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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因愛更美麗”這一教學內容由“關愛無處不在”“這是我們的心意”和“隨時伸出我的手”等三方面組成,旨在教育學生關愛與幫助弱勢群體,從而使他們體會到:生活因為有了幫助而變得更加美麗。
一位教師展示了這樣的教學設計。
其一,播放一段有關弱勢群體的生活錄像,然后,教師針對錄像內容進行總結。其二,讓學生觀看課本插圖中展現的弱勢群體,并要求他們討論弱勢群體的生活狀態,然后,請他們談談如何幫助弱勢群體。其三,教師應讓學生明白:關心和幫助弱勢群體須體現在實際生活中,并從點滴做起。其四,要求學生撰寫一份倡議書,號召全社會關愛弱勢群體。
這一教學設計既有優點,又有不足。優點是:通過觀看視頻、講述故事、討論交流和寫倡議書等形式讓學生對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有了較深的認識。不足是:教學策略單一(只以看視頻、講故事和小組討論等形式展開教學),既沒有引導學生運用多種感官觀察與體驗,又沒有引領他們進入教師精心創設的情景之中,因此,他們的感悟并不深刻。
其實,在小學“品德與社會”教學中,教師應積極調動和利用學生已有的道德經驗,并不斷豐富和發展學生的道德經驗,從而讓學生在真正的體驗中形成正確的道德觀。針對“生活因愛更美麗”這一教學內容,筆者運用了四種教學策略,最終提高了教學實效。
一、在現實生活中搜集實例
1.教學設計
教師可設計三個教學環節。其一,在課前,要求學生走訪一些幫扶弱勢群體的機構,并完成相關表格(見表1)。其二,在教學新課內容之前,教師播放歌曲(《愛的奉獻》),以營造愛的氛圍。其三,提出問題。問題一:“四(3)班學生王鋒,他的身體有殘疾,每天上下樓梯很不方便。當其他同學在操場上快樂地玩耍時,他只能一個人默默地坐在教室里;當他想上廁所時,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同學幫忙。如果王峰在我們班,你會怎么做?并說說自己的想法。”問題二:“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過哪些值得稱贊的、幫扶弱勢群體的行為?”
2.教學反思
要讓學生具有正確的道德行為,就要讓學生懂得評判,因此,在教學之前,教師可先讓學生從日常生活中搜集相關事例(走訪幫扶機構,了解幫扶對象和幫扶事例)并暢談自己的感想,以激發和升華他們的情感,從而認同幫助他人是一種美德。然后,再提出有假設性的問題(如果王鋒在我們班,你們如何做),讓學生自由表達。最后,教師進行總結,以使學生明白具備正確的道德行為的重要意義。
新課程理念強調:在教學過程中,學生須參與其中,因此,在小學“品德與社會”教學中,教師要引導學生從現實生活中搜集實例,以引發他們內心的道德情感,并樹立最直接、最有效的道德意識。新課程理念還強調:在教學過程中,學生應占據主體地位,因此,當學生在現實生活中搜集實例時,教師要給學生充分的自由,以使學生自主探究與合作學習,從而體現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在學生交流時,教師應允許學生自由發表意見,以便感知學生真實的道德情感,并及時調整教學策略,最終讓學生形成嶄新的道德認知。
二、在榜樣示范中提高認知
1.教學環節
教師可設計三個教學環節。其一,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出示盲文書,播放手語視頻,展示各大景點對弱勢人群免費開放的標識,并讓學生說說它們的作用。其二,展示2008年汶川大地震時的一些圖片,讓學生表達自己的見解;再播放汶川現在的圖片,并提出問題:“是什么力量讓汶川變得如此美麗?”其三,播放有關生活中沒有愛心的行為的視頻(例如:車輛占用盲道,公交車上無人給老年人讓座等),讓學生談談自己的體會。其四,請學生說說發生在身邊的有關樂于助人的事例。
2.教學反思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對小學生而言,好的榜樣具有深刻的教育作用。“榜樣教育”,即引導學生學習他人的模范行為,以促進他們自身思想品德的發展。所以,為學生樹立學習榜樣是小學“品德與社會”教學的重要策略之一。
三、在角色換位中增進情感
1.教學環節
教師可設計四個教學環節。其一,展示圖片,請學生仔細觀察圖片中的弱勢人群,并要求學生思考弱勢人群會遇到哪些困難。其二,請學生根據圖片內容進行角色扮演,以體會弱勢人群生活的不易。其三,要求學生暢談感受(先進行小組交流,再進行全班交流)。其四,請學生談談遇到弱勢人群時應怎么做。
2.教學反思
如何促進學生更好地內化“品德與社會”課程的教學內容呢?“角色換位”就是較好的策略之一。“角色換位”,即讓學生克服“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定式,進行換位思考,從而激發他們情感上的認同與共鳴。這樣,學生就可設身處地從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并作出理性的分析和正確的判斷,最終形成樂于助人的美德。
四、在社會實踐中體驗、感悟
1.教學設計
其一,請學生根據身邊弱勢人群的實際情況,設計一些行動方案,以幫助他們生活得更好。其二,要求學生抒寫愛心日記(記錄自己幫助別人的事例),并談談自己的感受。其三,組織學生到社區敬老院和殘疾人服務中心做義工,使學生在實踐中親自體驗。
2.教學反思
只有強化“品德與社會”教學內容與真實生活的緊密聯系,才能訓練學生過硬的心理素質,以激發他們參與實踐的熱情,并促使他們深入理解關愛和幫助他人的意義,從而逐步提高認識、參與和適應社會的能力,最終提升道德素養。
一、指導思想
2016年鎮解困工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著眼于解決弱勢群體的實際困難,按照構建和諧社會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幫助困難群眾擺脫貧困,進一步創新和完善解困工程新思路、新辦法,著重要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就業、就學、就醫、冬季取暖等方面的困難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解困工程的長效機制。
二、實施城鄉解困工程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統一領導、城鄉協調、扎實推進的原則。對城鄉解困工程納入全鎮工作當中進行整體規劃。統籌安排,提高幫扶資源利用率,確保城鄉解困工作協調、有序、扎實開展。
二是堅持因戶制宜、分類幫扶的原則。根據解困戶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幫扶,一戶一策,因戶制宜,突出就業幫扶,提高幫扶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是堅持自力更生與扶貧扶志相結合的原則。既重扶貧,更重扶志;既重治窮,更重治愚;既重“輸血”更重“造血”,立足標本兼治。
四是堅持黨委、政府主導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黨委、政府制定解困計劃,加大投入力度,同時組織全鎮力量開展統一的城鄉解困工作,進一步擴大幫扶工作的覆蓋面和實效性。
三、實施解困工程的目標、范圍、標準和確認程序
任務目標:2016年底實現全鎮農村解困戶23戶63人。全部脫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農村解困的范圍:凡具有我鎮戶口并在鎮域居住的因疾病、子女上學等原因致貧的特困家庭以及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按照村委會上報、鎮民政辦審查、市解困辦審批的程序,確定解困戶23戶,其中:玉堂村4戶、新戽村5戶、龍河村3戶、思源村3戶、村4戶、新渠村3戶。
農村解困對象的確認標準:農村人均月收入低于780元的家庭可列入農村解困工程進行幫扶。
農村解困對象的確認程序:村(居)民個人申請、村“兩委”(社區)班子研究評審、鎮黨委、政府審查核實、市民政局、解困辦抽查核實,由村、鎮兩級公示,市城鄉解困領導小組確認,協調工作組研究審定。
四、實施城鄉解困工程的具體措施
建立幫扶單位與被幫扶解困戶簽訂幫扶協議制度,各幫扶單位要積極參加我鎮組織的幫扶單位與幫扶對象見面會,并與幫扶對象簽定《幫扶協議書》,幫扶單位要對自己所幫扶的解困戶進行深入了解,力爭各項幫扶措施落到實處。鎮民政辦要督促各幫扶單位進行幫扶。對幫扶對象可按以下措施進行幫扶。
(一)就業幫扶措施:結對幫扶的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對困難家庭的富余勞動力要實行“一對一”幫扶措施。要幫助、鼓勵困難家庭子女通過“走出去”的方式自謀職業勤勞脫貧。鎮勞動保障所要根據勞務市場需求制定特困群眾技能培訓計劃,加大對有就業能力的特困群眾的技能培訓力度,提高其就業能力,增加其就業機會。
(二)子女就學幫扶措施:凡當年考入疆外高校的解困戶子女,鎮民政辦將向爭取3000元資助,考入疆內院校的爭取2000元資助,就讀大二、大三的學生每年爭取2000元資助。
(三)就醫幫扶措施:按時向享受就醫優惠政策的解困戶發放1000元就醫卡,并根據《市城鄉醫療救助管理辦法》,對解困戶住院費用進行城鄉醫療救助。
(四)冬季取暖幫扶措施:鎮民政辦為解困家庭解決2-3噸煤炭。
