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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準則體系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的精神,在框架結構上也與國際會計準則類似,其與香港準則趨同變化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會計要素的計量 新會計準則按國際慣例將“公允價值”概念引入會計體系,公允價值的應用、計量成為此次準則修改中的一大亮點。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是指以市場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資產和負債的主要計量屬性的會計模式。
(二)壞賬準備 香港準則規定的壞賬準備計提范圍比內地廣,不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還包括應收債券等一切應收債權。而新會計準則在應用指南中對壞賬準備的規定是核算企業所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的壞賬準備。
(三)存貨 內地準則原來規定發出存貨計價可采取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香港準則不接受后進先出法,其余方法則與內地準則相同。新的存貨準則中,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貨準則中的“后進先出”法,從而實現了與香港準則的趨同。
(四)固定資產 內地準則原來主要以資產歷史成本或凈值計價,同時內地準則將折舊方法的變更認為是會計政策變更;而香港準則允許資產重估時考慮現值,認為折舊方法調整規定變更屬于會計估計變更,應選擇未來適用法,而不用進行追溯調整。此次新準則在固定資產取得時,如果具有融資性質,要用現值入賬;此外。如有棄置義務的,對其費用折現后計入固定資產。可見,新準則在固定資產方面基本與香港準則一致。
(五)借款費用資本化 內地準則原來只允許為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專門借款的費用在符合條件時可以資本化,而香港規定凡為購建符合條件的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存貨等)發生的借款費用在一定條件下均可資本化;內地規定“資本化金額=累計加權平均支出×資本化率”,香港規定“資本化金額=所有借款費用”;內地規定暫時未動用的借款上投資收益應計入當期損益,不得沖減資產成本,香港規定暫時投資收入必須沖減資產成本。新準則擴大了可以資本化的資產范圍,取消了原來與資產支出累計加權平均數掛鉤的方法;并且規定暫時投資收益應從實際利息費用中扣除。
(六)融資租賃 內地準則判斷是否為融資租賃的條件之一是最低租賃付款額(對承租人而言)/收款額(對出租人而言)的現值幾乎相當于(90%以上)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而香港準則規定的判斷標準之一是最低租賃付款額/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新準則在此也引入了公允價值。
(七)無形資產 內地原制度規定研究與開發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得資本化,只有依法申請取得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發生的諸如律師費、注冊費等才能資本化。香港規定研究開發支出在發生時費用化,只有符合一定條件(如技術上可行,有足夠資源完成開發項目,很可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內地準則將士地作為土地使用權列入無形資產,香港則將土地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并計提折舊。新準則在該問題上則采取了不同的劃分方法,分別計入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會計報表中須單列“投資性房產”項目,處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
(八)長期投資 內地準則規定長期債權投資以“成本一溢價攤銷(+折價攤銷)-減值”計價,香港規定持有至到期的債務證券的成本以此計價,非持有至到期的證券投資主要以公允價值計價,且價值變動計入損益。新準則要求,交易性證券投資期末應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內地規定投資成本大于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金額的部分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在不超過10年的期限內攤銷。投資成本小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金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香港規定投資成本與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商譽,不攤銷,每年進行減值測試。新準則充分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與香港準則一致。
(九)債務重組 內地規定重組利得不能計入收益,而作為資本公積,香港準則規定重組利得確認為收益;內地規定以重組債權賬面價值作為受讓非現金資產入賬價值,香港規定按受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與重組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損益。新債務重組準則與國際準則趨同,引入了公允價值,并將重組利得與損失分別計入當期損益。
(十)合并報表 新的合并財務報表準則所依據的基本合并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并報表范圍的確定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并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并范圍。
二、新會計準則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等效的環境因素
(一)經濟全球化的推動 20世紀90年代以后,世界各國經濟飛速發展,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呈現良好發展態勢,對于通用商業語言同一的要求也越來越迫切。會計準則全球趨同已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特別是在2005年以后,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使用國際會計準則作為財務報告對外報出的標準。全球股票市場、全球商品期貨市場的形成,匯率和利率的交換,資金在世界范圍的流動,意味著資本市場全球一體化。我國資本市場對于境外投資者有著巨大的吸引力,但同時境外投資者對我國有一個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的財務會計體系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二)加入WTO的需要 近年來,我國在擴大進出口貿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促進了國內經濟持續多年高速增長,加入WTO更促使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體系。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是中國融入世界經濟的重要一步,對整個國家的經濟狀況都將發生影響。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有利于境外投資者了解境內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從而促進其對境內上市公司進行投資。尤其是對QFII以及將來更廣泛開放市場后進入的國際投資者而言,會計準則趨同帶來的透明度提高以及相互理解的增強。可以大大降低境外投資者進入風險,為國內公司吸引外資創造便利。
(三)促進內地企業海外并購的客觀要求 在吸引國外企業
來華投資的同時,大量中國企業正通過海外并購謀求擴張機會。但由于以往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較大差異。對希望到海外上市的公司而言,國內、國際不同的會計準則是這些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一大障礙。我國企業境外融資時,需要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編制報表。大大增加了報表轉換成本,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將提高會計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降低資本進入風險。進一步吸引國際資本。
