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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污減排主要技術方法
控制養殖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按照農牧結合、規模適度、科學布局、變廢為寶的原則,因地制宜,建造與養殖生產相配套的糞污處理設施,使畜禽養殖場產生的糞便和污水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實現清潔養殖。
1.1 選擇適宜場址進行合理布局畜禽養殖園區的建設應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的原則,合理規劃畜禽養殖場、養殖園區的規模和地點。選址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勢平坦干燥、背風向陽,遠離城鎮,距鐵路、公路、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500m以上,盡量靠近規模種植區,以保證有足夠的土地消納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棄物。場區內布局要合理,通常劃分為管理區、生活區、生產區和隔離區,各功能區明顯分離,管理區和生活區位于上風向,糞污處理區、病畜禽無害化處理區在生產區的下風向。
1.2 實行干清糞工藝,改變用水沖糞的方法干清糞工藝不僅可以節約大量的養殖用水,而且利于糞污的凈化處理,便于堆肥發酵。
1.3 建造分級沉淀井,凈化污水在畜舍外建造分級污水井,用于接納畜舍內排出來的污水。污水經一級沉淀后,上清液流入下一個沉淀井,達到固液分離,污水經分級沉淀和生物處理得到凈化,可降低污水中有機物排放量。
1.4 糞便發酵還田將畜禽排泄的糞便集中堆積到貯糞場堆肥發酵,以殺滅病原微生物。熟化的糞便還田,可改良土壤,促進作物增產,實行農牧結合,使畜禽糞便資源化。
1.5 好氧發酵生產有機肥通過技術加工,將畜禽糞便進行厭氧發酵,制成不同種類的復合肥料,以用于農業、園林生產。生物有機肥可以消除畜禽糞便的有機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提高肥效、改善土壤理化性狀,肥力作用持效期,作物防病增產效果顯著。
1.6 生產沼氣利用畜禽糞便厭氧發酵生產沼氣是解決畜禽養殖糞便污染的有效方法,不僅能提供清潔能源,而且沼渣、沼液可以直接肥田,形成養殖、能源與種植緊密結合的糞便處理、利用模式。
1.7 優化飼料配方 日糧中限制添加不易吸收的促生長元素,加入酶制劑、酸制劑、益生素等提高飼料轉化率,減少糞尿中氮、磷和其他腐敗內容物中糞臭含量,降低環境污染程度。
1.8 推廣微生態養殖技術 利用鋸末、秸稈等原料作為墊料,添加微生態制劑制作發酵床,在發酵床上養豬,微生態有益菌可將糞便降解,使豬舍免清糞,免水沖洗,豬場沒有糞、尿排出,也沒有沖圈產生的污水,養殖環境無臭味。同時,以益生菌為主體構成良性微生態環境,抑制病原菌的生長繁殖,減少豬疾病的發生和傳播,實現糞污零排放、無污染、清潔環保生態養殖的良好效果。
1.9 場區植樹造林吸收有害氣體 場區綠化可凈化25%~40%的有害氣體,吸附50%的粉塵,種草植樹,可起到美化環境,凈化空氣、改善養殖場區小氣候、降低噪音作用。
2.治理養殖污染措施
2.1 倡導環保養殖理念實施規模養殖與環保設施建設并舉,使畜禽糞便、污水得到無害化處理,能夠顯著降低環境污染,減少人、畜疾病發生,促進畜禽生產性能發揮。同時,畜禽糞肥的有效利用,可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進種植業豐產增收,所生產的綠色農產品,可以繁榮市場、滿足人們生活的需求。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畜禽養殖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在廣大養殖戶中廣泛宣傳養殖環保知識,增強畜禽養殖戶環保健康養殖意識,大力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及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推廣無公害養殖技術。
一、治理范圍
1、列入市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且未完成治理的73家養殖場戶;
2、未列入市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但主動參與治理并開工建設的10家養殖場戶;
3、90個環境整治重點村中,未列入市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的17家養殖場戶
4、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奶牛存欄1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200頭以上、蛋雞存欄2萬只以上、肉雞年出欄5萬只以上、特種毛皮動物存欄500只種獸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戶;
5、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和環境敏感區,以及位于村內或離居民區較近、污染較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場戶。
二、治理方法
(一)基礎設施配套
1、實行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系統,實行雨水、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分離,污水收集輸送系統不得采取明溝布設,徹底避免雨污合流,實現廢水減量化。
2、實行干濕分離:嚴禁水沖糞和水泡糞工藝,干化清糞,集中堆積。根據飼養規模、生產條件和對干糞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積的“防雨、防滲、防漏”的堆糞場所,有效防止糞便造成的環境污染。
3、建設配套三格式化糞池:場內必須配套建設足夠容積的三格式化糞池,收集糞尿污水,達到應有的預處理效果。
(二)治理方式
1、規模養殖場治理方式:規模養殖場或接近規模場要求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治理。豬場、牛場要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建設二級沉淀池、厭氧發酵池或沼氣池以及干糞堆積場(做到“防雨、防滲、防漏”)。通過建設厭氧發酵池或沼氣池對污水進行厭氧發酵,通過干糞堆積場對糞便進行堆糞發酵,發酵后的糞污要全部還田,達到糞污零排放目標。雞場、特種毛皮動物養殖場如無污水產生,可只建設干糞堆積場。
2、散養豬、牛、羊戶治理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規定建設標準化養殖小區,對散養豬、牛、羊實行集中飼養。養殖小區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配套建設符合標準的糞污處理設施。
