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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法釋〔2012〕8號》; 合同法; 資產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化是現代正規化企業必備的條件,財務人員制定和完善制度化中重要的組成部分——資產管理制度是責無旁貸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的動力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利益相關者(含管理層)對資產管理日益提高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是外部環境,尤其是法律環境對資產管理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由于資產管理制度本身(而不是執行)的紕漏造成企業損失,考核的大板一般都要打在制度制定者身上。如果要減少和杜絕制度的漏洞,就需要對已經制定的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和客觀環境及時進行更新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法釋〔2012〕8號》”)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 545次會議通過,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中,對買賣合同糾紛的很多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定,對一般制造企業資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者——財務人員來講,其中第八條的規定也許更值得注意。對此,筆者通過兩個買賣合同糾紛案例訴訟結果就第八條中部分規定實施前后對貨款回收的影響進行對比分析,以此說明其對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和訴訟風險的影響。第八條中部分規定為: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一、案例簡介
案例一:2011年8月,專業生產機械設備的甲公司與其客戶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一份,約定由甲公司出賣3臺總價值90萬元設備給乙公司。乙公司支付了50萬元后,甲公司交付了合同項下的3臺設備和3張3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沒有要求乙公司簽收交貨憑證。后乙公司無正當理由拖欠甲公司40萬元貨款,甲公司無奈于2011年12月提訟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乙公司支付買賣合同項下的剩余貨款40萬元。在雙方進行證據交換過程中,乙公司否認收到甲公司其中一張金額為3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只認可收到2臺設備,僅確認結欠甲公司10萬元。甲公司申請法院向稅務機關調取了乙公司已經將9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證據,以此證明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交付了買賣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法院確認了稅款抵扣資料能夠證明甲公司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并判令乙公司給付剩余貨款的訴訟請求,乙公司隨后支付了全部貨款。在此案例中,甲公司保證了公司資產的安全,并追回了全部貨款,防止了此筆應收賬款出現壞賬的可能性。甲公司的財務部門以此為教訓,也隨后修訂了相關制度,加強了企業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回執的管理,要求業務經辦人負責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回執簽收手續,并及時交由企業財務部門存檔備查。
案例二:2012年6月,甲公司同樣因客戶丙公司拖欠買賣合同項下的剩余貨款,將丙公司訴訟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丙公司支付買賣合同項下的剩余貨款80萬元。此次,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證據中有丙公司簽收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回執和丙公司收取了合同項下部分貨物的交付憑證。2012年8月中旬,法院經開庭審理后作出判決,判令丙公司支付貨款35萬元,對其中甲公司不能證明的價值45萬元的貨物已交付給丙公司的貨款請求未予支持。該判決認為,根據《法釋〔2012〕8號》第八條之規定,因丙公司不認可甲公司將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已經全部交付,辯稱只是收到部分貨物,即使甲公司提供了有丙公司人員簽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回執也不能證明甲公司已完全履行了買賣合同項下標的物交付義務;而甲公司在不能提交已將價值45萬元的貨物交付給丙公司的收貨憑證或其他證據鏈的情形下,故甲公司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在此案例中,甲公司雖然提供了比案例一更多的有利證據,但是,依然產生了45萬元的資產損失。
二、訴訟結果分析
甲公司在主動強化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回執管理之后發生的買賣合同糾紛訴訟結果為什么不盡人意?通過對兩個案例對比不難發現:造成訴訟結果迥異的決定性原因是甲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的完善相對不及時,以至于訴訟證據收集相對不足,無法符合《法釋〔2012〕8號》中最新規定的變化要求。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第一,《法釋〔2012〕8號》中第八條明確規定:“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而在之前買賣合同糾紛訴訟中,法院一般認可出賣人通過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等方式來證明自己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除非買受人有相反的證據。例如,買受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出賣人雖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但還未實際交付標的物,不過,舉證責任在買受人,但根據新適用的《法釋〔2012〕8號》第八條規定,在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一旦出現買受人不認可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情形,舉證責任就完全由出賣人承擔。所以甲公司即便完善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并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回執,但是,因提交不出對主張45萬元貨款的交付貨物憑證的證據材料,決定了在《法釋〔2012〕8號》實施后不予支持的結局,繼而導致了公司資產的損失。
第二,《法釋〔2012〕8號》明確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和“本解釋施行后尚未終審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本解釋”,也就說,即便是在2012年7月1日前的案件,只要在7月1日前未進行終審,也適用本解釋(更不用說是2012年7月1日前簽訂的合同,而在7月1日后的情況了)。這從時效上決定了甲公司喪失了主張45萬元債權的勝訴權,進一步確定了甲公司的資產損失。
三、意義
通過對這兩個案例和《法釋〔2012〕8號》第八條部分內容的分析,筆者認為主要意義在于:
【關鍵詞】遺產管理;公司清算;借鑒性
我國現行《繼承法》從1985年開始實施,近30年的經濟社會發展、變革,私有財產的增加、變化等情況的出現已與原來的法律產生了諸多的出入,《繼承法》的缺陷也就逐漸體現出來。遺產管理制度作為《繼承法》應有的重要內容之一,現行《繼承法》的規定已經遠不能對當下遺產管理的現狀進行調節。當下許多繼承人權利被損害、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等現象都是由于遺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所致,如何在《繼承法》中完善我國遺產管理制度就顯得頗為重要和迫切。
一、遺產管理制度概述
遺產管理制度系指,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由管理人為主體,對遺產采取保管、清理、分配等工作;它涵括遺產管理人、遺產清算、遺產保全、公示催告、遺產分配等內容。
我國《繼承法》第16條和第24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訂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上述內容僅是對遺囑執行及遺產保管進行了概括性的規定,不屬于嚴格意義上遺產管理制度。遺產管理不同于遺產保管和遺囑執行,遺產保管是其內容之一;在被繼承人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遺囑執行人就是遺產管理人,在被繼承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就不存在遺囑執行的問題。所以,遺囑管理要比遺囑執行的外延寬泛。在我國,遺產在未作分割前處于不穩定狀態,容易造成遺產無人管理及被他人侵吞、私分、轉移、隱匿、甚至毀損滅失的情況,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的利益很難得到有效保障。事宜,如何在《繼承法》中完善我國遺產管理制度就顯得頗為重要和迫切。
二、公司清算制度的可借鑒性
借鑒《公司法》中的“公司清算制度”對于完善我國“遺產管理制度”具有積極而深刻的意義。從整體上看,二者具有以下相似性:
第一,主體的同質性。遺產管理是基于自然人的死亡為前提的,公司清算是以公司的解散為前提的,自然人和企業法人都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同時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其死亡或解散時其權利義務能力也均會終止。在其死亡或解散后,遺產管理人和清算組也將伴隨著自然人和公司“遺產”的管理而產生。清算組人員及遺產管理人的產生都可從其相關權利人和第三人中選取。因此,在遺產管理和公司清算中,所出現的主體具有相似性。
第二,客體的相似性。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解散后,處分其財產,終結其法律關系,從而消滅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程序。公司清算是為了滿足各利益相關人在公司財產中所占份額的利益需求,系圍繞著公司剩余財產而展開的。在遺產管理中,管理人所做的一切工作是為了讓被繼承人的遺產合理分配,以達到各利益相關人合理的目的要求。清算組和遺產管理人都是以“遺產”為客體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第三,內容的相似性。公司清算的內容包括清算組的成立,公示催告,清理公司資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資不抵債時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資產等,是一項綜合性的制度。遺產管理是通過遺產管理人的確定、遺產清算、遺產保全、、編制遺產清冊、公示催告、遺產破產等過程,最終實現遺產的合理分配,也是一項綜合性的制度。
三、遺產管理制度的完善構想
