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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工程鑒于自身條件無法像大中型工程那樣有一套完善的質量保證機構,但是確保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永恒主題,全面實行質量管理是相關部門的共同責任。把講質量、抓質量貫穿于建設的全過程,同時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是保證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和長久發揮效益的關鍵所在。
1.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現狀
小型水利工程在農業生產及農民增收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其中不乏工程質量優良的精品,但也有部分工程的修建質量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包括:
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數由鄉鎮水利站進行組織實施, 而鄉鎮水利技術人員技術水平有限,更缺乏一定的施工經驗,致使在工程建設的施工程序和工程質量上難以得到充分的保證。
水利建設項目所投入的資金為多部門管理,且職能不清,如工賑、農業發展等項目中的水利工程建設并不是由水利部門進行技術把關、參與組織建設的。所以在工程建設中缺乏整體的建設規劃,零敲碎打“撒胡椒面”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工程也不是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的,工程質量難以保證。
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自身投資小、規模小,且多以民辦公助為主,建設資金較為緊張,所以很多工程在修建過程中能省則省、因陋就簡,使得有些工程出現布局不合理,施工質量普遍不高,而且工程的使用效益低。
工程建設及施工單位沒有建立完善的質量自我保證體系,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質量監控措施。對小型工程施工質量的監控多停留在目測、缺乏旁站式的檢測施工監督管理,更沒有一套完整的監測設備機構和人員。
2.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
2.1工程建設質量分工負責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部門監督。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監理、設計、施工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
2.2注重科技進步和質量管理 有關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
2.3工程建設實行招投標制 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屬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地方小型工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3.對策及建議
水利的質量管理是集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環節為一體的管理,各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自身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實施各階段的質量。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招標選擇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行合同管理。
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水利行業法規、建設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監理單位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發,簽發施工圖紙;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指導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工程驗收工作,加強質量管理程序。
一、加強職責,認真開展水利建設項目質量監督工作
隨著我市水利建設投資力度不斷加大,質量監督管理任務也隨之加大,2004年我市水利工程質監站承擔了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段工程、江堤達標工程、城市防洪工程以及地方基建項目等水利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我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段工程、江堤達標工程由省水利工程質監站成立質量監督項目站,與我市質監站聯合質監,城市防洪工程直接由市質監站負責質量檢查、監督工作,地方基建項目按各個工程項目成立專門的質量監督項目站,市質量監督站人員為主,有關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技術人員參加,負責日常的檢查、監督等各項工作。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強現場質量監督活動,提高質監工作質量。
工程建設過程中,我站要求質量監督員盡可能多進行一些現場質監活動,督促檢查建設、監理及施工單位等參建單位的質量和安全檢查,保證體系建立、落實情況。查看工程材料、機械設備質量及已完工工程的外觀質量;抽閱建設、監理及施工單位的檢測試驗成果、檢查記錄和施工記錄等原始資料;檢查施工、監理單位對已完成工程質量自評和復評情況。對于工程的關鍵工序、關鍵部位施工,質監員都會到施工現場巡查、監督,確保關鍵工序,關鍵部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通過開展質量監督活動,一些質量問題和隱患被及時發現并得以整改,避免了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對質監活動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質監人員能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主動服務,幫助出謀劃策,督促、參與解決問題,直到妥善處理完畢。
2、加強職責,嚴格把好工程質量評定關。
工程質量評定是水利質監部門最為重要的職責之一,任務重,責任大。為做好質評工作、把好質評關,質量監督站、項目站高度重視,在平時質監活動中注意收集工程質量有關信息資料,在工程完工時按照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細則,認真查閱資料特別是原材料試驗檢測資料、半成品、樁基等檢測資料和生產廠家的質量合格證和質量保證資料,關鍵部位、關鍵工藝的施工記錄和監理檢查情況,聽取有關方面的介紹和匯報,并進行充分的現場查驗,根據需要,可委托有關單位作進一步的檢測,同時結合歷次的抽查評比和項目站質量監督活動的情況,進行單元、分部及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質評過程中發現問題,一查到底,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要求建設單位組織處理或返工,否則不予評定。
2004年度,我站受監項目未發生過任何質量安全事故,在省質監中心站的指導下,與省質監中心站共同完成了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段工程、江堤達標工程等項目以及我市城市防洪工程等一批重點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完成質監項目概算投資額約1.7億,完成工程項目質量優良率達到53%以上,較為客觀地反映了工程質量,受到工程參建各方的認可和主管部門、工程驗收委員會的肯定。
二、強化制度建設,嚴格工程項目質量管理
為了使我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水利質量管理規定》,根據國家、水利行業的技術規范、規程、標準及《江蘇省水利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努力規范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評定工作。2004年受監的工程主要有: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段工程、江堤達標工程、城市防洪工程以及地方基建項目等,各個受監項目均建立、健全和完善質量管理、監督體系,形成“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保證體系,做到職責分明、責任明確。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項目站全過程跟蹤監督,一般項目以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為主,強化宣傳教育,對工程建設現場、質量保證檢查體系、質量管理情況等產品質量、保證措施、工作質量進行完整的檢查監督。
三、加強學習及檔案管理,不斷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為使我市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我站加強對質量監督員的業務技能指導、技術培訓等工作,努力提高技術業務水平,以適應新形勢下質量監督工作的需要。一是加強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強制性規范、標準的學習,二是加強質量監督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學習,三是加強在質量監督和工程質量管理的實踐中學習和提高。
在質量監督過程中,注意對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并有兼職檔案人員進行檔案管理。
