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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報道,我國目前經工商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52.17萬家,實有入社農戶4100萬戶還多。還有更多的有理想、有能力、有頭腦、會經營的農民也在積極的參加培訓學習,學會興辦和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踐證明,這些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著橋梁和紐帶的作用,緊密連接農戶和市場,有效緩解了種難、賣難、技術獲取難等問題,切實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能力和組織化程度,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也為現代農業的發展錦上添花。農業專業合作社的建立,不僅改變了一家一戶生產規模小、經營粗放、經濟效益低的狀況,而且拓寬農民就業渠道,使農民有更多機會就業,展現了建立一個組織,興一方產業、帶動一方農民、富了一方經濟的景象。
經常有農民問到,創辦農業專業合作社有什么好處,筆者可以用二十個字概括其好處,即“規模經營、統購統銷、標準安全、政策扶持、增效增收”。
規模經營
農業科技投入,機械化程度的提升、物質裝備的改善、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興建,都在不斷夯實著農業發展的基礎,促進農業從傳統生產方式向現代生產方式的轉變。農業機械化的發展需要土地連片作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使土地流轉,實現規模化作業和集約化經營。
統購統銷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犁田、插播、殺蟲、收割、脫粒、烘干等環節都提供一條龍服務,合作社一方面增加了農民的談判力量和話語權,另一方面可以統一種養植規格和質量,有利于開拓市場、促進銷售。
標準安全
一家一戶的農產品,規模小,認證困難。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更加方便地獲得信息和技術服務,提高市場反應能力,以及農產品科技含量和品質,規模化生產農業產品。通過開展農業標準化生產,獲得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認證,注冊了商標品牌,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水平,顯著地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政策扶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從2004年至2013年連續十年的中央1號文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都有政策扶持,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質標與認證、生產基建、市場營銷、技術推廣等服務。建立有利于發展的登記等制度、興辦加工流通實體,可適當減免有關稅費、合作社可以申請承擔國家有關涉農項目、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開展示范社建設行動。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深入推進示范社建設行動,對服務能力強、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給予補助。扶持合作社自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新增補貼適當向合作社傾斜等等。中央財政支持資金逐步增加,各級財政扶持資金逐年增加,財政部已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培訓列入經常性預算科目中。2009年開始,農業部在組織實施的“陽光工程”培訓項目中,將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單獨列出。
增效增收
科技進步對我國農業增長的貢獻率快速提高,凡已成立合作社的均知道引進最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專家專利,夯實基礎設施,在有限的土地上奪取更高的產量,通過產、供、銷、加一條龍服務最大程度增效,社員增收。
[關鍵詞] 完善機制;合作社;宣傳導向;利益導向;管理導向
福建省浦城縣是個典型的農業大縣,目前已發展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74家,涉及到種植、養殖、加工和服務等13個行業。合作社注冊資本金達5539.35萬元,加入成員5853個,帶動農戶23106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迅速發展,對引導農民發展生產,進入市場,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給該縣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受到了廣大農民的熱烈歡迎。
一、發展專業合作社引發農民生產與收入的變化
從實踐上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在選擇生產品種、提供服務指導、解決銷售難題、提高收入水平幾方面給農民朋友帶來了全新的變化。
1.加入合作社,生產有方向
浦城縣富嶺鎮是個食用菌生產大鎮,有近三十年的種植歷史,年產食用菌1200余萬袋,產值達4000余萬元,是當地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但由于品種單一、老化,難以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在為民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的帶領下,通過到江(西)、浙(江)食用菌產銷地區參觀、學習,掌握市場供求信息,引進川耳、竹蓀等優質品種,讓入社成員和菌農以市場為導向組織安排生產,形成了以香菇、軟耳為主導,竹蓀、硬耳為輔助的多元化生產格局。既滿足了市場需求,又避免了單一品種的市場風險。
2.加入合作社,服務有保障
浦城金禾病蟲害綜防專業合作社,積極倡導“公共植保、綠色植保”理念,為入社成員提供科學、高效的病蟲害防治服務,解決了已往病蟲害防治“單獨干、防治難、成本高、效果低”的難題。改變了農民傳統防治觀念,形成了“植保服務社會化、合作社運作市場化、組織形式多樣化”格局。而新野蔬菜、大塢丹桂、茂源漁業等專業合作社,在為入社成員提供優質種子、苗木、魚苗及市場信息等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為農民增心、產地增效、質量提升創造了條件。
3.加入合作社,銷售有路子
各合作社對入社成員的產品,基本上采取“統一收購、統一包裝、統一銷售”的模式,從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農產品銷售不暢的難題。官路信源薏米專業合作社在上級農業等部門的指導幫助下,挖掘傳統特色產業優勢,抓住機遇,將官路薏米成功申報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同時又注冊了商標,樹立品牌,讓原本養在深閨人未識的土特產成了遠近聞名的明星產品。產品出名后,訂單紛至沓來,供不應求。原先僅零星種植幾百畝的規模,短短三年已達5000畝的種植規模,產值突破1000萬元,成了該鄉的支柱產業。這得益于合作社的品牌運作。
4.加入合作社,收入有提高
