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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第15號令)實施以來,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努力,取得了顯著成效,對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護水資源,保證建設項目的合理用水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規范取水許可審批提供了技術依據。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著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編制質量不高、審查把關不嚴、監督管理薄弱等問題。為加強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報告書編制質量,促進水資源論證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貫徹落實《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水資源論證制度建設
1、進一步貫徹落實《水法》,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水資源論證,全面推進和深化水資源論證工作。
2、加大對區域和流域水資源、水生態影響較大的水利、水電、煤炭等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力度,促進水生態環境的保護。加強“工業園區”、“生態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各類“開發區”的規劃、建設的水資源論證,充分考慮當地的水資源承載能力,并與當地的水資源條件相適應。
3、貫徹落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及水資源論證審批制度。對未進行水資源論證及未辦理取水許可申請、審批手續的已建、在建項目進行認真清理,限期補辦;逾期未辦理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要堅決制止因無序開發而造成的水資源供需矛盾加劇和生態環境進一步破壞現象的發生,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科學論證,嚴格審查,全面提高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質量
1、根據《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試行)》(SL/Z322-*)(以下簡稱《導則》)的有關規定,區別建設項目的不同類型、規模,結合區域水資源條件與經濟發展要求,突出水資源論證工作重點。要堅持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統籌考慮已建、在建及擬建建設項目的綜合影響;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統籌考慮建設項目取水、用水以及取退水影響的分析。要避免出現重視取水、忽視退水,重視用水、忽視節水,重視區域配置、忽視流域配置,重視經濟用水、忽視生態用水等現象。
2、嚴格按照水資源論證審查的有關規定受理、審查報告書,同時要結合建設項目的類別、性質等,組織相關部門、行業的專家及相關流域機構或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取退水口所在地地級或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建設項目業主單位參加審查,進行現場查勘,并填寫《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專家評審表(試行)》(見附件)。
3、鼓勵水資源論證資質單位(以下簡稱資質單位)之間開展橫向合作,發揮各自的技術優勢,聯合編制報告書。同時可結合自身技術特點,聘請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水資源論證工作,但所占比例不應超過總編制人員的三分之一。
三、加強領導,深化管理,促進水資源論證工作水平的穩步提高
1、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開展;要加大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總結經驗、結合實際,勇于創新,逐步建立適合本地區、本流域特點的水資源論證規章制度和有關技術標準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水資源論證工作。
2、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流域機構要結合《導則》、《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專家評審表(試行)》,對水資源論證資質單位、評審專家及審查機關實施監督管理。我部委托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對區域內的水資源論證甲級資質單位(包括國務院各部委(局、總公司)直屬單位中的資質單位)、評審專家實行監督管理。其中,流域機構直屬單位中的評審專家、資質單位,由流域機構負責實施監督管理。
此外,我部每年不定期對資質單位編制的論證報告書進行抽查。被抽查到的資質單位應在指定的時間內,攜帶被抽查到的報告書及相關材料到我部接受專家評議。經檢查及專家評議,發現資質單位在水資源論證活動中有嚴重違規行為,或報告書質量確屬不合格的,對該資質單位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一年內連續通報兩次的將由原發證機關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吊銷其資質。
3、各資質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制度,嚴格按照市場準入原則開展水資源論證業務工作,杜絕出借、轉包或變相轉包資質證書。對于出借、轉包、變相轉包或縱容、包容下屬單位(不包括內設機構)以資質單位的名義承攬水資源論證業務、獨立承擔水資源論證工作的資質單位,我部將按規定吊銷該資質單位的資質證書。但資質單位的下屬單位,可在具體的水資源論證項目中承擔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或選派人員參與論證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參加人員總數不得超過總編制人員的三分之一)。資質單位在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時,應在報告書上注明編制人員的培訓證書編號。
關鍵詞:水資源論證制度;實施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水資源論證是指在人類開發利用水資源的行為實施之前,以水資源承載力為依據對人類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合理性、供水水源的可靠性及節水潛力等進行分析與評估。水資源論證對于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和可持續利用,保障建設項目的合理用水,構建節水防污型社會,促進人水和諧及維護河流健康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1、水資源論證的主要內容
隨著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資源論證管理力度的加大,對水資源論證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水資源論證工作涉及水量、水質、水溫、水能等水資源的四大要素;涉及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涉及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節約和保護等水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涉及建設項目取水、退水對周邊地區的影響及其補救、補償措施;涉及論證范圍內當前和未來一定時期新老項目的水資源利用關系;涉及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的編制涵蓋了建設項目從取水、用水到退水的整個過程,是落實水資源三條紅線管理的較好體現。從總量控制上來說,現在大多數省、市已經把水量細化分配到了縣甚至用水大戶,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總水量是一定的,假如水量已分配完了,則該項目取水就不允許,首先從水量控制的角度予以否決,只能通過市場、水權轉讓等其他渠道獲得取水許可;從用水效率上來看,報告編制過程中還要對建設項目的生產工藝、用水過程進行分析,特別是項目用水是否在用水定額范圍內,對耗水量大而重復利用率達不到要求的項目給予否決;從納污能力上來看,在報告編制時,對于項目退水首先看業主是否建立自己的污水處理廠,把通過處理的污水排入工業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再次處理,經達標后排入水體。
2、水資源論證制度的實施困境
2.1、適用范圍狹窄
2.1.1水資源論證制度不能適用于非水資源水源的開發利用
我國目前關于水資源論證制度的立法規定主要集中于《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一條和水利部于2002年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上述條文的規定,建設項目需要取用水資源的,應當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開展水資源論證。因此,我國的水資源論證制度在適用范圍上與取水許可制度保持一致。然而這樣規定也帶來一定弊端,限制了水資源論證制度的適用范圍。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我國現行取水許可制度的適用范圍非常有限。根據《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僅能適用于直接從江河、湖泊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行為。因而取用雨水、中水、海水淡化水及自來水等水源的建設單位,就不用辦理取水許可申請,當然也就不用進行水資源論證。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不再直接取用江河、湖泊或地下水作為生產用水,而改為取用雨水、中水、海水淡化水和自來水等水源。這些水源雖不屬于我國法律所界定的。水資源。,過量取用上述水源且向環境大量排水,必然對整個自然界的水循環帶來消極影響。然而目前這樣的行為完全游離于國家的水資源管理之外,削弱了國家對水資源開發利用行為的管理能力。
2.1.2、水資源論證制度不能適用于規劃
