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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農村養殖建設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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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養殖建設

        第1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關鍵詞] 農村養殖場 沼氣 綜合利用

        [中圖分類號] S216.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5)10-0286-01

        引言

        我國近年來加強了對農業的扶持力度,形成了一系列的菜籃子計劃和農業工程,其建設的速度非常快。種養殖也已經成為我國新型農牧業的重要經濟支柱產業,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對于農牧經濟更加活躍。尤其是在集約化、現代化發展的農業經濟,但是也應看到一些種養殖業中后期的大量糞便排泄物,也越來越嚴重。如果對這些廢棄物加以利用,形成沼氣,就可以解決種養殖業的水污染以及其他環境污染問題,同時也形成了較好廢物回收利用,使得營養元素進行二次利用。

        1 沼氣工程效益分析

        沼氣綜合利用工程科學根本上改變干草、糞便等傳統有機物的利用方式,促使資源利用率提高,且將養殖業及種植業聯系起來,促進農業種養一體化,經沼氣工程建設,將沼氣作為紐帶,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將人畜糞便投入到沼氣工程中進行發酵之后,可對人畜糞便內計生的病毒性病原、細菌性病原、寄生性病原、蚊蠅蟲卵等沉降滅殺。沼氣工程處于密閉的環境中,微生物分解物質及代謝能量吸收或釋放的惰性物質可于池內被循環利用,不會造成華景污染。另外,人畜糞便經沼氣工程發酵之后,可作為作物肥料,或用于浸種、喂豬、養魚等,或直接向河流排放,不會導致二次污染的發生。因此,沼氣工程建設的效益十分顯著。

        2 惠來縣農村種養殖的沼氣發展情況分析

        廣東省對農業產業結構進行了重大調整,全省畜牧集約化養殖業發展訊猛,畜禽養殖已成為農業增效、增收的重要途徑。據統計,2011年全縣生豬出欄肉豬27.81萬多頭、家禽1199萬只、生豬年末存欄量24.05萬頭,牛年末存欄數1.673萬頭。在畜牧業不斷發展的同時,豬糞便無法及時處理,造成種養殖場污水四溢,蚊蠅孳生,嚴重影響養殖場的防疫和安全生產。

        目前全縣種養殖戶有100多家,只有8家種養殖場通過國家扶持補助,建設沼氣厭氧發酵池的污水處理工程,大部分養殖場通過簡易設備污水處理,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對附近農田的污染較大。同時,果樹直接施用污水,病蟲害增加,每年要施用大量的農藥,給食品安全生產帶來隱患。長此下去,勢必影響周圍自然生態環境和生活用水質量,致使病菌的傳播,對附近人民生活、生產產生不利影響。因此,處理種養殖場污水,治理環境污染迫在眉睫。糞便無法及時處理,造成種養殖場污水四溢,蚊蠅孳生,嚴重影響養殖場的防疫和安全生產。

        3 大力發展農村種養殖場沼氣建設的措施

        惠來縣當前大力發展農村種養殖場沼氣規劃建設,已建成的8家種養殖場形成畜禽污染治理肥料飼料生態循環系統,并為養豬場提供了日常燃料,且將養豬場的糞便變成周邊農作物用肥料,真正將養豬場污染問題變害為利。

        為推動惠來縣農村沼氣工程的建設,使惠來縣的農村經濟建設更快更好地發展。針對本縣的情況,特提出如下措施:

        首先,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惠來縣農村配套專項資金落實。尤其是對農村沼氣建設的扶持和資金投入,應保障已建各種養殖場的沼氣工程項目的專項資金到位。引進新工藝和新技術,力爭沼氣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完成本縣農村中儀器建設綜合治理,達到運行標準。

        其次,要重視沼氣建池控制,避免出現盲目建設。在建設沼氣池的時候,一般要根據適宜建池種養殖場進行建池,有條件的種養殖場積極、自愿建池。要有一定的資金和勞動力,保證后期手續的齊備,養殖場內可以科學建設沼氣池,要具備相當的經濟實力,保證配套項目建設的穩定實施。

        再次,要加大對技術服務培訓,保證高標準建池。建池的質量對項目工程有重要的意義。要重視對農村沼氣技術培訓,實行陽光培訓,強化農村勞動力轉移,提高農民技術,打造一支有較強技術和業務能力的技術隊伍,保證沼氣工程的順利完成。

        4 養殖廢水的處理以及綜合技術利用

        在處理廢水研究時,應用較多的工藝方法主要有物化處理,以及好氧處理、自然生態處理,和厭氧處理,這些處理方法在現實應用中往往是相互組合的。在養殖廢水的處理過程中,一般是從生產環境上考慮,在源頭上進行改善并減少污染。使用干清糞工藝,避免用水沖洗,這樣將糞便清理出去,不和尿污等混合排出。這種工藝節約用水,還可以減少廢水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一種較為理想的清糞工藝。

        運用物化技術,將氮磷營養進行回收,在養殖場中的廢水氮磷含量很高,在處理中屬于技術難度較高的工藝。可以運用化學沉淀方式進行處理,將廢水中氨氮進行轉化,并釋放出營養元素,并有效解決氮回收以及氨污染等情況。

        對于養殖污水的處理以及綜合利用是比較重要的,利用污水進行供給農作物之外,還可以供給肥分,提高土壤肥力,這種自然生物處理方法,使得污水在土壤中進行自凈。

        5 工藝流程

        5.1 糞便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

        5.2 工藝流程說明:

        5.2.1 污水的預處理

        畜禽糞采用人工清出,堆漚后出售,豬尿和豬舍沖洗水先經沉砂井沉砂,再經格柵,去除廢水中大的懸浮物體,自流進入集水池。

        5.2.2 水力篩網

        進入集水池的廢水由泵泵入水力篩網,以進一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體和畜禽羽毛等雜物,更有利于厭氧發酵和避免管網的堵塞。水力篩網篩出的浮渣部分出售和直接用于合作社甘薯生產基地。

        5.2.3 廢水的水解酸化

        由于種養殖場廢水的特殊性,其廢水中纖維含量較高,并含有大量的懸浮顆粒。水解酸化的作用在于降解部分懸浮物質,將復雜的有機物轉化為簡單的有機物質,提高畜牧廢水的可生化性能,有利于厭氧消化。

        5.2.4 廢水的厭氧消化

        采用混合式發酵工藝,該工藝具有占地面積少、CODcr去除效率高、耐沖擊能力強、管理維護方便等特點。

        5.2.5 沼氣的凈化貯存與利用

        沼氣作為清潔高效能源,熱值為5500大卡/m3,不允許向外排放而形成第二次污染,沼氣必須加以完全利用,沼氣經氣水分離器、脫硫凈化塔后進入沼氣貯氣柜,沼氣在經過阻火器后,供食堂和發電用。

        5.2.6 氧化塘和魚塘

        經厭氧發酵后的液肥進入沼液沉淀池,經沉淀后進入氧化塘,經氧化塘氧化和塘中的水生植物除去部分氮后進入魚塘養魚等。

        6 結語

        綜上所述,對于處理和利用養殖污水,能夠有效減少污水,加強種養殖場的沼氣建設,綜合利用多種技術手段,實現廢水二次利用,減少廢水零排放,不僅使大部分固體物質實現厭氧發酵,并產生沼氣,沼渣,這樣可以生產有機肥,有效改善環境,并提高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陳召. 對發展農村沼氣建設的構想[J]. 商品與質量, 2011, (10):217-218.

        第2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 專業設置 技能培訓 職業教育

        一、背景分析

        1.全國農村人口狀況

        國家統計局局長謝伏瞻在2007年10月22日召開的第四屆國際農業統計大會致辭時說,中國是一個有13億人口,農村人口仍占56%的大國。根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2006年底我國大陸城鎮人口為5.77億,農村人口為7.37億。目前,我國農村有1.5億富余勞動力,每年還要新增600萬農村勞動力。農村勞動力素質不高,缺乏勞動技能,影響向非農產業和城鎮的轉移,難以在城鎮實現穩定就業。農民工素質亟待提高。

        在我國目前的農村里,還有個現象令人擔心:伴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高速推進,征地的趨勢成為必然,而世代以土地為生存依據的農民,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保障。大批的失地農民成了“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農民。目前,全國失地農民總數約在4000萬人至5000萬人,每年還要新增200多萬人。

        要想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中描繪的新農村的美好藍圖——“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就要把農民變成“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這是個歷史性的挑戰。

        2.揚州市農村人口狀況

        截至2007年末,揚州市戶籍總人口已達459.25萬人,總人口中,農業人口(含農村戶口的外出務工經商人口)343.53萬,非農業人口115.72萬。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74.8℅。

        身處這樣的背景與環境,我們揚州的職業教育又該作何思考呢?

