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綠色金融政策建議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摘要 綠色金融概念最早是為規避因環境污染問題所造成的金融風險而提出的,后來逐步從商業銀行擴展到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近年來,綠色金融開始被引入主流金融機構。本文研究了發達國家在金融產品、金融政策、核算體系等領域的創新與進展,并結合我國實際提出鼓勵促進環境保護的金融創新、加大對金融機構探索綠色金融的扶持力度、加強環境執法使環境成本內部化等建議。
關鍵詞 發達國家;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環境風險:金融風險:核算體系改革何謂綠色金融
金融投資一般是指實業投資之外的,包括銀行儲蓄、商業保險、證券投資以及其他金融工程在內的全部金融服務、產品的投資。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包括經濟、社會和環境三方面的內容。
金融投資與可持續發展似乎是兩個毫不相干的問題,但實則不然。在金融投資領域,風險分析是制定決策的重要根據。傳統金融分析師僅將焦點放在財務報表上,而越來越多的證據已經表明這樣的做法十分危險。因為一些可能產生嚴重污染的項目、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項目都將使投資人面臨巨大的不確定性風險,但卻不會反映在財務報表上。這便促使投資者不得不關注可持續發展。在可持續發展領域,對資源的公平配置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幾乎所有不可持續發展的現象都是因為對資源的不當配置造成的。譬如,小造紙廠生產效率低下,利潤也不高,但污染卻非常嚴重,這其實是生產要素未能得到有效配置的后果。要解決這類問題,除了強制關閉企業以外,還可以從投資者人手,即建議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工藝技術先進、盈利能力較好且環境污染較小的造紙廠,從而形成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資源配置格局,利用經濟手段緩解環境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
由此可見,金融投資與可持續發展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聯系。可持續發展可以左右投資收益,金融投資也可以反過來影響可持續發展。人們習慣性地把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投資稱為可持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或者通俗地稱為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
綠色金融與各類金融機構都有關,銀行、保險公司或基金公司都可以實施相應的綠色金融舉措。但在不同類別的金融機構中,綠色金融的作用機理、重點和方法大不相同。譬如銀行實施綠色金融的一個重點是對信貸業務進行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的重點則是提供污染責任險的金融創新產品。
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的興起與發展
環境風險融發綠色金融
綠色金融概念最早是為規避因環境污染問題所造成的金融風險而提出的。近達國家經濟騰飛的時間早,環境污染集中爆發的時間也早,所以環境風險觸發金融風險的現象也是先在歐美發達國家出現的。美國愛河事件(Love CanalTragedy)及因此誕生的超級基金是環境風險觸發金融風險的經典案例。
愛河是美國紐約州北部的一個居民區。1942年至1953年,Hooker化學工廠及Plastics公司在該區掩埋了大量高毒性及致癌性的化學廢棄物,最后覆上一層黏土層和表土以利植物生長。1953年Hooker化學工廠將掩埋地以一美金的代價賣給紐約市政府,并要求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災害免除法律責任,隨后該地區經過處理和建設,開發為住宅區,并有九百多戶住戶及一座小學。1976年,附近居民開始抱怨化學異臭味、藥物灼傷、居民生出畸形兒等,接著在地下室、雨水收集管線及花園里均涌出黑色濃漿狀的有害廢棄物,某些地面的下陷逐漸暴露出裝著廢棄物的鐵桶容器及廢棄物本身。1978年,卡特總統宣布此地區進入緊急狀態,紐約州政府將該地區封閉、遷出兩百多戶住戶并關閉學校。由于附近居民持續抗爭以及媒體大幅報導,此事件成為全美甚至全世界皆知的大新聞。為此,美國政府動用了聯邦基金處理這一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在這一背景下,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法案《綜合環境響應補償及責任法》(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Liability Act,簡稱CERCLA),并建立名為TheHazardous Substance Response Trust Fund的基金,由于數額龐大,該基金被稱為超級基金,該法案也被戲稱為超級基金法案。該法案最具威懾力的地方是認定環境責任具有可追溯性,極大增加了商業企業的環境風險。金融機構如果貸款或投資此類企業,可能會血本無歸,甚至因為承擔連帶責任而背負清償污染的費用。1990年,美國Fleet Financial公司因接受其貸款客戶抵押的治污設備,被法院認為“有削減客戶環境保護能力從而導致環境污染的傾向”,最終被處以罰金。發達國家的銀行關注環境風險正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銀行關注環境風險,人們關注的焦點逐漸從規避風險轉向管理風險,探索建立更系統性的金融機構環境與社會風險防控體系。世界銀行及國際金融公司是這類金融機構中的佼佼者。1998年,世界銀行開始制定《污染預防與消除手冊》,完善環境評價程序。2002年,國際金融公司在倫敦組織了一次金融機構環境、社會影響評估的研討會。會后,與會代表都積極支持籌建一個關于項目融資中環境、社會影響評估的框架平臺,赤道原則(the EquatorPrinciples)因此應運而生。2003年6月,花旗銀行、荷蘭銀行等7個不同國家的10家銀行正式達成協議推動赤道原則。赤道原則根據國際金融公司的政策和指南制定,使用了參照國際金融公司的環境和社會篩選程序建立的篩選過程。至今,赤道原則已經歷三次改版,成為被商業銀行最廣泛認可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工具。
從銀行到更廣泛的金融機構接受綠色金融
環境風險并不止于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也會面臨環境方面的問題。隨著人們對綠色金融了解的深入,綠色金融的實施主體從早期的商業銀行逐步延展為更廣泛的金融機構。這從UNEP FI(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計劃,也稱金融行動機構)的發展歷程可見一斑。
1992年,里約環境會議前夕,聯合國環境署聯合知名銀行在紐約共同了《銀行業關于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書》,標志著聯合國環境署銀行計劃(UNEP BI)的正式成立。1995年,聯合同環境署將該計劃延伸到保險業,與瑞士再保險等公司《保險業關于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書》。1997年,聯合國環境署保險機構計劃(UNEP III)正式成立。同年,為適應金融行業的發展態勢,聯合國環境署銀行計劃對聲明書的內容進行適當修正,從單一銀行業務擴展到一般性金融服務,其后銀行計劃更名為金融機構計劃(UNEP FII)。2003年,在UNEP III和UNEP FII的聯合年會上,保險計劃和金融計劃正式合并為金融計劃,簡稱UNEP FI,工作范圍覆蓋全部類型的金融機構。后來,隨著基金公司成員的不斷增加,以及基金行業在綠色金融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UNEP FI在2006年與另外一家聯合國機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發起成立了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 PRI)。UN PRI是一個以基金公司等資產管理機構為核心會員的組織,倡導會員機構遵循責任投資的各項原則。近幾年,UNPRI發展迅猛,會員已有摩根、美林、花旗等1300多家機構,會員管理的資產總額達45萬億美元。
綠色金融逐步融入主流金融機構
步入21世紀,綠色金融開始被引入更多的主流金融機構,從小眾思維變成大眾潮流。早在1999年,知名指數公司道瓊斯就率先推出了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DJSI),該指數不僅考察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也考察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因為他們相信具有更好環境績效的上市公司具有更強的持續發展能力。2001年,另一家知名指數公司富時指數也迅速跟進,推出了富時社會責任指數( FTSE4GOOD)。此后數年,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圣保羅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恒生指數公司也先后了類似指數。
