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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若干問題的決定》、《**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列》和我省質量監督工作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結合我市實際的情況,決定對礦用、廠用防爆電器產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產品和范圍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的產品為礦用、廠用防爆電器產品,主要包括防爆起動器、防爆按鈕、防爆風機、礦燈、防爆燈、防爆插銷、防爆接線盒等。本次監督抽查的對象主要為我市生產礦用、廠用防爆電器的持證企業。。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委托**省高低壓電器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組織實施。鑒于市財政已經落實監督抽查經費,承擔、承檢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監督抽查檢驗費用。
2、本次抽樣由承擔單位組織實施。抽樣時,承擔單位應有兩人以上參加,并向受檢企業出示本文件、單位介紹信或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上述材料不齊全的,受檢企業有權拒絕抽樣。執行監督檢查抽樣的人員在對企業進行產品抽樣的同時,要對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信息進行調查,認真填寫《**省質量監督產品企業信息調查表》,并將調查信息與檢驗數據一起上報。
3、為避免重復抽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原則上一個企業只能抽查一至兩種(類)產品,且每種(類)產品只能抽檢一個批次。當計劃中安排的企業已被抽到兩個批次產品時,其他產品不再抽樣。
4、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名牌產品和**名牌產品,凡列入計劃的,只進行企業情況調查,免于本次專項監督抽查產品的質量實物檢驗。
5、出口產品不得抽檢。承擔單位如發現受檢企業生產的產品全部用于出口的,應在抽樣單中說明情況,停止抽樣。受檢企業也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證明,如外銷合同、加工協議或證明書等材料。
6、時間安排。本次監督抽查的抽樣工作從發文之日起至6月10日結束,承擔單位應于三天內將抽樣結果上報我局監督稽查科。檢驗工作于**年8月底完成。
7、對無正當理由拒絕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企業,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第五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監督檢查結果的上報和后處理
1、承擔、承檢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調整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質監發〔**〕372號)文件規定的檢驗報告寄送要求,將檢查不合格產品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以郵政特快專遞等便于核實查詢的方式送達受檢企業,并確認企業收到。
2、承擔、承檢單位應于檢驗工作完成后,將不合格報告清單、監督檢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匯總表、不合格報告(包括抽樣單和企業調查表)、監督抽查工作小結、產品質量分析報告報送我局監督稽查科。質量分析報告應做到有數據、有分析,既面向企業又面向社會,能夠用于新聞。
按照市局“關于開展安全整治大檢查活動的通知”精神,及《2008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有關要求,為確保全面落實 ,我局結合自身實際,近期重點做好了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我局充分認識到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增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從“保一方平安”和“責任重于泰山”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于 年 月 日召開局領導班子會議,部署了此次檢查方案,組成了由局長同志為組長,副局長、同志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督導和檢查。領導小組對本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高度重視,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進行了認真的組織和周密的部署。
二、突出重點,切實抓好安全生產的專項整治工作
針對我局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危及安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重點抓了倉儲設施、電器設備、車輛管理及財務安全管理等專項安全檢查整治。情況如下:
(一)倉儲設施
主要由業務科具體負責做好貨臺及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堅持于每天下班前全部檢查一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尤其針對“十、一”期間的天氣不穩定情況,重點加大了對貨臺和倉庫內外的防雨措施,更換了新的防雨蓬布,購買了抽水泵,疏通了地下排污管道,使其公司內不至于大面積積水。
(二)電器設備
電器設備主要針對公司內的四臺電腦(包括小康樹一臺)。主要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對辦公區所有配備電腦的辦公室**裝上了防盜窗;二是要求每天下午下班時必須將電腦關閉好,以免損壞線路。
(三)車輛管理
制訂了車輛管理制度,組成了專門的車輛管理小組,由辦公室人員和對車輛比較精通的調研員龐運友同志組成。一是將每部車輛責任到每名司機,其部門負責人同時負有間接責任,形成了雙層管理;二是兩周組織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學習,進一步增強駕駛員的責任意識,規范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確保駕駛員不酒后駕車、不違規駕車、不開疲勞車。并要求及時做好車輛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堅決禁止開“病車”上路,徹底消除各種隱患。
(四)財務安全
財務科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要求當天收取的現金不得留于保險柜過夜。
總之,本次“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開展,任務明確,責任到位,措施得力,有效地提高了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消除了事故隱患,確保了“五、一”期間的安全穩定氛圍。
街道范圍所有工業企業。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普及安全用電知識,規范企業用電管理,排查和消除人身觸電傷害事故及電氣設備缺陷隱患。使全街道工業企業安全用電意識進一步增強,用電場所的管理進一步加強,用電設施安全狀況進一步改進,工業企業用電安全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要求
