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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縣委、縣政府組織召開縣城區交通秩序聯合集中整治活動動員大會,是縣委、縣政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境的重大舉措。我局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認真履責,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項整治任務。根據會議安排,我謹代表城管局作表態發言:
一、統一思想,宣傳發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為抓好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城管局上下將高度統一思想,切實把思想統一到整治市容環境、道路交通秩序的必要性上來,把目標統一到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上來,把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集中整治活動的重大部署上來,深刻認識聯合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城管局將注重抓好政策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車和標語等在縣城區范圍內深入宣傳《省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引導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參與集中整治活動,營造集中整治工作良好氛圍和高壓態勢。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整治方案,做到有計劃、有要求、有重點、有考核、有獎懲,確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預期實效。
二、面對現實,全力整治,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隨著我縣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農民進城成為縣城人口,縣城規模不斷增大,巴山鎮的常住人口現已達13萬人之多。在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一方面縣城框架沒有真正拉大,尤其是新增人口入住的商品房住宅小區,仍建設在原本人口集中的老城區,使得人居過于集中。另一方面,沒有建設相應的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以致城市承載能力不夠。菜市場作為城市功能的一個組成部分,仍維持原有數量,明顯偏少。目前,縣城區還沒有一個專供自產自銷農民銷售農副產品的市場,沒有一個批發性質的菜市場,這些具體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老城區的差、亂、臟,因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集中多個部門力量,集中對中山路、勝利路、寶水大街、縣府東西路、活力大道、道南路、人民大道、迎賓大道等主次干道及縣城區三大集貿市場周邊、人民大道三中對面露天市場等重點部位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全力整治,重點突破。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時,我局對出店經營、占道經營和流動經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早點夜市飲食攤點一律不準超出批準區域和超時段經營,對經三次說服教育仍不改正的,其經營工具或物品一律收繳,并從嚴處罰。進一步加大對亂搭亂建、亂曬亂掛、亂堆亂放、亂擺亂占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一經發現,對違規物件堅決予以清理、拆除。合理疏導流動攤販,因地制宜安置經營點,使流動攤販進場進店、入巷入點經營,達到經營有序、環境整潔、服務便民、市容美觀的效果。在抓好我局本職工作的同時,與公安、交警、工商、交通、市管等部門緊密配合,形成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標準管理,疏堵結合,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視
為確保我縣高考、中考順利進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博為組長,班子領導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保考領導小組,并于6月2日根據縣招考委的要求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高考、中考工作的整治方案》(雙城管[20*]77號)和《關于高考、中考禁噪工作方案》(雙城管[20*]81號)文件,全面落實了市招考委和縣政府保考工作指示和安排部署保考工作。
二、多措并舉,開展專項整治
