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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我國開始啟動全面的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活動。為深入了解美國網貸市場現狀,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網貸工作組對白皮書進行了全文編譯,以期為我國網絡借貸行業的規范發展和監管提供有益借鑒。本文摘自白皮書的部分章節,主要圍繞美國網絡借貸行業所面臨的問題展開陳述。
美國財政部在2015年夏天了“網絡借貸是否進一步拓寬了信貸渠道的信息調研活動”(Request for Information,簡稱RFI),研究網絡借貸市場對小企業、消費者以及更廣泛經濟領域的影響。RFI后,美國財政部召集業內人士討論了關于消費者保護、數據隱私、資本市場和監管等問題。信息調研的問題之一是請公眾討論如何通過改革金融監管框架,以實現既能支持該行業作為一種重要的信貸融資渠道,又能促進該行業健康、安全發展的效果。
在信息調研的回復和討論中,有幾個市場普遍關注的主要問題。本文將對數據和建模技術、信貸獲取、利率變化環境中潛在的挑戰和借款人保護等方面的問題進行總結。
運用數據和建模技術進行貸款承銷是創新也是風險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大數據的利用是網絡借貸市場的核心,是最能為小企業與消費者帶來好處的創新來源之一。RFI調研結果顯示,人們認為數據能夠讓網貸機構降低獲得客戶的成本,自動發放貸款和集合貸款文檔,盡可能減少欺詐,并提高信譽評估。同時,RFI調研結果認為,消費者與小企業能從低成本、快周轉、更方便中獲益。部分回復者認為新的數據源已經擴大了小企業借款人和貸款人獲得信貸的渠道,然而其他人認為擴大的程度還不明確。
RFI調研結果顯示,網貸機構正在利用不同種類的數據源去評估申請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例如,小企業借款平臺通過訪問實時數據和財務報表做出更快的貸款決定,而消費者借款平臺除了使用傳統的信用檔案,也開始使用一系列新的數據類型。
接受調查者對數據類型、新數據運用和信用風險模型表示擔憂,更多人關注在利率變化的環境下,違約提高的可能性。然而,由于缺少完整的信用周期性數據,這些模型和算法得出的信用風險準確性有待考證。
接受調查者指出,一些新數據源和信貸模型可能給個人消費者帶來風險,包括新數據源不準確及其導致的差別效果(對同還款水平借款人的不同貸款決策)和違反公平貸款。人們呼吁更高的透明度,例如網貸機構利用披露的數據源對個人消費者進行評估,同時指出通過算法計算的自動化信貸決策過程并不一定產生公平的結果。一些擔憂涉及大數據產生的新風險。許多人認為這些潛在的風險可能帶來差別效果和不公平貸款、掠奪性貸款和對弱勢借款人群的針對性措施,以及數據使用時違背消費者意愿(如在承銷中利用社交媒體數據)。消費者維權人士指出,雖然數據有能力做出快速的信用評估,但也有可能捕捉意想不到的相關性,導致差別效果和不公平貸款或者因數據較少引起的消費者損失。人們也表達了對新信用模型是一個黑匣子的擔憂,如果信息使用錯誤,信貸申請人將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缺乏透明度的信用決策與傳統的信用報告借款模型有很大差別,在傳統模型中,申請者有權利和能力檢查并修改能夠決定其貸款資格的個人數據。調查認為,不是所有的網貸機構都會向信用機構披露消費者數據。
最后,許多人強調以自動化數據來源代替紙質來源,效率會提高。RFI建議美國國稅局采用更現代化的系統API代替現有的IVES(Income Verification Express Service),以記錄納稅人申請過程。API允許貸款人為借款人建立一個簡單、快捷、安全地主動分享稅務數據的方法。網貸機構在這方面的改變對其提供低成本、快捷、安全的信貸有重要意義。
網絡貸款渠道仍待拓寬
RFI調研結果顯示,網絡借貸給那些以前無法從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資金的借款人提供了貸款融資渠道。我們對個人消費者、學生及小企業的網貸機構貸款情況進行了獨立考察,具體如下。
1.個人消費者貸款
對于個人消費者來說,網絡借貸市場目前主要向優級和近優級的借款人發放信用卡貸款或學生貸款。最大的個人消費貸款平臺指出,已向FICO評分在700左右的個人客戶貸出約35000美元。許多平臺都有最低信用評分要求。RFI調研結果指出因為較大市場參與者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優級和近優級借款人,其提供的貸款產品不一定符合那些不能從傳統金融機構獲得借款的個人消費者的財務要求。
隨著市場的發展,網貸機構開始改變貸款服務對象,為FICO信用評分較低的個人消費者提供貸款。如Upstart and Avant這兩個個人消費貸款平臺對借款人進行識別,找出現在不屬于優級借款人,但未來有可能提升信用質量的客戶。這些公司向中低收入和年輕借款人收取可觀的利率(例如Avant的年利率在9.95%~36%)。隨著信貸模型的逐漸完善,也有可能為近優級和次優級種類的客戶提供服務。
2.學生貸款
RFI調研結果顯示,學生貸款平臺為低風險借款人提供的再融資利率,在大多數情況下會低于其聯邦貸款利率。學生借款人通過網貸機構進行再融資,并通過提供工作情況及還款記錄來獲得較高的FICO信用得分,一般分數會遠高于同等收入的借款人。
通過整理RFI的回復信息并召開市場參與者論壇,美國財政部了解到為什么網貸機構能夠為聯邦學生貸款計劃提供十分有競爭力的利率。第一,聯邦學生貸款項目不是根據借款人的風險水平來確定貸款利率的;第二,個人貸款不會提供與聯邦學生貸款一樣的還款及貸款寬恕條款;第三,在良好的信用環境下,較低利率能促進貸款規模的增長。學生網貸機構只能通過與有前述特點的借款人進行資金交易來進入該市場,這樣導致網貸機構很難向高信用質量的借款人進行信貸擴張。美國財政部發現網貸機構主要對現有的信貸做再融資(用新債代替舊債),而不是在學生信貸市場中擴張信貸。
3.小企業貸款
接受調查者認為網絡借貸市場有向小企業逐步開放資本市場的可能。結構性的挑戰往往讓小企業主難以獲得有能力支付的貸款。接受調查者建議為小微企業提供小額短期貸款,以增加其獲得資本的途徑。小企業網貸機構表示,其目標客戶包括:(1)尋找小額資金的優級信用小企業;(2)由于借款金額太少而得不到社區存款類機構貸款的小企業;(3)個人FICO得分較低的小企業主;(4)缺乏可抵押固定資產的互聯網企業。盡管目標客戶有樂觀的現金流水,小企業網貸機構表示他們也經常為那些FICO評分較低的小企業主提供服務。一些機構提供300美元的流動資金貸款,而另一些則提供高達50萬美元的貸款,提供給小企業的定期貸款往往收取從8%~25%到7.3%~98.4%的年利率。
4.分銷合作關系
許多人認為,網貸機構與社區發展金融機構(CDFIs)、存款機構的貸款推介合作,是擴大個人消費貸和小企業經營貸的機會。RFI調研結果指出網貸機構能為CDFIs提供自動化平臺,查閱網貸機構信用箱以外的消費者。從事與存款類機構及CDFIs進行貸款推介合作的一家網貸機構指出,推薦給他們的借款人都是無法從傳統機構貸款的客戶。一旦顧客滿足最低信用標準,借款人會回到傳統貸款人那里進行貸款。CDFIs對貸款推介合作的作用表示樂觀,認為它能夠填補小企業和消費者難以獲得融資的空白。隨著貸款推介合作的發展,評論者認為,這樣的安排能夠為低收入社區的借款人帶來好處,他們能從中獲得更多可以負擔得起的貸款。
一些人認為,對于網貸機構來說,與存款類機構和CDFIs的聯合商標與貼牌合作能夠極大降低消費者開發成本,增加服務更多借款人的可能。利益相關者認為這些合作伙伴能夠幫助網貸機構擴展客戶基礎和貸款數量,同時能讓合作的金融機構創造新的產品和市場,提高網絡借貸的運行效率。小企業貸款承銷在傳統上比個人消費貸更商品化,這可能導致較多的聯合商標和貼牌合作伙伴更關注小企業貸而不是個人消費貸。
與網貸機構有伙伴關系的銀行認為,盡職調查對各方來說都很重要,以確保業務符合審慎監管要求以及其他法律要求。
新型信貸模式及其運作流程仍未得到檢驗
接受調研者都指出,網貸機構在貸后服務和貸款收回方面是有缺陷的。許多人認為新的承銷模式及其運作方式還沒有經過完整信用周期的考驗。許多存款類機構趨向于通過內部實現較多的功能,一些網貸機構則選擇關注核心功能,并將其他服務外包。一旦違約事件和違法行為增加,網貸機構會過多依靠少數貸后服務與催收公司,這令消費者權益維護者感到擔憂。一些公司堅持用其內部部門來提供貸后服務。投資者表示支持性的貸后服務安排是他們選擇網貸機構進行投資的一個必要條件。
小企業借款人需要加強保障措施
消費者權益維護者與業內人士認為,網絡借貸市場對于借款人潛在的好處在于愈發激烈的價格競爭、較低的貸款年利率、更便捷的決策和資金獲取、降低操作風險、提高透明度和降低搜尋成本。這些改變有助于消費者尋找低成本貸款和快速決策帶來。降低信貸成本從而提升效率,有利于提升服務安全、拓寬金融產品范圍。
同時,人們對現有消費者保護法和傳統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及不平衡的監督監管體系所帶來的風險表示擔心。有業內人士表示,在金融機構和網貸機構中需要統一的消費者保護,同時無論貸款人屬于何種類型,消費者期待同樣的消費者保護。接受調研者擔心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并不能得到十分有效的執行,因為這個市場中許多實體可能不像金融機構一樣受聯邦監管機構的監管。一些接受調研者認為,沒必要去修改有關無擔保消費信貸的規定,當網貸機構作為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時,其是受聯邦監管機構監督的。
人們認為小企業借款人需要加強保護。小企業貸款當前無法像個人消費者貸款一樣全部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運營,而是依照合同法及美國公平信貸法。消費者維權人士認為許多小企業借款人需要像個人消費者一樣被對待。網絡借貸市場為小微企業提供資本融資,維權者認為這些小微企業借款人需要同樣的保護。
維權人士認為消費者保護應該應用于小企業貸款中,不管貸款方是傳統金融機構、網貸機構還是其他非銀行機構。同樣的,網貸機構對小企業的貸款正在使用更多的數據源來決定其信貸價值,RFI調研結果顯示小企業也需要數據隱私法。一些接受調研者建議,信貸成本的披露方式應該標準化,這樣,小企業借款人能夠知曉其真實的借貸成本,并進行比較選擇。
加大透明度將使借款人和投資人受益
接受調研者非常贊同提高透明度上是有益處和需求的。美國財政部認為較高的透明度意味著借款人和投資人能夠明白簡單的一致性條款。RFI調研結果顯示,人們強烈呼吁網貸機構應向借款人披露標準和清晰的條款,并呼吁關注小企業借款人的權利法案,這個法案是由一個貸款人聯盟提出的一系列準則,旨在為小企業提供公平、透明的業務規范。
投資者信息披露方面,投資者和公司都呼吁進行一致性信息披露,并通過建立集中登記制度,跟蹤貸款的基礎數據和交易記錄。當前使用的關于已注冊產品并適用于證券化交易的信息披露規則,依據的是1933年的證券法令,該規則并不適用于私募產品。到目前為止,關于信貸市場證券化交易,被看作是私募產品而非已注冊產品。關于這類產品的信息披露剛開始發展,對其要求也不像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已注冊證券化交易產品所提出的要求。一些接受調研者認為更好的透明度來自于私募發行監管的更廣泛應用,這需要對注冊證券進行全面披露。一些接受調研者強烈支持擬定行業標準,以促進私募網貸證券化的透明度和流動性。