四、存在問題及建議
我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在泰州市水利局及省質量監督中心站的領導下,嚴格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認真開展質量監督工作,促進了我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工程實體質量的提高。但是在工作中我們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與繁重的建設任務相比,與上級對我們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制度建設還不夠完善,要進一步規范管理,繼續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不斷加大執法力度。
五、2005年度工作思路
1、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并形成一整套系統的工作流程和規章制度。
2、進一步充實隊伍,努力提高人員素質。經過幾年來一批重點工程質監工作的實踐和磨練,培養和鍛煉了一批質監人員。但是面對面廣量大的工程建設,面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的隊伍還需進一步充實,人員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關鍵詞:小型水利工程 質量保證體系
縣(區)以下(簡稱基層)水利主管部門組織建設的工程多以小型為主,參與建設的各方資質較低或根本無資質,許多工程由村或農民自營,工程質量管理常常不被重視,其做法多數欠妥。雖然這類工程單項規模小,但總體數量多,對水利工程的整體質量水平影響較大,因此應應加大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力度。
一、國家的有關規定
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管理,控制工程質量、工期、造價,提高經濟效益,國家自八十年代中期起,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針對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改革措施,已顯示出較強的優越性和生命力,其核心內容可歸納為:
1.工程建設質量分工負責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部門監督。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監理、設計、施工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
2.注重科技進步和質量管理
有關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
3.工程建設實行招投標制
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屬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地方小型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二、基層水利常見的問題
基層水利部門是實施小型水利工程的主體,肩負的任務既虛又實,常見存在的問題有:
1.技術力量單薄業務水平偏低
設計或監理工作多由縣(區)級以上相應單位負責,基層水利人員從思想上有了靠山并產生了惰性,致使整體技術水平徘徊不前,有的還出現下降趨勢。
另一方面,基層水利技術人員從事上傳下達等事物性工作較多,沒有或很少有時間進行深造,技術水平提高的速度慢,更缺乏深層次的實踐經驗,難于承擔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2.技術資質不具備多種職能融一身
設計單位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監理單位依照核定的業務范圍承擔相應的監理任務。
基層水利部門管理范圍窄、級別低、直接面向農村,其職能不單純是行政管理,技術服務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內容,兼有設計、監理、施工、政府監督等多種職能,但一般不具備相應資質。
3.設計施工不規范因陋就簡意識濃
小型水利工程立項很少組織可行性論證,工程建設常常不合理或不規范。國家或水利部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但很多水利基層單位和個人并沒有掌握并付諸實施。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辦公助為主,建設資金較為緊張,存在能省則省、因陋就簡的意識。
基層水利技術人員由于缺乏足夠的建筑學知識和藝術訓練,往往只注重功能的需求而甚少涉及藝術和美觀的需要,使得大部分水利建筑給人們的印象是粗老本重。
4.監控措施不完善檢測手段太落后
多數基層水利部門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也沒有行之有效的質量監控措施,有的甚至從思想意識上就根本沒有這根弦,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也就在所難免了。
對小型工程施工質量的監控多停留在目測上,憑直觀印象下結論,很少有先進的監測設備、儀器,更缺乏監測人才,在實施質量監控活動時沒有強有力的說服力。
三、幾點建議
鑒于基層水利部門的現狀,短期內在縣(區)內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水利設計、水利監理單位也有難度,但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是大勢所趨,不能含糊,小型水利工程也要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全程質量監控工作。
1.開發人力資源
高度重視基層水利行業整體人力資源的開發。要有計劃、按步驟地選拔人才去深造,以適應崗位需要和市場需求;鼓勵職工在職學習,不斷提高整體素質,使基層水利人力資源切實得到保值和增值。
對縣(區)現有水利技術人員進行適當分工,明確每個人的業務主攻方向,盡早造就農田水利、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地質及地下水、水行政執法、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行家里手,并能統攬全局,承擔起相應的工作。同時,加強對鄉鎮水利技術人員的培訓,并向其做好技術交底工作,使他們也能獨當一面。
2.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要加強對全體水利職工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培訓,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的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國家興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前要組織專家審查論證,我們在小型工程立項時也應組織專家進行技術方案討論,及時彌補設計中的不足,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3.改進監控方法提高檢測水平
為了提高質量檢測水平,需購置必要的檢驗、測試儀器和設備,對工程所用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全面檢查或抽樣檢查。通過實測、實量、實敲、實彈等手段,獲得準確、客觀、公正的監控數據。該好就好,該孬就孬,增加質量監控的說服力和威懾力,減少或避免工程質量評價中的錯誤、糾紛和矛盾,減少“人情工程”、“關系工程”的弊端。
4.進行科學管理確保永續利用
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作為一門科學來對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轉重建輕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小型水利資產要及時移交給有關單位和個人,向他們頒發產權或使用權證書,采取專業管護、拍賣經營、個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實有效、適合當地社會情況和不同工程類型的運行管護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都進入良性運行軌道。
1.1水利水電施工前原材料的問題。混凝土的質量不過關,水泥的安定性不過硬,粗骨料超徑,混凝土養護不到位,強度不夠,出現裂縫,混凝土配比不盡合理,降低了其配制強度,在溫度較高或者較低時,運輸混凝土的工具缺少保溫或者遮蓋設施,導致混凝土質量下降。
1.2水力水電施工中施工工藝的問題。堤基清理不合格,平整壓實不夠到位,有彈簧土和松土,表面凸凹不平,堤身土方填筑方面,上堤土料質量差,碾壓不到位,填筑作業不到位,導致壓實度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等問題。
1.3水利水電防漏工程方面的問題。深層攪拌樁所帶的機具鉆頭偏小,不符合要求,同時,樁距控制不夠精確,成墻厚度往往過小或者過大,樁體垂直度具有較大誤差,使樁之間的搭接質量。
2農業水利水電施工質量管理
2.1加強領導,實施責任制。領導的充分重視是提高和保證工程質量十分重要的前提,而全面實施責任制以及成本核算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工程管理效果以及工程質量。項目責任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首先,應該采用完善的用人機制,服務機制,市場機制,監督機制以及分配機制來確保落實項目經理這種形式的責任制。
2.2施工前的管理。很多因素都會對工程質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而其中尤以原材料的質量為關鍵。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工程中用到的材料種類繁多,數量較大,涉及到很多部門,所以一定要原材料進行嚴格的把關,在檢驗合格質量到位的前提下才能夠投入使用。尤其是炸藥庫的設計以及布局,炸藥的運輸以及一定要按照國家與當地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開工前,在檢測方法,施工工藝,機械設備以及在施工過程中如何預防質量問題等方面進行充分的準備。
