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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礦業活動已引發一系列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全省共有1110個礦山引發地面變形、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礦山地質災害1563處;全省礦山抽排地下水形成的降落漏斗范圍1005km2,最大下降深達600m;湖南省礦山地質災害與地下水系統破壞危害巨大,已造成322人死亡,1700余處井泉干枯,近1000公頃水田變旱地,896個村上百萬人飲水困難,直接經濟損失10億元以上。如寧鄉煤炭壩煤礦區抽排地下水達10954萬m3/a,強排地下水引發巖溶塌陷(坑群)398處,破壞農田157公頃,損毀房屋22996間,造成2人死亡及大量井泉干枯,直接經濟損失約2.5億元。湖南省礦山廢渣、廢水排放量大,廢渣年排放量5048萬噸,累計堆存量61068萬噸,廢水年排放量66376萬m3;礦山廢渣、廢水中重金屬、鹵化物、S―2、CN―、懸浮物等含量高,礦山環境污染嚴重,已污染河溪1138km,污染土地8153公頃。據郴州地區環保部門資料,有色金屬礦區47份土壤樣品中As、Pb、Cd含量分別是對照區15份樣品的4、3、14倍;宜章長城嶺鉛鋅銻多金屬礦區礦坑水、選礦廢水、廢渣淋濾水中銻濃度為1.211~5.197mg/l,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超標242~1039倍。全省礦業活動對土壤植被破壞嚴重,占用及破壞土地20812公頃,其中農田1717公頃,旱土1990公頃,林地11204公頃,草地1338公頃。
治理現狀
多年來,湖南省國土資源部門高度重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將礦山環境保護如礦山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以礦山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做保障、加強礦山環境管理為手段、實施礦山環境治理為措施,取得較好成效。
在法制建設方面,先后制定了一個地方法規、一個規范性文件、一個技術規范和相關制度。即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的《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2004年8月省人民政府制定印發的《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實施的《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規范》(DB43/T304―2006),省國土資源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辦法(試行)》、《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標準(試行)》等。這些法規、文件的實施,為礦山環境保護提供了較有力的法律支撐和制度保障。
在管理管理制度方面,全面實施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從2003年起,根據《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全面開展了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工作。所有礦山均需按照《技術規范》進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與土地復墾方案,沒有編制方案或者評估結果不適宜開采的礦山不予發證。評估制度的建立對規范礦山開發建設,合理設置采礦權,維護礦區群眾權益,保護礦山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同時大力推行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按照“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款專用的”原則,湖南省備用金制度監管到位,已覆蓋省內全礦種、全礦山。截止2011年底全省共繳存備用金21億元。備用金制度的實施,不僅為礦山地質環境的恢復治理提供了資金保障,也增強了礦業權人保護資源、保護環境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截止2011年底全省共有867個礦山通過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共投入治理資金近10億元,有效保護了礦山環境。
此外,還全面部署了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作。在全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作基礎上,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了《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案》,并下發了“關于印發《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湘國土資辦發[2010]204號),確定了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法、監測網絡、監測制度。使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走向規范化、常態化。
全省有2400多個礦山開展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累計投入恢復治理資金23億元以上,其中各級財政投入治理資金13余億元,礦山自籌治理資金近10億元。全省礦山地質災害治理面積1500公頃,治理率26%,礦山廢渣年綜合利用率46%,礦山廢水綜合利用率12%、處理率31%。湖南省礦山環境保護主要實施了礦山環境調查、監測工程與礦山環境治理工程。礦山環境調查和監測方面,一是2007年~2010年在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統一部署下,對全省14個市州122個縣(市、區)7328個礦山進行了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基本查明了全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系統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檔案和省、市、縣三級礦山地質環境管理信息系統,二是初步建立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絡,并在冷水江錫礦山銻礦區建立了全國第一個國家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范區。礦山環境治理方面,一是開展了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正在實施的有冷水江市、耒陽市、資興市,時間為三年,已實施二年,每市每年財政投入1億元左右;正在申報立項的有漣源市和常寧市。二是從2003年開始,先后啟動了柿竹園、寶山、坳頭山磺礦等近110個礦山環境問題突出的礦山環境治理工程,各級財政投入治理資金13億元以上。三是礦業權人自籌資金實施治理工程:全省有2400多個礦山自籌治理資金近10億元實施了礦山環境治理工程,并有867個礦山通過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四是組織實施了綠色礦山建設工程,2011年我省有沃溪金銻鎢礦等10個礦山獲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今年有旺華螢石礦等8個礦山申報國家級綠色礦山。五是啟動了湖南省礦山復綠工程,目前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正在組織編制《湖南省“礦山復綠”行動方案》。這些項目的實施為礦山環境管理提供了系統的基礎資料,有效治理了一批長期困擾礦區群眾的礦山環境問題。
存在問題
湖南省礦產資源開采歷史悠久,特別是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末,受“大礦大開,小礦放開,有水快流,大力鼓勵民營經濟發展”思想的影響,部分礦業權人重經濟效益、輕環境保護的現象嚴重,濫采濫挖,渣石遍地,廢水橫流,引發了大量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計劃經濟時期許多國有大中型礦山已閉坑或面臨資源枯竭即將閉坑,但大量礦山環境問題未進行治理,沉重的歷史欠賬的為今后的治理帶來很大壓力。
同時,法律法規與管理制度需完善。《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是湖南省多年來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唯一一個地方法規,設有專門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章節,與2009年5月1日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頒布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比較,存在礦山環境保護規劃、礦山公園建設等內容缺失。《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規范》存在重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判、輕礦山環境保護方案等問題,需進行修訂,同時礦業權人不認真執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的現象變較普遍。備用金制度方面,收存的額度是按礦區面積和采深系數兩個指標來決定,沒有考慮礦山所在地的人居因素及礦業礦山環境問題治理的難易程度;對不認真履行治理責任,甚至“只繳錢不治理” 的礦山沒有懲處措施。
另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意識有待加強。采礦權人“重資源開發,輕環境保護”的現象普遍存在,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礦山環境保護方案、土地復墾方案未實施或未較好實施,此外,在一些地方,礦產資源開發是當地的經濟支柱與最大財政來源,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門片面理解“發展才是硬道理”,存在“先發展起來,再改善生態和保護環境”的錯誤思想,對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頓、關停小礦山、保護礦山環境的要求執行不力,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破壞。
另一方面,礦山地質環境生產與治理技術有待創新。一是礦山采、選技術落后,如湖南省曾存在大量土法采選金礦、土法煉汞、煉砷、煉硫、煉礬、煉鉛鋅礦山,對礦山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同時湖南省礦產資源、特別是有色金屬資源共(伴)生礦多,貧礦多,但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總回收率40%左右,不僅浪費資源,增加固體廢棄物排放量,而且增加了尾礦中重金屬的排放。二是礦山廢渣、廢水綜合治理與利用率較低,目前湖南省礦山廢渣綜合利用率為46%,廢水綜合利用率為12%,許多小型礦山沒對礦業廢渣、廢水進行綜合利用與治理。三是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技術落后,礦山環境保護先進技術研究與推廣應用薄弱,影響礦山環境保護的治理效果。
對策建議
