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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制度創新的看法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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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創新的看法

        第1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關鍵詞: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創新

        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的制度創新取決于政府與金融企業二者之間的制度需求是否能夠互相適應,也就是說金融企業是否與政府能夠具備同樣的強烈回避價格波動風險的偏好,以及其創新制度能否有效得以實行,以此滿足金融企業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的偏好。此外,由政府主導的強制性制度創新同樣缺乏制度供給的有效性與針對性,金融企業積極創新的訴求被遏制,使得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的制度創新缺乏主體的支持效用。雖然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應當作為一項需求誘致的制度創新,通過十多年的努力也形成了我國房地產市場的跨越式發展,但是資產證券化以及信用衍生品等等均可分散經濟體住房貸款風險的金融創新制度與金融工具的發展卻相對滯后,所以,為了有效避免風險,讓銀行具有制度創新的動力。

        一、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現狀

        在當前國際當中較為完整的房地產金融市場體系當中,因為機制的逐步完善,已經出現了許多與制度以及產品創新的成功實踐,這些成功的創新實踐均是在市場化的大前提下進行的,也同樣包含保護公眾權益以及一直行業壟斷以及完善市場內部要素等。對于國內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來說,因為金融創新機制的缺失以及相關的金融制度發展相對滯后,出現了發展速度十分緩慢等現象。比如盡管央行對房地產開發商采用項目融資或者股權融資等等多種融資的方式持支持的態度,但是房地產金融市場資產的證券化作用也同樣面臨著多種發展障礙。其中一條便是法律的阻礙,對于尚未能夠出臺產業投資基金法以及基金法等等明確的法律措施的當前,為金融衍生品相應規范的發展帶來了諸多限制,同時,規模與收益的發展阻礙也對信托在發行數量上的限制以及缺乏流動性的問題帶來了諸多影響。最后,因房地產公司在上市方面所面臨的高門檻與高成本下,市場操作也同樣存在著許多障礙。因此,想要進行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讓房地產市場掙脫商業銀行等一些間接金融系統主體的禁錮,先要對市場主體的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市場機制與風險約束機制進行滿足,進一步確立利于社會公眾分享公共福利的將房地產金融、證券市場產品進行有機結合的創新機制進行統籌安排。

        二、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思路

        想要積極的對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進行有效創新與分析,應當首先明確創新思路,并沿著創新思路進行摸索,充分發揮出新興房地產金融機構的發展特點,對于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創新以及其它相應的配套制度進行創新、融合。同時,適當的對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模式進行轉換,其方針思路應為發動政府強制性作用,扭轉制度的變遷與作用,適當的培育市場誘致性與制度變遷的力量,以金融機構以及金融服務拓展作為其突破口,帶動當前商業銀行房地產金融改革,積極的推動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同時,也應進一步構筑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體系。通過對金融衍生品制度體系的借鑒,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體系建設也應當大體包含三個方面,首先是市場交易制度,其次是市場監管制度,最后則是市場風險管理制度。凡此三點,是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創新體系的重要元素,同樣也是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創新體系構建的最關鍵環節。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也便可以循著這樣的思路進行建立并完善。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制度創新,能夠保障房地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能夠按照市場交易規則順利的進行,也能夠確保房地產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按照市場交易規則進一步達到完善與創新的目的。對于我國目前的發展狀況來看,最好的辦法就是參照西方發達國家的做法,并依照我國實際國情與房地產衍生品市場的不同發展階段特點,進一步達到交易制度的完善。當前我國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主要依靠不同的發展階段特點,進行交易制度的創新,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主要的目的是確保市場的有效性,抵御金融衍生品市場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在此基礎之上保障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當前我國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市場所普遍存有交易品種較少,其發展時間也較短一些現象,而且市場風險管理機制也同樣為能夠真正得以建立,所以只有對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市場實施有效的監管才能夠保障市場運行的有序性并促使其能夠穩定、持久的發展。從提升我國金融市場競爭力的角度出發,以此應對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的重要挑戰,按照國際慣例對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的市場風險管理制度進行制定是當前的重要課題。

        現有的金融制度的場景以及構置,不但影響了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的創新步伐,同樣也因為房地產金融業所面臨的諸多金融管制限制了其金融創新的空間,讓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在創新過程中出現了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并且讓整個房地產金融市場極度缺乏創新的能力以及活力,完全難以滿足當前房地產發展對于金融市場功能的多元化需要。而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創新的體現之一便是實現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產品的創新,對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產品的創新來說,對它有著直接影響的便是金融機構中當前的體制問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商業銀行經理人只需要對廣大的投資者負責,而不需要對上級或者是大股東負責,追逐利潤將成為商業銀行產品創新的最大動機,但是股權分散與國家控股之間的矛盾應當如何化解,則應當進一步在實踐中不斷摸索。

        三、結語

        本文通過對我國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創新研究進行闡述分析,并結合筆者自身經驗,談一些感受與看法,希望以此為相關工作者提供幫助、借鑒。■

        參考文獻

        [1] 董安生, 潘睿. 論我國目前推行股指期貨制度的必要性與緊迫性[J]. 蘭州學刊, 2009,(08)

        [2] 李成, 張煒. 基于逆向選擇視角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研究[J]. 云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0,(01)

        第2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摘要】我國現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造成的兩稅并存的矛盾日益突出。國內各行為主體對如何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存在不同看法革。本文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制度成本分析方法,對兩稅合并政策遲遲不能推行進行了深入分析,認為制度供給成本是影響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的固有因素,而憲法秩序等外部環境也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產生了重要影響,使得國家斷定統一稅制的成本過高,從而延緩了新稅制的推行。

        Abstract:Theincomeinstitutionofchina‘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isfacingoutstandingproblem.Eachbehaviorcorpushavedifferentviewpointsonhowtounifythetaxsystem.ThistextmakesuseofthecostanalysismethodofNewInstitutionEconomicstofindoutthereasonwhythecombinationoftheincomesystembetweenChina’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isslowandwhyitcan'tbeputinintopractice.quickly.ThistextalsoassertthatthecostistheinteriorfactorsofChina‘sincometaxsysteminnovationofit’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whiletheexteriorsystemenvironmentsuchasConstitutionorderhasgreatinfluenceonchina‘sincometaxsysteminnovationofit’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Thecentralgovernmentthinksthatthecostofthetaxsysteminnovationishigh,anddeferthenewtaxsystemcombination.

        Keyword:HomeandForeignEnterprise;IncomeTaxInstitution;InstitutionalInnovation,;InnovationCost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為了吸引外資,對外資企業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對內資企業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由此,形成了被專家稱為“全球罕見”的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目前,國稅總局的測算實際稅率內資企業所得稅為22%,外資企業僅為11%。這種差異性的企業所得稅制嚴重違反了稅負公平均衡的原則,抑制了我國民族工業和幼稚產業的發展,不利于整個國民經濟的整體提高。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程的加快,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后,要求內外資企業享有平等待遇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國家也把推進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的稅制改革提上日程。2005年1月始,財政部高調推進兩稅合并,隨后54家跨國公司聯合反對,要求暫緩取消對他們的稅收優惠政策[1]。一些相關部門和部分地方政府也對兩稅合并有抵觸。在多方力量博弈后,內外企兩稅合并草案沒有提交到今年3月召開的人大會議上審議,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合并宣告擱淺。

        一、制度經濟學視角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成本及其影響因素

        所謂制度創新,是指制度的革新、改革、替代等,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新的更有效率的制度供給來改進、替代另一種制度供給的過程。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創新的前提是現存制度之外出現了一種新的潛在收益,而這種潛在收益在現存制度中是無法獲取的。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這種潛在收益。但是,并不是潛在收益出現了,就能進行制度變遷。實際的制度創新的發生還取決于成本問題。“如果預期的凈收益超過預期的成本,一項制度安排就會被創新”[2][P274]可見,制度創新的關鍵在于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

        對于一項正式的制度安排而言,制度供給的成本至少包括:(1)規劃設計,組織實施的費用;(2)消除舊制度的費用;(3)消除制度變革阻力的費用;(4)制度變革及其變遷造成的損失;(5)實施成本;(6)隨機成本[3](P130)。

        此外,制度創新還受到外部制度環境的影響。戴維斯和諾斯認為,統治者的偏好和有限理性、意識形態剛性、官僚政治、集團利益沖突和社會科學的局限性、國家的生存危機等制約著政府的制度創新行為。戴維?菲尼在他的制度供求分析模型中提出了制度供給外生變量,主要包括“憲法秩序、現在制度安排、現有知識積累、規范準則、公眾態度、上層決策的預期收益等”[4](P155)。

        二、當前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成本分析

        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中國加入WTO,經濟國際化的客觀需要,但中央政府處于對諸社會穩定與政治穩定的偏好,過多考慮了影響政府制度供給能力和意愿的成本因素,使得政府主導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遲遲未能取得實質性突破。這些成本主要包括:

        1、規劃設計成本。這是指用于探索、硏究、設計、選擇新制度安排的成本。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的關鍵,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怎么做”的問題,即規劃設計問題。新的稅制設計決不能簡單將其合二為一或相互靠攏,而應該從當前的經濟形勢出發,遵循公平稅負與促進平等競爭、統一稅收優惠與規范稅制、國際慣例與我國國情相結合的原則,各方面通盤考慮,制定出一套完整可行的所得稅法,盡力做到財政收入、外商投資與地方政府利益的穩定與均衡。為此,就必須認真研究、設計制度創新的道路、模式和制度規范,支付較高的設計成本。此外,對于世界各國吸引外國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和較低的企業所得稅制的移植和借鑒,也必須支付信息費用和研究費用,這些費用對于微觀主體來說也相當高昂。我國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就提出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且進行了系統、深入的研究和準備,現已初步規劃設計好兩稅合并草案,只待提交人大審議通過。

        2、制度變遷的實施成本。改革的實施成本包括公眾的反對成本、協調成本、組織成本、試錯成本、監督執行成本等。目前中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方向仍舊是“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也就是取消、簡化各種所得稅方面的優惠,從而擴大稅基,在此基礎上按照產業和地區來給予優惠。但也會帶來一系列問題,如已經成立的外資企業怎么辦?過渡期是3年或5年還是按企業的經營期限算?其中可能發生的規避行為怎么辦?需要昂貴的學習成本和試錯成本。況且我國對外資企業的優惠既是為了彌補我國投資環境的不足,也是為了矯正對內資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優惠待遇所造成的不公平。時至今日,政府對國有企業明補暗補的情況依然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內外資企業的公平競爭缺乏制度基礎,如果取消對外企的所得稅優惠,內外資企業在稅率上是完全平等了,卻可能造成實際上更大、更長遠的不平等,必然引起外資企業的反對。這就需要政府在改革的過程中對失益者進行適當的補償,這些補償費用形成政府需要支付的制度變遷反對成本。

        3、制度變遷的機會成本。制度變遷的機會成本是選擇一種制度而放棄另一種制度所必須放棄的收益,這種成本是決定改革取舍的重要依據。我國1991年開始實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是與國際接軌的,在很多制度設計方面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踐證明其方向是正確的,取得過較大收益的。有據資料反映,目前在華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超過25萬家,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國公司中已有450家在華投資,其中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的超過30家。新的稅制的建立有可能是以犧牲舊制度為代價的。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基本取消按照內資、外資來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轉而實行行業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可能會普遍性提高外資企業稅負,從而導致外商投資增長的減速;同時,由于外資企業出口額占全國出口額的55%左右,外資企業稅負提高,可能會引起外貿增長速度下降。研究稅制創新的機會成本要求我們做出的是這樣一種選擇,即通過價值對比,挑選一種具有更高價值的制度而放棄價值低的制度。

        4、新舊制度摩擦成本。新制度的建立總是不可避免地會使有些人蒙受損失,而不是在沒有任何人受損的情況下使另一些人受益。新制度的受益者很可能就是舊制度的受害者,既得利益集團會拼命反對制度創新,形成新舊制度摩擦成本。現階段,我國企業所得稅制創新面臨較大壓力,主要是既得利益者通過種種手段來維護這些低效的或過時的制度,使得制度創新需要支付的摩擦成本很高。表現為:跨國公司集團不愿輕易放棄已經享受的多年優惠政策,上書游說中央,要求“取消對外資企業優惠政策應有一個5到10年的過渡期”[5];國內相關部門和東部沿海地區地方政府,把本地區本部門的利益等同于國家利益,似乎取消了這些制度就是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一般來講,需求型誘制性制度創新比政府主導型強制性制度創新產生的摩擦成本要小。但是,當舊制度非被取代不可時,摩擦成本再高也是要付出的,因為付出的高代價可能會產生預期高收益,這一道理完全適用于企業所得稅制創新。

        5、制度創新的時滯成本。所謂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是指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給之間存在一個時間間隔。即新的制度供給要滯后于新的制度需求的出現。在任何一個社會形態和社會階段,由于社會都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所以,適應某一階段或某一社會情境的制度安排必然隨著社會的變化而逐漸失去作用,新的社會情境便需要新的制度安排,而由于人的認知能力、制度“發明”需要時間及新制度的啟動存在時間間隔等因素,新制度不可能隨著社會的變化而同步調適,因此,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是必然的。在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中,由于沒有重要的社會變革,所以制度的安排會隨著社會的逐步發展而展開,時滯性問題表現得不是很明顯,而在一個多變的社會如目前我國的轉型社會中,由于整個社會結構都需要調整,因此舊有制度明顯不能適應新的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新制度的產生和有效施行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當前我國制度安排中的時滯性便顯得更為明顯。這一點對于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而言,也同樣適用。

        三、制約我國當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的外部環境分析

        在社會經濟發展和制度變遷過程中,影響我國政府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憲法秩序。憲法秩序主要是指一個國家的憲法和基本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它也被稱為制度環境。憲法秩序通常規定了一國的具體經濟制度的總體性質和可能的發展空間,因此,它也決定了制度變遷可能的選擇空間。如果一種可能的新制度模式可以有效地獲得潛在的外部利潤,但這種制度模式超出了一國憲法秩序規定的選擇空間,此時,制度變遷或者被迫選擇較為低效率的非最優模式,或者去努力改變憲法秩序本身。無論走到哪一條道路上去,對于制度變遷過程來講,都不可能是最有效率的道路,亦即是成本比較高的道路。這樣,一種憲法秩序規定的選擇空間的大小就對制度變遷過程的成本產生了影響。2004年,中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例子就說明了憲法秩序與制度變遷成本的相互關系。2004年憲法修正案草案把境外資本納入了憲法保護范圍,對于外資企業的發展而言,這是重大的制度環境的變化,這種變化為外商企業的發展和整個企業制度的變遷開辟了廣闊的新空間,我國要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會適當考慮外資企業利益,可能會降低新稅制實施后外資企業需要支付的變革成本。