2006年,高盛集團旗幟鮮明提出了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投資理念,這一理念以綠色金融為核心.擴展了綠色金融的外延,將投資者最關注的公司治理因素也納入進來,比較容易得到主流金融機構的認可。因此,這一理念一經推出便在金融市場上引起極大關注,標志著綠色金融融入主流。在這一理念的引領下,綠色金融的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據統計,2011年底,歐洲綠色金融的資產總額達到6. 76萬億歐元,是2002年的19倍多;美國綠色金融總額達到3. 74萬億美元,較2003年增長了7390,較1995年增長了486%。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的創新與趨勢
金融產品創新
荷蘭學者Marcel Jeucken提出綠色金融的四階段理論,認為金融機構對待可持續發展的態度從低級到高級可以分為四個階段:抵制( Defensive)、規避(Preventive)、積極( Offensive)、可持續(Sustainable)。按這一理論,當前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多數已經跨越抵制階段,正從規避階段向積極階段邁進。這一進程的顯著特征是綠色金融產品創新頻繁,金融機構希望由此創造新的收入來源。譬如銀行推出能效融資產品,幫助借款客戶提高能源效率;基金推出水主題、碳主題基金產品,滿足不同投資群體的需求。
當前綠色金融產品的新寵是綠色債券。2013年11月,法國電力公司(EDF)發行了19億歐元的綠色債券,獲得市場兩倍的超額認購。僅一天之隔,美國銀行發行了5億美元的綠色債券,旨在支持銀行的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業務。2014年3月,聯合利華和豐田汽車先后分別發行了2.5億歐元和17.5億美元的綠色債券:5月,美國佛羅里達州房地產投資信托公司Regency Centers發行了2.5億美元的綠色債券,法國蘇伊士集團發行了25億歐元的綠色債券,打破了法國電力公司19億歐元的記錄。據標準普爾(S&P)估計,2014年全球企業綠色債券規模會增加至200億美元。
金融政策創新
2008年發達國家的金融海嘯刺激了人們的神經,促使人們反思華爾街文化,也促使聯合國環境署反思金融政策的頂層設計: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和經濟秩序,并未能有效引導私人資本流向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領域。因此,經濟越發展,自然資源消耗越多,碳排放也越多。解決的根本辦法是重構國際金融的政策和秩序,將金融體系與一個健康經濟體的長期需求更好地統一起來。然而,從職責分工來看,改革國際金融的國際機構應當是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而不是聯合國環境署。為了突破這一障礙,聯合國環境署在2014年初發起了UNEP Inquiry項目,計劃用18個月的時間遍訪聯合國內外的相關機構,包括各國的政策制定者,推動高水平的開放式辯論,提出有深度、有成效的金融政策頂層設計改革建議。
到目前為止,UNEP Inquiry項目已經與歐盟、美國等十多個經濟體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與包括央行、商會和智庫在內的各類合作伙伴共同探索綠色金融的未來之路。
核算體系改革
與金融政策創新推動頂層設計改革不同,核算體系改革著眼于金融體系的微觀基礎,即對價值的衡量。人們發現,傳統的財務核算體系尤其是會計準則并未能恰當地衡量和納入自然資本的真實價值。很多自然資源因為被視為公共品,價值是被嚴重低估的;很多企業經營所造成的負面的環境與社會影響因為難以量化,也未被納入財務報表。由此帶來的后果是價格信號不能準確反映自然資本的稀缺性,影響資源配置效率。
為此,有識之士開始關注核算體系改革,尤其是自然資本的價值核算并將之納入財務分析。2008年,德國和歐盟發起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行動倡議,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價值進行量化評估,該倡議迅速得到了聯合國相關機構的支持和國際社會的響應。此外,201 0年,在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的支持下,國際綜合報告委員會( IIRC)成立,旨在建立全新的企業年報架構,使其不僅能描述企業財務資本的變動,也能描述自然資本、社會資本等的變動。這樣一來,企業年報就可以更加綜合地反映企業的價值。2013年,IIRC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際綜合報告框架》。
發達國家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綜上所述,發達國家在綠色金融方面已經有了較大發展,運用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撬動市場,優化配置市場資源,成效顯著。這對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我國自2007年推出綠色信貸政策以來,綠色金融取得了較大發展,但也面臨一些挑戰。結合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實際,本文提出三點建議:
首先,政府應進一步鼓勵促進環境保護的金融創新。總體上看,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產品結構和種類都還比較單一,最為常見的是商業銀行能效融資,而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屈指可數。我國可以梳理、借鑒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產品的創新經驗,形成更加多元化、多層次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僅就商業銀行能效融資而言,若能仔細挖掘還有進一步的創新空間。美國銀行在零售銀行業務的綠色金融創新可資借鑒。美國銀行和美國環保署、運輸部合作向小型運輸類公司提供無擔保、還款周期靈活的貸款,幫助這些企業購買節油設備,降低汽車尾氣的排放,統計結果顯示節油率達到15%以上。
其次,政府應大力扶持金融機構探索綠色金融。我國金融機構普遍缺乏綠色金融方面的經驗,尤其是將環保融入到傳統金融業務對于國內大多數金融機構來說還存在意識上和技術上的諸多難題。因此,這些金融機構還需要政府提供相應的培訓和技術支持,甚至提供財稅、市場準入等方面的優惠。在這些方面,我國可借鑒韓國政府對綠色金融所采取的稅收、罰款、獎勵并行的措施。
現代畜牧業是建立在高度發達的飼料工業基礎上的畜牧業。改革開放后,地處世界玉米黃金腹地的吉林省,現代畜牧業依托豐富的飼料資源有了長足發展。具有標志性示范性意義的是皓月(牛產品)、華正(豬產品)、光澤(乳制品)、德大(雞產品)等大型肉蛋奶貿工牧一體化產業集團的發展壯大。隨著城鎮化的發展,農田向種田能手集中,全省現代畜牧業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機遇,必將帶動飼料基地和飼料工業的大發展。實踐中,吉林省飼料基地按地區飼料資源和發展畜牧業的需要實行分區建設。西部半干旱農牧區的草原地帶,重點是保護植被,防止土壤“三化”(退化、沙化、鹽堿化),打草原深井實施噴灌,建設人工草場(草庫倫),放牧地與采草地實行分區輪牧,在牧區建立預防雪害的飼草儲備。中部農業區,特別是大中城市周圍,適應以鮮乳供應為特點城郊畜牧業的需要,確保青飼料的常年供應。
二、扶持現代畜牧業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建議
畜產品產出季節性與需求的常年性和節假日需求的集中性,為畜牧業帶來市場風險。固定資金的集中投入與流動資金周轉中出現的困難,也制約和影響著畜牧業的發展,亟待政府利用財政、金融杠桿,協調相關利益主體,共同促進畜牧業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一)財政扶持畜牧業發展的建議。
一是建立長效、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提高農牧業現代化水平。農牧業具有基礎性、公益性、長期性等特點,屬于公共需要。因此,各級政府應建立穩定、長期的投資渠道和投入機制。要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原則,針對不同地區畜牧業資源及利用現狀制定出臺不同的補償政策,使財政投資發揮出最大效益。同時,重點在增量調整上下功夫,使投入到畜牧業的資金逐年有所增長。增加項目實施工作經費,逐步提高財政支持畜牧業支出增量占財政總支出增量的比例。二是充分發揮財政與金融政策配套形成的合力作用。這主要體現在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好的項目實施提供利息和部分保費補貼。三是從頂層設計開始,整合財政資金。解決多年就想解決而未解決的資金來源渠道多、交叉分散問題。同時,從實際出發,探索建立健全財政扶持政策、體制機制。建議中央管宏觀調控;省為中觀管理,主要是產業政策、布局、疫病、良種等;具體項目一律由市、縣來管。四是建立各級財政支持畜牧業投資營運管理體系。一方面,編制切實可行的與當地畜牧業經濟結構相配套的財政投入畜牧業的中長期計劃;另一方面,統一管理財政投入畜牧業的資金,協調相關部門關系。要重點投向畜牧業產業化經營,建立、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建設現代養殖業生產體系,提高專業化規模化水平。要重點投向畜牧業結構調整,把產業結構和畜產品結構“調新、調優、調強”。在優化產業結構上,促進養殖業、加工業、飼料業和獸藥業以及相關服務行業統籌發展。在優化品種結構上,堅持做到“三個調整”,即向優質上調整,大力提高三元雜交豬、牛所占的比重,大力推廣羊、禽應用優良品種;向食草型上調整,大力發展牛、羊、鵝,使秸稈和飼草資源得到開發利用,降低飼養成本;向特色上調整,大力發展特種養殖業,打造畜產品的特色品牌。在優化產品結構上,把優質、營養、安全、綠色的畜產品生產放在突出位置,擴大加工能力,延伸加工層次,按照國際質量標準的要求,加快畜產品開發。