網絡借貸的二級市場尚未發展成熟
RFI調研結果顯示網絡借貸的二級市場行為目前存在一些缺陷,網絡借貸市場成員簽發貸款本票主要通過“貸款并持有”或“貸款并證券化”類產品。接受調研者提及關于貸款二級市場增長所面臨的若干障礙,其中包括較小的貸款規模,以及欠發達的交易及資產組合管理基礎設施。RFI評論者提到,一個活躍的二級市場能夠精準地將貸款組合按市值計價。網絡貸款證券化交易平臺逐漸開始出現,但尚未被廣泛使用。
RFI認為,在經濟狀況不斷改變的情況下,一個發行頻繁并運轉良好的證券市場能夠減少網貸機構的資金風險。過去兩年證券化的頻率和規模開始顯著增加,主要原因在于資產證券化能夠使直接貸款人的貸款出表(資產負債表),使其能夠籌集資金向其他借款人放貸,同時也受投資者從平臺貸款人那里購買全部貸款并將其證券化后賣給其他投資者的影響。接受調研者描述了圍繞Madden v. Midland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不確定性以及信用評級機構對其有限的信用評級這一現象,限制公司發展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明顯的潛在抵押物。RFI評論員表示一旦成立能夠大量發行產品的證券化市場,網貸機構的資金成本將會降低,因此也會降低借款成本。投資者、貿易協會以及數據提供者都認為一個活躍的二級市場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證券化市場的發展。
Prosper 和 Lending Club是目前僅有的兩家向美國證監會申請注冊并提供會員償付支持性票據的網貸機構。截至目前,還沒有網貸機構能夠提供與小企業貸款有關的償付支持性票據并成功向美國證監會申請為小企業貸款。因為對小企業經營貸的定價較為獨特,而且小企業的信息披露能力、數據的積累和在匿名性方面的要求目前也不能滿足聯邦證券法的企業信息披露標準。另外,用來支持商業借貸中信貸決策的算法中,個別參數還不能夠被很好地理解。由于只有極少數公司注冊并出售證券化產品,小額投資者行為目前局限于消費者貸款。
監管清晰有利于市場發展
對于美國聯邦政府在市場發展中所擔任的角色,RFI的調研結果存在不同觀點。一些接受調研者呼吁政府在管理網絡借貸市場中發揮重要的角色,就像法律在地方政府管理金融機構中的地位一樣。一些評論者呼吁為市場貸款人提供統一的監管機構,將監管責任強化到一個機構中。一些評論者建議成立跨部門工作組。此外,還有一些評論者則認為現存的規定足夠對該行業的風險進行控制。
大部分接受調研者贊成監管規定應更加明確。特別是許多接受調研者呼吁監管者應進一步明確各市場參與者,包括貸款人、服務商、投資人的角色和要求,以減輕市場壓力。接受調研者普遍關注以下問題:
1.個人消費者保護
監管者應該評估監管部門的分散性、聯邦監管機構對某些非存款類機構的監管缺乏以及大數據在現行規定中的復雜性。
2.小企業保護
政策制定者應該確定網貸機構的小企業借款人是否與消費貸款人受到同樣保護,并進一步明確當前的監管措施。
3.網絡安全和欺詐
一旦網貸機構和金融機構面臨網絡安全和欺詐的威脅,監管者應繼續學習如何減少這些潛在風險。
4.對真正放款人的確認
許多市場參與者指出,在平臺業務模型中對真實放款人的明確(真實放款人是存款類機構還是網貸機構)能夠減少不確定性。
5.銀行保密法案與反洗錢規定
RFI評論者指出,對銀行保密法案與反洗錢規定的遵守取決于網貸機構與放貸機構的第三方協議。由于大部分網貸機構不直接受審慎監管者監管,對保密法案和反洗錢規則的遵守并不一致。
6.風險自留
一些支持者認為某些形式的風險保留申請對于借貸市場來說是必要的,并提到《多德―弗蘭克法案》中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自留要求。另一些人則對比了掠奪性抵押貸款的做法,指出網絡借貸市場的風險自留要求能夠調整網貸機構與投資者、借款人的利益。此外,很多人也認為風險自留在不同商業模式下有不同結果,如不良貸款帶來的信譽風險等非經濟利益已與放款人風險共擔。
通過RFI,美國財政部發現,很多人并不清楚風險自留是否應用于Lending club的會員償付支持性票據。《多德―弗蘭克法案》中的風險自留規定通常適用于證券化機構或資產支持證券發起人,要求證券化機構自留的經濟利益至少等于百分之五的資產抵押證券化信用風險,該規定被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美聯儲、貨幣監理署、SEC、聯邦住房金融機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所采用,于2015年12月對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生效,并將在2016年12月對所有其他證券類資產生效。
關鍵詞:消費者;食品安全;個人送檢;質檢機構;生產企業;快檢產品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9-0147-02
1食品安全危機下的消費者個人送檢
面對眼下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對日常的衣食住行的質量問題不免有些許擔憂,希望通過運用科技手段得出的檢測結果排除自己的憂慮。在發生產品質量糾紛時,更希望通過質量檢驗獲取證據,以在法庭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現實之中,消費者在個人送檢時卻面臨著種種困難情形,使得常常因質檢部門拒絕檢驗,無法獲得證據而喪失維權的機會。按照一般程序,消費者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可以向質監、工商等部門申訴,由接受申訴的部門負責處理——該檢測的檢測,該處罰的處罰。但實際生活中,消費者的維權并不像法律規定的那么簡單。商家不承認、執法機構踢皮球,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消費者自己去檢測,也是無奈之舉。
食品安全該不該管在當前中國已經不是一個值得爭議的問題,食品安全需要政府進行監管,這已是共識,消費者更是積極呼吁政府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政府加大監管力度的要求不僅在于要政府加強對生產企業的監督和處罰力度,更要求政府建立一套完整的維權程序以讓消費者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實現自己維權的目的。檢測行業整體對于消費者個人送檢的冷漠,不利于消費者通過合法合理的手段來獲取證據進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消費者通過檢測獲取證據的方式,沒有其他合理方式可以取代,因而將消費者陷入維權不能的境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僅應當將消費者從經營者的強勢中解脫出來,同時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一條暢通無阻的維權道路。這并不是對消費者保護的不合理延伸,而是對消費者利益的更為深入和全面的保護。出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保護弱者的基本職責所在,立法者有必要為消費者維權設立通過消費者合理行為即可通行的途徑,減少消費者維權道路上的障礙。
2消費者個人送檢的尷尬現狀與成因
2.1消費者個人送檢的尷尬現狀
2.1.1直接拒絕個人送檢
目前,消費者個人送檢而被檢測機構直接拒絕受檢的占個人送檢受阻情形的一半以上。檢測機構出于種種理由甚至沒有理由而直接拒絕消費者的個人送檢,已經成為檢測行業中的普遍現象,這在“2012年的白酒塑化劑風波”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早已得到證實。檢測機構出于對自身收益、與生產企業的關系等種種因素的考量,利用自己的專業地位和優勢,拒絕接受個人送檢,無異于在濫用自身的專業優勢。檢測機構的拒絕受檢,使得需要通過質檢以獲取證據維權的消費者幾乎無法實現自己的目的。這對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以及社會公平的實現都產生阻礙作用。
2.1.2為個人送檢設置種種限制條件
在消費者個人送檢時,有些檢測機構雖然愿意接受檢測,但要求由生產企業提供介紹信或公章以及相應的文件信息,否則不予檢測,目的在于與因檢測結果達不到國家標準而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劃清界限。個人送檢需要企業開證明,如果個人與企業產生糾紛,進行維權訴訟,企業顯然不會給消費者提供證明。所以想以檢測報告作為維權依據,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究其原因,除擔心自身的盈利能力外,檢測機構只是一味在個人送檢有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中進行自我保護,通過設置種種限制條件,以消費者的或有損失來實現自身利益。
2.1.3標準不一的送檢價格
在消費者個人送檢時,不同的檢測機構對于同樣的檢測項目往往收費標準不一,多數過于高昂。由于國家對于檢測中心在一些細節上缺乏法律規制,并沒有對一些檢測項目進行收費指導,導致實踐中不同檢測中心的收費標準不一,甚至于有些檢測中心將提高收費作為拒絕接受個人送檢的手段。根據央視記者走訪,同樣是三聚氰胺,有的要360元,有的卻要800元;檢測塑化劑,有的是1500元,有的卻要2000元;檢測農藥殘留,有的每項收費200-300元,而另一家則聲稱需要300-1000元。要送檢一個產品,有時候會包含許多檢測項目,總價算下來得幾千元甚至上萬元。毋庸諱言,過高的送檢價格將直接使眾多權益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對維權望而卻步。不排除高收費是出于檢測成本的需要,但是同樣的檢測項目卻有相差懸殊的收費要求,缺乏內在的合理性。
2.2“個人送檢難”的背后因素
2.2.1質檢機構與生產企業的利益牽連
一些商業檢測單位在自己的網站主頁上聲稱自己是某些大型企業甚至是某些行業的合作單位,一些高校檢測機構則聲稱他們是某些大型企業的合作研發單位。就最常見的商品房面積檢測來說,對于新房子面積檢測,每一個檢測機構都愿意做,因為一棟樓的檢測收費會很多,有客觀的收益。如果某一個個體的消費者去申請檢測,往往會被拒絕。原因一方面在于個人的檢測費用相對較少,另一方面,如果檢測不合格的話,一旦涉訴,將會對檢測機構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2.2.2個人送檢繁瑣微利
目前,檢測部門拒絕接受個人送檢的另一個重要理由是個人送檢繁瑣微利。消費者個人送檢不僅要進行繁瑣的接待和登記工作,同時由于送檢的產品和檢測要求不一,大大增加了檢測機構的檢測工作量。但由于消費者個人送檢的產品量往往不大,收費較少,無法獲取較好的經濟收入。因而,權威部門的檢測只針對大公司,同時對于消費者個人送檢設置較高的價格以減少個人檢測的業務量,保證檢測機構的收入來源。出于商業目的的考慮,檢測機構因為個人送檢繁瑣微利而拒絕受檢似乎無可厚非,但其與企業本身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卻背道而馳。