3、散養家禽治理方式:嚴格實行圈養,同時按照新農村建設標準要求進行管理。
此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規模畜禽養殖場距村不得低于500米,對于因為歷史原因已經存在的規模場,建議實施搬遷,對沒有條件搬遷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治理。
三、完成時限
列入全市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的100家養殖場戶,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其它雖未列入治理計劃但污染較重的養殖場戶,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是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生態城市、發展生態農業的重要舉措。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畜牧局、環保局、財政局、督查考核辦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畜牧局。各鎮(區)、街道要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組織轄區規模化養殖場以及污染較重的小型養殖戶進行治理,落實專人負責,并制定詳細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計劃,確保治理工作扎實推進。
(二)加大資金投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鎮(區)、街道要堅持“養殖戶自覺投入、政府鼓勵引導、社會支持參與”,積極幫助養殖場戶籌措資金,解決臨時用地。為充分調動養殖場戶參與綜合治理的積極性,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促治、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形式,對納入整治范圍的畜禽養殖場在通過環保驗收后給予適當獎勵。對驗收合格的養殖場,環保部門給予補辦環保審批手續,發放環保許可證,并減免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對拒絕整治或驗收不達標的養殖場,由環保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關停。對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的養殖場,畜牧獸醫部門不予備案,不予發放或更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享受國家、省扶持政策。
1 舒蘭市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的現狀
據舒蘭市牧業管理局提供的數據,預計到2014年末,全市生豬飼養量達到102萬頭,出欄量達到68.3萬頭,黃牛飼養量達到15.2萬頭,出欄量達到9.8萬頭,分別同比增幅4.3%、3.2%、6.7%和7.4%;規模肉雞出欄量達到2400萬只,規模蛋雞存欄量達到60萬頭,白鵝飼養量達到100萬只,出欄量達到83萬只,分別同比增幅6.1%、1.2%、 2.6%和3.1%。畜牧業產值達到35億元,占總產值的52.1%。農村畜禽養殖業的迅猛發展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加收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由于畜禽養殖環境污染防治起點低,隨其衍生的環境污染、環境糾紛也較為普遍,防治和調解該類問題更是困難重重。全市養殖場,糞污進行無害化處理率不高,普遍存在周圍環境差、衛生條件差的現象。
1.1 只有少數規模化養殖場采取了污染治理措施
據統計全市只有少數規模化養殖場能利用現代化的手段建立起生物間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生態循環方式,盡力達到生態平衡,杜絕污染環境狀況的發生。而剩余的規模化養殖場均未對養殖糞便進行有效處理,有的處于直排狀態。
1.2 微小型養殖場及散養點環境管理難于到位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畜禽養殖非規模化和養殖高度密集化,畜禽所產糞便數量大大超過其處理能力和合理使用能力;畜禽養殖分散化,導致糞尿隨意排放和較難處理廢棄物,對全市的環境容量帶來了很大的壓力。(2)養殖場基本無有效的污水廢渣處理設施,人工清理后隨意堆放,沒有起到堆肥后的再次利用,常因雨水沖刷造成二次污染。(3)養殖場糞便污水氨氮含量很高,病原體多,而絕大多數養殖場未對污水進行消毒處理,污水直接流入溝河造成水體污染。(4)距離居民、村鎮較近,養殖場的異味難聞。
2 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
2.1 防污意識不強
許多畜禽養殖戶秉持著禽畜糞便自然生、無污染的錯誤觀念,環保意識淡薄,再加上對經濟效益的過度追求,不愿意“浪費金錢”對糞便進行處理,使畜禽場中產生的糞便肆意曝在日光下,對產生的臭氣和日積月累的污染視而不見。
2.2 治污設施不齊全
一是養殖業本身的盈利模式決定了大部分中小型畜禽場在不置備治污設備的情況下也僅能維持薄利,根本無力對畜禽場產生的污染物進行過多處理。而治污設備的置備費用和運行費用一般都會遠遠超過畜禽場的盈利范圍。這就導致了畜禽場產生的污染物的處理和再利用還停留在原始的直接還田、甚至直接用于水產養殖等粗放模式上。二是養殖場對產生的污水、糞便不能全部建設治污設施。例如:有些養豬場建設了沼氣池,將產生的糞尿全部排入沼氣池。有些養殖場建設了儲糞池,但是未建設儲尿池等情況。
2.3 小型養殖場難于監管到位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建設管理在《禽畜養殖業污染管理辦法》、《禽畜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中有明確規定,但對于養豬500頭以下、雞、鴨、鵝3萬羽以下、牛100頭以下的養殖場未作規定,特別缺乏微小型養殖場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地方性法規一時難以出臺。因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手段,從而使微小型養殖場污染狀況比較普遍地存在。
3 治理污染的對策
3.1 強化執法,分類管理,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
結合新農村建設,養殖場點必須合理選址,盡量遠離城區和居民集中生活區。也可以由鎮村統一協調,將目前的一家一戶松散型養殖模式改為區域化集約型養殖,也可以打破鎮、村、組的界限,建立幾個集中養殖小區,建設共用的污染處理中心,減少一家一戶配套設施投入,減少養殖成本投入。