我國目前的水資源論證制度僅能適用于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建設項目,還無法對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各類規劃產生影響和制約。如果僅僅關注對單個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需求進行論證,而忽視社會整體經濟發展對水資源需求的總量控制、忽視經濟產業布局對水資源供給能力的總體需求,那么社會經濟發展與水資源之間的供求矛盾不可能得到根本解決。由于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在管理層次上只把目光局限在微觀的建設項目上,而不能對宏觀層面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施加任何影響,所以其立法目的的實現程度必然是非常有限的,而后者對水資源承載力的影響又是更為顯著的。
2.2、對從業人員開展職業資格管理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水資源論證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從業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才能編制出合格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并進而對水資源開發利用中的具體問題提出準確、客觀的技術結論和建議。因而,對水資源論證從業人員應當開展專業化管理,建立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或業務培訓制度。而根據《行政許可法》及國務院的相關規定,目前開展水資源論證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管理和業務培訓缺乏法律依據。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了《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按照《通知》的分類,水資源論證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上崗培訓屬于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因為其設定無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的依據。
3、水資源論證制度的完善對策
3.1、論證范圍的交合與補充
一是在科學合理條件下的跨流域調水,一定程度上滿足地方的經濟發展需求;二是使水資源論證制度適用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綜合開發利用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等規劃;三是更大程度地取用自來水、水庫中的水以及雨水、中水等非常規水源,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3.2、關于水資源論證的體系構建
3.2.1、論證機構資質管理制度
要嚴格此類中介機構的市場準入,用行政手段進行管理。可以適當擴充水資源論證乙級資質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增加水資源論證報告表的編制、增加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水資源論證丙級資質單位,其業務范圍僅限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表、制定和推行水資源論證的招投標制度、明確規定資質使用、變更、注銷、撤銷等監管措施。這些措施可有效防止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
3.2.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注重水資源論證從業人員的知識更新,增加學習培訓和研討交流的次數,嚴格上崗資格、年審和淘汰制度,提高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的含金量。這是論證機構的配套制度,目的在于將法律責任落實到行為人,也是約束其具體編制行為的行業規范。
3.2.3、審查專家管理制度
專家主要負責技術審查。專家評審是嚴把水資源論證質量關的有效手段,筆者建議參考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管理辦法,同時,擴充其他行業的專家數量和地方的水利系統評審專家庫。可以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實行評審專家的日常考評機制,明確報告書評審專家代表的是所在單位的審查行為,避免因利害關系人的介入,影響報告書的質量。
3.3、關于水資源論證的跟蹤評價
任何事先的評價和論證都需要后期實踐操作中的驗證。從水資源論證的科學性、完備性和實效性角度分析,只有后續管理制度的跟進,才能全面了解項目建成投產后的取水、用水、節水和退水情況。環境影響評價中已經規定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跟蹤檢查制度,此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加入其中,參與評價水資源論證質量。但是,筆者并不是讓水資源論證完全依賴于環境影響評價的后續跟蹤制度,而是要承擔起涉及水環境的考查項目。從一些環評報告中不難反映出,對于水環境而言,后期的核實和審查著力點仍然停留在水質的污染方面,基本上沒有涉及水源的容量等問題。因此,水行政部門能利用掌握企業用水需求的資料的優勢,高效地完成審核任務。這一方面促進了環境論證內容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環保部門的執法成本。兩部門互相督促,將有利于提高論證水平,有利于檢查業主單位對論證報告書中提出的有關用水總量控制和水資源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有利于貫徹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結語
總而言之,要想充分發揮水資源論證制度的實效,就要關注相關條文規范的銜接和聯系,把好水資源開發利用關,促進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因而應當堅持推進制度建設,使其更好地發揮功能。
參考文獻:
第二條在江河、湖泊(含運河、渠道、水庫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以及對排污口使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前款所稱排污口,包括直接或者通過溝、渠、管道等設施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口,以下統稱入河排污口;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對原來不具有排污功能或者已廢棄的排污口的使用;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項的重大改變;擴大,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擴大,以下統稱入河排污口設置。
第三條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應當符合水功能區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和防洪規劃的要求。
第四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組織和指導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權限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可以委托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管理單位對其管理權限內的入河排污口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條依法應當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權限審批;依法不需要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除下列情況外,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入河排污口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
(一)在流域管理機構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上設置入河排污口的,由該流域管理機構負責審批;
(二)設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時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取水許可管理權限審批;
(三)設置入河排污口不需要辦理取水許可手續,但是按規定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與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環境保護部門同級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需要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所在流域的流域管理機構審批。
第六條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單位(下稱排污單位),應當在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之前,向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提出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
依法需要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或者取水許可審批手續的,排污單位應當根據具體要求,分別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申請或者取水許可申請的同時,提出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
依法不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以及依法不需要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和取水許可手續的,排污單位應當在設置入河排污口前,向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提出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
第七條設置入河排污口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依據文件;