2.3施工后的管理。施工后的管理即對所建設的工程能否被使用的管理。工程完成后應當對其質量進行嚴格,到位的檢查,對于不能夠符合要求能主達不到質量標準的工程禁止投入使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其維修以及維護工作值得重視,確保水利水電工程合理,正常使用,盡量避免工程質量問題給社會帶來不利影響。
3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方法
3.1加強監管力度,明確工程質量追責制和終身負責制。各級主管部門應加大對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領導,監管和巡查力度,明確相關部門領導,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全面落實工程質量追責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3.2嚴格遵照水利工程建設審批制度和程序。所有水利工程都必須嚴格遵照和執行《水利勤務員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文件的要求,嚴把工程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批,開工,竣工驗收等重要關口,嚴格按程序辦事不得越級,超范圍審批,未獲批準的項目不準開工,同時應加大工程的質量評定,工程驗收時必須有質量監督機構的評價意思,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3.3建立與完善全面質量管理制度。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應確保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它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事后控制更多地關注于工程竣工后的查驗,是質量控制的最后一道屏障,強調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的質量管理。
3.4確定工程監更換細則和目標,明確監理責任制。根據我國工程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必須委托社會監理單位對勤務員建設實施監督,管理。水利工作的質量關系重大,更應該根據工程要求明確工程監理的細則和目標,明確監理責任制,對各關鍵部位,工序,階段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檢查,質量評定和驗收程序等都作詳細規定,提高工程建設的科學性,保證投資效益的發揮,維護合同的嚴肅性。
3.5嚴格規范和實行水利工程的招投標制。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和文件,嚴格規范和實行水利工程建設的招標投標行為,盡理采取公開招標,同時加在監管的力度,保證招標投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做好標底編制和評標方法的保密性工作,從而保證優秀的施工企業中標,為工程質量做好鋪墊。
關鍵詞:小型水利工程 基層水利部門 質量管理
1、前言
縣級及縣級以下水利主管部門組織建設的工程多以小型為主,例如:小型揚水站、各類小型生產橋、小型水閘、倒虹吸、渡槽、防洪堤防建設、渠系清淤、排水溝疏浚治理等。工程的建設直接服務對象就是農民群眾,他們是工程的直接受益者,工程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乎民生問題,責任重大。
由于參與建沒小型水利工程的各方資質較低或根本無資質.許多工程由村或農民自營,工程質量管理常常不被重視,施工最突出的問題是不正規,一切因陋就簡,其做法多數欠妥。直接或間接地對工程建設質量產生不利影響,或出現“豆腐渣”工程,使工程不能正常運用,影響了工程效益的如期發揮。雖然這類工程單項規模小,但總體數量多,我們也不可忽視其質量【1】。
2、國家的相關規定
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的管理,控制工程質量、工期、造價,提高經濟效益,國家自80年代中期起,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針對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改革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1)工程建設質量分工負責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部門監督。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監理、設計、施工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
2)注重科技進步和質量管理 有關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推行全砥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
3)工程建設實行招授標制 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屬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地方小型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這些措施在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設中,已顯示出較強的優越性和生命力。對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由于缺少相應的措施,使得小型水利工程的質量存在著一些問題。
3、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問題
基層水利部門是實施小型水利工程的主體,肩負的任務既虛又實,常存在的問題有:
1)技術力量單薄業務,水平偏低 設計或監理工作多由縣(區)級以上相應單位負責,基層水利人員從思想上有了靠山并產生了惰性,致使整體技術水平徘徊不前,有的還出現下降趨勢。另一方面,基層水利技術人員從事上傳下達等事物性工作較多,沒有或很少有時間進行深造,技術水平提高的速度慢,更缺乏深層次的實踐經驗,難于承擔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2)技術資質不具備,多種職能融一身 設計單位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監理單位依照核定的業務范圍承擔相應的監理任務。基層水利部門管理范圍窄、級別低、直接面向農村,其職能不單純是行政管理,技術服務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內容,兼有設計、監理、施工、政府監督等多種職能,但一般不具備相應資質。
3)設計施工不規范,因陋就簡意識濃 小型水利工程立項很少組織可行性論證。工程建設常常不合理或不規范。國家或水利部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但很多水利基層單位和個人并沒有掌握并付諸實施。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辦公助為主,建設資金較為緊張,存在能省則省、因陋就簡的意識。
4)監控措施不完善,檢測手段太落后 多數基層水利部門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也沒有行之有效的質量監控措施,有的甚至從思想意識上就根本沒有這根弦,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也就在所難免了。對小型工程施工質量的監控多停留在目測上,憑直觀印象下結論,很少有先進的監測設備、儀器,更缺乏監測人才,在實施質量監控活動時沒有強有力的說服力【2】。
4、改進建議
鑒于基層水利部門的現狀。短期內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水利設計、水利監理單位也有難度,但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是大勢所趨,不能含糊,小型水利工程也要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全程質量監控工作。根據小型水利工程的特點和現狀,提出如下改進建議:
1)領導重視.認真抓好組織落實 在確定要建設的工程項目后,領導要充分予以重視,領導的重視與否是搞好水利工程質量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責、權、利明確。以保證管理隊伍的有效和有序的運作,并加強監督和檢查。按照水利規范和技術要求,出現質量問題,不管當事人發生什么變化。都要追究責任,即工程質量終身制。徹底解決工程當事人不管工程質量如何,出現問題一走了之的弊端,使工程人員真正負起責來。
2)重視基層水利行業職工的培訓 基層水利部門多數集監督、設計、監理、施工等職能于一體,應注重開發人力資源、加強質量教育,提高檢測水平、搞好建后管護等.要建立起適合自身情況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高度重視基層水利行業職工的培訓。要有計劃、按步驟地選拔人才去深造,以適應崗位需要和市場需求;鼓勵職工在職學習,不斷提高整體業務素質,更新知識,學習新技能,掌握新方法,使基層水利人力資源切實得到保值和增值。
3)加強質量教育,建立保證體系 小型水利工程須從項目的論證、設計、建設、監理、管理等環節抓起,做好質量全程監控工作。“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要加強對基層水利職工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培訓,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的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國家興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前要組織專家審查論證。我們在小型工程立項時也應組織專家進行技術方案討論。及時彌補設計中的不足,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質量管理決不能因小而不為。如果因陋就簡.雖然一次投入較少,但將來的運行費用高,使用壽命短,結果并不節省投資,反而有可能勞民傷財。基層水利部門需要綜合監督、設計、監理、施工等多種職能,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自己的質景保證體系。工程設計要符合國家及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工程勘測設計規程、技術標準的要求,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健全設計文件的審核、會簽、批準制度。在工程施工時,做好“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工作。用經濟手段制約建設各方,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質的目的。