從實踐來看,加入合作社的成員收入普遍有明顯的提高。這種提高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合作社對入社成員按產品交易量的盈余返還。另一方面,是合作社的成立,通過樹立品牌和產品宣傳,產品銷售價格迅速提升而帶動產品收購價格的提高。如帶殼薏米的收購價格已由前幾年的6元/kg上升到8~9元/kg,脫殼薏米的售價由16元/kg上升到20~24元/kg,精選包裝薏米價格達32元/kg。水漲船高,銷售價格高了,收購價格也跟著上去了,因而,不單是合作社成員,相關農戶的收入也得到了增加。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的時間雖短,但帶給入社成員和農民朋友的好處是明顯的。尤其是在擴大生產規模,提供需求信息,樹立產品品牌,拓寬銷售渠道,提升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可以說,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效提升了農業組織化程度,形成了多元化、多層式、多形式的經營方式,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供了制度保障。通過把農戶引領到農業商品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發展軌道上來,促進了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加快了農村產業化進程,增加了入社成員和農民的收入。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迅速發展壯大,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這是不爭的事實,其旺盛生命力更是值得期待。但是,在充分肯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積極作用和貢獻的同時,對其存在的不足之處也要有正確的認識。當前,有的基層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認識不到位,參與熱情不高、宣傳不積極、創建不指導;有的合作社重成立、輕管理,沒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有的合作社決策“一言堂”,發起人說了算,挫傷了普通成員的積級性;甚至有的合作社成立只為獲取財政補助,而不注重生產管理,本末倒置;……諸如此類的問題,雖非普遍現象,但若聽之任之,勢必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因而,既要扶上馬,還得送一程;既要引導扶持,又不越俎代皰,始終堅持好農民主體地位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根本原則。揚長避短,不斷完善,才能利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長遠發展。
二、建立與完善規范發展提高成效的導向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促進其不斷完善和健康發展,使之成為廣大農民增收的長效“助推器”,應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導向機制。概括起來,主要應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完善宣傳導向機制,讓農民專業合作社被更多農民認識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之后,順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應孕而生的一種新的經濟形式,對提高農民的市場化組織程度和應對市場變化能力起著重要作用。基層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應從自身工作職責出發,以宣傳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為重點,以當地成功運作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典型,向廣大農民積極宣傳,讓更多農民群眾了解合作社,認識合作社,并激發他們從自身實際出發,成立、加入相關的合作社。對想成立而暫時不符合法定條件,無法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要耐心予以解釋,取得農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并通過引導和輔導,幫助創造有利條件,以達到設立要求,盡早登記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農民的參與熱情和參與比例是其成立和存在的重要前提。
2.完善利益導向機制,讓農民專業合作社給更多農民實惠
不可否認,發起人、資金大戶由于其管理經驗、信息靈活等優勢,對合作社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但合作社的宗旨是“民辦、民管、民受益”,這個民主要指的是農民。因而,在合作社重大事項表決上,既要堅持一人一票制,又必須讓附加表決權充分行使;在利潤分配上既要堅持入社成員普惠制,又必須保證按股分紅的合理實施。統籌兼顧各方的利益,調動各方的積極性,方能利于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因為資金大戶承擔較大的風險,若得不到較好收益,也不符合經濟原則,會挫傷其積極性。而入社農民若得不到實惠,“入社不入社一個樣”,就不愿意加入或加入又退出合作社。從這點上講,經濟利益導向很重要。因而,規范好成員賬戶,合理分配盈余,是每一合作社都必須做好的一件事。
3.?完善管理導向機制,讓農民專業合作社為更多農民服務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個新生事物,克服“重成立、輕管理”現象很重要。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與工商、財政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從登記指導、管理引導、財務輔導三方面入手,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政策為依據,積極引導、規范合作社的運作,樹立典型,做好宣傳、培訓工作,有效提升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對運行良好,帶動產業發展和社員增收明顯的合作社,幫助其爭取財政扶持資金,推進規模經營,提高應對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促其不斷發展壯大,并提升其輻射水平,進而帶動更多的農民增收。同時,對獲取財政扶持資金的合作社,要實行經濟審計制、資金追償制和法律追究制,有效防止借合作社之名騙取國家財政資金的不法行為,讓財政扶持資金真正用到合作社的發展、壯大中去,確保其可持續穩健發展,為更多農民增收服務。