1、建立健全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業必須建立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實行倒閘操作和檢修停電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電氣設備運行、保養、檢測管理等制度,確保企業用電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并配有持有“電工證”《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專業人員,對本企業進行安全用電的有效管理。
2、加強用電設備管理。企業電工和作業人員,必須按操作規程要求規范操作,電機、電器等用電設備及配電屏、控制臺的金屬外殼、構架、底座,均應采取保護接地。對使用手操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器設備應配裝漏電保護器。移動式用電設備不得帶電移動且必須安裝使用漏電保護器,實行單機保護。漏電保護器要經常檢查試跳,每月試跳不少于一次,如有失靈立即更換。如有故障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復送電。
3、規范企業電纜線管理。企業廠房內的電線不能私拉亂接,且滿足功率要求,對已老化、破損的電氣設備及導線必須立即換新。禁止使用多駁口和殘舊電線,電纜(電線)的駁口或破損處要用電工膠布包好,不得采用醫用膠布或尼龍紙代替,對老舊電線應及時更換,以防觸電。開關、插座安裝漏電保護器。用電器具損壞或外殼破損時應及時修理或更換,未經修復禁止使用。
4、加強保險裝置及發熱電器管理。對變、配電室的門窗和配電屏(箱)門應保持完好,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可燃物,以確保電工作業人員緊急切換電源時的操作安全。變、配電裝置及電氣設備的刀閘、開關應完好,不應有嚴重發熱或燒蝕現象。嚴禁采用銅線、鋁線、鐵絲等代替保險絲。保險絲和空氣開關的大小一定要與用電設備相匹配,空氣開關損壞后必須立即更換。企業電爐、電烙鐵等發熱電器不得直接擱置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對無自動控制的電熱器具用后要隨手切斷電源,以避免引起火災。電器通電后發現冒煙、發出燒焦氣味或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減少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
5、加強企業自發電管理。企業要加強不并網自備發電機管理,嚴格按照浙江省經貿委、浙江省電力工業局《關于規范使用自備發電機的公告》、《關于進一步規范自備發電機使用的公告》以及《浙江省電力工業局用戶不并網自備電源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執行;要做好日常的巡視、檢查和維護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同時要確保電網之間的切換裝置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杜絕向電網倒送電。
6、加強安全用電培訓教育。企業電工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企業要開展全員安全用電宣傳工作。并對相應電氣設備及危險環境,應設置明顯、準確、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組織職工開展正確用電電氣事故(電氣火災事故)程序及反事故措施,觸電急救的學習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1、宣傳部署階段(3月份)。利用各種途徑和形式,開展用電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和職工安全用電的知識及自覺性。提高廣大企業主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視。
2、自查自糾階段(4月初至5月底)。各企業對照整治工作要求,查找問題和不足,并落實專人進行,制訂方案,及時整改。街道配合區相關部門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該項整治。
3、集中整治階段(6月初到9月底)街道安監中隊配合供電所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集中整治,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訂措施,督促企業認真整改。
4、總結提高階段(10月上旬)。對今年的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將發現的問題、好的經驗等及時整理。對相關資料進行歸檔,迎接區安委辦的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企業要切實加強對用電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視和領導,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或落實專人,精心組織、安排好本單位的整治。同時,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2、明確分工。各企業要樹立安全主體意識。積極參與到該項整治活動中來。找準問題,及時與街道辦事處和供電、安監等區級部門的聯系、溝通。街道積極、主動配合供電、安監等區級部門,共同抓好該項專項整治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若干問題的決定》、《**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列》和我省質量監督工作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結合我市實際的情況,決定對電線電纜產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產品和范圍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的產品為電線電纜。本次監督抽查的對象主要為我市電線電纜的持證生產企業。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委托**省高低壓電器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組織實施。鑒于市財政已經落實監督抽查經費,承擔、承檢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監督抽查檢驗費用。
2、本次抽樣由承擔單位組織實施。抽樣時,承擔單位應有兩人以上參加,并向受檢企業出示本文件、單位介紹信或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上述材料不齊全的,受檢企業有權拒絕抽樣。執行監督檢查抽樣的人員在對企業進行產品抽樣的同時,要對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信息進行調查,認真填寫《**省質量監督產品企業信息調查表》,并將調查信息與檢驗數據一起上報。
3、為避免重復抽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原則上一個企業只能抽查一至兩種(類)產品,且每種(類)產品只能抽檢一個批次。當計劃中安排的企業已被抽到兩個批次產品時,其他產品不再抽樣。
4、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名牌產品和**名牌產品,凡列入計劃的,只進行企業情況調查,免于本次專項監督抽查產品的質量實物檢驗。
5、出口產品不得抽檢。承擔單位如發現受檢企業生產的產品全部用于出口的,應在抽樣單中說明情況,停止抽樣。受檢企業也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證明,如外銷合同、加工協議或證明書等材料。
6、時間安排。本次監督抽查的抽樣工作自發文之日起至2月2日結束,承擔單位應于三天內將抽樣結果上報我局監督稽查科。檢驗工作于**年3月底完成。
7、對無正當理由拒絕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企業,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第五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監督檢查結果的上報和后處理