2.2.3對牽扯法律訴訟的顧慮
一些檢測機構拒絕收檢的理由在某種程度上是對于可能牽扯法律訴訟的顧慮。消費者通過個人檢測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或某些有害物超標,則會以檢測結果為證據向有關部門反映或向法院提訟以維護自身的權益,這樣檢測機構的檢測結論就成了對于生產企業就為不利的因素。某些情況下,鑒定專家甚至會被要求出庭作為專家證人。這對于檢測機構處理其和生產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和生產企業之間的合作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3走出“個人送檢難”的困境
3.1發展快檢產品
隨著消費者對自身健康的重視,一種利用試劑或試紙對產品進行簡單測試的快捷檢測方式逐漸發展起來,這些試劑或試紙被業內稱為快檢產品。正式的檢測往往出于維權的目的,而且往往需要不菲的價格。對于亞硝酸鹽、三聚氰胺等常見、危害較大且較易檢測的物質,使用快檢產品進行加測尤為有效。而利用快檢產品進行檢測,不但可以滿足一般家庭對于日常食物質量水平的檢測要求,而且價格適宜,因而擁有廣泛的發展空間。但快檢產品可以檢測的種類有限,對一些元素,雖可以定性,卻難以定量。而且一旦檢測出質量不合格,消費者也多是不再利用產品,無法利用檢測結果來維權。因而,消費者將快檢產品用作日常檢測還可以,如果是遇到糾紛,需要維權時,還是需要正規的檢測報告。
3.2鼓勵私營資本投資檢測行業
一段時期內,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的體制會呈現公營與私營并立的狀態,而民間資本甚至國外資本進入這一領域將成為不可遏止的大趨勢,這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滿足社會總體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夠促使公營技術機構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工作態度和作風,更好地配合行政權完成預防和應對食品安全危機的任務。國家對私營資本投資檢測行業并沒有限制,以前很少有私人涉足檢測行業,主要是檢測行業門檻高,專業性強,審批嚴格。另一方面,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并不強烈,造成個人送檢的市場需求并不旺盛。而隨著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食品質量令人擔憂,消費者對檢測的需求日益旺盛,現在私人投資的檢測機構已經在很多城市開始出現了。與此同時,也有少數公立檢測機構發現商機,提供個人送檢服務。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食品檢測站已經對某些食品送人送檢項目,做出了詳細的價格規定。例如個人檢測幼兒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需要繳納450元。另外檢測人只要帶上個人身份證及100克左右的樣品,前去檢測。
當然,在鼓勵發展私人檢測機構的同時,也應當為私人檢測機構設置一定的準入門檻,以免造成檢測行業魚龍混雜的局面。同時,私人檢測機構必須保持真正的獨立性,亦即實質上的獨立性和形式上的獨立性。實質上的獨立性是一種內心狀態,要求檢測機構在提出檢測結論時不受有損于職業判斷的因素的影響。能夠誠實公正行事,并保持客觀和職業懷疑態度;形式上的獨立,要求檢測機構避免出現重大事實和情況,使得一個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權衡所有的事實和情況后,很可能推定檢測機構的誠信、客觀或職業懷疑態度已經受到損害。
3.3加大對當前檢測機構的規制力度
拒絕消費者個人送檢是經營者的拒絕交易行為。出于契約自由理論,經營者有權選擇自己的交易對象,實現公平交易。但對于檢測機構而言,如果其拒絕消費者個人送檢,那么消費者的維權路途則因此中斷,對于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及對食品安全的監督都是極為不利的。從另一方面來說,任何法人或其他組織都應當在追求盈利的同時承擔自身的社會責任。
由于消費者在交易中因為專業和經濟能力等問題,在送檢問題上處于弱勢地位,對于檢測機構的拒絕受檢和不合理限制沒有對抗的能力,這就要求國家和政府應當出面保護消費者利益。同時,雖然消費者個人送檢不能像生產企業批量送檢那樣帶來巨額利潤,但檢測機構作為社會上的獨立第三方,在盈利的同時,應該承擔自身的社會責任。因此,工商部門應出臺相應的規定和政策,要求檢測機構承擔一定的社會公益責任,接受消費者個人送檢。個人送檢的放開,有助于市民更好的監督食品安全問題,倒逼生產流通環節更好的保證質量和安全。同時,工商部門應為送檢的程序、收費的標準等作出合理的規定,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維權能夠得以實現。
同時,可以考慮設置專項的食品公益檢測基金。基金來源既可以由政府部門加大對公立檢測機構的經費投入,也可以向生產企業、銷售商收取食品安全風險押金或保證金(一個周期內沒有安全問題可以返還),在消費稅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但這也必須制定具體適用對象和條件,并成立一個基金審核小組,對申請動用基金的檢測項目進行申報審核。在食品檢測單位設立專門窗口,對核準檢測的食品進行快速檢測。
4結語
消費者對于商品檢測的強烈需求是因為對產品質量尤其是食品質量的不放心而產生的,送檢成為消費者的自衛手段。這是我國現階段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監管不完善背景下產生的特殊現象,相關部門應正視他們的需求,讓普通民眾參與到食品安全、質量安全、環境安全問題的監督中來,形成合力。消費者是最龐大的監督員群體,但產品從安全根本上說不能僅僅依靠消費者自衛,關鍵責任在政府部門,只有機制完善,監管到位,產品質量讓人放心,消費者的擔心和送檢需求自然就減弱。當然,食品安全光靠管理監督機制無法實現,更多是需要生產者和經營者自律。
參考文獻
[1]劉亞平.美國食品監管改革及其對中國的啟示[J].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4):146-153.
>> 宮內義彥:要敢于面對起落 專訪《抓住好風險》一書作者宮內義彥:日本經濟曾經歷過三大錯誤 黨員干部面對錯誤言論要敢于“發聲” 面對不孝兒孫,要留個心眼、敢于維權 面對權威,敢于質疑 敢于面對缺點 寫稿的勇士,要敢于面對斃稿的人生 冀惠彥:面對死亡搶拍最新鏡頭 創業要敢于夢想 要敢于擔當 教師要敢于示弱 要敢于否定自己 人生要敢于嘗試 顧問公司GRI創始人藤井義彥:日本缺乏初創企業成長的土壤等 劉彥斌:要攢錢就要合理控制消費 為什么要佩戴義眼 敢于面對困難才能加快發展 增強保護觀念 敢于面對問題 政府要敢于超前謀略 要敢于突破教參文本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中國 > 管理 > 宮內義彥:要敢于面對起落 宮內義彥:要敢于面對起落 雜志之家、寫作服務和雜志訂閱支持對公帳戶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本刊編輯部")
申明:本網站內容僅用于學術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告知我們,本站將立即刪除有關內容。 宮內義彥是歐力士集團的創始人之一,也是歐力士集團的資深董事長。歐力士集團是日本最大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最大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最近,宮內義彥的自傳《追逐明天-我的履歷書》已由東方出版社出版。
01 你經歷了人類社會近50年來所有的經濟危機,你覺得有什么征兆可供參考?
我談一下中國的經濟,我認為目前確實存在相對供給過剩的情況,但這不是經濟危機。市場經濟下,供給能力超過市場的需要,商品價格就會下降,通貨緊縮的風險自然就會稍微增高。關于中國的金融政策,中國政府正在做出適合的對策。
02 讓你印象最深的一次經濟危機是?你的公司是如何應對的?
一是1990年代開始的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當時日本政府為阻止泡沫破滅做出了金融緊縮政策,導致企業突然遭遇了融資困難,最后招致了經濟危機。但這是日本特有的金融問題。另一個是雷曼事件,當初大家都認為這只是美國自己的問題,但金融的影響已牽系著世界各地,全球性的金融海嘯迅速爆發。在這類時刻,企業是無法獨善其身的。歐力士在這兩次危機中都能夠“化險為夷”,是比其他公司更早“出手”,所以我認為遇到危機時最重要的是企業是否能夠最快作出判斷和決策。
03 中國的經濟增長開始下滑,你如何判斷中國經濟的未來?
像過去一樣的高速增長期已經很難再現。如何深化經濟的成熟度是最為關鍵的。提高經濟的成熟度,需要繼續擴大內需,讓個人消費成為經濟的核心。按照個人消費占GDP的比率而言,需要從現在的35%拉升到50%以上,也許這就是未來經濟增長的引擎。
04 從企業家的角度來看,什么樣的政府是受歡迎的?
政府要做到不成為造成類似壟斷等阻礙公平競爭的主要原因,要創造能夠讓企業在公平競爭下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制造出更好的商品的商業環境。日本的規制改革,正是朝這個方向去做的。
05 你在書中提到改革之路舉步維艱,原因是什么?
舉步維艱的原因,是遭遇到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抵抗,這里面包括企業、團體和個人,他們不想改變現狀。
06 你曾告誡中國年輕人要穩,在相對浮躁的環境中如何保持自身的定力?
所謂希望中國年輕人要穩,是相對日本年輕人而言的。中國年輕人富有挑戰精神,只要潛心踏實地去努力,能夠獲得成就的事業有很多。年輕人最可貴的就是干勁兒,不要覺得不能馬上看到成果就不去挑戰,要敢于面對起落,要敢于不輕言放棄。
07 日本曾深受經濟泡沫破滅之苦,而中國目前也正著手解決泡沫問題。有什么經驗可以分享?
日本社會被認為是最早遭遇各種課題的發達國家。老齡化社會、泡沫經濟崩潰、社會福利政策、財政、公害問題等這些都可以被中國參考。關于中國的問題,主要是供給過剩,特別是在地產領域更為明顯。這并不是所謂的危機,現階段是高度的經濟政策下進行的供求調整。日本由于沒有穩妥地做好相關調整所以泡沫經濟破滅后受到了比較大的傷害。
08 人最不該把時間浪費在哪?
所有的。人生沒有比時間更為貴重的,沒有比浪費時間還更大的浪費。因為不能復返,所以要有意義地過好每一天的生活。
09 有什么是你早年深信不疑,現在深表懷疑的事情?
人生漫漫,漸漸地一些思維方式會發生變化。到了一定年紀,就會看到事物的兩面性,很多事就不會輕易地去相信了。所以說,上了年紀不一定都是好事啊!
