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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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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

        第1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本著“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形成的經濟實體;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一、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現狀

        (一)總體情況

        尋甸縣于2002年成立第一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截止2012年11月,全縣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72個。其中河口鎮44個,七星鎮15個,仁德街道辦事處108個,羊街鎮32個,先鋒鎮10個,六哨鄉7個,柯渡鎮9個,雞街鎮26個,甸沙鄉5個,功山鎮16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數達到5321個,帶動非組織農戶14505戶,占總農戶數93341戶的15.54%。按從事行業劃分:種植業168個,林業2個,畜牧業94個,漁業5個,服務業2個,其他類1個。

        (二)運作模式

        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其運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類型:一是專業大戶帶動型:“專業大戶+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以專業種植、養殖大戶的經營模式為依托樣板,由專業大戶牽頭成立合作社,為農戶成員提前、產中、產后服務,形成合作規模優勢。如尋甸馬鈴薯合作社,向社員提供“統一引種、統一技術服務、統一產品銷售”的“三統一”服務,為合作社成員降低生產成本,增加收入。二是龍頭企業帶動型:“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在穩定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產銷關系、協調龍頭企業與農戶直線間的分配關系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新田種植專業合作社,合作社以產業為支柱,種植戶(成員)的經濟收入增長為目標,土地可持續發展、產品質量提升為根本,堅持走“公司+合作社+種植戶”、“合作社+基地+成員”兩種模式,促進了當地農民的收入。三是科技帶動型:“科技+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通過提供科學技術和優良品種,與合作社結合,帶動一個產業的發展。如尋甸道院種養殖專業合作社,通過技術培訓,促進了當地蠶桑種植業的發展,合作社通過以技術培訓為核心,實現了統一供苗、統一防疫、統一生產加工、統一銷售、形成了規模化種植,促進了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

        (三)管理情況

        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由縣農業局農經站主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由5個以上成員發起,其中農民至少應占成員總數的80%,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后成立。成立后即成為公司、非公司的國有和集體企業法人之外的新型企業法人,也有學者稱其為繼我國公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后的“第五類”法人。因此,工商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法人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額目前沒有最低限額要求,成員出資情況也不需中介機構出具驗資報告,也不要求參加工商年檢。據調查,尋甸縣27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僅有六哨鄉依托馬鈴薯合作社,成立了1家六哨鄉農民扶貧互助社,向8個自然村的社員發放貸款,共支持了254戶農戶的農業生產。該資金互助社2012年向當地農戶發放貸款114萬元,其中100萬元為省扶貧辦全額支持,14萬元為歷年利息收入。向社員發放的貸款均為一年期,年利率均為4%,還款方式為利隨本清,社員憑戶口冊、身份證、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和5戶農戶聯保,向扶貧互助社申請貸款,每戶可獲得5000元貸款,貸款資金都用于種植馬鈴薯、養牛。貸款農戶需繳納200元股金,農戶歸還貸款不需再貸時,股金退還,此股金不參與分紅。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營規模偏小,組織化程度低,帶動效應不明顯

        全縣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只在本村或相鄰村范圍內發展,每個專業合作社的理事成員只有5至7人,入社會員少,帶動農戶少,有的還存在農戶的自產自銷,未能在全鎮或全縣范圍內輻射。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經濟實力較弱,競爭力不強。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再生產資金和流動資金不足。未形成規模化經營的實力。

        (二)成員文化程度低,創新能力不強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大多數只具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他們大多數只是農村中種養殖積極性較高的農民,對市場經濟知識缺乏了解,還有極強的小農意識,存在一家一戶獨打單干的現象,創新和發展的能力較弱。

        (三)經營制度不規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執行不規范。多數依照農業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員對章程內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寫一套做一套。二是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便有也流于形式,沒有切實履行章程規定的職責,沒有按章程規定正常開展活動,合作社成立之后基本處于松散狀態。有的合作社在決策權上有家長式作風,沒有體現決策民主,農戶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多數專業合作社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甚至有的連基本賬目都沒有。

        (四)缺乏管理和技術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牽頭人,大多數使一些農村致富能手和專業戶,多屬于傳統農民,學歷不高,缺乏專業知識。而且,由于農業是若是產業,許多專業和技術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專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技術上也存在著不少制約,由于缺乏相應的技術指導,大部分合作社沒有能力實施標準化生產,直接影響到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

        (五)流于形式,盲目注冊

        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后,國家有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陸續出臺,對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了各種優惠政策和獎勵措施。受此影響,有些合作組織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借農戶之名,申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待核準后,熱衷于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項目補助和獎勵,而把合作社真正的經營流于形式,造成各地合作社一哄而起,爭相成立。

        (六)政策扶持力度小,積極性不高

        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小,或者扶持資金遲遲未能落實到位,極大地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很多專業合作社因此也形同虛設,在實際運作中,也只是少數幾個人在組織經營,或者根本沒有運行,專業合作社政策、市場、農民三方紐帶的作用得不到發揮。

        三、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各部門工作合力

        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加大項目資金扶持力度。中央、省、市、縣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金扶持力度,擴大扶持數量,增加扶持金額;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涉及農業、財政、工商、稅務、國土、勞動等多個部門,要根據各部門管理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圍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加強溝通聯系,形成政府主管、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從政策上加以扶持,從業務上加以指導,齊心協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二)加強培訓,提升合作社發展質量

        要進一步加強對指導、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提高技術指導能力,協調管理能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規范化、標準化、高效化發展;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的思想意識,拓展合作社發展思路,規范運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增產增效,引領農村產業化、產品規模化、銷售一體化、經濟快速化發展。并可通過與大專院校搭橋、與龍頭企業合作、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創辦合作社等形式多渠道培養、吸納合作社管理、銷售、技術人才,提升合作社發展質量。

