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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保障農村老齡人口的基本生活、轉變農民的傳統觀念、促進計劃生育、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內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農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事業。
=、基本特點:(=)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以自我保障為主,不給政府背包袱;(=)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帳戶,農民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屬于個人所有。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養老基金沒有互濟;(=)采取縣(市)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基金運營方式為儲蓄、購買國債,實現保值增值;(=)與城鎮養老保險比,農村養老保險沒有歷史包袱,是一項全新的事業;農村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較低。
=、參保對象:全體農民。我區村干、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和“雙女戶”結扎對象。
=、管理部門:民政部門負責管理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對基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和收支兩線管理,并實施財務監督。
二、新洲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過程和現狀
新洲區地處武漢北部,現轄==個街鎮場區,+圖面積====平方公里,總人口==萬人,農業人口==萬人。新洲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從====年開始啟動,近十四年來,有起有落,有轟轟烈烈的時候,有停滯不前的時候,有萎縮滑坡的時候。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為保障農民“老有所養”,預防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沖擊,以及穩定村干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啟動發展階段(====年—====年):==年我區被列為全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縣(區),全武漢市有=個。==年當年實現參保農民====人,征收基金===萬元,==到==年每年平均征收基金近===萬元,到==年底參保人數達=====人,基金達====萬元。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開展較好,其主要原因有五:(=)國家大力推行,給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號)將武漢市列為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重點地區。以后民政部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年,民政部公布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保險對象、保險費交納和領取、保險資金的籌集、基金的管理等問題作出了規定,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積極引導。我區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納政府工作目標,并將農保基金征收任務分解落實到鄉鎮政府。(=)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作為中心工作之一,并在各鄉鎮民政辦增設=—=名專職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較為充足。根據民政部民辦發[====]=號文件,可以按當年收取的保險費總額的=%提取管理服務費。==到==年提取了管理費===多萬元,一是作為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經費,二是作為鄉鎮完成基金征收任務的獎勵,極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員和鄉鎮的工作積極性。(=)養老保險承諾利率較高,==年——==年==月為年復利=.=%,==年——==年==月為年復利==%,==年——==年==月為年復利=.=%,利率較高較好地調動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調整整頓階段(====年—====年):==年,國家發現農村養老保險存在基金擠占挪用、違規投資、鄉鎮和村截留保費、基金保值增值難等問題,決定對農村養老保險進行整頓規范,一是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由民政部門移交到勞動部門管理,二是不得從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費,三是清理整改基金違規問題。一方面由于工作關系未理順(民政部門至今未移交工作到勞動部門),工作經費無著落(按財政應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經費納入預算,但由于農保工作人員太多,我區鄉鎮==人,財政壓力較大,并未將此列入預算),另鄉鎮于==年開始機構改革,農保工作人員進行了精簡,區民政局只承認了退休的=人,使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另一方面,==年由于銀行利息大幅度降低,國家為了化解基金保值增值風險,對養老保險的利率進行了調整,==年=月降為=.=%(==年=月降為=.==%),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年省政府對養老保險進行了專題研究,決定“在農村養老保險整頓規范階段不再接受新業務”,至此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處于停滯階段。
=、停頓、半停頓階段(====年—====年):由于受國家管理體制改革、利息持續下調和中央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變動的影響,到====年出現了退保人員增加、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難,近三年來基金當年收不抵支累計達==萬元,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農民繳費收入很少,沒有新的業務發生,養老保險工作處于停頓、半停頓狀態。
目前我區的農村養老保險現狀可以概括為:低水平、窄覆蓋、功能弱、效果差、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陷于停滯不前的局面。截止目前為止,參保農民=====人,退休人員===人,月支出養老金=.==萬元,人月平養老金水平為==元,高的達===元,低的只有=.=元?;鹄塾嬍杖脒_====萬元,其中:繳費收入====萬元,利息收入===萬元,累計支出達===萬元,滾存結余====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新洲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保險覆蓋面窄。據統計,我區農業人口為==萬人,而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只有=====人,占農業人口的=.=%。從參保對象看,只有部分村干部、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和“雙女戶”結扎戶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而其他廣大農業人口均未參加養老保險,基金共濟性較差,抗風險能力較低。
(二)管理較為松散。從我區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現狀看,我區農村養老保險目前正處在停頓、半停頓階段。在管理機構、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基金管理等方面均未形成完成的管理體系,只是靠著慣性的作用,維系著目前的現狀。一是管理機構沒有理順。====年國家要求農村養老工作全部移交到勞動部門,但到現在仍未移交,致使管理職能不明,工作不得力。而且由于我區農村養老保險專職工作人員少,管理服務難到位?,F在各街鎮原有==名專職工作人員都已取消,區民政部門的專職人員也兼職做其它工作,使養老保險的日常管理較為松懈,對退休人員更是談不上進行生存調查,難以避免死亡后虛報冒領,造成基金損失。二是政策宣傳和組織實施力度不大。農村養老保險對保障農村老齡人“老有所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我區推行農村養老保險的工作力度不大,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存在種種疑慮和擔心,全區僅有==%左右的農戶贊成推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而真正愿意交納養老保險基金參保的農戶不到==%。三是制度建設真正不完善。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確立,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有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特別是民政部頒布的《方案》過多地考慮到農民的保險觀念不強而強調農民參保“自愿性”,資金籌集上堅持“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梢哉J為,這種保險模式基本不具備社會保險的含義,而是較多地體現出商業保險的特征,政府扶持職能缺失,不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三)政府扶持功能弱化。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規定,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為:“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上述三個渠道中,除了對個人繳費規定了具體標準外,其余兩個渠道都缺乏硬約束。在經濟不太發達的地區,普通農民很難享受得到集體補助。而《方案》又沒有對國家的責任通過約束性的規范加以具體規定。據統計,我區只有少數村干部由村進行了補助,其它大多數農民未得到村級補助,而政府更是沒有投入資金給予扶持。這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沒有穩定的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很難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險。
(四)保障水平偏低。根據測算,如果按照《方案》設定的最低繳費標準=元/月繳納保險費,==年之后,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元,==年后,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元,這很難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調查表明,大部分參加保險的農民都選擇了較低標準繳費,從而導致退休后退休金水平極低,我區目前退休===人,人月平養老金水平為==元,高的===元,低的只有=.=元,有==%的低于==元,很難保證“老有所養,老有所靠”了。不僅如此,《方案》沒有按照國際通行的養老保險測算模式進行保險費和養老待遇的設計,養老金一經領取終身不變,使《方案》很難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經濟生活的快速變化。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五)農民參保意識差。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在農村養兒防孝的思想還大量存在,特別是在目前農村經濟基礎薄弱,農村家庭現金收入增長緩慢,增收困難,文化生活缺乏,束縛了農民思想認識的發展,形成了封閉落實的思想,特別是在一些僻遠的山區,由于受傳統的思想影響較深,與城市相比在思想認識上形成了差距,他們往往只注重眼前利益,卻忽視了近期生存的艱難性和風險性,即便有些意識到了全區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卻因為對農村養老保險了解不多,知知甚少,對農村養老持懷疑態度,因此,也不愿意參加。農民參保的態度和對養老保險認識的程度,直接決定了農村養老保險在農村的發展空間和前景,而目前農民表現出的參保意識淡漠、參保的積極性不高,正是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出現擴覆不力、征收困難的真正原因。
四、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方向和對策
