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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于“資本”的解讀
(一)經典作家對資本的界定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講到?資本的生產過程既是剩余價值的生產過程,又是資本自身的生產過程,是資本的積累規律作用的過程,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擴大生產的過程。資本的流通過程,其本質是剩余價值的生產和實現的過程,通過資本的循環與周轉,剩余價值生產出來,并實現出來。資本的運動,其本質是剩余價值的運動,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運動,是資本家與無產者的階級關系的運動。而可變資本在資本家手中是起資本的作用,在工資雇傭勞動者手中則起收入的作用。馬克思貫穿全部《資本論》體系中的,是運用唯物的辯證法,研究資本主義的經濟運動,闡明在資本運動過程中起決定作用的經濟規律。在《資本論》中,雖然是闡述資本主義經濟原則,經濟運動規律,但有些原則經濟運動規律,對于社會主義經濟也是適用的。我們,必須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去認識、去運用這些規律。
馬克思生活的時代是產業革命造就一大批工業產業的時代,從整個世界的歷史進程來看,二十世紀是世界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或者更為準確地說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而這就有資本的一份功勞,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資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勞動的方式和條件,同以前的奴隸制、農奴制相比,都更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有利于社會關系的發展,有利于更高級的新形態的各種要素的創造。”資本在當時不僅調動了資本家的積極性,也在一部分范圍和程度上調動了勞動者的積極性。但是,伴隨著經濟的增長,兩極分化也在不斷加劇,使資本主義經濟在迅猛發展的同時,貧民窟也在不斷增加。因為資本的本質在于實現價值增值,榨取剩余價值。因此眾多的學者都把造成兩極分化的原因或根源歸結為資本。把社會一切惡的根源都歸結為資本。以至于我國也在很長時期都把資本看成是資本主義的專有物。人們談“資”色變。到了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種要素市場的形成,人們對資本開始有了新的認識和評價。
(二)資本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按照政治經濟學的觀點,資本是一種可以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在單獨研究宏觀經濟存量核算時,“資本”泛指一切投入再生產過程的有形資本、無形資本、金融資本和人力資本。我們都知道,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發達形式。而商品經濟產生和存在的一般條件有兩個:一是社會分工;二是生產資料和產品屬于不同的物質利益主體所有。我國在改革開放以來,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也前所未有,機遇大于挑戰。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國家現代化,讓中國人民富裕起來,振興偉大的中華民族。那么怎樣讓人民富裕起來,振興中華民族?這就要靠經濟發展。隨著我國收入分配體制的改革,使資本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調動了資本擁有者投資的積極性,愿意把資本投入到生產建設中來。不論其最初的目的是什么,但在客觀上緩解了我國在經濟發展中的資金不足問題,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發展。
隨著我國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逐步優化資本市場結構,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使得資本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日趨明顯。2007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平穩發展,以江蘇省為例,全年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2270.6億元,比上年增長21.8%。其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完成91 63.0億元,增長22.5%;農村固定資產投資3107.6億元,增長20.0%。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為6.42億元,比上年增長51.9%。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逐年呈上升趨勢,這說明資本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正在日趨上升。
二、資本與和諧社會的關系
(一)和諧社會建設所需的基本要素
總的來說,和諧社會的構建主要包括精神和物質兩大文明層面的建設。精神層面主要包括民主法制建設、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內容和要求。物質層面的要求主要是指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強物質生活的豐富化程度,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那么這些方面的提高完善都需要以經濟發展為前提,以強大的經濟基礎為后盾。一國或地區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該國或地區如何解決好資金來源問題,二是自身資金積累能力和引進外部資金能力。資本對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沒有資本,就沒有經濟的快速發展,只有保持一定的資本積累率,經濟才有可能保持比較好的發展速度。
(二)資本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地位
發展市場經濟,離不開資本。資本在經濟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與作用。沒有資本,就沒有經濟的快速發展,只有保持一定的資本積累率,經濟才有可能保持比較好的發展速度。我國現在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和諧社會。因此我們必須充分發揮資本的作用。回顧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歷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資本在市場經濟中運用,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導致了財富的積聚,引起了社會的進步,是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極大的提高。同時也為下一階段我國經濟的發展積累了必要的資本。這些都為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只有經濟的發展,才可能使和諧社會的構建成為可能。小平同志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那么貧窮同樣也不會是和諧社會,只有在把蛋糕做大的基礎上,才能考慮怎么去分它。
資本作為生產活動的基本要素,在經濟增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在當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我們必須繼續把資本作為經濟發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充分發揮它的作用。承認資本,發展經濟,使資本更好地為人類的進步和發展服務。從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過程來說,資本是最有效的經濟發展方式,它以雇傭勞動為基礎,使人擺脫政治的、地獄的、宗教的人身束縛,激發起投資者、勞動者和其他的社會部門的潛在積極性,通過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方式把社會財富和人力集中到社會化的大生產領域,極大地促進生產力的提高,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奠定物質基礎。
三、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建設
(一)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的原則
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不是自始至終的,“資本一出現就標志著社會生產進入了一個新時代。”這并不表明資本自出現之后,就一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在當前的社會中,我們只是利用資本的合理性~面,使其為經濟發展服務。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把握資本服務的原則。
1,必須正確認識資本的本性。資本的本質是盈利,它具有兩大基本原則:一是競爭原則;一是增值原則。那么資本在促進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就相應的具有正面效應和負面影響。我們在利用資本的正面效應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切不可忽視資本的負面影響,不能只求快不求穩。同樣,在現階段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不能因噎廢食,夸大資本的負面影響,寧可受窮,也不利用資本,發展經濟。
2,堅持利用與限制引導相結合,盡最大可能減少資本對和諧社會構建的負面影響。盡管資本是市場經濟的第一原則,但它并非和諧社會的第一原則。資本在本質上是反人道的,反和諧的,它不會顧及非資本擁有者的利益。因此,在當前,我們應該在堅持利用資本的前提下,對其不利的方面進行限制,如在收入分配方面,我們可以利用行政方式加以干預,縮小收入分配的差距:面對在資本作用下的人們唯利是圖、道德水準日益下降的情況,需要社會給予正確的輿論引導,加強政府職能部門的建設,提高其調節社會關系的能力。
3,加強法制建設,用法律來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鏟除資本的不利因素。資本的本質是追求剩余價值的最大化,最容易滋生腐敗、違法亂紀現象。這是與和諧社會背道而馳的。因此,必須加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保證法制渠道暢通,嚴防司法腐敗。是資本的腐敗得到有效遏制,實現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總之,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的構建必須以有利于和諧社會建設為前提,這是我們應把握的總的原則。
(二)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建設的目標
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就是要為和諧社會建立起強大的經濟基礎。市場經濟越發達,資本的地位與作用越重要。資本作為能帶來價值增值的手段,是經濟發展的重要要素,也是經濟活動得以繼續的前提。我國現在積極推進主要依靠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而投資是三大需求中最積極的因素,保持投資的適度增長,防止投資的大起大落,是保證經濟快速穩定增長的重要因素。
(三)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建設中必須做好的幾個問題
資本的文明面推進著現代經濟的發展。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而融資如同企業再造血,融資難將導致企業“貧血”。據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近日對吉林省205戶中小工業企業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半數以上企業認為融資困難是制約企業發展的主要外部原因。在被調查的205戶企業中,有153戶認為企業目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資金緊缺,占74.6%,其中,有49.27%的企業認為缺少資金是制約企業發展的最主要障礙。在這153戶企業中,有9.8%的企業沒有獲取外部資金的渠道,有49.67%的企業把內部集資作為獲取資金的主要渠道。2007年與上年相比,僅有10.24%的企業運營資金相對充足。從中可以看出,資本不足成為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之一。要想做到資本服務于和諧社會建設,我們必須做好以下兩個問題。
1,承認競爭原則、利益原則,即資本原則。鼓勵各方人員投資,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改善外商投資結構。穩定人民幣匯率,吸引長期性投資。資本從發達地區流入落后地區,其直接效應是改善落后地區資本密集型產業的發展,并激活勞動密集型產業。資本的流入,尤其是以直接投資表現的資本流入,將產生許多外在的經濟效應,主要包括經濟發達地區先進的管理經驗的流入,幫助落后地區的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增強經濟效益;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的流入,使本地企業更加注重科研和技術成果的轉化;未來資源的利用,其中包括利用信息和現代化的辦公條件,減少不必要的中間環節,降低成本;帶動相關產業發展,隨著資本的引入,使得企業規模增大,帶動當地的服務業、養殖業、加工業等的發展。
2,加大政治體制改革,提高政府調節各種利益的能力。我國經濟增長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了社會和諧。二者是市場或者資本本身無法解決和實現的。市場發育不完善,經濟發展不能完全靠自由市場推進,政府宏觀調控應起引導作用。資本的引入以及參與收益分配,必然使得收入差距增大,會引發一些社會問題。這是資本和市場本身無能為力的,就需要依靠政府職能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協調各方面的利益。為縮小收入差距從政策上給予引導支持,減少利益沖突。社會團體要發揮其政府、企業與社會的紐帶和橋梁作用,為協調和化解社會矛盾起好劑的作用。
(一)社會信用的法律界定
在一般意義上,人們所謂的信用是一種信守承諾的責任感,指遵守諾言,實踐成約。古人日:“君子一諾,重于泰山”。可以說,信用觀念最初源于道德范疇,我國儒家思想中最早將“信”提到道德修養的地位,《論語》認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強調“仁、義、禮、智、信”是對君子之基本道德要求。而這種信用觀念也正是我國的傳統道德觀念。但是道德意義上的信用觀念與我們現代經濟學以及法學意義上所謂之信用有較大的區別。道德上之“信用”是以自然經濟為基礎,不排斥等級特權的人際關系之反映,而現代經濟意義上之信用觀則超越道德追求,是以商品經濟為基礎,并以個體的獨立、平等和自由為前提的經濟生活的內在利益觀和法律觀。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信用的道德因素逐漸上升并擴展為法律因素,并逐漸融合到各種法律制度之中,或是以原則精神而滲透到各類法律規范之中。
在法律上使用信用一詞,最早應追溯至羅馬法。在羅馬法中,用拉丁文Fides來表示信義、誠信的涵義。意指“相信他人會給自己以保護或某種保障,它既可以涉及從屬,也可以涉及本權關系。”在羅馬法中,“信用”一詞實質上是和羅馬法中的證人制度密切相聯的。在羅馬法中,若民事主體作偽證、證人事后拒作證明或用文字侮辱他人,要受到“無信用”(intestabilis)的制裁,即被宣告為“無信用”人,喪失作證人或者請他人為自己作證人的資格。在日本民法中存在“信義則”的相關制度,其本身是對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單方準則,后來逐漸演變為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均須遵守的準則,并且在1947年民法中將其確定為涉及權利義務的基本準則。如“翻供”或“禁止反言”的法理、權利失效原則、情勢變更原則等都源于“信義則”。
信用一詞在英文中稱為“credit”,具有近現代的賒欠、債權、存款等涵義。美國《布萊克法律詞典》從二個方面對之作了闡釋:一是指商家或者個人貸款或取得貨物的“能力”(ability),二是指債權人賦予債務人延期支付或承擔債務且緩期償還的“權利”(right)。可見在英美法中,信用與賒購、信貸等交易活動有關,是當事人特殊經濟能力的表現,同時信用也是一種經濟上的信賴,來源于債權人對對方當事人的評價。
我國法學界對信用的界定尚無統一定義。有學者認為“信用是在社會上與其經濟能力相應的經濟評價”。有學者認為“信用是民事主體所具有的經濟能力在社會上獲得的相應的信賴與評價”。總的來看,多數學者將“信用”作為一種民事主體人格權的客體,甚至直接將信用界定為商業信譽。當然也有學者認為,法律上的信用,是民商事主體所具有的償付債務的能力而在社會上獲得的相應的信賴和評價。進而提出,信用,并不是一種人格利益,其乃是一種特定的以匯票、信用證、資信文件為載體的無形財產利益。所以,提出應該在民事權利中增加信用權:民商事主體對其所具有的償債能力在社會上獲得的相應信賴與評價而享有的利用、保有和維護的權利。筆者認為,信用其本身是以商品經濟為基礎而產生的,它是在二元主體或多元主體之間建立在誠實守信基礎上的心理承諾與約期實踐相結合的意志和能力。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信用是現代市場經濟商業運轉的前提和基礎,其本身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利益。民商事主體的信用直接體現了其在經濟交往中的效率和利益的取得。所以,將信用界定為一種無形財產利益也并不為過。
(二)信用的經濟學分析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用19世紀英國信用制度的豐富歷史記述探討了信用理論,他曾指出:“這個運動……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一般地說,就是貸和借的運動,即貨幣和商品的只是有條件的讓渡的這種獨特形式的運動。”也就是說,信用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是社會產品分配和交換的特定形式。簡言之,信用是經濟上的一種借貸,是以償還為條件的價值的單方面的讓渡。在經濟學理論中,信用制度涉及的民商事主體的能力,不是一般性、綜合性的經濟能力,而專指以償債能力為主要內容的特殊經濟能力。其是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主要體現在貨幣的借貸和商品交易的賒銷和預付兩個方面。
市場經濟是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性方式和主要手段的經濟,市場經濟本身要求建立公平的競爭機制,而信用則體現了對市場經濟機制的內在約束。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分析了交換所引起的社會分工及生產專業化,但是卻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隨著社會分工及專業化的不斷發展,市場主體對市場信息量的掌握越來越出現不均衡,而這種不均衡卻恰恰是市場經濟自身所具有的重要缺陷。市場信息量的失衡必然隱含著商業交易不誠實的動因。所以,市場經濟能否建立的關鍵也就在于社會能否解決因分工協作而產生的道德風險以及由此而增加的交易成本問題。而要解決此問題的根本則在于建立一套完備的交易制度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但是任何制度實現的關鍵并不僅僅在于制度本身,更重要的是社會成員的如何遵守。如亞里士多德對于法治的分析,其關鍵在于民眾對“良法”的遵守。現代經濟學將社會成員對規制交易行為的交易制度之認同與遵守問題歸屬于道德建設問題,稱為道德秩序。而良好的交易道德秩序,如重視商譽、尊重交易伙伴等其核心內容便是社會信用。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認為,信用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高利貸資本的揚棄的過程中而產生的,而社會信用的最大作用就是節約流通費用。馬克思說,通過信用,貨幣以三種方式得到節約,“一是相當大的一部分交易完全用不著貨幣;二是流通手段的流通加速了。……一方面,這種加速是技術性的,也就是說,在現實的對消費起中介作用的商品額保持不變時,較小量的貨幣或符號,可以完成同樣的服務。另一方面,信用又會加速商品形態變化的速度;三是金幣為紙幣所代替。”當然在現代社會商事交易中,貨幣的形式往往被其他如匯票、信用證等迅速流通的資信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所取代,而此正是信用的商業價值所在。馬克思還指出,“一切節省流通手段的方法等都是以信用為基礎的……但這種匯票的存在本身又是以工商業者互相提供的信用為基礎。”同樣,“信用也會作為媒介,從而提高通貨的速度”。可見市場經濟的發展對社會信用產生了強烈的要求,而社會信用是市場經濟得以正常運轉和效率得以充分發揮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健全社會信用,必然能夠保證競爭機制的有效執行,同時以信用管理為手段,也可以達到擴大供給與拉動需求“一箭雙雕”的作用。