上文已對公司清算制度的可借鑒性進行了對比分析,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對遺產管理制度的完善可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對公司清算制度的有關內容進行借鑒。
(一)程序內容的借鑒
1.確定遺產管理人。相對于公司清算中清算組的成立時公司清算的首要問題,遺產管理人的確定也是遺產管理的首要工作。遺產管理人確定后,遺產管理工作將由遺產管理人來展開。
2.通知繼承人和債權人。《公司法》弟186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在報紙上公告。在遺產管理制度中應借鑒《公司法》的做法,建立繼承人和債權人的通知制度,從而保護所有繼承人和債權人的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3.遺產清算,并編制被繼承人債權債務清單和遺產清單。在公司清算中,清算組需要清理公司財務,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在遺產管理中,遺產管理人也應該清理遺產,編制被繼承人債權債務清單和遺產清單。從而,使遺產管理的過程更加透明。
4.在特殊情況下,向相關部門宣告遺產破產。《公司法》第188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算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遺產管理也應當一樣,當被繼承人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債務時,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機關申請宣告破產。《公司法》規定了受理機關為人民法院,筆者由于才疏學淺,遺產破產到底由何機關受理有待具體立法。但是,筆者更傾向于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觀點。
5.制定遺產管理方案,并經債權人和繼承人確認。《公司法》規定了清算組編制清算方案,并由相關部門、組織確認。考慮到遺產繼承更多的是人合性和遺產管理人服務對象時所有遺產繼承人和債權人的前提,所以,遺產管理人制定的遺產管理方案只能是向債權人和繼承人匯報,并經債權人和繼承人確認。
6.遺產分配。公司清算和遺產管理和最后一步都應落在財產分配上。換句話說,公司清算和遺產管理的目的都是分配財產。遺產管理的前期所進行的一切工作也都是為遺產分配做準備,都是為遺產分配提供一個公平公正,透明公開的環境。
(二)相關實體內容的借鑒
1.相關文件書寫的借鑒。清算組在公司清算過程中要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清算方案等文件。為保護所有的利益相關人的利益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高效正規的文件制作是必須的。借鑒公司清算的文件制作,遺產管理人也應該在遺產管理中制作出正規明了的文件。如被繼承人債權債務清單、遺產清單、遺產管理方案等文件。
2.遺產管理人制度的借鑒。首先,遺產管理人組成方式的借鑒。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清算組進行清算。總之,清算組的組成方式是自行組成和法院指定組成兩種方式。遺產管理人的組成可以借鑒清算組的組成方式,使遺產管理順利高效的進行。其次,遺產管理人的職權義務的借鑒。遺產管理人和清算組職責和目的的相似性,遺產管理人的職權義務與清算組的職權義務應該相同。遺產管理人應具有以下職權:(1)遺產的處分權,(2)對于遺贈的執行、遺產債務的清償的監督權,(3)排除執行遺囑的各種妨礙,(4)報酬請求權。沒有沒義務的權利,也沒有沒權利的義務。所以遺產管理人也具有以下義務:(1)確定遺產范圍并制定遺產清單,(2)通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3)盡妥善管理遺產義務,(4)清償債務,(5)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移交遺產,(6)公正公平,管理透明。
(三)遺產管理制度立法構建的特殊性
由于遺產管理制度不是對公司清算制度的全篇照抄而是吸取公司清算制度中可借鑒的部分。遺產管理制度作為自然人遺產繼承制度中的一部分,它較公司清算制度還是有其特殊之處的。
首先,在遺產管理人的確定范圍上,遺產管理人的范圍是繼承人、債權人或無利害關系人。而公司清算中,則為公司“本人”(股東或出資人)或第三人。
其次,遺產分配的順序比較公司清算也不同。公司財產的清償順序:(1)支付清算費用,(2)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5)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而遺產分配的順序中應該考慮“特留份”等相關問題。
第三,在有關時效期間的問題上,遺產管理制度應體現其獨特性。我國在親屬問題上講究“和為貴”,有“家和萬事興”的古語。鑒于傳統習慣,筆者認為在遺產管理中應擴大意思自治原則。因此,比較公司清算制度延長相關時效期間是必要的。
最后,公司的產生是人合性和資合性的統一,在公司清算中更多的體現的時資合性。而遺產繼承中,不能以利益為首位,應該更多考慮親屬關系的延續。所以,在遺產管理和公司清算中,所遵循的原則是不同的。
四、結語
我國現行繼承法中具有遺產管理功能的制度是遺產保管和遺囑執行制度,但這兩項制度都存在嚴重的缺陷,難以替代遺產管理制度,所以遺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立法的必然需要。筆者設想以公司清算制度為視角,對公司清算程序和少數實體內容進行借鑒。對于主要實體內容的構建,筆者認為可以在法律繼承和法律移植的方法上進行自我創新。遺產管理制度的構建不僅會使法制更加完善,而且能夠為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具體來說:首先,遺產管理制度是保證遺產公平分配的前提。遺產管理制度確立可以減少被繼承人的遺產在整個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一個善意的管理人會使遺產繼承的整個過程順利進行。其次,遺產管理制度是保護遺產債權人利益的必要措施。遺產管理人確立后,債權人可以向遺產管理人申報債權,使自己的地位與繼承人放在同一高度,最終實現債權。最后,遺產管理制度是保護國家稅收和取得無人繼承財產的必要措施。被繼承人死亡后,國家稅收只能從被繼承人的遺產中征收,但是當遺產處于遺產占有人占有時,國家無從征收,使國家稅收制度遭受破壞。當遺產無人繼承時,根據《繼承法》規定無人繼承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此時遺產由占有人占有,占有人故意或過失隱瞞了遺產所在,使國家無法取得無人繼承遺產的所有權。遺產管理制度的確立解決了這一問題,國家可以從遺產管理人處取得稅收以及無人繼承遺產的所有權。因此,遺產管理制度應在《繼承法》修正中被重視,這對于繼承制度的完善和各個主體利益的滿足都具有深遠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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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為了維護資產的完整和安全,保證經濟信息的真實可靠,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財務控制體系。該體系必須充分發揮集團母公司財務調控功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風險。
(一)建立集團內部的重大經濟決策控制制度,規范子公司行為
1.資本運營制度。如投資、籌資。對外經濟擔保、簽訂經濟合同等。資本運營管理影響集團公司的發展方向,母公司應集權管理,但要給予子公司適當的分權,即母公司可賦予子公司一定限額的管理權,超過權限范圍,一律由母公司集體研究決定。同時母公司應建立健全子公司對外投資及籌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制度,并重視跟蹤管理,規范子公司的行為。
2.資金管理制度。為降低資全成本,控制企業的負債規模,改善企業的債務結構,母公司應當建立以現金流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落實資金管理責任通過依法設立的內部金融機構,或借助銀行網絡,利用合法的金融工具,對企業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有利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從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降低風險。
3.資產管理制度。在此是指狹義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對資產的產權變動及或有產權變動實行限額審批制或備案制。對子公司資產的現狀、存量、增減變動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出具季度固定資產狀況報告,并根據財務制度,制定合理的折舊方法等等。
(二)制定企業一般性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制度
針對經營活動中的購入、銷售、收款、付款、理財等各環節及有關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和貨幣資金收支、費用標準制度等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的操作程序控制。這些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授權與審批制度、財產的實物控制制度,以及收支管理制度(成本費用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財務檢查與財務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及會計基礎工作等。
二、建立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收支預算是集團目標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將企業集團的決策目標及其資源配置規劃加以定量化并使之得以實現的內部管理活動或過程。集團公司根據企業發展規劃提出一定時期內的總目標,據以編制公司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并將各項指標分解下達給各子公司。通過預算明晰企業經營者各部門和各個員工的權限和責任區域,從而強化財務控制功能。
(一)預算編制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編制方法
預算編制要進行上下溝通,一般要經過預算指標的提出、綜合平衡、審議下達、控制執行。信息反饋。預算調整等若干環節,形成最終預算,經企業最高決策層審批后,成為正式預算,逐級下達各部門執行。
(二)預算確定后要實行動態跟蹤、實時監控
為了保證預算管理的有效實施,子公司要做到月度有簡要說明;季度有分析,中期向集團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不斷調整偏差,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實現母公司對子公司經營活動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管理在公司日常運營中的作用。
三、完善激勵、約束制度
企業集團的最大優勢在于整體性,要使其得以充分發揮,需結合于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制定利潤分配制度及獎懲分明的業績考評制度,將獎勵與懲罰、激勵與約束有機地結合起來。
(一)利潤分配制度
授權經營集團公司作為國有資本的投入者,其利潤分配是集團利潤分配的核心內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對應的是按股份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母公司在制定分配方案時,要兼顧母子公司利益所得。子公司稅后利潤既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存母公司,使集團的長遠發展有一定后勁,同時也要保證子公司業務增長需要和職工的權益得到保障,有助于調動成員企業及其員工積極性、創造性與責任感。合理的利潤分配制度會提高集團的財務資源配置效率。
對于子公司的工資、獎金的分配應根據子公司經營規模,實行總量控制;建立健全對子公司工資獎金分配的檢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母公司所規定的工資獎金計提原則,在計提工資金額范圍內自主分配。