目前,我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農村社會保障能力相對較差,在這種情況下,建立適應經濟發展水平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便成了各級政府急待解決的重大戰略問題。從我國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看,農村推行社會養老保險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既要積極,又要穩妥,不能急于求成。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五個統籌”的要求,各級政府要按照統籌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從組織領導、經費保障、理順部門關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合理引導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把這項服務農民、服務農村的工作做好做實。
=、堅持“強制投保為主、自愿投保為輔”的原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充分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特征,凡達到全國農村平均收入水平以上的農民必須投保;同時,也應該考慮到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對收入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貧困線以上者鼓勵投保。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可以按人群和地區分類、分步進行。首先在農村的不同人群中分類推進,如鄉鎮企業職工和民辦教師,強制其必須參加保險;其次在較為富裕的地區,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資金的示范效應,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強制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然后逐漸擴展到其他地區。
=、積極擴大農村養老保險的籌資渠道。一是從扶貧資金提取一部分。我國農村開發式扶貧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年以后基本解決溫飽問題后,農村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向應該進行必要的調整。隨著國家經濟形勢的不斷好轉,加之絕對貧困的消失,逐步轉移并加大財政對農民養老的支持應該是可行的。二是從國家財政收取的個人所得稅、財產稅、消費提取一部分。三是從農村稅收中提取一定比例。農村稅收包括對鄉鎮企業、農村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個人征收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四是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交納一部分。農民個人年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可按適當比例繳納保險金。受保個人做一定奉獻,也是國際社會保障制度通行的原則。不過,要以農民的收入達到一定的高度為條件,而且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加大“三農”投入,逐步改善農村軟環境?!笆晃濉币巹澝鞔_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那么在這個五年計劃里農村必須將有著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何改變農村貧窮落后的面貌,如何改變農村落后的精神風貌,這既是擺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也是我們財政部門急需解決的財政分配問題。要從農村基礎設施入手,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結合區的“家園建設行動計劃”,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明顯改善廣大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加大農業收入力度,促進現代化農業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投入,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大農業設施建設,為農民增收夯實基礎。農村經濟綜合水平提高了,就會促進農民思想意識的提高。增加對農村養老保險重要性的認識,也就會積極參加養老保險。
經過幾年的探索和發展,居家養老日益受到老年人、政府和社會的重視。這種養老形式主要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目前居家養老是十分適合老人養老的現實需求,但是在農村居家養老的功能沒有充分顯現。農村老人最現實的需求是就餐、就醫,我們解決老人的養老就是要從老人的需求出發,解決這些問題就是要有村級的養老服務中心,老人都愿意養老不離家。
目前**20個行政村共建有3家養老餐桌,2家老年驛站。突出的服務是就餐,明年預計到明年還有10個村能夠建成并運營,基本保證的還是就餐問題。
我們需要考慮這樣一個問題:老年人是該項工作的需求者和直接受益者,未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建設應更多的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
一、農村老年人群體的特點
(一)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
全鄉2260名老人中,有57人不能生活自理,這部分人的養老需求是很粗了家人照顧之外能有幫手。
(二)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沒有和子女一塊生活
全鄉有五保老人36戶36人,有14戶14人在鄉敬老院集中養老,另外2000余名老人中有5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生活,還有50%的生年人沒有和子女在一起。
(三)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大部分老人靠養老金生活,少部分老人有退休金。面臨老年人較低的收入水平,我們在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的時候,必須考慮以上現實因素。為老年人,尤其是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沒有和子女一起生活、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提供個性化的、優質的、低價(或免費)的服務。
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分析
(一)場地要求受限
大部分村沒有可以建設老年驛站的土地,村委會辦公用房緊張,沒有場所。大部分村集體資金有限(自有資金有限),無力承擔建設和改造費用。
所以大多只是建餐桌,服務內容還是很單一。一些養老服務項目,包括生活護理、集中用餐或上門送餐、洗衣理發等清潔服務、陪同就醫或體檢服務、健身和康復、代辦事項、談心交流、讀書讀報、心理咨詢、這些都沒有有效的開展。
(二)配套政策有限
目前的政策在養老餐桌和老年驛站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如果村級想建一個養老中心,比養老機構要小,比餐桌和驛站又大,這方面政策是真空。而且目前村內的老年人除了五保戶都不愿意到養老機構去,就愿意守家在地,養老不出村。我們這里的屈家窯村、黑峪口村等村都有這樣的需求。
(三)社會化程度不高
居家養老目前是村委會集體在承擔,社會化程度低。
(四)人員匱乏
缺少服務和管理型人才。
(五)探索路徑
村級集中養老之后,騰退農村的宅基地,進行產業規劃,既能實現養老又能產業化運營,實現產業收入。
多開展文娛類活動,讀書看報、聽廣播。多宣傳。
同時也說明我們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還面臨更嚴峻的考驗和發展空間。
可見,基礎型養老服務受到較高的關注,而精神層面的服務項目關注度較低。在基礎型養老服務項目中,“陪同就醫或體檢服務”得到了老年人最高關注,這無疑為我們今后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提供了方向。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怎樣很好的與社區衛生醫療系統相銜接,是急需關注和研究的課題。
(六)老年人最關心養老服務中心的收費和服務質量問題
錢從哪出,錢夠不夠,這是老年人比較關心的問題。收費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他們的選擇。養老服務中心在建設過程中,加大政府投資力量、多方引入社會資本,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收費和免費項目是未來發展的趨勢。養老服務中心在建設過程一味的追求經濟效益是不符合農村實際的,低收費和免費是否會引起服務質量的下降,這也是值關注的問題。
作為企業又不能負債經營,光靠志愿也不是長久之計,能找到合適的第三方,提供最佳的服務,政府的補貼力度就得加大。
三、政策建議
我們建議,一方面,要切實抓緊和協調好了財政資金,這是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成敗的基本保證。另一方面,可以考慮對低收入特殊群體給予一定的補貼。比如,可以考慮在條件成熟的地方采用了“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年滿60周歲的低保和重點優撫對象以IC卡的方式每人每月發放一定金額的補貼,以支付如理發、保潔、配餐、理療等上門收費服務的費用。
另一方面,結合老年人的現實需求,努力探索“社區衛生+社區養老”服務模式。老年人對“就醫和體檢服務”具有很高的關注度,建議社區衛生院加強村醫的配備力度。
第一,參保率低,且各地差距大。安徽省各市的參保率普遍偏低,只有少數超過90%,有的低至50%以下。而且安徽省各市的參保率差距很大。各市的試點縣個數不一樣,新農保實施的有早有遲,以及各市自身的政策和經濟發展狀況等都對參保率有影響。第二,繳費水平偏低,期望養老金過高。根據《實施意見》,參保農民的個人繳費有100元到500元5個檔次,最高可繳費2000元,但事實上據安徽省人保局透露,超過90%的參保農民選擇最低繳費100元。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按100元來計算,距離領取養老金年限不足15年補繳或正常繳費滿15年以后,按復利計算,參保農民每月只能獲得不足100元的養老金,顯然難以保障老年人生活。而與個人繳費水平偏低相比,農民對新農保養老金支付的期望普遍偏高,偏高的收益期望大大降低了農民對新農保政策的滿意度。第三,集體補助低。根據規定,新農?;鹩蓚€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也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等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江蘇省新農保發展很順利,因為江蘇省鄉鎮企業發展較好,農村集體經濟有一定實力。但安徽省大部分地區的農村經濟不發達,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集體無力或不愿對農保給予補助,農村集體補助空缺;社會公益組織目前也沒有提供任何資助,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社會保險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第四,政府重視程度不足,宣傳工作有待加強。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相比,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重視不夠。相比于將資金投入到農保上,政府更愿意投入經濟建設方面。而農保的宣傳也有待加強,各地宣傳工作往往難以持續進行,試點工作開始一段時間之后就放松了,甚至有的地方只是做做表面文章,以致一些農民根本不了解政策。
二、影響安徽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的因素
