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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安全生產能力和安全生產監管隊伍“三項行動”,圍繞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積極穩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監局共檢查非煤礦山企業及探礦點74戶,查出安全隱患884項,責令當場整改安全隱患257項,責令限期整改627項,依法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154份,《整改復查意見書》87份,《現場檢查記錄》147份;共檢查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34戶,查出安全隱患193項,責令當場整改安全隱患140項,責令限期整改53項,依法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26份,《整改復查意見書》26份,《現場檢查記錄》69份;對縣域內214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查出安全隱患319項,責令當場整改安全隱患301項,責令限期整改18項,依法下達《現場檢查記錄》214份。
二、制定工作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我局召開工作會議,結合去年“隱患治理年”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細化我局今年“三項行動”安全工作方案。根據我市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們以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為工作目標,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通過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一、確定我市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點范圍和內容,對我市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企業和漁業船舶、農機、水利等企業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隱患治理不合格的單位進行嚴格監管,以防發生安全問題。二、確定開展執法活動,對全市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小煤礦以及其它行業相關企業進行依法打擊或查處。三、對存在高風險行業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業或個人進行有關的治理行動。四、加強宣傳教育行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使生產企業增加安全法制意識,加強安全發展理念,推進全市安全文化建設。
我局按照“三項行動”內容要求,對從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局領導成員紛紛發表自查報告,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提高個人的思想認識,嚴防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我局成立了“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等15位成員擔任組員,并明確組織、落實推進工作。同時,各鎮、開發區、相關職能部門也相應成立了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落實相關負責人。
(二)、積極探索,勇于創新
1、實行問責,進一步提高責任意識。明確規定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的相關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使事故隱患未能發現和及時清除,可能導致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受到嚴重損害或者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要對其實施問責。
2、加大投入,從本質上解決安全難題。市政府投入3000萬資金用于完善全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并投入6000萬資金對塘外化工區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對塘外化工區內的22家危化企業全部關、遷。
3、營造氛圍,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通過不間斷播放刊登地區安全生產狀況、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內容,提升安全生產意識。
(三)、強調“三個結合”,突出“四個重點”
為積極適應市場經濟下加快依法行政進程的新形勢,切實查找價格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規范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價格法制意識,增強價格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治價意識,強化自我約束,提高價格行政執法質量和水平,按照《省物價局關于開展全省價格行政執法檢查的通知》(鄂價法規〔2005〕192號)要求,我局積極制定價格行政執法情況的自查方案,組織專班對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間的價格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嚴格自查。現按照要求,將自查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林區物價局基本情況
神農架林區物價局是1984年批準成立的林區人民政府的一個直屬職能部門,內設綜合科、行政事業價格科、經營及服務科3個業務科和林區價格監督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等2個事業性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價格法》等有關規定和上級要求,林區物價局經請示林區編委批準同意,價格監測中心和成本調查隊于2005年6月正式掛牌組建。
