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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環境管理;制度;創新;生態文明
文/孟偉 孫啟宏
環境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革是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中廣泛關注的議題。本文主要從生態文明建設需求出發,結合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精神,探討環境管理制度的若干創新思路。
我國環境管理制度現狀及存在的不適應性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我國首先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和征收排污費制度。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上提出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和“強化環境管理”三大政策。1989年第三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上,進一步提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環境目標責任制、排污許可證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集中控制制度。三大政策和八項制度形成了我國環境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框架。近年來,我國又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的環境管理制度和手段:一是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二是環境監察和應急管理制度,針對跨區域、跨流域環境監管問題,成立了六大區域環保督查中心;三是清潔生產審核制度和循環經濟規劃制度,推進環境污染的源頭控制和過程控制;四是信息公開、公眾參與機制,不斷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及環評中的公共參與等工作力度;五是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初步構建了包括綠色信貸、保險、貿易、電價、證券、稅收等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框架。
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的總體戰略部署,提出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這為環境保護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和機遇,具有深遠的意義。生態文明建設中,要堅持節約優先和保護優先、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推進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嚴格生態環境監管,這些基本要求為今后創新環境管理制度指明了方向。為適應我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的建設需要,新的《環境保護法》在許多方面給出了新的法律規定。
當前我國結構型、壓縮型、復合型環境問題愈加復雜,環境問題的現狀與人民群眾對優質環境質量的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強環境保護工作,需要很好的制度保障。對照生態文明的建設要求,我國的環境管理制度還存在著一些不適應性:
第一,傳統環境管理制度主要是圍繞污染減排和總量控制而設計的,不能適應環境質量控制要求。一是總量控制制度實施多年,行政性和主觀性強,因與區域環境質量不掛鉤,難以真實反映污染控制的效果。二是作為控制企業污染排放最直接手段的排污許可證在我國未全面開展,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的技術方法不完善,如何根據技術水平、排放標準、區域環境容量分配、發放和管理排污許可證是其關鍵。三是法律規定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但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目前的環境管理工作主要是針對常規污染物的控制,針對那些對人體健康具有潛在環境風險的污染物控制缺乏制度安排。
第二,現行環境管理制度常常游離于宏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制度之外,不能適應“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要求。一是環境保護不能主動參與宏觀決策,不注重源頭控制,造成體制和制度效率不高。例如,近年來京津冀地區嚴重的霧霾天氣,很大程度上就是經濟結構失調、產業布局不合理、主體功能區執行失位造成的,突出表現宏觀決策缺乏環境保護的應有考慮。二是缺少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和有效監管,資源消耗量大,資源利用率低,造成大量廢棄物污染環境。三是環境保護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缺乏市場機制,造成環境外部不經濟性。環境稅、生態補償、環境損害賠償、環境責任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不健全、不到位,不能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四是環境保護的責任人不清,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難以有效落實,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機制不完善。
第三,現有環境管理條塊分割現象突出,不能適應國家開展統一環境監管的要求。一是生態系統層面,目前缺乏針對山水林田湖這一“生命共同體”的統一保護、統一監管的體制和機制。二是某一環境問題層面,如“九龍治水”問題,水資源利用和保護、水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相割裂,部門各自為政,弊端突出。海洋環境缺乏綜合協調和聯合執法的機制和手段,海洋資源利用與環境管理實行單項和部門管理。三是區域、流域層面,存在協調、聯防機制不健全,一些區域協調機制,如奧運期間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由于缺乏法律和政治經濟基礎,可持續性不強。
環境管理制度創新基本原則和基本框架
基本原則
隨著環境保護重心逐漸由污染治理向改善環境質量和提升服務功能轉變,我國的環境管理正由以環境污染控制為目標導向,向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轉變。環境保護模式也應從“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模式,向保護優先、構建保護一修復一再保護體系、著力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提高生態產品生產能力的新模式轉變。為此,環境管理制度創新必須堅持保護優先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環境管理轉型原則,堅持生態系統整體論和協調統籌原則。
基本框架
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對比我國環境管理制度的不適應性,進行我國環境管理制度創新的頂層設計。本文嘗試依照環境保護“總量控制、質量控制、風險控制”的思路,對相關環境管理制度進行梳理。主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改革和完善現有面向總量控制的環境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面向質量控制的環境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面向風險控制的環境管理制度。其中,共識別出11項需要加強、改造和新建的環境管理制度(表1)。這些制度的目標可能是多重的,具體可區分為直接制度目標和延伸制度目標。例如,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主要是從總量控制出發,但在目標確定上需要緊密結合環境質量控制的要求;環境基準一標準體系的建立,是在生態風險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基礎上,確定環境基準,并根據基準值制定環境標準;環保目標責任制度、部門統一協調監管和區域聯動機制、公眾參與制度等則涉及總量控制、質量控制、風險控制三方面的內容。
環境管理制度創新方向
改革和完善現有面向總量控制的環境管理制度
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在歐美國家,污染物排放許可是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目前我國排污許可管理尚未有效開展,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相關上位法規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解決了這一問題,法律明確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今后要抓緊完善配套法規,盡快出臺《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明確發放范圍與條件、持證排污者的權利和義務、環保部門對排污者的監管以及法律責任等問題。要加強制度間的協調,有機整合環評審批、“三同時”驗收、排污申報、排污交易、環境監測、環保設施監管、排污口設置管理、排污收費、限期治理等制度以及違法處罰等方面的規定,實施一證式排污管理。
改革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仍然是目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我國環境保護的重點工作和抓手,但需要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科學性、公平性等問題進行制度和方法上的改革。最突出的問題是,全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不斷取得成效的同時,部分地區的環境質量卻出現反彈趨勢。在總量分配模式上,要改變主要以目標總量為主的模式,逐步向容量總量轉變。在控制指標的確定上,要緊密結合區域環境特征和質量控制要求,篩選重點控制的污染物,特別注重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總量控制。要更加嚴格制度設計,對工業開發區、廣大農村等總量控制的盲點地區,要科學確定排放總量,加強考核和監管。