社會信用作為經濟主體行為規范的表現,隨著交易制度的不斷發展而發展,在交易的逐漸擴展、社會分工的逐漸細化過程中,信用對于社會經濟發展的維系作用也在逐漸強化。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信用是市場主體與其他主體發生關系的基本聯結點。從這種意義上說,市場經濟之本質就是信用經濟。所以在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漸健全和發展中,如何培養良好的社會信用至關重要。而使信用制度化、規范化也是我國商事法律制度健全的一個重要環節。
當然,就信用而言,其本身也隱藏著種種消極的弊病。在信用經濟中,隨著交易和分工發展,取代實物交易的信用交易無疑會帶來更多的投機。同時,信用發展突破需求的制約,拉動需求的增長,會造成對商品的虛假需求,表現為虛假信用、空頭信用,這樣在再生產過程的全部聯系都是以信用為基礎的生產制度中,一旦經濟發展的泡沫破裂,整個社會債務鏈破碎,只有現金支付才有效時,自然會引發支付危機,大量的債權會因此而受到損失,出現經濟危機。同樣在投機心理的驅動下,人們對信用的積攢極容易超越生產經營的基礎界限,最終導致不必要的消費趨勢,從而扭曲市場的資源配置,造成資源浪費。所以無論是從信用根植于市場經濟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角度考慮還是從社會信用失效的缺陷性上分析,在我國社會經濟的轉型期,健全完善的、規范化的信用制度勢在必行。
二、我國信用制度建設現狀分析
(一)信用制度的基本模式
西方發達國家的信用制度,已經發展了150多年。現代信用制度逐漸形成了兩種基本模式。其一是歐洲方式,即由一國的央行和政府對社會信用進行組織和管理并深入介入。信用制度之重要的主體應該是政府,所有規范化的制度必須由最基本的社會主體一政府來承載才可能保證實施。同時,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逐步演進,信用制度也必然由區域性、國家性向國際性發展。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的信用制度構建也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在遵循WTO規則的基礎上建立統一、公平、透明的信用規則,要對信用記錄的征集、調查、評估、保證等信用業務活動的組織以及信用機構的設置與監督等加以規范,政府來承擔這一角色是最恰當不過的了。
其二是美國方式,即信用制度的構建主要交給市場化的資信公司去做。在100多年中,美國幾百家資信公司相互競爭合并,其核心的競爭就是看能否采集到全面的資信來源以及個人信用預測的準確度。競爭的結果是最后剩下4家大的公司,全部資產均在10億美元以上。最大的是環聯公司(TU),其是美國三大個人消費信用聯合征信機構之一,擁有全美3.4億條個人信用記錄,每年售出2億份咨詢回復給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整個信用制度中,核心的內容當然仍然是在于各種信用記錄的客觀收集、分析以及為客戶提供信用信息和信用交易服務。社會化的信用體系應以民間設立的獨立中介機構為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收集和分析個人和企業的信用資料,為客戶提供當事人信用狀況等證明資料,幫助客戶判斷和控制信用。此種信用機構可承擔信用記錄、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業務。如全球最大的企業信息搜集及企業信用風險評估公司一鄧白氏公司(DB),其共有5400萬個企業的信息數據庫,而且可提供各種信息咨詢和企業信用評估業務。
當然,從政府與市場主體的根本功能上來分析,構建整個社會的信用制度離不開政府的宏觀調控與市場主體的自由發展,所以,筆者認為構建我國的社會信用制度應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政府為主導建立社會信用制度,而由社會為主體來構建整個信用機制。政府在國家信用管理體系中應起到協助建立失信約束和懲罰機制并監督行業規范發展的作用,而不應直接參與主辦信用管理服務機構。否則就容易失去信用服務的中立、公正性質。政府的重要職能在于扶植和監督信用機構的正常運行,推動信用制度立法,并且保證政府各部門的公共信息向社會開放,讓大家平等取得和使用,同時監督市場經濟主體間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和取得使用信息的義務和權利得以實現,保護公平競爭。而企業與個人的信用征信、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調查及咨詢服務從市場競爭的自由性及公正性來考慮則應交給市場主體來操作。
(二)我國信用制度建設的有益探索
隨著我國加入WTO之后的經濟戰略的調整,我國在經濟政策和法律制度中均作較大部分的修改以適應WTO的一般規則。同樣,信用制度作為我國商事法律與經濟領域中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愈來愈體現出其重要性。企業與個人信貸困難,因為其無法獲得銀行的信任,據北京市中小企業經營狀況問卷調查,在1997年進行了固定資產投資的630家企業中,只有54家獲得了銀行貸款,占總體的8.6%,86.7%企業自有資金占投資比例的80%。而在流動資金的來源方面,1402份有效回答中只有253家獲得貸款,占18.0%,有77.4%的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占流動資金比重的80%以上。同樣,銀行的壞賬、呆賬比例較高,企業的欠債負債率高。在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中,企業間的逾期應收賬款發生額占貿易總額的0.25%~0.5%,而我國的此比率卻達到5%以上。由于嚴重的信用不足,龐大的消費市場空間因受無信用因素的影響,阻礙了消費的增長,資金融通缺乏信用,大大影響了企業的投資。在我國經濟轉型期,信用不足以及信用秩序的混亂已經嚴重影響了經濟的正常運轉,阻礙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值得欣慰的是我國越來越多的學者認識到信用問題的嚴重性,并且政府及相關市場主體就建立信用制度問題亦作了多層面的有益探索。
去年9月份,在京舉行的“中國信用經濟”論壇提出了大聲的呼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人失去了信用,就無人與之交往;一個企業失去信用,便無法在市場中生存;一個國家失去信用,則會擾亂經濟秩序,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并且其提出的“9.19”誠信日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積極相應。在專家學者的呼吁與理論分析論證的同時,社會各界也對信用制度的建立付諸了一定的行動。中國人民銀行科技支付司司長陳靜介紹,由人行牽頭已在全國300個城市建立了針對單位的信貸咨詢系統,且即將實現全國聯網。針對個人的消費信貸評估機制目前在上海正進行試點,進展比較順利。最終目標是實現跨銀行的聯網查詢,估計經過兩三年努力,一套較為完善的信用評估機制將順利建成。
在英美等發達國家的信用消費已超過10%。有學者認為,若我國能夠使信用消費在整個商品消費中占10%,就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生產總值增長4個百分點。在我國,雖有個人嚴格的檔案制度,卻沒有社會信用記錄,沒有西方國家中個人所擁有的終身社會安全號碼。用虛假證件坑蒙拐騙即使進了監獄,出來后依然可以開公司。所以,在個人儲蓄實名制的基礎上,我國部分企業開始組建信用公司。目前我國僅有兩家信用公司,一是1999年上海成立的資信評估公司,二是2002年初沈陽成立的沈陽資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的信用制度建設有兩個基本步驟,首先是形成聯合征信基本服務功能,提供個人信用報告及網絡查詢服務,在2000年7月初,建立了個人信用檔案信息數據庫系統;而其第二步是逐漸形成聯合征信綜合服務功能,包括信息網絡查詢、信用資質認證、信用等級評估及信用咨詢服務等。
而湖南的律師行業在發揮信用中介方面也做過有益的嘗試。1993年初,湖南湘潭市西湖區律師事務所建立了“律師信用賬號”,其作法是為監督合同履行,防止經濟糾紛,避免當事人上當受騙,減少訴訟,律師在接受當事人委托后,向經濟活動中經貿關系雙方當事人公布一個專供買方當事人使用的“律師事務所銀行信用賬號”,并將購物款匯入此賬號,再由律師按合同核實對方貨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及所處地,將有關證明件或擔保單位的法律文件存入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公正監督雙方自覺履行合同。當然在整個經濟交易的運作過程中,這種社會成本的增加在良好的信用經濟社會中是完全不必要的,但在我國信用制度建設的探索中,此種過渡作法也未嘗不可取。
關于信用制度的立法方面,我國尚處空白狀態,一些相關立法如商事登記法、信用法等均有待制定。2002年1月深圳市出臺了我國第一部有關個人信用的地方規章一《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該辦法將公民個人信用信息分為四類:個人身份情況、商業信用記錄、社會公共信息記錄及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狀況的涉訴及行政處罰的特別記錄,將其作為征信機構的征信范圍,并且規范了征信機構的信用評級及管理,規范了政府對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總體上說,此立法為構建信用體系、防范銀行金融風險、推動個人消費信貸、發展規范商業道德秩序及社會經濟秩序作出了有益嘗試,也為我國進一步的信用立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三、信用制度的構建與商法現代化發展
一般人們在理解現代化的過程中,將之與傳統理念作以區別,多數學者將之解釋為“一個發展的動態過程和現實活動,相對于傳統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差異”。而法制的現代化則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從法的精神(或觀念、意識)到法的制度的整個法制體系逐漸反映、適應和推動現代化文明發展趨向韻歷史過程”。法制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規范、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識形態等,所以,法制之現代化也應當蘊含了這些基本要素的現代化過程。而商法作為一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現代化的內容當然也包括商法法律規范、法律程序以及法律意識形態。現代商法是規范現代商事行為的一般法,而“在所有的人類行為中,商事行為是最為常見而又無處不在的社會行為,從某種角度來看,它實際上已經成為人的一種基本生存方式”。馬克思也說,“在文明狀態中,每個人都是商人,而社會則是商業化社會。”可見,商事法在現代經濟社會中處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我國商事法律最早出現在清末光緒變法維新時期,其主要是在外力推動下匆忙的頒布了一些單行的商事法律,擬出了《大清商事草案》。但這些在中國小農自然經濟與濃厚的封建重農輕商意識的灰塵中又顯得極其微不足道。時期,按傳統法的意識,推行“民商劃一”,商法的構建更是一路荊棘。在我國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對市場經濟的重新定位,一些具有現代特征的商事法律法規逐漸出臺,但是民商融合的局面并沒有徹底打開,而且在商法領域中的社會文化基礎一商事法律意識并沒有產生實質性的變化。隨著我國的入世,商法的現代化就更顯得迫切與重要,而信用制度作為西方發達經濟國家商事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我國商法現代化的演變中就愈加扮演著重要角色。
第一,現代商法是現代市場經濟法。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在市場經濟運行中,要求市場主體以及市場主體的各種經濟行為都應在法律規定的秩序中進行活動,受法律的規范和制約。市場經濟要求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做到有序、安全、高效、公正,這就必須要求所有市場行為均建立在共同的市場規則之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維護和促進公正平等的自由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和壟斷,必須要有相應的競爭規則作以保障,從而才能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和競爭機會。而現代商事法正是規范現代市場主體(商人)和現代市場行為(商行為)的基本法,它通過構建市場準入與市場分化制度來規范市場主體資格的取得、市場主體規模的到位從而確保交易的安全和市場交易的效率;通過規范現代市場行為的核心一市場交易而構建使現代市場交易富有成效的市場行為法律制度。市場經濟的一個突出理性特征體現在信用上,實現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體制的本質要求,其外在的規制是法律體系,而其內在約束機制則是信用。一個沒有市場經濟的體制,就不會有信用制度,反過來,如果沒有信用制度,也就不會形成保護市場經濟的體制,從而喪失市場經濟的基礎。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市場經濟又是信用經濟。構建完善的信用制度,如健全商事主體信用登記制度、信用交易制度等,對于確立市場主體資格、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市場交易的安全及效率都將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國的信用不足及信用秩序混亂,嚴重擾亂了穩定的經濟秩序和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危害著整個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轉。而我國信用不足的一個根本性原因也在于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不夠完善。多數學者從信用影響市場經濟角度考慮問題,而信用制度作為上層建筑一樣也離不開市場經濟這個基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銀行、企業的所有權歸屬單一,所以企業與企業間的商業往來所形成的債務關系約束是軟化的,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貸往來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也是軟化的,結果自然會形成我國所特有的“信用廉價”。從個別企業角度來講,企業的債務取決于對債務方產品銷售前景的預測和信任,從整個經濟角度說,企業間的正常信用規模,取決于“最終產品”的市場需求規模,一切對總需求產生影響的因素,最終都會影響到企業正常的信用規模。我國目前經濟運行的總體態勢是總供給大于總需求,通貨緊縮,產品積壓,生產能力閑置,企業效益不佳,死賬、壞賬、呆賬比重較大,所以自然會影響到企業的信用規模。
同時在我國經濟體制轉型期,由于政府對市場經濟行為的過分干預,使得企業管理者對企業的生命周期缺乏良好的預期,自然會助長短期經濟行為。這也違背了市場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所以完善社會信用制度,首先就應該規范政府對經濟行為的干預,使之合理化、適當化。同時要加強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理順各種信用關系,建立完善的市場準入制度和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對商事主體行為本身的監管。所以筆者認為,信用和市場經濟是互動的,只有健全信用制度才能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加快我國商法現代化的進程。
第二,現代商法是“資本”經營法。現代商法不同于簡單商品生產完善法的本質特征就在于其資本經營性。資本經營是以資本的增值為目標的經營管理方式,其以資本增值為根本目標。這種資本增值不同于簡單商品生產完善法居于主導地位時所謂的“營利”而具有社會化大生產集約化經營的特征,即資本營運增值和資本結構優化增值。筆者認為其中一個重要的體現便是貨幣轉化為產業資本。而信用在現代市場主體對資本的管理、使用過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影響作用,同時自然也會影響到市場經濟本身的資本產權結構以及產業結構。馬克思認為,“信用制度是作為高利貸資本的反作用而發展起來的。”也就是說,信用是資本本身運動而產生的結果,只要貨幣不轉化為資本,它就毫無意義,所以馬克思說,“只要再生產的擴大受到破壞,或者哪怕是再生產過程的正常緊張狀態受到破壞,信用就會減少,通過信用來獲得商品就比較困難。”由此可見,再生產的擴大(投資)不足與我國信用的不足體現了相互的制約性,要實現資本的增值擴大再生產規模,必須有良好的信用關系為依托,同樣,信用制度的健全也取決于商業生產的發展。
現代信用的形式有多種表現,其中主要包括國家信用、國際信用、銀行信用、消費信用、商業信用等幾種形式,而我們一般提到我國的信用不足主要指的還是消費信用不足和企業在買賣商品時以商品形式提供的商業信用以及直接融資的不足。有學者認為我國信用制度構建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內需規模和市場需求質量不足。而市場需求不足的原因,筆者認為還是由于投資不足造成的。所以我國信用制度的構建必須要擴大社會產業資本的增值,拉動儲蓄資本向投資轉化,改善投資環境,為市場主體創造一個良好、公平、有序的投資環境,而這也是我國商法現代化所面臨的一個根本問題。
第三,現代商法是開放式、國際性的商事法律規范。現代商法,其同義語就是新的商人習慣法,就是商法的國際統一。“資本主義,由于開拓了世界市場,使一切國家的生產和消費都成為世界性的了。……過去那種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給自足和閉關自守狀態,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賴所代替了。”同樣,在商品關系領域中,隨著國際性商事交易關系的日益發達,商事習慣作法和慣例就逐漸從一個地方向全球的方向傳播和發展,并開始在整個世界范圍內逐漸形成某種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具有統一性質的商事習慣和慣例,從而開始出現了世界性的商人法。這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現代化的商法。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后,為了適應WTO規則對信息公開化的要求,需要采取相應措施如制定信息使用法、修改商業銀行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以法律的形式來規范公共信息、征信數據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從而創造一個信用開放、公平享用的信用信息環境。在這方面我國應多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相應立法,德國在1998年6月頒布的《商法改革法》中關于商事登記程序的規定,就不乏可借鑒之處。如其規定,“已登記企業要將最新的營業地址提交登記且要保證每個人都能查閱,登記的任何改動都必須立即通知登記法院”,“在商事登記簿和合作社登記簿上登記的自然人必須登記自己的出生日期以便驗明正身”等。商法的現代化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所以,在我國商法現代化進程中應充分借鑒和移植那些能夠充分反映現代經濟發展要求的商法理念和具體商事法律制度,而信用制度便是我們需要借鑒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四,商法的現代化需要法律意識的現代化。法治化進程中,法的借鑒和移植是其基本規律之一。有學者認為,借鑒包括現代法的精神(觀念、意識)的借鑒和具體法律制度的借鑒,其中現代法的精神的借鑒更為根本,更具有實質意義,它是整個法制借鑒的基礎,當然也是最為艱難而持久的一種法制借鑒形式。而我國商法現代化的發展,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應是對現代商法理念的借鑒和培植。在英美法中,一個有效的合約一經訂立便是神圣的,雙方必須要嚴格執行。并且這種履約往往是人們內在的道德起約束作用。誠信是西方國家民商事法律的基礎,也是國際商事貿易的基礎,甚至有人稱之為國際貿易的堡壘。顯然,同西方現代國家的公民法治觀念一樣,這也是西方國家在商品經濟基礎上所產生的人文精神影響的結果。有學者認為,我國信用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國長期的封建時期的小農經濟意識對民眾的意識形態影響過深,我國沒有經過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沒有經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高利貸資本的規范和約束,殘忍的高利貸在封建社會一直占統治地位,缺乏生活資料來源的貧苦大眾忍受高利貸的盤剝,所以,不到萬不得已決不負債。寧可求助于親友而不貸款,這正是我國民眾的傳統負債觀念。信用是以償還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借貸活動,市場主體若沒有借貸活動,他的信用便是空白的。我國民眾傳統的負債觀念也可以說是我國信用文化缺失的重要原因。所以強化信用觀念,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是我國信用制度建立的重要社會文化基礎。我國在借鑒國外商事立法時,有必要將西方的信用觀念導人國內,從法律規范和道德觀念雙重角度來構建我國的信用制度。