(二)金融扶持畜牧業發展的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產品
中D分類號:F832.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3-0-01
Abstract: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an important period of economic transition,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has a huge role in promoting China's economy.China is still in the stage of green financial exploration.Many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new industrial countries develop green finance earlier than our country,so China should avoid weaknesses and take the essen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Key words:green finan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green financial products
一、引言
(一)發展綠色金融的背景
近幾年我國經濟達到了持續增長,但也產生了嚴重的環境問題,經濟發展與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凸顯[1]。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在我國綠色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在這種背景下,綠色金融將是發展綠色經濟的必要戰略,是金融業和環境產業的橋梁[3],因此發展綠色金融是促進我國經濟的綠色發展以及可持續發展的必走之路。
(二)發展綠色金融的意義
綠色金融業務在全球逐步興起,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在大力發展本國的綠色金融,無疑證明綠色金融對國家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意義。第一,有利于國家的產業優化升級。利用金融機構的導向作用將社會資金引向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產業,可以適當的打擊污染嚴重的企業,有利于產業的優化升級[4]。第二,有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展綠色金融,間接地將公眾的投資引向環保產業,引導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重工業行業轉向污染少的行業,有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綠色金融概述
(一)“綠色金融”概念
綠色金融,又稱環境金融,目前國內外對綠色金融的定義總體來說可以分為兩類:一是金融業促進環保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將社會資源引導向環保產業,從中發揮導向作用,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是指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金融行業是促進經濟增長的核心,必須保證機構內部資金運行流暢,促使行業內部實現綠色發展。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就綠色金融而言,在國外學者的很多文獻中,對其研究各有不同,但重點均體現金融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上。Jeucken(2006)對金融機構的自身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研究,得出綠色金融的發展對金融行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具有促進作用[5]。國內對綠色金融研究相對于國外來說起步較晚,國內的研究者研究重點主要集中在我國國情上。麥均洪和徐楓(2015)對綠色金融影響因素得出“還款能力”是影響綠色金融的主要因素。宋曉玲(2013)通過研究西方銀行業綠色金融政策主要采取的國際標準,得到西方銀行業綠色金融實踐對中國的啟示,有利于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6]。
三、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
我國的綠色金融業務起步較晚,處于初級階段,主要涉及三個主要的領域,包括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以綠色信貸為主。全球共有60多家金融機構宣布采納赤道原則,其項目融資額約占全國的85%,但我國只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國內主要的銀行都有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包括的綠色金融產品類型多、領域寬廣,以國內五大國有銀行和興業銀行為例。中國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余額 4123.15億元,同比增長36.96%;農業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余額5431億元,同比增長15.6%;工商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7028.43億元,比上年增長7.3%;建設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7 335.63億元,同比增長50.61%;交通銀行截至報告期內,支持的環保項目節約標煤622.9萬噸,節約水833.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當量1 409.5萬噸;興業銀行截至2015年,綠色信貸余額8 046億元,減排二氧化碳當量7 161.99萬噸,節約水量28 565.06萬噸。可見,幾個主要的國內銀行均開展了綠色金融業務,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中國的環境保護提供了很大的渠道,各個銀行的主張也各有不同,但都以環境保護為中心,加強社會責任的同時提倡行業內的綠色運營,綠色發展。
四、中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建議
(一)政府角度
1.政府財政政策扶持。現在實行的綠色金融業務目的是保護生態環境,在沒有利益的驅動下很少有機構愿意主動去實行綠色發展,很難產生正的外部性。政府應該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給予金融企業一定的利益分配,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2.健全法律法規。政府應該加強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探索綠色金融法,以法律形式來引導企業和消費者的行為,促進環保政策的順利實施。
(二)公眾角度
1.提高環保意識。作為公眾,應該最先意識到環境污染的危害,應該提高環保意識,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理念,培養綠色環保意識,為綠色金融打造良好的社會氛圍。2.樹立綠色消費觀。社會公眾作為消費者,應該樹立正確的綠色消費觀,拒絕購買有害環境的消費品,認識到綠色金融產品的益處,積極購買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出的綠色金融產品。
(三)金融機構角度
1.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產品還不是很多,金融機構應該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積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2.加強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金融機構是綠色金融產品的發源地,機構本身應該嚴格控制內部的風險,加強內部風險管理,提高企業的安全性,從本質上健全綠色金融體系。
參考文獻:
[1]鄧翔.綠色金融研究述評[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2,06:67-71.
[2]麥均洪,徐楓. 基于聯合分析的我國綠色金融影響因素研究[J].宏觀經濟研究,2015,05:23-37.
[3]Salazar,J.Environmental Finance:Linking Two World [Z].Presented at a workshop on Financial Innovations for Biodiversity Bratislava,1998,(1):2-18.
[4]西南財經大學發展研究院、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課題組,李曉西,夏光, 蔡寧.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J].金融論壇,2015,10:30-40.
[5]Jeuckn,M.sustainable Finance and Banking[M].USA:The Earthscan Publication,2006.
