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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監理制度;施工技術
中圖分類號: TU7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建筑工程監理概述
上世紀末我國從法律層面正式確立了工程監理制度。工程監理制度的有效實行,在促進提高建筑建設管理水平,增加社會和經濟效益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監理制度正逐漸成為建筑工程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我國工程監理制度的發展歷程可以分為引入、推廣、競爭三個階段。引入階段,處于國民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渡時期,本階段的特點為從建筑行業或是政府部門以及相關單位抽調相應的人員組成監理工程師,這段時期的工作多在國外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摸索著、小心翼翼的開展監理工作。推廣階段的特點是監理工程師人員素質逐漸專業化。與此同時相應的行業主管部門也建立了起來,進一步規范并且推廣了工程監理制度。競爭階段的特點是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進一步建立,相關的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逐漸建立,對于工程監理制度有了成熟的方案,并且在此基礎上建立了相應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同時一大批工程監理人員工作的監理企業也如雨后春筍般建立。工程監理也逐漸轉換為社會中介服務業的分支行業,行業之間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公開招標制度受到了更多的重視,如何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質量成為每個施工監理企業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2建筑工程施工監理的歷史作用
以FIDIC土木工程合同為基礎,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相互制約的管理模式是現代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制度建立的起源。監理制度的建立適合了市場經濟的需要,滿足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模式,相對優于我國的傳統做法,這個制度的優勢有兩個方面,首先是參建各方的責權利分配更加合理、明確,進一步增強了建設各方的合同意識,從而對管理水平的提高有著積極意義;其次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突破了建設單位原先小生產管理模式的局限,在這種經驗體制下能有效積累經驗,提高工程建設的專業化水平。建筑工程中的施工監理工作在多方不斷努力下,初步的成效正在逐步展現。工程監理制度的引入在制度上為工程建設過程建立了一種科學的制約機制,并且促進了工程管理工作向守程序、講科學等為特點的管理方式的過渡。監理工程師隊伍也逐漸融合了來自各方面、各領域的技術專家和人才,而且監理工程師隊伍也逐步成長壯大,在工程建設中開始發揮著舉足輕重的的作用。
3如何引導建筑工程監理與施工技術的相互促進
3.1從建筑工程的質量方面看
建筑工程的質量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監理工程師在建筑工程建設中,他的行為會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建設工程項目使用功能和價值的實現,這在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工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監理工程師要嚴格遵守建筑工程中相應的技術規范和規程,熟練掌握相關的合同文件,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規范的要求執行相關的工作。監理工程師在嚴格審查進場原材料以及檢驗施工工藝、對施工產品的嚴格、全面的監控和管理等工作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整個建筑建設的質量。
3.2從建筑工程的進度方面看
建筑工程的施工進度控制不僅是時間計劃的控制以及現場施工管理的問題,在進度工作控制中還要從工程的設計、招標、施工和竣工等各個階段綜合考慮,對整個工程進行持續、全面、嚴格的管理,這樣才能保證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并且能減短工程投入使用的時間,進而取得最佳的投資效益。在設計初級階段,監理單位要設計制定高質量的任務書,才能保證工程進度目標的實現。開工時,要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實施總進度計劃和網絡圖進行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在審核總進度計劃時,要將總進度目標進一步分解并確定工程計劃的關鍵線路,以及控制工程節點的進度目標,在此基礎上制定監理進度控制計劃。
3.3從建筑工程的工程造價方面看
要在滿足進度和質量要求的前提下,通過一系列的工作實現對工程費用的有效控制。實際投資不能超過相應的計劃投資。工程設計在監理的建設項目費用控制工作中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另外,計量和支付是監理過程中費用控制工作的核心,在工作中,監理工程師依照相應的合同文件,在認真審核工程清單中各項費用的基礎上,深入施工工地現場,充分核實現場狀況,進而實現對清單以外的各類計量的嚴格控制工作,從而有效的減少了工程中的各類附加費用。
3.4從建筑工程的安全工作方面看
只有做好安全工作,才能保障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在相對安全舒適的環境下開展各項工程的作業,能夠順利地生產出優質的工程產品。安全生產工作是保障工程質量水平的前提條件,工程質量的好壞同樣也是工程安全的保障。施工全過程中都要充分重視對安全工作的管理,針對不同的施工階段或者施工環境中存在的各種不同施工情況和環境特點,要有針對的在施工的不同階段選擇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求在最大程度上預防和減少工程事故的發生。綜上,工程的安全監理工作,目的是實現對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是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相關人員必須在開展工作時充分了解施工安全的意義,明確安全監理所包含的內容。
4建筑監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經過二十幾年的發展,我國建筑監理行業正在逐漸發展和壯大并且在某些領域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和貢獻。然而這些工作還不能有效滿足我國快速發展的建筑建設事業對于建筑施工質量工作的要求。我們可以從監理制度實行時間短和舊體制的深刻影響等方面找到相應的原因。我們應該注意到我國目前的監理市場不太規范,相關不利因素都或多或少的制約了工程監理工作在我國的有效推行工作,工程監理要實現社會化運作方式,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應從以下方面做好監理工作:①促進建筑工程監理市場的規范化建設,嚴格規范監理市場的市場行為。首先,從中標單位的選擇上,業主就應該注意要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中的相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標,選擇正規的監理企業承攬監理業務,盡量避免出現內部監理和同體監理的情況。同時,還要強化監理委托程序,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委托手續。其次,政府監管部門還要加強對竣工備案制度的建設,嚴格查辦工程監理的情況,對于工程監理的不招標狀況以及掛靠、轉包工程,進行重點查辦,不允許驗收備案。針對我國目前招投標市場的混亂情況,以及我國建筑市場不完善的狀況,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制定規范工程監理招標和招標市場監管方面的法規和制度方針,使市場運行有良好的保障機制,從而規范市場的秩序。②進行嚴格的工程監理資質管理,對于在同一個經營實體內部直接在管轄范圍內從事設計、施工和監理的一條龍式的承包公司,我們要求監理部門或單位必須是自主經營的法人實體,其內部要實行獨立核算,并且自負盈虧。然而,要想避免前面提到的同體監理等行為,必須要把監理單位獨立出來,使其成為真正的法人實體,這是禁止上述幾種現象的根本措施。總的來說,監理單位要想真正成為監理主體,就必須使其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這就需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完善監理單位資格管理的法規,使國有監理單位的改革工作成為改革計劃的一部分,使其成為能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獨立的市場主體。③加強監理隊伍的建設和對監理人員的管理工作,逐步提高負責監理的員工的技能和素質。監理人員具有良好的技能和素質是保證監理單位的監理工作做得出色的一個決定性的因素,如果監理人員的技術不強,那實施監理的效率就會很低,這樣一來實施監理也就沒什么意義了。為了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加強監理隊伍的建設,政府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法規,對監理單位的成立和整頓要做好嚴格的審批工作。企業自身也要注意做好對員工的培訓工作,要知道一個正規的監理單位,應該不僅具有對建筑工程施工的監理能力的,為了適應全過程的監理工作,也應具備完善的設計監理的能力和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咨詢能力。監理單位在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能力的培養時,不僅要注重對工程技術方面的培養,還要加強對他們的經濟管理和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等方面的能力的培養,提高監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5結束語
建筑工程監理制度是建筑工程質量的保證,我們應該繼續堅持并發揮監理的作用,努力做好施工技術管理,為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施工 質量 監理 存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前言:近年來,我國建筑工程行業發展突飛猛進,在這種發展狀況下,人們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也越來越重視,這就在根本上促進了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的發展,建筑工程的質量在這種影響下也有了一定的提升。建筑行業的發展促使建筑工程項目數量的增加,但是,數量并不和質量成正比,施工過程中還是有很多的質量問題。所以,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中的作用至關重要。因此,要在工程建設的施工階段進行一定的質量管理,對施工質量進行控制,是工程監理人員的工作重點。由此可見,很有必要對建筑工程監理措施進行客觀分析,這樣才能夠保證施工進行的質量。
1 我國工程建筑監理對施工質量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1.1 相關政策和法規不完善
作為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監督方,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是我們進行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監理的有力保證。然而,有關政策與法規都有待完善,變動周期短、缺乏連續性等不足,都對施工質量監督方監理工作產生了很大的不便。此外,由于新技術的發展和使用,原本的施工質量監理政策對于新的施工質量監理工作來說略顯陳舊,再加上相關部門沒有及時出臺新的規范,導致了施工質量監督標準落后于形式。與此同時,施工單位存在更大的變動性和流動性,以至難以對建設和施工單位違反規定的行為做出有效的處罰,更加難以追究施工質量責任的問題。
1.2 工程施工質量監督形式單一
工程建筑施工質量方面出現問題,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單位就可以對工程的施工方進行處罰,但是由于沒有考慮市場機制,加上單一的處罰方式,工程建筑施工質量的監督無法實現,致使施工建筑的單位全都依靠政府的施工質量管理,不主動提升自身施工質量,只能造成工程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沒有保障且后患無窮。
1.3 現場監理不到位
