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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
引 言
消防問題是建設工程中的關鍵問題,而進行消防監督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證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同時進行消防工程安全監督制度建設對于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因而必須加強對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重視。
1 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
1.1 窗口統一受理制度
集中受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網上受理備案申報,并出具受理憑證。憑證上應明確受理時間、資料目錄、辦結時限、受理人員等內容,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一次性告知資料缺項內容。受理各類項目必須登記,錄入消防監督業務信息系統,進入內部審批流程。屬于行政許可的法律文書一律從受理窗口發出。
1.2 主責承辦負責制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實行主責承辦負責制集體會審制度。會審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或委托技術復核人)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集體討論,形成書面意見。下列事項應當列入集體會審范圍: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和需要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和需要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做出強制執行決定的;做出撤銷行政許可決定的;給予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大額罰款處罰的;其他技術疑難問題。
1.3 審驗分離制度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工作,應當分別由防火監督部門兩個不同的職能處(科)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人員不應作為同一項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主責承辦人。
1.4 執法過錯追究制度
在消防驗收過程中,發現原消防設計審核意見違反當時的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除依據當時的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驗收外,還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消防設計審核主責承辦、技術復核和行政審批人員的執法過錯責任。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原消防設計審核或者消防驗收意見違反當時的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主責承辦、技術復核和行政審批人員的執法過錯責任。
1.5 檔案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消防監督執法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執法檔案,并將有關集體會審記錄、專家評審意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記錄表等有關資料與法律文書一并歸檔。主責承辦人應在工作辦結后30日內立卷建檔,移交檔案管理室統一保管,確保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執法檔案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2 如何做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2.1 進一步落實建設消防質量安全責任
建設消防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應嚴格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安全責任,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擔相應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把工程消防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關,嚴格檔案資料管理。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也應對本單位所承接工程的相關文件資料存檔備查。凡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一律實行責任倒查,依法依規從嚴問責。
2.2 積極推行消防施工單位質量回訪保修制
施工單位對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設消防設施在質保期內要實行每年定期回訪,對施工質量問題負責保修,鼓勵質保期外適時回訪,并聽取使用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回訪保修結束后,應制作回訪保修報告,對建設消防設施管理、維保提出合理化建議,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報告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
2.3 切實加強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監管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在建工程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重點檢查行政許可、備案抽查、臨時用房、臨時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疏散通道、防火管理措施、消防設計意見落實情況,從嚴查處違法違章行為,推動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落實,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2.4 切實加強消防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維保企業市場監管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嚴格按各自工作職責加強消防資質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嚴格消防設計、施工、監理企業的市場準入和資質審查,并及時開展資質動態檢查,公安消防部門在實施工程行政許可、備案和監督檢查時,應嚴格審查相應資質等級情況。公安消防部門根據便民、公開、高效的原則,改進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和備案抽查工作中資質審查方式,推行消防設施施工、檢測、維保單位數字身份認證管理模式,并逐步推廣至消防設施設計、監理領域。各消防設施施工、檢測、維保單位經數字身份認證后,登錄楚天消防網錄入本單位承接工程基本信息,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只需網上審查資質,不得再要求相關施工、消防設施檢測、維保單位送審資質原件,并人為設置市場準入條件。各消防施工、消防設施檢測、維保單位承接工程信息將進行網上公開,并接受群眾監督。網上錄入的承接工程信息將作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消防施工企業、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設施檢測、維保企業進行業績審查和資質管理時的重要內容。
2.5 大力提升從業人員消防專業素質
提高從業人員消防專業素質是從根本上提升建設消防設施質量和改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結合建設行業特點,推行實施分級分崗消防培訓。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組織建設行業專業培訓時,應將消防安全作為重要的培訓內容。公安消防部門在開展消防培訓工作時,應把建設行業從業人員作為重要的培訓對象。建設行業消防培訓內容由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合編制。公安消防總隊要進一步加強建設消防設施從業人員消防專業考試工作,不斷完善考試大綱和題庫,實行網上報名、上機考試、網上查分,確保考試質量。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實施消防專業資質許可(審核)時要從嚴審查消防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凡未達到考試合格人數的企業,其相關資質申請依法不予核準。積極探索建設行業消防職業鑒定制度,逐步推行設計、施工、監理和項目經理消防職業鑒定,推進建設行業消防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6 完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應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定期以文件的形式通報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和竣工備案情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情況、施工現場消防監督檢查情況,協商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中的重大、突出問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在開展建設工程監督執法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不屬于本級或本部門管轄的,應根據管轄權限實行案件移交。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應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針對重大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省住建廳和省公安消防總隊可根據需要組織重大案件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工程建設領域的各類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2.7 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對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工作的推進作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定期聯合建設工程領域消防監管工作情況,采取新聞、隱患曝光、跟蹤報道、深度采訪、正反結合等方式,充分發揮媒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推動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工作。對新聞媒體曝光的工程建設領域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迅速核查,嚴肅處理,及時回復。省公安消防總隊將在“辦事直通車”上受理群眾網上舉報;對實名舉報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問題,在三日內到現場核查,七日內應將查處情況反饋給舉報人并在網上公布;對于群眾咨詢的消防行政許可或備案抽查問題,五日內網上答復咨詢人。