(二)業績考核評價辦法
1.確定適當的國有資本保值增直率。集團公司可根據同行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標準值及企業三年的經營狀況,結合市場以及企業的具體實際;確定適當。切實可行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
2.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為主,以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利潤增長率、銷售增長率等為輔構成的考核指標體系,全面考核企業的績效。
3.制定精確、公平的激勵機制。集團公司需系統分析、搜索各類與激勵有關的企業信息;綜合分析,制定科學的、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合理的激勵機制;該機制要與集團公司年初下達的各項考核體系相結合,明確將目標考核同總經理的年薪掛鉤,建立風險金制度;激發子公司員工的競爭意識,充分發揮人的潛能。
四、健全財務信息監控制度
(一)財務報告及重大財務情況通報制度
財務報告是最為核心的信息報告載體與來源途徑。要充分發揮財務信息的決策價值與控制功能,總部必須以制度的形式從信息質量標準、報告標準、內容結構以及組織程序等方面確立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的信息報告規范,包括財務信息質量標準、財務信息報告標準、財務信息報告結構內容、財務信息報告組織程序等。
(二)內部財務分析制
健全企業財務分析制,要形成月有簡要分析,季有分析,年度有財務狀況說明書。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及時評價企業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管理水平、發展趨勢,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糾正偏差,解決問題,以保證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財務總監或財務主管委派制
為切實加強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集團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委派財務總監或財務總管。其職責在于負責組織、領導派駐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參與子公司重大經濟決策,建立健全和完善于公司內部財務制度,對子公司各類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委派人員的人事、工資、獎金、福利由集團公司負責。
(四)內部審計制度
集團公司為了保證財務數據的真實、可靠,監督、評價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必須建立內部審計制度。
1.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以強化集團公司資產控制為主線;必須對子公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并對一定金額的工程項目、對外投資、經濟合同等進行專項審計。
2.實行常規的年審制度。年度終了,對子公司全年的經營情況全面審計,根據審計報告,確認各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成果,考核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兌現獎罰。
3.實行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高任實施審計,審查評價子公司責任主體的經營業績及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從而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管理分公司細則一第一條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工作辦公場所。
(2)必須選好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當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監理工作的監理隊伍。最低配備標準為1個總監,2個專業監理工程師,2個專業監理員。分公司為監理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包括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
2、分公司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后,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核,上報總公司批準。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股東大會討論批準。
(3)凡設立分公司一律以市、縣為分公司區域范圍,其他地區一律以地級市為區域范圍,一個區域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規定交納承包保證金和用印保證金。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注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注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項目監理部管理制度可參照執行。
管理分公司細則二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采購、使用、保管和報廢等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條根據資產的價值和使用年限,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1、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種用具物品和辦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實物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價值管理,使用部門負責對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設資產管理員崗位,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全面統一管理,按部門建立資產管理臺賬,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分設帳薄進行管理,資產使用部門要同步建立使用臺帳,各部門必須設立一名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資產進行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要定期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各部門提出采購要求,報綜合部(資產管理員)審核,綜合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判斷是否同意購置或直接從其它部門調撥并加注意見,如需采購,報相關領導審核批準后,由物資采供部或綜合管理部采購人員采購。
第七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驗收:采購的資產由采供部和綜合管理部依據物品采購申請表聯合驗收,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仔細檢查商品質量,對驗收合格的物品填寫入庫單,記入庫存;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須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調換,否則不予入庫。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發放:發放固定資產時,須經相關人員和行政副總審批簽字后辦理,領用人必須在出庫單中簽字確認。使用過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固定資產遺失、失竊或損壞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九條低值易耗品的發放:發放低值易耗品時,綜合管理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確認是否超標并加注意見,領用人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須分別在出庫單中簽字確認。
第十條辦公資產使用人離職時,須將辦公資產移交或歸還所用辦公資產,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核實、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登記與轉移:綜合管理部負責核查、統計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明確部門使用管理責任。綜合管理部資產管理員應根據固定資產出庫單及時登記資產管理臺帳。部門固定資產出現遺失、損毀的應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經總經理辦公會及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更新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固定資產公司內部調撥轉移的,須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轉移通知單經轉出、轉入部門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轉移。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依據低耗品出庫單,分設部門臺帳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固定資產經專業人員確認已無法維修或維修費用超過資產原值時,由使用部門申請報廢,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后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后報廢。
第十五條資產的盤點、檢查
1、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資產的自查和盤點,并將清查盤點情況報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負責資產的登記、檢查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門的資產管理情況。
3、每季度末,綜合管理部會同財務部對各部門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并出具書面報告。對各部門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處理。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資產交接
1、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須保證賬目與實物相符,并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
2、部門負責人新到崗時須對到崗部門固定資產進行確認。
第十七條未盡事宜根據物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管理分公司細則三1、適用范圍**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參考執行。