新農保從2009年才開始試點推行,數據較少,筆者從老農保入手,研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的影響因素。通過借鑒已有的研究,并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選取安徽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cbl)為被解釋變量,選取安徽省人均生產總值(a-ver-gdp)、老年撫養比(fyb)、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aver-income)、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解釋變量。各指標的數據,如表1所示。數據來源于2000~2010年的安徽省統計年鑒和安徽省人保局內部數據??紤]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變遷,采用過早的數據反而會引起偏差,所以采用2000~2009年的10年數據進行分析,部分數據是經過計算獲得。(表1中的參保率=實際參保人數/應參保人數,其中實際參保人數根據安徽省人保局的內部資料所得,應參保人數是各市農村居民中15~59周歲的人數;令2000年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2001~2009年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在此基礎上通過計算得出的;老年撫養比是用安徽省整體的老年撫養比作為近似值)。運用SPSS 13.0對上述所有變量做擬合,結果如表2所示,各變量不存在序列相關性,模型整體的擬合效果很好,但在t檢驗中,人均生產總值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卻是不顯著的。猜想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解釋變量間存在多重共線性,而在相關性系數表中發現,人均生產總值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相關性系數接近于1。所以下面分別去除這兩個變量后做擬合,結果見表3和表4,可見GDP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對農保發展有著正效應;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老年撫養比的增大,農村居民對養老保險的需求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對安徽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影響不大。因為新老農保的主要區別表現在籌資模式、覆蓋范圍和給付待遇方面,新農保籌資模式中的個人繳費情況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制約,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而新農保的覆蓋范圍和給付待遇也分別與老年撫養比和GDP發展水平密切相關。[5~7]因此可以認為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老年撫養比這幾個因素也同樣對新農保制度的發展有重要影響。
三、深化安徽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的對策
論文摘要:論文從研究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出發,指出了現存的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低、農村老年生活照料狀況不理想、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狀況令人擔憂、農村老年生活救濟體系不健全、農村老人精神生活一片空白等問題。具體分析了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包括城鄉二元體制長期存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村養老保障缺乏法律支撐、農村家庭結構發生變化、農村經濟落后等,并提出了一些建設性對策。
農村養老保障,就是由國家、社區和家庭成員等為滿足老年農民的養老需求而提供的經濟供養、照料服務和精神慰藉。無論在哪個國家養老保莽韓a是社會保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在老年人口比較多的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更是成了中國社會保障的重中之重。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
本文要研究的農村養老保障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社會養老保險,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保障,老年生活救濟,老年精神生活等。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低,覆蓋對象有缺失
首先,農才蒯二會養老保險覆蓋率低。1986年民政部開始探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995年民政部制定《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a出“在農村群眾溫飽問題已基本解決,基層組織比較健全的地區,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此后的幾年之內,農村養老保障一直處于發展緩慢的階段。2003年底,全國有1870個縣不同程度地死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5428萬人參保。2005年底,全國有31個省約1900個縣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5400多萬農民參保。2001-2005年農村人口都在74471萬左右,這樣算來,2003年與2005年實際農村人口中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僅在7%左右。農村養老保險7%的覆蓋率遠低于農村人口對養老保險的需求。
2009年中國在全國10%的縣(市、區、旗)展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情況來看,90%的中國農村暫時還無法享受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在未來10年左右的時間里,還將有部分農村沒有覆蓋在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險的范圍內。
其次,覆蓋韶寸象有缺失。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城市化的速度加快,農村大量集體土地被征用,以致大量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大批農民工進城務工,失地農民和進城務工農民的養老問題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解決。雖然國家正在加大對農民工群體的保障力度,但剝也們還沒有全部被納人到保險體系內,對農民工的保障力度還比較弱。
2.農村老年生活照料狀況不理想
一直以來中國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是由家庭負責。近年來,隨著打工潮的出現,扣工族攜妻帶子在大城市安家漸成趨勢,農村出現越來越多的留守老人。這些留守老人他們生活上缺乏照料,過著“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的寂寥甚三活。部分老年人不但得不到家人的照顧,還要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同時還要照顧外出子女留下的孩子,身合壓力很大,健康狀況也最差。2008年12月1日,《靜寞夕陽:中國瀏寸留守老人》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所有子女均外出的農村“空巢”老人比例高達48. 5%,子女外出后,這些老人農業生產中因缺少,扶助而面臨很大困境護生病受傷時無法及時就醫和得到良好照料,而且、更容易出現上當受騙、被偷、被欺負、意外受傷等人身和財產安全隱患,健康、安全和生活質量令人堪憂。同時,在農村“重小輕老”現象比較普遍,少數子女視老年人為累贅,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誘贍養義務。婆媳關系緊張,“媳婦當家,養兒防不了老”。一些外出務工子女忽視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與老溝三人缺少聯系溝通,還有“外嫁女兒不養娘”的傳統習俗。
黑龍江省人大代表翟玉和組織的調查組對中國農村的養老現狀進行的調查,顯示有85%的老人自己干農活,90%的老人自己做家務,僅有8%的老人精神狀況良好,有52%的兒女對父母“感情麻木”。翟玉和說:“很多兒女在獄為,父母沒凍著,沒餓著,就是自己盡孝的最高標準了?!蔽覀儚霓r村都乒人中流傳的一些順口溜中也可以體會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狀況二能干,俺是兒女的勞力,不能干,咱就成了人家的累贅;老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現在呢,是家有一老,如有一草;人老了,最靠不住的就是兒女呀,歹心的兒女都趕不上好心的鄰居。
3.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狀況令人擔憂
在中國,瀏寸老年人最需要的就是醫療保障。中國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就在訓劃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基礎上建立了合作醫療制度。2002年中國政府開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07年全國有2448個縣(市、區)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參合率85.7%。但從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具體的實施情況來看,大多數農民仍然受到無錢看病的困擾,醫療費用遠遠超出了農民個人和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農村老年人的醫療狀況令人擔憂。
2007年在山東煙臺進行的關于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狀況的調查顯示,41. 0%農村老年人存在有病不治的狀況,其中,因為沒有治療費而不治療的占了49. 3%。從老年人醫療費用的來源來看:目前,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費用由自己和子女負擔的比例高達88.2%;從老年人的醫療照顧來看,老伴、子女是老年人生病時的主要照顧者,分別占了55. 3%和36. 7%。這說明,自己和子女是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險費的主要負擔者,老伴和子女是老年人醫療照顧的主要支撐者,也即家庭依然是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主要支柱。而家庭以外的來源(醫療保險和單位保險)所占比例微乎其微(占3.23%),家庭以外的醫療照顧者也很少。從老年人患病時面臨的困難來看52. 0%的老年人認為患病時的最大困難是“醫療費的不足”;6.1%的人認為“沒有好的醫生”。此項調查顯示,即使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山東煙臺的農村地區,老年人的醫療狀況也非常不理想,更別提其他經濟不發達地區的農村老人的醫療保障狀況了。
4.農村老年生活救濟體系不健全
農村老年生活救濟體系主要包括五保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五保制度。1956年《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規定了以社會救濟為主要特征的五保制度。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后,很多農村集體經濟體制遭到了破壞,使很多五保戶和鄉、村力、養老院的資金缺少了來源,經費難以落實。
為了使得農村五保戶人員全部得到救助,中央要求各地加強集中供養,無論集中供養還是分散供養,五保戶的醫療需求都不能得到起碼的保障,條件最好的鄉鎮,一年最多也只能給每個五保戶報銷200元至300元的醫療費用。這些錢對于年老體衰、營養不良的五保戶們來說無異于杯水車薪。五保戶特別是老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只能自己撐著,靠天養活。有些五保對象從本來就非常有限的生活費中硬擠出一部分,以便應急。然而,這必然導致營養狀況的進一步下降,從而增加罹患疾病的可能性,陷人惡性循環。
以2005年六月在湖北省咸安調查為例,馬橋鎮籌集20萬元用于五保戶居住的福利院改造,這些資金勉強完成了改造任務,但是每年1200元/人的給付際準只夠維持五保戶的低水準生活,福利院的水電費、房屋等設施的維修費、工作人員的工資等難以保證。尤其是2006年國家宣布取消農業稅后,五保供養資金全部由財政轉移支付,列人鄉鎮、村的轉移支付預算。鄉鎮干部、村干部為了保障個人不隘最大化,顧慮五保物件多了會占用本鎮或本村的上級轉移支付經費,因此有的村不愿意上報或少報五保戶,出現了一部分應保未保的情況,致使部分困難群眾得不到及時救助。2007年,湖北省將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標準分別由原來每年1200元和800元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但還是存在供養資金不足、缺乏專職人員對五保戶進行日常管理、醫療救助資金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2)最低生活保障現伏。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人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2006年,中國有大約3000萬農村貧困人口,享受低保待遇的有1593.1萬,在低保實施中也呈現出了很多問題。
首先是關于農村低保的實際救助水平比較低,截至2006年底,低街;r寸象實際鄰倒的低保金為月人均33. 2元。從補助水平的地區分布清況來看,2006年全面實施了農村低保的23個省份,平均補助水平為月人均35. 4元,其中,東部地區50. 9元,中部地區25. 3元,西部地區25. 5元。2009年,在安徽進行的一項關于農村低保現狀的調查顯示:以經濟較為發達的合肥市包河區為例,該區2009年上半年累計保障農才低保對象3205戶次、6930人次,發放保障金149. 73萬元,月人均補割又為36. 01元。這種標準只能保障絕對貧困人口.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受傷織寸象勉強填飽肚子。