        2、人們的知識積累程度和認知程度。正如拉坦所言,我們擁有社會科學知識越多,我們設計和實施制度變遷就會更有成效。人們對知識的積累程度和認知社會的程度越高,對經濟生活和經濟過程現狀及未來趨勢的把握越準確清晰,就越容易以較小的成本設計出制度變遷的目標模式,并在制度變遷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正和調整,反之亦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人們的認知程度和知識積累往往和學習能力密切相關。在許多情況下,制度變遷只需要將別人已經在實行并行之有效的制度學習借鑒過來,根據自身的情況加以適當的改造和本地化,就可以低得多的成本完成制度變遷的規劃設計任務。就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改革和創新而言,只要我們對于當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并存的弊端厲害認識越深刻,把握越準;對于我國當前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的機遇和挑戰把握越準確清晰,就越容易以較小的成本設計出制度變遷的道路、模式和制度規范。同時,我們也可以通過系統、深入的研究,借鑒世界各國吸引外國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和較低的企業所得稅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修正和調整,也能以較小的成本完成新稅制的規劃設計工作。

        3、現存制度安排。根據諾斯等人的“路徑依賴”理論,在制度創新中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的機制,形成“路徑依賴”(pathdependence),即制度變遷一旦確定在某一方向上,其自我強化機制的作用會使制度變遷在既定的方向上持續發展。因此,“人們過去作出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6](P1)。一方面,原有的初始制度選擇會強化現存制度的刺激和慣性;另一方面,現存制度安排會形成一個既得利益集團或一種既得利益格局,而既得利益集團會增加制度變遷的談判費用,造成制度變遷阻力。實際上正是由于路徑依賴的慣性使得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創新遲遲不能實現。首先,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在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外資和對外貿易都保持了高速增長,成效顯著,政府容易被現存制度安排的績效所誤導,害怕或者不忍心變革原有的制度安排,認為只要沿著前一輪變遷的路徑繼續往前走,就會不斷完善制度;其次,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后,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將有所提高,這對外商投資企業來說意味著收益的減少;對東部沿海外向型經濟地區而言意味著外資增長速度和對外貿易增長的速度的減緩;對某些政府部門以及涉外工作人員而言意味著政績(收益)的減少,必然會反對新的制度安排。

        4、非正式約束。制度創新是經濟主體追求外部利潤最大化的行為結果。只有當經濟主體對一項制度的安排和結構的預期成本少于預期收益時,一項制度安排才會被創新。而經濟主體對制度的成本-收益的看法,則要受意識形態的影響。因為人們是通過成本-收益分析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的,而意識形態通過改變經濟主體的偏好體系,對成本和收益的值具有直接的決定作用。“從隨機觀察中可以發現,個人在成本-收益計算中僅以獲得更多的尊嚴作為利益取向的行為模式是廣泛存在的”[7](P60)長期以來,國人普遍存在“中國經濟的發展還需要外資的拉動”的慣性思維。但現實情況是,中國目前真正缺少的并不是資金,而是投資機會。銀行有十幾萬億人民幣的儲蓄找不到合適的投資機會,因為競爭的不平等,總額超過3萬億人民幣的外資享有了“超國民待遇”的投資機會。由于稅收政策的不平等,居然出現了數額巨大的“假外資”。給外資以“超國民待遇”的另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外資的到來將帶來技術進步。但不久前商務部對外經濟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的《2005跨國公司在中國報告》卻披露了一個相當驚人的事實:“大量外商直接投資帶來的結果是核心技術缺乏癥!”以市場換技術的初衷并沒有變成現實。由此可見,非正式規則改變的滯后程度已經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創新需求形成了矛盾和沖突,這種正式制度創新需求與非正式制度不協調帶來的矛盾和沖突必然加大制度變遷的成本,延緩新稅制的實行。

        四、結論

        綜上所述,創新成本與創新收益的比較關系是制度創新能否發生的關鍵。所以,合乎邏輯的結論就是,進行任何類型的制度創新,除了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創新收益(選擇收益盡可能大的制度創新)之外,都必須同時盡可能減少制度創新成本付出。如果可供選擇的創新方案無法避免有人受損,創新面臨利益受損者的抵制乃至反對,那么就應該采取某些適當的補償辦法,使利益受損者的損失限于其可承受的范圍之內,并使之相信制度創新將最終增加他們的利益。這樣,這些人就可能緩解其對制度創新的抵制態度,甚至加入支持創新的行列。就此次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而言,54家享受超“國民待遇”的跨國公司不愿承擔稅制創新的成本,上書國務院反對新稅改;一些相關部門和部分地方政府由于擔心調高跨國公司企業所得稅后影響FDI的進入,影響政績、GDP增長,也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持保留態度。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一定要遵循成本-收益分析的基本原則,統籌考慮稅制變革利弊得失,協調照顧方方面面的利益,使改革帶來的風險和負面效應降到最小。

        參考文獻:

        [1]齊雁冰。所得稅并軌阻力來自內部54家外企反對新稅改?[[EB/OL]]。北京青年報電子版。2005年01月15日

        [2]林毅夫:關于制度變遷的經濟學理論:誘致性制度變遷與強制性制度變遷[A].科斯、阿爾欽等著: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制度學派譯文集[C].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年

        [3]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

        [4]V·奧斯特羅姆等。制度分析與發展的反思——問題與抉擇[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

        [5][齊雁冰。所得稅并軌阻力來自內部54家外企反對新稅改?[[EB/OL]].北京青年報電子版。2005年01月15日

        第3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The Second Theoretical Departments of Nanjing Institute Politics of PLA Nanjing Jiangsu Province

        摘要:制度非均衡是由制度供給和制度需求不一致引起的,主要表現為制度供給不足和制度供給過剩。制度創新的成本、收益、制度選擇集合的改變等有可能促使制度非均衡的出現。憲法秩序、現存制度安排、制度設計成本、現有知識積累、實施新安排的預期成本、制度變遷方式等外部因素可能會使制度非均衡長期存在。本文運用西方新制度經濟學的方法來分析我國現行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非均衡,認定我國既定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結構明顯存在著制度有效供給不足和無效供給過度的非均衡性,制約農業的發展,而這恰恰是制度創新的誘致因素。

        關鍵詞: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制度供給不足;制度供給過剩;農村土地產權制度

        Abstract: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means that institutions supplied and institutions demanded are not in balance. It can be pided into institutional supply shortage and institutional supply excess. Changes in institutional cost, profit and the set of institutional choice may cause some institutions into disequilibrium .moreover,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a may be made to be persistent by the following factors such as constitution order, existing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institutional design cost, lack of social science knowledge, the expecting cost of practicing institution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method. This paper mainly uses theories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alysis problems of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of China’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and assure that China’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institution in not in balance, which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our agriculture ,this is exactly the cause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Keyword: Institutional Equilibrium;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Institutional Supply Shortage;Institutional Supply Excess;Farmland Property Institution

        隨著我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在我國加入WTO,農業發展面臨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嚴峻挑戰的今天,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已難以繼續為農業現代化、農業國際化和農村非農化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由于農村土地產權問題及其矛盾糾紛而引發的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進步等“三農”問題也愈演愈烈,事實表明當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已處于一種典型的非均衡狀態,已有的制度安排結構中主體無法獲取的潛在利潤或外部利潤的出現。換句話說,盡管現行之外還有另外一種可供選擇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可以增進許多農戶個人及社會福利水平的潛在機會,卻難以使之成為現實;而那些效率釋放殆盡的制度依然是當前農業發展中制度供給的主流,這恰恰也就是農地制度產權制度創新的誘致因素。本文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對這一現象進行詮釋。

        一、我國現行農村土地制度非均衡的一般理論解釋

        所謂制度均衡是指人們對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的一種滿意狀態或滿足狀態,因而無意也無力改變現行制度[1]。在此狀態下,現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的任何改變都不能給經濟中的任何主體帶來額外的凈收益,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從總體上處于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均勢狀態,它表現為制度的供給適應制度的需求。所謂制度非均衡就是指人們對現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的一種不滿意或不滿足,欲意改變而又尚未改變的狀態。[2]在此狀態下,現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的任何改變有可能會使不同制度創新主體獲得利益,也就是說,現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之外出現了另一種可獲得潛在最大利益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如果不及時創新制度安排,就容易導致制度供給不足或者制度供給過剩,使得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出現了不一致,容易引發制度非均衡。

        引起制度非均衡的因素很多。從內部矛盾來看,制度創新的潛在收益變化、制度創新的成本變化、制度選擇集合的改變、技術改變、制度服務的需求改變以及其他制度安排改變等因素都會引起制度非均衡。從外部因素看,外部環境的變化、資源條件的改變、國際環境的變化以及體制的變化等等,一方面會使原有的制度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不是凈收益最大的制度,因而產生了制度創新的動機和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會改變可供選擇的制度集合和選擇范圍,從而產生制度的有效供給。

        我國現行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之所以處在非均衡狀態,主要表現為農村土地實際產權制度供給滯后于潛在的制度需求,制度供給存在明顯不足。一方面,對新制度的需求已遠遠早于實際制度供給,從而導致農地產權制度有效供給不足。例如對界定土地所有權制度的需求、對明晰土地使用權制度的需求、對健全土地流轉制度的需求、對規范土地租賃制度的需求等潛在制度需求都早已產生,但實際制度供給至今尚未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另一方面,土地承包制度供給存在著嚴重“過剩”,一些現行制度供給相對于社會需求是多余的,如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農村住宅禁止向城鎮居民出售,農民將戶口遷入城鎮后,其原宅基地不得再擴建和自行轉讓等政策,都極大束縛了土地和勞動力這兩大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阻滯了農地市場化進程。

        當然,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制度非均衡是一種“常態”,而制度均衡則是一種暫時的、理想的狀態,即使“偶爾”出現也不會持續存在,影響制度供求的成千上萬各“變量”在不斷變化;另一方面,制度非均衡又成為制度變遷的誘致因素,正在不斷出現的潛在利潤促使人民不斷進行制度創新,制度非均衡的軌跡就是制度變遷的軌跡。

        二、我國現行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非均衡的內部性分析

        一是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供給不足。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呈現多元化發展,與此相適應,我國的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應明確確定農地主體。我國憲法雖明確規定了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在此規定下,現實的“集體所有”大多數為鄉鎮、村、村民小組所有,農民只是具有土地的經營權而無所有權。而作為土地所有者的集體對土地充其量除了在農戶之間進行調整一類的分配權力之外,并不擁有法律賦予所有權的全部權力。實際上,在我國中央政府代表全社會掌握最高的、宏觀的農地支配權,造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虛置或缺位。即使是集體組織享有的那一小部分所有權也缺乏真正的組織載體,使集體很難真正行使自己的所有權。

        二是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供給不足。從經濟學的角度,產權對它的擁有者來說,應當具有的權能是:占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家庭承包制度雖然實現了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農戶擁有了承包經營權,但農戶的權利并不是充分和完備的,我國農民在土地的所有權上,只有占有權和使用權,而沒有處置權和收益權。農民產權權利的不充分使之無法適應市場經濟和現代農業發展的變化和要求。例如,在現行制度下,農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權以獲取銀行貸款的權利。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承包經營權又發生分化,演變成承包權與經營權兩部分。而改革開放以來20多年,國家通過出讓、轉讓農村土地收益達2萬億元,但大部分農民卻沒有從中收益。

        三是農村土地承包制度供給不足。我國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國家在1984年就確立土地使用權15年不變。1993年底,國家又確定將原有土地使用權再延長30年,并提倡在承包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同樣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但在實踐中,家庭承包制基本采取按人平均承包土地的辦法,以保障農民平等的經濟權利。特別是由于婚喪嫁娶、新生人口不斷形成高速承包地的內在壓力,不少地方不得不采取“三年小調整”、“五年大調整”的辦法,不斷重新分配承包地,這使穩定土地承包成為一句空話。土地承包權的不穩定直接導致土地所有權不確定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民對土地的長期投資,使得土地的粗放經營成為普遍的現象。

        四是農村土地經營制度供給不足。家庭承包經營在解決了農村溫飽問題后,在繼續發展上遇到了巨大的挑戰。尤其是隨著以市場經濟為目標模式改革的深入,家庭分散經營表現出制度上的滯后性,一系列困擾農業經濟的問題(如規模經營,農民增收,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化、一體化等問題)難以在封閉、凝固、分散的小生產經營體制框架內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 所有這些都使得我國的農業難以像其它產業那樣能夠獲得規模經濟效益,這大大降低了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目前我國已經加入了WTO,與其他行業相比,我國農業的比較優勢最小,入世對農業的沖擊也最大,如何提高我國農業的規模經濟效益也就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問題。

        五是土地產權制度結構不完善。我國目前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結構嚴重失衡,土地產權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設還處在初級階段。(1)農村用地保護制度缺乏,我國人口多,耕地少,在農村,則是擅自建房、建廠、建窯、建墳、采礦、采石、挖砂、取土,亂占濫用,破壞地力,改變用途;(2)農地市場制度發育不良,農地是不是資產,如果是資產,其市場如何建設等都缺乏明確的理論指導;(3)農地價格制度缺乏,現實農地經營中,沒有系統的農地地價制度,農地資產顯化缺乏依據;(4)農地金融制度尚待時日。農民缺乏利用農地使用權進行貸款的農業金融機制,導致部分缺失資金的農戶無法運用科學技術進行現代農業生產,農村剩余勞動力不能從土地使用權轉讓中獲得資本積累喪失了發展非農產業的機會,種養大戶不可能通過市場獲得土地相對集中,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此外,我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還存在部分供給過剩現象,突出表現在農村土地使用權限的封閉和凝固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但在現實中,農地流轉尚無相應配套的可供其具體操作的章程,農地轉讓進退兩難:一方面是政府或集體強制性進行農地流轉,侵害了農民的土地權益。據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統計,1998年至今,全國土地違法案件達80萬宗,中國現有失地農民在4000萬人以上。[3];另外一方面就是全國許多地方已出現了農民之間無償或低償轉包、轉讓土地,有的甚至轉出方倒貼,嚴重違反了稀缺土地資源使用價值規律。此外,國家還規定農村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抑制了農村土地進入市場的積極性和可能性,束縛了土地和勞動力這兩大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把9億農民全都緊固在自己的承包田和口糧田上,影響了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和小城鎮的建設步伐。 三、我國現行農村土地制度非均衡延的外部成因