建立健全面向質量控制的環境管理制度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建立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綜合考慮生態系統本身的敏感性、服務功能在空間布局上的差異性,以及自然環境對產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劃定并嚴格實行生態保護紅線。一是從提升生態功能、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資源高效利用等角度,分別劃定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以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確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對重要的生態系統,實行強制性保護,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力度。二是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和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三是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保障國家和區域的生態安全,提高生態服務功能。
建立地方政府環境質量責任制。依據《環境保護法》,強化地方政府的環境責任,支持地方在優于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原則下,實施不同的引導指標、控制要求和環境政策。堅持保護優先,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區域核心競爭力,把環境質量作為區域發展質量的核心指標,把環境質量反降級作為經濟建設活動的剛性約束條件,確保區域的環境等級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下降。
建立符合國情的環境基準一標準體系。環境基準是制定環境質量標準乃至整個環保工作的重要基礎,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首次明確了國家鼓勵開展環境基準研究。目前,我國環境基準工作非常薄弱,需要加強基礎性、創新性研究。要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國家環境基準體系,形成完善的環境基準理論、技術與方法學和支撐平臺,制定能夠支撐我國環境標準制/修訂和環境管理的環境基準值。應明確和設立專門的環境基準管理部門,負責將最新科研成果應用到環境基準研究中,構建規范性的基準研究和應用指南,并借鑒國外環境基準的模式和經驗,逐步建立我國環境基準的和管理機制。
建立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制度。十報告提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保護自然放在了優先位置,聚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監管,使保護生態環境更加具體化。要把自然資源資產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一個核心內容和切入點,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自然資源資產基本核算制度。要清楚識別自然資源資產的用途和產權,明確其價值,依據各種自然資源特性和用途特點,辨識哪些是國家必須保護的資產,建立國家、地方政府和各級主體的資產管理鏈條。要開展自然資源資產核算體系和方法研究,加強制度設計。
健全環保目標責任制度,建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是中國特色的環境管理模式。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將該制度進行了法律固化,明確國家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要科學制定環保考核體系、考核目標和獎懲機制,增強透明度和公眾參與,避免環保目標責任制度執行上的困難。考核目標要全面體現轄區環境要求,特別是對環境質量的考核。要基于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做好領導干部績效考核、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建立部門統一協調監管和區域聯動機制。針對部門、地區間生態環境保護的不協調,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這項工作涉及現有體制機制的深層次改革問題,需要積極探索。遼寧省根據遼河環境治理中的需要,將水利、環保、國土等7個部門涉及遼河管理的職能劃歸遼河保護區管理局,為流域治理和保護提供了行政、法律保障。京津冀、長三角等地區為治理大氣污染,建立了區域聯動機制。這些都是很好的探索。
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所起的決定性作用,盡快建立與現代市場體系相適應的環境經濟激勵政策體系。遵循“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著重解決開發和生產活動背離價值規律和自然規律,公共資源淪為特定群體的私產,以及資源開發造成環境破壞、質量降低等普遍存在的問題,實現機會和規則的公平。要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各種自然生態空間;盡快《生態補償條例》,統一補償標準和管理機制,推動跨地區、跨流域的生態補償;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立健全面向風險控制的環境管理制度
建立環境風險管理制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首次涉及環境風險的控制,分為兩個角度:一是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我國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對環境風險管理重視不夠,環境風險的科學評估不夠,“一刀切”的環境評價和管理方法難以實現對具有不同環境風險區域或流域的分區、分類、分級、分期的科學評價和管理;對環境風險的預防和預警性不足,綜合決策性不強。要建立基于科學決策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將環境風險管理理念融入到現行環境管理中。要研究針對不同污染類型和污染物的人體健康和生態風險評價、預測和預警技術,制定環境風險評價技術規范和標準,研究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風險管理模式。
強化公眾參與制度。公眾是推動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公眾參與水平也衡量著一個社會發展的文明程度。現階段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尚處于較低水平,一是公眾環境意識總體上不高,二是環境信息透明度不夠,三是缺乏完善的公眾參與機制,四是非政府組織不能發揮獨立有效作用。要加強宣傳教育,擴展信息披露渠道和范圍,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增強公眾的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要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從建設項目的環評到政府重大決策,都要有效和充分聽取公眾意見。要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主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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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律法規 可持續發展 環保制度 持續改進
中圖分類號:X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745(2013)06-0172-01
一、企業在謀求發展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經濟與環保雙贏的局面。2007年9月,我們公司根據自身發展和市場競爭需求,全面啟動并運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識別收集73個符合公司生產、活動過程中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對涉及公司環境管理體系適用條款逐一進行合規性評價,并分別有效貫徹落實在公司環境管理體系文件里。而且,公司在制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環境方針時通過宣傳、培訓等形式貫徹到公司每一位員工。同時,公司及時獲取最新適用法律法規,并向相關部門進行傳達且貫徹落實執行。
二、企業環保負責人積極參加當地環保部門組織的各類環保培訓,并將培訓內容及時向相關部門轉達,也是有效增強企業員工環保理念的一種途徑。企業當地環保部門一般會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一些最新環保法規組織企業環保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宣傳普及環保知識。企業環保負責人通過培訓掌握相關環保知識后可通過企業內部培訓,將現行環保法律法規內容層層深入,傳達至企業每一位員工,使企業每一位員工在心目中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強烈責任感。這樣,企業更能將生產發展與環保有機的結合在一起。
三、制定、完善、落實環境管理制度能有力的保障企業合法、合規發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無拘無束。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也是保障企業高速、健康、綠色發展的重要環節之一。近年來,國家環保要求越來越高,地方環保部門對于企業環保執法也越來越嚴格,不但實行經濟處罰,同時將在網上予以公布,信用等級也將下調,影響企業貸款,嚴重的還要面臨停產整頓。因此,唯有制定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方能使企業在發展的道路上走的更穩、更快。比如,我們公司根據識別出的環保法律法規,針對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規定,制定了HSE體系目標和指標管理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記錄管理控制程序、管理評審控制程序、環境因素識別與危險源識別和評價控制程序、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管理控制程序、相關方健康安全環境風險控制程序、健康安全環境運行控制程序、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監視與測量和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序、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人力資源控制程序、信息交流控制程序等15個環境管理程序。以及《環保管理制度》、《相關方環境管理要求》、《廢液管理規定》、《廢氣管理規定》、《噪聲管理規定》、《固體廢棄物管理規定》、《節能降耗規定》、《危險廢棄物管理規定》、《廢棄物(垃圾)分類堆放處理考核條例》等9項環境管理制度。