2、目的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導向保持一致,同時讓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門及最高負責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權力,特擬定此管理辦法。
3、管理辦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崗定編管理辦法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若未設部門經理級別,則指部門主管級別)級別或相當于同等級別以上人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呈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主管級別人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所有財務崗位人員、倉庫管理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復核,呈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分支機構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員定崗定編計劃,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報總經理審批。和2項以外,在定崗定編計劃內的人員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辦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負責人需按總部總經理簽發的薪酬等級圖薪酬標準確定新員工薪資。正常情況下,按崗位對應等級工資的第一檔試用,轉正后不能超過第三檔。(詳見薪酬管理規定)。原則上不可脫離上述標準給新員工定薪,屬特殊引進人才、待遇要另行設定的,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總經理審批。更:各分支機構的薪酬等級圖薪酬標準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負責部門進行修訂,修訂后的文件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總經理簽發。薪:原則上參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3績效管理司根據各自的經營目標自行確定部門績效指標和員工績效指標(總部企管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協助)。最終確定的指標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位財務部員工的考核權50%歸屬所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另外50%歸屬總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下屬單位人事部員工的考核權70%歸屬所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另外30%歸屬總部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考核指標由兩個機構單獨與員工確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權重進行加權。
3、4培訓管理辦法各分公司自行擬定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費用預算,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總部統一組織的全公司范圍內的培訓,計劃和預算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制定。
3、5培訓會制度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每個月中下旬例行召開培訓會,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各單位人事負責人或相關代表參加。
【關鍵詞】 財務管理 企業發展 經驗總結
一、前言
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企業的良性發展離不開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國內外市場競爭的加劇,“十二五”期間企業之間的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如何使企業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并實現長久發展,財務更要發揮積極作用。以在企業從事財務工作多年的經驗,親歷了企業在發展壯大中財務管理與企業發展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全過程,以所在企業中海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海工業)近10年的發展為例,談談財務管理如何促進企業發展戰略的實現。
中海工業隸屬于大型央企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是中國船舶工業行業的重要成員之一。近年來,公司圍繞“調結構,促轉型,上水平”主題,堅持科學發展,資產規模不斷擴大,資產質量明顯改善,盈利狀況穩步提高。近10年間,公司資產總額從1999年的15.37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111億元,增長了近7倍,其中固定資產凈值增長了約6倍,固定資產成新率達到82.29%,比成立時大幅提高了18.27個百分點,年利潤總額從1999年虧損到凈增加5.46億元。這些業績的取得,既得利于公司正確的發展規劃,這與公司良好的財務管理密不可分。公司財務部門全力配合和服務公司發展戰略,圍繞財務制度建設、財務戰略規劃、資金風險管理、成本控制、全面預算管理、人員素質提升等內容,堅持傳承和創新,促進管理理念轉變,不斷提升整體財務管理水平,有利地幫助企業實現了發展戰略目標。
二、主要做法
企業在日常管理還是戰略規劃上,均體現出對財務管理的高度重視,財務部門與時俱進,逐步探索建立了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現代財務管理體系,服務并保證了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制度化和標準化管理
制度是帶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措施,制度是否完備、合理、科學,從某種程度上是衡量管理水平的一把尺子。所以,把制度建設作為加強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建章立制,規范內部管理,采取嚴格措施,保證制度落實到位。
中海工業是一家重組而成的老企業,下屬成員單位眾多,地區分散,涉及上海、廣州、安徽三地,財務管理制度不統一,基礎管理水平差異較大,因此,組建后的財務管理難度很大。公司承上啟下,分三層次著手建立公司財務制度,第一層次,直接遵循執行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第二層次,制定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了財務治理結構、財務管理體系等基本管理框架,以及人員考核、檔案管理、資金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投融資管理、收入、成本管理、會計核算規定、預算管理、擔保等風險業務管理、財務信息化系統管理等具體財務管理辦法,作為對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補充和運用。第三層次,在公司財務制度的基礎上,各下屬單位再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三個層次的制度構成了一個層次清晰、權責明確、內容完整的有機整體,大大提高了公司財務管理效率和財務信息可靠程度。為保障制度有效執行,防止出現“兩張皮”現象,公司采取了系列措施:(1)是領導重視。單位主要領導對公司財務工作負總責;(2)是實行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公司進行垂直管理,降低制度推行的阻力;(3)是建立激勵、獎懲、監督機制。揚清激濁,轉變作風,樹立良好的執行氛圍;(4)是加強宣傳與學習。將財務制度匯編印刷成冊,分發給各公司管理層、財務負責人,取得了很好的實施效果。
(二)合理財務規劃,服務公司發展戰略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財務管理亦然。財務部門既要做好本單位會計核算,又要為公司遠景發展提供相應的數據支持和財務分析。同時,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目標一旦確定,財務部門必須站在服務大局的角度,在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內做好相應的財務規劃,在公司涉及大的資金項目方面做好服務工作和把關工作,從而使得財務管理與公司發展相輔相成,共同促進和提高。
1.配合公司發展需要,做好相應的財務戰略規劃。包括籌資戰略、投資戰略、收益分配戰略等。籌資戰略做到符合公司科學發展的資金需要,建立相應的風險控制機制,核心是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資本成本。投資戰略的基本原則是充分利用各類資源,實現投資回報及價值的最大化。收益分配戰略的基本原則是保持收益的穩定增長和股東回報的穩定增長,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2.加強預算管理,逐步提高預算管理水平。每年10月份和次年1月初,分別按照集團和國資委的要求編制財務預算報表,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總體平衡”的程序進行。同時結合公司“9+1”表管理要求,還增加了“銷售收入、成本預算匯總表”和“固定成本預算表”的上報。并在每個季度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仔細分析,采取落實措施,確保全年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對下屬單位加大考核力度,拓展考核內容,從以前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到應收帳款、管理費用、人工成本等全方位考核,并且落實為企業千分考核指標之一。此外,公司正在以集團用友NC財務系統上線為契機,通過信息化手段,不斷提升公司預算管理的水平,同時,正考慮將經濟增加值(EVA)等先進的企業業績評價指標體系引入到預算管理中,促進企業發展方式的轉變,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控制財務風險。
3.參與公司系列資產收購和資本運作項目,為公司實現長遠發展提供得力保障。作為資金管理、財務分析和風險防范的重要部門,公司財務部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參與公司資產收購與資本運作項目,主要包括:(1)項目的可行性財務分析,項目資金預測,參與盡職調查及為新公司建立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提供指導幫助;(2)積極爭取股東增資,擴大權益資本,為基地建設補充自有建設資金;(3)完善債務資本結構,維持合理負債水平。通過集團內部資金占用,減少外部銀行借款,爭取政策性優惠貸款,發行中期票據融資等多種形式,降低資金風險,減少資金成本;(4)控制資金風險,加強對基建項目付款的資金審核,嚴格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付款。
(三)加強成本控制和效益預測,建立成本和效益預警機制
企業有沒有競爭力,歸根到底,比的是成本控制力,特別是在整體行業都不景氣,市場惡性競爭時更是如此。因此要建立成本、效益預警機制,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控制成本。
