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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省酒類管理條例»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宣傳,提升社會各界的酒管方面的法律意識。使《條例》和《辦法》真正得到規范的執行和有效的落實。一是舉辦二期酒類培訓班,參加培訓對象主要是全縣酒類批發商、賓館、酒店、商場和超市的法人代表100多人。特別是對新辦酒類批發證的批發商,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輔導。切實增強了批發商的經營意識和法制觀念。二是大力宣傳“酒法”,確定3月份為“酒法”宣傳活動月。懸掛40幅宣傳橫幅;出動了宣傳車,在縣城和各鄉鎮巡回宣傳;散發了1000多份宣傳資料;“3.15”開展了假冒偽劣酒品的展示和酒類常識咨詢活動,銷毀了價值2萬多元的假冒偽劣酒品。
二、領導重視,建立制度,確保了酒類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為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局領導十分重視,分管領導認真負責,股室工作人員扎實工作,積極主動解決和協調酒類管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使酒類管理工作和執法得以順利開展。
三、完善酒類經營備案登記,規范酒類經營。一是做好酒類批發企業的辦證換證工作。今年自7月份以來,我們對全縣所有酒類批發企業進行換證辦證。根據市酒管科的工作安排,結合我縣的實際,我們對全縣所有申辦酒類批發證的企業進行了實地查看,對其經營資質、經營場地、經營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辦理批發證的,給予辦理。對條件不成熟的,責令整改,符合條件后再給予辦理。二是完善酒類零售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制度。對已登記的酒類經營戶進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臺帳制度,做到有據可查;對新增酒類零售經營戶及時備案登記。
四、嚴格執行《隨附單》制,對《隨附單》使用和管理進行規范,把好流通渠道關。今年出臺了《關于認真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通知》和《關于在全縣開展啤酒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兩個文件。建立和完善酒類流通溯源制度,嚴格《酒類流通隨附單》的填制、使用行為,建立健全的酒類流通臺帳管理制度,確保酒品單貨相符,單貨同行,真實地反映酒類購銷動態。把《隨附單》的使用作為一項硬性指標和我們開展監管工作的第一手段,并規定凡是上架銷售的酒品必須有《隨附單》。確保市場上酒類商品經營的合法和來源的真實,力爭從源頭上杜絕假冒偽劣酒類流入市場。
五、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類行為,凈化酒類經營市場。全年以市場檢查為主,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行動相結合。一是嚴把酒類準入關。始終堅持“門打開、關把嚴”,凡是進入我縣銷售的酒類酒品,嚴格審查其生產廠家的相關資料,證件齊全的備案后,方可進入我縣酒類市場銷售。對沒有準入的酒類商品,一經查處,責令立即下停止銷售;對“三無”產品禁止上市場銷售。二是嚴查市場流通。嚴厲打擊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為,禁止銷售超過保質期、未經QS認證等達不到國家標準的酒類商品。對查出貸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續不齊的酒品一律下柜停止銷售。全年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和“啤酒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每次執法檢查,制定好執法行動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工作有條不絮,方法恰當,效果好。共查處了假冒偽劣酒*件,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份。三是嚴厲整治散裝酒類市場,開展了散裝酒的專項整治行動,對散裝酒市場清查,規定在固定的地點貼標銷售,禁止流通銷售散裝酒。對“三無”產品一律就地查封,抽檢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
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確保酒類監督管理工作形象化。一是加強酒管工作人員專業知識及職業道德的培訓,增強酒管人員業務和職業道德素質。采取多種形式的學習,努力培養自身素質。通過參加省市舉辦的酒類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班學習,實現了酒管工作人員素質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酒管工作的質量及形象。二是加強酒類經營人員的業務及誠信培訓,提高酒類經營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誠信形象。
存在的問題:
1、部分酒類經營者法制觀念淡薄,認為經營酒類不用辦證。
2、散裝酒,加工配制酒難以監管。
3、部分農村酒類經營戶對《隨附單》的制度的執行較差,未主動能向供貨方索取蓋有印章的《隨附單》,沒有實行臺帳登記。
4、酒類市場流通領域仍存在假冒偽劣產品銷售現象。二0一0年酒管工作設想:1、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各種管理制度,確保酒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酒管人員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強酒類經營人員依法經營意識,以及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第一條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五條商務部負責全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備案登記
第六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第七條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