        二、把更多的眼光投向農民

        當前的職業教育,更多的是關注熱點,專業設置跟風現象嚴重,什么熱門就辦什么,你有計算機專業,我也有計算機專業,也不管師資與辦學條件如何,也不顧人才是否過剩、就業行情是否嚴峻。職業教育與地方經濟嚴重脫節。

        如何服務于343.53萬農業人口,是目前我市職業教育的當務之急。要把揚州的職業教育辦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職業教育,迫在眉睫。

        1.結合地方經濟特色,加強專業建設

        職業教育的宗旨:富民強市。如何實現這個目標,那就要求我們的職業教育在專業設置時要做到三個堅持:一是堅持面向社會、面向市場,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對各級各類人才的要求;二是堅持在層次結構、類型結構和人才培養結構上與我市經濟發展、人力資源需求的結構相適應;三是堅持與勞動就業市場的緊密聯系。通過“三個堅持”,達到為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服務,為城市就業和再就業服務,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我市有許多產業全國都有影響,例如餐飲、旅游、花木園藝、漆器玉器、建筑、制鞋等,要想做大做強,需要很多高級技術人才。

        學校除了加強硬件建設外,還要有一支精良的教師隊伍,培養一批“專家型”教師,可以采用“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一是鼓勵教師走出去,或是深造進修或是深入社會與企業進一步學習。二是聘請專業教師、教授,或是企業里的專業人才,這樣方能促進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以及人才的培養。

        2.立足科教興農,實施培訓工程

        (1)目前,我市職業教育主要還是面向學生的全日制教育,各層各級的培訓幾乎還是空白,其實這一塊市場潛力巨大,這是一個雙贏的舉措。各個學校應大力開展各級各類實用技術培訓。加強農村成人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的銜接溝通,依托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廣泛開展農村成人教育,實現職成教育優勢互補。

        (2)職業技能培訓是提高農民工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增強農民工就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不同行業、不同工種、不同崗位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安排培訓內容,設置培訓課程,職業技能培訓以定點和定向培訓為主。

        3.圍繞產業結構調整,做好服務大文章

        近年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特色農業蓬勃興起,學校要發揮自身優勢,主動適應和配合全市工作的重心轉移,積極做好服務這篇大文章。

        (1)為支柱產業發展服務。揚州市以石油化工、紡織服裝、醫藥及醫療器械、金屬板材及設備、汽車及零部件、電工電纜、電子信息、船舶制造產業為支柱產業,2006年,上述產業完成總產值1499億元,同比增長32%,增速快于規模以上工業產值增長,占比上升到了77.8%,對全市工業經濟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專家預測未來四年支柱產業將會產生4萬左右的人才缺口,作為我市重要的職業人才培養基地,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更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廣大職業學校應積極行動起來,加強產學結合,以定點定向為主培養企業急需人才。既解企業燃眉之需,又切實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力的就業問題。

        (2)為新興產業培養人才。近年來,揚州把發展以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為代表的新能源、新光源產業作為加快自主創新步伐、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著力點,以循環經濟的先進理念,借助最新的科技成果,確保“尾氣全回收、廢料全還原”,保證產業高起點、生態化運行。在太陽能光伏產業方面,揚州在短時間內初步形成了產業鏈。在半導體照明方面,全國首家“國家光電產品檢測重點實驗室”獲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建設,2007年12月,揚州被國家科技部批準為國家級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基地。根據規劃,到2012年,揚州高純硅產能達6000噸以上、單晶硅產能達10000噸、單晶硅切片6.5億片、太陽能電池產能1500兆瓦,并形成產值達千億元的產業集群。包括LED、太陽能光伏產業等在內的高新技術產業實現產值達408.2億元,增長36.6%,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提升到21.6%。新興產業更需要人才,企業創新更需要人才,未來發展更需要人才,為此,職業學校要瞄準市場,與時俱進,培養新興產業目前及未來所需要的人才。職業學校也只有這樣才能具有長久的生命力。才能不會導致以前的覆轍:一邊是企業招不到需要的人才,一邊是學校培養的人才分不出去。學校與企業缺少對接與溝通,出現兩難境地。

        (3)積極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技術保障。由于地域條件的差異,各地都有自己重點發展的特色產業。近年來,揚州市特色農業產業化經營已成為農業結構調整的主導力量和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2004年,揚州鴨業、鵝業、油料業、荷藕業等四大優勢特色產業的龍頭加工企業100多個,專業市場10多個,專業合作組織30多個,帶動90萬農民從四大特色產業化經營中獲得純收入10多億元,占全市農民總純收入的7%。此外還有里下河地區的養殖,江都的花木等。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應面向當地特色農業,培養人才,派出專家型教師,常駐鄉鎮,進行科研攻關,提供技術指導,產學研結合,為特色農業發展做出了貢獻。

        三、結語

        總之,作為職業學校,應轉變思想,面對大浪淘沙的市場和激烈的競爭,走開放式辦學的路子,面向農村大市場,做好服務大文章,時刻想到自己肩上所擔負的責任,“地方興亡,匹夫有責”。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第3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省農村公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納入農村公路規劃并按照國家和省技術標準修建的縣道、鄉道和村道。

        第三條農村公路的發展遵循保護環境、節約土地、保障投入、建養并重、確保質量、安全暢通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面規劃、分級負責。

        第四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的監督和指導,負責縣道的管理和養護,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

        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鄉道、村道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市發改、國土、財政、公安、林業、農業、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的實際需要,多渠道、多方式籌措資金,并鼓勵、引導社會經濟組織或個人投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

        第六條農村公路受國家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農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

        第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農村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

        第二章規劃建設

        第八條農村公路規劃應當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符合國家和省、市農村公路發展目標,與國道、省道發展規劃和其他方式的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相協調,并與城鄉規劃等相銜接。

        第九條縣道規劃由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發改、國土等有關部門編制,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鄉道、村道規劃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協助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編制,報市政府批準,并報市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經批準的農村公路規劃需要修改的,由原編制機關提出修改方案,報原審核、批準機關審核、批準。

        第十條縣道、鄉道建設不得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村道建設根據區域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技術標準,一般不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

        農村公路防護、排水以及交通標志等交通安全和其他附屬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貫徹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和擴建,并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下列區域為農村公路用地,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

        (一)農村公路兩側邊溝(截水溝、坡腳護坡道)外緣起1米范圍內;

        (二)無邊溝路段公路兩側路肩外緣3米范圍內。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應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設計。

        第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施工。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經市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工程監理制度,并按照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或人員進行監理。

        第十七條市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

        市交通主管部門、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可以聘請技術人員或群眾代表參與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工作。

        農村公路建設施工現場應當設立質量責任公告牌,公告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主要質量控制指標和質量舉報電話。

        第十八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

        農村公路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明確安全和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安全和質量保證措施。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質量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制度,質量缺陷責任期為交工驗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進行交工、竣工驗收。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資料,建立工程檔案。

        第三章養護管理

        第二十一條農村公路養護應當按照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農村公路養護質量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瀝青或水泥路面整潔、無積水,無堆積物,無病害,路緣石順直、無缺損;

        (二)路基寬度標準、線形清晰,路肩順直、平整、無堆積物,邊坡穩定飽滿、無取土現象,防護工程和排水設施完好,邊溝順暢;

        (三)橋涵配套和安全設施齊全,技術狀況良好;

        (四)公路沿線交通安全設施符合規定;

        (五)公路沿線兩側合理綠化,且撫育管理及時、生長良好。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實行專業養護與群眾養護、日常養護與集中養護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實現專業化養護。

        鼓勵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具備資格條件的養護單位,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

        第二十三條縣道大中修養護工程計劃由市交通主管部門編制,報市政府同意并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鄉道、村道大中修養護工程計劃由所在鎮政府(區管委會)負責編制,經市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應當按照規范和標準進行設計,履行建設程序,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農村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應當實行工程監理制度和質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二十五條縣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養護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鄉道、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養護由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當適時組織開展鄉道、村道集中養護。