四、明確企業各級環保管理職責是有效落實環保工作的重要保障。企業各部門要建立并完善環境保護責任制,并將環保目標納入部門日常生產活動中與績效考核范圍之內。研究節能降耗的方法,將各生產部門的資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作量化統計,并納入企業各部門成本核算和考核中。比如,我們公司在2008年將能耗和產廢均納入各分廠生產成本考核中,在2009年實現能耗與產廢方面下降了5%。
五、持續改進技術設備是搞好環保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能耗與污染物的產生均是在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如何在不影響生產效率的情況下降低能耗和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這就需要我們在日常生產中不斷積累經驗,勇于創新,持續改進設備。比如,我們公司原先車絲機中切削液是循環使用的,但在循環過程中經常被細鐵屑堵塞管道,導致乳化液泄漏,不但造成環境污染,而且由于清掃需要大量的木屑,同時又造成污染物的增加。后來經過改進,在車絲機旁外接一套過濾裝置,將混入切削液的鐵屑過濾掉后再循環至設備中。這樣不但無切削液的泄漏,也大大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實現了減排的目的。又如,我們公司在2008年將全廠三相異步電機改為變頻式,大幅降低全廠用電量,實現節能的目的。
1.1安全管理的對象
所謂安全管理的對象即安全管理涉及到的內容,包括環境管理與行為管理。具體而言,煤礦企業的生產系統、空間條件以及其他的輔助系統均屬于環境管理的范疇:生產系統包括物流、風流、人流以及抗災系統;空間由裝備條件與支護條件來決定,主要指作業空間與通行空間;條件指自然條件,包括粉塵與有害氣體、水源與火區、構造與地壓等內容;輔助系統屬于與系統本身無關的間接系統,主要包括監測監控系統。行為管理的內容主要是人的素質與意識,素質又分為知識與技能兩個方面。知識主要指對系統、空間、設備、工藝及生產常識與管理制度的了解;技能主要指操作設備的水平。人的意識主要是指行為動機。
1.2安全管理的問題
煤礦安全管理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環境問題,比如系統缺陷、裝備落后、條件惡劣等;②行為不規范,存在違章操作與違章指揮;③措施不得力,即出現安全問題未從根本上找原因,只針對淺層面解決問題;④責任制的落實不到位,比如責任體系模糊,而且只負責事故結果而忽略過程;⑤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整個安全管理缺少科學、系統、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來支撐,對安全管理對象、管理途徑、管理措施、管理制度、管理責任以及管理戰略等內容未做系統性的設計,安全戰略缺位,無法基于戰略的高度制定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1.3安全管理的途徑
對于煤礦企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要根據其主要內容從兩個大方向著手,即環境與行為。要保證環境各因素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就要從技術、工程與裝備三個方面進行。要保證環境不會影響安全,就要保證系統設計的合理性,基于這個角度來看,技術與工程是保證系統合理性的關鍵途徑;提升裝備可以保證采場空間的可靠性。保證行為達到安全標準的途徑即培訓與制度。通過培訓提高人的素質,促使人對系統、空間、工藝、設備、常識及管理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而人的意識問題則要通過制度加以約束,制定嚴厲的規章制度,對行為進行規范,全面落實責任制,真正做到行為者為自己的行為產生的后果負責。
1.4安全管理的措施
具體而言,加強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兩個方面:其一為環境管理措施即對系統進行優化,提升裝備的性能,改善作業條件。優化系統就要保證系統設計的科學性,依靠高水平的專家、工程師設計出合理的系統,再通過投資手段完成系統的構件,在該措施中,關鍵因素是選擇高水平的專家進行設計與投資建設系統;而提升裝備的性能就要應用精良的設備,與優化后的系統相結合,提高生產效率,減少人員投入,真正實現集約化管理與生產;提高支護裝備,提高采場空間與系統空間的安全可靠程度;提高截割與運輸裝備,提高采掘效率等;改善作業條件,通過合理的技術措施消除危及安全的不良因素,比如有害氣體、水源、火區以及構造與地壓等。另一方面則是行為管理措施,即測試知識、評定技能以及消除僥幸。要有效地解決素質問題,培訓是最好的途徑,而知識的測試則是關鍵措施。經過嚴格的專業測試,評價人員是否掌握了應具備的知識,即資質認定,如果評定不合格則嚴禁上崗,知識測試的內容包括常規知識、專業知識、作業知識、行為規范、對設備性能的了解等各方面。消除僥幸心理可以利用“三違”處罰的方法來實現。
1.5安全管理責任
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內容包括技術責任、行政責任以及行為管理責任三項。①技術責任要求對環境的設計負責,即要保證對系統、空間以及改善條件的方案設計、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操作規程設計的安全性、可靠性負責,技術層級不同,對應的技術責任也不同,以此來劃分技術責任。②行政責任則是對環境結果負責。行政責任又分為決策責任與管理責任,決策責任的主要內容包括系統、空間以及改善條件的投資行為;而管理責任則是對應環境的形成過程與結果。③行為管理責任,即對行為教育的過程與結果負責,管理者要負者行為者的教育與培訓,如果使用未經培訓或者培訓不合格的員工就屬于管理責任,如果行為者由于無知造成事故,誰使用該行為者誰就負責。行為者為自己的行為后果負責即為自身責任,通常有兩種后果,一種是傷害到自己,一種是傷害到他人,或者傷到自己與他人,均要行為者負責。
1.6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就是將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管理標準、相關措施、責任與獎懲均納入制度化管理行為中,實現程序化、標準化的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責任制、環境管理標準、員工培訓、崗位技能等級制、安全風險抵押制以及安全激勵機制等。
2結語
[關鍵詞]石化企業;排污許可證;環境管理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為推動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工作和排污單位“一證式”管理模式提供了指導性文件,明確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規劃。2016年,火電行業、造紙行業相繼開展排污許可改革試點工作,作為首批開展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排污單位,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電廠于2017年3月申領了全國第一張具備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標志著排污單位“一證式”環境管理工作的開端。2021年3月,《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實施進一步明確了排污單位排污管理要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要求及相應責任方的法律責任,進一步強化了排污單位的環境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
1石化行業排污許可證技術體系
石化工業作為“兩高”行業的代表性行業,具有高污染的排污特點,是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重要行業領域。2017年8月,原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石化工業》(HJ853-2017),與之對應,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同步開啟了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機化學原料制造、化學試劑和助劑等工業類別的填報模塊,以供石化企業開展線上申請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開展線上核發工作。同時,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石油煉制工業和石油化學工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支持性技術文件相繼,構成了石化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及證后環境管理的全周期的指導性技術體系,為石化企業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提供了管理依據。
2石化行業排污許可證主要內容
石化行業排污許可證副本載明的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事項以及許可事項三部分內容。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單位企業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場所地址、主要污染物總量分配文件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以及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時間等。登記事項明確了排污單位工程建設及生產運行情況,主要包括生產裝置、生產設施、原輔材料及燃料和產排污節點、污染治理措施等內容。許可事項作為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的主要依據,主要包括各排放口位置和污染物種類、排放標準和年許可排放量,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以及信息公開等要求。