總之,積極引導創建,加強管理規范,不斷提升發展,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一項重要工作。這是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成長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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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 參與 因素 意愿 影響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服務農民為主要目標,為這些參與到合作社當中的農民提供生產資料的購買的渠道,為這些社員提供較好的農產品培育方式方法,并為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等有提供用的信息的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個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同類農產品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的生產者以及負責人,在自愿、自制的基礎上聯合起來的一種經濟合作組織。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農業經濟的推動與發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所面對和服務的主體是農民,所以農民是否有意愿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當中以及農民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愿是否強烈則直接影響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長足發展。
一、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知影響其參與意愿
有關調查顯示,當向農民們提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時,大多數農民聽說過這個組織,而少數農民從未聽過這個名稱。當問及什么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時,只有極少數農民能夠有明確的答復,剩余的絕大多數農民都表示說不清楚或不太明白。鑒于此,絕大多數農民可以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并不了解,有些農民可能只是聽說有這樣的一個經濟組織存在,但在談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背景、發展歷程、基本特征、成立的條件、設立的程序、遵循的原則、以及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等等時,都會感覺到很陌生。
絕大多數的人在面對另類的新事物或者是不了解的事物時所采取的態度都是不積極、不主動,甚至是抵觸的。在經過了一段時間后,有了前人的實踐經驗及成果時,才會出現較多關注者和參與者。在我國,農民占總人口的比例大約為60%,而且絕大大多數農民所采取的經營方案為傳統的家庭承包制。農民們在面對新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樣的經濟組織認知程度不高,進而導致他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參與態度不積極、不主動,這樣則大大的影響了農民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愿。
二、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制度方面的疑問影響其參與意愿
農民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制度方面比較關心的是: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機構為如何;第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領導者如何確立產生;第三、他們如果參與到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能否具有發言權;第四、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否公開透明等問題。農民們心目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該是一個集“民主、自治、自愿”于一身的合作經濟組織,但是他們對現實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能不能兌現實行“民主、自治、自愿”的制度及原則存在這一定的疑問。他們對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能否體現自我價值以及地位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他們擔心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說不上話,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被始終擱置不予采納 ,無法將自己的切身利益抓在手中。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想化是要實現社員“一人一票”,但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真正治理時卻難以實現,往往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治理模式,與傳統的合作社治理模式相背離。這可能是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發面有疑問的因素。如此以往,在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制度方面的疑問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愿。
三、農民對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能否帶來期望的經濟效益存在疑問
農民群體是一個十分務實的群體,每賺到的一分錢都是由他們的辛苦換來的。所以,要他們從傳統的家庭承包制的經濟模式轉為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同類農產品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的生產者以及負責人,在自愿、自制的基礎上聯合起來的一種經濟合作組織的經營模式。農民們首要考慮的是:第一,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能給他們帶來怎樣的好處;第二,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能為他們創造多少效益;第三,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能比他們繼續從事傳統的家庭承包制的小農經濟多賺到多少錢。
如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制度還不健全,也并不明晰。農民們能從中得到的有效信息并不完整。農民是最務實的人,也就是說,他們希望能夠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所賺到的屬于自己的利潤不流失,能夠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賺到的利潤達到最大化。但是,農民又處在是否應該相信通過加入到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帶來他們預期的經濟效益的矛盾中。這種矛盾的存在,直接影響了農民對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愿。
