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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通過對我國傳統家庭教育觀念產生根源的分析,探討了我國傳統家庭教育的理念、原則與方法,進而探索挖掘了傳統家庭教育觀的現代價值及對當代家庭教育的現實意義。
我國傳統家庭教育是以倫理道德為核心內容,重視以“孝悌”、“忠義”、“仁愛”為主要行為規范,以父母兄長的言傳身教為主要方式,集中體現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的教育理念中,強調父母、兄長在家庭教育中的榜樣示范作用。
一、傳統家庭教育觀產生的根源
我國傳統家庭教育思想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根源。
首先,傳統農耕生產方式的影響。我國是一個傳統農業大國,傳統經濟是一種十分典型的以農業為主體的自然經濟。在我國傳統社會,生產方式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或小農經濟。相對獨立的家庭經濟體是兒童接受教育及成長發展的主要場所,兒童從父母等長輩那里受到勤勞、儉樸品質的教育,并且學到各種生產勞動技能。可以說,傳統的生產方式是家庭教育思想的產生的決定因素。
其次,傳統的生活方式的影響。我國的傳統生產方式決定了傳統生活方式的基本特征:以家庭為單位,生產和消費封閉循環,自給自足。在家庭中,由于生產是第一位的、是家庭存在的保障,生活由生產所支配,并服務于生產。家庭生活和物質生產是直接統一的,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基本活動是吃、穿、住和勞動。傳統的生活方式主要是以家庭為單位,在家庭內得以體現。古人傳授給兒童一生中所需要掌握的各種生活技能和要領。因此,傳統的生活方式是傳統我國社會家庭教育的直接條件。
第三,傳統社會和文化觀念的影響。我國傳統的社會文化觀念以儒家文化為基礎,講求“忠、孝、義、仁、禮”等倫理綱。傳統社會中人們的家庭觀念強,對家庭的依賴性大。在家庭與個人及社會的關系中,往往把家族視為樞紐和關鍵:“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中“修身”服從于“齊家”,“齊家”又是為“治國平天下”之本。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對兒童的教育是首先著眼于“成人”,然后才是“成才”,而且通常將道德教育與日常生活結合在一起,培養兒童勞動、生活習慣、待人接物等方面的文明行為,幫助兒童形成良好的品質。
二、我國傳統家庭教育的理念、原則與方法
1.傳統家庭教育的理念
我國古代的家庭是縮小了的社會,它集生育、生活、生產的功能于一身,整個國家實際上也是以無數個分散的家庭為基礎的。可以說,家庭發展的狀況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命運,維護家庭的利益是家庭成員的重要使命。家庭中的每一成員都要有安身立命的責任感,也接受著這種觀念的教育。
我國傳統的家庭教育一直將德育放在首位。講究兒童的“認識上的篤信、意志上的鍛煉與感情上的陶冶”三個環節,把加強“知”、“情”、“意”的修養與鍛煉作為兒童德育的主要內容。
2.傳統家庭教育的原則
其一,重視早期教育的原則。我國傳統家庭重視對兒童的早期教育。孔子提出過“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的精辟見解,后來的顏之推提出,在孩子生下來以后,就要用仁孝禮義來要求他們,當兒童知道了顏色,懂得了喜怒之后,便要開始教育他們。這一原則對于今天的家庭教育和幼兒園教育都有深遠影響。
其二,言傳身教、以身作則的原則。我國傳統家庭教育的方式有言教和身教兩種,并且特別重視身教的作用,孔子在《論語·子路》中談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它強調家長要以身作則,才能教育好后代。
其三,維護家庭集體利益的原則。在我國傳統家庭中,父母教育兒童要主動地維護家庭與集體的利益,要做一個“仁孝”的人。要志存高遠、孝順長輩,要維護家庭、集體乃至國家的利益。當個人利益與家庭、集體的利益產生不一致的情況時,個人利益要主動地服從整個家庭、社會集體的利益。
3.傳統家庭教育的方法
其一,嚴格教導,反對溺愛的教育方法。嚴格教導、反對溺愛的教育方法在我國古代的家庭教育中非常普遍。史稱康熙皇帝教子嚴格有方,為家庭教育中的楷模。他要求皇子們“從小就在勞動和艱苦環境中鍛煉,并習慣于食用粗糙的肉類”,正是這種嚴格教導、杜絕溺愛的家風培養了一批優秀的接班人。
其二,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式的教育方法。古代家庭教育的內容是以倫理道德為核心的。由于兒童抽象思維能力差,易于接受直觀形象教育。因此,道德教育不能采取長篇大論的說教,而應“行不言之教”。父母兄長以自己的模范行為影響兒童,這種榜樣教育的效果勝過言教。
其三,慈嚴相濟的教育方法。在處理家庭教育愛與教的矛盾方面,我國古代家庭教育中形成了慈嚴相濟的教育方法。古人用“嚴父”和“家嚴”來形容父親,用“慈母”和“家慈”來形容母親。而司馬光說過,“慈而不訓,失尊之義;訓而不慈,害親之理。慈訓曲全,尊親斯備。”就是指父母只有慈嚴結合,才具備了大義和親情,是完整的家教。
三、傳統家庭教育觀的現代價值
1.要重視兒童的品德培養
傳統教育非常重視對兒童良好品格的培養。家庭教育中,父母首先是教育孩子如何做人,然后才是其他教育的問題。反觀今天我們的家庭教育,一些家長并沒有認識到德育的重要性,只是片面的重視智力開發,簡單的認為只要學習成績好,孩子將來的發展就好,結果造成有些孩子“高分低能”,有些孩子養成了“自私自利,眼光狹隘”毛病;還有些孩子因學習壓力過大,導致性格孤僻,不能很好的融入社會……可見,在家庭教育中,家長在加強兒童智力開發的同時,應重視對兒童的品德教育,讓他們學會做人,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孩子今后的發展和幸福。
2.重言傳身教,身體力行
父母長輩言傳身教、身體力行,是我國古代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我們應該認真對待,并加以借鑒和利用。對于兒童而言,終日與父母相伴,父母一言一行,他們都看在眼里,記在心上,“有樣學樣”。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父母長輩要牢記“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并時刻注意自身的言行。
3.教育兒童應磨練其意志,錘煉其情感
清代名臣身居要職,家庭富足,但其對子女要求卻是異常嚴格,不搞任何特殊。認為,現在讓孩子多吃一點苦,多在困境中磨練,能讓孩子將來少受點苦。盡管平時常年在外,但他會定期給兒女們寫家書,通過家書來教育子女,即著名的《家書》。后來,的子女們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今天,我們的物質文化水平大幅提高,年輕的父母們對孩子的照顧更是無微不至,然而,溺愛式的教育,雖然極大的滿足了兒童的物質需求,卻忽略了對兒童意志的磨練。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兒童,意志一般比較薄弱,情感淡泊,遇到困難往往手足無措,無所適從。父母的本意是為了孩子好,殊不知這樣一來反而害了孩子。由此可見,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父母在關注其物質條件的同時,還應該注意兒童意志的磨練和情感錘煉,唯有這樣,孩子才會健康地成長,長大后順利融入社會。
參考文獻:
[1]楊鑫輝,汪鳳炎.中國傳統教育的理念探討[j].江西教育科研,1998,(6).