3石化企業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為進一步提高環境管理效能,推進排污許可審查審批與證后監管執法相銜接,持續開展排污許可證的證后監管,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的排污許可證專項檢查工作,根據2021年11月生態環境部公布的排污許可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排污許可違法違規問題主要涉及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未提交執行報告以及未建立臺賬等方面。石化企業排污許可證證后環境管理較為普遍性的存在以上問題,問題的出現主要歸結于以下原因。
3.1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不強
排污許可制度構建了一種企業、政府及公眾權責更加清晰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及治理體系,旨在改變排污單位現有的“要我守法”的管理觀念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包攬式”的管理模式,以推進企業建立“我要守法”的自主觀念。根據已通報的排污許可違法違規案例顯示,部分問題企業主動開展環境治理的主體責任意識淡薄,排污許可證“一領了之”,且一定程度上成為生產運行與污染物排放的“敲門磚”,未能有效落實排污許可證的管理要求,導致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模式成效不足。其中,通報案例中的某石化公司自排污許可證申領后從未開展執行報告填報工作,且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多次提醒后,執行報告的填報仍未達到相關規范要求,反應了部分排污單位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仍未足夠重視,對環境治理及管理的主體責任仍未有效落實。
3.2企業環境管理技術水平不足
石化工業排污單位涉及的生產裝置及工藝流程復雜,生產設施數量較大,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眾多,一個大型石化企業的排污節點甚至可能達到上千個,VOCs核算過程中涉及的動靜密封點數量數以萬計,一個排放口的污染物種類可能達到數十種,以上行業特點對石化企業排污許可證填報及證后環境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石化工業排污許可規范雖然對排污單位提出了配備專職環境管理人員的要求,但是部分中小型石化企業仍存在未設置專職環境管理人員的現象,且存在環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能力欠佳,對排污許可技術規范及排污許可平臺填報規律理解不夠深入,導致在排污許可申請環節不能達到排污許可相關規范要求,核發的排污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現象,進一步導致自行監測、執行報告等證后環境管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1]。大型石化企業雖然配備了專職的環境管理人員,但由于石化工業環境管理工作的復雜與繁重,存在環境管理人員數量不足和技術水平欠佳導致無法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落實證后環境管理工作的現象,是導致違法違規現象頻發的主要原因。
4石化企業持證管理的工作要點
排污許可證是企業證后環境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依據,也是監管部門對排污單位進行排污許可事后監管的“執法手冊”,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有效落實進一步推進了“按證排污、按證監管”目標的實現。其中,《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對于排污單位“按證排污”的主要管理要求如圖1所示,石化企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條例中關于排污管理的要求,開展證后環境管理工作。
4.1提升環境管理能力,建立環境管理制度
隨著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效推進,石化企業作為工藝復雜、污染物排放量大和環境管理工作專業性強的排污單位,需提高環境管理意識,根據自身需要配備足夠的環境專業管理人員,提升環境管理能力,推進企業環保管理的精細化、專業化,推進排污許可證相關要求的有效落實。同時,石化企業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設置環境管理機構,建立環境管理制度,明確從企業管理、環境管理到運行崗位等各級崗位的環保責任,促使環境管理與生產管理過程的全過程的有效融合。
4.2規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
排污口規范化是開展自行監測,達到科學化、定量化環境管理以及排污總量控制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強化對污染源排放合規性檢查的重要監管手段。開展排放口規范化自查自檢工作是石化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過程的重要步驟之一,排污口規范化證明材料也是排污許可證審批的重要附件之一。在排污許可違法違規通報案例中,存在較多企業排放口設置不規范,與排污許可證中承諾的情況不一致的現象,排污口的不規范設置導致了自行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可疑,從而導致證后管理的源頭性違規現象。作為排污許可證證后監管的重要內容,排污口規范化的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設置合規的采樣口、環境保護標識牌,是否按要求設置在線監測設備等。排污單位要根據《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開展自檢自查工作,確保排放口設置的規范化,為開展自行監測、總量核算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4.3依法開展自行監測
自行監測工作是排污單位履行的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的責任之一,是污染物達標排放的重要依據,也是主要污染物總量及環保稅核算的重要數據支撐[3-5]。排污單位存在的自行監測方面的違法違規情況主要包括未制定自行監測方案、自行監測方案不規范、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和監測過程質控措施不達標等現象。2021年1月,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對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排污許可證證后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且未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監測過程無質量控制過程證明記錄,因此,對以上違法違規行為處以一定的行政處罰。為避免出現以上違法違規現象,石化企業首先要在排污許可申請過程中根據HJ947-201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石油化學工業》、HJ880-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石油煉制工業》的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大型石化企業可通過建立具備自主監測能力的滿足質量保證與控制的監測力量和自行監測質量體系,以保證自行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對于不具備自主監測能力的企業,建議委托具備CMA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開展污染源監測,切忌在未經過監測資質認證的情況下開展污染源監測工作。同時,石化企業可將自行監測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企業環境管理制度中,嚴格按照自行監測方案開展污染源監測工作,并依規開展監測數據記錄、保存及公開工作,作為自證守法的一個重要“證據”。
4.4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
環境管理臺賬是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開展證后監管的重要依據,是排污單位從生產裝置、原輔料、污染治理設施及污染源監測結果等從產污、治污到排放的全過程記錄過程。石化企業要根據企業生產運營情況、排污許可證載明內容及環境管理臺賬技術規范要求制定全過程環境管理臺賬,石化行業環境管理臺賬主要包括生產裝置運行情況,工藝加熱爐、焚燒爐等產污設施運行情況,儲罐及有機液體裝載設施運行情況,原輔材料及燃料的消耗情況,主要產品的生產情況,污染治理措施的運行情況及自行監測數據的記錄等內容。排污單位要按照頻次要求開展臺賬記錄工作,并保證臺賬記錄內容的真實性,杜絕臺賬內容弄虛作假現象,且環境管理臺賬要實現電子臺賬與紙質臺賬兩種方式的歸檔保存,保存期限不小于五年。
4.5按時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
根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布的排污許可違法違規案例的歸納統計,未提交、未按時提交執行報告的案例占有較大比例。按照執行報告填報頻次要求分類,石化企業執行報告主要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執行報告,其中年度執行報告中要求填報的內容最為全面,主要包括生產情況、原輔材料的消耗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自行監測情況、實際排放情況等內容。石化企業要定期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許可證執行記錄-執行報告”模塊下開展執行報告填報工作。其中,在執行報告填報過程中的實際排放情況及合規判定分析環節主要包括對執行周期內的污染源的手工監測數據、自動監測數據進行達標性分析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符合性分析,值得關注的一點為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總量達標判定過程中,需滿足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動靜密封點及儲存廢氣分別不超過其年許可排放量的要求,此點為企業總量達標判定過程中容易忽略的一點。
4.6自覺開展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