為更好地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首先要加強法制建設。一是加快推進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立法進程,根據國土資源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結合湖南省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條例》。二是盡快修訂《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管理辦法》、《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辦法》和《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標準》,杜絕“政府違法”。三是修訂《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規范》(DB43/T304―2006),制訂適合湖南省的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技術標準或實施細則,完善湖南省礦山環境保護技術標準。為湖南省礦山環境保護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其次需要有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實施礦山環境年報制度,礦山企業每年需提交礦山環境年報,未履行礦山環境保護責任的不予年檢年審。二是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礦業權人切實履行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職責,變事后處罰為事前預防、事中監督,避免政府充當救火員的被動局面。三是逐步建立礦山環境保護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定期開展礦山企業履行礦山環境保護的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向社會評定結果;并制定相關政策,對積極履行礦山地環境保護責任的礦山,在資源整合、年檢、年審、備用金結轉、治理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支持與鼓勵;對不履行礦山地環境保護責任的礦山嚴格地進行限制或懲罰。
同時應該加大治理投入,創新投入機制。一是對計劃經濟時期國有礦山造成的和現階段礦業權人滅失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由各級政府編制礦山環境保護規劃,加大財政投入,建立礦山環境保護專項基金。二是充分發揮備用金制度的約束作用,督促礦業權人主動加大投入,主動治理礦山。三是在目前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按照“誰投資恢復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創新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
此外,還應該結合社會需求,強化治理效果。根據湖南省“綠色湖南”建設、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湖南省“礦山復綠”形動的新形勢和地方經濟發展需求,實施礦山環境保護工程,實現礦山環境保護投入效益最大化。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把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作為建設“山水蘇州、人文”的重要內容和任務。我局在市局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一手抓“保護”,一手抓“整治”,在礦山地質環境整治、地質災害防治和國家地質公園建設及地質遺跡保護等方面均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加快推進,初顯成效
一是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整治工作。大力度抓好全面禁采工作,到底全區累計關閉露采礦山60多家,關閉率達100%。在全面禁采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消除地質災害隱患,恢復礦山生態環境。我區共有廢棄礦山宕口150多個,破損山體面積近300萬平方米。從開始,我區按照“沿湖、沿路、沿風景區的關閉礦山先行整治、分期分批推進”的整治工作思路,從試點著手,積極探索對關閉礦山整治的方式方法。至,全區共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整治項目50個,治理復綠山體面積191萬平方米,工程投資2.1億元。為改善關閉宕底及周邊環境,按照蘇政辦發8號文件精神,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原礦廢棄地整治復墾成為農用地。近四年來,我區投資4200萬元,累計治理復墾土地7000多畝。
二是加大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區內完成了全面禁采深層地下水的任務,從而使得地面沉降災害得到了有效控制。近幾年,除了完成數十處滑坡、崩塌災害點的治理外,還重點對金庭鎮嶺東灣地面塌陷等9處地質災害點進行了專項治理,區內大部分地質災害隱患點已消除。
三是加大國家地質公園建設及地質遺跡保護工作。太湖西山島是江蘇省內第一個國家地質公園,根據地質公園總體規劃布局和地質遺跡保護的要求,按照地貌形態、地質遺跡特點及景點分布,在四平方公里“功能核心區”內我們努力形成“二一四二”地質遺跡保護格局,即保持兩個優勢地質景區,打造一個地質旅游樞紐地位,完成四個地質遺跡的開發和保護,抓好兩個后備景區的地質遺跡保護工作。經區政府批準,由我局承建的投資額達1800萬元、建筑面積為2800平方米的地質公園博物館新館也將于今年5月建成。
二、全面推進,突出重點
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是一項涉及多部門、多專業的生態恢復和治理工程。工作實踐中,我們不斷探索工作思路,突出重點,開展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一是堅持規劃先行。編制了《蘇州市區礦山環境整治“十一五”規劃》,用規劃的形式將全區的礦山整治工作實行扎口管理,有序開展。通過編制規劃,率先對國家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太湖旅游度假區和繞城高速公路等主要沿線的采石宕口進行環境整治。我們按地理位置大體分為三大區域:一是蘇州繞城高速公路兩側;二是主要風景名勝區;三是西山地質公園區。列出了五年整治工作的時間表,分期分批開展整治工作。
二是堅持由點到面。根據廢棄礦山的自然環境特點,我們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我區確定了開發區內的旺山關閉宕口作為關閉礦山綜合整治的試點。該工程主要采用“生物防護”技術,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施工,總投資600多萬元,復綠面積8萬多平方米。該項目被上級部門評為礦山環境綜合整治示范工程,列為國土資源部部級項目,受到了部、省、市各級領導的肯定。,我們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先后實施了張橋、天然居兩個礦區邊坡的整治復綠,治理面積13萬平方米。
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我區把5個被列為部、省級的項目作為重點項目來實施,通過抓大項目帶動小項目,分步實施,穩步推進。,我們重點開展了藏書花崗石料廠的山體整治工作,該工程分二期實施,整治面積16萬平方米。,將木瀆堯峰采石廠整治項目作為“十一五”規劃的首期項目和啟動項目,總投資近800萬元。這兩個項目于7月順利通過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的驗收,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優良。,開展了金山浜礦區治理項目,總投資5800多萬元。今年又將啟動西山島金龍建材礦整治項目,工程總投資4000多萬元,該項目于被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列為重點治理項目,項目的實施將有效改善礦山開采對太湖和西山景區的影響。
四是堅持防治結合。,我局委托專業部門對全區地質災害隱患情況進行復查評估,重新確定了10個地質災害隱患點(其中新增3個點)作為群測群防點,在摸清現狀的同時,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群眾、單位發放“明白卡”。明確責任單位網絡和群測群防網絡,同時建議區、鎮政府加大地質災害治理的力度,實行區、鎮兩級政府負責制,以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三、不斷推進,提升水平
經過幾年來的實踐,我區在礦山整治、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也取得一定進展,全區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軌道。
一是政府重視,財力保障。各級政府的重視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前提。我區成立了由分管區長掛帥,國土、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參加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管理工作扎口在國土部門。堅持以區級投入為主,做到區鎮聯動,同時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運用現有扶持政策,籌措資金,形成了多渠道籌措整治資金的良性機制。為加強治理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區財政開設地質環境治理資金專戶,實行專款專用。目前,區財政已落實整治資金1.4億元。
二是建立制度,規范管理。我們認真執行省廳《江蘇省礦山地質環境整治項目管理辦法》,在管理中逐步建立了四項制度,1、方案 設計、立項審批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整治項目施工方案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設計。《方案》經市以上部門組織審查后報區政府批準后才能實施。2、工程招投標和預、決算制度。承擔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防治和綠化施工等相關資質。3、監理和審計制度。施工期間的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實行旁站監理和跟蹤審計。4、竣工聯合驗收制度。項目竣工由國土、監察、財政、審計聯合從項目現場到施工資料進行驗收,嚴把質量、技術、進度和資金關。
三是圍繞核心,完善規劃。地質遺跡群是地質公園的核心,也是整個地質旅游的核心。西山地質公園建設正處于一個起步和探索階段,隨著建設的不斷深入,原有總體規劃已不能滿足現在建設和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今年我們確定對《蘇州太湖西山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進行修編,目前規劃修編工作已經展開,所需的資金也已落實。
1.礦山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新進展
1.1制定標準規范礦山環境保護行為
目前,關于礦山環境規范管理的一些內容已被列入國土資源部的標準化工作當中。近年來,國土資源部先后制定并實施了《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工作要求》、《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技術要求》和《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編制規范》,為規范礦山環境保護行為和開展礦山環境保護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05年9月7日,國土資源部與環保總局、科技部還聯合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2探索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2005年8月18日,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要探索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補償制度,新建和已投產生產礦山企業要制定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報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對廢棄礦山和老礦山的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積極探索通過市場機制多渠道融資的方式,加快治理與恢復的進程。同時,《通知》還要求建立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制定相應的礦山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方案,以確保采礦權人能切實履行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的責任。