關鍵詞:財務金融;財務管理;學科;必要性;架構
財務管理學是對企業的資金進行規劃運籌和控制的一項管理活動,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獎金流動及所體現的經濟關系。該學科從微觀的角度分析企業內部的財務問題,主要是從內部管理視角來解決如何籌集投資所需的資金,如何進行有效的投資以及如何進行企業盈余的分配等問題。在企業理財環境已經發生重大變化,金融已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方方面面的情形下,這樣的分析視角是缺陷的,它無法完整地理解和分析企業價值的來源問題,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改革、發展和重建。本文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分析我國財務管理學科現狀的基礎上,提出構建財務金融學科的設想,以適應企業金融活動實踐和教學要求。
一、構建財務金融學科的必要性
在我國,資本市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已日趨完善,企業的財務活動已開始全面融入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的范圍和區域限制基本取消,進入速度大大加快,這必將使我國金融市場發生全面而深遠的影響,從而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產生直接的影響。在這樣的背景下,財務理論的研究必須突破傳統財務理論研究的局限性,將研究視角從企業內部延伸到企業外部,用外向型的研究視角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研究。基于這種認識構建一門新的專門研究企業財務金融活動的財務管理的學科――財務金融學,是非常必要的。
1.以金融市場為核心的開放式的研究視角
從西方發達國家財務管理學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隨著金融市場(資本市場)在一國經濟體系中逐漸占據主導地位,財務管理學的理論與實踐已經從注重組織內部財務活動的內向型分析視角轉向以金融市場為核心的外向型分析視角。諸多學者已經充分認識到金融市場的特質貫穿于公司的財務決策。美國著名財務管理學家羅斯在“Corporate Finance”第六版序言中集中體現了這一觀點:“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的教學和實踐從未像今天這樣富有挑戰性和令人振奮。在過去十年,我們目睹了金融市場的變革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全球的金融市場也未曾像今天這樣一體化。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的理論和實踐在快速地變化,因此教學必需與之保持同步發展。這些變化和發展給公司財務這一課程的教學提出了新的任務。”根據最近出版的西方財務管理學教材可以發現,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財務管理學的研究范式已發生了重要變化,如何使企業等微觀金融主體獲得最大化的價值成了財務管理學的主要關注焦點。這為我國財務管理學科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鑒意義。
2.增強企業財務活動與金融環境的適應性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企業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其生產經營活動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環境中,特別是在一定的金融市場環境中進行的。尤其是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宏觀和微觀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使企業面臨各種各樣風險日益加劇,如利率、匯率及重要原材料價格的劇烈波動,為了有效的規避和解決這些不確定因素,企業必須有效的利用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市場經濟的實質是貨幣化的經濟,金融手段全面介入經濟的運行,金融活動牽引著商品的生產、交換和生產要素的重組,發達的金融市場在市場體系中居主導地位。這就決定了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對企業資金的籌措、運用的社會化具有重大的影響,它使企業的財務活動從內部擴展到企業外部,與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交融在一起,并動態的聯系在一起。從金融的角度看待公司財務,就不會關起門來,只作公司內部的財務分析和財務預算,而會把公司財務管理與整個社會的金融運行聯系起來,把個別企業的財務活動看作整個社會金融的一個細胞、一個作用點、一個基本要素;也只有將公司財務納入到金融理論體系,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價值最大化。財務金融學科的構建,可以改善與增強財務管理學與現代金融環境的適應性,并更符合現代企業財務活動的現實要求。
3.注重學科體系的完整性和實踐性
傳統的財務管理學主要關注各種財務技術的完美程度,諸如財務預算技術、財務控制技術等等。在其分析框架中,金融市場、人力資源、公司治理等都被視為外生變量,即對財務技術的影響是唯一的,因而可以稱其為一種技術主義財務管理學,它割裂了企業的金融行為與“企業”現實和“金融”現實的內在聯系,導致了傳統財務管理學的理論與現實缺失以及學科體系的不完整,并進一步引致了財務理論與企業財務實踐的脫節,財務管理教學與實際應用的脫節。如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環境中,在金融市場環境中進行的。這些宏觀和微觀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使企業面臨各種風險,如利率、匯率及重要原料價格的劇烈波動,為了有效的規避和解決這些不確定因素,企業必須通過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進行風險管理,而傳統的財務管理學基本未涉及這方面的內容。因此,財務金融學科建立應當在關注企業金融活動實踐,在注重實際應用基礎上,系統地總結當代財務學、金融學、管理學、社會學、數學等學科理論的重要成果,并將與企業財務金融活動密切相關的公司治理理論、信息經濟學理論、有效市場理論、行為金融理論、委托理論、投資組合理論、金融衍生工具等納入企業財務管理理論體系,全面反映該學科領域的最新成果,使得該學科的理論體系更加完善,內容更加豐富,更貼近與企業財務活動的實踐與應用。
二、財務金融學學科性質、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
財務金融學是關于企業價值創造的學問,是指企業從事的金融活動,貫穿于企業內部和外部,貫穿于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活動,并與整個經濟環境相適應,與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良性互動不斷發展、深化和完善的學科。該學科具有顯著的動態性,是連續的、動態的企業財務管理,具有明確的研究對象、完善的理論體系和科學的研究方法。
財務金融學作為一門正在逐漸形成并發展的交叉學科,它的建立涉及到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信息經濟學等諸多學科。從財務實踐看,財務金融學科可以看成是傳統財務管理學以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為依托進行的改革和創新的產物。從淵源來看,財務與金融原本就是一體的,企業財務理論所研究的對象即現金流是置于金融市場中的現金流,股票、債券等概念屬于財務還是金融學的范疇,并不能做出清楚的區別。在英語中,財務與金融都用同一個單詞“finance”
來表示,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佐證了財務管理與金融之間的密切關系。因此,筆者所提出的“財務金融”的范疇,是對財務理論的還原,重現了財務管理和金融之間的一體關系。
2.財務金融學的研究對象
財務金融學的研究對象可以從內涵和外延兩個角度加以闡述,前者是財務金融學的本質內涵,后者則指財務金融學與相關學科之間的關系界定。
首先,從內涵上來講“財務金融學”是由“金融學”衍生而來的。黃達(2003)將金融界定為“凡是既涉及貨幣,又涉及信用,以及以貨幣與信用結合為一體的形式生成、運作的所有交易行為的集合。”從其發展歷程看,金融范疇的萌芽、初步形成、發展等各形態的演變歷程本質上是一條“經濟價值拉動型”的路徑。由此,可以認為金融學是一門專門研究經濟價值創造的學科。企業組織形式的演化,特別是現代公司制度的形成、發展和完善,是與金融市場的建立和發展相輔相成的。而現代公司制度和金融市場的發展,創造了許多新的金融資產,使得企業投資、籌資、營運資本管理、風險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和復雜化,從而促進了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這就是現代公司制度、金融市場與企業財務管理的共生互動性,也是財務管理學科建設的基礎。然而傳統的財務管理學已經偏離了共生互動性的要求。與現行財務管理學科不同,財務金融學科專門研究以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為依托的企業價值創造的各類經濟活動。
其次,從外延上看,財務金融學科的建設涉及到與相關學科的界限如何劃分的問題。財務金融學的相關學科比較多,在此主要探討財務金融學和財務管理學、會計學的關系。財務金融學是在對傳統財務管理學進行創新而發展起來的,雖然兩者在研究角度上有一些區別,但兩者可相互借鑒甚至合二為一,即財務管理學作為分支學科列入財務金融學科體系。盡管學術界對于財務和會計兩個學科的關系仍然眾說紛紜,但我們認為兩者之間雖然存在密切聯系,仍然屬于兩個獨立的學科。財務管理學科側重于通過研究企業再生產過程的資金運動來探討企業的價值創造活動,其核心內容包括投資、籌資、營運資本管理與風險管理。而會計(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則側重于研究核算和監督,并向各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可靠有用的信息,尤其是現金流量的信息。從本質上看,企業價值是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因此,如果說財務管理學科研究現金流量,那么它研究的是現金流量本身,而會計則研究現金流量信息,兩者是有區別的。如前述及,財務金融學作為研究以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為依托的企業價值創造活動的學科,就其研究對象來說和財務管理學是一致的,只是財務金融學的研究視角更富開放性和動態性。因此,財務與會計的上述區別同樣可用于區分財務金融學與會計學。
3.財務金融學的研究方法
從學科的研究方法看,財務金融學是一門交叉性的學科,其研究方法也是綜合性的。主要包括:①實證方法。它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必須從企業金融活動的實際出發,才能把握國內外企業金融活動的現狀,并對實際工作起指導作用。因此,財務金融學科將涉及較多密切聯系實際的案例分析;②定量分析方法。采用計量經濟學、數理統計學、會計學、投資學、證券學和市場學等方法及數學模型,對企業的金融活動進行定量分析,如企業價值分析、風險與收益的計量與分析、投資收益與融資成本等的分析、利用金融工具進行風險管理和價值創造等。③其他方法。為了財務金融學科的完善,對企業的財務金融活動進行深入、全面地分析,在具體的研究中還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采用演繹法和規范研究的方法,對以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為依托的企業價值創造的各類經濟活動進行分析。
三、財務金融學科的內容架構
財務金融學作為一個完整的學科,在理論上應當具有完整性,在結構上具有系統性。王化成(2000)指出,財務管理學的理論結構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構成系統或物質的基本要素或元素;二是這些要素或元素在整體中的作用及其排列組合,即要素之間的聯結關系。本文所構建的是以研究對象為邏輯起點、以財務金融目標為導向,包含公司治理、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投資、融資、風險管理等一系列相互統一的研究要素的財務金融學理論結構。就學科內容而言,財務金融學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公司治理與財務金融
公司治理理論與財務理論之間具有密切的聯系,財務目標的實現依賴于有效的公司治理。傳統的財務管理將公司治理視為外生變量,從而將制度因素排除在財務理論的分析框架之外。在將研究視角擴展到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后發現,傳統的研究方法存在缺陷。史萊佛和韋斯尼(Shleifer&Vishny,1997)曾對公司治理下了一個經典定義,即公司治理“就是安排各種手段以便那些公司資金的提供者可以以此保證他們能夠投資收益”。公司治理的目標,除了邏輯一致性意義上的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還在于推動企業形成企業競爭制勝所需的組織能力方面創造潛在的價值機制。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夠提高企業一系列財務金融決策的科學性,從而為企業價值創造提供了保障機制。
2.信息不對稱與財務金融
金融市場的企業價值評價機制依賴于市場的信息處理功能。因此,財務金融學作為一門金融視角下企業價值創造的學問,就有必要將信息條件納入財務理論的分析框架。盡管傳統財務管理理論已經吸收了部分信息經濟學的研究成果,但還不全面和系統。信息不對稱作為財務金融決策的約束條件,貫穿于財務金融活動的方方面面,包括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決策等。因此,充分重視信息變量對財務金融決策的影響,可比傳統財務管理理論更加全面和真實地考察企業價值的創造過程。
3.金融市場、金融中介與財務金融
這部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介紹金融市場和中介組織的類型和功能,其中主要包括與企業的財務金融活動密切相關的類型和功能;另一方面,闡述金融市場和中介與企業價值之間的相關性。這主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從現代企業的沿革歷程看,企業價值的創造和金融市場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共生關系。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金融業與經濟同步發展,金融活動不斷深入到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影響著企業等各經濟主體創造價值的速度和效率。同時,企業等經濟主體的成長又反過來作用于金融業的發展,促進金融體系的改革和不斷完善。從金融市場的功能角度看,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創造、風險規避、資金融通和控制權市場等功能與企業價值創造之間具有密切的關系。
4.金融視角下的企業投資
該部分從金融的視角重新闡述了企業的投資活動與企業價值創造之間的相關性。企業的投資活動是要把所取得的資金投向能創造盡可能多價值的方向和領域,而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可為企業價值創造提供有效率的平臺。金融體系的創造具有投資功能的金融產品的功能為企業尋求投資機會、創造企業價值提供了條件。金融市場的投資功能源自市場內生的企業價值評價機制,而這種機制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條件基礎之上。金融市場中的信息是嚴重不對稱的,為了更真實地考察企業的投資活動,應著重論述了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企業的投資決策。
5.金融視角下的企業融資
該部分從金融的視角重新闡述了企業的融資活動與企業價值之間的相關性。企業的融資活動需要持續地取得成本盡可能低的內部或外部資金來源。不同來源、不同方式的融資渠道,具有不同的財務風險特征和融資成本,并形成不同的資本結構。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為企業構建最優化的資本結構提供了可能性。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創造了具有不同收益和風險特征的金融產品。在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驅動下,企業通過發行不同的證券加以融資組合,以期在融資成本和風險之間做出合理必要的權衡。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企業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的配置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正是財務金融學所要著重考察的。
在任何一個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業對國民經濟運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貢獻,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業是國民經濟增長的基礎和經濟波動的起點。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農業與非農產業相比,呈現出明顯的弱質性特點;在二元經濟結構轉換滯后的發展中國家,農業的弱質性表現得更為明顯。而農業弱質性與市場風險的共同作用,恰好是我國“三農”難題形成的市場之因。
(一)農業生產經營面臨著其他任何非農產業不可比擬的自然風險。
農業是以生命有機體作為生產對象的,具有自然再生產與經濟再生產交織統一的生產特殊性;正如馬克思所講:“經濟的再生產過程,不論它的特殊的社會性質如何,在這個部門(農業)內,總是同一個自然的再生產過程交織在一起。”由此決定了自然條件與自然環境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從而形成了無法預測的農業自然風險。一方面,農業要利用生命有機體生長發育的自然規律來獲取農產品,而這一過程中生命有機體的數量多少與質量高低和外部自然環境條件的優劣存在著直接的相關性,因此外部自然環境條件的不可預測性與不確定性,直接決定與影響到農業生產經營效率的高低。另一方面,農業中的主體部分——種植業存在顯著的空間分布廣延性特征,對自然環境條件的依賴性極強,特別是在科學技術與生產力水平對外部自然力控制程度相對一定時,氣候條件與自然災害往往直接決定了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命運。從現實層面來看,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而農業物質基礎薄弱,抗御自然災害的素質低下,各種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在各種自然災害中,水災與旱災對我國農業造成的效率損失大致在80%以上,我國糧食生產每年因水災而減產約89億公斤,因旱災而減產約100億公斤。與此同時,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在實現了年均8%左右的國民經濟增長的同時,對自然環境資源的過度開發,不僅破壞了生態環境的平衡,而且極大地加劇了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從而進一步強化了農業生產經營所面臨的自然風險。