        (三)健全運行機制,做到規范發展

        一是要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要求,引導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和章程,依法辦理登記注冊。二是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在產、購、運、銷和加工經營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儲備基金,用來彌補經營上的虧損,以保護農民服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三是要按照專業合作組織內部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積累等制度,保護社員的利益,保證專業合作組織的快速、健康發展。四是要督促其建立契約約束機制,確定農民專業合作和和農戶各方的責任和權利,既保護農戶的利益,又能促進合作社穩定、健康發展。五是要以資金扶持為導向,促進合作社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對規范財務制度、規范建賬的合作社給予資金補助。

        (四)拓展籌資渠道,實現資金互助

        資金是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關鍵,也是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的普遍問題。要加快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現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使用權、林木使用權進行確認、登記、發證,并在金融機構中探索開展各項農業產權抵押貸款。要引導和支持農戶以土地、房屋、廠房等實物進行入股,壯大專業合作社實力。探索建立專業合作社擔保貸款、政府貼息制度,推進“政府+銀行+擔保公司+農戶”的融資模式,進一步暢通合作社籌資渠道。同時,要以資金作為聯系和發展合作社的紐帶,積極鼓勵多種形式的農戶資金互助合作,允許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使用權、農業生產性設施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技術等入股,實現互助合作,形成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正真實現合作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營理念。

        (五)突出地方特色,積極穩妥發展

        要以致富典型為帶動,大力推進“一鄉一業”、“一村一品”,以專業合作社為基礎,幫助合作社制定生產發展規劃,把特色農業和名優產品做大做強,發揮專業合作社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組織載體作用。要積極穩妥的做好特色農產品培育,實現規模化、品牌化,強化合作社之間的合作,形成合力,以“市場+專業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參與市場競爭,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和壯大。

        第2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關鍵詞 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存在的問題;發展對策;江蘇邳州

        中圖分類號 F325.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5)08-0315-01

        邳州市是傳統的農業大縣,全市耕地面積12.2萬hm2,農業人口120萬人,是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是全國糧食生產百強縣之一。當地農業生產仍然以家庭承包經營形式為主,不適應目前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農村經濟不斷改革,農民專業合作社產生,它是建立在農村家庭經營基礎上,以農民為主體,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為共同利益發展而成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其發展比較迅速,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自2006年起,國家先后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減免政策》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扶持政策。

        邳州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近2年迅速增加,隊伍不斷壯大,部分合作社已經帶動農戶進入市場,帶動農民發家致富,也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穩健發展,解決了農村經濟家庭發展障礙,帶動了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推動了農村生產力發展。關注農民合作社的運營,已成為關注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作之一。雖然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比較快,帶動農村經濟實現較快發展,為農村經濟發展增添動力,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題,如何加快農民合作社組織健康發展是當前的主要任務。

        1 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1.1 管理人員文化水平低,綜合素質不高

        農民專業合作社高層管理人員及主要領導者的文化程度多為初中水平,雖然他們對合作社事業比較熱心,但其文化素質嚴重制約了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缺乏管理知識。如對生產工具和辦公設備的添加和更新、利用率提高、生產成本降低、生產質量進一步提高、生產方案制定、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配置等不了解。二是市場經營意識差,比如合作社生產的產品沒有統一的包裝和自主的品牌,僅僅處于出售原材料的階段,沒有走出個體農戶經營的框架,還是處在原始的組織層面。只有掌握市場規律,合作社才有發展方向。三是合作社管理松散。合作社管理人員對合作社管理不夠認真,把合作社視為可有可無的組織。合作社運行散慢,效率不高,甚至部分合作社都沒有運行或處在擱置狀態[1]。

        1.2 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不健全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多、種類全,涉及面廣,包過種植、養殖、農機、植保、農村能源、林業、水利等多個行業。一些合作社目前形同虛設,沒有運作,僅僅是個名稱,沒有合作社的章程、制度等,沒有起到合作社應有的作用。個別合作社雖然在運行,有一定的實力,經常組織活動,能正常開展工作,但也存在內部機構不合理、決策不民主等問題。最影響合作社的問題是利益關系不順,合作社是否能給社員帶來增值利潤,這是合作社存在的核心價值。還有些合作社服務形式比較單一,僅僅是在產前、產中、產后進行服務,沒有進行進一步提升合作社的服務質量和產品增值利潤,沒有真正形成產供銷一條龍服務。

        1.3 合作社技術人員缺乏,技術落后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真正的技術人員,具有一定學歷、正規院校畢業的技術人員幾乎沒有。現任技術員均為“土專家”“土技術員”,都是土生土長的當地農民,全靠自身的實踐經驗,沒有理論技術支持,一旦遇到突發事件就不知如何處理,手忙腳亂,無法解決問題。信息服務落后,合作社的技術人員大多數知識陳舊、年齡偏大,生產僅憑經驗,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及新裝備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接受能力較弱,對先進的設備了解不夠,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1.4 合作社資金缺乏,基礎設施簡陋

        多數合作社經費來源是靠有限的會費,并且收繳困難,常常缺少資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工作的有效開展和主要功能的發揮。不少合作社因經費短缺,無法開展工作,不能發揮作用;基礎設施還處在20世紀90年代的水平,多數是簡單的辦公桌椅,現代化設施極少,硬件設施更加匱乏;還有的合作社連基本的現代辦公設施都沒有,更不用說大型冷庫、冷藏車、檢測設備等,無法對產品進行推銷和價值提升[2]。