2.8 進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服務效能
切實加強消防安全服務效能建設。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在嚴格落實審驗分離、分級審批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加強行政許可受理窗口建設,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大力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網上運行制。要加強對重點工程的消防安全跟蹤服務,在重點工程立項、規劃、設計、施工等階段,公安消防部門要主動介入,積極主動上門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對于突破國家技術標準規范的工程,要及時提交省公安消防總隊組織開展專家評審或論證,防止出現先天性火災隱患。
2.9 大力推進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結合社會管理創新,推行前置審批配合制度,積極探索工程行政許可聯審聯辦模式,結合我省實際探索消防中介審圖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應推進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創新,支持、鼓勵建設火災防控技術研究,制定相應的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和發展。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進行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可以有效地促進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工作。并且為了提高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水平,僅僅靠制度建設是不夠的,還需要采取其他多種措施,共同提高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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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我國工程質量監管模式的總體思路
新形勢下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模式應體現對建設工程質量的政府宏觀和間接的監督管理,依靠中介組織進行微觀和直接監督控制的思想。政府通過建立和健全法律體系(包括基本法律、 法規條例和規范標準三個層次)和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政府監督管理體系和社會監督控制體系), 掌握和運用市場經濟規律, 支持和鼓勵質量體系認證, 培養和營造參建各方的質量意識,規范和約束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 從根本上把握和加強工程質量。
1.1 政府的宏觀和間接監督管理
政府通過建立和健全建設工程質量法律體系,通過施工許可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制度、對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巡查制度及竣工備案制度,通過對參與建設各個主體的質量行為的監督控制及建設工程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其他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進行抽查監督, 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1.2 以人為本的監督管理
工程質量的影響因素很多, 涉及面很廣, 從工程立項、勘察、設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備案和使用等各個階段都會對工程質量的形成產生較大影響。各個階段的影響因素也很多, 但核心是人的工作質量。把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作為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體現以人為本的控制思想。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包括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個階段。 以前以工程實體質量為重點的政府質量監督工作主要是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重心應由事中、事后控制為主向事前預防控制為主轉移。通過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法律、 法規和規范, 加強各行為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規范行業和市場運行機制, 督促行為主體和從業人員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提高質量意識和業務素質,以保證質量體系的完善。
1.3 實施全面質量監督管理
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內容除了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外, 應突出全過程、 全方位對參與工程建設各個行為主體的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這既反映了工程質量形成的復雜性,也體現了全面質量監督管理的思想。 它包括對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等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涉及到從工程立項、勘察設計、 工程施工、 竣工驗收、備案、使用維護的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各個階段。
1.4 利用現代化手段進行監督管理
科學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法是有效實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保證。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日趨完善, 當今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和國際經濟一體化加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要確實保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有力、 有效, 就必須利用現代信息手段改善政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方法, 充分體現法律法規國際化、 管理手段現代化、 監督行為法律化和管理方法科學化的特征, 促進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以信息技術廣泛應用為標志的信息時代, 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 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是保證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 網絡化是實現工程質量檔案網絡管理、實現工程管理資源共享的前提條件,是提高監督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證, 也是管理方法科學化的重要標志。
二、完善我國工程質量監管模式的具體措施
2.1 轉變質量監督管理理念
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要轉變理念、 轉變職能, 嚴格依法行政,不直接指揮、 調控建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也不插手建筑企業內部的管理, 使企業能真正按市場經濟的規律組織自主經營、 自負盈虧、 自我發展、 自我約束、 自我調控, 建設主管部門應首先擺脫部門管理的約束, 對不同所有制、不同隸屬關系、 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 無論是發包方、 承包方、中介機構, 都一視同仁,使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同等的保護,為他們創造一個在相同的條件下展開公平合理競爭的寬松外部環境。 要深化改革, 精簡機構和人員, 從大量的日常事務中擺脫出來,集中力量履行好決策性職能和宏觀調控職能, 研究有關產業經濟,制定產業政策,規劃產業戰略, 促進建筑生產力的發展;將過去包攬的許多不應由政府管的事交出來, 有些屬于企業自主經營范圍內的事,應直接交還企業去辦, 有許多屬于企業間的公共事務或服務性事務,交給行業協會承擔; 使政府致力于管理好必須由政府管的事, 改變不作為、 濫作為和封閉分割管理、 政出多門的狀況。這樣有利于統一行業技術經濟政策和各項管理措施,使同行業企業能在統一標準、 條件下經營, 開展競爭、 優勝劣汰, 保證建筑業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引導全行業合理發展。
2.2 明確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職能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應屬于政府管理及專業執法范疇。為了實現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工作的公開、 公正、 公平和廉潔、高效, 減少或防止工程質量監督人員, 根據 《行政許可法》 關于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 這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深化改革的方向。
2.3 由無區別監督向差別化監督轉變
對原有的不同企業、不同工程均實施單一的、 無區別的質量監督模式、監督力度,不能起到揚優治劣的作用, 因為工程建設規模和有限的監督力量之間存在矛盾,決定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不可能全面覆蓋, 監督面越大, 監督管理的深度越不夠。因此必須有所側重, 改變以往對每個企業、 每個項目都實施平均資源監督的思路, 集中資源解決影響最突出的問題, 抓住重點環節和薄弱環節, 實行差別化管理。差別化管理在當前可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根據不同企業和項目經理的業績、 信譽、 工程質量保證能力以及其他綜合情況, 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動態確定和區分重點和一般監管對象,對其實施不同程度的監督管理。二是在工程類型上, 重點加強對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橋梁工程和中小學校舍工程質量安全等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的監督管理。三是在實體質量上, 突出對技術風險較大工程的監督。注意抓好對技術風險較高的抗震結構、 異型結構、大跨度結構、大型幕墻等部位的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現場的監督檢查。