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制度可有效促使企業規范環境行為和環境管理工作,對排污單位依規開展生產經營、促進企業環保技術升級改造有重要的督促引導作用。石化工業作為重點排污行業,各企業必須加強對排放信息公開主體責任的認識,履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義務及責任,依據《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要求建立健全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按時公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及污染源源監測數據等信息,并確保披露的環境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客觀性。
5結語
至此,石化工業現已建立了包括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自行監測方案制定及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等從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到證后環境管理的全過程的排污許可管理體系,為石化企業的排污許可證后環境管理提供了工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與實施明確了排污許可證的證后監督檢查要求,為石化企業的證后環境管理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石化企業的環境管理面臨新的壓力。在此形勢下,石化企業要主動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提升環境管理專業能力,完善環境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并在以上基礎上強化按證排污能力,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開展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執行報告填報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等關鍵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環保管理水平,推動企業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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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管理檢查;竣工驗收監測;重要性
中圖分類號: X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引言
在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報告中,環境管理檢查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貫穿于整個項目監測全過程。根據排放監測數據,環境管理檢查能夠做出相應的監測結果,同時還能提出針對性建議。因此,開展環境管理檢查在竣工驗收中重要性方面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踐價值和現實意義。
2環境管理檢查的類別、目的、作用和方法
2.1環境管理檢查的類別
按類別來看,環境管理檢查包括監督檢查和驗收檢查。
2.2環境管理檢查的目的
環境管理檢查的目的是對項目的施工期、設計期、環保審批手續、檔案資料等進行檢查,查看其是否手續齊全完備,還要對施工方的環保機構設置和規章制度進行檢查,另外,還涉及環評、設計中關于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等方面的檢查,為項目竣工后的環保驗收提供及時的數據。
2.3環境管理檢查的作用
環境管理檢查的作用是確保環評制度落實到實處,督促建設單位在施工期和設計期嚴格落實各項環保制度,落實關于環保方面的各項政策要求,確保防污設施運行正常,正確設置好排污口,確保實現達標排放及污染檢測,從而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日常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據[1]。
2.4環境管理檢查的方法
(1)在對環境進行檢查中,應首先采用現場踏勘或對照資料等方法,對現場進行核實,以獲得現場第一手資料。將獲得的資料以照片或圖表形式,納入到驗收監測報告中,從而為環保管理部門提供直接、客觀的驗收數據。
(2)一些環境管理監測方面的內容是不能通過現場檢查掌握情況的,如環評要求落實情況、固體廢物處理情況、噪聲防治情況等,這就需要利用相關資料核查法,對大量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核查,以確定最終結論。
(3)為對現場核查與資料核實進行必要的補充,可采用公眾意見調查方法,對歷史和環境影響遺留的各種問題進行補充,從而達到確定環評中不合理之處,并采取各種補救措施。
表1 施工現場環境管理監測檢查表
3環境管理檢查在竣工驗收監測中的重要性
3.1竣工驗收監測的重要性
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是落實項目建設中關于環境保護規定的基礎性工作,在項目新建和改建過程中,都占據非常重要的位置。監測工作所做出的檢測報告,是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竣工驗收的最重要依據。
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建設方在監測中卻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如現場踏勘不仔細導致調研所得資料不能反映項目真實現狀、監測內容不詳盡導致監測結果不夠科學、環保設施和工藝改變導致監測結果明細不夠、因工藝和工程變化導致污染物排放超出環評批復核定值而需重新核定、監測工作并未涵蓋排放監測、因環境管理檢查工作不詳盡導致監測報告不夠完善、所做出的監測結論缺乏工作針對性等,都可能影響到驗收檢查工作的效果,這體現出竣工驗收監測工作是非常重要的[2]。
3.2環境管理檢查的重要性
環境管理檢查工作在項目竣工驗收中,同樣也是非常重要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提出了重要的整改建議
通過方案編制的針對性調研、環評、批復等程序,對工程建設內容、環保設施、環評、生產工藝等一致性進行了檢驗,獲得了編制方案所需的各項資料。依據驗收監測規范,對環保設施記錄、環境管理制度、環境管理檔案、儀器配置、監測人員情況、崗位責任制、監測平臺合理性、排污口標志、綠化面積、事故應急預案等實現了實地調研。通過上述方面的調研,可以針對性的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意見,為項目竣工驗收做好充足準備。
(2)真實反映了環評批復落實情況
在某些項目建設過程中,有的建設方利用環評批復,試圖實現小排放量反而享受大核定排放量的出現,這對于環保顯然是不利的。通過實地環境管理檢查,能夠對項目竣工驗收前的污染物排放和環保設施運行的真實狀態做到真實反映,這對于客觀真實反映環評批復情況是大為有利的。另外,還能夠對環保設施工程、輔助工程、建設工程等做出全方位了解,對項目初步設計和環評中所要求建設的各種環保設施、措施落實狀況做出最客觀、準確的評價。
(3)提高了環境監察工作的落實效果
項目環境管理檢查的時間能夠涵蓋項目建設從立項,到設計、施工、生產的各個時期,而環境管理檢查真實反映了環境監測部門在各個時間段的檢查工作情況和效果,驗證了檢查意見落實效果,反映了監察部門工作的效果,也同時促進了環境監察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同時,由于環境管理檢查工作可以提供圖表、照片等詳細檢查結果資料,這就為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客觀、真實的驗收數據。
(4)確保了排放監測結果的準確性
有的建設方,為獲取理想的環境監測報告,采取隱瞞欺騙、強化治理、降低污染負荷、減少投料比、調整生產工藝等違規方式,這就需要監測人員必須在清楚項目生產和處理工藝的情況下深入施工現場,對項目生產運行、污染物處置工藝、環保設施運行、產能耗平衡情況等了解清楚,確保監測結果符合上級管理部門制定的要求[3]。
例如,可通過對能源和原材料的投入、產出的監測,掌握是否做到了物料平衡,檢查企業是否偷偷在暗排放,是否對投料比、生產工藝、污染符合等產生著欺騙。這就需要監測人員在參考生產設計參數的基礎上,對企業的能量轉換和氣、水平衡進行大致物料衡算,掌握其平衡關系,之后,在進行詳細實地調研基礎后,以實測手段,掌握企業是否做到了物料平衡,是否做到了按要求排放污染物,是否做到了生產工況的科學合格,只有這樣,才能為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提供最可靠的保證。
(5)實現了監測結果的真實可靠
以工程基本情況、污染物排放、工程特點、環保執行狀況、監測結果、公眾調查結論等為依據,環境管理檢查可以對竣工驗收監測結果做出最準確客觀的結論,并針對性的提出如綠化、污染物核定建議指標、環保設施運轉狀況、場地硬化、固體廢棄物處置狀況、環境工程評比、環境管理制度完善等各方面的對策和建議,從而確保了監測報告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完備性。
4結語
在項目竣工驗收監測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環境管理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遵守環境管理檢查工作的操作規范和流程,確保檢查結果真實客觀反映項目建設實際狀況,使環境管理檢查工作落實到實處。
參考文獻:
[1] 馬鵬武,宗巖. 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程序及應注意的問題[J]. 民營科技. 2011.01
[關鍵詞]環境管理 八項制度 環境規劃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5-0160-01
1 環境管理概述
1.1 環境管理的產生與發展
由于環境污染及其產生的危害,環境管理便應運而生,它是人類在于環境斗爭的實踐中產生的,其歷程大致經歷了如下四個階段:
1.1.1 限制階段
20世紀50年代前后,世界范圍內相機發生了一系列污染事件,由于當時尚未弄清這些公害事件產生的原因和機理,所以只是采取一些一般性限制措施,如倫敦煙霧事件后,英國制定了法律來限制燃料的使用量和污染物排放事件。
1.1.2 “三廢”治理階段
“三廢”即廢氣、廢水、廢渣。20世紀60年代初,發達國家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各國相繼成立環境保護專門機構。當時的環境問題還只是被看作工農業發展帶來的污染,所以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是治理污染源,減少排污量。該階段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盡管環境污染有所控制,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采取的是末端治理措施,從根本上說是被動的,收效并不是特別顯著。
1.1.3 綜合防治階段