(五)生產經營幫扶措施:勞動力薄弱的特困家庭由幫扶單位幫助其做好春耕、夏忙、秋收時期的各項工作,確保其生產正常進行。無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由幫扶單位會同村“兩委”將其土地以當地市場承包價發包給他人耕種,并按時收回土地承包費,確保將承包費交到解困戶手中。各幫扶單位要因地制宜,特別要引導一些有能力的解困戶發展投資少、風險小、見效快的家庭養殖,依靠養殖業脫貧致富,增強解困戶的“造血”功能。
(六)法律援助幫扶:需司法救助的特困人員,按規定程序申請、減交和免交訴訟費,可持《城鄉解困工程優惠證》到鎮司法所申請法律援助。
(七)臨時性救助人員的幫扶措施:對突發性的致貧事件,村“兩委”班子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予一次性救助,或向鎮民政辦、市民政局申請臨時性救助。
(八)生產資料幫扶:為全鎮十五戶解困戶每戶每年資助1000元用于購買農資,幫助他們順利完成春耕生產。
五、工作要求
要動員社會力量對我鎮弱勢群體進行救助,各幫扶單位要加強承擔起光榮的社會責任,按照“構建和諧”的總體要求,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幫扶措施、解決突出問題,定期入戶走訪、主動了解幫扶對象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不斷提高幫扶工作的整體水平。
(一)形成鎮、村兩級齊抓共管格局
扶貧幫困工作開展的同時,各村村“兩委”班子要和“訪匯聚”工作組根據各自實際制定針對本村貧困戶定期脫貧。并且切實可行的定人幫扶計劃和實施方案,將各村貧困戶的脫貧時限落到實處。
(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創新城鄉解困工作新機制
要積極動員社會各方力量,不斷提高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多層次、多途徑逐步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各幫扶單位要將思想幫扶與物質幫扶相結合,通過物質幫扶、協調解決貧困戶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特別在“春節”、“古爾邦節”、“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對幫扶對象進行走訪慰問,確保全年走訪維穩不少于5次,幫扶物資或慰問金要達到3000元以上;加強對解困戶的技術幫扶,充分發揮各幫扶單位的自身優勢,通過無償為困難群眾提供勞務、農產品致富信息等服務,進一步拓寬其致富渠道。
(三)強化管理,嚴格督促檢查
統一思想,認清形勢,充分認識開展“雙千幫扶”活動的重要性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著力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把解決民生問題放在了社會建設的突出位置。開展幫扶活動就是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體舉措,省、市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多年來也始終把民生問題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明確提出了“十個一個不漏抓民生”的奮斗目標,先后組織實施了“五個全局抓”、“雙千”工程、“三聯共建”等系列幫扶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極大的推動了縣域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h委、縣政府決定從2011年到2013年,在全縣開展千名干部送溫暖、千名老板獻愛心的“雙千幫扶”活動,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充分調動全縣各級黨員干部職工、廣大私營企業老板和社會愛心人士關注民生、關愛貧困弱勢群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強大合力,以加快縣域經濟社會突破發展。
1、開展“雙千幫扶”活動是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促進科學發展的重要載體。創先爭優活動的總體要求就是要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加強基層組織。開展“雙千幫扶”活動,讓每名干部職工、企業老板和社會各界愛心人士自主自愿交窮朋友、找窮親戚,就是要求各級各單位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在社會實踐中創先進、爭優秀,在幫扶工作中,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做出樣子,真正把困難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心里,拿到手里,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大興求真務實、真抓實干之風,大辦凝聚民心、惠及民利之事,以貧困群眾、貧困職工的逐步富裕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的和諧進步。
2、開展“雙千幫扶”活動是實現“十個一個不漏抓民生”工作目標,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縣各級各部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十個一個不漏抓民生”的工作目標,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大力開展部門聯鄉包村、“雙千”工程、“三聯共建”等扶貧幫困工作,極大地改變了鄉村貧困面貌,促進了經濟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加快嵐皋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是,由于歷史、自然等因素影響,我縣依然屬于貧困縣,全縣依然還有2.4萬戶6.6萬農村貧困人口和2000余戶困難職工還在溫飽線上苦苦掙扎,城鄉差距、貧富差距依然很大,關注民生、幫扶貧困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這不僅需要廣大貧困群眾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開展“雙千幫扶”活動,就是為了認真落實“十個一個不漏抓民生”工作目標,讓全社會參與扶貧幫困,讓社會各界關注民生,讓貧困弱勢群體得到幫扶救助,不斷縮小城鄉差別,縮小貧富差距,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3、開展“雙千幫扶”活動是轉變作風、提高效能、密切黨群干群企群關系的重要途徑。開展“雙千幫扶”活動,既是進一步深化“三項活動”,促進機關事企業單位工作作風轉變的一個有效載體,也是檢驗廣大機關干部職工工作作風的一次重要實踐。活動的開展不僅為各級機關干部職工提供了直接深入基層、接觸群眾、實踐鍛煉的機會,也為各企業、各老板和社會各界人士搭建了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暖百家心的實踐平臺。在幫扶過程中,各幫扶主體既能從貧困群眾身上學到一種精神,又能激發自己為困難職工、困難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激情和熱情,更能進一步增強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切實轉變企風、行風和作風,積極當好貧困群眾的“貼心人”。
4、開展“雙千幫扶”活動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縣域經濟社會突破發展的現實需要。圍繞縣委提出的“一體兩翼三大抓手四項建設”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今年以來,在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出色地打贏了上半經濟強勁發展、7.18抗洪搶險救災、9.27陜西主會場活動承辦三場硬仗,極大地鼓舞了士氣、堅定了信心,但要實現這一宏偉目標,還需要進一步凝聚全縣人民的思想、意志、智慧和力量;還需要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保持社會大局穩定。但由于7.18洪災等多種因素影響,目前一些群眾的生活還很困難,一些職工因下崗、災害、疾病等原因而返貧,一些不穩定因素日益凸顯,越級現象時有發生,這些都已成為社會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給社會穩定造成了很大危害。如果這些困難群體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社會秩序就不能夠保持穩定,改革、發展就無從談起,實現突破發展就成了一句空話。如何解決這一瓶頸問題,已成為當前社會共同關心的焦點。當前,立足這個大局、服務這個大局、實現這個大局,是全縣各級各部門每一個黨員干部的應有之義、應盡之責,我們必須以與時俱進的思想觀念,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求實高效的工作作風,努力把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關心好,把困難群眾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社會的長治久安,才能保證經濟的長足發展,才能真正實現縣域經濟社會的突破發展。