1、承擔、承檢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調整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質監發〔**〕372號)文件規定的檢驗報告寄送要求,將檢查不合格產品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以郵政特快專遞等便于核實查詢的方式送達受檢企業,并確認企業收到。
2、承擔、承檢單位應于檢驗工作完成后,將不合格報告清單、監督檢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匯總表、不合格報告(包括抽樣單和企業調查表)、監督抽查工作小結、產品質量分析報告報送我局監督稽查科。質量分析報告應做到有數據、有分析,既面向企業又面向社會,能夠用于新聞。
【關鍵詞】斷路器;三相不一致保護
引言
在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網中,現場安裝的一般都是分相操作斷路器,因此運行中斷路器就會出現由于操作或設備質量等原因造成的三相位置不一致的異常狀態。當系統出現三相不一致運行時會在系統中產生較大的負序、零序等分量,不僅對一次設備造成損害,同時也可能引起二次保護誤動,對系統安全及穩定性影響嚴重,所以必須要設置斷路器三相不一致保護。但在實際運用中由于各種原因存在著許多安全隱患,有時會引起要三相不一致保護的誤動,引起加強斷路器三相不一致裝置的運行維護就顯得非常重要。本文就分析一起斷路器三相不一致保護誤動的事故。
1.故障發生前的運行方式
220kV系統:農新線4953開關、1號主變2601、歌肖2H97開關運行于正母線;農新線4956開關、2號主變2602開關運行于副母線;歌肖線2H98線路檢修,開關檢修。
2.事故現象
2014年7月5日7時26分,某220kV變電站1號主變2601開關跳閘,監控收到“2601開關三相不一致動作”信號,三相跳閘時間分別為7:26:17.758、7:26:17.758和7:26:17.759,三相幾乎同時跳閘。
經值班員現場檢查:1號主變2601開關匯控箱內失相延時繼電器K07動作未復歸,主變保護裝置無保護動作報文,后臺“2601開關三相不一致動作”光字牌亮。
圖1 三相不一致回路圖
3.原因分析
三相不一致保護可以分別由保護裝置或斷路器本體實現,而目前在江蘇電網中采用斷路器本體三相不一致保護。其原理是將斷路器三相位置的常開輔助接點和常閉輔助接點分別并聯后再串聯,如果發生斷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此時回路導通延時時間繼電器得電,經過時間延時(考慮重合閘時間)后出口中間繼電器得電將斷路器跳開。如圖1中斷路器任一相的輔助接點導通后啟動延時時間繼電器K07,其延時接點閉合啟動圖2中出口中間繼電器K02,K02常開接點閉合使分閘線圈得電,分開另外兩相。這就是斷路器發生三相位置不一致時,本體三相不一致保護動作過程。
圖2 分閘回路圖
本次事故跳閘后經停電檢查發現:圖1中失相延時繼電器K07的A1端子帶正電,匯控箱內端子排X02 43帶正電,經檢查分相結構內斷路器輔助位置接點正常。
后通過試驗拆除失相延時繼電器K07上A1端子接線后端子X02 43正電消失,但是此時延時繼電器K07上的A1端子仍有正電。測量K07上與A1端子接近的15端子發現帶正電,拆除15端子上接線后發現A1端子正電消失。K07上15端子接自正電源+T1,正常時帶正電。在K07上A1端子與15端子均無接線的情況下測量兩端子間電阻小于2000歐。
通過以上的現場檢查試驗分析,得出本次2601開關跳閘原因如下:2601開關匯控箱內失相延時繼電器K07上A1端子與15端子間絕緣下降,導致K07線圈得電,K07常開延時閉合接點閉合,K02繼電器線圈得電,常開接點閉合,啟動三相分別跳閘,三相跳閘時間幾乎相同,與監控收到跳閘信息相吻合。
通過本次跳閘事故我們發現雖然斷路器本體三相不一致保護設計簡單,不需要零序、負序電流元件進行判別,也就是說在邏輯回路上未引入電氣量判別,因此就可以大大縮短二次電纜的使用,節約費用。另外由于三相不一致保護出口直接作用于跳閘回路,所以也不會有啟動失靈的問題。但是其也有非常明顯的缺點,因為220kV及以上高壓斷路器一般都是運行在戶外,因此外部環境對其影響較大,特別是當溫度較低、濕度較大時,由于斷路器輔助接點的不可靠性以及電纜受運行環境影響引起的電纜絕緣降低,極易啟動三相不一致時間繼電器,造成三相不一致保護誤動作,所以在實際運行中會在斷路器機構箱中裝設有由溫度、濕度傳感器自動啟動加熱回路的溫濕度控制器,這就是為了防止機構箱受潮引起設備絕緣降低。另外為了防止本體三相不一致保護誤動作,根據反措的要求三相不一致保護回路中的時間繼電器的動作功率應不得小于5W。
根據以往的運行經驗,時有發生此類誤動的事故。針對此問題,可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首先,可以提高斷路器本體三相不一致保護時間繼電器的動作功率。本次事故中的三相不一致保護時間繼電器K07的標稱額定功率為1.3W、額定直流電壓為220V,顯然不滿足時間繼電器的動作功率應不得小于5W的反措要求。因此如果不更換時間繼電器而實現提高三相不一致保護啟動回路的動作功率,可以通過在時間繼電器線圈兩端并聯電阻的方式來實現。
其次,要加強斷路器的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平時設備巡視時要經常對斷路器機構的端子排進行專項排查,主要檢查內容包含端子排端子安裝方向正確性和端子排絕緣隔板的完整性;另外還需要保證本體三相不一致保護回路的獨立性,將用于三相不一致保護的斷路器各相操作機構的輔助接點與其他輔助回路之間用空端子進行明顯隔離;還有就是要多巡視檢查斷路器機構箱中溫濕度傳感器的工作狀態,確保能使加熱回路正常啟動;最后允許的話現場還可以使用一些能夠適應外部惡劣環境的高質量的整定方便、精度容易保證,同時應滿足時間繼電器動作電壓應大于50%小于75%倍的直流額定電壓的要求的數字式時間繼電器;
4.結束語
一、總體要求
各村(社區)、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聯合行動,普查建檔,分類整治;要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加強巡查監管,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規范管理與幫扶發展相結合,把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加強督促檢查,使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二、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農辦牽頭)。
1、主要任務:
(1)開展農產品安全生產的執法檢查,全面開展對農產品生產過程用藥檢查;查處畜禽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的行為;查處蔬菜生產環節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等行為;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化學物質的行為。
(2)強化農(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加大我鎮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的品種、范圍和頻次,及時對當地生產、銷售的大宗農產品和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對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區域和單位進行跟蹤督導整治,依法處理不合格的農(水)產品及其經營者。
(3)開展認證農產品專項檢查,強化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的監督管理。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落實蔬菜生產環節屬地管理責任制,明確產地所在村、土地發包方及蔬菜種植戶在蔬菜生產質量安全上的責任;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監控系統,實現檢測數據管理信息化。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蔬菜、生豬及其肉品、雞肉和其他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農產品;農藥、獸藥、飼料和肥料、種子等農業投入品。
