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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和《某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的決定》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規定,市從年1月起,率先全面實施委托鄉鎮(街道)執法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層安全監管能力。但是當前還存在委托部門過多,委托業務范圍太寬,委托責任落實不夠,日常培訓、指導、監督不深入,監察執法能力不適應,執法手段不硬等突出問題,需要進一步進行明確、規范和加強。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委托執法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限定委托執法領域
自治縣行政執法委托鄉鎮(街道)實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領域。主要涉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包括建筑行政管理部門)公安交管部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煤炭監管部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以上部門應當按照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文件規定的委托權限實施委托。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的執法權限,一般只限定于行政檢查權、違法行為制止權、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警告和小額的行政處罰權)
二、規范受委托執法主體
進一步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處罰權限,各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鄉鎮(街道)監管執法能力現狀和安全監管實際需要。落實委托責任,加強培訓指導,提升執法效能,并就具體委托事項、權限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委托協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日常管理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責任制要求,分別安排相關領導和行政執法機構(辦公室、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委托執法,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人員,接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綜合辦事機構。其中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要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工作制度,依法實施安全生產委托執法行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得因未接受安全生產委托執法而推卸安全監管責任。
三、強化委托執法責任
一)可以追究相關行政執法人員責任和追償損失。情節嚴重的委托機關可以解除行政執法委托。接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超越委托權限和范圍行使行政執法職權,明確委托責任。區縣(自治縣)委托執法機關應當明確安全生產委托執法的責任。委托執法機關對委托行為造成的不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委托權限和范圍內的行政執法行為有過錯的委托執法機關承擔法律責任后。因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自行承擔。區縣(自治縣)政府法制部門和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履行監督指導職責。
二)加強對接受委托的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每年對接受委托執法的鄉鎮(街道)執法人員開展不少于20學時的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對接受委托執法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未認真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加強培訓指導。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誰委托、誰培訓”原則。未認真使用執法文書,未實施過行政處罰的委托執法機關應當研究是否再繼續實施委托,必要時委托執法機關可以解除行政執法委托協議。
三)每年至少對鄉鎮(街道)使用執法文書的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內容包括: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程序合法性、處罰依據正確性,加強執法監督。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相關法律文書提供給受委托鄉鎮(街道)并做好登記建檔等管理工作。要加強對接受委托鄉鎮(街道)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合理運用,行政執法文書應用正確性等。要制定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將行政執法工作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
四、完善委托執法要件
一)凡委托執法職責不清、界定不明的接受委托方不承擔委托執法責任。委托執法文書應載明下列事項:規范委托方式。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通過書面方式委托執法。
1.委托機關和受委托組織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地址;
2.委托執法的依據;
3.委托執法的事項和權限;
4.委托執法的期限;
5.委托機關和受委托組織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6.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需要繼續實施委托執法的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重新委托。委托執法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委托期限屆滿。
二)各區縣(自治縣)法制部門對委托鄉鎮執法工作開展全面自查,規范委托內容。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文件規定的范圍、權限實施委托鄉鎮執法。2012年3月底前。并結合行政執法需要以及鄉鎮(街道)人力、物力和執法能力等實際進行調整。區縣(自治縣)委托執法機關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重新完善《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就具體委托事項和執法權限簽訂書面委托協議。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簽訂后,行政委托機關應在10日內將其報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審查。行政委托機關及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故應當將委托執法的內容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規范委托執法行為
一)應當衣著整潔、亮證執法,嚴格委托執法行為。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時。規范實施行政執法。要落實年度執法計劃并承擔相應的行政執法責任。正確使用委托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從事受委托執法范圍的執法活動,不得在委托范圍以外做出影響監管對象權益的決定。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必須告知有關當事人的有關事實、理由和依據,聽取陳述和申辯意見,并記錄在案。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及時送達法律文書,告知事項應當盡量明白、完整,依法告知法律救濟權利和渠道。
二)做到年度有執法計劃,規范行政執法流程。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將所有安全生產委托執法的內容、環節、步驟、時限程序化。現場有檢查細則,取證有公示流程,處罰有裁量標準,健全行政執法制度。要確保執法主體適格、權限合法、程序正當、依據準確、告知完整、公正公平。切實做到執法體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處置與疏導相結合,建立良好的執法環境。
一、改革之前的東港區執法現狀
東港區,地處黃海之濱,陸域面積885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總人口62.3萬,是日照市的駐地區、中心區,下轄3個街道,6個鎮,1個省級高新區。改革前,全區執法單位53個,涉及價格、節能、衛生監督、城建監察、交通監察、食品藥品等多個領域,由區住建、工商、商務、財政、發改、交通、水利、農業、文體、衛生、安監等多個部門執行。
改革前主要存在的矛盾問題:一是機構性質與執法職能之間的矛盾。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法機構一般為行政機關或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在機構改革中,受機構限額的限制,部分單位不能設置為政府工作部門,只能通過加掛牌子或作為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影響其執法職責職能發揮。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有文化執法職責,但因其機構屬于事業單位,無直接執法權限,執法職能只能通過委托或其他方式執法得以實現,執法工作處境尷尬。二是多頭執法、重復處罰、職能交叉矛盾突出。一方面東港區作為市駐地區,在管理區域上與市重疊,尤其在城市管理執法方面,市級執法部門作為執法主體,而東港區屬地管理,市區兩個執法層級,存在“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問題;另一方面,多部門共同執法問題突出,比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都管文化市場;內貿、外貿部門都管貿易;國土、農業、林業等部門都管土地資源;水利、地礦、建設等部門都管地下水,多頭執法既浪費了國家行政資源,又造成了執法尷尬。三是執法力量與執法任務相矛盾的問題。隨著權利下放,許多執法任務都落到基層,但受編制限額的控制,執法人員的力量遠遠達不到執法任務的需求。比如區食藥局是食品藥品監管的最基層,涉及領域廣、部門多、環節多,監管責任鏈長,情況復雜,特別是東港區作為市駐地區,相關餐飲企業總量達8000家,監管任務十分艱巨,監管力量與監管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而在各鎮、街道雖然新設立了9所食藥所,有4個鎮達不到至少5名制的要求,同時城區3個街道監管任務繁重,每所食藥所也僅有5名編制,由于受監管任務重、監管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影響,農村、城鄉結合部、農村社區的食品藥品監管還存在盲區。
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情況
