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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核算原則 科目 資產現價 計提準備
一、《企業會計制度》體現了會計核算與市場價值的統一
1992年財政部頒布了《工業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又相繼出臺了《企業會計制度》。目前,國家大型企業《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已經停用,中小型企業兩種制度并存。因為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創造的GDP占全國GDP總量的60%,上繳國稅占全國稅收金額的50%,全國有2/3的就業崗位在中小型企業,65%的專利、75%的技術創新、80%的新產品開發都在中小型企業。因此中小型企業對會計制度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國家經濟的基本面。
《企業會計制度》科目設置更趨合理,會計核算依據更注重與市場變化的一致性。在科目設置上,《工業企業會計制度》重于法律形式,《企業會計制度》則重于經濟交易實質。例如:企業長期待攤費用,按《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列入“遞延資產”科目,而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取消了這一科目,改為“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科目設置更趨合理。
科目設置的合理性是由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決定的,而這個基本原則的科學性,在于它符合了市場經濟交易的實質。譬如:企業在籌建時期所發生的費用,不可否認有部分屬于資產,也有一部分不屬于資產。如果按著《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列“遞延資產”科目使資產數額虛升,使本應該在會計當期攤銷的費用當作資產長期分攤。因此,將這類經濟交易劃為資產有失公允,而《企業會計制度》的核算原則就做了這樣的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由此看出《企業會計制度》核算更注重符合市場經濟交易的實質。
二、《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中期的設置,使會計報表及時地反映投資的市場價值的變化,使企業決策者能更好的管理過程預期
《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會計中期的概念,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沒有中期的概念,核算和報表只反映初始投資成本,不反映現市值的變化,投資者往往只能在報表的附注中了解市值的變化。因不是規范的要求,附注的數據往往不能準確的反映市場的價格,投資者無法根據會計報表的數據做好過程控制,因此,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企業會計制度》設置了會計中期,作為一項規范要求,中期報表必須準確反映投資市場現值,把期末關口前移可有效的為決策者提供及時準確的數據,使決策者能更好的做好過程管理。
三、《企業會計制度》的計提準備制,使會計核算更符合市場的變化而更科學
1.短期投資計提跌價準備,使會計報表反映了短期投資值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
投資者完成投資后其資產隨著市場的價格的起伏或增值或減值。《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對短期投資只做初始成本的反映,不反映市場的變化。因此,會計報表與市場脫節,是計劃經濟思維的產物。《企業會計制度》以計提投資跌價準備金的方式反映了這一市場變化,它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列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中期和期末的會計報表及時反映了市場的變化的曲線,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2.新增委托貸款科目及利息的計提減值準備,是我國經濟市場化的結果。
根據我國經濟市場化的進一步深化企業融資方式多種多樣,委托貸款是其中之一。在會計核算上《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委托貸款的內容,并規定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減值準備,沖減資產反映凈值,該科目本身就是市場經濟的產物。
3.《企業會計制度》完善了計提壞賬準備的外延,更符合市場經濟化的實際,使壞帳處理更加科學。
企業的壞賬按原有的會計制度,只限于應收款范疇。隨著經濟市場化的深入,企業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收取了預付款后無能力供貨成為經常發生的事。預付款回收無望也成為壞賬的原因之一。《企業會計制度》根據市場這一現實將這類應付款轉入其他應收款,列入計提壞賬準備范圍。轉入其他應收款的預付帳款可以計提壞帳準備,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原來的按制度規定計提變為企業可以自行確定,確定的方法為按照以往經驗及債務單位的財務狀況,并在壞賬核算上取消了直接轉銷法。這樣通過會計制度的改變,使企業壞帳得以及時處理而能及時反映資產的凈值。
4.存貨計提跌價準備的規定反映了企業流動資產在市場中的真實性。
企業存貨在流動資產及全部資產中占有較大比重,其價值的準確反映直接關系到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對存貨只反映其初始成本,不反映其發生的毀損、陳舊或跌價減值。《企業會計制度》則對存貨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減值作了反映。它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會計報表及時的反映了存貨在市場中的現值。
5.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反映了投資回收效果。
為了使投資者了解投資的回收效果和真實價值,根據投資回收的情況《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四、《企業會計制度》對購建固定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更完善
對于購建固定資產借款發生利息的資本化,《工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交付前可化為資產,之后即為費用。但是對經常遇到的資本化的準確分攤、資本化暫停都沒有明確規定,為會計核算帶來混亂。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企業會計制度》制定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準確分攤計算方法,并明確規定了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且連續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含3個月),就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直至購建重新開始,這樣就使購建固定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更完善。
五、《企業會計制度》避免了債權人豁免債務的核算給企業信息失實提供的口實。
1、資產類要素核算的主要差異
(1)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
A、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計價。《小企業會計制度》對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規定:如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固定資產的成本;如果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據,則按其市價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作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企業會計制度》對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則除規定以憑據上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或市價加相關稅費作為其成本外,還特別指出,如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其入賬價值。
B、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計價。《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后的金額作為其成本。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其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其入賬價值。