重點單位:主要農產品(含水產品)生產基地、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點)、科技示范園區,以及農產品種養企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獸藥、農藥、飼料和肥料、種子等農資生產、經營場所(廠、門店),特別是近年來農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資品種和生產經營場所。
重點區域:主要農產品(含水產品)產區、農產品消費和集散地。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全鎮大型農產品(含水產)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點)使用違禁藥物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的農藥、獸藥、漁藥殘留陽性率進一步下降,其中:全鎮蔬菜農藥殘留抽檢陽性率低于8%,全鎮生豬“瘦肉精”檢測率(含快速檢測)不低于4.5%,生豬養殖場“瘦肉精”殘留陽性率低于1%,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殘留陽性率低于4.5%,全鎮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原料注冊場、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及個體小型養殖場的禁用漁藥殘留抽檢總體合格率達到95%以上;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禁用禁售的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工商分局、經貿辦牽頭)。
1.主要任務:
(1)依法對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進行整治,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
(2)大力推行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完成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發證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
(3)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基本遏止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對質量問題突出的行業實施專項整治,實現行業規范化管理。
(4)加強日常監督力度,貫徹落實“六項制度”監管措施,深入開展普查、巡查、抽查、許可和回訪工作;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物質備案制度,建立、實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食品召回制度,保證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肉制品、豆制品、水產加工品、白酒、飲料、兒童食品、食用植物油、調味品。
重點單位:生產必備條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隱患多、質量問題突出和非法生產加工食品的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
重點區域: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集中區域,行業比較集中,監督抽查合格率較低的區域以及消費者投訴較多、被媒體曝光較多的區域。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我鎮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問題。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工商分局牽頭)。
1.主要任務:
(l)嚴把市場準入關,堅持依法登記,先證后照,證照齊全,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檢查食品經營者是否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等自律制度;檢查市場開辦企業、柜臺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是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3)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有針對性地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加大監測的后續處理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食品經營違法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以中秋、“十一”、元旦為重點,突出抓好應節食品整治;結合“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飲用水、奶制品、月餅、糖果、餅干、方便面等。
重點單位: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
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大型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鎮、村和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鎮衛生防疫組牽頭)。
1.主要任務:
(l)全面開展餐飲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清查,規范餐飲業食品衛生許可程序和資料歸檔保存,并對衛生許可證發放情況進行公示。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強日常監管的力度。
(2)對餐飲業、自制食品的商場、超市及學校飯堂的食品原料使用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調味品、過期重復使用原料、濫用添加劑、不按規定要求索證等行為。
(3)按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規定,檢查餐飲單位的餐具消毒情況,對餐具集中消毒單位配送的餐具消毒情況進行抽樣檢查。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餐飲業衛生條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購等。
重點單位:小型餐飲業、學校食堂、工廠飯堂。
重點區域:農村、城鄉結合部。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徹底解決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100%。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國藥、衛生防疫組牽頭牽頭)。
1.主要任務:
(l)開展藥品注冊核查及一、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申請資料核查,打擊虛假申報行為。
(2)開展注射劑類藥品生產工藝和處方核查,向注射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對藥品生產企業進行GMP飛行檢查,開展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復查工作,以國家及省重點監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被舉報有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質量管理體系專項監督檢查。
(3)認真執行《廣東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2006年修訂)》,嚴格市場準入;重點規范經營主體行為,進一步完善特藥監管;加強對高風險醫療器械品種的監管力度,開展對植入醫療器械在流通環節的專項檢查。