關鍵詞:金融理財產品 消費者權益 隱私權保護
我國宏觀經濟的蓬勃發展推動國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使得人們對于金融理財產品的需求倍增。金融理財業務的迅猛增長在變革金融產品消費者的理財習慣的同時,也給金融機構的運營和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帶來諸多風險。金融理財產品消費者的個人隱私信息安全事關我國金融信息系統安全和金融產業的穩健發展水平。
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保護問題分析
(一)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信息失控的法制體系問題
法制體系不健全是導致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保護不力的根源之一。其一,當前法制體系對公民隱私權的規定模糊化處理,使得保護公民隱私權的司法實踐缺乏應有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雖然沒有直接提及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但在第三十八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在第四十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從而間接確認對公民隱私權的保護。但是對于消費者隱私權的司法界定仍然存在模糊性問題(鄭啟福,2012)。這使得消費者和金融機構在如何保護消費者隱私權問題上陷入無法可依的窘境中。其二,當前法制體系對于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力度不足,金融機構通常采取違規但不違法的應對策略來侵害消費者隱私信息(馮博等,201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該法條所列罪名符合的條件下,刑法給予的懲處可謂嚴厲。但在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的司法實踐中,金融機構通常采取的侵犯消費者隱私權的行為難以達到刑法所列標準,從而造成金融機構違規但不違法的現實。
(二)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信息失控的金融機構管理問題
在金融理財產品營銷過程中,金融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失范亦將削弱消費者隱私信息的受保護程度。其一,金融機構對以獲取的消費者隱私信息數據庫的管理水平較低,內部管理制度紊亂,為數據庫管理員的道德風險暴露提供了契機。數據庫管理員在個人私利的驅動下,易采取損害金融機構及消費者利益的行動,繞過系統監管獲取高價值客戶的理財產品購買信息并向金融機構競爭對手或非法機構兜售,以從中謀利。激發員工道德風險的因素主要是金融機構的內部企業文化缺乏對于員工的人性關懷,使得員工認為其自身利益與企業利益并不相符,從而采取損害企業利益以謀求其自身利益最優化的策略。再者,金融機構內部規章制度設計存在漏洞的事實,也為員工采取兜售消費者隱私信息牟利的行為提供了制度便利(孔凱,2012)。其二,金融機構的消費者救濟制度設計缺位,使得個人消費隱私信息受侵害時,消費者缺乏解決該問題的有效制度途徑。在與金融機構就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展開博弈的過程中,消費者通常處于弱勢地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信息由金融機構來獲取、存儲及調用分析,消費者難以獲取金融機構侵害其隱私權的確切證據,從而無法通過合法途徑來維護事關個人隱私權的切身利益。
(三)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信息失控的消費者問題
自身的安全意識薄弱和隱私權保護能力較弱的消費者,亦應當為消費者隱私信息泄漏風險的爆發承擔相應責任。當前消費主導型經濟發展模式日漸崛起,金融理財業務規模隨之暴漲。部分消費者對于此類新興金融業務的風險缺乏有效認知,易于忽視金融理財業務中所潛伏的個人隱私信息安全維護問題。其一,消費者缺乏在購置金融理財產品的過程中保護個人隱私信息的安全意識。消費者在接受金融理財服務時,隨意處置填有個人隱私信息的單據,隨意接受客服人員遞交的單據進行填寫,從而使得個人隱私信息被非法信息采集者獲取以作非法之途,進而導致其本人正當隱私權受損。其二,消費者缺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的基礎性知識與技能。作為金融衍生品的金融理財產品的風險結構日臻復雜,產品設計者對于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獲取也日趨豐富化。這對于缺乏專業金融理財知識的普通消費者而言,金融理財產品的復雜專業知識要求對消費者形成難以逾越的知識障礙,從而限制了消費者利用傳統經驗來防范個人隱私信息暴露風險的能力。再者,金融機構通常采取將金融理財產品契約復雜化的方式,將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暴露風險的責任歸屬消費者的條款隱匿在海量的金融理財產品合同中,從而降低消費者發現并審慎評估該條款的風險的幾率。金融機構的這種形式合法但卻屬于實質性欺詐的行為,亦是導致消費者對其自身應承擔的隱私信息保護責任產生誤判的根源之一。
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消費者隱私保護的可行策略
(一)健全對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的法制體系
我國居民的消費隱私信息保護意識日漸提升的現實,與當前法制體系對于保護消費者隱私權益相關法條的相對滯后性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立法當局應當充分認知到消費者日漸覺醒的隱私權保護訴求,通過修訂現行法律的方式來完善我國的消費者隱私權保護法制體系。其一,立法機關應當重視對公民的隱私權的保護,選擇恰當的立法時機制定《消費者隱私權益保護法》。我國現行法制體系中對于消費者隱私權益的保護內容離散的分布于各部法律中,缺乏系統論述消費者隱私權益的法律,從而降低了消費者在現有司法體系中伸張其合理的隱私權益保護訴求。金融理財產品的復雜性決定了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消費者迫切需要借助法條相對明確的、對違法行為懲處相對有力的《消費者隱私權益保護法》來有效保障其個人隱私信息權。其二,立法機構應當從法條上明確個人隱私權屬于其獨立人格權的有機組成部分。當前法制體系中缺乏對于公民的隱私信息保護權的獨立論述。而公民的隱私信息保護權是其個人獨立人格得以實現的必要保障和有機構建,缺乏對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任何公民個體無法全面獲得其獨立人格權。當前我國的《民法通則》的第四節之人身權中的第九十八條到第一百零二條分別將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納入到公民的人格權中。為此,立法機構有必要在《民法通則》中增設對于公民的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權的論述,以切實落實對于公民獨立人格權的保障(丁素芳,2007)。
(二)提升對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的機構管理水平
其一,金融機構應重視建立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的首長負責制。金融機構的董事會和經理層應直接負責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的制度,并指定法律和金融領域的專門人才制定與金融機構當前理財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安全保護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該制度的執行與監督。制度的執行人與監督人應當定期地向董事會和總經理匯報該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安全保護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建立針對制度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突發性意外事件的不定期匯報制度,以確保該制度的執行能獲得金融機構決策層的持續性支持。
其二,金融機構的內部稽核部門應當對于機構內部客戶個人隱私信息的泄漏風險進行周期性或不定期的評估,并且對于該客戶個人隱私信息泄漏風險評估程序進行可靠性與可行性評估,以確保金融機構有充裕的控制措施和突發性風險事件的應對方案。
其三,金融機構應當充分考慮到本機構外購的第三方金融服務供應商的產品或服務的可靠性。金融機構將部分業務外包的策略是其降低金融機構運營成本的有效策略。但是考慮到金融機構內部信息的高敏感性特點,金融機構在外購產品及服務的過程中,應當與第三方金融服務供應商簽署規范的保密協議,以明確該第三方金融服務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可以獲取的金融機構所掌握的何種數據信息。金融機構應當通過契約和管理程序兩種手段杜絕第三方金融服務機構在未征得特定消費者同意的前提下獲取消費者隱私數據信息的程序漏洞。
(三)完善對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的維權救濟機制
消費者在與金融機構接洽并接受金融理財服務的過程中,需通過提交其個人隱私信息的方式來確認其個人身份合法性,并據此來確保個人金融資產的安全性。金融機構亦通過獲取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的方式來印證該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是否涉及金融犯罪,從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杜絕借助金融理財的方式實施金融犯罪的行為發生。因此,消費者向金融機構及有關部門提供其個人隱私信息的行為具有顯著的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但是,在接受金融機構的理財服務時,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難免會就個人隱私信息保護不力問題而產生糾紛,糾紛的解決措施及其效果成為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巨大挑戰。
其一,消費者協會應當與金融行業攜手合作,共同組建金融仲裁委員會,針對金融理財產品營銷中所暴露的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問題提供仲裁服務。圍繞高復雜性和高風險性的金融理財產品的仲裁需要專業金融人員的協助。傳統消協主持下的消費者維權機構缺乏解決此類金融專業仲裁案的能力。金融機構應當秉持公平立場參與仲裁機構的仲裁活動,并給出公正的仲裁結論,以有效化解消費者和金融機構之間圍繞金融理財產品的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問題所產生的糾葛,提升消費者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度和美譽度,確保金融機構理財產品的穩健、可持續發展。
其二,立法機構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可靠的司法救濟渠道。考慮到消費者在于金融機構展開博弈的過程中的弱勢地位,立法機構應當修改現行法律,以降低消費者在維護自身消費隱私權的過程中的維權成本。立法機構應當將消費者就隱私權問題對金融機構提請的司法訴訟采取簡便訴訟程序,從而降低消費者群體的訴訟成本。司法機構應當在消費者就隱私權問題對金融機構提請的司法訴訟中實施公益化訴訟程序,以激勵消費者循著司法路徑來解決其與金融機構的權益糾紛。
(四)強化對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的金融行業自律能力
在我國法制體系相對不完善的局面下,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問題難以籍由司法途徑獲得有效解決。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力度最終取決于金融機構自身的意志力。金融行業可從如下方面強化金融行業自律能力,以強化對消費者隱私信息保護力度。
其一,金融行業應當建立行業自律性企業文化。我國的社會文化強調對行為主體的自律能力的培養。通過強化金融行業內部的自律文化建設,有助于提升金融從業者的自律文化素質,有利于金融機構以較低的制度成本提升企業客戶的滿意度水平。作為直接面對消費者的金融從業者,金融機構員工的自律文化素質修養的提升利于消費者的個人隱私信息在接受金融理財產品服務全流程中都得到有效保護。
其二,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針對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法規與監管的威懾機制。具有管理柔性的企業文化約束不能杜絕低道德員工的道德風險暴露,金融機構必須建立基于法與規則的威懾系統,方可有效達成對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效果。對于保護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不利的違規部門或者個人,金融機構的內部稽核部門應當采取強力措施,對該部門或個人實施行政制裁或經濟制裁,以切實維護消費者保護個人隱私權的正當權益。
參考文獻:
1.鄭啟福.金融消費者隱私權的法律保護研究[J].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2)
2.馮博,孫潔.金融消費者隱私權法律保護的完善路徑[J].海南金融,2013(1)
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西方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和經濟組織普遍認識到,金融消費者是金融機構賴以發展的公眾基礎,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教育才能從基礎上降低風險,增強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因此,世界范圍內,各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紛紛從立法、金融體系改革、金融監管體系重塑等角度加強本國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1999年頒布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打破了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后分業經營的規定,允許金融機構混業經營,這不僅促進了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產生,而且極大的激發了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創新。金融創新帶來市場繁榮的同時,也放大了金融交易的風險。而面對大型金融機構,普通的金融消費者缺乏專業的知識和資金實力,在交易中經常處于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狀態,往往很難識別并且有效規避金融交易風險。危機發生后,美國聯邦儲蓄局(FED)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如向消費者提示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風險,修改消費者保護條例;提高信用卡信息披露有效性,禁止雙循環計息方式;要求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提供風險定價通知等。同時,美國政府也積極推進金融消費者保護體制改革,2010年7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將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一項重要監管改革內容,提出金融消費者保護三個重要方面:一是設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CFPB),擁有制定規則、進行監察、實施罰款等權力,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免受不公平、欺詐性金融交易損害;二是從增強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透明度、簡單化、公平性和可得性四方面進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改革;三是加強對投資者保護,促進退休證券投資計劃實施,鼓勵更多儲蓄。2001年4月1日生效的英國《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明確規定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負責監管各項金融服務并承擔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但FSA并不直接受理消費者對金融機構的投訴,投訴轉給金融機構或“金融舞弊調查專員公署”(FOS)處理。于此同時,為形成對FSA的制衡機制,英國成立了專門受理投訴的獨立機構,即投訴專員辦(OCC),為金融服務消費者提供進一步的保障。此外,英國公平交易局(OFC)也承擔一定的信貸消費者保護的職能。時隔9年后,2010年4月,英國啟動了新一輪的金融監管改革,將金融服務局(FSA)的金融監管職能劃歸英格蘭銀行(BankofEngland),并設立審慎監管局,FSA原有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能由新設的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CA)承擔,主要職責是為金融消費者提供適度保護。2010年6月16日英國政府宣布,將對英國的金融監管體系進行徹底改革,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的權限將被分為三部分:1、負責保護消費者權益;2、負責打擊經濟犯罪;3、現有的監管職能將移交給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2010年7月26日,英國政府公布金融監管結構改革細節,其中英國央行將被賦予更多權力,FSA監管職能將移至英國央行下屬審慎監管局(PRA);將在FSA下設單獨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和一個新的金融政策委員會(FPC)。為適應危機對金融體系帶來的負面影響,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危機發生后,紛紛成立了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如馬來西亞的金融調解局(FMB)、墨西哥的國家保護金融服務者委員會(CONDUSEF)、秘魯的金融督察專員局(FOS)等。我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于2012年6月成立了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采取“先調解后仲裁”的方式便捷、有效地解決金融糾紛,其裁決具有法定約束力。2011年6月,臺灣地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明確了金融消費者的概念,專門建立了“金融消費爭議評議中心”,其裁決相當于民事判決,具有法定約束力。