當前,在工程建筑施工過程中,為了更進一步確保施工的質量,實行嚴格的現場監理制度,是確保施工質量極為關鍵的一個環節。但是現的在一些監理單位,往往更把利益最大化放在發展的首要位置,導致他們不僅超資質承擔監理業務,而且在監理人員的數量和資格的配備上也存在很大的問題,甚至連最基本的要求都不能達到,這樣的情況導致現場監理人員匱乏以及監理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監理工作中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監督和審查,從而導致監理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發揮,也對工程建筑施工的質量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1.4 缺乏質量管理的核心
沒有質量管理核心會導致工程建筑質量監督工作的盲目性,從而會出現建設方、施工方、質檢方三者工作、思想、行為、標準的不統一,難以形成對建筑工程質量的管理合力,造成相互推該的局面,不能真正為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起應有的責任,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的措施。
2 提高工程建筑施工監理對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的措施
2.1 完善工程建筑施工質量監理法規和標準
作為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監督方,法律法規的規范標準是我們進行工程施工質量監理的有力保證,為了使施工質量監督執法工作更加易于操作,我們有必要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使得工程建筑建立對施工質量的監督工作逐漸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與此同時,也要注重宣傳工程建設標準化設計,另一方面還要明確參加工程建筑施工的各方所應遵守的規范以及違反規范時的處罰,這些內容都是不可忽視的。
2.2 進一步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
在當前的發展形勢下,為了保證監理單位能夠合理有序的在工程建筑施工的每一個工作環節都可以起到監理應有的作用,并且使監理工作能夠切實的落實下去,依照法律法規,在對工程建筑進行施工質量監理時,國家和地方政府應當更加明確的對每一級的工程施工質量機構的職責、任務等進行監督。只有這樣,我們對工程建筑施工質量的監督工作才能繼續完整的進行下去,才能夠確保國家及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2.3 建設好現場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現場管理制度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其中包括現場會議制度、質量責任制度、現場質量檢驗制度、施工過程控制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等。只有在施工現場建立起各項嚴格規范的質量監督管理制度,才能保證每一項質量管理活動在規定的權限內合理有序的進行,如此,我們才能及時處理工程建筑中的不規范行為,減少甚至避免質量事故的發生。
2.4 推進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質量管理
一是展開對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控制,在施工現場嚴把質量關,選擇專業的采購人員以把握好選購材料的質量盡早鑒別出各種材料的優劣。作為材料的生產廠家,要對材料的信息進行準確無誤的標注,不能夠產生材料出售錯誤的問題。二是在工程建筑施工質量管理中,施工人員要及時與技術人員進行交流和溝通,并且制定詳細的計劃、措施,必要時技術人員要到現場指導作業,保障工程建筑施工沒有失誤。而且還要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各種違規問題提早發現,一旦查出存在違規問題一定要及時報告并處理,避免對整個建筑施工產生不利的質量影響。建立獎勵機制,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獎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建筑工程的順利建設。
結語:監理工作的開展對于提高工程質量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是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一種外部監管手段。在實際工作中,監理人員要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則并合理有效的運用其監理職能,才能使監理工作真止發揮其實際作用。現階段我國監理行業的工作效能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提高監理工作的效能要從多方而入手,一方而政府要完善監理行業的法規和制度,為監理職能的發揮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另一方而,監理企業和人員也要認識到監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斷提高監理工作的水平,有效控制工程的施工質量。
工程建筑施工關系國計民生,需要高度的重視,這就要求施工單位要在工程建設中運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方式,在實現對工程建筑質量控制同時,以更好的工程質量維護社會的穩定發展。最后要重點強調要將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人才的培養放到質量監督工作的首位,通過內部選拔和外部招聘以及有關專家的聘請等方式,全面提高工程建筑質量監督的水平,促進工程建筑質量監督價值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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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規范公路建設市場行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路建設市場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公路工程建設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路工程建設管理和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單位之間的各種經營活動。
第三條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的目的是確保工程質量和合理工期,控制工程造價,推動技術進步,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公路建設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具備從事公路工程建設法人資格的建設單位(業主),以及具備法人資格和與公路建設項目規模、技術要求相適應的資質(格)證書并通過資信登記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單位,方可進入公路建設市場,并應遵守本辦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要加強公路建設市場的執法監察。
第二章管理與職責
第六條交通部管理全國公路建設市場,地方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本地區公路建設市場,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制定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公路建設項目的行業管理。
(四)對建設單位(業主)的項目報建進行審查,對從事公路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單位的資信進行審查登記。
(五)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
(六)公路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
(七)總結交流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經驗,定期公路建設市場信息。
(八)依法查處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七條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一)國道主干線項目和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由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管理。
(二)其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由省級及市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三)中外合資、合作、貸款投資及BOT形式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除執行有關規定外,應按前兩款劃分原則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章項目報建及資信登記
第八條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實行項目報建制度和資信登記制度。
項目報建是對從事公路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業主)的資格、能力及項目準備情況的確認。
資信登記是對進入公路建設市場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單位的資歷、能力和信譽的確認。
公路工程項目報建和公路工程建設從業單位資信登記使用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統一制定的表式。
第九條項目報建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設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法人資格;
2.具有與擬建工程規模相適應的組織管理、技術管理、經濟管理人員和相應機構;3.具備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標底、組織開標、評標等能力;
不具備本項第2、3目條件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咨詢單位。
(二)項目準備情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初步設計文件已經完成;
2.建設資金計劃基本明確;
3.工程建設實施計劃概要已經完成。
建設單位(業主)應在項目招標公告30天前按第七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建,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公路工程項目報建表之日起30天內予以批復。
第十條申請資信登記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從事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營業執照。
(二)資質(格)條件:
1.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具備交通行業公路工程勘察設計資格證書;
2.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3.監理單位必須具備交通基本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監理資質證書或臨時監理資質證書;
4.咨詢單位必須具備工程咨詢資格證書。
(三)申請單位必須具備近5年承擔公路工程業績、信譽的評價和證明。
第十一條資信登記管理
一級(甲級)以上及中央各部門直屬二級(乙級)公路建設從業單位,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登記;其它二級(乙級)以下公路建設從業單位,由注冊屬地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登記。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公路工程從業單位資信登記表之日起30天內予以審查登記。
第十二條資信登記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時進行復審,復審由原審查登記機關執行。在有效期內,對業績、信譽不佳造成不符合資信登記條件的單位可暫停或取消其資信登記。