C、長期債權投資成本的確定。《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以支付現金方式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應收利息,還應扣除應收利息部分)后的金額作為債券投資的成本。即企業購入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等相關稅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投資成本。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以支付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稅費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投資成本。即《企業會計制度》對購入長期債券支付的相關稅費,原則上計入投資成本,同時,運用重要性原則,金額較小的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投資成本。
(2)資產的期末計價
A、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范圍。如果企業資產發生減值,《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對應收款項、短期投資、存貨等計提減值準備,以反映其實際價值,不要求對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投資等計提減值準備。而《企業會計制度》則要求對應收款項、短期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委托貸款等計提減值準備。
B、計算和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方法。《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短期投資應按照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計量,當總市價低于總成本時,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短期投資應按照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企業在運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采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項投資為基礎計算并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即,《小企業會計制度》對短期投資采用按投資總體計算和確定減值準備,而《企業會計制度》對短期投資采用按投資總體或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算和確定減值準備。
對存貨跌價準備的確定,兩個制度規定也有不同。《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
(3)具體核算方法和賬務處理
A、資產短缺或溢余的核算。《小企業會計制度》對資產的短缺或溢余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比如《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市價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則按其賬面凈值,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資產的短缺或溢余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然后根據短缺或溢余的不同原因再分別做出處理。
B、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的攤銷方法。《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債券利息收入時以直線法攤銷。而《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既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C、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小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根據不同情況,對長期股權投資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但具體的賬務處理規定有較大差別。
在成本法下,《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于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即確認投資收益時,《企業會計制度》有限制條件,而《小企業會計制度》則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
在權益法下,《小企業會計制度》采用簡化的權益化核算,即投資時不核算股權投資差額,只是于每個會計期末,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而《企業會計制度》則采用復雜的權益法,比如,投資時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計入資本公積或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在會計期末,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但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D、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小企業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借款費用等,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設備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而《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企業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分攤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若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E、以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核算。《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以應收賬款等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銀行借款,或企業將應收債權出售給銀行等金融機構時,根據企業、債務人及銀行之間的協議不附有追索權的,即在所售應收債權到期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能向出售應收債權的企業進行追償,所售應收債權的風險完全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承擔;企業在出售應收債權過程中如附有追索權,即在有關應收債權到期無法從債務人處收回時,銀行有權向出售應收債權的企業追索。而《企業會計制度》對此無相關規定。
2、負債類要素核算的主要差異
借款費用的核算。《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專門借款,在滿足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時至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借款費用,全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須與資產支出數相掛鉤。
3、所有者權益類要素核算的主要差異
(1)資本公積的內容。《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小企業資本公積主要包括資本溢價、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其他資本公積等四項內容。《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資本公積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股權投資準備、撥款轉入等內容,由此產生“資本公積”明細科目內容的不完全一致。
(2)盈余公積的內容。《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小企業盈余公積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三部分。《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利潤歸還投資等內容,由此產生“盈余公積”明細科目內容的不完全一致。
4、收入、費用、利潤類要素核算上的主要差異
為了取得有關數據資料,筆者共發放93份調查問卷,調查40多個小企業,回收問卷75份,回收率80.65%,實際有效問卷73份,占回收總數的97.33%。該問卷調查的對象是小企業的業主、財會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采取無記名填寫方式,以確保調查的可信度和效度。針對上述四種影響因素設計的問題分別按不同程度分別給予不同的變量值進行統計分析。均值越高說明正面影響越大,均值越小說明負面影響越大。