(三)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四)其他應當提交的有關文件。
設置入河排污口對水功能區影響明顯輕微的,經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可以不編制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只提交設置入河排污口對水功能區影響的簡要分析材料。
第八條設置入河排污口依法應當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排污單位提交的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申請中應當包含入河排污口設置的有關內容,不再單獨提交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設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時辦理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的,排污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中應當包含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的有關內容,不再單獨提交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第九條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水質、接納污水及取水現狀;
(二)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
(三)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濃度和總量;
(四)水域水質保護要求,入河污水對水域水質和水功能區的影響;
(五)入河排污口設置對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的影響;
(六)水質保護措施及效果分析;
(七)論證結論。
設置入河排污口依法應當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就建設項目對防洪的影響進行論證。
第十條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應當委托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單位編制:
(一)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
(二)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
(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業務范圍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
第十一條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應當予以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排污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逾期不告知補正內容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受理或者不受理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應當出具加蓋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十二條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應當予以公告,公眾有權查詢;不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排污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對于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還應當將有關決定抄送負責該報告書(表)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對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組織專家評審,并將所需時間告知排污單位。
入河排污口設置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排污單位、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需要聽證或者應當聽證的,依法舉行聽證。
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作出決定前,應當征求入河排污口所在地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專家評審和第四款規定的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將所需時間告知排污單位。
第十三條設置入河排污口依法應當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在對該工程建設申請和工程建設對防洪的影響評價進行審查的同時,還應當對入河排污口設置及其論證的內容進行審查,并就入河排污口設置對防洪和水資源保護的影響一并出具審查意見。
設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時辦理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的,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就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一并出具審查意見。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入河排污口的;
(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減排污總量的水域設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入河排污口設置可能使水域水質達不到水功能區要求的;
(四)入河排污口設置直接影響合法取水戶用水安全的;
(五)入河排污口設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
第十五條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決定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入河排污口設置地點、排污方式和對排污口門的要求;
(二)特別情況下對排污的限制;
(三)水資源保護措施要求;
(四)對建設項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驗收要求;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干旱或者水質嚴重惡化等緊急情況時,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報告有關人民政府,由其對排污單位提出限制排污要求。
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施行前已經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單位,應當在本辦法施行后到入河排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所屬管理單位進行入河排污口登記,由其匯總并逐級報送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現狀情況進行調查,并提出整治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管轄范圍內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建立檔案制度和統計制度。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入河排污口設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證照和資料。
監督檢查機關有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和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未經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設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追究法律責任。
雖經審查同意,但未按要求設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五十八條追究法律責任。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以及已設排污口不依照整治方案限期拆除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入河排污口設置和使用的監督管理,本辦法有規定的,依照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規定,需要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依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關 鍵 詞: 水利水電項目;水資源論證;技術問題
1 問題的提出
為了合理開發、有效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解決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取水高開采、用水高消耗、排水高污染造成的開發過度、河流干枯、災害頻發、生態失衡等問題,2002年5月,國家出臺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這是以水資源為基礎,指導建設項目合理布局,保障建設項目的合理用水要求,促進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可持續利用的重要措施,為科學審批取水許可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云南省開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已有三年多了,經過省水利廳組織專家評審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共138項,其中40%為水利,60%為水電。筆者作為水利部“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評審專家”,參加了13個水利水電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評審。回顧三年來云南省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以下簡稱論證)工作,總體感到進步較快,大多數有資質承擔論證任務的單位都能按照《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Z322-2005)的要求,認真開展論證工作。但是,也不難發現對一些主要技術問題的認識還不一致,工作的深度參差不齊,在這里對評審工作中碰到的主要技術問題,提出來與同行們商榷。