4)改進監控方法,提高檢測水平 為了提高質量檢測水平,需購置必要的檢驗、測試儀器和設備。對工程所用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全面檢查或抽樣檢查。通過實測、實量、實敲、實彈等手段。獲得準確、客觀、公正的監控數據。該好就好,該孬就孬。增加質量監控的說服力和威懾力,減少或避免工程質量評價中的錯誤、糾紛和矛盾,減少“人情工程”、“關系工程”的弊端。首先,嚴把材料、設備的進貨關。批量購置的材料、設備等,要根據國家、部頒技術標準先檢測后使用,不合格的不使用。其次,加強施工質量監測。對重點工序和部位,設置質量監控重點;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嚴格監控施工質量;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要做到“腿勤、手勤、眼勤、嘴勤”。
5)進行科學管理,確保永續利用 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作為一門科學來對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轉重建輕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小型水利資產要及時移交給有關單位和個人。向他們頒發產權或使用權證書.采取專業管護、拍賣經營、個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實有效、適合當地社會情況和不同工程類型的運行管護模式。使小型水利工程進入良性運行軌道【3】。
5、結束語
隨著社會的發展,對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要求越來越細、越來越嚴,而基層水利部門多數集監督、設計、監理、施工等職能于一體,技術現狀還遠遠不適應形勢的變化,更應該注重開發人力資源、加強質量教育、提高檢測水平、搞好建后管護等,建立起適合自身情況的質量保證體系。從項目的論證、設計、建設、監督、管理等環節抓起,做好質量全程監控工作,保證小型水利下程的質量和效益。
參考文獻:
[1]王奎增,孫文慧,竇索芹.質是水利工程的命脈叨,水利技術監督.2007,6:32—34.
第一條 根據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及省頒發的有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為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充分發揮投資效益,結合我省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政府對水利工程的質量實行監督的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水電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水電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和城市與鄉鎮供水、排灌、灘涂圍墾等工程(以下簡稱水利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均必須由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質量監督。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和經批準的設計文件等。
第五條 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辦理好質量監督手續,否則不得開工。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未經工程質量等級核驗或核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在申報優秀設計、優秀施工、優秀工程項目時,有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簽署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
第二章 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 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分二級設置。省水利廳設置質量監督中心站。各地級市水利局設置工程質量監督站。各級質量監督機構隸屬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質監機構的指導。市質量監督站可根據需要在具備條件的縣設置質量監督組,作為市級站的派出機構。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是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的派出單位。
第七條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人員設置為:
質量監督中心站:設站長1人(由主管工程建設的付廳長兼任),副站長3—4人。
質量監督站:設站長1人(由主管工程建設的付局長兼任),
副站長2——3人。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員的數量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
據工作需要和專業配套的原則確定。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任命其質量監督機構的組成人員后,
須上報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第八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取得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有五年以上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或建設管理工作經歷。
(二) 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執法,責任心強,并經考核已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九條 質量監督機構可聘任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兼職質量監督員,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公正性,權威性,凡從事該項目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等單位的人員不得擔任該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
第十條 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地級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及其質量監督員必須經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認證,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每四年復核一次,質量監督員證有效期為四年。
第十一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合格證書”及“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由水利部統一印制。
第三章 機構職責
第十二條 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的主要職責: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近幾年國家不斷加大對水利建設的投入,水利建設迎來了新的。隨著大批水利工程的開工建設,對質量監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筆者作為一名基層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技術人員,對新形勢下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進行了探討。
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內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應及時完成的工作和以抽查為主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一)應及時完成的工作包括:
1、在單位工程完工后,主持由建設、監理、設計及施工等單位參加的工程外觀質量評定組會議,對單位工程外觀質量進行現場檢查,并評定打分,統計外觀質量得分率;
2、對工程項目劃分的確認、對工程外觀質量評定標準的確認;
3、核定分部工程施工質量等級、核定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等級、核定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等級;
4、對監理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設計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有關產品制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