(一)強力整治餐飲店鋪、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和車輛違章停放行為。
我局根據高、中考考點和食宿點分布情況,充分發揮城市網格化管理優勢,調動城管執法人員、城管協管員加強了對考點、食宿點周邊餐飲店鋪、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和車輛違章停放行為的整治力度。自6月2日至6月15日,我局共計處理流動攤販150起,規范機動車260輛,暫扣越門經營物件60余件,下發整改通知書14份,出動執法人員670人次,執法車輛260臺次。強有力的執法力度有效的保證了我縣高、中考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部門聯動,整治各類影響考生正常生活、學習的噪聲源。
為有效防治城市噪聲污染,切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給考生提供一個環境清雅的學習、生活和考試環境,我局聯合環保、公安等部門對考點、食宿點周邊影響考生的噪音源進行了整治,整治中制止商販占道經營產生噪音28件,夜間“冷談杯”12件,規范機動車輛73件,出動執法人員260人次,執法車輛80余臺次。
(三)加強了對考點、食宿點環境衛生和市容景觀的管理力度
為切實給考生提供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我局合理調整了考點環衛清掃保潔作業時間,環衛車輛實行了無音作業。在市容管理上對臨近考生住宿的周邊,對路燈、夜景燈飾進行了調整;“兩考”期間暫停了東升、華陽、中和城區的占道裝修、施工、宣傳行政審批。多項措施有效保障了高、中考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縣委、縣政府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城市管理工作特點,以治理占道經營、環境衛生為工作重點,按照“先易后難,堵疏結合,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的工作方法,大力整治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全面提升縣城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質量目標,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
二、整治時間、內容和步驟
整治從5月20日開始至6月底結束。主要整治:沿街室外空調壓縮機、占道經營和夜市等。
1、沿街室外空調壓縮機專項整治
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調查摸底、宣傳發動、集中整治、鞏固提高。”
5月20日——5月22日調查摸底,全面調查城區街道兩側各部門、單位、企業、個體經營戶、單位出租房安裝的空調壓縮機,并登記造冊。
5月22日——6月3日宣傳發動,縣創建辦、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城管大隊聯合發整改通知,按照標準和要求限期拆移,創建辦通知各部門、單位、企業、個體經營戶、單位出租房的空調壓縮機拆移,并分組上門做工作。
6月3日——6月中旬集中整治,組織依法拆移。
6月中旬——6月底鞏固提高,做好迎接縣創建辦檢查驗收工作。
責任人:
具體負責人:
會同縣技術監督局、工商局一起整治,整治標準另發文。
2、開展占道經營專項整治
重點是圍繞市民反映強烈的占道經營、影響環境衛生和市容的問題進行整治。清理整治商店外擺放現象,加大宣傳和處罰力度,采取各種手段,下決心清除路等街道店外擺物,改變陋習,促進市容好轉。
時間:5月20日——6月底
責任人:
具體負責人:
會同縣工商局一起整治。
3、開展夜市整治
聯合開展夜市整治,與縣工商局、衛生局等部門嚴格定位經營范圍、嚴格上市時間、嚴格衛生標準,閉市后要認真及時清掃場地,做到人走地凈,不得污染環境。
(1)、清理城區各夜市經營戶在車行道上經營,確保車行道暢通。
(2)、嚴格規定夜市上市時間,夏季為18:00,冬季為17:30。
(3)、統一衛生標準。重點檢查各夜市經營戶是否有符合衛生標準的垃圾收容器,是否備有掃把、畚箕等。
(4)、對刨冰、流動水果攤、燒烤、小吃進行歸位規范管理。
(5)、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夜市攤位,縣衛生局、工商局、城管大隊各自依據法律規定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時間:5月20日——6月底
大隊責任人: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市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工作會議和城市管理工作調研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城管工作的中心任務,按照“創衛、創園、創模”的標準和要求,突出重點,攻克難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通過開展以“黑燒烤”為重點的市容環境專項整治,進一步鞏固“創衛”成果,推動“創園、創模”整改達標工作,促進市容環境衛生整體質量的提高,為規范城市管理秩序,構建城市管理長效機制打好基礎。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指導小組,對整治行動進行檢查、指導、協調。指導小組成員如下:
各街道辦事處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具體組織本轄區、責任區域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對本轄區范圍內的“黑燒烤”、茶座、飲食攤檔進行專項整治,由區城管辦協調公安、工商、環保、衛生等單位派員參加整治。區執法局機關及機動中隊人員將搭配到整治任務較重的街道協助開展工作,并接受街道統一安排。
四、整治時間安排
從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年重點整治時間段為6、7、8、9四個月,每天重點整治時間段為夜間9:00至翌日凌晨1:00。
五、整治步驟安排
(一)宣傳教育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街道對本轄區范圍內所有違章占道經營的“黑燒烤”、茶座、飲食攤檔進行摸查,對經營地點、經營時段、經營品種、經營規模以及經營者家庭住址等情況進行詳細了解并登記造冊,采取上門“面對面”的方式做好對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工作,為全面開展清理整治行動打好基礎。
(二)整治實施階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街道按照職責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對違章占道經營的“黑燒烤”、茶座、飲食攤檔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在加強日常整治的基礎上,3月1日至5月31日,每周集中力量整治1-2次;6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集中力量整治2-3次,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防止回潮。
各街道辦事處應將整治實施階段的具體安排及時報送區城管辦,以便協調公安、工商、環保等單位派員參加。
(三)鞏固提高階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各街道對前期整治情況進行查漏補缺,進一步規范管理,完善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四)檢查總結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市城管辦將組織全面檢查驗收,總結講評。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辦事處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全年重點工作之一,認真組織,抓緊抓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取得預期的效果。
市區三環路以內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道路上的市容環境衛生;各機關、事業單位、廠礦、學校、醫院、生活小區庭院內的環境衛生。
二、整治內容
圍繞“干凈、衛生、有序”總體要求,清理所有積存垃圾,清洗沿街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墻體及公共設施,擦洗護欄、果皮箱、公交站牌、路名牌,粉刷清洗道路橋梁、地下通道等市政設施,整飭沿街門店牌匾、門窗玻璃,清除沿街墻體、地面的亂貼亂掛、亂寫亂畫等小廣告,清理各類違章占道經營,沖洗綠籬,開展單位庭院、居民社區衛生大掃除活動。
三、整治任務
(一)開展清潔街道、院落環境衛生活動。各區政府負責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具體落實,動員本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學校、商業網點和社區居民,共同參與,徹底打掃門前、院落和室內環境衛生,擦拭門窗玻璃,清理積存垃圾,消滅衛生死角。
(二)開展環境衛生大掃除活動。由各區政府組織,動員本轄區機關干部、駐石部隊、大中專院校、沿街單位、市區居民開展以清理沿街亂貼亂畫小廣告、擦洗護欄等公用設施、清理城郊結合部積存垃圾及社區環境衛生為主要內容的環境衛生大掃除集中統一行動。具體活動地點和參加人員于月日前報市城管局。
(三)開展清洗公共設施活動。各區政府組織,各區城管局負責督導公交、電力、網通、移動、郵政、交管等設施產權單位按照“誰的設施,誰負責”原則,對全市沿街候車亭、公交站牌、交通護欄、交通標志、地名標志、電話亭、郵筒、燈桿、電桿、座椅、變電箱等設施進行全面擦洗、保潔、粉刷、修繕,清除積土污垢。
(四)開展道路清掃保潔競賽評比活動。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市內各區開展以機械化清掃、24小時連續性保潔、小街小巷清掃為主要內容的清掃保潔質量月競賽評比活動。對機械化清掃工作規范和標準以及24小時連續性保潔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不間斷檢查,掀起爭先創優、爭創一流的競賽,全面提升市區道路清掃保潔質量。
(五)開展市容秩序規范整治活動。各區城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市區內亂擺亂放、露天燒烤、店外經營、店外加工、無證占道、集貿市場外溢等占道經營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治。重點清理主要路段、重點部位的各類違章占道經營以及市民投訴頻率高的各類違章占道市場和早市,保持城區主要路段和重點部位市容秩序。