(一)積極探索創新,依法科學規范城市管理體制。一是調思路。針對城市管理基礎薄弱、職能交叉、多頭執法、重復處罰等問題,扎實做好全區執法機構調研工作,就執法層級、職責劃分,全面征求意見,摸清了全區執法機構底子,同時主動學習借鑒濱州市濱城區“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城市管理新體制,在市里整合教育、糧食、科技、體育基礎上,東港區結合實際,進一步擴大整合范圍,將城市管理、人防、旅游、科技、教育、農業、水利、糧食、農機、畜牧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13個部門的全部或部分執法職責一并納入整合,以新思路、新做法開啟城市管理新局面。二是轉體制。2015年9月份,市里將城市管理、旅游、人防、科技執法權力全面下放,東港區結合實際,進一步理順執法體制機制,改變過去單一執法、“各自為政”的模式,組建了東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設執法大隊,在鎮街道和高新區派駐執法中隊,建立起“市區合一、分級管理、以塊為主”的執法體制,既通“上氣”,又接“地氣”,為規范城市管理、提升執法效能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定職能。按照“政策制定、行政審批與監督處罰職能相對分開,監督處罰與技術檢驗檢測職能相對分開”的原則,將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的管理職責劃入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規劃范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和城市綠化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城市環保、工商、公安交通等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執法職能配置更加科學合理。
(二)突出工作重點,不斷提升綜合執法水平。一是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公開”的原則,在市里下劃的71名城管執法人員、8名文化、旅游、人防執法隊伍的基礎上,又調劑88名編制用于全區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將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旅游監察大隊、水政監察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等機構的67名執法人員一并納入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后執法局在編執法人員達147人,執法協助人員101人,總人數達248人,基本達到了由“事權分散”到“相對集中”的目的;同時充分發揮鎮街道、高新區執法中隊的基層執法優勢,將執法力量全面下沉到基層,設立高新、日照、石臼、秦樓等10個中隊,在執法任務比較重的市區街道又分設18個執法分隊,將執法領域細化到網格,實行網格化管理,堅持把文明執法、和諧執法、陽光執法作為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生命線,堅持疏堵結合、管理服務并重,讓綜合行政執法“蹲下身”、“服人心”。二是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執法保障。組建的綜合行政執法局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執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覺做到抓學習、強隊伍、建制度。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重新制定了機關日常管理、綜合執法業務、財務后勤裝備管理等5大類37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機制。同時還分別采取集中業務學習、專題講座、分批輪訓、標準執法文書示范、典型案例分析、先進典型激勵和傳幫帶等形式,使學習培訓經常化、制度化,逐步構建起了統一規范的綜合執法制度保障體系。三是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探索執法新路。強化基層執法力量,結合2016年鄉鎮機構改革,在各鎮街道設立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與派駐到鎮街道的執法中隊實行合署辦公,黨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配備副主任2名,其中1名副主任由執法中隊中隊長兼任,另配備1名副科級的副主任。鎮街道執法中隊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日常工作由各鎮街道指揮、調度和考核,業務上接受區法制機構及授權的行政執法局指導,鎮(街道)、高新區執法中隊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執法中隊長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書面征求鎮(街道)、高新區黨(工)委意見后按規定程序任免;其他干部的任免、調動征求鎮(街道)、高新區黨(工)委的意見;年度考核等次和評先評優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征求鎮(街道)、高新區黨(工)委意見。實現了城市管理“一支隊伍管全部”的行政執法模式。
(三)推進綜合治理,加快城市管理法制化進程。一是管理體制 “科學化”。完善出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三定”規定,通過合理劃分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權限,清理整頓、調整歸并行政執法機構,做到職、責、權相統一,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更加順暢、內設機構更加完善、工作職責更加明確、行政裁定落實更有保障。二是執法行為“協同化”。優化運行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綜合行政執法局、各職能部門和各鎮街道聯動,實現“一個號令管全城”。綜合行政執法局為執法主體,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任公安分局副局長,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同時,把執法延伸到園區、街道和城郊鄉鎮,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實行執法管理,形成了上下協調、城鄉聯動、齊抓共管的新格局。三是管理方式“數字化”。積極探索創新城市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網格化、數字化、精細化管理,把“大網絡”細化為數百個“小網格”,把城市管理的觸角延伸到城區的大街小巷和角角落落,形成了城市管理全程監控、快速反應的運行機制。建設并運轉了東港區數字化二級指揮中心平臺,設置了6個坐席負責派發、反饋數字化城管案件。數字化平臺建成后,先后開通了電話受理、網上投訴、群眾接訪等案件受理渠道,建成了電話、視頻監控、網站、傳真、電郵等綜合受理平臺,進一步暢通了城市管理案件的投訴舉報渠道。2016年,二級平臺共派遣案件28000件,處置案件25412件,處置率達到90%多,智慧化、精細化、高效化城市管理新格局正悄然形成。
三、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來,從體制上、源頭上進行了改革和創新,切實解決多層執法、多頭執法、執法擾民、重權輕責、等諸多問題。
一是理順執法體制機制,提高基層執法效能,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方面清理整頓全區執法機構,撤銷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旅游執法監察大隊、水政監察大隊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立綜合行政機構;另一方面整合執法力量,將原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人員整體劃轉到新組建的綜合行政機構;同時從涉改的農業局、水利局、文體新局、旅游局、畜牧局等部門(單位)采取整體或部分劃轉的形式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配強綜合執法人員,實現了由“粗放執法”向“精細執法”的轉變。
二是循序漸進,強化業務執法,確保劃轉的業務工作順利開展。改革以來,為確保新劃轉的執法業務平穩有序開展,區編辦多次組織人員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工作情況調研,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跟進指導,積極協調有關職責部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強對新劃轉業務的業務培訓,從文化、旅游、農業、農機、水政、動檢六個部門劃轉來的人員中抽調業務骨干組成了綜合業務科,負責新劃轉來的執法業務會商協調、執法融合以及案件辦理工作,新劃轉來的執法業務取得較為明顯的工作成效。文化市場監管方面:組織開展了文化市場暑期整治、“掃黃打非?護苗2016”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全區網吧規范化管理座會、網吧夏季安全生產和集中執法大檢查活動、校園周邊文化環境凈化等集中治理行動等,共檢查各類文化經營場所137家、出版物市場經營單位100余次,查處各類違規經營單位10余家,查處9家賓館酒店非法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收繳盜版書刊9240余本、盜版音像制品50余盤,取締不合格印刷企業1家。旅游市場秩序方面:以“旅游富市、旅游興區”為主線,積極開展旅游行業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黑社”、“野導”違法違規行為。2016年,取締日照安泰假期旅行社“黑旅行社”1家,現場檢查旅游團隊80余批次,收繳假導游證1個。同時,旅游糾紛(旅游投訴)處理工作不斷強化,共受理市長公開電話轉辦通知單旅游投訴16件,辦結16件,辦結率為100%,退賠游客損失共計360元人民幣,有力維護了我區旅游市場秩序。農業、農機、水政、動檢等大農業方面:在農忙秋收季節前,安排專人組成執法工作小組,深入到各街道及鄉鎮執法一線,發放明白紙、一封信2300余份,與原單位站所協調會商建立聯動工作機制,保障改革時期各項工作不斷崗、不掉線。
三是強化工作措施,與全市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相結合,圓滿完成2016年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系列工作。根據《2016年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群眾關注的占道經營、露天燒烤、戶外廣告、校園周邊環境秩序、道路沿線環境秩序、三輪車等六個方面的問題不等不靠,持續深入整治,攻堅克難,鞏固并擴大了整治成果。2016年,綜合行政執法局共組織及參與的聯合執法活動累計279次,出動執法隊員16000余人次,清理取締各類占道經營81300余起,清理規范各類店外經營、店外修理、店外洗車、店外懸掛9400余起,取締露天燒烤32戶,拆除各類違章廣告牌匾664個,清理各類亂涂亂貼亂畫小廣告20900余處、拱門120余處、沿街門窗貼字13000余處,拆除亂搭亂建違章建筑342處86232平米,清理“三大堆”390余處,會同各部門查扣非法營運三輪車2107輛次,四輪代步車39輛次,規范車輛亂停亂放8000余起。通過整治,全區市容環境秩序進一步改觀,規劃建設秩序進一步好轉,城市管理秩序進一步改善。
四是重視執法宣傳,營造良好執法環境,全面提升全區執法形象。首先是通過傳統媒介宣傳。印發了日照市城市管理辦法宣傳手冊1萬冊、城市管理宣傳單2萬份,組裝宣傳車24臺,出動宣傳車4000余車次,發放《日照市城市管理暫行辦法》等宣傳材料、明白紙6000余份,增強了市民的文明意識和參與意識。其次,通過網站和東港綜合執法微信等新媒體進行宣傳,傳播執法正能量。通過編輯大眾喜聞樂見的微信和新聞稿,吸引群眾關注,調動多方力量參與,以潤物細無聲的引導態勢,實現“為人民管理城市、靠人民管好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目的。