5、編寫質量監督實施細則、編寫質量監督總計劃和年度計劃、編寫質量監督報告和總結、編寫質量監督簡報、編寫施工質量評定報告;
6、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工程質量會議;參加由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小組對重要隱蔽工程及工程關鍵部位的驗收,共同核定其質量等級;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方案的研究;參加主體建筑物分部工程驗收會;參加工程階段驗收會和單位工程驗收會,并宣讀其工程施工質量評定報告;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會,并宣讀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評定報告。
(二)以抽查為主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1、對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體系、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及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體系進行監督檢查;
2、對參建單位的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特別是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對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行為、監理單位的旁站監理工作、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對施工單位的現場實驗室、“三檢制”及其他施工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5、對有關產品制作安裝單位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對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7、對施工質量檢查與評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質量監督工作的主要方法1、嚴格執行質量監督程序
在質量監督過程中嚴格按程序辦事。一是在工程開工時,必須同時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二是在工程開工后,及時辦理項目劃分報批手續,明確工程主要分部和重點關鍵部位;三是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遇有項目劃分調整、重大設計變更等必須報質監站批復和備案;四是在工程實施的各階段,及時進行質量等級的核定。
2、監督檢查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工程建設項目要建立質量終身負責制。每一個水利工程的項目法人代表、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項目設計負責人都要依法對工程質量負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重點監督檢查工程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以及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3、加強對工程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
質量監督過程不僅對工程實物的質量進行監督,對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也加強監督。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在抓好對工程實物質量的監督下,重點對監理、設計、施工的資質進行核查,監督檢查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質量;監督檢查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程、規范、質量評定標準的執行情況;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和評定的情況。
4、嚴格掌握工程質量標準,做好質量評定工作
一、*6全省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簡要回顧
*6年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我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兩個率先”的工作大局,認真貫徹廳黨組“統籌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綜合治理”的治水新思路,全力推進水利重點工程建設,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設任務,實現了“三個安全”的目標。
(一)落實措施,重點工程建設有了新進展。
一年來,各級水利部門落實責任,強化管理,精心組織,全年實際完成投資45億元,比*5年增長10%,超額完成目標任務。新一輪重點治淮工程全面實施,東調南下新沂河海口樞紐基本建成,河道整治工程開工建設;奎濉河治理主體工程已通過水下驗收,剩余工程正在抓緊掃尾;行蓄洪區安全建設和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按計劃實施年度工程;其它治淮工程積極推進。海堤達標建設加快推進,開工建設60公里重點海堤防護工程,連云港市的海堤防護工程三年任務一年基本完成。9座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60座小水庫加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市防洪工程加快推進,城市防洪能力和水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長江治理、區域水利、地方基建等重點工程基本完成年度計劃目標。
(二)嚴格制度,建設管理水平有了新提升。
一年來,各級水利部門始終把制度的建設和執行,作為加強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發揮體制和制度的制約、監督作用。圍繞工程招投標、質量監督管理、設備采購、財務管理、成本控制等關鍵環節,進一步修訂完善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內控機制,嚴格制度執行,建設管理行為進一步規范。
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強化項目法人組建。*6年先后批復成立了37個建設處。對具備開工條件的工程及時辦理開工審批手續。
切實加強招投標管理,規范招投標秩序,推動招標投標活動的陽光操作。*6年,省廳頒布了《省外企業進蘇辦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標人公示辦法》等規定,進一步明確行政監督的職能和工作內容。全年在省網上招標信息230條,其中在國家網*多條,招標項目資金概算為17.7億元(不含城市防洪14.20億元),中標累計合同金額合計達14.9億元。
進一步規范水利建筑市場秩序,建立了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4月份出臺了《*省水利廳關于防止拖欠水利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實施管理辦法》,有效保障了施工企業和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強化監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有了新突破。
一年來,省質監中心站共對40多項受監工程開展了100多次質量監督巡查活動,發出工程質量監督意見20多份,出具工程質量評定報告或質量評價意見30多份。通過有效的質量監督工作,強化了參建單位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水平,規范了質量管理行為,提高了工程實體質量。在工程建設中,積極開展文明工地和優秀施工工程評比等活動。*6年,淮河入海水道工程榮獲“魯班獎”,入海水道海口樞紐榮獲水利部“*6年度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連云港大浦抽水站等三項工程獲“*省*5年度‘揚子杯’優質工程”獎;南京紅山窯水利樞紐等7項工程獲“*6年*省水利建設項目優秀施工工程”獎,新沂河海口樞紐擴建等8項工程獲“*6年*省水利建設項目文明工地”,這充分表明我省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以成立安全監督機構為契機,落實人員,建立網絡,建章立制,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監督工作。加大了對安全生產的專項檢查力度,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強化了工程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落實了各項安全保障措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未發生一起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四)明確責任,工程驗收工作有了新成效。
一年來,全面推行竣工驗收責任制,確保建設投資發揮應有效益。全年先后完成了淮河入海水道、兩河消險、石梁河水庫除險加固、太浦河、望虞河等治淮、治太等25項重點工程的竣工驗收。完成了災后重建總渠除險加固等5項工程的竣工初驗,完成了其它階段驗收60余項。
(五)加強培訓,隊伍建設有了新進步。