其次,中國當前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面對的對象并不是全體農村居民,而僅僅是一部分“三無對象,’.赤貧和有困難的殘疾人,對新出現的貧困人口重視程度不夠,不能及時將其納人保障范圍。
筆者認為對貧困人口來說,提供物質幫助無疑是急需的,但低保制度不是簡單地讓貧困人下去,而是要讓他們“體面”地生活,農村低保水平還有待提高。
5.農村老人精神生活一片空白
目前在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普遍是基本物質生活保障,農村老人除了享受家庭的天倫之樂之外,基本沒有精神娛樂活動。老年孤獨是普遍問題,可以說孤獨是老年人最突出的感情障礙。當老年人的這種感情障礙在家庭當中無法解決的時候,社區或集體就應該承擔這種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不足。總體來說,目前中國農村社區文化發展相對滯后,社區服務體系不健全,還滿足不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不過,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加強,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質量會逐步得到提高。
二、農村養老保障現狀產生的原因
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出現了諸多問題,嚴重的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筆者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的長期存在
首先,長期以來中國在處理城鄉關系時一直采用城鄉分治的處理政策。在城鄉分治的政策主導下,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這種政策導致了長期的農業支持工業,城市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政策過度的吸取農村剩余,致使農村經濟一直無法決速發展,城鄉經濟發展差距進一步擴大。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的存在不但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還使得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也呈明顯的二元化特征,農村養老保障一直處于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與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伴隨而生的是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這一戶籍制度明顯的標示出了農村人和城市人的身份不同,人為的限制了農村人口不能自由向城市流動。在這種身份的限制下,農村居民無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保障待遇。
其次,農村的養老工作一直是在家庭中進行,長期以來農村的養老問題處于隱形狀態,因此農村養老問題沒有得到國家的重視。以致國家把養老保障的政策一直往城市傾斜,有限的物力和財力也投六壓紐了城市養老保險發展中,使得城鄉之間在養老保障方面的差距逐漸擴大。
2.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完善
中國目前在農村推行的養老保障體系不完善是造成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養老保障體系層次的不完善。中國農村經濟發展極度不平衡,政府沒有因地制宜的根據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狀況制定一套符合中國農村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可以從各個層次給農民提供不同程度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民也能享受到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但是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全在農村建立這種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只是在幾個經濟比較發達地區施行試點。
其次,養老保障體系內容的不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內容應該主要包括:社會養老保險,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保障,老年生活救濟,老年精神生活等。一方面,對老年人來說最主要的應該是醫療保障,但是中國農村大部分地區的醫療保障狀況都十分不理想,曾經對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于其賴以存在的集體經濟遭到破壞而被大大地削弱了保障功能,同時新的醫療保障制度又沒有完全覆蓋全體農村人口,導致農村合作醫療保健網絡出現了“底破線斷”的局面,相當一部分農民醫療狀況惡化?!耙虿≈仑殹?、“因病返貧”的現象又普遍在農村發生。另一方面,由于打工潮的出現及農村家庭結構發生變化,造成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打擊,農村老人生活缺乏照料,精神生活一片空白;同時由于農村集體經濟體制遭到破壞、國家財政投人過少等,導致農村社區養老缺乏必須的物質基礎,農村救濟體系不完善。
第三,農村養老保障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體制混亂。目前已經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地區,只在縣級以上才設立農村社會保險機構,鄉鎮還沒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各個行政村更是沒有任何管理機構。再加上由于缺乏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與技術落后,造成了管理機構的混亂管理,甚至還出現了違規現象。
3.農村養老保障缺乏法律支撐
立法先行是各國社會保障建立和發展的顯著特點,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寶貴經驗。但在中國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法律文件,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實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1995年頒布實施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和2009年9月1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及一些相關法律中關于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重要性的相關條款。從外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發展歷史來看,丹麥、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分別于1891年,1913年,1919年,1949年開始通過立法在農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中國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一部關于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文件,中國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缺失嚴重地制約了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沒有法律的約束力造成了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無法操作,各地在制定本地農村養老保障時找不到合適的法律依據,只好各自為政。沒有高度統一的法律約束力,使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障政策產生了懷疑,農民的參保積極性也受到了巨大的打擊。
4.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
由于受儒家思想的影響農村老年人的養老責任一直由家庭負擔,“家庭養老”是中國農村老年人最主要的養老方式。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以及在中國實行了獨具特色的計劃生育政策后,造成農村的家庭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出現,農村家庭結構趨于小型化。由于“家庭養老”是建立在農村大家庭結構的基礎之上的,農村家庭結構逐漸小型化,造成“家庭養老”正在解體,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1991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資料表明,中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為6300;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調查資料表明,這一比例已經下降為5000左右。
5.農村經濟落后
農村養老保障發展緩慢歸根結底是資金缺乏的問題。雖然近幾年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也使農民得到了一些實惠,但農民增收緩慢卻是事實,農村經濟比城市落后了很多,直接導致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緩慢。
農村經濟落后一方面造成了地方政府沒有過剩的財力物力投人到農村養老保障事業中,沒有政府的支持農村養老保障無法發展。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居民收人過低,大部分家庭的收人除了日?;ㄙM外都沒有多余的錢財參加養老保障,沒有農民的參與,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就無從談起。
三、建立農村養老保障的新思路
從上面的分析可知,現有的農村養老保障存在很多問題。要想盡決地解決這些問題,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障,筆者認為可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
1.打破城鄉二元體制,盡快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障制度
首先,城鄉二元體制是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制度性障礙?,F在實行的養老保障具有明顯的身份特征,以是否具有城市戶口為依據實行農村和城市不同的兩種養老保障制度。歷史證明,這種戶籍制度的差異不僅是一種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種資源享有權的確認,這種制度性的歧視、身份的差別使得大部分的農村居民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難以獲得資源和發展的機會,也被排除在養老保障體系之外。要想發展農村養老保障、盡快地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障體系,必須取消城鄉有別的城鄉二元體制,施行城鄉一致的身份體系。
其次,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障是中國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最終目標。社會保障的公平性要求任何社會成員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論其社會地位、職業、貧富等,均被強制性地納人到社會保障范圍,社會保障的社會化程度越高,這種公平性就表現得越充分?,F在中國的養老保障具有明顯的身份特征,只有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障,才能把農村居民全部納人到養老保障體系中,讓每個公民都能平等的享受相同的待遇。
2.逐步完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首先,應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中國國土面積比較大,經濟發展程度嚴重不一,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是符合中國實際國情需要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應該包括:自我保障層次、政府負責層次、政府主導責任分擔層次、單位負責層次、市場提供層次。各個地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以全面展開各個層次,快速發展;經濟條件差的地區可以選擇最基礎的保障層次發展,然后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推進。
其次,還應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的內容,分別從社會養老保險、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保障、老年生活救濟、老年精神生活等方面來進行。依據農村老年人對各個養老體系內容的需求程度,可以優先發展老年人最需要的醫療保障及能保障老年人基本物質生活的救濟制度,然后依次發展其他養老保障體系的內容。