四、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協調配合機制不夠健全。雖然擬定了《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界定了區直有關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相應關系及工作要求,但是在與原管理監督機構的協調配合、工作銜接、信息共享還存在不及時現象。
二是執法人員身份復雜。目前劃轉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身份非常復雜,分別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編人員。尤其是事業編制人員的執法證件申領的身份資格認證應當如何解決,確保他們能及時申領證件,持證上崗,正常開展日常執法工作,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是劃轉執法事項多,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與綜合執法工作要求存在較大差距。目前,全區整合的部門單位共13個,行政執法權力事項860項,其中行政處罰832項、行政強制28項,涉及200多部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涉及了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群眾較為關心、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諸多事項。綜合執法機構人員實行中隊化管理,所有執法事項在一個中隊解決,對執法隊員來說,熟練掌握這么多項法律法規,取得所有的執法證件,難度很大。
五、意見建議
一是資源配置上向基層傾斜。根據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基層承擔著越來越多的工作壓力,建議在下放相關的職能職責的同時,應適當考慮機構、編制、人員方面的傾斜,不能造成區、鎮級工作量上去了,而其他的配套政策卻沒有及時跟進。在資源配置上要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下劃部分行政編制到區、鎮一級,切實充實執法力量,解決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
二是建立規范的協調配合機制。按照決策與執行相對分離的原則,綜合執法機構主要承接職能部門的執法職能和權限,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工作關系。處理好綜合執法機構與相關部門的關系,需要在明確綜合執法機構的性質和職責的基礎上,建立起全面而規范的配合機制。主要包括:規劃編制合議制度、信息與資源共享制度、聯合執法制度、行政協調制度、行政協助制度等,加強相互之間的協調配合,及時解決共同面臨的問題。
在逢年過節時,經濟條件較好的村則采用村老年協會出資一點,企業或個體老板贊助一點,村民自愿湊合一點款、物的辦法,請外來的藏族歌手來鄉鎮演出。(四)鄉村網吧、書刊、音像市場嚴重匱乏且混亂目前S縣的書店集中在縣城,鄉鎮至今沒有專門的規范化書店。雖然全縣有72個村級農家書屋,但與農牧民生產、生活相關的農牧業科技書籍卻非常有限,根本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一些鄉鎮地攤、游商銷售的書刊、音像制品大部分是非法盜版,如近年來,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部門共收繳、銷毀非法音像制品約0.08萬張(盤)。這些不健康、盜版的文化制品嚴重侵害了農牧民的利益,破壞了鄉村書刊、音像市場經營秩序。同時有些鄉鎮不時有無證小網吧、電子閱覽室和電子游戲機的出現,這些經營戶由于無證經營,因此在硬件上不達標,管理上不規范,并且還出現暗中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的現象,在安全方面存在著一定的隱患。(五)鄉村娛樂市場枯燥、蕭條民族地區鄉村固定的文化市場經營場所極少,常見的經營形式主要是流動攤販利用集市擺點音像制品、圖書雜志且盜版制品占一定比例。同時也因地廣人稀和經濟落后等,大部分鄉鎮甚至沒有一家文化經營戶。有些鄉村由于文化生活枯燥無味,形式單一,根本就沒有可娛樂的地方去,因此農牧民就只有在家看電視、聊天、喝酒、打牌等。
民族地區鄉村文化市場執法管理現狀
鄉村文化執法機構力量薄弱、身份尷尬民族地區文化稽查力量比較薄弱,盡管各級黨委、政府越來越重視文化市場發展,但文化市場行政力量仍然薄弱,執法人員身份尷尬,主要表現在隊伍編制性質混雜,目前沒有專門管理鄉村文化市場的文化稽查專職工作人員和專門的文化稽查辦公室,S縣17個鄉鎮中只有4個鎮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5名,而在職的也只有2人,更重要的是鄉村文化站工作人員性質均為鄉鎮事業,不具備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其執法職權來自縣文化行政部門的委托,屬委托執法,而目前5名鄉鎮工作人員無一人持有文化市場執法證件。鄉村文化執法機構薄弱的力量、尷尬的身份對鄉村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影響了民族地區鄉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的更好開展。鄉村文化執法機構辦公經費嚴重短缺2008年以來,為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力度,B州新聞出版局每年劃撥給S縣文化執法經費2萬元,用于縣文化市場日常監督檢查。而該縣幅員近8000平方公里,17個鄉鎮,捉襟見肘的辦公經費顯然不能滿足鄉村文化市場執法之需,嚴重影響了鄉村文化市場的治理整頓及大案要案查處等專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也因辦公經費嚴重不足,就連縣文化監管執法隊伍至今都還未配備文化稽查專用車輛,未統一著裝,沒有配備或配全攝像機、照相機等必需的辦案取證工具等,鄉鎮文化站就可想而知了。(三)鄉鎮文化站監管缺位由于鄉鎮文化站仍屬事業性質,無執法權,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只能向上級相關部門反映,而當上級執法部門到鄉鎮進行檢查時又不要求文化站配合,從而導致一方面鄉鎮文化站對違法經營者缺乏威懾力和權威性,如有些鄉鎮網吧經營者根本就不把文化站放在眼里,當一陣風式的綜合執法(縣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組成)檢查后,他們會毫無顧忌的在文化站眼皮下違法經營,接納未成年人。另一方面鄉鎮文化站也缺乏監管的主動性,甚至文化站工作人員分不清自己的職責是什么,應該做什么,如鄉鎮文化站幾乎對網吧不管不問,從而導致監管缺位。(四)現行鄉村文化執法監管方式弊多利少民族地區現行鄉村文化市場執法監管方式大部分為縣級包攬,這種方式筆者認為弊多利少。首先,這種管理方式沒有發揮鄉鎮一級屬地管理和前沿陣地的作用;其次,縣級包攬造成了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鞭長莫及,難以“到位”,有遠水解不了近渴之感;最后,由于縣與鄉鎮在工作上的“脫節”,使鄉鎮對農村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處于無人問津的地步。據調查,現S縣農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可簡要概括為兩個字即等和靠。所謂等,就是等縣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的巡查;等當地有人舉報以后有關職能部門的督查;等專項整治行動時的聯合檢查。所謂靠,就是靠派出所偶爾進行巡查;靠舉報時偶爾的督查;靠專項整治行動時偶爾的配合檢查。由于缺乏對經營業主的宣傳教育,日常又很少進行監督檢查,因此,農村文化市場基本上是處于放任自流的管理難、執法難、取締難的局面。而導致上述現象的主要原因,筆者認為是未賦予鄉村文化執法監管機構屬地管理的職責。(五)鄉村文化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民族地區受歷史、文化、地理、體制等因素的影響,鄉村文化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盡如人意,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的需要。目前鄉村文化行政執法人員中真正從政法、信息網絡、行政管理等相關專業科班出身的幾乎沒有,絕大部分則是“半路出家”從事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的,無論在知識結構、文化水平還是業務能力等方面都參差不齊。民族地區鄉村文化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結構現狀直接影響到了執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民族地區鄉村文化市場監管模式的設想
強化對民族地區鄉村文化市場監管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的共有精神財富。[2]近年來,“在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也必須充分認識存在的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困難和特殊問題。文化基礎設施條件相對落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比較薄弱,文化機構不夠健全,人才相對缺乏,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不強,文化遺產損毀、流失、失傳等現象比較突出,境外敵對勢力加緊進行文化滲透等。”[2]加強農村文化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滿足廣大農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徑,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現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具有重大意義。[3]為此,各級黨委、政府應首先從思想上進一步強化對民族鄉村文化市場的繁榮發展與監管重要性的認識,將鄉村文化市場管理作為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同時將鄉村文化市場監管納入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其次,在借鑒成功經驗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民族鄉村特有的民族文化及牧民定居工程等優勢,各級黨委、政府應將鄉村文化建設和監管納入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并據此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民族鄉村文化市場監管實施意見,同時將執行情況作為各級政府綜合治理重要考核目標和干部晉升考核指標。(二)建立科學、合理的民族鄉村文化管理體系民族鄉村文化市場點多面廣,情況較非民族鄉村復雜,如果仍然采取縣級包攬的形式實施管理,將很難取得良好的監管成效,同時也難達到繁榮民族鄉村文化市場的目標。為此,建立科學、合理的市場監管體系則成為當務之急。云南省玉溪市提出的“將管理重心下移,建設城鄉一體化管理網絡,確立‘縣為主體、鄉為重點、村為延伸,文化主管、部門共管、社會監管’的管理體制。”[4]值得借鑒加強執法隊伍和市場經營人員的素質建設人才是第一資源,基于目前民族地區文化執法力量薄弱且高素質人才難引進、難留住的現實,一方面應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充實縣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并充分發揮鄉鎮文化站監管作用。另一方面,應嚴格按照文化部《關于開展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年活動的通知》要求①,擴大培訓范圍和強化培訓內容,建立縣、鄉一體化培訓網絡。民族地區各級黨委、政府應加大文化執法隊伍培訓學習經費的投入,讓縣、鄉文化執法人員都有學習培訓機會。