(4)加強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提高臨床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水平。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大容量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注射劑、生物制品、特殊藥品、植入醫療器械、等高風險品種。
重點單位:高風險品種的生產、經營企業。
重點區域: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高發地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和對境內在審、已獲準注冊的醫療器械注冊資料的真實性核查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鎮經貿辦牽頭)。
1.主要任務:
(1)制定《**鎮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豬肉質量安全、生豬屠宰進行全面專項整治,我鎮與屠宰企業簽訂《保障生豬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責任書》。
(2)建立和完善舉報制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保證舉報查處率100%;加強鎮屠宰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增強思想和業務素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線。
(3)完善鎮定點屠宰場設置規劃和硬件設施建設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實行專業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完善定點屠宰場的生豬進場檢查檢驗制度和肉品銷售臺帳管理制度,落實病害無害化處理制度,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工作的監督檢查。
(4)認真貫徹屠宰方面的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針對某些薄弱環節,加強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出場生豬產品。
重點單位:鎮內定點屠宰場。
重點區域:鎮內偏僻結合部、舊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為高發地方。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8%以上,私屠濫宰、定點屠宰企業違規違法查處率達100%;完善生豬進廠驗收制度、臺帳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工商分局、質監站牽頭)。
1.主要任務:
(l)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全面建立質量檔案并進行現場核查,逐步實現動態監管。
(2)擴大監督抽查覆蓋面,加大后處理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監督抽查檢驗的能力和水平。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產品以及國家質檢總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實施細則》里列入的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危險化學品、電熱毯、防爆電器、農業生產資料等產品,特別是納入生產許可或3C認證管理的上述產品的終端產品。
重點單位: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或獲證后降低取證時生產條件的企業或黑窩點;近兩年各級監督抽查問題較突出的獲證企業;曾經有過質量違法行為、消費者投訴和媒體曝光比較集中、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企業。
重點區域:無證生產企業集中地區;監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區;已形成產業集群區域的中小企業、質量不穩定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視普查建檔的情況確定重點區域整治范圍)。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家用電器等終端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做到“一企一檔”;基本解決納入生產許可、3C認證管理的企業無證生產問題;加強獲證企業證后監管,證后監管覆蓋率達到100%;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監督抽查覆蓋率達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產品100%召回;重點區域的制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基本得到杜絕。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外經辦牽頭)。
1.主要任務:
(l)對出品玩具獲證企業進行專項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品,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其出口質量許可證。
(2)對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口,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注銷其衛生注冊登記資格。
(3)加強實施出口運輸包裝加貼檢驗檢疫標志的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依法嚴懲出口食品不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施標志的違法行為。
(4)加強對出品燈具、小家電、摩托車、兒童服裝、與食品接觸器皿、家具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重點監管,提高抽查率和檢出率,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出國門。
(5)通過拉網式清查加強對備案或注冊養殖場、蔬菜種植場及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備案和注冊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6)對進口廢物原料的碼頭進行全面清查,對涉嫌非法入境的廢物原料,堅決予以100%退貨或銷毀;對進口廢物原料衛生檢疫監管工作進行全面摸底檢查,規范衛生處理的流程及檢驗秩序,確保工作質量。
(7)全面推廣和應用加工貿易地區檢驗檢疫執法監管輔助系統,建立和完善電子通關聯網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對進出境貨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實現對進出口商品質量風險預警,落實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處進出境商品的全面質量監管。
(8)全面清查異地轉單進口貨物、異地貨源及市場采購出口貨物的檢驗落實情況,嚴格落實產地檢驗監管制度,提高檢出率,確保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落到實處。
(9)加大對逃避檢驗檢疫行為的稽查和處罰力度,利用全申報系統核銷數據,對集裝箱等法檢物報檢進行一次專項稽查與清查,對查出問題立案調查,確保違法違紀行為得到嚴肅查處。
