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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下旬至**年1月上旬,市建委組織專班對全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市共檢查城鎮燃氣經營企業(站點)22家,其中天然氣企業7家,液化石油氣企業15家。下達整改通知書9份,發現各類問題及隱患51處。從總體情況來看,各地各企業都能夠按照市建委通知要求,迅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有了明顯增強,生產經營行為日趨規范,但也暴露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視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機構不健全。目前,**、**、**、**等市、縣建立了燃氣管理機構,落實了機構編制和人員經費,**區、**縣、**縣雖有燃氣管理機構,但編制、經費未落實。
(二)規范操作不到位。部分CNG加氣站和液化氣場站未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存在安全隱患。如**縣豐店順心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在氣瓶充裝前未進行檢驗,車輛管理不嚴格,機動車未安裝阻火器隨意駛入生產區;**縣都市云頂中壓燃氣管網埋地項目110PE燃氣管材未檢測備案,管網埋地施工不規范,未按規范要求回填。
(三)安全管理不嚴格。部分液化氣場站環境臟亂,日常管理乏力,如**縣豐山鎮液化氣站廢舊氣瓶堆放不規范;**市泰安燃氣有限公司違法充裝“螺絲”、超期未檢等不合格氣瓶;**市三合鎮宏發液化氣站未建立日常巡檢臺帳,安全警示、未配足消防器材等,未設置工藝管道流向標識和閥門啟閉指示牌。
(四)設備養護不及時。部分場站設備管道銹蝕嚴重,罐體、管道、閥門未按時進行養護,安全閥、壓力表等超期未檢。如**市陽光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九洲燃氣有限公司、**縣小河液化氣站等。
(五)預案編制不規范。部分企業應急搶險預案編制不規范,定時組織演練不到位;應急氣源供應保障預案編制不夠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落實不夠深化。
三、下步要求
(一)切實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各燃氣企業要認真貫徹、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指示,落實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部署,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堅持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扎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確保全市城鎮燃氣行業安全穩定。
(二)扎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地、各企業要結合季節特點,對每個企業、每個崗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患一策,落實措施、資金、責任人、時限、預案,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確保安全隱患如期整改到位。
全面貫徹全國、全省、全市、全縣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縣領導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終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安全監管執法,結合安全生產重點整治百日行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生產行為,著力破解七個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促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改善,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使全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整治內容
1、危險化學品安全。由鎮安監站牽頭負責,鎮經濟發展辦、環保等部門配合,認真貫徹落實危化企業“九確保”,以合成氨、氯堿生產企業和液氨、液氯使用單位為重點,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摸清轄區內食品冷凍保鮮、冷鏈冷藏車輛、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單位和自來水廠等涉及液氯使用單位的底數,明確液氨、液氯使用單位主管部門和責任人,建立臺賬;督促涉氨、涉氯單位強化涉氨、涉氯崗位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自動化控制、報警連鎖系統,完善各項應急措施,強化應急演練,嚴防氨氣、氯氣泄漏事故發生;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特別是動火、用電、受限空間作業等“八項危險作業”制度,加強對未經過正規設計的在役化工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對存在嚴重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整頓。
2、建筑施工與燃氣安全。由鎮村建站牽頭負責,安監等部門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預拌砼和現澆砼結構工程等三個專項整治,落實防護措施;嚴格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重點抓好建設單位履行工程項目管理職責和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到崗履職情況;落實企業標準化創建主體責任,加強工程技術人員和一線操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及標準化示范圖集施工,按照“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的要求,嚴厲打擊在建工程規避監管、不執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等非法違規行為。燃氣安全整治要進一步摸清餐飲場所燃氣使用情況底數,建立臺賬,對存在隱患的供氣企業、供氣設施、用氣單位要限期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實施停產停業整頓措施;嚴厲打擊非法制售、使用、運輸、配送燃氣和餐飲場所非法購買、使用燃氣行為,嚴禁超期、超裝液化氣鋼瓶混入用氣單位,依法取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燃氣經營企業、餐飲場所;加強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抓好燃氣經營企業、用氣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鎮消防部門牽頭負責,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門配合,持續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強化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等場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鞏固清理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和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行動成效;適時開展區域性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落實各級政府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的整改,做好國慶、中秋、元旦等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堅決遏制較大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民爆物品使用單位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由城關派出所牽頭負責,深入開展治爆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堅持人、物、責任捆綁,加強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監管,嚴查嚴處違規使用民爆物品;嚴密涉爆重點人員動態監控,嚴厲打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違法犯罪活動,全面徹底收繳非法爆炸物品,嚴防發生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鎮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牽頭負責,鎮交管站、城關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門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總體部署和“打非治違”工作意見,強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加強路面巡查管控,加強重點車輛監管,扎實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及貨車“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盡快研究出臺強化拖拉機管理、強化基層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綜合整治效果評價體系、解決農村出行以及加強渣土車、摩托車、外掛貨車、非機動車管理等9個規范性文件,并切實抓好落實;扎實推進拖拉機、校車、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和渣土車等專項治理,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無資質運輸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繼續推行營運客車和校車駕駛人不適崗制度;加強路面聯合執法、集中執法,提高執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進一步明確整治目標和任務,落實部門責任,采取檢查督查、考核評比、預警通報、明查暗訪等措施,促進綜合整治各項措施的落實。
繼續開展城區三輪車專項整治,加強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聯防聯控工作;全面落實城市公交運營車輛安檢工作,做好車輛技術管理工作,保障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況;強化城市公交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5、防汛安全。由鎮涉農辦牽頭負責,安監站、村建站等部門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災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汛期安全生產責任制。要科學完善防洪應急搶險預案,制定防范措施,強化防范手段,切實做到安全度汛,同時,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切實提高搶險救災實戰能力。各社區、各單位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防汛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環節,尤其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點、危舊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實加強巡查、值守、監測、預警和人員轉移、撤離等各項防御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藥品加工。由鎮經濟發展辦牽頭負責,進一步落實食品藥品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置維護及運行情況要及時了解,確保我們的食品藥品能夠安全。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7、其它單位要對照各自的行業特點、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檢查方式