        1、制度創新成本高。制度不均衡產生了獲利的機會能否實現制度的供給,還取決于成本與收益的計算。在制度創新的過程中,面臨著多種成本與收益的核算。一是個體成本-收益比較。新的農地制度創新可能給他們帶來更多收益(包括預期收益),例如更高的糧食產量,貨幣收入,以及股份分紅增加等,同時也要為此付出相應的成本代價,譬如農民的土地轉讓會使轉讓農民喪失了土地,增加貨幣收入卻喪失了糧食收入,承擔的風險增大等。一般說來,只有在收益可能大于成本時,單個行為主體才會產生制度創新的要求從而對由政府設計安排的制度創新持贊同和支持的態度。二是社會成本-收益比較。新的農地制度變革可能會使部分設農、非農社會成員的利益受損,從而成為制度創新的阻礙,進而增加制度創新的機會成本。我國是典型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土地對農民來說不僅僅是一種生產資料,而且承載著過多的就業和社會保障的職能。農村土地創新有可能使部分農民失去土地導致社會不穩定,同時大量農民涌入城市,也會帶來復雜的社會問題。三是政治成本-收益比較。毫無疑問,未來農地產權明晰化和市場化的改革取向。經濟市場化、自由化必定會提高資源市場配置能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因而有可能增強政府可支配的經濟力量——主要體現為能增加財政收入,從而使權力中心獲得更廣泛的國內政治支持和加強在國際政治經濟談判中的力量,達到鞏固權力之目的。但經濟市場化、自由化所誘發的多元化政治力量可能會弱化權力中心的權威性。

        2、“搭便車”問題。我國現行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制誘致性制度變遷本身所具有的外部性容易導致“搭便車”問題,這就意味著一旦制度被創新和安排,每一個受這種制度安排約束的個體,不管他是否分攤了制度創新的成本,他都能得到同樣的制度服務。由于這個緣故,經濟主體都希望別人分攤制度創新成本,其結果是制度供給不足。這就使得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之間的矛盾表現更為突出。因而,在“搭便車”問題困擾下,制度供給不足的非均衡狀態將可能較長時間內持續下去。既然誘致性制度創新受到“搭便車”問題的困擾,那么國家強制性制度供給是否會彌補制度供給不足嗎?新制度經濟學家認為,政府只有在預期收益高于其強制推行制度變遷的預期成本時才會提供新制度供給。如果創新損害具體制度提供者集團的利益,它們就不會為制度創新提供服務,甚至會以國家的名義阻礙制度創新的實現,維持一種低效率的制度。“經濟增長時會出現制度不均衡。有些制度不均衡可以由誘致性創新來消除。然而,有些制度不均衡將由于私人和社會在收益、費用之間有分歧而繼續存在下去。只要統治者的預期收益高于他強制推行制度變遷的預期費用,他將采取行動來消除制度不均衡。盡管如此,如果制度變遷會降低統治者可獲得的效用或威脅到統治者的生存,那么國家可能仍然會維持某種無效率的不均衡。”[4](P396-397)

        (3)制度變遷時滯。所謂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是指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給之間存在一個時間間隔。即新的制度供給要滯后于新的制度需求的出現。在任何一個社會形態和社會階段,由于社會都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所以,適應某一階段或某一社會情境的制度安排必然隨著社會的變化而逐漸失去作用,新的社會情境便需要新的制度安排,而由于人的認知能力、制度“發明”需要時間及新制度的啟動存在時間間隔等因素,新制度不可能隨著社會的變化而同步調適,因此,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是必然的。在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中,由于沒有重要的社會變革,所以制度的安排會隨著社會的逐步發展而展開,時滯性問題表現得不是很明顯,而在一個多變的社會如目前我國的轉型社會中,由于整個社會結構都需要調整,因此舊有制度明顯不能適應新的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新制度的產生和有效施行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當前我國制度安排中的時滯性便顯得更為明顯。這一點對于我國農地產權制度創新而言,也同樣適用。

        (4)現有知識積累及其社會科學知識的制約。新制度經濟學認為,“正如當科學和技術知識進步時,技術變遷的供給曲線會右移一樣,當社會科學知識和有關的商業、計劃、法律和社會服務專業的知識進步時,制度變遷的供給曲線也會右移。進而言之,社會科學和有關專業知識的進步降低了制度發展的成本,正如自然科學及工程知識的進步降低了技術變遷的成本一樣”[50][P336]。這就是說社會科學(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等)知識就是認識社會現象的階梯,并決定著改造社會的成本。我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創新方向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這是一項全新的事業,在改革過程中面臨的社會科學知識不足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經典的理論中闡釋的是土的地社會所有,而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土地集體所有;另一方面,西方有比較成熟的土地產權制度理論和模式,但這些理論和模式是建立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個別基礎之上的。因此,如何既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又建立和完善現代土地產權制度并沒有現場的模式可供借鑒,只能靠摸索和創新。因而使得制度非均衡的狀態得以較長時間延續。

        (5)意識形態剛性。制度創新是經濟主體追求外部利潤最大化的行為結果。只有當經濟主體對一項制度的安排和結構的預期成本少于預期收益時,一項制度安排才會被創新。而經濟主體對制度的成本-收益的看法,則要受意識形態的影響。因為人們是通過成本-收益分析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的,而意識形態通過改變經濟主體的偏好體系,對成本和收益的值具有直接的決定作用。“從隨機觀察中可以發現,個人在成本-收益計算中僅以獲得更多的尊嚴作為利益取向的行為模式是廣泛存在的”[6][P60]。我國漫長封建小農社會經濟形成的平均主義觀念、家族和家庭觀念、公私觀念等潛移默化的從各個層面影響著農民主體對農地制度創新成本-收益分析。任何違背農民意愿的制度創新方式都不會得到農民支持和理解,也是難以實施的。2004年,因為首創”家庭聯產承包制”而常被作為“中國農村符號”的安徽省,對全省15個市、60個縣(區)、219個鄉(鎮)共2070個農戶進行了一次深入的摸底調查,46.09%的農民對土地產權私有化持反對意見,贊成的只有28.7%,其余農戶說“無所謂”或回答“拿不準”。農民認為:“家庭承包制”適合我國的實際,不能動搖[7]。

        四、結論

        我國目前非均衡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格局已進入不可持續的狀態,由于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非均衡而引發的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進步等“三農”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各個土地所有權“上級”以所有者的名義來侵蝕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嚴重阻礙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土地隨意的調整以及不得轉讓、繼承、自由種植等限制,造成土地資源不能自由流轉、不能形成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棄農務工,使得相當大一部分土地處于閑置或半閑置狀態,稀缺的土地資源并沒有得到充分利用。這種非均衡的農地產權制度格局已成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進步的“瓶頸”;體現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農地制度,已經成為經濟社會中的“稀缺資源”,而在這種非均衡中又恰恰是推動土地產權制度進一步改革的需求因素,這也正是土地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進一步展開和深化的基本條件,其結果必然是加速我國農地產權制度創新的力度和頻率,實現制度均衡發展。

        參考文獻

        [1]光.論制度均衡與制度變遷.經濟研究[J],1992,(6)

        [2]光.論制度均衡與制度變遷.經濟研究[J],1992,(6)

        [3]李兆清.國家重策出擊“三農” 農業稅賦擬5年降至2.4%,財經時報電子版[N],BUSINESS.SOHU.COM,2004年2月14日

        [4]林毅夫:關于制度變遷的經濟學理論:誘致性制度變遷與強制性制度變遷[A],載科斯、阿爾欽等著: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制度學派譯文集[C],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

        [5]VW拉坦:誘致性制度變遷理論[A].載科斯、阿爾欽等著: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制度學派譯文集》[C].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

        第4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正文】

        馬克思與熊彼特創新思想的比較研究,存在著三種傳統。一是研究“熊彼特”而形成的傳統,二是研究“思想史”而形成的傳統,三是研究“當代創新格局”而形成的傳統。第一種傳統是由詹姆斯·托賓(JamesTobin)開創的,(注:EduardMarz,JosephSchumpter,YaleUniversityPress,1991,p.Ⅸ.)其后,為馬克·伯爾曼(為MarkPerlman)所繼承,并于20世紀80年代為熊彼特學派和新熊彼特學派所發展,成為“熊彼特”的首要問題。(注:JosephA.Schumpeter,TenGreatEconomists:FromMarxtoKeynes.Routledge,1997,xlv;EduardMarz,JosephSchumpter,YaleUniversityPress,1991,p.Ⅸ.)20世紀90年代以后,這種傳統又為澳大利亞、日本等國的“馬克思”專家所重視,出現了像鹽谷(YuichiShionoya)這樣著名的代表人物。(注:YuichiShionoya,SchumpeterandtheIdeaofSocialScienc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7,78-83.)這是最值得關注的傳統。第二種傳統以于爾格·尼漢斯(JurgNiehans)等人為代表,(注:JurgNiehans,AHistoryofEconomicTheory,Th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94,137-155.另有觀點認為“馬克思(1848年)恐怕領先于其他任何一位經濟學家把技術創新看作為經濟發展與競爭的推動力”,“然而到了20世紀上半葉,著名的經濟學家中差不多只有熊彼特自己一個人還在繼續和發揚這一古典傳統(見《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經濟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925頁)。)目前具有廣泛的國際影響。第三種傳統是有待發展的新傳統,也是本文所要堅持的傳統。下面主要從創新主體、創新發展觀、創新模式、創新目標、創新綜合性、創新的理論空間與哲學基礎等六個方面展開討論。

        一、創新主體

        盡管熊彼特和馬克思都關注創新主體,(注:金斯基:《熊彼特經濟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65-67頁。)但觀點有所不同。馬克思的主體觀是一般主體觀,熊彼特的主體觀是特殊主體觀。在馬克思的體系里,創新主體是一般討論的對象,而在熊彼特的體系里,創新主體是特殊討論的焦點。(注:著名學者愛德華·馬茲(EduardMarz)在《約瑟夫·熊彼特》一書中曾明確指出:“熊彼特經濟學和社會學著作中的核心概念是企業家。”(EduardMarz,JosephSchumpeter,YalaUniversity&nbsp;Press.1991,19.))

        在馬克思看來,創新是一般主體可以勝任的事業。其主體至少包括:(1)工人。(注:金斯基對此曾明確指出:“在經濟學家中,馬克思是將人作為經濟要素并從正面給其以深入論述的少數學者之一。他通過對資本主義體制的分析,認為克服資本主義弊病的力量在于工人,即在于資本家的對立面。在馬克思的理論里,人(工人)一躍成為經濟學體系里的中心。”(見《熊彼特經濟學》第66-67頁。))(2)企業家。盡管在他生活的時代,企業家在創新中的作用還沒有熊彼特時代表現得那么充分,但他已經看到了這種趨勢,并深入分析了企業家產生的兩種方式:(1)生產規模的擴大,強化了企業經營者的職能,加速了資本管理者與資本所有者職能的分離。(注:馬克思認為,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實際執行職能的資本家轉化為單純的經理,即別人的資本的管理人,而資本所有者則轉化為單純的所有者,即單純的貨幣資本家。”(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頁))(2)金融工具的發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現,加速了資本家職能的弱化。(注:馬克思曾指出:金融工具的發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現導致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一種新的寄生蟲,——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創立公司、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產出了一整套投機和欺詐活動。這是一種沒有私有財產控制的私人生產”。(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6頁))(3)國家。這是馬克思的一大特色。(注:馬克思把國家作為創新主體的思想,受到約瑟夫·熊彼特、保羅·斯威齊等人的重視,熊彼特曾指出:“這個時期的政治社會學家領域中的最大成就,是由卡爾·馬克思的名字來代表的。……在這里我只想預先強調,馬克思的歷史理論、社會階級理論和國家(政府)理論,一方面是使國家從茫茫云霧中落到地面上來的首次嚴肅嘗試,另一方面實際上是對邊沁派理論的最好批評。”(JosephA.Schumpeter,HistoryofEconomicAnalysis,OxfordUniversityPress,Inc.1954,433.)保羅·斯威齊在《資本主義發展論》中也明確強調了這一點(見保羅·斯威齊:《資本主義發展論》,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263-277頁)。)(4)科學技術人員。從目前的創新格局來看,馬克思的一般主體觀已為當代出現的創新主體泛化現象、尤其是國家創新體系的出現所證實。

        在熊彼特看來,創新是由“企業家”這種特殊的主體所從事的事業。(注:金斯基對此評論道,熊彼特所謂的企業家,是“在經濟活動中取得成功的人,絕非普通的經濟人,而是具有強烈個性的超常天才。產業革命以來的經濟發展史,在很大程度上來說就是由這些天才們創造的。……在經濟學史上,從這個角度構筑資本主義發展模式的人是熊彼特。他從經濟主體里擯棄掉不具有強烈個性的平庸者,而代之以具有非凡天才的經濟主體(企業家),認為只有他們才是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者。因此,他的經濟體系的中心軸就是企業”。(見《熊波特經濟學》第67頁))“企業家”不是一種身份,而是一種資格。(注:Joseph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78.)它不僅包括一般的工業企業家,而且也包括金融方面的企業家以及其他從事開辦新企業、實現新組合的有關人員。(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74-75.)熊彼特關于“企業家”的界定明確了這樣的觀點:其一,創新是斷續的。在他看來,創新是一個間斷的過程,企業家只有在進行“組合”時才是創新。這雖然與當時的創新難以發生的狀況相吻合,但在現在看來卻是比較狹窄的理解。事實上,人們沒有停止創新所需的科研活動、經營活動、生產活動、管理活動,創新是一直進行著的。只是這個過程過于緩慢,難以察覺,以至于得出了“間斷”的認識。其二,創新的主體主要是企業家。現在看來,這種理解顯然是狹窄的。創新主體至少還應該包括參與創新的產品開發人員、市場開發人員,以及大學、政府中從事創新工作的人員,當然,也應包括企業、政府、大學以及其他組織和法人。但是,由于當時的創新還不被認為是經濟發展或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而且許多人不愿從事被認為冒險的創新,大學、政府以及其他人員對于創新的意義還不像以后發展所表明的那樣積極而明確,所以,企業家致力于創新的突出形象,奠定了他們作為創新主角的基礎。“為此,讓我們暫時把領導者的作用看成是第三種獨立的生產要素。于是,顯而易見,新產品的某些價格應歸屬于它的名下。”(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143.)