環境產業在我國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有許多阻礙因素導致了其發展的遲滯。尤其在環境污染中,產權不明晰帶來的負外部性,導致排污企業無法形成對環境產業產品的有效需求。排污企業給附近居民帶來損害,即產生了社會成本;但這些排污企業在核算成本時只計算自己的生產成本,完全沒有考慮到購買環境產品來減輕自己造成的污染量,從而為社會成本足額買單。簡而言之,在現有制度下,排污企業不需要為自己的負外部性承擔可觀的責任,從而也不需要花費成本購買環境產業的產品,這便阻礙了環境產業的發展。因此,“市場失靈”的存在使得環境產業的發展不能完全放任市場。在這種外部性造成的“市場失靈”即市場資源配置沒有達到經濟效率的情形下,中國環境產業的發展離不開相關政策支持,政府有必要幫助市場界定明晰的產權,以促進環境產業的發展。
發展環境產業與財稅政策
在中國現行的稅制中,對環境產業的稅收優惠主要有:對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實行零稅率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對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后返70%的稅收優惠。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1994年《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中規定:企業利用廢氣、廢水、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五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分別在1995年、1996年對綜合利用粉煤灰、煤渣的建材產品免征增值稅,并確認該政策長期有效。由國家經貿委、國家稅務總局不斷進行修訂的《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也確定了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的原則。⑤
1.1綠色金融的含義
“低碳經濟”在21世紀初由英國官方首次提出,它以耗能低、污染小、效能高、收益多等特色在世界范圍內獲得廣泛認可與支持。綠色金融伴隨低碳經濟產生以后受到各國關注,已成為各個國家主要的金融發展模式“。綠色金融”的概念目前還沒有一個規范的定義,不過學術界對此已經達成一個共識:金融業在投融資活動中均要體現出“綠色”。具體而言,是指金融機構對環保產業與生態產業的發展需要加強關注,以幫助企業降低消耗與節約資源為目標,通過創新為企業提供多元化金融產品,促進人類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動。綠色金融主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綠色信貸指銀行在金融信貸領域建立環境準入門檻,為從事綠色環保行業的企業放寬貸款限額并提供優惠利率,對污染生產項目實施經濟懲罰,從資金源頭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擴張。綠色保險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分散環境風險而對其投保,讓保險公司承擔企業損失的經濟手段。綠色證券指上市公司在證券融資的過程中需通過環保部門的審核,以期建立良好的環境,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就現階段而言,人們對“綠色金融”的關注點仍然主要集中在銀行業的信貸業務方面。
1.2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現狀
隨著科技發展與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類改變自然的能力不斷增強,經濟快速發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使經濟發展與能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成為當今世界面臨的最突出問題之一。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的環境問題更為突出,實現綠色發展已成為當前我國經濟的發展趨勢,我國在發展綠色金融方面也邁出了腳步。1995年中央銀行和環保局提出了通過信貸政策加強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相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11月23日中國銀監會為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順利實施,印發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11月1日為促進銀行性金融機構發展綠色信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印發《“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2012年2月24日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綠色信貸指引》;目前,赤道原則是世界上最為流行的自愿性綠色信貸原則,興業銀行是我國最早采納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在推廣赤道原則方面,環保部編譯出版了《促進綠色信貸的國際經驗:赤道原則及IFC績效標準與指南》,但我國銀行業中尚未普及赤道原則;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主辦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金融分會成立大會暨2014年首屆中國綠色金融論壇”于2014年12月22日在北京隆重開幕,論壇期間,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金融分會正式成立;2015年4月22日中國金融學會宣布成立綠色金融委員會,同時,央行研究局旗下綠色金融工作小組《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報告,針對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提出建議。以上實踐均表明,綠色理念正慢慢滲透入金融業,但是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依然存在很多問題。
2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2.1綠色金融發展內部驅動力不足
第一,綠色金融在我國開展的時間較短,目前金融業在發展綠色金融方面雖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不足,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主要通過政府以及金融監管機構的外部推動來發揮作用。由于工商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最終目標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與此同時,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若短期內不會使企業收益受損,企業則對此不會過多關注;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關注的核心問題是資金安全性,更不可能主動關注貸款企業的生產是否會造成環境破壞,由此導致環境污染的市場失靈則需要政府的介入。第二,綠色金融業務的發展需要十分復雜的專業技術,這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實際上作為現在最為發達的綠色信貸業務從業人員所具備的綠色金融相關知識與實踐經驗則嚴重不足。另外,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需要的大量資金多為中長期貸款,而資金回籠需要較長時間,這在一定程度上使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的積極性受挫。
2.2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體系不完善
首先,當前我國綠色金融的法律、法規基本處于空白期,綠色金融參與主體義務缺乏必要的約束,權利缺乏必要的保障,使綠色金融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我國政府雖然已經意識到發展綠色金融的必要性,但相應的投入仍然非常有限,借鑒綠色金融發展的國際經驗,政府的財政支持與政策傾斜可以促進綠色金融的快速發展。其次,企業需要面臨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的博弈。比如一些比較依賴傳統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的企業,雖然說綠色信貸的審批條件會迫使企業逐步向綠色環保方向發展,但是在短期內實現轉型發展對企業來說會有很大的沖擊,同時需要考慮轉型成本問題,企業需要在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之間做出權衡。最后,對金融機構而言,開展綠色金融相關業務受到的優惠補貼政策嚴重不足,我國目前存在的政策大多以鼓勵性為主,導致其開展綠色金融成本過高,積極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金融的發展。
2.3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
一方面,我國綠色金融市場上的產品還比較少,主要是原生綠色金融產品,基本上還沒有衍生綠色金融產品,雖然我國在綠色環保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金融產品創新,但與綠色金融比較發達的國家相比,產品依然比較單一。另一方面,目前我國綠色金融市場主要以綠色信貸為主,而綠色信貸屬于商業銀行的業務,只表明間接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市場中發揮的作用;綠色證券和綠色保險的發展不足,意味著直接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市場中參與不足,是又一個制約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因素。
3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3.1積極培育和引進綠色金融人才
綠色金融業務想要得到持續發展,必須擁有一批具備綜合素養的專業人才,因此,人才培養必須得到重視。首先,對各大金融機構而言,應當建立合理的人才培養方案。比如聘請金融專家來銀行做講座;組織員工積極參加金融專業知識的學習,完善員工的知識結構。其次,完善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機制。綠色金融的發展需要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高等院校為金融機構培養出一批高技術水平的金融專業性人才。最后,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合作,引進熟悉綠色金融國際準則和有豐富經驗的人才,學習國外經驗,促進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
3.2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