(一)各單位必須對照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職責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大檢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并對本單位生產狀況進行全面評估。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都要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在單位內部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并上報鎮安監站。
(二)各社區要對轄區內監管對象進行全面檢查。
(三)各企業要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下大力氣,切實抓好安全生產。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現象的發生。要切實加強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全面認真地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對發現的隱患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時予以整改消除。
(四)創新檢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檢查的基礎上,采取明察暗訪、突擊夜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對重大隱患,將掛牌督辦、一盯到底。各社區、各單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檢查工作中的問題,每月1日前要將上個月有關情況報鎮安監站。
(五)把安全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現場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停產整頓,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復產必須經過驗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由鎮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各牽頭和配合部門負責實施,鎮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督促和檢查指導。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鎮直各行業領域牽頭和配合部門要根據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定下發重點整治的具體指導意見,加強協調督促和檢查指導。
(二)落實隱患整改。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每一個隱患和薄弱環節,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對存在較多隱患的企業要嚴格實行安全生產預警制度,對重大隱患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制度,對重點問題、重點區域和隱患嚴重、情況復雜的,要加強聯合執法,重點打擊。對整治責任不落實、隱患整改不及時、安全問題突出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和行政問責。
(三)強化督查檢查。要把“安全生產大檢查”與“百日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打非治違”行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緊密結合,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督促檢查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一個月后,鎮直牽頭、配合部門要組織檢查;鎮政府安辦將組織鎮直有關部門開展綜合督查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評。
為深入貫徹《省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全省發展水平的意見》精神,進一步落實《2014年市安全生產工作意見》有關要求,繼續在我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發生,現制定區隱患排查治理“啄木鳥工程”推進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產的生命線,是預防事故發生、減少事故損失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區推進“四區四高地”建設的安全保障。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各類安全隱患的客觀存在性,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以務實的態度和工作作風,促進我區安全生產形勢保持良好平穩狀態。
二、工作目標
1.完成掛牌隱患整改。按時完成全區57項(市級督辦2項、市級掛牌5項,區級掛牌20項,街道掛牌30項)三級政府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整改任務。
2.理順隱患治理職責。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切實落實各街道、部門和企業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完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推進重點領域治理。加大對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各類市場、“三合一”場所、外來人員集居地、群租房、老舊住宅區等事故多發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力度,不斷提升公共領域本質安全程度。
三、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組織成立隱患排查治理“啄木鳥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區安監局(區安委辦)
1.成立隱患排查“啄木鳥工程”工作推進組,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有關工作制度,匯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逐步形成。
2.負責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職業危害、中小型生產企業等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協調有關部門,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氣、各類市場、“三合一”場所、外來人員集居地、群租房、老舊住宅區等重點領域、地點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
4.對全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
(二)各有關部門、各街道
各有關部門、各街道應當按照《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的有關要求,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積極督促有關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對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其中:
1.區住房建設和市容市政局牽頭組織好區管建筑行業和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做好區管道路、橋梁、綠化、防汛、泵閘、城市戶外廣告、街景燈光、大型標語牌等設施,區管綜合整治工程、區管公房、人防工程等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負責做好衛生系統所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關工作,從食品安全、重點職業病監測、開展職業病健康風險評估的角度積極協助區安監局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3.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做好區屬和民辦學校(含幼兒園)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上述單位落實隱患自查整改。
4.消防大隊應當做好消防安全領域,特別是要針對“三合一”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交巡警大隊做好道路交通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別是要針對工地運土車等大型車輛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
6.各街道對本轄區內有關掛牌隱患及時進行跟蹤,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并牽頭組織落實轄區內各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且特別要在工作中加強督促有關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活動。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今年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
1.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要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結合自身工作職責,整合現有工作資源,制定相應的工作實施方案,并明確專人負責重大隱患的跟蹤與監控。通過廣泛的宣傳動員,形成全員參與整治,全社會關注、支持和監督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的工作氛圍。
2.按照市安委辦有關要求,區安委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零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各街道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區安委辦(區安監局)報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二)全面推進階段(4月底-10月)
1.各街道、各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對查出的隱患,要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屬于一般隱患的,應督促有關單位立即落實整改。對屬于重大隱患的,實行掛牌督辦制度,及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2.督促高危企業事故隱患自查自糾“四項制度”、隱患整改“五到位”制度落實,突出加強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職業危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業企業事故隱患自查自糾工作。
3.結合全年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7月份“隱患排查治理月”活動,扎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通過隱患排查與治理,查找安全生產監管“盲區”,解決一批“老大難”隱患,消除一批事故風險。
4.由區安監局在6月底和10月底組織對今年的三級掛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三)總結考核階段(11月-12月)