一、家庭教養方式研究的緣起
家庭教養方式是指父母在撫養、教育兒童的活動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各種教養行為的特征概括,是一種具有相對穩定性的行為風格。目前,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的用詞并不嚴格,有的學者使用“撫養方式[1]”、“養育方式[2]”,有的學者用“教育方式[3][4]”,甚至使用同一種研究工具的研究者之間也出現分歧。筆者認為,撫養方式與教育方式對兒童的關注點不同,前者主要側重家長對兒童的生理保育,后者側重家長作為社會文化的直接執行者對兒童價值觀念、態度體系和社會規范的傳遞與教導。其實,家庭教養方式是在父母與孩子的互動過程中形成并發展的,這種互動的結果不僅從父母對兒童的生理養育活動中體現,而且從父母對兒童行為規范的傳遞中體現。兒童一出生,首先是作為一個生物個體而存在,其最基本的生存和身體健康離不開父母和成人長時間的精心護理、照料。與此同時,他又開始了由生物個體向社會個體轉變的社會化過程,這意味著兒童需要不斷學習知識、技能,逐漸掌握社會規范,最終適應社會生活,這一切同樣離不開父母和成人的引導、教育。因此,將Parentingpattern這一英文中表示父母教養行為特征概括的短語譯成“教養方式”最貼切,它全面地涵蓋了上述兩個同時進行的層面。我國學者繆小春早在其英文譯著《兒童發展與個性》中采用了“父母教養”的說法。從字面看,教養方式既有撫養之意,又兼具教育職能,恰當地反映了家長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充當的角色。
家庭教養方式之所以成為現展心理學的研究重點之一,與心理學對人的社會化研究有密切關系。一個具有自身獨特性的兒童如何形成同其所處文化中的大多數人相類似的情感和行動的所有那些過程,即社會化,被視為兒童發展的核心。在兒童社會化的過程中,許多群體或作用力在不同的時間通過不同方式對兒童發揮影響。對個體發展的早期而言,家庭承擔了主要的教養職責。雖然家庭的教養活動自婚姻家庭在歷史上產生以來就早已有之,但科學的教養方式的研究卻受到人們的兒童觀及兒童發展理論的極大影響。
在西方,19世紀以前,社會還不存在關注兒童需要的觀念。兒童的存在是否有意義取決于他們是否能使成人快樂,當父母無力照顧孩子,他們就會被遺棄。19世紀的北美殖民地,兒童不僅需要承擔無窮無盡的家務勞動,而且必須服從父親這一家庭主要權威。不服從被認為是有罪的,要遭受懲罰。傳統和宗教影響著兒童教養活動。隨著社會向前發展,人們對待兒童的方式有了一些改善。這一方面歸功于洛克、盧梭和裴斯泰洛齊作品的傳播,另一方面歸功于心理學家斯坦利·霍爾的思想的影響。洛克的白板說鼓勵父母和教師為兒童的心理發展提供最適宜的經驗,他的觀念仍對當代兒童教養產生影響。盧梭認為兒童需要自由成長,受他思想影響的裴斯泰洛齊強調了母親作為孩子第一任老師的重要性。心理學家霍爾堅信,天性良好的年幼兒童,如果不被過多指導,能夠自然成長為有自控力的個體。雖然19世紀末人們贊成父母的愛和感情對形成兒童人格的作用,但20世紀一開始,獎勵和懲罰的原則被大力倡導。兒童的教養遵循著嚴格的時間表,母親被告知要期望孩子的服從,不理會孩子發脾氣,限制他們的身體活動等等。進入20世紀20年代,華生的行為主義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學理論出現,并對兒童社會化過程及家庭教養產生重大影響。兩者都相信個體的早年生活對隨后發展的重要性。華生從刺激反應的理論出發,相信兒童生活早期穩定行為的重要性。他認為良好的行為必須從一開始就形成條件反射;弗洛伊德則相信有害的早期經驗會傷害兒童的發展,兒童的個性成長不能被抑制,需要讓兒童表達而不是抑制情緒。20世紀40年代起,兒童的養育觀念發生了變化,父母被鼓勵要讓兒童快樂,讓他們感受到愛,鼓勵兒童學會自制。
這些觀念的變化及理論的產生對社會化領域的研究產生了長遠而廣泛的影響[5](p.324)。學者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兒童的教養活動影響著兒童的行為。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研究者們通過對各種教養情境的大量觀察,運用實證法構建起了關于教養方式的種種觀點。20世紀40年代,Baldwin從事了一項兒童發展的研究,涉及的兒童年齡跨度很廣,從出生直至兒童晚期。在這項研究中,他訪談了許多父母,并多次觀察了他們與兒童在家庭中的互動。1948年他在發表的文章中提出了民主——控制這兩個主要的教養維度,并認為它們在所研究的家庭中表現出相當大的差異。此后,1957年,Sears,Maccoby和Levin等人進行了一項涉及近400個家庭的研究,研究者向母親提出諸多問題,涉及孩子在家中的行為表現,母親對孩子哺乳、排便訓練、紀律管教等方面[6]。通過與母親的訪談,研究者們認為教養方式可以被描述為限制的和允許的,這些教養方式影響著兒童的行為。這以后,家庭作為兒童社會化的第一場所,父母作為兒童社會化的最重要的動因,它們如何影響和塑造兒童的行為便成為心理學家關注的重要問題。
二、家庭教養方式研究的發展
(一)家庭教養方式的早期研究
在兒童社會化的早期研究中,父母對兒童的單向影響觀滲透在學者們的研究思路中,他們努力尋求父母決定兒童的教養維度或模式。西方心理學家研究家庭教養方式對兒童社會化的影響時,采取了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種取向是,從父母教養行為的維度入手,探討某一行為維度或行為維度下具體的教養方法對兒童發展的影響。如西蒙茲從接受——拒絕和支配——服從兩個維度區分父母的教養行為,進而指出,如果父母隨心所欲地支配孩子,孩子傾向于順從、靦腆、被動、缺乏自信心;如果父母接受孩子,則孩子情緒穩定,興趣廣泛,行為更符合社會的要求[7]。由于接受——拒絕實際上反映了父母與兒童的情感關系,支配——服從反映了父母對兒童的控制,因此,眾多心理學家開始研究父母對兒童的情感、父母對兒童具體的控制形式與兒童社會行為的關系。如霍夫曼和亞龍,勞頓,韋克斯勒等研究發現,溫暖對兒童社會化進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積極的,它會促進兒童道德感、成就感、良好社會適應和利他行為的發展。再如,霍夫曼研究了懲罰對兒童社會化的影響。他指出,父母使用強制方式,包括對兒童體罰、冷漠地拒絕、剝奪兒童的某些權利以及威脅等,會阻礙兒童對道德規范的內化,也會降低兒童良知的發展;父母使用心理懲罰形式“愛的收回”,對兒童表示失望,孤立、不理睬兒童等,會使兒童產生過重的內疚感,刻板而非靈活的遵守社會行為規則[8]。
另一種取向是將家庭教養方式類型化、模式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數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鮑姆林特的研究,她從控制、成熟的要求、父母與兒童交往的清晰度以及父母的教養四個方面來評定父母的教養行為,將父母的教養方式分為權威型、寬容型和專制型三種[9]p.457。與專制型、寬容型家庭相比,權威型家庭的孩子是成熟的、獨立的,具有更多的社會責任感和成就傾向[7]。鮑姆林特的研究揭示,兒童的個性形成并非由父母的某個行為維度決定,而要受到父母整個行為模式的影響,可以根據不同父母的教養類型而對限制作不同區分。權威型父母和專制型父母都對兒童加以限制,但前者的限制是“嚴格而合理的”,后者的限制卻是“無目的、不合理甚至懲罰性的”,因而限制對兒童社會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不少心理學家的研究都支持鮑姆林特的結論,如韋克斯勒指出,在權威型家庭中使用“愛的收回”會對兒童的社會化起積極作用,而在專制型家庭中使用則起到相反作用,這與使用這種方法時是否適度有關[8]。
從上述分析中不難看出,前一種研究取向注重具體的教養行為,卻忽視了同一教養行為與不同家庭環境結合的不同作用;后一種研究取向試圖對父母的教養行為作特征概括,某種程度上彌補了前者的不足。兩者的結合研究清楚地表明,具體行為維度并不孤立地對兒童社會化起作用,只有將它們與父母整體的教養行為模式或類型結合,才能真正揭示出它們在兒童社會化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這一時期,日本心理學家詫摩武俊也研究了母親的教養態度與孩子性格的關系,其結論與西方學者的結論比較一致。
(二)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研究
20世紀70年代以來,家庭教養方式的研究出現了新的進展,學者們開始探求教養方式背后的影響因素,將教養方式的研究從表層推進了一個更深的層面。這首先是基于實踐和應用的需要。對家庭教養方式的研究者而言,揭示了什么樣的教養方式有利于兒童的社會化還遠遠不夠,更重要的是指導父母學會運用恰當的方式促進兒童的發展。而探討制約父母教養方式的因素,為心理學家的指導和幫助提供了依據和策略。其次,推動研究進展的更直接的動力來自社會化進程雙向模式的興起和人類發展生態學模型的提出。它們促使學者們走出教養方式對兒童社會性發展的單向研究的圈子,嘗試將父母特征和兒童特征都納入教養方式體系,并將教養方式放入更大的背景中加以考查。
這期間,國外學者既從社會文化背景、社會階層、社會經濟地位及父母體驗到的壓力和社會支持等家庭系統以外更廣闊的層面出發,又從家庭系統內部的一些因素,從兒童特征入手,較全面地探討了家庭教養方式和教養行為的影響因素。如,巴斯頓的研究發現,美國、法國和日本這三個國家的母親對兒童注視他人的反應存在顯著差異。在集體價值取向的日本,母親鼓勵并引導孩子注視他人的行為;而在個人價值取向的美國和法國,母親對兒童注視他人的行為沒有明顯反應[10](p.114)。又如,Chamberlin(1974)、Lytton(1980)及Minton和Levine(1971)等的研究證實,白人中產階層的父母更多地對兒童使用建議和解釋,更多地對兒童的需求作出應答,且更經常地提供積極而非否定的反饋;而較低階層的父母更傾向于使用強制和權力介入,對兒童自由更多加以限制[11](p.205)。再如,Cox(1987)發現,與非抑郁的母親相比,抑郁的母親與孩子的交往質量差,更多忽視孩子的要求,更多使用控制的手段[12]。Mcloyd(1994)發現,處于壓力中的父母自我效能感差,對兒童的溫情較少,缺乏耐心和參與,提供的幫助也較少,對兒童的消極控制較多,容易受到激惹[10](p.117)。Martin(1975)發現,父母和兒童的性別影響父母對待孩子的方法,與孩子異性別的父母比與孩子同性別的父母對孩子更仁慈、少嚴厲且更允許孩子自由。還有研究指出,孩子的行為特征,如活動量影響父母的教養行為,活動過度的兒童的母親比正常兒童的母親有更多的指令和否定性[13]。兒童的氣質也影響父母的教養行為,困難型氣質的兒童容易與母親發生沖突,這增加了母親的控制,繼而增加了孩子問題行為的可能性[12]。