第十三條取消資信登記的單位,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登記;暫停資信登記的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滿足登記條件后,由審查登記機關恢復其資信登記。審查登記機關對登記成果進行動態管理,定期登記信息。
第十四條未報建的項目不得組織招標;未進行資信登記的單位不得進入公路建設市場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章招投標管理
第十五條公路基本建設項目,除經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準不宜進行招標外,均應實行招標、投標制。招標投標工作按照國家計委《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暫行辦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業主)只能向通過資信登記并與規定經營范圍相符的單位進行招標。招投標活動應公開、公平、公正,不得泄漏標底,不得有意壓價或附加不合理條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回扣、傭金或其它好處。
第十七條公路工程招投標,實行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審查制度。招標單位必須按第七條規定將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資料向有管轄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審查,建設單位(業主)只能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單位發售標書;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國有大中型公路專業隊伍。
第十八條投標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的經營范圍進行投標,以聯合體形式投標公路工程項目時,其主體和協作成員單位均應通過資信登記。在投標過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哄抬標價或任意壓價搶標,不得向招標單位或有關人員采用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工程。
第十九條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正常的招投標活動。公路建設從業單位不得出讓資格證書、資質證書以及營業執照、圖簽、銀行帳號。
第五章合同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條公路工程建設的承發包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招投標文件的規定簽訂合同,并嚴格履行。
第二十一條公路工程承發包合同,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部制定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批準的設計文件;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價格政策和造價管理規定及批準的工程概算;必須按合理工期確定合同工期。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的監理服務合同中,應明確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并應與施工合同中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相一致。
第二十三條承發包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必須報雙方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按第七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業主)應按合同規定嚴格履行各項義務,按要求提供場地、資金、技術資料,創造良好的外部作業條件;工程實施中應按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支付,逾期支付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付息。
第二十五條承包單位應嚴格履行合同,合同中規定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按時到位。承包單位報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取得建設單位(業主)批準,可以將部分工程分包給通過資信登記的單位,但工程分包比例不得超過總包合同價款的30%,對重要的單位工程不得分包。工程分包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單位的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單位對分包的工程質量、工期和分包單位的行為負全責。嚴禁倒手轉包和二次分包。
第二十六條勘察設計單位應嚴格履行合同,遵守國家和交通部有關規定,設計文件應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不得與被監理單位及材料、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發生經營性業務關系,不得營私舞弊,損害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的利益。
第二十八條承發包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糾紛時,應按合同規定進行協商解決,解決糾紛期間應努力保持施工的連續性并確保公路工程質量不受到損害;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仲栽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沒有約定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九條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合同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方利益,不得擾亂公路建設市場秩序。
第六章項目實施管理
公路工程應嚴格執行開工報告制度。申請開工的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基建計劃已經落實;
2.建設投資已經審計;
3.征地拆遷基本完成;
4.施工、監理單位已經落實。
開工報告由建設單位(業主)按第七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公路工程開工報告表之日起15天內予以批復,工程經批準后方能開工。公路工程開工報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統一制定的表式。
第三十一條設計單位應做好技術交底工作,項目實施中應派熟悉業務的技術人員作為設計代表(或設計代表組)駐施工工地,及時解決設計問題。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應持證上崗;施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要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
第三十三條公路工程建設實行監理制度,監理工程師應持有國務院或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證書上崗。
第三十四條公路工程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三級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單位都應自覺地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工程完工后,應按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要求組織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未經交工驗收或未通過交工驗收的工程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對公路建設市場中下列違紀違法者,按第七條規定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監督、監察部門進行查處。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申請資信登記的單位,取消已經辦理的資信登記。(二)投標單位違反第十八條規定,其標書應作廢標處理,除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外,并視情節,予以通報或給予警告處罰。
(三)承包單位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視情節,予以通報或給予警告處罰。倒手轉包或二次分包工程,應沒收其非法收入,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由其負責處理,并賠償受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四)承包單位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不重視施工現場管理,不服從監理,違章作業,偷工減料或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工程質量低劣造成工程無法彌補的損失,應賠償建設單位(業主)全部直接經濟損失;造成重大工程質量和人身傷亡事故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并視情節,予以通報或給予警告處罰。
(五)由于勘察設計原因造成返工或延誤工期的,建設單位(業主)可扣減勘察設計單位2%~10%的勘察設計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除扣減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并視情節,予以通報或給予警告處罰。設計單位未按第三十一條規定派設計代表駐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業主)可以扣減其2%~5%的設計費。
(六)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違反第二十七條規定,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除扣減受損工程的監理費外,并視情節,予以通報或給予警告處罰,并依據有關規定對監理人員注銷其監理工程師資格。
(七)建設單位(業主)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的,招標視為無效,并應賠償各投標單位直接經濟損失。
(八)因建設單位(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除應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外,還應賠償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監理;進度控制
在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很多,監理工程師需在分析影響施工進度因素的基礎上,采取相應的措施,明確施工進度控制的工作內容,做好施工進度的控制工作,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進而實現進度控制目標。下面筆者根據監理工作實際,對公路工程建設中道路橋梁工程項目施工監理的進度控制工作予以簡述。
一、現場障礙物拆遷的組織協調
1、在監理進場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牽頭,測量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現場監理人員協助,首先對工程紅線范圍進行測量放線,并全面展開障礙物實地勘查工作,編制《障礙物平面位置圖》和《障礙物調查統計表》,詳盡反映各種障礙物的平面位置、走向、規模、數量等內容,向建設單位提交詳細的拆遷報告,并提出拆遷方案建議。
2、向電力、電信、自來水、水務、石油、天然氣等部門收集和匯總工程紅線內的管線資料,并與各專業管理部門協調制訂管線的遷改、保護方案;審核各專業工程拆遷施工單位的拆遷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按項目業主的總體進度計劃要求,控制各專業拆遷工程實施進度與工程總體進度協調完成。
二、適時、有效的進度控制體系
1、進度計劃控制措施。(1)在監理工作中,以施工單位上交并經監理審查通過的年度計劃為依據,細分為季度和月計劃,每月對月計劃的執行情況作分析,分析計劃完成滯后原因并提出解決辦法,并將未執行完的計劃任務納入下月,提出相應解決辦法,使施工單位的計劃不流于形式,執行計劃的力度達到可掌握性,真正做到對施工進度的控制,以避免工程管理中常見的前松后緊,質量與進度矛盾突出的管理通病;(2)建立氣象水文決策制度,實時、有效地指導施工現場;在施工單位制定進度計劃的過程中,監理應積極參與和指導,共同完成進度計劃的制定和調整,實現工程建設有序、可控地進行。