2.4 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
建設工程質量主要取決于建設工程實施單位即相關主體責任單位的質量行為,而主體責任單位的質量行為的有效性離不開監督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如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本身缺乏有效的監督, 那么這一體系的有效性就有可能受到影響, 因此, 必須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對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有效的評價,以保證監督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
2.5 政府投資工程采用不同的監督管理模式
隨著投資主體的多元化,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 提出“對今后不使用政府資金的投資項目, 一律不實行審批制度, 而是改為核準制和備案制, 完全由投資方來承擔風險” 。對政府投資工程實施全過程監督,如果監督機構是以政府投資工程業主的身份去進行監督, 可能會出現建設單位游離于監督范圍之外的情況,并且也容易和現場監督的工作角色混淆。 因此,對于政府投資工程和非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管模式應該有所區分。
三、我國工程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3.1 多頭管理導致工程質量監督責任不明確
現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實質上形成了多頭管理、條塊分割的局面。多頭管理是指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鐵路、 交通、 水利等按專業將建設工程分開進行分頭管理,現如今,又成立了人防質量監督站,地下部分人防監督站也參與監督。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又負責對國家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國務院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督檢查。這必然形成縱橫交錯的復雜體系, 容易政出多門, 界限不清, 職責范圍不明,不利于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的統一管理, 整體協調, 系統運作, 更容易造成工程質量發展的總體失衡和失控,不利于建筑市場良性循環運作,不利于監督管理系統的協調發展。
3.2 工程質量監督執法不嚴
由于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在立法工作中的缺陷、 相關的配套實施細則的不完善及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不強,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 執法者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條例來指導, 導致執法受到影響。 講人情、 人際關系的復雜或者有關部門的不正常干涉也是影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公正執法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此外,由于建設工程質量日常監督工作由監督機構實施, 在執行執法取證、調查等工作除了監督機構外, 其它部門或機構難以實現完成; 加上因為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有其特有的專業性、 工程質量特有的技術性,非專業人員是很難做到正確高效執法的,通常建設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的調查取證工作由質量監督機構來實施,是否進行執法處罰靠主管部門決定, 往往當監督機構提出處罰申請后, 受其它外來干涉影響, 受到處罰只占極少數, 這就影響了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權威性、威懾力。
四、加強我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對策分析
4.1 建立完善的工程質量監督約束機制, 遏制質量監督中的腐敗工程質量政府監督行使一定的政府行政職能,擁有政府給予的技術管理的職權。其職能可對建設、施工、 監理、 設計、勘察等單位質量行為的管理。針對我國目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存在的尋租及腐敗等問題,應該重點從以下兩個方面建立起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約束機制。首先, 加強機構內部的制約。工程質量監督是專業性很強的執法監督, 只有充分考慮工程質量系統形成過程的各質量要素,運用技術、 經濟手段, 依靠行政執法地位, 才能以與工程建設水平相適應的機構組織體系,人員配置及職責體系、檢測等配套的技術手段, 完成質量監督任務。 因此, 質監機構的組織、 人員、 設備、 技術手段等內部因素的優化配置程度,對監督效果將產生直接影響。其次, 加強建設主管部門的制約。 建設主管部門可建立動態信息管理機制, 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對監督機構的行為及其有關領導的行為進行制約,這是一種強有力的有效的手段、 措施。
4.2 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的執法力度
針對工程質量監督中執法存在的問題,對于工程建設法律責任的懲處, 法律準則必須度量明確, 具備較高的可操作性,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執法必嚴, 力爭從根本上鏟除工程建設中的各種弊癥和隱患。
【關鍵詞】變相、定性定位、傳統、云端管理、創新
[ Abstract ] :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urrent developed country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mode, as well as our country'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of the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reform suggestions, to encourage the creation of new supervision model.
[ Key words ]: disguised; localization; traditional cloud management; innovation
中圖分類號 : TU76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項目是一種特殊產品,不管它是由誰來投資,它的擁有者、使用者是誰,它的質量、安全水平高低、好壞都關系到社會的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目標都是一樣的,但是實施過程卻有不同程度的差別。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模式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都按照誰設計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質量自控,業主普遍采用委托工程咨詢(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控制的做法。為了提高監理工作的有效性,不少國家的業主往往委托在工程競標中的失敗方作為該工程的監理單位,以提高監理的公正性。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直接參與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檢查,合理運用法律和經濟杠桿手段,促使建筑企業提高工程質量。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建筑法規還明確規定實行強制性的工程保險制度,凡涉及工程建設活動的所有單位,包括業主、總承包商、設計、勘察、施工、質量檢查(測)機構,均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公司要求該項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必須委托一個質量安全檢查公司進行檢查,并給予投保單位可少付保險費的優惠。所以發達國家在工程開始投標到竣工全程都受到法律、經濟級政府部門不同程度的約束,參建單位的自律程度較高,政府監督部門雖然不直接參與工程質量監督,但是監督效果較好、效率較高。
一、我國建設工程監督機構現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國家已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了重大改革。首先,明確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法律地位,它是代表政府對建筑工程質量實施監督,是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工程質量執法機構,不是其他性質的中介機構。第二、質量監督機構不再是工程建設的主體。從工程建設的主導地位上退出來,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第三、改革后的監督機構,在質量監督管理的組織體系上,實行了施工企業自評,監理單位把關、建設單位驗收,監管部門監督、使用單位(個人)評價的管理體制。監督的方式方法已基本實現了宏觀管理為主,由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向對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進行為監督轉變,由對工程質量等級核驗制向對竣工驗收備案制轉變。在監督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質量責任制為核心,建立了以《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為基礎的工程質量管理法規體系;明確了工程建設各方的法律責任和應盡的質量義務。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深化改革,符合深化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發展方向,能形成了一套新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工程質量總體水平的提高。
二、監督機構面臨的問題
1、監督機構定性定位問題
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直接參與工程質量監督,而是委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行使質量監督的執法檢查權,無行政處罰權,監督機構的行政職能不完整,執法手段有限,執法威懾力不大,監督工作效果不顯著。
2、監督經費無穩定保障,影響隊伍穩定和工作開展