(二)農業生產經營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面臨著紛繁復雜的市場風險
在傳統計劃經濟環境中,農業生產經營幾乎感受不到來自市場的挑戰與風險;但是伴隨著傳統計劃經濟轉向現代市場經濟,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歷史性轉軌,特別是中國加入WTO之后,農業生產與經營必須正面迎接各種市場經濟的機遇和挑戰。在市場經濟運行環境中,農產品的價值實現必須借助于市場機制,因此市場供求狀況與經濟機制對農業生產經營效益的獲取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第一,市場經濟是通過價格與供求關系的相互影響與相互作用來決定社會生產什么,生產多少以及如何生產的;由于農業生產周期長,生產決策與產品銷售在時間上被人為分割,因此當農產品供不應求或供過于求時,潛在的供求均衡絕對先于市場上的供求均衡,只要這種局面存在,就必然會導致農產品的市場供求失衡;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卻無法有效根據市場格局的變化而做出及時的決策調整,這樣價格調節滯后性就難以消除,最終導致農業生產周期性波動與農業投入效率的流失。同時農產品流通具有很強的生產延續性;如果處理不當也會加大農產品價值實現過程中的市場風險。第二,農業生產增長受凱恩斯定律和恩格爾定律的雙重約束。前者的內涵在于人們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趨勢,在此背景下,農業是典型的消費資料生產部門,于是人們消費需求的相對縮小限制了農業的持續增長;后者的內涵在于人的消費總支出中用于購買食物的比重呈下降趨勢,而農業提供的主導產品恰恰是食物,于是在特定條件下農業生產發展往往會跌入恩格爾陷阱。這兩種約束并不能很好地調節農產品的供給總量,因此農產品市場供求失衡與農業增產不增收也就在所難免。第三,相對于非農產品而言,農產品的需求價格彈性與需求收入彈性均表現出顯著的不靈敏與相對缺乏彈性。就價格而言,由于農產品的需求量的變動對收入變動的反應相對不敏感,因此與經濟發展與收入增加相適應。農產品,特別是糧食需求量的增加相對有限,而不會像對工業產品或勞務品的需求那樣迅速增加,而農產品需求收入彈性不足,必然導致農業生產需求拉力不足與市場競爭乏力。第四,在農產品需求彈性不足的同時,農產品的供給價格彈性卻相對強勁,根據西方經濟學的蛛網理論,由于農產品需求價格彈性小于供給價格彈性,于是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農產品市場供過于求的狀況,這在農業現代化水平提高與農業科技廣泛應用的條件下尤為明顯,因此增產不增收的困境便成為現實。與此同時,以家庭小規模生產為主體的經濟組織形式使農產家庭在信息不完全與信息不對稱的雙重制約下顯得無所適從,從而降低了市場效率,弱化了農民的利益談判地位;而且伴隨著中國入世與農業市場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升,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在獲取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的同時,將面臨著更大市場波動的風險;而農業日趨明顯的邊際報酬遞減趨勢,使農業投入產出效率的獲取與提高面臨著比非農業產業更大的市場風險。
(三)農業生產經營在新舊體制轉軌過程中還受到制度風險的不斷干擾
從本質上講,社會經濟轉型既涵蓋了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也涵蓋了社會制度的變遷。農村土地制度的歷史變遷直接引發了我國農業的超常規增長與農業投入產出效率的迅速提升;而從1985年開始,農業生產就陷入了持續低迷與徘徊不前的困境之中,盡管對此人們有不同的解釋;如果從風險分析的視角出發,其根源則在于制度風險的加劇及效應。一般而言,制度風險是指制度或改革在變遷與實施過程中,由于制度主體與制度客體對其制度結果的不可預見,導致制度績效與預期收益發生背離的可能性。從我國現實情況看,對于傳統農業體制被市場化改革所突破,而全新的農業制度體系又未能適時建立起來,于是不可避免地導致制度變遷與制度創新過程中的失衡與沖突,從而影響農業市場主體的行為選擇,導致農業資源配置效率的損失;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市場經濟體系本身的不完善與市場機制的不健全以及市場中介經濟體系發育的相對遲緩,必然從根本上制約制度變遷的路徑與制度績效的釋放,從而產生由于市場失靈導致的制度風險;值得注意的是農業發展中的制度風險往往與市場風險、技術風險等相互交織在一起,共同加劇了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風險性與不確定性。
(四)農業生產經營在市場的運作過程中還必須正視自身的弱勢地位
1.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素質低下,農業科技應用推廣能力弱化產業科技含量是衡量其市場競爭能力強弱的主要指標,而我國這一指標僅為30%左右;究其根源主要在于農業勞動力質量差與農業科技應用水平低。一方面在廣大農村由于政府公共物品提供與教育體系建設中的先天缺陷與后天乏力,導致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文化素質與科技適應能力普遍低劣。據國家統計局1997年和2001年兩次抽樣調查,農村中文盲或半文盲勞動比重仍占總數的8.5%,小學文化程度的為33.9%,初中文化程度的為46.2%,高中文化程度的為10.19%,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僅為1.3。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農村科技應用與推廣中的“缺位”,導致農業科技應用與農業生產發展存在總量需求嚴重不足與轉化手段目標嚴重脫節的雙重困境,農業生產中科技含量低,直接影響到農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目前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中的科技貢獻率大約在30%左右,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率只有20%—30%,遠遠低于世界市場水平與發達國家水平。在此社會背景之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對現代科技與現代要素的吸納能力普遍弱化,從而根本無法在現代化市場經濟中與非農產業展開有效的規范競爭。
2.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吸納社會生產要素能力相對缺乏我國農業生產經營歷來沒有規模經營的傳統,農戶家庭經營分散狹小,市場組織化水平十分低下,作為世界上土地經營規模最小的國家,我國這種超小型土地資源環境格局顯然不利于農業市場談判地位的強化,因此農民不可能通過自我組織力量去影響市場價格,相反只能是市場價格的被動接收主體。與此同時,由于農業產業稟賦決定了各種生產要素投入農業難以獲取社會市場利潤,于是在市場利潤機制的作用驅動下,農業既沒有能力吸納外部生產要素的持續投入,又難以防范農業內部各生產要素的非農業外流,從而進一步加劇了農業產業的弱勢格局。
3.農業比較利益提升乏力,農民社會負擔居高不下由于傳統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慣性與農業宏觀政府投入的相對不足,致使持續低下的農業比較利益狀況得不到根本改觀。這種狀況不僅嚴重制約了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弱化了農業吸收利用社會生產要素的基礎與動力,而且使農業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另一方面由于農業對國民經濟貢獻的持續外流與農業發展所需要素補償的嚴重短缺,導致了農民作為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難以在短期內有明顯改變,其主要表現就在于農民負擔的居高不下。盡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但目前農民各項社會負擔仍然占據了人均收入的50%以上,而且與城市市民相比,農民的稅賦負擔顯然不符合國民待遇原則,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農民的自我積累與自我發展的能力。上述幾個方面共同展示了農業產業弱質性的形成機理及現實表現,而從結果的視角出發,農業產業弱質性不僅加劇了其自然風險、市場風險與制度風險,而且還產生了更為嚴重的弱質效應,集中表現為農業生產要素的大量外溢,這種生產要素外溢大致表現為勞動力外流(不是相對于土地需要過剩而言,而是產生于勞動力投入邊際效益與轉弱成本的利益比較)、農業資本外流(由于農業資本投入邊際生產率大大低于非農產業,因此通過投資性外流、儲蓄性外流、價格性外流、遷移性外流等形式引發農業資本大量流向城市非農產業)、農村土地外流(主要是基于土地利用收益成本比較而形成的農地非農化利用、土地過度征用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的不規范變更等)。農業生產要素的大量外溢,從根本上削弱了農業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根基,進一步加劇了農業弱質性狀況,在此格局之下,農業基礎地位的鞏固與發展只能是紙上談兵。
二、制度之因——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遲滯與歷史慣性
二元經濟結構是西方發展經濟學家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結構的理論概括,其代表人物是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瑟·劉易斯,盡管在劉易斯之后不少經濟學家對“二元經濟結構”理論與模型進行了多個層面的補充發展,但其基本理論框架大致相似。從基本內涵的視角來分析,二元經濟結構的邏輯內涵是:發展中國家或地區一般存在著傳統落后的農業部門與現達的工業部門兩個產業部門;由于兩個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水平與勞動邊際收益率的顯著差異,引起農業剩余勞動力的產業間流動,最終實現二元經濟結構一元化的目標追求;發展中國家一般要經歷以農支工、農工協調與工業“反哺”農業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而在這一歷史發展過程中,農業剩余勞動力的非農業轉移是二元經濟結構轉換的核心內涵與關鍵環節。從國際經濟發展的經驗來看,二元經濟結構是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市場化、現代化過程中必然出現的普遍化的經濟現象;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同樣面臨著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約束與現實困境;二元經濟結構一方面為中國工業化基礎的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也導致了“三農”問題的生成與加劇。改革開放以來,傳統二元經濟結構受到了來自市場化改革與農村制度創新的共同沖擊,但迄今為止,這種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遲滯與歷史慣性依然是制約“三農”難題化解的主要制度障礙。
按照劉易斯對二元經濟結構的界定,我國國民經濟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從歷史發展的視角來看,二元經濟是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趕超型發展戰略與城鄉分割經濟體制共同作用的必然結果;它通過中國特色的資本原始積累克服了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初期資本積累短缺與有效需求不足的雙重困境,在較低的國民收入水平上實現了較高的工業化水平;但從長遠發展的視角出發,這種不斷強化的二元經濟結構不僅導致了農業生產的長期低速增長,而且也極大地阻滯了社會經濟的全面進步。為了維持這種二元經濟結構,政府逐步建立了三大制度體系,即戶籍管理制度、制度與統購統銷制度;其中戶籍管理制度一方面在農村把土地與戶口相結合,另一方面在城市把戶口與就業、社會保障相結合,嚴格限制了人口自由流動;制度則通過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與統一經營,在組織上保證了政府對農民與農業剩余的控制;而統購統銷制度則借助于對農產品市場交易渠道的人為干預保障了國家工業化的糧食供應。始于1978年的農村經濟改革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育,在各個層面上對傳統二元經濟結構產生了程度不同的沖擊,但令人遺憾的是這種改革對二元經濟結構的沖擊是弱化的;傳統的二元經濟結構在新形勢下反而呈現出新的運作特征,即:城鄉隔離分而治之的制度體系、就業結構與產業結構嚴重失調、傳統經濟與市場經濟并存發展、鄉鎮企業與城市大工業對立運行。傳統二元經濟結構轉換的相對滯后必將給我國社會經濟生活帶來一系列難題,其中“三農”問題便是其中的焦點與核心。概而言之,二元經濟結構對“三農”難題生成與發展的影響主要通過以下幾個層面體現出來:
(一)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嚴重阻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非農化轉移
按照劉易斯的二元經濟理論,在發展中國家工業化進程中,勞動力的增長、土地資源的有限性以及土地邊際收益的遞減共同導致傳統農業部門勞動力的過剩;另一方面工業部門的資本積累與生產規模擴張反過來又會吸納更多的農業剩余勞動力,從而實現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轉換。但是我國特殊的二元經濟結構及其相應的制度支撐體系,卻使工業化和城市化程度的相對提升并沒有吸納與之相適應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即使是涌入城市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從本質上講也沒有被工業化與城市非農產業所真正有效接納,絕大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游離于現代化工業之外,農村居民轉變成為城市居民的過程嚴重受阻。而國際經驗一再表明,二元經濟結構轉換成功的中心在于農業部門勞動力的非農化轉移,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程度與農業現代化水平與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水平有著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這種狀況的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使城市工業化脫離農業片面推進,城市工業化與農業人口非農化嚴重失衡;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遲滯,導致人地矛盾更加突出,農業產業化與適度規模經營難以正常運轉,以家庭為單位的傳統經營模式的制度績效與高度發達的非農產業的勞動生產率之間的差距日趨拉大。
(二)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導致產業結構調整緩慢與升級換代滯后
對照國際經驗,依據我國人均GDP1000美元的標準,目前整個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與就業結構是嚴重滯后的。主要表現為工業部門吸納勞動力能力不足,產業結構升級緩慢,再加上城市服務功能的相對不足,共同導致了工業化一農村勞動力轉移一城市化一產業結構升級之間的良性循環格局未能真正形成。之所以為此,一是由于工業自身產業結構與產品結構調整升級不力,導致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工業體系不僅沒有真正從農村吸收剩余勞動力,反而形成城市中日益擴大的失業群體;二是由于城市化進程中第三產業發展的嚴重不足,既制約了工業與農業產業化發展速度,又制約了就業結構的相應調整與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速度。這種狀況的直接后果就是,從產業產值結構上看我國已經是現代工業社會,而從就業結構上看我國仍然處于傳統農業社會;在經濟效益層面上就表現為傳統農業部門勞動的邊際生產力大大低于以現代工業為代表的非農產業的勞動邊際生產力,因此在傳統的農業部門以較大的勞動力份額(50.1%)創造出較小的產出份額(17.7%),而在以工業為代表的現代部門中較小的勞動力份額(23.7%)卻創造出較大的產出份額(49.3%)。
(三)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導致政府制度供給在農村經濟運行中的嚴重短缺
從實際情況來看,在我國不僅存在著以現代工業為代表的現代部門與以農業為代表的傳統部門之間的經濟二元結構,同時也存在著城市社會與農村社會對立的社會二元結構,這種雙二元結構的歷史慣性進一步加劇了“三農”問題的嚴峻性。具體說來就是:國有企業產權制度的缺陷導致其產出效率低下與產業結構固化,嚴格的戶籍制度、城市勞動用工制度與社會保障制度制約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效轉移,城鄉長期分割的鮮明界限造成生產與經營市場的嚴重失調,長期存在的“剪刀差”以及不合理的財稅負擔進一步加劇了農民收益流失,二元化的資本市場、組織結構與技術結構強化了農業的弱勢地位。總之一句話,政府在改革與發展過程中制度創造與政策注入的城市化偏向于非農業傾斜,導致農村經濟發展長期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撐,不僅引發了“三農”問題的形成與強化,同時也進一步加劇了傳統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困境與矛盾。
(四)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加劇了農業比較利益的低下與流失
二元經濟結構的一個顯著特點在于農業部門存在大量“隱蔽性失業”即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土地邊際報酬遞減規律的使用下其邊際生產力很低甚至為零,正因為如此才為非農產業特別是城市工業創造了無限的勞動力供給。二元經濟結構的長期存在與轉換遲滯,致使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滯留在農業,不僅限制了農業生產單位產出效率的提高,而且阻滯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歷史轉換過程。因為二元經濟的運行過程,同時也就是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換過程,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的供給不是由技術產量決定的,而是由經濟產量決定的;而工農城鄉之間的利益結構傾斜必須使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從微觀利益出發,減少對農業的各種投入,縮小其生產經營的經濟邊界,從而不可避免地導致整個農業生產增長的緩慢;再加上二元經濟結構所固有的國民收益分配生產要素配置過程中的“重工輕農”的政策制度傾向,共同導致了農業比較利益的持續流失與低下,從而從根本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
三、國情之因——人多地少的現實約束
土地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與發展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土為根,土地在社會經濟發展與進步中的地位不容質疑。作為農業發展大國的我國,農村土地問題始終是革命與建設的首要問題;人多地少的現實國情,不僅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硬性約束,同時也是“三農”問題生成發展的基本要素。對此“三農”問題研究專家溫鐵軍明確指出:對我國“三農”問題起制約作用的矛盾主要有兩個,一是基本國情矛盾即人地關系高度緊張;二是體制矛盾即城鄉分立的二元經濟結構。由此可見,我國“三農”問題的凸現與“三農”難題的化解必須高度關注人多地少這一基本國情約束。