2 論證范圍的選取和工作等級確定
云南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絕大多數是以地表水為取水水源。在論證工作中,合理地確定論證工作范圍和等級是保證論證成果質量、工作深度和費用協調一致的重要因素。范圍過大,工作量大,浪費嚴重;范圍過小,不能滿足工作深度要求。
2.1 論證范圍的選取
對地表水而言,一般應從3個方面考慮論證范圍:①水文評價區間。對建設項目取水,從水文資料可靠性、一致性、代表性分析的角度,考慮流域水文控制站所涉及的范圍。②取水用水評價區間。建設項目所在區域或流域現狀水平年和規劃水平年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供需平衡、累積影響所含蓋的范圍。③退水評價區間。對建設項目退水口所在水域,以水功能區為分析單元,論證對周邊水功能區可能產生的影響。
上述3個方面考慮的范圍可交叉、重疊,并在論證范圍圖中示意清楚。此外,還要考慮水量平衡計算條件及與現有的規劃成果、資料協調一致等因素,使論證工作能順利開展,論證質量得到保證。
2.2 工作等級的確定
水資源論證主要從取水、用水、退水及其影響等方面進行,對建設項目取用水的全過程進行分析論證,有別于區域水資源評價、水資源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水文專題分析。工作等級的確定主要從建設項目的取水規模、用途、當地的
水資源狀況及開發利用程度、取退水影響的程度與范圍、水功能區管理要求等分類指標的最高級別確定。
3 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3.1 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的基礎
在確定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范圍內,在流域或區域水資源調查評價現有成果的基礎上,結合調查和收集的資料,簡要分析水資源量及其時空分布特點;在水功能區劃成果的基礎上,調查分析入河污染物的現狀及水資源質量情況;在水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價成果的基礎上,結合現場調研資料,分析水源工程的設計供水能力和現狀供水能力,查清工業、農業和城市生活等各行業用水現狀、人均水資源量、平均耕地水資源量,農業有效灌溉程度、有效灌溉面積,現狀可供水量占總需水量及規劃水平年需水量的比例等進行供需平衡和現狀開發利用程度分析;結合流域綜合規劃和社會經濟發展指標,評價區域用水水平,進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評價、開發利用潛力以及存在問題的分析,闡明取用水的必要性、迫切性。
3.2 取水的重要依據
在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調查基礎上,建設項目取水應從水資源綜合規劃、水資源專項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資源配置方案及國家產業政策的總體思路分析取水的合理性。取水應符合水資源規劃、配置和管理要求,并與項目所在區域的水資源條件、開發利用程度、區域的用水水平等相適應。滿足河道內最小生態需水量,在通航河道上滿足最小通航水深。
3.3 用水合理性分析的重要內容
根據建設項目的取水方案和用水工藝,進行各行業用水指標、用水定額的擬定,并與國內同行業先進指標、區域用水指標、用水定額相比較,分析建設項目的用水合理性,并通過水量平衡計算,分析是否緩解當地的水資源供需矛盾,符合國民經濟的發展要求。如2003年水利部水規總院對云南省第一個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云南省德宏州隴川麻栗壩大(二)型水庫用水合理性評價為:報告提出的隴川縣2015設計水平年農業灌溉、工業及城鄉生活用水定額、灌區需水量預測和供需平衡分析成果基本合理。經分析,麻栗壩灌區當地多年平均地表徑流量為7.31億m3,水利設施多年平均可供水量0.67億m3(未考慮麻栗壩水庫),設計枯水年份需麻栗壩水庫供水1.49億m3.修建麻栗壩水庫工程后,可對水資源進行調節和優化配置,有利于緩解隴川壩區的水資源供需矛盾,符合隴川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南宛河流域規劃》的要求。通過徑流調節計算分析,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1.42億m3,灌溉供水保證率符合有關規范規定。
4 取水水源論證
4.1 取水水源論證的重要環節
建設項目取水首先要分析來水量是否滿足要求。根據建設項目所在流域的水文控制站、鄰域參證站的實測降水徑流資料,分析論證所采用徑流資料系列的代表性、可靠性。通過徑流特性、人類活動對徑流的影響分析及徑流還原和插補延長,一般可把徑流資料還原到天然狀況,或統一到現狀下墊面條件下,使其具有一致性。
依據建設項目對取水設計保證率要求,選擇取樣時段和方法,一般按皮爾遜Ⅲ型頻率曲線分布,適線法確定不同水平年來水量。經驗頻率按數學期望公式計算,適線時,在照顧大部分點據的基礎上,應側重考慮平水年、枯水年的點群趨勢。當建設項目所在流域、區域無實測水文資料時,可依據已有的水資源調查評價與規劃成果、流域水文模型、徑流系數、地區綜合公式、等值線圖等計算來水量。
對水資源緊缺地區,應在現狀水平年來水量的基礎上,
充分考慮論證范圍來水區域規劃水平年用水量的情況計算來水量。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有資料條件的或是無資料條件下的來水量分析計算,都應對徑流成果進行合理性檢查,即徑流分析計算成果應與上下游、干支流和鄰近流域的計算成果比較,符合其降水徑流特性與自然規律。
4.2 應體現宏觀規劃與微觀項目建設的結合
可供水量是指在某一水平年需水要求和指定供水保證率的條件下,現有和規劃的水工程設施可能為用戶提供的水量,是水資源論證的主要內容,也是取水許可審批的重要依據。
規劃水平年的確定,除考慮建設項目的實施計劃外,還要結合考慮宏觀規劃,如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流域或區域水資源規劃等的水平年,以便資料成果的協調一致。
根據論證范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指標、用水定額和規劃用水量,結合現狀用水量分析調查進行不同水平年的需水量預測; 以需水預測和供水工程規劃為基礎,結合工程的設計供水能力,不同水平年和不同保證率的來水與用水過程,通過水量調節計算可供水量。可供水量的計算原則是,需考慮河道生態用水,有航運要求的航運用水,以及其它用戶用水,在此基礎上計算工程的可供水量。計算中應充分考慮現有工程和規劃擬建工程條件,對不同工程條件和需水水平進行多方案調節計算;對于具有多年調節功能的蓄水工程,應進行多年調節計算;對于保證率要求較高的建設項目,應對連續枯水年進行調節計算。
4.3 綜合分析取水水源的可靠性
根據分析調節計算得到的建設項目所在區域不同水平年的可供水量,對各種影響可供水量的因素進行風險分析,主要分析規劃水平年取水水源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分析來水水量與水質的變化,可供水量的減少對供水要求產生的影響,人類活動對水質產生的影響,是否滿足用水水質的要求。定量給出規劃水平年不同保證率可供水量的可靠程度,以保證供水安全、可靠。
5 取退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分析
5.1 地表取水影響分析
建設項目地表取水影響,重點是分析取水對論證范圍內水量時空分布與水文情勢的影響。根據建設項目取水量占論證范圍內現狀和規劃用水量的比例,特別是枯水期和枯水流量的取水比值,定量分析取水前后水功能區控制斷面相應時段徑流量的變化和影響;當取水量占取水水源可供水量比例較大時,必須定量分析取水對河流生態基流量的影響;對引水、蓄水工程,由于水域流態改變,必須分析對下游水文情勢的影響,對農業蓄水灌溉工程而言,重點是對回歸水量的分析,定量分析凈耗水量,在枯水期對河道產生的影響及對水功能和納污能力的影響,提出滿足下游生態保護的最小流量和其它生態保護措施。
當取水可能對敏感生態水域和重要水功能區的水資源條件構成明顯影響時,要針對取水引起水位降低、水量減少、流速變化、水質下降、水溫改變等水資源特性改變的情況,對可能進一步產生的水域生態系統中保護性生物群落棲息地、繁殖場和遷徙通道的影響等問題進行重點分析,預測取水對水域生態系統、生態完整性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5.2 退水影響分析
建設項目退水影響分析必須遵循論證范圍內水功能區管理的規定,滿足水功能保護的要求。對水利工程而言,主要根據水功能區水域納污能力和入河排污總量控制要求,分析工程建成、灌區開發后,退水污染物對水域納污總量及水資源保護
規劃目標的影響,是否符合水功能區劃要求;要結合工程調度運行方式,分析下泄水量、水溫的沿程變化及可能產生的生態影響及低溫水下泄對農業生產的影響;要針對退水特性和退水水域環境特點,特別是周邊水功能區集中城市生活飲水水源或第三者取用水的安全,分析其污染物的遷移擴散和自凈轉化能力,論證可能影響的程度和范圍。
在建設項目取水和退水影響論證基礎上,綜合分析入河排污口位置選取及所確定排放方式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并針對建設項目取水和退水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減輕和消除不利影響的對策措施,使其符合水功能區管理和保護要求。
6 存在問題及建議
(1)缺乏統一的收費標準或各級水資源論證工作的指導價格,競相壓價會導致論證工作無法保證成果質量和論證工作所應持的公正立場。
(2)對于南方地區河道內生態基流量的確定,與執行水利水電工程動能設計規范有沖突之處,即在水電站設計保證率90%以上時河道水量都變成生態基流量不能開發利用,規范所定設計保證率沒有實際意義。
(3)水資源論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屬于論證范圍內水資源利用配置方案,需要協調處理好各有關用水戶之間的合法利益,更要站在水資源管理代言人的立場上,保證水資源的高效利用,即水資源論證工作的社會責任重大,但還不被廣大群眾所重視,導致論證工作中對相關受影響方利益考慮欠周全,遺留下一些問題,增加今后的處理難度。
(4)2002年省政府批準執行的《云南省水功能區劃》中,對一些水能資源豐富的峽谷地區所劃定的水功能區和保護目標,與近幾年來云南加快發展中小水電的戰略有不協調之處,有必要根據目前全省的水利水電建設局面,對該水功能區劃作相應的調整,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習水二郎電廠全體工作人員歡迎劉總一行能夠不辭辛苦,在百忙之中抽空來到習水二郎電廠視察指導工作,也讓我們深切地感受到劉總等九龍公司領導對我們公司的高度重視和關愛。能夠在這里向各位領導匯報我們公司有關情況,我既十分激動,又深感榮幸,同時也感謝各位領導為習水二郎電廠提供這么一個機會。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向劉總一行的到來表示最熱烈的歡迎!