(四)加快建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的要求 企業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體系建設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基礎工程,對于提升我國會計、審計質量,促進財政、金融和國企改革,推動資本市場建設,加快實施企業“走出去”戰略,爭取國際社會承認我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等有著重要而積極的作用。在國際資本流動過程中,不僅資本供需雙方需要了解彼此的財務狀況,滿足各自需求,而且國際證券監管機構為實施有效監管。也要按照國際標準,嚴格審核跨國籌資公司的財務報告。這就要求在國際資本市場融資的公司按照國際通行的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而無須對原有財務報告進行重編或調整。新準則考慮到中國經濟目前的特點,針對特殊類別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等)和特定類型行業(如石油和天然氣采掘業等)的會計核算提供了具體規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包括不允許轉回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針對某些政府補助的特殊會計處理和不具有投資關系的國有企業之間的交易不作為關聯方交易披露等。
三、新會計準則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尚存的差異
財務信息披露歷來都是發行證券、公司上市的重點和難點。一方面,財務信息是創業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外在體現,是投資者最關心的信息披露內容之一;另一方面,財務信息披露是整個信息披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歷來是證券監管機構信息披露監管的重點內容。內地與香港在會計準則方面的差別主要體現在:
(一)內地會計準則更加偏重歷史成本即強調賬面價值,而香港會計準則強調公允價值的使用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香港會計準則在涉及資產計價,特別是資產交易的情況下,強調資產公允價值的運用,而內地新《企業會計準則》適度引用公允價值,表現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方面均采用公允價值對其進行相應會計處理。為防止公允價值被濫用而出現利潤操縱,準則嚴格規范了運用公允價值的前提條件,即公允價值應當能夠可靠計量。對每一項會計要素,基本準則都無例外地強調只有在能夠可靠計量條件下才可確認。
【關鍵詞】 財務會計 報告 企業 信息
1. 財務會計報告應該提供的會計信息,不僅包括與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關的會計信息,而且包括與現金流量等有關的信息。
自1998年要求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以來,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對與現金流量有關的會計信息越發重視。尤其是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由于擔心利潤縱,逐漸增加了對現金流量相關信息的使用。雖然利潤從理論上講依然是企業價值增值的一個最基本的度量,但是,從長期看,如果沒有高質量的現金流與利潤相伴隨,利潤本身的質量就值得懷疑。因此,財務會計報告重視與現金流量有關的會計信息的披露,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根據我國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 一 財務報表列報》的規定,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附注。由此可見,財務會計報告所應提供的信息,不再限于過去所講的“三大報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它還包括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未來還可能根據財務會計博愛高使用者的需要,進一步增加披露內容。
2. 財務會計報告不僅要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而且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的經濟決策。
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是會計理論界財務會計報告目標過程中形成的兩大理論觀點。在受托責任觀下,財務會計報告的基本目標應該是以恰當的方式有效地反映資源手托著的受托經營責任及其履行情況。它強調實物資產的保護和資產價值的完整。按照這種觀點,財務會計報告是一種控制和約束機制,協調著由于“兩權分離”而形成的資金提供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利益關系。
在決策有用觀下,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就是為了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對他們的經濟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1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將財務會計報告的模板表述為以下三個方面:
(1)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提供對現在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資、信貸及類似決策有用的信息;
(2)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提供有助于現在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評估來自銷售、償付、到期證券或借款等的實得收入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的信息;
(3)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提供關于企業的經濟資源、對這些資源的要求權以及使資源和對這些資源的要求權發生變動的交易、事項和情況的信息。美國、英國等西方發達國家會計準則以及國際會計準則的確定,均采用了決策有用觀。
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的產生有其各自的社會經濟背景。受托責任觀產生的基本社會經濟背景是,資源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離的,且資源的委托者與受托者之間的委托與關系是直接建立的。決策者有用觀產生的基本社會經濟背景是,資源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離的(這與前者相同),但資源的委托者與受托者之間的委托與關系不是直接建立的,而是通過資本市場間接建立。
從我國會計發展的歷史過程來看,受托責任觀首先得到了強調。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決策有用觀也日益受到了人們的重視。其中最重要的推動力量就是,伴隨上市年公司發展而不斷增加的投資者對企業價值評估和證券投資決策分析的需要。可見,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強調財務會計報告應該同時滿足反映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需要和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決策需要,正是反映了今年我國社會經濟背景的變遷所帶來的影響。
3. 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不僅包括傳統上強調的股東和債權人,而且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
傳統上,財務會計包括的使用者,在西方國家主要是指股東和債權人,在我國一項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也特別強調企業內部管理者。我國過去之所以一向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是因為企業多為國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與企業的關系中扮演著雙重角色,一般意義上的政府和國有企業的所有者。
之所以也特別強調企業內部管理者,是因為我國傳統上沒有獨立意義上的管理會計,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會計信息渾然一體,如果不考慮企業內部管理者對會計信息的需要,財務會計報告就不能支持企業內部的管理決策和控制。但是,時至今日,企業內部管理者的信息需求可以通過管理會計系統提供,故財務會計報告無須專門強調對于企業內部管理的有用性。
無論在西方,還是在我國,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不斷發展和變化,企業的生產和發展不再僅僅依賴與股東和債權人等傳統意義上的利益主體,而且也離不開諸如政府、員工、客戶、供應商及一般社會公眾等利益主體。恰當處理與上述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系,當然需要依靠一定的機制,財務會計報告便是一種重要的機制。例如,通過財務會計報告向外界披露企業在環境保護、社會捐助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可以讓社會公眾了解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從而使得那些社會責任履行比較好的企業,能過得到社會公眾的更多支持。
4. 會計主體假設,也稱會計實體假設,是指核算和報告會計信息的特定單位或組織。
該假設界定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 一 基本準則》中規定:“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這一規定意味著,就企業而言,某一特定企業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對象,應該也只能是該企業“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而不應該包含該企業之外的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無論這些組織或個人與該企業有著多么密切的聯系。只有這樣,該企業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才是對該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等方面的恰當表達。