2006年2月10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環保總局聯合下發《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從2006年起要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新建和已投產礦山企業要制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并提出達到礦山環境治理及生態恢復目標的具體措施。
1.3專門立法保護礦山地質環境
長期以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缺乏專門的立法,只是散見于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某些條款之中,缺乏獨立、統一和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對其加以規范10。2009年3月2日,國土資源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適用于因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等活動造成礦區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的預防和治理恢復,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走上法制化的道路。2009年12月31日,國土資源部又《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制度、加強監督、規范管理、注重成效,確保中央財政支持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實施效果。
2.有關礦山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思考
隨著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公布實施,我國礦山環境保護立法取得可喜進展,礦山環境保護工作已有了良好的基礎。但是,我國礦山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法規還不夠完善,還需要進一步思考并加以完善。
2.1《礦產資源法》中未明確礦山環境保護制度
作為礦政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礦山環境保護制度應當在《礦產資源法》中予以明確。但現行《礦產資源法》對礦山環境保護的規定不夠系統和完整,存在內容缺位的問題=《礦產資源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和第三十二條只是原則性地體現了礦山環境保護的精神,沒有具體規定礦山環境保護的內容和方式,礦山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制度在礦法中沒有明確表示出來,無法為關于礦山環境保護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制定提供法律上的有效依據。
2.2礦山環境保護的內容在法律層面的規定分散
我國有關礦山環境保護的內容散見于不同的法律中,《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和《水土保持法》等多部法律中對礦山環境保護都有規定。分散的規定導致實踐中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并且礦山環境保護由多個部門管理,存在多個執法主體,職責交叉,容易造成彼此間推諉扯皮,法律責任不清,對執法責任追究制和違法處罰責任追究制的監管責任不到位等問題0,不利于礦山環境保護法律規定的落實。
2009年5月1日起生效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系統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規劃、恢復治理、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是第一部關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專門立法,必將有助于保護礦山環境和促進礦區可持續發展。但其僅僅是部門規章,法律效力等級較低,無法有效解決現實中日益嚴峻的礦山環境問題。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根據《立法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該《規定》只在國土資源系統的權限范圍內施行,而礦山環境保護要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關系,部門規章難以作出有效的規定;另一方面,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參照國務院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制定、的規章。這造成了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實際上低于地方性法規,在客觀上影響和制約了部門規章作用的發揮。
2.3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有待完善
(1) 各省保證金制度的具體名稱和適用范圍有所不同。根據2005年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和2006年國土資源部與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目前絕大多數省份已出臺管理辦法建立了保證金制度0,但保證金制度的具體名稱各省表述不一,安徽省表述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表述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四川、云南等省表述為“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遼寧、甘肅等省表述為“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河北、福建等省表述為“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重慶、江西等省表述為“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制度”。除具體名稱外,各省保證金制度的適用范圍也不盡相同,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側重于防治礦山開發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及誘發的地質災害,“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則適用的范圍更廣,但多缺乏具體可操作性,在實踐中難以真正執行。
(2) 保證金的收取標準不盡合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明確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其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繳存標準和繳存辦法,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目前各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的收取標準不盡合理,有些省份是按照采礦許可證登記的面積收取,有的省份是依據建設規模收取,也有的省份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少量保證金。從實際的運行情況來看,最終收取的保證金有時無法滿足保護礦山環境的實際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關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的部門規章法律位階較低,并且在繳存標準上缺乏統一的規定,進而導致執行力不強,可操作性欠缺。
3.對策建議
(1) 修改相關法律明確對礦山環境的保護。首先,鑒于《礦產資源法》對礦山環境保護方面規定的缺失,修改《礦產資源法》時應當考慮加入這方面的內容,明確礦山環境保護的管理分工、治理恢復方案和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以為相關下位法的制定提供上位法依據;其次,修改《環境保護法》時建議明確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礦山環境保護方面的職責分工,并增強有關礦山環境保護條款的可操作性和約束性。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的繳存、使用和管理。
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開采礦產資源的采礦權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存保證金。
第四條縣(含縣級市,下同)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保證金繳存、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保證金繳存、使用中的問題。
第五條保證金及其利息屬采礦權人所有,專門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采礦權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程經驗收合格后,依法返還其繳存的保證金及其利息。
第六條保證金標準按照不低于治理恢復費用的原則,根據開采礦種、礦區登記面積、開采方式、采礦許可剩余年限等因素綜合確定保證金,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繳存保證金金額=單位面積繳存標準×礦區登記面積×采礦方式影響系數×面積影響系數(按照累進制計算)×采礦許可剩余年限(剩余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保證金繳存標準及影響系數見附表。
保證金繳存標準、影響系數的調整,由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第七條礦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由礦區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保證金的繳存工作。
礦區范圍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保證金的繳存工作。
對大型礦山企業,由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保證金的繳存工作。
第八條保證金賬戶,由采礦權人在與負責繳存工作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同級的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
第九條采礦權人在領取采礦許可證時,應當向采礦登記機關出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保證金繳存承諾書》,按照采礦登記機關核定的保證金數額和繳存期限,將保證金存入保證金賬戶。
國土資源部頒發采礦許可證的,采礦權人繳存保證金數額和繳存期限由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保證金繳存承諾書》樣式由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
第十條保證金實行一次性繳存和分期繳存兩種方式。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3年(含3年)以下的,采礦權人應當一次性全額繳存保證金。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繳存保證金,其中10年(含10年)以下的,首次繳存的數額不低于應繳存總額的40%;10年以上的,首次繳存的數額不低于應繳存總額的20%;余款逐年平均繳存,并在采礦許可年限屆滿前1年全部繳足。
第十一條采礦權人擴大開采規模、變更礦區范圍或者開采方式的,采礦權人應當向采礦登記機關重新出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保證金繳存承諾書》,并按重新核定的保證金數額和繳存期限繳存保證金。
第十二條采礦權人轉讓采礦權的,轉讓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保證金及利息一并轉讓給受讓人,并由受讓人向采礦登記機關重新出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保證金繳存承諾書》,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