        村(居)民委員會協助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做好村道日常養護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二十六條因自然災害造成縣道交通受阻,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搶修;因自然災害造成鄉道、村道交通中斷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搶修。一時難以修復的工程應設置警示標志,修建臨時便道,并及時上報災情。

        第二十七條農村公路養護單位進行養護作業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養護作業人員應當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

        第二十八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用地、砂石料場以及因養護需要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統籌解決,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九條市交通主管部門、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當組織農村公路沿線的單位和個人對所管轄農村公路實施綠化。

        農村公路用地上的樹木不得擅自砍伐,確需更新砍伐的,應當經市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后,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并完成更新補種任務。

        第四章資金籌措與管理

        第三十條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的籌集與使用管理遵循多方籌措、分級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的原則,實行年度審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的主要來源:

        (一)國家和省、市農村公路養護專項補助資金;

        (二)市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安排的專項資金;

        (三)社會捐助資金及通過農村公路冠名權、路域資源開發權、綠化權等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的資金;

        (四)村民委員會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籌集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五)其它可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的資金。

        第三十二條市政府每年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根據需要逐步增加,保證農村公路正常養護。

        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根據需要,安排配套資金,用于鄉道、村道的小修和日常養護,不足部分在其財政收入的增量中解決。

        第三十三條對農村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補助。縣道大中修養護工程由市政府安排投資;鄉道、村道大中修養護工程由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安排投資,不足部分由市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解決。

        第三十四條市財政部門按年度將農村公路專項養護資金撥付至市交通主管部門,由市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情況發放和下撥。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籌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時,不得增加農民負擔。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三十六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各鎮政府、石島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當組織成立綜合性管護隊伍,以農村公路管養為主,同時做好綠化養護、農村生活垃圾、溝河保潔等工作,并協助市交通主管部門開展路政執法。

        第三十七條農村公路兩側自公路邊溝(截水溝、坡腳護坡道)外緣以外,按照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劃定公路建筑控制區。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損壞農村公路。

        需要在農村公路用地范圍內開設平交道口,架設電桿、鐵塔、變壓器,埋設管線、電纜等永久性設施或設立其他非公路標志的,應經市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應征得公安機關同意。

        第三十九條在農村公路大中型橋梁周圍200米以及在農村公路兩側規定距離內,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傾倒廢棄物,不得進行爆破作業及其它危及農村公路、農村公路橋梁、農村公路附屬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條在農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為:

        (一)擺攤設點、設置集貿市場;

        (二)堆放物料及設置其他障礙物;

        (三)挖溝引水、漫路灌溉;

        (四)堆糞漚肥、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五)其他損壞、污染農村公路和影響農村公路使用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除農業機械因田間作業需要在農村公路上短距離行使外,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農村公路路面的車輛、機具,不得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確需行駛的,應當經市交通主管部門同意,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按照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對農村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損壞程度給予補償。

        第四十二條超過農村公路、橋梁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農村公路或橋梁上行駛。確需行駛的,應當經市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經鎮政府、*管理區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同意,村(居)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村道設計標準,在村道上設置限高、限寬設施。

        第四十三條未經市交通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農村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涂改農村公路附屬設施。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4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一、新時期農民工素質存在的現狀

        在社會主義發展的新時期下,國加致力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而在新時期新階段下三農問題尤為重要。近些年來,雖然農民工的整體素質有所提高,但是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農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質某些方面呈下滑趨勢

        一方面,在某些地區出現了農民工團結意識極差的現象,個人主義苗頭上升,擁護集體主義的觀念淡薄,參加一些公益事業的的態度消極。另一方面,有的農民工缺乏公共道德素質,在公共場合不遵守公共秩序,缺乏組織紀律性。

        (二)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呈現不平衡的發展趨勢

        首先,因為地區差異和經濟發展程度的差異,導致了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呈現高、中、低的不平衡發展趨勢。東部和沿海地區比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速度較快,較發達。而且經濟發展速度越快的地區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越高,而經濟發展速度慢的地區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就低。其次,我國的產業結構對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提出了不同層次的要求。

        (三)農民工的生活衛生健康素質普遍低

        一是在當今社會農民工所取得的工資報酬還比較低,這就影響了農民工的醫療衛生水平,衛生水平越差,農民工的身體健康素質就越得不到良好的改善。從而農民工參加的業余愛好的活動減少,這就說明他們的精神生活質量欠佳。二是現如今還存在著大量農民工所從事的是體力勞動方面的工作,身體健康狀況較差,且發病率高,壽命比從事腦力勞動者的要低。

        二、新農村建設視野下,提高農民工素質的重要意義

        黨和政府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保障農民工的切身利益,解決好農民工的就業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抓好農業、農村、農民的一系列系統工程。加快速度培養新時期新階段的新型農民工,充分調動農民工隊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一)提高農民工素質對農民工自身發展的長遠意義

        首先,切實落實好農民工的素質培養問題,有利于提高農民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可以幫助在外務工人員擯棄不良嗜好。幫助他們轉變小農思想意識,培養樂于奉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高貴品德。有利于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以及將堅定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為。其次,有利于預防農民工心理疾病的產生。農民工的生活狀況普遍不如城市居民。努力提高農民工的素質,便于使他們養成一種意識――無論從事的是什么樣的工作,勞動就是最光榮的。防止因鄉村差異而對農民工帶來心靈上的不滿。對農民工自主擇業、自主創業有著長遠意義。

        (二)提高農民工素質對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深刻意義

        首先,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著積極的作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點在三民問題,而如今從農村向城市流動的農民工越來越多,大多數都是為了增加家庭收入、掙錢養家糊口。為農民工自主創業打下必要的物質基礎。其次,有利于保障城市的穩定發展。在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是一支不容忽視的隊伍。有農民工作為建設現代城市的堅強后盾,有利于加強城市的經濟和文化發展。再次,有利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黨和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問題,全民協調社會各方利益,保障農民工權利,立足于基層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全民推進社會良性發展,共創和諧局面。

        三、在加強新農村建設形勢下,提高農民工素質的主要途徑

        (一)做好組織與宣傳工作,提高農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質

        黨和政府致力于組織和宣傳工作,為了轉變農民工的思維方式和生活習慣,可以采取灌輸的方法。為農民工開展陶冶身心的社會活動,組織農民工自發向上地參與到實踐中來,開闊眼界拓展思維,去除不適應社會發展要求的思想。堅持實行灌輸原則,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中所彰顯出來的優良精神,宣揚勞動模范的良好道德精神。建立農民工獎懲制度,發揮勞動者示范效應,積極影響他人工作的精神狀態。提高農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質,最重要的是大力弘揚主旋律,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的領導和自覺成分的作用,開創農民工思想道德素質的新局面。

        (二)普遍提高農民工的教育水平,積極發展生產

        從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高農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是對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長期關注農民問題戰略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升級以及調整農民工的就業范圍,教育問題放在尤為突出的地位。眾所周知,絕大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受到良好的基礎教育,甚至在當今社會還有不少文盲。為了避免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上當受騙的現象,這就要求在農村一定要抓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已經投身工作的農民工更要積極參加學習實踐,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識,用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使未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者成為知識型的農民,杜絕文盲的產生。

        (三)努力加強農民工的理想信念,培養社會主義價值觀

        在社會主義發展的新階段,理想信念支撐每一個人的全面發展。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生活會更有追求。但是每個人的理想不要規劃得毫無意義,長遠得令人無法達到的目標只會令自己失望。巴金曾說過這樣的話:“理想不拋棄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你們會沐浴在理想的光輝之中。”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培養新一代堅定自己理想信念的農民工迫在眉睫。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新一代農民工,以改革創新的精神鼓舞農民工斗志。努力培養有理想有文化的新一代農民工,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有利于新農村建設。

        結束語:綜上所述,農民工其實是社會的弱勢群體,處于社會的底層。這就要求國家與社會對農民工投入更大的關注,切實滿足農民工的需求。對于農民工的素質培養問題一切從實際出發,從各個方面提高農民工的素質,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5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論文摘要:由于農村經濟落后、城鄉二元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制度缺乏、基金投資渠道單一、管理體制沒有理順等原因,導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嚴重滯后。須通過走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誤區、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金的投入、頒布農村養老保險法等措施來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發展已經歷三個階段,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至今仍然嚴重缺失。農村養老保險實踐不盡人意,老年人面臨著嚴峻的生活風險,這直接影響著農村社會的和諧。探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問題及對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1、參保人數少,參保率低