        2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對策

        2.1 提升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一是采用“專家授課、集中培訓”模式,聘請高等院校的教授或同行同類型的專家定期授課,組織合作社的管理人員集中培訓學習,盡可能更多更好地掌握合作社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掌握先進的管理經驗,開闊視野,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采用“參觀”學習模式,組織管理層到先進的合作社進行學習參觀,學習先進的合作社管理模式和運作方法,吸取成功經驗,提升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三是采取“考試與考核”的模式,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管理者的積極性,讓管理者有危機感,強化管理人員的準入門檻。

        2.2 合理運行機制,完善服務內容

        合作社要想穩步、健康地向前發展,內部運行機制既要有原則性也要具體。各種規則章程要完善,重大事項要做到民主化,充分發揮民主協商、投票表決的作用。在經營上,要實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制度。在利益分配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在風險和利益上為合作社社員提供信息、技術、物資、機械等服務,形成產、供、銷一體化運作機制,使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向前發展。

        2.3 加快知識更新,提高技術人員的技術含量

        在合作社的能力范圍內,盡快提高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引進專業人才。可以直接從專業院校引進專業人才,提升合作社的技術水平。二是聘請專家顧問。專家顧問一般專業技術水平較高,聘請其定期來合作社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能達到迅速提高合作社及合作社社員技術水平的目的。三是“送出去”。選擇比較年青的合作社技術人員送到相應的專業院校或先進的合作社組織進行培訓學習,做到定期“充電”,使其更好地服務于合作社。四是結合科技培訓,增強社員對先進技術掌握及使用的能力。目前,各級農業部門舉辦多種公益型科技培訓班,合作社要積極聯系相關部門,爭取培訓指標,配合農業部門組織好技術人員的科技培訓,提高合作社整體技術水平[3]。

        2.4 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場競爭力

        合作社不僅要有好的產品,還要有質量、有品牌,這樣在市場中才能具有競爭力。合作社產品要有產品產地認證和無公害認證,有了這2個認證,說明合作社的產品具備了產品“身份證”,才能讓消費者放心購買。好的質量是一方面,自主的品牌也很關鍵,合作社只有積極打造自主的品牌,打響自主的品牌,走品牌之路,實施名牌策略,擴大自己的產品知名度,才會有市場競爭力,合作社才會有發展前途[3]。

        2.5 走聯合社之路,增強合作社實力

        單一合作社的力量有些單薄,發展空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想發展到更高的層次有很多困難,要想突破此瓶頸,只有走發展聯合社的道路。把一個個單一的合作社聯合成一個整體,形成聯合社,聚集各家所長,補己之短,這樣就解決了單個合作社不能解決的問題,比如資金、現代化辦公設施、大型冷庫、檢測設備等單個合作社所不能解決的問題。走聯合社之路是以后合作社發展的方向,也是農村向前發展的途徑之一[4]。

        4 參考文獻

        [1]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成功之路――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百強服務組織運作模式和經驗[M].北京: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2013.

        [2] 王建新.要重視和扶持新型農機經營主體的發展[J].農機科技推廣,2012(12):24-25.

        第3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1.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1經營制度不規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執行不規范。多數依照農業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員對章程內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寫一套做一套。二是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沒有切實履行章程規定的職責,日常活動不正常,沒有按章程規定正常開展活動,有的成立之后一年連一次活動都沒有,合作社成立后基本處于松散狀態。有的合作社在決策權力有家長式作風,沒有體現決策民主,農戶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多數專業合作社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甚至有的連基本帳目都沒有。

        1.2缺乏管理和技術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牽頭人,大多是一些農村能人和專業戶,多數屬于傳統農民,學歷不高,缺乏專業知識。而且,由于農業是弱勢產業,許多專業和技術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專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技術上也存在著不少制約,由于缺乏相應的技術指導,大部分合作社沒有能力實施標準化生產,直接影響到市場競爭力的提高,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

        1.3合作社資金短缺融資困難

        由于合作社最初都是由少數專業戶、經紀人發起的,在起步階段,農戶入股資金很少,大部分是土地、技術、勞動力的合作,再加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后,由于沒有相應的配套政策,使得國家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措施難以落實。同時多數合作社因資金困難而無法為成員提供生產資料供應和產品銷售服務,目前只能為成員提供生產技術指導服務,維持在協會功能上。在調查中,合作社社員反映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金融貸款難度大。金融機構中僅有信用社愿意為合作社貸款,并且只對合作社成員個人貸款,不對合作社貸款,因此,資金問題制約合作社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后續發展乏力。

        1.4品牌意識不強,阻礙高位發展

        品牌戰略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選擇。當前,農產品市場競爭從產品質量競爭上升到形象競爭的新階段,著力打造品牌、商標、包裝、信譽等無形資產形象顯得十分重要,其中品牌戰略尤為突出。普遍存在品牌意識不強,品牌獲利能力不強,這不僅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服務層次低,還缺乏適應和開拓市場的能力,造成市場競爭力不強。

        1.5發展氛圍不夠濃厚

        調查發現,不少從事農村基層工作的領導干部不知道我國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也沒有學習過《農民專業合作法》,有些鄉鎮從來沒有人從事農民合作社的調查,更談不上研究、解決合作社的具體問題,合作社的發展還處在一個自發性的初始階段。加上宣傳造勢力度不大,不少農民不知道合作社的性質,不知道該不該參加合作社。

        2.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幾點建議

        2.1提高認識,加強指導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是主體,但并不意味農民專業合作社事業僅僅是農民的事情,各級黨委政府應關心、引導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要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業、扶持農民的觀念,切實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做為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載體和加快農業現代化的一項戰略措施來抓。各級農業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做好日常工作。同時,要注重對合作社的指導和監管,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促進增收的思想觀念,改變只求數量不求質量的思想。改進管理方式,改善服務態度,幫助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加強業務指導,開展技術培訓,提供政策咨詢,搜集市場信息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全力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2.2探索合理運行機制,不斷完善服務內容