下面,我將公司有關情況向劉總等各位領導進行匯報,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
2003年,項目開始籌備,擬建2臺600MW國產燃煤發電機組。2004年6月,公司注冊成立,注冊資本5000萬元。2005年12月,國家發改委將習水二郎電廠列入國家“十一五”開工項目。2007年10月,重慶市委、市政府同意習水二郎電廠納入重慶市“十一五”電源規劃,并上報優選。2008年11月,重慶市電力領導小組辦公會上明確,重慶的電源容量在考慮石柱(兩臺35萬千瓦)和合川(一臺60萬千瓦)之后,優先安排習水二郎電廠。2009年11月重慶鼎泰集團公司將持有習水二郎電廠40%的股份轉讓給中電投集團公司,中電投集團公司、九龍公司全面介入習水二郎電廠的前期管理工作。公司股權結構為: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40%(控股),貴州省開發投資公司30%,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15%,重慶隆電實業發展有限公司10%,習水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5%。
習水二郎電廠是重慶、貴州兩省市能源合作的重點項目。該項目選址在貴州省遵義市習水縣二郎鄉,是典型的坑口電廠(最近礦井距電廠僅500米),電力電量以點對網的形式直送重慶,由重慶消納。渝黔兩省市政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習水二郎電廠項目,先后簽訂了《關于共同推進兩省市綜合交通和能源建設既產業協調發展合作的協議》、《關于實施黔電送渝達成框架協議》等文件,并將習水二郎電廠項目分別納入兩省市合作開發的重點能源項目。
目前,我公司正處于項目前期階段,設有總經理工作部、工程部、計劃部、財務資產部、物資部共5個部門。公司現有員工30名(其中女員工4名),平均年齡40歲,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30名,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24名。
二、集團公司介入項目管理前的情況
習水二郎電廠在2003年,項目按2×600MW裝機規模開始籌備并開展前期工作。該項目計劃2004年獲得國家立項、可研批復及工程開工,力爭2006年底第一臺機組發電,2007年完成工程建設。當時的習水二郎電廠是由重慶鼎泰集團公司控股,通過習水二郎電廠所有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于2004年12月,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了國家電規總院審查。但在此后的工作中,由于國家電網公司體制改革以及電源資產重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前期工作推進速度放緩,項目計劃嚴重滯后,使得項目核準申請材料遲遲不能上報重慶市發改委初審,直到2009年底項目也未能實現突破取得“路條”。
三、集團公司介入項目管理后的工作情況
2009年11月后,習水二郎電廠履行了股權轉讓的相關決議、文件簽字蓋章手續,完成了公司股權轉讓后的工商變更;完成了公司辦公地點搬遷工作,公司管理逐步走向正軌。
(一)集團公司介入,大力開展工作
在集團公司、九龍公司的正確領導下,習水二郎電廠以項目申報“路條”為核心,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克服諸多困難,于2009年12月份楊家園水電站壩上修建壩上取水口工程進展順利,目前大壩碾壓高層已達到436米(埋管高層為430米)。履行了小學、教堂復建工程移交手續。新教堂、小學已交付習水縣人民政府使用,舊教堂、小學已簽署委托看管協議。2014年,在密切跟蹤國家能源局項目審核動態的同時,公司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完成了電廠項目二期1000MW“W”火焰爐超臨界機組可行性調研,到湖南金竹山電廠考察了國內首臺600MW“W”火焰爐超臨界機組投運一年來的運行情況。同時成立公司保密委員會,完成了水資源論證報告的編制工作,開展了大件運輸路橋改造工程勘測工作。
2011年1月,公司積極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渝黔兩省市發改委向國家能源局重新報送了習水二郎電廠開展前期工作的請示,環境影響復評報告書獲得了國家環保部的批文。
(二)項目前期工作實現突破,取得“路條”
公司從2014年開始著手全力推進項目“路條”申報工作,由于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加上節能減排壓力的加大,“路條”獲取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為此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全體員工齊心協力,經過艱苦努力,完成了與“路條”申報有關的所有文件的獲取工作;同時,公司還加強與國家能源局、渝黔兩省市政府的溝通聯系,積極主動匯報習水二郎電廠前期工作情況,爭取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理解和支持。經過持續不懈努力,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取得了國家能源局下發的《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貴州習水二郎電廠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復函》(國能電力〔2011〕89號),習水二郎電廠正式獲得“路條”。至此,習水二郎電廠項目實現了重大的轉折和突破。
(三)項目可研報告通過審查,核準工作加快推進
核準相關文件正逐步取得。核準支持性文件是項目核準的必備條件,由于“路條”中規劃裝機容量的調整(2×600MW變為4×660MW),已獲取的全部核準支持性文件均需重新獲取或變更。公司按照今年10月份前完成核準申請材料的獲取并上報國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周密方案,有序推進了核準支持性文件的獲取工作。一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4×660MW)已完成編制,并通過了國家電規總院組織的專家評審,為其他相關核準支持性文件的獲取奠定了基礎。二是配合可研報告的編制及評審,公司取得了遵義市水利局同意在楊家園水電站壩內取水的函、相關燃煤供應企業供煤承諾書、中國工商銀行80億貸款承諾書、四川維尼綸廠液氨供應協議書等9個核準支持性文件。三是其他核準支持性文件獲取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開展,現已完成了機組選型評審以及煤炭調研工作,水資源論證報告通過專家評審準備獲取長江委的批文,接入系統方案已經編制完成待審。
落實工程開工的各項外部條件,開展了工程勘察、設計及施工等工作。目前公司完成了楊家園水電站壩內取水口工程,二郎河改道工程設計優化、調整工作也已完成,基本具備招標條件;正在開展征地拆遷的相關工作以及進廠路橋、運灰路橋、運煤道路、施工用水等工程施工圖的優化調整設計和大件運輸公路段路橋改造工程的勘測設計。項目前期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為年底項目實現核準和開工的目標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今年公司需要開展的工作
今年的工作,公司將緊緊圍繞項目核準和爭取項目開工兩項重點任務展開,在加快核準支持性材料獲取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年底開工的各項外部條件,確保按集團公司、九龍公司的要求年底實現核準并正式開工的目標。5月26日,公司召開“三會”通過了增加注冊資本金的議案,由5千萬元增加至4億元,以保證項目前期工作對資金的需求;另外還加強了公司規章制度的制訂,建立“三會議事”規則、決策管理、組織管理、工程建設、安全與環保管理等制度,規范公司管理;同時在系統內部招聘了18名專業技術和行政管理人員,滿足前期推進工作對人才的需要。