基層央行在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的問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開展目前,我國“從儲蓄向投資轉移”的市場導向型金融制度改革逐步推進,金融商品和服務種類呈現爆發性的增長態勢。諸如投資連接保險、認股權證以及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等新型商品較之傳統金融商品而言,在結構上更為復雜、風險更大。消費者若不能充分理解“產品說明”或受到金融機構誤導,極容易受到侵害。由于金融消費者的消費標的與一般消費者的消費標的差別顯著,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法直接適用金融消費維權案件。現有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方面,側重于對金融機構經營和金融市場的監管,而對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方面較少涉及。金融監管機構對于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在一些規范性文件中有所規定,但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在仲裁和訴訟中不能直接引用,并且這些文件下發的對象是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很難通過公共渠道知曉,因此對金融消費者保護力度有限。金融消費產品具有無形性、不易識別性和高度專業化等特征,普通個人消費者因其專業知識、交易能力等方面的不足,無法全面的知悉和掌握有效的金融產品的相關信息,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常常處于信息不對等的狀態。金融機構擁有金融產品的定價權,金融消費者在金融消費過程中是價格接受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未盡責告之消費者該金融產品的風險,只是片面夸大其收益性;并且不能客觀評價客戶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盲目推銷,在提供金融服務過程中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履行信息披露等,誤導、誘導、欺詐金融消費者,侵犯消費者的權益,使消費者失去了應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造成消費者既得利益或可得利益的損失。由于沒有明確界定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發生利益糾紛時的解決途徑,也無明確的司法程序,一旦糾紛發生,如何進行調整,如何處理爭議,由哪個機構處理,處理程序如何等具體問題便成為困擾金融消費者的一個難題,給金融消費維權帶來了較大困難。目前,金融消費者遭遇糾紛時,一般通過雙方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有關監管部門投訴、向法院提訟、申請仲裁等幾種方式解決。由于金融機構內部為消費者投訴、維權、解決爭議提供的途徑缺乏第三方監督和約束,糾紛解決效率較低,協商解決的結果缺乏強制性,導致爭議難以公平公正解決;就投訴到消費者協會而言,由于消協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知識結構、認識能力等多方面限制,以及金融消費難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范圍的限制,消費者協會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非常薄弱;投訴到金融監管機構,從現在的情況看,因金融消保部門剛剛成立,尚未形成完備的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和解決糾紛的機制;金融同業協會大都由監管機構授權成立,自治功能不足,獨立性較差,并且尚沒有從同業合作與協調的層面上,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一個有效平臺,也沒有減少和解決金融糾紛的整體制度安排,僅擁有對行業的批評建議權,并無實際處罰的權力,很難發揮出其代表行業利益和監督行業行為的作用;我國的金融消費者在遇到侵權行為時很少采用法院訴訟的形式,其原因在于訴訟時間長、費用高、程序復雜,目前缺乏較為便利、快速的仲裁機制。(四)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與教育缺位隨著我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金融產品與服務層出不窮,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速度相比,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普及教育顯得相對滯后,民眾對金融市場以及金融商品的了解程度較低,風險意識較弱,識別金融詐騙的能力不強,對合法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不加辨別或辨別能力較弱。然而,廣大民眾對參與金融市場的熱情卻很高,曾一度出現了全民皆股現象,并且這種現象在將來還可能相當長的時間內仍會持續下去。由于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資料專業性較強,消費者很難準確理解產品的真實含義。此外,當前金融消費者的教育面基本上只是針對現實的金融消費者,在教育內容上重知識技能輕權益保護、重市場推介輕風險提示。由此不難得出,全面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在我國已迫在眉睫。
政策建議
【關鍵詞】網絡團購;消費者行為;羊群效應
一、引言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2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4.85億,特別是在商務類應用中,網絡團購成為一朵奇葩,使用率從4.1%提升到8.7%,增幅達125%,發展勢頭異常迅猛,而來自艾瑞咨詢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網絡團購市場交易規模達到14.5億元,預計2011年將達到43.5億元,到2015年將超過300億元。從以上數據不難看出網絡團購越來越成為電子商務中一只正日益壯大的生力軍,在CPI不斷攀高的今天,網絡團購正逐漸改變著眾多消費者的消費行為習慣,也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引領著消費時尚,并一路高歌猛進。
網絡團購是最近幾年才發展起來的網上購物的一種新興的網絡銷售模式,是通過互聯網的團購網站這一平臺將眾多想購買同一種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聚集起來,積少成多,從而提升與商家的議價能力,以獲得最大程度的商品讓利。和傳統的C2C、B2C電子商務不同的是,團購在某種程度上是C2B的經營模式,即團購網站都是事先確定產品標的顧客數量后才能進行組團交易。因此,對于消費者而言,團購是一種網絡購物方式,可獲得物美價廉的產品和服務;對于商家而言,團購則是一種有效的營銷手段。在這種情況下,拉手團、24券、滿座、糯米、58同城、大眾點評等團購網站紛紛涌現,目前,全國團購網站總數近5000家,發展勢頭強勁。據統計,7月,國內團購月銷售總額首次突破10億元大關,多家團購網站月銷售額過億元。
二、網絡團購吸引消費者的經濟學分析
(一)網絡團購可使消費者獲得效用的最大化
目前,國內物價上漲、通脹嚴重,人們的工資水平卻未能大幅提高,而網絡團購最大的特點就是價格低,4.5折是網絡團購常見的優惠幅度。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能夠以低于平常的價格買到稱心如意的商品,無疑會為消費者帶來極大的滿足感,也就是經濟學中消費者所追求的最大效用。同時,這些價廉物美的團購商品也會給消費者帶來收入效應與替代效應。其中收入效應指的是消費者在收入一定的情況下,由于網絡團購商品價格的降低,會增加消費者的真實購買能力,相當于增加了消費者手中的貨幣數量,并且這種因商品降價而產生的收入效應也會促使消費者購買原本沒有消費計劃的網絡商品。另一方面替代效應指的網絡團購商品價格的大幅降低提高了其替代品的相對價格,消費者必然會增加該商品的購買,減少對替代品的購買。因此,理性的消費者為追求效用最大化,必然會增加網絡團購商品的購買。
(二)網絡團購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網絡團購在提供價廉物美的網絡團購商品的同時,還可以極大地節約消費者搜尋成本。因為理性的消費者在選擇同一種商品時,一般情況都會貨比三家,然后再進行消費,但是隨著城市的擴大,城市交通的擁堵,消費者要找到合適的商品并購買的搜尋成本大大提高。而網絡團購會比逛街節省很多時間與精力,極大的降低了交易成本,對于某些樂于網購的消費者來說,在網絡上選購商品更是一種放松心情,調節生活壓力的好方法,不僅極大的享受了購物的,同時心情也得到了放松。從機會成本角度來看,因購買便利而節約的時間可以用于更能創造價值的活動或者休閑,也就是說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多的消費者剩余。舉例來說,如果采用網絡團購的方式購買某種商品要大約花費一小時,而采用貨比三家的傳統購物方式極有可能會花費一個下午的時間,假定是4小時,消費者就會節約3小時的時間,按照機會成本的解釋,消費者可以利用這3小時的時間來做更加有意義的事情,比如利用自己特長創造出更多的社會財富。這意味著因網絡團購而節約的時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收入,也促進了整體社會的福利,這種因閑暇增加而產生的正效用也會刺激給消費者進行更多的網絡團購。
(三)網絡團購產生的羊群效應
經濟學里經常用“羊群效應”來描述經濟個體的從眾跟風心理。羊群是一種很散亂的組織,平時在一起也是盲目地左沖右撞,但一旦有一只頭羊動起來,那么整個羊群就會不斷摹仿這個領頭羊的一舉一動,領頭羊到哪里去“吃草”,其它的羊也去哪里“淘金”。網絡團購的信息傳播不僅靠一些社交網站、微博、BBS等互聯網的傳播,在朋友聚會、聊天時同樣也是一傳十、十傳百的不斷擴大影響。一旦某個消費者成功有了一次成功的網絡團購經驗,在自我滿足感的激勵下,就會告訴熟悉的人,這不僅為網絡團購商品和廠商做了免費廣告,而且還通過羊群效應影響了尚未使用過網絡團購,尚未購買過某項商品的潛在消費者加入網絡團購中來。這種方式不僅促進了消費者之間的交流,提高了消費者對商品品質的識別能力,而且對于提供劣質的產品或者服務的商家,也有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效應,會使商家快速失去消費者,因此提供網絡團購的商家在某種程度上也不敢觸犯總怒,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在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上基本能保質保量。
(四)網絡團購改變了消費者的弱勢地位
由于完全競爭市場在現實生活中式不存在的,這就意味著買賣雙方總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稱。特別是在傳統交易模式中,單個消費者很難全部了解廠商的全部信息,最多是了解某一方面的內容。而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使得個體消費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勢單力薄的個人消費只有被動地接受賣方所給出的價格,缺乏和商家進行討價還價的能力,而在受到損害以后,消費者又很難從那些大公司、大企業里獲得賠償。在網絡團購行為中,由于群體力量的集中體現,消費者抱成團之后在某種程度上就掌握了一定的主動權,不僅可以從商家手中得到比較優惠的價格,同時對于商家欺詐行為、商品價格不透明、售后服務質量差等損害消費者的行為就能集中群體的力量和商家談判、抗衡,從而達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目的。
三、對消費者而言網絡團購存在的問題
(一)網絡團購容易出現不理性消費
經濟學里的“羊群效應”雖然是比喻人們的一種從眾心理,但從眾心理很容易導致盲從,而盲從往往會陷入騙局或遭到失敗,當其他的羊也會不假思索地一哄而上去跟隨頭羊時,前面可能有狼或者不遠處有更好的草。因此,網絡團購會造成部分消費者的消費熱情高漲,容易出現不理性消費,造成失敗的網購經驗,這種失敗情緒的蔓延也不利于網絡團購的持續發展。
(二)網絡團購不具備一定的組織紀律性
網絡團購是一種無限制消費者進入或退出某一團購高度自由的措施。很多消費者在看到團購信息時一擁而入,而在實際購買時則擔心網絡風險而退出。這些人嚴重影響了團購的正常進行;其次,很多團購者希望團購商品質量盡可能好、價格盡可能低,也希望商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結果買賣雙方經常難以達成共識,只好不歡而散;再次,網絡團購強調的是消費者需求的共性,團購中不可能做到為每個消費者量身定制,某些消費者一旦發現商品服務的某些方面不符合自己口味就立刻退出,而渾然不顧集體利益,導致團購努力付諸東流。
(三)網絡團購中消費者維權困難
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消費者卻對商品的構成和功效、生產質量等缺少了解,因而在決定消費時只能從商家的廣告中獲取一定信息,而當前團購網站又存在眾多不規范現象,比如:團購網站虛報原價,任意打包產品,“抬高”折扣;有些團購網站玩文字游戲,利用某些文字吸引消費者,達到欺騙的目的;還有些團購網站通過虛報團購人數,吸引消費者,進而達到目的。而網絡團購的消費者群體往往臨時性組織起來的,團購交易一旦結束就馬上分散,售后一旦出現糾紛,往往很難再組織起來,這就給消費者日后的維權行動帶來較大的困難。由于網絡團購是新興的一種商務模式,各種制度、規范的建設都尚處于初級階段,團購網站也魚龍混雜,消費者在團購當中無法有效遏制團購網站行為,這種不誠實的行為愈加嚴重,消費者最終也將越來越不信任網絡團購。
四、結語
從目前總體情況來看,對于消費者而言,網絡團購是想說愛你并不容易,它是一個新生的產物,目前并不成熟,因此就需要從長遠出發,來考慮其未來的健康發展。
首先,應由政府部門主導來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機制和法律制度,加強法律的監管,真正為消費者的利益來服務;其次,制定特定的行業規范,加強團購網站的誠信自律管理,可以通過對團購網站進行綜合實力測評、誠信資質認證、星級評比等方式,規范團購行為,真正做到讓廣大消費者放心消費。最后,嚴格把關供應商,對不法商家建立網絡黑名單,同時加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加強建設合理的維權平臺。
總之,由于網絡團購有著巨大的市場發展潛力和商業價值,其機遇明顯大于挑戰。隨著團購網站的進一步發展、整合,逐漸使得網絡團購有更好的創新,完善的制度、機制和法律監管,那么網絡團購一定會逐漸發展壯大,并為中國經濟的發展添磚加瓦。
參考文獻:
[1]洪壁.我國網絡團購的現狀及發展對策[J].經貿論壇,2010,22.
[2]黃峻洋.網絡團購交易模式初探[J].價格理論與實踐,2011,4.