第十三條依法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程,其保證金按照下列規定返還:
(一)一次性治理完畢,驗收合格的,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將采礦權人繳存保證金及利息全額返還采礦權人;
(二)按照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分段、分期治理,對已治理且驗收合格的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將已治理面積應繳存的保證金及利息返還采礦權人。
采礦權人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程質量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四條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采礦權人組織驗收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程,其保證金按照下列規定返還:
(一)一次性治理完畢,驗收合格的,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將采礦權人繳存保證金的90%返還采礦權人;
(二)按照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分段、分期治理,對已治理且驗收合格的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將已治理面積應繳存保證金的80%返還采礦權人。
采礦權人驗收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程時,應當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參加。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3年內,為工程質量觀察期,在觀察期內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保證金余款及利息全額返還采礦權人。
第十五條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程治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礦權人可以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提取部分保證金:
(一)一次性治理,治理費用超過1000萬元的,可以提取的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已繳存總額的50%;
(二)按照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分段、分期治理,治理費用超過500萬元的,可以提取的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已繳存總額的65%。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提取保證金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應當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審核;不予提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返還保證金或者準予提取保證金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繳存保證金的開戶銀行。銀行接到書面通知后,方可辦理保證金返還和提取業務。
第十七條采礦權人對破壞的礦山地質環境拒不治理的,其繳存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由負責繳存工作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治理,治理費用從保證金及利息中列支。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支付治理恢復費用的,由采礦權人補足。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前款規定組織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工程時,應當建立保證金及利息支出臺賬。采礦權人有權查閱治理費用使用情況。
第十八條保證金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第十九條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保證金監督管理制度,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采礦權人未繳存保證金的,由負責繳存工作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繳存;逾期不繳存的,按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保證金繳存承諾書》的約定,追究采礦權人的違約責任,并不予辦理采礦權轉讓、變更登記、延續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繳存標準核定采礦權人應繳存保證金的;
(二)未按照規定返還或者準予提取保證金的;
(三)截留、擠占、挪用保證金的;
(四)其他、、情形的。
【關鍵詞】地質災害;信息系統;監測網絡;調查;區劃
我們知道廣義的地質災害是指地震災害、火山災害、海嘯災害、滑坡災害、泥石流災害等五大類;狹義的地質災害是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五類。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世界人口密度的進一步增加,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受到來自人類自身的壓力也進一步擴大。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經濟落后的許多國家,為了一時的經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無序開發及自然環境的掠奪式開采,終將受到自然界的懲罰。當然發展中國家及發達國家也不例外,我們應該引以為戒。
在地質災害頻發的今天,人類在自然災害面前是那樣的渺小與恐懼,我們應該深刻反思一下,是誰導演了這場“杯具”。信守翻翻過往的歷史,自然界對人類的懲罰隨處可見。
以上自然災害舉不勝舉,這些災害,如今我們不可能阻止它突變的發生,但我們能以人類的智慧去認識它,探索它的奧秘,通過科學的手段預知它爆發的時間及頻率,最大限度的預防或減輕這些自然地質所造成的災害。
為了查明我國地質災害嚴重縣(市)的災害隱患,劃出地質災害易發區、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網絡,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減少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
1 任務
(1)全面系統地收集前人區域地質、水文地質、災害地質工作成果進行綜合研究;
(2)基本查明工作區地質災害的生成環境、時空分布情況、規模、類型、活動特征,形成原因、危害、發展趨勢及其已有防治措施與效果;
(3)重點調查可能產生崩塌、滑坡、泥石流而對居民點造成威脅的斜坡、溝谷以及對村鎮有威脅的地面塌陷、地裂縫隱患,同時兼顧公路、河流沿線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調查;
(4)對現有和潛在危害的地質災害危險性進行分析評價和預測,提出防治對策建議,編制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預案;
(5)根據調查結果,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密集程度及危害程度,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區劃;
(6)建立工作區地質災害信息系統,為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決策的科學依據。
2 步驟
(1)接受委托后,項目負責組建調查與區劃項目部,下設調查小組一般2~3人/組,包括組長、組員、后勤人員等;
(2)由項目負責組織項目組成員學習調查與區劃實施細則及相關規范;
(3)對項目區有關負責人進行培訓及業務溝通,發放摸底調查表,收集項目區氣象水文、植被以及社會經濟發展計劃、村落、學校、水庫、公路、以往勘探點的有關資料;
(4)收集區域地質、環境地質、第四紀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及以往地質災害調查成果,準備各類野外記錄表格,備齊野外后勤保障的一切設備及工具;
(5)寫好項目區的調查與區劃設計,送主管部門評審,通過即可進行以下工作;
(6)野外工作,到工作區后收齊摸底調查表,分類分區,盡量按路線劃分。野外實地調繪,以摸底調查表為主,走訪、詢問為輔,力求做到不漏點;
(7)各組路線由項目負責統一安排,各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調查點序。在野外路線上不漏點,各項目組的所有表格必填項目絕對不能漏項,當天野外結束應及時完善所有資料,包括點號及路線即刻上圖,相關照片編號造冊,并且準備好下一天的工作;
(8)野外調查至關重要,直接關系到項目的總體質量。調查期間盡量做到先遠后近、先難后易、先面后點;
(9)收齊所有調查資料,查看有無漏點,表格是否漏項,完善補全后,形成野外工作總結,申請有關部門進行野外驗收;
(10)野外合格后,轉入報告的室內編寫工作,該階段工作量較大,要求項目負責總體把握要項目進度,合理安排項目組成員;
(11)最終形成《項目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 《項目區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報告》 《項目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議》 《項目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照片集》及相關圖件,申請專家組驗收,通過后方可復制外送;(12)項目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對項目進行歸檔處理。歸檔資料包括:野外手圖、實際材料圖、記錄本、野外記錄表格、照片集、送審稿及相關圖件、終審稿及相關圖件、光盤。
通過以上一系列的步驟之后,我們的調查與區劃工作就算圓滿的完成了。通過技術人員全面細心的調查后一份完整的調查與區劃報告就可以提供給項目區主管部門使用,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該調查與區劃報告做好相關災害隱患點的防災工作,總體部署年度防災計劃,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系統。有計劃有步驟的防災減災,為國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做貢獻,避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
3 結束語
項目區主管單位可根據區劃報告組織健全縣、鄉鎮、村組各級防災救災機構,主要包括防災救災指揮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救災辦公室以及相關基層的監測預警組、搶險救災組、醫療救護組、安置組、治安組等機構,并建立與之相配套的信息通訊網絡,確保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組織及時、反應迅速。合理指揮災區搶險救災,將損失盡可能地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據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逐級健全管理制度,逐級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群測群防和地質災害預報、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制定防災預案,采取群專結合的監測預報方式,將可成功預報地質災害的發生,以達到防災減災或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目的,使項目實施確實起到“服務地方”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394號.2004.3.