1.堅持每季度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總結每季度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評析經濟運行情況和主要財務指標完成情況,反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問題,對癥下藥,提出工作要求和解決辦法,這對于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2.認真推行“9+1”表的核算管理工作。了解掌握船舶銷售結算情況,重點監控核算利潤率較低等有異常情況的船舶。下達核算利潤率、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指標,預控各類成本,各單位根據各自情況對費用的分解指標進行歸口管理,并落實責任人,加強管理,增收節支,最終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3.苦練內功全面落實精細化管理。有序推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的作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突出重點,建立和落實目標成本責任制;堅持大中材料統一采購,降低采購價格;嚴格材料收、發、存制度,降低無效成本和不必要的浪費支出;改進套料工藝,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外發、外包控制上,盡可能減少外發工程量,重點加強對外包費用的審單,嚴控外包費用支出;積極落實各項節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不斷加強資金管理,有效防范資金風險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都離不開資金的運作。如何籌集和運用好資金,確保企業資金流,為企業理好財當好“管家”,有效防范資金風險,就成了擺在財務部門一個十分迫切的課題。近年來,隨著公司的迅猛發展,業務范圍不斷拓寬,公司的營業收入、資產規模也隨之不斷擴大,公司資金需求量急劇上升。面對挑戰,財務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實行資金統一管理和資金預算管理。公司在所屬的主要船廠先實行了修船款由公司統一開票、先行收款的管理辦法,后分步在所屬單位實行了資金統一管理制度。資金統一管理的核心是定額管理、收支二條線、網上實時監控。通過資金統一管理,公司財務部不僅做到了總攬收入,為在日常工作中監管資金提供了技術保證,還可以通過各單位的用款申請及時掌握資金的動向,并通過網上銀行和結算中心隨時了解公司資金的分布,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公司的資金安全,防患于未然。針對基建項目資金流量大,業務單位眾多的特點,為有效監控,公司還設計了專門的支付申請表式,需分門類上報公司財務部進行審批;同時,通過發揮資金統一管理優勢,集中資金來支持公司的發展戰略。近幾年,通過統貸統還和內部資金占用方式,為公司基本建設提供了超過30億元的貸款,節省了公司財務成本。公司在全年現金流量預算的基礎上,要求按季度滾動上報全年現金流量計劃,對全年現金流量進行監控。根據月度資金狀況,編制和上報下月公司借還款計劃。金融危機爆發后,公司縮短了資金計劃周期,要求所有單位上報每周的資金使用計劃,以及時掌握公司資金變化;針對基建項目用款,要求單獨上報月度基建用款計劃和每周的大額付款計劃,確保了公司整體資金的安全。
2.嚴格投、融資管理和非生產經營性項目付款程序。隨著公司的發展,投、融資項目越來越多,為控制風險,公司加強了對投、融資項目的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對外籌資和所屬單位的統貸統還工作以及投資的財務可行性分析等。對涉及“三重一大”的重大投資事項、重大資金安排等,履行集體決策審批程序,并報集團審批。財務部在支付投資款項時,須提供董事會的決議和相關的批文,并按照非生產經營項目決策審批程序報集團審批后方可執行。公司對外籌資,由用款單位提出申請和效益預測,財務部考慮公司整體資金狀況,經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決議通過后,以文件形式上報集團,經集團批準后由財務部門辦理各種借款手續。所屬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拆借資金或利用公司資產擅自對外擔保或信用抵押,以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近年來在集團的支持下,公司財務部門靈活運用資金,通過集團項目周轉資金借款置換了工行高利率的長期借款,同時通過加強銀企合作,共創雙贏,爭取船舶修造政策性貸款,既解決了公司的融資需求,又降低了公司的融資成本。
3.嚴格票據和印鑒管理。實行票據和印鑒分開管理的規定,空白票據由出納保管,并存放于保險箱。對支票的領用,設立了支票登記簿,登記其領購、注銷情況;使用支票時,要求先領用申請,經相關負責人簽字,手續完備方可辦理;對開出的支票均要求及時辦理報銷手續。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由專人分開保管,出納人員不保管印鑒章,實行章、票分管。同時要求保管人員,即使是短暫離開辦公場所,也應人走即鎖,嚴禁無人看管的現象發生。
4.嚴格銀行賬戶管理和未達帳管理。為了加強內部牽制,公司規定出納人員不得負責銀行存款調節表的編制工作,各單位必須指定會計人員進行編制,同時要求有專人復核;各單位每月初向財務部上報上月的未達賬情況,由公司資金科進行檢查,發現調節時間較長的或其他問題,立即進行干預,及時化解風險。
(五)加強隊伍建設,注重人員管理和會計監督
公司的發展歸根到底是人才的作用,良好的財務管理同樣需要一支高素質的財務隊伍。這幾年,公司通過高校,招聘優秀的大學生到財務部門工作,為財務隊伍注入新鮮血液。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加快人才培養。如對在職人員,通過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選派優秀財務人員參加上海交大MBA研修班等形式,努力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和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對重要崗位人員的行為控制,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工作調動辦理業務交接程序等,從源頭上遏制財務風險的發生。在會計監督上,重視加強事前和事中監督,力求把風險消除在日常工作處理當中。(1)是建立并完善會計控制系統,制定合理的憑證傳遞程序和審批流程,發揮復核人員和財務負責人的審核、監督作用。(2)是定期開展財務大檢查。涉及會計基礎規范,內部控制,執行公司制度,收入成本匹配,資金安全等內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檢查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3)是重視發揮審計等外部機構的監督作用,推動提高會計工作質量。
中海工業近10年來取得的飛躍式大發展,是公司正確的發展策略、不斷提升的內部管理水平、良好的外部環境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財務部門作為公司的核心部門,在幫助企業一步步實現戰略目標中確實功不可滅。通過總結探討財務部門在幫助企業實現總體戰略目標過程中的一些有益作法,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即制度建設是基礎、財務規劃是前提、成本控制是關鍵、資金管理是核心、隊伍建設是根本,切實做好了這五方面的工作,不僅財務管理的水平得以不斷提升,而且為企業發展提供了優質服務和有力保障,促進了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目標的有效實現。
參考文獻
一、對子公司實施控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
1、集團公司的產權控制不到位。目前,集團公司大多都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和必要的法人治理機構,由于傳統管理體制的影響根深蒂固,加之企業發展時期各項配套措施的不健全,使得集團公司在行使控制權時免不了會發生一些碰撞。
2、集團公司沒有健全的運行機制,監控不完善,政策缺乏一體性。目前,一些集團公司本身沒有建立起貫通母子公司的監控機制,缺乏全過程的財務監控,監管不到位。
3、職能不清,機構龐大,管理鏈條過長。一些集團公司依據計劃行政體制設置機構,根據法律行政關系進行多層管理控制,下屬子公司對應設置機構,職能機構間職責不清,管理鏈條仍顯得過長。
4、激勵機制不完善,子公司缺乏活力。在集團公司內部,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掌握所有權的出資者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委托給管理者。由于管理者和出資者在目標利益上的差異,產生了成本,從而影響了企業的效率。經營者的利益還未能與子公司及員工利益真正結合起來,下屬子公司對集權管理沒有積極性,組織不夠靈活,應變能力差。
5、財務控制集中于事后控制,缺乏至關重要的事前預算和事中控制。許多集團公司在事前決策形成之后,對于進一步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止于年度利潤規劃,沒有編制出據以進行控制管理的月份、季度、年度財務預算。
二、對子公司實施控制的目標和內容
(一)對子公司實施控制的目標
1、確保子公司業務歸入集團公司長期發展的規劃范疇,符合集團公司的戰略推進方向并服務于集團公司長遠發展目標。
2、確保子公司業務發生的合理性和整體盈利的有效性,確保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受到集團公司直接監控。
3、確保子公司的經營和財務信息及時全面反饋,重大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經由集團公司高級管理層和權力機構的審批,有效控制子公司的經營風險。
通過實施對子公司的控制,母公司加強對其子公司的管理,保證母公司投資的安全、完整,確保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真實可靠。
(二)對子公司實施控制的基本內容
母公司在對子公司實施控制過程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以下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風險控制,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對子公司的組織及人員控制。通過選任董事、經理、財務總監、分管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等方式行使出資人權力。
2、對子公司業務層面的控制。通過建立業績目標、預算控制、重大投資、籌資、利潤分配的控制、對外擔保控制、對外捐贈控制、關聯交易控制、考核與審計監督等政策和程序,對子公司有關財務事項和業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
3、合并財務報表及其控制。明確合并財務報表編制與報送流程及審批制度,確保母子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的真實可靠。
三、加強對子公司控制的措施
(一)建立規范的企業集團管理體制
1、集團型管理的指導思想必須到位
企業集團組建之后,在企業形態、產權關系、管理特點、運作方法等方面出現了一系列新情況、新變化,而集團公司領導,尤其是國有企業的領導在這些變化了的新形勢面前,要理順集團內部管理關系,轉變管理觀念。一是管理思想要由單一企業型直線管理模式向集團型“金字塔”管理模式的轉變;二是管理職能要由單純的公司自身管理向控股型公司管理轉變;三是管理方法要由純粹的總公司型管理向母子公司型管理轉變。
2、理順企業集團內部的產權關系
國有企業要加強對集團子公司的財務管理,首先要理順內部產權關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資本聯結紐帶,規范集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充分發揮企業集團的整體優勢。例如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垂直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集中管理體制,垂直管理的目的并不是通過直線管理來限制各子公司的正常運行,而是圍繞集團整體目標在“條”上制定統一的流程、統一的政策、統一的執行標準,從而更好地為子公司服務,這是集團公司管理模式的必然選擇。
3、企業集團的管理層級劃分與定位要準確