綜上所述,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對農業經濟的推動與發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知、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制度方面的疑問、農民對當參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當中,能否帶來期望的經濟效益等幾點原因,卻直接影響了農民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愿。農民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愿直接影響著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參與度,制約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進而影響著我國農業經濟的推動和發展。所以,應當把農民參與專業合作社意愿的影響因素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極為重視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才能使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良好發展,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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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產品商品化速度的加快,農民市場觀念的提高,農民群眾合作意識逐步增強,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引導、培育、扶持下,樺川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了快速發展。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類型,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龍頭帶動型。以樺川縣星火水稻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樺川主導產業綠色水稻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組織以龍頭企業為依托,牽動農戶,建立水稻示范帶,實行規模化經營,采取統一品種、統一技術、統一肥料、統一加工、統一銷售的“五統一”生產經營模式,打造合作社自已的品牌,以品牌占領市場,實現農產品“農超對接”。 全縣這種龍頭帶動型合作社45個,占總數的36%。
二是產銷服務型。以樺川縣梨豐鄉大豆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為主建立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品質,統一組織銷售農產品。全縣這種產銷服務型合作社22個,占總數的17%。
三是特色種植型。以樺川縣巖順香谷專業合作社、悅來鎮悅江蔬菜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開發樺川地方特色資源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重點培養香谷小米、香瓜、棚室蔬菜、黑豆果、山野菜等特色農產品種植專業大戶、專業村、專業鄉,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逐步形成產、加、銷鏈條,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全縣這種特色種植型合作社25個,占總數的20%。
四是專業養殖型。以樺川縣振華養殖專業合作社、樺川縣盛琪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圍繞樺川特色養殖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組織以生豬、牛、羊等畜牧養殖為主,幅射全縣畜牧養殖,帶動65個生豬養殖大戶,構建樺川縣養豬大縣的格局。全縣這種專業養殖型合作社26個,占總數的21%。
五是農機作業型。以樺川縣春生現代農機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采用大型農機具、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入股等方式興辦的專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實行土地規模化經營,采取統一翻地、統一整地、統一播種、統一收割的生產經營模式,提高大型農機具連片作業帶來的經營效益。全縣這種農機作業型合作社7個,占總數的6%。
二、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上,總體上還處于起步探索階段,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思想認識存在偏差。個別鄉(鎮)、村干部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在農村工作中的地位、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致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處于一種盲目和自發的狀態。
(二)成員整體素質不高。由于合作社的成員大多是農民,成員代表、監事會、理事會成員都是由會員中選舉產生的,他們的專業知識、政策水平、市場競爭能力、管理經驗還不能適應合作社的發展需要。
(三)內部管理欠規范。真正按照章程和制度辦事的只有50%,有的合作社與社員的聯結過于松散,利益關系不緊密,“二次分配”大部分沒有實行。這既影響了合作社的發展壯大,也不利于農民的長遠利益。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夠。在資金、項目、信貸等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缺少有效的扶持,導致一些專業合作社想進一步發展又缺乏資金,融資困難嚴重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五)服務帶動能力不強。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速度緩慢,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相差甚遠。合作組織規模偏小,基礎條件差,沒有穩定的服務收入,維持正常運轉困難,對成員開展服務更難,對當地經濟發展的帶動能力有限。
三、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對策
一是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一方面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條文和有關精神進一步宣傳到村、到戶、到人,使廣大農民群眾增強新型合作和依法辦社意識。要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典型經驗,使農民更多看到參加專業合作社的好處,提高加入、牽頭、組建合作社的積極性,增強農民群眾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心。另一方面開展分層次、有針對性的培訓,通過現場觀摹、專家講課、經驗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強對縣相關部門負責人、鄉(鎮)分管農業負責人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各專業協會負責人輪訓工作,每年輪訓一遍,促進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真正能熟悉法律,正確運用法律,認真履行應盡的義務,合作社負責人全面吃透法律精神。