(六)開展施工工地整頓治理活動。各區及市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全市各類施工工地進行全面拉網式檢查,認真落實施工工地管理“六條標準”切實做到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高質量硬化,施工出入車輛徹底沖洗,嚴格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苫蓋、沿路遺灑等突出問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籌協調、分級負責、協調聯動”原則,由市城管局牽頭,各區、市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和具體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開展“三大”提升活動,促進城市容貌上檔升級。一是制定城市管理領域“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組織執法人員對市城區亂點亂象進行大清理、大排查,對排查的問題制作問題清單,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間,并納入督查督辦,限期消號。二是開展校園周邊市容秩序整治。對北街小學、嘉陵小學、南鷹小學等校園周邊占道(跨門經營)等進行治理。糾正跨門經營11372起,清理流動攤點4376處。三是開展違法停車治理。加大利州東路一段、利州西路、蜀門北路、惠家溝等主次干道巡查頻次,嚴格查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會同市公安交警支隊對玉桂街、國際商貿城周邊貨運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查處違法停車6973起,拖移103輛,暫扣非機動車379輛;四是加大市城區流動攤點清理力度。對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周邊以街為市,占道銷售果蔬進行清理,取締金柜街便民服務點延伸段(電信大廈后側)馬路市場,完善海壕街便民服務點攤位施劃和隔離工作,取締老城南街鐵橋下、井巷子、081市場外凸攤點420余個。五是開展餐飲店、露天燒烤占道經營整治。加大東苑路、北京路等路段餐飲店出店占道經營查處力度,取締東壩、南河、老城夜間露天燒烤97處,先行登記保存占道經營桌椅、烤箱等156件。六是加大市城區戶外廣告排查,督促門店經營戶對一店多招、脫落、破損廣告牌進行清理、拆除。今年1至7月,共暫扣落地燈箱廣告1209個,拆除違規設置的LED燈箱廣告3184個。七是加大環境衛生整治,約談物業管理公司,對小區業主侵占公共場點安裝停車地鎖、物管公司違法設置停車泊位、沿街(路)擺放垃圾桶等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
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狠抓亂點亂象綜合治理。制定廣元火車站站前廣場、南河農貿批發市場周邊市容環境綜合治理方案,深入開展綜合治理。一是加強火車站及周邊市容秩序整治,組織公安、城管開展專項整治20余次,約談“打游擊”小商販10余次,規范流動攤販在廣場周邊違章占道經營142起,先行登記保存占道物品65余件。二是對站前廣場及周邊展開立體化治安巡邏,不定期對旅店、餐飲店經營秩序進行專項檢查。同時,每周定期開展個人極端事件、暴恐惡性事件等處置應急演練,實行多部門聯勤聯動和信息共享。三是在站前廣場周邊道路設置物理隔離樁,取締出站口“黑車”聚集點,嚴管“黑車”亂停放。同時,采取對機動巡查和定點守候的辦法,嚴格制止“喊客、拉客”行為。查處出租車違規行為 101起,查扣從事非法營運車輛 41臺,查處無牌無照電瓶車和三輪車15車輛。四是針對南河農貿批發市場周邊商販跨門經營、亂停亂放,亂堆放雜物等問題,市城管執法支隊抽調精干力量,集中開展為期2個月專項整治行動。在整治行動中,共規范占道經營1000余起,先行登記保存物品70余件,拖移非機動車170余輛。清理廣告牌、布幅210余處,清理各類雜物700余件,對1起阻礙城管執法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進行了查處。
三、以環保督察為抓手,促進環境污染治理見成效
一是科學選址祭祀點、合理搭建祭祀棚,強化文明祭祀宣傳,落實文明祭祀管理、巡查責任,推動“清明節”“中元節”文明祭祀工作順利開展,嚴防沿河(鐵路)隨意焚燒冥紙冥幣現象發生。二是強化工地揚塵治理。嚴格按照“六必須”、“六不準”和“六個100%”的要求全面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實行一個工地一個檔案。持續開展新開工工地圍欄、進出口道路硬化、沖洗池設置及進出口道路監控攝像頭的安裝督促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堆放的散裝建材進行覆蓋,對施工產生的渣土及時清運,對堆碼回填的建筑渣土進行拉網覆蓋。督促建設工地在施工中采取封閉、降塵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對市城區拆遷工地、進出口道路揚塵污染進行重點治理。