一、《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影響因素分析
(一)企業內部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影響分析 企業內部人對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態度取向的調查相關數據見表1。
從表1有關數據可知,小企業業主、財會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態度取向值在1―2之間,其中業主和財會人員的態度取向值更接近1(即沒有必要),這說明企業內部人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總體意向是持消極態度的。此態度取向主要取決于企業內部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效果的不同認識,或者是基于不同的利益需要。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大多數小企業繼續執行原《企業會計制度》,符合小企業標準只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條件,但并非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必須執行,如有條件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因此調查中此類小企業的內部人士普遍認為,只要執行其中一種會計制度規定就可以了,加之企業轉換會計制度需要付出成本,所以《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中的不完全確定性,給部分對制度認識不足的企業開了綠燈,導致小企業內部人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產生消極態度。
(二)企業外部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影響分析 企業外部壓力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影響值見表2。
從表2可知,四項指標中只有財政部門的影響是正效力的,其影響值接近2.5,其他三項指標都接近1(即沒有壓力)。在調查過程中,許多小企業反映,目前是否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并無硬性規定,也無檢查落實。財政部門只要求派員參加小企業會計制度學習,企業之所以認為財政部門的壓力值較大,是因為學習過程的壓力,而不是執行的壓力。中小企業局也組織《小企業會計制度》學習,但也只是走形式。稅務部門側重是否按規定納稅,并不區分執行哪種會計制度。而金融機構關心的是企業還貸能力。正是由于外部環境影響因素對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沒有形成必要的壓力,導致《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乏力,使企業對新制度的執行持觀望態度。
(三)信息使用者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影響分析 信息使用者需求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影響值見表3。
從表3可知,無論是外部信息使用者還是內部信息使用者對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沒有形成任何壓力。實踐中小企業的股東、稅收部門、銀行是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這些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業的經營者,本身經營素質就比較低,大多對企業實行粗放經營,除了關心盈利指標外,并不要求企業會計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業會計信息不全面、不準確,也給《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貫徹執行增加了難度。
(四)企業自身因素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影響分析 企業自身條件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影響值見表4。
表4的資料顯示,四項指標均值都在1.5以下,說明大多數小企業自身條件是不能滿足《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需要的。調查中筆者發現不少小企業會計機構設置不規范,甚至不設置會計機構。即使設置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分工也不明確,缺乏完善的內部牽制機制。這些都給《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小企業會計人員素質較低,難確保《小企業會計制度》準確無誤地實施。調查發現,個別小企業會計人員也認真地組織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顯然在這樣一支小企業會計隊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準確、無誤地貫徹《小企業會計制度》確有困難。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在短期間內實施。會計基礎工作是做好會計核算的前提,但實踐中許多小企業都沒有嚴格執行會計制度,甚至缺乏明確的成本核算方法與制度。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對策
從1993年基本會計準則實施至今,財政部已完成了1項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和修訂工作。至此,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個在數量和質量上均與國際會計準則看齊的準則體系。新會計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以后會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
在1992年底我國財政部陸續頒發了“企業財務準則”和與之相配套的行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準則”是在1993年7月1日實施,以后又相繼制定和修訂了38項具體會計準則,而行業會計制度又演變為三大體系的會計制度。那么,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呢?
會計準則是以一套邏輯嚴密的概念體系為支撐的規范的會計工作系統,是對會計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所進行的闡述,會計準則是由基本準則和一系列具體會計準則組成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于1992年11月30日,1993年7月1日起執行。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是《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于1997年5月22日,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第二個《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于1998年5月12日,2001年1月18日修訂,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三個《企業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1998年5月12日,2003年4月14日修訂,自2003年7月1日起執行……
會計制度是有關會計記錄環節的規定,目的是幫助企業設置會計科目和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并不象會計準則那樣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企業會計制度主要由三大體系構成,即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是2000年12月29日,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于除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以外的所有企業;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是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暫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呈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執行。
我國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主要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因此,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實際上是會計規范本身的結構問題,廣義上講,會計準則是會計制度的一種形式,就象會計制度以外還有會計規章、會計規則、會計規定等多種法規體例一樣。