        他強調,企業家的動機是理解創新本質的關鍵。它包括:其一,獨立行動、自主支配資源的動機。(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93.)這種動機可以從經濟的角度來考察,但經濟不能解釋動機的全部。因為在這里,經濟上的成功只是被視為獲得獨立和權力的一種手段。其二,證明自己優越的動機。這種動機更多地表現為精神上的需求。其三,創造的動機。(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93-94.)這種類型的人把創新本身視為目標,而不再需要另外的社會承認或者其他的精神需求,盡管也不排除社會承認和由此帶來的其他滿足。

        動機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創新是克服困難的創造活動,要求其主體必須具有特殊的心智、性格、能力等方面的品質:其一,社會承受力。在創新過程中,他需要不斷抵制來自受到創新威脅的各個集團的壓力、來自難于找到必要合作者的壓力、來自難于贏得消費者的壓力和來自新產品本身固有的高風險及其附帶的其他后果的壓力。其二,創造力。在他看來,任何創造不僅意味著個性的、心理的傾向,更為主要的是,它意味著為改變已有的習慣、規則而作出的心智上的努力。“如果每一個人在每一種場合都必須重新創造那些指導他的日常行為的一切規則,那他必須是一個智慧和意志的巨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83.)“實現一個新計劃,和根據一個習慣的計劃去行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就像建造一條公路和沿著公路行走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一樣。”(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85.)其三,需要特殊的個人知識和能力。在制定計劃、實施計劃的創新過程中,創新者要時刻留心機會,做出決定和行動。這種把現有思想應用于實際所需要的個人在智力和意志力方面的投入,比單純地創造思想或者總結創新經驗所需要的投入要多得多。

        從以上論述,我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其一,在馬克思看來,創新主體進行創新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是客觀需要。“技術發展水平”在創新主體的創新過程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在熊彼特看來,創新主體進行創新取決于企業家的特殊的天賦、特殊的動機、特殊的才干,是主觀需要。“動機”在創新主體的創新過程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這樣,在馬克思那里,創新是一個社會現象,具有統計規律,是一個上升的曲線。而在熊彼特那里,創新是一個個體現象,具有不確定性,是一個跳躍不定的曲線。其二,熊彼特開創了把“企業家”作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傳統,這在當前、尤其是在“企業家”相當匱乏的中國,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我們也要看到,隨著知識經濟與網絡技術的發展,個人、國家以及其他組織在創新中的地位也在上升,這符合馬克思關于“一般主體”的理解。

        二、創新發展觀

        首先,馬克思與熊彼特都承認,世界是發展的,創新是發展的根本動力。(注:《熊彼特經濟學》第77頁。)金斯基甚至強調:在這個意義上,“熊彼特是明顯的馬克思論者”。(注:《熊彼特經濟學》第132頁。)

        其次,他們對于“創新動力論”的理解,存在著如下差異:

        第一,確定性。在馬克思看來,創新動力具有確定性。而在熊彼特看來,創新動力是不確定的。這樣,在馬克思那里,創新是可以預期的、控制的,我們可以有意識地按照創新規律促進創新。在熊彼特那里,創新是不可預測的、不可控制的,存在著很大的隨機性,難以人為地進行設計。因此,當美國在20世紀30年生經濟危機時,熊彼特并沒有開出一個振興美國經濟的藥方。

        第二,繼承性。馬克思認為:“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并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21頁。)而在熊彼特看來,創新基本不存在繼承性的問題。

        第三,層次性。在馬克思看來,創新動力是一個系統,它具有明顯的層次性。這種層次性是在社會基本矛盾運動中展開的:從生產力到經濟基礎再到上層建筑。(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9頁。)而在熊彼特看來,影響創新的因素很多,很難按重要程度排出一個順序;企業家在創新過程中,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創新的內容和過程。這實際上反映了兩者之間考察創新動力的不同視角:馬克思傾向于從宏觀、從整個歷史發展的角度考察,熊彼特傾向于從微觀、從個體活動來考察。

        我們也注意到,在馬克思看來,創新不僅是一個經濟術語,同時也是一個科學技術術語,科技創新是基礎。在熊彼特看來,創新主要是一個經濟術語。他雖然也注意到了發明、創造,但并沒有看到這些發明、創造與創新之間存在著的必然的聯系,傾向于孤立地看待發明、創造。認為它們的“創新”價值在于偶然地被應用于經濟過程。相反,馬克思則看到了發明、創造與創新之間存在著的必然的聯系,甚至明確地肯定:任何一項重大的發明或遲或早地總會被應用于生產領域,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在熊彼特看來,創新動力不能簡單地以科技創新為基礎,它主張各種要素均起作用。至于如何起作用,他并沒有給予明確的答復。這樣就很難圓滿地解釋社會的“進化”問題,很難說明經濟發展的一般現實。而馬克思則給出了明確的解釋:技術的不斷進步對于整個創新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從而不斷推動整個社會的創新。熊彼特也談進化,但他的“進化”更多的是從時間順序、從年代先后來劃分的,并不全是“發展”意義上的進化。

        第四,系統性。馬克思形成了系統的創新動力觀:創新主要是以技術創新為基礎的。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技術利用、技術組合的可能性不斷擴展,創新空間越來越大,最終導致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創新源于技術內在的規定性,源于社會需要與技術手段的矛盾運動。而熊彼特則沒有形成這樣明確的、系統的創新動力觀。他只是強調,實現“新組合”是企業家的職責,創新源于企業家的動機:物質上的獨立、社會承認、建立自己的”王朝”等等。

        三、創新模式

        這里主要從結構模式和過程模式展開比較研究。

        其一,結構模式。在馬克思看來,創新主要包括科學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科學、技術與制度創新之間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系。在熊彼特看來,創新主要包括新產品、新方法、新工藝、新市場、新組合等,(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66.)他雖然也涉及到了科學發明、技術變革與制度變遷,但并沒有討論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甚至認為不存在這種聯系,或者這種聯系不具有馬克思認為的必然性。

        從結構模式來看,馬克思比較注重科學層面、技術層面和制度層面的創新。熊彼特雖然也強調技術層面的創新,但他真正關注的則是新產品、新方法、新工藝、新市場等方面的開發,而不是技術本身。這與馬克思直接關注技術本身的發展形成鮮明的對比。同時,盡管他也關注制度層面的創新,但他卻基本忽視了科學層面的創新。在馬克思看來,科學創新是創新的有機組成部分。而在熊彼特看來,只有進入經濟領域內的科學發現、發明,才被視為創新模式的范疇。

        其二,過程特征。在馬克思看來,創新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這個歷史過程主要是由如下“積累”引發的:(1)人力的聚集。馬克思曾舉例:單純的同一勞動場所的工人數量的增加,就可以實現創新,就可以提高生產力。(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58-362頁。)(2)生產規模的擴大。(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頁。)這種聚集不僅促進了制度的創新,而且也促進了科學創新和其他形式的創新。(3)資本的積累。馬克思對于資本積累的創新作用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7頁。)他還強調:“隨著資本主義生產和積累的發展,競爭和信用——集中的兩個最強有力的杠桿,也以同樣的程度發展起來。同時,積累的增進又使可以集中的材料即單個資本增加,而資本主義生產的擴大,又替那些要有資本的預先集中才能建立起來的強大工業企業,一方面創造了社會需要,另一方面創造了技術手段。”(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7頁。)在熊彼特看來,創新具有間斷性,這種間斷性是由新舊組合的交替所引起的,它可以說明有關經濟周期、私人財產形成的機制等其他的現象。(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66-67.)

        從過程模式來看,馬克思認為創新首先是科學創新、技術創新的“積累”過程,然后是相互伴隨的制度創新的“積累”,創新是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而在熊彼特看來,創新是不斷以“新組合”取代“舊組合”的變化的過程,而且僅僅是這樣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

        四、創新目標

        在馬克思看來,創新目標主要有兩個,一是經濟發展,一是人的全面發展,但根本是人的全面發展。在熊彼特看來,創新目標主要有一個,就是經濟發展。盡管他也提到人的發展,但主要是指企業家。

        他們在對創新目標的理解上存在著如下差異:其一,在馬克思著來,創新是實現全人類全面發展的根本,也是實現每個人發展的根本。在熊彼特看來,創新主要是企業家實現自我價值的根據。其二,在馬克思看來,技術進步一方面促進了人類生產水平的提高,為人類提供了豐富的物質生活資料;另一方面也促進了人的異化,使人成為機器一樣的附屬物。就是說,技術進步對人的發展具有二重性,有促進作用,也有抑制作用。而熊彼特只看促進的一面,而且主要是對企業家的發展具有促進的一面。其三,在馬克思看來,經濟發展為人的全面發展提供了物質保障,但人的全面發展還需要相應的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制度、文化等方面的保障。而在熊彼特看來,經濟發展自然會引起企業家階層的變化,自然會促進人的發展。

        五、創新的綜合性

        綜合性既是馬克思創新理論的重要特征,也是熊彼特創新理論的重要特點。正如金斯基所言:“就體系的獨立性和涉及范圍的廣泛性而言,熊彼特的經濟學說在近代經濟學史上恐怕是獨一無二的。如果說尚有哪一位經濟學可以和他相提并論的話,那只有馬克思一人而已。”(注:《熊彼特經濟學》第35-36頁。)

        在嚴格意義上,馬克思的綜合創新論是多元的,而熊彼特的則是二元的。在熊彼特看來,其一,創新集中表現為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而制度創新是其考察的重點。他考察制度,并不傾向于認為存在著某種合理的適于創新的制度。創新主要依靠企業家在實際經營管理中的思考、判斷和行動。在一定意義上,他的創新是非決定性的。其二,在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之間,熊彼特并不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系。他所理解的技術創新主要局限于產品和工藝。其三,兩種創新統一于市場。技術活動只有與市場結合,轉化成經濟活動,才具有創新特征。其四,在他的綜合創新體系中,基本上沒有科學創新的位置。他只是把科學發現、發明視為純粹意義上的科學活動,與創新活動相去甚遠。金斯基曾指出,熊彼特認為科學技術的發明對于創新沒有直接的作用,創新在相當程度上獨立于發明之外。(注:《熊彼特經濟學》第69頁。)而在馬克思看來,科學技術的發明則是創新的重要源泉。一項發明或遲或早會應用于實際的生產。

        在馬克思看來,其一,創新集中表現為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科學創新。盡管他十分強調制度創新,但他同時也強調技術創新和科學創新。值得注意的是,馬克思關注的制度與熊彼特關注的制度并不是一個概念。他所謂的制度,既包括企業制度、經濟制度,也包括更為根本的社會制度,他不僅對于工廠制度、工廠分工與協作進行過細致的討論,而且對于市楊擴張和全球市場的建立以及根本的社會制度的歷史變革都進行過細致的考察。從近年來各國的創新實踐可以看出,一方面,企業制度對于創新具有重要意義,另一方面,企業制度依賴于更為廣泛的社會制度。其中,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對于企業創新的制約和決定作用在增強。網絡技術的普及和跨國公司的發展,使得“國家”的基礎通訊設施、基礎教育體制和用人體制、基礎法制環境、人們的就業觀念、商業信譽和社會的價值取向等因素在創新中的位置不斷提高,以致于每個人、每個企業的創新越來越依賴于周圍的環境,依賴于國家創新體系。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的看法與當今世界的創新基本是一致的。其二,在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之間,馬克思則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系,在一定意義上,技術是起決定作用的力量。他看到了社會的技術結構,看到了創新對于既定技術結構的依賴性。這與熊彼特的觀點存在著質的區別。同時,馬克思理解的技術創新并不僅僅局限于產品和工藝,他在相當程度上把制度創新視為技術創新的一個必然的后果。(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50,11.)在科學創新與技術創新之間,馬克思看到了科學對于技術創新的基礎作用和互動作用,并傾向于認為只是到了機器大工業時代,真正意義上的科學創新和技術創新才成為可能,因為只是到了機器大工業時代,科學才真正成為科學,成為生產的應用。在熊彼特時代,由于管理科學化和制造業的發展,使得企業要素的合理組合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杠桿,這構成了熊彼特注意企業家創新的主要背景。但是,由于熊彼特在科學技術方面知識的缺乏,因此沒有看到基礎研究對于產品開發的重要支持作用,沒有看到科學技術與生產的深層次的聯系。另外,他雖然承認馬克思關于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的思想,但是,對于馬克思著作中的這部分內容并未給予足夠的重視,以致于在他的綜合創新中缺少了科學創新這樣一個重要的方面。其三,在馬克思看來,產品的價值主要依賴于生產領域。而在熊彼特看來,產品的價值主要依賴于流通領域。其四,在馬克思看來,精神生產是創新的重要方面,而熊彼特對于精神生產基本上沒有重視。版權所有

        六、理論空間和哲學基礎

        一方面,馬克思與熊彼特的理論空間和哲學基礎存在著相似之處。這正如熊彼特在《經濟發展理論》一書的序言中所承認的(注:熊彼特在《經濟發展理論》中提出了創新的概念和創新理論,并在其后的一些著作中對這種理論加以闡述,從而考察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一般發展。(Joseph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他關于經濟學基礎的觀念和目的與馬克思是相同的。(注:JosephA.Schumpeter,TenGreatEconomists:FromMarxtoKeynes,Routledge,1997,vliv-xlv.)金斯基也強調了這一相似性:“與其說熊彼特接受了馬克思的影響,莫如說他在有些方面和馬克思酷似,甚至視馬克思為必須超越的一個高峰。”(注:《熊彼特經濟學》第39頁。)

        另一方面,兩者也存在著許多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形式、內容與本質三個方面:

        其一,形式上。在熊彼特那里,基本上沒有系統的創新史觀和馬克思那樣的精致的哲學基礎。熊彼特僅僅研究一個時代,確切地說,僅僅研究近代社會的一個時代的創新史,因此,很難有馬克思那種廣闊的歷史視野。同時,又由于熊彼特的歷史研究主要限于非技術層面,因此,他對于科學和技術的理解,與精通于科技史的馬克思相比,亦存在著相當的差距。再者,在熊彼特看來,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之間存在著并非必然的相互作用,這在相當程度上割裂了它們之間固有的聯系,而馬克思則明確揭示了科學、技術、制度、文化等創新因素之間的內在的聯系。

        其二,內容上。馬克思的創新理論存在著其賴以存在的哲學基礎,是歷史唯物主義與辯證唯物主義的自然延伸。他明確了這樣一個機制:科學、技術與制度的變遷是一個系統工程。一方面,人類的進步從認識和改造自然開始,并在這個改造的過程中形成了制度變遷的基本格局。制度的變遷最終影響文化變遷,或者與文化同時變遷。另一方面,文化領域、制度領域的因素對于科學技術的發展起著反作用。人們要通過制度變革來解放生產力,促進科學和技術的發展。因此,馬克思的創新理論基本是一個十分嚴謹的體系。而熊彼特的創新理論基本上并沒有系統的哲學基礎,他本人的哲學成就也遠遠不能與馬克思相提并論。在這個意義上他的創新理論不僅在時間上晚于馬克思,而且在大的方面、在基本的構架和邏輯體系方面也弱于馬克思。