禁養區內嚴格禁止畜禽生產,現有的畜禽場將逐步分期分批關閉、搬遷。禁建區內不再重新布點,不再擴大畜禽飼養規模。現有的畜禽養殖場在一定時間內全部完成畜禽糞便綜合治理。對污染嚴重的,治理不達標的,無條件治理達標的,不按要求進行治理的,責令其搬遷或關閉。
3.2 推廣污染防治技術
一是推廣應用環保飼料。環保飼料除了氮元素利用率高、畜禽吸收更好的有點外,還可以減少畜禽糞便中的有機污染物含量。二是要加速推廣高科技生物技術,增加厭氧發酵、沼氣處理等技術在畜禽生產中發揮的效用。三是要加強糞便的再回收利用,用干糞經過一定工藝技術制造高效生物活性有機肥應當成為畜禽糞便處理的主要方式。最后,政府應該牽頭進行畜牧業生態工程建設,在市場上推動環保企業的經營生產,吸引更多的畜禽企業進行生態防止,為畜禽場的污染治理提供更多途徑。
3.3 加強環保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養殖戶發展綠色生態養殖
引導和推進大規模畜禽養殖場建立畜禽糞便肥料加工廠,帶動周邊畜禽養殖場糞便和污水資源化利用。畜禽養殖場產生的固體糞便生產加工有機肥,污水經處理后還田。其次,引導和推進種植業和養殖業合理布局。按照作物氮磷養分需求量確定農田面積和畜禽養殖規模,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產業結構的可持續循環生態鏈;探索產業化治污、資源化利用新的路子,改善環境質量。
3.4 強力推行污染減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地方政府都應該重視當地的畜禽業污染的治理問題,強力推行污染減排。對于規模化養殖場由牧業、農業、環保等部門聯合管理,提供適當政策資金支持來鼓勵養殖場積極進行污染處理。督促養殖業主采用科學合理的飼料配方,提高畜禽的飼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飼料中氮的利用率,并積極實施固體和液體、糞與尿、雨水和污水三分離,降低污水產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濃度;對微小型養殖戶協調鎮村對其清理整頓,要求業主進行污染治理,對那些難以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養殖條件的應限時關閉或轉產。
一、整治目標
大力推進畜離養殖污染整治,積極主動作為,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持續開展整治半年(2017.2—2017.8),確保流域畜禽養殖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重點
拆除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禁養區內所有的豬欄,拆除禁建區、適度養殖區內養殖50頭以上未取得環評報告書(表)或環評登記表的規模養殖場,治理有審批手續排放未達標的規模豬場,規范生豬散養戶的養殖行為。
三、整治要求
(一)分類整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行政村作為整治主體,按有關要求進度認真抓好畜禽養殖污染的整改落實,確保整治任務不留死角。
1、拆除工作。禁養區內所有生豬養殖場和散養養殖戶的豬欄,必須于2017年7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禁建區、適度養殖區內飼養50頭以上,未取得環評報告書(表)或環評登記表的生豬養殖場,必須于2017年7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鄉政府組織依法。
2、治理工作。禁建區和適度養殖區內取得環評報告書(表)或環評登記表的生豬養殖場(戶),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污染治理達標排放。逾期未完成的,由鄉政府采取強制措施予以關閉。飼養50頭以下的散養戶,要落實“一池三改”工作(即建沼氣池、改豬圈、改廁所、改廚房),推廣生態養殖模式豬、沼、果(蔬、稻、茶)實施清潔家園活動,進一步美化環境。
3、堅決制止新、擴建養殖場。從現在起全鄉境內不批準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特別是沿河兩岸1公里等區域,嚴禁規模散養殖畜禽。鄉政府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場禁養區、禁建區、適度養殖區“三區”劃定,成立聯合執法巡邏隊伍,加強巡查力度,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力量,要建立投訴、舉報、獎懲等有關機制,堅決禁止新、擴建規模養殖場行為,一經發現,立即組織拆除。
(二)整治措施。
1、鄉政府制定出本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方案明確列出整治時間表,任務層層分解,建立鄉干部掛點包片、村兩委包戶包場等工作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2、行政執法、建設部門要加強對違章搭蓋豬欄行為核查力度,發現未經審批的違章搭蓋豬欄,要立即予以制止、拆除。
3、國土、林業部門要加大違法用地的核查力度,發揮村級“土地協管員”和“林政員”的作用,發現未經審批用地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同時上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查。
4、電力部門對未批先建的養殖場堅決不予供電,對鄉政府上報需要取締拆除斷電的養殖場堅決予以斷電。
5、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養殖場排污口以及小流域交界斷面的水質監測;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偷排、超標排放污水等違法行為,令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
6、農業(畜牧)部門要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督促檢查和技術指導。
7、監察、效能、“兩辦”督查室要加強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查,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8、鄉政府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制度,督促養殖戶對病死畜禽實行無害化處理,對亂丟棄病死畜禽行為的要從嚴查處,絕不姑息。
9、鄉政府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的養殖規模、飼養密度、土地載畜量等控制標準,控制養殖規模;對超量養殖的要按照養殖總數10-20%的比例逐年減少養殖數量。對已通過環評的養殖場要督促其嚴格按照環評審批的規模進行養殖,嚴禁超量養殖。