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及價格方針,研究提出林區價格改革的年度和中長期計劃及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價格方案;負責全區價格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管全區的價格工作和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處理價格爭議,協調區際之間和地區之間的價格關系;依法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價格調控體系,執行政府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在特殊情況下,堅持執行上級物價部門實施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積極開發利用價格信息服務功能,引導生產消費;按照權限,依法管理重要的有形產品和無形資產價格,各類服務價格及國家行政機關收費,維護正常的價格和收費秩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價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進價格公告和價格聽證制度,提高價格管理的效能;依法組織開展對全區的價格和收費和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查處價格違法和各種亂收費案件,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各種暴利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依法組織全區農產品、工業品、房地產、公用事業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調查,分析資料和相應的對策和建議;依法組織、開展涉案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的價格評估,鑒證工作;負責全區收費、涉價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利用價格手段的綜合服務功能,促進林區市場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2000-2004年神農架林區物價局先后被授予全區“普法合格單位”、“安全文明單位”、“精神文明單位”、“綜治優勝單位”、“旅游環境整治先進單位”稱號。2002年林區物價局綜合科被授予全省物價系統“先進集體”稱號。2003年,林區物價局檔案管理工作被評為“省二級”標準。2004年,林區物價局被湖北省愛國衛生委員會授予“衛生先進單位”稱號。2005年6月,又林區人民政府授予“全區創建衛生文明城鎮達標單位”稱號。近期又被林區黨委精神文明委員會授予“文明單位”光榮稱號。
二、林區物價局近年工作情況
近年來,林區物價局始終堅持依法治費,依法治價,按照“放得開、管得好”的總體要求,加強市場監管,提高執法能力,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價格、收費秩序,積極促進價格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大力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自2004年起,我們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展開了明碼標價重點整治工作。通過免費發放5萬余張商品標價簽對林區的零售商品、旅游產品、農副產品等都實行了明碼標價。對飯店餐飲業免費發放300本菜譜,對賓館、旅社、招待所統一制作房價牌。截至目前,全區明碼標價率已達80%以上,旅游重點行業達100%。
2、大力開展農資、食鹽、煙草、成品油、月餅、黃金周旅游商品及服務、交通運輸價格及環衛收費、殯葬收費、中介機構收費、短期培訓班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檢查。為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我們今年通過大力開展各種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切實整頓規范了各種價格行為,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價格合法權益。
3、全面開展價格誠信活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和我區實際情況,我們嚴格依據省局的評選條件和標準,開展了價格誠信單位評選活動。經嚴格的初審,已有5家單位通過了我局的評審,評審資料已上報省局。另外,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們在全區開展了“明碼實價示范店”評審活動,現已有一家單位通過評審授牌。
4、有效協調液化氣價格。根據定價目錄,罐裝液化氣價格雖屬市場調節價,但由于近年國際油價的一路攀升導致液化氣價格不斷上漲,已給林區居民帶來了過重的消費壓力,因此,我們考慮到林區經濟相對落后的實際情況,多次主動與林區幾家液化氣站協調,要求對液化氣價格實行備案制度,始終將我區液化氣價格控制在全省中低水平,認真貫徹執行了黨委、政府“關于液化氣價格波動應控制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圍之內”的重要指示。
5、切實加大價格舉報投訴查處力度。為適應舉報工作的需要,我們設立了2部舉報電話,專門用于受理、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旅游黃金周期間,在木魚設立舉報點,在松柏實行“12358”價格舉報專線電話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受理各種價格舉報投訴和開展價格巡查。
6、全力加強對電力公司電價和用電企業電價的市場調查,并積極制定科學合理的電價方案上報省局,在取得省局的大力支持和進一步規范電價的基礎上,更好地服務了林區經濟的發展。
7、按照省物價局的統一部署,今年7月份,依靠省物價檢查所的大力支持,我們依法對林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的各項電信資費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查處違紀金額近100萬元,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處理之中。
8、按照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文件精神,我們及時對林區教育收費、醫藥及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查處違紀金額60余萬元,目前也正在核實處理之中。