根據會計主體假設,某一特定會計主體與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之見不應該有“模糊邊界”,從而某一交易或事項是否屬于該特定會計主體的會計所應該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對象,不應該存在模棱兩可的現象。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傾斜未必那么簡單,也就是說,要準確劃分會計主體,為其保持高度獨立的會計賬簿記錄,實踐中會遇到許多困難。
結束語
一、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系
(一)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都屬于應用會計學
會計學可分為理論會計學和應用會計學,其中理論會計學包括會計理論、會計史等;應用會計學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國際會計、法務會計及成本會計等,可見法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的一個分支,與財務會計都屬于應用會計學。
(二)財務會計是法務會計產生的前提和基礎
財務會計為信息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服務,法務會計為法律工作者處理法律事項服務,因此它們都屬于會計服務活動,其最終成果(財務報告與專家意見)所依據的事實材料都來自于各項經濟活動。但案件所涉及的財務會計業務通常是由會計事項和會計活動組成,而法務會計活動本身是對案件涉及的會計事項或會計活動進行檢查、驗證和鑒定,并據此作出判斷,發表專家意見,通常是在財務會計工作基礎上開展的。因此,財務會計是法務會計產生的前提和基礎。
二、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
財務會計是為某一特定主體(會計實體)服務的,要對特定主體(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等)的經濟過程和結果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法務會計的主體不是單一主體的單一會計,而是更廣泛意義上的會計,凡經濟糾紛、訴訟案件中涉及到會計事項的認定、判別,均與法務會計有關。法務會計的空間范圍主要存在于三大領域:一是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二是社會中介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三是司法機關(檢察、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等)以及政府審計部門、紀檢部門。
(二)職能不同
會計職能是指會計在經濟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財務會計有核算、監督兩項基本職能。核算職能側重對事實的描述,主要是對某一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過程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對其結果進行報告。監督職能側重于糾正偏差,主要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和要求,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和相關會計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以達到預期的目的。財務會計的這兩項基本職能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關系。會計核算是會計監督的基礎;而會計監督又是會計核算質量的保障。法務會計職能的作用范圍則遠遠超出了財務會計,不僅局限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而且在解釋財務問題、強化會計的控制職能、收集會計數據以提供訴訟支持、保護和懲戒會計職業人士以及其他有關人士等方面也能提供信息支持。
(三)目的不同
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雖然都有“會計”二字,但二者的目的卻有著天壤之別。財務會計的目的是著重向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對經濟決策有用的信息,能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所提供信息具有公開性。而法務會計提供信息的目的在于完成受托責任,它是對經濟活動(或者經濟糾紛)中的法律責任問題進行調查、取證、提出專家性意見,為法庭、仲裁或鑒定機構提供相關證據。會計
(四)內容不同
財務會計的內容是用財務會計的理論和方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一般會計事項,具體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大會計要素。法務會計的內容則取決于各國法律體系的完善程度及法律、法規對經濟活動、經濟行為、財產資源等規定的詳細程度,因此,不同國家及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法務會計的內容都有所不同。我國學者對當前法務會計內容的認識較為統一,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稅收理算會計;(2)債權、債務理算會計;(3)保險賠償理算會計;(4)社會公正會計;(5)物價會計;(6)基金會計;(7)司法會計;(8)海損事故理算會計;(9)社會保障會計。
(五)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同
在工作程序上,財務會計有一套比較科學的、統一的、定型的會計處理程序。財務會計的工作程序即會計循環可概括為七個環節:(1)審核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2)過賬;(3)結賬前賬項調整與結賬分錄;(4)對賬;(5)試算平衡;(6)結賬;(7)編制財務報告。各環節具有連續性和繼起性,且憑證、賬簿、報告的格式、內容、編報程序與要求多由國家統一規定。而法務會計服務對象的復雜性,決定了其工作程序的特殊性,大多是從接受受托責任到事件結束工作報告的報出,不存在會計期間的連續性,更不需要繼起性。一般來說,其工作程序應包括:(1)會見委托人,明確受托責任;(2)初步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對受托任務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3)制定行動計劃,包括實施的策略、步驟、方案等;(4)獲得證據材料;(5)計算、分析;(6)報告,即將法務會計工作的最終結果以報告的形式系統表達出來。
在工作方法上,財務會計大量使用會計核算方法、會計分析方法。法務會計作為一門復合性學科,不僅使用會計的方法,有時還大量使用審計的方法、統計的方法(如抽樣分析法等)及收集證據的方法等。常見的方法有:審閱查驗法、關聯核對法、座談詢問法、實物勘察法、分析比較法、綜合計算法等。
(六)執業規范不同
實現財務會計目標的關鍵在于保證財務報告的質量,因此需要有專門的會計規范。財務會計人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活動的過程中,不僅要遵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還要受到統一會計規范(如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的約束,其中,企業會計準則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會計規范形式,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分為基本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準則。法務會計的執業活動涉及三個規范,即會計準則、法務會計準則和專家證據準則(譚立,2006),前兩者為會計行業規范,后者為法律規范,三者關系密切,又相互區別。法務會計工作就是將會計語言記錄的財會事實翻譯成法律語言表述的案件事實,也就是說財會事實經由法務會計之手以專家意見形式送達法官手中,成為其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在這一過程中,法務會計準則作為會計與法律兩個職業的聯結紐帶,起到了由會計準則通向專家證據規則的橋梁作用。目前世界上除了美國、加拿大等少數國家制定了有關法務會計準則外,許多國家的法務會計業務活動都是參照審計準則執行,但制定統一的法務會計準則仍是必然趨勢。只有建立健全法務會計準則,才能使法務會計工作有規可循、有章可依,才能保證執業質量,提升職業信譽,才能實現法務會計準則與法律法規、準則和慣例的聯系和溝通,指引法務會計健康發展。2006年初,我國財政部頒布了1項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這一準則體系已基本上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了48項審計準則的制定或修訂工作,標志著我國的企業會計、審計準則體系已基本建設完成,為建立法務會計準則提供了基礎性框架。
(七)報告不同