在學習內容上,首先應進行執法資格培訓,這是執法前提;其次再進行經常性的執法、辦公系統、案卷規范、信息上報等業務素質培訓,從而努力提高其執法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最后,培養“服務”理念,繁榮鄉村文化市場,需要執法者轉變“吆三喝四”的惟上式粗暴管理方式,變“監管者”為“服務者”,變“重管理”為“重服務”,營造和諧、文明的文化市場執法氛圍,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通過內容豐富、方式多樣的全面培養,“達到《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關于文化執法人員的標準”②,真正“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正派、形象良好的專業執法隊伍”[5]。在加大文化執法隊伍執法素質培訓的同時,不能忽略對鄉村文化市場從業人員自覺守法經營的宣傳和培訓。民族地區文化經營從業者普遍文化素養較低,縣、鄉兩級文化部門可積極配合,除了通過媒體、發放宣傳冊等方式傳播守法經營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外,更切實的辦法是應每年組織從業人員系統學習,真正從思想上強化其法律意識和自律意識。只有得到了他們的認同、理解,配合,民族鄉村文化市場的監管才能文明、和諧,民族文化市場也才能更加的繁榮。完善文化市場監管機制完善的市場監管機制是確保執法效果的保障,為此應在完善規制、明確職責、強化社會監督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1.完善規制制度是用來規范、約束和調節人們的社會行為及其相互關系的重要規則,加強制度建設是做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重要保障。[6]民族地區在不違背國家強制性規范的情況下,從有利于民族文化繁榮的角度制定諸如執法責任制、稽查工作制、過錯追究制、執法考評制等綜合執法制度,同時積極完善業務工作、人員管理等辦事行為規范。通過完善規制,不僅約束了鄉村文化市場的執法者,避免了“以權代法”、“以情代法”等不良行為,同時也約束了從營者,根本上杜絕他們“找關系”、“走后門”,以此推進民族鄉村文化市場執法監管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有序化。2.健全鄉鎮管理機制,明確鄉鎮管理責任,發揮鄉鎮文化站作用自2004年實行文化市場行政管理體制調整以后,各級政府均撤消了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在省、市(州)、縣級設立了文化市場“掃黃打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各級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宣傳部長、政府分管文衛的副職任副組長。而鄉鎮由于撤消了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以后,鄉級黨委、政府就未再建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機制,也就出現了鄉鎮沒有明確的領導,沒有明確的組織機制和明確的編制人員的情況,從而導致鄉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缺位”的現象。為此,筆者認為在各鄉鎮應成立由鄉鎮黨委和政府分管領導、文化站站長、文化專員等組成的鄉村文化市場監管領導小組,同時積極與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門加強聯系,將鄉村文化市場納入鄉鎮社會綜合治理的范疇,使執法“手臂”向下延伸,切實讓鄉鎮文化站成為民族鄉村文化市場管理的前沿陣地。3.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針對民族鄉村文化執法力量嚴重薄弱的狀況、可充分利用群眾力量,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云南玉溪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鑒。他們針對農村文化市場構建了“多一雙眼睛看市場,兩條腿協調并進管市場”的工作格局即在44個社區組建了文化市場“五老義務監督員隊伍”,在農村,義務監督員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補充力量,與此同時,引導組建好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我管理和監督作用,從而確保了農村文化市場的健康發展
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依法行政的決定》,今年以來,我縣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項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學法制度。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了法律知識、依法行政知識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二是建立了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審查備案制度。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還納入重大決策聽證。三是根據省、市法制政府八項制度的相關要求,出臺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審簽制度》、《**縣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和核準制度(試行)》、《**縣重大決策通報制度》、《重大經濟政策審批制度》、《**縣屬企業國有資產處理審批制度》、《縣經財政追加預算支出審批制度》、《重大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審批制度》、《經濟運行分析報告制度》八項制度。此外還下發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云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等四項制度的實施意見》(巧政辦發〔2009〕140號)等文件,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的各項制度。
(二)全面實施陽光政府四項制度。
為了把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建設法制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和陽光政府,我縣在實施行政問責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四項制度的基礎上,認真貫徹落實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四項制度。制定下發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巧政辦發〔2010〕39號)等文件,采取召開培訓會,定期督查上報工作情況,檢查指導等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四項制度。各鄉鎮、各部門根據實際,擬定方案和制度,細化任務,建立相應的機構,明確了具體工作人員,推動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全面貫徹實施。我縣今年已經在云南省重大聽證網上聽證事項6項;重要事項公示37條;重點工作通報53條。我縣政府信息網絡查詢平臺于4月28日正式開通試運行,截止5月30日,各相關單位成功利用網絡平臺回復各類查詢提問37件,都在規定時限內給予了相關答復。我縣96128政務信息專線電話自5月1日正式開通試運行以來,截止5月30日,根據市信息產業辦提供的電話查詢后臺錄音記錄,我縣共轉接各類查詢電話28次(其中用戶轉接成功9次,轉機過程中用戶掛機2次,轉接故障1次),轉接成功率為92%,用戶滿意率達100%。實施四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了行政決策行為,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
(三)認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09〕141號)和《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昭政辦發〔2009〕91號)的要求,我縣結合實際下發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巧政辦發〔2010〕6號)安排部署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我縣于2010年3月擬定了縣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實行綜合執法具體工作方案,2010年6月底實施方案已上報市人民政府批準。2010年底以前我縣將在縣城區實施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和實行綜合行政執法。
(四)認真開展行政審批清理。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高服務水平。按照省、市相關要求,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清理。2010年,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昭政發〔2010〕4號)要求,我縣啟動了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過初步清理,我縣保留了152項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管理層級的3項,調整實施機關的8項,同類事項36項合并為11項,取消的14項。各部門在清理原有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對現有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精簡,壓縮行政審批時限,但改革力度不大,還需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對照上級部門行政審批的清理結果再作精簡。
(五)嚴格依法行政,積極開展行政復議應訴。
2010年縣直部門行政執法情況如下:警告1210起,罰款45.6萬元,行政拘留121起,沒收非法財物16起,價值186萬元,責令停產停業141起,查封38起,吊銷3起,銷毀7起。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認真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嚴厲打擊各種行政違法行為,保證了我縣各項事業健康有序發展。2010年上半年縣政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件,受理2件,作出撤銷決定2件。全縣行政應訴3件,其中縣直部門應訴2件,縣政府應訴的1件,2件維持,1件未審結。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自覺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和人民法院的判決,對于不合法或不規范的具體行政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六)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縣已建立了**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制定了相關制度,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強化了政務公開目錄的編制工作,各鄉鎮、各單位已編制《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公開了本單位機構職能、法律依據、行政執法情況等基本信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機制,今年還實行了重大決策聽證、重大事項、重點工作網上,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推進行政執法公開工作。