國內學者大多從80年代開始涉足家庭教養方式這一研究領域。起初的研究較為零散,取向較為單一。或從兒童性格入手,或從兒童心理衛生入手,探求有利于兒童心理發展的家庭教育形式。但其中也不乏頗具遠見的學者,他們探究家庭教養方式的類型,并從父母文化素養、職業等角度分析了家長教養態度的成因[14]。進入90年代,隨著國際交流的快速發展,發展心理學領域的一些新流派、新理論、新研究模式日漸為我國學者了解和接受。在考慮與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他們逐漸將新思路、新信息運用到家庭教養的研究中,使我們的研究既緊跟這一領域的發展趨勢,又很快深入到教養方式的影響因素層面,呈現出不少新的特點。概括說來,有這么幾個方面:
第一,教養方式所涉及對象的年齡段更加寬泛,從以嬰幼兒為主,逐漸擴大到小學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90年代中期以前,學者們探討家庭教養方式時涉及的兒童多為學齡前兒童,少數研究包含了小學低年級兒童和中學生。90年代中期以來,研究的對象有了較大拓展,逐漸覆蓋了小學兒童、初中生和高中生,填補了我國某些年齡段兒童家庭教養方式研究上的空白[1][2][15][16][17][18]。其實,家庭對兒童青少年的影響在任何年齡階段都存在。學齡前兒童的主要活動場所在家庭,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其影響自然非常直接而重要,這也是眾多學者關注學齡前兒童父母的教養方式的原因。但兒童步入學校后,尤其是進入青少年期,雖然主要活動場所已從家庭轉為學校,但生活環境和周圍刺激的復雜化更從某種意義上凸顯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兒童在學校的人際關系、學業成就、對新情境的應對無一不受父母教養方式的潛在或直接影響。尤其當兒童步入青少年期,他們與父母對抗性的增加更需要研究者進一步揭示父母教養方式的變化和特點,為家庭教育提供可借鑒的材料。
第二,教養方式與兒童社會化關系的探討從宏觀、籠統走向微觀、具體。
以往,研究者是從整體上籠統評估不同教養方式對兒童社會化的作用,現在,學者們開始深入探討它與兒童社會化各個具體方面的關系。這些研究不僅內容上更富有時代氣息,而且與當前心理學領域對兒童青少年的自我意識的關注,對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關注頗為契合。如,父母教育方式與兒童的學校適應[15];父、母教育行為的結構及其與小學兒童焦慮情緒的關系[19];父母教養方式對少年兒童自尊發展影響的研究[17];青少年自尊與父母教育方式的關系[20];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自我效能、自尊與父母養育方式的相關研究[2];學習不良初中生的父母教養方式及其自我概念等[18]。
第三,進一步研究家庭教養方式本身,深入探究教養方式內在的結構。
80年代后期,研究者多從單純類型論的角度來界定家庭教養方式,如將家庭教養方式歸納為嬌縱溺愛型、啟發引導型、放任自流型、因材施教型、簡單粗暴型等等[3]。進入90年代,研究者對教養方式的分析出現新的變化。有的從教養方式的情感維度和行為控制維度來分析教養方式。如桑標(1991)從“接受—拒絕”和“寬容—嚴厲”兩個維度劃分母親的教養方式,從“肯定—否定”維度劃分父親的教養方式,探討其對中日不同文化背景下幼兒的性格發展的作用[7]。這種對家庭教養方式的界定從維度上已經有突破,但仍帶有西方學者研究的影子。更多的研究者認為,家庭教養方式是一個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的綜合體,簡單從某一方面或某個維度來看待,勢必不能全面涵概家長的教養行為,從而失之偏頗。因此,他們從系統論的思想出發,強調從具體教養行為的不同側面整體把握家庭教養方式的特征。如,陶沙等從溺愛、忽視、專制、民主、懲罰、成就要求及教育的不一致等七個維度來看待幼兒母親的教育方式[4]。同樣,楊麗珠等也選取了母親教養方式的溺愛性、民主性、放任性、專制性和不一致性等多個側面,全面探究其與兒童氣質的關系[21]。
還有學者仍主張將教養方式類型化,但是這種類型化與最初研究者的單純類型論有很大的區別,是建立在更合理基礎上的類型論。關穎提出,家庭教育方式既體現不同的情感因素,也反映與客觀環境的聯系,還與親子間的互動方式有關,研究者可以從這些不同角度對教養方式分類。林磊選擇了溺愛性、專制性、放任性、期望性、不一致性、拒絕性和民主性這七個母親教養方式的側面,通過對母親在七個側面的得分進行“快速聚類”,得出了五種特征不同的教養方式,分別為極端型、嚴厲型、溺愛型、成就壓力型和積極型[22]。這幾種教養方式的差異并非源自母親不同性質的行為,而源自母親在相同行為側面上行為的表現頻率的不同。在此基礎上,學者們深入探尋父母教養方式的內在結構,試圖從本質上把握教養方式,為父母教養行為的改善提供實際參考意見。陶沙、董奇等研究了3-6歲兒童母親的教養行為的結構,結果表明,母親的教養行為包括敏感性、接觸與參與、交往指導、認知發展指導、積極情感的表達、消極情感的表達六方面[23]。這一結果用實證的方式證明了理論上所認為的日常親子互動過程中父母具體教養行為的內在結構。
第四,對家庭教養方式影響因素的探討更廣泛,嘗試從多方面尋找影響因素。
親子雙向互動觀的影響使研究者在挖掘教養方式背后的影響因素時,將視線漸漸從父母身上擴展到兒童身上,關注雙方的特征。學者們經過大量的研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共識。研究表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職業、性別、生育孩子的年齡、婚姻狀況等因素影響其教養方式,其中受教育程度、職業、夫妻關系等影響顯著[4][18]。學齡前兒童的性別、年齡因素影響父母教養行為的某些側面,其氣質和消極行為特征顯著影響父母的教養方式[4][13][21];青少年個體的性別明顯影響其父親的而非母親的教養方式[1]。近幾年來,不少研究者更開始跳出父母外在的特征對其教養方式的影響的探求,進而深入發掘父母內在的生理和心理因素的作用。有研究表明,母親血型影響其家庭教養行為[24]。還有研究者看到了父母意識和父母教育觀念的重要性,認為它們往往體現了父母的價值取向,直接影響者父母對兒童的態度和教養模式,并進一步探索它們的內容和結構[25][26][27]。
此外,研究者也關注家庭環境、關注父母所處的文化背景,試圖從家庭系統內和系統外的因素理解父母的教養行為。王耘等研究了不同家庭類型、家庭經濟收入狀況等因素對母親撫養行為的影響。結果發現,家庭結構是影響母親撫養行為的重要變量,主干家庭母親的撫養行為總體上優于核心家庭的母親[28]。張文新比較了城鄉兩種文化背景對青少年父母教養方式的影響,結果發現,父母的教育方式存在城鄉差異,城市青少年的父親對孩子有更多的情感理解與溫暖;城市母親與農村母親在對孩子的情感溫暖與理解方面沒有差異,但對孩子的干涉、保護、否認拒絕、懲罰嚴厲更多[16]。
三、影響家庭教養方式研究進程的三大因素
綜觀上述對家庭教養方式研究歷程的描述和概括分析,我們不禁要探討推動研究向前發展,豐富了人類關于家庭教養的認識的諸多因素。
(一)人類對自身探究的好奇心
研究兒童,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人類。而人是研究人類的最好對象。在兒童發展心理學百多年的發展歷史中,我們逐漸明晰了兒童發展的含義和基本性質;懂得了遺傳、環境、教育和兒童發展的關系;兒童智慧的發生、發展;兒童的情緒以及兒童的社會性發展等問題。但兒童發展的過程是復雜的,現實中的兒童也并不是什么“典型的”兒童,他們是千差萬別的,我們還有許多問題遠沒有弄清。如,現代科學還不能明確地界定遺傳在個體發展過程中的限度。在兒童社會化方面,中國的傳統文化、教育制度以及當前我們社會中中西方文化的沖撞對兒童青少年將產生哪些影響,如何產生等都有待我們進一步去研究。在家庭教育領域,哪些因素在影響不同年齡階段、不同性別兒童與父母的親子互動,這些因素通過什么方式作用于親子互動都需要我們不斷探索。黛安·E·帕普利在《兒童世界》中說過:“只有知道了我們是怎樣的人,又是如何變成了這樣的人,我們才有希望創造出更美好的世界。”
(二)理論的發展所產生的影響
家庭教養方式研究成果的取得主要受到了幾個不同時期關于兒童發展的觀點和理論的影響。首先是成人塑造兒童的單向決定觀;其次是成人兒童相互影響的雙向互動觀;再次是美國心理學家布朗芬布倫納的人類發展生態學理論模型。這些觀點或理論模型身后都有強大的理論支撐。