財務會計報告是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法務會計報告是法務會計工作者根據有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卷宗材料,以及其他相關的資料等,對案件或糾紛等法律事項所涉及的財務問題進行解釋、說明,并作出專業判斷所形成的一種書面結論性文件。法務會計報告與財務會計報告有十分顯著的區別:
1.用途和使用者不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用途在于為投資者、社會公眾、政府機構等利益相關者提供經濟決策所需的相關會計信息;而法務會計報告適用于訴訟實踐,為法律事項承辦人、當事人等提供認定相關財會事實的專家證據。
2.反映的范圍不同。依據“會計主體假設”,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財務事實僅局限于某一會計主體的相關經濟業務;而法務會計報告不存在“會計主體”的限制,它是依照法律事項來劃定空間活動范圍,凡是法律事項涉及的會計事實都必須查清、核實,并向委托人報告。可見,財務會計報告與法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事實范圍差異較大。
3.內容和格式不同。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常見的財務會計報告是以格式報表為主題,表注及相關信息和資料作為輔助,其中每張報表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而法務會計報告的內容反映了法律事項所涉及范圍的財會事實,通常情況下,法務會計報告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引言、對財務會計資料的分析論證過程和最終的結論等。如果報告人占有資料不充分或資料很少,也可發表“無法作出明確結論”的報告結果。不同經濟糾紛或案件的性質、內容不同,所依據的法律規范不完全一致,因此,法務會計報告沒有固定格式,通常是根據不同的業務對象和使用對象,按委托人的要求分別采用不同的格式。
4.時間要求不同。依據“持續經營假設”、“會計分期假設”,財務會計報告作為對企業不斷發生的經濟活動和資金運動的分期綜合反映,具有時間上的連續性。而法務會計是在涉及會計領域的經濟糾紛和訴訟發生時,對財務事項中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解釋與處理,著重于向法庭提供臨時的審計證據。
一、經濟環境對財務會計發展的影響
21世紀,是高科技大發展和經濟管理水平大提高的時代,隨著互聯網在中國的普及,越來越來多的企業認識到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的重要性,電子商務是以電子化的商務教育、以數據的電子條理和傳輸為基礎,包括了許多不同的活動,它涉及產品和服務,傳統活動和新活動。它的實質是企業經營各個環節的信息化過程。電子商務的發展為各種新的更加有效的會計模式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可能,同時也給傳統的會計帶來了許多影響,將會出現一種新型的會計——網絡會計,它是指建立在網絡環境基礎上的會計信息系統,這必然對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各個方面都帶來很大的影響,網絡環境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企業外部網絡環境,通過外部網絡使企業同外界貿易伙伴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和共享;另一方面是指企業內部環境,通過建立企業內部網絡可實現企業內部部門之間的信息系統和共享。目前我國依然以傳統會計作為會計的主要方式,是和現在的環境相適應的,但是隨著環境的變化,這種方式必然會發生改變,網絡會計是會計的發展趨勢。
二、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
(一)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財務環境的變化,財務會計的目標逐漸由受托責任觀向決策有用觀轉變,向企業各利益相關者決策提供信息成為了財務會計報告的主要目標,鑒于各利益相關者對信息關注的方面不同以及對信息要求越來越來多,財務會計報告除了要提供財務信息以外,還要提供非財務信息;同時隨著信息數量的增多,為了能更好的找到與決策有關的信息,財務會計報告應該向提供多層次信息發展,把信息分為重要、一般和次要信息;現在財務會計報告的計量方式主要是采用貨幣形式,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力資源、無形資產、數字資產、金融衍生工具變得越來越來重要,這些都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很大的影響,由于這些因素不能用貨幣的形式表示,所以無法在財務報表中列示,為了實現財務會計的目標,提高信息決策有用性,需要將這些因素通過非貨幣的方式來反映,這勢必給財務會計報告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我國現行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目前,我國不少利得項目繞過利潤而直接進入資產發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項目,許多上市公司借此操縱利潤,使得業績報告嚴重失真。而全面收益總額可以顯示一個企業期末的財務狀況與檔期所進行的全部財務活動之間的鉤稽關系,從而提高了財務報表的可理解性,未來的財務報表應該也包括全面收益表,全面收益表突破了利潤表的局限,把全部已確認但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納入財務報表中,突破了傳統會計收益的實現原則,引入公允價值,使公允價值成為一種計量屬性,既可以通過全面收益全面反映企業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業績又可以提高利潤指標的預測價值和質量,這是財務報告發展的方向。
三、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
隨著國際經濟的全球化,國際交往與跨國經濟質量的增加,跨國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會計作為商業交易的共同語言,已經跨越了國界,并對國際間的經濟活動進行反映,在更廣闊的時空中提供信息,由于各國會計的差異與跨國公司交易要求的共同作用下,也必然要求產生一種與之相適應的會計模式。中國目前應經成為世界上吸引國外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中國的企業也越來越多地走出國門,到境外發行股票或債券,兼并收購,投資設廠等,所以不僅是經濟的全球化需要一個全球公認的會計準則,中國經濟的發展實際上也需要一個全球公認的易于操作的會計準則,國際會計協調與趨同也符合中國的利益。我國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的會計準則,是由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組成,新會計準則進一步規范了我國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信息更加真實,更加符合實際需要。使得我國會計準則向國際會計準則趨同邁出了一大步,但是由于國際會計準則主要是借鑒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會計準則加以制定的,其依據的經濟背景也主要是以西方國家較發達的經濟環境作為基礎,這與我國的會計環境存在著差異,使得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仍存在差異,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這種差異會不斷地縮小,國際趨同是大的趨勢,它將有利于提高會計報表的可比性,降低資本成本,促進國際資本的健康流動和國際金融秩序的穩定,這不僅對于世界經濟的發展有益而且對于中國經濟的發展及其進一步融入世界經濟很有幫助,同時為了提高我國在國際會計準則制定中的影響力,我國應積極主動地推動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
四、財務會計學科的變化
經濟的發展在帶來會計領域擴大的同時,也深化了會計內容,在這種環境的影響下,我們應該從實際出發建立一套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的、能夠滿足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管理需要的會計分支學科。會計內容的深化,既是適應客觀需要的過程也是人們對會計內容提高認識的過程,只有將這兩者相結合才能形成專門的會計分支學科。理論的發展往往是和實踐中發生的事務相聯系的,不斷新型的事務的出現必然要求更完善的理論作為指導,出現了對某些專門或特殊問題進行專門的研究,這就使得會計學科變得更加專門化和學科的細分。財務會計學的細化,體現在對某方面進行專門核算的需要,如《人力資源會計》《物價變動會計》《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質量會計》《租賃會計》《破產會計》《物價變動會計》和各種部門會計。伴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財務會計學肯定還會出現更多的學科,這些都為提高我國財務會計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
綜述
PCAOB多次強調有效的內部控制結構的重要性。委員會還特別說明,“有效的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對公司管理其事務,盡到其對投資者的責任至關重要。公司管理當局、公司所有者-投資公眾-和其他相關方都需依賴公司呈報的財務信息來制定決策。”
委員會在其宣布采用第二號準則的公告中還指明,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的審計是一個牽涉面很廣的程序,維持有效內部控制,包括定期評估都是有成本的。然而委員會強調開發、維護和提高內部控制系統所帶來的利益是多樣的,同時,“主要的利益……是給公司、公司管理當局、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所有者和其他利益關聯方提供了一個財務會計報告的可靠基礎。”與準則草案相比,新準則在成本效益原則方面邁進了一大步。