一方面,完善綠色金融發展的制度建設。當前我國關于綠色金融的法律法規基本處于空白階段,想要實現有法可依得先有法才行,我國可以在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建立綠色金融法。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相配合使用。政府可以向綠色金融采取政策傾斜,提高各個綠色金融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中央銀行在對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可以對有綠色金融貸款的金融機構實施優惠利率,擴大貸款的利率浮動幅度等措施刺激綠色金融業務的擴大。
3.3完善綠色金融市場
關鍵詞:綠色金融;綠色信貸;赤道原則
中圖分類號:F20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2)03-0073-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3.18
在低碳經濟得到全球關注的大背景下,綠色金融也被提上了我國銀行業發展的議程。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等聯合《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要求從信貸方面對節能減排不力的企業進行調控。2007年11月,中國銀監會頒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以指導開展綠色信貸,這標志著中國綠色金融政策的啟動。
國際上“赤道原則”對綠色金融的界定很廣泛,除了環境保護,還涵蓋社會風險問題,如職工的權益保護、征地拆遷涉及的社會問題以及社區保護、文化古跡保護等。而綠色金融在我國銀行業中起步較晚,目前尚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界定和具體實施方案。從我國商業銀行近年來實施綠色金融的具體途徑來看,大體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1]:一是綠色運營。辦公建筑及內部裝修采用節能材料,安裝節能、節水設施;提倡網絡化、電子化交易渠道,推廣無紙化辦公,降低金融服務中的碳排放。二是綠色信貸。建立嚴格的授信審批制度,以具體指標加強對授信企業的環境風險評估;優先支持十大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的信貸項目。三是綠色金融創新產品。開發綠色金融創新產品,包括傳統碳金融業務及碳金融衍生品業務。
一、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金融的概況
目前,我國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嘗試。在14家主要商業銀行①的2010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各銀行均在環境責任部分對綠色金融的實施狀況作了詳細說明。從報告來看,國內商業銀行在綠色金融方面的實踐主要表現以下三個方面。
(一)倡導綠色運營和環保公益活動
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將綠色運營作為實施綠色金融的起步,提倡日常辦公中節能降耗,加強以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為代表的電子化交易渠道體系建設,以降低金融服務中的碳排放。商業銀行對綠色辦公提出了相應考核指標并量化管理,如人均耗電量、耗水量、耗氣量、公務車耗油量等,建設銀行還列出了視頻會議召開的數量。另外,各銀行也積極參加植樹、地球一小時等環保公益活動。
(二)建設綠色信貸制度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已初步建立“綠色信貸”機制,制定了實施細則,實行環保標示分類,把企業環保信息的審核作為信貸營銷調查、審批中的重要流程,實行一票否決制[2]。例如,交通銀行針對31個具體行業制定了分行業的綠色信貸管理和操作要求。工商銀行也建立了綠色信貸分類,將全部公司類貸款都按照“綠色”程度分為四級十二類,即根據貸款投向企業或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及其面臨的環境風險大小,分別規定了相應的貸款原則與管理要求。適逢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期,各銀行也都積極響應國家產業結構升級的政策導向,紛紛提出加快信貸結構優化調整,優先支持新能源、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等綠色信貸項目。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在2008年金融服務方案的基礎上,整合近年來對外合作和自主創新的成果,于2010年推出《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2.0版》,包括五大綠色信貸板塊和十大特色產品,形成了全方位服務方案與特色產品并行的雙緯度金融服務。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9月,四大國有銀行向綠色產業投放的信貸余額已至少達到10970億元。截至2011年8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綠色信貸余額突破250億元,較年初增長逾15%。作為城市商業銀行的北京銀行目前綠色信貸余額也已經超過100億元。
(三)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除了對節能減排項目的傾斜,也有銀行積極研發新型綠色金融產品。如招商銀行推出了綠色設備買方信貸、綠色融資租賃、排污權抵押貸款、節能收益抵押貸款、法國開發署(AFD)綠色轉貸款、清潔發展機制(CDM)融資綜合解決方案等六項新產品,初步構建綠色金融產品體系。
另外,興業銀行作為我國第一家“赤道銀行”,其綠色金融業務的開展更加系統化,已經形成節能減排融資服務與排放權金融服務兩大產品系列。目前,興業銀行所有分支機構均已開辦綠色金融業務,項目遍及各主要經濟區域,涉及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污水處理和水域治理、碳減排、二氧化硫減排、固體廢棄物循環利用等六大領域,涵蓋了“十大重點節能工程”。
二、國外銀行的綠色金融業務
國際一流的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始終積極倡導或遵守赤道原則、聯合國環境署的金融倡議、碳排放披露計劃等相關規定,并結合自身經營特色,在豐富的實踐經驗基礎上,不斷創新綠色金融實施方案。除了像國內銀行一樣積極實踐綠色運營、參與公益活動之外,國外銀行在綠色金融業務中最鮮明的特點即是善于開發多種多樣的金融服務。
(一)傳統綠色信貸產品
1.項目融資。即與國內銀行開展的綠色信貸項目類似,對節能減排項目給予優惠政策,如愛爾蘭銀行的“轉廢為能”項目,以長達25年的貸款支持那些愿意和當地政府簽訂廢物處理協議,并承諾處理協議范圍外的廢物的客戶。
2.個人綠色消費信貸。巴克萊銀行推出的呼吸信用卡將稅后利潤的50%以及消費金額的0.5%用于應對氣候變化的項目。美國鼓勵持卡個人將消費的積分獎勵捐贈給投資溫室氣體減排的環保組織,或使用積分購買環保商品。在汽車信貸方面,美國銀行對于那些投資節油技術的貨車公司,通過快速的審批流程提供無抵押兼優惠貸款,以幫助它們購買節油率達15%的Smart Way升級套裝。澳大利亞互助金融機構MECU的GoGreen汽車貸款,是第一個要求貸款者種樹以吸收私家車尾氣排放的貸款,此項貸款產品的推出使該機構的車貸增長了45%。
3.購房按揭項目。花旗集團針對中低收入階層顧客推出結構化節能抵押產品,將省電等節能指標納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3]。美國銀行對購買符合國家“能源之星”標準住宅的個人提供房屋按揭優惠利率或減免1000美元的利息。
4.商業建筑貸款。美國新資源銀行向綠色信貸項目中的商業或多用居住單元項目提供0.125%的折扣優惠。富國銀行為通過綠色建筑(LEED)認證的節能商業建筑提供第一抵押貸款和再融資,避免了開發商為綠色商業建筑支付初始保險費。
(二)支持減排項目公司的上市融資
這類金融服務主要是對節能減排項目為主業的公司提供上市融資的一系列綜合金融服務支持。2006年,花旗集團為全球第二大風電能企業――葡萄牙能源公司收購美國地平線風能公司提供金融咨詢服務,還為巴西生物柴油公司上市進行承銷。2007年,美國銀行為開發潮汐能源技術的大洋電力科技公司提供個性化解決方案以支持其上市,并提高自身碳信用交易能力,幫助客戶通過現有市場機制和新興市場機制增強獲取碳排放的能力。
(三)參與全球碳金融市場,推出相關衍生產品
2007年,美國銀行宣布正式成為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的會員,還與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歐洲氣候交易所的控股股東氣候交易公司(CLE)成立了一家合資機構,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入股,開發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JP摩根于2007年推出了“JP摩根環境指數――碳β”基金,巴克萊推出全球碳指數基金,這是第一個跟蹤全球主要溫室氣體減排交易系統中碳信用交易情況的基金。匯豐推出匯豐環球氣候變化基準指數基金,同時推出四項可供投資的環球氣候變化指數組成一套指數系列。瑞士聯合銀行推出了包括首個依托美國15個城市天氣期貨合約的全球變暖指數(UBS―WGI)在內的不同氣候產品,令受天氣變化不確定性影響的投資者可對沖風險并使其投資組合多元化。
三、比較分析
(一)國內外銀行綠色金融發展程度不同
目前,全球已有超過60家金融機構宣布采納赤道原則,其項目評審嚴格遵守赤道原則,并通過碳交易等金融產品的創新服務,將金融服務、金融產品創新與環境保護有機結合,形成完善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而我國僅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其他銀行對赤道原則還停留在自愿性階段。同時,國內的碳金融市場建設尚不健全,導致銀行開展綠色信貸不能有效轉移化解風險,加大了銀行的管理成本,也無法為銀行的業務創新提供有力的動力和支持。
(二)國內外銀行綠色信貸產品不同
國外銀行的綠色信貸產品范圍相當廣泛,從個人消費信貸到商業建筑、大型項目,幾乎普通信貸能涉及到的領域綠色信貸都有涉足,而且還積極研發相關衍生金融產品,這些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尚無法企及的,同時金融服務的種類也受到國內金融業分業監管體制的限制。除了興業銀行發行國內首張低碳信用卡,國內銀行普遍將注意力集中到綠色產業項目上,雖然覆蓋范圍較廣,但過于固定化和模式化,缺少對個人消費領域的深入挖掘,缺乏親民性、宣傳教育性和可持續推廣性。
(三)國內外銀行實施綠色金融的法律環境不同
國外銀行除了赤道原則的約束,本國也都有比較健全的環境保護計劃和完善的綠色金融制度,還建立了合理的內部環境保護機構。國內銀行業內部尚無具體的綠色金融指導目錄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銀行難以把握具體的授信政策和實施細則,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盡量采用環境保護原則,如制訂綠色信貸政策提供制度保障,限制或者拒絕對“兩高一剩”行業的貸款等措施。自愿性的特點給綠色金融的具體執行帶來了很多漏洞。同時,環保部門和金融機構的信息溝通、共享機制不完善,阻礙了企業相關環保記錄的傳導和共享,導致激勵和約束機制缺乏[4]。
四、結論
通過以上比較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業務的發展還需要長時間的不懈努力。建議從基礎法規建設入手,為商業銀行創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包括建立可操作的綠色信貸實施指南,規范碳交易市場,加強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也要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不斷提高自身風險管理水平,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創新產品與服務,從而真正踐行低碳理念,實現綠色金融的可持續實施。
參考文獻:
[1]譚太平.國內外銀行業綠色金融實踐的比較研究[J].生態經濟,2010(6).