1972年聯合國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宣言指出,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環境污染問題,還應該包括生態破壞問題;打破了以環境論環境的狹隘觀點,把環境與人口、資源和發展聯系在一起,以整體的觀點來解決環境問題。對環境污染問題,也開始從單項治理發展到綜合防治。
1.1.4 規劃管理階段
20實際80年代,由于發達國家經濟蕭條和能源危機,各國都急需協調發展、就業和環境三者之間的關系,并尋求解決的方法和途徑。該階段環境管理的重點是:制定經濟增長、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長期政策,要在不斷發展經濟的同時,不斷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但環境問題仍然是對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
1.2 環境管理的概念
環境管理的概念是指根據生態學原理和在環境容量許可的范圍內,依據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堅持宏觀綜合決策與微觀執法監督相結合,運用各種有效管理手段,調控人類的各種行為,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限制人類損害環境質量的活動以維護區域正常的環境秩序和環境安全,防止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實現區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行為總體。
2 環境管理制度
為了實現環境與資源保護目標,貫徹執行環境與資源保護基本原則,環境資源法律法規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吸收各國的經驗,規定了各種保護環境和資源的制度,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下列具有全局意義的基本制度。
2.1 “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其他工程項目,其有關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制度。
2.2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環境影響評價又稱環境質量預斷評價和環境影響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2.3 排污收費制度
排污收費制度是指對環境排放污水、廢氣、固廢、噪聲、放射性等各類污染物,按照一定標準收取一定數額的費用,以及有關排污費可以計入生產成本,排污費專款專用,主要用于補助重點污染與治理等基本原則規定的總稱。流程如(圖2):
2.4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是以簽訂責任書的形式具體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單位對環境質量負責的行政管理制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工作程序為(圖2):
2.5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指把城市環境作為一個系統,一個整體,運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采取多功能、多目標、多層次的綜合戰略、綜合控制,以最小的投入,換取城市環境質量優化,做到“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2.6 排污許可證制度
我國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是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為基礎,由排污單位的申報登記、排污指標的規劃分配、許可證的申請和審批頒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四步組成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
2.7 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對現已存在的危害環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機關作出決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內治理并達到規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
2.8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在一定特定范圍內,為保護環境所建立的集中治理設施和采用的管理措施。
3 環境管理面臨的問題和解決方法
3.1 環境管理面臨的問題
環境法律中存在環境管理機構設置重疊或空缺的問題:部門立法、利益分割的問題依然存在,統管部門與分管部門關系不明確,管理比較混亂,呈現多頭管理的局面。環境管理機構設置重復,致使不同部門的機構擔負相同的職責。經濟發展的決策過程在一定程度上與環境保護要求相脫節。對于環境管理,不但缺乏公眾監督,而且公民參與不夠,公民沒有充分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請求權等。
3.2 環境管理的解決方法
3.2.1 完善關于環境管理的立法
把“公民參與”寫入法律,讓公民享有充分的參與環境管理的權利。增加關于資源管理部門職權和法律責任的規定并建立環境保護與資源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制度。
3.2.2 加強國家對環境保護的管理職能
以環境保護計劃統合現行環境污染行政計劃和自然保護行政計劃;完善信息交流網絡和信息公開制度;設立相關委員會以處理環境質量鑒定、重大經濟活動的環境決策以及糾紛調查處理等事項;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
3.2.3 加強對環境管理的監督
加強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環境的監督、行政機關內部的環境管理監督、國家檢察機關的環境管理監督;加強司法機關對環境案件的司法監督權,充分發揮其對環境的監督職能;社會團體、公眾和群眾自治組織應該充分發揮自己的監督權利,更好的實現環境保護。
農村最突出的三類環境問題
當前,農村突出的三類環境問題:一是現代化農業生產帶來的各類污染。二是由于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的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滯后造成的人居環境污染。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規模迅速擴大,但在“新鎮、新村、新房”建設中,規劃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普遍未能跟上,每年產生約1.2億噸的農村生活垃圾,幾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產生超過2500萬噸的農村生活污水幾乎全部直排,使農村聚居點周圍的環境質量嚴重惡化。三是鄉鎮企業和集約化養殖場布局不當、治理不夠產生的工業污染。
農村環境污染為何愈治愈劣,我想主要基于以下幾個因素:由于重視程度不夠,加之農村現代化以及農村環境污染的特點,導致目前的環境管理體系及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難以應對污染問題財政渠道的資金來源不夠,導致污染治理不力;扶持措施不力,導致農村污染治理的市場化機制難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適,導致農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對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思考與對策
農村現代化進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是典型的發展不當和發展不足帶來的。解決此問題必須看到一個重要約束一一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里,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可能仍將繼續存在,仍然會有相當多的人以小規模的農業經營為生。此約束決定了農村污染治理可采取的措施是有限的。它們首先必須確保農民受益并有利于改善農民的生活,任何激進的、外部輸入性的、單純管制性的政策都有可能面臨失敗。許多新興工業化國家如韓國等的經驗也說明這種問題必須在不影響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目標和發展速度的情況下統籌解決,即兼顧“生產發展、生活改善、生態良好”。這與中央提出的新農村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目標的思路是一致的。
據此,在新農村建設中應采取以下4方面的對策。
一是要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和基礎體系建設。基本制度包括有關法規、標準、管理制度及其支撐體系。制訂《全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在管理制度建設中,應抓好3個重點:首先是逐步推行建設前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和排污收費等環境管理制度。其次是加強環境保護的機構和能力建設,完善農村環境管理基礎體系建設,逐步實現城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體化。第三是將農村環境保護體現在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計劃和規劃中。在地方規劃中應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二是推行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籌資機制和“自下而上”的決策機制。在新農村建設中應全面貫徹“以城帶鄉、以工促農”政策,推行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籌資機制,加大財政資金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明確解決農村環境問題的資金渠道和部門責任,使農村的環境管理體系建設和聚居點的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有明確的資金來源。同時,應加大排污費資金用于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比例,以體現對受害者的補償。“開源”之外,必須采取有力的“節流”措施,即要有針對性地解決部門分割、重復建設以及“自下而上”決策等問題。對于農村面源污染這樣涉及面廣的污染,應將治理資金集中到一個部門統一調配。對于農村聚居點的公共服務資金使用方式和方法,應逐步建立農民自主決策機制。