總之,我縣各級行政機關大力推進依法行政,積極創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不斷增強,執法人員的思想素質和執法水平不斷提升,行政執法逐步規范,保證了法律法規的正確執行,切實履行了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務職能,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促進我縣改革、發展和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這些成績的取得,與工作在行政執法第一線的在座各位的努力學習、積極創新、辛勤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縣依法行政工作要實現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確立的“十年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偉目標,還任重而道遠。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要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二、加大執法力度,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擔負著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建設和社會事務的繁重任務。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職能變化較大,客觀上也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知識、業務、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行政執法人員須進一步加強學習、豐富自已的知識、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應政府職能轉變的需求,才能為民執好政、掌好權,才能為社會提供高效、公正的服務。希望大家在今后的行政執法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點:
第一,要牢記自己的職能職責。行政執法主體,是依法定程序設立并由法律、法規授予行政執法權的政府機關或組織,即實施行政執法的主體必須合法。大家既要認識到行政執法既是行政執法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職責行為,同時又要時刻提醒自己是否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能不能行使行政執法權。尤其是我們鄉鎮的執法人員在執法時,首先要想到的是主體資格夠不夠,鄉鎮政府有沒有法定職權去執法,有沒有越權執法。要堅持持證上崗,堅決杜絕一人執法和不亮證執法的違規執法行為。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也是從法律層面上來保護大家。同時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所持證件的審查、發放、管理,嚴格審核把關,杜絕亂發、濫用證件現象。
第二,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生命線,若行政執法程序不合法、不到位,將直接導致執法無效。合法的程序可以保障公正、提高效率、利于監督,對于規范行政執法、保證結果公平、促進依法行政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因此,要認真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行政執法程序性制度,不要怕麻煩,不要圖簡單,要確保程序合法,決不能因為程序的問題導致執法的問題。
第三,要改善行政執法方式。執法方式是衡量執法者執法水平的重要尺度,是一個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法律素質的綜合表現,應當在執法中更加體現人文關懷,尤其是要關懷弱勢群體。同時,要切實提供行政執法相關服務,在執法同時加強對管理對象的服務,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行政執法中的服務范圍、服務方式、服務時間、聯系電話等內容。此外,要注意執法儀容、用語。在執法時要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執法著裝的規定,正確使用行政執法標志、裝備,做到文明執法、禮儀執法。
第四,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要嚴格依法辦事,各執法部門所有行政工作人員的一切行政行為,都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切實做到依法辦事、嚴格執法,決不允許、執法犯法、徇私枉法。要堅決消除執法中的腐敗現象,一手防、一手打,切實做到標本兼治。加強行政執法,其目的在于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也就是要為經濟建設發展提供良好服務。
第五,要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做好了,才能使行政執法行為合法適當,依法行政水平才能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部門和人員要自覺接受有關領導機關和社會輿論監督,凡是法律允許公開的行政行為,都要實行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自覺地把行政執法活動置于群眾監督之下,杜絕“暗箱作業”。縣政府法制辦要對各行政執法部門承擔起監督的責任,尤其要強化政府對部門的行政執法監督,要充分發揮綜合監督機關的作用,綜合運用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等方式,對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行政執法行為全面監督檢查。通過執法監督,促使行政執法人員做到嚴于律已、潔身自好、自我約束,逐步把依法行成每一個執法人員的自覺行為。
三、以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為目標,嚴格培訓,認真學習
行政執法活動是由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的,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如何,不僅關系到其所在單位的執法水平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公正性,而且直接影響到政府機關的形象及行政管理職能的實現。近幾年來,廣大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較過去雖然有了明顯提高,但遠遠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我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別是隨著《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對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職能的監督已經納入法制化軌道,依法行政、行政行為規范化已不是簡單的口號,已成為對執法部門的規范性要求,行政不作為、行政軟作為、行政亂作為等行為將受到嚴肅查處。因此,要求我們的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參加培訓的每位同志都要珍惜這次機會,認真學習,通過培訓,使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做到對有關的法律法規,全面、正確領會,準確把握,熟悉運用,切實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這次培訓時間雖不長,但卻是對我們執法隊伍素質的一次檢驗,在學風上、紀律上,我給大家提幾點要求:一是要遵守紀律,勤奮學習。當前執法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同志們工作在一線,工作都很忙,很少能夠像這樣集中一段時間,擺脫繁雜的事務工作,靜下心來學習。希望培訓期間,每位同志都能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紀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端正態度,認真學習,刻苦鉆研,保持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秩序,真正做到不虛此行,學有所獲,學有所成。二是要加強交流,共同提高。希望大家珍惜這次學習交流的機會,在學習中大力發揚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和求真務實的風氣,圍繞在執法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研究對策,增強相互間的交流,總結歸納出一些好的經驗,互相取長補短,共同進步,共同提高。三是要聯系實際,開拓創新。我們在學習中,要把理論學習與工作實際結合起來,與解決現實問題結合起來,使所學的理論知識,轉化為觀察、分析、認識處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做到學與用、知與行的統一,真正做到學以致用。要注重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具體工作中并能指導工作實踐,不斷探索和研究新形勢下行政執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對策,制定措施,開拓思路,全面推動行政執法水平再上新臺階。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為了有效推進××區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確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防止執法違法的事件發生,最大限度保護行政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區城管局于今年成立了以局長蔡新林任組長,分管副局長鄭利華任副組長,局綜合執法科、政工人事科、目標督查科為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執法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執法科,科長尹宏任辦公室主任,劉繼麗、廖福安、劉玉梅同志為督察員,負責全局行政執法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實責任
為保障行政執法督察工作有效地開展,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制定了《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工作職責》、《行政執法督察人員工作職責》,并制定了××區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督察辦法》,辦法對督察的范圍、督察方式,督察內容做了詳盡的規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標、有標準、有要求、有獎懲,在日常工作中有專人定期、不定期開展效能督察,并將督察結果及時通報,保證了規章制度落到實處。
三、加強宣傳轉變觀念
為嚴格執法紀律,進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實現爭創一流的城管執法隊伍目標,我局始終把執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項直接關系到是否依法執法、文明執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1、今年以來,我局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了一系列“城管進社區、送法下鄉”的法律法規宣傳活動,以進社區挨家逐戶的宣傳方式,大力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知識,精心構建社會參與城市管理的平臺,廣泛發動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實踐活動。