一年來,邀請水利部、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河海大學以及交通、建設等方面的專家,分兩期對我省*多名質量監督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考核和換證。分6期對全省近900名造價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考核。舉辦了兩期項目法人培訓班,共有270人參加培訓,通過專家授課和邀請廳有關處室負責人對工程建設管理中疑難問題進行分析講解,收效明顯。舉辦了全省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培訓班,邀請了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的領導和專家分別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知識、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典型案例分析、事故處理等方面的知識進行解讀與剖析,同時對180多名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對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了結業證書。舉辦了全省海堤達標暨新沂河整治工程建設檔案業務培訓班,共有150人參加了培訓。進一步加大了對施工企業人員的培訓工作,*6年共培訓各類人員786人次。通過培訓,有效提升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和素質。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對照新形勢下水利工程建設的新任務和新要求,工程建設管理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制約因素。一是工程建設任務完成情況不平衡。從項目來看,區域水利、治淮、病險水庫、治太工程總體進展與時序進度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同一項目上,市際之間差距較大。二是基本制度執行不夠嚴格。部分項目法人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不能適應工作要求。招投標工作還存在地方保護傾向。三是工程項目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部分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缺乏動態跟蹤;部分項目設計質量不高,有些重大設計變更沒有按程序報批;部分施工、監理單位中標后隨意更換負責人等。四是工程質量安全存在通病。部分項目質量管理還不夠到位。安全生產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隱患和問題,部分施工企業安全教育不夠,投入不足。五是征地拆遷和地方配套資金影響工程進展。征地拆遷移民安置難度加大,地方配套資金到位率偏低。六是建設資金管理有待加強。少數工程項目建設財務管理存在漏洞,基建財務管理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建設管理費控制不嚴等。
二、*7年水利工程建設目標任務
今年全省重點水利工程計劃投資48億元以上,實施六大重點工程建設。
(一)治淮工程。*7年是實現國務院基本完成治淮19項骨干工程的決戰之年。根據國務院要求,*7年我省治淮骨干工程要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水利部矯勇副部長去年12月份檢查治淮工作時提出了*7年治淮工程的具體目標:一是*8年能抵御設計洪水;二是實物工程量完成80%至85%以上;三是主體工程全部完成。根據水利部的部署,我省淮北大堤加固、懷洪新河影響工程今年汛前完成主體工程、年底全面完成;湖洼及支流治理、行蓄洪區安全建設工程完成年度建設目標;新沂河整治主體工程今年基本完成;中運河、駱馬湖堤防工程今年汛前完成征地拆遷,完成中運河河道開挖和駱馬湖堤防工程25%工作量;新沭河整治工程今年汛前完成征地拆遷,三洋港閘爭取提前開工建設,河道工程完成部分工作量;沂沭邳全面開工建設;湖西大堤加固基本完成。東調南下一期工程中的中運河工程上半年完成竣工驗收。
(二)海堤達標工程。*7年是海堤達標建設的關鍵之年、攻關之年,按照三年完成海堤達標的要求,基本完成連云港市境內堤防達標和建筑物建設任務,基本完成鹽城、南通市境內和省鹽業集團重點海堤防護工程建設。同時完成*6年度工程的竣工技術預驗收。
(三)水庫除險加固改造工程。西雙湖、崔賀莊、慶安等水庫除險加固全面完成建設任務;高塘、阿湖、云龍湖、安峰山、賀莊、大石埠、趙村、塘馬等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年底前完成竣工技術預驗收,爭取完成部分項目竣工驗收;小塔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應于今年9月前完成竣工驗收。
(四)通榆河北延輸水工程。為服務全省沿海開發戰略的實施,進一步提高沿海地區特別是連云港市的水資源保障能力,按照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省廳正在抓緊通榆河北延輸水工程的??工程年內完成竣工驗收。
(五)城市水利工程。圍繞“十一五”基本完成重點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的目標和城市水環境整治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城市水利建設,開工建設鎮江濱江整治工程、連云港大浦河調尾工程等一批有影響的城市水利工程,基本完成蘇州、*、泰州、宿遷等市主城區防洪工程體系建設。
(六)重點區域治理工程。以重點實施里下河及沿海四港洪澇治理、泗洪西南崗水源工程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區域治理力度,努力改善區域發展的水利條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7年水利建設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措施,統籌安排,確保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水利建設歷來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水利部門的主要領導要集中精力抓好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落實配套資金,重點抓組織落實、抓項目推進、抓重要問題的協調解決,為水利建設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分管領導要抓好前期工作、施工準備、力量調配等建設管理的每一環節,保證水利建設順利推進。省廳有關處室和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主動服務,既要做好為重點工程建設的服務工作,又要加強對市縣水利建設工作的指導,努力提高水利工程建設的組織水平。
二要搶抓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水利建設順利實施的關鍵。今年全省水利建設任務繁重,前期工作是關鍵之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重視前期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充實技術力量,優化深化設計,保證前期質量。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運轉速度。要積極推行設計招投標,優選設計單位,保證設計質量,為項目建設和管理打下良好基礎。海堤達標建設*7年度工程前期工作要抓緊開展,單項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要盡早編報,今年上半年要基本完成所有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治淮工程要全力以赴配合完成中運河、駱馬湖堤防加固工程、新沭河治理工程、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工程等的設計審查;其他凡列入今年年度建設計劃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各市縣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前期工作責任制,督促加快前期工作進度,超前做好相關工作。
三要科學組織實施。要加快已批工程建設步伐。治淮工程中的新沂河整治、南四湖湖西大堤加固等已批在建項目,要千方百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快推進;淮北大堤加固、懷洪新河影響工程要抓緊開工建設;對建設遲緩的項目,要查明原因,排除障礙,確保各項工程建設進度均能達到或超過時序進度的要求。海堤達標建設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各地要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施工合同規定的完成時間,加大人力和機械設備的投入,優化施工方案,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計加快工程建設進度。西雙湖、崔賀莊、慶安等水庫除險加固,要加速推進,確保汛前完成主體工程并具備安全度汛條件;長江治理、區域水利、省屬閘站加固等在建項目也均要嚴格進度管理,確保建設目標的實現。
要進一步加大今年計劃新開工工程的實施準備工作的力度。治淮工程是今年重點水利建設的重中之重,中運河、駱馬湖堤防加固工程、新沭河治理工程、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工程要抓緊組建項目法人機構,及早進行征地拆遷有關手續的辦理和征地拆遷移民安置的調查、兌付等準備工作,認真籌措招標文件的編制等招投標準備,做到一旦國家批復設計即可立即開工建設。海堤達標建設要將安全影響大、工期長的大中型建筑物工程提前安排實施,提前建設成發揮效益。其它工程項目在報批的同時,各地要認真做好施工圖設計、招標和建設資金落實、施工準備等工作的銜接,超前做好項目實施準備,一旦具備條件,保證工程全面迅速啟動,盡快形成工作量。
四要規范建設行為。要嚴格基建程序,規范建筑市場行為,進一步完善“五制”。堅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從投資、進度、質量等各方面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加強對項目法人的考核。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打破區域封鎖和地方保護,真正選擇優秀的建筑隊伍參與工程建設。要加強對施工和建設監理單位的管理,嚴格控制中標后隨意更換項目經理和總監等關鍵人員的現象。要認真學習水利部新近頒布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3個部長令,深刻領會,嚴格執行。今年我們將建立水利建設市場黑名單制度,保證我省水利建設市場的有序規范。