關鍵詞:金融消費者;監管創新;權益發展;普惠式金融消費保護體系
中圖分類號:D92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3)05-0055-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5.13
作為經濟法中的一類重要主體,消費者權益保障關系著每個社會成員的福祉。隨著金融商品和服務的日益普遍,尤其是在經歷了金融危機之后,金融消費者作為特殊的消費者,其權益保護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和金融法制的完善中都引起了較大關注。我國金融消費者群體迅速壯大,但金融市場規范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有所缺失,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制度供給與需求不相適應。
一、金融監管與金融消費者保護
美國金融危機爆發后,學界對危機產生的根源做了重點探究。其共識之一就是,在金融的擴張和危機的醞釀時期,缺乏對金融消費者利益的關注,導致大量的有毒有害甚至掠奪性的金融產品在金融創新的掩護下充斥市場,是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國在全面反思危機的基礎上通過了《2010年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將消費者保護置于金融法的核心位置,并建立專門的機構——消費者金融保護署(CFPA),其金融監管改革將金融消費者保護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其意義和影響也是非常深遠的。
首先,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加強反映了金融業發展的基本規律,體現金融監管的發展本質。20世紀末,金融混業與金融一體化浪潮席卷了主要的西方國家。綜合經營的發展與金融產品的創新使得金融主體身份邊界越來越模糊。英國、美國、日本等國家相繼通過了統一的金融服務法規,傳統金融法中分散使用的“客戶”、“存款人”、“投資者”、“持有人”等概念逐步歸結到金融消費者這個統一的概念上。面對統一而強大的金融集團,其保障問題自然引起關注。1995年英國經濟學家邁克爾·泰勒Michael Taylor提出著名的“雙峰”理論,認為審慎監管和保護消費者權利是金融監管的兩個目標,且二者應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時也應當建立相應機構分別履行這兩個職責。1997年澳大利亞分別設立了審慎監管局和證券投資委員會將這一理論率先演化為實踐。
其次,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加強體現了金融監管目標的重大嬗變,突顯金融監管的人本價值。長期以來美國金融監管的主要目標是保持金融業的強大競爭力,而這也是測度監管有效性的重要方面。為應對外來的挑戰,監管者逐步放松管制,減少規則約束,增強金融機構的靈活性,鼓勵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以保持紐約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危機之后美國各界重新反思在保障公眾投資者、存款人等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缺失,認識到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應當成為金融監管的基礎價值,否則將破壞金融生態并最終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美國通過了一系列旨在保護金融消費者權利的法案,在金融監管中將金融消費者保護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美國財政部于2008年了《現代化金融監管架構藍圖》,指出應建立基于三個關鍵目標監管的監管架構:市場穩定性監管、審慎金融監管、商業行為監管(與消費者保護監管相關),將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其中的三大目標之一。根據《2010年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在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體系下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其基本職責是(第1021條)“尋求提升消費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市場的透明性、簡單性、公平性及責任的可追究性”,“確保消費者能夠擁有、理解、使用他們在做與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相關的重大決定時所需要的信息”[1]。在這一目標的指引下美國重構其監管框架,進行了大蕭條以來改革力度最大、影響最深遠的金融監管改革,而且可能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標尺。
二、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及其現狀分析
2006年12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使用了“金融消費者”,這一概念首次出現在中國內地的法律文件中,該指引第四章還專門規定了“客戶利益保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也在2007年發出了《關于加強銀行業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內部建立客戶投訴的處理機制。2009年9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借鑒國外經驗基礎上啟動了“公平對待消費者”項目。另外,2005年以來還在個人理財業務、個人貸款、信用卡業務等領域制定了監管規范,促使銀行業務開展的規范化。
而“金融消費者”的概念在界定中也存在一些爭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是為生活消費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人。焦點集中在金融消費是否是生活消費的組成部分,金融服務是否包含在“服務”范疇中。我們應該看到個人消費是一個多層次的、具有巨大包容性的概念。而金融已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領域,現代金融服務特別是一些基礎金融業務,已經構成個人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范圍的擴張和保護范圍的擴大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展不可避免的趨勢,而金融消費者就是消費者概念在金融領域的擴展、延伸和專業化。而且也應當關注的是金融消費的多樣性和特殊性,一些投資性的、具有準入門檻的、高風險的金融產品,一般不應納入金融消費的范疇。如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就將“金融消費者”界定為個人、家庭或家庭成員目的而從金融機構得到金融商品或服務的個體。《2010年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第1002條第4項對“消費者”的定義是“任何個人或者為個人利益代表本人的人、信托人或者代表”。所以,金融商品和服務也是一種消費,而對金融消費者的界定應從目的方面進行限定,股票、債券持有者作為金融消費者,在證券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處購買的是“金融服務”,而其在發行公司處購買的“投資產品”,則應視為投資者,而非消費者[2]。并且要將機構排除在金融消費者的范疇外,金融消費者僅為社會個體成員。
當前,我國金融業日益發達,金融消費不斷在全社會范圍內滲透和發展,金融服務的范圍不斷擴展,形式靈活多變,形成了金融機構多元化、金融產品創新化和金融交易密集化的局面,同時,金融服務領域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情況也日益嚴重,根據《20l0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審判白皮書》,2010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一審金融糾紛案件22000多件,二審金融糾紛案件360件,服判息訴率高,審結金融犯罪案件1100多件,近1400多人。可見金融糾紛案件數量不斷增多,范圍不斷擴大。
首先,金融市場嚴重信息不對稱。金融商品具有特殊性,其服務是無形的,沒有可供評定其價值的外形和質地等要素,消費者的交易判斷完全依賴于金融機構一方所提供的相關信息,為了防止服務者信息欺詐及背信行為,在金融消費中就必須秉承公開交易的原則,公開是救治現代社會及工業弊病的最佳良藥,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燈光是最有效的警察[3]。而金融消費者也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產品或所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同時金融服務者有義務為金融消費者提供真實信息,但金融服務提供者在銷售環節存在信息隱瞞,不向消費者進行相關提示,使得金融交易中信息不對稱普遍存在,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
其次,金融機構實質壟斷。由于金融產品在收益結構、風險形式、費用構成、稅費負擔等各方面都有較高的專業性壁壘,我國從事金融業務需要經過監管部門的許可,一定程度上使得在位廠商競爭不充分,產品層面的交叉越來越多,銀行自身戰略定位及產品都存在同質化問題,不同金融機構設計的性質相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個性化選擇受到限制。
再次,交易地位極度不平衡。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在知識水平、信息收集與處理能力、交涉能力、風險承受水平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金融業也被政府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戰略產業給予特別保護。交易雙方實力不均衡壓縮了可談判的空間,并可能存在濫用優勢地位的行為,如高智商高專業性的金融服務者逐利本性的驅使,使其在向消費者售賣商品時,故意或過失地作出不實的風險揭示[4];行業協同行為較多見,查處卻異常困難,消費者舉證能力有限,維權成本比較高,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和財力,地位的懸殊使消費者維權面臨較大的挑戰。
最后,法律制度缺失。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立法理念和具體規則方面關注群眾消費者的實體經濟,而對虛擬經濟中的金融消費,難以達到其特殊的法律需求。而其他金融法律法規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數量少且多為原則性規定,措施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和執行性。另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門機構功能需要協調。根據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目前“一行三會”也相應地各自分設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但其多頭分業監管存在著協調難題,所以也面臨如何相互協調、職能分工等有待進一步明確的問題。
三、 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路徑改進
作為我國金融法律改革及監管的一個重要問題,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成為防范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和促進金融體系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金融產品本身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復雜性,另外考慮中國金融市場發展階段和模式的實際情況,都要求對金融消費者給予特殊的保護。
第一,在監管理念的突破上,應將金融消費者利益的維護置于金融立法、執法的首要原則。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改革還未結束,監管機構仍負擔著本部門改革和發展的重任,致力于提高金融效率和行業競爭力。但作為金融產業最終用戶的消費者卻未得到同等的重視。對監管機構而言,建立審慎監管的規則、防范金融風險是其首要任務。但這種監管主要是通過機構和市場的視角來進行,而不是從消費者保護的角度。如對于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監管及解決信息不對稱的主要方式。但當前的信息披露多是為了滿足金融監管者的要求,達到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而不是滿足金融消費者的需求,對解決消費者的信息需要方面做得還不夠。因此,在信息的針對性、全面性、可理解性、風險揭示等方面應當提出更高的要求,滿足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需要,實現利益主體、利益客體和利益載體在金融市場之間互動互促、同質同向[5]。
第二,在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方法上,堅持公法與私法并濟的方式。除了賦予消費者更多的民事權利,在市場交易中防止欺詐之外,還應當運用經濟法原理加強國家對金融市場的干預,通過修改補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增加對金融服務法律關系保護調整的相關條款,通過規則指引,完善法律救助,對消費者給予傾斜保護,賦予金融消費者對相關機構投訴裁量權;從經濟法的角度對金融經營者課以更多的責任,強化其誠信、告知、提示、保密、信息披露等義務。
第三,在金融消費保護規則的完善中,實現實體法與程序法并重、個體保護與組織保護并行。沒有救濟也就沒有權利。當前消費者在與金融機構發生糾紛后更多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恰恰反映了監管體系中消費者維權功能的弱化。這就需要構建聯合多方主體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動機制,搭建融合監管機構和社會中間層等多層次的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平臺。中國人民銀行無論從微觀層面,如征信管理、支付結算管理、銀行卡管理等領域,還是在國家金融宏觀管理與相對中立地位等方面,都對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巨大作用,可由各層級中央銀行牽頭負責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同時內設專門負責金融消費者維權的部門[6]。同時,銀行業協會作為社會中間層組織,應該發揮專業行業組織協調作用,積極協助處理金融消費糾紛,促進公平合理金融消費環境的形成。在維權途徑層面,著眼于金融糾紛的專業性、金融機構的強勢和消費者的弱勢訴訟地位,傳統解決消費者爭議的途徑如協商、消費者協會的調解、行政部門的申訴等,難以發揮作用,應在一般民事訴訟程序的基礎上構建消費者訴訟救濟制度。
第四,在金融消費者系統保護的機構協調中,探索建立法定分工與授權性協作相結合的普惠式金融消費保護體系。目前在“一行三會”模式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在省以下絕大部分地市、縣兩級區域尚未設立分支機構,而機構網絡最齊全的央行,其分支機構覆蓋了全國省、地市和縣三級,且有較高的社會認知度,因此,就地市、縣兩級區域的涉及證券、保險等消費者權益保護,可以在確保證監會和保監會對其相應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定職權分工的前提下,在沒有設立派出機構的地區授權由中央銀行的當地分支機構代為履行職責,來實現法定分工與授權性協作相結合的金融消費者權益普惠保護。
第五,在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實現過程中,應當有步驟、規范、有效地推進相關工作。首先,應當在金融機構內部建立有效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提高爭議解決的效率。但這種方式也面臨公正性的質疑,建立獨立于金融機構之外的解決方式更為迫切。其次,應當加強對金融機構行為和產品的監管,使金融產品標準化、透明化、簡單化,加強銷售行為中的信息披露、風險揭示等環節。最后,金融監管機構、行業協會組織應加大對消費者金融教育的工作力度[7],向消費者普及金融知識、進行風險提示,提升消費者投資和理財能力。
四、 結束語
如何才能達到對消費者的充分保護?對它的衡量難以像審慎監管一樣,制定細化的規則,并通過合規監管落實。但它無疑是一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方面,體現在了金融機構的每個行為和金融服務的每個環節。也許英國“公平對待消費者項目”的六個方面的目標能夠提供給我們一些參考,如將公平對待消費者作為企業文化的核心、金融產品的設計與銷售具有針對性并符合消費者預期、保證充分的信息獲取、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不得在產品售后階段給消費者設置不合理的服務障礙等,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理念融入機構健康長遠發展的需求。而待金融實踐和立法條件成熟時,我國應在法律規制中確立金融消費者傾斜性保護的原則,從而實現目標監管和金融消費者利益的統籌發展。
參考文獻:
[1]熊玉梅.論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以美國CFPA法案為視角[J].金融與經濟,2010(3).
[2]劉迎霜.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路徑探析——兼論對美國金融監管改革中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借鑒[J].現代法學,2011(3).
[3]Louis D.Brandeis.Other People’s Money and How the Bankers Use It[M].Frederick A.Stores Company Publishers,1914.
[4]郭丹.金融服務者風險揭示義務的法律規制[J].學術交流,2012(1).
[5]李長健,曹俊.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文化導向機制研究[J].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4).