[2]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二號.1989.12.
關鍵詞:合理開發;山地;耕地
中圖分類號:F30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7-0056-1
我國有1.282億公頃可耕地面積,居世界第四位。但我國又是世界第一的人口大國,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101公頃。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積的一半。1998年12月24日國務院通過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堅持了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限制對耕地的非農開發。但目前中國經濟正處于一個結構性成長期,未來10到20年間隨著城市化率的提高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必然使人口和工業快速的向城鎮集中。而我國城鎮現在所采取的外延擴張,粗放的城市發展建設方式。對非農建設用地的需求將是可持續的。一方面通過占補平衡的方式進行土地置換,成本高昂,土地的可耕性又很難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限制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又會極大的限制城市經濟的增長。為了不使土地成為限制城市發展的制約,解決經濟發展與土地資源的供需矛盾。只有通過加強城市的遠期規劃,生態規劃,向城市周邊的山坡、丘嶺要地。這也是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的,在國際上,它也已經被證明是切實可行的。
山地面積約占我國陸地總面積的67%。山地多而平地少,可耕地分布不均。如何發揮各地獨特的地理優勢,少占平地良田,將更多未充分利用的山地、丘陵轉化為建設用地。以其探索出一條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綠色山地開發建設模式,對未來經濟發展和耕地保護,都會產生極大的促進作用。但是也應該看到山地開發與平地開發建設比較起來有諸多的不利條件。但為了合理利用資源,保護耕地,使國家進入可持續發展的新階段,對其進行科學的研究和開發是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的。
1 山地開發建設的特點
(1)山地與平地相比,環境更易被破壞,且不易恢復。在規劃和建設中應采取適應環境的原則。
(2)山地由于受地形限制及環境保護的制約,土地的利用率比平地要低,其實際建設用地少而復雜,規劃中應綜合考慮道路、坡度、坡向、植被以及利用現狀,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布局方式來提高山地的利用率。
(3)山地植被資源豐富,同時山地的溝谷、山丘等地形地貌也增加了山地的景觀資源。少數地區還形成一定的人文景觀。這些資源有利于提高山地的環境品質和生活品質。
(4)山地易發生地質環境災害。由于山地的坡度大,與平原地區相比易發生水土流失、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災害。所以在進行開發建設時,地質資料準備,規劃選擇占重大比較。
山地開發建設的最大的特點在于它是一個系統化多樣性的有機整體。地上建筑就是立體的,錯落有致,層次分明,步移景遷的。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使地下基礎設施與地上建筑物相統一。做到“以人為本,和諧的統一”。
2 山地開發建設的優勢
(1)我國地遼闊,山地占比大,可選擇范圍多,后發優勢明顯。通過科學的環境評價和規劃設計,可以創造出大量可供開發建設的存量土地,其前景十分廣闊。
(2)山地具有環境優美,景觀獨特的優勢。通過前期規劃設計和生態建設,可以形成富于變化的自有形象和自身特色。從國際上看,山地小區在其他國家都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經濟越發達比例越高,這是由經濟文化基礎決定的。
(3)山地有利于環境衛生的隔離和防護。利用山地高低起伏的地形、地勢可以形成防護隔離體和各種功能區。達到隔離污染,提高環境安全衛生標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利用山地的地形種植樹木花草,規劃建設綠地等措施形成多層次立體的綠化環境衛生系統。
(4)山地開發的基礎設施成本較高,但其地價卻相對較低。近年來我國道路等基礎設施發展迅速,而信息技術的發展,物流網絡的使用,都極大的降低了山地的開發難度。而且山地開發適應性廣,通過合理的利用地形地勢,在山地有時還能獲得比平地更高的土地利用率,增加建筑面積。
3 山地開發建設的劣勢
(1)山地生態環境脆弱,市政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難度大。山地的開發建設要以市政基礎設施的完善為先決條件,前期市政設施建設和規劃成本較高。另外如果待開發山地綠化植被覆蓋率較差,在建成后,還需投入大量再綠化的環境整治成本。
(2)山地開發建設難度大,單位面積成本高。山地的主要特點是地形復雜,各項建設用地都有一定的適應坡度。但因山地的地形條件所限,適宜大面積建設的用地顯得十分緊張,加之其工程地質條件要比平地復雜,增加了建設的難度。同時在坡地等復雜地形條件下施工,工程量、土方量也會顯著增加。相應的開發基建費用亦會增大,而且道路、地下管線、網絡線路的迂回,長度增加必然會造成總工程量和總造價的增加。
(3)山地小區結構較平地小區松散,交通運輸困難、行動聯系不便影響效率。具有一定規模和幅度的山地小區,因受地形影響,雖經規劃調整,但其整體形態的不規則不緊湊,區內局部功能的分散化是不可避免的,同時受地形限制,各種市政設施的效率也較正常水平低,特別是道路給排水及垃圾清運系統受影響最大。
一、地質災害易發區和主要隱患分布
我區地質災害易發區主要分布在鳧城鄉、北莊鎮、徐莊鎮等低山丘陵,其山體特征多以“崮”形山體為主,“崮”頂為厚層堅硬的寒武系崮山組、徐莊組灰巖,巖體坡角陡立,垂直裂隙、節理發育。底部為較松軟的泥巖、泥質頁巖。這種山體形態和結構,若汛期長時間經雨水沖刷、侵蝕,上部堅硬巖層(灰巖)與下部松軟巖層(泥巖)分離易產生滑坡。“崮”形山頂灰巖邊緣經過風化作用長時間受雨水侵蝕,現已形成垂直切割較深的張性裂隙,有的逐漸發展成為連續貫通的分離面,在重力作用下,極易造成危巖體失穩脫離母體產生崩塌,經調查分析:我區以下5處不穩定山體,汛期若遇強降雨,存在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必須重點防范。
1、徐莊鎮南山灣村土山滑坡;
2、北莊鎮熊耳山崩塌;
3、鳧城鄉付莊村北山崩塌;
4、桑村鎮玉子山村官山崩塌;
5、棗莊市熊耳山礦業公司半湖鐵礦采礦坑滑塌。
二、地質災害的防范重點及防治措施
(一)重點防范期
汛期是地質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根據棗莊市氣象局天氣預報,今年汛期開始于6月中下旬,結束于8月底到9月初,預計6—9月全市降雨量約在470毫米—570毫米,較上年偏多,預計將有2個左右臺風或熱帶風暴影響我市。各鄉鎮(街道)政府、各相關部門、受威脅單位群眾要加強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工作。
(二)重點防范地質災害隱患
1、徐莊鎮土山滑坡
該處位于白土公路東側、南山灣村西,山體巖性為灰巖、頁巖及風化殘積物,體積約10萬m3,若殘積物中水分飽和或含量過大,造成結構蔬松,極易出現滑坡,此前滑坡曾毀樹200余棵、拖拉機1臺。一旦發生滑坡將阻斷公路、堵塞河道,對過往車輛和下游800村民生命財產構成威脅。
防治措施:(1)加強防災避險宣傳教育、樹立警示牌、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避險明白卡”;(2)關注天氣預報,加強險情監測、預警。(3)落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
2、鳧城鄉付莊村北山崩塌
該處山體“崮”形頂部灰巖裂隙發育、巖石陡立,下部山坡坡度為40°,距山頂250米山坡下居住著36戶118位村民。1998年5月22日曾發生崩塌,崩落巖石20余噸,毀樹40余棵,砸壞村民1蓄水池,未造成人員傷亡。如發生風雨天氣,崩塌可能再次發生,對村民生命財產構成一定威脅。防治措施:(1)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教育,增強群測群防意識;(2)密切關注天氣預報,鄉、村落實值班制度,加強監測和預警;(3)設立警示牌,盡快構筑防護墻,搬遷高危住房,采取避讓措施。
3、熊耳山礦業公司半湖鐵礦采礦坑滑塌