管理當局的責任
準則指出了審計師執行一項符合要求的內部控制審計的必要條件。正如SEC在實施薩班斯法案404節的規定中所要求的,管理當局必須:
-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責;
-使用適當的控制標準(如COSO標準),評價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提供足夠的證據,包括記錄編制來支持評價,以及
-在公司最近的財年末,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書面評價。
審計師如果得出管理當局沒有履行上面提到的責任,不能完成對內部控制的審計,就應當拒絕表示意見。
管理當局的評價程序
一個嚴格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程序應該提供信息幫助審計師理解公司的內部控制以及規劃完成內部控制審計的必要工作。根據第二號準則的條款,管理當局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程序應包括:
-確定需要測試的控制措施,包括所有與主要賬戶和財務報表披露相關的控制措施;
-評價控制失敗導致財務報表錯報的可能性、錯報的重要程度、以及其它控制措施可能達成相同控制目標的程度;
-決定評價中應包括的特定地區或經營單位(適用于那些多場所或經營單位的公司);
-評價控制措施的設計和實施有效性;
-確定已識別的內部控制的缺失是否構成了重要缺失或實質性薄弱;
-將發現傳達給相關方;
-對發現是否支持其評價進行評估。
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管理當局不能使用審計師的程序或相關發現來支持其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
管理當局的記錄編制
管理當局所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記錄的深度和廣度是管理當局、審計師和內部控制顧問需要深思熟慮的一個日常主題。全面且清晰的記錄編制有利于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進行有效的評價和評估,同時為審計師發起審計程序提供一個堅實的平臺。在確定管理當局的記錄編制是否支持其評價時,審計師應評估記錄編制的,包括:
-控制措施的設計,這些控制措施應覆蓋所有與關鍵性賬目和財務報表披露相關的管理當局聲明;
-關于重要交易如何發起、授權、記錄、處理和報告的信息;
-關于交易過程的足夠充分的信息,足夠充分指的是能夠識別因錯誤或欺詐導致的實質性錯報的發生;
-為預防和偵查欺詐而設計的控制措施;
-期末會計報告過程的控制措施;
-資產保全的控制措施;以及
-管理當局測試和評估的結果;
二號準則指出,管理當局的記錄編制可以是紙質、格式或其它形式;記錄編制的信息也可以是多樣的,包括政策指南、流程模型、流程圖、職位描述等。準則沒有提供客觀的來確定管理當局記錄編制的充分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記錄編制的缺乏被認為是控制措施的缺失,審計師應就其嚴重程度和對審計師報告的可能進行討論。
通過實際演練理解控制措施
二號準則要求審計師詢問、觀察執行控制措施的員工,檢查實施控制措施的文檔或實施后的文檔記錄,并且將這些文檔與會計記錄進行比較。通過這些方式審計師能夠理解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內部控制。準則還進一步指出,“審計師達成這一目標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對公司的關鍵流程進行實際演練。”
在實際演練中,審計師可以從發起點跟蹤交易和事項直到財務報表,這個過程就包括公司的會計程序。準則要求審計師每年必須就每一關鍵交易類別執行至少一次實際演練,審計師應獨立完成此項演練。準則中定義的關鍵交易類為那些能夠給公司財務報表帶來顯著影響的業務。準則指出實體的期末財務報告程序就是一個關鍵性程序。
評價審計委員會監管的有效性
準則也強調了審計委員會在幫助制定“高層基調”時所起的關鍵性作用。審計師應評價發行人審計委員會的有效性,作為其對控制環境和內部控制的理解和評價的一個組成部分。審計委員會對外部財務會計報告和內部控制無效/低效的監管被認為是一個明顯的缺失或內部控制實質性薄弱的標示。另外,準則要求將審計委員會監管無效的實例直接呈報給公司的董事會。
影響審計委員會監管有效性的因素包括管理當局成員的獨立性,委員會責任的清晰表述,管理當局和審計委員會對責任的理解程度以及獨立審計師和內部審計師的交流程度。
測試操作有效性
準則要求審計師獲得控制措施關于操作有效性的證據。為了遵守準則的規定,審計師就需要測試這些控制措施的操作有效性。
在確定一項控制措施是否具備操作有效性時,審計師不僅應評價控制措施是否依照設計操作,還應該評價執行控制措施的個人具備必要的授權和資格。另外,在第二號準則下,審計師應在足夠長的時期里獲取控制有效性的證據。期間執行的任何測試都應及時更新以確保所測試的控制措施在年末仍然具備操作有效性。
利用他人的工作
發行人和審計師最為關注的另一個領域是審計師被允許使用他人工作的程度。在這點上,二號準則與準則草案保持了一致,準則要求在總體上,審計師自身的工作應為審計意見提供首要證據。準則定義的其他方工作包括內部審計師、公司其他個人和在管理當局或審計委員會授權下的第三方的工作。
準則指出,審計師不應使用其他人的工作來測試與控制環境相關的控制措施,包括為了預防和偵查欺詐制定的控制措施和應執行的實際演練。但準則允許審計師使用其他方提供的信息技術一般性控制措施和期末財務報告程序的相關控制措施。而在準則草案中則要求這些方面的審計工作均要由審計師執行。
準則草案中定義了三類控制措施和審計師被允許使用其他方工作來形成結論的程度。而第二號準則以一個概念框架取而代之。這一框架重點在于控制措施的性質和執行程序個人的能力和客觀性。二號準則明確指出,如果管理當局在測試操作有效性時使用自我評價程序,則執行評價的個人不應視為客觀,因此,獨立審計師不能使用其工作。
評估測試結果
準則要求審計師評價所識別的控制措施缺失的嚴重程度,這點與準則草案保持了一致。實際上,在2003年10月準則草案以來,委員會就何謂“顯著的缺失”展開了多次討論。委員會指出,在反對草案“顯著缺失”之定義的反饋意見中,多數認為該定義的起點過低,如果依照草案規定,大多數內部控制的缺失將被確認為“顯著的缺失”。
二號準則保留了草案中對“顯著缺失”和實質性薄弱的定義。在解釋其定義這些項目的用意時,委員會指出,控制的缺失不應被孤立地評價,特定缺失的嚴重程度應同時考慮補救措施的。準則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草案的反饋意見,但在確定構成“顯著缺失”或實質性薄弱的控制缺失時還需要職業判斷。
依照二號準則的規定,以下方面的缺失通常被認為是“顯著的缺失”:
-對政策選擇和的控制措施;
-反欺詐程序和控制措施;
-對非常規和非系統化交易的控制措施;
-對期末財務會計報告程序的控制措施;
另外,以下情況屬于“顯著缺失”以及實質性薄弱存在的明顯標示:
-為糾正錯報項目,對以前所財務報表進行重述;
-審計師在當年審計中發現公司沒有識別的實質性錯報;
-審計委員會的監管無效;
-內部審計或風險評估機制的無效,如果這些職能對于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程序非常關鍵的話;
-在受監管程度較高的公司,遵守法規的機制的無效。這一項只適用于守法機制的無效給財務會計報告的可靠性帶來實質性影響的情況;
-發現任何程度上的高層管理人員的欺詐;
-以前所發現的缺失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后仍然沒有被糾正;
-控制環境的無效;
控制缺失與審計師意見
準則要求審計師在對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執行審計后兩類意見,一、關于管理當局的評價;二、關于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這一方面準則與草案有別。準則提供了實例來解釋兩類意見的區別。
當發現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的實質性薄弱時,準則要求審計師出具控制有效性的否定意見。
生效日期
如前所述,二號準則將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最后審批后生效。審計師隨后應依照準則審計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就財務會計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的評價。SEC近期推遲了對交易法12b-2下所定義“加速備案公司”的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要求。原定的6月15日被推遲到2004年11月15日。非“加速備案公司”,包括小企業和外國企業將在2004年7月15日后開始應用相關規定。
當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由于稅制的不斷改革和完善,稅務核算方法日趨復雜,使得財務會計已經不能夠滿足稅務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這時稅務核算就會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單獨成科為稅務會計。稅務會計源于稅務核算,它獨立出來后,是介于稅收學與會計學之間的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是融國家稅收法令和會計處理為一體的一種特種專業會計,是企業會計的一個特殊領域。蓋地在稅務會計研究中認為,稅務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稅款的形成、調整計算和繳納,即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一門專業會計。稅務會計資料大多來源于財務會計,它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不相符的會計事項,按稅務會計方法計算、調整,并調整會計分錄,再融于財務報告之中。稅務會計亟需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將稅務會計獨立為與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并駕齊驅的第三個會計專門領域,還是在財務會計領域內一種被稱為稅務核算的特殊業務。