第三,應該健全管理機構,理順管理體制。政府應該從健全管理機構、基金管理、專人監督、專款專用等方面著手建立符合中國農村現狀的養老保障管理體制。在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各個縣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并且在各個村設置一個代辦點,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本事務的處理。適當放寬農村養老保險金的投資渠道、嘗試委托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投資來提高基金的收益,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時監管部門也應該在基金運行的各個環節加大監管力度,務必做到專款專用,政府還可鼓勵社會上的輿論對此進行監督,以彌補政府監管機制的不足。
3.盡快完善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體系
完備的法律是工作的標準,是一切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保障,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同樣需要法律的保障。
首先中央應該以《憲法》中相應規定為依據盡快制定一個全國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障的立法體系。這個立法體系應該包括農村養老的原則、對象、機構、形式,及家庭養老、土地養老的內容,以及農村養老保障金的籌集發放辦法等。其次,各個地方政府應該從本地實際出發,在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障法律體系內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切實保障農村養老法律的貫徹實施。
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過程證明,不健全的法律造成了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無法可依,以致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緩慢。
4.繼續提倡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保障中的作用
家庭保障主要是家庭中的成年子女通過物質幫助、月民務來滿足老年人的物質、情感需求,體現成年子女對老年人的反哺。由于長久以來歷史的積淀,家庭養老在中國有著深厚的文化基礎和現實基礎。雖然目前樹指袋養老面愉著許多的困難,但這并不意味著家庭養老將被其他養老方式代替。政府可從制度建設上、思想宣傳上倡導和鼓勵農才指碳濟老。繼續倡導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保障中的作用是中國解決農村即將到來的老齡化問題的切實途徑。
【關鍵詞】農村民辦養老機構;困境;優化路徑
一、緒論
(一)選題背景
目前,我國老年人口已經超過1.78億,老齡化比例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當下我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特別是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更是成為了老齡化的重災區。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水平還比較低;農村老齡事業發展明顯滯后。同時,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向城市,“空巢”現象日益嚴重。近年來,為鼓勵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補貼及優惠措施,在政府政策的支持和鼓勵下,近年來民辦養老機構數量增長迅速,民辦養老機構對緩解社會養老問題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但由于經濟發展和基礎條件有限,加上民辦養老機構本身存在的定位模糊、資金短缺以及配套措施的匱乏的問題,農村民辦養老機構在運作的過程中表現出基礎設施落后、服務方式單一、專業護工匱乏、養老服務供不應求的特點。
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且不斷困擾著我國社會的發展,“養老”問題成為了學術界研究的熱潮,成果頗多。王洪娜(2011)認為農村的空巢、高齡、病殘老人對于醫療、護理、生活照料和心理疏導等服務的需求增長迅速,家庭或社區服務已難以滿足。傅亞利(2009)指出老年人對養老機構服務的需求不僅是生活設施和照護服務等物質方面,還需要情感、社交、文化娛樂等精神層面的照顧。張浩田學者(2013)認為我國養老機構存在資金短缺、管理風險等問題,政府支持力度、市場需求、自身力量等都是影響民辦養老機構生存的因素。在城鄉二元體制的影響下,我國學者對于養老機構的研究大多將重心放在城鎮上,有關農村養老機構的研究則較少,農村民辦養老機構方面的研究尚欠缺具體化的主體和視角,因此本文選擇以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為具體化的研究對象,以期將農村養老問題帶入研究者視野,從而豐富養老機構相關研究。
二、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現狀分析
目前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建設情況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
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組織架構上呈現出扁平化的特征,管理層次少,結構較為簡單。主要由一名院長兼主任全面主持養老機構的經營工作,管理委員會由四個部門的代表組成。管理委員會下設的四個部門分別為總部、護理部、餐飲部、文體部,維持養老機構的日常工作。第一,經營場地方面。根據《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中的要求,對養老院的要求是25平米/人。但目前很多養老機構沒有達到此標準,且房屋結構很多地方不夠合理。第二,服務情況。養老機構根據不同情況的老人,提供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等不同標準的護理服務。農村民辦養老機構內普通服務人員中獲得相應職稱和職業資格證書的人較少,以合同工和臨時工為主,只有部分管理人員有職稱和證書。且多數沒有專業的護理相關知識,只能從事較低層次的護理工作,人員流動性大。第三,收費情況。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收費區間為8001600元/月范圍內,其中包括護理費、床位費和生活費。且床位費占到總收費的三分之一以上,雖然價格相較城市低很多,但由于農村收入低,且養老院服務設施并不完善,入住率較低。
(二)老人及其家屬滿意度
第一,養老機構內老人的基本情況。選擇在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老人年齡段較為分散,6070歲、7180歲、80歲以上的老人分布率相差不大,其中80歲以上的老人較多,占全部老人的四成左右。老人選擇在養老機構的主要原因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要看護人員照料,養老機構的老人們其經濟來源絕大部分為子女提供生活費。第二,家屬態度。大部分家屬選擇將老人送往養老機構的原因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專業護理,家屬認為養老機構的專業人士能夠更好的照顧老人,避免因自己的疏忽大意給老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大部分是因為子女外出打工,家里老人沒人照顧平時工作太忙,沒有閑暇時間照顧老人。
三、農村民辦養老院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農村老年人口居多,老年人口不斷攀升與落后的養老事業發展之間構成嚴重矛盾。民辦養老機構養老作為一種新型養老服務形式,在農村的養老服務中開始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農村民辦養老機構興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農村民辦養老機構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存在在一系列問題,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資金短缺,養老服務供不應求。首先,缺少國家資金和政策的大力支持。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運行需要大量成本,如購地建房成本、護工的招聘成本和培訓成本。而目前政府對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補貼非常有限,資金來源渠道少,造成資金短缺,農村民辦養老機構難以維持運營。其次,經營管理風險大。由于老年人屬于疾病和死亡的高危人群,生病和死亡的風險大,所以,民辦養老機構的管理風險大,也是很多民間力量不敢貿然進入機構養老服務領域。
第二,服務內容不全面,設施不齊全。目前農村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基本滿足了老年人的物質需求,由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分析,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農村養老機構的養老服務內容在精神層面做的并不理想,缺少對老人精神生活方面的照顧。
第三,護理人員缺乏專業化。首先,養老機構護理人員結構不合理,多為中老年農村女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其次,護理人員專業性達不到要求,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的護理知識培訓,對于看護重度病人缺乏必要的經驗。再者,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人員流動性大。
第四,相關配套政策不完善,制約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土地資源緊缺引起土地價格上漲,同時用工成本升高,而農村收入較低,不能負擔高額費用,這些因素綜合起來制約著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和服務水平的提高,加之慈善體系不完善,優惠政策沒有落實到位或者不完善,也是的民辦養老機構難以經營。同時,我國在養老發展方便相對滯后,相關的法律文件,政策條款較少,法律制度落后,缺乏必要的保障機制。
四、發展前景及建議
在未來的發展進程中需要不斷完善,在政府大力支持和社會深層合作的背景下改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及服務方式,并對自身進
行科學定位,從而提供更好的養老服務。
第一,動員多方力量,推進農村民辦養老機構多元化發展。要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為了更好地調動社會各方的力量,減少政府的養老負擔,政府需要制定和頒布多方面的優惠支持政策,并落到實處,在通過財政預算、劃撥和專項經費設置等方式,為農村民辦養老機構提供更有力的資金支持的前提下,鼓勵機構的創新發展。要引導扶持社會力量的參與,形成多元的投資主體。
第二,推進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服務方式和內容。要完善民辦養老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加強精神文娛設施的建設;完善農村民辦養老機構提供服務的方式和內容;積極融入社會力量因素,優化養老服務,創新和完善提供服務的方式。
第三,加強專業培訓,提高養老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加強培訓投入,使現有的機構工作人員參與到專業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護理知識。引進專業護工人才和服務機構,培養自己的專業人才隊伍。構建內部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原有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推動其積極主動工作,維持工作的穩定性;同時吸引年輕的新生力量參與到機構中來,有利于機構內部的升級創新,從而為老人提供更好的養老服務。
第四,優化機構管理,增強發展動力。要對農村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合理定位,明確管理監督辦法,在增強其合法性的同時使其明確自身的發展使命和服務目的,更好地推進其自身的進步與發展。完善機構內部管理,加強對機構的基礎設施的科學設置、分配和保護,采用科學的監督機制維護機構發展的穩定性。
五、結語
養老問題在當代已成為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問題,在如今養老壓力日益激烈的趨勢下,農村民辦養老機構因離家近和收費低的兩大特點,滿足了農村老人的養老需求,其出現是社會需求的必然結果。但由于民辦養老機構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面臨資金短缺,專業護理人員不足、服務不全面等問題;需要動員多方力量,推進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多元化發展,同時加強專業培訓,提高養老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促進農村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及管理的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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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現狀 問題 對策