2、在施工合同中約定進度計劃中的多個里程碑,分若干時段提出節點工期要求并明確進度獎懲條約,以便于各方進行動態控制。同時,也可以有效的防止進度的累計延期,以確保總工期受控。在施工合同中約定階段性進度的具體要求,并制訂獎懲條約,對施工單位是一種激勵。因此,監理工程師應協助業主在合同談判階段,將施工單位在施工進度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在合同中得到充分體現,以合同手段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進行約束。
3、嚴格執行施工進度檢查制度。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實行嚴格的月例會、周例會、安全例會、專題會議等制度,對整個過程的施工進展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同時,安排專人每天統計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人員、船機設備、材料情況等情況,并將當天的施工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對,適時掌握現場狀況,及早發現工程中可能出現的滯后現象,并對出現滯后的情況進行糾偏,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從而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全面確保總體計劃工期的實現。
三、施工區域臨時排水需周密安排
監理工程師進場后在現場水系情況調查期間,應對施工合同段范圍內的現狀排水系統進行全面調查,繪制現狀排水平面布置圖;工程開工前,審查施工單位的臨時排水組織方案,并由總監協調項目業主、各施工合同段施工單位,以及相鄰合同段的施工、監理單位,共同商議道路臨時排水組織規劃方案,確保方案的全面性和實施效果,為整體進度計劃的順利實現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關鍵工程施工組織的有效管理
1、橋梁工程
(1)加強對樁基礎、系梁、橋墩、主梁和橋面系施工的質量監控。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合理規劃各關鍵部位的施工工序和工藝,施工過程中必須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經過批準的施工方案執行,嚴格執行監理旁站制度,避免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地實施旁站監督和管理,把質量驗收貫徹于橋梁施工全過程,確保各部位、工序質量在施工成型后一次性通過質量驗收,防止因施工質量整改而耽誤工期。
(2)確保階段性進度計劃。①首先調查橋址處水文地質和河道施工條件,結合地形地貌,重點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進行可行性和安全性審查,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督促施工單位采取加快施工速度的措施,在最大程度上消除汛期給橋梁基礎施工進度帶來的不利影響,確保進度計劃的順利實現;②橋梁基礎施工時,督促施工單位的設備、人員和材料投入要滿足施工進度計劃要求,并采取多孔樁同時開工和不間斷作業,當進度計劃出現偏差時立即調整;③在橋梁基礎施工過程中,應及時與業主、設計單位處理好與設計不符的地質情況的變更工作,及時驗證地基承載能力,使澆筑的每根樁均達到設計與規范的質量要求,以質量保進度。
(3)橋梁施工在雨季和汛期施工期間,監理工程師應隨時掌握當地汛期水文變化情況和雨季氣象變化情況,及時指令施工單位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調整,采取有效監理手段消除和減少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給施工進度帶來的負面影響,將雨季和汛期可能造成的工期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2、路基工程
(1)以質量保工期,做好工程質量隱患的預測工作,對容易發生施工質量問題的部位、工序,提前采取防患措施,嚴格實施質量預控,把各種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防范因工程質量問題的返工而耽誤工期。
(2)嚴格審查施工單位施工計劃中的雨季施工措施,并督促施工單位予以落實。在雨季來臨前,督促施工單位完善現場設置的臨時排水措施,確保排水通暢;監理人員必須經常性的檢查臨時排水措施的完整性,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在雨季盡量少安排路基挖填方、擋護結構及涵洞基坑的開挖,以盡量減少雨天對工程進度和質量的影響;雨季是軟基處理和路基施工的重大障礙,監理工程師應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合理做出施工安排,在雨季來臨前,避免大范圍鋪開作業,盡量作到雨前將攤鋪的松土壓實完畢,現場設置向外的排水坡度,作好表層排水,防止路基浸泡、積水;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雨季過后的施工停歇時間,力爭把雨天造成的工期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對施工單位路基施工的關鍵節點工期進行階段性考核,并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發現偏差及時糾正,有效防止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工期的累計延誤,確保總體施工進度處于監理工程師的有效控制之下。
3、路面工程
(1)加強已完路基施工質量檢驗工作,確保路基轉序的順利進行。同時,對底基層、基層和面層等交叉施工活動進行全面的協調管理,合理安排各工序施工作業順序和時間,以保證各工序間的緊密銜接,合理組織有節拍的平行流水施工作業。
(2)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路面施工工期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盡量降低雨季帶來的工期損失;在雨季施工時,可能會出現突降暴雨的情況,新攤鋪的路面各結構層在尚未固結的情況下遭受雨水沖刷后,導致路面施工質量不合格,引起返工現象,造成工期損失;因此,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場地防淹、預備覆蓋材料及制作防雨蓬等防雨準備工作,盡量減少由于返工等因素的影響帶來工期延誤。
關鍵詞:道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市政
中圖分類號:F27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2-0136-02
1 市政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的前期準備
1.1 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完成后,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填寫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并按規定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用。
1.2 制定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計劃
根據受監工程的規模和特點、投資形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質量信譽及質量保證能力、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勘察成果報告、合同,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技術標準、規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據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情況及時做出調整。監督計劃的編制,以事前控制為主,以監督各質量責任主體的行為為重點,來保證工程實體質量。以樣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2.1 有關文件的核查
對施工前的監督管理,主要是有關文件審查的監督。根據建設單位辦理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時,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的以下有關資料:1)規劃許可證;2)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3)施工、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5)經批準的道路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于工程開工前對建設單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 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的資質核查
(1)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核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均有明確規定:1)檢查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類別和等級及所規定的適用業務范圍與擬建工程的類型、規模、地點、行業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設計任務是否相符,資質證書所規定的有效期是否已過期,其資質年檢結論是否合格;2)檢查勘察、設計單位的營業執照,重點是有效期和年檢情況;3)對參與該工程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簽字權的級別是否與該工程相符。
(2)施工單位的資質核查。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了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加強管理,保障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和保證工程質量,制訂了建筑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承包單位必須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且不得超范圍經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承包單位的資質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資質升降及審查規定。
(3)監理單位的資質核查。①檢查監理單位的資質證書類別和等級及所規定的適用業務范圍與擬建工程的類型、規模、地點、行業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資質證書是否有效,其資質年檢結論是否合格。②對參與該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專業是否與該工程相配套。
(4)檢測單位的資質核查。①核查檢測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證書》和《計量認可合格證書》。資質證書是否有效,其年檢結論是否合格;②核查檢測單位的營業執照,重點是有效期和年檢情況3)對檢測單位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
3 市政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3.1 對建設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工程發包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具備相應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發包工程時,應該根據工程特點,以有利于工程的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為原則,合理劃分標段,不得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各系統肢解發包給幾個施工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價格競標,不得指定分包單位,不得收取質量保證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不得要求承包單位以墊支或帶資為條件進行發包,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2)根據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特點,配備相應質量管理人員,依據國家規定實行工程監理制,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并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相關的設計圖紙、文件、水源、電源等原始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齊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等的采購應進行招標。采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合同及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或購買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