(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經商務部認可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第九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和保存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建立備案登記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并可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商務主管部門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登記表》自酒類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自動失效。商務主管部門應定期與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實注銷或吊銷情況。
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案登記時,僅可收取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工本費,不得收取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或騙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
第三章經營規則
第十三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執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數量、單位)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類經營者,經商務部認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單據,代替本辦法規定的《隨附單》。
第十五條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或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單據;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
第十六條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
散裝酒盛裝容器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期、經營者及其聯系電話。
第十七條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第十八條酒類經營者銷售酒類商品應明碼標價,誠實守信。
第十九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第二十條禁止批發、零售、儲運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
(二)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
(三)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
(四)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過保質期等的酒類商品和非法進口酒;
(五)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酒類商品。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得限制或阻礙合法酒類商品在本地區的流通。
第二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管理時,應出示有效證件,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在有證據或接到舉報等情況下,執法人員可以查閱賬冊或抽取樣品。抽取樣品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有效憑證。
商務主管部門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秘密。
酒類經營者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情況,不得擅自轉移、銷毀待查受檢酒類商品。
第二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應建立酒類流通監測體系,對當地酒類流通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建立酒類經營者信用檔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
商務部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酒類流通管理和酒類商品安全信息系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酒類經營者應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第二十四條商務主管部門可自行或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銷售的酒類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可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
商務主管部門出具或認可的酒類鑒定結論應以國家法定檢測機構檢測結果或被侵權企業的鑒別報告為依據。
第二十五條鼓勵酒類行業組織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制度。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酒類經營者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視情節輕重,處一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可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兩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非法商品,并可視情節輕重處三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及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已依法實行酒類流通行政許可管理的地區,應繼續執行許可證制度,酒類商品流通按本辦法實行溯源制度,酒類流通許可證書視同《登記表》。
第三十五條《登記表》和《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一、領導重視,建立制度,確保了酒類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為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局領導十分重視,分管領導認真負責,股室工作人員扎實工作,積極主動解決和協調酒類管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使酒類管理工作和執法得以順利開展。