(一)完成機組核準申請材料的獲取,達到核準要求
按照項目核準要求,共需26個核準支持性文件(其中4個不需要獲取)。公司現已取得了9個文件,還需要取得13個文件,其中國土、地災、地震、壓礦、職業衛生等省、市一級的文件9個;水土保持、電網接入、安全預評價、廠址灰場用地等國家級文件4個。公司正在全力開展剩余核準支持性文件的獲取工作,爭取8月中旬完成相關報告書的編制工作,9月份完成相關批文獲取、備案等,達到核準要求。
(二)開展主設備及相關工程的招標工作
為了滿足項目核準要求,需要在核準申報之前完成主設備招標的相關工作。目前,公司正在編制主機的招標文件,推進主設備招標工作,預計8月份完成三大主機的招標工作;9月份完成工程、監理等招標工作,并視情況開展第一、二批輔機招標工作。
(三)完成廠區的征地拆遷工作
據初步統計,僅主廠區征地就需要搬遷農戶280戶左右,涉及人員1200多人,要在短短的4個月時間里完成拆遷安置,工作難度較大。為此,公司將積極爭取習水縣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強與習水縣二郎煤電園區管委會、二郎鄉人民政府的聯系,盡快確定“征地拆遷移民補償安置辦法”,并配合習水縣人民政府和二郎煤電園區管委會按照“辦法”規定的要求,開展征地拆遷工作,力爭10月份前完成廠區紅線內的相關征地拆遷任務。
(四)開展場平工程,爭取年內達到開工條件
項目主廠區占地約40公頃,預計挖填土石方量約200萬方,加之現場條件較差,場平工程量大,有高填方區域,需要采取強夯等技術措施以保證地基質量;同時還要完成廠區內二郎河改道工程,因此年內場平形象要達到開工條件,面臨巨大挑戰。為此,公司將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在確保工程質量前提下,力爭二郎河改道工程9月份開工,年底完成主體工程;場平工程10月份進場,12月底達到開工條件。
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是國務院為加強水資源管理、促進水資源的保護和節約而做出的重要決定。建設項目需要取水的,申請人必須提交具有論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必須進行取水申請,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辦理取水許可證、安裝取水計量設施后方可取水。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做好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工作,根據上級下達的用水計劃,切實做好超計劃用水收費工作。城區原有自備井全部實行計量收費,足額征收水資源費。
城區居民生活用水,要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提高水資源重復利用率;農業生產用水要推廣噴灌、滴灌、滲灌等先進灌溉技術;工業生產要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增加水循環利用率。限制高耗水企業發展,提高污水處理廠的中水綜合利用率。逐步提高自來水公司的水價標準,實施階梯水價,以經濟杠桿調節的辦法推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的開展。
二、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開采淺層地下水,嚴格控制深層地下水開采,適當開發地熱水
潁河耿樓閘的建成,保證了潁河的正常水位,市住建委、自來水公司要加快籌建地表水廠的步伐;鼓勵企業和城市景觀用水取用污水處理廠的中水。
淺層地下水補給便捷,在一定范圍內超采后,經降雨、地表水滲透,很快得到補給,有易開采易平衡的特點,是天然的地下水庫,鼓勵用水標準不高的企業和個人取用50米以上的淺層地下水,以節約中深層地下水。要加強對小浴池、小餐飲、小洗車場、小企業的用水管理,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城區中深層地下水連年超采,必須嚴格限制深井取水量,嚴格控制深井數量,原則上在城區不再審批新鑿深井,并對現有中深井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發現違章取水現象,要及時嚴肅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開采中深層地下水的單位,必須按規定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根據低碳、環保、節能的原則,允許有條件的單位適量開采地熱水資源,但要經過科學論證,合理有序開采。
三、加強工業園區自備井的規范管理
對于我市“一園四區”企業的用水,原則上實行統一供水,但對以前已有的自備井,要逐一審查,對已辦理取水許可證的,要加大管理力度;對符合取水條件的,要補辦取水許可手續,補交水資源費,納入管理范圍;對不符合取水條件的,要堅決封閉自備水源井。審查合格的企業自備井,要做到持證按計劃取水,有計量水表、按月抄表、按月足額繳納水資源費和超計劃加價水資源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減免水規費。
“一園四區”企業要加大污水處理力度,不得隨意排放未經處理的污水,提倡中水再利用,不斷提高水循環利用率,節約有限的水資源。
一、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
1—3月,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3.21億元,占計劃16.1億元的19.9%,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2%,基本建設投資增長150.8%,更新改造投資下降94.5%,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3.3倍,電力等基礎產業投資增勢強勁。投資總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紅河煙廠更新改造投資大幅度下降。雷打灘電磷一體化開發、巡檢電廠擴建、腳落沼煤礦、縣城給水擴建、縣文體中心、慶來學校、慶來路、虹溪排洪隧洞工程、彌陽灌區大河邊支渠、巡檢至西三連鄉公路、北過境公路、彌師二級公路、鎖平高速公路等重點項目建設取得新進展。巡檢司電廠2300MW機組擴建工程進展順利,廠區排洪溝及排洪溝道路工程已完工,集控樓人工挖孔樁、汽機間人工挖孔樁澆筑已全部完工,廠區場地平整工程已完成80%,開工以來累計完成投資41162萬元,占總投資的15.5%;雷打灘水電站正抓緊大壩及廠房混凝土澆筑工程,累計完成投資32661萬元,占總投資的54.1%;縣城給水擴建土建標已完成工程總量的90%;腳落沼煤礦完成投資741.17萬元,占總投資的17.2%;慶來學校正抓緊配套工程建設;西部連鄉公路路基成型100公里,完成投資1850萬元,占總投資的46.3%,彌師路、鎖平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工作已完成,進入施工階段。虹溪排洪隧洞工程完成投資1034.7萬元,占總投資的38.5%;彌陽灌區大河邊支渠完成投資955萬元,占總投資的52%。農村公路建設再掀,全縣開工建設農村公路60條103.52公里。
項目前期工作不斷推進。裝機7.5萬千瓦的糯租水電站項目可研已獲得省發改委核準,進入施工階段;“竹漿紙一體化項目”前期工作進展順利,《環境影響評價大綱》已通過專家評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已編制完成,目前正抓緊編制《項目建設水資源論證分析報告書》、《項目建設水土保持方案》及《項目核準報告書》,待材料齊全后,盡快上報國家發改委核準;巡檢司至小龍潭運煤專用公路正抓緊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多喝乳業乳品加工廠項目可研已上報登記備案,奶牛養殖場和乳制品加工廠用地協議已簽訂,進廠公路路基已完工;天城縣工業園區建設項目正抓緊編制上報規劃;新哨夸竹褐煤開發項目正抓緊編制規劃;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可研已上報省發改委;白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設獲得州水利局批復;新建龍母溝水庫可研、岔河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設已通過州級評審,竹朋東溝擴建工程、利用日元貸款開展重點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可研已上報州發改委;裝機8萬千瓦的江邊大橋電站正抓緊踏勘。天城縣行政辦公樓可研委托云南省工程咨詢公司編制,已完成可研,待環評完成后,逐級上報審批。天城縣年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和石漠化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已上報省發改委。圍繞烤煙、優勢畜產品、優質稻米、亞麻等10項省級優勢農產品生產,抓好優勢農產品推進工程項目的篩選、上報工作,18個優勢農產品項目可研已上報州發改委、州農業局,13個優勢畜產品項目可研及資金申請報告已上報州發改委、州畜牧局。