明確任務,突出重點,扎實開展好“雙千幫扶”活動
一是樹立“爭先創優”意識,構建“活力”社區。堅持將上級的要求、社區的追求、群眾的需求作為和諧社區創建工作的突破口,社區班子成員思想必須高度統一,深化創建理念,立足社區實際,狠抓措施落實。主要是著眼長遠、立足當前,制定好我們短、中、長期“和諧社區”創建目標,在規劃制定、創建方案、實施措施等方面,統籌兼顧,注重實效。既考慮實現目標及創建過程的統一,又考慮有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特別是要堅持以人為本抓創建的新理念。通過優化社區綜合管理手段,營造“千家萬戶抓創建”氛圍,激活“和諧社區”創建活力,彰顯“和諧社區”特色。
二是樹立“有為有位”意識,構建“平安綠色生態”社區。堅持將“和諧社區”的創建,與創建“平安型社區” “綠色生態社區”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與創建“市級和諧社區”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在社區黨建、社區環境、社區平安、社區民生、社區管理、社區文明等方面出新招、亮實招、促實效。
三是樹立“和睦親善”意識,構建“人文”社區。必須充分發揮好社區班子的作用,堅持“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身體力行科學發展觀,率先垂范“和諧社區”創建,凝心聚力凸顯人格魅力。充分調動好社區黨員骨干、積極分子的創建積極性,體察民情、善解民意、為民務實、樹好形象。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好社區志愿者隊伍、社區文化娛樂群體的作用,切實抓好居民之間的和睦相處教育、社區與弱勢群體之間的“結對幫扶”工作等。通過優化創建活動載體,量化創建活動考核,展示創建活動成效,進一步完善“人際和睦”的“聯系鏈”,凸顯社區居民道德新風尚。
[關鍵詞]群眾利益;矛盾;有效化解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2)01-0083-03
我國改革開放已經進入到新的歷史階段,社會轉型加劇,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從當前來看,可以說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主要表現為群眾利益矛盾。適應新的形勢要求,探討如何有效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對于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當前群眾利益矛盾的主要表現
在當前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深層次矛盾與問題日漸凸顯,集中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貧富差距引發的利益矛盾。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城鄉、行業、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導致社會財富向少數人集中,我國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一些分配不公現象引起群眾不滿,部分群眾利益失衡并引發利益矛盾沖突。
(二)拆遷、征地引發的利益矛盾。一些地方強制拆遷、野蠻拆遷現象時有發生,引起嚴重的利益矛盾和沖突;一些地方由于拆遷安置不到位,導致拆遷戶利益受損,引發拆遷戶不滿情緒;一些地方在征地過程中存在著程序違法、補償不足、非法買賣土地等問題,嚴重損害被征地農民的合法利益,導致村民集體上訪事件頻發。
(三)勞資糾紛引發的利益矛盾。一些企業生產條件惡劣、勞動強度過大、惡意拖欠工人工資,產生勞資糾紛;一些企業未給職工辦理醫療、工傷保險,工傷事故發生后得不到合理賠償,產生工傷糾紛。
(四)民生保障不足引發的利益矛盾。一是部分群眾由于教育、醫療、就業、居住環境等基本民生要求得不到滿足而引發利益沖突;二是由于企業轉制過程產生的職工分流、買斷工齡等歷史遺留問題,引發職工利益糾紛;三是一些企業未按勞動法及時辦理“三險”,引發社會保障糾紛。
(五)執法不公、司法不當引發的利益矛盾。一些執法人員對群眾的利益訴求不能及時回應和疏導,致使一些應當解決的問題久拖未決,執法中又存在執法不公問題,損害群眾合法利益,群眾產生抵觸情緒;一些司法人員在司法實踐中,對案件把握不到位、定性不準,存在司法不公問題,導致群眾不滿引發矛盾糾紛。
二、群眾利益矛盾的成因分析
當前出現各種復雜的群眾利益矛盾,究其原因,既有歷史遺留的問題,也有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既有有關部門解決問題不到位、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也有群眾工作薄弱、管理方法落后的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民生投入不足,不能滿足群眾的利益需求。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各級政府財力不斷增強,民生投入也有所增加。但是一些地方在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上,投入仍然不足,距離群眾要求全面改善民生的利益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二)群眾利益保障機制還不夠健全。扶貧解困、就業、養老、醫療等基本保障機制,還存在制度上不夠完善、程序上不夠規范等問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社會利益調節機制不夠健全;社會管理機制的改革創新還不到位,社會公平正義有待落實。
(三)一些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工作作風輕浮、群眾意識淡薄。一些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服務意識不強,對群眾正當的利益要求不愿解釋處理,推諉扯皮,引起群眾的誤解,甚至引發激烈地矛盾沖突;有些干部對群眾的利益矛盾思想上不重視,總是拈輕怕重,久拖不決;有些干部缺乏群眾觀念,不愿意做群眾工作,不會做群眾工作,甚至不敢做群眾工作,群眾的疾苦和訴求得不到及時解決,致使一些簡單問題復雜化,一般性的利益矛盾演變為。
(四)一些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對科學發展觀認識不足。在加快發展過程中,有些部門和干部沒有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沒有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以人為本的關系,對環境改善、食品安全、征地補償、拆遷安置等涉及群眾現實利益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和妥善解決,從而引發了許多群眾利益矛盾和社會沖突。
三、多管齊下,大力化解群眾利益矛盾的對策
當前存在的各種群眾利益矛盾,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切實有效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已是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緊迫的重大現實問題。