(10)結合年審,對報檢公司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清理,通過簽訂《承諾書》及開展知識競賽等形式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報檢員扣分制度及誠信分級管理等措施,嚴防“飛單”現象的發生,規范報檢行為。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進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進出口產品。
重點單位:凡有過進出口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國外政府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通報有過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進出口企業;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黑名單”企業;在檢驗檢疫監管中發現生產不合格出口產品的企業;逃避檢驗檢疫監管的進出口企業和報檢機構。
重點區域:整治工作中要重點把好口岸查驗關,批次管理關,源頭管理關和標準適用關。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非法進口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備案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100%得到清查;出口玩具獲許可證企業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進出口高風險敏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逃避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產品以及國家質檢總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實施細則》里列入的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危險化學品、電熱毯、防爆電器、農業生產資料等產品,特別是納入生產許可或3C認證管理的上述產品的終端產品。
重點單位: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或獲證后降低取證時生產條件的企業或黑窩點;近兩年各級監督抽查問題較突出的獲證企業;曾經有過質量違法行為、消費者投訴和媒體曝光比較集中、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企業。
重點區域:無證生產企業集中地區;監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區;已形成產業集群區域的中小企業、質量不穩定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視普查建檔的情況確定重點區域整治范圍)。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家用電器等終端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做到“一企一檔”;基本解決納入生產許可、3C認證管理的企業無證生產問題;加強獲證企業證后監管,證后監管覆蓋率達到100%;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監督抽查覆蓋率達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產品100%召回;重點區域的制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基本得到杜絕。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外經辦牽頭)。
1.主要任務:
(l)對出品玩具獲證企業進行專項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品,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其出口質量許可證。
(2)對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口,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注銷其衛生注冊登記資格。
(3)加強實施出口運輸包裝加貼檢驗檢疫標志的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依法嚴懲出口食品不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施標志的違法行為。
(4)加強對出品燈具、小家電、摩托車、兒童服裝、與食品接觸器皿、家具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重點監管,提高抽查率和檢出率,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出國門。
(5)通過拉網式清查加強對備案或注冊養殖場、蔬菜種植場及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備案和注冊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6)對進口廢物原料的碼頭進行全面清查,對涉嫌非法入境的廢物原料,堅決予以100%退貨或銷毀;對進口廢物原料衛生檢疫監管工作進行全面摸底檢查,規范衛生處理的流程及檢驗秩序,確保工作質量。
(7)全面推廣和應用加工貿易地區檢驗檢疫執法監管輔助系統,建立和完善電子通關聯網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對進出境貨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實現對進出口商品質量風險預警,落實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處進出境商品的全面質量監管。
(8)全面清查異地轉單進口貨物、異地貨源及市場采購出口貨物的檢驗落實情況,嚴格落實產地檢驗監管制度,提高檢出率,確保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落到實處。
(9)加大對逃避檢驗檢疫行為的稽查和處罰力度,利用全申報系統核銷數據,對集裝箱等法檢物報檢進行一次專項稽查與清查,對查出問題立案調查,確保違法違紀行為得到嚴肅查處。
(10)結合年審,對報檢公司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清理,通過簽訂《承諾書》及開展知識競賽等形式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報檢員扣分制度及誠信分級管理等措施,嚴防“飛單”現象的發生,規范報檢行為。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進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進出口產品。
重點單位:凡有過進出口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國外政府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通報有過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進出口企業;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黑名單”企業;在檢驗檢疫監管中發現生產不合格出口產品的企業;逃避檢驗檢疫監管的進出口企業和報檢機構。
重點區域:整治工作中要重點把好口岸查驗關,批次管理關,源頭管理關和標準適用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若干問題的決定》、《**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列》和我省質量監督工作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結合我市實際的情況,決定對起動器、電磁鐵產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產品和范圍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的產品為起動器、電磁鐵。本次監督抽查的對象主要為我市生產起動器、電磁鐵的生產企業。