早期關于親子關系的研究更多的是關注父母的作用。許多研究考察了父母的教養方式、教育觀念和教養行為對兒童心理行為發展的影響。父母影響兒童的單向決定觀背后就隱藏著兩種主要理論。其一,弗洛伊德在其精神分析理論中強調的個體童年期的生活事件在成年期人格發展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成年期人格特點在生命的頭幾年里就已經被決定了;其二,行為主義強調環境的決定作用,認為個體的行為完全可以由后天環境加以塑造。這兩大理論派別的觀點,促使研究者探索兒童的父母,尤其是母親的教養實踐與兒童人格和社會性發展的關系。這成為家庭教養方式研究的開端。更為甚者,行為主義的發展理論也造就了長期在家庭研究中占主導地位的父母塑造兒童的單向決定論,使眾多的心理學家認為要對兒童發展作出解釋,只需對兒童的父母及其社會化實踐進行考察即可。這使研究者執迷于對父母教養行為和方式的維度及類型的研究,并進一步考察影響父母教養方式的因素,而僅將兒童視為其自身社會化的被動接受者。皮亞杰的兒童認知發展理論提升了兒童在發展中的地位。在皮亞杰看來,兒童從一出生就是其自身發展的積極動因,他主動從環境中尋找、選擇適宜自己的刺激,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建構自己的認知結構。這些真知灼見讓人們看到了兒童的主動性,并對我們理解兒童社會性發展過程的實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968年,A·Bell對社會化研究中的影響方向進行了再解釋,他開創性地提出了“雙向模式”說,認為兒童自出生起就表現出明顯的天賦差異,而這些差異又影響父母的行為。這引發了整個70年代兒童特征對父母影響的研究[11](p.193)。Bell還提出了親子控制系統理論,揭示了親子關系的互動機制。可見,在分析兒童教養方式與兒童發展的關系時,必須考慮“雙向原則”。也許“容易撫養型”氣質的兒童從一開始就更加服從、友好和獨立,容易按權威的方式來訓誡,是同樣的方法對“撫育困難型”氣質的兒童不一定有效,盡管權威教養方式很有價值。這促使家庭教養研究者在注重父母對兒童巨大影響的同時,看到父母使用什么樣的方式好還必須結合兒童自身的特點。雙向互動觀逐漸取代單向決定觀,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系統研究親子互動影響因素的過程中涌現了多種理論觀點,如生態化理論,家庭系統理論等。其中,美國心理學家布朗芬布倫納的人類發展生態學理論模型頗具影響。布朗芬布倫納認為,兒童發展的生態環境由若干相互嵌套在一起的系統組成,這些系統從微觀到中觀到宏觀,與兒童發生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家庭、學校是與兒童關系最密切的微系統;微系統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作用構成中間系統;而那些兒童并未直接參與但卻影響他們的環境,如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職業條件等構成了外層系統,最后,兒童所處的具有一致信仰、習慣、傳統觀念和意識形態的社會或亞文化的社會機構的組織構成了宏觀系統[10](p.16)。在研究設計時,對兒童的分析不應停留在微系統上,而應在各系統的相互聯系中考察。這一思路促使家庭教養方式的研究者,跳出他們所熟悉的微觀系統,而將教養方式、親子互動的分析放在更廣闊的系統中進行,如,關注母親的血型,關注父母的教育觀念、文化背景、社會支持狀況等等,使研究呈現出更開闊的視野。90年代,國內關于教養方式的研究幾乎都提及人類發展生態學的理論。通過深入兒童生活的現實環境,如幼兒園、家庭,觀察兒童,并對兒童的教師、父母進行訪談,從前的家庭教養方式研究的類型學模式被一種基于生態學化的新的“類型學”模式所取代,取得了研究上的新進展[22]。
(三)研究方法的發展所產生的影響
任何一個科學領域的研究水平直接取決于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研究水平高低的標志。家庭教養方式的研究成果和進步不僅間接受現代科學系統方法的影響,而且直接受到心理學研究方法的一些新趨勢和新特點的促進和推動。
1.現代科學系統方法對家庭研究的影響
在家庭教養方式研究領域,系統方法的影響從兩方面表現出來。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方面,父親教養方式對兒童的影響,父親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支持對母親教養行為的影響漸漸地提到研究日程上。較長時期以來,學者們多關注母親及其教養方式對兒童的影響,忽視了父親、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家庭成員與兒童的關系。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可能與母親是兒童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者和參與者有關;還與精神分析理論和行為主義理論都較為強調母親在兒童社會性發展中的作用有關。如今,家庭越來越被視為一個整體,一個系統,母親與兒童、父親與兒童,父親與母親間存在復雜的、交互的親子互動。研究表明,父親對青少年個體的教養行為與母親的行為存在顯著差異,父親對子女的懲罰嚴厲少于母親,但其對子女的情感溫暖、過分干涉和拒絕否認皆多于母親[1]。父親的教養影響孩子的成就感,有成就者一般與父親的關系親密[12]。另外,父親的支持影響母親撫養行為中的情緒、自信心、積極性和與兒童的親子關系[29]。第二,研究者從更大的系統層次來考慮環境對兒童青少年的影響。如,關注兒童青少年身處的學校系統與家庭系統的關系,探討學習不良初中生的父母的教養方式;關注兒童所處的外層系統、甚至宏系統對其影響,探討勞教人員的早期父母撫養方式,比較城鄉青少年父母的教養方式等等。
2.心理學研究的現場化所產生的影響
隨著心理學研究應用性的日益加強,傳統的理論與實驗室研究逐漸轉變為各種形式的現場研究,強調在現實的情境與條件下控制和觀察心理活動、測定和記錄整個心理過程。這與上世紀70年代末,西方發展心理學和教育心理學領域出現的“生態化趨勢”不謀而合。現場研究及生態化趨勢對家庭教養方式研究的最大影響在于,它改變了研究者的觀念,使他們看到在家庭生活的真實場景中考察父母的具體教養行為,揭示其與兒童社會化的關系的重要性;也促使他們深入幼兒園和家庭,借助與父母、教師的訪談、觀察,編制家長教養行為量表,以此反觀教養方式的結構、類型。這一研究手法的變化使研究者獲得了與以往不同的結論。如,陶沙找到了母親教養行為的敏感性、接觸與參與、交往指導、認知發展指導、積極情感的表達與消極情感的表達等6個因子[23]。
3.研究手段綜合化、數學化帶來的影響
在家庭教養方式研究領域,研究手段的綜合化體現在,對于同一個家庭教養行為,既采用訪談法,又借助觀察法、問卷法、評價法,力求使所獲得的資料和信息更真實、可靠。而研究手段的數字化意味著研究者能夠充分運用數理統計方法和其他數學方法。在家庭教養方式的探索中,研究者所使用的數據分析手段日益先進、復雜、精確。從最簡單的百分比比較,發展到近幾年大量使用方差分析,主成分分析,因素分析、聚類分析等等。統計軟件包尤其是SPSS的使用,使研究者可以從多角度快速分析處理數據,產生了高質量的成果。如,桑標運用因素分析法確定了父性意識的9個因子和母性意識的13個因子,還通過多因變量線性模型方差分析,比較了年齡、不同文化水平等因素對父性、母性意識的影響。結果表明,父母的年齡對父性和母性意識有明顯影響;母親的文化水平、職業明顯影響其母性意識[26]。
當然,在家庭教養方式研究不斷推進,成果不斷取得的同時,也存在諸多不足。譬如,生態化研究,許多學者雖然認識到在真實環境中研究兒童青少年的意義,但在實踐這一觀念的時候過于簡單化、形式化。因為僅僅依靠短暫的觀察和訪談無法真正把握父母教養子女的行為的實質,更何況這種觀察、訪談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編制一份父母教養行為或方式的量表。從這個意義上,還不能稱為真正的現場研究或生態取向的研究。生態化研究要求,發展心理學家必須首先對兒童真實生活中所發生的事件進行探討,作出描述,然后進行更為客觀準確的編碼,使之量化,最終作出解釋。這種強調觀察或描述的重要性的思路,與人類學對人類行為和習俗的研究思路相當一致。美國著名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在其著作中闡明了實地考察和面對面的接觸這些方法對研究文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她指出,不進行實地考察或面對面接觸,我們就無法發現和區別在某種文化中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以及人們如何判斷具體生活事實。正因為本尼迪克特這么堅持并身體力行,她才在文化模式的研究中作出了巨大貢獻,對文化人類學領域產生了深刻影響。因此,如果發展心理學家想揭示親子互動過程的機制和實質,不能忽視對真實情境中的父母與兒童的實地觀察,這也許是研究取得更新進展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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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才疏學淺,更覺得缺乏實踐的檢驗與思考的深刻,我從不想也不敢向任何人推薦我喜愛的“好書”。因為我知道人各有所好,真正的好書是不需要什么包裝與宣傳的,更有太多的好書是只適合于少部分人的。同時,我本人的閱讀口味更是傾向于“自我感覺良好”的閱讀。也就是說,書對我而言,先不管外界如何評價這本書,只要它能從內心“感動”我,它就是一本最好的書。但對別人而言,卻不一定是。之所以改變主意是因為我突然想到:自己又不是什么“名人”,不至于引起對別人閱讀的“誤導”。只要發自真心,或許更能引起另一些“我”的共鳴。
今天,再一次閱讀王東華的《發現母親》,讓我忍不住想要向那些真切關心教育關心孩子的人推薦它。為什么要掩飾自己對它的偏好呢?這是一部關于研究母親教育的巨著。讓人驚奇的是,作者原來卻是一個仇恨家庭的人,之所以考大學的動因便是遠遠地離開家!更令人無法置信的是作者畢業于華東交通大學,所學的卻是工科(學工程設計的)。這樣不可思議的“轉行”不但使作者的外在生活一無所有,并且對于要進行母親教育的研究,簡直是需要從零開始。然而功夫不負有心人,這部書得到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與贊同,也為作者帶來了巨大的聲譽。目前作者還成立了中國第一家母教研究所。
這讓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呢?是什么使作者有了如此大的勇氣與信心?是什么使作者無悔地做了這樣的選擇以及能夠取得這樣的成就,作者在書中詳細講述了自己的各種人生、思想經歷。我寧愿相信作者激動得有些夸張的話:“我知道我已經將自己全部交給了這一事業,我知道我不需要去尋找了。從此我的生命為它而歌而舞,而歌而泣,而怒而喜,而醉而癡!我的生活從此有了目標,有了光亮,有了色彩,有了宗教!總之,我新生了,我有福了,因為我獲得了屬于我自己同時也是屬于我們這個世界的精神自我!”這種由于過度強烈激動而近于瘋狂的語言,難道不正是源于一顆積久而發的真誠的赤子之心嗎?我不想掩飾自己對于這種發自內心的激昂、張揚的語言的偏愛。