(一)著力解決好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馊罕娎婷埽仨毎讶罕娮铌P心、對群眾來說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放在首位。從當前來看,應重點解決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全力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切實打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和途徑。建立健全各種接待制度,對拆遷、土地征用、涉法涉訴等矛盾復雜、最大的重點問題,可探討建立“專題接訪日”制度,接訪前先在電視、廣播等媒體上公布接訪日期和接訪內容,進一步拓寬群眾來訪的渠道。與此同時,各級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主動“下訪”集中排查,既化解了矛盾,又及時、有效地幫助廣大群眾排憂解難。二是關心群眾生產生活。對城市拆遷、土地征用、社會保障、改革改制等較敏感的工作,堅持公開聽證、陽光操作,確保群眾利益在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得到保障。如拆遷工作,在先落實安置措施的基礎上堅持做好“兩公開、四公示”,即實施方案公開、拆遷政策公開;常住人口公示、房屋面積公示、補償標準和協議簽訂公示,每個環節都要規范有序,保證拆遷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順利開展。同時,對于人民群眾經常抱怨的“上學難、看病難、就業難”等社會熱點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分頭調研,對這些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剖析,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整改措施,加以落實解決。三是切實關心社會弱勢群體。要把關愛弱勢群體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加以落實,特別是對城鎮下崗失業職工、低保戶、殘疾人和農村特困群眾、優撫對象,經常檢查、落實相應的幫扶政策,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困難。
(二)保障群眾各項民利。維護群眾利益。從某種意義上說,公平公正是群眾利益第一位的需求,而民主法治則是根本性保障。只有保障群眾各項民利,化解群眾利益矛盾,維護群眾利益才能取得全局性和長期性的效果。要從制度上建立健全各個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機制,充分保障弱勢群體的民利,擴大底層群眾代表的發言權和政治參與權。要充分聽取群眾的權利訴求、民主訴求、政治訴求,將群眾的意愿納入到各級公共權力機關的決策過程中,增強黨執政的民意基礎。要充
分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要以完善制度為重點,以健全機制為主線,以發展基層民主為目標,推動村民自治組織制度的建設。要逐步建立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社區管理體制、運行體制和服務體系,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區資源,加強社區自治組織制度的建設,不斷提高城市基層社會自我管理的水平。要善于發揮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以及工青婦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完善社會化服務網絡,努力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形成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機制,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各種公益性利益需求。
(三)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平正義的利益分配機制。確立公平正義的利益分配機制是化解群眾利益矛盾的根本要求。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前,不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過大,造成群眾利益矛盾沖突,嚴重阻礙公平正義的實現。要加大政府調節再分配的力度,合理調整不同階層的利益結構,調節好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農民的現金收入和城鎮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形成相對均衡的利益分配結構。要建立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談判制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著力解決好各種勞資糾紛。要加強政府宏觀調控,統籌協調發達地區與落后地區、城市與農村、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個人集體國家之間的收入分配、利益分配關系,盡可能達到利益均衡。二要切實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力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政策,通過征收累進所得稅、財產稅、遺產稅等稅收政策,抑制高收入人群收入的過度膨脹,縮小貧富差距。三要逐步消除戶籍、教育、就業、身份等方面的制度,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保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利益。四要加大民生投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深化改革,從制度上逐步解決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民生問題。通過制度創新,健全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要致力于逐步擴大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把尚未納入社保體系的農民工和農民逐步納入社保體系。同時要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積極培育慈善組織,開發多種慈善救助項目,充分發揮慈善組織在救助困難群體、化解群眾利益矛盾方面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群眾利益調節機制,著力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完善的利益調節機制,對于化解社會利益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至關重要。一是要建立健全暢通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建立和形成各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有利于各社會群體特別是困難群體的意愿、意見、建議通過相應訴求表達渠道得到反映,進而達到整合協調群眾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此,必須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堅持以人為本,廣開言路,傾聽群眾呼聲。制度具有根本性、穩定性、長期性,要通過社會管理制度創新,為廣大人民群眾搭建起利益訴求表達的制度性平臺,如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制度以及信息公開制度、聽證制度、協商談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都是公眾利益訴求表達的基本制度,應在實踐中盡快完善,在公眾利益訴求表達上發揮積極的作用。二要構建弱勢群體利益維護機制,注重從源頭入手、從維權人手,建立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的長效機制。當前,針對城鎮化過程中和企業改制中屢屢發生侵害弱勢群體利益的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及環境保護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三是構建社會矛盾調處機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機制、信息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社會穩定的沖擊。建立以利益調節為核心的社會整合機制,建立規范的對話和協商機制,引導各個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妥善處理群眾利益矛盾和沖突,避免矛盾激化。
[參考文獻]
一、工作目標
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積極推進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實施社會組織進駐基層工程,加強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推進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讓社會組織在惠及百姓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家園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思路舉措