二是加大業務指導力度。縣經管部門要重點在三個方面進行規范:一要對原有農民專業協會的規范。對不具備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條件的農民專業協會,要到縣經管局或縣民政局申請農民專業協會的登記注冊。對已具備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條件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農民專業協會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轉軌銜接工作,使其盡快轉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二要對新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新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嚴格按照縣經管局制定的章程審核條件進行審核,審核認定合格后到縣工商局申請登記。縣工商局見農民專業合作社審核意見書后,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登記。三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的規范。要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規定,完善以合作社章程、組織機構、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和財務管理制度為重點內容的規范化建設考核標準。
1.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是一種新的摸索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從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情況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1登記手續繁瑣、門檻過高
據調查,農民辦一個合作社需要在工商、質檢、地稅、金融、農業等部門辦理手續,辦養殖、加工合作社除上述部門外還要到土地、環保、衛生、畜牧、防疫等部門辦理手續。在辦理手續時需要交納的費用包括代碼證費、衛生費、環評費、土地占用費、刻公章費等,手續比較繁瑣,致使一些合作社望而卻步,挫傷了農民創辦合作社的積極性,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據了解,相當一部分合作社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主要是因為門檻太高,辦起來麻煩,同時費用也高。
1.2宣傳力度不夠
一些基層干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登記管理條例的了解還不夠深入,對國家賦予農民經濟合作社組織以法人資格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一些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對合作社的性質和運行機制不夠了解,有種種疑問和顧慮;偏遠和經濟不發達地區農民的市場意識還不夠強,合作經營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農業生產周期長,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時間短的影響,示范引導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步伐。
1.3合作社經營者缺乏運營知識
由于大部分合作社的創辦者是鄉村干部,或是農村的一些能人,雖有一方面的專長,但綜合素質不高,適應市場經濟的意識和能力不強,缺乏合作組織的知識和經驗,缺乏組織管理,協調指導,市場營銷和對外交往的知識能力,參與者也缺乏必要的合作、經營、管理知識,因此在合作社實際運作中,大部分僅僅停留在生產環節和技術方面的簡單合作,對于如何將成員組織起來生產同一標準的產品,以及如何將合作社生產的產品銷售出去,以及如何使合作社自身發展壯大等問題考慮較少。
2.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的對策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雖然才短短的幾年,但已顯示出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于加快農村土地有序流轉,促進農產品的規模化經營和區域化布局,提升農產品的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意義。針對其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解決:
2.1暢通和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渠道
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超對接現場會”,適時組織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各類農產品交易洽談會、博覽會、展銷會等活動,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國內外超市、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銷售網絡;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設自己的營銷網站或借助其他網站平臺開展網絡營銷,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品和形象,擴大產品銷售渠道,搭建社員之間、合作社與外界之間信息交流的平臺。穩定聯結機制。在發展“訂單農業”的同時,明確產銷雙方的權益和責任,規范各自的行為,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鼓勵和提倡合作社通過建立風險保障機制,設立風險基金、保護價收購等方式與農戶建立更緊密的利益聯結關系。鼓勵合作社通過吸收農戶土地、資金等要素入股形式,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體。創新培育模式。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鼓勵“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多種發展模式,大力培育一批具有促進行業發展、保護行業合法權益、增強行業自律功能的新型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
2.2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消費維權工作機制