2008年國家財政部和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要求質量監督機構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對建設單位征收質量監督費用,監督機構經費來源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來解決。但實際情況下,大部分地方政府無力承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經費,致使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隊伍不穩定、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質量不高、深度不足。
3、社會過多依賴工程質量監督核驗,客觀上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視為了工程質量的責任者。
工程質量“誰核定,誰負責”,政府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變相成為工程質量的責任者,而直接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責任主體,反而“袖手旁觀”,進而顛倒了市場經濟活動中產品制造者應是產品直接負責方的規律,而質量監督機構的行為是政府授權的,質量監督是政府管理行為的延伸,政府同樣也成為工程質量的責任者。客觀上造成了從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的政府管理體制改革與傳統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式的矛盾。
4、監督機制的適應性問題,無法實現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建設參與各方質量行為的全面監控。
監督機制仍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影響監督效能目前的質量監督機制存在幾個突出問題,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建設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建筑工程的工期長、專業多、材料設備品種多,傳統的實體質量監督方式已不適應時代的發展,單純依賴質量監督機構的幾次到位,施工幾百天,“判斷”一陣子的監督模式嚴重約束了監督機構的,致使監督機構無法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準確的核驗、評定和有效的控制;隨著工程建設投資規模的快速增長,新工藝、新技術不斷出現,工程質量監督的范圍、內容不斷擴大,監督人員的工作任務日益繁重,監督機構的監管力量日漸薄弱。而且監督機構人員配備不足、人員專業性不強,質量檢測手段有限也成為地方監督機構急需解決的問題。質量監督機構與市場資質、招投標管理機構之問聯動性不足,信息反饋的中間環節較多,企業在工程建設階段的違法違規信息不能及時反饋到市場,致使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存在不良行為行為企業的懲戒作用有限。
5、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現有素質,尚不能保證政府監督的有效性。
政府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監督機構的人員素質、設備、監督理論和經驗乃至權威性雖然取得了質的變化,但一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人員素質不高、設備相對滯后以及自我約束機制不健全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勢必影響工程質量的監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監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三、加快監督機構改革,加強質量監督管理
電力建筑工程包括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由于電力建筑工程所涉及的范圍較廣,施工周期較長,施工較為復雜,這些都給電力建筑工程施工的進度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帶來一定影響,這些問題通過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可以得到有效解決。
1 電力建設工程的主要特點
1.1 復雜性
由于電力施工工程的重要性,在施工的過程中會存在許多關于技術上的難題,而且每個地方的施工條件都不相同,在不同的地方進行電力建設工程的施工都要考慮當地的社會經濟、技術管理和施工規模等方面的問題,在一些地勢較為復雜或者海拔較高的地區進行施工的時候,還要考慮由于地形問題帶來的施工中的各種問題,或者是由于海拔過高給施工人員帶來的高原反應[1]。電力建設工程的復雜性體現在這個地方。
1.2 密集型
這種特點是大型電力建筑施工中的顯著特點,主要表現在這樣三個方面:施工的規模較大體現了建筑工程的資金密集型;由于現在我國科技的迅速發展,應用在電力建設工程的自動化等高科技技術越來越多,這就體現了施工的技術密集型;大型的電力建設施工涉及到多個方面的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較多,這體現了施工的人員密集型[2]。
1.3 流動性
電力建設工程因工程自身的特性,有著較高的流動性,這樣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作業的流動性和施工地點的流動性:電力建設工程中在同一種設備中可能包括著多種施工技術,這就需要不同的施工人員輪換交替著來進行施工,這就體現了工程的作業流動性;施工地點的流動性體現在整個電力工程的規模和跨度較大,施工單位要根據施工項目的不同而改變施工地點,而且這種施工地點眾多且雜亂,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這種流動性的特點可能會產生許多可變因素[3]。
1.4 多變性
這種多變性體現在電力建設施工中的各個部分,除了在上個部分所講的施工過程中因為施工地點的流動會產生多種可變因素,具體在電力施工尤其是線路施工的時候,因為施工的地點一般處于室外高處,受外界環境因素的影響較大,具有一定的多變性[4]。
1.5 危險性
電力建設工程因其本身的規模程度和施工時間,在施工的過程中施工人員處于高空中進行施工作業,勞動強度大,施工環境差,這些都造成了施工的危險性。
2 電力建設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
2.1 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性
作為項目管理中的一部分,安全監督管理在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地方:首先建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能夠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效率,體現了社會發展中“以人為本”的重要指標。安全監督管理可以改善在電力工程的施工中的一些不良情況,比如施工的安全制度不完善、沒有科學合理的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上的問題,通過對這些不良情況的改善能過提高電力施工企業的施工安全性,保證電力施工的順利進行;電力工程是在我國發展建設中的重要工程,電力工程往往覆蓋面廣,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這個局部的安全事故就有可能影響到整個電網系統事故,由于電力工程項目所建設的電網是一個公用系統,電網事故會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和企業的正常生產,具有嚴重的后果;電力建設工程由于工程的規模較大,具有多個建筑施工地點,相關單位的安全監督難以全面把握,實施監理安全監督管理,可以全面的對每一個施工地點的安全情況進行把握,使整個安全監督管理變的更加持續有效,有利的加強了工程的安全施工[5]。由此可見,電力建設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具有較為重大的責任。
2.2 做好電力建設工程施工中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電力工程施工前做好準備工作。電力工程前期的安全準備工作對于整個工程是至關重要的,可以對整個項目工程進行一個全面的規劃,這些準備工作主要包含這樣幾個方面:首先要對施工的具體方案進行研究,要保證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對于電力工程施工中的每一個項目,都需要都相關負責人安排好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工程的實施;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電力工程由于施工難度大和施工環境差等特點,在施工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險行,所以在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施工的具體現場進行考察,分析施工地點每一處可以發生安全問題的地方,并且提前做好英規措施[6]。
在電力建設施工中加強安全監督力度。在電力工程施工的過程中,要組織其專門的安全管理小組,嚴格對施工現場的每一個地方進行監督,結合電力工程施工的特點,對于那些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現場,要進行有效的實時監管,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進行每一個不同項目施工的工作人員,都要求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施工經驗,對于特殊崗位的施工人員,必須要求持證上崗[7]。在安全監督管理中,要制定一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求每個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制度進行施工,安全監督人員應該記錄每天的安全監督情況,以加強對安全監督的控制。
在電力建設施工完工之后仍要做好安全監督工作。在整個電力工程項目完成之后,對于安全監督工作仍舊不能掉以輕心,要把整個安全監督工作貫穿于整個施工當中。安全監督人員應結合相應的電力工程特點,組織專門的技術小組,對于電力建設工程中的一些隱患進行一一排查,對于一些裸露在空氣中并且容易受到環境影響的重要設備,更要進行仔細的檢查,確保工程的質量問題[8]。
【關鍵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1 引言
隨著近年來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中投入的不斷增長,建筑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趨重要。但是建設工程面臨的地質條件日趨復雜、創造性的設計造成的建設難度的增加以及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投入使用,建設工程的質量影響因素也更加復雜。同時建設工程質量直接關系的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在新的形勢和環境下,如何有效的加強和改善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是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
2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研究
2.1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基本框架