長期以來,我們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學校的身上,近年來教育不斷引起國人空前的重視,我們不斷呼吁教育的改革。我們不遺余力地聲討傳統的應試教育、“填鴨式”教學等。我們不止一次地強調教育觀念的轉變更新。越來越多的人文學者、社會改革家、理想家最終都把最關切最博愛的目光投向了教育,把最真誠美好的希望給予孩子。(如魯迅、、、高爾基等不勝枚舉),這并不是偶然的。然而盡管如此,對于一切教育改革,我們始終感到改革的步伐太慢太不盡人意,太多的形式化,表面化。很多口號最終成了一句空話,很多“計劃、目標、反思”最后都不了了之,很多改革成了“包裝”,很多“檢查”“聽課”成了“負擔”……事實難道不是這樣嗎?我們一方面既詛咒這種現實的不合理,一方面卻又積極主動地“迎合”這些黑暗與虛偽。為人師者尚且如此,又能指望我們的孩子怎樣呢?我堅信王東華先生所說的:人類目前所強調的教育都是“顯教育”,對于更本質更重要的“潛教育”卻不加關注。道德、勇氣、責任等不是通過教育者的“教”就能起作用,而是要通過教育者的“做”才能達到目的的,過往的教育學是“教”的教育學,[蓮山 課~件]以后的教育學將是“做”的教育學。
再來看看我們的家庭教育吧:很多家長缺乏基本的教育意識,對孩子聽之任之,對孩子的任性束手無策或者一味使用簡單暴力、說教等。對于我們熱火朝天的課程改革、素質教育觀等更是一無所知,“分數”意識尤其深入人心。給我們的教育改革帶來了太多不便。單純無知的孩子無所適從,以至于在校是一個樣,在家又是另外一個樣。這種家庭與學校教育方式的分裂會造成學生人格上的嚴重分裂。
最后我更要說的是,即使農村家庭教育現狀不能令人滿意,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我們經常看到這樣一個令人痛心的事實,很多學校所謂的“問題學生”都來源于“問題家庭”,很多由于家長的素質低下及家庭環境的惡劣而讓我們雖費盡心血仍是無力挽回。更多的家長缺乏教育意識而對孩子漠不關心或過份溺愛。因此我們學校要迫切認識到家庭教育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并且盡可能地做好家校聯系,尤其是教師與家長的配合教育。而且我個人還認為,學校教育對學生的影響是暫時的,也更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而家庭教育對孩子的影響卻是永久性的,并帶有更多的自主性。在學校里,我更是常常痛心地想到:很多學生在校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但在家庭社會卻是個不懂尊重父母他人、做事懶散不負責任的人,父母教育意識的缺乏、品行不端更是令人不無擔憂。這樣的“好學生”,一旦受到些許挫折、環境影響或者不久的將來,又能有怎樣美好的前途呢?我時時痛苦地感到自己的工作陷入一種可怕的局限性,一種深覺無能為力的內心焦灼與創痛。
【關鍵詞】農村幼兒園課程 “離農”現象 鄉土課程資源 開發
【中圖分類號】 G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5)09C-0025-03
課程是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集中體現,是實施培養目標的具體方案。農村幼兒園課程質量的好壞關系到農村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速度。幼兒園課程作為幼兒園教育的載體,承載著教育的價值和幼兒發展的希冀。然而在“城市化”的過程中,農村幼兒教育逐漸喪失自身應有的特色,盲目追求華麗的內容,對實現教育本土化、發展地方特色的認識不充分,課程“離農”現象較為嚴重。2001年頒布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城鄉各類幼兒園都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實施素質教育,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下基礎。”只有以幼兒的直接經驗為基礎,把教育內容與幼兒的生活相聯系,通過與社會、文化、自然科學知識的交互作用,才能使幼兒的經驗得到不斷積累,人格不斷發展。農村地區具有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這些都為農村幼兒園課程提供了城市幼兒園無法比擬的豐富課程資源。幼兒的身心發展特點決定了直接物質刺激對認知發展的重要作用,而豐富的鄉土課程資源無疑會增強課程的有效性和經驗性。我們應正確看待農村幼兒園課程的“離農”問題并采取恰當的方式解決問題。
一、農村幼兒園課程“離農”現象
“農”即是“農村”,“離農”從表面意思來看,就是幼兒園課程脫離農村生活。《教育大辭典》指出,幼兒園課程( kindergarten curriculum)是“為實現幼兒園教育目標而組織安排的全部教育活動。亦指全部教學科目及其目的、內容、范圍和進程的總和。主要包括:教育目標、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教育評價”。因此,幼兒園課程是為實現幼兒園教育目的,以幫助幼兒獲得有益的學習經驗,促進其身心全面和諧發展為目標的各種活動的總和。
在農村的一些公立幼兒園中,教育目標以培養“城市人”為目的,培養滿足城市幼兒教育需求的農村幼兒園教師,建設滿足城市幼兒園標準的農村幼兒園,規范以城市幼兒園教育內容為藍本的農村幼兒園教育內容,出臺“城市化”色彩厚重的農村學前教育政策等。這樣的做法促使農村幼兒園向“城市化”發展,對幼兒的成長是有利的,但是部分農村幼兒園課程內容向背離生活發展,使農村幼兒園失去立足實際的根基。此外,部分私立農村幼兒園由于缺乏資金支持,多為家庭內辦的封閉辦園模式,教學設施簡陋,環境設置單一,園內缺乏幼兒自主活動的條件,教師專業素質較低,教學內容以保育為主,沒有系統的教學計劃,幼兒在園內生活單調枯燥,缺乏適宜的物質刺激。
在盲目“城市化”的教育潮流下,農村幼兒園課程嚴重背離社會需求,也不能滿足幼兒健康發展的需要,然而幼兒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全面發展的幼兒,為幼兒融入社會、奉獻社會打下廣泛的基礎。幼兒的發展是在生活中進行的,他們的一日活動就是在不斷地探究中學習,這就要求幼兒園的課程要與幼兒的生活緊密結合。但是,很多農村幼兒園課程環境中,農事、農家、農作物等體現地方風土民情的農村鄉土文化資源被拒之門外,塑料瓶、泡沫板、舊輪胎等工業廢棄物依然是大部分幼兒園為幼兒投放的主要半成品及廢舊物品操作性材料。不會用、不敢用、不想用是許多農村幼兒教師普遍存在的觀念誤區。而在課程內容上,受傳統農村父母教育觀念等的影響,很多農村幼兒園課程“小學化”傾向日益加重。很多教師教育管理思維松懈,過于關注集體授課,強調幼兒獲得的書面知識,忽視游戲活動,忽視環境對幼兒的影響,將幼兒“囚禁”在一個“離農”的狹小課堂之中,脫離他們所熟悉的生活環境,這些因素不但不會促進幼兒的學習進步,而且對于正在剛剛接觸課程的幼兒來說,不利于幼兒正確的生活觀、價值觀的形成。
二、農村幼兒園課程出現“離農”現象的原因
(一)落后的育人觀念影響農村幼兒園課程的選擇。在農村,幼兒教師受多種因素限制,缺乏對幼兒園課程的科學認識,這使得農村幼兒園課程開發面臨極大挑戰。農村幼兒教師對課程的了解往往只局限于照本宣科的層面,這就造成兩大弊端:首先,教材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教學的效果,而教材的選擇成果卻不盡如人意。由于缺乏科學的指導,教師對市場上良莠不齊的幼兒教材缺乏準確的判斷和選擇,教材往往缺乏系統性和邏輯性。在這種集體教學的形式下,教育的內容脫離幼兒生活實際,忽視幼兒興趣需要和年齡特點,幼兒園的課堂索然無味。其次,教師會忽視在幼兒課堂以外一日生活活動的重要性。農村有得天獨厚的鄉土資源,這些資源能夠為幼兒全面的健康發展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然而,農村幼兒教師由于受舊教育和舊觀念的束縛和影響,又有著一些滯后的教育思想與觀念,常用老規矩、老方法對待孩子,對課堂以外的孩子實行完全放養,對周圍帶有極大可塑性的環境資源視而不見。
無論哪個國家、哪個民族都認為家庭是個人的第一所學校,而家長是第一位老師。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國家,無論是古代、近代還是現代,家庭教育始終處于最基礎地位。家庭教育是一門科學藝術。說它是科學,是因為必須遵循客觀規律;說它是藝術,是由于面對的客觀條件和教育對象千差萬別,實施教育必須具有隨機性和創造性。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把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和氛圍,是家庭教育成功的前提。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程度逐漸深入,西方教育思想不斷傳入我國,我們有必要對中西家庭教育從各個方面加以比較。通過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中西家庭教育的比較,了解中國家庭教育與西方家庭相比優勢和不足在哪里,西方國家的家庭教育對我國家庭教育的借鑒意義究竟有哪些。
一、中西相同點
家庭教育是人類的一種教育實踐。首先我們看看中西家庭教育的諸多相似之處。
1.重視家庭教育中的品德教育。
對西方世界影響最大的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公元前427-前347)在著作《理想國》中,曾借他老師蘇格拉底的口強調這樣的教育內容:年輕人看到年長者應該肅靜;要起立讓座以示敬意;對父母要盡孝道;還要注意發式、袍服、鞋履。總之,體態舉止,以及其他諸如此類,都要注意。