稅收法規與會計準則存在不少的差別,其中最主要差別在于收益實現的時間和費用的可扣減性上。由于要考慮納稅人立即支付貨幣資金的能力、管理上的方便性和征收當期收入的必要性,稅收制度是將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相結合。這與財務會計的持續經營假設和權責發生制原則是相矛盾的。當財務和稅務兩者的處理和要求不一致并且影響到當期損益時,就會考慮財稅是要合一還是要分離。但是如今對通過財務會計來反映的稅務業務,是屬于財務會計核算的特殊領域,還是單獨成科的稅務會計,仍然沒有明確,而且稅務會計的理論尚未形成,就更談不上稅務會計模式了。因此本文認為稅務會計只是財務會計中的一種特殊業務,目前尚不具備獨立出來的條件。
二、財稅合一與財稅分離
財稅合一,意味著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收入確認是一致的,這樣稅務會計可以以財務會計的相關資料作為計算應納稅額的主要依據。如果財稅合一,其中一個很明顯的地方,就表現在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應為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如果建立了獨立于財務會計的稅務會計專門領域,則財稅分離是必然的結果。
在國際上,英國、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的會計準則由民間組織會計準則理事會制定,實行財稅分離的模式;法國、意大利、德國等歐洲大陸國家由國家立法制定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采取財稅并軌的模式。雖然一般認為,目前我國采取的是財稅分離的核算模式,但在一些方面上仍在進行財稅合一的努力。我國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由國家立法確定,但是采取的是財稅分離的模式。我國從1994年開始進行財稅分離的改革探索。
雖然目前大多數學者都主張將稅務會計界定為獨立于財務會計的會計專門領域,但由于與稅務會計相關的理論體系尚未真正建立,對此大多數稅務會計教材中討論的主要問題仍是稅務核算業務,具體涉及到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具體納稅核算事項。在實務操作過程中,現在能夠使得當期損益產生差異的稅種,只有所得稅。所得稅作為費用,會使財務和稅務在確定當期損益時出現差異,這時就會產生財稅分離的現象。因此財稅分離主要是針對所得稅核算而言,其他的小稅種不存在財稅分離之說。由于目前企業的稅務核算尚未與財務核算完全分離,對此在實務中一般采取以財務會計核算為基礎、并按照稅法的規定做出相應的調整,來計算并作為確認應納稅額的依據。
可以認為,稅務會計起源于稅務核算的需要。稅務會計(或稅務核算)本屬于財務會計的一部分。當隨著稅制不斷改革與完善對稅務會計核算的提出更高的要求、稅務會計核算方法日趨復雜而使得財務會計無法滿足稅務核算需要時,稅務會計就有必要逐步與財務會計分離,成為相對獨立的會計專業領域。
三、稅務會計體系
參照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稅務會計體系主要有稅務會計目標、稅務會計對象、稅務會計主體、稅務會計基本假設、稅務會計基礎、稅務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稅務會計要素、稅務會計報告。
(一)稅務會計目標 參照財務會計目標,稅務會計目標是向稅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稅務決策的會計信息。這里有兩個問題:第一,誰是稅務報告使用者;第二,稅務報告中信息的內容。稅務信息的使用者首先為稅務部門,其他利益相關者本身并不會對稅務信息特別關注。既然使用者為稅務部門,那么稅務會計報告應該反映的信息為涉稅業務和納稅義務。
(二)稅務會計對象 對象一般反映為某行為的客體。稅務會計所要核算和監督的內容包括納稅主體因納稅而引起稅款的形成、計算、申報、補退、罰款、減免等經濟活動,,以貨幣表現的稅收資金運動,但是稅務會計并不核算和監督納稅主體的全部資金運動,而只核算和監督納稅主體有關稅款的形成、計算、申報、繳納及其有關的財務活動。因此,稅務會計對象是稅務會計目標的具體化,其具體到稅務實務中的內容涉及到計稅基礎和計稅依據、稅款的計算與核算、稅款的繳納、退補和減免以及稅收滯納金與罰款、罰金。稅務會計的對象主要有如下七個內容:
第一,應稅收入。納稅主體取得的應稅收入不僅是計算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流轉稅款以及資源稅、房產稅等其它相關稅款的基礎,也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等稅款的基礎。財稅分流模式下,稅法規定的應稅收入不同于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的營業收入。
第二,稅款減免。減免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給予鼓勵或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是解決一些特殊情況下的特殊需要,是我國稅收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三,扣除項目。納稅主體可依據相關稅法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收入或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的各項支出,一般類似于納稅主體在生產經營工程中為取得經營收入發生的各項經營成本與費用,包括產品與勞務成本和期間費用。財稅分流模式下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不同于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的經營成本和費用。
第四,應納稅收入(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收入(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主體計算應納稅額的主要基礎。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同于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的企業稅前利潤。
第五,其他計稅基礎。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計稅基礎。如,車船稅的計稅基礎是納稅人所擁有或管理的車輛、船舶;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是契稅的計稅基礎等。
第六,稅款的繳納。由于各稅種的計稅基礎和征收方法不同,不同行業、不同納稅人對同一種稅的會計處理也有所不同,因此,反映各種稅款的繳納方法也不盡一致。納稅主體納稅義務的確認、稅款的繳納、減免稅等稅務活動,都會引起納稅主體擁有的資金或者債券債務發生相應的增減變動,因而都是納稅主體稅務會計核算的內容。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也屬于稅務會計的內容,并需要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
第七,確認納稅義務的依據(計稅依據)。確認納稅義務需要有相應的依據。計稅依據包括納稅人開具的稅務發票和其他計稅依據。我國的稅務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普通發票。2010年12月20日國務院了修訂后的《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2011年2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了《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進一步完善了稅務發票管理體系。
(三)稅務會計主體 2010年3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印發的《財務報告概念框架——報告主體》(征求意見稿)中對報告主體的概念進行了界定,IASB認為,報告主體是現有及潛在權益投資者、貸款人及其他資源提供者所關注的經濟活動的特定領域,而且這些資源提供者不能直接獲得是否需要向企業提供資源和這些資源是否被管理層有效利用的決策有用的信息。對于稅務會計主體而言,稅務會計主體更傾向于采用“納稅主體”的表述。
納稅主體與財務會計中的會計主體有著密切的關系,但又不等同。會計主體是財務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典型的會計主體就是企業;而納稅主體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在一般情況下,會計主體是納稅主體,但在特殊或特定情況下,會計主體不一定就是納稅主體,納稅主體也不一定就是會計主體。例如在征收個人所得稅時,納稅主體是個人,而單位是作為代扣代繳的會計主體。這樣,將個人獨資企業這種比較特殊的主體類型也納入了稅務會計主體中。
(四)稅務會計基本假設 參照IASB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2010》,財務會計基本假設只有持續經營一個。那么稅務會計是否也只有持續經營一個基本假設?《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明確四個基本假設是: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
按照財務會計基本假設的界定,2008年蓋地在《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第四版)中把在2005年提出的稅務會計主體、持續經營、貨幣計量、納稅會計期間、年度會計核算、財務會計資料正確和貨幣時間價值等七項稅務會計的基本前提,調整為納稅主體、持續經營、貨幣時間價值、納稅會計期間和年度會計核算等五項。在此當中,中國現行的稅收并沒有表現出貨幣時間價值的特征,而且年度會計核算都是由稅法規定的,沒有必要做出假設。