目前我國是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的形成過程,分階段進行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在工程的立項論證階段,工程質量主要由建設單位負責,由政府計劃管理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項目工程勘測設計階段質量主要是勘測設計單位負責,施工圖審查和監管部門負責勘測設計質量的審查監督;項目的施工和竣工驗收階段工程質量主要由施工部門負責,由第三方監理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具體實施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控制。對工程勘測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所涉及的所有對象工程建設活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其中施工階段工程質量監督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2.2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主體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構成建設工程質量的五大責任主體。其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直接主體,分別對勘察質量、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負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間接主體。間接主體根據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及工程合同對相關直接主體的相關活動進行監管。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的監管主要委托監理單位進行實施。
2.3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配套制度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分別為:施工圖審查制度、施工許可制度、工程監理制度、政府監督管理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是指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施工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不得在建設工程中使用;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要求,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一律不得開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監理制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4 目前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建設工程數量和規模的不斷增長,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面對新的建設和管理形勢,在施工手段、組織能力、管理費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做出完善和改進。總體上,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政府監督工作陷于微觀,不夠全面,無法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正確的核驗、評定和控制;工程質量監督范圍過于狹窄,對施工期工程質量監督的力度較大,對勘察設計階段工程質量的監督手段和重視程度不夠;實施質量監督管理的機構大多為受政府委托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個別機構是企業性質,使得質量監督機構定位不明確;政府質量監督方式過于具體;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模式過于單一;部分監理單位存在違規行為,對監理單位的監管體制不健全;工程質量檢測行業機制不夠健全;施工圖審查工作力度不夠;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不夠完善;政府投資工程的質量監督模式有待健全。
3 完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思路和措施
3.1 完善我國工程質量監管模式的總體思路
新形勢下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總體思路是: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宏觀和間接監督管理,中介組織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微觀和直接監督管理。
政府需要建立和健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通過施工許可制度、工程監理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質量巡查制度以及工程竣工備案制度,從制度層面對工程的質量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核心人的工作質量,因此,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應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把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作為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應實施全面得質量監督管理,對工程質量監督出工程主體外,還應該注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全方位,對參與工程建設各個行為主體的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進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利用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以保證現代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同時需要與世界接軌,引入國外先進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技術、和質量檢驗檢測方法和設備,依照國外質量檢測管理標準完善國內的建設工程質量評價體系,正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
最重要的是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過程中需要依法監督,依照是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建設工程的過程進行嚴格監督管理。
3.2 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具體措施
按照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模式總體思路,可以制定相應的措施,在實際的管理和監督中實現工程質量的有效監管,具體措施包括:
3.2.1 監管主體需轉變質量監督管理理念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體包括政府、和中介機構。政府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中要,嚴格依法行政,不直接指揮生產、調控建設企業生產經營但不插手企業內部管理,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我調控,是企業樹立質量立市經營管理模式。對于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中介機構,政府需要一視同仁,保護中介機構的合法權益,中介機構創造一個寬松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
3.2.2 明確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職能
在政府管理體系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屬于政府管理及專業執法范疇。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涉及到的行政收費要全部上繳國庫,同時,改革建設工程監督管理機構中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逐漸變更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實現權利和利益的完全脫鉤,對政府監督管理事業單位工程質量需要的費用應納入財政預算,保證質量監管的公平、公正性。
3.2.3 由無區別監督向差別化監督轉變
改變傳統的對不同企業、不同工程采用單一的、無區別的監督管理的模式,集中資源解決影響最突出的問題。一是根據不同企業和項目經理的業績、信譽、工程質量保證能力以及其他綜合情況,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動態確定和區分重點和一般監管對象,對其實施不同強度的監督管理。二是對市政工程、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學校校舍工程等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建設工程要重點監督管理,同時提升質量管理等級。三是加強對技術風險大的高切坡、深基坑、大跨度結構、、大型幕墻、抗震結構、異型結構等部位的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現場的監督檢查。
3.2.4 大力發展工程咨詢業
為了有效的解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政府監督資源的供需矛盾,就決定了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必須充分發揮社會監督控制體系的作用,大力發展工程咨詢業,以適應各層次投資主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要求。
4 結論
建設工程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研究,提出完善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新思路和具體措施,對規范和引導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向規范化、標準化、常態化、合理化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和意義。
參考文獻:
[1]郭漢丁,劉應宗,論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改革.建筑,2002.
[2]工程質量監督概論.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1,2:25-2.7
【關鍵詞】建設工程 , 質量監督,管理要點
【 abstract 】 quality supervision mechanism should be aimed a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efects, tak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level, prevent quality acciden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propos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key points.