(一)建立社會組織智庫,推動基層治理專家把脈會診
設立社會組織首席專家制,通過認定一批參與社會治理方面的專家、行家,建立社會組織專家庫,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主體作用。
1、評選一批社會組織首席專家。成立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或管理人員,社會工作師、教師,優秀社區干部、社會組織專業人士等構成的社會組織專家庫,專家庫成員由各業務主管單位、全縣性社會組織、有關企事業單位等推薦,縣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單位進行審核,并名單。
2、加強對首席專家的動態認定管理。嚴格社會組織專家考評,并根據個人表現、工作需要等,對專家庫人員進行適時調整。
(二)引導社會組織進駐基層,推動社會服務專業化
通過引導社會組織進駐基層一線,深入社區家庭,參與社會服務,承接服務項目,推進政府和社會協同治理,預防和降低社會風險,防止發生極端事件。
1、安排場所入駐。在縣、鄉鎮、社區三級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及各類便民服務中心,動員有關社會組織入駐,通過建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站)等服務平臺,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專業社會工作者,及時有效參與社會心理服務、矛盾糾紛調解、弱勢群體救助等工作。
2、開發服務項目。推動政府有關部門,開發適合社會組織參與的社會服務項目,并及時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積極參與、主動承接、發揮作用。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者扎根社區,聯合愛心企業、社區工作者、群眾組織、志愿組織及其它社會力量主動開發項目,精準對接群眾需求、精細運作服務項目,不斷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人才“三社”聯動工作水平。
3、開展宣傳培訓。推進社區心理知識普及,組織相關專業人才對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對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等進行心理學、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其溝通交流、心理疏導、危機干預、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大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推動社會組織能力提升
1、開展公益創投活動。扎實推進“福彩慈善?助力社區”公益創投活動,以百姓知曉、百姓參與、百姓監督為目標,在前期動員、項目征集、項目評審、項目實施等多個階段和環節尋求創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標桿項目。
2、實施政府扶持項目。深入基層,廣泛征集群眾服務需求,年內實施民政理論研究、養老托老服務、困境兒童關愛、助力精準救助、矛盾糾紛調處等6個左右政府扶持項目。通過財政支持,推動一批成長型社會組織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培育壯大專業人才隊伍,提升服務能力。
(四)開展社會組織公益采購,推動政府購買服務與職能轉移
1、幫扶困境兒童。對困境兒童進行分類幫扶,為孤兒、重病重殘兒童、貧困家庭兒童提供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的保障;為服刑或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精神病人等特殊群體子女提供監護支持、精神關愛、法律援助等;為心理缺陷兒童、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有違法犯罪傾向青少年等對象進行心理疏導、行為干預、法制教育等,促進他們更好地回歸和融入社會。
3、參與防災減災。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工作。積極參與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編制,并提出意見和建議;防災減災救災課題研究和防災減災救災科技推廣應用;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防災減災知識宣傳,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災害風險評估和必要的中小型應急救援和生活安置演練等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責任體系。將加強和創新社會組織建設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放到全面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創新社會治理大局中謀劃推進,作為平安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狠抓落實。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目標、明確責任。切實加大力量投入,確保有人辦事、有錢辦事。
2005年,××的青年志愿者行動立足轄區實際,圍繞黨政中心工作,以“創建文明城市,做一名注冊志愿者”為主題,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為準則,以青年志愿者服務隊的志愿者為主體,圍繞文明社區建設、市民素質工程、城市管理、扶貧幫困、社會公益事業、社會大型活動等方面,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以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和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樹立了哈爾濱青年的良好形象,贏得了上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有力地推動了新世紀哈爾濱人形象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一、高度重視,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為了更好地開展青年志愿者行動,切實服務于我區的“三個文明”建設,我們在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青年志愿者行動的前提下,狠抓了三項工作:
一是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對全年的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年初,根據上級團組織和我處黨政中心工作,我們對全年的志愿者行動進行了討論,制定了《××青年志愿者行動計劃》,對全年的工作進行規劃。
二是在實施過程中,采取了定期工作例會制度。每個季度,我們都不定期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及時總結志愿者服務中的經驗和不足,適時的調整工作計劃,特別是在配合各項大型活動的開展,不僅宣傳動員了志愿者,還調動了志愿者積極性,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有效服務,保證了各項大型活動的順利開展。
三是按照團中央《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的實施方案》,對青年志愿者行動進行規范管理。嚴格按照《注冊志愿者實施方案》,以“創建文明城市,做一名注冊志愿者”為主題,大力開展了志愿者注冊活動,并建立了電子檔案。
二、突出重點,開展豐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動
服務隊中的志愿者們不計名利,自覺為社會、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和幫助;他們永葆愛心和真情,團結友善,助人為樂,自覺追求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相互關愛、和諧共處;他們從我做起,從身邊具體事情做起,扎扎實實為黨和政府分憂、為人民群眾解難。2005年,我們在上級團組織的指導下,20余名青年志愿者走上街頭、深入到困難戶家中和社區,開展清理環境衛生、清除亂貼亂畫、扶危濟困等志愿服務活動。
(一)扶貧解困志愿服務。大力實施了希望工程和愛心工程,積極救助貧困學生和幫扶弱勢群體,一方面號召全體志愿者為貧困學生和弱勢群體獻愛心,以幫物資、幫勞力、幫技術等多種形式開展慰問幫扶活動。不辭辛苦、盡心盡力、千方百計幫助扶貧對象從根本上解決脫貧使其逐步走向致富。通過送溫暖及走訪,組織青年志愿者幫助家有老母的下崗職工,利用自家住房臨街的條件,把涼臺改成門砌上臺階開一個小食雜店,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辦理城管審批手續和工商營業執照,并利用朋友關系幫他賒貨,解決只靠低保補助維持生活的現狀。