(5)工程竣工驗收。收到竣工報告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相應技術資料,合同等相關文件組織竣工驗收。
(6)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3.2 對設計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設計單位是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主要實施者,其質量行為的優劣直接關系著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的設計質量。
(1)設計單位應貫徹執行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和其他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按照設計合同的要求進行設計。同時還應結合我國國情和工程實際,積極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在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中,遇到重大設計問題或國家標準尚無規定的問題,設計單位應進行方案比選,采取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設計階段提請建設單位向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申請組織技術專家論證;涉及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應當先送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安全技術性能檢測報告,再將設計文件報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技術專家論證。論證結論應當作為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依據。
(2)設計單位必須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接相應的設計業務。從事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越業務范圍承接業務,不得將承接的業務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
(3)設計單位應對本單位編制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的質量負責。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標準和合同的規定,建立設計技術負責人審查制度,并由設計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復核后簽字,加蓋單位印章。設計單位應當指派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4)認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審核意見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如因無證設計、出賣圖簽、越級設計,設計文件不符合規定要求,或設計不當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將視情節輕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沒收非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分,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3 對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監理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設計圖紙及文件,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實施工程監理,并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不得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2)監理單位應審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準備情況。
(3)監理單位不得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推薦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的津貼、禮金和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
3.4 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承擔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業務范圍承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得將承接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2)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據國家有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文件、及施工合同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發現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有差錯時,應當及向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3)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施工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抓好職工培訓,確保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提高企業技術素質,廣泛積極的采用新技術,以利于保證工程質量,并對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負責。
(4)依照合同由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的市政工程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其性能應當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
(5)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對工程施工應當進行質量檢查和記錄;尤其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等隱蔽工程的施工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工程監理等單位檢查簽字確認。
(6)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施工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印章。
(7)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竣工報告、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試驗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設施操作維護管理手冊和施工質量保修書等竣工資料。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未經政府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驗收備案或者經驗收不許備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修期限為設計使用年限,保修期從驗收備案之日起計算,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及時修復。
4 市政工程實體的質量監督檢查
檢查的內容有:完成這個項目制定的技術措施、操作工藝、配備的技術文件及其執行情況;工程實體質量符合規范的程度;有關工程質量記錄文件的完整情況,包括數據有效、及時、真實、完整等。
參考文獻
[1]徐波.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督[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
關鍵詞:道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
一、市政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的前期準備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填寫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并按規定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用。
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勘察成果報告、合同,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技術標準、規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據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情況及時做出調整。監督計劃的編制,以事前控制為主,以監督各質量責任主體的行為為重點,來保證工程實體質量。以樣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市政工程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有關文件的核查對施工前的監督管理,主要是有關文件審查的監督。根據建設單位辦理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時.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的以下有關資料:①規劃許可證;②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③施工、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⑤經批準的道路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于工程開工前對建設單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的資質核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均有明確規定:①檢查勘察、沒計單位的資質證書類別和等級及所規定的適用業務范圍與擬建工程的類型、規模、地點、行業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設計任務是否相符,資質證書所規定的有效期是否已過期,其資質年檢結論是否合格;②檢查勘察、設計單位的營業執照,重點是有效期和年檢情況;3)對參與該工程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簽字權的級別是否與該工程相符。
檢測單位的資質核查。①核查檢測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證書》和《計量認可合格證書》。資質證書是否有效,其年檢結論是否合格;②核查檢測單位的營業執照,重點是有效期和年檢情況;③對檢測單位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