【 key words 】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guidelines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質量關系到工程項目的投資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工程質量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安定。高度重視、嚴格控制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參建各方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是工程建設中政府維護國家和公眾利益質量管理職能的主要體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作為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質量監督機構應針對現階段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的缺陷,采取改進的質量監督管理措施,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
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現狀分析
1、相關政策和法規還不完善
目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由于政策和法規不夠健全,變動周期短,變動范圍大,缺乏連續性。一是監督管理所參照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對于施工企業的不良行為,所參照的法律法規與現實情況差別較大,缺乏適度可行的處罰依據。二是新技術和新工藝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由于相應的新規范和新標準還未出臺,使得質量監督標準沒有及時跟上形勢的變化。三是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建設和施工企業變動性和流動性增強,缺乏有效措施,質量責任難以追究。
2、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定位不明確
質量監督站的性質、監督內容、監督方式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監督工作有時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混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關部門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質量監督站執行。質量監督站究竟是行政執法單位還是專業技術部門,監督人員是政府雇員還是專業技術執業人員。監督機構的行政職能不完整,僅有質量監督的執法檢查權,而沒有行政處罰權,造成發現問題時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數措施,執法無威懾力。監管機構和監管人員的性質與地位不能準確定位,造成了監管內容和監管方式不統一,監管效率不高。
3、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單一
政府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單一,沒有充分運用市場手段保證工程質量。主要采取巡回監督的方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處罰的模式單一。特別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證工程質量的市場手段沒有完全建立和運用,造成建設、施工企業在質量管理方面對政府的依賴性強,缺乏提高質量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4、監督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
主要表現在人員素質不高、行為不規范、工作不到位、把關不嚴格等四個方面。現有質監人員的素質,人才結構有缺陷,高級職稱人員偏少,新進人員缺乏施工現場的實際工作經驗,大多數人并未發揮出與其學歷相適應的作用。質監在技術上的專業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體現,有的專業不對口,存在專業結構配備不齊,專業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
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要點
1、規范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各方共同活動的結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有關機構的質量行為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必須嚴格規范各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尤其是建設單位,有選擇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權力,在整個建設活動中屬于主導地位,如果建設單位提出不合理要求,客觀上處于從屬地位的其他責任主體單位往往選擇服從而放棄了原則。為確保工程整體質量,在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應首先規范各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
(1)對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違法肢解分包、對承包單位的建設活動進行不合理干預;使用未經審批的施工圖紙、設計文件的行為嚴格監督,嚴肅查處。
(2)對建設單位違反其質量責任和義務以及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行為,記入不良記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人員到位且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嚴格按圖紙和相關規范規程施工,按規定進行檢查評定和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對其選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以及施工質量不合格的要責令整改,必要時要進行處罰。
2、嚴格監督施工圖審查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施工圖未經審查批準的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在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應嚴格執行施工圖設計審查制度。
(1)建設單位辦理監督手續時,無施工圖設計審查批準書不予辦理。
(2)在施工過程中,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節能的重大設計修改變更和技術處理方案,必須重新報審。未經審查和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
通過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制度,可使勘察、設計質量有保證,確保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從源頭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質量。
3、規范見證取樣檢測
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為保證試樣真實可靠,材料質量能夠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應嚴格檢查見證取樣檢測的有關資料。
(1)明確見證取樣檢測的范圍:凡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還有用戶敏感且直接影響使用效果的材料。如:用于承重的混凝土試件、砌筑砂槳試塊、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磚和小型砌塊、水泥、摻加劑和防水材料等。取樣數量不少于規定檢測數量的30%。
(2)確保見證取樣檢測的程序: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將“見證取樣檢測備案書”報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工程施工中,見證人員對試樣的采樣、留置以及送檢要全程見證,并如實填寫見證記錄。
(3)不定期抽查見證取樣檢測的執行情況,核查見證記錄是否及時、真實、準確,對違反見證取樣檢測有關規定的要下發問題處理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4、加強施工過程監督檢測
監督檢查中要根據結構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現場質量情況對工程結構實體質量進行隨機抽樣,科學定量分析其內在質量,及時發現和消除質量隱患,確保工程結構安全。
(1)配置鋼筋掃描儀,數字顯示式回彈儀、混凝土快速測定儀、激光測距儀等結構質量檢測設備。特點是快速、準確、智能、便攜,非常適合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2)確定工程監督檢測范圍、監督檢測程序,監督檢測內容,監督檢測抽樣方法及數量、監督檢測記錄及報告形式、不合格檢測結果的處理方案等。
(3)用科學數據對結構實體質量進行判定,實現由人工定性判斷向儀器定量檢測的轉化,維護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通過加強監督檢測,強化工程質量監督的過程控制。
5、嚴格竣工驗收監督,把好備案和交付使用關
(1)嚴格審查竣工驗收條件:審閱設計文件,設計變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查報告、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審查質量控制資料、建設單位制定的工程驗收方案,審查日常監督抽樣中所發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整改報告。
(2)嚴格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進行監督,重點監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驗收方案進行驗收,驗收參加人員是否到位。審查工程質量,查驗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數量。通過嚴格竣工驗收監督,可確保工程質量。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監督檢查建設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報告中要明確同意進行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單位按規定到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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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油田地面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在油田工程建設中,質量管理直接影響著工程建設的質量的好與壞,如果工程交工后出現問題將會影響油氣田各種站、庫及設備的使用功能和機構安全,嚴重制約了油田建設工程質量的不斷提高。因此,全面加強油田地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是油田建設工程質量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
1.油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1.1建設工程質量監管政策、法規尚不完善
現如今,在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然而,由于政策、法規尚不完善,變動周期相對比較短,變動范圍也較大,缺乏一貫性。一種情況是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所參照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對于如何處罰施工企業的不良行為,所參照的法律法規與現實情況往往會有一個較大的差別,處罰依據不能做到適度可行。另外,隨著新技術、新工藝的快速發展,質量監管中相應的新標準、新規范還無法做到及時有效的出臺,往往會出現質量監督標準跟不上形勢的變化。同時,伴隨著市場化的發展,建設和施工企業在流動性和變動性方面表現的越來越強,如果沒有一個較為有效的方法,想要追究其中一方的質量責任也越來越困難。
1.2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形式較為單一
在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管的時候,更多的是采用巡回監督,一旦發現質量問題便進行處罰的單一處理模式。特別是在現今條件下,由于一些能夠有效保證工程質量的市場手段(如信用制度等)沒有很好地完全建立起來,造成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設方和施工企業對政府有一種較強的依賴性,缺少一種自覺提高質量的積極性。
1.3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相應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人員綜合素質表現的參差不齊,主要是:監管人員素質不高、監管行為不規范、監管工作不準確、把關不嚴格等四個方面。在現有的質監人員中,更多的會發現人才結構有一定的缺陷,眾多監管人員中高級職稱人員相對較少,而對于一些新進入的質檢人員則缺乏施工現場的實際工作經驗,大多數質檢工作者所受的高等教育沒能很好的發揮出來。質監在技術上的專業性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有的專業不對口,專業人才青黃不接,專業結構配備不齊的現象。
2.施工過程的監督與控制
2.1施工安全