從靜態層面上看,我國特有的人多地少的國情矛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層面:首先,土地資源絕對數量與人均占有數量之間的矛盾。我國土地總面積達960萬平方公里,占世界陸地總面積的6.4%,僅次于前蘇聯與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但由于我國人口絕對基數的制約,人均土地占有比例很小,世界人均陸地面積2.97公頃,我國人均0.827公頃;世界人均耕地面積0.32公頃,我國人均0.08公頃;在全球26個人口5000萬以上的國家中,中國人均耕地占有量僅高于孟加拉國與日本,位列倒數第三;以我國目前13億人口計算,我國現有耕地面積為130039.2千公頃,約占國土面積的14.2%,與美國的19.5%與印度的55.6%相比明顯偏低。同時約有1/3的省份人均耕地不足1畝,有666個縣人均耕地低于聯合國0.8畝的警戒線,有463個縣人均耕地低于聯合國0.5畝的危險線。其次,耕地數量不足與質量弱化同時并存。一方面我國耕地總量不足,可以開墾利用的后備耕地資源相對較少,二者相加總和約占全國國土面積的14.9%。與此同時,可利用耕地質量總體較差,據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資料顯示,全國高產田占農村耕地總面積的21.5%,中產田占37.23%,低產田占41.2%;全國耕地面積中水產田占41.2%;而水土流失面積約占35%,沙漠化面積約占2%,鹽堿地面積約占6%。再次,農村人口絕對增長與土地面積減少的沖突。近年來,我國人口每年以1000萬左右的速度遞增,而農村土地卻以每年數百萬畝的數量遞減,從而形成我國現代化進程中所特有的人增地減的尷尬格局。據資料顯示,從1980年到1995年的10年間,我國耕地凈減5萬平方公里,超過日本耕地面積的總和。我國現有耕地面積同歷史上耕地面積最多的1951年相比,遞減2.3億畝,平均每年凈減700多萬畝,從而使本來已經緊張的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導致耕地減少的原因有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的影響,但更為主要的引發源在于人為因素,主要表現為:以開發區建設,越權批地,城鎮化與非農業發展為特征的土地不合理利用與土地亂占濫用;以水土流失與過度開發為特征的耕地功能弱化與耕地面積銳減;以耕地污染與有機肥料過度使用為特征的耕地退化與肥力下降。農村耕地的銳減對農業生產的正常發展與國家的糧食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最后,農村土地閑置與耕地拋荒不良循環。由于受到產業利益驅動、產業結構調整、剩余勞動力流動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近年來在我國農村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耕地拋荒與土地閑置現象。據1995年清查,全國非農建設閑置土地6萬公頃,其中耕地面積占45%,1996年底僅開發區占地中撂荒的耕地就達2萬公頃;大量耕地拋荒現象的出現,致使耕地的生產及經濟功能喪失,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主要原因在于種植業比較經濟效益下降、農業生產自然風險加劇、非農產業利益的誘導以及農村土地社會負擔的不合理。從國情層面上看,人多地少的基本現實與人地關系的矛盾沖突,是引發“三農”問題生成的根本原因。這種國情約束對“三農”問題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第一,人多地少的矛盾嚴重妨礙了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格局的生成與土地優化配置效率的正常獲取。在市場化取向改革進程中,作為農村基本生產要素的土地理應按照市場效益原則進行合理流轉與優化組合,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不僅是農業現代化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農業現代化的根本標志。馬克思曾經指出:“從經濟觀點看,大規模耕種土地比小塊的和分散的土地上經營農業優越得多,我們所具有的科學知識,我們所擁有的耕作技術手段等,只有在大規模耕種土地時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而我國農村目前人多地少的現實,必然使以家庭小規模承包經營的格局長期化與凝固化,致使勞動投入與土地投入都超越了可替代的合理限度,農村土地的規模效益難以正當獲取,不僅阻礙了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與優化,而且阻礙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歷史轉換,最終使農業比較利益持續低下,從而使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喪失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基本的利益吸拉力與效率推動力。第二,人多地少的矛盾不利于農業勞動率水平的提高與農業市場競爭地位的提升。從資源利用的技術層次上分析,由于人多地少的硬性約束,致使我國農業運行呈現出一種反常格局:土地生產率高與勞動生產率低同時并存,這在非農產業領域是不可能出現的。長期發展的必然結果只能是“土地邊際報酬遞減”規律作用的強化與現代農業投入數量的人為增加,致使經濟學倡導的成本效益原則在我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失去應有作用。另一方面,人多地少的現實格局如果與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遲滯聯結在一起,則必將會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形成并被人為積壓在日益短缺的農村土地上,農村土地產出數量或許可以持續增加,但由于在科技進步過程中資本有機構成持續走低與農業勞動力人數絕對增加,致使農村土地的勞動生產效率不高;而在優勝劣汰的國內市場競爭中,勞動生產率的高低是判斷與衡量產業競爭優劣與競爭地位高低的基本要素;特別是伴隨著市場化與全球化發展趨勢的運行,我國農業產業競爭力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劣勢將更加明顯地顯現出來。第三,人多地少的矛盾不利于公平與效率雙重目標的有機耦合與農民經濟地位的改善。公平與效率雙重目標的協調始終是社會經濟進步中必須面對的兩難選擇,國際經驗充分表明,在生產要素優化配置過程中,處理二者關系的根本原則在于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而公平與效率的矛盾一直是我國農村改革與發展的一大難題,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中國所特有的人多地少的現實國情。在目前人地關系如此緊張的社會背景之下,無論是中央政府的制度創新還是農戶家庭的行為選擇,均存在著“公平”為先、“效率”為后的選擇傾向;因為對于中國農民而言,農村土地首先是一種“生存資料”和“生活保障”,而不是資源優化配置的生產要素,因此人們對待農村土地經營首先追求的是生活資料的基本滿足,而不是投入產出效率的有效提高,人們經營農村土地的出發點不是市場利潤的最大化,而是基本生活手段穩定性;于是在農村土地資源配置過程中,公平原則高于效率原則。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中公平原則與效率原則的不合理錯位,致使農業勞動生產率難以提高,農民在滿足了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卻無法從農業產業運作中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再加上“重工輕農”的傾斜發展戰略與農村稅費改革的相對滯后,致使農民的社會負擔相對較重,在人多地少的硬性約束下,農民的稅費負擔已經占到農業產值的20%以上,這顯然有失公平待遇原則,其結果只能是農民社會經濟地位改善的緩慢與農民收入水平提升的遲滯。
四、政策之因——國民經濟運行中的政府行為偏向
在影響與決定農業發展的要素體系中宏觀經濟政策居于核心地位,正如發展經濟學家舒爾茨指出的那樣:“一國農業所以停滯不前,不在于資源稟賦,而在于宏觀經濟政策和農業政策的扭曲與失誤。”在我國農業發展一貫倡導的是“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我們認為“三靠”的中心與關鍵在于“一靠政策”,因為政策既是決定科技與投入能否到位的關鍵,又是農業人為興衰的根源;而作為政策制定與實施主體的政府則在農業發展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無論是歷史檢索,還是現實分析,我們都會發現政府政策制定與實施過程中均表現出濃厚的工業偏向、城市偏向與市民偏向,而這恰恰是“三農”問題遲遲無法根除的宏觀根源。
(一)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工業偏向
根據公共選擇理論,政府也是社會生活中的一個特殊利益階層,也有其相對獨立的利益目標與行為偏好,由此決定了政府利益與民眾利益錯位的可能性。由于我國是在嚴重短缺的情況下發展經濟的,更由于政府與農民在產業上的分離與空間上的錯位,政府的行為選擇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偏離農民的利益,只有如此才能集中到足夠的資源去實現工業化的既定目標。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國民經濟發展的工業偏向更不可避免。一方面,依靠剝奪農業為特征的資本原始積累為工業化提供資金支持,主要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隱蔽方式)與農民稅費(公開方式)兩種方式來進行。據統計,1950—1979年政府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從農業取得5100億元收入,同期農業稅收為978億元,減去財政支農支出1572億元,最后政府從農業抽取的農業剩余凈額為4500億元,即每年農業部門為工業無償提供資本積累155億元。改革開放以來這種情況有所緩和,但仍然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之上,1979—1994年,政府通過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從農業抽取15000億元收入,同期農業稅收為1755億元,減去財政支農支出3769億元,政府從農業提取的農業剩余凈額為12986億元,即農業部門利益流失達到811億元;另一方面,國家財政支出過程中也表現為顯著的重工輕農傾向,盡管《農業法》明文規定:“國家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高于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但是,以1992—1996年為例,財政支農支出年均增長16.8%,而向期財政經常性收入年均增長23%;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份額也逐年下降,1993—2000年分別為9.5%、9.2%、8.4%、8.8%、8.3%、10.7%、8.2%、7.8%;同時財政支農支出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例遠遠低于農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前者僅僅為后者的1/2或1/3,從而與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根本不相稱。與此形成明顯對照的是,工業得到政府的財政支持持續提升,在“一五”到“五五”期間政府對工業投資占總投資的比重在45%-62%之間,而對農業的財政投資從未超過8%,最少年份為3%。這種工業偏向運行格局產生的直接后果就是,農業自我積累與自我發展后勁的不斷弱化,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不力,農業勞動生產率長期停滯不前,農民生活水平低下,從而使農業這一基礎產業在墊高工業發展平臺的同時,卻使自身發展嚴重受阻,農業基礎地位得不到真正落實與鞏固。
(二)城鄉發展中的城市偏向
這種城市偏向大致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一是資本流動的城市偏向。由于偏斜的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的影響,再加上資金流動的利潤最大化傾向,長期以來我國社會資本大部分流向城市,從而使農業作為弱質產業正常發展所需要的資本支持嚴重缺位。二是勞動力流動的城市偏向。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將農民嚴格束縛在農村土地上,阻止其自由擇業,而城鎮就業機會主要由城市居民來分割。盡管伴隨著市場機制的發育,農村剩余勞動力開始流向城市,但由于勞動力市場統一性的嚴重遲滯,致使農村剩余勞動力仍然是一種體制外的暫時流動,無法真正納入城市勞動力統一安置范圍,從而形成了農村剩余勞動力流動就業的短期性與不穩定性,其直接后果就是勞動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殘缺與城鄉收入差異的進一步擴大。三是公共物品提供的城市偏向。公共物品的提供主體只能是政府,而政府在處理城鄉利益關系上的主觀偏好,導致城市公共物品幾乎全部由國家負擔,而農村公共物品的短缺卻由農村居民自己負擔與自主解決的不協調格局;這種非均衡的城鄉公共物品供給制度一方面產生了不公平的國民待遇,另一方面則從根本上引發了農村公共物品的嚴重短缺,從而極大地制約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加重了本來已不堪重負的農民負擔。四是制度創新過程中的城市偏向。制度變遷與制度創造是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無論是回顧歷史還是立足現實,我們都會發現,盡管中國的改革與創新發軔于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農村,但在整個改革過程中,各種制度創新的主戰場與重心卻始終在城市。由于中國漸進式改革思路的影響,制度創新必然有前有后,但中央政府在特定時期內對城鄉實行的差別政策,必然影響到城市與農村的發展格局。這種由于制度創新的先后順序特別是制度變遷的主次差別,必然導致城市制度供給的充足與農村制度供給的缺失,從而使農林經濟運行缺少持續有效的制度推動,這一點從近年來各種制度創新及政策安排上就可以得到充分佐證。
關鍵詞:物質資本;人力資本;產權;所有權安排
中圖分類號:F0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1-0089-02
1 三種不同的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治理結構的企業形式
(1)物質資本產權決定論。在資本市場沒有缺陷、股東既獲得企業全部收益又承擔企業全部風險等假設條件下,企業是股東的,其目標是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按照這種理論,把企業所有權集中地分配給股東是最優的企業所有權安排。其實也就是說在企業里物質資本產權決定著人力資本產權。在我國目前,大部分企業都是物質資本產權決定人力資本產權的治理結構。
(2)人力資本產權決定論。企業是一個由技術因素決定的生產函數,隨著人力資本專用性和團隊性日益增強,人力資本所有者將掌握企業所有權,而物質資本所有者則只能獲得“固定租金”。按照這種理淪,把企業所有權集中地分配給人力資本所有者是最優的企業所有權安排。也就是說由人力資本產權決定物質資本產權的企業治理結構,這種企業對技術的要求很高,一般是要有特殊技術或者較為特別的高科技企業會使用這種治理結構。
(3)共同決定論。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本質上是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所締結的“一組契約”,企業發展取決于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的長期合作,企業目標是為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服務,企業各項制度安排要平等對待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的產權權益。按照這種理淪,各產權所有者共同分享企業所有權是最優的企業所有權安排。其實這種企業治理形式是物質產權決定論與人力資本產權決定論的折衷,也就是說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同等重要,不存在誰決定誰的意思,這種理論雖然在理論上可以最大限度的調動企業股東與員工的積極性,但在現實中的實行上還是存在著不少困難,目前我國有不少的企業實行的是這種治理結構,而這也是我國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
2 三種產權治理形式的比較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物質資本產權決定論和人力資本產權決定論把企業所有權集中地分配給某一產權主體,就意味其他產權主體的權益被剝奪。因此,這兩種理論作為企業所有權安排的理論基礎不是一種最優的選擇,最優的選擇應是共同決定論。
(1)企業剩余形成的物質基礎是各產權所有者投入的專用性資產。這就是說,對企業剩余的貢獻既有股東投入的股權資本,還有債權人投入的債權資本、政府投入的公共環境資本(包括制定公共規則、優化信息指導、改善生態環境等公共產品)等物質資本,也有經營者和一般職工投入的人力資本。可見,企業剩余實際上是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產權所有者的合作收益。按照誰貢獻誰收益的原則,這些所有者都有權參與企業剩余的分配。
(2)企業風險由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共同承擔。凡是為企業投入了專用性資產的產權所有者都會因企業虧損或倒閉而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而且,隨著物質資本證券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和人力資本專用性的日益增強,物質資本所有者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通過組合投資、轉讓股權或債權等方式來回避其投資風險,但人力資本所有者卻相對難以回避企業風險造成的損失,特別是人力資本投資相關的風險。從這個角度看,同物質資本一樣,人力資本也具有抵押性。
(3)企業控制權由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共同分享。凡是為企業投入了專用性資產的各利益相關者為了降低投資風險,獲得產權收益,就必須參,;企業控制權的分配,共同治理企業。英國的《Hamper報告》、美國的《商業圓桌會議公司治理聲明》、日本的《公司治理原則》、韓國的《公司治理最佳實務準則》以及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公司治理原則》等,都強調在公司治理中,要重視物質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的作用。
3 企業中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
企業是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的契約,是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交易的結果。企業的建立標志著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已經化合為企業所有權。企業所有權是指剩余索取權和歸屬性控制權。因此,深入研究物資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發生之間的關系顯得非常重要。一般認為,物質資本產權有所有權(狹義)、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權能構成。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進行交易時,為了實現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的結合,物質資本所有者就必須讓渡物質資本的占有權權能,以使人力資本能夠與物質資本結合。物質資本的占有權權能通過交易讓渡了,物質資本的使用權權能也就自然而然地讓渡了,因為人力資本只有實際“使用”,物質資本,物質資本的價值才能保值和增值;物質資本的使用權權能讓渡了,也就讓渡了物質資本的處置權權能,因為物質資本“使用”的本身就是對物質資本的處置。
在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的交易過程中,物質資本所有權(狹義)權能不會讓渡,因為物質資本所有權(狹義)權能是物質資本所有者擁有物質資本的法律憑證。如果讓渡了,就會失去自己的物質資本;物質資本所有者失去了收益權權能,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交易就失去了意義。通過對物質資本產權與人力資本產權參與交易的權能分析,可以確定,只有占有權權能、使用權權能和處置權權能等參與了交易讓渡;所有權(狹義)權能和收益權權能沒有參與交易讓渡,仍然歸屬于物質資本所有者。
4 最優產權安排的企業治理形式分析
這里所講“最優企業所有權安排”是指“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企業所有權安排(“企業價值”包括可供所有企業參與人分配的總收益),沒有考慮收入分配問題。擁有企業所有權也就是擁有企業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由于企業契約的不完備性,剩余是不確定的,因此擁有企業所有權就必須承擔企業風險。因此可以說誰是企業風險的真正承擔者,誰就應該擁有企業的所有權。因為只有承擔企業風險的人才最有積極性為企業做出最優的決策,而不承擔企業風險的人是不可能做出最優決策的。那么就要看物質資本的所有者和人力資本的所有者誰能夠真正承擔企業風險。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運行,物質資本的社會表現形式已趨多樣化。物質資本從實物型表現形式,到貨幣型表現形式,再到信用型表現形式的轉換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已經是非常便利。再加上產權市場的完善,各種物質資本進行買賣或轉移也很方便。這就減少了非人力資本作為實物型投資時所具有的抵押性質,從而使非人力資本所有者逃避企業風險具有現實可能性。而且隨著證券市場的建立和運行,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對企業的投資已經從以實物型直接投資為主的投資方式越來越轉向以證券間接投資為主的投資方式。另一方面,由于人力資本的專用性,人力資本所有者承擔企業風險的程度正在日益加大。隨著生產力的日益發達,社會分工也日益細化,因此人力資本的專用性程度也在增強。