2、根據年初制定的《××區城管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訓工作實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當前面臨的形勢、任務及對策;依法行政和城管執法的難點問題;行政執法、處罰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行政執法責任制等進行了專題講座。二是定期開展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內容熟悉度,掌握實施行政處罰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業務技能、管理標準,提高應知應會能力。三是通過執法文書使用制度培訓,建立了案卷評查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時進行糾正,保證辦案質量和案卷歸檔水平。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對城管工作的正確認識和理解,端正心態,樹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應變能力。四是多次組織全局執法人員認真學習相關《××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敬禮、告知、執法的程序規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工作考評辦法》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紀律督察暫行辦法》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并給各派駐鄉鎮執法中隊轉發了《關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期間大力開展文明執法嚴肅執法紀律的通知》,要求大家統一思想和認識,轉變執法觀念,認真履職到位,文明執法。
四、理清依據明確職能
重點抓了三項工作:一是梳理執法依據,推行公開透明。按執法行為的種類,如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分別將每項執法依據進行了篩選梳理,細化到具體條款和標準,理清職權7大類162項,并通過區城管局網站,將梳理結果全部向社會公布。二是規范自由裁量權,推動執法標準化。對《四川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罰標準進行分類量化,縮小了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幅度和標準,上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三是加強業務指導,規范執法行為。用于指導執法隊員的執法行為,推動了執法工作的規范化。
五、嚴格程序確保質量
從八個方面明確規范執法內容和標準:即執法權限合法、執法程序合法、違法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標準、執法言行規范、文書填寫規范、執法監督有力和檔案管理規范。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進一步細化了一般程序、簡易程序的執法流程和審批步驟,加強了案件辦理的審核監督,促進了辦案質量的提高。
六、嚴格督察,成效明顯
1、在隊伍自身建設方面,我們始終圍繞“外樹形象、內強素質”搞好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隊容風紀,要求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著裝整齊,切實達到儀容端正、風紀嚴謹、統一規范的管理要求,局行政執法督察辦將行政處罰案件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以及執法人員上崗執勤執法的規范操作程序繪制成掛圖,使每個隊員能夠熟記業務技能和上崗要求,從源頭上防止執法違法現象發生。經常在執法隊伍內部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結合省內外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為鑒,防止和避免執法違法行為發生。
2、現場執法督察方面,一是局屬行政執法大隊每次重大活動或者整治行動,局領導都親到現場進行指揮,督察工作人員監督到位,即時指出問題,對不按要求著裝、不按“三步走”程序執法的個別人員進行嚴肅批評并記錄在案,并下發督察建議書;二是加強對派駐中隊的督察。重點督察是否按要求著裝、是否按程序執法、有無不作為現象、有無吃拿卡要現象等,對存在的問題以督察通報的形式要求其進行立即整改,并將結果納入年底對各派駐中隊的目標考核中。今年,我局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共對6次重大綜合整治行動進行了全程監督;日常監督檢查共計25次發出督察建議書12份。
2009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工作,在規范城管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和監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認真履行職責、保護行政執法相對人合法權益、防止和糾正不依法執法、不文明執法、不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為實現認真履行職責、提升城管執法隊伍形象、建立和諧城管的目標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0年行政執法督察工作思路:
1、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結合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繼續加大執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執法督察各項規章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2、加強對各派駐鎮執法中隊行政執法的監督和指導,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一、科學設置機構,明確工作職能
當前,畜牧獸醫體制改革的重點是進一步完善市級畜牧獸醫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能,理順工作關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一)進一步健全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及其職能。市農林水產局改建為市農林漁牧局,原行使的全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職能調整為: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于畜牧業發展和動物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劃和計劃;擬定畜牧業發展和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劃,指導畜牧業發展;監督和管理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和藥政管理、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二)進一步規范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及其職能。從我市農林漁牧業系統已組建統一的行政執法隊伍的實際出發,將市農林漁業執法大隊更名為市農林漁牧業行政執法大隊;將原在農林漁業執法大隊保留使用的市動物防疫監督所牌子變更為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依法行使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藥監管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
(三)進一步理順技術支持機構及其職能。按照“整合資源、明確職責、綜合設置”的原則,將市畜牧技術推廣中心改建為市畜牲獸醫技術推廣中心,同時增掛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牌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畜牧獸醫技術開發、引進、推廣、服務;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的防疫、檢疫檢驗、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負責對市畜牧獸醫聯站及所屬鄉鎮動物疫病診療服務機構的指導管理。
(四)實行鄉鎮動物防疫監督和檢疫派駐制度。按照機構主體在市、工作在鄉鎮的原則,由市農林漁牧局對鄉鎮實施動物防疫監督和檢疫派駐制度。派駐人員的編制關系落實在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工作關系落實在鄉鎮(街道)農技信息中心;行政上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受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農林漁牧局領導;業務上受市農林漁牧業行政執法大隊(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指導、管理;黨團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動物強制免疫監督實施;依法承擔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動物疫情調查、監測,獸藥監督管理;承擔畜牧、飼料等公益性事業工作;協助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動物免疫和疫病撲滅工作。
派駐人員的經費保障辦法參照鄉鎮行政人員執行。
二、科學核定編制,嚴把人員素質關
(一)編制核定。畜牧獸醫監督管理機構人員編制根據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消費量情況,按照確保動物防疫和畜產品安全監管等工作的需要,參照省政府下發的畜牧獸醫監管人員配備參考意見測算。按每4萬頭豬牛羊等大牲畜飼養量配1人、每50萬羽家禽飼養量配1人、每10萬人口配1人的標準和市統計局提供的20*年度全市動物飼養量和人口數(豬53.58萬頭、牛0.45萬頭、羊13.37萬頭、家禽1194.*萬羽,人口77.42萬人),全市可核定畜牧獸醫監管人員編制48名(在鄉鎮和市級有關事業單位中實行總量調劑)。其中:市農林漁牧業執法大隊(市動物衛生監督所)5名,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15名,鄉鎮動物防疫監督和檢疫派駐人員28名。
(二)人員錄用。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人員和派駐人員缺編的,采取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等程序,從現有鄉鎮畜牧獸醫站在編人員中優先招聘符合具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助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的人員。不足部分,按照現行人事制度的規定在畜牧獸醫類大專以上畢業生中公開招考。上述新招聘人員按浙政發〔20*〕31號文件規定均實行聘任制,兩年一聘,連續兩年考核為不合格的,不得繼續聘用。
當前,依法保障和促進畜牧業發展,是各級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重要職責。正視當前畜牧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畜牧行政執法工作,是加強和改進畜牧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一、諸城市畜牧行政執法成效