實際上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有一個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在1993年以前我國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只有會計制度,從1993年《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出臺開始,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是實施“兩則兩制”時期。1997年后陸續出臺了具體會計準則,是基本會計準則指導下的具體會計準則在部分企業和上市公司實施,其他企業依然是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制度并存。2001年起逐漸將13個行業計制度規范成為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這三大會計制度,筆者理解為這個過程應概括為:我國首先是建立起了基本的會計準則,在此基礎上逐漸形成一整套的會計準則體系,而這又是一個比較緩慢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必須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因為會計制度較準則在會計實務中具有更強的操作性(指就我國目前會計人員的會計業務水平而言)。因此,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仍將持續一定時期。
我國上世紀80年代末財政部就已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在內的會計準則體系的設想。當時,按行業和所有制制定的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國營商業企業會計制度等基本上是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格式為框架的。但是,1985年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會計制度》以及1992年初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除了傳統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方面的內容外,也規定了一些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政策。而實施“兩則兩制”時,因為《企業會計準則》只有一個基本準則,不能滿足具體指導企業會計實務的需要,所以根據基本準則按行業制定了13個會計制度。這些行業會計制度也相應地充實了一些會計政策的內容,即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方面的內容。因此,隨著具體準則陸續出臺,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重疊之處也越來越多。
而分會計要素、分經濟業務制定會計準則,可以將會計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闡述得比較全面清楚和邏輯嚴密,這已成為國際公認的規范形式;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邏輯結構,其核心是賬戶設置、記錄內容和借貸規則,它不可能象會計準則那樣根據特定要素或業務的需要靈活組織其結構和內容。因此,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關系的模式可以概括為,會計準則主要規定確認、計量和披露標準,而會計制度則主要提供會計記錄指南。
(一)小企業的特性
小企業規模小、數量多,是最具創新活力和變化特性的群體,往往不斷出現而又不斷 被淘汰。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并未完全分離,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 理,這就使得小企業的利益與所有者個人的利益高度相關;小企業在產權制度上,權益 資本構成單一,創業者大多掌握了企業絕對控制權;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合一,使得小企 業在決策方式上高度集權,企業的戰略計劃和目標的制定往往帶有很明顯的隨意性和非 科學性。在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小企業在數量上都占有絕對的優勢,為社會提供了較 多的就業機會和稅收收入。在我國據不完全統計,在全國工業企業法人中,按新的中小 企業標準,小企業占工業企業法人總數近95%,小企業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全國國 內生產總值的近50%,在我國市場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相當部分小企業會 計機構不健全,會計人員素質相對較低,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因此《小企業會計制 度》的頒布和執行是及時的、必要的。
(二)小企業的界定
從各國實踐來看,對小企業的界定大多有定性與定量兩種方法,在我國,小企業被規 定為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這里的不對外籌集 資金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經營規模小是采用了原國家經貿委等四部門于2003年 2月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該標準主要是從資產總額、營業額和雇員人數 三個方面對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等行業中小企 業的劃分做出規定。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范圍
(一)靜態的實施范圍
“不對外籌集資金”是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實行會計豁免的小企業的必備條件 ,它是指企業成立之后不再通過發行股票、吸收股本或者通過企業改組形式增加企業的 注冊資本,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不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籌集資金,但不應包括企業經營過程 中自然發生的負債行為或者向銀行取得借款的行為。
《小企業會計制度》第三條規定,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 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它是指對不在要求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范圍但符合小 企業條件也尚未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可在兩者之間選擇使用;對其中已經執 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可不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鼓勵其繼續使用《企業會 計制度》;但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要求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符合小企業條件的小企業 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和正在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小企業,以及不 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無選擇的余地,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此外,鑒于深圳 證券交易所已于200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 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工作 的全面展開,對準備上市的小企業來說,為使上市前后會計核算口徑一致和會計信息資 料的相互可比,為上市提供全面準確的會計信息,建議也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對目 前符合小企業的條件,但根據市場調研、預測和企業的規劃,在近期即將改變經營戰略 如大量籌措資金、大量拓展業務,預計會使企業資產總額、營業額發生質的變化的企業 ,為了減少將來調整賬務的工作,使企業及早躋入大中型企業行列,建議采用《企業會 計制度》。這是因為《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在遵循一般會計原則并以《企業會計制度》 為基礎制定的,而且后者在核算上要更為嚴密和規范。
(二)動態的實施范圍