二、抓?省酒類管理條例?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宣傳,提升社會各界的酒管方面的法律意識。使《條例》和《辦法》真正得到規范的執行和有效的落實。一是舉辦二期酒類培訓班,參加培訓對象主要是全縣酒類批發商、賓館、酒店、商場和超市的法人代表100多人。特別是對新辦酒類批發證的批發商,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輔導。切實增強了批發商的經營意識和法制觀念。二是大力宣傳“酒法”,確定3月份為“酒法”宣傳活動月。懸掛40幅宣傳橫幅;出動了宣傳車,在縣城和各鄉鎮巡回宣傳;散發了1000多份宣傳資料;“3.15”開展了假冒偽劣酒品的展示和酒類常識咨詢活動,銷毀了價值2萬多元的假冒偽劣酒品。
三、完善酒類經營備案登記,規范酒類經營。一是做好酒類批發企業的辦證換證工作。今年自7月份以來,我們對全縣所有酒類批發企業進行換證辦證。根據市酒管科的工作安排,結合我縣的實際,我們對全縣所有申辦酒類批發證的企業進行了實地查看,對其經營資質、經營場地、經營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辦理批發證的,給予辦理。對條件不成熟的,責令整改,符合條件后再給予辦理。二是完善酒類零售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制度。對已登記的酒類經營戶進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臺帳制度,做到有據可查;對新增酒類零售經營戶及時備案登記。
四、嚴格執行《隨附單》制度,對《隨附單》使用和管理進行規范,把好流通渠道關。今年出臺了《關于認真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通知》和《關于在全縣開展啤酒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兩個文件。建立和完善酒類流通溯源制度,嚴格《酒類流通隨附單》的填制、使用行為,建立健全的酒類流通臺帳管理制度,確保酒品單貨相符,單貨同行,真實地反映酒類購銷動態。把《隨附單》的使用作為一項硬性指標和我們開展監管工作的第一手段,并規定凡是上架銷售的酒品必須有《隨附單》。確保市場上酒類商品經營的合法和來源的真實,力爭從源頭上杜絕假冒偽劣酒類流入市場。
五、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類行為,凈化酒類經營市場。全年以市場檢查為主,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行動相結合。一是嚴把酒類準入關。始終堅持“門打開、關把嚴”,凡是進入我縣銷售的酒類酒品,嚴格審查其生產廠家的相關資料,證件齊全的備案后,方可進入我縣酒類市場銷售。對沒有準入的酒類商品,一經查處,責令立即下停止銷售;對“三無”產品禁止上市場銷售。二是嚴查市場流通。嚴厲打擊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為,禁止銷售超過保質期、未經qs認證等達不到國家標準的酒類商品。對查出貸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續不齊的酒品一律下柜停止銷售。全年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和“啤酒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每次執法檢查,制定好執法行動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工作有條不絮,方法恰當,效果好。共查處了假冒偽劣酒件,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份。三是嚴厲整治散裝酒類市場,開展了散裝酒的專項整治行動,對散裝酒市場清查,規定在固定的地點貼標銷售,禁止流通銷售散裝酒。對“三無”產品一律就地查封,抽檢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
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確保酒類監督管理工作形象化。一是加強酒管工作人員專業知識及職業道德的培訓,增強酒管人員業務和職業道德素質。采取多種形式的學習,努力培養自身素質。通過參加省市舉辦的酒類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班學習,實現了酒管工作人員素質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酒管工作的質量及形象。二是加強酒類經營人員的業務及誠信培訓,提高酒類經營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誠信形象。
存在的問題:
1、部分酒類經營者法制觀念淡薄,認為經營酒類不用辦證。
2、散裝酒,加工配制酒難以監管。
3、部分農村酒類經營戶對《隨附單》的制度的執行較差,未主動能向供貨方索取蓋有印章的《隨附單》,沒有實行臺帳登記。
4、酒類市場流通領域仍存在假冒偽劣產品銷售現象。
年酒管工作設想:
1、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各種管理制度,確保酒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酒管人員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強酒類經營人員依法經營意識,以及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3、嚴格規范《隨附單》的使用和管理,把好流通渠道關。
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省<酒類流通隨附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加強我市酒類管流通市場監督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行經營備案登記。凡在我市境內已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酒類經營者)于年12月1日前到市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并提供相關材料。新辦酒類批發、零售、儲運業務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向市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局辦理備案登記。《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二、實行經營溯源制度。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活動應當依法執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酒類經營者在零售酒類商品時應向消費者提供銷售發票或小票。銷售散裝酒應在固定點貼標銷售,不得流動銷售。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等相關材料;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并保留3年。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酒管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酒類管理條例》,以解放思想為先導,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治酒,扎實完善酒類質量安全體系,進一步優化市場秩序,促進酒業健康發展。