無論是各行各業均把安全問題放在重中之重,這也是以人為本管理理念的體現,因此在油田地面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中,施工安全也要放在監督管理中的首要位置。具體而言,在施工管理過程中只要涉及到大型吊裝、帶電作業、破路動土、油氣區動及有限空間作業等問題,必須制定出具體的施工方案及作業票,相關部門審查通過后才能正式施工,且施工前要注意作業票的時效性以及特殊作業方案的可行性。施工時,質檢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要旁站監督,一道工序完成后經過檢驗才能進行下道工序,以保證整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2.2質量管理
工程質量決定著工程是否可能順利的投產運行,因此施工項目管理的質量控制也至為重要。要根據相關標準嚴格控制各個施工工序,保證只有“規定動作”,不得出現“自選動作”,尤其是重要工序及關鍵工序,質檢管理人員要旁站監督。盡量加密檢查點,深入檢查,做到“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三全質量管理,從而及時發現技術問題或者質量缺陷。對于已經發現的質量問題,要及時召集相關人員會診分析,查明原因與責任,提出糾正措施與解決方案。
2.3進度控制
在進度控制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施工單位的施工計劃認真執行。要針對施工組織設計、各個環節的進度計劃等進行嚴密審查,尤其是施工單位的人力資源投入與機械投入等方面,要做全面的可性行研究,周密、細致的安排施工各個環節,將總工期根據分部工程的難易程度進行分析,做到控制好每個單元工程,使得總工期得到保證。此外,還要按照制定好的進度計劃進行跟蹤檢查,將實際進度的相關數據及時收集起來,比如出工人數、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進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對工程的實際進度做全面了解,保證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的同步進行。
2.4現場簽證與工程聯絡單管理
因為油田地面工程建設有著任務重、工期緊的特點,因此施工過程中會產生很多工程變更與現場簽證,因此對這些工作的控制就非常重要。變更簽證通常由設計人員、現場監理代表、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批準,有些設計人員受到自身業務水平的限制,可能會導致變更增多;有時為了配合工期計劃,忽視了變更、簽證對工程投資和質量的影響。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對現場簽證、工程聯絡單的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把握范圍。通常簽證是由監理人員或者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負責的,管理人員要對整個基建的管理程序、各項費用劃分原則等做到了然于胸,明確現場簽下的范圍,將包含在施工圖預算、設計變更預算中的項目剔除掉,遵循公正、科學、誠信的原則保證現場簽證的準確性;如果不清楚是否要簽核現簽證或者工程聯絡單,則要及時溝通造價或者審計人員。(2)時效性。如果有現場簽證與工程聯絡單,要催促相關單位確認工作量,防止由于長期未認證導致工作是不準確,違背公平原則。(3)準確性。工程量簽證要以方便預算審批部門計算工程量為原則,盡量估到詳細、措辭準確。如果工程量可以明確計算出,就要簽工程量而不得簽人工工日與機械臺班數,比如工藝安裝中要拆除一個自動化井口流程,則簽證內容應該是具體拆除管線、管件以及閥門的數量,而非施工單位的車輛臺班、人工等內容。(4)真實性。對于有些內容無法計算期工程量,可以簽實際發生的人工工日或者機械臺班數,不過要保證簽證的真實性,要簽實際的數量,不能出于其它因素的考慮,而增加簽證數量。
3.結語
隨著油田建設的不斷發展,必然促使油田工程建設規模進一步擴大,而質量監督管理制度轉變也會給質量監管模式產生深刻的變化,質量監管任務更加艱巨。我們質量監管人員要做到主動適應新形勢要求,科學規范管理,不斷創新和發展監管機制,讓油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魏麗,郭麗,魏詩琦,任彥新.油田地面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J].油氣田地面工程,2009(08)
為了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保護監察暫行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市和區、縣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勞動保護監察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監察職能。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的行業主管部門;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管辦)依照本辦法,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
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區、縣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
第四條 (安全監督機構和安全監督員)
市建委和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設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根據市和區、縣立項審批的管理權限,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區、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在業務上接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指導。
市和區、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以下統稱安全監督機構)設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員(以下簡稱安全監督員)。安全監督員應當經市建委會同市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取得《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員證》后,方可從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安全監督員的具體資質條件,由市建委和市勞動行政部門另行規定。
第五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下列與施工安全管理相關的協調工作:
(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文件的安全技術交底;
(二)對施工過程中涉及勘察、設計文件規定的安全問題,及時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協調。
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任務整體發包給一個單位總包的,應當由建設工程總包單位負責前款規定的協調工作。
第六條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及其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應當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況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各施工單位共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對各施工單位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上的銜接進行協調;
(二)對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交接過程中或者交叉作業時出現的安全問題及時進行協調。
本條前款所稱的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發包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承包的,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
(二)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承包的,該施工單位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
建設單位作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的,應當配備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適應的技術管理人員;未配備技術管理人員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履行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職責。
第七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單位應當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施工承包合同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八條 (施工安全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
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十條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的確定)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一)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在施工工地的主管人員為全面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二)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為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將按照前款規定確定的責任人名單報市建管辦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管理員的配備)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配備規定數量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范圍。
第十二條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制定和組織落實專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員(包括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勞務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市建委應當協同市技術監督部門制定有關的地方標準。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開工的安全條件限制)
凡施工現場的狀況不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具備開工所需的安全條件的,不得開工;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強行要求開工的,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并可以向市建管辦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建設工程的施工進度,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二)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根據季節或者天氣特點,設置或者調整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建設工程施工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專項的公共安全防護設施。公共安全防護設施的有關費用應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未作約定的,應當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 (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
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安裝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
(二)在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十六條 (電氣安全保護和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保護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處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狀態;
(二)確保用火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并保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七條 (施工中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施工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八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提供)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施工人員作業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三)發現施工現場安全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員或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
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者安全監督員報告。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以及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二十一條 (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對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