[2]李瑞紅.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綠色信貸”政策的成效、難點及建議[J].中國房地產金融,2009(12).
關鍵詞:低碳農業;高風險;金融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2)03-0062-03
近年來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低碳經濟備受世界各國關注,低碳農業作為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逐漸成為關注的熱點。低碳農業是農業發展模式向低碳高效轉變的必然選擇,它能夠更有效地節約資源降低成本,更充分地利用農村資源,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能夠實現農村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效統一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我國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現狀
農業是主要的溫室氣體來源之一,如何減少碳排放、發展低碳農業已成為當務之急。低碳農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我國低碳農業發展過程中,金融支持的作用逐步顯現。例如:金融在楊凌示范區低碳農業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建立多方參與的多元融資體系、創新金融服務手段為節水灌溉、三沼利用及企業的生產環節、技術改造等提供貸款貼息或信貸支持,通過實行綠色信貸政策,一票否定達不到國家環保政策要求的企業,而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綠色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享受利率優惠,拓寬低碳農業的融資渠道。位于湘西南的龍山縣金融機構,積極支持農村沼氣發展,有效地推進了該縣低碳生態農業建設。近年來,該縣各金融機構共投放信貸資金7865.3萬元,打造“公司+協會+網點+會員(農戶)”的模式,幫助建立農村沼氣池3.2萬口,鄉鎮覆蓋率達100%、入村覆蓋率達95%、入戶率達26%、利用率達70%。農村沼氣發展有效地推進了該縣節約型農業、循環農業、低碳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增產、農民增收(陳寶樹,田云剛,2010)。
在低碳農業發展中,各類金融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政策性金融通過支持循環農業、環保農資行業、農作物秸稈等生物資源的綜合利用、農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農業領域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等具有公共產品屬性的項目實現了資源的綜合利用,改善了農村生態環境,促進了節能減排,實現了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山東省棗莊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積極拓展“綠色信貸”市場,向客戶提供與低碳農業發展相關的金融咨詢和服務,重點支持農業技術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等,確保實現農業生產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民間資本也積極介入了低碳農業的發展。
二、我國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制約因素
(一)相關政策不完善
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的發展需要相關政策的支持和配套措施的完善,如在稅收、利息補貼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與保護。但是,我國對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政策、配套措施等還沒有具體的安排,對低碳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的支持也遠遠不夠,使得金融支持仍停留在比較熟悉的傳統農業層面,對低碳農業的發展支持無論從廣度還是深度上都需要加強。
(二)農業的高風險性降低了金融支持的積極性
農業生產受自然環境的影響較大,近年來自然災害頻發,大大影響了農業的產出數量和質量。同時,市場風險使得農產品的價格波動很大,也加大了農業生產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雖然低碳農業改變了過去農業領域的高耗能、低產出、低環保等狀況,但是還是受到自然環境和市場的影響。而且,與傳統農業相比,低碳農業的發展對資金、技術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要求較高,投入成本更高,加劇了其風險。在相關政策法規和國家的支持措施不明確的情況下,出于安全性原則的考慮,金融機構很難積極支持低碳農業的發展。
(三)低碳農業的高成本加大了金融支持難度
與傳統農業相比,低碳農業依靠的是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的農業發展模式,它需要更多的科技投入、人力資本投入和其他生產要素的投入,資金需求量更大,對金融機構支持低碳農業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低碳農業生產的效益周期更長,這與金融機構的流動性、效益性、安全性的經營原則相悖,加大了金融機構支持的難度。
(四)農村金融創新能力相對較低
低碳農業的發展需要更加成熟的科學技術,知識更豐富的勞動力,比傳統農業更加多樣化,同時,也需要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還需要農村金融不斷創新。盡管各地金融機構為支持低碳農業發展也進行了一些創新,推出了專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但是,總的來說,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相對滯后、管理相對粗放,難以滿足低碳農業發展對于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的需要。
(五)農民金融知識匱乏,金融意識薄弱
部分地區農民對金融知識的了解有限,對金融業務的了解僅限于存款、貸款等傳統業務,對新金融業務及產品如網上銀行、電話銀行、電子匯兌等業務基本不了解,對信貸知識知之甚少,而且金融觀念淡薄,風險防范意識不高,這不利于新金融業務在農村的推廣和應用。由于農民受教育程度低,對于金融知識的宣傳材料認知能力和接受新事物能力不強,這就使得即使金融機構提供了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新的產品和服務,仍然不能被廣泛地接受。
三、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建議
自21世紀以來,我國農業進人新的發展階段,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逐步被認可和推廣,其目標是減緩氣候變化和促進人類的可持續發展,這其中金融領域的力量還有很大的發掘空間。
(一)為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提供寬松的政策環境
政策的法律化能增強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法律強制執行力。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如借鑒美國、法國等國外經驗,對金融機構用于支持低碳農業的貸款給予適當的稅收補貼、通過貼息貸款扶持農業,把國家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扶持更多地通過對金融的扶持和補貼來實現,改善金融業融資環境。此外,還可以由政府主導建立公益性擔保基金,為發展低碳農業提供融資擔保,積極發展農業保險,為低碳農業發展的各個環節提供保障,以降低信貸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風險。
(二)完善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和風險補償機制
由于農業的高風險性、弱質性,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積極性不高,需要不斷完善相應的激勵措施和風險補償機制。政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政策激勵機制,如: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配套政策。通過這些政策的實施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轉變經營理念,調整信貸結構,把支持低碳農業發展作為調整信貸結構的切入點,促使金融資金流入低碳農業發展領域。而風險補償機制的完善能更有效地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低碳農業的發展,確保資金需求方得到發展低碳農業所需要的資金。還可以通過建立健全多層次的擔保體系、推行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來分擔補償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
(三)不斷完善低碳農業發展技術,降低低碳農業成本
要發展低碳農業,真正做到節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技術創新是關鍵。但是,無論是節地、節水,還是節油、節煤的農用機械的節能減排等低碳技術的研發、使用和推廣都必須要有充足的資金保障。可見,資金投入的比重和規模對低碳農業的發展至關重要。但是,我國對低碳農業資金的發展不論是財政還是金融支持都不夠。因此,需要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尤其是要增加對各種低碳農業技術研發的資金投入及對農民進行農業環境意識和技術培訓、新能源推廣等方面的財政投入。此外,每年保證一定比例和規模的財政資金用于低碳農業發展,并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從而增強財政扶持低碳農業發展的可持續性和穩定性。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基礎上,不斷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支持低碳農業發展資金的比例和規模,創新服務模式,增加金融產品,以更好地支持低碳農業發展。