10、禁養區、禁建區違規搭蓋養豬欄養豬的專業戶,在這次養殖污染專項治理工作中不配合關閉拆遷的,取消能繁母豬補助和保險補助等惠民政策。對不配合我鄉開展重點流域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養殖場,鄉政府將其列入影響生態環境的黑名單位。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業主,今后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等方面暫緩執行或取消,同時將黑名單上報至縣環保、發改、農業、工商、金融等部門單位,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或不予信用支持。
(三)整治步驟安排。
1、自行整治階段(2017年2月5日—5月30日)。
養殖場(戶)自行整治時間安排階段(2017年2月5日—5月30日),由養殖場(戶)自行拆除。
2、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
鄉政府自行組織整治階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30日),由鄉政府牽頭,組織拆遷處置。
3、重點整階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31日)。
對沿溪流域禁養區內養殖污染嚴重,影響惡劣的重點整治對象,縣上組織環保、公安、農業、國土、建設、執法、電力等部門配合,由鄉政府依法搬遷拆除處置。
4、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通過綜合治理,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畜禽養殖污染整治任務的村和養殖戶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未按期保質完成任務的村和養殖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和今后申報所有一切項目資格。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鄉政府成立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組織由鄉主要領導擔任,鄉分管農業工作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綜合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環保辦。各村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精心組織,迅速落實,制定本轄區流域整治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大力實施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每月10日前上報本轄區內水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進度至鄉政府。
1畜禽養殖業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
1.1污染水體。水是畜禽重要的環境條件之一,在畜牧生產過程中,畜禽養殖用具及畜舍的清洗、飼料的加工和調制等很多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水,當水體被污染后,輕則導致畜禽的生產性能下降,更嚴重者可能會導致畜禽的死亡,甚至危害人的健康。畜禽養殖污水中含有大量的腐敗性有機物,有機物在進行厭氧分解時會產生甲烷、硫醇等物質,惡化水質,同時,有機物分解的產物是優質營養素,會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現象。畜禽養殖污水中可能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物質、致癌物質和放射性物質,可引起一些傳染性疾病的發生及中毒,還可能阻礙水體自凈,造成永久性污染。1.2污染空氣。家畜由消化道排出的氣體及糞尿等廢棄物腐敗產生的氣體,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質和惡臭氣體,其中危害較大的有氨氣、硫化氫、甲烷等有害氣體,這些氣體具有較強的刺激性和惡臭,輕者刺激人畜的感覺器官,降低畜禽的生產性能及養殖場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重者大量的有害氣體刺激人畜的眼睛和呼吸系統,進入血液循環系統,損害肝、腎等臟器,可能導致中毒甚至死亡。1.3污染土壤。土壤的衛生狀況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畜禽的健康和生產力,土壤是一切廢棄物的受納者和處理場所,土壤在受到輕度污染時,土壤中的生物物質具有一定的分解轉化有害物質的能力,最終使土壤轉化為無害狀態,但是在養殖場的污染物處理不當、管理不善、隨意排放的情況下,土壤中積聚著大量的有害微生物、寄生蟲卵及有毒有害物質,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就產生了土壤污染。在形成土壤污染后主要通過飼料和地下水(主要水源)對畜禽產生不利影響,而且一旦形成土壤污染就很難消除,還可能形成水體污染和大氣污染。
2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治理基本原則
2.1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目前,我國很多養殖場的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很大,這不僅大大增加了污染物治理的工作量還不利于污染物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所以,應該采取多種方法和手段削減污染物的排放總量。首先,種植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納一部分養殖業的污染物,所以要將種植業和養殖業有機的結合起來,建立起土地—種植業—養殖業三位于一體的農業生態系統。其次,應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減少污染物的產生上,而不是將重點放在污染物產生之后的治理上,應從污染物產生的源頭入手,堅持防大于治。最后,飼料是導致畜禽糞尿污染和畜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的根源。應注重環保型飼料配方的設計,選擇高品質、消化率高的飼料原料;盡量準確估計動物的營養需要量;添加酶制劑和微生態制劑來提高飼料的消化吸收利用率。2.2采用環境無害化技術。畜禽糞便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卵及有毒有害物質,如果對這些污染物不進行無害化處理必將危害人畜健康和污染周邊環境。