二、工作要求
1、本次監督抽查工作委托**省高低壓電器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組織實施。鑒于市財政已經落實監督抽查經費,承擔、承檢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監督抽查檢驗費用。
2、本次抽樣由承擔單位組織實施。抽樣時,承擔單位應有兩人以上參加,并向受檢企業出示本文件、單位介紹信或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上述材料不齊全的,受檢企業有權拒絕抽樣。執行監督檢查抽樣的人員在對企業進行產品抽樣的同時,要對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信息進行調查,認真填寫《**省質量監督產品企業信息調查表》,并將調查信息與檢驗數據一起上報。
3、為避免重復抽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原則上一個企業只能抽查一至兩種(類)產品,且每種(類)產品只能抽檢一個批次。當計劃中安排的企業已被抽到兩個批次產品時,其他產品不再抽樣。
4、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名牌產品和**名牌產品,凡列入計劃的,只進行企業情況調查,免于本次市級定期監督抽查產品的質量實物檢驗。
5、出口產品不得抽檢。承擔單位如發現受檢企業生產的產品全部用于出口的,應在抽樣單中說明情況,停止抽樣。受檢企業也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證明,如外銷合同、加工協議或證明書等材料。
6、時間安排。本次監督抽查的抽樣工作從**年4月23日開始至4月30日結束,承擔單位應于三天內將抽樣結果上報我局監督稽查科。檢驗工作于**年6月底完成。
7、對無正當理由拒絕本次市級定期監督檢查的企業,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第五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予以嚴厲處理。
三、監督檢查結果的上報和后處理
1、承擔、承檢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調整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質監發〔**〕372號)文件規定的檢驗報告寄送要求,將檢查不合格產品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以郵政特快專遞等便于核實查詢的方式送達受檢企業,并確認企業收到。
2、承擔、承檢單位應于檢驗工作完成后,將不合格報告清單、監督檢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匯總表、不合格報告(包括抽樣單和企業調查表)、監督抽查工作小結、產品質量分析報告報送我局監督稽查科。質量分析報告應做到有數據、有分析,既面向企業又面向社會,能夠用于新聞。
一、工作任務
在文化市場集中開展拉網式、全覆蓋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以營業性演出、量販KTV、影劇院、演藝酒吧等娛樂場所以及網吧等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督促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切實解決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預防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逐步建立起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安全的文化娛樂環境。
(一)加強經營合法性監管。對轄區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摸底登記,重點檢查娛樂場所和網吧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行政許可的情況,堅決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場所。
(二)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切實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完善安全管理臺賬,督促從業單位進一步強化安全防范意識、規范經營行為、落實整改措施,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1.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制定執行情況和應急保障措施。2.員工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3.消防安全狀況,重點檢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落實維護保養制度情況,對于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等問題應責令限期整改。電器線路安裝、維護情況,電器產品安裝或者線路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定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動用明火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查處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行為。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應急照明設置和管理情況,整治包間裝有反鎖裝置,安全出口上鎖、遮擋,亂堆放雜物、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等行為,依法打擊娛樂場所黃、賭、毒等活動。5.網吧懸掛“禁止未成年人入內”警示牌和12318舉報電話提示牌情況,從嚴查處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及超時經營行為。6.娛樂場所、網吧涉及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資質、建章立制、落實情況,依法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決定成立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文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文化局局長曾照婷兼任。
(二)職責分工
由區工商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無證經營及證照不全單位采取處罰、取締等措施。
由區安監局負責,對拒不整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或未達到整改標準和要求的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由消防大隊負責,對無消防安全意見書、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給予處罰、取締等措施。
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做好建筑周邊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整治工作。
由區食藥監局負責,依法監督、查處娛樂場所、網吧食品安全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由公安分局負責,依法打擊娛樂場所黃、賭、毒等活動,依法處理暴力抗法事件。
由文化執法大隊、區工商局負責,對拒不整改、不再符合安全資質條件的文化經營場所,吊銷從業資質。
各街道負責加強日常監管,做好登記摸底,及時上報排查的安全隱患,配合做好轄區專項檢查工作。