在煤炭企業大集團構建過程中,企業集團初始形成了集團公司、二級集團和所屬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和分公司并存的組織架構;管理架構上分為戰略決策和投資中心、經營決策和部分投資中心、利潤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四個層級。
集團公司應定位為戰略和投資決策中心,行使重大決策權、選擇經營權和資產收益權三項權力,根據業務板塊不同屬性實行戰略管控為主體、輔以財務管控、運營管控的綜合型管理模式,旨在培育戰略管理、資本服務、財務監管、資源管理、運營協調等方面的能力,形成集團公司整體協同效應,實現集團的總體戰略目標,確保集團公司資產保值增值。
根據企業集團組建現狀及各產業發展的需要,過渡期內為保持二級集團的相對穩定性,應定位為經營決策中心和部分投資中心;在設定的戰略規劃期內通過集團公司內的業務整合以及資源優化配置,適時成立專業化運營的事業集團或專業子公司等分權管理機構,定位為經營決策中心。通過專業化管理落實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和經營方針,負責本產業規劃發展和生產經營管理,實現集團公司運營穩定、利潤最大、快速發展。
二級集團(或未來的事業集團)所屬各子公司定位為利潤中心,在集團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方針指導下,落實二級集團或未來事業集團的產業發展規劃,具體負責本企業的規劃發展和生產經營管理,實現利潤最大化,確保本公司資產保值增值。
各子公司下屬生產單元定位為成本控制中心,貫徹執行本企業的發展規劃,通過精細化和精益化管理,降低生產成本和管理成本,提升產品附加值。
(二)集團要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
集團公司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充分發揮集團母公司調控功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風險。
1、建立集團內部重大經濟決策控制制度,規范子公司行為
(1)資本運營制度。資本運營管理影響到集團公司的發展方向,母公司應集權管理但要給予子公司適當的分權。同時,母公司應建立健全子公司對外投資及籌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制度。
(2)資金管理制度。母公司應當建立以現金流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落實資金管理責任,通過依法設立的內部金融機構,或借助銀行網絡,利用合法的金融工具,對企業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
(3)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對資產的產權變動及或有產權變動實行審批制或備案制,對子公司資產的現狀、存量、增減變動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出具季度固定資產狀況報告,并根據財務制度,制定合理的折舊方法等等。
2、制定企業一般性生產經營業務的會計控制制度
針對經營活動中的購入、銷售、收款、付款、理財等各環節及有關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和貨幣資金收支、費用標準等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的操作控制程序。
(三)集團要完善對子公司的激勵、約束制度
企業集團的最大優勢在于整體性,要使其得以充分發揮,需結合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制定利潤分配制度及獎懲分明的業績考評制度,把獎勵與懲罰、激勵與約束有機地結合起來。
1、利潤分配制度
企業經營的主要目標之一是盈利,子公司要回報股東,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使集團公司的長遠發展有一定后勁。同時,要兼顧子公司的利益,稅后利潤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存子公司,保證子公司業務增長需要和職工的權益得到保障,有助于調動成員企業及其員工積極性、創造性與責任感。
2、業績考核評價辦法
(1)確定適當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集團公司可根據同行業資本保值增值標準值及企業近三年的經營狀況,結合市場以及企業的具體情況,確定適當、切實可行的資本保值增值率。
(2)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標體系。建立以資本保值增值率為主,以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等為輔的考核指標體系,全面考核企業的績效。
(3)制定精確、公平的激勵機制。集團公司需系統分析、搜索各類與激勵有關的企業信息,綜合分析,制定科學的、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合理的激勵機制。
要形成“強激勵、硬約束”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實施業績考核與獎懲任免掛鉤,建立“重業績、講回報、強激勵、硬約束”的機制。
(四)集團要實施全面的預算管理
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財務預算管理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在集團化發展進程中,企業集團要及時掌握動態信息,實現財務風險的預警,實現利潤最大化,就必須對整個集團實施全面的預算管理。
1、建立健全預算組織體系,劃分預算責任中心,明晰責權利。要針對集團層級管理的特點,按照產權投資關系及層級管理架構,明確各中心的責、權、利并分別進行考核,可有效地反映集團公司的經營業績。
2、合理確定預算目標引導值。為使集團戰略目標更加有效地傳達,企業集團要確定自身財務目標,并根據各子公司凈資產分布,明確各子公司預算目標引導值,作為指導性目標,引導各子公司預算目標逐步向集團靠攏,同時為今后直接分解、確定目標奠定基礎。
3、規范財務預算內容,梳理預算編制的指標體系。集團總部對各子公司預算內容(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財務預算)管理權限上的界面進行劃分。集團對子公司層面預算管理內容主要包括經營預算、授權范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資金預算和財務預算。在梳理預算編制的指標體系時,先按照規范的預算內容分析確定每一預算明細的責任發生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再區分出每一項預算內容的可控程度,明確管理重點,最后確定各個責任單位的責任預算指標體系。
4、建立預算管理報告體系。集團公司要根據各子公司業務性質,設計包含全過程控制的預算管理報告體系。
5、建立對各子公司全面預算考核指標體系。要將預算考評納入企業集團整體考評體系之中。預算考評指標體現在預算標準確定、預算過程控制和預算執行結果三個層面,并根據子公司業務性質、規模和管理重點確定三個層面考核的權重。
(五)集團要健全對子公司財務信息的掌控與溝通
1、建立財務報告及重大財務情況通報制度
要充分發揮財務信息的決策價值與控制功能,集團總部必須以制度的形式,從信息質量標準、報告標準、內容結構以及組織程序等方面確立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的信息報告規范。
2、建立內部財務分析制度
健全企業財務分析制度,子公司要形成月月有分析、集團季度有分析、年度有總評。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及時評價企業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管理水平、發展趨勢,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糾正偏差,解決問題,以保證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3、建立財務總監或財務主管委派制度
為切實加強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集團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委派財務總監或財務總管。其職責在于負責組織、領導派駐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參與子公司重大經濟決策,建立健全和完善子公司內部財務制度,對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
4、實施內部審計制度
(1)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以強化集團公司資產控制為主線,對子公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并對一定金額的工程項目、對外投資、經濟合同等進行專項審計。
(2)實行常規的年審制度。年度終了,要對子公司全年的經營情況進行全面審計,根據審計報告,確認各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成果,考核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兌現獎罰。
(3)實行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離任實施審計,審查評價子公司責任主體的經營業績及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從而進一步強化對子公司管理層的監督和管理。
(4)集團統一外委中介機構審計。集團所屬企業的年報審計,要由集團公司統一選擇和推薦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在做好報表審計的同時,出具管理意見書,對被審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增加集團掌控子公司信息的渠道。
5、建立一體化的計算機網絡和集團財務數據庫
一、基本情況及財務狀況
我公司于年月批準設立,并依法取得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是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為萬元,實際注資萬元,持續資本萬元。公司堅持“促進經濟發展,為市內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速效融資渠道,為股東增加收入,為社會創造財富”的宗旨,遵循平等、自愿、誠信、互利的原則,依法經營,自覺維護典當市場的經營秩序。截止年月日,我公司資產總額為萬元,其中流動資產余額為萬元(包括貨幣資金余額萬元,發放貸款及墊款余額萬元),固定資產凈值為萬元,年度實現利息及綜合費收入萬元,上繳稅金萬元,捐贈萬元,共支出業務及管理費用萬元,本年度凈利潤為萬元。
二、經營與主要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樹立形象,擴大影響。為了擴大典當的社會影響,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我公司利用各種方式不斷加大宣傳力度。一是組織人員利用休息日和節假日,到流動人員較多的房產交易中心、機動車交易中心、各大商場等商業繁華地段散發宣傳冊,并充分利用網絡信息量大和覆蓋面廣的特點,在互聯網上進行推介。廣泛宣傳典當的性質、特點以及公司的經營范圍、經營理念等,為廣大客戶提供一個良好的融資平臺。
(二)抓住機遇,調整思路,努力增收。2014年,典當業發展形勢不錯,典當業務量不斷擴大,效益不斷提高,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我公司抓住機遇,針對不斷變化的市場形勢,在面臨許多不確定性,充分發揮典當業務快捷方便的特點,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一是周密組織,精心運作,提高資金使用率;二是積極發展和建立新的資產優良、經濟效益正處于上升期的優質客戶群體,重點是民營中小企業;三是積極開辟擴大機動車、庫存物資典當業務;四是加強與各商業銀行的聯系,努力擴大資金規模,做大業務總量;五是根據市場情況,充分利用典當業務方式靈活多樣的特點,千方百計增加收入,保持了經濟效益的穩定增長。截止年底,公司共發放典當金額萬元,實現收入萬元,完成稅金上交萬元,取得了良好開端。