三是多方配合扶持建立鄉鎮企業和農村聚居點污染治理的市場化機制。應從財政、稅收、信貸、價格等渠道制定優惠政策,降低鄉鎮企業和農村聚居點的污染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成本,為專業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夠的市場化條件F的生存空間。
【關鍵詞】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
引 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態環境壓力的不斷增大,社會可持續發展受到環境以及資源的雙重約束。因而,生態工業園區應運而生。生態工業園區是一種以循環經濟理念為依據而建立的一種新型工業組織形式。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和建設,對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促進社會進步,實現人與自然、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1、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原則
1.1 資源高效利用原則
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要依托區域及周邊地區的資源、產業、資本和人文基礎,將區位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逐步形成一種技術與資源的互動體系,創造出獨具特色、良好抗市場風險能力的生態工業系統,使生態工業園區在市場中具備長期的競爭優勢。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對土地、港口資源的利用,進行保護性開發和適度利用,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配置。
1.2 “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
1.2.1 減量化原則
要求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流程的物質量,即用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滿足既定的生產或消費需求,在經濟活動的源頭就做到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在生產中,常要求產品體積小型化和產品重量輕型化,產品包裝追求簡單樸實而不是豪華浪費。
1.2.2 再利用原則
要求產品和包裝能夠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在生產中,常要求制造商使用標準尺寸進行設計,以便于更換部件而不必更換整個產品,同時鼓勵發展再制造產業。
1.2.3 資源化原則
資源化原則要求消費者和生產者購買循環物質比例大的產品,以使循環經濟的整個過程實現閉合。
1.3 “四個結合”原則
1.3.1 與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相結合
發展生態工業要依托區域及周邊地區的資源、產業、資本和人文,在發展過程中將區位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逐步形成一種技術與資源的互動體系,創造出獨具特色、良好抗市場風險能力的生態工業系統,使生態工業系統在市場中具備長期的競爭優勢。
1.3.2 與引進高新技術、提高經濟增長質量相結合
生態工業,要注重經濟增長的質量,要將生態工業的建設與加大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的力度、提高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充分發揮重點企業中現有的科技力量作用有機結合。同時,采用高新技術、充分利用本地區優勢資源改造傳統產業,在每一個產業鏈網的節點上均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率,加大產品的深加工和向后延伸產品的研究和開發力度,提高生態工業園區或企業群的科技含量,是生態工業系統得以持續的根本保障。
2、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產業定位比較模糊,特色優勢不明,規模小,缺乏抗風險能力
很多工業園區都是綜合型的工業園區。因為存在產業定位比較模糊的現象,使得在招商引資的時候沒有主攻方向,工業園區的產業趨同化現象比比皆是。很多園區以許諾種種優惠條件來爭搶投資者,由此造成惡性競爭和惡性循環,既損壞了政府形象,又失去了應有的經濟效益和發展后勁。并且生態工業園區規劃范圍內的企業普遍規模較小,生產規模小,集中度低,缺乏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2.2 缺乏產業共生,產業集聚效應不明顯
生態工業園區規劃范圍內的各個行業與企業缺乏聯系溝通,協作和聯合,沒有形成整體合力和完整的產業鏈。更缺乏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式的大企業、大集團。
2.3 缺乏生態工業理念
在生態工業園區規劃的過程中,沒有對生態工業理念進行充分的體現,使得生態工業園區規劃中缺乏產業鏈,沒有產業共生,產業集聚效應不明顯。
2.4 污染大
在生態工業園區規劃中,一些化工產業污染物排放量較大,廢水排放COD未達標,亟需改善,對生態工業園區的規劃建設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
2.5 規劃建設隨意變更,資源浪費嚴重
一些生態工業園區從一開始就沒有經過科學而嚴密的規劃論證,也沒有履行過法定的報批程序,園區分區規劃、控制性詳規等沒有法律效力;也有一些工業園區雖然有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規,也通過了當地人代會的討論并予以批準,具備了法律效力,經過了法定程序,但由于“長官意志”作怪,工業項目及其他配套工程設施的選址布局與建設規模標準,都是由當地領導說了算,有的聽任客商提出種種不符合規劃、不符合規范的要求;更有個別地方的黨政領導隨意干預和變更規劃,存在“領導一動,規劃重弄”的現象,使工業園區規劃喪失了應有的穩定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3、加強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措施
3.1 加強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管理
建立高效、完善的規劃實施的組織機構、管理體系來組織和管理,是規劃實施的基本保障。明確管理機構和管理職能,能夠避免部門之間因分工不明確產生的職能沖突和利益沖突。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實施的組織建設應包括橫向和縱向兩個方面,即明確橫向的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分工以及區政府與鎮政府的職能分工。可以成立駐區環保局、生態工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生態工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等。
3.2 經濟政策
3.2.1 改善投資環境
加強投資環境建設,營造良好的對外開放形象,為投資者提供一流、規范的服務是進行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包括創新招商引資機制、提升招商能力、綠色招商及延伸生態產業鏈相關政策支持等。
3.2.2 積極落實國家優惠政策
園區應在落實國家已有的產業政策,技術改造管理政策的基礎上,對生態建設項目的投資者,在基礎設施使用、土地、稅費征收以及項目審批方面給予適當的優惠和政策傾斜,為生態工業園區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空間和基礎條件。
3.2.3 增加融資渠道
在開發區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過程中,應該利用各種手段進行企業融資以及基礎設施建設,來解決資金供需之間的矛盾。融資渠道包括:世界銀行全球環境資金等;來自歐盟、美國和日本政府的國際援助;國際間運作的社會投資資金;國際環保組織等。
3.3 加強與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的結合
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的實施要與現行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相協調。根據規劃的要求確立對市以下各級部門實行定量考核制度;編制和實施科學、合理、規范、針對性強的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體系:并通過各種媒體定時將考核結果進行公布。
3.3.1 與現行環境管理制度相結合
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的實施要緊緊圍繞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以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為依托,并與其進行有機的結合,
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環境管理制度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得以健全和完善,而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在環境管理制度的支持下得以實施。
3.3.2 加強執法力度
應在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和執行來保障開發區生態工業的發展。開發區必須將生態工業建設納入本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確立本區生態工業的跨部門綜合決策與管理機制;確立本區生態工業的管理制度和各種政策手段;明確本區各部門的管理范圍和職責權限;確立本區公眾參與原則。
結束語
綜上所述,生態工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對其地區工業的發展、經濟的提高以及環境的保護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在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中,必須認識到不足之處,并且根據規劃建設的原則,采用有效的規劃建設措施,保證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1] 張磊.關于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研究[D].西南大學,2013,(08).