        據有關資料統計,1999年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最多的年份,參保人數約8000萬人,2006年下降為5374萬人,遠遠低于應參保人數49876萬(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參保率僅為10%,目前我國農村老人中有98. I2%的人依然依靠家庭養老。

        2、養老保險資金來源單一,養老保險墩費標準低,保險金增值困難

        現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基本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2元/月一20元/月十個檔次。由于農民經濟困難、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預期不明等,大多選擇最低檔2元/月的標準。按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表》計算,10年后、15年后每月可領取養老金為4. 70元、9. 90元。若考慮到銀行利率下調或通貨膨漲等因素,農民領到的錢可能會更少,這根本不能有效保障農民的老年生活。根據現行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只能存銀行或買國債,國家尚無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增值運營的保護性和優惠性政策,導致保險金增值困難,如果不能保值增值,就不能保證養老金的充分給付。

        3、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能力低下

        城鄉居民收人差距大。1978一2007年,城鄉居民絕對差距由209元增至9645元,實際收人差距為6倍。1980一2007年,城鄉居民人均金融資產差額由273元增至22593元,增長了82倍。農民收人低下、投保能力低下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之間形成惡性循環。

        4、集體對養老保險的補助難料

        “基本方案”規定,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籌集實行以“集體補助為輔”的原則。“集體補助主要從鄉鎮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支付;國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通過對鄉鎮企業支付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體現。這就從制度上把沒有鄉鎮企業的農村排除在外。況且鄉鎮企業能否盈利又是一個不確定的因素。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鄉鎮企業發展遇到了困難,目前金融危機時期困難更大。

        5、國家對養老保險的責任缺位

        “基本方案”規定,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資“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即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國家政策扶持三結合。但是“基本方案”對中央政府在財政上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支持未作任何硬性約束。由于集體補助大多落空,導致“三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成了農民個人的“自我儲蓄保險”,這不是真正的社會保險。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農村經濟落后,農民教育醫療費用太重

        有關資料顯示,我國農業勞動產出率僅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70,美國的1/84。城鄉生產力水平、三次產業勞動生產率不平衡。1990一2000年,第二、三產業與第一產業的社會勞動生產率(元產人年)的絕對差額分別由4346元和3609元上升到24419元和11186元。教育開支、醫療費用節節攀升,使農民無力顧及養老。

        2、城鄉二元養老制度,戶籍制度是重要根源

        制度是控制、組合與變遷社會資源的契約。農民的社會養老制度缺失主要是現行戶籍制度造成的。現行戶籍制度不僅有人口遷移管制功能,還有等級身份區分功能。它把城鄉居民區分為地位、權利、待遇、機會和義務不同的兩個社會集團,分配給不同的政治經濟社會資源,致使市民成為權多責少的優等公民,農民成為權少責多的劣等公民,并形成世襲式的等級身份制度,在此基礎上必然產生重城輕鄉的二元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法律基礎缺乏,政策保險沒有法律保證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到現在沒有一部成文法規,只有一些行政規章及條例。1991年,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原則,于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布實施。1999年,國務院指出目前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 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經調查摸底,2002年,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向國務院呈送了《關于整頓規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展情況的報告》。2003年,為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連續下發了《2003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關于認真做好當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通知》等文件。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雖幾易其稿,但沒有統一性、連續性,缺少強制性、嚴肅性,故農民對此缺乏依賴感、安全感和信任感。中央政府財政的支持缺位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少的最主要原因。

        4、國家主體缺位,投資太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社會性、福利性

        社會保險的責任主體是國家,由國家或政府統一管理。保險基金來源于政府、單位(或企業)和個人三方面,社會保險是國民收人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扶持”的原則,背離了“社會保障”的根本特征,缺乏社會保險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基本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

        5、管理體制沒有理順,監管不善,資金流失

        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和資金管理環節,政府的責任不明確,管理經費來自于農民交納的保費,不僅使本來就不充裕的養老保險金捉襟見肘,而且會導致養老保險資金的流失。

        6、工作人員紊質不高,影響養老保險事業發展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和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管理干部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良好的業務素質。然而,現實中不少社會保險業務人員素質較低,未經系統學習和正規訓練即上崗。他們不了解與社會保險相關的原理、法律、金融和投資知識,甚至對社會保險的常識也知之甚少,致使在工作中經常出現違規運作,甚至保險金被騙等問題。

        7、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認識不足

        多數農民依賴于他們所認為的那種安全的、可靠的、保險的個人儲蓄存款養老,對于幾十年以后能否領到養老金持懷疑態度。許多農民明知現有的家庭養老方式不是最理想的,但也不愿意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寧肯采用減少日常消費、減少風險投資、增加安全有保障的儲蓄存款等方式來養老。還有一些農民誤認為交養老保險金是地方政府的亂集資,是部分干部的個人行為。

        三、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

        1、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

        我國已經進人老齡化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比重,200()年為6. 96% , 2005年達到7. 69% o,五年間上升了0. 73個百分點,總人數達到10045萬人,其中農村為6222萬人,占全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的61. 94% ,占農村總人口的8. 35%,農村老齡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0. 66個百分點。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顯示,農村老年人口為8557萬人,占全國老年人口總數的65. 82%,農村老齡化程度比城鎮高1. 24個百分點。到2006年底,農村人口為7. 3億,其中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7031萬人,占9. 5%。

        2、農村老年人貧困問題惡化

        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城鄉老年人口人均收人的比例為4.大1,高于一般城鄉居民收人的比例(3. 32:1),農村老年人貧困率高達1 /6,相當于城鎮的3倍以上。

        3、家庭養老功能嚴重弱化

        首先,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傳統小農經濟的萎縮、分化,動搖了家庭養老的思想、道德和經濟基礎。其次,計劃生育使家庭規模小型化和居住方式變革,縮小了家庭養老的照料和贍養源。再次,城鎮化和農村勞動力轉移降低了家庭的凝聚力,削弱了家庭成員互助功能,加劇了農村老齡化程度。最后,農民收人增長緩慢,使農民養老問題面臨既缺乏經濟支撐,又缺乏家庭保障的“雙重困難”,家庭養老難以滿足農民養老的實際需求。

        4、土地養老功能難以實現

        首先,我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4畝(有666個縣人均耕地在國際警戒線0. 8畝以下),只能維持基本生存,不具備養老保障功能。其次,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土地將被征收征用,人均耕地將持續下降。再次,土地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農民不能變賣土地來養老。最后,家庭聯產承包制后集體經濟大為削弱,稅費改革后,多數村集體的公積金、公益金也不復存在,農村社區保障成了無水之源。

        5、“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阻礙計劃生育國策實施

        要緩解農村的人口壓力,實現人口、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6、城鄉社會養老制度不街接,隊礙統籌城鄉發展戰略落實

        城鄉社會養老制度的不銜接,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不暢,農民非農化、農業工業化和農村城鎮化進程受阻,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放慢。 四、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制度的基本對策

        1、走出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誤區

        有人認為,我國目前不具備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原因是:農村經濟落后,農民拿不出保險金;農民有土地養老,不需要社會保險;國家財力不足,無力為農民保險等。事實上,按照現代社會學理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愈落后的地方、生活愈困難的公民愈需要社會保障,保險金的使用價值也愈大。土地養老的現狀上面已作分析。現在我們國家的財力無論是橫比還是縱比,都已經具備了給農民投人養老保險金的能力。據專家對歐洲13個國家的調研,它們把養老保險覆蓋到農村時,農業的GDP占15%以下,我國早已達到,并已進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時期。

        2、政府應加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入

        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過程中,政府的財政支持是關鍵。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政府應該且必須在市場失靈的領域進行調控,如提供公共物品或解決外部性問題等。按照微觀經濟學理論,收益或成本外溢程度較高的社會保險支出,應由政府提供最低保障。況且,農民是為我國經濟建設貢獻大而索取少的弱勢群體。因此,政府更有責任為農民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據世界131個國家城鄉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籌資模式,至少有129個國家的城鄉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的基本來源或全部由政府撥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頭、受保人出小頭,這是社會保障的根本性特征。中央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 %,我國只有10%左右,而這10%的絕大部分又給了城鎮職工。