        其三,本質上。(1)馬克思是歷史決定論者,認為創新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這意味著創新是有規律的、可以認識的。人們可以通過認識規律進行有效的創新。而熊彼特是非決定論者,他認為創新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并不主張人們主動地去“干預”創新過程,這一觀點在其反對凱恩斯的政府“干預”經濟時表現得比較突出。從當今創新的發展來看,政府“干預”已經成為提高國家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這與馬克思的看法是吻合的,而與熊彼特的觀點卻存在著一段距離。(2)馬克思是科技決定論者,而熊彼特是非科技決定論者。在馬克思看來,創新首先表現為科學和技術的創新,其他的一切創新,包括由此引起的經濟的、社會的變革,都根源于科技創新,從而把科技視為社會進步、人類解放的最終起決定作用的力量。因此,在馬克思那里,科技與經濟存在著內在的統一。在熊彼特看來,創新的因素并不明確,如果有,它包括經濟的和非經濟的因素。只有涉及經濟問題,科技發現、發明才具有創新意義,才被視為創新的范疇。在他那里,科技與經濟被分割開來,他沒有看到兩者之間內在的統一。這樣,他就忽略了技術在整個創新體系中的基礎地位。從目前的創新實踐來看,新產品的技術開發已經成為最大的投資熱點和最具活力的新經濟的增長點。這種現象與馬克思的看法基本吻合,而與熊彼特的看法亦存在著明顯的差距。

        第5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關鍵詞:現代企業;發展方向;管理創新;策略探討

        一、以科技為引領,搞好戰略創新,為企業明確發展方向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學技術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在發達國家,科學技術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高達85%,科學技術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科學技術是企業經營管理的無窮智慧力,這就說明了中央提出的為什么創新活動一定要以科技為引領。企業的戰略創新是謀求中長期發展為目標。是企業為了能夠保持健康發展而制定的長遠發展目標和策略。企業的戰略具有整體性、長期性和規劃性的特點。企業如何根據自身的各方面資源和對未來市場發展趨勢的把握來制定和執行戰略規劃,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體現。為了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要以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的培養為立足點,及時捕捉市場發展趨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從目前企業發展的情況來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就是通過戰略創新,為企業管理提供科學的方向,實現企業前瞻性和全局性的創新。因此,企業在日常的管理過程要以企業的戰略目標為著重點,為企業的技術研發市場營銷提供良好的基礎。

        二、以理念創新為著力點,實現企業發展理念的與時俱進

        思路決定出路,腦袋決定口袋,思維方式決定管理方式。人的行動是受思想指揮的,先進科學理念才能指導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現代企業必須樹立市場導向意識、核心競爭力意識、誠信意識、創新意識、發展意識、科技意識、文化意識、人才意識、科學決策意識、民主管理意識、終身學習意識、營銷意識、品牌意識、危機意識、轉型發展意識、戰略定位意識等。理念是人們對事物的價值取向和看法,是人們行動的向導和指南。理念的變化,是一切變化之源,也是一切變化之本。管理是企業求生存、謀發展的重要手段,沒有成功的高效管理,企業只能淹沒在洶涌澎湃的競爭潮流中。管理的成效是企業成敗的決定性因素,企業管理好,首先要提升管理者即企業家的素質。企業在一定意義上說是企業家的企業,離開企業家,企業就生命不在,沒有松下幸之助,就沒有松下公司;沒有張瑞敏,就沒有海爾集團;沒有柳傳志,就沒有聯想集團公司。企業家的經營理念,企業家的素質,企業家的創新精神是決定企業生命力的重要因素。

        三、改變“以物為主”的管理方式,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

        人是生產力要素中最活躍的要素,現代企業管理要堅持“以人為中心”,以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為根本,即“以人為本”。經濟學上所稱的人力資本是人的知識技能和體力的總稱。人力資本分三種類型:一是一般型人力資本,即普通勞動者。二是專業型人力資本,指專業人才。三是創新型人力資本,指具備創新能力的高端人才。高端人才的知識和創新能力成為企業生存發展最重要的條件。企業管理的內涵是多方面的,但中心環節是把“以人為本”思想貫穿到管理的各個方面,從人才招聘、培訓、使用、考核、薪酬制度的設計,激勵制度的建立、職業生涯的管理,一切都要從最大限度去調動各類人力資本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企業的薪酬分配和獎勵,要重實績、重貢獻,向關鍵崗位和技能突出的人才傾斜,建立起以對企業發展貢獻大小論英雄,真正體現“以人為本”思想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改變傳統組織形式,實行組織創新,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變革傳統組織的剛性結構,增強企業組織的彈性,企業組織的剛性結構是計劃經濟的產物,進入市場經濟,因為競爭的需要,必須增強企業組織的彈性,即增強適應市場競爭的機動性、靈活性、適應性。要實現這個轉變,必須做好企業組織方面的轉型升級工作,改變企業外延擴大再生產方式為內涵擴大再生產方式;改變傳統產業為新生產和高新技術產業;改變傳統服務業為現代服務業。變革傳統金宇塔型垂直多層管理結構,建立扁平型近距離管理結構,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金宇塔型的管理結構,信息傳遞、信息反饋遲緩,科室職能重疊交叉,造成辦事低效率;扁平型機構刪棄了機構重疊的繁雜技節,實現了信息近距離傳遞和工作的直接指揮,促使工作效率有效提升。集團總部和分公司、子公司建立網絡平臺,建立虛擬組織結構,實現信息共享,更好集思廣益,充分利用全體員工的聰明才智,實現管理創新,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五、以制度創新為著重點,使企業成為制度化的現代企業

        現代企業是制度化的組織。企業文化首先是制度文化。制度的本質是企業員工行為的規范化、法律化。制度是為保護企業利益而設定的,是貫徹企業流程的必要保證。沒有制度作基礎,再好的流程設計也難以實施。通過制度建設解決運行中遇到的問題,應該成為企業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則。企業要健康發展,必須走出制度缺失的泥潭,這是從粗放管理走向科學管理一項有效舉措。企業的制度創新是推進企業管理創新的重要手段。在新的發展形勢下要對現有的制度進行改革,為經濟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據。制度創新對企業員工的一些不當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以建立高效運行的團隊。

        作者:江祥洲 單位:奮起皮業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曹健.新形勢下企業經濟管理的創新策略分析[J].經管理者,2014(6)

        第6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想開啟下一輪經濟發展潮流的閘門,鑰匙在哪里?對處于轉型之中、正在重新構筑核心競爭力的中國經濟來說,這個問題的確迫待求解,其答案亦亟需實施。

        過去,以“摸著石頭過河”為特征的實用主義經濟思想對中國告別貧困、走向繁榮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如今也面臨走至“深水區”的新挑戰,從而難以再像前三十年那樣有效應對內外變局。用諾獎得主斯蒂格利茨大師的話來說,現在中國“過河”已過半,對河的彼岸也看得更清楚了。言外之意是,可以制定出更為明晰的改革與發展思路。

        的確如斯翁所言。作為新興市場國家的中國,在試圖“趕超”發達國家的同時,自身亦面臨流行稱為“中等收入陷阱”的結構性風險。這是已被拉美、中東的歷史所佐證的發展經濟學難題。而要越過這一日益逼近的重大陷阱,必須果敢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來驅逐“魔咒”,取下這柄高懸于中國經濟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應該說,知識界出于公共利益而達成的默契是可觀的,對此已存在不少認知上的共識,但依然缺乏真正除舊革新的行動性合力。僅從觀念來說,仍不可避免地有著較深的分歧和障礙。這從近期廣受關注的一份報告所引發的爭論和非議,便可見一斑。

        其實,對于中國中長期的改革與發展,這份報告凝聚了諸多的真知灼見。舉例而言,其中就有這樣的觀點:提高投入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人力資本投資,強化創新和轉向高價值的服務業,使經濟增長獲得新動力。亦即,通過TFP(全要素生產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的提高,助力中國避開“中等收入陷阱”。類似看法,也在不少經濟學家的闡述中可見(比如,筆者最近對話的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副所長張平教授就持此見解,詳閱本期“高端訪談”)。

        而從當前中國不少地方所規劃的發展戰略中,也不難發現,各地都將“創新驅動”視作實現經濟轉型的基本路徑。若以“競爭戰略之父”邁克爾?波特(Michael

        E.Porter)的理論觀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通常經歷生產要素導向、投資導向、創新導向、富裕導向等四個階段。也可以說,這四個階段的經濟發展,主要依托的是各自對應的四類驅動力。其中第三階段的經濟發展引擎,正是創新導向或創新驅動。

        在邁克爾?波特的描述中,一國處于創新驅動階段的特征主要包括:依賴生產要素而形成競爭優勢的企業越來越少;很多企業克服了生產成本或匯率變化的沖擊;大規模海外投資潮的出現;產業集群向縱向深化或橫向跨行業發展;政府無為而治等。

        以此按圖索驥,先后跨入“創新驅動”階段的國家是:英國(19世紀前半葉);美國、德國、瑞典(20世紀初);日本、意大利(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韓國(21世紀初)。現在,真輪到中國經濟了嗎?對此,學界有著不同觀點,也不乏質疑之聲。我注意到,上海人大財經委李迅雷的分析頗有代表性,可作為觀察這一問題的重要參考。

        “未來十年中國經濟靠什么推動?”這是李迅雷疑問的開始。由于過去10年拉動中國經濟高速增長主要靠投資,投資對GDP增長的貢獻絕大部分年份都在50%以上,他判斷“中國經濟還未到達創新驅動階段”;又因依靠“前期廉價勞動力、廉價土地資源及廉價環保成本的時期已經過去,房地產投資、基建投資、出口導向型經濟模式成為主導經濟的力量”,判斷中國經濟應該處在投資驅動階段。從而認為,目前不少省市明顯高估了創新驅動在現階段的作用。

        何來創新驅動?!其推理是:“經濟高速增長的前提是城市化率水平還比較低,故存在巨大的投資需求和資源流動性需求,投資需求帶動資金、勞動力、原材料等生產要素在全國范圍內流動,以尋求合理的資源配置。2011年中國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在25%左右,GDP增速超過9%,且沒有一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經濟增速低于8%。但從它們的GDP構成看,無論是制造業中高新技術產業的增加值占比,還是金融業中的創新業務收入占比,或服務業中的新興產業、新型服務模式的占比,都非常低,累計不足其GDP總量的10%”。接著還比照了日本在1975年及韓國在2000年以后的城市化率和經濟增速,以及日本在進入創新驅動階段時的貧富差距,以較為詳實的數據佐證了前述判斷。

        由此,得出這樣的結論:中國在城市化發展滯后及結構性問題突出的情況下,創新驅動顯然還只能在一些經濟高度發達的區域,如深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嘗試;對全國而言,即便今后還是延續投資驅動的現有模式,城市化率以每年一個百分點左右的速度提升,10年之后的城市化率提升至60%,也仍然沒有達到創新驅動所需要的社會經濟發達程度。

        通過援引以上分析,或許能夠有助于理性看待“創新驅動”這一命題。中國經濟社會變遷,往往伴隨著無數的口號,多數已經成為歷史滄海中的小浪花,其中也不乏錯誤或可笑的例子。但我認為,目前即便中國經濟尚未到達創新驅動的發展階段,對沉重轉型的東方大國而言,“創新驅動”確實是不可忽視的。不僅如此,還需對“創新”的含義進行創新的認識。

        誠然,在一定范圍內,“創新”易被強調為技術層面的進步,尤其是在認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現實語境下。不過,當人們愈加發現內生動力對經濟良性發展的重要性時,終于意識到,體制、機制、法治對科學技術的創新與進步來說,又是何等的重要。從這個認知邏輯出發,“創新驅動”的重要前提、同時也是其應有之義,正是體制、機制、法治等制度層面的創新,也就是改革。如果說,創新是發展的驅動力,那么,改革則是創新的驅動力。二者結合起來,方是“創新驅動”的完整意思。

        第7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一、經濟發展的實質是一個在企業家的主導下不斷創新的過程。

        影響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的因素是什么? 傳統主流經濟學主要強調的是各種外在生產要素的投入: 一是資本積累; 二是自然資源的稟賦; 三是技術進步水平; 四是勞動力的投入。因此, 西方經濟學典型的經濟增長模型表達式為:g = af ( k , l , r)式中: g 表示經濟增長率, a 表示經濟中的技術進步水平, k 代表資本對經濟的貢獻, l 代表勞動力的投入量, r 代表投入的自然資源, f 表示函數關系。

        由此可見, 傳統經濟學家主要是通過各種物質生產要素和技術的變化去說明經濟增長問題的。自從亞當·斯密以來,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是沿著這條路徑研究經濟問題的, 正如保羅·薩謬爾森所總結的:“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必定安裝在四個相同的輪子上,無論窮國還是富國。”

        新古典經濟學家在建立以上經濟模型時, 一般把確定的制度、完全且對稱的信息和零交易費用作為暗含的假設條件, 而將人的價值觀念、倫理道德、信仰感情全部抽象掉。即使在最先進的經濟中, 這種過于苛刻的假設條件也是難以成立的, 由此導致了新古典經濟學在解釋經濟發展時, 特別是解釋發展中國家經濟起飛或停滯的原因時就顯得力不從心。美國經濟學家諾斯對此評價道: “新古典經濟學在分析經濟發展或經濟史時, 只有當它針對某一個時期或運用比較統計學, 才能很好地說明某種經濟的實績, 一旦用來說明某種經濟在整個時期的實績時, 它就不大濟事了”。因此, 當社會發展需要經濟學做出更為深入的解釋時, 將原來抽象掉的假設條件還原回去, 不僅會增加經濟學的解釋力, 而且也是經濟研究向“現實世界”的回歸。

        正是在對傳統主流經濟學反思的基礎上, 20 世紀初期, 約瑟夫·熊彼特提出了以“創新”為核心內容的經濟發展理論。他認為: 經濟發展的根本現象是“創新”, 而“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于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從源頭上看, “創新”是一個“內在的因素”, 經濟發展就是“來自內部自身創造性的關于經濟生活的一種變動”。針對傳統經濟學“生產要素決定經濟發展”理論, 熊彼特特別反駁說:“發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現有的資源, 利用這些資源去做新的事情, 而不問這些資源的增加與否”。“不同的使用方法, 而不是儲蓄和可用勞動數量的增加??改變了經濟世界的面貌”。熊彼特的“創新理論”是把歷史的發展和理論的分析結合起來, 揭示了經濟發展的真諦是資源使用方式的進步———創新。那么, 創新的主體是什么? 對此, 熊彼特亦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創新的主體是企業家。什么是企業家? 其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按照熊彼特的觀點, 企業家是推動經濟增長的“靈魂”, 是“創新”和“經濟發展”的主要組織者和推動者, 企業家是把實現新的生產方法組合作為自己職能的人。

        企業家之所以能推動經濟的發展, 關鍵在于企業家具備一種不同于常人的品質, 即“創新精神”, 亦叫做“企業家精神”。所謂企業家精神, 主要包括: (1) 企業家的“首創精神”和甘冒風險的大無畏精神; (2)企業家的“成功欲”; (3) 企業家甘冒風險, 以苦為樂的精神; (4) 企業家的精明理智和敏捷; (5) 企業家的事業心。由此可見, 企業家本身的素質決定了他自始至終是實施創新的人, 他們所具有的創新精神、冒險精神恰好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需要。正是在他們的支配作用下, 不僅有創新能力的企業能夠發展壯大, 而且通過其影響產生了一批追隨者和模仿者,從而帶動區域經濟從低水平的均衡陷阱中擺脫出來,從傳統的自然經濟走向現代的工業經濟。