(二)城市管理志愿服務。積極組織開展以城市管理為主題的各項活動,并在活動中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管理意識。除了在教堂廣場、博物館廣場、特色街區、河園和轄區主要街道開展清除白色垃圾、清理亂貼亂畫等環境整治日常性志愿服務活動,還動員青年及社會各界廣泛開展植樹造林、看護綠地、城市管理知識宣傳等內容豐富的服務活動,積極參與市容環境衛生的維護管理。在重點地區設立“青年志愿監督崗”。
(三)圍繞社會大型活動開展志愿服務。積極組織青年志愿者配合市委、市政府深入宣傳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大力開展弘揚“哈爾濱精神”,形成查擺“十大陋習”的輿論氛圍;配合血站倡導并積極實施無償獻血活動;配合暢通工程,開展在自身工作基礎上協助交通警察做好疏導工作;為方便游客、展示哈爾濱人形象,在轄區堅持開展了義務向導活動;,
(四)開展主題鮮明的團員活動。
在青年中組織了形式多樣、扎實有效的崗位技術比賽和業務培訓活動,認真組織團員青年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政治理論學習;在“五·四”、“七·一”等重大節日之際召開各種主題鮮明的團員大會,為青年們指明前進的方向與奮斗的目標;組織全體團員青年到紀念館和東北烈士紀念館參觀;
三、加強宣傳,使青年志愿者行動深入人心
一、問題的提出
在老齡化日益嚴重的大背景下,養老本身就是一個嚴峻的問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成為一個時時刻刻被談及的話題。在關注所有老年人的同時,一些老年人中的特殊群體更應該得到應有的重視。每個生命的夭折意味著其背后家庭難以承受的痛苦,有這樣一個群體,他們失去的卻是自己的獨生子女,因此更是承受著常人無法想象的精神空虛和養老壓力,我們將其稱之為“失獨群體”。
隨著失獨群體逐漸邁入老年,他們的養老問題近幾年越來越引起了人們的注意。關注失獨群體,了解他們的真實生活狀況,探討他們在養老方面面臨的問題,提供有效的幫扶措施助其安享晚年,是目前我們必須直面且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失獨群體數量持續增加
失獨群體的數量越來越龐大,但是由于缺乏專門的人口調查統計,中國目前有關失獨家庭的數量還沒有確切的數據。以下是專家學者根據已的權威數據而推斷計算出的幾組相關數據。
人口學專家易富賢根據人口普查數據推斷:從1975-2010年共產生了2.18億個獨生子女家庭,同時又根據人口死亡的年齡結構,推算出會有1009萬人在或將在25歲之前離世。這意味著不用太久之后,中國將有1000萬家庭成為失獨家庭。[1]
國防大學劉明福教授按照軍隊樣本中獨生子女的比例進行估計,也得出了同樣的結果,我國現在15歲至30歲的獨生子女總人數至少也有1.9億人,再結合《2010中國衛生統計年鑒》中顯示的該年齡段人口疾病死亡率0.4‰來推算,1975年到2010年間,有超過1000萬獨生子女在25歲之前死亡,意味著2000萬名父親和母親成為無助的失獨老人。[2]
2013年2月27日,全國老齡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指出:由于計劃生育一代陸續開始進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風險事件的發生等因素,無子女老年人越來越多;2012年中國至少有100萬個失獨家庭,且每年以約7.6萬個的數量持續增加。[3]
雖然沒有精確的數據,但可以看出失獨群體的數量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并處于持續增加的態勢。如果獨生子女死亡時父母年紀還輕,那么他們還有再次生育的可能,但對于已經喪失生育能力的父母來說,他們就只能獨自承擔巨大的精神壓力和養老壓力。失獨群體已經成為社會中一種新的弱勢群體,亟需國家和社會的重視。
三、失獨群體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計劃生育政策實施的衍生現象
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到今天,中國計劃生育的政策已經持續三十多年,中國國家統計局報告顯示,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全國少生4億多人,使中國“13億人口日”和世界“60億人口月”的到來都推遲了4年,它為中國的前行減少了人炸的風險,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大部分父母響應國家號召,堅持優生優育,只生一個孩子,為國家做出了巨大貢獻。子女的唯一性意味著家庭的脆弱性,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曾指出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家庭,[4]他們失去子女的風險遠遠高于非獨生子女家庭。而且,一旦女性超過適合生育年齡,失獨風險更大。可見,如此大規模的失獨群體的形成是中國特有的現象,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是導致失獨群體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風險社會加重失獨群體的產生
現如今是個風險社會,人類社會面臨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的生存和生活風險。從整個社會來講,有自然災害、各種傳染病、泛濫、恐怖活動、生態環境惡化、社會性沖突等諸多風險。對于某個個體來講,與個人的生活經歷、生活狀態相關的風險有疾病、礦難事故、交通事故、溺水、自殺、工傷事故、工作壓力等等。面對風險的包圍,人的生命遭受的威脅加大,失獨家庭產生的概率增大。
(三)預期壽命的提高使得失獨群體數量增加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提高,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在不斷提高,導致高齡老年人數量不斷增加。再加上現代社會的“少子化、無子化”的家庭生育觀念,導致老年人和年輕人的比例逐漸增大,老年人面對子女發生意外的幾率也在增大,失獨群體的數量因而增加。
可見,失獨群體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與中國獨有的計劃生育政策有關,又與現代社會所蘊藏的各種風險因素有關,失獨群體的形成是政策風險和社會風險綜合作用的結果。
四、失獨群體在養老方面面臨的困難
(一)精神無助,老來無人照料
人生之悲痛莫過于白發人送黑發人,更何況失去的是自己的獨生子女。2011年,中國計生協對14個省的1500余戶失獨家庭開展的調查顯示,有近一半失獨父母患有抑郁癥,精神傷痛是失獨群體面臨的最大問題。與國外不同,絕大多數中國人不信神,孩子不僅是血脈的延續,更是他們的精神寄托,是他們生活的全部希望。一旦失去獨生子女,他們便陷入了巨大且長久的精神傷痛中。失獨群體又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為避免睹物思人、觸景生情,他們往往把自己封閉起來,在孤獨和悲痛中難以自拔。
隨著失獨群體的逐漸年老體衰,對“無人陪伴、無人養老、無人簽字、無人送終”的種種擔心和顧慮,讓他們越發覺得孤立無援,精神幾近崩潰。與經濟補償相比,他們更缺乏精神寄托,因此如何讓失獨群體在精神上得到很好的慰藉是擺在我們面前急需解決的重大的社會問題。[5]
(二)養老失去經濟支柱
受“養兒防老”思想的影響,獨生子女不僅是家庭的精神支柱,也是父母養老的經濟支柱。從經濟學角度來講,獨生子女一旦亡故,父母在子女身上的投資連成本都沒有收回,更不用說年老之后的回報。傾其所有來培養子女的父母不在少數,有的獨生子女在世時疾病纏身,父母為其治病花光所有積蓄,再加上許多失獨群體接近或已經退休,他們的收入只能維持基本生活。在承受精神痛苦的同時,失獨群體還遭遇著巨大的經濟困難。
在缺乏經濟支持的前提下,失獨群體面臨著諸多困難:首先,即使有的父母還適合再生育或有意愿領養子女,但面對一個孩子巨額的撫養成本,他們也會望而卻步。其次,雖然目前國家在大部分省市都實施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政策,但每個月的扶助金對失獨群體來說只是杯水車薪,難以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獨生子女的這種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比非獨生子女家庭有著更大的風險。[6]
五、我國針對失獨群體實行的幫扶政策
經歷了喪子之痛,失獨群體成為抵御風險能力最低、最需要政府和社會幫助的群體,為此國家和各地區都陸續出臺了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以解決失獨群體的特殊困難。
(一)國家出臺的失獨群體幫扶政策