二、主要工作目標
1、堅持酒類經營許可證管理;2、進一步普及和規范《隨附單》的使用;3、把好酒品入市關,確保酒品質量;4、搞好市場監管,優化市場秩序;5、抓好經營者的專業培訓,提高其素質;6、扶持湘酒做大做強;7加強酒管隊伍建設;8、服務全縣經濟建設工作大局,做好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堅持不懈抓好輿論宣傳和業務培訓,進一步改善酒管工作環境。開展多渠道、全方位的酒管法規、酒管動態、酒類消費知識宣傳。主要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1、搞好“3.15”宣傳活動。2、搞好重大活動的新聞報道工作,積極向《邵陽酒管》,相關報紙、網站投稿;向《邵陽酒管》投稿全年不少于20篇。3、做好日常宣傳工作。4、繼續搞好《邵陽縣酒管信息網》建設,及時上傳和更新信息。5、繼續辦好《芙荑酒管》簡訊。6、辦好酒類經營者業務培訓班。
(二)嚴格酒類市場準入,堅持酒類經營許可證管理。嚴格依照《辦法》、《條例》及兩個“規范”的要求,嚴把批發、零售資質審查。對不具備法定條件的酒類批發、零售店,不予辦理許可證;堅決取締無證經營。
(三)攻堅克難,深化《隨附單》制度,確保市場流通的酒類商品質量。加大對不執行《隨附單》制度和《隨附單》使用不規范的檢查與處罰力度。使酒類經營者做到購進酒類商品100%有《隨附單》,批發商銷售酒類商品100%開具《隨附單》;且做到票據填寫規范,保存完好。
(四)狠抓市場監管,使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一是日常勤檢查,多收集、了解市場信息。每季度對全縣酒類市場的檢查在一次以上。二是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障酒類消費安全。春節、端午、中秋、國慶期間與食安會、公安聯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力爭全年聯合執法不少于4次。對制售假劣酒等非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屢教不改或有重大違法行為的經營者,在有關媒體和《芙荑酒管》上曝光。
(五)加大對地方酒業的扶持力度,促進其又快又好發展。堅持義務當好“五員”,一如既往地大力宣傳推介地方酒類產品,重點扶持湘窖酒業、百惠啤酒、金臺酒業做大做強,為其解決經營中的難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
(六)狠抓加強酒管隊伍建設,嚴格依法行政。堅持創建學習型機關,不斷提高酒管人員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努力打造一支廉潔、高效、文明、勇于開拓、樂于奉獻的一流執法隊伍;堅持依照法定程序執法、文明執法、人性執法。
四、時間安排
一季度:與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對酒類市場開展全面檢查和打假行動,確保春節飲酒安全,同時對節后市場開展一次聯合檢查。‚與衛生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聯手,開展打擊酒類非法添加劑專項行動,對散酒進行抽樣檢驗。ƒ開好批發商會議,總結上年度酒管工作、部署新年酒管工作,宣傳地方酒業及其產品。④搞好為第二批“放心酒工程示范店”授牌儀式。
二季度:對酒品進行全面質量審驗,證照和有關資料不齊或質量不合格的酒品,一律禁止銷售;‚與藥監局聯手對縣城藥店的酒品進行專項檢查;ƒ開展“五一”、端陽聯合執法行動,打擊制售假劣酒和不執行隨附單的不法行為。④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⑤做好打擊酒類非法添加劑專項行動的總結工作。
經過各級政府和商務主管部門多年的努力,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適應新形勢要求的酒類流通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初步建立。但是,酒類市場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流通秩序有待規范、流通監管有待加強、監管手段有待完善。為深入貫徹
落實科學發展觀,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好2009年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認識。酒是特殊商品,直接關系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酒類流通管理,既是保障
廣大消費者權益的必然選擇,也是建立和諧文明社會關系的客觀需要,更是促進酒類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最近,《國務院辦公
廳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2008]134號)明確要求“加強流通領域市場信息系統和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流
通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各地要提高認識,從構建和諧社會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加強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
重要意義,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管理水平,繼續把酒類流通管理工作落到深處、實處。
二、繼續貫徹落實《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我國酒類流通法制化管理、規范化建
設的重大進展。落實好《辦法》,仍然是今后一段時期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和手段。《辦法》實施以來,各地結合實際情況
,積極探索,穩步推進酒類流通備案登記、隨附單溯源管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各項工作,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制度和隨附單溯源
制度已在全國各地全面推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活動得到了全社會的支持與認可。各地要認真總結《辦法》實施以來的經驗,
完善具體實施辦法,繼續做好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的辦理和變更、隨附單的發放和管理等工作,適時推進隨附單使用電子化,努力提