熊耳山礦業公司半湖鐵礦,近年來開發強度異常劇烈,目前已形成較多垂直切割較深的狹長采坑。這些陡斜、松軟破碎的坑壁經雨水浸泡沖刷等因素,極易滑塌,對坑內工作人員,設備將構成威脅。應采取的防治措施:(1)鐵礦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開采設計和規程組織生產;(2)加強防治避險宣傳,樹立警示牌,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避險明白卡”;(3)關注天氣預報,加強險情監測、預警,落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4)對采完礦坑抓緊回填、平整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區安全局、建設局、水利局、林業局、交通局、公路局、環保局和各鄉鎮政府及山城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分局,具體負責全區地質災害的勘查、調查、檢查和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層層建立和落實責任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落實的監督檢查。
(二)加強汛前調查,做好防災明白卡發放。
汛期是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易發期。各鄉鎮(街道)要在汛前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進行調查,摸清轄區內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構成威脅的易發區、危險點情況,編制防災方案。各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在汛期來臨前,要切實做好防治地質災害“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的填制工作。“工作明白卡”做到一點一卡,“避險明白卡”做到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每戶一卡。
如何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我們的生存環境,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創建美好家園,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擺在我們面前非常緊迫而現實的問題。
根據市委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會20__年工作要點安排,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專題調研組,歷時三個月,先后赴市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林業局、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水利局、發改局、經貿局、工業園區等有關部門和__鎮、__鎮、__鎮、__鎮、__鄉、__鄉、__鎮等鄉鎮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了解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存在問題和困難,剖析原因,尋求對策。
近年來,我市各級各部門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在開展生態市創建、經濟結構調整、__江水環境綜合整治、森林資源培育、城鄉環境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進一步推進了我市的生態工貿城市建設。
根據我們的調研,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在水環境質量、產業結構和布局、養殖業污染治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水力資源開發、闊葉林保護、環境基礎設施、生態思想認識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差距,困難和問題比較突出。
從過境斷面監測結果看,__江(__段)受外縣(區)上游外來污染影響嚴重,如新羅區的養殖業污染;大田縣謝洋鄉仕福村鉛鋅選礦廠廢水直排我市__鎮長塔村河道,造成嚴重污染。城區內菁城、桂林城區污水管網尚未完善,部分生活污水仍直接排放于__江,__江干流水質不容樂觀;受鄉鎮農村生活污水影響,支流水質富營養化指標高;洛陽溪依舊受到大深礦區選礦廢水、礦區水土流失影響,存在超標現象。
從產業結構方面看,目前我市在產業結構上以能源建材、資源型企業為主,深加工、高科技方面工業企業較少,資源型占60%。商貿、物流和現代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發展嚴重滯后,三次產業結構比重不合理的問題尚未得到有效改善;從城市空間布局看,規劃區域功能布局不合理,城區周邊圍繞著工業企業,特別幾個大的高耗能企業,加上目前無集中供熱系統,嚴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特別是東坑口以化工產業為主的工業園區、振鴻水泥、__電廠距離城市中心較近,工業生產與居民生活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群眾反映強烈;從企業生產裝備方面看,我市工業企業大部份是高耗能、資源型、傳統型企業,高科技、附加值高的企業少,如電廠(2×30萬千瓦)、紅獅水泥、振鴻水泥、大深礦區、掛山礦區等均為資源型能耗企業;從單個企業方面來看,部分企業中存在占地大、投入少、土地空置閑置、使用率低、土地投資強度小,企業投產滯后,創造效益不明顯,貢獻不足等問題。
養殖業規劃所列的禁養區、禁建區、適度養殖區范圍內仍存在養殖或環保設施建設沒有跟上;部分養殖戶環保意識不夠強,“誰污染,誰治理”原則落實不夠到位,治污染資金投入不足,治污染設備不夠完善;投入關閉拆除的補助資金不夠(豬舍關閉每平方米補助30元,改為倉庫或其它用途的每平方米獎勵30元),由于豬舍建筑成本較高,補助60元養殖戶不給予拆除,豬舍只關閉沒拆除,容易導致復養;散養戶點多面廣,由于其規模小、投入少,大多建在房前屋后、采取家庭作坊方式,污染治理設施不配套,廢水不能做到達標排放;按照省、龍巖市要求,在20__年底前完成80%的規模化養殖場治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點多面廣、治理工作存在較大難度。
農村生態環境惡化趨勢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主要體現在一是超標準、超范圍使用農藥、化肥、農膜,隨意丟棄有農藥殘留的袋、瓶等的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給地表水、地下水、農產品質量和土壤帶來嚴重影響;二是水土流失、土地退化問題顯著。2010年__市水土流失面積28.875萬畝,占全市土地面積6.47%,其中茶園果園過度開發、工程建設、采礦區,特別是非法稀土開采引起的水土流失和污染尤為嚴重。由于農用地重用輕養及水土流失,地力普遍下降。三是農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農村垃圾治理長效機制未全面有效建立,生活垃圾被隨意拋棄在路邊、河塘或低洼地,不僅影響環境衛生,而且造成河道淤積,污染水體,使得農村河網水質普遍較差。
水電站分布在全市大大小小河流上,把河流截成階梯式水庫,河流湖庫化加劇,因利益驅使,不少水電站企業沒有嚴格執行最小流量規定,河流自凈
能力變弱,水庫大壩蓄水本身易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有的電站清庫不徹底或根本不清庫就蓄水發電,造成水體富營養化,有的在施工過程中,棄土、棄渣亂倒造成水土流失,生態破壞。道路施工時有的直接把棄土往河里倒,堵塞河道,河水中懸浮物明顯增加,河水變渾,導致水庫庫面漂浮物很多,水葫蘆瘋長。我市一些群眾受利益驅動盜伐、濫伐闊葉樹甚至生態公益林中的闊葉樹來加工木屑作為種植食用菌原料,嚴重破壞了我市的森林資源,特別是北片新橋、__、__、__等鄉鎮形勢尤為嚴峻。同時,毀林開山,毀林營造茶園、濫挖樹頭等的現象屢禁不止,每年破壞的闊葉林相當可觀。而闊葉林在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凈化空氣等方面有重要作用。過度砍伐闊葉林,已給我市生態環境造成明顯破壞,我市境內新橋溪和__溪水量已逐年減少,就是很明顯的例證。另外,生態公益林建設資金投入不足,制約了生態林保護、管理和建設。