        農民專業合作社搞的好不好,有沒有凝聚力和競爭力,關鍵是看它的運行機制優不優。我們應從本地實際出發,以農民獲得最大的利潤為目的,引導建立適合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科學合理的運行機制,確保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大做強。在管理上,按照合作制原則,重大事項充分協商、以票決定,做到民主決策;在經營上,按公司制運作,實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制度;在利益分配上,采取以成員與合作社之間按交易額比例返還和股份分紅相結合的分配方式,建立農戶與合作社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在同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基礎上為農戶提供信息、技術等服務,形成產、供、銷一體化發展。

        2.3典型示范,逐步推進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要分類指導、典型示范、逐步推進。一是對基層供銷、農技等部門興辦的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的專業協會在吸收農民入股的基礎上進行股份制改造,使其成為股份制專業合作社;二是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改革后的糧食購銷企業、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農產品經銷大戶、農村經紀人領辦專業合作社;三是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自律。

        2.4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第4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內部操作混亂

        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眼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依然停留在“重生產經營,輕監督管理”上,這樣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農民固定資產的購置、登記、保管以及領用制度不健全,沒有相對應的專職人員進行管理,降低了財務管理的效率。二是在固定資產購買上存在很大的隨意性,財務部門在購買固定資產的時候,不僅沒有考慮到綜合運用,更沒有考慮到是否符合當前的生產需要,僅僅依靠負責人的主觀臆想進行決策,導致盲目購置、重復購置等現象,造成的資產浪費。三是存在著帳外經營的情況。從合作社的合作資產來看,主要是由合作社社員的會費以及發起人的注冊資金構成,這就導致部分社員或者是負責人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將這些資產用來個人經營或者是無償占有,嚴重侵害社員的利益。

        (二)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素質不高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相關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會在內部設置一名理事長,理事長有權對其他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進行聘任。但是目前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村委會組織牽頭組建的,主要負責人是由村委會組人擔任理事的。但是理事長有時會存在著“一權獨大”的現象,將自己的親戚或者朋友聘用進來從事財務管理工作。這些人員中大都都沒經過專業的財務管理培訓,很難真正擔任財務管理工作。再加上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體制、觀念落后,不能及時引進新型人才導致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水平不高。

        (三)缺乏必要的財務監督機制

        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財務管理過程中沒有相應的監督制度,或者是財務內部的控制制度還沒有形成相應的約束體系,導致合作社的財務管理混亂。一些合作社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或者是建立了但是沒有實現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另外,還有部分合作社的成員因為缺乏相應的財務知識,就算是將合作社的財務情況進行公開,很多成員都看不懂,不能發揮相應的監督作用。

        二、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規范財務管理流程,健全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首先應該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規范》以及《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相關規定建立符合合作社自身的內部控制監督制度,要堅持成本效益型原則對崗位進行明確劃分,對于相互矛盾的職務要實現分離,實施錢、財、物三者的分管,并建立、健全經手、簽收、審批的財務管理流程,其次是合作社應該根據自身的特點以及業務發展需要建立會計核算制度,設置賬簿、會計科目和內部二級科目, 從而實現對信息的收集核算以及財務監督。便于會信息的收集核算和會計監督。

        (二)加強財務管理隊伍建設

        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該通過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宣傳活動讓社員充分了解到農民專業合作財務相關的概念,例如了解自身享有的基本權利、如何股金分紅等等。通過這樣的經營管理方式對財務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二是要不斷完善會計人員的使用制度,對財務管理人員實施聘用制度,從而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選擇出一批責任意識強、業務素質高的人才擔任,并在合作社定期開展財務管理的培訓,不斷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開拓新的資金渠道,彌補資金不足

        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方面可以通過不斷創新自身股金籌集制度,從而提高合作社融資的能力,另一方面,合作社可以通過制定各種機制吸引外部資金投資,從而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籌集能力。例如:《合作社法》的制定和實施就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提供的有效的法律依據,從而不斷規范合作社朝著法制化方向前進。不僅如此,農民專業合作社還可以通過利用政府給合作社創建一個良好的稅收環境和金融環境,并為合作社建立有效的信貸擔保制度,從而提高資金的實力。

        (四)強化對財務的監督管理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該將自身的財務公開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來抓,從而充分保證合作社社員的知情權、參與權、決定權以及監督權,并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向合作社社員公布近期的財務收支情況,并且要充分考慮到部分社員的財務理解水平,爭取將財務數據做到詳細、易懂,方便社員對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從而實現了農民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以及民主監督的目的,實現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的透明。除此之外,農村各個職能部門還應該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指導和檢查力度,要及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日常財務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特別是各級財政下拔的項目扶持資金,要保證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部分人員私自挪用,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果。

        第5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一、目前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產品商品化速度的加快,農民市場觀念的提高,農民群眾合作意識逐步增強,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引導、培育、扶持下,樺川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了快速發展。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類型,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龍頭帶動型。以樺川縣星火水稻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樺川主導產業綠色水稻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組織以龍頭企業為依托,牽動農戶,建立水稻示范帶,實行規模化經營,采取統一品種、統一技術、統一肥料、統一加工、統一銷售的“五統一”生產經營模式,打造合作社自已的品牌,以品牌占領市場,實現農產品“農超對接”。 全縣這種龍頭帶動型合作社45個,占總數的36%。

        二是產銷服務型。以樺川縣梨豐鄉大豆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為主建立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品質,統一組織銷售農產品。全縣這種產銷服務型合作社22個,占總數的17%。