農村養老保障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屬較晚涉足的領域,農村養老保險處在探索試點階段,并列入政府公共政策議程,體現了國家對村民的深情關懷和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不懈追求。根據國務院決定,從去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這一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為掌握該項惠農政策在北碚的具體落實情況,通過深度訪談,對該區農村養老保險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以求以管窺豹。
一、調查對象與方法
1.調查對象
調查對象基本年齡在40-59歲之間的人數占60%,60歲以上的占40%,訪談年齡結構較為合理;男性人數占40%,女性占60%;職業構成中大多數訪談對象都從事農業生產,只有少部分農轉非失去土地的村民才轉做其他。收入來源分布,大多數村民主要依靠農業種植,其它還有政府補貼、養老保險、小本經營等。
2.調查方法
調查小組對歇馬鎮人和村和澄江鎮運河村進行了實地調查。調查中仔細考慮被試年齡分布、男女比例、家庭條件,全部調查實地走訪當地典型的十幾戶家庭,對其家庭成員進行了相應的調查訪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調查包括農轉非居民和農村村民,側重于一般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訪談,通過匯總分析訪談資料,得出以下基本結果。
1.北碚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及其執行現狀
訪談的村民中,40-59歲之間的村民基本無養老保險,60歲以上的村民都享受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但無力購買其他商業性養老保險。農轉非的村民有國家的補助,不算在新型養老保險之內,所以本文主要介紹農村居民保險情況。
(1) 申請條件: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訪談對象都申請購買基本養老保險,大多數都停留在最低檔100元每人每年的標準;
(2) 繳費方式:自己繳費,集體補助,政府給予補助,正常人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30元,有特殊情況的在代繳40元每人每年,訪談對象們每一年都按時到指定的機構繳費,但是由于集體自有資金不足,導致集體補助很少。
(3) 領取方式和金額:地方政府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按月到指定的地點領取80元養老金,基本不存在拖欠和克扣現象??偟膩碚f政策執行情況良好,推進較為順利。
2.村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看法
村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看法,反映了其對政策的理解及意愿的表達,也體現了其認同感。少數村民認為養老保險可以保證其基本生存,大多數村民認為養老金額太低,不足以保證未來養老費用,他們打算以自己儲蓄為主,子女贍養為輔的模式來解決養老問題,并期望養老金額為每月300-600元的水平。大多數村民對政策本身很滿意,但對政策的扶植力度不是很滿意,需進一步完善政策,提高補助標準。
3.村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建議和意見
村民對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反映了他們積極關注國家政策和自身利益的主動性,針對自身和現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見解。
(1) 購買養老保險的時間要視經濟情況而定,要分階段進行。村民由于收入收入有限,加上其他開支可能導致一段時間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或是繼續支付社保金,希望能夠準予在資金充裕的時候在補齊沒有交的金額。
(2) 養老金領取的年齡應作適當調整,女性應下調到55歲。農村女性勞動者由于自身生理特點和收入水平,希望能夠下調年齡盡快享受政策優惠,以減輕自身的壓力。
(3) 保險金額要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隨著生活成本上升,希望保險金能不斷得到提高,并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升。
(4) 地方政府的政策宣傳要到位,讓村民了解政策,才能更好的指導自己的行為,希望政府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而不能朝三暮四,變動性很大。
三、北碚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調查發現的問題
1.補助標準較低,城鄉差距較大
政策所支持的養老金標準普遍較低,相對于生活成本來說沒有太大作用,農村居民每月八十,只能基本滿足最低生活;農轉非每月五百八十,能滿足最低生存要求,農轉非作為一個特殊群體,所享受的養老保險標準高于農村。村民的養老保障受限于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財政扶持力度不夠,集體經濟不發達和村民個人收入不高,呈現偏少的趨勢。相對于城市居民較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農村地區才剛開始起步,城鄉之間在養老保險上差距很大,不管是養老金的繳費檔次,還是繳費方式,以及養老金水平,城鄉之間的距離是令人瞠目的。
2.醫療保險與農村養老保險銜接不到位
在農村地區養老保險政策實施以前,醫療保險制度就已經開始實施了,旨在降低農村居民的醫療負擔的醫療保險制度,部分緩解了農村居民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新農保在面對居民需要面前也還只是杯水車薪,作用不大,尤其對需要長期看病的年老或喪失勞動力的村民來說,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旨在解決農村居民的生活困難的問題,因為額度有限,加上醫療保險的幫助力度有限,使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很好銜接到位,現有養老保險發放的補助,在醫保支付下,依然不足以應對突發疾病等問題,導致政策作用沒有發揮出來,農村居民的生存條件并沒有多大改變。
3.政府對政策宣傳不夠,實施力度不夠
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處于初級階段,成熟度較低,試點階段的政策宣傳沒有到位,大多數居民只是知道政府讓交錢了,自己去領錢就行了,其他關鍵信息都不是很了解,導致很多村民的參保積極性不高,政策理解度不夠,大多數都不太清楚交上去的血汗錢能不能給自己帶來實惠,以及政府具體如何運作所收集的資金和如何監督政府行為,保護自己權利的具體細節。政策實施過程中,除了政策宣傳,政策實施的力度尚不夠,一些居民由于客觀因素,并沒及時買到養老保險,還有一些流動的村民也因沒在家不了解相關信息,而沒有按時買,錯失了良好時機。
4.養老觀念偏傳統
由于社保水平較低,村民還得需要自己勞動或者依靠自己的子女為自己的養老提供支持,許多老年村民都傾向于子女養老和自身儲蓄養老,沒有寄托太多希望于農村養老保險。當然,這既是由于農村村民自身的傳統觀念,即養兒防老思想的影響,也還有社會化養老條件不成熟的因素。但隨著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社會化的養老必定是未來我國農村養老發展的趨勢,再加上我國已經進入了老年社會,農村養老負擔很重,所以必須通過外部誘導,逐步轉變農村居民傳統的養老觀念。
5.農村流動人口參保難
據調查,村民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傳統的生活在農村并以務農為基本生活條件的村民;第二類是戶籍在農村但已經出外從事非農工作的村民,即農民工;第三類是土地被征之后,戶籍已實現農轉非但仍生活在農村的村民。第一種可以買新農保,第三種國家給予了解決,第二種,尤其是在外省或者外地工作的農民工等流動村民,由于流動性較大,加上政策協調不力,沒有養老保險轉移制度支撐,導致雖所在工廠與自身共同繳納養老保險,也使得他們面臨參保難的問題。
四、統籌城鄉背景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改善對策
1.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加大財政資金支持提高補助標準
政府的財政資金支持對于現在的農村養老保險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該政策的最終效果。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須要同時注意財政資金投入問題,分清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農村養老保險的財政資金投入,只有充足的財政直接扶持才會使得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能夠一直延續下去,否則其運行會很困難,一是影響了養老資金的充足性,二是影響了養老金的補助標準。所以地方政府必須在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的思路下,加大縮小城鄉差距的力度,在財力不斷擴大的情況下,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提高補助標準。
2.加強政策間的協同聯動,相互統籌協調
農村村民會因為有了養老保障,生活有所改善,但是也有可能因為其他消費增加而使得再次變得困難,比如因疾病返貧,所以必須加強政策間的協調性,在發生重大災害或疾病的時候,有保障使村民不會再次返貧。發揮醫療保險的作用,增強醫療保險的保大病的特點,防止返貧現象的出現。在為農村“輸血”的時候,注重農村本身的“造血”功能,積極開發農村人力資源,推進農業產業化,促進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
3.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接受村民的監督
針對政策宣傳的不到位的問題,當地政府部門或村民委員會有必要通過影視、廣播、宣傳欄、村民大會等多種形式進行政策宣傳和講解。除了基本的政策宣傳之外,還需要相關部門深入實際具體講解新農保的政策,讓村民深刻理解該政策,并進一步知曉相關政策以及執行程序,并積極監督政府的行為,所以相關職能部門需要積極探索,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發展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保證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穩中求好。
4.通過政策引導和試點帶動擴大實施范圍,并逐步轉變養老觀念
由于政策處于試點階段,還有很多需要完善和改進的地方,除了基本的政策宣傳之外,還需要村里面有威望或者有權勢的村民的支持,通過他們的示范帶動,促發其他村民的參保熱情和積極性,通過政策示范和引導使得更多的村民加入養老保險之中。在很多村民加入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寬政策的影響了,擴大實施范圍,讓村民看到真正的實惠,通過利益誘導機制,減輕家庭和自己養老的負擔,使村民的家庭養老保險觀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引導他們往社會化的養老方向發展。
5.統籌探索實施區域內的養老保險轉續政策
對于大多數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險來說,急需要能夠實現省級甚至是全國范圍內的統籌協調,才能實現全省或跨省的養老保險轉續,才有利于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重慶市是統籌城鄉試點地區,農村養老保險應該實現城鄉統籌,在條件成熟時,急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實現在全市范圍內的自由流動,這樣才有利于人力資源在全市范圍內的合理流動和配置,并對全國范圍內的跨省養老保險轉續功能的實現提供經驗。
五、結語
通過這次個案調查,筆者了解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雖取得了很大成績,便仍存在政府意識“欠位”,政府職能“缺位”等諸多問題,也帶有政府思維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不斷轉變的趨勢。筆者認為,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政府意識“到位”,職能“補位”,加大財政投入扶植力度。只有這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才能越來越完善,才會更符合政策初衷。希望國家對于農村的養老保障政策會越來越好,這樣我國的城鄉二元制體制消解才會真正有陽光。
參考文獻:
[1] 中國網.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EB\OL] [2009-09-01].省略/news/txt/2009-09/08/content_18482102_2.htm
[2]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渝人社發〔2009〕135號)[EB\OL].[2009-09-25]. 省略/s_law/law12285.shtml