由于企業的發展以及中小企業經營上的靈活性,據以判斷企業規模大小的職工人數、 銷售額以及資產總額等指標值在不同時期會發生變化。因此,在《企業會計制度》與《 小企業會計制度》之間進行轉化以及如何轉化的問題上,應一方面遵循會計實務中的一 貫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另一方面堅持鼓勵企業執行《企業會計 制度》。這是因為一般說來,企業大多是由小做大做強,另外《企業會計制度》核算上 的更嚴密和規范性,也有利于企業內部控制的加強和完善。比如已在執行《企業會計制 度》的企業無論其執行后規模發生如何變化,即使實際經營過程中“不再對外籌集資金 ”,也不能以“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為由轉為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應仍然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原先是小企業并且執行的也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但至年末已達到大中型企業標準,為了核算上的簡化起見,當年末不需要按《企業會計 制度》進行變更調整,但次年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也就是說鼓勵執行《小企業 會計制度》的企業向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轉化,但不允許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 業隨意向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轉化。另外,企業集團在編制合并報表時,若母子公 司均執行同一會計制度,則不存在變更調整的問題,因為所執行的會計政策一致;若母 子公司執行的是不同的會計制度,則宜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的會計信息資料 調整為按《企業會計制度》反映的資料,而不管調整對象是母公司還是子公司。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變化
《小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較,為適應小企業經 濟業務較為單一、資金規模不大、企業組織結構簡單等特點,切實簡化了會計核算,如 取消和合并了一些會計科目,簡化了一些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具體來說表現在以下方 面:
(一)長期投資項目
1.長期股權投資。考慮到小企業對外投資的情況一般較少,完全采用《企業會計制度 》中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規定可能存在困難,本制度要求小企業一般采用成本法進 行核算。若小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存在重大影響、確有必要按權益法核算的則可采用簡 化法來處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權投資差額以及除年度凈損益以外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 益的變動,也就不需設置“股權投資差額”、“股權投資準備”等明細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為權益法核算時,本制度為簡化起見,規定直接將其原賬面價值與享有被 投資單位的股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投資收益處理。
2.長期債權投資。本制度規定長期債權投資的入賬價值不包括取得投資時發生的相關 費用,發生的相關費用不管金額大小,一律作為當期費用處理,從而就取消了“長期債 權投資——債券投資(債券費用)”科目;債券的溢價與折價攤銷為簡化起見規定只采用 直線攤銷;無論長期債權投資、還是長期股權投資,本制度均未要求對其計提減值準備 ,這也就取消了“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3.委托貸款。如果小企業發生類似業務,本制度規定視期限長短,分別在“短期投資 ——其他投資”科目或“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投資”科目中進行核算,不需計提 減值準備。
(二)固定資產項目
1.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1)對于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由于考慮到在計 算最低租賃付款額過程中涉及的職業判斷及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等困難,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其他達到預定可 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其他有關必要支出來確定其入賬價值,從而取消了“未確認融資費 用”科目。(2)本制度對于借款費用的核算,規定將小企業在固定資產開始建造至達到 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所發生的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而不必與各期的實際資產支出數相掛鉤。(3)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資產”的借方以及“待轉資產價值”的貸方核算。
2.固定資產的期末計價。本制度不要求計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也就取消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和“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科目。
(三)資本公積
本制度只為其保留了“資本溢價”、“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外幣資本折算 差額”、“其他資本公積”四個明細科目。取消了“接受現金捐贈”、“股權投資準備 ”、“撥款轉入”等明細科目。
(四)所得稅
本制度要求小企業只能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取消了“遞延稅款”科目。
(五)會計報表
摘 要 企業會計改革是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廣泛的范疇,它包括會計教育、會計制度、會計手段、會計觀念以及會計管理體制的變革等,其中會計改革的實質和核心就是企業會計制度的改革,它是決定會計改革成敗的因素,對會計改革成效的優劣反映。本文進行分析我國企業會計制度改革的現狀,并對解決的對策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 企業 會計 制度
隨著逐步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出現了許多經濟生活中過去不曾發生的各種事項和交易,在執行過程中使得我國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存在著許多弊端。市場經濟要求的會計制度適時制定并新的會計制度了,對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準確的反映,使經營者有法可依,對企業的經營決策和國家的宏觀調控具有重要的意義 。
一、現行會計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行業會計制度的局限性
現行會計制度劃分為十三個行業制度,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層出不窮的新行業,但在現有十三個行業會計制度中,就無法歸類。如物業管理行業,因其主要負責小區清潔、供電、供水、供暖等工作,具有特殊性的行業。目前有的公司參照《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有的參照《飲食、旅游、服務企業會計制度》,很不統一和規范,核算的需要在科目上也不能滿足。外資企業執行的是《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由于外貿企業在作銷、出口、收匯、退稅、核銷等方面的特殊性,沒有相應的規定制度,企業只能按外貿的慣例和以前外貿部制定的制度執行。
2.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
企業改組過程中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的仍可執行原行業會計制度,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執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但沒有明確會計處理規定在小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中。取得營業執照日期就是股份合作制企業成立日期,還是從資產評估基準期算起,規定沒有明確。職工入股形式組建的就是股份合作制,沒有明確規定個人參股后的有關利潤分配的會計處理。股份合作制企業在改制后,按有關政策國有權益不再上交國管局,而轉為支付退休職工生活醫療費的長期負債,這部分費用是由勞動部門根據人數,每年人均費用,物價指數,平均壽命等項目核定,一般遠遠超過國有權益轉為負債的數額,使會計無法處理。
3.會計制度核算標準已不能滿足新情況的變化