        由此可見, 企業家精神是經濟發展最主要的動力, 是創新的精髓, 具有創新意識的企業家是一個地區經濟能否起飛的關鍵。但是, 企業家的分布是不均衡的, 如發達國家的企業家人數多于發展

        二、傳統文化影響現代經濟發展的路徑:“觀念人力資本”的塑成。

        現代工業經濟與傳統農業社會相比較, 兩者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具有本質上的差別: 傳統的小農經濟要求的是那種“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的農民, 生產主體只要作到循規蹈矩, 模仿前人就行, 從而形成的是保守、不思進取的傳統農業文明。而現代市場經濟社會是一個優勝劣汰的競爭社會, 要求勞動者尤其是管理者必須是具有創新意識的現代人, 因為一個沒有創新意識的人, 要想在市場競爭的社會立足簡直是不可能的。一個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人, 應該滿足以下一些特征: 具有主體意識; 思維活躍, 具有創新精神; 不因循守舊, 不滿足現狀; 具有進取精神和糾正意識; 眼界開闊, 樂于接受新事物, 不斷補充新知識; 崇尚科學, 實事求是, 不迷信書本, 不懾服權威; 講求效率, 重視技能, 具有敬業精神。由此可見, 現代工業社會需要的是具有創新意識和冒險精神的勞動者和管理者。

        為了滿足現代工業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的需要,著名經濟學家舒爾茨創造性地提出了“人力資本”的概念。他主張通過大力發展教育事業, 提高勞動者的知識與技術水平, 以滿足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但是, 現實情況是, 很多國家通過發展教育事業, 培養了大量的大學生, 甚至出現了“知識失業”和“教育深化”的現象, 但其工業化仍然沒有實現。典型的例子如印度和孟加拉國, 其大學生在畢業后的一年內,有一半處于失業狀態; 我國落后的中西部地區目前也出現了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反觀我國東南部沿海一帶, 人力資本的數量并不占據優勢, 其經濟卻高速發展。如浙江, 2001 年每十萬人擁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數在國內排序第17 位, 但其人均gdp 僅次于北京和上海, 位居各省之首。這說明, 人力資本不僅僅是個數量的問題, 而且還有個質量和結構的問題。

        根據人力資本的形成途徑和功能不同, 筆者擬把人力資本區分為“知識人力資本”和“觀念人力資本”兩種形式。知識人力資本是指通過教育培訓而形成的具有某種專業知識的人力資本。發展教育事業是培養“知識人力資本”的主要手段, 一個國家的各級教育對培養勞動者的技能, 提高勞動生產率是有重要意義的。“觀念人力資本”是指由傳統文化熏陶和潛移默化而形成的價值觀念方面的人力資本, 它是通過地域傳統文化的長期濡染熏陶自然而然形成的。“觀念人力資本”主要由一個人的觀念、信仰、習慣和思維方式等多種要素所構成。“知識人力資本”和“觀念人力資本”在經濟發展中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但二者的作用途徑是不一樣的。如果說, “知識人力資本”

        主要是為經濟增長提供正確的手段、方法和途徑, 從生產力上解決“怎么做”的問題, 那么, “觀念人力資本”則主要是從思想和行為上選擇“做什么”、以及從經濟組織上解決“如何做”的問題。從二者在人力資本體系中所處的地位看, “觀念人力資本”甚至超越“知識人力資本”而居于基礎性地位, 因為只有先解決“做什么”的問題, 然后才談得上解決“怎么做”的問題。很顯然, 本文的企業家是屬于“觀念人力資本”范疇的。“觀念人力資本”源自于傳統文化的熏陶。那么,什么是文化? 哈耶克認為, 文化乃是一種由習得的行為規則構成的傳統, 這種規則可能起始于人類所擁有的不同的環境情勢下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

        文化的經濟學界定是: 文化是指人們所習得的與遵從的特定價值觀體系, 它構成了人們的主觀模型, 人們無論是進行生產、交換、還是分配、消費活動, 總是需要一個特定的價值觀體系來幫助判斷決策。文化的內容包括最基本的價值信念、倫理規范、道德觀念、宗教、思維方式、人際交往方式、風俗習慣等。傳統文化是通過對人們一生都會產生影響的文化觀念和習俗, 來稟賦不同區域人群以不同特性, 進而通過這些經濟主體的不同行為來影響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的。

        傳統文化精神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是通過對經濟主體行為的導向、規約、激勵來發揮作用的。文化精神的導向作用表現在: 文化精神為經濟行為主體提供明確的價值參照系, 告訴人們應該做什么, 把人們導向有價值的經濟和社會活動, 因此, 不同傳統文化背景下的人群會出現不同的社會經濟活動取向; 文化的規約作用表現在: 特定的文化精神構成經濟行為主體的潛在的行為規范, 告訴人們不應該做什么, 使不同文化精神背景下的人群的經濟社會活動維持不同的秩序風格; 文化精神的激勵作用表現在: 文化精神往往構成社會行為主體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內在動力, 為他們提供克服困難、解決疑難、忍受勞苦的心理暗示與信念支撐。因此, 傳統文化對人的經濟行為的影響, 是通過經濟主體內在的價值理性認同過程和外在行為習慣重復過程實現的, 是自覺自愿的無形的過程。

        一般來說, 先進的、適應現代社會的文化能推動經濟的發展; 而落后的、與時代經濟不相符的文化則會阻礙經濟的發展。在今天, 一種文化是否適應工業化社會, 關鍵是看其是否具備創新意識和冒險精神,因為優秀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創新精神和觀念對現代經濟的主體即企業家的形成具有長久的基礎性的影響。經濟學家劉易斯在分析經濟增長的因素時清楚地意識到: “經濟增長依賴于人們對工作、財富、節儉、生育子女、創造性、陌生人和冒險等等的態度, 所有這些態度都是從人的頭腦深處產生的”。他將影響經濟增長的態度分為兩類: 一是人們對財富的態度, 他認為人們對財富的意愿是大不相同的, 這取決于積累的物質資本和文化資本習慣和禁忌; 二是人們對取得財富所需作出的努力的態度, 即工作態度, 他認為人們的不同態度往往與宗教信仰的不同有關。在這里,人們對財富的不同態度是受不同的傳統文化影響的。

        典型的如猶太教對財富的渴望和追求簡直到了人生唯一目標的地步, 因此猶太人自古以來就善于經商, 猶太富商遍布世界各地; 而反觀伊斯蘭教, 其教義則認為賺人家錢是可恥的, 甚至到了今天, 大多數巴基斯坦人還認為到銀行存錢收取利息都是不對的。我國的溫州人深受浙東“功利主義”文化的影響而樂于經商, 有“東方猶太人”之稱, 而西藏人賺了錢卻樂于佛事活動, 很難有資本積累。一個人從一出生就受到傳統文化的潛移默化, 因此, 出身在一個什么樣的文化區域, 對其一生價值觀念的形成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世界各國的現代化實踐經驗表明, 技術進步、經濟發展或工業化, 都離不開人的思想觀念的更新或人的現代化。從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 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的工業化道路, 都充分證明了文化的革命以及觀念的現代化是技術進步、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英格爾曾經尖銳地指出: “當今任何一個國家, 如果它的國民不經歷這樣一個心理上和人格上向現代性的轉變, 僅僅依賴外國的援助、先進技術和民主制度的引進, 都不能成功地使其從一個落后國家跨入自身擁有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化國家的行列”。從歷史上看,西方世界正是通過“文藝復興”運動, 大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 才有了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的緩慢變遷, 才有了“產業革命”所帶來的經濟的突破性大發展。

        由此可見, 在現代社會, 傳統文化影響經濟發展的路徑是: 傳統文化通過其長期積習而成的觀念, 對生活在本區域內的人們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從而塑造出具有不同文化稟賦的人群。而這些具有不同文化稟賦的人群, 其生成“觀念人力資本”即企業家的概率是大不相同的, 這也就決定了各經濟區域制度創新的能力是不一樣的, 進而最終決定了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同特點和水平。

        三、建立在傳統文化變遷基礎上的經濟發展的模型構思。

        本經濟模型以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作為立論的基礎, 認為現代經濟發展的實質就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 沒有創新就根本談不上發展。如果一個經濟體能夠實現經濟資源有效的新組合, 能夠建立起新的生產函數, 那么, 它就會實現經濟發展和工業化。

        建立在傳統文化和“創新”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型公式可以表述如下:公式: g = c(i) f(t ,i)其中: g = 經濟發展水平, c = 文化類型, i = 創新精神(系數) , t = 技術創新, i = 制度創新這種建立在傳統文化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 經濟發展是一個在傳統文化熏陶而形成的企業家階層的主導下, 通過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途徑而實現的基要生產函數的上升性變革過程。這里包含著層層推進的幾層意思。

        首先, 現代經濟增長的動力應該到經濟體內部去尋找, 而在其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傳統文化及其所包含的創新精神。

        傳統文化的塑造定形往往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其中主要包括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歷史因素、自然條件、地理環境和政治因素等。例如, 一個靠近海洋的地區, 人們由于經常下海, 要和海浪、臺風做生死搏斗, 因而往往容易形成冒險精神和開放意識。而深居內陸山區的人們, 對外交往困難, 再加上小農經濟自給自足, 不需要走出家鄉, 因而缺乏對外交流, 長此以往, 必將形成保守觀念和封閉性格。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導致區域傳統文化形成不同的類型, 有的是具有豐富的創新意識的, 有的是比較保守的, 缺乏創新精神的。由此可見, 創新精神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個地區千百年來沉淀下來的傳統文化因素決定的。

        傳統文化所凝集的內在精神對一個人的價值觀念的形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一個人的創新精神的形成主要是由其從小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環境決定的。傳統文化與現代經濟發展的內在淵源關系表現在: 優秀傳統文化是通過企業家這個創新主體來影響現代經濟發展的。其演進路徑是, 區域傳統文化所包含的創新意識及其價值觀念在合適的條件下, 將轉化為現代工業社會所需要的創新精神, 從而在本文化區域自發地形成大批具有現代意識的企業家群體: 由于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是地區經濟發展的主體, 這也就決定了企業家數量多的地區經濟將發展的更快, 而數量少的地區經濟將發展的更慢, 從而產生區域經濟發展上的“馬太效應”。在這個經濟發展模型中, 一個地區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創新精神的大小是可用系數量化的,具體來說, 公式里“i”的數據, 可以通過一個經濟區域所擁有的企業家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及其創新頻率計算出來。

        其次, 企業家是通過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雙重途徑來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

        創新表現為人們在生產力、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全部領域中進行的創造性活動。從內容上看, 企業家的創新活動既包括微觀層面的技術創新, 也包括宏觀層面的制度創新和組織創新。其中, 技術創新是生產力的重要變革, 其作用在于開發利用新的資源、市場, 提高原有的經濟組合的效益, 甚至可以帶來新的經濟組合; 制度創新是生產關系的重要變革, 它既可能把閑置的經濟資源組合起來, 也可以從根本制度上實現資源配置方式的變革。從歷史上看, 經濟發展迅速的時代也就是創新活動密集的時代, 如英國的產業革命時期就是一個新制度和新技術層出不窮的時代;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經濟發展得比較好的浙江省也是一個制度創新的多發區, 正是通過專業市場、民營經濟、股份合作制以及民間金融等多種形式的生產組織和制度創新, 浙江的經濟實現了高速發展。由此可見, 人類的經濟發展史就是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相互交織、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歷史。

        那么, 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的源泉是什么? 亦是植根于傳統社會基礎上的文化精神。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 價值信念、倫理道德習慣以及意識形態等統稱為文化的東西, 往往是影響經濟體制變遷和制度創新路徑的重要因素, 制度的文化蘊含規定著制度變遷的方向。諾思在北京大學演講時曾說, 我們的社會演化到今天, 我們的文化傳統, 我們的信仰體系, 這一切都是根本性的制約因素。傳統文化從風俗習慣到觀念系統, 從心理到意識, 形成了對人際關系、價值取向、生活方式等的獨特看法: 傳統文化所確認的行為規則、社會關系、思想觀念在人們心里深深扎下了根, 已成為他們習以為常的東西, 成為他們的生活方式。作為傳統文化表現的習俗和慣例, 在制度創新中有兩種可能的作用方向, 一是成為制度創新借用的資源, 即將民間運行的習俗慣例升華為普遍有效的制度; 二是成為制度創新的障礙, 即它們屬于惟有改變方能建立新制度的那種類型。由此可見, 制度無非是文化進化的結果, 是各個小群體、個人的規則被更多的人接受而上升為社會規則。

        傳統文化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也表現在兩個方面,即落后的文化觀念會阻礙技術創新與進步, 這可以從中國的四大發明為什么沒有形成科技革命浪潮的教訓中得到答案: 而先進的、符合時代潮流的文化則能推動技術創新與進步, 這也可從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所造成的思想大解放對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推動作用得到充分地體現。

        再次, 經濟發展表現為一系列生產要素組合方式的上升性變革過程。

        站在落后的“農業國”即發展中國家的角度, 經濟發展的過程就是實現工業化、現代化的過程, 在這里, 經濟發展和工業化是可以劃等號的。什么是工業化? 按照發展經濟學大師張培剛的定義, 工業化就是“國民經濟中一系列基要的生產函數(或生產要素組合方式) 連續發生由低級到高級的突破性變化(或變革) 的過程”。這里所說的“基要生產函數的變化”

        就是熊彼德所說的“創新”。由此可見, 張培剛把工業化定義為“基要的生產函數的變化”, 實際上是承襲了其老師熊彼特創新理論的精神實質, 認為工業化就是生產要素的新組合, 而把工業化定義為由低級到高級不斷創新變化的過程。

        將工業化理解為一系列基要生產函數的上升性變革過程, 實際上意味著經濟發展是在技術創新的基礎上, 產業結構、生產組織和經濟制度不斷變革的過程。由于技術進步或技術創新, 生產要素的組合方式隨之發生根本性的變革, 即在企業內部由手工勞動轉變為機械化和自動化生產, 從而導致了微觀層次上的生產組織的變革; 隨著新興產業的出現, 原來的主導產業逐漸退出, 變成夕陽產業, 由新興產業取而代之, 這就從中觀層次上形成了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最后, 伴隨著生產組織和產業結構變革而來的, 是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變動, 我們可以稱之為經濟結構創新或制度創新。從總體上看, 基要生產函數或生產要素組合方式的變化是由技術創新引起的。因此, 從一個比較長的時期看, 工業化就是一系列生產要素組合方式由低級到高級的連續變化過程。一方面這種變化過程是由低級到高級的, 是不斷前進的, 是動態的, 它既不是往返循環的, 更不是倒退的, 而是上升性的變化過程; 另一方面, 這種變化是生產技術和制度方面的突破性變革, 并不斷由低層次向高層次轉化。這種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將一個落后的以手工勞動為主的農業國, 轉變為以機器生產為主的社會化大生產的工業國。