        三是特色種植型。以樺川縣巖順香谷專業合作社、悅來鎮悅江蔬菜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開發樺川地方特色資源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重點培養香谷小米、香瓜、棚室蔬菜、黑豆果、山野菜等特色農產品種植專業大戶、專業村、專業鄉,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逐步形成產、加、銷鏈條,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全縣這種特色種植型合作社25個,占總數的20%。

        四是專業養殖型。以樺川縣振華養殖專業合作社、樺川縣盛琪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樺川特色養殖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組織以生豬、牛、羊等畜牧養殖為主,幅射全縣畜牧養殖,帶動65個生豬養殖大戶,構建樺川縣養豬大縣的格局。全縣這種專業養殖型合作社26個,占總數的21%。

        五是農機作業型。以樺川縣春生現代農機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采用大型農機具、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入股等方式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實行土地規模化經營,采取統一翻地、統一整地、統一播種、統一收割的生產經營模式,提高大型農機具連片作業帶來的經營效益。全縣這種農機作業型合作社7個,占總數的6%。

        二、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上,總體上還處于起步探索階段,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思想認識存在偏差。個別鄉(鎮)、村干部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在農村工作中的地位、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致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處于一種盲目和自發的狀態。

        (二)成員整體素質不高。由于合作社的成員大多是農民,成員代表、監事會、理事會成員都是由會員中選舉產生的,他們的專業知識、政策水平、市場競爭能力、管理經驗還不能適應合作社的發展需要。

        (三)內部管理欠規范。真正按照章程和制度辦事的只有50%,有的合作社與社員的聯結過于松散,利益關系不緊密,“二次分配”大部分沒有實行。這既影響了合作社的發展壯大,也不利于農民的長遠利益。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夠。在資金、項目、信貸等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缺少有效的扶持,導致一些專業合作社想進一步發展又缺乏資金,融資困難嚴重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五)服務帶動能力不強。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速度緩慢,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相差甚遠。合作組織規模偏小,基礎條件差,沒有穩定的服務收入,維持正常運轉困難,對成員開展服務更難,對當地經濟發展的帶動能力有限。

        三、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對策

        一是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一方面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條文和有關精神進一步宣傳到村、到戶、到人,使廣大農民群眾增強新型合作和依法辦社意識。要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典型經驗,使農民更多看到參加專業合作社的好處,提高加入、牽頭、組建合作社的積極性,增強農民群眾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心。另一方面開展分層次、有針對性的培訓,通過現場觀摹、專家講課、經驗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強對縣相關部門負責人、鄉(鎮)分管農業負責人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各專業協會負責人輪訓工作,每年輪訓一遍,促進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真正能熟悉法律,正確運用法律,認真履行應盡的義務,合作社負責人全面吃透法律精神。

        二是加大業務指導力度。縣經管部門要重點在三個方面進行規范:一要對原有農民專業協會的規范。對不具備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條件的農民專業協會,要到縣經管局或縣民政局申請農民專業協會的登記注冊。對已具備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條件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農民專業協會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轉軌銜接工作,使其盡快轉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二要對新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新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嚴格按照縣經管局制定的章程審核條件進行審核,審核認定合格后到縣工商局申請登記。縣工商局見農民專業合作社審核意見書后,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登記。三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的規范。要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規定,完善以合作社章程、組織機構、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和財務管理制度為重點內容的規范化建設考核標準。

        第6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隆陽區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9-0048-02

        一、隆陽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近年來,隆陽區成立了區級領導和22個區直單位組成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導小組,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并對新開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個給予3 000元~5 000元的開辦費、培訓費補助,同時在項目、資金、技術上給予傾斜扶持,確保建立一個,鞏固一個,發揮作用一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自2005年成立第一家登高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以來,每年以4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速度遞增,截至2012年1月,全區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專業合作社達到246個,其中烤煙合作社已發展到92個、蔬菜52個、水果22個、養殖44個、特色農產品14個、其他22個。入社股金9 611萬元,輻射帶動農戶5.6萬戶,2011年幫助農民實現收入1.1億元,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促進了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二、隆陽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從隆陽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運作多年的時間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對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產品流通、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降低農民生產經營成本、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方面已經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影響和制約其發展的問題:

        1.宣傳力度不夠。一些基層干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登記管理條例的了解還不夠深入,對國家賦予農民經濟合作社組織以法人資格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一些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對合作社的性質和運行機制不夠了解,有種種疑問和顧慮;偏遠和經濟不發達地區農民的市場意識還不夠強,合作經營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農業生產周期長,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時間短的影響,示范引導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步伐。

        2.專業合作社規模小,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整體牽動作用還不夠突出。農民商品經濟意識和合作經營理念相對淡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數量少、規模小、層次低、帶動能力弱等問題,而且各地發展不平衡,部分鄉鎮明顯滯后,嚴重制約著我區農業發展。

        3.品牌意識談薄。全區246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只有6個取得商標。產品雖然能夠銷售出去,但未必能取得最大效益,且對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很不利,是一個薄弱環節。

        4.缺乏帶頭創辦能人,合作社成員整體素質偏低。隆陽區大部分農村缺乏領辦合作社的帶頭人,會經營管理、能開拓市場的復合型骨干人才缺少,農民普遍缺少合作意識。現在多數合作社的理事長大都是該相關產業的種植大戶或是養殖能手。這主要是因為農村地區一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長的青壯年農民多數外出打工,留在家里從事農業生產的主要是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年齡偏大的農民。還有一些能力強的“能人”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夠了解,缺乏興趣和動力組建合作社,牽頭領辦的意愿不強。

        5.內部管理機制不規范,農民成員的權利和利益需要保障。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監督約束等機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根本無章程,無賬目,合作社的成員不了解合作社章程內容與個人的利益關系,有的領辦人把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機制與公司制企業管理相混淆,在民主決策和利益分配上不依法辦理。這些問題都影響到農民成員行使民利和切身的經濟利益。