四、市政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工程發包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具備相應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發包工程時,應該根據工程特點.以有利于工程的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為原則,合理劃分標段.不得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各系統肢解發包給幾個施工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價格競標,不得指定分包單位,不得收取質量保證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違反國家法律,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根據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特點,配備相應質量管理人員,依據國家規定實行工程監理制,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相關的設計圖紙、文件、水源、電源等原始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齊全。
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等的采購應進行招標。采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合同及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或購買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工程竣工驗收。收到竣工報告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相應技術資料.合同等相關文件組織竣工驗收。
設計單位應貫徹執行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和其他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按照設計合同的要求進行設計。
從事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越業務范圍承接業務,不得將承接的業務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
監理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設計圖紙及文件,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實施工程監理,并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不得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承擔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業務范圍承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得將承接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據國家有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文件、及施工合同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發現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有差錯時,應當及向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對工程施工應當進行質量檢查和記錄;尤其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等隱蔽工程的施工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工程監理等單位檢查簽字確認。
【關鍵詞】施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一、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是由建筑施工本身的安全問題現狀決定的。建筑施工由于本身的施工特點,大多數建筑施工生產流動性大,施工過程復雜,露天作業多,施工時間長,人員素質高低不一,機械設備復雜,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和不可預測的因素,這些都使得建筑施工本身成為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
2、安全是建筑施工企業的生命線。現代企業的一個重要標準是高效的管理。對管理制度的制定、人員與機械設備的管理、現場各個施工項目的配合、應急預案的制定以及發生事故后的迅速反應能力及應對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施工的安全,所以,作為一個施工企業,它的管理水平越高,越注重細節,安全事故也會離它越遠。注重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提高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這也在很大的程度上促進了施工企業的發展,增強了施工企業的競爭力。
二、工程施工中常見的安全質量問題分析
1、高處墜落。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潛在墜落風險的位置(洞口臨邊、龍門架和腳手架等處),由于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兩者共同作用下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2、坍塌。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潛在坍塌風險的區域內(基坑等),由于支撐系統的脆弱性或者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以上三者中的任意兩者或三者共同作用下造成坍塌事故。
3、物體打擊。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潛在物體墜落風險的場區內,由于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兩者共同作用下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4、觸電。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電器設備的環境內,由于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兩者共同作用下造成觸電事故發生。
三、導致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質量問題的因素
1、工程參與方自身責任
我國工程施工現狀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有法不依、違章施工、不依照施工流程施工以及施工資質不足等,此外在施工中還存在拖欠工程款項以及簽訂霸王條款等問題,這就使得施工主體在施工過程中態度消極,無法在安全管理上積極采取措施。一些安全防護資金無法按要求到位,并且有些工程為了趕工期,導致了施工強度較高,施工人員在施工中便不會重視安全防護,因此埋下了安全隱患。
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最近一段時期以來,盡管我國己經出臺了《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但是距離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構建還是存在一定距離的,并且在此基礎上的配套制度建設也顯得比較落后,不能滿足我國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現實需要。
3、項目資金無法到位
有關施工安全防護相關費用在我國相關規定中有明文規定,并且針對施工過程中的詳細支出都進行了明文規定,在施工中需要施工方嚴格予以執行。但是為了注重經濟效益,業主在實際的操作環節中對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不重視,所以忽視了對管理工作的監察。因此施工單位便會習慣性的在安全管理資金方面不斷縮減,因此施工中相關安全管理資金便會無法及時到位,這就致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了威脅。
4、缺少安全管理意識
經濟效益是企業存在以及發展的基礎,我國施工企業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然會以企業的經濟效益作為基礎,因此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往往并不重視。有些施工企業往往只是將安全管理機構作為一種形式,對于日常施工中發現的問題也沒有予以糾正,僅僅將安全管理作為一種形式。這種由于安全意識缺失而造成的管理問題也會引發安全事故。
四、施工企業深化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對策
1、樹立科學的安全監管觀念
在整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都應當始終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理念,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以及施工工藝等各個環節都應當堅持這一理念。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忽視了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產生,給企業形象以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損失。所以,建設主管機構以及建筑單位應當統一思想:施工安全無小事,必須始終將安全生產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來對待,且將安全生產作為工程施工過程中最主要的工作來開展。我國頒布了《施工建筑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評價標準》,依據該制度各施工企業應當立足本企業的生產實際構建起一套完整的安全生產制度。
2、構建科學的安全監管評價體系
建筑施工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設計的學科體系相對較多,因而其體系組成相對較為復雜。并且施工中所設計的崗位眾多,不同的崗位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負的責也具有差異,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前對這些崗位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建立起科學的評價體系,依照預估風險對崗位進行科學的設置、安排,并確定安全管理措施以及需要投入的安全費用。從而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確定目標的最優性。
3、強化施工中的安全技術監控
現場采取安全檢查、巡視、旁站、平行檢驗、驗收等技術措施,使項目安全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監理部根據現場安全管理情況適時發出監理指令,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采用施工單位自檢自驗、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復檢、安全設施驗收;質安站抽查監督的三級安全管理模式。對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對于較大危險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監理部應實行旁站監理,排好輪流值班表總監帶班輪流值班并做好安全旁站監理記錄。監理工程師在日常巡視檢查發現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或有未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違反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行為,應立即開具監理通知單,要求限時整改,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整改后復檢合格方可同意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做整改不予安全驗收,不予出具安全評驗資料;安全驗收不合格監理部不參加基礎、主體分部的質量驗收。巡視中發現有嚴重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或有嚴重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違反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方仍然拒絕整改,擅自盲目施工時;項目總監需及時與工程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站及時報告相關情況,出具監理報告由建設主管單位作出相應處理。