綜合上面的討論,可以得出,無論是人力資本所有者還是物質資本所有者都不可能在所有的企業中單獨承擔企業風險。因此,雖然當前大部分企業基本上實行的是物質資本產權決定論的模式,但并不是對所有的企業來說都是最優的企業所有權安排模式;而隨著經濟的發展,技術的進步以及貨幣支付工具的多樣化,共同決定論模式有著更大的發展空間,將會成為主要的企業治理結構形式。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72.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7)08-0050-02
1 中國企業家能力現狀分析
伴隨國有企業改革的推進和民營企業的興起,中國企業家人才大量涌現,能力不斷提升,但仍存在諸多問題。
1.1 小進即安,創新能力不強
美國經濟學家熊彼特把企業家稱為市場經濟的“原動力”,把創新看作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值得強調的是,企業家創新不僅應有技術的創新,還應有觀念、制度、管理、營銷等多方面的創新。
創新不足在某種程度上是成就動機微弱的表現,缺乏對卓越、優秀目標的追逐欲望。一些私營企業在渡過了從謀生到維持的階段后,許多個人資產在千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家創業熱情減退,小富即安,隨著對現有事業成就、生活條件滿意度的提高,開始將資金投向消費性項目和生活享受。
1.2 對決策重視不夠,經營管理方式落后
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1996年“中國企業家成長與發展專題調查報告”顯示,我國企業經營者的時間和精力投向依次為營銷活動48%、企業內部管理34%、與政府有關部門協調關系14%、產品開發4%、解決資金0%。我國企業經營者把多數工作時間和精力投入到企業的營銷活動中,在當前有一定進步意義,但從嚴格意義上講,企業家主要精力和時間應用于思考企業的長遠發展和全局利益,即進行經營戰略決策。企業家過于注重具體管理實踐,忽視經營戰略決策,勢必導致企業缺乏長遠發展后勁。
進一步說,即使過于注重具體管理實踐,卻也存在經營管理方式落后問題。這不僅在國有企業有所表現,而且在民營企業也很突出。據調查,目前全國實行“家族型”管理的民營企業約占民營企業總數的70%,在這種企業里,近40%的管理人員是家族或準家族成員。落后的、不符合現代經濟發展要求的經營管理模式必然制約企業發展。
1.3 缺乏企業家精神,企業家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長期計劃經濟乃至轉軌初期條件下造就的企業經營者習慣聽命于政府而不是市場,缺乏冒險精神和堅強意志;滿足于現狀,忽視企業長遠效益的管理,新產品開發和市場競爭意識不強,對員工的培訓也一般不太重視。
在企業家能力素質方面,據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中國企業家隊伍成長現狀與環境評價-2003中國企業經營者成長與發展專題調查報告》顯示,當問及“作為企業經營者,您認為自己最強和最弱的三項能力是什么”時,在創新能力、預見能力、學習能力等九項指標中,被企業經營者排在“弱項能力”前面的公關能力(61.2%)、市場營銷能力(32.4%)和表達能力(31.4%)與企業的對外開拓和市場推廣關系密切,而排在“強項能力”前面的決策能力(61.7%)、組織協調能力(61.6%)與企業的內部管理關系密切,這反映了我國企業家內部管理能力較強,對外開拓能力需要改進和提升。
圖2是根據《福布斯》2003-2007年的《全球富豪排行榜》相關數據整理而得的前100位富豪地區分布中名列前六位的國家,從圖中不難看出,美國一直位居前列,2003-2006年德國居其二,而俄羅斯上榜人數逐年遞增,中國大陸沒有富人進入百強。
2 中國企業家能力低下的成因探討
從人才學的視角看,企業家成長的主要因素是企業家因子(構成企業家的各種基本要素和成分)的不斷積累和質變。西方實踐表明,這些因子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中形成、積累和發生質變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中國企業家能力與素質低下呢?下文將從其成長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環境方面進行考察。
2.1 先前計劃經濟實踐與轉軌期市場化程度不高的制約
長期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僅僅是政府機構的“附庸”,即使具有企業家潛質也只能被限制。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并通過改革逐步實現體制轉軌的過程中,中國企業家生成的土壤也在形成,但畢竟實行市場經濟體制時日尚短,加之舊體制下產品觀念等長期影響,不僅埋沒了一批潛在的企業家,也使現實中一些企業家才智的施展受到制約。
市場化程度不高表現在:從生產領域說,產業的集約化程度不夠,布局和結構不盡合理;從流通領域講,市場體系還很不完善,要素的價格水平還不能真正反映供求,市場功能的發揮還受到各種主客觀條件的阻滯;從企業制度看,產權關系尚未明晰,企業獨立的利益主體還未確立。
2.2 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
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是制約國有企業效率改善及企業家隊伍建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激勵機制方面,國有企業經營者沒有形成一個獨立的企業家利益階層,其收入與企業的業績相關性不大;強調精神激勵而忽視物質利益;收入構成不合理,名義收入低、灰色收入多;尤其缺少激勵國有企業經營者追求企業長遠利益的股權分配或股票期權制度。在約束機制方面,未形成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由于企業家市場不健全,資本市場和產品市場不完善,市場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競爭約束難以實現,導致所謂“內部人”控制;獎懲措施不到位致使企業經營者更關心其政治前途和個人人力資本價值,職務消費無限擴張,出現、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加之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缺乏淘汰機制,往往只有等其離崗時,才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漏洞,才發現國有企業財產大量流失,而這往往已是既成事實的損失。
2.3 傳統文化中某些陳腐觀念和價值取向的阻礙
五千年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滋養了一代又一代中國人,其中的一些精華,如“誠”,“信”,“和”等已被證明完全可以與現代市場經濟相融合,但某些陳腐觀念與價值取向確實與商品經濟的實質相抵觸,不利于中國企業家精神的形成和企業家的產生。這些觀念和價值取向表現在輕商賤商、陳腐的義利觀、儒家“中庸之道”。
此外,缺乏正規系統的管理培訓與學習,亦不利于中國企業家的成長與能力提升。中國企業家往往精通自己專業領域的知識,對經營管理則知之甚少。在中國的高科技企業中,這種現象更為嚴重。
3 中國企業家能力提升策略
3.1 營造有利于企業家成長的環境
(1)文化觀念環境。政府要大力宣傳企業家魅力和企業家精神,使人們了解企業家艱苦創業的光榮業績,充分認識企業家是經濟崛起的動力、民族振興的英才,使全社會尊敬愛護企業家,這將極大地鼓舞廣大企業家奮發圖強,同時激勵更多有識青年立志成為企業家。此外還要努力營造寬容、競爭、開放、創新的文化氛圍。
(2)體制制度環境。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完善的步伐,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企業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要真正在我國建立起現代企業家制度,①改革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②廢除官本位,建立企業家職業本位機制;③通過對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測評、資格認證,實行市場準入制度,把企業家推向市場。
(3)法律法規環境。用法律形式規定公司經營者的職責權利,約束其不得濫用權力或侵害公司資產,設立專門的執行機構來監督其行為,對于破產倒閉公司法院除調查其是否在原公司經營活動中存在瀆職行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外,在國家法律中還應明確規定,使其在一定時間內或永遠不得再任經理、董事等職務。
3.2 構建有效的企業家激勵與約束機制
企業家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企業家激勵機制的構建是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的關鍵。企業家激勵機制的設計主要包括:①報酬機制。我國許多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近年來開始借鑒西方企業的做法,實行年薪制,目前實行股權或股票期權激勵的企業也越來越多。②控制權機制。一方面應敢于承認控制權收益的合理性,同時規范控制權收益,使其與經營業績掛鉤;另一方面要積極推進國企改革,規范國有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培育外部治理機制。③聲譽機制。當前建立國有企業家聲譽機制,應改革國有企業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增強企業家職業化傾向,保證企業家具有長遠預期。同時,要廢除國有企業家行政任命制,培育充分競爭的經理市場。
根據委托論,即使有了一個很好的激勵機制,經營者行為仍可能偏離所有者的意圖。所以對企業家的行為除激勵外,還要注意規范、監督和約束。企業家約束機制主要包括企業內部約束機制和外部約束機制。對國有企業而言,當前建立有效的企業內部約束機制,①解決好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和監督動力不足;②協調好“新三會”和“老三會”的關系。企業家行為一般受到資本市場、企業家(經理)市場和產品市場三方面競爭的約束,企業外部約束機制的構建應以市場競爭為基礎。
3.3 強調培訓學習和實踐,提升企業家能力和素質
MBA教育在發達國家已成為企業家們學習的主要方式,美國《商業周刊》曾對全球1000家大公司的總裁進行調查分析,發現其中半數以上是MBA畢業生。我國從1991年開始MBA教育后,已培養了上萬名畢業生,為不少企業家提高素質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另外,依傍高等學校、研究機構和大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講座,特別是有組織有目的地請一些專家、學者或成功企業家,針對企業和企業家成長中的問題進行介紹并推介經驗,介紹國內外經濟形勢、管理知識的新動態、新發展。
企業家的職業本身實踐性很強,實踐真正體現出企業家的能力,而能力也只能在實踐中得到提高。多組織一些企業家論壇,讓企業家相互交流、取長補短,水平得以整體提升。強調輪崗實踐,使其盡量在短時間內多接觸和熟悉不同崗位,對企業有個全面了解和熟悉,全局考慮企業發展,進行有效決策。給企業家加壓,倡導創新。適當的壓力會迫使企業家不滿現狀,迅速成長。創新只能在實踐中實現,也只有創新才能實現企業家本質的飛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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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amy Elitzur and Arieh Gavious.A Multi-period Game Theoretic Model of Venture Capitalist and Entrepreneur [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2003.144:440-453.
[論文關鍵詞]金融監管 金融危機 金融監管現狀 借鑒意義
一、金融監管法律制度概述
金融市場是一個高風險市場,較易出現個體理性導致集體的非理性。故金融業需要國家干預,而現代國家干預以正當性、合法性為前提,于是干預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應運而生。筆者認為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可以定義為:為了實現金融市場健康發展,而由國家立法機構制定的國家干預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金融市場準入、退出、運行等法律制度。
縱觀當今世界各國,凡是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無不客觀地存在著政府對金融體系的監督和管理。由于它與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的“市場失效”和金融體系中的內在不穩定性相聯系,旨在克服這些因素,從而為現代經濟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行創造一種“秩序”。所以,金融監督與管理及相關制度在本質上構成現代市場經濟和金融制度結構的基本要素之一。金融監管制度是直接對商業性金融機構或主體作出某種限制性規定,并加以監督執行,由此決定了金融監管制度作為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征的政府管制行為在本質上構成現代金融制度結構中的獨立層次。
二、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現狀分析
(一)我國金融監管現狀
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金融監管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總體來說,我國形成了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共同負責金融監管的格局。
然而,隨著金融業的不斷發展,金融監管面臨的問題也日漸突出,原有的監管模式已經無法達到相應的監管要求,以至于在金融監管過程中出現各類問題,主要表現如下:首先,金融監管成本過高,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在于長期以來我國的內資金融機構實行分業經營,因此我國對金融業的監管是分業實施的,但近年來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現以及外資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出現,客觀上要求對純粹的分業監管進行完善,我國目前逐步加強人民銀行、證監會及保監會三大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就是適應這種要求的變革。其次,金融監管與金融發展不同步。在金融研究與實務工作中,“先發展、后規范、再完善”的指導思想總是占據主要位置,表現為與金融發展相應的監管法規建設滯后、監管技術手段落后、監管人員素質不高等。最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我國金融機構經營與監管透明度比國際上通行的慣例還有不少差距,公眾應享有的金融信息權力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特別是國有銀行領域有不少信息披露的“禁區”。
(二)美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與全球金融危機
全球金融危機的引發原因眾多,如經濟周期決定了經濟有與低谷;經濟缺乏新的增長點導致美國政府不當的房地產金融政策;金融衍生品的“濫用”,拉長了金融交易鏈條,助長了投機;過低利率的貨幣政策為房地產泡沫破滅埋下伏筆等等,但究其根本原因確是監管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尤其是金融監管制度的缺陷,未能發揮它在人們追求高風險高回報過程中應有的作用——維護金融系統安全,防止由個體理性導致的非理性。而美國正是此次金融危機的源頭與重災區,由此筆者將分析美國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以供完善我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之用。
1.美國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由來
美國是世界上金融交易較為發達的國家,其監管體系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已經確立。1933年,美國大改自由主義時期放任的作風,對金融業實行全面而嚴厲的監管其標專通過了銀行法。在證券業領域,1933年制定了證券法、1938年出臺了曼羅尼法、1964年和1965年證券法修正案、1960年證券投資者保護法、1984年內部交易制裁法、1986年政府證券法、1988年內部交易和證券欺詐實施法等等。
自20世紀七八十年代起,美國逐步放松了對金融業監管。如果說經歷了二三十年代經濟危機之后的金融監管是以安全為其監管的首要價值目標,那么七八十年代起其監管的價值目標轉向了效率優先。主要表現如下,1980年存款機構放松管制和貨幣控制法(IDMCA)和1982年高恩·圣杰曼法(吸收存款機構法)。IDMCA的目的在于幫助陷入困境的抵押貸款機構,通過在這些方面給與更多的自由,使他們能夠更有效的同商業銀行競爭。
2.美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金融危機爆發前,美國采取的是“雙重多頭”金融監管體制。雙重是指聯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監管的權力;多頭是指有多個部門負有監管職責,如美聯儲(FRB)、財政部(OCC)、儲蓄管理局(OTS)、存款保險公司(FDIC)、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等近10個機構。上述監管體制曾是美國金融業發展繁榮的堅實根基,然而,隨著金融的全球化發展和金融機構綜合化經營的不斷推進,“雙重多頭”的監管體制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真空”,并使一些風險極高的金融衍生品成為“漏網之魚”。
美國監管體系機構太多,權限互有重疊。而另一方面,監管盲點也不鮮見,例如,像CDO(債務擔保證券)、CDS(信用違約掉期)這樣的金融衍生產品,到底該由美聯儲、儲蓄管理局,還是證券交易委員會來管,沒有明確,以至于沒有誰去管。其次,由于各種監管規則制定得越來越細,在確保監管準確性的同時犧牲了監管的效率,對市場變化的反應速度越來越慢。最后,多頭監管的存在,使得沒有任何一個機構能夠得到足夠的法律授權來負責整個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的風險,最佳的監管時機往往因為會議和等待批準而稍縱即逝。金融監管法律制度未能跟上金融創新的步伐,成為此次金融危機爆發的根源。
三、美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對中國完善金融監管立法之啟示
中國金融市場之所以能幸免于這場災難與中國金融市場并未完全開放有關,但金融全球化已經勢不可擋,在全球金融市場趨同的今天,金融監管的法律制度趨同化也將不可避免。中國如何從此次金融危機與美國的監管法律制度中取其精華、吸取教訓,并進行監管制度的自我創新新將成為一大難題。對此,筆者有愚見如下:
(一)加強我國監管組織與其它國際金融監管組織的合作,應對金融全球化帶來的風險全球化
金融監管權是國家主權重要表現之一,明確自身監管權的同時要針對金融全球化主動參與國際間金融監管合作,可以多邊或雙邊條約或協定的形式建立金融機構母國、東道國協調監管機制。一方面我國要加強對外國金融機構在我國從事的金融活動進行監管,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機構與監管組織也要積極配外國監管機構對我國的金融組織在外國的金融活動進行監管,以防范金融風險全球化。如在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上,借鑒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跨國破產示范法》、《歐盟破產程序規則》、美國破產濫用預防及危機方面建立起既符合國際合作,又符合“屬地原則”的法律規范,做到未雨綢繆、法律法規透明,增加國際投資者的信心,促進國際金融監管合作。
(二)金融監管理念應從效率優先轉變為安全優先兼顧效率
忽視了安全的效率是不可長久的效率,甚至摧毀效率本身。監管模式也應由過去不同機構不同監管組織轉為以業務分類為標準進行監管,進而統一相同業務的監管標準,減少監管的真空和盲區。金融監管應更貼近市場第一線,從細小問題抓起,防止小問題演變成系統性風險,讓監管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