當前,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后的各個環節,國家都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因而行政執法,已成為政府畜牧主管部門應當履行的重要職責。近年來,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堅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斷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有力地打擊了畜牧業違法發展行為,為畜牧業依法發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抓隊伍,執法組織體系健全。
市畜牧行業行政執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畜牧獸醫管理局監察所具體承擔動物衛生行政執法,市畜牧獸醫管理局執法大隊承擔全市畜牧行業日常行政執法工作,受市畜牧獸醫管理局委托,鎮街畜牧獸醫管理站具體承擔所在轄區的行政執法工作。這樣形成市、鎮(街道)兩級執法體系,主要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種畜禽經營市場、動物及產品經營等的監管和違法經營案件的查處,目前,市、鎮(街道)兩級執法畜牧執法隊伍共有行政執法人員52名。
(二)抓經費,執法基礎得到保障。
一是人員經費列入財政全額預算。根據國務院、省、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我市于2008年10月完成了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市畜牧獸醫管理局下設諸城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監察所兩個副科級單位,13個鎮(街道)畜牧獸醫管理站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職能分離,鎮街站執法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經費等全額納入財政支付,解除了后顧之憂,二是市、鎮街執法手段明顯改善,每個單位配備執法車輛、照相機、攝像機等執法取證儀器,并設有相應的檢測實驗室。
(三)抓能力,增強綜合執法素質。
一是狠抓理論學習,掌握法規條文涵義。每年春季都要組織全市相關執法人員集中學習《種畜禽管理條例》、《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并進行測驗; 二是明確責任崗位。根據畜牧行政執法范圍寬、種類多、難度大的特點,結合我市執法實際,在行政執法上,實行“明確崗位,明確類別,分工負責,責任到位”制度,將行政執法分為:畜牧投入品(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動物及產品檢疫檢驗)、獸醫醫政管理(農村動物疾病診療)四大類,每類都明確了執法責任人。在執法工作中形成了以局執法股牽頭,局機關各科室、中心、各鄉鎮站參加配合,規章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格局,增強了執法力量,形成了執法合力。
(四)抓規范,完善執法操作程序。
一是修改完善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主要是完善具體執法程序和操作內容。先后出臺《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執法大隊崗位責任管理》、《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動物衛生監督所管理制度》,《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動物防疫員管理制度》、《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畜禽定點屠宰場駐場檢疫管理制度》,《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獸藥經營許可證辦理制度》,具體負責法制宣傳和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查處違犯《行政處罰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以確保市、鎮兩級畜牧行政執法做到違法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罰程序合法。二是建立監管機制,明確執法目標。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建立有效。每年把行政執法細化分解到局機關單位、科室、鎮街站,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制定獎懲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做到有章可循。
(五)抓成效,行政執法成績顯著。
截止目前,全市畜牧行政執法工作未受到管理相對人投訴,更沒有敗訴案件發生。一是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實有效。免疫工作做到了“應免盡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雞新城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率、消毒率達到100%,免疫抗體檢測合格率水平均在70%以上,達到部頒標準。由于領導重視,準備充分,計劃周密,推進有力,工作達到預想目標,“春防”、“秋防”均通過市級交叉驗收。二是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迄今為止沒有發生一例畜產品安全事故。向市民印發食品安全宣傳資料2000余份。與230家規模養豬戶和106戶獸藥經營單位參加培訓會并簽訂了質量承諾書;三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出動執法人員1273人次,對我市的規模養殖場、飼料、獸藥經營戶、定點屠宰場、農貿市場進行了監督檢查,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嚴厲處罰。在13個鎮街及26個定點屠宰場,共抽檢尿樣1391頭份,未發現“瘦肉精”陽性反應。四是加強動物及產品檢疫工作,產地檢疫率、屠宰檢疫率、市場肉品持證率均達到100%,對檢疫不合格的生豬及產品均進行了無害化處理;五是實施投入品準入制,規范飼料獸藥業主的行為。經投入品必須有進出臺帳,必須持有檢測合格證,銷售飼料應到區畜牧局備案登記,銷售獸藥產品,必須是通過國家GMP認證合格的產品。
二、畜牧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畜牧行政執法取得明顯成效,但也存在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執法設備設施不夠齊全;個別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高等方面。下步工作中,我們將按照上級要求,針對自身存在的不足,進一步抓好以下幾點:
一是大力開展畜牧法律法規宣傳。組織人員深入社區和農村,多形式多層次開展畜牧法律法規宣傳,使“健康畜牧、和諧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努力營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二是努力配置配齊執法設備設施。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和市委市政府資金投入,購置配備交通車輛、通訊工具、人員防護設備等執法設施設備,為開展畜牧行政執法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著力提升執法隊伍整體素質。通過制定完善各類規章制度,不斷加強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強化執法人員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因此今后我市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將朝著“隊伍正規化,裝備現代化,治理法制化,工作規范化”的目標奮斗,進一步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實現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認清形勢,增強依法治統的責任感。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統計在政府決策和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社會公眾對統計信息的需求越來越高。但同時,由于全社會依法統計的意識不強,被調查者配合程度下降,鄉鎮、街道和基層企業的統計基礎建設出現弱化的趨勢,人為干擾統計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統計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
面對這一喜憂參半的統計工作現狀,我們深切感覺到:作為政府統計部門,必須堅持統計服務和統計監督并舉,全面履行統計信息、咨詢、監督的職能;必須堅持依法干統計、依法管統計,保障統計調查有序進行,保證統計數據真實可靠;必須把改善統計內外部環境、全面推進依法統計作為一項基礎性和綜合性的工作來抓;必須一手抓統計普法宣傳教育,一手抓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維護《統計法》的嚴肅性,維護政府統計的權威性。
二、統計督查與監審并舉,增強執法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江蘇省現行的常規統計行政執法檢查分為統計督查和統計監審兩種形式。統計督查側重于對縣級地區統計工作及主要統計指標數據質量的檢查評估。統計監審側重于對鄉鎮、街道及其所轄村、企業的統計工作和統計數據質量的檢查。為保證統計行政執法檢查取得實效,在實際操作中,我們采取了將統計督查與統計監審結合進行的做法。即:統計督查從總體上檢查一個縣、區貫徹執行統計方法制度、機構設置、人員配置、統計網絡建設及數據質量的情況。同時對被督查地區的部分鄉鎮(街道)進行實地檢查,按統計監審的要求核查鄉鎮(街道)一級統計機構、人員設備配置情況是否符合有關文件的規定,以及基層統計網絡建設、基本單位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統計臺帳、原始記錄、相關資料等統計基礎工作建設情況。
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為保證統計行政執法檢查順利進行并取得實效,爭取被檢查地區各級領導和基層企業的理解、支持與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前提。為此,我們在開展檢查前首先實地召開縣(區)、鄉鎮(街道)分管領導、規模以上企業領導、統計人員和村會計參加的宣傳動員會。發放統計普法宣傳材料,宣傳《統計法》和《蘇州市統計管理辦法》,宣傳統計督查的意義目的。通過宣傳動員,使地方、企業領導和廣大統計人員普遍接受了一次統計法制教育,摒棄了對統計執法檢查可能存在的模糊認識,充分認識到了統計執法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樹立了如實提供統計資料是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的正確思想。
組織自查自糾檢查。按照《蘇州市統計督查制度實施方案》,我們首先要求統計督查對象對本地區統計工作和年定報的主要統計數據,進行全面地自查自糾,并對在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形成自查整改方案上報蘇州市局后,立即著手進行整改。我們加強對督查地區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要求各地認真查擺問題和不足,扎實搞好自查自糾。報告上報市局后,我們認真研究了被督查地區自查自糾后上報的統計數據,對照主要統計數據質量抽檢核實情況,以及相關專業部門意見,對該地區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對具體的統計數據進行具體分析,對存在的數據誤差,要求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糾正或消化,保證統計數據準確反映各地經濟發展趨勢。