4、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所有事情的落實最后都是人的落實,人的差異導致最后結果的差異。所以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尤為重要。首先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道德教育,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問題,遵守職業道德和相關法律法規。其次應該加強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做到上崗培訓,規范操作。
5、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的制定能夠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通過應急預案的制定,相關負責人對于整個工程的難點有所把握,心中有數,從而對某些容易引發事故的環節重點關注,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項目參與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即便發生事故,也可以盡量減少損失。
結束語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與質量管理是其重要的影響因素,加強安全管理是質量水平得以提高的前提,因此,在具體的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視安全管理,促進建筑工程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段文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D].重慶大學,2011.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由于施工過程決定了建筑工程的質量,而施工又是一個及其復雜的過程,受多種因素影響,比如圖紙設計、建筑材料、施工設備等,他們各自對工程質量產生影響,又相互聯系影響建筑質量的高低。所以,只有把握好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才能確保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達標,才能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提供安全保障,為企業的持久、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概述
從施工質量管理內容來看,在施工現場中質量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一是人員管理方面,施工人員管理是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的重要內容,通過對施工人員進行管理,對人員配置、職務編制等進行安排管理,以便能夠讓施工人員各司其職,做好自己手頭上的工作,這樣才能夠將建筑施工中各項工作和各個施工環節完成好,達到施工現場質量管理的目的。在人員管理上,質量管理人員需要從工作環境、員工發展以及人員考核等幾個方面進行管理,保證人員管理方面的全面;二是施工材料管理,施工材料質量直接關系建筑施工質量,因而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管理人員應該加強對施工材料質量的管理工作,在管理上包括對采購施工材料、運輸施工材料以及施工材料使用等整個過程進行管理,對材料質量進行嚴格控制。同時,在施工材料管理中,除了對施工材料質量進行嚴格管理外,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還要對施工材料在建筑施工中的使用和損耗進行管理,以減少施工材料的浪費,提高建筑施工經濟效益;三是施工設備管理,隨著施工技術的發展,建筑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施工設備器械越來越多,對這些施工設備和器械進行管理也是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施工設備質量和人員的操作水平直接關系著現場施工技術質量,因而在對施工現場質量進行管理過程中還要加強對施工設備的管理,包括對設備操作人員管理和施工設備保養管理兩個方面;四是施工技術管理,建筑施工技術質量是影響施工現場質量的重要環節,因而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管理人員應該重視施工技術管理,其中施工技術管理主要包括對施工技術方案、施工組織、施工工藝流程、檢測手段等,這些內容都屬于施工技術管理范疇之內,管理人員在進行管理過程中應該加強對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視,從施工技術方面提升建筑施工質量。
2施工現場質量管理現狀分析
雖然建筑行業己經取得了一定的發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較以往有了較大提高,但在實際施工現場管理中,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還是存在著較多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具體來說,當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2.1施工材料管理方面問題
在施工材料管理方面,當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施工材料存在較為嚴重的浪費現象。在進行施工材料采購時,采購人員沒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要求對施工材料進行定額采購,采購的施工材料數量往往大幅超過施工設計造成浪費,并且對于采購同來的施工材料,管理人員在保管上不夠完善造成材料在倉庫中因保管不善而出現缺損,造成施工材料浪費。同時,在施工材料的使用上,施工人員在領取施工材料和使用施工材料過程中缺少節約意識,造成施工材料在投入施工使用過程中出現大量浪費問題;二是施工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施工材料的質量直接關系著建筑施工質量,而施工材料出現質量問題勢必會影響整個建筑施工質量,在當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管理人員對施工材料進場的管理不嚴,導致施工材料未得到充分檢驗,使得一些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施工材料混入施工現場,影響整個建筑施工質量。
2.2施工人員管理方面問題
在施工人員管理方面,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施工工序和人員分配不恰當兩方面,其中在施工工序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員對施工工序的監督檢查不夠嚴格,尤其是難度較大和隱蔽施工工序而言,管理人員在質量管理上檢查力度不夠,導致施工質量出現問題。在人員分配上,由于建筑施工現場出入的人員較多,勞動力較為密集,施工人員的自身職能和素質會對建筑施工質量造成較大影響。在當前施工質量管理中,由于施工人員自身素質較低,使得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常會出現不符合施工技術標準要求的操作,對施工質量造成影響,阻礙了建筑工程施工進展。
3施工現場質量管理的改進方法
3.1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要想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質量管理人員就應該從質量管理制度入手,制定切實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使施工現場管理中的各項管理內容都能夠做到有章可循,在質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上,管理人員應該根據建筑工程具體情況和施工現場情況設定施工現場考勤制度、例會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倉庫管理制度等等,使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在日常施工過程中能夠按照這些制度來對施工質量進行管理,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進行規范,以促進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時,在制度建立上,質量管理人員還應該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在施工現場實行定位、定人、定質量、定操作等責任制度,對施工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進行明確,對于不同施工工作和質量檢查由相應崗位上的施工人員負責,這樣能夠保證施工人員各司其職,減少因施工人員因素方面造成的質量問題。在責任制管理上,質量管理人員應該將建筑施工質量的管理責任進行細化,有效提高質量管理人員對質量管理共組的積極性,從而推動施工質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3.2加強對施工人員管理
施工人員自身素質關系著施工技術質量、施工工序以及施工進度等多個方面,因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人員應該從施工人員自身素質入手,加強對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職業教育,使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都能夠對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的重要性有個清醒認識,在管理過程中能夠端正自身態度,減少損失的出現。同時,在人員管理上,對于施工工序中較為關鍵和重要的崗位,管理人員應該對施工人員進行一定考核,并對其上崗證書進行檢查,保證該崗位施工人員具備相應的施工技術資格。另外,在施工人員管理方面,質量管理人員還應加強對施工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施工技術素質,并對其實際施工技術能力進行鍛煉和考核,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以有效提高施工技術質量,為建筑施工質量提供保障。并且在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過程中,還應注意樹立質量管理意識,讓施工人員能夠時刻將施工質量放在施工工作的首位上。在人員管理形式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人員可以采取全員參與的形式,鼓勵施工人員多多參與到施工質量管理當中,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建言獻策,奉獻自己的智慧,讓施工人員能夠真正對施工質量管理的各項措施產生認同感,從而保證施工質量管理的各項措施能夠得到貫徹執行,促進施工質量的提高。
4結語
建筑質量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設中的重點,其管理水平高低直接關系著建筑工程質量的高低,而作為質量管理中的核心部分,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水平直接關系著建筑質量管理水平,因而施工人員應該加強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采取相應對策解決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以促進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參考文獻
[1]于樹雨.試論工程監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J].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關鍵詞:監理質量過程管理進度控制
Abstract: the goal is to establish a comprehensive quality control of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ystem, strengthen contractor self test system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strict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process monitoring. To achieve the quality of prevention projects are not qualified, so as to ensure the excellent quality.