2007年8月,國家出臺《全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國人口發〔2007〕78號),對女方年滿49周歲的失獨家庭,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2012年起,這一標準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
2012年4月,國務院公布的《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就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養老保險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障工作,積極探索為獨生子女父母、無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補貼和老年護理補貼。
2012年9月20日民政部曾召開新聞會,表示應當參照政府供養“三無”老人、農村“五?!崩先说恼?,由政府為失獨家庭提供充分的保障,以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
(二)各省市的失獨群體幫扶政策
2012年,北京市政府通過“暖心計劃”,每年為每位失獨者出資2800元,購買包括養老、醫療、意外險、人壽險、女性安康險在內的綜合性保險,這是全國首個由政府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全額埋單的商業保險。同時,北京市將繼續執行2009年以來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扶助標準。失獨家庭每人每月可領取200元政府特殊扶助金。
青島自2013年起,對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滿49歲),特別扶助金標準為每月不低于500元;對享受低保的失獨家庭或獨生子女重度殘疾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的給予每月60小時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選擇入住非營利普惠型養老機構的,按照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養老機構運營補助。
上海從2008年起,對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死亡的失獨家庭實施特別扶助政策,包括對父母每人各一次性的5000元補助和每月每人150元的扶助金。
福建省給予失獨家庭每人每年4800元補助,對愿意再生育的失獨家庭提供再生育服務,給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的補助;采用試管嬰兒輔助生育的,給予一次性不低于2萬元的補助。
陜西省在對失獨群體扶助方面應該是力度最大的,對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農村居民每人每月為800元,城鎮居民每人每月為1000元;同時還對失獨家庭給予一次性補助,農村家庭一次性補助2萬元,城鎮家庭一次性補助3萬元。
從各地實施的政策可以看出,雖然各地對失獨群體實行了不同程度的經濟補助和幫扶措施,但是地區之間差異很大,政策規定不一,而且很多制度規定也比較苛刻并受到質疑,如有的規定女方必須滿49周歲才能享受補助;有的規定子女在16周歲前去世才算失獨,而獨生子女超過16周歲死亡的父母卻領不到一次性補助。同時,從表1中可以看出,各地區的補助標準相差懸殊,最低的每月只有150元,最高可達1000元。另外,各地對失獨群體每月提供的經濟補助還是顯得非常微薄,如上海失獨家庭每月的經濟補助只有150元,基本處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水平,與上海的經濟發展水平明顯不相稱,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難以解決特殊困難家庭的養老問題。
六、對策與建議
(一)對失獨群體狀況進行科學性調查
目前,社會上對失獨群體的真實生活狀況了解的還不夠全面,對失獨現象的專業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對失獨群體的科學性、專業性調查,目前還沒有失獨群體數量的確切數據??梢哉f無論是在廣度還是深度方面,對失獨群體的重視仍然不夠。
重視失獨群體養老問題,需從科學統計失獨群體數量開始。失獨群體的規模測算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作,既要有創新的方法,又需要掌握大量的基礎數據,建議由計生、民政、統計等部門聯合對失獨群體進行調查摸底,掌握全國失獨群體的數量、分布、生活狀況、特征等基礎數據,了解他們的困難與訴求,建立起完整的檔案,以便針對不同的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對策。
(二)完善幫扶失獨群體養老的政策法規
失獨群體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幫扶考量著一個國家的文明和社會責任。在制度層面得到特殊保障,是失獨群體理應獲得和享受的權利,但是目前,無論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還是《婚姻法》、《人口計劃生育法》,都沒有對失獨群體的養老做出明確規定。面對各地幫扶政策不一、補助標準懸殊和政策不銜接等現象,要真正解決失獨群體的養老問題,必須首先完善失獨群體養老保障的政策法規,從法律上明確規定失獨群體的權利和待遇以及國家和政府所應承擔的責任。
另外,應該在政策中明確規定失獨群體的管理機構,可以在街道辦、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等專門設立失獨群體管理部門,建立失獨群體信息檔案,對失獨群體進行統一、全面的管理。一旦出現失獨家庭,就立即啟動失獨家庭管理辦法,從經濟扶助、精神慰藉、生活照護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實現失獨群體養老問題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三)對失獨群體進行經濟補償
失去獨生子女,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失去了經濟支柱,經濟困難是失獨群體面臨的普遍問題,建議采取專項補貼、一次性補貼和保險等相結合的方式對失獨群體進行經濟補償。因為不同地區的財政收入和消費水平存在較大的差異,應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國家特別扶助制度的基礎上,采取分級負擔的方式制定差異性的補貼方案。
其中,專項補貼按月發放,補貼標準應結合當地的經濟水平,參照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資等指標來做出科學的界定。同時建立失獨群體補貼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隨著居民人均生活消費的增長,逐步提高失獨群體的經濟補助標準。
失獨群體響應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為中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計劃生育政策所取得的成果由全社會共享,但當獨生子女遭遇風險的時候卻由獨生子女家庭獨自承擔,這是不公平的。政府應該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從社會公共財富中拿出一部分來為獨生子女家庭購買保險,涵蓋養老保險、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綜合性保險,一方面可以減輕失獨群體面臨風險時在經濟上的后顧之憂,另一方面也充分體現了政府對失獨群體所承擔的責任。
(四)重視失獨群體的精神養老
來自社會的關愛和認同,有助于恢復和增強失獨群體重新面對生活的信心,有助于他們在心理上重新回歸社會。[7]因此相對于經濟扶助,對于失獨群體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的問題,這應該是幫扶的重中之重。全社會都要關注、關心和關愛失獨群體尤其是失獨老人,給他們營造一個溫暖、和諧的社會環境。
首先,要及時、適當地對失獨群體進行心理干預。目前,國家對于失獨群體的心理救助機制幾乎沒有,政府應該盡快建立失獨群體心理救助機構網絡,研究失獨群體的心理特征,組織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對失獨群體進行科學的心理干預和疏導。
其次,由失獨群體管理機構的人員擔任失獨群體的精神贍養人。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丶铱纯础睂懭肓朔ㄒ帲@對有子女的父母來說是福音,但卻加劇了失獨群體的精神壓力。為此,街道辦、居委會或社區服務中心等失獨群體管理機構應該設專人作為失獨老人的“子女”,定期探訪失獨老人,緩解失獨老人的精神壓力。
再次,要積極推動社會團體為失獨群體提供愛心幫扶。社會團體可以針對失獨老人不同的境遇進行個性化的志愿服務,進行一對一的輔導,向失獨群體宣傳健康的生活理念和養老理念??梢越M織一系列的文體、慈善等社會活動,讓失獨群體的精神世界變得充實,重新拾回生活的信心??梢越⒐鍽Q群和交流論壇,使有相同經歷的家庭能夠彼此鼓勵,攜手走出陰影。