        6.科技支撐薄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大障礙。農民專業合作社缺少流動資金,得到國家和省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絕大多數是過去成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經過幾年的發展有了自己的項目,而新創辦的合作社則沒有這樣的待遇。另外,農民專業合作社雖具有法人資格,但因其承擔的有限責任沒有實際資產做擔保,因而貸款難的問題不易解決。一些已經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別是從事種植、養殖業的,缺乏科技力量支撐和有效快捷的信息渠道,難以實現做大做強,只能是維持現狀。

        三、促進隆陽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對策建議

        第7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 煙農專業合作社用工管理探析 煙農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關于煙農專業合作社發展建設的思考 關于煙農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探討 煙農專業合作社財務現狀及對策 完善功能提升服務,穩步推進煙農專業合作社建設 綜合服務型煙農專業合作社發展探析 桂陽縣煙農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建議 普惠視角下煙農專業合作社助農新方式研究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生成機制的博弈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實證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實證分析 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析與思考 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情況分析 淺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問題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問題的實證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趨勢分析 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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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關鍵詞:農業專業合作社;融資;供求銜接

        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組織和制度創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實現農村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形式和提高農業和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有效載體,具有天然的內部資金互助特性,外部金融支持也與企業等其他經濟主體具有本質的區別,如何實現外源融資與內源融資的有效對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是當前應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需求特征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形式的特殊性。在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近年來各地農民自發組成的一種特殊組織形式,從注冊情況看,分為沒有參加各類注冊、參加工商部門注冊但注冊形式為非法人形式和參與工商部門注冊且注冊形式的法人的三種形式,其中沒有參加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占比最高。但不管那種注冊形式,與傳統企業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之間具有天然的信用互助職能,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需要外部融資給予適度支持,緩解其融資難現狀。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高度異質性。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資金互助,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向綜合性合作社演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其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內源融資約束,但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高度異質性。從社員之間博弈關系看,異質性導致大部分社員沒有向合作社投資的激勵,僅愿意投入少量資本,獲取成員資格,得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結果導致資金互助囿于有限的農戶資金規模、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金融專業知識,甚至社員之間互不信任、生產周期的同質性而不愿加大資金互助,一定程度上會限制內部信用互助規模。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范圍動態性。信息是交易雙方必備的重要條件之一,交易雙方如彼此了解掌握對方生產經營信息,供給需求雙方可以在這個信息基礎之上做到彼此匹配,有效地完成交易,實現共贏。從農民專業合作社組成形式看,具有很強的“地域依附性”,通過同質性生產合作,雙方所面臨的是長期的、發生在各個方面的重復博弈,社員之間的經營能力、人品道德、歷史行為及口徑等軟信息相互間是透明的,從而降低合作社社員間信用互助風險。近年來,隨著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其社員范圍呈現擴大化、分布廣等趨勢,社員“地域依附性”下降,信用合作信息優勢降低。

        (四)社員產品流與資金流流動要依托農民合作社平臺。從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情況看,經營領域涉及種植、養殖、林業、植保等農村各個產業,業務活動內容涉及農資供應、農技推廣、土肥植保等各個環節。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降低農民交易成本,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規模化、現代化,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提高合作社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大部分合作社社員一般實行產品和資金委托合作社進行運行的方式。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具有產業流、資金流、信息流的統一,這就為信用互助和外部融資的對接提供了較高的風險保障,同金融機構對單個社員貸款相比,不但信息透明度較高,而且有資金流作為保障,融資風險大大降低。

        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供給現況與存在問題

        在將單戶經營的農戶組織起來向專業合作社這種組織形式過渡的過程中,合作社對資金的需求和依賴程度上升。因此,為了能夠保證合作社的正常運營,必需尋求穩定的資本來源,但是在當前我國農村地區,資本相對于勞動而言高度稀缺,大部分小農均面臨嚴重的資金約束。

        (一)內源融資先天缺失

        內源融資方面,大部分社員沒有向合作社投資的激勵,僅愿意投入少量資本,獲取成員資格以及投票、異議、退出等權利,結果導致合作社資產嚴重不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80%,從目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實際組成情況看,絕大多數能符合這一要求,保證了農民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的主體性。但與此同時,由于我國現階段農民整體經濟實力不高,也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絕大多數成員的實際投入水平偏低,大大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資本的籌措。以同心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例,整體出資額最少的只有0.5萬元,最多的達200萬元,平均出資額為45.55萬元。其中,有32%的合作社出資額不足10萬元;而出資額超過100萬元的,僅占16%。具體到人均出資額來看,平均為4129元,最少的僅幾十元。從實際情況看,不少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發展成員,只要出資幾元到幾十元就可加入合作社,有的合作社甚至不出資也可以成為成員,這無疑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資本的籌措雪上加霜。

        (二)金融供給面臨多重制約

        1、機構約束。目前,我國金融機構中僅有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信用服務,而在農業銀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中,對實體性合作社按照農村小企業貸款政策執行,對服務型合作社按照農戶小額或大額貸款政策執行,實質上也是將合作社排除在外,沒有將其作為一級法人機構看待。村鎮銀行、小貸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受資金、人員素質等方面的限制,主要業務以農戶貸款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為主,沒有能力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信貸資金支持。

        2、方式制約。從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看,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小額農貸模式,即借鑒小額農貸模式形成合作社農林畜牧等傘形產品體系,以合作社社員為對象,對其進行動態授信,貸款利率執行小額農貸利率。二是合作社發起人貸款,融資規模嚴重依賴于這部分“合作社發起人”的資金實力,農村金融機構要么不給合作社放款,要么僅向這部分具有資金實力的合作社發起人放貸。三是企業貸款模式,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程序完全按企業貸款模式進行。由此可見,目前我國金融機構中真正意義的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政策還未制定,從而增加了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風險的難度和面臨風險的評價,降低了其獲得貸款的可能。