【關鍵詞】循環經濟;資源節約;低碳環保
我國正處于工業化發展階段,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任務很重,路還很長。近30 年成功的經驗和教訓表明,我國沿著新型工業道路不斷前進,急需用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方式取代傳統的經濟增長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講,覆蓋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的經濟模式,是經濟發展方式的基礎。只有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才有可能在實踐科學發展觀中,逐步克服和改變基本國情中不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各種自然條件和人為因素,為經濟社會繼續發展創造條件,形成生態文明的良性發展。這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根本用意所在。
一、循環經濟與環保制度概述
(一) 循環經濟概述循環經濟相對于傳統經濟,是一種新型的低能耗、高質量、低排放的經濟形式。它實現了產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以生態學規律作為經濟活動的指導,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加強了不同產業之間的聯系進而達到資源的共享,使上游產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和廢料等,流通到下游產業,并成為下游產業生產的原材料,實現自然資源的重復和循環利用,達到一定區域內物質和能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節能。這與傳統經濟中的單向性的線性經濟“資源產品廢物”方式有本質的區別。傳統經濟主要是以粗放型經營和高消耗的生產作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方式,而循環經濟是以產品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的環境和諧經濟模式。循環經濟過程主要遵循“低排放、再利用、再循環”。循環經濟的運行模式如下圖。
(二) 循環經濟與環保制度的關系一方面,循環經濟的興起和發展催生并加快了環保制度的產生和完善。傳統經濟下的環境管理制度主張的是“誰污染、誰治理”,主要是集中處理經濟生產的末端,加強對生產廢物和廢料的合理排放的管理,以及廢物廢料造成環境污染后的治理和恢復工作。這樣的環境管理制度是不能滿足循環經濟關于“再利用、再循環”的要求,循環經濟主要著力于生產過程中對廢物和廢料的重復和循環使用,減少排放,杜絕污染,在這樣的經濟背景下了環保制度的改革和創新。
另一方面,環保制度的建設有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環保制度的建設明確了生產企業的“環保”社會責任,深化了行政管理部門的環境保護監督和管理職責,強化了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面的管理職能。環保制度體系對企業、政府、國家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行動起到了促進作用,同時也很大程度上鼓勵了公眾參與環保的行動。
二、循環經濟中的環保制度的建設
(一) 建立和健全國家環保法律法規體系1、 完善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完善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是建設循環經濟中的環保制度的首要工作。我國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主要有《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礦產資源法》等,為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下,要加快對現行法律法規的改革和健全,在法律中體現循環經濟的思想,促使環保法律成為循環經濟建立的有力保障。把資源的高效利用和污染控制有機結合起來,以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例如在《環境保護法中》的分則中單列清潔生產和資源的回收、再用、再生利用的有關規定,或將其分散到污染防治、資源與生態保護的章節之中,這樣的修改方式將現有的環保法規與循環經濟的發展相結合。
2、加快制定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專項法規特別是針對廢物管理和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等法律法規,也可將循環經濟的專項法規與環境保護的資金、企業排污管理、環境稅收等法律相結合,此外,加快對社會公眾的環保行為也可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特別是針對環保商品的購買及稅收等方面。
3、建立和健全行政主管部門的環保管理制度首先、加強宣傳工作,幫助企業和個人樹立環保意識。推進循環經濟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項具有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的大工程。要通過宣傳,講清楚發展循環經濟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講清楚什么是循環經濟。首先要解決我們的認識問題,要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氛圍,為我們發展循環經濟打下一個比較好的基礎。
其次、加強綠色生產管理的試點工作,通過試點企業向產業推廣。企業試點,是全面落實循環經濟下的環保制度的切入點。試點工作要在深入、提高上下功夫,為制定循環經濟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提供實際經驗。要從企業層面,從工業園區層面,從城市、區域和行業層面來大力推行循環經濟試點。
最后、將環保管理工作與政府的財政、信貸、采購管理等行為相結合。主要可通過稅收減免、補貼的方式來鼓勵生產企業引進廢物回收設備和科技技術,也可通過合理調控銀行貸款,優先照顧綠色生產企業的貸款活動等,來促進企業從傳統生產方式向綠色生產方式的過渡。行政部分將環保管理工作與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的結合,可以更好地刺激企業做好綠色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實現循環經濟的全面發展。
(二) 建立和健全企業綠色生產管理制度企業作為循環經濟的主要參與著,要從以下幾方面來完善自身的綠色生產管理制度:
首先,實施綠色設計,降低廢料的回收處理成本。生產或進口者應當對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承擔回收利用的責任,產品銷售者應當按照產銷合同承擔回收廢舊物品和包裝物的連帶責任。行業協會可以組織建立本行業的廢棄產品及其包裝物回收、處置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