        3、試行惠普制農村養老制度

        惠普制農村養老金制度是指農民從事農業勞動達到一定年限,退休后就有權利享受養老保險金。無論其就業歷史和收人狀況怎樣,均可獲得以國家財政為基礎的養老金。這樣有助于加快建立社會化養老,為傳統家庭養老提供有力支持,加快構建農村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4、促使以家庭養老、土地養老與社會養老三結合的模式向社會養老過渡

        家庭養老雖面臨困難,但并不意味著馬上退出舞臺。土地養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土地為農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質保障,仍是多數農民的“養老資源”。而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長期過程。因此,充分發揮家庭養老保障功能,提搞土地的保障功能,將家庭養老、土地養老與社會養老結合起來,是解決農民養老問題的理性選擇、過渡性措施。

        5、頒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促進農村社會養老法制化

        法律是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的保障。西方國家社會保障、養老保障制度都有立法,如1601年英國制定的《濟貧法》,1883年德國稗斯麥政府頒布的《疾病保險法》、1889年頒布的《養老、殘疾、死亡保險法》以及1935年美國的《社會保障法案》等,使社會保障法制化。從世界各國的實踐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都是立法在前,只有法律完備,社會保障制度才能完善。因此,盡快出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促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法制化。

        第6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關鍵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效果評析;廣西

        中圖分類號:F823.89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2-0026-02

        引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廣西農村人口的老齡化將呈不斷上升的趨勢。根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2000年廣西60歲以上的人口比重已達到10.69%,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也達到了7.3%(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告)。據有關專家預測,到2010年,廣西60歲以上人口約為616萬,占總人口的比重會上升到12%;到2030年將有可能達19%,屆時每5個廣西人中就有1個老年人。其中,農村老年人占全區老年人的76%[1]。隨著農村集體保障能力的下降,因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帶來的家庭保障功能的降低,以及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土地保障功能弱化, 農村傳統的養老保障方式面臨極大的挑戰, 需要全面引入社會保險機制[2]。

        一、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基本情況

        1.試點階段

        依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桂政發[1992]79號),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從1992年7月開始,先在興安縣進行試點,然后逐步擴大試點面,至1994年底已有18個縣(市、區)在部分鄉(鎮)開展,參加投保人數約18萬人,收取保費290多萬元。

        2.推廣階段

        1992年,民政部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民辦發[1992]2號)。依據《基本方案》廣西區政府頒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穩妥地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通知》(桂政辦〔1994〕40號)要求一般縣市在繼續試點。同時規定在“桂林地區的興安縣等7縣,梧州地區的岑溪縣等5縣,南寧地區的橫縣,柳州市郊區、柳城縣,桂林市郊區,梧州市郊區的全面鋪開工作。”標志著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從試點向推開的轉變, 199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暫行辦法》(桂政發[1997]9號)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的主要原則,以及保險費用收繳到發放的管理制度。

        3.停滯階段

        1999年7月,《國務院批轉整頓保險業工作小組〈保險業整頓與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1999]14號)提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在全國大氣候的影響下,廣西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進工作也開始出現了停滯甚至倒退狀態。2004年末,“我區僅有180.6萬農民參保,保障基金存結余款為49 380.4萬元,有30 177人領取養老保險金,當年支付金額為140.8萬元” [3]。

        4.恢復發展階段

        第一,中央高度重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2001年11月,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目標。2003―2008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是解決農民工與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2008年10月9日至12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決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使廣大農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目前,部分地方開始新型農保試點,但全國性政策試點尚未開始。國務院總理2009年6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并對基本原則、基本模式、籌資模式做了明確規定 。

        第二,廣西政府積極落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2008年以來,廣西相關部門領導就開始進行新農保的調研工作。自治區主席馬飚于2009年1月10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代會第二次會議上所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做好新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標志著廣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進入政策議程。

        二、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問題分析

        目前,根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民辦發[1992]2號)和《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暫行辦法》(1992年)實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未健全,功能發揮不到位。進行試點的地方各級政府推行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主動性不強,農民參與農村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根本原因在于該項制度的存在政府責任缺失、社會化程度偏低與運行制度殘缺的三大問題。

        首先,政府責任缺失。老農保在資金籌集上實行“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原則,結果導致“政府責任與集體責任沒有充分凸顯” [4],度實行以后農村集體經濟弱化,難以承擔“集體補助”的責任,因此,老農保險實際上個人繳費儲蓄制度,結果一方面導致了農民缺乏參保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政府責任的缺失與集體經濟的弱化又導致養老保險資金嚴重欠缺,資金的嚴重欠缺又導致了養老保險保障面窄、保障程度低的連鎖性問題。

        其次,社會化程度偏低。主要表現在老農保主要以個人賬戶為主,在注重儲蓄積累的同時忽視社會統籌的社會互助共救,結果導致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社會保障程度不高。因此,根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民辦發[1992]2號)與《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桂政發[1992]79號)建設的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以社會化為導向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建設勢在必行。

        再次,運行制度失范。主要表現三個方面,第一,在“進口”繳費環節,基本依靠參保農民個人繳費,缺乏政府補貼與集體補助等多元化的籌資渠道。第二,“中間”基金管理環節,缺乏安全管理的機制與增值運營的方式,在安全管理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一無納入同級財政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二無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三無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增值運營上缺乏保值增值的機制,《基本方案》規定,“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主要用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實現保值增值”。在實際運作中,由于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缺乏投資人才,有關部門一般都采取存入銀行的方式。“但自1996年下半年以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再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要保值已經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了” [5]。第三,“出口”環節保障水平較低。《基本方案》規定農村養老保險規定了繳納保險費的十個檔次標準:從2元起算、2元進制、至20元止。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檔次。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如果農民在繳費10年后開始領取養老金,每月可以領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領取9.9元”[6],這點錢對農民養老來說,幾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10元,仍然難以起到養老保險的作用。

        最后,法律保障制度缺失。制度上的不穩定性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致命傷。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基本方案》(民辦發[1992]2號)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這些辦法大都缺乏法律效力。“各地對保險金的籌集、運用以及發放都只按照地方部門甚至某人的意愿執行,不是農民和政府的一種契約,有很大的不穩定性”[7]。

        三、結論

        基于上述原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非常緩慢。《2004年廣西勞動與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04年年末全區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180.64萬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4.94億元。全年有3.02萬人按規定標準領取了養老保險金,當年支付金額為140.8萬元,即人均當年僅支付46.6元,平均每月僅支付約3.9元養老金[8]。由此可見,以家庭養老與土地養老為核心的農村傳統養老模式面臨嚴峻挑戰,而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因其制度設計與管理體制的殘缺難以獨立完成農民養老重任,廣西農村現有老年人養老保障模式與未來老年人養老制度已經或即將出現大面積與深層次的真空地帶,如果不未雨綢繆提前探索建設探討符合廣西經濟發展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模式,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問題,將產生無法彌補的嚴重后果。

        參考文獻:

        [1] 廣西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老齡工作的意見.桂發[2003]2號.

        [2] 王迎春.論農村社會養老基金的籌集與管理[J] .當代財經,2004,(11):34-36.

        [3] 廣西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研究課題組.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議[J].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5,(3).

        [4] 廣西政協提案:關于加快探索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提案人李彬).

        [5] 謝東梅. 人口老齡化與農村養老保障模式選擇[J]. 廣西大學學報,2005,(2):23-26.

        [6] 王國軍.現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缺陷與改革思路[J].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2000,(1): 121.