此次專項檢查由區文化局、文化執法大隊牽頭實施,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食藥局、消防大隊和各街道由分管領導帶隊,各抽調2人參加專項檢查。各單位抽調人員名單應于2015年1月15日前報區文化局。檢查人員分成兩個檢查組,第一組由區文化局副局長羅勇具體負責,第二組由文化執法大隊大隊長牛全軍負責。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15年1月16日開始,到2015年2月16日結束。
(一)自查整改(2015年1月16日至1月23日)。由區文化局、文化執法大隊負責,各街道配合,督促娛樂場所和網吧逐條對照方案內容,立即開展自查整改。發現的問題要進行歸納匯總,并安排專人進行整改。由區文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街道配合,全面清查底數,全部登記建檔。
(二)排查整治(2015年1月24日至2015年2月16日)。由區文化局、文化執法大隊牽頭,各有關部門、街道配合,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進行高密度巡查,逐一排查安全隱患,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排查整治期間,開展集中整治“回頭看”行動,檢查無證照經營場所是否被徹底取締,問題整改措施是否落實。
四、工作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以防范和遏制較大事故為目標,繼續推進企業標準化建設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強化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是做好非煤礦山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
二是非煤礦山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發生,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繼續推進尾礦庫關閉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復產復工。
1.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態勢,主動作為,因礦施策,落實防控責任,疫情防控不到位不生產。
2.會商研判,科學調度,聯防、聯控,共同施策,嚴格驗收程序,發揮專家技術優勢,堅持誰驗收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有序推進企業復產復工,確保疫情防控、生產兩不誤。
(二)落實主體責任,有序推進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1.督促企業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細化崗位責任制,推行企業安全風險公告、班組崗前安全警示教育、崗位安全操作描述確認等制度。
2.強化崗位風險辨識,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嚴格全員安全培訓。
3.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安全有機融合,在創建標準化時,將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作為考核內容,未完成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礦山企業,標準化一律不予驗收。
4.加強企業基礎信息管理,強化信息報送。各企業要完善基礎信息,及時更新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標準化證書和“三同時”相關數據,指定專人負責,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個星期五上報安全基礎科,確保信息準確。
(三)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嚴防“桃花水”。受極端天氣影響,去冬今春,我市降雪較大,隨著春季氣溫回升,大量積雪融化,地勢低洼、受水害影響的露天礦山、地下礦山和尾礦庫企業要制定防治“桃花水”工作措施,加強現場巡查,嚴防露天礦山滑坡、地下礦山淹井和尾礦庫潰壩、漫頂事故的發生。
2.加強汛期安全監管。汛期來臨前,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強化紅線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切實加強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狠抓責任和工作措施落實,尤其是轄區有尾礦庫的,要落實“庫長制”和尾礦庫企業、所在村屯、鎮領導、包保干部“四位一體”包保責任制,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各類自然災害引發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切實做好防汛度汛工作。
3.科學研判事故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針對非煤礦山企業“十類”易發、高發生產安全事故,以固有風險較大礦山和三等以上尾礦庫為重點,開展地下礦山通風系統、動火作業、頂板管理、防排水、提升運輸設備管理、漏電保護裝置及電器設施保護接地的專項執法檢查。
3月底前,組織防排水和外包工程管理工作專項檢查。6月底前,組織漏電保護裝置及電器設施保護接地和不按設計生產、安全距離不夠專項檢查。9月底前,組織通風系統專項檢查。12月底前,組織動火作業和頂(底)板管理檢查。
企業要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藝和設備設施,嚴格落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
4.加強停產、停建礦山(尾礦庫)監管。落實《省安全監管局關于加強停產停建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安監管非煤〔2016〕5號)要求,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停產、停建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加強領導帶班和專人值守工作,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加強應急管理,妥善處置險情。
(四)推廣先進技術裝備,切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和設備,對仍在使用的,企業要立即停產,限期整改。
2.積極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地下礦山企業在開采技術條件和生產作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推廣使用鑿巖臺車、鏟運機等機械設備和自動化控制系統,減少人員操作,增強企業機械化、自動化的水平,切實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
3.加強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和三等以上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的維護和使用。督促企業設立專人對“兩個系統”進行管理、維護和保養,確保“兩個系統”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其最大、可靠的技術保障效能。
(五)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能力
1.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健全、完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做好評審和報備工作,將報備表報安監站備案。
2.督促企業建立本企業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預案培訓,增強本企業的應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