開展監審檢查,查實基層統計數據。在統計督查的同時,我們按照《蘇州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規程(試行)》,以統計監審檢查的形式,對被督查地區的部分鄉鎮、街道進行實地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統計機構設置和統計網絡建設情況;二是統計行政管理和統計法制建設情況;三是統計數據來源依據和計算方法。我們既肯定被督查地區各項成績,又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建議和要求,要求進一步加強統計法制宣傳、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加強統計行政管理,保證統計源頭數據的正確可靠。
在統計督查最后階段,被督查地區根據自查自糾、實地檢查得到的情況,進一步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健全機構設置、充實統計力量、加強人員培訓、調整統計數據,糾正統計違法行為,以保證統計工作正常開展。
三、工作成效
在統計執法檢查中,我們創新工作方法,將統計督查與監審檢查相結合,擴大了《統計法》的宣傳教育面,促進了基層統計基礎建設,提高了基層統計部門、鄉鎮、街道的統計法制意識和統計工作水平。主要表現在:
1.優化了全市統計工作的內外部環境條件。強化了統計部門全員執法責任意識,凈化了統計工作環境,改變了統計工作面貌。同時通過大力宣傳《統計法》,擴大了統計工作的社會影響面,提高了統計工作的社會認知度,營造了全社會良好的統計法制意識。
2.提高了縣級市、區統計部門統計法制工作水平。通過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增強了各級統計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工作能力,為縣級市、區統計部門獨立行使統計執法職能培養了執法隊伍、提供了鍛煉的機會。
3.提高了鄉鎮(街道)領導、統計人員和基層企業的統計法制意識。增強了貫徹執行《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的自覺性,進一步明晰了應盡的統計法律義務和職責。
4.強化了統計基礎建設。通過統計執法檢查,基層統計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得到普遍加強,統計工作規范化水平顯著提高。各城區建立了綜合調查隊,各鄉鎮(街道)完善了統計站(室),充實了統計力量。在對企業進行檢查中,加強統計監管,企業依法設置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統計報表,實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的意識有了明顯增強。
1.正確認識新形勢下政府法制工作
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和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發展,政府法制工作在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不斷增強,政府法制工作本身的職能以及它在整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國務院2004年3月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在很大程度上更是一個創新,使政府法制工作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政府法制機構所擔負的職責突破了原來范圍和空間,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1.1正確認識政府法制工作的綜合性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它是理論與實踐的綜合部。法制辦既是專業工作部門,又是綜合工作部門。所以許多工作要站在全局角度綜合協調各方意見。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觀察、分析、解決所遇到的一切問題。這就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者不僅要有法律知識和專業觀察力,而且要有大局觀和全局觀,更加注重關心形勢和研究政策,從大局全局的角度上認識問題。
1.2正確認識政府法制工作的全面性 從政府法制工作的現實狀態看,政府法制工作不僅僅是政府工作的一部分,更是整個現代政府工作的基礎和核心,它與政府工作的涵蓋面是一體的,是一種水融的關系,政府工作面有多寬,政府法制工作面就有多寬;從內容上看,涉及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和法制宣傳等方面;從范圍上看,凡政府管理的城建、規劃、土地、公安、物價、科教文衛等各個領域都有政府法制工作;從對象上看,既要辦理上級政府及領導交辦的法律事務,又要指導協調各市(州)、縣、區政府及其部門的政府法制工作,還要辦理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服務咨詢。
1.3正確認識政府法制工作的協調性 從某種意義上說,政府法制工作就是協調、處理矛盾的工作,它要求在工作中把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協調、處理矛盾的能力。辦事不能純粹就事論事,就法論法,要敢于依法辦事,還要善于依法辦事。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很多社會問題需要尋求法律解決,有時根據現實情況的需要,我們不能固守條條框框。如我們在參與規范性文件起草審查過程中就要協調處理好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既能使文件草案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的精神和原則,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又能為各個方面所接受。
2.做好新形勢下政府法制工作的幾點措施
2.1要在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中有新突破 在新形勢下,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在制定審查文件草案時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有新突破。一要正確處理好五個關系:把握大局與改革創新的關系;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權力與責任的關系;維護公共利益與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關系;實體與程序的關系。要認真考慮出臺的文件是否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特別要把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強制關,防止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確保出臺文件的合法有效。二要繼續從制度上探索提高公眾參與程度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抓好基層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專家咨詢及論證協調等制度的推行,逐步提高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度,不斷增強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堅持實行規范文件有效期制度,規范性文件要標注有效期,有效期滿自動失效。文件應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進行評估,決定是否需要繼續施行。
2.2要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上有新舉措 一要按照行政執法與經濟利益脫鉤、與責任掛鉤的原則,理順行政執法體系,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解決多頭管理、多層執法、重復管理和執法擾民等問題,減少行政執法層次,適當下移行政執法重心,整合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二要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各級各類行政執法機關都應當在各級政府制定和公布行政機關執法依據的基礎上,進一步科學設定執法崗位,細化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序,落實執法責任。加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三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強制、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等行政執法活動,必須建立完整規范的行政執法案卷。要客觀、全面、詳細記錄行政執法的事實、證據材料和決定,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有關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和執法文書都必須立卷歸檔。
2.3要在執法監督上有新機制 一要堅持公正、合法、及時的原則,努力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面對當前日益增多的社會矛盾和行政爭議,要通過多種途徑,特別要發揮行政復議這個主渠道的作用,做好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要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理、實地調查、聽證、和解和調解等手段辦案,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同時各級政府與法院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主要通報行政復議和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協調處理重大復雜案件,落實司法建議書和意見書,研究解決工作中的普遍性問題。二要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建立規范性文件監督審查體系,落實備案工作機構和人員。對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依法嚴格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以確保抽象行政行為的合法、有效。新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必須向社會公布,實施1年后,實施機關應當向同級政府報告執行情況。三要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建立健全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備案審查、行政執法證件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執法信息統計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依法行政情況日常監督和評議考核機制。
2.4要在法律服務領域上有新拓展 政府法制機構的工作就是做好政府的法律助手、參謀和顧問。其實助手也好,參謀顧問也好,定位就是法律服務。如果說政府是服務政府,政府法制機構就是服務政府中的服務部門。在新形勢下政府法制機構必須突破原有的工作方法,進一步拓展法律咨詢和服務工作。要從原來對政府政策措施進行書面審查轉變為介入到政府政策措施的起草、討論、修改、決定的全過程,確保行政決策的合法性;要從為領導、機關服務拓展到為行政相對人服務,為公民提供法律咨詢與服務,讓公民了解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從單純的審查項目合同轉到參與重大項目投資建設的決策、洽談,減少和避免政府的合同責任風險和項目投資建設不應有的損失;要從單純的政府出庭應訴轉到為政府提出更多更好的法律意見和建議,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要從單純的審理案件轉到關注行政管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焦點、熱點問題,解決重大疑難案件,替政府分憂,為人民排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