1993 年的會計制度改革,是會計發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變革,起到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但許多新問題、新情況在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在某些方面原有行業會計制度已不能滿足核算的需要。有關計提準備金的問題, 目前大多數企業都按財務制規定計提3% - 5%的壞帳準備,企業普遍認為計提比例太低。對于棉紡、汽車等整個行業采取賒銷給商的形式,應收帳款大量的形成,這是更為嚴重的情況。現行行業會計制度除商業企業按照《商品流通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商品削價準備金外,其他未計提存貨跌價損失,在發生的時侯而是一次進成本。目前由于價格持續下跌的商品,大量存在的存貨跌價,尤其是食品冷凍行業,損失較大的過期不能銷售出去的商品,造成帳實不符,形成潛在的虧損,時間長了,更加減弱企業消化的能力,只能長期掛帳,形成虛盈實虧, 企業的真實情況不能反映出。現行制度都未計提投資減價準備,由于企業長期投資較多,投資損失也較大,企業的經營情況要是無此費用則難以反映。
二、企業會計制度改革的幾點建議
1.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構建企業會計制度
發展和建立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就是改革會計制度,而一個從從不規范到規范、不完善到完善的動態過程就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因而,從理論上講,要不斷地進行完善和改革會計制度應隨市場經濟的發展,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各不同階段企業經營的特點。但實際上,市場經濟發展與會計制度變革具有不同的特征。作為客觀環境變化的市場經濟發展,具有其內在的規律性,而在市場經濟中會計制度變革也是屬于一種行政行為,內在必然性的因素缺乏;而且市場經濟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具有連續性和動態性,依據一定時期市場經濟是會計制度變革運行相對穩定的特征,進行革新和修正原制度,其變化具有相對穩定性和間歇性。
2.重新修訂行業制度,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在目前, 行業會計制度廣泛使用的情況下,針對外貿、物業管理等行業存在的問題,可制定單獨的《基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或在《外貿企業會計制度》礎上加以完善,以對外貿企業的作用和特點進行反映。及時歸并物業管理等行業執行的會計制度, 調整科目以滿足核算的需要。對壞帳準備金的計提可分行業確定計提比例和方法。對長期投資減值和存貨跌價損失,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根據情況確定,逐步核銷,分期負擔,均衡企業各期的利潤幅度,企業的經營情況如實反映。對于確認電子類等商品的固定資產,由于更新換代快的產品,應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對施工企業可分階段確認成本及收入。對折舊計提方法和比例采用特殊性,加快折舊。對類似旅行社代售民航機票業務,應規定統一的企業收入計算口徑。對附營業務和主營業務應按其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確定。
3.取消《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
隨著逐步完善的行業會計制度,已經沒有存在必要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而且企業在執行中往往是同時執行《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所在行業的會計制度。故建議取消《外商投資會計制度》,改為執行相應的行業會計制度,同時,在行業會計制度中,以細目加以規定外商企業的特殊業務。
三、結論
回顧我國這些年來現行會計制度的實踐和會計改革的進程,我們認識到了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我們仍然需要繼續努力。中國會計行業要在國際舞臺上更有影響力,更有創造力,更有話語權是中國會計制度改革孜孜不倦的發展方向。
參考文獻:
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國家為了規范和簡化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切實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而出臺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文件,按國家要求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然而,筆者在企業中調查發現,直到現在,不少中小企業并沒有將該制度落實到實處,更有甚者,不少中小企業根本不知道存在有該會計制度,這一現象引起筆者的憂慮。為什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力如此弱化?究其根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試就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力弱化的成因及對策作如下探討。
二、調查結果展示
筆者采用隨機抽樣方式進行問卷調查,共發出調查問卷150份,收回符合國家中小企業標準的有效問卷137份,有效率達91%。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回收的137份樣本中,知道我國出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只有27%,而有73%的中小企業表示不知道;其中知道我國出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從2005年1月1日執行的有45%,有55%不知道;在知道的企業中有38%是從新聞中聽說的,而62%是通過下發文件知道的;其中21%的企業進行了系統學習,而79%沒有學習,僅僅知道而已。作為學習的方式,其中62%的企業經過了系統培訓學習,而38%是自己主動學習。對所在的企業或了解的中小企業已執行該制度的調查顯示:只有13%的企業執行了該制度,而有87%的企業沒有執行,其中完全按規定執行的35%,而有選擇執行的達65%;完全按規定執行的理由顯示:按國家要求的達66%,由于領導重視的達33%;對選擇執行的調查顯示:領導要求執行的達35%,對企業有利進行選擇達65%;對沒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調查顯示:有55%的企業表示上級沒有要求,17%的企業表示說單位沒人管,28%的比例顯示看看再說。另外值得說明的是:問卷設計中已將財政部規定的三種可以不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排除在外,即(1)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企業;(2)集團公司內部的小企業;(3)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也即問卷是圍繞制度執行的必要性進行調查的。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力弱化的成因分析
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力弱化的原因有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兩個方面。一是內部成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嚴重缺乏對制度了解的意愿 調查結果顯示小企業會計制度出臺一年多,作為會計制度的執行者,主動了解并獲取新制度信息的意愿十分薄弱,在實際工作中,中小企業存在部分會計人員素質相對較低,對從事工作缺乏應有的工作熱情,工作中往往被動接受行為規范約束;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普遍存在注重經營,忽視管理特別是會計管理的思想,企業對會計人員素質的要求不高,許多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只求服從且待遇又不高,中小企業這種差距可能直接導致會計制度得不到貫徹和執行。
(二)企業缺乏制度學習意愿 調查結果顯示對知道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來說只有21%進行了學習,79%都沒有學習,而其中主動學習只有38%,這表明中小企業對制度學習的意愿不足。眾所周知,學習是行為落實的關鍵,如果沒有認真學習制度的內容,深刻體會制度的內涵,那么制度落實也就成為一句空話。
(三)缺乏制度的執行意愿 對已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3%的企業執行了該制度,而有87%的企業沒有執行,而在執行制度的結果顯示完全按規定執行的35%,而有選擇執行的達65%;其中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執行達65%,同時沒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調查顯示:有55%的企業表示說上級沒有要求,17%的企業表示說單位沒人管,28%的比例顯示看看再說。行為規范在一定程度上變成企業利益選擇的平臺,變成企業與國家的博弈的結果。回顧會計改革中不斷出現的違法、違規事件,這種結果不僅讓人們憂慮,而且使會計改革面臨潛在的風險;另外由于小企業規模小,對傳統中已使用的其他會計制度具有“路徑依賴”效應并習慣上趨同于熟悉的,同時在進行新舊制度轉換與過渡中,也需要一定的成本與投入,這也是阻礙制度及時執行的原因之一。