三是加強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治理。實施建筑工地渣土運輸處置行政許可管理制度,全面實行渣土運輸管理登記制度,強化源頭治理;根據貨運車輛運輸的規律,采取日巡夜查相結合、路巡設卡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措施,大力開展整治行動,嚴查貨運車輛不覆蓋、沿街拋撒等違規行為。強化煤堆、砂石場、料堆的監督管理,查處敞堆敞放砂石、燃煤等行為的制止查處。今年以來累計檢查施工現場477次,設置渣土拋撒治理執勤點開展定點檢查86輪次,累計檢查車輛4250余臺次,查處車輛遺撒案件135件。四是加強露天焚燒管控。協助相關部門對城區及周邊亂傾亂垃圾和露天焚燒秸稈進行全面整治,及時查處、制止沿街(路)焚燒垃圾、枯枝落葉、生火等行為。五是加大市城區噪音擾民行為整治,重點加大臨街門面加工作業、建設工地夜間施工、生活娛樂噪音和商業街高音攬客促銷噪音擾民行為整治。制止和查處加工作業、夜間施工、生活娛樂噪音743件,暫扣物品815件。
二、工作成效
一是市容秩序有了根本的好轉。市城區主要街道長期占道經營的“釘子戶”被取締,城市容貌有了明顯的提升。二是車輛亂停放亂象得到一定遏制。通過采取“貼、拖、鎖”和增加高峰時段巡查密度的辦法,市城區一些主要干道、學校、廣場、醫院周邊車輛停放秩序有了一定好轉,道路暢通、秩序良好。三是廣告店招設置日趨規范有棄。主次干道一店多招、亂設廣告等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亂噴涂、亂拉過街橫幅等現象得到有效制止。四是廣元火車站廣場及周邊、南河農貿批發市場周邊綜合治理成效明顯,群眾滿意度高。
一、把握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
(一)吃透上級文件精神,出臺實施方案。我隊多次召開專題工作會,吃透《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發〔2018〕28號)、《重慶市大足區2018年不利氣象條件空氣污染應對專項工作方案》(大足府辦發〔2018〕1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重慶市大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8年藍天行動監管執法專項工作方案》(大足城管發〔2018〕11號),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要求,結合我區“三城同創”行動,扎實開展藍天行動專項執法行動。
二、部署重點任務,打好藍天行動執法專項行動保衛戰
(一)建筑施工、道路揚塵管控工作。
1. 出臺方案,明確運輸要求抓預防。出臺《大足區揚塵控制專項整治方案》,對施工工地運輸提出“四個必須”要求:一是必須確保運輸車輛隨車攜帶“三證”(工程渣土處置證、工程渣土轉運證和道路通行證);二是必須確保車廂頂部按要求覆蓋密閉;三是必須確保渣土裝載不得高于欄板高度;四是車身(車輪)必須沖洗干凈,并組織專職清潔人員進行必要的道路清掃。
2.摸底清查登記造冊,抓好源頭管控。我區城區共有建筑工地38個,其中停、完工13家,在建工地25家,渣土車約60余輛(本地籍車輛49輛、外地籍車輛10余輛),其中標準渣土車43輛,中型運輸車20余輛。向施工單位明確責任要求、管理標準及市容環衛責任,指導工地硬化出入口路面、設置綠色仿草皮施工圍擋、配備沖洗設備等,簽定《文明施工承諾書》25份。
3.多措并舉強化管控。一是嚴格執法管理。利用定點蹲守、證據倒查等方式,加大對工程運輸車輛拋冒灑漏、輪胎帶泥上路、路面揚塵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今年以來,共查處工程運輸車輛拋冒灑漏案件87起,批評教育68起,立案處罰10起,罰款金額15400元。二是建立聯動機制。與公安交巡警、街道、社區等保持密切聯系,一旦發現拋冒灑漏、污染路面等情況,立即聯系轄區城管大隊進行查處。同時,建立路面污染快速處置機制,通過快速處理路面污染、增加環衛車輛沖洗頻次等方式,將揚塵污染影響降至最低。三是強化宣傳引導。向建筑工地施工人員、渣土運輸車輛駕駛員及廣大市民群眾發放城市管理手冊1300余冊,大力宣傳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凝聚齊抓共管合力。
(二)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污染監管執法工作。
1.開展戶外煙熏臘制品、燒烤、焚燒垃圾、樹葉、雜草等專項整治。利用網格化勤務機制,全天候全覆蓋地進行露天焚燒、煙熏臘制品巡查,確保一有露天煙熏焚燒行為,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糾正,第一時間查處。
2.嚴查油煙污染。一是通過嚴查違規燒烤、推廣無煙燒烤爐具等疏堵結合方式對露天燒烤開展整治,督促餐飲經營戶限期安裝廚房外排油煙凈化裝置。累計共規范查處違規露天煙熏臘制品31起、燒烤37處,推廣無煙燒烤爐具50余臺,疏導設置燒烤大院6處,安置經營戶41家,安裝油煙凈化裝置50余套。二是開展餐飲行業環境污染清查行動。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統計城區餐飲行業1200余家,目前800余家已經完成安裝油煙凈化器和油水分離設備。