(四)提高農村金融的創新能力,滿足低碳農業發展對金融產品的需求
低碳農業的發展對農村金融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就需要我們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創新能力和經營效率,改進管理方式,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從而滿足低碳農業的發展對金融的需要。目前,國外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很多,如綠色抵押等銀行類環境金融產品,由基金公司管理的將基金類環境金融產品應用到低碳農業發展的專門投資于能夠促進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和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基金等。此外,還可采用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形式,把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向資本市場轉移,使保險公司在其中充當解決風險的資金儲備所。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經驗,不斷開發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金融產品。此外,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的發展要因地制宜,根據各地的農業生產環境、農業發展特色等開發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適銷對路的低碳農業金融產品和服務,以滿足低碳農業對不同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五)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金融意識
發展低碳農業,不僅需要為農業生產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還需要廣大農民愿意接受,并且能夠接受這些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就需要金融機構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金融知識,拓寬農民了解相關金融知識的途徑。同時,積極組織開展金融知識進農村、“送金融知識下鄉”等活動。在這些活動中,為了使農民更好地接受和認識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的新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金融政策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僅是散發宣傳材料,而且還要面對面地進行講解、交流,解答農民的相關問題,使農民充分理解國家的相關金融政策,了解這些金融產品和服務并積極利用這些產品和服務發展低碳農業。
低碳農業是我國改造傳統農業的必然選擇,金融支持有助于我國加快低碳農業發展的進程,解決低碳農業發展中的資金不足問題。由于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發展缺乏政策支持、發展低碳農業的風險性高、成本高,使得金融支持難度加大,農村金融創新能力不強、農民金融知識匱乏,這些都制約了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的發展。因此,需要我們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措施、完善金融支持低碳農業的激勵和風險補償機制,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基礎上引導金融機構把資金用于低碳農業發展,提高農村金融創新能力,加大金融宣傳力度,從而加快低碳農業的發展速度。
參考文獻:
[1]陳寶樹,田云剛,龍山縣金融機構支持低碳生態農業建設[N],金融時報,2010-10-02
[2]陶正芳,邵永恩,低碳農業:金融支農的新視角[N],金融時報,2010-06-07
[3]孫蕾,政策性金融如何支持低碳農業發展[J],現代金融,2010,(8)
[4]張燕,龐標丹,侯娟,綠色小額信貸:低碳農業的政策性金融支持路徑探析[J],武漢金融,2010,(2)
1.對利用經濟杠桿進行金融合作的認識明顯缺乏。
政府有關部門,一般都會重視本土金融資金投資與利用,忽視外埠資金的流入和投資,反對金融資金流出和對外埠項目投資利用。對中等及以下城市群的經濟區產業整合認識不足,缺乏適應遼寧經濟區產業發展規劃整合項目的主動意識和創新意識,沒有認識到利用經濟杠桿進行金融合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遼寧經濟的深度發展。
2.金融創新服務水平低,與遼寧經濟發展不適應。
經濟的發展需要金融部門高效的服務與相對低廉的成本。然而金融部門間的較高收費,使跨行政區劃的經濟合作發展受到阻礙,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有的金融部門存在金融產品信用較差,代辦業務費用較高等問題;金融企業間存在的一些無序競爭也導致了經濟效益的低下。
3.金融服務水平單一,金融基礎設施單薄。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以傳統信貸和服務居多,直接融資渠道和間接融資渠道配置不合理,金融部門的創新性產品、現代電子化網絡化程度比較低。此外,金融基礎設施陳舊,有的區域金融網點較少,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還不完善,滿足不了現實發展的需要。
4.遼寧金融合作創新機制未建立起來。
金融部門以獨立的個體開展業務,各自為陣,沒有建立起平等合作、互利共贏的長效機制;金融合作規劃、協調,金融資源自由合理科學流動等都還在初步運行階段;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依托的證券、租賃、保險、擔保、信托等各類金融資源有待進一步融合;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融合不強,對遼寧經濟的推動作用明顯不足。
5.遼寧金融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的力度不夠。
遼寧經濟以重工業為主,環境污染比較嚴重,保護和治理環境任重而道遠。因為綠色經濟具有所需時間長、轉化經濟效益較慢的特點,金融企業因為經濟利益的關系沒有很好地支持綠色環保經濟的發展;另外,金融部門客戶存在企業環保信息不全,環保部門信息滯后、隱瞞,環保信息缺位等問題,使金融監管部門很難對高污染、高能耗企業進行有效的金融管控。
二、利用金融杠桿強化遼寧經濟建設的建議
綜合上述問題,發揮金融杠桿作用,全力促進遼寧經濟發展是亟待重視和加強的問題,結合遼寧經濟發展現實與金融業發展現狀,應當積極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制定相關政策,發揮金融杠桿作用。
金融部門制定金融政策必須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結合遼寧經濟金融形勢發展的實際,保證資金對國家產業政策及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支持,保證資金對中小企業“、三農”及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的支持,保證資金對遼寧老工業基地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政策的支持。制定金融風險防范政策,金融機構要積極健全評估機制,要認真開展現場評估,全力推進老工業基地振興,培育良好的金融主體,將金融管理與金融服務有機結合起來。
2.優化信用體系,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應大力改善全省金融生態環境,以政府相關部門為主導,加快信用平臺的建設,實現銀行、保險、證券及外匯等機構相關信息的共享。首先,要擴大征信信息采集范圍,實行信貸審批貸前、貸后管理新機制。其次,要全力加快信用系統建設,依靠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把遼寧經濟區內每個項目、每個企業、每個公民的信用情況全部納入信息系統。再次,要以政府為中心建立金融和企業溝通的信息平臺,通過信息平臺將金融的政策、導向快捷地傳達到企業,企業也能將自身的需求諸如產品升級換代、技術改造等信息及時全面地傳遞到金融企業。
3.積極建立金融中心,促進遼寧經濟有效提升。
金融中心在經濟發展中具有增速明顯的特點,能夠減少信息和交易成本,促進輻射功能發揮、促進金融資源靈活流動與金融結構的調整。沈陽金融商貿開發區就是很好的例子。它位于沈陽市中心,是沈陽市的中心商務區,它帶動了金融的發展、商務樓宇的建設、金融機構的引進、總部經濟的發展及房地產、信息服務、咨詢中介等相關產業的興起。用金融商貿開發區的發展來帶動主導產業的發展,必將在促進遼寧全面發展上起到積極的作用。
4.利用金融融資方式創新,積極解決融資問題。
遼寧老工業基地經濟結構調整和改造需要大量的資金,而用于此的資金具有周期長、規模大、回籠慢的特點。傳統的金融融資方式已經無法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利用金融融資方式創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融資的需求,例如可以利用銀團貸款、設立企業產業基金、創立投資平臺、設立重大裝備研制風險基金以及重大開發項目補貼等。融資方式創新還可以嘗試企業債券的發行,不斷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促進企業高速發展。
5.利用金融杠桿,強化對“三農”的支持力度。
繼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從多個方面加強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和服務力度。首先,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滿意度。擴大農村金融機構的覆蓋面,引導各涉農銀行下沉服務重心,改善鄉鎮及以下行政村落的基礎性金融服務。其次,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助推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引導涉農銀行對“三農”業務實行專項的獨立管理,確保涉農貸款投放速度的提升,保證新增存款更多用于支持“三農”經濟建設。再次,要用好用活統籌城鄉先行先試政策,積極創新低成本、可復制、易推廣的涉農金融產品,以滿足農村需求。