外部原因也是導致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力弱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度宣傳力弱化 調查結果顯示從制度頒布到現在歷時近兩年,不少小企業并不知道該制度的出臺,這說明制度宣傳不足,也是使制度得不到有效執行的外在影響因素。
(二)監督管理不到位 調查結果顯示對沒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理由選擇沒有要求或沒有人管的高達72%,該比例說明小企業會計制度得不到有效的運行,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控制不到位,造成制度虛置,也是內控意愿弱化的一種突出表現。目前我國內部控制機制主要集中在對會計核算上的內部控制,對制度執行的內控機制缺位,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部分中小企業往往存在財務機構設置不合理。
近十年來我國會計領域的改革,尤其是會計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規模之大、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及行業財務制度與行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兩則兩制”)的與實施拉開了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實施的新企業會計制度,則將會計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個。“兩則兩制”的與實施,意味著我國會計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堅持“兩條腿”走路方針的。制定會計準則,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會計政策的選擇與運用上,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而與實施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為主要內容的會計制度,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的傳統習慣與思維方式,也適應大多數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
然而,在第一個具體準則出臺前的1996年,一些會計界人士就對當時實行的行業會計制度口誅筆伐,主張立即“取消”或“消滅”,以扶正被“冷落”了的會計準則,但是會計環境和會計實踐人們,企圖在很短的時間內按照西方發達國家的作法,采用“單軌制”的會計準則作為我國會計核算的規范,是行不通的。我國今年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和將要制定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及小型企業會計制度,也是我國會計核算制度改革在經過了冷靜思考后的必然選擇,用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三要素(遺傳、變異和生存斗爭)來解釋,會計制度是我國會計規范的“遺傳”,而從已經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來看,在“一般規定”中又包括了許多會計準則的內容,這在一定意義上或許也可看成是會計準則的“變異”。總之,在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準則將長期并行,共同指導和規范我國的會計實踐。
二、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種規范:準則和制度
對我國是否應該建立會計準則,十年來學術界有三種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我國根本就不該搞會計準則,它不符合國情;也有少數人認為,必須搞會計準則,并要盡快地以其來代替我國傳統的會計制度;不過大多數人認為,考慮到與國際會計慣例的接軌和全球一體化趨勢的需要,根據我國國情,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既要設計會計準則,也要制定會計制度。筆者認為,前兩種觀點都過于極端而不足為取,第三種觀點才是現實和理智的選擇。之所以產生這些分歧,關鍵還是在于如何認識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之間的關系。筆者認為,它們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種規范。
(一)從二者的聯系來看:
1.它們可統稱會計制度。廣義的會計制度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還包括會計法規。各國的會計環境不同,一些國家只采用會計準則,而有些國家如法國和改革前的我國只采用會計制度,來規范各自的會計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會計制度。
2.它們都是會計標準。會計標準無非是對各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依據和準繩,只不過有的標準原則一些,有的標準具體一些。但是它們都可以反映各自運用的會計政策。
3.它們都屬于會計法規。我國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的,因此它們都是同一層次的部門行政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從二者的區別來看:
1.規范的目標不同。會計準則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同時也規范會計主體應當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會計制度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記錄和報告的問題。確認和計量是記錄和報告的前提條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沒有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記錄和報告就不可能。
2.適用的范圍不同。會計準則適用于股份公司的會計處理,而會計制度適用于所有企業。即使在美國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業嚴格執行公認會計原則,我國已經的會計準則中,要求所有企業執行的也是少數。
3.規范的具體內容和可操作性強弱不同。由于規范的目標不同,決定了各自規范的具體內容不同。會計準則規范的內容主要是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進行“定性”的規定,例如在準則中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語言:該項收入(或費用)“計人當期損益”。至于記錄到哪個科目,則由會計人員自己去判斷。而會計制度規范的內容則具體得多。毫無疑問,準則的可操作性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較強。同時,認準則和制度規定的內容來看,準則是對某一類業務的確認和計量加以規定,而制度是對某一類企業或全部企業的各類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具體規定。
4.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準則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而制度對這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
5.在規范體系中的層次不同。現在有一種說法,就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是處理會計業務的規范,它們處于會計規范體系的同一層次,是平行的關系,只是表現形式不同而已。他們認為,《會計法》和《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居于第一層次,會計準則和新會計制度同居于第二層次,這種觀點值得商榷。他們也許是因為看到已實施的《會計制度》的一般規定中,幾乎包括了已的會計準則的主要,因此認為執行準則和執行制度都一樣,何況會計制度中還有科目體系和報表體系。筆者認為,這是一種誤導,我們不能因為新會計制度中包括了許多會計準則的內容,就認為它們可以互相代替,處于同一層次了。按照這種說法,確實沒有必要再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去設計會計準則,只要有會計制度就行了。
然而西方國家的一些事實有力地證明了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屬于兩個不同的層次:在法國,自1947年以來一直采取統一會計制度的形式,但有資料表明,最近幾年他們也在“建立新的會計準則制訂機構,組織力量搞本國的會計準則”;而西方一些長期實行會計準則的國家,“公司在實際執行中,仍要根據會計準則制訂會計科目體系,據以進行會計核算”,只不過這種科目體系是公司自己制訂的,而我國微觀主體設計會計制度的能力很差,這主要是由于會計人員素質較差以及相關制度缺乏靈活性所造成的,和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仍然需要由國家組織專業人士來設計。如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是可以互相代替的同一層次的規范,試問,美國的公司為什么還要設計會計科目?法國又為什么還要制訂會計準則?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準則和制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規范,前者(尤其是會計基本準則或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制約后者。根據會計法規權威性和內容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層次關系作以下劃分:會計法是第一層次,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第二層次,會計準則是第三層次,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制定的補充規定或暫行規定是第四層次。