比柏拉圖早出生100多年的中國古代偉大教育家、哲學家、政治家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在他的弟子們編輯的言論集《論語》中早已表達了同樣的教育思想。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則言,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大意是孔子說,孩子們在家孝順父母,出門恭敬長者,謹慎,講信用,對所有人都關心,有愛心。這些事情都干好了,如果還有精力,就再來學習文化知識。好的開頭等于成功的一半,重視子女的品德教育,讓孩子在起跑線上領先,才能為以后上下求索的漫漫長路積蓄能量。
2.重視家教,從小做起。
柏拉圖(Plato,公元前427-前347)第一個提出學齡前社會教育思想,指出游戲在學齡前教育中的作用,提出要精心選擇童話材料,承認歌唱,講故事的教育意義。一般認為,西方教育史上第一個提出系統教育理論的是柏拉圖。他重視教育的作用,提倡德智體和諧發展,強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為以后教育發展提供了重要基礎。
中國古代文學家、教育家顏之推(531年-約595年)同樣認為家庭教育要及早進行,他認為家庭教育必須從嬰孩教育抓起。顏之推認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開始得越早越好,甚至要從胎教開始。也就是說在兒童剛能分辨外界事物的時候,就加以誘導。為什么家教要及早進行呢?顏之推認為“人生小幼,精神專利,長成已后,思慮散逸,固須早教,勿失機也”(《勉學》)。人在幼年時期,童心未泯,天性純真,可塑性強,對新事物特別容易接受,抓住這一時期進行教育,不僅是教育的最佳時期,而且可為一生事業奠定良好的基礎。這些與現代心理學中關于兒童的發展理論是不謀而合的。
3.父母在教育角色上的分工。
在傳統父權制社會中,父親被賦予“權威者”的角色,這在中西方各個國家都是如此。父親被社會賦予了權力,父親是家庭權力的行使者。現代社會中,情況沒有太大變化,舊時代那個“威嚴的父親”變成了“保持距離的父親”。無論中西,在許多文化中母親均被描繪成主要撫養者,父親則起有限作用。父親是孩子知性教育的主要承擔者。母親則負責孩子的飲食起居、物質保障、情感滿足等,是孩子情感培育的主要承擔者。
4.重視培養孩子良好的習慣。
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1704年),英國哲學家、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著作《教育漫話》是人類教育思想史中的名篇。他在書中闡述了自己關于紳士教育的理論。他認為良好的德行是所有品質中最重要的。他說:“我認為在一個人或者一個紳士的各種品性之中,德行是第一位,是最不可缺少的;他要被人看重,被人喜愛,要使自己感到喜悅,或者還過得去,德行是絕對不可缺少的。如果沒有德行,我覺得他在今生來世都得不到幸福。”他認為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中要注意培養以下兩個好習慣:熱愛求知的習慣和實地觀察、親身體驗的習慣。
古代的中國父母同樣深知這個道理,他們引導幼兒從小習讀四書五經、諸子百家,激發其求知欲望。陳鶴琴(1892年~1982年)中國現代著名教育家、兒童心理學家和兒童教育專家。他非常重視兒童良好習慣的培養,并對此做了深入研究。陳鶴琴認為,人的動作大多數是受習慣支配的,幼年時期是習慣養成的最佳時期。他說:“人類的動作十分之八九是習慣,而這種習慣又大部分在幼年養成,所以幼年時代應特別注意習慣養成。但是習慣不是一律的,有好有壞;習慣養得好,終身受其福,習慣養得不好,則終身受其累。”因此,幫助兒童養成良好習慣,應該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內容。
5.重視言傳身教。
我國古代家庭教育特別重視“言傳”,強調“言而有信”。曾子殺豬和孟母買肉的故事曾流傳千古。在重視言教的基礎上,又重視身教。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中國古代文學家、教育家顏之推認為“夫風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行于后者也”,所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此外,父母還要積極建設與子女之間的親情信任關系,“同言而信,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這樣,才能構建良好積極向上的家庭關系。所以,不論中國家庭還是西方家庭,父母對子女的影響極其深遠。在生活中父母是子女的榜樣,子女在家庭中接受教育,大都是活動中無意識接受的,家長的言行對孩子起著重要的“潛移默化”的熏陶作用。
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往往一個簡單的動作要比上萬句指令性灌輸有效得多。德國的教育心理學家普遍認為,四五歲時是培養其價值觀和辨別是非能力的最主要時期,97%的孩子的品性是在這個時期養成的。因此,在德國的青少年教育體系里,家庭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場所,父母則是孩子道德教育的啟蒙者。德國在教育法中明確規定,家長有義務擔當起教育孩子的職責。德國家長非常注重為孩子營造真誠的氛圍。家長普遍遵守這樣一個原則,教育孩子誠實守信,家長必須做出榜樣。
二、中西不同點
盡管我們了解了一些中西方家庭教育的相似點,有助于我們了解中西家庭教育的一些重要特征。但由于中西方在地域上相隔頗遠,各自有著獨特的傳統和文化,使得中西傳統家教在更多方面表現出各自不同的特色。因此,我們更要剖析中西方家庭教育的不同處,有助于我們比較雙方的優勢和不足,以達到、相互借鑒的效果。中西家庭教育的不同之處概括如下:
1.家庭教育目的不同
進行中西學生素質對比時,常常發現:中國學生有三好――考試成績好、書本知識掌握好、基本功好,西方學生有三強――創新能力強、動手實踐能力強、語言表達能力強。之所以有如此差異,與兩種文化的家庭教育目的和定位有關。
與中國父母希望孩子“聽話”不同,西方父母希望把孩子鍛煉成獨立個體。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們對孩子的教養采取放手而不放任的方法。所謂放手,即從孩子一生下來,父母就設法給他們創造自我鍛煉的機會和條件,讓他們在各種環境中得到充分鍛煉。
2.家庭教育價值觀不同
中國家庭教育職能是為中國傳統文化所強迫,幾千年儒家文化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家庭教育被賦予直接的社會意義。此外,中國傳統文化又將父母教育跟子女的個體成長與成就看做直接相關的因果。中國家長在教育上所持的價值是為升學而學習,他們只要求孩子用心學習,其余全不用過問。促進子女全面發展意識淡漠,使孩子諸多方面品質發展與提高都沒有機會。中國家長最喜歡看到孩子坐在書桌前,或搖頭晃腦地背誦,或趴在書桌上演習。眼睛不離書本,手不離書本。“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
西方家庭教育則認為教育的目的不是準備謀生,而是準備生存。西方父母注重從小培養子女的獨立意識,認識到自己的價值,他們給孩子一次次經受鍛煉的機會,使孩子敢闖、敢干、敢冒險、敢表現自己。杜威曾說“教育即生活”,“學校即社會”,在實踐中學習。
3.家庭教育主體與重點不同
中國傳統家庭文化表現為家庭內部的權威意識。強調服從和尊重,重視外部控制。中國傳統文化中,家庭的主要教育者是父母。因此,十分看重他們單方面塑造,影響孩子個性建構。注意自身形象,忽視孩子與成人的相互作用,忽視相互影響的過程和全面性,使幼兒處于被動地位,無視幼兒個體存在。
西方文明是以兒童為主體的,更強調個人奮斗,強調平等、民主并尊重個人權利。西方父母把孩子視為家庭中的平等成員,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嚴,讓孩子獨立思考、自由選擇。尊重孩子的權利,不搞強迫教育。尊重孩子的自尊,主張孩子天性發展,自然發展。父母的責任只在于發現并激發孩子的興趣,開發潛能。為孩子創造有利的環境,重視與孩子的交流,重視教育的相互性。西方家庭教育中父母不是孩子的主宰,而是孩子的朋友。
4.情感教育與體罰
中國家庭通常信奉“玉不雕,不成器”、“不打不成才”。也許是中國傳統文化講求含蓄的緣故,中國家庭不善于表達愛,情感教育很薄弱。中國父母與孩子的溝通是極富中國特色的。中國家庭中反復出現的一個字是“不”、“不能”、“不行”、“不要”,除了用否定詞指導孩子的行為外,還習慣對孩子說“應該”。這都是家長權力色彩的體現。
西方家庭中經常用鼓勵性語言表達父母對子女的贊賞。西方父母更注重個人素質與情感溝通。家庭主要圍繞情感構建與培育展開。他們會擠出時間與子女交流,傾聽孩子的心聲,強調心靈溝通。西方國家體罰是觸犯法律的。另外,西方父母很高興在別人面前夸獎自己的孩子,他們認為這樣可以培養孩子的自信心。
5.家庭本位與個人本位
中國傳統文化是以家庭為本位的,注重個人職責與義務。在價值取向上呈現出如下特點:(1)家庭的教育功能強化。中國傳統社會,家庭肩負多種社會職能,具有家國同構的鮮明特性。子女教育是家庭生命延續的一部分,因此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還在于達到“家教持久”的目的。它是維持發展家庭社會政治地位,保存弘揚家庭文化的重要工具。(2)教育以家庭利益為主要價值取向。傳統中國家庭中,“光宗耀祖”、“光耀門第”是讀書人的追求與目標。個人利益與家庭利益是融為一體的。
西方文化以個人為本位,注重個人自由和權利。在教育上表現為將受教育者放在突出地位,強調個性培養。個人本位與西方家庭變革密切相關。這種教育傳統歷經14至16世紀的文藝復興運動,18世紀的法國資產階級思想啟蒙運動及20世紀初的實用主義等思潮而確定。盧梭倡導自然和自由教育。杜威提出教育即生長,教育即生活,個人是掌握自身經驗建構的主體。但是個體本位并不等于個人主義,更不等同于以孩子為中心,家庭呼喚有豐富個性的個人,是能駕馭自我、控制自我、超越自我的,擁有完美人格和健全個性的真正現代意義上的現代個人,而不是自私自利、依賴性強的功利化個人。