二、投資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今年以來,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建設取得可喜的進展,產業培植力度加大,投資結構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投資效益進一步提高,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但是,投資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有所下降,這是由于紅河煙廠技改項目已基本完工,更新改造投資大幅度下降(下降95%),加之今年新開工的大項目偏少,比去年同期下降50%,沒有形成新的投資增量;二是投融資渠道仍然單一,對財政資金的依賴程度較高,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的新型投融資體制尚待時日;三是受宏觀調控影響,一些新上和技改項目信貸資金到位和落實較差;四是隨著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化,爭取上級資金補助的困難越來越大。
三、今后的工作意見
一是扎實抓好項目的儲備、論證、上報和審批等前期工作,積極主動地爭取項目,結合省州“雙百”工程的實施,調整、充實和完善項目儲備庫,做到建設一批,新上一批,儲備一批,論證一批,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向省州上報項目。抓緊做好竹漿紙一體化、糯租水電站、多喝乳業乳品加工、夸竹褐煤開發等項目的前期工作。竹漿紙一體化項目爭取盡快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批復,確保年內動工;巡檢電廠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通過國家環保總局評審,《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已上報水利部,爭取盡快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批復,加快項目建設進程,聘請有資質的專家對天城工業園區進行科學規劃設計;認真做好白云水庫、岔河水庫除險加固、龍母溝水庫項目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認真做好天城縣行政辦公樓、會議中心、天城中學、天城技工學校、西區面山綠化等項目的前期工作。
二是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產業培植和設施建設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探索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多種投融資方式,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鼓勵民間投資、加快非公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激活和擴大民間投資,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產業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基礎設施和城市建設。
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生態灌區內溝渠路林布置合理,平畦活野,綠樹成蔭,是一良好的人工生態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融合體。生態灌區的基本特點表現為現代性、發展性和協調性。生態文明是新世紀經濟發展展的必然選擇,生態灌區是農村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建設生態灌區要求經濟不斷發展,同時要求正確處理發展生產和生態保護的關系,把兩者統一起來,并使之緊密結合與相互協調。生態灌區的協調性(生態平衡)是灌區發展和實現現代化的基礎。
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生態灌區,要按生態規律辦事,創造出比自然生態系統有更高生產力的“人―社會―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生態灌區追求的是生態與經濟雙贏目標,通過建設現代化的農業、富庶的農村的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經濟與生態形成合理、高效的生態經濟良性循環,實現可持續發展,并為人們提供良好的生產和生活環境。
酒泉市金塔縣的人均水資源占有量明顯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加之近年來,灌區人口增加,國家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和對農業發展的支持,使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很高,耕地面積不斷擴大,節水已是刻不容緩的大事。因此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意識到水資源的有限性和商品性,正確認識目前灌區的農業經濟發展和開源節流,實現灌區可持續發展的關系,使各灌區走向生態平衡和經濟良性運行的發展之路。
在以前長時間內,由于多種原因和經費緊張,灌區以追求農產品的產量和產值為目標,走了一條粗放型增長的道路,在生產過程中對資源的浪費比較大,這種做法短期來看,從經濟上是合算的,但從從長遠利益看,這種增長方式,造成了水資源的極大浪費,是不利于子孫后代的,是不能讓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因此,生態平衡是灌區的基本任務,是正確經營和管理這個自然和人工融合的復合生態系統,維護生態經濟系統的動態平衡,有機結合,協調發展。使灌區能夠源源不斷地向人們提供各種豐富的農、林、牧、副、漁產品,保障適時適量和安全供水,保障系統內水資源的平衡,為城鄉生活和生態環境供水。
“保護生態環境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灌區的開發和繁榮占用了大量的生態水,或者說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來的。因此:治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達到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已是刻不容緩。要對現有工程設施按照新的功能進行調整,做到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灌區“長藤結瓜”式的工程布局,有利于生態用水的配置,所有的“瓜”不僅是蓄水設施,也要成為生物的樂園。