關鍵詞:消費;轉型升級;建議
一、哈爾濱市消費轉型升級的現狀
1.消費由生存型向發展享受型持續轉變
從消費結構來看,哈爾濱市在食品、衣服、居住等生存型消費的支出呈現下降的趨勢。家庭設備用品、交通通信、科教文化娛樂、其他用品及服務的發展型消費、享受型消費支出則呈現增長態勢。恩格爾系數下降,哈爾濱市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通過分析發現,哈爾濱消費水平明顯提高,消費理念不斷提升,消費結構不斷變化,促使消費由生存型向發展享受型持續轉變。消費水平的提升加快釋放了哈爾濱市的消費潛力,對經濟增長形成較大的拉動效應。
2.消費由實物消費型向服務消費型持續轉變
哈爾濱市各項服務型消費增速明顯快于實物型消費增速。哈爾濱市消費模式正在經歷轉變,消費結構開始由實物型消費逐漸升級到服務型消費模式。哈爾濱市在物質消費品已經得到基本滿足,開始尋求更為高級的消費模式,對服務的消費需求不斷增長。這與哈爾濱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消費購買能力不斷增強密不可分。
3.消費由傳統型消費向新型消費持續升級
哈爾濱市消費由傳統型消費向新型消費轉變跡象明顯。隨著哈爾濱市消費結構的升級,傳統型消費進入低迷期。同時,消費呈現出個性化、多樣化的特征。隨著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衡量哈爾濱市消費指標的多元化指數持續增加。消費多元化造成新的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新的消費熱點逐年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哈爾濱市消費較之以往更加注重消費的體驗、消費的個性化,更加追求品質、質量和品牌。
二、哈爾濱市消費轉型升級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消費領域有待進一步拓寬
隨著經濟的發展,哈爾濱市消費由實物消費向服務消費型轉變,由傳統型消費向新型消費升級。但總體來看,消費領域仍有進一步拓寬的空間。哈爾濱市消費仍以服裝、食品、家用電器、教育支出和交通費用等基本消費和物質層面消費為主,所占比例較高。對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領域的消費,特別是對高層次的精神文化消費比重還不高。雖然哈爾濱市針對精神文化類消費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但仍停留在一般娛樂消遣類型的消費,對于高雅藝術層面的精神文化消費相對較低。消費領域狹窄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消費水平和消費質量不高的雙重影響。中低收入階層居民可支配收入有限,扣除居民生活基本需求、基本醫療、子女受教育的消費和避免意外的儲蓄后,持有的資金較少,難以形成大量的額外消費支出。而部分企業、廠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存在同質化較高、質量品質較低的問題,無法吸引高收入階層的消費購買意愿,也無法激發中低收入階層的購買潛力。
2.消費觀念有待進一步提高
隨著哈爾濱市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消費品種類愈發豐富。在互聯網時代,歐美發達國家的消費觀念也逐漸開始影響居民的消費理念。哈爾濱市消費由節儉主義向消費主義觀念轉變。雖然這種消費觀念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內在消費的擴大,但如果不加以引導,培養良好的消費理念,勢必對哈爾濱市消費結構和消費質量產生負面影響。哈爾濱市地處東北老工業區,消費整體素質差異較大,講攀比、要面子的傳統陋習在當今各階層仍有一定的市場,這就造成哈爾濱市的消費市場出現追求物質享受的傾向。這就需要政府、社會做好宣傳指導,相關部門加大督查整改力度,營造健康向上的消費理念,促進哈爾濱市消費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3.消費政策有待進一步升級
消費政策對消費可以起到推動和促進作用。哈爾濱市政府不斷通過積極的消費政策調整,推動消費市場發展,取得一定效果。但消費政策的頒布和推行仍存在不連續、缺乏統籌規劃等問題。這樣的消費政策雖然可以在一定時期對某一特定領域的消費起到促進作用,但無法可持續性的推動整個消費市場的繁榮。以作為推動消費市場發展的個人消費貸款為例,哈爾濱市消費信貸在整個貸款總量占比較低,且尚未得到有效推廣。從品種來看,哈爾濱市主要是商品房和家用汽車兩個品種,結構較為單一,缺乏對耐用消費品、文化娛樂、教育醫療等消費信貸的金融信貸政策支撐。從貸款客戶群體來看,y行將目標定位在高端優質客戶,而需要通過貸款進行消費的中低收入群體受到限制,無法通過銀行貸款實現對中高檔消費品的購買支出。消費信貸的缺乏,限制了哈爾濱市消費群體的潛在購買力,不利于消費結構的進一步優化。
三、促進哈爾濱市消費轉型升級的建議
1.拓寬消費市場領域
哈爾濱市消費在滿足基本物質消費的基礎上,逐漸向精神文化生活層面轉變,向重視生活水平和重視消費生活品質并重轉變,向滿足生活需求和滿足全面發展并重轉變。哈爾濱市消費市場呈現出兩大消費特征:一是現代社會工作壓力較大,居民消費比以往有更多的娛樂生活、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費,以此緩解各方面的壓力,提高個人的情趣。二是隨著工作、生活節奏的變快,消費向更為快捷的網上購物、交互通信領域發展,以此提高生活質量。在拓展娛樂文化消費方面,哈爾濱市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繼續加大對文化娛樂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通過資金補貼、稅收減免、政策優惠和制定市場準入等多種途徑引導社會資本流入,推動娛樂影視、游戲動漫、旅行旅游、音像出版等文化產業和文化消費的持續健康發展,深化和拓寬相關消費領域。文化娛樂產業的企業也要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品質,通過差異化、優質化的產品和服務來吸引居民在文化娛樂領域消費。在拓展電子商務、網絡通信消費方面。哈爾濱市政府應繼續完善網絡交易法律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深化安全支付平臺建設。通過各方面的建設,維護網絡消費的合法權益,增強網絡消費信心。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應大力研究和分析居民網絡消費的心理和潛在動力,不斷開發出種類繁多的網絡商品、舒適放心的網絡服務,提升和滿足網絡消費的需求,切實提高哈爾濱市網絡消費的意愿和能力。
2.營造穩定、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
經濟穩定、可持續發展是各個市場蓬勃發展的前提條件,只有營造良好、和諧的經濟大環境,才能更好的促進消費市場發展,提高消費水平。哈爾濱市場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經濟持續增長。但受到國際經濟形勢的持續低迷及國內經濟新常態的影響,哈爾濱市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經濟增速放緩的可能進一步增強。哈爾濱市在經濟改革創新,適應新常態上做出較多成效。哈爾濱市認真領會中央相關會議和省相關政策的要求,以創新改革推動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消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放寬市場準入,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通過上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動哈爾濱市經濟發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積極擴大新興消費、穩定傳統消費、挖掘潛在消費,從而穩定消費熱情和消費信心,切實提高消費水平。
3.完善產品標準和服務質量體系建設
首先,完善消費監管體系。哈爾濱市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部門協同,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健全消費監管體系,形成法制化、規范化的消費監管環境。要加大處罰力度,對于消費安全出現重大問題,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企業,即查即關。從司法、理賠等方面保護消費者權益,簡化維權立案、舉證、賠償流程,形成消費者權益損害好訴訟、能維權、可追究的閉環管理機制。其次,加強消費市場監管法律體系的構建。通過法律保障加強消費市場監管,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建議哈爾濱市政府牽頭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消費品標準和安全質量指引等配套規定,進一步規范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加快出臺針對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地方性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細則和相關規定,加大對居民消費人身、財產安全的保護力度。最后,引導生產企業提高消費品質量與服務標準,使本土消費品質量與服務質量提高到與歐美發達國家同等甚至更高的水平,從而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意愿和消費支出。
參考文獻:
[1]哈爾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關鍵詞:孝感;城鎮居民;消費結構
中圖分類號:F014.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4-0096-05
一、對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結構的分析
人均總收入是衡量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標。從表1中,我們可以直觀地看到,第一,收入持續增長。總體上看,孝感市城鎮居民的人均總收入呈持續增長狀態。2005年孝感市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為7 447.3元,2006年為8 156.4元,增加額為709元,增長了9.5%;2010年人均總收入比2005年增長85.3%。第二,與湖北省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相比,孝感市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與湖北省人均總收入有一定的差距。第三,增長速度相對緩慢。與湖北省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相比,孝感市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相對較快。
從表1和表2可以看出,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支出都在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其中,醫療保健與其他商品和服務增長速度最快,這表明城鎮居民在消費提高的情況下,更加注重健康和服務方面的享受。而居住連續兩年呈現負增長趨勢,這和房價上漲有直接關系,房價的上漲使居民在居住上的消費轉移到其他項目上。除居住外,交通和通訊也呈現較大的負增長趨勢,這體現了居民消費的一定不合理性,還有待消費結構的進一步改善。
根據《孝感市統計年鑒》2005—2010年的數據,統計孝感市居民2005—2010年的消費支出情況。居民消費結構項目主要包括:食品、衣著、居住、家庭設備用品、醫療保健、交通和通訊、文化教育和娛樂消費和其他商品和服務。對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率進行分析:
從表3中可以看出,2006—2010年,孝感市各項消費支出比重都發生了變化,其中變化比較大的是食品、居住、醫療和文化教育和娛樂等。其中,可以看出食品支出占總消費額比重從2006年開始一直在30%以下。2007、2008年,居民消費在食品上所占比重上升。居住、文化教育和娛樂消費等項目比重則是有一個上升曲線存在。這說明隨著收入的增加,城鎮居民越來越注意生活的質量,在提高物質文化的同時,兼顧精神文化的提高。
2005—2010年,孝感市各項消費結構變化出現了不同的變化趨勢,食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醫療保健和其他商品服務變動幅度呈現出變慢趨勢,而居住、交通和通訊和文化娛樂消費都表現出變動幅度增長的趨勢。從孝感市城鎮居民各項消費支出的比重中,可以顯而易見的是食品的比重偏大,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孝感市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應有更大提升,人們的消費結構有待于更進一步的優化。
從消費結構的貢獻率來看(見表5),消費支出的變動度在總變動度的比例中,食品消費的比例高,印證了表4所闡述的食品消費比重大問題。從孝感市各項消費支出對消費結構變動度的貢獻率來看,2005—2007年消費結構變動的主要影響因素有食品、居住、交通通訊,三項對總變動度的影響較高,達62.84%。2008—2010年,對消費結構變動度影響較大的消費項目包括食品、居住和文娛消費,三項對消費結構變動度的影響率高達67.74%。文娛消費對消費結構的變動度的影響提高,說明城鎮居民越來越注重文娛享受,注重生活品質的提高。
平均消費傾向反應的是最終消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根據2005—2010年的數據,可以得到居民消費傾向情況如表6。
自2005年以來,平均消費傾向出現時升時降的情況,這和居民收入的變化及不穩定的經濟變化環境有一定的關系。2009年之后,國外的經濟危機對國內經濟造成一定的影響顯現出來,孝感市城鎮居民的平均消費傾向出現了一定的下降趨勢,除此之外,居民的平均消費結構下降,還和不斷上漲的物價和房價的不合理上升有一定的聯系。
從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上能夠分析居民收入用于消費的基本情況,進而分析國家實行的政策對該市城鎮居民消費結構的影響及該地區消費結構的情況。從2005年開始,孝感市居民邊際消費傾向出現了先降后升的現象。