(五)加強失獨群體的生活照護問題
失獨老人是真正的空巢老人,應該高度重視生活自理困難的失獨老人,長期照護服務制度應該向失獨老人有所傾斜。
首先,失獨老人應該是未來居家養老的重點保障對象。對于選擇居家養老的失獨老人,在國家正式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之前,應該盡快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8]由政府來承擔大部分居家養老服務費用,并積極組織志愿者參與到居家失獨老人的生活照護中來。
其次,養老機構給予失獨老人優先入住。政府按照失獨老人入住人數給予養老機構相應補貼,對選擇機構養老的失獨老人,要對其降低機構養老入住門檻,完善養老機構的擔保人條款,取消失獨老人入住養老院需要兒女簽字這一規定,確保失獨老人在無擔保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入住養老機構。鑒于情感脆弱、不愿入住普通養老機構的的失獨老人,政府應該探索建立專門的失獨群體養老機構,通過抱團取暖的方式解決失獨老人的生活照護問題。
總之,失獨群體的養老問題是近幾年才凸顯出來的,它的出現既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現實社會方面的原因。失獨群體作為我國轉型時期的特殊弱勢群體,理應得到國家和社會的關注和幫扶。國家既要在宏觀上制定失獨群體的幫扶制度和政策,又要積極推動社會和個人對失獨老人進行必要的經濟扶助、精神贍養和生活照護。
說明: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未來十年我國城市老年人居家養老保障體系研究”(編號:12&ZD2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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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中心婦委會先進事跡材料
近年來,政務服務中心婦委會以社會服務活動為載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組織活動,既充分調動了女干部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增強了組織的凝聚力,又凸顯出社會服務工作的成效,獲得了廣泛的社會贊譽。
一、精心謀劃組織,確?;顒映尚?/p>
及時安排、盡早部署。每一次組織活動都經過婦委會主任、副主任多次研究、討論,并廣泛征求女干部的意見,得到大多數女干部的認可后,才決定開展組織活動。
精心謀劃、周密組織。扎實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做到每次活動有詳細的方案,有周密的計劃,有具體的責任分工,有周到的后勤保障。
豐富內容,確保成效。為使政務中心活動更加豐富多彩,我們根據女干部的喜好,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組織活動。針對女干部喜愛文體活動的特點,我們開展了“三八節”文體活動比賽,比賽項目包括羽毛球、跳繩、拔河等,女黨員、女干部們個個踴躍參加,現場不時爆發出陣陣熱烈的掌聲和歡呼聲。在圍繞女會員開展組織活動的同時,我們也針對干部子女開展一些有意義的活動。讓大家度過了一段段充實、快樂的時光,組織的凝聚力和活力也不斷增強。
二、熱衷社會服務,積極創建品牌
現代女性在致力崗位建功的同時,也越來越關注和熱衷于社會服務活動。根據這個特點,我們決定以社會服務活動為載體來開展組織活動。經過近年來的摸索和總結,政務中心確定創立“369”社會服務活動品牌,暨每年的“3.8婦女節”慰問幫扶貧困婦女、“6.1兒童節”慰問幫扶貧困兒童、“9.9重陽節”慰問幫扶貧困老人。政務中心希望通過“369活動”的開展,讓女干部們更加關注貧困婦女、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的生存現狀,通過一系列關愛活動,讓社會弱勢群體真切地感受到關心和關愛。
關愛婦女,鼓勵自強。2018年“3.8婦女節”前后,政務中心組織干部前往社區走訪貧困婦女家庭,慰問基層貧困婦女。據了解,這些貧困婦女大多因病致貧或因家中發生意外事故而致貧。在走訪慰問活動中,女干部們主動與貧困婦女拉家常,仔細詢問她們生產生活狀況,鼓勵他們勇敢面對困難,樂觀看待生活,增強生活的信心,并為她們送去慰問品?;顒咏Y束后,參加活動的女干部們還主動與貧困婦女建立了長期聯系,以便及時關注她們的生產生活狀況,積極為她們提供法律、醫療、心理疏導等服務,力所能及地幫助她們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使貧困婦女家庭早日脫貧致富。
關愛兒童,幫助成長。2018年“6.1兒童節”前夕,政務中心組織女干部前往定點幫扶的地點慰問貧困學生,并為他們送去了學習用具和生活用品。慰問活動中,女干部們來到貧困學生家中,詳細了解他們的家庭情況及致貧原因,并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貧困學生家庭解決具體問題。
關愛老人,傳遞溫暖。為弘揚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政務中心統一購買毛線,組織女干部利用閑暇時間編織圍巾,在寒冬時節給孤寡老人送去溫暖與愛心。
三、加強精神面貌建設,樹立新世紀婦女形象
女同志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也要肩負起家庭的重負,如何讓她們以良好的心態處理好工作與家庭的關系,加強精神面貌建設至關重要。我們主要從以下幾方面搞好精神面貌建設。一是開展送溫暖活動。首先我們婦委會成員統一思想,明確目標職責,確定分管處室,時時關心女同志生活,把她們的冷暖放在心上,對女同志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給予關懷和解決;對有家庭矛盾和紛爭的,及時做好協調和幫忙工作,讓女職工真切的感受到婦委會就是她們的家。女同志及其父母遇有重大疾病的,婦委會及時予以看望;有婚喪喜慶事宜的,及時去表示慰問和祝賀;個性是女職工出嫁,婦委會成員全部到場,使女同志在心中感受到婦委會的溫暖,感受到婦委會就是她們的“娘家人”,從而以良好的心理狀態做好各種工作。同時,對男職工生活中遇到困難或重大問題,我們也用心地去慰問和幫忙。今年,我們看望和慰問男、女職工及其親屬三十余次,對促進政務服務中心精神禮貌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開展“比學趕幫”活動。隨著政務服務中心干部職工的增多,為了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完美工作環境,婦委會向全體女同志發出倡議,從細微之處著手,開展“比學趕幫”活動。在家庭中,努力爭當好媳婦、好婆婆,爭創禮貌家庭;在工作中,從小事做起,用心為全局搞好服務工作,充分樹立良好的婦女形象。在“比學趕幫”活動中,女性自身優勢和良好的思想品質得到了充分體現,愛崗敬業意識明顯增強。政務服務中心內以前比較臟、亂的工作環境,在不知不覺中變得干凈整潔,涌現出許多無名雷鋒;出現的好媳婦、好婆婆讓全中心同志贊不絕口
四、加大維權宣傳力度,促進婦女工作和諧發展
今年是婦聯系統的法制宣傳年,也是“七五”普法及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的開局之年,政務服務中心婦委會結合單位實際,開展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知識競賽”活動訂了相關資料,確保了每人一本《婦女權益保障法知識問答》,組織婦女學習培訓,并舉辦局系統“婦女權益保障法知識競賽”的活動,以筆答的形式做了試卷答題卡。在全局掀起了學習《婦女權益保障法》的。
我們充分利用“三.八”、“六.一”兩個節日,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全體同志認真學習了《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透過學習宣傳,進一步提升廣大干部對維護婦女及兒童權益重要性和時代好處的認識,將維權工作擺上全中心的議事日程,我們還會同工會的同志一齊,經常性地深入到干部中間去,了解他們家庭生活的的困難,在思想上與同志們用心交流,及時發現一些影響家庭和社會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如在八月份,婦委會同志在基層排查問題時發現,基層一名干部與其家屬因長期兩地分居,工作任務和家庭負擔的雙重壓力影響了其工作的用心性和創造性,夫妻間經常為了瑣碎問題發生爭吵,有一次甚至在工作單位大吵了一次,近來又傳出要離婚的消息,得知此狀況后婦委會同志立即與該同志的家屬取得聯系,與她進行了促膝長談,了解夫妻矛盾存在的真實原因,并及時向局領導匯報了這一狀況,由政務服務中心領導直接出面,徹底解決了該夫妻兩地分居問題和住房問題,目前,該同志家庭關系良好,并能用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五、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用心開展扶貧幫困、送溫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