1.各街道、各部門應對本年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況進行梳理,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對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細致的總結,并將工作總結于11月底報區安委辦(區安監局)。
2.區安委辦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況作為目標責任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結合年度考核工作,對各部門、各街道進行考核。并對2014年三級掛牌隱患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同時,各街道應在12月左右確定2015年度三級掛牌隱患單位名單并報區安委辦備案。
六、工作要求
1.明確主體,落實責任。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明確自身監管職責和管理職責。同時在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堅決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對于高危企業和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要建立隱患每月上報制度,充分利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跟蹤落實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2.突出重點,治理隱患。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過程中,要抓好掛牌隱患、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對于存在上述隱患的單位,既要積極服務,指導幫助其逐步消除隱患。也要通過安全生產約談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等手段相結合的方法,促使其繃緊安全生產弦,及時主動落實隱患整改。
緊緊圍繞夏季安全生產特點,突出問題導向、薄弱環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領域和公共安全隱患,強化措施,補齊短板,最大限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三、目標任務
(一)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制定并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做到基礎管理到位、人員培訓到位、投入保障到位、應急救援到位,提高企業依法治企、依法辦企水平。
(二)進一步強化監管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充分發揮綜合監管部門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作用,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和各村(居)、各單位屬地監管責任。
(三)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整治。加強道路交通、學校、汛期安全、建筑施工、消防、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四)強化安全應急值班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防范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和事故
信息報送制度,確保信息和政令暢通。
四、專項整治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重點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企業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確保各項安全系統和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和作業現場安全監控,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事故隱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員工。
牽頭領導:鎮武裝部長張貴。
責任單位:鎮安辦、文化街居委會、各生產經營單位。
(二)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強化日常監管,筑牢安全防線,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執法檢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整治的要立即整治,不能及時整治的要按照隱患治理“五個”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隱患報鎮安辦掛牌督辦。
1.消防。以學校、醫院、集貿市場、網吧、餐飲店、茶坊、超市、農商行xx支行、郵政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情況。
牽頭領導:鎮人大主席謝懷龍、鎮政府副鎮長李俊。
責任單位:鎮安辦、鎮農業中心、鎮文化站、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相關單位、企業負責人。
2.道路交通運輸。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檢查;開展貨車超載超限專項治理;查處酒后駕車、毒駕、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面包車、摩托車等黑車非法營運。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安全隱患,完善波形防護欄等道路安保設施;開展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貨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牽頭領導:鎮武裝部長張貴。
責任單位:鎮安辦、鎮交管辦、各村(居)、片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執法中隊。
3.學校安全。加強對配電室、電器設備、電源電路的檢查整治,嚴格用電、用火、用氣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配齊消防設施,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加強校舍安全隱患排查,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等地質災害的校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管理;集中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嚴查學校周邊非法網吧,嚴厲打擊學校周邊商店售賣非法違法產品的行為;有針對性地開展汛期、暑期安全教育,防止中、小學生私自下水游泳,避免溺亡事故發生;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積極開展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防止出現校園欺凌行為。
牽頭領導:鎮政府副鎮長李俊。
責任單位:鎮安辦、學校、各村(居)。
4.塘、庫、堰。貫徹落實《xx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水上交通安全規范化管理責任情況;自用船無證無照、非法載客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情況。
牽頭領導:鎮武裝部長張貴。
責任單位:鎮安辦、各村(居)。
5.地質災害。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特別是對病險水庫制訂和落實防范措施,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情況。
牽頭領導:鎮人大主席謝懷龍、鎮武裝部長張貴。
責任單位:鎮安辦、鎮國土所、鎮水利站、各村(居)。
6.建筑施工。加強建筑工地、水電工程建設工地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現場用火用電管理及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火災、觸電、坍塌措施,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情況;“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情況。施工現場電焊氣焊、起重、登高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
牽頭領導:鎮人大主席謝懷龍。
責任單位:鎮安辦、片區村建中心、鎮國土所、各村(居)。
7.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嚴防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燒,強化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油庫等重點區域,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打擊治理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等環節的非法違規情況。
牽頭領導:鎮武裝部長張貴。
責任單位:鎮安辦、太平派出所、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各村(居)。
8.非煤礦山。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嚴格禁止“一面墻、神仙洞”開采;查處無證開采、越界開采、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行為;采礦權人履行法定責任情況;對采礦權人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進行開采的、開采條件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查處。
牽頭領導:鎮人大主席謝懷龍。
責任單位:鎮安辦、鎮國土所、各村(居)。
9.民爆物品。檢查民爆物品設備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檢查“四超、三違”情況;打擊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使用炸藥、雷管等民爆物品情況。
牽頭領導:鎮武裝部長張貴。
責任單位:鎮安辦、太平派出所、各村(居)。
10.天然氣管道和城鄉燃氣。開展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排查,檢查整治隱蔽致災隱患,氣管網建設項目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情況,與周邊建(構)筑物符合安全距離要求、安全警示標志齊全完好情況,管道定期檢測,保證處于正常適用狀態情況,執行管道檢維修作業許可制度情況,建立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情況。強化燃氣管網設施運行管理。嚴格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定期組織對燃氣設施運行狀況進行安全評價,加強日常安全管理。
牽頭領導:鎮人大主席謝懷龍。
責任單位:鎮安辦、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相關村(居)、燃氣站。
11.電力。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保證電力安全情況、應急預案制定情況;電力建設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機械設備損壞,保證電力施工安全情況;電網主要輸變電設施和主機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情況。
牽頭領導:鎮政府副鎮長李俊。
責任單位:鎮安辦、各村(居)、電管站。
12.醫療衛生行業。醫院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醫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牽頭領導:鎮政府副鎮長李俊。
責任單位:鎮安辦、醫院。
13.公眾或教會聚集場所大型活動安全。嚴格審批制度,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大型集會活動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應急預案,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牽頭領導:鎮單位副書記李春芬。