五要加強督促檢查。要強化監督管理,強化檢查指導,強化協調服務,認真分析制約工程建設的關鍵因素和存在問題,找準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有關問題,通過現場督辦、專項檢查、情況通報、發督辦函等多種方式,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確保工程建設有序進行。省廳擬組建項目稽查辦,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省質量監督中心站要進一步加大工程質量巡查、抽檢力度,確保工程質量。通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為監督檢查,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認真排查施工現場危險源,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切實加強工程財務稽查和決算審計,確保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干部安全。
六要強化建設資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使用程序,嚴格按照“專戶存貯、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的要求,完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建設管理單位要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重點工程、重要環節等全過程參與監督,做到事前指導,提前把關,事中監督,嚴格管理,事后審計,堵塞漏洞,防止工程建設中產生腐敗行為。要認真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指導,積極支持和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執法監察和工作監督,防止商業賄賂等腐敗現象的發生,努力打造廉潔*水利的良好形象。工程結束時,要及時組織竣工決算和工程審計,為工程驗收創造條件。
七要落實建設資金。要完成今年的水利建設任務,投資保證是關鍵。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加大財政對水利的投入。省政府已經初步落實了今年省級水利建設資金盤子,在前幾年持續增加水利建設資金的基礎上,今年又增加了財政投入。市縣水利部門要積極向政府申請落實水利投資,確保工程建設投入需要。
八要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工程征遷政策落實和資金補償直接關系到被征遷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社會反映較多的熱點問題。國務院新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已于*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們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在工程建設管理中,按照“嚴格政策,嚴格程序,公開透明,社會監督”的要求,建立反復檢查、嚴格審計、追蹤監督的有效機制,杜絕中間截留,確保群眾的切身利益,做到讓群眾滿意,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九要深化建管改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水利改革的不斷深入,深化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解決水利建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已勢在必行。全國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會議、全省水利工作會議對改革的總體思路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明確要求,今年我們將重點研究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在項目法人管理方面,一是研究水利重點工程的項目法人機構組建方式,二是強化項目法人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加強對項目法人的考核和評比。
招投標管理方面,認真執行外省施工企業備案制度,評標結果公示制度。研究制訂水利工程招標評委淘汰制度和水利工程施工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大型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實行施工實績評比制度,明確業績差的施工企業在后期投標中進行降分管理。
驗收管理方面,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做好驗收管理改革,主要是按照“明確職責、驗評分離、過程控制、強化檢測”的原則,完善驗收管理法規和標準體系。
監理改革方面,按照近期出臺的部令,為適應轉變政府職能和建設管理實際的需要,進行監理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三方面。一是改變監理監管方式,二是重新構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體系,三是強力推進監理單位政企脫鉤改制。
安全監督管理方面。安全監督管理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工作,是新設立的一項管理制度。目前當務之急是機構、人員、經費和工作規則四方面工作。一是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明確工作人員;二是抓緊落實安全生產監督費來源。水利部建管司正在調研并協調有關單位,思路是近期爭取參照質量監督費的做法從水利工程建設費用中列支,遠期爭取納入財政全額撥款管理;三是按照部即將制定出臺的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安全生產監督導則認真做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推行施工圖審查制度方面。質量管理條例頒布以來,由于各種原因,主要是考慮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審批層次較多,因此,水利工程建設一直未執行施工圖審查制度。目前施工圖設計階段是質量監管的薄弱環節。作為法定制度,為提高設計質量,保證工程安全,將采取分級管理、委托審查的方式,推行施工圖審查制度。
第二條水利工程建設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水利部水建[*5]128號)明確的建設程序執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第三條本暫行規定適用于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企事業單位獨資或合資以及其它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照執行。利用外資項目的建設程序,同時還應執行有關外資項目管理的規定。
第四條項目建議書階段
1.項目建議書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區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有關投資建設方針進行編制,是對擬進行建設項目的初步說明。
2.項目建議書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編制暫行規定》(水利部水規計[*6]608號)編制。
3.項目建議書編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承擔;并按國家現行規定權限向主管部門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被批準后,由政府向社會公布,若有投資建設意向,應及時組建項目法人籌備機構,開展下一建設程序工作。
第五條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
1.可行性研究應對項目進行方案比較,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和經濟上是否合理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論證。經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和進行初步設計的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項目法人(或籌備機構)組織編制。
2.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電力部、水利部電辦[*3]112號)編制。
3.可行性研究報告,按國家現行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同時提出項目法人組建方案及運行機制、資金籌措方案、資金結構及回收資金的辦法,并依照有關規定附具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機構簽署的規劃同意書、對取水許可預申請的書面審查意見。審批部門要委托有項目相應資格的工程咨詢機構對可行性報告進行評估,并綜合行業歸口主管部門、投資機構(公司)、項目法人(或項目法人籌備機構)等方面的意見進行審批。
4.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在主要內容上有重要變動,應經原批準機關復審同意。項目可行性報告批準后,應正式成立項目法人,并按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管理。
第六條初步設計階段