畜禽糞便是傳統的有機肥料,其中含有非常豐富的有機質,合理使用可以提高土壤肥力,大大提高作物產量,但是如果將處理不當的糞便施用于作物后,很容易出現燒苗和死苗等情況。在生產實踐中,常采用厭氧消毒、紫外線消毒、化學消毒對糞便污染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其中厭氧消毒應用的更廣泛一些,主要是利用厭氧菌在生產、繁殖過程中能夠改變一些病原衛生的生活史從而導致病原微生物失活或致死,包括厭氧發酵和厭氧堆肥。目前,還一定程度上存在飼料添加劑的濫用的現象,要提倡使用綠色安全的飼料添加劑,避免畜禽產品中重金屬、藥殘等物質的殘留對人類健康的威脅。2.3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畜禽養殖的廢棄物中有一定的可回收物質和資源,如果我們很好的加以利用將具有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首先,糞尿中含有非常豐富的有機物質和腐殖質,經過合理的處理之后,能夠制成高效的有機肥料,對提高土壤中的微生物作用、提高肥料、改善土壤板結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次,畜禽糞便經厭氧發酵產生沼氣,是非常良好的能源物質。沼氣的熱值比煤炭還高,而且具有高效、清潔的特點,所以其具有非常廣闊的發展前景。畜禽糞便中含有一定量的營養物質,尤其雞糞中含量更高,含有大量營養物質(粗蛋白、粗脂肪、氨基酸、微量元素等)的糞便經過干燥、粉碎、除臭等特殊工藝處理后,可以制成優質的飼料,這必將減少常規飼料的大量使用,具有較高的經濟效益。
3小結
近年來,我國對工業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的治理初見成效,傳統的工業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目前畜禽養殖業集約化程度的不斷加強,其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在明晰了畜禽養殖業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及污染物處理的基本原則之后,應該致力于尋找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處理措施及防治預案,堅持“防大于治、防治結合”的基本原則,有效處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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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鎮認真貫徹落實縣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逐一對照《報告》中反饋的問題,抓好貫徹落實,立行立改,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真抓實干,啃下綜合整治硬骨頭
鎮主要領導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決策部署,及時召開鎮領導干部大會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再部署再整改,理清工作思路,針對當前存在問題進行一一對照分析,扎扎實實采取行動進行整改。
二、對癥下藥,在突出重點上下功夫
(一)針對垃圾處理中心未通電的問題:加強與供電單位的溝通,完成立石村垃圾中轉中心的接電工作,盡快投入使用。
(二)鎮、村生活污水處理情況未摸排完成,底數不清,臺賬仍需繼續細化的問題:鎮級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已試運行,力爭在2018年6月底全面進行運營。一方面,我鎮已經召開會議,組織各村(社區)對污染源(養殖、生活、工業)和黑臭水體進行再摸排,當前已完成摸排。
(三)針對養殖排污口封堵工作進度比較緩慢的問題:召開清拆小組的會議,再次調整封堵養殖排污口的清拆小組,每村包村領導當組長,加大排查力度,對還未封堵的養殖場排污口加快封堵的進度。
(四)部分養殖場發酵池(沼氣池)容量小,有糞污溢出的現象的問題:
對沼氣池進行再排查,對沼氣池容量小,糞污溢出直排的養殖場,封堵沼氣池排液口,約談養殖戶 戶,責令加、擴建沼氣池或購買使用“塑料沼氣池”,督促用沼液回流沖刷圈舍,清干污染區。召開戶主會議,號召群眾投工投勞,以實際行動支持整治工作。組織干部群眾大規模的開展溝渠清淤,組織 余人次,勾機 臺,運輸車 架,清理溝渠 公里。針對上述問題,舉一反三逐一排查,一項一項將以上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五)河道清理不徹底,河內淤泥、垃圾沒有及時清理的問題:
我鎮積極開展清理“百河千溝萬渠”活動,組織干部群眾大規模的開展溝渠清淤,組織 余人次,勾機 臺,運輸車 架,清理溝渠 公里。針對上述問題,舉一反三逐一排查,一項一項將以上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三、直面問題,立行立改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核心,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為基本原則,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目標要求,大力推進農牧結合、生態循環的綜合治理模式,加快構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長效監管體系,促進我鎮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
深入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循環化利用,努力實現“零排放”的目標。使全鎮生豬存欄量比2013年底削減8.5%,維持在土地可承載范圍之內。健全鎮畜禽養殖污染后續服務體系,構建縣、鎮、村三級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縣、部門、鎮三位一體的執法和監管聯動機制。
三、工作措施
1、大力推進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循環化利用。一是加強畜禽養殖業綜合治理。按照“干濕分離、雨污分離”和干糞、污水綜合循環利用的要求,切實抓好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污染治理配套設施建設工作,努力實現“零排放”的目標。二是加快循環型畜牧業發展。堅持循環經濟發展理念,進行豬糞尿污液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實驗,探索循環化利用新模式,把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與種養業發展、測土配方施肥、農產品基地建設、優質農產品生產有機結合起來,并且還要注重沼液、沼渣和沼氣等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大有機肥的推廣力度,形成畜牧業、種植業相結合的循環農業發展新格局。