摘要:隨著中國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我國已經進入了“未老先富”的狀態。以當代的國情來說每個家庭需要承擔對雙方父母的責任與義務而我們這代人多數位獨生子女,因此養老問題成為亟待解決的重大民生問題。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的人口老齡化問題相比于城鎮老說更為突出,而且廣大農民的收入還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因此,2009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會議明確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即“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2011年7月1日我國第一部社會保險法的頒布也為我國社會保險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其中關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細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小額人壽保險是相對于城鎮高收入群體由國家倡導的在廣大農村地區開展的保險保障手段,補充了農村地區人壽保險的空白,滿足了農民在低收入的情況下獲得有效的保障。
關鍵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小額農村人壽保險
關鍵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小額農村人壽保險
從有關學者研究國外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得到的結論可以指出,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路徑都是從城市到農村,而且是先覆蓋農業工人而后擴展到純農民的,因為外出打工的農民相對于純農民而言對于自己的養老問題意識更強但是我國的新農保所覆蓋的農村人口并非是這個順序而是同時覆蓋包括外出務工的農民在內的全體農村人口;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時機選擇一般是在農業的人口相對于人口總數而言已經不占絕對多數例如德國的農業勞動力約占總勞動力的2%,法國是4%,日本為4.75%而相比于他們而言我國的農業人口至今仍占大部分。因此我國的農村保障制度即使建立起來相比于發達國家來說也是低水平的,因而我國新農保保障的程度也只是滿足農民的基本生活。與商業養老保險不同,各國的農村的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強制實施的,屬于農民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其實施的目的是保障農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這也就決定了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是由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正如我國剛剛頒布的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所規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二十一條規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新農保相對于舊農保而言有了很大的進步,它也是現階段廣大農民主要的養老方式。立法先行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施的有力支柱,通過法律的規定來促進引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
從有關學者研究國外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得到的結論可以指出,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路徑都是從城市到農村,而且是先覆蓋農業工人而后擴展到純農民的,因為外出打工的農民相對于純農民而言對于自己的養老問題意識更強但是我國的新農保所覆蓋的農村人口并非是這個順序而是同時覆蓋包括外出務工的農民在內的全體農村人口;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時機選擇一般是在農業的人口相對于人口總數而言已經不占絕對多數例如德國的農業勞動力約占總勞動力的2%,法國是4%,日本為4.75%而相比于他們而言我國的農業人口至今仍占大部分。因此我國的農村保障制度即使建立起來相比于發達國家來說也是低水平的,因而我國新農保保障的程度也只是滿足農民的基本生活。與商業養老保險不同,各國的農村的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強制實施的,屬于農民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其實施的目的是保障農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這也就決定了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是由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正如我國剛剛頒布的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所規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二十一條規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新農保相對于舊農保而言有了很大的進步,它也是現階段廣大農民主要的養老方式。立法先行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施的有力支柱,通過法律的規定來促進引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
對應于國家強制的新農保而言,商業性的壽險在農村地區的發展仍然受到限制,尤其是農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險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在我國農村人身保險業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保險公司受政府委托,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的業務;另一類是保險公司開展各類商業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意外保險業務。而目前,我國的農村的人壽保險業務種類少,農村對于各大保險公司來說是一片有待于開發的我市場。而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我國保險業服務“三農”的一個重要試點項目,要使小額人壽保險像柴米油鹽一樣買得起而且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又能得到相應數量的補償,它主要的受眾群體是基數龐大的縣域、農村人口。農村小額人壽保險是一種依據保險經營原理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險保障的機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小額保險金額較少,保費較低這是它的突出特點,這個特點使得它可以深入到的低收入群體;小額保險針對的是特定的風險保險期限較短,而且更偏向于保障型的業務;其保險條款簡單易懂這主要是因為它的目標人群偏向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保險流程及投保和理賠手段比較簡便,這是由它的產品對象以及盡可能地降低成本決定的;最大限度的覆蓋,因為小額保險日益作為國家扶貧的手段之一目的之一就是要減小貧富差距,減小低收入群體的負擔;小額保險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其實早期的小額保險都是非盈利性的但是隨著它的發展日漸引起保險公司的注意,有些保險公司開始嘗試農村小額保險業務。國際上農村小額保險的銷售模式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合作模式,其主要特點是保險公司通過商將小額保險提供給需求者而且商通常是農村的小額金融機構這些金融通常與低收入家庭有著密切的聯系,其主要的好處是保險公司可以利用金融機構的信譽等優勢銷售保險產品從而以最簡單方便的方式進入農村保險市場但是金融機構作為人的專業知識不夠充足他們的營銷能力比較弱,而且如果轉入另外一家保險公司的話或者不再關心保險則可能失去大量保險業務;第二種是保險公司自營模式,其中影響較大的是美國國際保險集團與印度塔塔集團合資公司,塔塔友邦是在公司內部設立一個小額保險部門主要研究農村小額保險的業務,并且與一些非政府組織建立合作關系。該模式的優點是避免競爭激烈的小額金融機構渠道,可以利用非政府資源進而降低保險公司的成本它的不不足之處是公司的財務投入和人力投入都相對較高;第三種模式是基于社區模式,它的保險產品提供者并非保險公司而是為了開展小額保險二專門成立的互助組織,他就是為了提供相應的保險產品而出現的正如我們國家的陽光相互保險公司的成立時為了提供農業方面相關的保險。這是國際上主要采用的三種模式其中印度的國情和我國的較為相似,我們可以借鑒創新來發展我們的小額保險。
對應于國家強制的新農保而言,商業性的壽險在農村地區的發展仍然受到限制,尤其是農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險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在我國農村人身保險業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保險公司受政府委托,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的業務;另一類是保險公司開展各類商業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意外保險業務。而目前,我國的農村的人壽保險業務種類少,農村對于各大保險公司來說是一片有待于開發的我市場。而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我國保險業服務“三農”的一個重要試點項目,要使小額人壽保險像柴米油鹽一樣買得起而且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又能得到相應數量的補償,它主要的受眾群體是基數龐大的縣域、農村人口。農村小額人壽保險是一種依據保險經營原理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險保障的機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小額保險金額較少,保費較低這是它的突出特點,這個特點使得它可以深入到的低收入群體;小額保險針對的是特定的風險保險期限較短,而且更偏向于保障型的業務;其保險條款簡單易懂這主要是因為它的目標人群偏向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保險流程及投保和理賠手段比較簡便,這是由它的產品對象以及盡可能地降低成本決定的;最大限度的覆蓋,因為小額保險日益作為國家扶貧的手段之一目的之一就是要減小貧富差距,減小低收入群體的負擔;小額保險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其實早期的小額保險都是非盈利性的但是隨著它的發展日漸引起保險公司的注意,有些保險公司開始嘗試農村小額保險業務。國際上農村小額保險的銷售模式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合作模式,其主要特點是保險公司通過商將小額保險提供給需求者而且商通常是農村的小額金融機構這些金融通常與低收入家庭有著密切的聯系,其主要的好處是保險公司可以利用金融機構的信譽等優勢銷售保險產品從而以最簡單方便的方式進入農村保險市場但是金融機構作為人的專業知識不夠充足他們的營銷能力比較弱,而且如果轉入另外一家保險公司的話或者不再關心保險則可能失去大量保險業務;第二種是保險公司自營模式,其中影響較大的是美國國際保險集團與印度塔塔集團合資公司,塔塔友邦是在公司內部設立一個小額保險部門主要研究農村小額保險的業務,并且與一些非政府組織建立合作關系。該模式的優點是避免競爭激烈的小額金融機構渠道,可以利用非政府資源進而降低保險公司的成本它的不不足之處是公司的財務投入和人力投入都相對較高;第三種模式是基于社區模式,它的保險產品提供者并非保險公司而是為了開展小額保險二專門成立的互助組織,他就是為了提供相應的保險產品而出現的正如我們國家的陽光相互保險公司的成立時為了提供農業方面相關的保險。這是國際上主要采用的三種模式其中印度的國情和我國的較為相似,我們可以借鑒創新來發展我們的小額保險。
對于我們這樣一個農業大國而言,維護好農民的利益對于社會穩定,經濟的整體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們要進一步推廣普及新農保和農村小額保險,使保險業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對于我們這樣一個農業大國而言,維護好農民的利益對于社會穩定,經濟的整體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們要進一步推廣普及新農保和農村小額保險,使保險業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1]梁 濤 方 力:《農村小額人身保險》.
[1]梁 濤 方 力:《農村小額人身保險》.
[2]張源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分析》.