(三)規范經營,防范風險,遵紀守法。公司遵循“平等、自愿、誠信、互利”原則,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對內對外樹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1、自公司成立至今嚴格按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辦事,做到先到工商部門變更名稱、股權和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設立分支機構的情況;自開業以來,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無變更情況和無任何故意犯罪情況。
2、在典當經營業務中,公司按照《典當管理辦法》的經營規則開展典當業務,對當戶無當金利息預扣現象;綜合費率的收取未超過規定范圍;也無“單一客戶業務比例達到注冊資本25%且當金金額超過1000萬元,單筆業務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情況發生。
3、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和文件以及市公安局關于典當行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公司嚴格按照《典當經營場所安全防范標準》執行,強化安全防范和管理,使企業經營場所、保管庫房及其安全防范設施安裝、設置等至今完整無缺,無任何變更,有效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4、按照商辦建函〔2010〕1365號文件要求的相關內容,我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信息統計月份、季度、年度的情況;
5、為保證典當行的規范及可持續性發展,加強對典當從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素質,是典當行的首要任務。公司員工認真學習了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4月聯合頒發的《典當行管理辦法》,規范經營管理,堅決杜絕超業務范圍和超過規定標準收取利息及綜合費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不動產抵押做好他項權證登記,對動產質押填報《典當物品登記表》,與公安機關一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沒有任何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資、發放信用貸款、故意收當贓物、抽逃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強建設,訂立制度,強化管理。為了使公司從業人員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公司加強了機構建設,制定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在組織機構建設方面:公司設立總經理,下設四個部門:估價部、財務部、辦公室和保安部。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工作職責、金庫管理制度、勞動用工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衛制度、重要空白憑證管理制度和業務工作規則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用以規范職工的言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五)2014年典當行當票領取、使用和結存情況。公司從2014年下半年起,公司按照商務部的要求,實現了當票、續當票上網機打,公開透明。對當票(續當票)的領取、使用和結存均嚴格按照《典當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辦理,有效地杜絕了濫開、濫用、轉讓、出借和遺失等違規現象和事故的發生。2014年使用當票份,有效使用份。其中:手寫當票份,手寫當票號,結存:手寫當票份,機打當票份,機打當票號:,結存:機打當票份。2014年使用續當票份,有效使用份。其中:手寫續當票份,手寫續當票號:,結存:手寫續當票份,機打續當票份,機打續當票號:,結存:機打續當票份。
關鍵詞: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會計控制;相關性分析
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化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經營人員很可能運用私人信息的優勢獲取利益。因為公司所有者和經營者所掌握的信息不對稱,造成利益相關者的地位和掌握的信息量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從而造成契約各方的不平等。公司治理結構牽涉到全部利益相關者,是在多邊契約的前提下,以平等和效率為基礎,對有關利益者的責、權、利而實施相互制約的一種制度設計。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會計控制的關系
(一)內部會計控制是有效處理公司利益相關者關系和健全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保障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是公司所有者最關心的問題,準確的會計信息能夠有效地評價公司的運營成果和財務情況,從而為以后的投資決策提供參考。在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前提下,公司的經營者往往只重視短期的經營利潤,從而導致其夸大公司運營的效果,對所有者的資本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害。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是提升會計信息真實性的重要保障,能夠有效約束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權利。此外,內部會計控制能夠使投資者以及債權人、甚至企業員工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的舞弊現象,避免公司資產的損失,投資者可以參考公司的會計信息,及時優化投資策略,從而實現對公司的間接控制。與此同時,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可以有效保障債權人、企業員工、消費者以及供應商的權益,并幫助這些利益相關人員及時核對財務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應對不良問題。
(二)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內部會計控制順利進行的重要基礎公司治理結構是內部會計控制的根據。科學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有利于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監督和管理制度,從而促使內部會計制度的不斷完善和順利執行,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會計控制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相互制約、共同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公司治理是內部會計控制的組織保障,可以有效配置、約束和協調公司相關利益者的權利,鼓勵和束縛董事會以及高層領導者的行為,進而提高內部會計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二、公司治理結構下內部會計控制構建的建議
(一)健全企業控制環境在公司治理結構下,健全的企業控制環境是內部會計控制構建的必要條件。首先,公司要注重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理清各部門的管理職責,根據公司制企業的相關要求建立組織機構,為設計、實施、控制以及監管活動創造良好的條件,促使公司各個部門的有效配合與協調,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其次,充分發揮董事會的積極作用,董事會是公司內部控制重中之重,董事會要認真負責內部控制的構建、健全和實施工作,不斷增強董事會的建立,促使其潛能充分發揮,可以采取獨立董事機制,保障投資者和利益有關者的權利不受到損害,不斷完善公司的治理規則,從而有效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最后,加大公司文化的建設力度,構建并不斷健全公司鼓勵和約束機制,積極開展企業員工職業素質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活動,逐步形成健康優秀的企業文化,從而鼓勵和引導員工做好本職工作外,促進公司文化和控制環境的融合。
(二)建立并不斷完善內部會計控制首先,要建立授權和審核控制制度,公司內所有在職人員只有經過授權和批轉,才可以處理相關經濟業務,并明確各級工作者的業務處理范圍,逐步形成相互制衡的機制,增強工作責任心。其次,加強會計系統控制,有效保障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真實性,實施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積極提升會計工作者的職業素養,完善會計記錄控制機制,構建健全的會計資料檔案監管體制,明確會計工作的交接原則。再次,預算控制和財產安全控制。預算控制即是公司把每年的運營目標和對應的資源配置方法予以量化,從而使其實現過程管控的環節,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公司根據年度運營目標,逐步分解總體計劃指標,并落實到每個部門和每個員工;財產安全控制就是確保公司資本完善無損的一種控制方式,完善經濟業務的記賬制度,并定期地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點,對公司的所有資產進行編號和存放,從而有效保障公司資產的完好無損。最后,建立健全內部會計報告制度,真實直觀地反映出公司的財務情況,積極采取各類管理會計方法,及時分析公司的資金、投資、經營等情況,并向上級匯報會計信息,讓公司的經營管理者準確掌握公司各項計劃的實施情況,并作出科學合理的決策而予以控制,優化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
三、結論
總而言之,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會計控制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兩者有著很高的關聯度。在公司治理結構下,不斷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利于保障公司所有者、經營者、債權人、員工以及外部合作商等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從而促進公司長久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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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根據《通知》的目標和要求,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應當建立符合規定和適應公司自身發展的財務管理組織架構,做到崗位職責清晰,授權明確合理,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財務會計人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會計從業資格;公司對財務會計人員后續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經營特點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并不斷予以完善,明確制度的制定和修訂流程以及應當履行的決策程序。制度中應包含責任追究條款,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的范圍、責任認定的具體標準、處罰措施以及責任追究機構和程序等做出明確的規定,責任追究應與績效考核掛鉤。