責任單位:鎮安辦、相關單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鎮黨委、政府成立以黨委書記王海波任組長,鎮長蘇楊與其余領導分別任常務副組長和副組長,鎮黨政辦、安辦、交管辦、農業中心、林業站、文化站、衛計辦、民政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辦,武裝部長張貴任辦公室主任,敬大根為常務副主任,領導小組統籌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各村(居)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各村(居)、鎮級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動員部署,確保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
(二)建立工作臺賬,強化隱患整治。要建立隱患登記驗收專門臺賬,臺賬中要列出檢查行業領域、點位名稱、檢查人員、隱患情況、整改落實情況等具體肉容,整改驗收表要由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確保行動不走過場,落到實處。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實防范措施,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及時通報屬地村(居)、單位,并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
(三)規范檢查執法,嚴肅事故查處。堅持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零容忍”,一經發現,堅決采取“四個一律”和停產、停建、停電、停供、扣押、關閉等強制執法措施,做到從嚴查處、打擊到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流程,認真履行檢查程序,完善檢查文書手續,督查、檢查、自查、復查都要有檢查記錄及相關文書,確保閉環管理。要從嚴追究事故責任,按照縣安委會通知要求,近期凡發生兩人死亡的或影響較大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一律由縣政府提級調查。
(四)廣泛宣傳發動,強化社會監督。要將此次安全生產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月的一項重要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采取各種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加強輿論引導,鼓勵廣大職工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廣泛參與,要加大先進典型經驗交流推廣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強示范引領和警示教育。
一、基本情況
截至目前,全縣在建項目33項,建筑面積67.89萬平方米,造價12.1億元。其中,新建13項,建筑面積21.72萬平方米,造價4.53億元;續建項目20項,建筑面積46.17萬平方米,造價7.57億元。建設工程安全條件備案率100%;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率100%;施工許可辦證率100%;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率100%;建筑工程竣工驗收一次合格率100%。全縣涉及建筑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和開發企業18家,勘察單位6家,設計單位15家,施工單位20家,監理單位14家,檢測單位5家。至目前,未發現建筑工程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的現象,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處于穩定發展趨勢。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學習宣傳,提高安全生產防范意識。一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把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作為學習重要內容,貫徹落實建筑施工領域《專業化隱患排查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結合本行業實際研究落實措施,利用新媒體開展安全教育,建立建筑安全生產信息交流群,將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等納入群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警示教育鏈接,傳達安全生產文件,交流安全生產管理心得,把安全宣傳做到日常化。二是深入系統宣傳貫徹。將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納入宣傳工作重點,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三是為保證各項安全責任目標的全面落實,我們將在總結過去的基礎上,從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安全各項制度、落實目標責任制入手,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領導,調動各方面力量,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系統工程常抓不懈。四是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學習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研究部署落實具體措施,專題安排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業務工作和平時監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與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切實把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到實處。
(二)嚴格管理制度,強化建設主體安全責任。積極推進重點企業本質安全體系建設,要求完善制度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各級建筑業管理法規、條例,嚴格執行《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全面落實建筑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執業資格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落實建設主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安全監管流程,定期開展安全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方責任主體單位推進企業本質安全體系建設情況,各類重大安全隱患源檢查到位情況、隱患查找情況、整改落實情況,依法對安全主體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設、施工、監理、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等單位嚴肅查處。嚴格預警約談制度,對施工單位、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和監理單位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按照規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預警談話,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
(三)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全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惠行為,督導整治安全隱患。2020年共查處違法違規建筑案件2起,其中:縣圣天寺宿舍樓未批先建,根據《縣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法》對圣天寺宿舍樓依法拆除三層以上結構,并處以16.4萬元罰款;縣民政局業務用房未批先建,根據《縣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法》對民政局業務用房依法進行沒收。二是按照對轄區所有建筑工程分別就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空作業、施工作電、物料提升機械、超重吊裝機械、施工機具等方面逐一進行了安全檢查。至目前,檢查項目33項,排查安全生產隱患308處,下發整改通知單38份,停工通知書10份,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296處,整改率達96%。同時,針對近年來我縣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部位和分項工程,重點強化了項目部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施工用電、起重機械、高處作業等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尤其對塔機等起重機械的監管和隱患排查,從設備進場就提前介入監管,突出對人員資質、安拆方案、安拆作業、運行記錄、安全檢查等環節的監管,有效控制了無資質安拆、違規作業、帶病運行等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安拆、運行安全。
(四)加強行業監管,營造建筑業發展良好環境。嚴抓建設程序執行,各項目建設一律納入報建管理,對不具備法定條件的一律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對擅自開工建設的一律從嚴查處。嚴格國家技術標準執行,對現場管理混亂、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項目納入重點監控對象,實行“差別化“模式從嚴管理,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整改或停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強化建筑市場秩序管理,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投標、施工違規轉包、分包、掛靠,違反施工合同、擅自開工建設等擾亂建筑市場秩序行為打擊,遏制違章現象,規范建設秩序。加強違章執法查處,增強責任主體質量安全意識,維護建筑業發展良好環境,對質量安全中存在的違章行為,堅持發現核實一起,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一起,視其情節輕重依法作出網上通報、罰款、責令停工等處罰,對于違章嚴重又拒不整改的一律納入誠信管理,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政基礎設施安全工作平穩運行。狠抓燃氣供水供暖企業落實“八項制度”、“六項記錄”情況。每月和重大節假日前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主要對水源安全、車間運行安全、設備安全、鍋爐壓力儀表、配電系統、管道閥門、焊接口等方面進行檢查,尤其是加大燃氣供暖供水管網巡查力度,加強關鍵設施的安全管理和防護,確保正常運行,并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燃氣供水供暖企業的正常安全運行。同時著力應急防范,提高搶險能力和水平,一旦遇到緊急情況,確保及時啟動。
三、存在的問題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還清醒地認識到,我們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建設項目基本程序履行不到位,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體系未能有效運行。二是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安全生產投入、安全措施、從業人員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趕進度、重質量、輕安全”的現象,“六個百分百”不能嚴格落實,揚塵管控措施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是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以貫徹落實省、市和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抓手,以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為重點,綜合運用跟蹤督辦、警示約談、行政執法、聯合懲戒等手段,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建立全員全過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將責任細化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和每個工作崗位;靠實部門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和漏洞。