(三)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監管法規的級別應進一步提高,以法律為主,法規為輔,部門規章盡可能減少的方式,先在制度層面上統一。針對內容沖突的法律明確何者被廢除,以防止無法可依的現象發生。改變以事立法的現象,應急措施一旦結束就應立即著手制定相關法律,不能以效率來換取監管法律之間的混亂。彌補立法空白,銀行法體系表現得尤為明顯,在該法域我國還沒有比較完善的破產法律制度,在內資與外資金融機構法律適用問題上實行的還是一套分流的模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為基礎,制定我國的《金融機構重組與破產法》,對我們以往的監管措施是否有效、科學,應該進行評估。
(四)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擴充監管內容和范圍,建立健全我國金融監管自律機制
相對西方發達國家比較先進的監管方式而言,我國金融監管方式還處于初級階段,主要使用行政命令式的監管、合規性監管和標準化監管。行政命令式的監管不利于發揮市場的活力,也容易滋生腐敗;合規性監管是一種事后監管,經常會遇到想要“亡羊補牢”卻發現為時已晚;標準化方法最大的優點在于它側重于對風險的事前防范,通過評估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及時和有針對性地提出監管措施,但該方法實際上是一種靜態的風險監管,對當今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缺乏有效的風險預警能力。
關鍵詞:民族地區;產業結構轉型;旅游產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F59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4161(2007)01-0122-04
在現代化進程中,如何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如何促進民族地區產業結構轉換、產業結構調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現代化努力獲得了世人矚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時也帶來了區域經濟發展的差距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我國經濟發展差距的實質是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問題,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問題的實質是結構高度化和結構的轉型問題。在理論上深入研究民族地區經濟增長和結構轉型問題,找尋民族地區經濟增長和結構轉型的有效途徑,是我們實現兩步走發展戰略、實現共同富裕和整體現代化的當務之急。
在以市場體制為資源配置的基本機制和發展的制度載體的條件下,不平衡發展是必然的,導致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相對落后似乎也是不平衡發展戰略實施的必然結果;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認為,根據市場配置社會資源的機理和市場化條件下的發展規律,區域發展差距在一定的條件下存在自動彌合或自均衡的趨勢,換言之,在假定完全競爭的條件下,無論是國民經濟還是區域經濟,社會資源配置會自動趨于合理,但是,許多國家的發展歷史和經驗表明,市場在區域發展自均衡過程中的作用也是有限的,政府對資源配置的宏觀干預和調控,對不發達區域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選擇和相對優勢產業的扶持和培育,就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尤其值得我們高度關注的是,我們的改革和現代化進程就其性質而言是社會主義的,我們必須在現代化進程中深刻關注到民族地區的發展和現代化,可以說,沒有民族地區的發展,中國的發展就不是完整的;沒有我國民族地區的現代化,就沒有中國的現代化。因此,我們必須在理論上深入研究我國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律,比較分析其經濟增長的不同路徑選擇,比較研究其產業結構演變的內在機理,積極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領域,積極發現、扶持和培育新型產業,實現民族地區的發展和現代化目標,從而實現共同發展。
1.我國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機理分析
從經濟增長和發展的規律上講,區域經濟增長的體制依托一般意義上是市場經濟,而產業結構的高度化演進則是經濟增長和發展的動態依托。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市場化價值取向的改革已經取得了極大的成功,統一的國內市場已經形成,中國經濟的國際依賴度已接近或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市場機制已成為資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和經濟運行方式,即使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我國民族地區,市場經濟體制也已經成為資源配置和流動的基本方式,經濟增長的體制依托。但由于民族地區區位條件不良、現代經濟增長的新型資源匱乏、信息的對稱性差、人力資本條件和決策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以及由以上綜合因素決定了經濟增長成本遠高于全社會的平均成本,使我國民族地區即使市場機制已成為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也只具有很低的資源配置效率;同時,即使民族地區有著成熟的市場化資源配置機制,但由于其區域投資回報低于全社會平均水平,生產要素的集約水平也很低,在很長的一個歷史周期內,無法具備現代經濟增長所需要的生產要素總量和結構條件。
在現代經濟增長中,如果說市場經濟是最基本的體制依托,那么結構的高度化和轉換則是重要的產業條件。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羅斯托早就論證了結構轉換與經濟增長的內在關聯,他認為結構轉換是某一個部門或產業建立在技術創新上的產業演進過程,由于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產業之間的投入產出關系,所以,結構演進是一個主導產業部門與其他產業部門之間復雜的交互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由于主導產業的帶動與輻射作用,也引起了其他產業的技術的、制度的一系列創新,從而引發產業結構的高度化與轉換,使區域的“組產品”創新成為可能,帶來區域的新一輪增長,他說“增長的運行,是以不同的模式、不同的主導部門,無止境地重復起飛的經歷。[1]”另外一些經濟學家也同時認為在結構變化與經濟增長的關系中,首要的問題是經濟總量的問題,只有總量的高速增長才能導致結構的快速演變。美國經濟學家庫茲涅茨認為,經濟總量的高增長率引起消費者需求結構的高變化率,消費者需求結構的高變化率又拉動了產業結構的高轉換率[2]。實際上是將增長置于經濟總量尤其是消費者的擴張上。對我們有益的啟示是,民族經濟要獲得快速增長,從產業的觀點看,是主導部門的選擇及其擴散效應的結果,民族地區經濟增長水平和發展的關鍵是在每一個經濟周期以市場為基礎的產業選擇和定位問題;從總量的觀點看,產業的選擇和定位尤其是主導產業的選擇固然必須依賴于有一個足夠規模的經濟總量和消費總量,但如果這一產業所依賴的經濟與消費總量是外生的,就相當嚴格地具備這一產業發展的市場條件。
由以上分析得出的基本結論是,我國民族地區的經濟增長及其關聯的主導產業的選擇必須依據現階段經濟發展周期給定的市場條件和民族地區產業條件來確認,大力發展旅游產業是我國民族地區實現增長和發展的結構轉型的重要途徑:
1.1從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的資源條件看,旅游資源的形成一般是天賦的(無論是自然遺存物還是人文歷史遺存物),不需要通過支付巨額費用獲得,其資源成本較之于其他產業的資源成本,成本是最低廉的,具備將旅游產業扶持為主導產業的資源成本條件;
1.2在經濟發展中,區位條件往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成本的因素,在相同的條件下,它可以形成成本級差,從而使區位條件不好的地區在相同的市場條件下存在成本和利潤的雙重壓力。而旅游資源及其產品所具有的不動產性質使之不需要發生空間位移等一系列經濟成本①;
1.3發展區域旅游產業需要的最重要條件是基礎設施或配套的產業條件(如道路交通、住宿、餐飲等行業的發展水平)及其關聯水平,但是基礎設施條件由于其公共產品性質和其對于區域經濟增長發展的共同的基礎性質,其主體部分不需要進行專門投資建設,在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較好從而基礎設施建設水平較好的民族地區,這一條件的發育是良好的②;
1.4從旅游資源與產品形成的條件優勢上看,形成旅游產業的資源條件和產品條件是文化與自然遺存在區域間的差異及其在時間意義上的厚度與豐度,而我國民族地區恰恰存在自然遺存物和歷史遺存物的一系列厚度與豐度,并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存在的區際發展差異造就和存留了民族文化的獨特性和多樣性,反而成全了發展旅游產業相當重要的文化和自然差異;
1.5由文化和自然差異性及其厚度和豐度造就的旅游產業所需的經濟總量和市場條件恰恰是外生的,因為這一產業的需求者總是對有差異性的文化和自然資源有強勁的偏好,其豐富而又有厚度的文化和自然遺存可以通過其強烈的對游客的視覺與心靈沖擊造成震撼,使之獲得感覺的、理性的、體悟的和學習的等一系列旅游消費效用;
1.6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提高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差異客觀上造就了這一巨大的客源市場,“到西部去,體會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已成為近幾年我國旅游消費中的一個重要現象,同時由于人文遺存和自然遺存差異性的長期存在,民族地區旅游資源、產品和產業的發展也是可持續的③;
1.7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世界經濟和中國經濟雙向依賴度的逐漸提高及國際經濟、文化和社會交往水平的提高,中國正逐漸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客源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外游客感知中國悠久的、豐富多彩的民族區域文化是旅游的主要目的(在中國拉薩、云南麗江、廣西桂林陽朔甚至出現了外國游客由于對我國民族地區文化的迷戀而長期滯留的特殊現象),發展民族地區旅游產業也存在巨大的國外市場的可持續支撐④。
綜上所述,在市場化條件下,旅游產業作為優先發展的產業或主導產業是實現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目標和產業結構轉型的理性選擇,只要在發展中正確地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發展與外部性、發展與環境保護、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旅游產業發展與其他產業發展的協同與配套等關系,旅游產業一定能成為我國民族地區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產業支柱,并以其巨大的產業關聯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從而實現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2.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一般條件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地區,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各民族共同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民族文化,并以其博大精深、多元性和對世界文明進程的重大影響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在西方文化、中國文化和東方伊斯蘭文化三大體系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地位和歷史價值,不論現在和將來,都必將對人類文明產生深遠的影響。中華文化在其構成中,關于器物層面文化、方式層面文化和價值層面文化都有著相當豐富的遺存,并由于民族結構的多元性,其文化多樣性又居于各國文化之首位,文化價值巨大。
在中華文化的歷史發展和沿革中,由于以上述及的原因,我國各民族地區文化在縱向意義上的依存和橫向意義上的結構都存在較大差異;各民族地區區情和資源結構也不盡相同;各民族地區產業結構和主導產業也存在不同選擇和發展路徑;各民族地區都存在不同的產業比較優勢和劣勢;各民族地區旅游資源的富集度、豐度、厚度和潛在價值也存在梯度差異,從而,我國各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存在以上原因導致的起點、水平、規模和檔次的不平衡性;但由于我國旅游產業發展整體上起步較晚,屬后發型產業發展類型,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程度上一般差異不大,所以又存在發展特征上的共性。根據旅游產業發展的一般共性特征和規律,我國民族地區要大力發展旅游產業,就必須識別、認知這一產業發展的內在產業運行規律,系列梳理這一產業所需的產業運行條件,從而合理地安排旅游產業發展的戰略,有效地實施旅游產業的發展,實現區域旅游產業發展的目標。在以上框架中,認識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一般條件和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產業經濟學機理,是民族地區制定和實施區域旅游產業發展戰略、實現區域旅游產業發展目標的關鍵,也是民族地區制定合理的產業政策的基礎。
2.1必須充分認知和評價這一地區民族文化旅游資源的豐度、厚度、及潛在的產業價值。我們認為旅游資源潛在產業價值的評估一般應通過資源吸引力(resource attraction)、豐度(diversity level)、厚度(depth level)、差異度(difference level )、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和產品化率(merchandisedlevel)這六大指標去體現⑤。如上所述,由于我國民族地區民族文化資源的依存與分布差異大,并非所有民族地區因其民族特征和民族文化的存在都具備發展旅游產業的條件,必須依據科學的旅游資源評估方法認知和評價區域內民族文化資源價值,才能進行區域旅游產業發展的定位和選擇。對民族文化資源的科學評估至少一方面提供了對民族文化資源價值認知的基礎,另一方面可以預測由民族地區文化旅游資源價值決定的旅游產業發展的潛在市場規模,同時又成為民族地區制定旅游產業發展戰略的基礎。
2.2必須進行區域內外產業選擇的優勢比較,進行產業比較優勢(comparative superiority)的分析。在市場化條件下,區域內經濟增長依賴于產業的高度化和結構轉換,同時又必須依據產業比較優勢合理地安排產業成長與發展的次序,通過發揮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職能對有著顯著比較優勢的產業進行定位、培育和扶持,使之成為優先發展產業、支柱產業或龍頭產業。產業的優勢比較與后續的選擇并不僅僅是一個市場行為,規律與經驗表明,政府的首要宏觀經濟職能即在于產業的比較、選擇與扶持上。產業比較優勢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產業成長的環境(industry growth surroundings)、產業成長的市場規模與結構(marketing scale and structure of industry growth )、產業生命周期與可持續發展(industry cycle and sustainability )、產業的環境發展(surroundings development of industry)、產業的社會發展(society development of industry)及產業協同(coordinational industry)等六個方面,通過產業比較優勢分析要科學地確認民族地區產業高度化演進的方向、結構轉型中的新產業選擇及由此決定的經濟增長模式與途徑⑥。
2.3要進行關聯區域競爭環境分析[3]。在市場化條件下,對區域內產業的比較優勢和選擇是重要的,但當這一產業通過區域內比較和選擇定位后,就必須將其置于國民經濟范疇中進行有關聯的各區域間產業間發展的優勢比較。旅游產業就其所依托的民族文化而言存在個性和差異,這是造就不同民族地區產業和相對壟斷市場的條件;但就其共性而言,不同民族地區所開發的系列旅游產品在物資技術和產業一般層面上又存在共性(如青海和、廣西和云南等),所以,關聯的民族地區之間的旅游產業和旅游產品存在替代性,從而形成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產業競爭(industry competition),從產業組織理論的觀點看,旅游產業是相當典型的壟斷競爭市場類型,所以,產業比較優勢分析就要旨在對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區域競爭力進行有效地分析和認知,以確定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競爭戰略,以使民族地區在存在高度競爭的旅游市場中,進一步強化、鞏固和提升其旅游產業的民族個性、文化個性以及產業相對壟斷地位,從而提升產業競爭力,使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獲得持續的市場支撐。
2.4要進行科學的市場細分和定位,建立“文化――產品――市場”的有機關聯。首先,要建立文化與市場的關聯,以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結構體系進行市場細分和目標市場定位;其次,建立文化與產品的關聯,旅游消費者是通過對旅游產品的消費去感悟民族文化的,因此,旅游產品開發與旅游地營造必須能使旅游者通過消費過程深刻感知和體悟文化,以獲得最大的旅游消費效用;最后,由于以上兩個關聯的順序建立,就必然會建立良好的產品與市場的緊密關聯,實現民族地區民族文化資源向旅游資源的成功轉型和文化價值向產業價值的市場飛躍。從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健康發展來講,產業供給的重點是培育獨特的有壟斷性質的文化個性,產業需求的重點則是持續的市場總量與良好的市場結構,必須通過科學的細分指標的確立進行市場細分,然后進行目標市場定位,并通過以上關聯關系的建立將這一市場維系與鞏固下去。
2.5必須進行合理的區域旅游產業發展目標定位。任何一個區域旅游產業發展都應建立包含一個或若干個核心目標和系列擴展目標在內的目標體系,其核心目標一般為產業發展目標和實現產業在區域經濟中作用和地位的貢獻率目標(即靜態價值貢獻,static value contributions,SVC)。產業發展目標由區域旅游產業的消費集中度和離散度(即市場規模及其維系水平和擴延水平)、旅游生產供給的專業化水平、旅游經濟運行的規范化程度以及區域旅游產業的可持續性等指標來衡量;貢獻率目標則指動態的旅游產業產值在區域GDP中的比重和增長率,以及決定這兩個指標的可預測區域旅游產業發展潛力(Predictable Development Potentials of Regional Tourists Industry,PDPRTI)。另外,核心目標還應涵蓋區域經濟中旅游產業對國民經濟的動態發展貢獻(Dynamic Development Contributions,DDC),即投資乘數、需求乘數、就業乘數與國民收入乘數的水平,據此可以判斷區域旅游產業在區域經濟中和區域經濟運行周期的各階段中的性質、地位與作用;同時,核心目標中也應涵蓋區域旅游產業發展對區域經濟結構高度化和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一般而言,旅游產業發展必然帶動結構優化,它并不僅指由于旅游產業的三次產業屬性必然在產業結構即定狀態下絕對加大三次產業的比重,而且旅游產業發展也必然帶動產業結構內部一、二次產業就業、產值比重的下降與三次產業比重的相對上升。旅游產業發展的擴展目標涵蓋文明發展、價值發展、社會結構發展和社會環境發展的社會發展目標,包括文化資源價值的外顯與市場發展、民族文化個性的國際認同等內容在內的文化發展目標,也包括由于區域旅游產業的發展重建人與自然、現在的人與未來的人、現在的環境與未來的環境共存共榮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我國民族地區在旅游產業發展中尤其要高度關注產業發展的擴展目標,這是因為擴展目標的實現既是旅游產業經濟目標可持續實現的前提,同時又具有獨立的社會、文化和環境價值。