(五)稅務會計基礎 在財務會計中,會計基礎包括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企業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在我國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的大部分業務采用收付實現制。采用哪種會計基礎,直接關系到會計事項的確認。由于要考慮納稅人立即支付貨幣資金的能力、管理上的方便性和征收當期收入的必要性,稅收制度是將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相結合。這會與財務會計的權責發生制產生一定的差異。如果稅務會計應當依據稅法的規定核算應稅收入、扣除項目、應納稅收入等,則稅務會計基礎也許應當取決于稅法的規定。
(六)稅務會計信息質量特征 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采取了“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新的表述來代替曾經使用“會計基本原則”的說法,但蓋地在2008年曾堅持采取“稅務會計原則”的表述,并將其概括為稅法導向、以財務會計核算為基礎、應計制和實現制、歷史(實際)成本計價、相關性、配比、確定性、合理性、劃分營業收益與資本收益、稅款支付能力和籌劃性等11個原則。
這里的以稅法為導向存在一個問題,稅收和法律本身就具有導向作用。如果稅法規定的稅與損益無關,或者影響不到當期損益,那么就不存在財稅分離,稅務會計也無從談起。
(七)稅務會計要素 稅務會計要素是對稅務會計對象的進一步分類,其分類既要服從于稅務會計目標,又受稅務會計環境的影響。稅務會計環境決定納稅會計主體的具體涉稅事項和特點。按涉稅事項的特點和稅務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進行的分類,既是稅務會計要素,同時也是稅務會計報告要素。稅務會計要素主要有計稅依據、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稅所得(或虧損)和應納稅額。
不同稅種的計稅依據不同,納稅人的各種應繳稅款是根據各個稅種的計稅依據與其稅率相乘之積。
第一,應稅收入。應稅收入與財務會計收入有關系,但是不等同。確認應稅收入的原則有兩項:一是,與應稅行為相聯系,即發生應稅行為才能產生應稅收入;二是與某一具體稅種相關。
第二,扣除費用。這里的扣除費用即稅法所認可的允許在計稅時扣除項目的金額。屬于扣除項目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是在財務會計確認、計量、記錄的基礎上,根據稅法要求進行確認。
第三,應稅所得(或虧損)。應稅所得(或虧損)中的所得,與財務會計的賬面利潤或者會計利潤不同,這里指的是應稅所得,它是應稅收入與法定扣除項目金額(扣除費用)的差額,也是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是計稅依據與其適用稅率或(和)單位稅額的乘積。稅務會計要素是稅制構成要素在稅務會計中的具體體現,它們之間也有兩個會計等式:
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稅所得
計稅依據×適用稅率(單位稅額)=應納稅額
前者僅適用于所得稅,后者適用于所有稅種。
此外,免退稅、退補稅、滯納金、罰款、罰金也可以作為稅務會計的一項會計要素,但不是主要會計要素。
(八)稅務會計報告 稅務會計報告涉及到兩個問題:稅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范圍和稅務會計報告的構成內容。稅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范圍主要就是針對稅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范圍類別做出判斷,即稅務會計報告是一種對內報告還是對外報告。在現有的會計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強調客觀,管理會計報告對內強調有用。稅務會計報告對內而言并不是特別關注,只有對外的稅務部門才會對稅務會計報告直接相關。因此,稅務會計報告屬于一種對外報告,主要強調信息的客觀性和合法性。
稅務會計報告的構成內容需要由具體的稅務內容決定,并涉及到使用哪種方式編制稅務會計報告,采用分稅種編制稅務會計報告的形式還是將所有的稅種合并到一個稅務會計報告中。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稅務內容選擇編制稅務會計報告的方式,如某些企業只需要繳納個別幾個稅種,就可以采取將這幾個稅種合并到一個稅務會計報告的方式。
四、我國現行體制下的稅務會計
雖然財稅分離是一種大趨勢,稅務核算最終也會獨立出來成為第三個會計專門領域,即稅務會計。但是在現行體制下,稅務會計還不具備完全獨立的條件,理論上沒有理論體系,在實務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所以現行體制下,稅務會計還沒有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仍是財務會計核算中的特殊業務,即稅務核算。
對于稅務會計而言,稅務會計報告既然作為對外報告,其客觀性必須需要相關稅務會計資料的支撐,最重要的就是對計稅依據的證明,其中計稅依據主要包括納稅人開具的稅務發票和其他計稅依據。
財務會計有會計原始憑證、會計記賬憑證以及各種會計賬簿,但是最原始的數據來源和有效證明源于原始憑證。確認納稅義務需要相應的計稅依據,計稅依據包括納稅人開具的稅務發票和其他計稅依據。獨立成科的稅務會計最終生成的對外報告,就需要稅務會計原始憑證的支撐。稅務會計原始憑證是納稅人發生納稅業務時開具的,載明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證明是進行納稅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那么稅務會計的原始憑證是什么?需要兩套賬目的話,就意味著需要兩張原始憑證,分別作為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業務確認和核算的依據,但是這樣又違反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說明在現行體制下,實行完全獨立的稅務會計是不符合實際的,只能在財務會計基礎上做出相應的調整。
一般認為,目前我國采取的是財稅分離的核算模式,但在某些方面仍然在進行財稅合一的努力。在現行體制條件下,雖然不能夠建立兩套賬目,但是可以利用財務會計的有關稅務核算的原始憑證,編制稅務會計報告。如果企業相關的稅務業務比較繁雜,涉及到的稅種比較多,可以先根據原始憑證設立稅務會計賬簿,之后再生成稅務會計報告。在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公布時,稅務會計報告附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作為對外報送的報告內容的一部分。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務會計報告知識經濟發展
財務會計報告變革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1 財務會計報告變革的必要性
會計的發展與企業的財務環境息息相關,20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在中國加入WTO以后,中國會計環境更是發生了巨大變化,中國的市場將更加開放,企業將面臨更加殘酷的國際競爭,我們已無法背離會計國際化這一趨勢,如果財務會計報告不能在國際大環境中趨同,一方面不利于中國吸收國際資本,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中國企業到國外資本市場融資,這勢必影響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進而影響中國經濟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實現會計國際化,就必須進行財務會計報告的變革以利于財務信息在國際上具有可比性、可行性。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同時新的39項會計準則和48項審計準則,標志著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慣例趨同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另外在新會計制度下由于一些資產負債表外業務和表外項目不斷增加,人們紛紛指出,傳統的財務會計報表已不能充分披露有用的會計信息了,現有財務會計報告的缺陷與不足越來越顯現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 財務會計報表變革的可行性
知識經濟的興起,網絡的出現同時也為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變革提供了技術支持,表現在:
(1)會計數據的載體由紙張變為磁介質和光電介質載體。
(2)會計數據處理工具由算盤、草稿紙變為高速運算的計算機,并且可以進行遠程計算。
(3)會計信息輸入輸出模式由慢速、單向向高速、雙向轉變。
一、影響財務會計報告質量的因素