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生態灌區,必須加強水資源的管理。一是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切實從重建設輕管理的觀念中轉變這來,認識到水資源是有限的,不可替代的的資源。在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的同時,加強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節約、保護;認識到水資源是商品,要按經濟規律辦事,發揮市場經濟在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通過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嚴格審批制度,加大監管力度。按照《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的要求,嚴格把關,規范審批程序,控制地下水開采,實現采補平衡。
三是實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資源論證制度,開發建設項目單位在審批項目時,首先要考慮水資源條件,項目建設單位要進行水資源論證,沒有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破壞水資源的項目可不審批。
關鍵詞:煤油氣化工項目 水資源論證 存在問題
1. 項目概況
延安煤油氣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位于陜西省延安市的富縣境內,廠址選在富縣縣城以南12km的富城鎮洛陽村,富縣位于延安市南部,距延安市區70km。
延安煤油氣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以油田伴生氣、煤為原料,生產精甲醇產品,主要有180 萬t/a甲醇、60 萬t/aMTO 、40萬t/a輕油加工、45 萬t/a聚乙烯、25 萬t/a聚丙烯、20 萬t/a丁辛醇、6 萬t/a乙丙橡膠。工藝裝置用地面積為38.9hm2。
項目規劃總用水量2630 m3/h,年平均利用小時8000小時,年總需水量2104 萬m3/a。主要取水水源擬為洛河支流葫蘆河在建的南溝門水庫,取水量為1781萬m3/a。
2. 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北洛河發源于陜西省定邊縣白于山南麓,東南流向,于大荔縣朝邑入渭河,干流全長680.3km, 流域總面積2.69萬km2,陜西省境內面積2.46萬km2,占91.34%,甘肅省境內面積0.23萬km2,占8.66%。洛河流域覆蓋陜西省榆林、延安、銅川、渭南四市的16個縣(區)及甘肅省的華池、合水兩縣。其中延安市的吳起、甘泉、富縣、洛川、黃陵的全部和志丹、黃龍的大部屬洛河流域。
北洛河南城里以上面積2.08萬km2,其中陜西省境內面積 1.847萬k㎡,占89%(榆林市占6%、延安市占83%),甘肅省境內面積0.23萬m?,占11%。
根據《陜西水資源綜合規劃》成果,洛河流域地表水資源量9.50億m3,洛河南城里以上流域地表水總量為6.82億m?(洛河南城里以上陜西境內地表水總量為6.28億m?,甘肅省0.53億m?),占全流域的71.8%。流域內地下水按含水介質分類主要有第四系孔隙潛水、基巖裂隙水和喀斯特巖溶裂隙水三種類型。根據《陜西水資源綜合規劃》成果,洛河流域南城里以上潛水地下水資源量為2.79億m?。
洛河南城里以上陜西境內地表水資源量6.28億m?,地下水資源量2.79億m?,扣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重復量2.55億m?后,水資源總量為6.52億m?。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為2.82億m3,地下水可利用量為1.11億m3。
2008年洛河流域南城里以上各部門實際用水量1.05億m3(不含水力發電)。其中:農田灌溉用水量(含林牧漁畜)0.57 億m3,占總用水量的54%;工業用水量0.31億m3,占總用水量的30 %;居民生活用水量0.12億m3,占總用水量的11%;城鎮公共用水量0.04 億m3,占總用水量的4%。生態環境用水量0.003 億m3,占總用水量的0.3%。2008年洛河南城里以上各類水源總供水量1.05億m?,其中地表水供水量0.66億m?,地下水供水量0.39億m?。
洛河流域南城里以上2008年人均用水量約118 m3,遠低于全國人均用水量446 m3;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為26.6m3/萬元,低于全國平均的193 m3/萬元用水水平;城鎮人均生活用水量47l/d,低于全國用水212l/d水平;農村人均生活用水量為34l/d,低于全國用水72l/d水平;農田實灌面積用水量為138m3/畝,低于全國435m3/畝用水水平。
3. 項目取水水源選擇與結論
3.1 再生水源
項目所在地富縣縣城僅有3萬余人,相鄰的洛川縣城4萬余人,黃陵縣城也僅有3萬余人,工業和生活用水量很少,廢污水年排水量均在100萬t以下,目前沒有污水處理廠設施,不可能向本項目供水。故本項目沒有利用當地再生水做為供水水源的條件。
3.2 礦井疏干水
富縣雖蘊藏有較為豐富的煤炭資源,但2006年富縣全年生產原煤僅為12萬t,礦井疏干水量少,且目前尚無大型煤礦開采規劃,本項目的原料煤以榆林煤及延安黃陵縣混配煤為主,燃料煤采用延安當地的煤,煤礦距廠區較遠。因此礦井疏干水不宜作為項目供水水源。
3.3 洛河河水和地下水
洛河從項目區流過,雖然年徑流較大,但含沙量高,處理難度大,不宜直接作為本項目供水水源。
延安市洛河流域地處黃土高原溝壑區,地下水平均補給模數小于3.0萬m3/km2.a。地下水資源非常貧乏,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地形條件極其復雜,地下水開采難度很大,且不存在集中開采條件,無法作為本項目的供水水源。
3.4 水庫引水
在建的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由葫蘆河南溝門水庫工程和引洛入葫工程共同組成。南溝門水庫是一座以工業、城鎮生活供水為主,兼顧農業灌溉、防洪等綜合效益的大(二)型水利工程。水庫壩址位于交口河鎮葫蘆河口以上3km的寨頭河村附近,距擬建廠址約26km。按水資源配置方案,南溝門水庫在滿足下游河道生態環境用水的前提下,就近向延安石油化學工業園區和黃陵縣城的生產生活供水。
取水點水質化驗,綜合評定為Ⅲ類,水質較好。南溝門水庫總庫容2.006億m3,調節庫容0.931億m3,死庫容0.1742億m3。設計水平年2020年在滿足下游河段綜合用水要求情況下多年年均向工業、城鎮供水量為11535.6萬m3,其中向延安能源化工基地供水6781萬m3,供水保證率均為95%。
本項目屬延安能源化工基地規劃項目之一,為南溝門水庫規劃供水對象,已納入水庫的水量配置方案中。本項目年取水量1781萬m3/a,占南溝門水庫向延安能源化工基地供水6781萬m3的26.2%,項目取用水符合區域水資源總體規劃,不會對區域水資源產生新的影響。
4. 若干問題的討論
本次論證工作進展順利,取得的成果和達成的結論也比較切合實際,但是仍然可能存在一些技術上或政策上的問題。總結這些問題對于本項目或其他類似論證項目具有較好的指導意義。
4.1 論證依據不足,數據滯后
首先,原始資料是論證工作的根本依據,必須來自實際調查或測驗,如果是轉引的,則應該進行復核,鑒別其是否失真。
其次,水資源論證所依靠的水文數據隨時間空間的變化而發生變化,要對資料的合理性、一致性、代表性進行分析后采用,必須采用最近年份的水文數據。
再次,水平年的確定要科學合理,認真分析水平年與現狀年之間的關系。本次論證的現狀年為2008年,數據資料稍顯滯后,應該在今后工作中及時予以更新,使其更有說服力。
4.2 項目論證專家現場查勘工作較少
水資源論證是審查項目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節水和保水等多個方面的合理性,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其重點是審查報告的文字、數字,而論證專家的現場調研工作,則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考察建設項目實際情況的主要。但是由于在進行水資源論證時,建設項目一般都沒有開工,設備沒有運行,無法詳細了解有關內容的可靠性。
4.3 項目各方對論證工作重視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