6.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區域性合作,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持力度。
摘要:本文簡要介紹了綠色金融發展的由來,論述了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現狀,并就其風險管控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發展現狀;風險管控
近代工業革命延伸了“人力”,以異乎尋常的“工業動力”為人類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推動人類社會進入物質較豐富的工業文明時代。自上世紀中期,人類由于計算機和分子生物學兩大領域的突破,又將人的“腦力”和“改造生命”的能力得以延伸,使人類又以超乎想象的速度迅猛發展。人類在享受物質文明的時候卻驚訝得發現,地球環境已受到嚴重的工業污染,發展低碳經濟,保護環境,刻不容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人們提出“維護地球環境穩定、發展綠色經濟”,綠色金融( Green Finance)也就自此橫空出世。綠色金融是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通過金融業務的運作來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從而達到保護環境和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目的,并以此來促進金融可持續發展的金融營運戰略。綠色金融的實施,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互相配合,以市場運作形式為主導。
中國尚處于工業化中期,對能源、資源的需求將持續增長。我國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決定了我國節能減排的巨大難度。綠色金融應該成為我國綠色經濟發展的核心,是我國實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發展結構的重要保障,是我國占領世界未來新經濟增長點的重要依托,是我國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步驟。
一、世界綠色金融的興起
綠色金融興起于20 世紀90年代末,其標志性事件就是“赤道原則”( Equator Principles,簡稱 EP) 的推出,即根據國際金融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政策建立的一套自愿性指南,以保證金融機構在其項目融資業務中充分考慮到社會和環境問題。2003年6月,花旗銀行、巴克萊銀行、荷蘭銀行等10 家國際領先銀行宣布實行“赤道原則”,發達國家的綠色金融發展水平已經走在世界前列。
二、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
綠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剛剛起步,但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在應對氣候變化的碳金融領域,中國作為“京都議定書”非附件I 國家,在2012 年之前不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但中國可以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參與清潔發展機制( CDM) 下的項目開發。
2007年7月,原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 規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各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2008年2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現國家環境保護部) 和中國保監會聯合“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正式確立了中國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時,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這三項環境經濟政策的推出,將對中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綠色經濟的發展產生重要推動作用。
總理曾指出:“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構建國際競爭新優勢、掌握發展主動權的迫切需要。當前全球經濟競爭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革,科技發展正孕育著新的革命性突破,世界主要國家紛紛加快部署,推動節能環保、新能源、信息、生物等新興產業快速發展。我國要在未來國際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必須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及相關知識產權,增強自主發展能力”。
近幾年來由于國家積極發展綠色經濟政策的引導,綠色金融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目前綠色金融重點關注節能減排、環保、新能源等眾多行業,并已開展多項業務。主要是針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減排要求,承諾達標企業獲得融資;將排放權減排額作為抵押物,來為環保企業進行融資;開辦專項治理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換代的項目貸款業務;開辦排放權交易購買方專項貸款;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環保企業,在信貸資金、保險業務、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方面予以扶持.而對一些違法或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限制其有關的金融活動,從金融源頭上切斷雙高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命脈,不僅有效保護了環境,更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升級。
綠色金融正在成為金融發展最具活力的領域,綠色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綠色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金融企業應抓住國家環保政策扶持力度與企業環保投資規模不斷加大的有利時機,積極培育業務增長點,努力拓展污染治理、節能減排、再生能源以及環保服務等業務.綠色金融對調整金融結構、降低金融風險亦起到重要的作用.加強財政、金融與企業之間的通力合作,通過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才能讓綠色金融產業迅速壯大和可持續發展。
三、風險管控
金融企業既承擔著促進綠色生態、綠色投資、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同時也面臨著環境風險與商業利益的的機遇與挑戰。
綠色金融屬于新的業務領域,我國對其還處在觀望、認識和探索階段,綠色經濟在推行的過程中必然涉及大量的新技術、新領域,起伏波動大,其中蘊含著巨大的風險。金融機構必須根據綠色金融業務運作特點,分析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
綠色金融存在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而且也存在著政策風險、法律風險以及項目建設風險,還涉及相關核證機構的道德風險等.因此金融機構應加強風險防范意識,降低和轉移風險。
綠色金融風險可以從以下幾個主要方面予以管控:
1.建立健全綠色金融實施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目前綠色金融在實踐中缺乏較為完善的管理體制和信息溝通機制,還有很大的漏洞和缺陷,各項相關政策的順利實施還有一定的難度。因此建立健全綠色金融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是有效實施綠色金融政策的重要保障。
2.培養綠色金融的專門人才 綠色金融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嚴重缺乏懂專業的高素質人才。在進行信貸、理賠及監管等各種經濟活動中,由于從業人員專業知識缺乏,難以運用專業技術參數進行準確、規范的描述,再加上我國金融系統中的環境風險管理體系還不完善,對風險判斷的精準度較低,培養綠色金融專業人才是當務之急,亦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措施之一。
3.創造綠色金融發展的外部環境 大力宣傳綠色環保理念,營造大力發展綠色經濟的社會氛圍,為綠色金融發展助力.通過宣傳使公眾了解綠色金融,并以綠色觀念指導其對各種綠色金融產品的選擇,這樣不僅對綠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還可以形成社會對企業的監督,有效地降低綠色金融企業的風險。
4.建立風險共擔機制 對于發展綠色經濟的一些關鍵項目、重大技術攻關等,建立政府、金融企業和企業風險共擔機制,能夠有力的推動綠色經濟快速發展和降低風險。
5.設立綠色經濟發展基金 動員全社會保護環境的力量,設立國家綠色經濟發展基金,專項支持綠色經濟新技術開發、推廣和應用項目。
6.借鑒國際領先銀行的方法 國際領先銀行在防范和控制風險方面采用的一些方法值得借鑒,是我們開展風險控制的重要參考,但要結合我國的國情,因地制宜,把風險降到最低水平。
7.加強綠色金融的監管,研究制定綠色評級標準 建立和完善環保信息的溝通機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綠色評級標準。該標準是控制環保風險和信用風險的重要內容,金融機構需重點關注,使金融機構對環境風險控制達到較高水平。亦可嘗試綠色GDP,運用包括資源環境在內的綜合指標考察政府人員的政績及企業的綠色評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