6.科學教育與宗教思想
西方的宗教傳統直到近代乃至現代仍保留著強大的勢力,滲透到教育活動的各個方面,不僅教育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更重要的是它賦予了西方教育內在精神價值。西方的教會學校因此曾一度盛行。家庭教育中父母很重視宗教這種精神信仰。如就餐前要感謝上帝,周末家庭全體成員要去教堂做彌撒,以永遠保持心靈的凈土。
關鍵詞:學校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對策
作者簡介:葛海,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副教授,湖南長沙 410131
中圖分類號:G4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7)03―0141―04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其法制觀念的強弱,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制建設民主化、科學化程度的重要標尺。目前,我國在校的未成年人有二億四千萬,他們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預備隊和生力軍。隨著社會日新月異的快速發展,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上升趨勢,并由單一性、松散性、突發性、偶然性向糾合性、緊密性、智力性、反復交叉感染等新的特征轉化,已嚴重影響著社會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牽動著千家萬戶,成為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問題。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法制教育,從小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教育他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進而增強他們的法律素養,深化社會主義法治觀念,不僅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基礎性工程,也是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遏制嚴峻的未成年人犯罪發展態勢的現實要求。
筆者認為,家庭負面影響、學校應試教育模式和社會不良風氣等是構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各方共同努力。本文僅僅從學校教育的角度,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對策研究。
一、學校教育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研究
在許多人心中,學校是一片凈土。在校的未成年人是這片凈土上的小花小草小樹苗,而植根于這片凈土上的教育工作者便是賦予花草營養的園丁,他們為這片凈土創造的良好的教育環境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有著重要而積極的意義。然而,目前有相當一部分學校的教育存在著誤區和盲區,有的甚至直接導致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下面僅就學校教育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義務教育不公平使部分未成年人未能受到良好教育。
義務教育目前仍不盡人意,大部分農村可用于義務教育的資源仍然匱乏,一些城市義務教育的投入增幅還低于經濟增幅。不少農村學校和城市非重點學校的硬件建設嚴重不足,骨干教師流失,教學環境差。部分出身于普通市民、下崗工人和農民家庭的未成年人在這些學校未能受到與社會進程同步的良好教育,導致他們文化素質低,是非觀念差,法制意識淡薄。
(二)課業負擔沉重使部分未成年人預埋心理失衡隱患
應試教育的壓力使學生課業負擔沉重。學校為了追求升學率,隨意加重學生的課業負擔,忽視學生的全面發展,甚至為保優生而將差生拒之門外,使得部分學生厭學情緒嚴重,憎恨學校,仇視社會,甚至參與違法犯罪活動。
(三)學校教育不當使部分學生被迫輟學
一些本應由學校承擔的責任被推給家長,或者放任自流,極個別學校為了保全學校榮譽,竟然對稍有錯誤的學生簡單地用勒令退學、開除等方式將其推向社會。這些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極弱,有的學生一旦覺得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往往會產生報復社會的念頭,甚至向犯罪邁出危險的一步。
(四)學校管理不善使部分學生染上惡習
一些學校對學生的不良行為不能進行及時的幫教處理,導致問題沉積、校風不正,甚至產生違法犯罪團體。由于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少數教師忘記了為人師表的宗旨,利欲熏心,向家長索要財物、暗示家長向其送禮等現象層出不窮,學生不能滿足其欲望時則遭受歧視;少數教師對違紀學生缺乏耐心的說服教育,施用體罰和變相體罰手段,致使學生畏懼、逃學,流入社會違法犯罪。
(五)部分學校德育與法制教育的不力以及對心理健康的忽視,容易導致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
1.學校淡化對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養。由于在教育觀念上片面強調智育的重要性,有些學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對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養,即使有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簡單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內容空洞、脫離實際,對學生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在教師隊伍中,確實有一些素質差、職業道德低下的人,在課堂上講大道理、道貌岸然,課堂下卻完全是另一個樣子,這樣就更加削弱了教育的權威性,甚至引起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緒,很容易使成長中的未成年人排斥主流文化,而對不良亞文化產生認同,進而在不良亞文化的影響下,形成不良亞文化群體,與主流文化相對抗,經過相互感染和認同,最后墮落為未成年人犯罪團伙。
2.學校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目前,學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學生法制觀念淡薄,也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課老師基本上是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而且多數由政治老師兼任,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出現解釋法律知識準確程度不高的問題,上課也只是為了應付考試而讓學生死記硬背。另外,法制教育多半停留在法律知識的傳授上,不能使學生形成與法律規范的要求相適應的價值觀,不能使法律規范的要求內化為學生自己的需要和行為,不能使學生用法律規范約束自己的行為,形成守法的行為習慣,沒有收到預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讓一部分學生由于了解法律規定而鉆法律的空子,心懷僥幸而走上犯罪道路。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滯后。目前,多數學校的青春期性教育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學校期間度過的。未成年人進入青春期后,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開始對性有所感知,由于獲得正確性知識和性教育的渠道不暢通,得不到及時、正確的指導,于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部分學生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及音像制品等;加之學校教育忽視心理健康教育,沒有開設專門的心理課程,只是將心理教育的內容納入思想品德教育中,這使得學生的心理問題得不到及時的解答和引導反而更加嚴重。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觀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這部分學生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往往會出現越軌行為,甚至很可能走向極端,通過暴力等方式宣泄出來,造成暴力、等犯罪。
二、學校教育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行性研究