Key words: quality process managementprogress control
[中圖分類號] TU198[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
一、項目工程做好工程監理質量、進度控制及其意義
工程質量監理目標是建立全面的質量控制體系,強化承包人自檢體系的管理,嚴格做好中間的質量檢驗及現場質量驗收,做好工序監測,強調以事前控制為主的原則,嚴格開工報告的審批,預防質量通病的發生,杜絕施工質量事故,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有關質量標準。監理受建設項目業主的委托,以合同為依據對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與管理。控制是監理任務的核心,從根本上講沒有控制就沒有監理,控制是建設監理目標實現的重要保證,是其目標實現的必要手段。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要使監理控制有成效,就必須堅持控制程序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工程進度監理目標是調動一切可能調動的積極因素,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實現施工合同約定的總工期要求。
二、施工過程中堅持控制程序化是做好監理控制工作的前提
在土建施工過程中,施工階段的監理程序是在施工程序基礎上形成的,嚴格執行監理程序能使施工過程中各主要環節、主要工序處于受控狀態,而只有在受控狀態下才能把握住施工過程中的情況變化,才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監理程序可歸納為三類:
1.運行管理程序。主要為項目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之間的聯系及管理流程,保證信息的及時傳遞和反饋。
2.監理內部質量體系運行程序。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及其傳遞途徑;會議協調;各種監理業務處理程序;資料的分類、整編、歸檔、各層次人員崗位職責;建設各方的關系及其處理。這些程序的運轉直接影響監理工作質量,它是做好監理控制工作的根本保證。
3.是圍繞監理任務的落實而制定的外在控制程序,包括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程序、施工進度控制程序、支付結算控制程序、信息管理程序、質量事故處理程序、索賠、工程變更、施工分包隊伍審批、竣工驗收等程序。
這些程序是監理控制程序的核心和關鍵,它在時間和空間范圍內保證工作先后開展的順序和銜接,同時這些控制程序都在相應的系統中制約了系統的行動,保證各個系統在受控狀態。監理工程師只有嚴格執行這些基本控制程序,才能做好控制工作。
三、嚴格做好做優工程項目監理內部標準化管理是質量、進度控
制工作的基礎
工程項目監理標準化管理主要是指:把“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三方面監理內容從形式到內容都轉化為標準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項工作都有統一規定、統一要求,都有標準依據,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標準。標準就是對隨意性的限制,因此它是控制的基礎。工程項目監理標準化管理就是把監理組織機構、監理工作宗旨、監理人員職責、監理工作程序、承包商質量體系等都要以一定的形象形式展示出來,以利從形象上一目了然地了解監理工作運行的概貌。“現場”標準化管理,就是預控、過程監控,復驗和簽認等都有規定好的程序安排、統一的內容要求,明確的崗位職責和相關的統一標準。統一規格的圖表,做到每天有監理日記、每周有協調會議紀要,每月有監理月報,同時這些日記、紀要、月報都有統一的標準規格、規定的項目內容。“文檔”標準化管理,包括文件歸類按照統一規格,統一標準分門別類歸盒歸柜,做到及時、準確和完整。
工程項目監理內部標準化管理內容從內涵上可分為監理內部管理標準化和外部控制標準化兩個方面。內部管理標準化是監理規章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具有可操作性,是規范監理內部組織運行行為和個人行為,使監理內部組織和個人行為的好劣從定性、定量兩個方面具有可衡量性,以建立起獎優懲劣和優勝劣汰的競爭激勵機制,是做好監理控制的內在保證和基礎。外部控制標準化主要是將工程質量、進度、支付結算、信息與合同管理轉化成標準化控制與管理,要求施工承建單位按照監理規定的標準化控制要求進行工程實施方案策劃、實施、檢查、糾偏、支付與竣工。施工過程中施工承建單位必須按照監理要求的內容標準、表報形式,報送各種工程項目簽證、認證、檢測、評定、支付等標準圖表及標準化的各種驗收資料。標準化控制一方面規范了監理服務行為,有利于監理人員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限制承建單位在管理方面的隨意性,推動他們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這是外控標準化的主要目的,也是外在基礎。
四、以科學理論為基礎,才能提高監理控制水平和成效
科學理論是實踐經驗的總結。堅持控制科學化就是在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矛盾之間做好對立統一的內在聯系。控制程序科學化才能更好地促進合同目標的實現。監理工程師遵循客觀規律去操作,從而體現監理工程師的控制水平和控制成效。
1.監理進度控制依據的科學性
監理進度控制成效直觀表現在施工承包合同目標的實現,而合同目標的實現不僅僅取決于監理控制的水平和合同的科學性,更重要的是還取決于施工承建單位完成合同目標的綜合素質。監理控制的依據是監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監理合同主要反映業主給監理單位的授權范圍、授權程度以及監理的物質基礎,授權范圍和授權程度直接決定能否充分發揮監理潛在水平和能力;物質基礎決定了監理的資源投入,包括人力資源和設備的投入,投入的多少與高低,直接決定監理的控制水平與成效。施工承包合同是監理控制的主要依據。合同的合理性、嚴謹性直接決定監理控制的科學性。施工承建單位的綜合素質是決定能否全面覆行合同義務、實現合同目標的根本保證。選準一個守信用、重合同,綜合素質較高的施工隊伍是保證工程建設成敗的關鍵。如果選用一個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不相適應的不合格施工承包單位,監理是難以通過控制來實現合同目標的,能做到的也僅僅就是通過監控把合同風險減少到一定程度。當然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是監理工程師是否充分發揮了主觀能動作用,通過科學的控制與管理轉化矛盾、化解矛盾,把不利因素最大限度地轉化為對工程項目建設有利的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風險。因此,衡量監理控制的成敗就不僅僅直接地表現在合同目標是否順利實現,更重要的還表現為監理控制水平和水平的發揮。即衡量監理控制的成效,一方面看所承建的項目合同目標是否實現,另一方面當合同目標沒有實現時要分析產生的原因,考察監理的控制水平和主觀能動作用的發揮,這樣才能客觀地評價監理對工程建設所發揮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么怎樣考察監理的控制水平呢?那就是考察監理進度控制的科學化程度。監理進度控制依據的科學性包括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法令、法規,相關的技術規范、標準、質量標準、設計文件、監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這些都是監理工作之本,都是從長期工程建設與社會實踐中總結提煉出來的科學產物。監理工程師對監理依據要全面理解,融會貫通。進度控制是否科學化的根本就在于是否按照這些依據去控制。科學產物是不斷創新的,一方面要嚴格按照科學技術規范、標準進行監控,另一方面要不斷提高創新水平,積極慎重引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并加以科學利用。
2.監理質量控制程序的科學性
監理質量控制程序的科學性表現在工程實體監理過程中促使合同雙方維護合同的嚴肅性,認真覆行合同中的權力與義務。要使施工階段的工程質量控制程序具有科學性, 必須經過一系列的科學化監控,它包括預控(事前)、施工過程監控(事中)和后期監控(事后)。其中事前控制的主要內容為:施工隊伍技術資質能否滿足合同要求;質量保證體系及監控系統的設立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施工機械設備技術性能是否滿足施工需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構件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鑒定與試驗的科學性可用性;設計文件的會審與技術交底的科學性;測繪系統布設及精度能否滿足要求。施工方案、施工技術及施工組織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審查內容包括:①編制依據是否科學;②施工程序安排是否科學;③勞動力和資源供應是否相適應;④施工的主要方法是否科學;⑤技術組織措施是否科學。事中控制的主要內容為:工序質量監控科學化;質量資料和質量控制圖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科學性;設計變更和圖紙修改的合理性;施工作業的規范性和檢查的科學性;單元工程、分項、分部工程和各項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的合理性;原材料、半成品試驗與抽檢的科學化;組織質量信息反饋的先進性。事后控制的主要內容為:工程驗收評價的客觀性、公正性;竣工驗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化。通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使其各項程序中的控制內容滿足能合同要求和相關技術規范、技術標準規定,使其更具科學性。
五、體會
1.抓進度控制
首先落實進度的責任,建立進度協調制度,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計劃,結合合同工期及各單位的進度計劃,對各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進度網絡計劃、材料供貸計劃、工程進度等實行動態控制,按合同要求及時協調各方,努力滿足總工期的進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