             綜上所述, 建立在區域文化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型公式所得出的最終結論是: 經濟發展或工業化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 創新的主體是企業家, 企業家是通過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途徑來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 經濟發展最終表現為一系列生產要素組合方式的上升性變革過程。在這個模型中, 表面上看, 是企業家的創新精神和創新活動對經濟發展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但我們絕對不能忽視的前提條件是: 企業家的創新精神的生成是植根于傳統文化基礎之上的。傳統文化雖然不能直接推動現代經濟的發展, 但它卻通過對企業家階層形成的影響間接地推動了工業化的進程。

        從本質上說, 傳統文化所凝集的創新精神和開放觀念是企業家精神形成的源泉, 雖然企業家階層的形成還受其他因素如國家政策及其經濟環境的影響, 但其作用均不能和傳統文化的作用相提并論。改革開放后我國東南沿海一帶迅速生成了成千上萬的企業家, 而西部企業家卻非常稀缺已經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因此, 以傳統文化為源泉的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 而資本、勞動力、自然資源和技術等傳統意義上的生產要素, 都不過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外在因素或不可或缺的手段, 它們只能在完善的經濟制度中才能發揮出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這就是筆者對傳統經濟學的“悖論”, 亦或是對經濟發展理論的創新所在。

        參考文獻:

        [1 ]張培剛 農業與工業化[m] . 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2。

        [2 ]約瑟夫·熊彼特 經濟發展理論[m] 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 , (3) 。

        [3 ]馬克斯·韋伯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m]西安: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4 ]馬宏偉 經濟發展與制度創新[j] 經濟評論,2003 , (1) 。

        第8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關鍵詞: 傳統文化; 創新; 企業家精神; 觀念人力資本。

        一、經濟發展的實質是一個在企業家的主導下不斷創新的過程。

        影響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的因素是什么? 傳統主流經濟學主要強調的是各種外在生產要素的投入: 一是資本積累; 二是自然資源的稟賦; 三是技術進步水平; 四是勞動力的投入。因此, 西方經濟學典型的經濟增長模型表達式為:G = AF ( K , L , R)式中: G 表示經濟增長率, A 表示經濟中的技術進步水平, K 代表資本對經濟的貢獻, L 代表勞動力的投入量, R 代表投入的自然資源, F 表示函數關系。

        由此可見, 傳統經濟學家主要是通過各種物質生產要素和技術的變化去說明經濟增長問題的。自從亞當·斯密以來,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是沿著這條路徑研究經濟問題的, 正如保羅·薩謬爾森所總結的:“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必定安裝在四個相同的輪子上,無論窮國還是富國。”

        新古典經濟學家在建立以上經濟模型時, 一般把確定的制度、完全且對稱的信息和零交易費用作為暗含的假設條件, 而將人的價值觀念、倫理道德、信仰感情全部抽象掉。即使在最先進的經濟中, 這種過于苛刻的假設條件也是難以成立的, 由此導致了新古典經濟學在解釋經濟發展時, 特別是解釋發展中國家經濟起飛或停滯的原因時就顯得力不從心。美國經濟學家諾斯對此評價道: “新古典經濟學在分析經濟發展或經濟史時, 只有當它針對某一個時期或運用比較統計學, 才能很好地說明某種經濟的實績, 一旦用來說明某種經濟在整個時期的實績時, 它就不大濟事了”。因此, 當社會發展需要經濟學做出更為深入的解釋時, 將原來抽象掉的假設條件還原回去, 不僅會增加經濟學的解釋力, 而且也是經濟研究向“現實世界”的回歸。

        正是在對傳統主流經濟學反思的基礎上, 20 世紀初期, 約瑟夫·熊彼特提出了以“創新”為核心內容的經濟發展理論。他認為: 經濟發展的根本現象是“創新”, 而“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于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從源頭上看, “創新”是一個“內在的因素”, 經濟發展就是“來自內部自身創造性的關于經濟生活的一種變動”。針對傳統經濟學“生產要素決定經濟發展”理論, 熊彼特特別反駁說:“發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現有的資源, 利用這些資源去做新的事情, 而不問這些資源的增加與否”。“不同的使用方法, 而不是儲蓄和可用勞動數量的增加??改變了經濟世界的面貌”。熊彼特的“創新理論”是把歷史的發展和理論的分析結合起來, 揭示了經濟發展的真諦是資源使用方式的進步———創新。那么, 創新的主體是什么? 對此, 熊彼特亦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創新的主體是企業家。什么是企業家? 其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按照熊彼特的觀點, 企業家是推動經濟增長的“靈魂”, 是“創新”和“經濟發展”的主要組織者和推動者, 企業家是把實現新的生產方法組合作為自己職能的人。

        企業家之所以能推動經濟的發展, 關鍵在于企業家具備一種不同于常人的品質, 即“創新精神”, 亦叫做“企業家精神”。所謂企業家精神, 主要包括: (1) 企業家的“首創精神”和甘冒風險的大無畏精神; (2)企業家的“成功欲”; (3) 企業家甘冒風險, 以苦為樂的精神; (4) 企業家的精明理智和敏捷; (5) 企業家的事業心。由此可見, 企業家本身的素質決定了他自始至終是實施創新的人, 他們所具有的創新精神、冒險精神恰好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需要。正是在他們的支配作用下, 不僅有創新能力的企業能夠發展壯大, 而且通過其影響產生了一批追隨者和模仿者,從而帶動區域經濟從低水平的均衡陷阱中擺脫出來,從傳統的自然經濟走向現代的工業經濟。

        由此可見, 企業家精神是經濟發展最主要的動力, 是創新的精髓, 具有創新意識的企業家是一個地區經濟能否起飛的關鍵。但是, 企業家的分布是不均衡的, 如發達國家的企業家人數多于發展中國家, 我國東部的企業家平均數量也大大超過西部。那么, 為什么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企業家數量具有不均衡性? 企業家階層及其創新精神是怎樣形成的? 按照德國著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的觀點: 每個時代的“精神”都與其特定社會的文化傳統存在著某種內在的淵源關系。因此, 企業家精神的形成需要從傳統文化中去尋求答案。

        二、傳統文化影響現代經濟發展的路徑:“觀念人力資本”的塑成。

        現代工業經濟與傳統農業社會相比較, 兩者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具有本質上的差別: 傳統的小農經濟要求的是那種“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的農民, 生產主體只要作到循規蹈矩, 模仿前人就行, 從而形成的是保守、不思進取的傳統農業文明。而現代市場經濟社會是一個優勝劣汰的競爭社會, 要求勞動者尤其是管理者必須是具有創新意識的現代人, 因為一個沒有創新意識的人, 要想在市場競爭的社會立足簡直是不可能的。一個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人, 應該滿足以下一些特征: 具有主體意識; 思維活躍, 具有創新精神; 不因循守舊, 不滿足現狀; 具有進取精神和糾正意識; 眼界開闊, 樂于接受新事物, 不斷補充新知識; 崇尚科學, 實事求是, 不迷信書本, 不懾服權威; 講求效率, 重視技能, 具有敬業精神。由此可見, 現代工業社會需要的是具有創新意識和冒險精神的勞動者和管理者。

        為了滿足現代工業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的需要,著名經濟學家舒爾茨創造性地提出了“人力資本”的概念。他主張通過大力發展教育事業, 提高勞動者的知識與技術水平, 以滿足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但是, 現實情況是, 很多國家通過發展教育事業, 培養了大量的大學生, 甚至出現了“知識失業”和“教育深化”的現象, 但其工業化仍然沒有實現。典型的例子如印度和孟加拉國, 其大學生在畢業后的一年內,有一半處于失業狀態; 我國落后的中西部地區目前也出現了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反觀我國東南部沿海一帶, 人力資本的數量并不占據優勢, 其經濟卻高速發展。如浙江, 2001 年每十萬人擁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數在國內排序第17 位, 但其人均GDP 僅次于北京和上海, 位居各省之首。這說明, 人力資本不僅僅是個數量的問題, 而且還有個質量和結構的問題。

        根據人力資本的形成途徑和功能不同, 筆者擬把人力資本區分為“知識人力資本”和“觀念人力資本”兩種形式。知識人力資本是指通過教育培訓而形成的具有某種專業知識的人力資本。發展教育事業是培養“知識人力資本”的主要手段, 一個國家的各級教育對培養勞動者的技能, 提高勞動生產率是有重要意義的。“觀念人力資本”是指由傳統文化熏陶和潛移默化而形成的價值觀念方面的人力資本, 它是通過地域傳統文化的長期濡染熏陶自然而然形成的。“觀念人力資本”主要由一個人的觀念、信仰、習慣和思維方式等多種要素所構成。“知識人力資本”和“觀念人力資本”在經濟發展中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但二者的作用途徑是不一樣的。如果說, “知識人力資本”

        主要是為經濟增長提供正確的手段、方法和途徑, 從生產力上解決“怎么做”的問題, 那么, “觀念人力資本”則主要是從思想和行為上選擇“做什么”、以及從經濟組織上解決“如何做”的問題。從二者在人力資本體系中所處的地位看, “觀念人力資本”甚至超越“知識人力資本”而居于基礎性地位, 因為只有先解決“做什么”的問題, 然后才談得上解決“怎么做”的問題。很顯然, 本文的企業家是屬于“觀念人力資本”范疇的。“觀念人力資本”源自于傳統文化的熏陶。那么,什么是文化? 哈耶克認為, 文化乃是一種由習得的行為規則構成的傳統, 這種規則可能起始于人類所擁有的不同的環境情勢下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 hi138/Com]

        文化的經濟學界定是: 文化是指人們所習得的與遵從的特定價值觀體系, 它構成了人們的主觀模型, 人們無論是進行生產、交換、還是分配、消費活動, 總是需要一個特定的價值觀體系來幫助判斷決策。文化的內容包括最基本的價值信念、倫理規范、道德觀念、宗教、思維方式、人際交往方式、風俗習慣等。傳統文化是通過對人們一生都會產生影響的文化觀念和習俗, 來稟賦不同區域人群以不同特性, 進而通過這些經濟主體的不同行為來影響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的。

        傳統文化精神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是通過對經濟主體行為的導向、規約、激勵來發揮作用的。文化精神的導向作用表現在: 文化精神為經濟行為主體提供明確的價值參照系, 告訴人們應該做什么, 把人們導向有價值的經濟和社會活動, 因此, 不同傳統文化背景下的人群會出現不同的社會經濟活動取向; 文化的規約作用表現在: 特定的文化精神構成經濟行為主體的潛在的行為規范, 告訴人們不應該做什么, 使不同文化精神背景下的人群的經濟社會活動維持不同的秩序風格; 文化精神的激勵作用表現在: 文化精神往往構成社會行為主體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內在動力, 為他們提供克服困難、解決疑難、忍受勞苦的心理暗示與信念支撐。因此, 傳統文化對人的經濟行為的影響, 是通過經濟主體內在的價值理性認同過程和外在行為習慣重復過程實現的, 是自覺自愿的無形的過程。

        一般來說, 先進的、適應現代社會的文化能推動經濟的發展; 而落后的、與時代經濟不相符的文化則會阻礙經濟的發展。在今天, 一種文化是否適應工業化社會, 關鍵是看其是否具備創新意識和冒險精神,因為優秀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創新精神和觀念對現代經濟的主體即企業家的形成具有長久的基礎性的影響。經濟學家劉易斯在分析經濟增長的因素時清楚地意識到: “經濟增長依賴于人們對工作、財富、節儉、生育子女、創造性、陌生人和冒險等等的態度, 所有這些態度都是從人的頭腦深處產生的”。他將影響經濟增長的態度分為兩類: 一是人們對財富的態度, 他認為人們對財富的意愿是大不相同的, 這取決于積累的物質資本和文化資本習慣和禁忌; 二是人們對取得財富所需作出的努力的態度, 即工作態度, 他認為人們的不同態度往往與宗教信仰的不同有關。在這里,人們對財富的不同態度是受不同的傳統文化影響的。

        典型的如猶太教對財富的渴望和追求簡直到了人生唯一目標的地步, 因此猶太人自古以來就善于經商, 猶太富商遍布世界各地; 而反觀伊斯蘭教, 其教義則認為賺人家錢是可恥的, 甚至到了今天, 大多數巴基斯坦人還認為到銀行存錢收取利息都是不對的。我國的溫州人深受浙東“功利主義”文化的影響而樂于經商, 有“東方猶太人”之稱, 而西藏人賺了錢卻樂于佛事活動, 很難有資本積累。一個人從一出生就受到傳統文化的潛移默化, 因此, 出身在一個什么樣的文化區域, 對其一生價值觀念的形成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世界各國的現代化實踐經驗表明, 技術進步、經濟發展或工業化, 都離不開人的思想觀念的更新或人的現代化。從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 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的工業化道路, 都充分證明了文化的革命以及觀念的現代化是技術進步、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英格爾曾經尖銳地指出: “當今任何一個國家, 如果它的國民不經歷這樣一個心理上和人格上向現代性的轉變, 僅僅依賴外國的援助、先進技術和民主制度的引進, 都不能成功地使其從一個落后國家跨入自身擁有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化國家的行列”。從歷史上看,西方世界正是通過“文藝復興”運動, 大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 才有了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的緩慢變遷, 才有了“產業革命”所帶來的經濟的突破性大發展。

        由此可見, 在現代社會, 傳統文化影響經濟發展的路徑是: 傳統文化通過其長期積習而成的觀念, 對生活在本區域內的人們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從而塑造出具有不同文化稟賦的人群。而這些具有不同文化稟賦的人群, 其生成“觀念人力資本”即企業家的概率是大不相同的, 這也就決定了各經濟區域制度創新的能力是不一樣的, 進而最終決定了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同特點和水平。[]

        三、建立在傳統文化變遷基礎上的經濟發展的模型構思。

        本經濟模型以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作為立論的基礎, 認為現代經濟發展的實質就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 沒有創新就根本談不上發展。如果一個經濟體能夠實現經濟資源有效的新組合, 能夠建立起新的生產函數, 那么, 它就會實現經濟發展和工業化。