二是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相關部門監管職責邊界,協調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
三是突出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逐條逐項落實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整改時限、回頭驗收”的要求,進行閉環管理,做到查出一個、整改一個。尤其是對于省、市、縣各級督查檢查組發現的隱患,嚴格按照督查組反饋的整改要求,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實行閉環管理。
四是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排查整治行動。集中力量多角度、系統性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認真自查,全面開展部門檢查,不定期開展督查抽查,形成上下貫通的工作機制,對專項行動中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深刻剖析深層次原因,對存在隱患仍麻木不仁、明知故犯、違法違規生產、整改隱患問題不徹底或不整改的企業要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上限處罰,倒逼企業從制度、管理、本質安全水平上查漏補缺,確保同類隱患問題不重復發生。
一、開展集中行動的企業范圍
全市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包括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具有危險化工生產工藝以及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劇、易燃、易爆品的危險化學品企業。
二、集中行動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根據《關于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摸底調查的通知》(青安監〔2012〕2號)和《關于印發2012年度全市化工醫藥及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動方案的通知》(〔2012〕67號)文件要求,各鎮,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田橫島旅游度假區,各市直工業基地、省高新區安監辦(以下簡稱各鎮安監辦)要對轄區內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具有危險化工生產工藝以及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劇、易燃、易爆品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針對夏季高溫、多雷雨、易腐蝕、洪澇、風暴潮等不利天氣條件和計劃性停產檢修等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特點,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企業領導干部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工藝、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以及儲存裝卸運輸、特殊作業等環節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督促細化落實危險操作(作業)安全規程,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督促企業切實穩妥地整改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要建立管理檔案,設置完善針對重大危險源的壓力、溫度、液位等重要參數的監控措施(包括現場顯示、遠傳和連續記錄功能);檢查是否在重大危險源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危險物質告知牌,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后果、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邊單位和有關人員。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泄漏報警、緊急切斷裝置和必要的監控系統。
請各鎮安監辦于每月月底前將《集中行動檢查整改隱患工作報表》通過金宏網報市安全監管局(見附件1),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要填寫《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匯總表》(見附件2)并上報。要督促相關企業將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和治理結果及時錄入市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系統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簡稱“安管系統”,網址:)。
(二)組織開展大型化工液體儲罐的專項檢查。依據《省大型浮頂儲罐安全技術規程(試行)》、《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02)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安全裝備設置規范》(AQ3036-2010)等有關規范的規定和要求,突出檢查以下幾個方面的重點內容: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和《十個嚴禁》的落實情況;
2.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學歷、專業和從業經歷與有關規定的符合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訂和執行情況,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4.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
5.企業內部安全培訓情況,特別是學習《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禁令》教育讀本和動漫的情況;
6.自動控制及聯鎖報警、緊急停車、尾氣吸收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等措施的落實情況;
7.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包括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以及查出隱患整改情況;
8.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特別是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液位、壓力、溫度報警和可燃氣體泄漏報警)是否齊全、可靠,監控責任和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9.事故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情況,定期演練,以及快速滅火系統等應急處置救援設施和物資的設置準備情況;
10.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是否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是否落實安全標準化要求;
11.針對夏季天氣特點,是否落實防風暴潮、防高溫、防高濕和防腐蝕等措施。
各鎮安監辦,要結合各自實際,參照規定的檢查內容,認真組織實施。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督促企業按照(一)項的要求,妥善整改解決,并匯總上報。
(三)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化工管道的安全管理。在去年摸底的基礎上,組織企業全面開展化工管道摸底清查,明確管道的數量、種類、分布、走向、權屬、材質、介質和敷設、使用條件等內容,地上管道要標注管道介質和流向,地下管道要設置永久性明顯警示標志,建立健全管理檔案,落實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管道輸送條件,設置超壓控制或卸放回收裝置,做好管道的定期防腐、檢測、維修和巡護。加強管道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建設的單位和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資格。組織管道作業和施工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或作業票證,落實必要的安全告知、風險分析、交底和監護等措施。對“關停并轉遷”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對原有管線進行集中清查,對已經停用和廢棄不用的地下管線,要督促企業安全拆除,消除隱患。
推廣先進適用的安全裝備,設置完善管道超壓超壓控制或泄壓設施,提升管道安全運行水平,在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氣體的充裝環節,要使用液化氣體萬向節管道充裝系統,禁止使用軟管充裝。
(四)組織開展化工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的安全風險評估和改進工作。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生產工藝裝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度,組織企業對已實施的化工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從工藝、設備、儀表、控制和應急處置等環節,開展系統的工藝過程風險分析,對各環節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并進行必要的調整、改進和驗證,進一步修訂改進細化操作規程和檢維修計劃及方案,進一步提高生產裝置系統安全運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今年是建黨90周年,維護全市安全生產穩定,既是我們莊嚴的職責和使命,也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要認清形勢,明確任務,針對近期氣象條件惡劣,省內外生產安全事故頻發的嚴峻形勢,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制訂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分工,多措并舉,加大工作力度,組織企業切實自覺開展集中行動,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兩節”“兩會”即將來臨,人們容易出現麻痹松懈情緒,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讓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全祥和的節日,確保“兩會”期間的安全,根據市、縣關于切實做好“兩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如下:
一、強化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各村、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鏈條;要清醒認識“兩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產的規律特點,認真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確保各項防范措施抓緊,抓實、抓細、抓到位,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加強對冬季用火、用氣、用電、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社會安全防范能力,確保“兩節”“兩會”期間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深化安全生產集中整治
各村、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針對節日期間集中活動多、人流物流車流量持續增加,同時低溫、雨雪、冰凍、寒潮、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易誘發事故的特點,扎實推進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
1、非煤礦山:重點整治超層越界開采,不按照設計組織生產,是否按照錯峰生產要求組織生產和已關閉礦山死灰復燃等問題。
2、危險化學品:天澤煤氣化廠和華昱煤制油要突出冬季“四防”(防凝固、防凍裂、防泄漏、防靜電),深化危險化學品綜合整治,對各環節的風險進行摸排,并建立防控措施,強化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管理,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儲存設施隱患排査治理行動,堅決杜絕歲末年初趕工期、趕進度、超負荷生產行為,嚴防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各加油站、加氣站要加強油品的管控、杜絕油品非法外流,同時要加強值班值守,確保上崗人員數量。
3、涉煤建材企業:要制定大雪天氣料棚防治坍塌實施方案,要有專項制度、措施、專人負責。防觸電和特種設備操作以及傳送系統的安全管理也要抓在手上,落實到生產操作中。
4、冶金工貿:眾晶鑄業有限公司要持續開展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登高作業等場所專項整治。富景包裝制品分公司、面粉加工廠等企業要嚴格操作標準,完善各類臺賬,加強現場管理,強化作業審批和安全警示標志設置,堅決杜絕違規作業和盲目施救現象。
5、建筑施工:要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現場監督管理力度,認真排查整治建筑工程是否存在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現象。嚴厲查處各種搶工期、趕進度、忽視安全管理行為;要加大對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物料堆積、施工圍墻等施工現場重點環節和部位的隱患排治理力度,對現場管理混亂、問題突出的建筑工地、責令立即停工整頓。如遇冰雹、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間作業
6、道路交通:節日期間,道路交通運輸繁忙、公安、交通、教育、農業等部門要繼續深化道路交通專項整治,對客運車輛、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帶“病”車輛上路、客貨混裝和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農用機動車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査處,對重點線路上的危險路段進行認真排查整改,重點排查交通警示標志、防護欄是否齊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7、煙花爆竹:要全面落實煙花爆竹“五禁”措施,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堅決杜絕“五禁”行為,對違反“五禁”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8、消防安全:各商場、歌舞廳、飯店、網吧、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有關單位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管理狀況和安全設施設備,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預案是否切實可行,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單位和場所要嚴肅處理,直至停業整頓。
9、特種設備:重點排查整治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未檢測或檢測不合格正在運營使用的現象,做到隱患治理全覆蓋。
10、居民用氣:重點排查燃氣泄漏檢測報警系統設置、使用、校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各有關使用燃氣的村和坤泰葦町加氣站要堅持對居民用氣管道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宣傳等工作,發現問題隱患立即治理,發現有在管道周邊亂挖、亂建、亂鉆的情況要立即制止。
11、公共領域:要進一步落實公共聚集場所嚴管措施,嚴防火災和擁擠踩踏等事故。其他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開展針對性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嚴防事故發生。
林業、食藥、工商質檢、教育、畜牧等行業部門也要結合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隱患排查治理,特別是各村在節前要對本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嚴防事故發生。
三、堅持隱患整改閉環管理,強化問題整改落實
各村、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擔責,深入開展集中整治,要敢于動真碰硬,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要對集中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問題列出整治清單和時間表,堅決整改落實,對一時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要責令停工停產,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派專人盯守;對已停產整頓、關閉取締的企業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節日期間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帶班作業制度,嚴防違規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發生。
四、加強值班值守,強化應急處置
各村、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守,強化應急處置力量。節日期間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按規定及時報告事故險情,堅決防止謊報、瞞報、漏報、錯報和遲報等問題發生。
五、嚴格節后復產復工驗收
符合復產(復工)驗收范圍的企業,首先要制定出維修整改方案,明確維修整改項目、時限、整改責任人等內容,經安監站審核后方可進行維修。維修結后,企業要提出復產(復工)申請,由應急管理中心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程和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組織生產。由縣里驗收的企業先由應急管理中心等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經急管理中心申報縣里驗收合格后,方可組織生產。否則撞自組織生產、建設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站在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為我鎮高質量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我鎮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行動領導組,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狠抓各項責任措施落實,全力推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扎實深入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切實加大檢査力度。
各有關單位在安全生產集中整治中要以更加“嚴細實”的作風,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檢査,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現場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嚴格落實措施,力求盡快消除隱患;對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掛牌督辦,并責令相關企業負責嚴盯死守,堅決防止發生事故;對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無望的企業一律予以關閉。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扎實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集中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強化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和周邊環境安全,促進和諧校園建設,優化育人環境。
二、整治重點
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學校及周邊治安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學校校舍、學生校外租住房、圍墻、擋土墻、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桿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學校周邊公共娛樂場所、攤點攤販;對學生宿舍、食堂、鍋爐房、燃氣設施、供電設施、用電線路、禮堂、圖書館、實驗室、報告廳等重點部位和重要場所要重點檢查,準確把握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哪里問題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則,認真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從**年2月20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中小學校及區直有關部門開展本轄區所有學校自查工作,3月底前將排查出的問題匯總上報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辦公室。
(二)督查階段(4月1日至4月30日)。由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對各中小學校自查情況進行督查和抽查。
(三)整改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對排查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建立長效機制,接受區督查組的驗收。
四、職責分工
(一)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并及時向領導組通報有關信息。