1.初步設計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必要而準確的設計資料,對設計對象進行通盤研究,闡明擬建工程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規定項目的各項基本技術參數,編制項目的總概算。初步設計任務應擇優選擇有項目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承擔,依照有關初步設計編制規定進行編制。
2.初步設計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電力部、水利部電辦[*3]113號)編制。
3.初步設計文件報批前,一般須由項目法人委托有相應資格的工程咨詢機構或組織行業各方面(包括管理、設計、施工、咨詢等方面)的專家,對初步設計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咨詢論證。設計單位根據咨詢論證意見,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補充、修改、優化。初步設計由項目法人組織審查后,按國家現行規定權限向主管部門申報審批。
4.設計單位必須嚴格保證設計質量,承擔初步設計的合同責任。初步設計文件經批準后,主要內容不得隨意修改、變更,并作為項目建設實施的技術文件基礎。如有重要修改、變更,須經原審批機關復審同意。
第七條施工準備階段
1.項目在主體工程開工之前,必須完成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其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現場的征地、拆遷;
(2)完成施工用水、電、通信、路和場地平整等工程;
(3)必須的生產、生活臨時建筑工程;
(4)組織招標設計、咨詢、設備和物資采購等服務;
(5)組織建設監理和主體工程招標投標,并擇優選定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承包隊伍;
2.施工準備工作開始前,項目法人或其機構,須依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中“管理體制和職責”明確的分級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項目報建須交驗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工程項目進行項目報建登記后,方可組織施工準備工作。
3.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除某些不適應招標的特殊工程項目外(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均須實行招標投標。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水利部水建[*5]130號)執行。
4.水利工程項目必須滿足如下條件,施工準備方可進行: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項目法人已經建立;
(3)項目已列入國家或地方水利建設投資計劃,籌資方案已經確定;
(4)有關土地使用權已經批準;
(5)已辦理報建手續。
第八條建設實施階段
1.建設實施階段是指主體工程的建設實施,項目法人按照批準的建設文件,組織工程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2.項目法人或其機構必須按審批權限,向主管部門提出主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經批準后,主體工程方能正式開工。主體工程開工須具備《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明確的條件,即:
(1)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
(2)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或地方水利建設投資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3)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訂,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
(4)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3.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制的建立,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主體工程開工前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建設管理模式已經確定,投資主體與項目主體的管理關系已經理順;
(2)項目建設所需全部投資來源已經明確,且投資結構合理;
(3)項目產品的銷售,已有用戶承諾,并確定了定價原則。
4.項目法人要充分發揮建設管理的主導作用,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建設條件。項目法人要充分授權工程監理,使之能獨立負責項目的建設工期、質量、投資的控制和現場施工的組織協調。監理單位選擇必須符合《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水建[*6]396號)的要求;
5.要按照“政府監督、項目法人負責、社會監理、企業保證”的要求,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重要建設項目,須設立質量監督項目站,行使政府對項目建設的監督職能。
第九條生產準備階段
1.生產準備是項目投產前所要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建設階段轉入生產經營的必要條件。項目法人應按照建管結合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要求,適時做好有關生產準備工作。
2.生產準備應根據不同類型的工程要求確定,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生產組織準備。建立生產經營的管理機構及相應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訓人員。按照生產運營的要求,配備生產管理人員,并通過多種形式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之能滿足運營要求。生產管理人員要盡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設,參加設備的安裝調試,熟悉情況,掌握好生產技術和工藝流程,為順利銜接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階段做好準備;
(3)生產技術準備。主要包括技術資料的匯總、運行技術方案的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制定和新技術準備;
(4)生產的物資準備。主要是落實投產運營所需要的原材料、協作產品、工器具、備品備件和其他協作配合條件的準備;
(5)正常的生活福利設施準備。
3.及時具體落實產品銷售合同協議的簽訂,提高生產經營效益,為償還債務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創造條件。
第十條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是工程完成建設目標的標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工程質量的重要步驟。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即從基本建設轉入生產或使用。
2.當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全部完成,并經過單位工程驗收(包括工程檔案資料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水利部水辦[*7]275號)的要求完成了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報告、竣工決算等必須文件的編制后,項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規定,向驗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根據國家和部頒驗收規程,組織驗收。
3.竣工決算編制完成后,須由審計機關組織竣工審計,其審計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基本資料。
4.工程規模較大、技術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可先進行初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有遺留問題的項目,對遺留問題必須有具體處理意見,且有限期處理的明確要求并落實責任人。
第十一條后評價
1.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一般經過1至2年生產運營后,要進行一次系統的項目后評價,主要內容包括:影響評價——項目投產后對各方面的影響進行評價;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投資、國民經濟效益、財務效益、技術進步和規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進行評價;過程評價——對項目的立項、設計施工、建設管理、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評價。
2.項目后評價一般按三個層次組織實施,即項目法人的自我評價、項目行業的評價、計劃部門(或主要投資方)的評價。
3.建設項目后評價工作必須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做到分析合理、評價公正。通過建設項目的后評價以達到肯定成績、總結經驗、研究問題、吸取教訓、提出建議、改進工作,不斷提高項目決策水平和投資效果的目的。
第十二條凡違反工程建設程序管理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本暫行規定是《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5]128號)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