高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率和酒類商品流通隨附單的使用率。各地要嚴格按照《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酒類經營者備案
登記(或許可)和執行隨附單溯源制度等的專項檢查,對沒有履行備案登記手續(或許可),未執行隨附單溯源制度的,要依據《辦
法》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三、加強酒類流通管理基礎工作。要積極推動酒類管理立法工作,商務部將開展實地調研,積極推動酒類流通管理盡快立法,各
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要在法制建設、機構建設、職能和財政上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強化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各地要以備案登記制度(或許可證制度)和隨附單溯源制度為基礎,建立監測制度,全面、定期地調查本地酒類流通行業的企業數量
、規模,酒類商品的銷量、銷售額等行業數據,對部分大型流通企業要進行重點監測。各地要根據掌握的行業情況,認真做好本地酒類流通行業的規劃和指導,制定有效的政策,引導本地酒類流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開展“放心酒”服務體系建設。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繼續把規范酒類流通秩序,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和企業合法權益,作為
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并在此基礎上開展“放心酒”服務體系建設。各地要以備案登記、隨附單溯源情況和《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
范》、《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兩個行業標準為基礎,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充分利用酒類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等各方面力量
,采取多種形式,組織本地酒類企業開展酒類標準化建設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經營者和消費者到達標酒類企業采購和購買酒類
商品,有效扶持合法達標經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規范酒類流通渠道,促進酒類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五、繼續加大培訓力度。提高酒類管理者和經營者的素質是提升酒類管理工作的基礎。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
要加強對酒類管理人員,特別是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強對酒類經營者的培訓,使經營者知法、懂法,做到守法
經營,規范經營行為。培訓內容要有針對性,培訓形式要因地而宜,靈活多樣。
一、整治目標任務
通過整治真正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完善監管機制,全面實行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的兩項制度,有效遏制無證無照經營、制售假冒酒類產品和酒類經營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促進全縣酒類流通市場經營規范、健康有序發展。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地域:縣城、鄉鎮所在地
(二)重點場所:酒類批發企業、重點零售企業、重點酒類消費場所
(三)重點行為:不按規定使用隨附單和不按規定建立購銷臺帳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行為。
三、整治時間
從4月15日起到6月15日止,集中兩個月的時間開展酒類流通市場整治活動。
四、部門職責
由縣商貿部門牽頭,搞好協調,組織人員隊伍,調備車輛,搞好保障服務。縣酒類流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調配合。
集中檢查落實隨附單、購銷臺帳情況,查處不正當競爭全面展開整治行動,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責令停止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查扣違法違規經營酒類產品,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經濟處罰,并向社會曝光,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商務主管部門:搞好備案登記、隨附單發放,嚴厲查處備案登記和隨附單制度落實中違規行為,協助各部門把好廣告宣傳審核關口。
工商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違規經營,特別是不正當競爭、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廣告。敦促酒類經營者辦理酒類備案登記許可。質監部門:根據職能,加強酒類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打擊假冒名牌等違法行為。
衛生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檢查餐飲行業經營場所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具備衛生資質。
食品藥監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公安部門:加強對酒類管理執法力度,加大對妨礙公務執法行為的打擊,嚴厲查處酒類流通中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
文化部門:加大酒類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跟蹤報道整治工作動態,及時向社會公告酒類管理成果,把握輿論導向,增強經營者守法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辨別能力。
各職能部門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還必須依據各自職能從不同角度加大酒類流通日常監管力度,相互配合,相互影響,擴大整治成果。
酒類管理整治活動辦公室根據集中整治和各職能部門日常監管情況認真進行分析,總結聯動整治經驗,梳理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意見辦法。建立長效機制,推動酒類管理工作進一步向縱深發展