        建立在傳統文化和“創新”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型公式可以表述如下:公式: G = C(i) f(T ,I)其中: G = 經濟發展水平, C = 文化類型, i = 創新精神(系數) , T = 技術創新, I = 制度創新這種建立在傳統文化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 經濟發展是一個在傳統文化熏陶而形成的企業家階層的主導下, 通過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途徑而實現的基要生產函數的上升性變革過程。這里包含著層層推進的幾層意思。

        首先, 現代經濟增長的動力應該到經濟體內部去尋找, 而在其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傳統文化及其所包含的創新精神。

        傳統文化的塑造定形往往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其中主要包括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歷史因素、自然條件、地理環境和政治因素等。例如, 一個靠近海洋的地區, 人們由于經常下海, 要和海浪、臺風做生死搏斗, 因而往往容易形成冒險精神和開放意識。而深居內陸山區的人們, 對外交往困難, 再加上小農經濟自給自足, 不需要走出家鄉, 因而缺乏對外交流, 長此以往, 必將形成保守觀念和封閉性格。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導致區域傳統文化形成不同的類型, 有的是具有豐富的創新意識的, 有的是比較保守的, 缺乏創新精神的。由此可見, 創新精神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個地區千百年來沉淀下來的傳統文化因素決定的。

        傳統文化所凝集的內在精神對一個人的價值觀念的形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一個人的創新精神的形成主要是由其從小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環境決定的。傳統文化與現代經濟發展的內在淵源關系表現在: 優秀傳統文化是通過企業家這個創新主體來影響現代經濟發展的。其演進路徑是, 區域傳統文化所包含的創新意識及其價值觀念在合適的條件下, 將轉化為現代工業社會所需要的創新精神, 從而在本文化區域自發地形成大批具有現代意識的企業家群體: 由于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是地區經濟發展的主體, 這也就決定了企業家數量多的地區經濟將發展的更快, 而數量少的地區經濟將發展的更慢, 從而產生區域經濟發展上的“馬太效應”。在這個經濟發展模型中, 一個地區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創新精神的大小是可用系數量化的,具體來說, 公式里“I”的數據, 可以通過一個經濟區域所擁有的企業家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及其創新頻率計算出來。

        其次, 企業家是通過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雙重途徑來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

        創新表現為人們在生產力、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全部領域中進行的創造性活動。從內容上看, 企業家的創新活動既包括微觀層面的技術創新, 也包括宏觀層面的制度創新和組織創新。其中, 技術創新是生產力的重要變革, 其作用在于開發利用新的資源、市場, 提高原有的經濟組合的效益, 甚至可以帶來新的經濟組合; 制度創新是生產關系的重要變革, 它既可能把閑置的經濟資源組合起來, 也可以從根本制度上實現資源配置方式的變革。從歷史上看, 經濟發展迅速的時代也就是創新活動密集的時代, 如英國的產業革命時期就是一個新制度和新技術層出不窮的時代;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經濟發展得比較好的浙江省也是一個制度創新的多發區, 正是通過專業市場、民營經濟、股份合作制以及民間金融等多種形式的生產組織和制度創新, 浙江的經濟實現了高速發展。由此可見, 人類的經濟發展史就是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相互交織、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歷史。

        那么, 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的源泉是什么? 亦是植根于傳統社會基礎上的文化精神。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 價值信念、倫理道德習慣以及意識形態等統稱為文化的東西, 往往是影響經濟體制變遷和制度創新路徑的重要因素, 制度的文化蘊含規定著制度變遷的方向。諾思在北京大學演講時曾說, 我們的社會演化到今天, 我們的文化傳統, 我們的信仰體系, 這一切都是根本性的制約因素。傳統文化從風俗習慣到觀念系統, 從心理到意識, 形成了對人際關系、價值取向、生活方式等的獨特看法: 傳統文化所確認的行為規則、社會關系、思想觀念在人們心里深深扎下了根, 已成為他們習以為常的東西, 成為他們的生活方式。作為傳統文化表現的習俗和慣例, 在制度創新中有兩種可能的作用方向, 一是成為制度創新借用的資源, 即將民間運行的習俗慣例升華為普遍有效的制度; 二是成為制度創新的障礙, 即它們屬于惟有改變方能建立新制度的那種類型。由此可見, 制度無非是文化進化的結果, 是各個小群體、個人的規則被更多的人接受而上升為社會規則。

        傳統文化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也表現在兩個方面,即落后的文化觀念會阻礙技術創新與進步, 這可以從中國的四大發明為什么沒有形成科技革命浪潮的教訓中得到答案: 而先進的、符合時代潮流的文化則能推動技術創新與進步, 這也可從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所造成的思想大解放對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推動作用得到充分地體現。

        再次, 經濟發展表現為一系列生產要素組合方式的上升性變革過程。

        站在落后的“農業國”即發展中國家的角度, 經濟發展的過程就是實現工業化、現代化的過程, 在這里, 經濟發展和工業化是可以劃等號的。什么是工業化? 按照發展經濟學大師張培剛的定義, 工業化就是“國民經濟中一系列基要的生產函數(或生產要素組合方式) 連續發生由低級到高級的突破性變化(或變革) 的過程”。這里所說的“基要生產函數的變化”

        就是熊彼德所說的“創新”。由此可見, 張培剛把工業化定義為“基要的生產函數的變化”, 實際上是承襲了其老師熊彼特創新理論的精神實質, 認為工業化就是生產要素的新組合, 而把工業化定義為由低級到高級不斷創新變化的過程。

        第9篇:制度創新的看法范文

        關鍵詞:產權;制度變遷;鄉鎮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7)09-0005-02

        1 鄉鎮企業的困境

        隨著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鄉鎮企業自身產權結構的內在缺陷逐漸顯露。

        (1)政企不分。鄉鎮企業的控制權由當地行政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控制,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由行政組織的負責人掌握,廠長、經理主要由他們控制。這就使得集體企業中行政權力介入企業內部,造成企業與社區在“一個大盤子里吃飯”,支農建農、公共產品、社區福利乃至精神文明創建,隨意向企業伸手,基層政府政績目標都壓在企業身上,導致企業經營目標多元化、政績化,企業失血太多,原經營機制漸漸退化。

        (2)缺乏產權激勵機制。由于集體企業的產權是抽象的集體所有,因而個人無明確的份額產權,也不能按產權多寡獲取利益,更重要的缺少了其產權的退出機制,因而不能形成對財產的保值增殖的關心,更不會激勵其對經營者的監督;再加上集體產權的非繼承性和非轉讓性,使資源難以得到優化配置。

        (3)產權結構單一。企業新的發展需要明確產權,從而為產權主體多元化創造條件。集體(社區社員)所有難以利用外來資本(與社區福利相聯系,有一定的地方目的),自身積累與當地銀行信用又有限,從而難以獲得充足的企業發展資金。要優先安排本地勞動力,導致資本替代勞力,使配置失優。有勞動力的人大流動與轉移,迫切要求將自身集體產權的部分轉為股份,使其具有可轉讓性、可收益性、可計量性。

        2 文獻綜述

        鄉鎮企業的產權及其改革問題引起了廣大學者的廣泛興趣。

        (1)關于鄉鎮企業的產權。一些西方經濟學者曾經認定,鄉鎮企業比國有企業更接近西方的職工所有制企業(史密斯,1993)。但是,相反的觀點則認為,鄉鎮企業受鄉鎮政府的控制,或者由鄉鎮政府和企業經理之間的一個聯盟控制(張春和王一江,1993)。與上述見解都不同,威茨曼和許成鋼(1993)認為鄉鎮企業的所有權名義歸社區全體成員,實際由鄉鎮政府執行,但無論名義所有者還是執行所有者,都不是企業資產的股份持有人,他們與企業資產的關系并沒有界定清楚,各自享有的剩余分配權也并不與相應的資本投入份額相對應,同時名義所有人與執行所有人也并不是合約式的委托關系。因此,鄉鎮企業既不是經典的私人企業,也不是傳統的合作企業,而是一種所有權結構實質上“界定模糊的合作組織”。按照經典的產權理論,界定模糊的產權必定損害經濟效率。然而與現實相反的是,“產權界定模糊”的企業“反常地”獲得了長足的增長。威茨曼和許成鋼的答案是:在西方個人主義的文化背景里,私人產權的清楚界定是每個個人努力工作的制度保證。

        (2)關于產權改革。邱成利、馮杰(2000)、冉棋文,張嵐東(2003)、鄒耀平、江飛濤(2003)等人分別從產權理論、制度變遷理論和路徑依賴理論等角度出發,探討了我國比較典型的蘇南鄉鎮企業產權改革中的問題。孫文鍇(1998)認為股份合作制是鄉鎮企業產權制度創新的必然選擇,是我國宏觀制度約束條件與有關當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理之間的競爭合作結果。毛澤盛、晉世海(2001)通過比較中國鄉鎮企業和國有企業在制度變遷過程中的主體、方式及成本與收益等方面的異同,認為一是應繼續加快企業制度變遷以促進經濟增長;二是應堅持市場化方向、堅持產權改革手段;三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盡快使國有企業制度變遷方式由政府供給強制性向需求誘改性轉變;四是界定政府經濟職能、塑造企業制度創新主體。劉東(2003)認為鄉鎮企業改制的根本原因可以歸結為集體企業中信息、決策和承擔風險能力三者分離引起的決策效率問題,也可以歸結為經營權交易中產權界定的困難。

        3 理論分析

        (1)產權安排。德姆塞茨在他的“關于產權的理論”一文中對產權的定義是:“所謂產權,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諾思也從與德姆塞茨基本一致的角度給產權下了定義:“產權本質上是一種排他權利”。在交易費用為正的市場中,為了使資源能夠有效配置,避免“外部化”和“搭便車”等不利因素的出現,應對產權進行清楚的界定。“權利的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前提”(科斯,1959)。當產權得不到有力保障時,個人就無法形成與他人進行交易的合理預期,無法在經濟上做出長期規劃,就沒有積累和保護資源的激勵,浪費和破壞行為就會發生。雖然“產權界定模糊”的鄉鎮企業在我國曾經蓬勃發展,但是薩克斯(1993)和李稻葵(1994)的看法是:鄉鎮企業的產權選擇離不開其發生的制度環境。非公有制企業制度在時期被長期禁止,產品和要素市場得不到發展以及主流的社會意識和觀念對非公有制的歧視,使得鄉鎮政府創辦并控制鄉鎮企業得到的合法化承認和保護比“清晰的產權”有更高的效率。然而,隨著上述約束條件在改革開放中逐步取消,“模糊產權”的早期有效性就要改變,清晰的私有產權就會變得更加必要和有效。根據這種見解,制度環境的變遷導致了產權有效性的變化。更加重要的是,這種見解包含了一個日后得到證實的預測:隨著非市場制度約束的解體,早期有效的鄉鎮企業必定要經歷重新界定產權的變革(周其仁,1998)。

        (2)制度變遷理論。諾斯認為,“在歷史進程中,無效的制度會被揚棄,有效的制度會逐漸演變而存活下來”。制度變遷的誘致因素在于:主體期望獲取最大的潛在利潤,即在既有制度安排結構中主體無法獲取的外部利潤。利益主體要獲取外部利潤就必須進行制度創新,使存在于現存制度安排結構外的利潤內部化。因此,外部利潤內部化的過程就是一個制度變遷和制度創新的過程。1在我國鄉鎮企業的產權制度中,由于其初始產權的“模糊性”,使得鄉鎮企業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的要求。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產品必然要走向市場,這就使企業的整體運作必須符合市場經濟競爭的要求,必須拋棄以往的鄉鎮政府對企業的控制權,使控制權逐漸向企業的經理層轉移,實現企業的自主經營。他們為了使企業能夠走向市場進一步發展,為了能夠得到企業的剩余追索權,積極要求鄉鎮企業的產權制度向著更為市場化的方向發展。這就是后來鄉鎮企業的控制權逐漸向經理層轉移,經理層的收入與企業的剩余掛鉤。

        (3)路徑依賴理論。諾斯在其《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中指出,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路徑依賴,路徑依賴是對長期經濟變化作分析性理解的關鍵。路徑依賴的理論是指在經濟運行過程中,一種模式、制度或者運行機制一旦走上某一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就會在往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但任何制度、模式或者機制的形成與其作用的發揮都離不開其所在的環境。環境條件一旦發生根本性變化,而這種制度、模式或者機制由于其自我強化而與環境之間的不適應性就會逐漸暴露,并最終反過來制約其發展。2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中國蘇南地區由于具有良好基礎的社隊企業資本積累、區位上毗鄰滬寧等大城市,具有較強技術儲備、國有企業體制相對不夠靈活、中央政府的所有制偏好、賣方市場以及蘇南特有的發展實業的傳統文化等等,鄉鎮企業得到了迅速發展,由此而形成極具特色了“蘇南模式”。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原來“蘇南模式”所賴以生存的環境條件發生了變化,各種所有制類型的企業之間競爭不斷加劇,賣方市場開始向買方市場轉變,外資企業不斷涌入,技術進步在競爭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等等,鄉鎮企業的劣勢逐漸暴露。社區政府試圖通過股份合作制的產權制度改革固化既有利益格局,將其對企業的控制和索取權以另一種形式制度化、合法化,推進股份合作制為特征的體制創新,對于蘇南地區經濟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4 幾點啟示

        制度變革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人為的制度設計、過多的行政干預、缺乏充分整合不同信息的機制等原因常常阻礙制度變遷的“自然演進”,甚至使之陷入“制度悖論”難以自拔。鄉鎮企業要在現階段繼續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其改革方向必然是走市場化的歸屬明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

        (1)產權清晰化、產權經濟性質純粹化的企業制度是我國企業制度發展的必然。從集體企業制度(實質上產權性質屬于社區政府所有制)到以個人產權為基礎的公司制選擇,是一個產權清晰化、產權經濟性質純粹化的過程,這是市場經濟對企業產權的基本要求。從改制后的效果來看,企業制度越是能滿足市場經濟對企業產權的基本要求,企業就越有活力,越能適應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

        (2)對于選擇公司制還是政府推崇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改革不應預設任何模式。企業把選擇合適企業制度的權力交給群眾,群眾在考慮自身利益前提下自由選擇的企業制度就是有效的企業制度形式。企業產權改革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政府職能”不斷轉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從對企業管理的直接參與和干預中退出,而轉向對市場公平競爭的維護及對企業的服務與引導,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3)產權制度改革離不開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在鄉鎮企業產生的初期,國有企業體制相對不夠靈活、中央政府的所有制偏好、市場處于賣方市場的地位,控制著部分資源的鄉鎮政府創辦一個企業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這時的鄉鎮企業的產權安排就是對當時外部環境適應的結果。但20世紀90年代中期市場環境的劇變,使得企業面對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這種壓力必然會通過市場的傳導機制傳遞到企業內部。企業為了應對這種競爭壓力,就必須有有能力的主體和有效的機制來認識和應對這種壓力。因此,必須建立良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寬松的社會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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