9、大力開展涉農收費專項檢查。今年9月,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我們組織2個工作專班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以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欺詐、查處涉農亂收費為主題的專項治理工作,對林區8個鄉鎮6個部門的明碼標價,教育、醫藥、公安、國土、計生、民政、農民經商務工、農資價格和收費等9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拉網式檢查,及時糾正了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目前,該專項治理工作已基本結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10、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構建節約性社會的重要舉措,切實促進林區保護與可持續發展進程,按照國家和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我們今年7月份在對林區礦產資源開發與經營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考察和論證后,科學合理的調整了林區礦產資源開采各種規費收費標準,從根本上遏止了礦產資源開發商的各種偷稅漏稅違法行為,從一定程度上杜絕了各種亂采濫挖等資源浪費行為,從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區的地方財政收入,同時有效促進了林區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
11、為切實維護市場經濟下價格秩序的公共安全,在尊崇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保護交通事故肇事者、受損者的價格合法權益,我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林區公安交警部門的通力配合下,從2004年4月起正式將林區境內的各種交通事故車物損失認證納入了物價部門的鑒證范圍。截止目前,我們共受理車物損失價格認證業務20余起,鑒證程序規范,鑒證結果公正,受到了林區公安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及事故當事人的好評。同時,我們為進一步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今年4月起正式取消了涉案物品價格認證收費項目,無償為公、檢、法、司提供各種涉案物品價格認證服務。
12、大力開展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公示專項檢查。今年5月以來,我們會同財政、糾風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8個鄉鎮的88個單位和部門的收費公示情況進行了檢查驗收,有61個單位符合規定標準,驗收合格率為70%。
13、按照省物價局的統一部署,我們在精心籌備的基礎上,于9月25日召開了地方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聽證會。通過30名聽證代表廣泛征求到的社會各界意見,認為此次規范調整地方管1169項醫療服務價格程序規范,調幅合理,符合林區實際,必將為促進林區醫療衛生事業的長足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發揮重要作用。目前,林區規范調整地方管醫療價格的方案已呈報省局。
據統計,5年來,我局共查出價格違法金額3000余萬元,沒收價格違法所得上繳財政100余萬元。取消涉及林區的收費項目180余個,降低收費標準110余項。受理各類價格舉報投訴48起,查處48起,查處回復率為100%。
三、價格行政執法自查情況
為切實加強局內部的規范化管理和建設,進一步提高價格部門依法行政水平,規范執法行為,我們2004年制定了《神農架林區物價局工作規則》,《規則》(共18章90條)從工作職責、考勤管理、行政執法制度、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對林區物價局各項工作的開展進行了規范。
(一)、自查評分情況
1、價格(收費)管理行為方面
(1)我局已在辦公室外墻制作了公示欄,公布了物價部門的主要執法職責和行政執法四項制度。在各科室所辦公室內公布了工作職責,并通過互聯網在“神農架價格信息網站”(http//chinasnj.cn/snjwjj/snjwjj.asp)上進行了公布。
(2)按定價權限,確屬地方制定或調整的價格和收費標準都實行了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業務科室人員集體審價制度。
(3)從2005年6月林區成本調查隊組建以來,制定所有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都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了成本監審。2005年6月以前的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制定和調整也經過了成本監審。
(4)按規定對水、電、收視費、醫療服務等應當舉行聽證會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整,都按規定程序舉行了聽證會。
(5)及時通過文件、新聞媒體對制定的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向社會進行了公布。
(6)沒有超越“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范圍,制定或調整任何價格和收費標準。
(7)核發《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收費許可證》時,都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后注明了相應的政策依據,并將有關依據文件復印作為附件,以便備查。
(8)2年來沒有發生任何明顯違反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行為。
(9)嚴格按照公文處理有關規定制定出臺價費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了科室負責人擬稿-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科科長)核稿-分管局長簽發-辦公室編號-打印室繕印裝訂-辦公室存檔分發的文件處理程序。
2、行政許可行為方面
(10)在辦公室外的公示欄中,公布了物價部門的各種行政許可的依據、項目和條件。