各公司應當建立財務會計相關負責人管理制度,對財務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條件、職責、權限、考核等做出規定。財務會計相關負責人管理制度應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
(三)各公司應加強財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保證財務信息系統的獨立性,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共用財務信息系統,也不得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夠查詢、修改公司財務信息系統的權限;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應當符合會計電算化相關規定的要求,滿足公司的實際需要;公司應加強對財務信息系統用戶及其權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應當加強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憑證填制符合要求,會計檔案歸檔及時、保管安全;應當切實提高會計核算和財務信息披露水平,能獨立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和報表附注;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特征和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明確、恰當的會計政策,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詳細披露,不得以《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原則性規定代替公司的會計政策。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一),我們在自查中依托財務管理組織架構,明確了各崗位職責、優化了工作流程,根據各崗位業務變化,及時進行了修訂更新;對集團內各公司會計人員基本情況進行統計,了解會計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在 20xx 年12 月份公司組織安排了“財務部門20xx 年度教育訓練計劃”。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據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具體制定了公司內部相關制度、具體業務實施細則,如:《財務負責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補充完善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制度。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規模急速發展,經營模式的不斷創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財務信息系統方面已加強建設和管理,公司ERP 系統已升級至用友8.9.0 版本,人員操作權限由信息部嚴格控制,職責分明。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費用預算模塊,采用用友軟件中的集團預算應用模式,包括深圳、蘇州、南昌的預算與業務報銷都使用了該模式進行管理,從預算管理設定、預算表的編制、預算的控制與分析,以及日常報銷的業務均按照集團模式統一進行。這種模式有利于集團的集中管控,并能夠獨立部署預算與報銷的 IT 系統,利于進行日常維護和風險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塊,主要為設備、工程、維修、租賃等大型資產合同從簽訂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 系統中管理,固定資產請購單采用系統打印代替手工單據,極大方便了公司資產合同的管理。網上報銷、委外加工、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供應商管理平臺等模塊,這些模塊已陸續投入使用。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進一步強調憑證填制規范要求,摘要簡明清晰、科目使用規范、合理,會計檔案及時歸檔、保管,制定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已遵照執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制定了具體明確的適合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的記賬基礎和記量屬性、外幣業務核算方法、收入確認原則、存貨核算方法等相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會計差錯更正方法。
針對在自查中發現問題及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1. 財務人員和機構設置基本情況
存在的問題:財務部分人員暫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整改措施:根據《會計法》、《深圳市會計條例》中對會計人員資格的相關規定,按照《深圳市會計條例》中第十條:“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方可從事會計工作”要求,公司對集團內各公司會計人員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審查各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通知未取得會計證人員在最近一個周期考取,人事部門將此作為后續財務人員招聘錄用條件之一。
整改結果:未取得會計證人員將在20xx 年6 月份深圳財政局會計證資格考試報名期間內考取,12 月參加財會電算化考試,預計年底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性情況
存在的問題:對合并范圍往來定期對賬,每月一次明細賬核對,只是核對正確,未對結果簽字確認。
整改措施:進一步明確、規范各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完善各往來對賬手續,從此次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自查之日起銷售會計已按月及時與蘇州、南昌子公司往來對賬,在次月14 號前完成對賬工作,由雙方簽章確認,現已遵照執行。
整改結果:從20xx 年11 月起銷售會計已對內部往來對賬雙方簽章確認,后續持續監督執行。
3. 資金管理和控制情況
存在問題:
(1).出納人員獲取部分銀行未實施快遞派送的銀行對帳單;(2).部分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未復核。 整改措施:
(1).明確出納崗位工作職責,加強出納工作管理,更換由其他會計人員從銀行索取銀行對帳單,做到相互牽制,明確責任;
(2).監督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簽批手續完整,并且指定專人復核,在每一賬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完成后,對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統一填制匯總表,核對銀行存款明細科目,以防相關表檔遺漏。
整改結果:
(1).出納人員從銀行獲取銀行對賬單,已整改安排由財務部會計人員從銀行索取銀行對帳單。
(2).部分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未有專人復核,已整改由資金部負責人復核,并且簽名確認。
4、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存在問題:公司財務制度體系建設不完善,相關制度沒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執行的工作流程,沒有形成書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據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完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并將已經實際執行的制度書面固化。根據公司業務發展變化,及時修訂更新相關制度。
整改結果:現已補充部分制度: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后續據實補充修訂,進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設,并嚴格遵照執行。
5、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和控制情況
存在問題:公司對子公司的資金情況進行不定期的財務、審計專項檢查,財務、審計檢查資料尚未形成明確、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公司相關審計、財務檢查工作規范制度,后續對子公司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材料。對子公司財務人員的錄用、晉升、調動均通過母公司集團財務中心審核,報母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子公司經營支出須經母公司進行審批。由子公司填寫申請審批后轉深圳財務中心進行審批,最后經董事長批準。母公司資金部負責人對子公司日常資金進行監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發銀行、現金日報表到母公司資金部負責人,負責人根據資金申請情況郵件指令補充收付款所需資金。
整改結果:公司制定 《內部審計制度》,對子公司專項檢查結果出具了書面的內部審計、檢查報告材料。通過整改,進一步加強巡檢工作管理,規范人員招聘流程、切實履行好資金審批權限,不斷提升財務、審計檢查工作效率,保證公司資產安全。
二、證監局走訪提出問題及整改情況
深圳證監局于20xx 年12月份對我公司現場走訪檢查了有關財務制度、資金管理、財務核算、內部控制、信息系統等相關方面問題,針對證監局提出的問題,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現就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1. 關于票據管理問題
存在問題:支票管理登記、領用記錄不齊全、規范。只有領用記錄,未有登記購買記錄。
整改措施:建立票據管理登記臺賬,嚴格登記購買支票日期、數量及支票號碼、簽收人、單位等票據信息。
整改結果:票據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嚴格票據管理,完善了臺賬登記內容,并遵照執行。
2. 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登記問題
存在問題:缺少手工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整改措施:專項活動自查開展時,即已安排出納補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貴局在走訪過程中已補錄了大部分月份日記賬。
整改結果:手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現已按要求補錄完畢,后續出納嚴格按照要求及時登記、日清月結。
3. 關聯方、董高監日常出差報銷用借款問題
存在問題:存在關聯方、關聯股東、關聯自然人、董事、監事、高管在公司有臨時借款,此借款全部為日常出差用的臨時借款。
整改措施:公司已通知要求有在公司借款的關聯方、關聯股東、關聯自然人、董事、監事、高管立即歸還所借日常未報銷完款項。公司了《防范大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專項制度》,并且已遵照執行。
整改結果:經過整改公司在20xx年12月31 日前所有關聯方、董高監在公司的日常出差部分借款已報銷,未報銷借款部分已全部歸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