2、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配套服務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綜合考慮本鎮實際情況,組建一個后續服務隊伍,根據養殖戶的養殖規模定期對豬糞、尿液及時收集并集中處理。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把河道保潔、村莊保潔等工作進行結合,實行聯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3、切實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一是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建立完善縣、鎮、村檢查聯動體系和機制,按要求每月檢查一次,切實提高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積極構建縣、鎮、村三級管理體系。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副鎮為副組長,獸醫站、農技水利服務中心、土管所、村建站、財政所、宣傳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要切實抓好本村范圍內養殖場(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監管工作,規范養殖行為,促進科學養殖。
4、積極引導畜禽養殖業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場準入制度,嚴格執行《縣新建(改、擴建)畜禽養殖場(戶)準入條件》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行為,繼續壓縮畜禽養殖總量。嚴格控制新的外來畜禽養殖場(戶)進入我鎮,嚴格執行禁養、限養和適度養殖政策,綜合開展外來養殖場(戶)集中整治,堅決依法制止非法搭建畜禽養殖棚舍的行為,防止畜禽養殖場(戶)的無序發展。二是舉辦畜禽污染養殖治理規范化科學養豬模式培訓班,對全鎮養殖50頭以上的養殖戶每年舉辦一期以上培訓,推廣生物發酵養殖技術,改變經常性用水沖棚等的不良養殖方式。
四、政策保障
1、對畜糞收集處理中心和有機肥推廣進行補助。對糞收集處理中心和畜糞收集、有機肥推廣,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2、對后續服務隊伍的運行予以獎勵。為鼓勵后續服務隊伍積極開展工作,保證后續服務隊伍有序運行,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鎮配套相應經費以獎勵資金的形式下發,對完成本區域內畜糞、污液收集任務的村和后續服務隊伍,考核合格后進行獎勵。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及長效防治工作,是我鎮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是一項持久性工作。各部門、村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從促進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大云鎮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長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獸醫站,統籌全鎮面上的監督和協調工作。
2、明確責任、部門聯動。各村是畜禽養殖污染長效防治的責任主體,村支部書記是本村畜禽養殖污染長效防治的第一責任人,村主任是具體責任人。由獸醫站牽頭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長效防治的統籌協調工作,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長效防治的數據統計和信息通報工作,負責指導養殖場(戶)進行畜禽排泄物的治理和綜合利用;環衛部門負責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規模化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不斷加大畜禽養殖污染的執法力度;土管部門負責畜禽養殖用地的審批、規范管理;農技水利中心要負責做好河道清淤、河溝整治工作,全面推進河道水面保潔;財政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長效防治監管工作的財政資金保障;鎮宣傳辦要切實發揮輿論宣傳作用,有效發動群眾參與監督,營造多重監督的良好氛圍;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協同做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的長效監管工作。
一、養殖業生產發展基本情況
1.畜禽養殖情況。據統計,2010年全市共出欄生豬190萬頭,牛2.1萬頭,羊65.5萬只,家禽1110萬羽,全市畜牧業總產值突破26.63億元,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36.2%,農民人均增收103元。全市生豬養殖戶23501戶,生豬養殖經濟收入占農業總收入的25.34%。
2.發展規劃情況。2010年市政府制訂了《瀏陽市養殖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在全市范圍內劃定了禁養區、控養區、適養區;制定了《瀏陽市生豬規模養殖場戶管理辦法》,加強規模養殖場的建設審批與監督管理。以遵循資源依托、市場導向,遵循集約化經營、整體規劃,遵循科學布局、綜合調整為“十二五”養殖規劃制定原則。到2015年,全市主要養殖業發展目標:生豬出欄195萬頭,肉牛出欄6.0萬頭,羊出欄75萬只,家禽出籠1500萬羽,養殖業總產值27.0億元。
3.標準化規模養殖情況。按照標準化養殖場建設“五化”核心要求,制定了標準化養殖場建設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計劃三年內建設120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場。近兩年來,先后有湘東黑山羊原種場、富華生態原種豬擴繁場等11家養殖場被評為省、部級標準化養殖示范場。目前,瀏陽市年出欄生豬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達300家,其中,年出欄生豬5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達20家,規模養殖比重達到75%。2011年9月,省畜牧獸醫水產局將瀏陽市列為生豬標準化養殖示范建設試點縣。