3.集中整治夜市燒烤占道經營秩序。對城區夜市攤點進行摸底登記,印發800余份《大足區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倡議書》。取締無證經營,規范店內經營,對老建行、大足印象、潤金玫瑰苑等路段露天燒烤多發、易反復的重難點區域實施重點巡查。共勸導占道經營1300余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79份,暫扣違規經營物118件,整治未準備垃圾桶和潲水桶經營戶36戶,督促夜市業主對污染路面進行清洗,共清理店外經營24戶。協助商務局和辦事處規劃臨時占道經營區域,目前正在調研規劃24個區域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環境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縣城管局城區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各單位、各股室、各中隊負責人為成員。
二、整治范圍和時間
整治范圍:城區主次街道及人行道、農貿市場及其周邊。
整治時間:2013年9月10日—17日,上午開展集中整治,下午進行正常工作。
三、人員分組
四、整治內容
(一)占道經營整治:全面整治城區占道經營現象,取締違章亂擺亂賣攤點;重點治理出店經營、商業占道促銷、占道加工作業;清理沿街占道物品、活動廣告牌、遮陽傘、水泥塊石塊;規范市場周邊經營秩序等。
(二)違章車輛整治:規范人行道摩托車、自行車停放秩序,查處摩托車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違章停放行為。
(三)環境衛生整治:全面清理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綠化帶衛生死角、建筑垃圾,合理設置垃圾收集裝置,督促臨街店主落實“門前三包”管理,曝光與查處垃圾亂投放等不文明行為;治理運輸車輛拋撒余土污染城市道路,查處超限行駛破壞城市道路行為。
(四)戶外廣告整治:嚴格落實一店一招制,清理拆除違規落地廣告、墻體立面廣告、宣傳條幅布幔、宣傳車促銷,違規戶外廣告,督促業主更新受損、過期廣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市容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是貫徹落實城市管理年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提升城市管理效果、改善人居環境具有積極的推進作用,各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全體干部職工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責任,主動作為,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參與到整治活動中來。
一、指導思想
新春佳節是廣大市民普天同慶的重要日子,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春節期間各項整治工作任務,確保全市人民過一個和諧、歡樂、喜慶、穩定的節日。
二、整治內容和具體分工
(一)市城市管理局、規劃局、工商局、公資辦、國司、臺城鎮政府負責按照劃行歸市、分攤經營、清潔衛生的要求,加強對市區內各集貿市場的管理,對市區農貿市場的占道經營進行整治,同時清拆有礙市容市貌的帳篷、色布等亂搭建物。
(二)市工商局、市政監察大隊、衛生監督所負責對市區占道經營的門店和無牌攤檔進行查處,尤其對拒不整改和屢整無效的門店,堅決取締其經營資格。
(三)由臺城交警中隊牽頭,聯合市交通局、市政監察大隊,加強對載客摩托車不按規定停放候客及泥頭車、人力和機動三輪車在市區運行和停放等現象的整治。
(四)市環保局、臺城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負責對市區噪音擾民的門店進行查處。
(五)市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負責治理市區10個出入口公路路段的雜草、污水和垃圾,并落實長效保潔制度。
(六)市規劃局、臺城鎮城管辦、市政監察大隊負責整治市區內大街小巷亂搭亂建亂堆放現象。
(七)市政監察大隊、臺城公安分局負責查處市區亂寫亂畫亂張貼行為。
(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市區各學校配合市環衛處全面清理市區亂張貼的廣告。
(九)市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對待建的空地進行聯合整治,責令有關單位全面清理待建空地的建筑余泥、垃圾和雜草,以建筑圍墻或種植樹木草皮等形式加以改造。
(十)市政監察大隊牽頭、聯合市公安局、農業局、臺城鎮繼續開展對市區無證犬類捕殺行動。
(十一)市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道有關整治行動情況,曝光違法違規行為。
三、開展聯合執法整治行動
由市城管局抽調5人、臺城公安分局2人、市規劃局2人、市工商局2人、市衛生局2人、市交通局2人、市環保局2人、市農業局1人、臺城鎮政府2人、臺城交警中隊2人,共22人組成聯合執法隊,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大行動,重點整治市區占道經營、亂擺亂賣等“六亂”現象,同時,配合各部門開展整治行動。
四、時間安排
(一)各部門開展整治任務的時間從**年1月16日起至25日結束。
(二)聯合執法隊行動時間:**年1月16日早上8時在市政監察大隊集中開展聯合整治行動,至1月25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