        第7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論文摘要:闡述了湖南省農村養老保障機制建設的現狀,對現有農村養老保障機制不可持續性成因進行了分析,提出了改進和完善湖南省農村養老保障機制的對策。

            近年來,湖南省農村老齡化速度遠遠快于城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任務日益加重,給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帶來了較大影響。基于人本理念和構建和諧社會需要,筆者提出改進與完善湖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設想,即要構建一個包含多元化養老保障模式、多層次養老保障類型、全方位養老保障配套措施的復合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1、湖南省農村養老保障機制建設現狀

        1.1湖南農村養老保障機制建設刻不容緩

            近年來,湖南人口老齡化趨勢明顯快于全國平均水平,2001〕年全省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為472.6萬人,2008年達到620.26萬人,年均增長4%,尤其是“十五”期間,湖南總人口僅增長了2.6%,而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卻增長了24.1 %,老年人口的增長幅度大大高于總人口的增長幅度。截至2008年底,湖南省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省總人口的比例為9.1%,大大高于同期全國的8.3%的平均水平,而湖南省作為農民工輸出的重要省份之一,農村地區的勞動力年齡人口向城鎮地區大量遷移和流動,實際上農村地區老年人口的比重遠遠大于10%,可以說,老齡化已成為湖南省農村新形勢下的一個重要特點。

        1.2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受到極大的挑戰

            一方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擁有子女人數減少,家庭規模縮小,從而削弱了家庭養老功能。根據湖南省于2005年進行的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顯示,2005年湖南省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19人,與第5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減少了0.31人。家庭的小型化使得家庭的養老功能日益弱化。另一方面,現代社會人口流動越來越快,大量農村的年輕人進城打工,農村的“空巢家庭”越來越多。在外打工的農民工迫于崗位的競爭壓力,使他們無暇顧及父母,同時一些青年夫婦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子或獨女傾斜,老年人與其子女、晚輩共同生活的情況逐年減少,這表明,傳統的依靠兒女共同生活養老的家庭養老模式已經受到了巨大的沖擊。

        1.3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機制可操作性不強

            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后,湖南省于1997年試行《湖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開始實施了“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為基本原則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但由于這項政策回避了政府在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上所應承擔的公共財政投人的責任和份額問題;加上集體補助部分大多形同虛設,這種社會養老保障基本是個人繳費的“儲蓄式”農保,農民個人帳戶里幾乎全部是自己的儲蓄及其利息,由于農民收入水平低,維持基本生活都比較困難,基本不會考慮社會保障的問題。因此,這種社會養老機制繳費壓力過大,資金籌集難度大,嚴重影響了農村居民參與社會養老的積極性,從而社會化程度很低。

        2、現有農村養老保障機制不可持續性成因分析

        2.1城市化、工業化進程沖擊了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

            在中國農村,傳統的養老保障模式是建立在依托土地之上的家庭養老模式,這種模式得以綿延干載,應該說是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社會變遷正使得這種穩固的家庭養老模式失去其經濟和社會基礎,計劃生育使得家庭規模和年齡結構日趨改變,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也使得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原有的養老模式前提正逐漸弱化,家庭養老模式正面臨制度性瓶頸和一系列外生因素地沖擊,從而具有脆弱性和不可持續性。

        2.2人口基數過大和財政支付困難

            湖南省是我國的農業人口大省,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遠高于我國其他發達城市,加之農村城鄉非農經濟不發達,農業從業人員比重高,使得其人均可支配收人遠遠低于城鎮地區,從而嚴重制約了其加人社會保障的積極性。此外,由于一系列原因,湖南各級政府的財政困難較大。以2008年的統計資料為例,全省完成財政總收人1 308.55億元,而財政支出卻高達1 730億元,已出現財政赤字421.45億元,如果在現有財力的基礎上再增加大筆的農村居民社會保障支出,地方財政可謂是雪上加霜。而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從總量上看首先是大筆的而且是持續的支出,然后才是持續的受益。很顯然,湖南省貧困農村經濟實力薄弱,三農問題突出,地方財力又很有限,政府和農民自身的經濟承載力都存在較大的支付困難,嚴重制約了湖南省農村社會保障機制的建設。

        2.3現有農村養老保障運營管理體系不完善

            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湖南省政府雖然過《湖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但這是原則性的文件,缺乏社會保險工作所要求配套的實施、管理、監督等方面的統一工作方式和方法,可操作性不強,使得管理工作容易出現較多漏洞:一是農村養老組織管理機構、制度不易健全,使得管理工作難以開展;二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運用、發放都不規范,工作得不到有效保證;三是缺乏統一專業的投資機構,基金運營效率低下。按照現行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人銀行實現保值增值,隨著通貨膨脹和利率下調等因素的影響;加之管理不夠規范,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已經相當困難,使人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

        3、改進和完善湖南省農村養老保障機制的對策

        3.1構建多元化的養老保障模式

            鑒于湖南省農村的家庭結構、土地占有模式、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其任何單獨一種模式都不能承擔起當今農村居民的養老重任,因此需要將三者充分整合,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引導、注重實施的原則,構建能體現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為支柱的有特色的農村養老模式。

        3.1.1鞏固家庭養老。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家庭仍然是解決農民養老的主要依托。為此,各級政府要重視中華民族的孝道文化傳統對農村家庭養老的道德約束作用,組織應運用多種輿論工具,弘揚傳統孝道文化,此外各級政府還要切實做到老年人被子女贍養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制度的保護,農村基層政權組織和司法機構要切實貫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使老人的日常生活得到保障。

        3.1.2鼓勵集體養老。農村基層組織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養老基地建設,發揮集體養老優勢,為家庭養老提供制度支持。根據人口結構和市場形勢的變化促使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逐漸向現代家庭養老模式轉化,完善和發展“五保”制度,發展老年公寓和敬老院以及其他形式的服務事業等;同時集體組織還可以利用經濟、行政、精神上的方式對家庭養老進行激勵和監督,如對與老人共同生活的家庭給予各類收費的減免,以鼓勵子女與老人共同居住;對子女在城市工作或因其他原因與子女分居并且已經不能自主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可以通過興辦老年公寓或提供上門助老等收費性社會服務事業,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

        3.1.3強化社會養老。基于土地基礎上的傳統家庭養老保障模式具有內生脆弱性和不可持續性,隨著現代化、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展,農村家庭養老模式轉向社會養老模式是必然趨勢。因此,政府需要以財政收人為農村居民建立社會保險提供一部分補貼,建立一種財政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固定補貼機制,以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可持續發展。鑒于農村居民對實現國家工業化的歷史性貢獻,就應當從財政資金中劃撥一部分資金用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政府補貼資金,尤其是要把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征地補償中的相當一部分轉化為社會養老保障資金,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3.2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障類型

            面對湖南省農村人口結構復雜、就業和收人差異性大等現實,為農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要分類實施,針對不同的群體建立不同類型的保障。

        3.2.1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障制度。這一制度旨在為不具備納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進城農民工和在非公企業就業的農民工提供養老保障。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務工農民雙方負擔,以企業為主。考慮到農民工社會保障起步晚,其基金缺口會很大的現實情況,農民工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應該開辟新思路。一是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激勵和支持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例如,規定企事業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可在稅前列支,還可按其繳費額度確定減免稅的年限和比例。二是對長期在城市工作的農民工,可以實行承包土地轉讓制度,將其轉讓收入全部或部分納人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并折算成本人一定年限的個人帳戶積累額。這既可以增加農民工社會保障個人帳戶的積累,又可以促進農村土地經營規模的擴大。

        3.2.2建立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一制度旨在為被征地農民建立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為準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采取“政府出一點、集體補一點、農民繳一點”的辦法籌集資金,政府出資部分從土地出讓金收人中列支,集體補貼部分從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從征地安置補助費中抵交。個人專戶由個人和集體繳費組成,歸個人所有,用于計劃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政府出資部分進人社會統籌賬戶以作調劑之用。

        3.2.3建立純農業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一制度旨在彌補土地養老保障功能的不足,幫助留居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居民解決養老保障的后顧之憂。采用以個人繳費為主、村集體組織給以補助、政府財政適當補貼的資金籌措模式,使現行的完全個人積累儲蓄制的農村養老保險轉變為政府引導型積累儲蓄制的農民養老保險。對于已多年離開農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的非農化農民,可以通過出租、委托經營或經營土地的方式,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代其繳納養老保險金,從而建立農民以土地換保障的制度。此外,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建立食物換保障或者勞務換保障的制度,嘗試允許農民以產品或勞務抵支養老保險金,以提供農村居民的支付能力。

        3.3完善全方位的農村社會保障配套措施

        3.3.1加快相關立法,提高管理水平。縱觀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養老保險的發展都有完備的法律保障。考慮到我國農村的特殊性和養老保險的復雜性,在目前構建農村新型養老保險體系的同時,必須迅速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實施辦法、農村養老基金管理、運營和監督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稅收減免辦法等相關配套的法律。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做出明確規定和統一籌劃,使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有法可依,實現規范操作,克服其隨意性,減少執行的偏差。此外,政府還應通過立法建立農村居民養老保障的異地轉移機制,對流動至其他城市務工或繳費不足應繳年限而返鄉務農的農民工,允許改按參加當地的農民養老保險,其大部分統籌資金和個人賬戶資金全部轉人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8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地方職業院校存在地緣優勢,向基層農村市場輸出素質相對較高,技能性較強的應用型人才,對于促進新農村建設速度的加快,縮短城鄉差距,加快小康社會的進步速度具有重要的支撐和推動作用。本文簡要說明了新農村建設需要地方職業院校的教育力量來培養應用型人才,分析了地方職業院校服務新農村建設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提出了地方職業院校服務新農村建設的人才培養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