從縱向看,2007—2008年,總邊際消費傾向增幅較大,這說明國家實行的擴張性政策拉動了居民的消費,到2010年,每單位增加的收入中,居民將65.3%都用于消費性支出。從橫向看,以2010年為例,各項中,邊際消費傾向最大的是食品和醫療保險,這說明增加的收入中大部分還是用于基本生活保障,群眾的生活水平還沒得到很好的改善,居民的消費觀念也沒扭轉,仍滿足于保證基本生活溫飽,沒有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平。
二、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結構存在的問題
(一)消費品的品質與安全問題影響居民的消費欲望
關于消費品的權益保護問題日漸成為城鎮居民所關注的首要問題,諸如居民的餐桌是否安全、消費維權機制是否完備等等;涉及住房質量的投訴,有沒有專業技術判斷;關于食品安全的糾紛,有沒有手段快速鑒別。民眾呼吁建立起與民生緊密聯系的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組成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會議制度,加強協作,優勢互補,變消協的單一維權變為多部門的聯合作戰,形成綜合維權機制,才能切實提高維權效能,充分發揮“訴調對接”作用,把履行調解結果的一般自覺性上升為法律強制性。消費品的品質與安全問題成為影響消費者欲望的因素。
(二)住房、醫療消費超額支出,不利于消費結構優化
居民在近兩年來物價上漲后,對食品、子女教育投入,尤其是住房、醫療方面超額支出,限制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消費水平整體提高。孝感市城鎮居民住房消費近幾年呈現上升趨勢,這種變化中住房價格異常高升、居民住房與房價矛盾問題突出。孝感市城區住宅小區開發速度過快,農村城鎮化的趨勢導致許多農村居民轉變為城鎮居民,新的城鎮居民在住房上有要求但是在消費能力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這種消費與需求的矛盾表現突出;在居民醫療消費方面,醫患矛盾突出,醫療收費高也導致了一些家庭生活質量不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不足。
(三)消費浪費問題存在
城市居民食品消費的最大變化是在外用餐成倍增長,2010年我市居民人均在外用餐500元,比2000年人均24.49元增長近20倍。在外用餐時點大餐,多點餐造成浪費嚴重。節日、紅白喜事大操大辦,酒宴浪費現象較多。
不健康的消費行為隨處可見,不科學的消費觀念有待改變。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受到消費主義的影響,其消費方式不是以滿足個人的生存需要為目的,而是以滿足自身欲望為目的,人們消費商品不僅僅是追求商品的實用性,而更多的是追求一種品牌效應和身份象征。禮品奢侈化、節慶奢侈化現象屢見不鮮。
到了春節等大的、重要的中國傳統節日,不少家庭消費會呈現突然的集中性的消費潮,走親訪友、紅包來往現象普遍,禮品奢侈化、節慶奢侈化現象較多。煙花、炮竹、商場裝飾物品(含塑料等不易降解的生活垃圾)大量被消費,不利于自然環境的綠色與健康,使得原本喜氣的節日變得令人擔憂。
另外,家用汽車大量出現,汽車消費熱現象的出現令人擔憂。汽車的大量出現不利于綠色環保事業的發展,居民浪費資源和消耗資源的消費模式缺乏可持續性發展性,也忽視未來人的消費需要。甚至有些不良現象出現:為了追求近期目標和現代化消費的滿足,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甚至病態的消費行為悄悄出現,如揮霍性消費與炫耀性消費。
(四)居民消費環境需要改善
消費者市場上的變化應該與經濟快速發展狀況相適應。一些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和現象隨之出現。比如缺斤少兩、以假充好、以劣充優等欺騙性消費行為;某些服務行業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強制性地以自定價格標準,以獲取暴利的強制性消費行為;或是隱瞞商品的真實成分,或是在商品中加入有害物質,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有的甚至危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的傷害性消費現象。這些消費市場中不良現象象傷害了居民的身心健康,影響到孝感市城鎮居民的消費力。
(五)公共物品供給及公共服務不足制約消費水平提升
由于公共物品供給不足以及公共服務不到位,滿足不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致使人們雖有現實消費欲望也有現實消費能力,卻不敢消費。目前,一些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尚達不到公眾滿足的程度,如食品安全、住房價格調控、醫療費用高、養老金等方面的消費保障體系還不健全,教育費用占支出的比重增大。這些狀況會導致部分孝感市城鎮居民家庭消費缺乏穩定的預期,居民消費動力不足。
(六)個人信貸消費的水平不高對消費提升有影響
在調查當中,有近20% 的年輕城鎮居民已經選擇接受信用卡消費。個人小額信貸消費逐漸走入居民日常生活。并在消費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孝感市城鎮居民個人信貸消費事業起步稍晚,宣傳保障等工作不足,居民真正接受并使用還有一定距離,加之信用缺失等方面的原因,消費信貸的擴張面臨很大挑戰,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或者是許多銀行之間為了加大競爭壓力,大量的發放各類信用卡,使得居民信用消費盲目而無計劃,也不利于居民消費生活質量的提高。
(七)消費群體兩極化現象明顯
在調查中,有近23.56%的城鎮居民表示自己的家庭支出中孩子教育、食品支出、醫療支出超負荷,家庭消費水平不高、生活負擔沉重;另外也有近16.57%的家庭表示,有余錢外出奢侈性消費、每年均可外出旅行游玩、家庭擁有私家車等。比較富裕的居民其平時吃飯穿衣,手機話費等也明顯比他人“高”一檔次。而且出現在聚餐、出游等場合的,大多也是家庭比較富庶的居民。他們會很闊氣的享受自己的生活。而家庭比較貧困的居民多會很勤儉節約。他們較少參加聚餐等社交活動,吃飯穿衣也比較仔細。
總而言之,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中,受到媒體的追捧、外界經濟環境、商家的狂轟濫炸、個人家庭狀況、社會輿論的助推等等因素共同“催化”。許多不盡成熟理性的消費文化也充斥于居民的日常生活。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社會責任意識不足、節能環保意識不夠現象明顯。應大力鼓勵節約型消費,例如購買綠色環保用品、不用或者少用一次性用品、使用小排量汽車、購買節能型住房等等。
三、孝感市城鎮居民消費結構對策分析
(一)加大法制對市場的監控力度,規范消費市場環境
要在法制日益規范的基礎上對消費市場進行規范與整頓,通過市場管理法制化協調人們的消費矛盾,打擊以次充好、短斤少兩、濫用食品添加劑等不法現象,徹底整頓不良消費環境,打擊消費陷阱等。對此要一定加大打擊的力度,通過法制化管理最終達到消費市場秩序化、規范化的目的。強化打擊消費品市場存在的詐騙、欺瞞和損害消費者的行為,創造一個使居民銀行存款轉化為即期消費的良好消費環境。真正做到增強居民消費信心、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只有減低居民對未來支出的不確定性,才能增加即期消費促進消費增長。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增強消費邊際傾向。也只有打擊消費市場不規范現象,特別注意在改革過程中維護和鞏固宏觀經濟穩定增長的態勢,避免引起居民對收入、消費、儲蓄變化的心理預期波動,才能夠保持國民經濟和居民收入增長的穩定性,完善保障體系,解除人們的后顧之憂,使人們的消費基礎更加堅實。
(二)加大消費政策調整力度,拓寬消費領域,改善消費環境
全市居民消費需求及消費結構的變動,是確定產業和產品結構升級方向的重要依據,應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與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結合起來,緩解醫療、住房等大項消費支出矛盾以適應居民消費需求的變化。一方面,要從主要滿足市場需求逐步轉變為既滿足市場現實需求,又滿足消費者潛在需求;另一方面,繼續拓寬消費領域,促進產業的多元化,加快發展服務,加大家庭個人醫療服務等多種服務行業的發展。政府要在對消費品市場的管理上,特別是在完善法律法規和執法嚴謹性上加強力度,逐步改善消費環境,為居民的即期消費減少后顧之憂。
(三)提高消費者素質,促進消費結構優化
政府應該引導消費者轉變不健康的消費觀念。抵制禮品奢侈化、節慶奢侈化消費現象,倡導科學、綠色消費。
居民擁有較完備的審美鑒賞能力、適度的消費能力、較高的識別挑選能力、較強的質量監督能力對優化消費結構、提高消費者素質有重要作用。要積極運用輿論工具、宣傳消費知識,建立孝感市城鎮居民科學、健康綠色的消費觀念十分重要。要減少愚昧型消費、提倡科學型消費,以提高精神生活質量為重點形成健康、積極、向上的消費觀念。從而拓展消費領域、優化消費結構進一步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應當引導富裕起來的城鎮居民充分認識市場經濟條件下需求導向作用,積極樂觀進行消費,并且通過消費需求的導向作用來開闊消費者視野,形成消費需求與經濟增長之間的良性互動,促進經濟增長。
面對部分城鎮居民消費與儲蓄結構不合理現象,倡導“新消費”理念,健全消費教育機制是十分重要的。應將學會理財,培養適當儲蓄的習慣和適度投資的理念放入教育體系,教會人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發揚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精神,促進消費結構進一步優化。
(四)積極培育和擴大新的消費增長點,加快消費結構升級
應把“住、行”作為全市居民的消費熱點,以汽車、住房、旅游等產業作為培育對象,提倡居民進行文化、教育、娛樂、消遣等休閑型精神消費,通過熱點擴散,營造市場繁榮,加速消費結構的升級換代。
從前面的數據看出,文化教育服務的支出比重僅次于食品,表明了人們對教育的關注程度。因此加大孝感市居民個人的人力資本投資力度,引導居民把消費視點轉移到對自身素質提高的角度上來,既有利于解決消費需求不足的問題,又有利于解決該市教育事業相對落后的問題,從而促進經濟的長遠發展。此外,隨著城鎮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不斷改善,旅游已經成為不少居民的休閑首選。因此,應大力發展各類服務業,特別加快培育新的消費增長點,滿足人們不斷演進的物質精神文化需求。
此外,還有迅速發展的掌上PC機和各類數字化終端,它們都是潛在的消費類電子產品。可以說,電子產品消費在城鎮消費中才剛剛起步,市場空間還是很廣闊。特別是電腦將在城鎮居民家庭中實現普及,隨之而來的網絡消費會迅速升溫,形成未來電腦和網絡需求的消費熱點。
(五)加大政府公共服務制度對消費水平提升的積極影響力
應該重視并加大政府公共服務制度對消費水平提升的積極影響力,出臺相關完善消費市場建設的政府政策。
一方面,呼吁政府建立完善相關的政策,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從政策上解決買房與租房的比較利益不平衡問題,降低購買住房的附加費用,同時加快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改善售后服務,為推動“住、行”消費創造良好的環境;另一方面,在輿論宣傳上要積極引導市民與時俱進,逐步轉變以往輕消費、輕投資、重儲蓄的傳統理財觀,逐步建立信用消費制度,推廣消費信貸,培養城鎮居民的現代消費理念。
(六)逐步建立信用消費制度,推廣消費信貸,培養現代消費理念
培養適當儲蓄和適度投資的理念,促進消費結構進一步優化。轉變以往輕消費、輕投資、重儲蓄的傳統理財觀,逐步建立信用消費制度,推廣消費信貸,培養現代消費理念。同時,居民應對信用卡采用理性態度,避免信用消費盲目而無計劃性,合理應用信用卡消費,提升個人消費生活質量。
同時,仍然要保障居民收入水平,進一步提升城鎮居民消費能力。根據馬克思的“收入決定消費”論。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能夠增強低收入群體消費能力。要想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必然途徑。城鎮居民消費潛力巨大,應該通過福利與稅收政策加大收入由高收入階層向低收入階層的轉移力度,縮小貧富收入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體消費能力。
(七)針對不同消費群體,分層次促進居民消費
不同消費群體具有不同的消費特點,我們應根據不同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消費政策和稅收政策,調節消費與收入、分配的關系,以達到預期的消費刺激經濟發展的目標,從而提高居民消費傾向,增強市民的消費信心,減少市民的后顧之憂,刺激市民的消費欲望,真正做到引導居民消費力提升。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引導高收入群體,創造投資環境,促進大額消費;二是要提高低收入群體工資收入保障人群購買力,保護低消費的質量;三是增加即期消費確實改善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預期。確保各個收入水平的消費者都有足夠的消費能力。為有效加大消費者收入水平促進消費發展,從而促進社會生產的穩步前進,使國民經濟由單純地靠投資需求拉動轉為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共同拉動,從而使國民經濟發展速度和效益得到雙重提高。
參考文獻:
[1] 孝感市統計年鑒,2005—2010.
[2] 湖北省統計年鑒,2005—2010.
[3] 厲以寧.消費經濟學[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4] 厲以寧.非均衡的中國經濟——中國文庫·哲學社會科學類[M].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
[5] 尹世杰.消費經濟學: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6] 伊志宏.消費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7] 姜彩芬,余家揚,符莎莉.消費經濟學[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9.
[8] 陳燕武.消費經濟學——基于經濟計量學視角[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9] 易丹輝,尹德光.居民消費統計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