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列為農資打假保護的重點,把好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和農資商品準入關,確保廣大農民群眾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采購優質、低價的放心農資產品;嚴厲查處農產品購銷中壓級壓價、非法收購、虛假宣傳、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為合作社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3加大宣傳力度
當前,我省農戶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農戶根本不知道。對合作社不了解必然會導致農戶沒有產生參與的意愿,所以應該從思想上對農民做好引導工作,利用各種形式的宣傳,讓農戶深刻地認識到發展專業合作社給自己帶來的好處,增強農戶的合作意識,激發農戶的合作動機,創造農戶的合作機會,啟發農戶的合作實踐;另外要積極宣傳政府對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農戶來參與合作社的組織建設。
示范園,引領果農變革
仲夏,走進旺莊果品專業合作社的桃園,滿目蒼翠,瓜果飄香。
旺莊果品專業合作社位于蒙陰縣岱崮鎮井旺莊村,井旺莊村是山區村。村民崔偉軍說:“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村民們開始種上了桃樹、蘋果樹,由于品種、種植技術等問題,果農收益偏低。當時每畝桃園產量只有2000多斤。”
品種老化、種植技術落后造成農民收入上不去,只有改變陳舊的種植、經營模式,才能突破果農增收的瓶頸。
于鳳軍是蒙陰縣岱崮鎮旺莊果品專業合作社社長,也是合作社的發起人。他賣過農資,搞過果品販運,是位有經營頭腦的人。于鳳軍認為,讓農民引進種植新品種,須讓農民看到好處。于是,他在2003年成立合作社,出資30萬元,租了50畝地作為示范園,引種了中華壽桃、倉方早生(大紅桃蔞)、蒙山紅等新品種,經過幾年的試驗,示范園內的新品種桃樹,畝產蜜桃高達8000斤,每畝可增收6000多元。看到示范園效益的村民們,接受了新品種,桃子“換臉”也給他們帶來了好的收益。
合作社,成了果農主心骨
旺莊果品專業合作社成了當地幾個村村民的依托。井旺莊村民崔偉軍在村北山坡上有20畝果園,又承包了15畝果園,他以土地入股加入了旺莊果品專業合作社,種上了合作社培育的中華壽桃等10幾個新品種桃子。
崔偉軍說:“過去,山上上不去水,澆地時要用800多米的水管,分三級才能把水引上山。入社后,合作社把水管引到了地頭,擰開水管就澆。”去年崔偉軍家年純收入10萬多元,他說:“合作社不但給我們修了路、通了電、上了水管,到收獲時,還以比市場價高出兩到三毛的價錢收我們的桃子。此外每年我們股民還能拿到10%以上的紅利。”
野店鎮南宴子村村民也嘗到了加入合作社的甜頭。村民說合作社把土地都調到了一起,一戶一大塊,發展起來成規模,管理起來省工省力。另外,合作社有懂技術的,可以指導不懂技術的;有闖市場的能人,村民可以依靠他們銷售果品,互相幫扶,共同致富。
創品牌,果品實現“三對接”
于鳳軍說,規模有了,產量上來了,再像過去那樣等外地經銷商來收已不現實了。為確保蜜桃銷得出、銷得好,旺莊果品專業合作社將示范園生產的蜜桃統一注冊了“蒙山脆”品牌,申請并獲得了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的“綠色A級”食品證書認定。
在此基礎上,合作社將蜜桃分為三個檔次,有針對性地實施“三對接”的銷售模式。一是示范園的精品果對接大型超市。二是中檔果對接批發市場。三是次級果對接加工企業。
如果想真正的實現農超對接,農戶和超市需要實現以下幾個方面的對接:1.產銷對接,即超市要對自己的本年、本季度要銷售的農產品有一個初步的估計,然后制定要采購的量,進而對合作社或農業企業下訂單。合作社或農業企業按照超市需求進行生產和交貨。2.理念對接,即合作社首先要認識到自身的優勢和未來的發展方向,要以消費者的需求為導向進行產品的生產,滿足消費者的價值體驗。這正好符合超市的經營理念,即顧客是上帝,以消費者為本。3.管理對接,即對接雙方要履行合同、誠信合作、明確責任。在對接過程中,合作社、農戶要接受超市所派人員的監督、培訓等,同時合作社、農戶也要積極反饋意見來加強對農產品的管理。4.安全對接,即超市在下訂單和采購農產品的時候先制定一個明確的安全標準,農戶也嚴格按照安全標準進行生產和提供農產品。5.質量對接,即使把蔬菜質量安全視為合作社的生命線,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生產、流通配送等各環節的管理。超市對合作社和農戶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測,建立了嚴格的檢測制度和操作規程。
傳統的農超對接的模式是“超市+基地”的模式,大型連鎖超市與農產品專業合作社直接對接,建立農產品直接采購基地,實現大型連鎖超市與鮮活農產品產地的農民或專業合作社產銷對接。這種模式一方面為農產品提供了良好的銷售平臺,另一方面實現了農產品質量和安全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控制,建立了產銷一體化的鏈條,實現了商家、農民、消費者得共贏。現在我們探討的是實現農超對接的新模式,根據不同地方的特點,進行適當的模式創新。現在將可行的新模式在下文中進行一一分析。
一、“政府+高校+企業+合作社+農戶+超市”模式
這種模式確實可以算得上一種創新。雖然政府倡導農超對接好多年,但是在實際合作中一直存在農戶與商超銜接不順、農戶無法理解商超的市場意圖、商場不滿意農戶作物質量、超市話語權一家獨大等問題。在這種模式中我們引入了政府和高校。政府可以進行提供土地和政策,積極組織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尋找合適的超市進行合作,宣傳“農超對接”的內涵和理念等。積極引入政府還可以制衡超市對合作社的控制能力,防止其一家獨大。而高效,尤其是農業類高校可以給農民提供種植技術上的支持或者給農民提供定期的培訓,這就有效解決了農作物的質量和安全問題。
二、“超市+供銷社+合作社+農戶”模式
這種模式下,超市是不直接與合作社進行對接的,因為這樣可能會花大量的人力、財力去尋找合適的合作社。所以超市就把這個任務交給了供銷社,供銷社這時候就起到一個中介的作用。供銷社幫助合作社建立標準化的生產基地。目前北京物美超市就是采用這種模式和山東供銷社進行合作,且分為“供銷社與超市聯合直采”和“供銷社在超市直營”兩種。
三、“超市+合作農場”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由農業生產公司直接投資設立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把土地租借給公司進行使用,或者通過土地入股。公司以盡量聘請當地租借土地的農民為員工進行農業生產,并定期給予農戶發放租金或者紅利。不同于傳統“農超對接”模式的是連鎖超市也可以入股此農業生產公司,或者進行直接控股進而可以主導整個農超對接流程。在這種模式中,超市和農戶的關系更加緊密,農戶可享受到更多的農超對接的好處。
四、“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超市”模式
有些農業公司自己組織建立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然后公司出資建立一個農業生產基地。農業生產合作社負責管理生產基地,進行種苗的集中采購、農藥的檢測、成品的包裝儲運等。公司負責和超市進行溝通和對接談判。
五、“超市+大戶+小戶”模式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政府
農業在我國至今還是一個弱質產業,不僅面臨著市場風險,還面臨著其他產業沒有的自然風險。農民同其他社會階層相比也處于弱勢地位,農民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非農就業技能和務工經商的資本,大部分農民從事的是收入水平低、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的工作。農民高度分散化,缺乏自己的組織和代言人,難以爭取到有利的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農業經營不僅高度分散,而且經營土地碎小化,不利于農業機械化,難以承載農民致富奔小康的夢想。為了克服農業經營面臨的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將農民組織起來,以整體的力量進入市場,同實力強大的工商資本抗衡,集中力量辦單個農戶辦不了、辦不好、辦起來不劃算的事,就成為富裕農民、發展農業的必然選擇。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1、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普遍偏小