        地方職業院校;服務;新農村建設;人才培養策略;策略研究

        地方職業院校是指由地方政府舉辦的高等職業院校,作為一種教育類型,其具有高等性、職教性、地域性等特征。以貢獻求支持,以創新求發展,立足和服務所在區域應是地方高職院校的重要價值取向。《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也明確提出,職業院校要重點提升面向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生態文明建設等領域的人才培養能力;要服務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職業教育,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因此,如何與區域農村建設緊密對接,調整好人才培養策略,更好地服務于區域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是地方職業院校急需思考和實踐的重要課題。

        一、地方職業院校培養的人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性

        (一)農業現代化的實現需要地方職業院校人才提供技術支撐

        農業現代化的實現需要將傳統農業進行改革,逐漸步入農業科技化、農業產業化、農業結構化和農業集成化,從而帶動農村和農民進入新的歷史格局和歷史角色中,為新時代的發展創造資源優勢。在這一過程中,需要人才進行技術支撐,才能保證農業現代化的步伐加快。而技術性人才需要地方職業院校以農業發展為導向,以農村建設為驅動,以農民素質提高為目標來改革教育體系,從而適應現代農業發展。

        (二)可以促進農村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農村教育水平的提高,需要各階層的教育機構進行相互補充,其中地方職業院校具有較大的地緣優勢、情感優勢和人力資源優勢,能夠更好的對教育進行補充,向農村輸出符合現代農業生產需要、符合新農村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從而將農村教育水平進行大幅提升,改變傳統農業的結構,促進農民向新領域、新技術、新行業轉變,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資源性轉化,實現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也能夠逐漸改變農村高素質技術性人才的缺乏狀態,引領農業不斷創新和拓展,激活農村市場,實現小康社會。

        (三)農村人力資源化轉移離不開地方職業院校的支持

        我國農村人口龐大,農村市場開發度小,農村經濟發展緩慢等使得農村存在勞動量大,勞動力價格低廉,勞動力素質不高,從而使得農業產業結構固步于傳統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民認識不高等,當剩余勞動力轉移向城鎮時,往往表現出較大的不適應性,難以形成人力資源優勢。而地方職業教育不僅可以提高農民的素質,還可以為農民的發展提供新穎的突破口,進軍新的領域、新的職業,從而促進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勞動力轉移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勢,提高勞動力的社會價值,降低人地矛盾,促進農民增收增效。因此,職業教育可以在長效機制的帶動下,將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優勢轉化,保證農村市場向縱深方向開發,促進農村經濟在人力資源的支撐下大踏步前進。

        二、地方職業院校培養的人才在服務新農村建設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地方職業院校是向農村市場輸出適應性強、業務熟練性高、創新意識足的應用型技術人才的必然要求

        由于地方職業院校在人才培養的重心把持上以應用型技術人才為主,側面提高理念素質和工程設計素質。地方職業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是結合區域內農村市場,農業生產需要和農村建設需要,培養懂現代農業生產、農產品經營、現代農業管理和服務現代農業的專業化技術型人才。這類人才在學術領域可能難占有優勢,但在技術應用上存在創新意識強、應變能力高、鉆研業務精神飽滿,能夠以三農改進為發展的基本點,立足于農村和農業,致力于改善農村現狀,將農業現代化發展作為奮斗的目標。因此,地方職業院校是服務新農村的必要途徑。首先,三農問題的解決離不開技術技能型人才的支撐,這種人才需要地方職業院校來輸出。其次,新農村建設需要現代化的科技成果不斷轉化和推廣來實現。而科技傳播的最佳途徑是地方職業教育平臺。最后,新農村建設的服務體系建設需要懂業務,會管理,了解生產,掌握技術的人才來實現,這種人才的輸出和服務體系的健全需要地方職業院校的不斷努力與創新。

        (二)新時期經濟、社會、人文發展的綜合背景要求地方職業院校培養新型應用人才來服務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七大指出現階段我國新農村建設的主要目標就是實現農村城鎮化、實現新農村科技化,實現新農村現代化,推動小康社會的全面實現。而教育的力量是社會發展的前沿力量,是對社會起到引領和推動作用。因此,在新時期的背景下,一方面,新農村建設需要一支服務能力強、科技水平高、理念先進、技術過硬、懂農業、知農村的新型職業農民,而這種職業農民的培養需要地方職業院校充當先鋒來實現,另一方面,地方職業院校接近基層,具有情感優勢、地緣優勢和人才優勢,能夠從國家政策的全局性出發,從國家戰略發展的高度來看待三農問題,從而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來促進新農村前進、服務新農村變革、改善新農村現狀。在國家對農村進行戰略調整,地方職業院校站在第一線,為農村進行特定的人才培養,從而實現地方職業院校與新農村建設的關聯緊密性,促進新農村發展以教育為支撐,以科技為生產力進行不斷改變。

        三、地方職業院校服務新農村建設的人才培養策略

        (一)政府參與,建立健全必要的保障體系

        地方政府要認清本區域教育機構的布局和優勢分配,從而明確地方職業院校在新農村建設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給地方職業院校提供一定的資金幫扶、地位確認,從而促進地方職業院校在新農村服務體系建設中發揮資源優勢,保證教育體系的健全與完善。徹底將職業教育的社會偏見進行糾正,認清地方職業院校的社會價值,出臺優惠政策來鼓勵地方職業院校進一步服務新農村建設。為了促進地方職業院校更好地服務于新農村建設,實現新農村生態文明、社會文明和人文內涵的沉淀,促進農業產業化和結構優化進程的加快,有必要建立保障體系。一是從資金上進行保障,政府要加大經費的扶持力度,結合當地農業生產和農村現狀,對符合新農村建設的項目進行大幅度的經費支撐,促進地方職業院校人才的激活與可持續性。二是在機制和發展方向上進行保障,促進地方職業院校構建適合本地特點的新農村建設路線和資源布局,促進訂單農業的產業化發展。三是政策上保障,考慮到地方職業院校的特殊性,為了調動地方職業院校在新農村建設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政府有必要出臺各項優惠政策,促進地方職業院校與企業聯合,實現基地配套、設備配套,促進教師向雙師型轉化,從而保證教育與農業的緊密聯系性,以職業教育促進農業發展。

        (二)加大地方職業院校在招生與就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職業院校對新農村建設具有較大的推動作用,因此,職業院校在招生計劃、就業渠道、人才培養改革方面,需要一定的政策扶持,從而保證生源的高質充足,就業率的提升和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實用性。這就需要從農業行業的制度上進行扶持,增強就業范圍和就業能力,從而提高地方職業院校的人才競爭力,實現地方職業院校促進三農問題的不斷融化分解。此外,在招生上要給地方職業院校一定的自,擴大地方職業院校的招生范圍,從而保證生源的充足,實現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在文化素質上得到提升,在技能上得到改進,從而更好的帶動新農村建設向小康社會邁進。地方職業院校是新農村新型人力資源輸出的搖籃,農村是地方職業院校生源的主要來源地,兩者關系本來就很密切。通過教育后,新型人才能夠依靠所學在農村促進農業向現代化轉化,利用自身的技能和創新思維,在農村打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因此,地方職業院校具有促進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的責任與義務,是歷史給予地方職業院校的一種機遇。

        (三)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為了促進新農村建設,實現地方職業院校服務于新農村,服務于農業現代化,職業院校必須認清形勢,增強發展意識,以教育優勢的聚集和積累為目標,要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樹立先進的職業教育理念,拓展辦學思路,進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從而促進地方職業院校不斷向農村靠攏,真正實現服務于新農村建設的基本目標。通過深化教學改革,為新農村建設培養更多的合格、優秀人才。地方職業院校辦學活動要始終圍繞新農村建設,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服務“三農”培養、培訓大批高素質專門人才。專業設置上要做相應的適當的調整,把相關專業以及學科人才的培養與新農村建設所需要的人才有效銜接起來。

        (四)準確定位,精心設計適應新農村建設的應用型人才培養計劃

        地方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要以新農村為出發點,以農業現代化為主要目標,以農民素質提升和技能應用為主要核心,從而培養適應現代農業和現代化建設需要、適應新農村和農村市場的應用型技術人才。人才培養要有質量,有成效,需要依靠成熟的人才培養計劃,通過多元化的培養模式和方法才行。

        (五)建立以職業院校為依托的農業科技推廣模式

        地方職業院校可以借鑒國內外的經驗,秉承學校的傳統,探索建立以地方職業院校為依托的農業科技推廣模式。主要內涵是依托學校的科技優勢,整合校地農業科技資源,重組農業科技價值鏈,建立以農村示范基地為主體,以科技培訓和信息網絡為支撐的“一體兩翼”的科技推廣平臺,探索實踐“地方職業院校+基地+科技示范戶+農民”的推廣通道,通過技術創新、技術示范、技術培訓、信息傳播四輪驅動,促進科技成果進村入戶。

        參考文獻:

        [1]劉江毅.基于新農村建設的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策略研究[J].黨史文苑,2012(24).