全市污水集中處理率低,城市污水收集系統尚未完善,污水收集率低,大部分的鄉鎮未建成污水處理廠,大量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影響地表水水質的改善;未形成規范的危險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系統,鄉鎮垃圾收集處理率普遍較低,處理設施簡陋,未能達到無害化填埋要求,生活垃圾污染問題比較嚴重,不同程度地使土壤、地下水受到二次污染;城區環衛設施建設投入不足,布局不盡合理,城區臟、亂、差還沒有根本改變;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水平還比較低,綠地管養不到位。
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沒有得到根本轉變,保護生態環境尚未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在經濟建設中由于考核考評機制不夠合理,存在重量不重質,環保工作仍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局部地區形成先破壞、后建設,先污染、后治理的現實;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投入長期偏低,生態建設措施難以真正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和體制不夠健全,人員、設備、經費不足,執法監督能力不足、監測技術與手段較為落后,部門、地區之間的統一協調有待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有待進一步加強,對生態環境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和生態理念有待提高。
圍繞“打造閩西對接閩南的橋頭堡、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海峽西岸經濟區宜居宜業的生態工貿城市”目標,以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政策保障、公眾參與的生態市建設機制為手段,實施生態保護、恢復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弘揚生態文化,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著力改善民生,實現經濟社會與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力爭全市80%的鄉鎮達到國家級生態鎮指標要求,實現創建國家生態縣(市)目標,把__建設成為生態環境優美、生態環境質量指標位居全省前列的宜居宜業生態工貿城市。
要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重大事項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重大事項決定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要充分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把在生態環境建設過程中事關全局、影響長遠的重大事項以人大決議、決定的形式確定下來,充分體現全市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確保實現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對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實行公眾聽證制度,對重要規劃、政策以及重大項目實行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加大決策的透明度,提高社會團體和公眾參與程度,形成政府、專家與社會團體、公眾相互配合的民主決策機制,科學有效地推進生態環境建設。在市域進行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區域資源開發、產業結構調整等重大決策時,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進行環境戰略評價。實施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區域環境保護規劃,依法對各類建設項目進行環評預審。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生態環境建設的治本之策,一嚴格產業準入。要制定產業發展導向,設置鼓勵、限制和禁止建設的產業目錄,限制發展生產能力嚴重過剩,工藝技術落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較高,不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產業和項目,凡列入禁止發展的產業和項目,不得辦理新建、擴建的相關手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明令一定期限內淘汰、關閉、停產的發展產業和項目,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檢查、督促其按相應規定執行。二優化工業結構。要充分利用__市區位優勢,促進輕紡、機械電子、冶金礦產、農林產品加工和建材化工等主導工業產業的生態化發展,循環利用資源,延伸產業鏈條,提高能源和物質的利用效率,目前,要著力推進水泥產業的深加工發展,水泥企業不能只生產熟料等初級產品,而是要在生產水泥成品的基礎上,向下游的制造水泥枕木、預制板等方向拓展。同時,加快推廣先進設計制造技術和管理手段的應用,提高支柱產業的發展質量,優先發展環保產業,支撐主導產業生產生態鏈的形成。三調整產業布局。要強化各類工業區塊的功能整合,明確各區塊的發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優化產業發展的空間布局,目前,應抓緊推進東坑口化工小區“優二進三”,做好規劃搬遷工作,并在搬遷中促進整個產業的升級和發展,做大做強;按照產業集聚模式,明確各片區主導產業,積極引導相關企業向龍頭企業集聚,增強產業的關聯度,打造完整的產業鏈條,應重點督促金大鑫鋼鐵企業下游高附加值產業的落地,打造百億產業園;對物流、商貿和現代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的發展要站在未來和整體的高度加以考慮,寧缺勿濫,以構建大物流為目標,通過現代物流基地建設,構筑物流信息平臺,做強閩西南現代物流業。
促進工業企業逐步向園區集中,統一規劃排污等環保設施,發展特色園區,實行排污集中控制和處理,以保證治理設施共享和污染物集中治理。針對我市規劃區磚瓦行業較多,盡快制訂我市淘汰落后產能計劃。推行工業園區集中供熱,拆除小鍋爐,配套相關優惠政策。要通過強化技術改造,推進清潔生產,延伸工業產業鏈等途徑,促進工業經濟的循環體系建設。盡快啟動紅獅水泥兩條生產線煙氣脫硝設施建設。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同時加強建設項目投產后的環境管理,確保增產不增污,通過清潔生產,發展節能、降耗、節水、節地、資源持續利用的循環型經濟。
一要加強水源地水污染源治理,實行嚴格分級管理,保護水源。嚴格按照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禁止在保護范圍內開展影響水源保護的一切活動,禁止新建工業企業項目,加強上游污染源治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飲用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二要完善__江流域監管機制,堅持流域統籌、疏堵結合,建立分區控制、聯動治理、上下游聯合交叉執法、全面控源的污染防控體系,要加強執法監管和監測監控,探索完善分段管理、分段負責制,將各項整治任務和整治責任落到實處,構建流域上下游水質水量綜合監管系統,加快流域交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加強涉水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管理,加強跨區、跨部門水質信息溝通,構建上下游的水環境綜合預警預報系統,加強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質綜合調度,提高水污染風險預警能力和防控水平。當前,特別是加強對湖庫甲藻監測工作,建立有效應急處置措施,防止藻類異常大量繁殖現象的發生。三要強化水生態保護,提升重點區位的森林、濕地