由此帶來的弊端主要有:規模小也就意味著入股資金少,合作社無力引進人才(專業人員、職業經理人)進行管理抑或聘請不劃算從而導致經營管理效率低下;規模小難以形成規模經濟和品牌,在市場上同強大的工商資本相比缺乏議價談判能力,難以改變市場弱勢地位;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小資金實力有限,難以進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購置農用機械、烘干儲存設備設施;即使投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農業機械,由于合作社規模小利用效率低導致投資的投入產出比不高。當前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較小,力量薄弱,服務內容較為單一,而且彼此之間是孤立運行的,限制了合作社功能的發揮。
2、政府對合作社發展重數量發展輕質量規范
自從中央文件中大力強調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來,各級政府便加快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動員力度和注冊速度,農民合作社的數量一般是每年均以遞增的速度增加。在數字好看的背后,大家都忽略了一個基本的常識:在市場經濟中既會有新的經營主體產生,也當然會有舊的經營主體重組、兼并抑或轉型、消失。應該說,在一些地方統計上報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一些是名存實亡的,有一些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有一些是為了應付檢查收集5個農戶身份證就去注冊但并沒有開展真正合作的。即使虛高的參加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戶也只有9190萬戶,占我國所有農戶數的35%,大多數農戶(1.68億)仍然處于單打獨斗的分散經營狀態。
3、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引導、支持和監管不夠
據在湖北省某農業大縣的調查,各級財政資金對農業的扶持主要集中在該縣兩家國家級和省級龍頭企業上,而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99%以上的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獲得的財政支持僅僅只占20%。這就造成了發展勢頭很好已經走上了正軌的龍頭企業長期都能得到財政支持,而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剛剛起步的企業、合作社的支持杯水車薪,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政府支持合作社還是扶優扶強,其結果就是農民兩級分化更加明顯,真正需要扶持的弱小合作社由于規模小、不規范而難以得到項目和資金支持,而那些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村干部領辦的合作社,由于規模大,形式規范,人脈資源也多,往往能得到政府的扶持,最終受益的是少數領辦農村能人和精英。
4、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不規范
合作社的宗旨是為全體社員服務,實現服務最大化。而在調查的很多合作社中,由于并沒有貫徹合作社的基本原則―――民主管理,合作社實際處于少數領辦人(實力雄厚的公司、村干部、大戶等農村精英)控制之下,他們擁有最終決策權,在利益分配中也占有明顯優勢。合作社財務管理比較隨意,不公開透明,沒有按照有關會計規范來記賬算賬報賬。合作社內部組織機構沒有真正履行職責。政府更關注合作社對農民的帶動性,而不是合作社運作的規范性。
5、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的層次不高,水平較低
據在某農業大縣的調查,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領域局限于生產環節的互助以及初級產品的銷售,很少有合作社延長產業鏈條去從事農產品的深加工以及流通和終端銷售等附加值更高的二、三產業,導致農民即使加入了專業合作社增收仍然有限。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民服務的水平較低,范圍較窄,服務能力和效果較弱。通過調研發現,目前很多農民合作社僅僅限于為社員提供技術咨詢和簡單培訓,社員和合作社之間聯系松散,管理比較隨意,社員之間真正實現統一生產經營管理的很少。
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建議
第一,中國農民合作社能否可持續發展則取決于農民社員民主意識的發育、人文精神的覺醒及對合作社理念的執著追求。因此為了促進我國農民合作社的長遠發展,政府必須加大對廣大農民合作意識、誠信意識、民主意識、契約精神以及市場經濟原則等的教育熏陶,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等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大對農民合作理念(合作的意義、原則、章程、決策程序、分配方式、組織機構及各自的職責劃分、社員的權利義務等)的培訓,使農民充分認識到合作的好處、意義,提高農民合作積極性以及參與合作社事務管理、監督、履行職責和維護權利的能力。只有入社全體社員的合作和民主意識、監督能力增強了,才能逐步改變目前我國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精英控制的問題,合作社內部民主管理、合理分配才能實現。
第二,為了獲取規模經濟和形成品牌,合作社必須在更高層次上形成聯合與合作。單一合作社規模小,實力有限,在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以及農產品的銷售上無法同實力強大的工商資本抗衡,缺少話語權。如果合作社之間進行再聯合,成立合作社聯合社,在農資市場和產品市場上可以和工商資本談判,可以直接到農資生產廠家團購,從而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單一合作社缺乏資金,而成立聯合社后資金雄厚,可以投資進行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務,從而獲取農業產業鏈延長帶來的附加值。合作社成立聯合社,規模增大,實力增強,利于和政府的溝通和反映訴求,更容易獲得政府的項目扶持,提高政府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第三,政府應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引導、培訓、規范和監管。民主決策、規范的財務運行和有效的監督是合作社管理的關鍵。政府在農民合作社成立之初要幫助合作社建章立制,組建完善的組織機構,明確社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經理等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保證農民專業合作社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合作社財務運行的監管和審計,合作社財務情況要向社員公開,確保財務運行公開、透明、合法合規。一支有文化、懂經營、會技術,愿意獻身合作社事業的經營管理人才是合作社取得成效的基礎。政府應該聘請大專院校、農科院所的專家教授、政府相關部門人員為合作社理事長、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進行政策法規、農業技術、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的培訓。政府應提高財政支持合作社資金的針對性、引導性、杠桿性和公平性。政府農業資金投入效率低下,要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就要改變以往由政府招標進行項目建設的做法,可以嘗試將資金交由直接利害關系人―――符合一定條件的合作社去建設,可以減少政府和企業招投標中不必要的額外開支,對項目實行先建后補,經驗收后根據完成情況和質量進行撥付。