三、關于新制度中的幾個具體
1.制度的名稱。新制度體系包括三大制度:企業會計制度、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和小型企業會計制度。這三大制度都是規范企業會計核算的。已經和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實際上是大中型企業會計制度,但是其名稱使人誤解為它是規范所有企業的會計制度。為了與金融保險企業和小企業會計制度區分,建議直接將“企業會計制度”命名為“大中型企業會計制度”,這樣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煩,又可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名稱相對應。
2.企業會計制度的結構。新企業會計制度由一般規定、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專業會計核算辦法三部分組成。這里有幾個問題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這三個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規定”中將存在大量的重復。②現行制度的“一般規定”中,包括了許多已的會計準則,一方面使“一般規定”的內容過多(共計5至6萬字),顯得冗長,另一方面又與“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中的許多內容重復,實無必要。③既然會計制度中包括了會計準則的主要內容,又勢必回到原來的問題上:只要會計制度就行了,會計準則是多余的。或者可以這樣來理解準則和制度的關系;準則是會計對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對內進行實際會計處理用的。
關鍵詞:小型企業;會計制度;設計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11-00-01
隨著國家鼓勵創業以及對于成立企業條件的放寬,新興的企業將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其中將有為數眾多的小型企業。小型企業由于人員較少,在內部控制、崗位設置和職責劃分上容易產生重疊交叉現象,影響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因此根據企業經營管理需要和內部控制的要求設計會計制度就十分必要。
一、小型企業會計制度現狀
會計制度設計就是根據一定的理論、原則并結合實際,對全部會計事務和會計處理手段及會計人員的職責進行系統規劃的工作,它是會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型企業由于規模、財力和人力的限制,組織機構簡單,人員較少,工作無法細分,同時很多小型企業屬于自然人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結合,對債務要承擔無限責任,企業本身發生的各種經濟事項與所有者個人及家庭的其他事項常混在一起等原因,因此有些人認為小型企業不僅不需要控制實際也無法控制,使得小型企業普遍存在不重視會計制度建設現象。
二、設計小企業會計制度應遵循的原則
1、遵守《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 及相關法律法規。設計小型企業會計制度必須以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不能超越或突破國家的統一規定。
2、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小型企業會計機構簡單,人員較少,不適合設置專門人員從事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符合小型企業會計工作的特點。
3、貫徹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盡量兼容的原則。小型企業的會計信息主要是為了滿足國家稅收征管的需要,因此,小型企業會計記錄最好能盡量與稅收法規相協調,使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盡量與稅法規定相符。
4、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設計小型企業會計制度一方面要遵循國家的規定,另一方面要考慮小型企業自身的特點,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前提下,盡量使小型企業會計制度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5、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在進行會計制度設計之時,要考慮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之間的關系,選擇制度效益最大化的方案。設計制度時應特別注意,制度的完善和嚴密性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權衡制度成本及其產生的收益,力求做到會計制度設計科學化的體現與制度效益最大化的實現。
三、小型企業會計制度設計的內容
第一,會計組織系統設計。會計組織系統設計主要包括會計組織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由于小企業業務量較少,會計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會計機構統一辦理,由于小企業人員較少,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也少,從內部控制要求看,一般以2-3人為宜,可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而在綜合性管理部門設立會計組織,并指派一人擔任財務主管。
第二,會計信息系統的設計。包括三個方面,即會計信息指標(會計科目)的設計、信息載體(憑證、賬簿和報表)的設計及信息處理程序的設計。
1、會計科目的設計。首先,考慮成本效益的原則,小型企業會計科目設計做到夠用即可,不能面面俱到,人為地增加核算的工作量。其次,科目設計也要體現會計制度與稅法一致。小型企業由于受其會計人員少、業務水平相對較低的限制,要避免稅務處理上的大量調整工作,盡可能照顧稅法的相關規定。
2、會計憑證的設計。會計憑證的設計分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設計,小型企業原始憑證設計時要適應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滿足企業管理的要求,考慮核算的需要,避免重復設計,同時應注意簡化原始憑證的相關手續。因小型企業自身特點,記賬憑證可以采用通用記賬憑證格式。
3、賬簿的設計。設計賬簿應適應企業的特點與規模,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確定賬簿的種類、數量、格式、層次。小企業可以選擇簡單的三欄式訂本賬,普通格式的三欄明細賬、數量金額明細賬、多欄明細賬。
4、會計報表的設計。會計報表包括對外報表和對內報表,小型企業對外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實際工作中,平時每月一般只報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對內報表主要根據管理的要求來進行設計。
5、信息處理程序的設計。信息處理程序也叫會計核算形式,小型企業由于規模小,業務量少,在賬務處理程序方面的設計應選擇記賬憑證的賬務處理程序。
第三,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小型企業由于規模小、人員較少且一般一人多崗,內部控制尤為重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合理與否,關系到企業經營的風險。設計時既要做到規范會計行為,保證財務目標實現,又要保證其運行質量和工作效率,應在滿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使會計制度設計更簡潔明了,更具操作性,要考慮其設計和運行的成本與效益的關系,實現成本與效益的最佳組合。
設計小型企業會計內控制度,應該對小型企業內部結構和外部環境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重點是小型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規模、運作方式、組織體系和機構設置以及相關的外部政治、經濟和法律環境,小型企業會計內控制度設計的重點,應以預防控制為主,查處為輔,特別應注意相互牽制的設計:在橫向上,一項業務至少要經過兩個以上彼此獨立的部門或人員;在縱向上,一項業務也需要經過兩級以上的崗位和環節,以使上下級相互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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