        3、風險成本約束。首先,合作社以農業為經營對象,農業的投資回收周期長,受自然和市場不確定性影響風險高。其次,合作社缺少足夠的有效抵押或質押品,而且難以找到愿意為合作社貸款提供擔保的組織或個人,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高使得其惜貸和慎貸。再次,由于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對分散的農戶信用信息采集、篩選、評級并轉化為金融信用的載體的成本高,成為銀社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根源。金融機構商業化運作模式使其更青睞于農村的優質大戶,很少主動深入合作社,導致銀社信息不對稱問題未得到解決。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金融即期對接模式與中長期制度設計

        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情況看,信用互助缺陷加大了對外融資需求的依賴,而農村金融體系產品與信貸政策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現有正規金融對接存在問題,因而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問題需要實現與銀行的有效對接。

        (一)金融機構功能衍進:即期融資對接模式

        1、打包授信模式。根據合作社社員生產相對趨同、區域相對集中的特點,設計相應的銀行貸款支持模式,這種模式是以集合諸多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為貸款對象,統稱之為打包授信。這種模式的關鍵是選擇發起人經營管理水平較高、銀行高度認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銀行授信管理平臺和社員融資服務中心,由發起人確定授信社員組成,由符合條件的社員組成授信組合體,由金融機構對組合體進行授信,取得金融機構貸款后,由合作社作為運轉資金在內部開展資金互助使用,必要時通過抵押等措施進行增信。這種模式可以充分發揮合作社信息的對稱性和內部信用篩選機構,降低貸款風險,解決當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不交股金而無法開展內部資金互助現狀。可以有效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內社員不同數量、不同期限的短期融資需求。

        2、“合作產業鏈”信貸模式。從當前農民合作社發展情況看,以農民合作社形成的合作產業鏈拓展了農村地區的有效信貸需求,與傳統農戶相比具有更高層次的需求。產業鏈融資模式對于處于農業產業鏈條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其最主要的抵押是其經營的農產品,銀行在對產業鏈相關的資金流、物流有效監控的基礎上,通過產業鏈融資的方式對合作社進行貸款,由上游企業根據其與合作社之間的供貨合約制定相應的貸款額度并控制貸款風險,產業鏈融資使得合作社的動產農產品具有可抵押的特征。抓住“供應鏈”這一核心,跟蹤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物資流、現金流,既提高了業務效率,又降低了信貸風險。

        3、委托貸款合作模式。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內外部融資形式看,雖然內部信用互助規模小,處于自發、探索與模仿階段,相對外部金融支持,具有自身的地緣、人緣、親緣,具有甄別中小貸款者資信狀況的信息優勢。因此,可以設計一種正規金融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購買信息的合作模式,即正規金融委托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的合作模式,正規金融提供資金,委托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據其確定的貸款要求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和協助收回貸款,農民專業合作社利用自身信息優勢,在幫助正規金融實現一定貸款收回率的前提下,收取一定比例的咨詢費和管理費。通過融入合作社,可以發展內部融資互助方式取得支持,對銀行而言,通過委托貸款,可以批量發展客戶群,省時省力地發掘新的信貸市場機會。

        4、轉貸款合作模式。與委托貸款模式中正規金融全部承擔貸款風險不同,在轉貸款合作模式中,正規金融把貸款風險轉嫁給農民專業合作社,正規金融以優惠利率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放貸款,農民專業合作社再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選擇貸款對象進行放貸農民專業合作社要以自有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以取得正規金融的優惠利率貸款。所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了對中小貸款者的全部風險,在轉貸款合作模式中,正規金融擴展了信貸渠道,降低了客戶集中度,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從正規金融取得優惠利率貸款解決了自有信貸資金不足的問題。

        (二)中長期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制度選擇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非正規金融市場的重要性要遠遠超過正規金融市場。非正規金融能充分利用地緣性的信息優勢,通過互相監督,發揮聲譽機制的作用,比銀行更好地解決借貸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其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中有很大的存在空間,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正規金融機構的服務缺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解決好以下問題:一是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行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提高服務社員的水平和意識,提高社員的綜合比較收益,以此換取社員入股資金或閑置資金存入合作社,增加互助資金來源,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合作,發展內生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融資需求的,在充分發揮“內部功能”條件下解決“內部失靈”的內生性融資。二是要在創新商業性金融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發展服務于農村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政策性或準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外融資既能解決“市場失靈”,又能及時攝取“外部資源”,有效化解農民專業合作社一些特有的金融梗阻,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優勢,實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與資金合作體系的良性循環。

        四、相關建議

        優化政策環境機制。加大政策激勵力度,提高發展能力和潛力,建立起長期、完善的扶持政策體系,包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起步、生存、成長全過程的扶持策略,充分發揮其生產合作融合信用合作的比較優勢。

        完善法律環境機制。建議以明確具體的以法律等形式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位給予確定,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合作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改進經濟環境機制。一是加大對合作社的財政補貼,通過給予專業合作社一定的優惠政策,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二是建立農村政策性擔保機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提供貸款擔保。三是要加強對信用互助功能的正確引導,繼續把生產合作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基礎,提高信用合作的穩定性。

        建立合作引導機制。搭建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合作和正規金融支持之間的聯運平臺,加強對合作社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合作社信用互助服務水平和能力,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合理控制發展規模與合作半徑,降低信息積累成本和信用互助資金風險。

        參考文獻

        [1]胡卓紅.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問題研究[J].中國流通經濟,2009,(8):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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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黃健.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情況及金融支持―對湖南156家農合社及94家基層金融機構的調查[J].金融經濟,2011,(8):116-118。