安全監督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施工作業,應當責令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施工單位或者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 (施工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下列規定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工會以及市建管辦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一)一般傷亡事故在24小時以內;
(二)重大和特大傷亡事故在2小時以內。
建設工程施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施工安全情況的評價和處理)
建設工程竣工時,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情況作出評價,并向施工單位出具有關證明。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情況的證明應當作為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考核、評定的主要依據之一。對施工安全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施工單位,市建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行政處罰)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市建委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的,經市建委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其停產整頓。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勞動行政部門可以按照勞動保護監察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處罰的制約)
市建委和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同一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處罰。
市建委和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將實施處罰的情況抄送同級勞動行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 (處罰程序)
市建委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作出行政處罰,應當向當事人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款,應當出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
罰款收入按照規定上繳國庫。
第二十七條 (復議和訴訟)
當事人對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對安全監督員的處理)
安全監督員未依照本辦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施行日期)
關鍵詞:建設工程; 質量監督; 管理
Abstract: urb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s not only related engineering the applicability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investment effect,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Our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is very attention and engineering quality put forward "important project, quality first" principle of construction. I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experienc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 every par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the influence of the many reasons for this paper.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53.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 引言
隨著我國現代經濟的迅速發展,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投資傾斜及房地產的飛速發展,使我國建筑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建設工程質量水平與質量管理水平也不斷地躍上新的臺階。然而,由于建設工程技術復雜,涉及的因素很多,實際施工過程出現這樣那樣的質量問題也在所難免,這就要求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和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人員加強工程質量與安全的管理和監督力度,以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對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諸多環節及控制途徑進行探討與思考,極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建設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隱患就顯得十分重要意義。
2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各環節
2.1 圖紙會審
工程開工之前,質監員應監督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施工圖紙進行會審,發現問題或有異議的地方,及時提出并予以解決,不留任何隱患。
2.2 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是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建筑材料使用之前,責任質監員須督促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對所用建筑材料進行二次試驗,尤其是鋼筋力學性能試驗,水泥穩定性、強度、凝結時間試驗,砂礫石配合比試驗,混凝土、砂漿配合比或強度試驗等,法定檢測機構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實行見證取樣送樣制。
2.3 基礎與主體施工
基礎工程和主體工程質量的好壞,是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根本,尤其是關鍵工序的施工。在基礎工程施工時,基礎開挖后,督促設計、勘察、監理單位對地基土質進行認證,土質必須達到設計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范及強制性標準條文要求施工,這是保證結構安全的關鍵之一:同時督促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好基礎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在主體工程施工過程中,對關鍵工序、關鍵部位,責任質監員要認真抽查,并采用鋼筋掃描儀、混凝土回彈儀、砌筑砂漿貫入儀等對結構實體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應著重控制混凝土和砌體工程的質量,主體結構完成后應進行主體結構驗收:同時對施工、監理單位的檢查記錄、質量保證資料、隱蔽工程和分項工程及驗收批的驗評等原始資料進行認真系統地核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2.4 工程驗收
對工程進行質量驗收,是對一個單位工程或子單位工程的綜合評價,參建各方主體均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交一個合格、滿意的產品給用戶,避免工程驗收后出現這樣或那樣的質量問題。因此,工程竣工驗收時,質監站須嚴格監督參建各方主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強制性標準條文進行驗收。
3 影響工程質量的原因
3.1 建設工程的管理機制 建設工程在施工中的質量意識影響到工程管理體制的建立和管理,從而影響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和管理機制的建立,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未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那么相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規范也難以跟上工程建設的發展,難以從整體上著手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進行管理和控制,管理體制和質量控制意識的缺乏致使相應的建設工程難以達到相應的建設要求,甚至相應的施工團隊未按工程圖紙進行施工,不按規程進行作業,造成了相應建設工程的質量難以保證。影響工程質量的原因很多,主要歸納如下:①質量意識:一些施工企業只顧眼前,忽視長遠,只管建,沒有樹立為用戶服務的觀點,經營思想不端正,缺乏職業道德,只看經濟收入,不注意自己的品牌和社會效益;②管理機制: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管理機制跟不上,管理人員少而素質低;施工隊不按圖施工,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按質量標準檢查驗收;③專業技術:許多施工企業不重視業務培訓,職工技術素質低,一些建設單位缺乏工程技術人員,不懂建設程序,盲目修改圖紙;④工程造價:招投標實行低價中標法,但應該是合理的低價中標,不是誰的造價低,誰就中標。由于工程造價偏低,施工企業只好對付交工,取點薄利維持企業生存。
4 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的途徑
4.1.1 確立行業管理的新職能
隨著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的發展, 需要努力實現管理觀念上的“三個轉變”,即從縱向的封閉式管理轉到橫向的協調管理上來;從直接抓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轉到抓全行業規劃、協調、服務、監督上來;從考慮企業效益轉到社會綜合效益上來。按照行業管理的跨度和特點,確定、補充、完善管理的職能。制定行業管理辦法、技術質量標;隹、治理通病的規定;負責本地區工程質量監督、建筑工程總分包以及建筑市場的管理。
4.1.2 建立行業管理的新秩序
根據行業管理的職能,突出“三個統一”。
⑴統一管理建筑隊伍。一是歸口管理;二是資質管理,應從“ 注冊管理” 變為“ 資質管理”;三是計劃管理和總量控制。
⑵統一管理建筑市場。從“ 管而不死,活而不亂,促進競爭,共同發展” 的原則,促進建筑市場有序進行,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
⑶統一管理和監督工程質量。重點強化對建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堅持一把尺子,有效地行使對工程質量日常檢驗和管理,促使工程質量提高。
4.2 強化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規章制度是搞好工程質量的前提
在深化改革和企業管理上,要制定質量責任制和原材料檢驗、工序質量控制、單位工程質量管理等標準和制度,逐步實現質量管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要完善施工工藝,質量、原材料、構件、半成品的計量檢測網絡,要對技術交流、設計變更、隱蔽工程記錄等技術資料提出嚴格要求,使企內部形成比較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要自覺把好質量關,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材料、構件、半成品經檢測不合格者一律不準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下道工序不準施工。同時, 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機構,完善質量保證監督體系。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到:①按圖施工,設計變更要有設計變更通知單;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③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按規范標準施工,隨時完善施工技術檔案;④落實棟號管理責任制,實行樣板示范引導進行施工;⑤把住材料質量關,經常組織質量檢查和中間結構檢驗;
4.4 抓住關鍵,嚴格監督,提高工程質量
首先是強化政府監督,實施擴大監督覆蓋面,對每項受監工程都進行嚴格的核驗程序監督,未實行竣工備案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其次是強化企業內部監督, 企業的質檢員實行持證上崗,任何一道工序沒有質檢員、建設監理單位簽署意見不予驗收。
5 結 語
如今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監督職能發生轉變的新形勢下,做好質量監督是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總之,只要正確處理好建設工程施工質量與工期、安全、效果、信譽和市場的關系,抓住影響工程質量的多種因素的關鍵環節,不斷地改革、創新管理機制,科學規范管理,就能夠做到及時發現質量問題,有效控制工程質量,自覺找出主客觀原因,從而不斷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監督管理水平。
轉貼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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