違法用地、違法建筑案件及45件占壓天然氣管道的案件上,力爭在8月底前完成。同時,要引導全鎮機關、各企事業(公司制)單位以及各村(居)委的干部、黨員和工作人員開展帶頭拆違工作,率先拆除本單位和自己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
2、全面推進自拆和助拆階段(9月至10月)
在《區人民政府關于整治違法建筑的通告》下發后,有違法建筑的應在規定時限內自行拆除。在全鎮機關、各企事業(公司制)單位以及各村(居)委的干部、黨員和工作人員開展帶頭拆違的氛圍下,動員有違法建筑的群眾開展自拆工作,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派員做好現場督促工作。對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確有困難的違法建筑,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的拆違整治組要組織有關人員,幫助拆除。整治工作中,各相關單位要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確保拆違工作有序推進。
3、啟動強拆工作階段(11月至12月中旬)
根據目標任務,對在限期內包括助拆未能拆除的違法建筑,由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做好強拆方案,并組織實施。
㈣鞏固拓展階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將定期召開會議,指導、督促、協調全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對已經拆除的違法建筑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對年內全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驗收。
六、工作要求
㈠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整治違法建筑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的高度,統一思想,周密部署,穩妥推進,加強整治。建立和健全由鎮、村委、村民小組組成的三級整治違法建筑的組織網絡,明確各級責任人,從體制機制上確保拆違工作落到實處。做到各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切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與,扎實推進整治違法建筑工作,形成統一領導,條塊聯動,多方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㈡精心組織,嚴肅紀律
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五個工作組要根據本工作計劃,制定各自的工作計劃,建立責任制度、定期反饋報告制度和監督考核辦法,將任務、責任、進度分解落實到人,全力投入到這項工作中來。在整治行動中,必須各自承擔責任,不得消極怠工,變相推卸責任。要嚴肅紀律,廣大干部、黨員和工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帶頭三不準”,即帶頭支持整治違法建筑工作,不準說、不準做不利于整治違法建筑工作的話和事;帶頭做好本單位職工或親朋好友的工作,不準為違法建筑戶說情、打招呼、寫條子;帶頭拆除自己的違法建筑,不準拖全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的后腿。對不履行職責、不作為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鎮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㈢組建網絡,群防群治
監察分隊、各村委為主要巡查力量,負責日常的巡查工作,堅決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各村要成立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村主任任副組長、民房干部等任組員的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同時要建立由各村民小組組長任隊長的違法建筑巡查隊,要做到及早發現、全力制止違法建筑。要明確村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第二責任人,村民小組長為第三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各村巡查隊要堅決制止建造違法建筑的施工隊、建筑材料進入本村民小組,若制止不了的,要及時上報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分隊要設立24小時舉報投訴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㈣實行專報,完善信息
建立專報制度,以“日報、周報、月報”的形式,及時上報各單位的違法建筑情況。做到動態掌握違法建筑信息,做好登記備案,跟蹤管理,完成一件,結案一件。鎮整治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和區拆違辦的溝通,及時互通信息,保質保量地完成各種資料的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