        [4]夏英,宋彥峰,濮夢琪.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為基礎的資金互助制度分析[J].農業經濟問題,2010,(4):29-33。

        [5]楊玉娟,郭璇,丁玲.農業專業合作社的融資研究[J].商場現代化,2015,(7):166-167。

        The Research on the Connection of Financing Supply and Demand of Agricult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ANG Shixiang

        (Wuzho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Wuzhong Ningxia 751100)

        第9篇:農民合作社存在問題范文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組織運行

        1、引言

        農民群眾創新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屬于農村經營體制的發展。據此可以有效促進農業產業化以及規模化經營,并且讓農民收入提升。但是現階段,在具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過程中還具有如下問題:缺乏規范化的管理以及健全的內部運行機制等等,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受到影響。

        2、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運行機制現狀與存在問題

        2.1 農民專業合作社內涵

        根據《合作社法》我們可以知道,所謂農民專業合作社即依托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生產或者經營同類型產品以及服務的提供者以及使用者,在自愿以及民主管理原則基礎上所建立的互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農民,提供的服務內容有:購買農業生產資料、銷售、加工或者運輸農產品以及相關技術和信息等等。經過不斷的發展,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具有的特點有:

        2.2 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運行機制現狀

        2.2.1 數量增長較快

        到2014年3月份,我國加入合作社的農戶數量大約有3000萬,在所有農戶中的數量比例為12%。同時我們也要知道,在全國各個地區所擁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其中,山東、山西、河南、安徽以及黑龍江等地區現代農業發展速度非常快,這使得其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顯著提升,這些地區占據了全國大約7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2.2.2 服務范圍較廣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以下諸多領域存在:種植理論、畜牧理論、林業領域以及民間傳統手工編織領域等等,并且大約2/5處于種植業,1/3處于畜牧業。其服務范圍包括以下環節,即農資供應,農技推廣,土肥植保,農機作業,產品加工、儲藏和銷售等,有大約3/5進行產加銷綜合服務,還有1/10為運銷倉儲服務。

        2.2.3 經營能力較強

        結合2010年相關數據我們可以知道,現階段,實施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超過了4萬家,擁有三品認證的合作社數量超過了1.8萬家,同時形成自主注冊商標的數量大約有1.5萬家。實現農超對接的和鎖著數量超過了6800家,使得農戶收益顯著提升。

        2.3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當前主要是通過改革國有以及鄉鎮集體企業來形成農民專業合作社,其主要具有的問題有:

        2.3.1 組織制度不健全

        相當數量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完善的組織制度以及章程,同時其具體管理制度也還不夠完善,很多農民專業合作者并沒有建立財務管理機構以及監事機構。

        2.3.2 民主管理未能落實

        結合農學部相關數據,現階段,我國農村大約由60%合作社都是在部分“能人”帶領下建設,這使得其主要存在一股獨大或者若干股獨大的問題,通常依賴個人權威來運營,部分重大決策缺乏民主性。部分“能人”甚至以合作社名義來獲得財政支持以及政策優惠,進而謀求個人私利,導致合作社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這類型合作社已經失去了建設的根本意義,僅有合作社的外表,無法獲得進一步發展,同時也不能對農村發展產生良好的影響。

        2.3.3 地方政府干預過多

        部分地方政府一方面會對農民專業合作者經營決策進行干預,另一方面也會將其收入定義為地方政府財政支出來源,導致這些合作社不具有相應的財產權。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意識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規范性的運行機制,這主要針對成員團結,直接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專業合作社,若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時間較短,則需要給予相應的支持,并不能對其產生強制性規范。

        3、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運行的完善

        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進行健全,即在《合作社法》基礎上來對組織性質、運行方式以及經營機制等等進行建設,據此來讓如下內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產權組織制度、民族管理制度以及財務制度等等,在此基礎上形成符合法律規定,具有規范化、民主化等特點的市場經濟新主體,在具體實踐中需要做到:

        3.1 規范組織制度建設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建設和具體情況相符合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其需要具有標準化以及特色化特點,據此來讓專業合作社生產規模、管理水平以及產業特點等等符合實際組織實際發展情況。

        3.2 探求民主管理的科學方法

        要體現民主管理原則,但是在具體實踐過程中存在較高的難度,要體現社員管理權限的核心即立足于當前實際情況來對管理權限進行分配。最終的表決方法主要是立足于《合作社法》來建立一人一票以及一股一票制度。由此可以體現出公正性、公開性以及公平性,關系重大的決策都需要通過社員大會來決定,這一決策需要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認同,并且參與大會的人員需要超過總人員的三分之二。

        3.3 明晰財產權利關系

        農民專業合作社原本為鄉鎮以及村集體所有企業,鄉鎮政府無法干涉其經營管理,在建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其需要擁有相應的法人資格,同時還需要進行備案。要對成員出資、股份認購等進行確定,讓出資社員擁有相應的股權證書,據此來分配所有者權益以及收益。

        結論

        農民專業合作社經過不斷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其具有巨大的發展前景,在未來發展過程中要變革其經營方式,對其管理理念進行調整,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在具體合作過程中,不斷整合相關生產要素,提升其規模,從而不斷發展聯盟組織。我們一方面要看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另一方面還需要看出其依然處于最初發展階段,在發展過程中還需要遭遇諸多阻礙。需要分析哪些因素影響其發展,現階段,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主要面臨的問題有缺乏創新以及利益協調機制,同時不具有規范化經營運行機制,發育機制不夠科學合理,通過對這些問題進行處理可以讓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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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蘇文娟,秦利. 遼寧省本溪市農民合作社經營現狀及發展分析[J]. 經濟師. 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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