(二)區教科文委。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對學校周邊地質和校舍情況進行排查,發現地質隱患迅速報當地政府妥善處置,對排查出有安全隱患的教室責令學校停止使用,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各中小學校開展安全工作;督促指導學校加強對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落實檔案登記、日常檢查、安全教育、安全協議書等制度。對寄宿制學校,要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落實夜間值班、巡查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組織學校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特別要做好師生防火、防煤煙中毒、食品衛生安全、預防傳染病知識、飲食安全、校園周邊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學生應對洪水、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嚴禁學生在宿舍使用蠟燭照明,切實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指導學校加強校車管理,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凡是用于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經區公安交警部門審核合格;杜絕將學校校園場地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三)區公安分局。根據需要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督促有條件的學校安裝監控設施并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及時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對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加強對學生宿舍、食堂、鍋爐房、燃氣設施、供電設施、用電線路、禮堂、圖書館、實驗室、報告廳等重點部位和重要場所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對校車的管理,落實校車備案、安全檢測、維修保養、校車標識、駕駛員管理等制度。嚴格農用車輛管理,嚴禁農用運輸車搭載學生。嚴禁車輛超載,注重抓好學生上、放學及住校生周未往返學校時段車輛的管理;切實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警示、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在學校門前的道路上施劃人行橫道線。在城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有條件的路段設置上學、放學時段的臨時停車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停放。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指派交警維護校園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強對學生租住房屋的管理,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對校外出租房屋進行全面排查,由社區(責任區)民警和學校保衛部門每周對寄宿學生所租住民房的日常用電、衛生、冬季防火防煤煙等各種情況進行檢查。對寄宿制的學校、幼兒園,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對其他學校、幼兒園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選派民警擔任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負責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
(四)區建委。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依法責令立即排除;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根據鑒定結果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對學校校舍、圍墻、擋土墻、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桿和供水、供電等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糾正;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加強對校園及周邊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督促校園周邊在建工程根據學校師生活動范圍等實際,合理設置警示標志、繞行指示標志等,引導師生避讓危險;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施工企業的安全教育,把對周邊學校的安全保護納入企業安全責任,嚴格安全管理,科學評估安全風險,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護措施,確保不影響周邊學校正常教育秩序。
(五)區交通局。加強對公共客運服務管理,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經營者或個人從事客運經營活動。每次為中小學校提供用車服務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并選擇有從業資格的優秀司乘人員。
(六)區衛生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監督、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小賣部、飲食店、學校飲用水衛生狀況,嚴格衛生許可審批管理,切實抓好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業衛生安全。
(七)區安監局。檢查學校及周邊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和作業現場是否對校園安全構成隱患,向有關單位及企業下達整改指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并進行驗收,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教育,把對學校周邊的安全保護納入企業安全責任,嚴格安全管理,科學評估安全風險,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護措施,確保不影響周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廣大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八)區質監局。負責檢查學校鍋爐、供電設施和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九)區工商局。加強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游戲廳、歌舞廳、網吧、車站、攤點攤販等學校周邊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經營單位的市場巡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
(十)區文化局。按照有關規定,對校園周邊的有關文化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十一)區電信局。加強對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的管理,根據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門提出的要求終止或暫停互聯網接入服務的違法違規網吧名單,及時終止或暫停其接入服務。
(十二)司法局。加強學校法制宣傳教育,為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做好有劣跡青少年的幫教和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十三)各鄉、鎮,街道辦。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協調、督促轄區內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確保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十四)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校園內部環境整治工作,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內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五、工作要求
本規定規定了行業、系統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組織機構和人員、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火災事故處理、消防檔案、消防經費投入、檢查考評與獎懲等。
本規定適用于縣行業、系統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術語和定義
(一)行業、系統
行業一般是指其按生產同類產品或具有相同工藝過程或提供同類勞動服務劃分的經濟活動類別。系統是指同類事物按照一定的關系組成的整體。
行業、系統按分類指工商、文化、教體、旅游、衛生、林業、農業、畜牧、交通、城建、宗教、財政、稅務等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和金融、郵政、電信、電力、石油和天然氣、餐飲、旅館、紡織等重點行業管理部門(單位)。以下稱行業、系統單位。
(二)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指公安消防機構或其它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機構的專業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組織機構和人員
(一)各行業、系統單位應根據情況逐級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其成員有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分管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組成。
(二)所有行業、系統單位應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領導的義務消防隊。
四、消防安全職責
(一)一般規定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按照《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被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及時建立聯系制度,反映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
各行業、系統單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保障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行業、系統單位的管理、經營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按照財務核算單位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4、確定本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每季度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法律法規建立本行業、系統單位的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行業、系統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確定和變更應及時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行業、系統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確定和變更應及時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
(四)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行業、系統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分析研究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2、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3、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4、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5、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6、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7、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8、完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1、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2、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向上級報告;