關鍵詞:黑龍江省;農村社會保障;政策執行
中圖分類號:F323.8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6-0191-03
一、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政策執行情況的調查
(一)農村養老保障政策有效執行過程中的難點
第一,政策執行效果難測度。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是多方面的,并不是單獨哪一項政策能夠解決的,往往是多項政策共同作用的結果。因此,究竟是哪項政策起到的作用,起的作用有多大,測度比較困難。
第二,政策作用對象素質參差不齊。政策作用對象對于公共政策的有效執行發揮著重要作用。體現在作用對象范圍、構成、價值取向、認同程度和接受程度等方面。因此,涉及的農民規模、農民知識結構、農民的價值取向、農民對政策的認同與否以及農民對政策的接受程度等,都會影響到政策的有效執行。農民受教育程度整體處于較低狀況,對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不一,多數處于觀望狀態。
第三,政策執行責任不易監督。政策執行必須有健全的監督機制,保障政策效果的實現。農村養老保障政策因其所涉及的范圍比較廣、人數比較眾多、時效性比較強,因此,在對政策監督及責任追究上比較難。黑龍江省目前出臺的農民社保政策有《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和《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處理意見》等,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了說明。但是,這些政策執行如果目標出現偏差,責任追究較難實現。
(二)對農戶的抽樣調查
為了了解黑龍江省農民增收政策的執行情況,我們對巴彥、伊春、望奎等縣、鄉的農戶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內容主要是農民對相關公共政策的了解、相關政策對農民的影響、農民對養老保障制度的認識、政府的作為等。
1.對農戶的抽樣調查
論文關鍵詞: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現狀;困境
在現代社會中,養老保障制度是實現公民的生存權利以及其他人權的重要問題,是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主要途徑.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支柱,因此,在我國當前的社會生活中,建立完善的、包括城市和農村在內的覆蓋全體社會成員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不僅是為體現每一公民的生存權和其他人權,也是為實現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所必需的。
社會養老保障已經成為現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在一個國家內部,這種基本權利對于每一個公民應是相同的,不應該因為公民的戶籍身份或居住地域而區別對待。長期以來,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于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農民一直游離于社會的保障網之外。因此,及時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和體現社會公平。已日益成為關注農村問題的人們的共識。但是.就現階段我國所面臨的實際情況而言。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仍然不可低估。下面就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現狀及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和挑戰進行分析。
一、農村社會養老的現狀及原因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
迄今為止。我國已經建立起來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主要還只是面向城鎮人口,占總人口近80%的農村人口尚未被覆蓋.目前我國農村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農村總人口的7.36%以上,而城鎮的比重為6.29%,到2030年,農村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將達到17.39%,而城鎮的比例則為13.1%.負擔明顯低于農村。由于80年代以來長期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慣性效應,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還將會繼續上升。市場化改革以來,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農村居民的相對地位進一步弱化.反映了農村居民生活風險的累積。
經歷了將近20年的時間,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確立。但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心卻一直傾向于城鎮弱勢群體。對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的忽視,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一大失誤。在缺乏社會保障制度安排的情況下.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仍然只能憑借傳統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民政部于1991年開始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從形式上來說,比原有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保障模式有了進步,畢竟是一種政府主導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但從其內容來看。仍然存在著顯而易見的制度缺陷。首先,作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籌資模式缺乏社會性。現代社會養老保險雖然強調要增強個人參與的自我保障意識,并通過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強化個人的參與意識,但其根本原則是以國家、集體和社會各方面的參與為主體的。而我國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明文規定: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也就是說,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其資金籌集模式的主體是個人和家庭,而不是國家、集體和社會各方面。其次,制度設計的保障對象應該是全體農村公民,但從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客觀效果分析,在完全個人賬戶和完全積累型的養老保障模式下,參加養老保險的大多是那些收入較高的農民,這些人即使不參加養老保險,今后的養老問題也比較容易解決,而那些最需要社會養老保障的低收入的貧困農民由于交不起費,實際上不可能依靠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保障。從社會保障的基本功能來說,每一種社會保障項目在制度設計上對其適用范圍內的全體社會成員而言,都應該提供致力于社會公平的機會和結果。而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在這一方面的作用是有所欠缺的。
(二)形成農村養老現狀的成因
1.歷史原因
由于中國歷史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農村老年保障在中國歷史和傳統上是以“家庭”為主?!凹彝ヰB老”是我國贍養老人的優良傳統,有著悠久的歷史,深厚的經濟社會基礎,“我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稱,養老孝親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美德。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人民就把‘老有所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作為道德理想和現實的道德要求提了出來,使得當時及其以后的家庭具有了贍養老人的職能。直到現在,這種職能仍然存在?!编笥跉v史和傳統思想的影響,使得社會對于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探索和改革的迫切性及必要性的認識受到了一定的消極影響.自覺不自覺的導致了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嚴重滯后。
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以及現實社會中競爭的加劇、工作壓力增大等原因,“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涌現。家庭結構小型化,家庭內部重幼輕老和子女忙于工作,使家庭中子女全身心照料老人的狀況難以維系等.且維系家庭養老傳統文化中的孝道作用在不斷弱化;事實上家庭養老的作用在大大削弱。1991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資料表明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為63%: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調查資料表明,這一比例已經下降為50%左右。從而使得農村傳統養老的方式“家庭供養加土地保障”的模式受到了強烈的挑戰。
2.經濟原因
從我國宏觀經濟情況看,雖然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有相當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國人口多、底子薄、東西部地區差距大、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當前要做的大事又非常多、攤子非常大(如基礎設施建設、西部大開發、三峽大壩、國防軍工等都需要大量的投資)。所以,現有國家經濟實力與實際需求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因此,國家目前只能將社會保障的重點放在城市.這也是導致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嚴重滯后的原因。從農村貧困人口的情況看。不僅存在著大量需要社會救濟的“三無”(無收入、無勞動力、無經濟來源)對象,而且仍有9000~15000萬左右的貧困人口。農村貧困人口“糊口”問題仍然是目前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解決數量龐大的農村貧困人口的脫貧和溫飽問題,無疑需要一個極大的財力支持。而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財力非常有限,這就造成對農村養老保障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從而制約著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發展。從市場運作的角度來看。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于運作成本較高.商業保險的利率不穩定,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困難,一般的農民難以承受其經濟壓力和風險,農民所能享受的養老金數額有限,顯然對農民的養老難以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故吸引力也不大。
3.社會原因
由于人口結構的特殊性。我國社會養老負擔特別重.在農村尤為突出。2000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3億左右,其中,農村老年人口大約有1億左右。其總量遠遠大于城市老齡人口,是世界上農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醫療衛生水平的提高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實施.我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已達到70歲以上.加上少兒人口的相對減少.導致了我國社會人口結構的老齡化速度加快。據“五普”資料表明,我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在總人口當中所占比重已經達到6.96%,現已跨入了老齡化社會。與世界上人口老齡化國家相比較,我國人口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而且,人口老齡化的水平是農村明顯高于城鎮.隨著流動人vi的增加,這種趨勢將會更進一步地增加。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現在的養老保障僅局限在城鎮人口中開展。從而導致了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滯后。
4.政治原因
從中央政策層面上看,對這個問題還處于研討和試點階段?!按_實在理論界和政界關于農村是否需要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是不統一的。不主張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理由認為,農民尚沒有多大能力或沒有條件參加養老保險,農村家庭仍可以發揮養老的作用,開展社會養老保險沒有必要或者作用不大,加上農民家庭擁有一份土地,土地可以成為農民最后的保障”??梢?,這些反對意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前文所述歷史原因的影響。對于“家庭、土地”養老。在新形勢下,特別是人世以后,將受到的巨大沖擊估計不足。盡管政治方面的決策,很大程度上與前面所分析的四個原因息息相關,但由于這些意見來自決策層面,這無疑對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中具體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造成一定的阻力。
二、我國農村養老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及挑戰
(一)面臨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困境
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人口出生率大幅降低度: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醫療、健康水平的不斷改善,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已從1949年的35歲上升到目前的70歲。生育率的下降與平均壽命的提高,使中國人口老齡化的程度迅速上升。據人口學家估計,到本世紀中葉,中國老年人口的比例將接近1/4,達到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高峰時期。雖然農村的生育率明顯高于城市,但由于農村人口基數大和城市化道路吸弓l大批青年向城鎮轉移,本世紀我國農村老年人口比例將高于城鎮,使養老的絕對需求量擴大。屆時農村經濟仍然落后于城鎮,而老年的生活主要還是依靠家庭,必將使家庭養老壓力更加沉重。計劃生育政策產生的另一個結果是家庭小型化的趨勢。據統計,農村平均家庭規模已從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2002年的4.13人。農村的獨生子女在大幅增加?!?—2—1”家庭結構在逐漸形成。以家庭養老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將使未來的子女在養老的問題上不堪重負。
(二)面臨wto帶來的挑戰
加入wto后,農業競爭越來越大。首先是我國農產品面對國際農產品壓力倍增,以糧食生產為例,我國糧食生產的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發達國家幾乎為l00%。國外價廉物美的農產品的進入必將擠占我國農產品相當一部分市場.這無疑會導致一部分農民收入的減少。而且中國加入wto后.國外農產品的進口量將會增加,從而必然對我國農產品的商業化、農村的產業結構產生強大沖擊與影響。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議我國農產品總體平均關稅在2004年前要降至l7%,重要農產品關稅則要降至14.5%,這就意味著受國家政策長期保護的農產品將面對國外農產品進入的競爭,使農村保障水平降低。其次是農業的現代化挑戰土地的家庭粗放式經營.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實現農業現代化。必須以國際化和市場化為導向推進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和集中.發展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的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而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要有兩個基本前提:一是農業勞動力能夠穩定地進入非農產業,農民家庭收人來源主要依靠非農產業。二是要有可靠的社會保障能夠幫助他們抵御未來一系列事故風險,免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所以必須在社會保障體系中。應建設能替代土地保障的保障體系。
(三)“新三農”問題的緊迫性
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進入倒一個全面推進加速階段.一些社會矛盾更加突出。其中,“無承保土地、無穩定職業、元社會保障”農民(簡稱“新三農”,另一說法是指“元地農民、失地農民、農民工”)問題尤其值得關注?!靶氯r”們種田無地、就業無門、低保無份,許多人生活陷入貧困的邊緩,成為社會中新的弱勢群體。越來越多的農民生存權和發展權面臨嚴峻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