1、會計自身特點制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會計學的本質是以精確的數字運算形式計算來源于估計和判斷的數據。首先,會計對經濟活動的反映,是通過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來實現的。會計所運用的確認和計量方法肯定會影響到會計信息的真實程度,如收入、費用的確認和計量是以實現原則、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這就使會計反映的當期利潤與當期實際現金凈流入可能不一致;其次,對相同的會計事項,往往可以有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這種可選擇性雖然也有一定原則以供遵循,但由于選擇何種會計處理方法才最合適完全取決于客觀環境的要求和當事人對其合理性的判斷,因而帶有較強的主觀性;再次,會計處理過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確定因素,很多參數需要估計和預測,如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預計殘值、或有事項等,這種預計帶有很大的主觀成分,預計的結果是否與實際情況吻合,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2、財務會計報告體系的局限影響信息的有用性。《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這種以會計報表為主的財務會計報告體系所提供的信息主要是面向過去的歷史信息,并且統一運用貨幣計量,一些目前無法確認和不能通過貨幣計量但是能反映企業未來前景,對使用者未來決策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信息如預測信息、人力資源價值、主要管理人員的素質等被排除在財務報表甚至財務會計報告之外,這些非貨幣性信息的短缺嚴重影響了會計信息的有用性。
3、會計人員素質影響信息的準確性。在會計業務處理過程中,人為的主觀判斷和估計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在會計處理的多種備選方案中選擇最好的一個,如何把握謹慎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如何對一些新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這些問題都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經驗、知識水平和實際駕馭能力,不同閱歷、知識背景的會計人員對同一經濟事項的判斷往往是不同的,其結果也就必然不同。如果判斷和估計不正確,或者是摻雜了個人偏見,會使財務會計報告大打折扣,甚至于對信息使用者來說毫無價值可言。
二、財務會計報告質量分析方法
1、識別關鍵會計政策。一個企業要想在競爭中取勝,必須在該行業的關鍵成功因素方面取得競爭優勢。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主要是為對企業未來情況有一個準確的判斷,而企業未來發展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在關鍵成功因素方面的表現,比如銀行業成功的關鍵因素是利息和信貸風險管理,零售業成功的關鍵因素是庫存管理。分析人員應從動態角度來評價企業在關鍵成功因素方面的表現及其蘊含的風險,找出哪些會計政策和估計是計量和反映這些關鍵成功因素的,并對這些會計政策和估計進行評價,以分析它們對財務報告的影響程度。
2、判斷企業會計政策的靈活性。由于會計政策具有較大的可選擇性,可選擇性的會計政策增大了會計實務處理的靈活性,幾乎在所有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收入和費用項目中,都存在著可供會計人員選擇的慣例和原則,如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這種不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對企業財務報告有很大的影響,從而為管理者操縱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供了較多的機會,因此作為財務報告分析者來講,必須做到心中有數,要對同一個企業不同時點或不同企業之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進行比較,必須分析其會計政策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評價企業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對某一經濟事項的會計處理,根據現有會計準則有很多種備選的方法,這時企業往往會借助于會計政策選擇實現對自己有利的經濟后果。比如,變更折舊政策、存貨計價方法、壞賬計提政策等,是企業盈虧管理過程中常采用的手段;再有,從分析者的角度看,謹慎的會計政策不等于“好”的會計政策,過于“謹慎”和過于“激進”一樣會產生誤導。因此,在進行財務報告分析中,應就企業會計政策選擇適當性做評價,進而明確管理者選擇會計政策的意圖。
4、評價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由于會計信息存在不均等或不對稱性,管理者可以利用披露的信息來影響分析人員評價會計質量和使用會計信息理解企業經濟實績的難易程度,會計準則對披露的最低要求進行限定,而管理者在最低要求以外是否進行自愿披露有較大的選擇空間,因此披露質量是體現企業會計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信息使用者在取得相關信息進行決策時,應注意評價企業會計信息是否被充分披露。
傳統會計理論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與該資產或負債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實際上已經轉移;二是該資產或負債的價值可以可靠地計量。因此,傳統會計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而股指期貨在簽約時只是一份待執行的合約,未來交易事項發生與否很難確定,并且股票指數的變化頻繁,未來期間經濟利益的流向在時間和數量上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因而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就難以確認,對股指期貨的確認也就無法沿用傳統會計理論的標準。國際上通常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2條》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80號——期貨和余額會計》的規定處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對金融工具的確認標準:當一個企業成為構成金融工具的合約性條款的一個履行方時,就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參考傳統會計理論對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和IASC對金融工具的確認標準,我們可以把股指期貨的初始確認歸納為以下兩個條件:其一,由股指期貨交易形成的金融資產或負債的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其二,由股指期貨交易所獲得的資產或承擔的金融債務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因此,股指期貨的合約價值已基本符合“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確認標準,在合約開倉(交易者初次買進或者賣出期貨合約)時,應根據合約價值入賬,而在合約平倉(交易者買進先前賣出的期貨合約或賣出先前買進的期貨合約)時,應將合約價值沖銷。從與國際接軌的角度看,我國對股指期貨的會計規定與國際通用的有關會計慣例應該是一致的。
二、股指期貨對會計計量的影響
貨幣計量是現行會計的一個基本前提。歷史成本或實際成本原則是從貨幣計價這一前提派生出來的。歷史成本原則要求一切經濟業務和事項在計量時普遍建立在歷史成本基礎上,要求一切資產的計價、負債的承諾、費用的計量、損益的計算均以交易發生時的原始成本作為會計計量的原則。歷史成本是交易時的實際成本,具有客觀性、可計量性和可驗證性。一旦形成,入賬后一般不再變動,一直到相應的資產已銷售、耗用或負債已得到清償為止。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2條》的規定,對股指期貨的計量應有以下具體情況:
1.在股指期貨的初始確認時,應該以取得合約的歷史成本進行計量。一般情況下,歷史成本正好是當時的實際成交價格和保證金。
2.在初始確認后,應以公允價值對持有股指期貨合約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進行計量。由于持有股指期貨合約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因而對公允價值變動產生損益的處理也就有所不同。
(1)對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貨合約,其意圖在于避免或沖銷被保值項目所面臨的風險,會計上應重點反映其避險的效果,所以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都應該歸入被保值項目,計入當期損益。被保值項目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也應該計入當期損益。這樣,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貨合約與被保值項目的價值變動就能夠相互匹配。
(2)對于用于投機套利的股指期貨合約,其目的是獲取差價利潤,會計上應當重點反映其獲利的情況,所以要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損益在當期予以確認。
三、股指期貨對會計報告的影響
會計確認、計量的最終目的是向外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最新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為使用者決策提供相關的全部信息,但是傳統的財務會計報告卻存在著以下缺陷:1.傳統的財務會計報告有固定的格式、固定的填列方式及項目,對股指期貨交易的特殊業務往往無法客觀反映。2.傳統的財務會計報告以歷史成本為基礎提供信息,導致市場價格波動激烈的交易難以準確、及時披露。3.傳統的財務會計報告僅記錄可以用貨幣予以量化的信息,股指期貨交易由于其本身特征,往往不能準確估計未來金額,故難以在傳統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