        [2]魏麗萍.基于新農村建設的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策略研究[J].職教論壇,2010(25).

        [3]馮志軍.職業教育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策略研究[J].職業技術教育,2010(31).

        第9篇:農村養殖建設范文

        [論文摘要]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個緊迫任務。本文從四個方面人手,論述了建立健全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個緊迫任務。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中國65歲以上人口已達8811萬,占總人口的6.96%。8811萬老齡人口中,農村為5938萬,占老齡總人口的67.4%。在這種嚴峻的現實面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徘徊顯得極不協調。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人口的遷移流動,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已經超過城市。老有所養問題一直是廣大農民夢寐以求的愿望,也是當前我國政府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長期以城鎮居民為核心,一方面是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導致的結果,同時也是國家以有限的國力來優先解決城市緊迫問題的一種政策選擇。長期以來,由于歷史、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城鄉差異懸殊,農民作為一個社會人群基本上在社會中處于弱勢的地位,被排斥于社會養老保障網絡之外,處于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邊緣。所以,關注農村社會保障,特別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就更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并對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影響。

        1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1.1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消除城鄉壁壘當前,農村消費不旺,除了農民收人增長問題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村的養老、大病醫療問題尚未很好地得以解決,農民有后顧之優。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民的人均年收人逐年上漲,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農民人均年收人的增長速度明顯低于城市,城鄉之間的差距不是在逐步縮小,而是在逐年擴大。更重要的是,城鎮居民享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各種福利、補貼,而農民基本上不享受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城鄉居民的實際收人差距更大,這顯然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適時建立起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逐步縮小城鄉居民享受養老保障的差距,進而逐步消除城鄉之間的壁壘。

        1.2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我國憲法規定在全體公民中實施普遍、平等的社會保障。但是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能力有限,農村人口龐大且長期以來仍然以家庭保障為主等因素,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項目目前只在城鎮勞動人口中得到實施。在新形勢下,再將農民排斥在憲法的保護之外,不僅不利于建立全面廣泛的社會保障制度,也不利于市場的拓展和經濟的發展。農村的穩定是中國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社會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就可以減輕家庭負擔,緩解農村貧困,增加農民福利,緩和家庭矛盾,維持社會穩定。特別是隨著老齡化、城市化、家庭小型化的發展和思想觀念的變革,傳統家庭養老保障模式受到嚴重挑戰,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也受到嚴重威脅,建立和推行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農民的生活問題勢在必行。

        1.3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維護農民利益,保障農民的權利長期以來,農民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和貢獻,為國家工業化提供了可觀的資金積累。據統計,19521990年,我國農業為工業提供的剩余積累額總計11594.14億元,平均每年300億元,其中75.1%來自剪刀差。國家資源分配的不平等,使農業在為國家提供積累而承受重負的同時失去了自身發展的機會。在國家財政對農業的支出中,只有少數用于農業扶貧和社會救濟;在農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上,國家沒有承擔責任,這對農民是很不公平的。農民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了犧牲和貢獻,理應得到一定的回報,國家應對農民的保障利益損失做出一定的補償,將農民納人社會保障體系之中。

        2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切實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

        “三農”問題,一直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最大難題。目前,中央已經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村稅費改革、農民補貼方式改革都已經啟動。我國目前還沒有發達國家支持和保護農民的退休計劃和養老金計劃等政策載體。因此,從農村和整個國家現代化的長遠戰略需要出發,要避免農民、農村、農業在加人W TO后受到更大的沖擊,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奠定破解“三農”問題的制度基礎,必須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這是對他們利益最有效、最全面的保護,也是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制度保證。解決“三農”問題的實質是要增加農民收人、實現農業的現代化和產業化、在農村經濟全面繁榮和社會全面進步的基礎上向城鎮轉變。積極推進城市化,鼓勵農村富裕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逐步減少農民,增加就業機會,大幅度提高城市化水平,增加農村人均資源占有量,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發展的良性互動。這就有必要適時建立起與之相配套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2.1從發展看,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環節在經濟進入有效需求不足的市場約束新階段后,經濟的循環開始形成新的邏輯關系,即:擴大內需是解決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途徑;擴大內需必須擴大市場特別是農村市場;啟動農村市場必須以穩定提高農民收人為前提;農民收人的提高主要取決于土地的經營規模;擴大土地經營規模唯有減少農民;減少農民必須推進城市化進程,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這又必須以新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替代傳統的土地保障為前提;以農村杜會養老保障制度為核心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才可能從根本上解除農民的后顧之優。

        在這個邏輯關系中,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關鍵環節。事實上,正是由于這一制度的缺失,使這一邏輯循環無法正常進行,經濟始終處于帶病運轉狀態。可見,要將經濟導人良性循環,必須從建立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人手,通過養老保障制度創新,將農民、鄉鎮企業職工和進城農民工首先納人社會保障體系,真正緩解社會保障的瓶頸約束。而經濟進人了良性循環,“三農”問題也就自然迎刃而解。

        2.2從改革看,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奠定了破解“三農”問題的制度平臺“三農”問題核心是人的問題。農村產權制度、組織制度、就業制度、行政制度等制度的改革,實際上最終都是對人的改革。只有解除了人的后顧之優,各種制度的改革和推進才有回旋的余地,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恰恰具有上述制度功能。由此可見,建立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善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最佳突破口,是從根本上破解“三農”問題的制度前提。

        3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是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期到來的需要

        國際上,一般把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超過10%,的社會、或者將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超過7%的社會叫做老齡化社會。我國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65歲及以上人口已經占總人口的6.95%,這說明我國已經跨人了老齡化社會的門檻。另外,2000年人口普查還給我們以新的警示:當前農村人口的老齡化水平已經超過了城鎮,農村為7.35% ,城鎮為6.30%。其中上海鄉村的老齡化水平已經達到了13.73%、浙江達到T10.51%、江蘇達到了9.73%、山東達到了9.15%、北京市達到了8.35% ,重慶市達到了8.04%。同時,老年人口高齡化趨勢日益明顯:80歲及以上高齡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將增加到7400多萬人。農村人口老齡化水平的提高,已經使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凸現了出來。

        另外,由于計劃生育政策和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人口老齡化的速度發展很快,形勢越發嚴峻。根據預測,2030年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將上升到17.93%,比城鎮的比率高出4.8個百分點,其中各地區老年人口比率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分別上升到44.84%和11.28% ,遠遠高于城鎮的22.19%和8.23% , 2030年將有11個省市區老年人口超過20%,而城鎮老人人口在20%以上的地區僅有2個。很顯然,農村人口老齡化即將成為十分深刻而沉重的社會和經濟問題。因此,為了迎接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到來,就有必要適時建立起以杜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4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落實農村計劃生育政策的物質基礎

        中國計劃生育政策推行較早,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農村普遍實行了計劃生育的政策。以20歲作為生育年齡測算,農村最初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的人群目前的年齡大致在40-50歲之間,再過10年,這一批人將成為老齡人口。人多地少是中國的基本國情,以土地保障為依托的養老模式將面臨嚴峻挑戰。中國的勞均耕地差不多是美國勞均耕地的八百分之一,2004年中國的人均耕地減少到1.43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國的土地保障功能非常脆弱,不足以成為農民養老的屏障。雖然,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中國農業人口在逐步減少。然而,由于中國城市化的崎形發展,耕地消失的速度比農業人口消失的速度更快,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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