生態功能,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加快污染嚴重河流水環境治理,實施農村河道綜合整治,落實水電站庫區垃圾清理責任制,嚴格執行水電站最小下泄流量在線監控制度,關閉并拆除部分嚴重影響流域生態修復功能的小型水電站,提升流域自然凈化功能。幾年來的養殖污染治理實踐證明,以離河流遠近來劃分禁養區、限養區,簡單地把養豬場往山上搬,并不能解決養豬污染問題,反而會使污染往支流、山澗甚至水源地蔓延。要根據區域環境容量、流域水質現狀、山林植被吸納能力來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合理規劃布局生豬養殖場。積極推進生豬養殖標準化建設,采取封閉型生態養殖產業鏈,目前要重點推廣簡單易行、行之有效的干清糞減排措施,扶持發展以豬糞為原料的有機肥廠,要鼓勵試行“養治分離”的養殖污染治理模式,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組織養豬戶成立養豬合作社或養豬協會,由養豬協會征收養豬污染集中治理費,委托有機肥廠或專業化的公司集中收集和處理豬糞尿。要禁養與治理并舉,獎勵與處罰并用,對在禁養區、禁建區違規新建的養豬場要堅決予以;對沒有環保設施的違規養殖戶和超標排放的養豬場要依法征收排污費,并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要依法關閉。對治污措施落實好和推廣生態養殖模式的規模化養豬場,政府要給予一定資金獎勵,以政策引導農戶走生態養殖的發展模式。
一要嚴格礦山開發建設準入條件,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依法審批備案,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檢查巡查,共同指導礦山企業實施“邊開采、邊治理”,督促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責任義務。二要按照“誰破壞,誰恢復、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實施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確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范圍和復墾指標,由采礦權人負責保護和治理;對無法落實業主的廢棄礦山,根據屬地原則,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整治。三要進一步強化礦山環境綜合整治,突出解決礦業開發造成的水土流失問題,堅決取締關閉不符合最小開采規模規定的礦點,依法查處非法采礦,嚴禁在禁采區內新建礦山、礦點,當前要重點打擊稀土的非法開采活動。
一要加大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監督和執法力度,完善林業分類經營管理體制,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積極落實森林資源管護經營責任制和森林資源多元投入機制。二要全面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加快生態公益林基地建設,停止煉山造林、停止毀林造茶園、停止大面積種植速生桉樹及大面積單一竹林。三要加強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落實防治措施,加快林種結構調整,積極發展闊葉林,嚴格控制以消耗闊葉林木材為主的食用菌生產規模,從源頭上抓好嚴控落實,加大對鋸臺、濫砍亂伐和非法運輸木材鋸屑的打擊力度,同時,要做好食用菌種植戶的轉產工作,鼓勵其開展竹業、煙葉、金銀花、熏衣草、蔬菜等種植,建議提高煙農生產補助,煙葉稅返回煙農鼓勵發展,增加收入。四要強化森林資源保護措施,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可采取逆向倒查機制,依法打擊亂砍濫伐林木,螞蟻搬家式偷盜林木、濫挖樹頭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嚴格控制林木采伐,大力提高林木蓄積量,恢復和提高森林的生態功能,實現林業和林產工業的可持續發展。五要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模式,提高并多方籌集生態公益林管護資金。
以人為本,堅持“適居性”、“特色性”的原則,遵循人居環境建設的發展趨勢,根據__市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統籌協調推進,把居住環境的改善與生態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創建優美的人居環境。以建設生態型江濱園林城市為目標,加大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加強城市綠地管養,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加強城市坡道路交通、停車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功能;積極改造完善城市水廠建設和供水管網,提高城市供水安全;加強城市雨污水管網建設,完善城市排污管網,實現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同時加快建設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提升城市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加強道路揚塵和機動車尾氣與餐飲廢氣的治理,建立健全空氣質量日報制度;加強對娛樂場所、建筑施工、車輛等的噪聲污染管理;加快完善垃圾池(場),垃圾中轉站、果皮箱、垃圾運輸車、公廁等環衛基礎設施,加強城市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管理,打造專治優美人居環境。
一要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從治理農村“臟、亂、差”入手,扎實推進以垃圾污染治理為主要內容的“家園清潔行動”,全面清理公路沿線、溝道兩側、村道里弄的垃圾,加快完善村莊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健全農村垃圾清掃保潔、清運和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要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結合新農村建設搞好“五改”(改圈、改廁、改廚、改水、改路),要通過建立一批沼氣示范村,以點帶面,帶動農村沼氣建設工作的整體推進,凈化美化村莊環境,同時,建議有償回收農藥使用完后的殘留袋、瓶,以防止二次污染。二要做好生態移民工作,對生活在自然環境十分惡劣的高山區、深山區,缺乏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群眾,以及配合生態建設重大工程項目需要移民的群眾,要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的引導農民下山,通過科學規劃引導山區農民向中心村、中心鎮和城市集聚。三要積極調整農村能源結構,逐步推廣以電代薪,增加電力、液化氣、優質煤的供應以減少對薪柴的信賴,鼓勵使用太陽能、沼氣、生物質能等新型能源,提高農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
一要開展好生態環境保護的教育,生態文化建設的核心領域是生態教育,包括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職業教育,我市應針對不同群體開展生態知識和環保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重點和優先群體包括決策者群體、生態環境工作者群體和學生群體等。二要借助現有的教育途徑,廣泛深入地普及生態知識,通過報刊、電視、廣播、政府互聯網、宣傳標語和墻報等多種形式,進行生態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征集一些形象生動易于記憶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語與廣告語。三要建立生態環境建設的公眾參與機制,通過推行城鎮生活垃圾的定點分類堆放、組織資源回收利用活動、義務植樹造林活動、環保義務勞動和志愿者行動、設立公眾舉報電話、獎勵舉報人員、建立環保問題公眾聽證會制度等公眾參與活動,培育公眾的生態意識和保護生態的行為規范,激勵公眾保護生態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提倡節約、愛護生態環境的社會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和消費行為,同時推進企業文化的轉型與創新,樹立企業注重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