2.6要有較穩定的和可持續的資金等生產要素供給。一般來說,我國民族地區經濟成長和發展的最重要制約因素是生產要素,我們已經論證了,對于民族地區來講,旅游產業的比較成本是最低的,但旅游產業的發展仍需一定規模資金總量的分階段投入,以建立較為配套和齊全的旅游地基礎條件和產品線。由于資金是制約產業發展的第一因素,因此,旅游產業的發展一般都是分期投入建設的,要保證旅游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要保證旅游產業成為民族地區的支柱或龍頭產業,要保證旅游產業產值對GDP的穩定貢獻,要保證旅游產業帶動社會發展,就必須首先保證有一個足夠穩定和合理的融資條件,建立有國際金融組織融資、國內政策性長期貸款、商業銀行借貸、民間資本吸納以及本區域內政府配套資金供應等渠道在內的融資途徑,使旅游產業健康、穩定、快速和可持續地發展。
2.7要著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結構合理、規模適度和品質優良的微觀企業組織,使旅游產業的發展獲得強有力的組織條件。在現代市場經濟下,在資源、產品、市場及產業政策等條件成熟的狀態下,產業發展的成敗優劣則主要取決于包括旅游地組織、旅行社、賓館和其他配套服務組織的發育和成長水平。值得關注的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微觀組織的發育水平較高,甚至有些產業的形成都是由組織策動和推動的,產業在市場化資源配置下的自組織功能強大;但在民族地區,由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低,民間經濟組織基礎薄弱,信息對稱水平低,旅游產業發展所需要的對應的組織規模和結構較差,還要借助于政府在資金和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扶持。微觀組織既是旅游產業發展的直接實施者,又直接面對消費者,它對于旅游產業的現實發展和未來發展都是重要的組織條件。
2.8必須實施“政府主導――政府規制――市場主導”的產業發展戰略。對民族地區來講,旅游產業是一個新型產業,同時也是一個產業聯系最廣的產業,對綜合協同水平要求最高的一個產業,對基礎設施建設水平要求最高的一個產業,當然也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輻射帶動作用最強的一個產業。在產業發展初期,必須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和宏觀經濟調控職能,進行基礎設施條件的建設和改善,制定正確的產業政策和旅游產業發展戰略,制定本地區旅游產業發展規劃,招商引資,扶持人力資本和組織的成長,尤其要協調區域內所有產業和部門,以提供結構合理和完整的旅游服務和產品;在第二階段,當旅游產業發展的各類硬軟件條件和設施都基本具備,旅游產業發展的制度、體制、要素和協同等環境發育良好,就可以充分發揮微觀組織配置資源的功能,使企業成為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主體;在第三階段,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統一的區域市場已經形成,旅游產業發展的基本條件成熟,微觀組織體系基本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區旅游產業形象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各產業間的協同水平進一步提高,已經形成了自己穩定的、相對壟斷的和可持續的市場,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發展就可以進入到第三個階段,企業成為旅游產業發展的主體力量,輔之于政府的管理和規制,成為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的產業運行模式。
注釋:
①旅游產業運行中的區位性成本與其他產業運行的區位性成本和分攤恰好相反,一般是由需求方(游客)支付的。
②即使我國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較為落后的民族地區,其道路交通設施條件都具備發展旅游產業的條件,如青海省、自治區等。
③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2005年的數據顯示(甘南州旅游局:《甘南藏族自治州2005年旅游產業發展總體情況匯報》),較之于2004年,甘南州游客增長速度最快的依次是二級市場(國內發達地區)和三級市場(國外市場),一級市場(周邊市場)。
④有資料顯示,到2010年,中國將成為世界第一大旅游客源國和第四大旅游目的地國家,而且隨著中國產業的發展,旅游基礎設施條件的優化,旅游目的地國家位次存在提升的巨大空間。
⑤資源吸引力是民族文化資源對外埠消費者產生的一般認同和向往的強度;豐度指民族文化資源在結構上多樣性存留梯度;厚度是民族文化資源的資源縱深度(即從器物文化、方式文化到價值文化的物質和非物質的存留程度);可持續性是民族文化資源在旅游產業發展過程中對原生態資源的保持程度或資源變異程度;產品化率是民族文化資源向旅游產品的轉化程度。
⑥產業成長基本環境主要是產業成長的資源環境、要素環境、人力資源環境及制度環境;產業成長的市場規模與結構是指這一產業所對應的現實市場規模、潛在是市場規模、目標市場類型與性質及其變化;產業運行成本與產業收益率則是對產業運行中成本、產值及其內部收益率的綜合分析和比較;產業的環境發展是指產業運行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產業的社會化發展是指產業運行對社會發展諸指標的影響;產業協同是指產業運行中各產業之間由于存在質態關聯和數量比例關系而形成的產業間的支持度與協調度,它決定著產業發展的效率。
參考文獻:
[1]W.W羅斯托:從起飛進入持續增長的經濟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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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多勛:區域旅游產業發展戰略研究論綱[J].旅游科學,2005(3):10-15.
[作者簡介]把多勛(1964-)男,西北師范大學旅游學院副院長,副教授,旅游管理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旅游經濟學、產業經濟學。
Abstract: The essence of the low carbon economy is the green economy based on low energy consumption and low pollution,while the core is the energ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he system innovation. The ideas and methods of value engineering fit the development concept of low-carbon economy. The development of low-carbon economy involves factors such as value orientation, organizational forms, incentive constraint,development means and tools. At present, the avail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low carbon economic in China are national low-carbon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ies such as technology-led model, project-led model, enterprise-led model,capital-driven model, consumption-guided model, organization-driven model, and legislation-bound model.
關鍵詞: 低碳經濟;能源技術創新;低碳經濟發展戰略
Key words: low-carbon economy;energy technology innovation;low-carbon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F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2-0005-02
1發展低碳經濟是中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必然選擇
工業革命以來,隨著以消耗化石燃料為主的高碳經濟的發展,大氣中CO2濃度不斷增加,引發的全球氣候變暖嚴重威脅著地球環境,致使人類生存條件不斷惡化。人類不得不探索新的經濟增長模式,低碳經濟就是其模式之一。
“低碳經濟”概念的正式提出來自2003年英國的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它認為低碳經濟是通過更少的自然資源消耗和更少的環境污染,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低碳經濟其實質是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經濟,關鍵是高能源效率與清潔能源結構問題,其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
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我國所面臨的形勢更為嚴峻。主要表現在:
①我國能源結構呈現富煤、缺油、少氣的特征。能源結構失衡導致的環境承載力高。在能源探明儲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5.4%,天然氣占0.6%,這種“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結構,導致了環境污染的加劇以及環境容量的極限。[1]②開發、利用技術水平低,導致能源轉化效率低。目前,我國單位GDP的能耗水平高于世界平均值約2.2倍,水泥綜合能耗超過國際領先水平23.6%,火電發電煤耗超出20.5%,機動車百公里油耗超過歐洲水平約25%,超過日本約20%。③企業及其它主體參與碳交易存在諸多困難和不便。盡管我國政府對于“碳排放交易”的態度非常積極,但多數企業并沒有在很短時間內給予接受。根據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的預測,全球的碳交易在2012年前為年均600億美元,2015年達到1500億美元。根據已有的規定,發展中國家無法通過出售配額實現與西方市場的轉移。由于缺乏“定價權”,導致國內出售碳排放權的企業位于較低的價位,給我國企業參與碳交易市場交易造成諸多困難。[2]
歷史形成的發達國家相當長時期人均高排放已經過多地占用全球碳排放空間,全球已失去了按公平原則分配碳排放空間的機會。發展中國家不可能沿襲發達國家已往的以高能源消費為支撐的經濟增長方式來實現現代化,必須探索適合自己的低碳發展之路。因此,發展低碳經濟成為中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必然選擇。
2價值工程的思想、方法與低碳經濟發展理念相耦合
價值工程,也稱價值分析,是以產品或作業的功能分析為核心,以提高產品或作業的價值為目的,力求以最低壽命周期成本實現產品或作業使用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項有組織的創造性活動。在價值工程中,價值的一般表達式為:V=F/C,
式中:V―價值,F―功能(指功能強度),C―壽命周期費用。
從上式可以看出,產品的價值與功能成正比,與壽命周期費用成反比,價值是功能與壽命周期費用的函數。功能相同的對象,壽命周期費用低的,價值就高;壽命周期費用相同的產品,其功能高的,價值就高。
價值工程涉及到價值、功能和壽命周期成本等三個基本要素,其基本思想是以最少的費用換取所需要的功能。價值工程的基本特點是:①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為出發點;②對功能進行分析;③系統研究功能與成本之間的關系;④努力方向是提高價值;⑤需要由多方協作,有組織、有計劃、按程序地進行。
低碳經濟本身就是一種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為基礎,以低碳發展為目標,以節能減排為方式,以碳中和技術為手段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低碳經濟發展涉及的理念及思想與價值工程的思想比較耦合。其發展要素主要包括:①低碳經濟發展價值取向。低碳發展,重點在低碳,目的在發展,是一種更具競爭力、更可持續的發展。②低碳經濟發展組織形式。低碳經濟發展組織形式受經濟發展水平、技術形式和現有組織狀況等因素決定。③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各種方式,去激發人或組織,使其有一股內在的動力和要求,迸發出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規范其行為,朝著激勵主體所期望的低碳經濟發展目標前進的過程。④低碳經濟發展的手段與工具。主要有經濟法制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具有引導性和彈性,發揮主要作用。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法律手段具有權威性、公開性和穩定性。[3]
3基于價值工程的我國低碳經濟發展戰略
依據價值工程的思想與方法,我國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應采取以下戰略。
3.1 技術帶動型、項目帶動型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低碳經濟發展的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其手段是節能減排。節能減排必須依賴于技術發展與技術創新。這些低碳技術廣泛涉及石油、化工、電力、交通、建筑、冶金等多個領域,包括煤的清潔高效利用、油氣資源和煤層氣的高附加值轉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開發、傳統技術的節能改造、CO2捕集和封存等。通過強化節能實現CO2減排,通過優化工藝路線推進低碳經濟,通過優化替代產品推進低碳經濟,開發CO2的捕集技術以進行利用和埋藏,通過發展CO2利用技術推進低碳經濟。
由于受技術應用經濟效益、轉換成本、路徑依賴等因素影響,低碳經濟要在一國短期內得到大規模發展有相當大的難度。低碳經濟項目的一次性、獨立性、時間性等特點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了平臺與載體,所以,一種新經濟模式的發展初期大多是以項目的發展形式出現的。例如節能項目,風力發電項目,垃圾處理項目等。
3.2 企業帶動型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沒有企業參與推動低碳經濟在我國就無法發展。利用價值工程分析企業實施低成本低碳發展戰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4]。
3.2.1 企業通過節能減排,實施低成本低碳發展戰略①企業可以在保證服務對象必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節能減排措施降低壽命周期費用,從而提高價值。②在產品設計與生產中,若功能下降,但壽命周期費用大大降低,只要功能可以達到用戶需求,就能夠提高價值。例如,將一些產品的性能或功能指標降低,能夠帶來壽命周期費用在較大程度上下降,在用戶覺得此種下降不會影響使用時,價值就會提高,增大收益。
3.2.2 企業實施差異化低碳發展戰略①企業可以保持壽命周期費用不變,同時將產品功能提高,實現價值的提高。假如用戶要求先前產品的必要功能不足,可采取辦法增加有關的必要功能,雖然生產過程中或許會增加花費,然而卻能下調使用費用。眾多產品的優勢都體現在這一方面,究其原因是客戶需求無污染環境、使用方便以及具有高效節能的產品所導致的。②壽命周期費稍有提高,而產品功能大幅度增加,進而價值提高。由于人們的生活水平在日趨提升,人們對產品質量的需求也在逐漸提高,并且對價格的承受能力也隨之增大,所以,企業在加強競爭力時能夠采取此種方式。
3.2.3 企業實施基于低成本的差異化低碳發展戰略[4]既提高功能,又降低壽命周期費用。這是提高價值的最理想的途徑,是價值工程追求的主要目標。如產品原有功能與壽命周期費用與用戶的要求差距較大,通過補充必要功能,消除不必要功能,降低多余費用,就可以做到這一點。公司采用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就可以達到這一目標。特別是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企業必須采用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技術,努力地降低成本同時加大產品的差異化程度,才能在競爭中站穩腳跟,持續發展。
3.2.4 企業實施低碳發展技術創新戰略[5]主要分為領先型創新戰略、跟隨型創新戰略和模仿型創新戰略。企業在制定其低碳發展技術創新戰略時,一定要分析低碳發展技術創新戰略所追求的功能和成本。根據價值工程V=F/C的原理,企業進行低碳發展創新戰略選擇時,應根據自身的資源條件和能力以及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針對低碳發展創新戰略各個功能和成本費用在不同創新戰略實施情況下進行打分,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需要賦予各個功能不同權重,進一步算出總功能得分F=∑Fi,在該戰略下核算總成本C=∑Ci,最后計算二者比值,算出各個戰略選擇下的價值大小,從而可為企業創新戰略選擇提供決策支持。
3.3 資本推動型低碳經濟發展戰略“碳交易”是傳統生產方式向“綠色”發生“全球性轉變”的“方向標”。以經濟學的角度而言,碳交易遵循應科斯定理。易言之,以CO2為代表的溫室氣體需治理,而在此過程中就會給企業帶來成本差異,由于平日中的商品交換能看成一種產權交換,因此,同樣可以交換溫室氣體排放權。基于此,在市場經濟框架下,利用碳權交易自然就是有效處理污染問題的最佳方式。我國要想更優地促進資金及技術向低碳領域發展,就一定要參與建構國際碳市場,通過金融市場發展低碳經濟,進而使資本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功能完全發揮出來。[6]
3.4 消費引導型低碳經濟發展戰略在保持社會人群生活質量不變的情況下,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在消費領域進行節能存在著相對大的潛力。我們以建筑節能為例,我國城鄉民用建筑面積約為400×108m2,建筑能耗已占總能耗20.7%。北方城鎮在2004年農村生活用和煤建筑采暖為1.6×108T標煤/年,在全國煤產量中的比重為11.4%,而諸如生活用電等其他用電與建筑用電的耗電為5 500×108kW?h,在我國電耗中的比例是27%至29%。至2020年,預計我國城市人口比例為56%,大概新增?芏110×108m2需采暖的民用建筑,相比于2004年而言,2020年可能要增加2.5×108T標煤以及5 800×108到6 300×108kW?h用電。降低化石能源消耗是我國建筑和生活節能的主要目的,能夠使用各種方法。例如利用太陽能等。同外國建筑作比較,我國建筑的保溫能力較差,導致損失大量的熱量,應給予特別關注。[7]
3.5 組織推動型低碳經濟發展戰略這里的組織主要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在帶動低碳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政府擔任著直觀重要的角色。許多發達國家推行了有效的經濟措施與法律規范,使得低碳經濟可在短時間里取得快速發展,同時獲得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例如,德國積極推行氣候保護高技術戰略以及生態稅,重點培育環保技術產業,并將其立為新的主導產業。在低碳經濟發展中,企業的角色比較獨特,一方面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另一方面又是資源很大的消耗者,也是污染的造成者。作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企業,很難獨自發揮作用,需要消費者、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共同參與,尤其要強調非政府組織的作用。非政府組織是指處于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社會組織,代表著社會中某個群體、階層、集團的利益。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不僅有市場失靈現象,也有政府失靈現象。隨著市場和國家機制的相繼失靈,非政府組織作為現代市場經濟中的第三種力量,正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3.6 法律約束型低碳經濟發展戰略政府通過立法和頒布對行業、部門的最低能效標準和排放標準以推動低碳經濟發展。這種方式具有權威性、公開性和穩定性。例如美國對汽車以及大多數家用能源設施實施最低能源效率標準,對建筑和空調、冰箱等高耗能家用電器,不斷提高節能標準。英國政府出臺了可持續住房標準,分為6個等級限定能源效率和水效率的最小消費標準對所有租賃和出售的建筑物將實行能源績效證書管理制度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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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莊貴陽.中國經濟低碳發展的途徑與潛力分析[J].國際技術經濟研究,2005,8(3):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