學校教育不僅僅是傳授課本知識,同時它還擔當著向未成年人傳授生活知識、灌輸道德觀念、指導未成年人承擔社會責任等重擔。作為專門的教育機構,學校是未成年人最主要的學習、生活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預防犯罪教育作為法律教育的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結合常見多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對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進行有針對
性的預防犯罪教育;學校應當結合實際舉辦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活動,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學校應當聘任從事法制教育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
和家庭教育相比,學校教育對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優點:
1.學校教育目標集中反映了社會對所有學生的要求。家庭中,父母所設想的教育目標僅限于對自己子女的要求,不同的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期望可能有性質上的差別,它與學校教育目標在要求上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教師可以了解家長對其子女的教育要求,在其一致性方面充分發揮家庭教育的影響作用,在其不一致方面則可以通過恰當方式逐步使其與學校教育目標一致。
2.學校教育目標清晰、明確、全面,具有法定性質,常常是通過政府或教育部門頒布的文件而公之于全社會。家庭教育目標則可能清晰,也可能不太清晰,可能全面,也可能片面,且不具有法定性質。教師能夠幫助家長使其對子女的教育要求更明確,并防止對德育的忽視。
3.學校教育目標具有科學性,是一種科學的預見。它是依據客觀社會要求、受教育者身心發展情況,在教育學、心理學等理論指導下確定的,比較符合客觀實際和科學理論。而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期望則可能正確地反映了客觀情況,也可能帶有較大的主觀隨意性。教師能幫助家長對子女的要求合理化,防止教育期望過高或過低,因而有益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三、學校教育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對策研究
(一)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讓所有的未成年人都享受公平的義務教育
在農村,針對農村稅費改革和減免農業稅后的新情況,應調整中央財政教育經費投人的結構比例,增加義務教育經費,增加對西部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金額;在城市,確保義務教育經費的增長幅度不低于經濟增長幅度,將新增部分向郊區農村和薄弱學校傾斜,嚴格監管,杜絕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義務教育經費的事件發生。各級政府要增強教育公平意識,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師資水平,縮小城市學校與農村學校、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之間的差距。總之,要努力讓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義務教育,培養熱愛祖國、回報社會的良好思想。
(二)切實減輕未成年人的課業負擔,讓學習成為愉快的過程
建立科學的教育評價體系,不再把升學率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重要指標。適當降低課程難度,相應減少學時,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清理并減少學校的收費學習項目。讓學習成為愉快的過程,避免學生因課業壓力過重而誘發心理問題,出現行為失控,甚至輟學。
(三)以學生為本。改進學校教育工作
1.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將不斷改進工作和完善學校教育制度作為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務之一,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之中。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對家庭困難學生和單親家庭學生給予更多的人文關懷。培養教師良好師德,加強教師對《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學習,強調教師的示范作用,教育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對違紀教師要嚴肅查處,禁止一切歧視和侮辱學生的說法和做法。要給受處分的學生以申述權利,做到教育者與受教育者在程序上平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輕微犯罪學生的教育轉化。
2.端正辦學指導思想,把德育放在首位,德、智、體全面發展。解決好片面追求升學率和學生功課過重的問題,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堅持以學校為主渠道,學校、家庭、社會緊密結合,形成“三位一體”的教育合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幫助學生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使學生無論是在學校內還是在學校外,始終處于一種愛祖國、愛人民、愛集體、講道德、守紀律的氛圍里。
3.切實重視素質教育。在學校增設一些有實質性內容的心理輔導課或心理咨詢,幫助青少年學生解答各種因生理成熟而產生的心理問題,指導青少年學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同時,客觀真實、公正公平地評價學生,培養學生自信心,樹立學生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并且,要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水準。只有這樣,才能共同營造出適合青少年成長的健康教育環境。
4.調整法制課程設置,增強法制教育實效。我們從問卷調查中發現,在問及同學們希望的法制教育形式時,分別有40%、23%、22%的同學選擇了看電視或者報紙、聽講座或者報告、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或學習班等形式,僅有15%的學生選擇了老師、父母教這種傳統模式,這就說明只有增強形象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才有實效。通過建立課外興趣小組,開展模擬法庭活動,舉辦征文比賽、演講比賽、知識競賽,組織撰寫讀后感和編輯法制版報等活動,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以宣傳畫、案例等為內容,展出形象直觀的法制教育墻報,圖文并茂地宣傳法律,提高學生辨別是非的能力;聘請法學教授來校做專題講座,聘請司法人員到校舉辦法律咨詢活動,利用生動的案例,講解有關的法律法規,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在“學雷鋒系列活動”、“清明節革命傳統教育系列活動”、“五四青年節系列活動”等重大主題活動中,以及舉行升國旗儀式、重大節日慶祝和重要法規頒布周年紀念活動時,及時將法制教育內容穿插其中。此外,還可以組織學生旁聽司法公審大會,參觀少管所、工讀學校,傾聽少年犯的現身說法,使學生切身感受到違法犯罪要付出的沉重代價。這些真實、生動、直觀、形象的活動形式,可以使未成年人在喜聞樂見的方式中,接受法律知識潛移默化的熏陶,增強其對犯罪行為的憎惡,努力樹立合格公民的做人理念。
此外,法制教育要體現一定的層次性。由于不同年齡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知識結構和對社會感知能力等方面存在不同特點,所以,法制教育尤其是學校法制教育必須有目的、有計劃、分層次地進行。小學法制教育主要是法制啟蒙教育,初步培養他們分辨是非的能力,對低年級的學生要在思想品德課程中教育未成年人不進游戲廳、不在外留宿、不接觸、不參與賭博、不看黃色書刊、不結伙偷竊打架、不做任何有損學校和個人聲譽的事;對高年級的學生可以進行有關《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交通管理規則》的常識教育,使他們初步了解一些與日常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常識。中學法制教育要緊密結合理想、道德和世界觀、人生觀教育來進行,使學生明確懂得我國法制的原則,知道法律的作用,幫助學生樹立憲法權威的觀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權利、依法履行公民義務的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樹立社會責任感。此外,針對有違法苗頭的后進生,可以舉辦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班,利用課余時間或第二課堂時間組織他們進行重點的法制教育,采取各種靈活有效的形式,以單獨談話、座談會、專題講座的方式,啟發他們反省自己的行為,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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