4.養殖產業化經營情況。全市養殖產業化體系逐步完善,先后成立了養豬協會、畜禽流通協會等多個養殖社會合作組織。以“瀏陽河、百宜”為代表的飼料加工龍頭企業,以“新五豐永安養殖場、百宜原種場、清泉養殖場、富華養殖場、穗豐養殖場、龍華禽業公司和凱歌禽業公司”等為代表的養殖龍頭企業,以飼料經營和畜禽銷售為依托的養殖專業合作社共同組成瀏陽市養殖業“產、供、銷”全鏈條發展模式。2006年,瀏陽市成為東莞生豬定點供應基地;2009年,在湖南率先獲得上海市場準入證;2011年,有12家生豬規模養殖場與湖南紅星盛業食品公司簽訂產銷合作協議,實現訂單生產。養殖生產的規模化、組織化、產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情況
1.養殖污染現狀。畜禽養殖污染主要以生豬、牛等排泄量大的牲畜糞尿和沖洗污水為主。據測算,全市生豬養殖糞污排放總量約100萬噸左右。
2.養殖污染治理情況。2009年,市政府制定了《瀏陽市生豬養殖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市畜牧局、環保局聯合組建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辦公室,對存欄生豬5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和部分500頭以下養殖場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經過三年治理,已完成養殖欄舍治理面積約60萬平方米,生豬養殖污染治理比率達50%。治理原則:一是責任主體原則。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養殖戶是養殖污染治理的第一責任主體,必須承擔養殖污染治理的責任和義務;二是因地制宜原則。針對畜禽養殖品種、養殖規模、治污模式,分類確定治理方案,實施科學治理;三是資源利用原則。畜禽排泄物是資源,要通過科學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資源有效利用率。技術措施:堅持“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低成本”原則,以綜合利用為主,設施處理為輔,按照“治舊控新、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原則,大力推進養殖排泄物的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的進程。
3.治理模式。種養平衡治理模式:糞污干濕分離后,干糞進入固體糞污堆積池堆積發酵,污液進入沼氣池發酵。發酵后的干糞、沼液用作苗木、果樹、蔬菜、水稻等的肥料。該模式適合大、中、小型規模養殖場,治理成本較低,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達標排放模式:糞污干濕分離后,污液進入大型沼氣處理系統進行發酵處理,沼液進入污水處理工程進行一系列處理,實現達標排放。沼氣可用于供熱或發電,沼渣及發酵后的干糞用作肥料或有機肥原料。生物墊料治理模式:利用生物墊料發酵床中的有益微生物迅速降解豬糞尿,并利用發酵熱殺死寄生蟲卵及其他有害微生物菌群,從而達到糞污無害化處理,用過后的墊料可用作肥料或有機肥原料。該模式適合大、中、小型規模養殖場,對環境基本無排放,治理效果好,實現資源循環利用,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而且生物墊料對生豬生長、防疫等也產生較大影響,如裕豐強養殖場等。
4.治理措施。加強法規宣傳,推廣治污實用技術。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及配套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制定科學的污染防治技術方案,督促養殖戶對欄舍進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使養殖污染治理成為廣大養殖戶的自覺行為。合理規劃布局、調優畜禽產業結構。按照布局合理、生態高效、環境可承載的原則,嚴格執行禁養區、限養區制度。在合理控制養殖總量的前提下,穩步推進生態養殖小區建設,推廣標準化生產,優化養殖結構和產業布局,提高養殖業綜合生產能力。嚴格準入條件,提升污染監管水平。嚴格執行“三區”規劃原則,全面關閉禁養區內的所有養殖場;對禁養區外的規模養殖場,責令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實行規模養殖場登記備案制度,督促其完善污染處理措施,確保排污達標。對排污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治理,整改到期后仍不能達標的堅決予以關閉。不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責令其停止養殖,依法拆除相關設施;嚴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加強對新建、改擴建養殖場的審批監管。
二、存在的問題
1.污染治理的基礎設施不到位。自2008年開展“養殖污染整治”工作以來,已累計完成對460家規模養殖場畜禽排泄物的治理。但到目前為止,只有部分規模養殖場建有污染物治理設施,大部分沒有相應的治理設施。
2.污染物治理設施建設的監管不到位。主要表現在管理部門的職責模糊不清。相關職能部門由于責任和分工不明,導致了管理上的錯位和缺位,造成了養殖場建設監管不到位,建設驗收不規范,技術把關到位難等現象。
3.相關政策缺失,行政監管手段乏力。對生豬存欄量在100頭以下的養殖場和散養戶的管理,國家還沒有適用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給相關部門的執法和指導帶來困難;對養殖戶違規排放等現象,缺乏村規民約等約束機制,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手段,對違規排放的處罰沒有跟上,致使養殖污染治理成效還不明顯。
4.污染治理成本較大。養殖污染治理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治污設備的建設和運轉費用高,多數養殖戶沒有足夠的資金持續投入污染治理。
三、對策與建議
1.嚴格項目審批。對新建養殖場,在規劃土地使用和污染治理等方面,要從空間分布、規模控制等方面把好關,引導農村養殖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加強規模養殖企業扶持項目資金使用監督,確保污染治理項目建設投入。
關鍵詞:畜禽養殖業;糞污處理;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X50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273X(2016)12-0037-02