3、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4、發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六)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撲救。
(七)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
五、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消防安全制度及要點
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監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7、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質、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容、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8、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方式、預案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10、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11、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根據實際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2、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3、電氣線路、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5、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以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六、場所設置要求
各行業、系統單位的總平面布局、耐火等級、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建筑內裝修、滅火器配置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
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規定
1、各行業、系統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的防火設計或變更使用性質及用途應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經審核或備案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應及時申報消防驗收或備案,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行業、系統單位如設置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或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縣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給《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方可使用或開業。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和危險品倉庫、貴重設備、檔案室、火災危險性大的生產車間、發生火災后人員傷亡大和財產損失大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三)電氣防火管理
1、電器設備應由具備電工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
2、在要求防爆、防塵、防潮等部位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檢測;
4、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符合防火要求;
5、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四)化危品、可燃物、火源管理
1、不隨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根據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高溫季節應加強通風;
2、不在易引發火災的場所采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嚴格內部用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5、配電設備、電氣設備等周圍不應存放可燃物;
6、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等按要求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的部位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防火門上設置警示文字和符號;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4、禁止將安全出口門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防火卷簾下方嚴禁堆放物品,消防電梯應具備迫降功能。
八、防火檢查
(一)一般要求
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行業系統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定期進行檢查,并確定巡查、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2、其它單位也應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檢查。
(二)防火巡查
1、應隨時按巡查地點進行防火巡查,交班前,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消防安全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火災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自動關閉的常開式防火門是否性能完好,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5)消防安全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三)防火檢查
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每月至少組織1次檢查。
2、檢查結束時,應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存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3、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和疏散門安裝的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設施狀況;
(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和功能;
(4)用火用電管理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7)日常防火巡查情況;
(8)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九、火災隱患整改
(一)一般規定
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和人員應逐級上報。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向縣公安消防大隊申報檢查驗收。
(二)火災隱患整改要求
1、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失控或損壞、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它用的;
(4)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自動關閉的常開式防火門控制系統損壞,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
2、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消防安全宣傳培訓
(一)一般規定
1、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
3、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工種人員應當參加縣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預案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演練的實施
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按照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它單位應結合實際,參照制定相應應急預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修訂完善預案內容。
十二、火災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的處置
發生火災后,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疏散,及時報火警。
(二)火災現場保護
火災撲滅后,應組織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
(三)火災事故處理
發生火災事故的行業、系統單位應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火災事故認定書》、《火災損失統計表》及單位內部防火安全責任制規定,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及時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消除火災隱患。
十三、消防檔案
(一)一般規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檔案應由專人保管。
(二)檔案內容
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3)消防安全組織管理機構和各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8)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9)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圖,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2)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3)防火巡查、檢查記錄;
(4)有關燃氣、電氣設備監測記錄;
(5)消防宣傳培訓記錄;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7)火災情況記錄和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十四、消防安全經費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管理、經營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將消防安全經費列入財務預算,為本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提供經費保障。
十五、檢查考評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評、評比內容,實行半年及年終考評制度。
十六、獎懲
(一)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