一、加強學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始終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商貿服務業的重要議事日程,一年來。堅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服務企業的動身點,不時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理論的學習,通過學習提高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時,根據我區商貿企業的特點和市場大區的區位要求,從落實依法行政的高度動身,相繼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分工抓,職能科室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全區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礎。根據我局職能主要抓好全區再生資源企業和流通領域酒類登記的事后備案工作,針對這一領域的特點,強化業務知識學習的同時,結合點多、面廣的實際,深入向企業和經營戶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正確引導企業和經營者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受到較好的效果。組織再生資源企業負責人和780名流動收購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規范了企業和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同時也提高了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再生資源和酒類備案工作方面未發生違規現象,受到企業和經營者的好評。
二、圍繞職能。做依法行政工作的先鋒
年初,一是扎實搞好酒類備案登記。去年完成目標任務的基礎上。會同工商、衛生、質監和所屬鎮街對全區經營酒類經營者進行了調查摸底,并依托工商3月份的年檢,對酒類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進行了規范,落實了備案檢查制度,目前全區共有酒類經營者1051人,完成備案登記1061人,登記率達101%超額完成了目標任務。同時,重大節日來臨前,會同區相關部門組織市場大檢查,確保了流通環節酒類安全。
對“一繞一線”沿線再生資源站點進行為期3個月的集中整治,二是扎實有效開展再生資源(廢舊物資)整治、備案工作。根據市政府的要求。督促5家有照企業進行了搬遷,組織工商、屬地政府對5家無照站點進行了取締。整治中,始終以依法行政為出發點,堅持依法辦事,文明執法的原則,通過調查摸底,上門服務,聯合執法等手段按期完成了整治任務。一年來,共對3家企業辦理了行政備案,滿意率達100%
食品平安隱患大的實際,三是扎實開展食品平安大整治。針對我區地處城鄉。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文暉橋東、石橋路旁不潔鹵味和未檢豬肉采取重拳反擊,聯合相關部門共采取6次集中行動,尤其在國慶期間,每周進行一次巡查,確保了國慶期間流通環節肉類食品的平安。一年來,共開展了各類檢查32次,查沒未檢豬肉近7噸,不潔鹵味2.5噸,凈化了市場秩序,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高度好評。
三、完善制度。確保依法行政順利實施
一、依法行政工作圍繞職能,履行職責
一是扎實有效開展再生資源(廢舊物資)整治、備案工作。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對“一繞一線”沿線再生資源站點進行為期3個月的集中整治,督促5家有照企業進行了搬遷,組織工商、屬地政府對5家無照站點進行了取締。整治中,我們始終以依法行政為出發點,堅持依法辦事,文明執法的原則,通過調查摸底,上門服務,聯合執法等手段按期完成了整治任務。一年來,共對3家企業辦理了行政備案,滿意率達100%。
二是扎實搞好酒類備案登記。在*年完成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年初,我們會同工商、衛生、質監和所屬鎮街對全區經營酒類經營者進行了調查摸底,并依托工商3月份的年檢,對酒類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進行了規范,落實了備案檢查制度,目前全區共有酒類經營者1051人,完成備案登記1061人,登記率達101%,超額完成了目標任務。同時,在重大節日來臨前,會同區相關部門組織市場大檢查,確保了流通環節酒類安全。
三是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大整治。針對我區地處城鄉,食品安全隱患大的實際,我們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文暉橋東、石橋路旁不潔鹵味和未檢豬肉采取重拳出擊,聯合相關部門共采取6次集中行動,尤其在國慶期間,我們每周進行一次巡查,確保了國慶期間流通環節肉類食品的安全。一年來,我們共開展了各類檢查32次,查沒未檢豬肉近7噸,不潔鹵味2.5噸,凈化了市場秩序,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高度好評。來源于:
二、加強學習,強化領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年來,我們始終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商貿服務業的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服務企業的出發點,不斷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理論的學習,通過學習提高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時,根據我區商貿企業的特點和市場大區的區位要求,從落實依法行政的高度出發,相繼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分工抓,職能科室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全區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礎。根據我局職能主要抓好全區再生資源企業和流通領域酒類登記的事后備案工作,針對這一領域的特點,我們在強化業務知識學習的同時,結合點多、面廣的實際,深入向企業和經營戶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正確引導企業和經營者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受到了較好的效果。一年來,我們組織再生資源企業負責人和780名流動收購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規范了企業和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同時也提高了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一年來,在再生資源和酒類備案工作方面未發生違規現象,受到了企業和經營者的好評。來源于:
三、完善制度,明確職責,確保依法行政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