當前,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農村勞動力正逐步轉型,規模化養殖越來越多,使得畜禽養殖產業成為了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支柱型產業,為農村穩定、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及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極為重要的貢獻。但畜禽養殖業在帶來可觀收益的同時,也因畜禽糞污處理不當造成了空氣、土壤、水質、居所等環境污染,畜禽養殖糞污排放已成為我國環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因此,我們應以人與自然和諧可持續發展戰略為指導,積極尋求有效的應對措施和解決辦法,解決畜禽養殖場中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走科技先導型、資源節約型、生態保護型的畜牧業經濟發展之路。
1 存在的問題
(1)對環境保護及畜禽糞污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不夠。因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不夠,一些養殖業主對畜禽糞污排放標準不知,對不達標應受的處罰不明。
(2)養殖業主環保意識薄弱。養殖業主對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和糞污治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養殖污染缺乏科學的管理,重養殖輕治理,沒有做到環境污染治理與養殖持續發展相協調。
(3)養殖業主不按國家環保標準執行,片面追求養殖規模。大部分的養殖業主受利益的驅動,片面追求養殖規模,把有限的資金全部投入到養殖生產中,對糞污處理設施的投入甚少,給養殖污染治理帶來了困難。
(4)養殖場選址布局不合理,養殖分區劃定不明確。部分養殖場選址布局不科學,不利于畜禽糞污的收集和處理。局部地方養殖過于集中,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難度。沒有對畜禽養殖進行區域劃定,一些養殖場建在江河流域及天坑旁、飲水源區、人口密集區、城郊結合部等地方,造成排污量過大,難以治理及利用。
(5)養殖業污染環境防治經費不足,采取措施簡單不到位。養殖業環境污染防治是一項工作難度大、資金投入多的工作。養殖業主有心無力,只能建設一些面積小的沼氣池、化糞池等處理設施,污水經簡單處理后就直接排到外面,造成了很大的環境污染。在畜禽養殖過程中,畜禽的糞便中含有硫化氫、氨氣等惡臭味極大的有毒氣體,這會對大氣造成污染;若畜禽糞便以超出農田吸收限額的數量排入農田之中,則會使土壤出現硬化現象,從而在一定時期內無法再進行農作物種植,使土壤的再利用性降低;若畜禽糞便與水結合,則會促使水源營養化飽和,生成污染性水源;畜禽糞便中還含有眾多的寄生蟲和有毒病菌,若與人類進行接觸,則會造成生物污染;更有甚者,部分小規模養殖場無任何設施,糞尿直排入周邊土地、天坑、河流等,嚴重污染周邊環境和影響人們生活。
2 應對措施
(1)加強環保宣傳力度,提高養殖業主環保意識。大力宣傳《環境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辦法》及《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提高養殖業主清潔養殖意識,引導養殖業主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2)調整優化區域布局,實行“三區”劃定飼養。“三區”是指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
禁養區:城區、開發區、鄉鎮集鎮區、科研區、醫療區、商業區、游覽區、河流、水庫、飲用水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藥用植物園等邊界外延500 m直線范圍內為禁養區,其內已建成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要全部關停或搬遷。
限養區:將禁養區外延一定范圍內及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線等兩側500 m直線范圍內劃定為限養區,對限養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實施標準化改造,按規定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實現達標排放。
適養區:禁養區、限養區之外的區域為適養區。
(3)養殖場選址科學、布局合理,依法進行環評。對新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必須科學選址,場內建筑布局合理,在畜禽養殖場場址的選取上,盡量設置在遠離居民居住地,且土地面積相對較大的地區,通過合理的規劃,將養殖場位置設定在向陽、背風且水源充足的地點,這樣不僅能利于對養殖場的開發,更便于對環境污染進行綜合整治,從而使畜禽養殖場的選址更具科學性。在建場的同時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生產與環保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利用的環保制度,必須擁有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農田消納畜禽糞污。
(4)對已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實行標準化改造。畜禽養殖場全部實現生產區、生活區、管理區的隔離。對糞尿排泄物按照干濕分離、雨污分離工藝進行改造,對畜禽糞尿的處理,可引進糞尿干濕分離機或在養殖場中建立起干濕分離自動化清糞系統,以此使畜禽糞尿能夠有效分離,做到干濕分離、雨污分離、料水分離,在設施上和工藝上減少污水濃度和排放量。
(5)種養結合,綜合利用,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模式。據統計,我國畜禽養殖廢棄物年產量約38億t,含有大量的氮、磷等營養元素,但未被有效資源化利用。我國植物對有機肥料的需求迫切,如把所有動物糞、尿排泄物充分利用,能夠滿足植物對有機肥需求的40%。因此,要以種植業為依托,以有機肥、沼氣為紐帶,以實施生態農業項目為契機,積極引導畜禽養殖業主和種植戶建立緊密結合、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通過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方式,實現區域內資源循環和生態平衡。積極推廣生態農業循環模式,以全面推廣有機肥加工、“干清糞+污水沼氣池發酵處理+還田利用”、生物發酵床零排放等糞污資源化利用模式和“豬(牛、羊、禽)-沼-菜(蔬、果、糧、藥材)”等種養結合模式。這樣通過種養結合、綜合利用,一可徹底處理畜禽糞污問題,二可有效根治我國農業化肥等過量施用造成的面源污染問題,從而達到變廢為寶、生態養殖、環境友好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