(11)從2005年4月開始,我們已經取消了涉案物品價格認證的收費,將該項工作的經費申請納入了地方財政。在實施其他行政許可過程中,我們除按規定收取5‰的審驗費外沒有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價格監測行為方面
(12)因林區價格監測機構2005年6月剛剛組建,人員都還沒有配備齊全,加之林區不屬于國家直報點,致使在實施監測工作過程中,有些環節沒有嚴格按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執行。記-1分。
(13)林區價格監測中心人員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地上報各種監測資料和數據,沒有任何虛報、瞞報、偽造和篡改價格監測資料行為。
(14)價格監測中心及其人員沒有任何泄露屬于商業秘密的價格資料和數據。
4、成本監審行為方面
(15)在成本監審中,林區成本調查隊和人員沒有任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16)成本調查隊或人員在成本監審過程中堅持了實事求是的原則,沒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17)成本監審機構出具的成本監審結論公正公平,為科學合理的制定和調整價格發揮了積極作用。
5、價格認證行為方面
(18)林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經過了上級部門的有關審核,人員也參與了省價格認證中心組織的培訓和考試,具備相應的認證資質。
(19)價格認證人員能嚴格執行認證程序,嚴格執行規定的所有種合法認證手續。
(20)認證文書由林區物價局按照上級規定統一印制,出具的文書基本規范。
(21)認證結論公正公平,目前沒有一起申請對認證結果進行行政復議的案件發生。
6、價格舉報投訴及價格監督方面
(22)重大案件都經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后,按有關規定進行了嚴肅處理。
(23)因林區近2年大力推行干部“雙推”制度,價格檢查機構人員變動頻繁,文書檔案交接手續履行不夠嚴格,機構的自身穩定性不夠,加之辦公遷址等多種原因,導致部分價格檢查卷宗保存不夠齊全,管理不夠規范。記-1分。
(24)執法程序合法且手續完備。
(25)查處各種價格案件均做到了證據確鑿,定性準確。
(26)價格舉報投訴案件都及時按規定程序和時限進行了辦理,并及時向投訴人反饋了處理結果。
(27)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了依法回避制度。
(28)執法人員沒有任何指使當事人做偽證或違法收集證據的行為。
(29)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都按規定履行了告之、聽證等法定程序。
(30)行政處罰過程中,若理由充分且合法,我們才嚴格按照規定行使自由裁量權。
(31)我們在進行價格檢查時,都嚴格按照價格監督檢查管轄規定,依法進行價格監督檢查。
(32)在執行價格監督檢查中,沒有任何明顯違反價格監督檢查及處罰程序的行為。
七、價格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方面:近2年來,林區還沒有任何價格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發生。
八、其他行為方面
(37)近2年我們都能積極做好價格監督管理工作,沒有任何價格行政行為不作為行為。
(38)近2年林區物價局執法人員沒有一例因違法行政或有關情形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受刑事處罰。
通過自查,我們認為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的價格行政執法情況良好,僅在價格監測行為執行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和價格檢查案卷不盡規范等2個方面應扣2分,其他價格行政執法行為上都可得滿分。
(二)、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
1、因價格監測組建較晚,導致監測工作過程中的有些環節沒有嚴格按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執行。
2、因林區物價檢查機構人員交流頻繁,文書檔案交接手續履行不夠嚴格,機構穩定性不夠等多種原因,導致部分價格檢查卷宗保存不夠齊全,管理不夠規范,
3、由于林區物價局基礎薄弱,且人員素質層次不齊,加之學習培訓還很不夠,單位自身人力、財力、物力都很緊缺等多種原因,導致在行政執法水平離上級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
針對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林區物價局領導非常重視,及時組織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1、深入學習文件,提高整改認識。自查結束后,局領導非常重視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再次召開會議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全面系統地學習了鄂價法規[2003]192號文件及《價格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強調了自查后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有關科、室、所及科室負責人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力爭在盡快的時間內進行整改。
2、成立領導機構,部署整改工作。為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確保整改工作效果,林區物價局成立了行政執法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局長谷定明同志擔任組長,副局長段地國、武守字同志擔任副組長,各科、室、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段地國、武守字2位領導按照自己的分工,就整改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谷定明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3、健全整改體系,促進各項工作。為確保整改工作順利進行,林區物價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制度,擬定了整改日程計劃,并建立了相應的整改分工責任體系,為及時整改各種問題和不足,并有效促進其他各項價格管理工作,提供了積極有力的組織和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