第四,充分發揮工商資本服務合作社、服務農戶的作用。古今中外的農業實踐表明,在農業生產領域農戶家庭經營是最佳的農業組織形式。雇工和企業經營由于難以解決勞動有效監督和計量的難題不適合農業生產(主要是指大田生產)。而農戶家庭是天然的利益共同體,無須監督就能齊心協力的干活。但在農業的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環節,工商資本則大有用武之地。特別是在設施農業領域,由于投資大,回報期長,而當前很多合作社規模小難以有實力進行投資。這時適時引入工商資本,可以將先進的農業技術、資金、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導入農業,極大地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比如水稻生產,以往由于機器插秧技術一直沒有解決導致農業全程機械化受阻。現在借鑒日本技術,采用旱田大棚育秧,統一優良品種,秧苗適合插秧機插秧,打通了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瓶頸。然而新建一座育秧工廠一期投入就要300多萬,總投入要600多萬元,一般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難以承受。政府通過財政資金引導,鼓勵工商資本投資興建育秧工廠,為農戶提供種子、育秧、插秧服務以及耕整、防治、收割、烘干等延伸服務,農民每畝地節本增效可以增收大約220元,育秧工廠也可以獲得應得的利潤,實現了農戶和企業的雙贏。
第五,多策并舉破解合作社融資難題。隨著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逐步建立,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速度加快。探索建立合作社利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進行抵押貸款成為了可能。政府積極搭建銀行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橋梁,解決合作社融資難題。政府投入資金成立信用擔保公司,還可以從各種支農資金中拿出一部分建立貸款風險基金,降低銀行貸款的風險。推進政府、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相結合的多元貸款風險分擔形式,提高金融機構為合作社貸款的積極性。同時積極推動銀行擴展有效擔保抵押物范圍,降低貸款的門檻,將合作社擁有的土地經營權、土地附屬設施、大型農機具等納入擔保抵押物范圍,拓寬合作社融資渠道。規模較大的合作社以及合作社聯合社成員之間還可以開展資金互助。
【參考文獻】
關鍵詞:供銷合作社 農超對接 對策
一、供銷社參與農超對接的優勢
黨的十報告指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解決好“三農”問題,而“農超對接”工作則是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一環。供銷社作為服務“三農”的部門,具有遍布全國的經營網絡,所以在平抑物價和搞活農產品流通等方面,供銷社成為了各級政府的重要推手。
二、供銷社在“農超對接”建設中的渠道作用
(一)搭建農產品購銷平臺,重建農產品流通模式
供銷合作社一直都是以不斷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為主要服務對象,不斷了解農村農產品的生產市場和銷售市場,不斷了解農民的需求,才能夠有效地組織和把握農村商品流通市場。在推進“農超對接”工作中,供銷社以減少農產品銷售中間環節,降低流通成本為宗旨,構建新型的農產品流通模式,從而使生產者、銷售者獲得利益最大化。“農超對接”突破了我國傳統農產品供應流通環節的眾多障礙,讓農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新型農產品流通模式帶來的好處,充分發揮了供銷合作社在“農超對接”產品流通中的獨特優勢與主渠道作用。
(二)全力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供銷合作社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幫扶力度,利用供銷社的人才、網絡、組織、營銷等優勢,按照一體化、專業化、品牌化的發展要求,以示范化建設為抓手、把專業合作社的重點轉移到量質并舉、以質為先的軌道上來。一是抓組建,堅持開展調研,因地制宜地引導和組織農民發展不同類型的專業合作社。二是促規范,指導和協助農民專業合作社搞好規范化建設,提升農民合作社的專業水平。三是助銷售,引導專業合作社產品進入到農超對接的平臺中來,提高農業生產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推進了農業產業的現代化,增加了農民的收入。農業產業化程度的增強,也推動了“農超對接”工作的順利開展,使農戶成為農產品價值增值的最終受益者。
(三)提高了農民的專業技術水平,提供了物流配送服務
當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大部分人員文化程度普遍低下,生產技術和市場營銷能力水平也較低,為了迅速扭轉這種狀況,供銷合作社做了大量深入的工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由供銷社出面聘請專家和技術人員,定期對農戶進行免費的培訓和現場指導。同時,供銷合作社即要支持物流設施的改造與多點布局,在重點集散地和交通樞紐地建設中繼性冷藏物流中心,與城區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對接,也要支持研發新技術、引進新設備,推薦綠色、環保、循環生產經營模式,從而保證“農超對接”的產品質量,提高了“農超對接”的保障能力。供銷社推進的“農超對接”工作,真正地推進了農民科學生產和生態的保護,更讓農民得到了經濟上的實惠。
三、供銷社大力發展農超對接的對策和建議
(一)深化改革,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
供銷合作社自身的發展就是要以市場為導向,深化改革,更好地發揮農村流通的主渠道作用,使其發展符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浙江省作為全國供銷社系統綜合改革試點單位,扎實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和“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建設,積極拓展為農服務領域,不斷增強自身實力,提升為農服務能力,對全國供銷社系統綜合改革具有重要意義和借鑒作用。在浙江省推動"三位一體"的建設中,"三位"是指"多位"為農服務,其中,生產、供銷、信用是核心,是為農服務的三大支柱,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可以融入更多的服務功能。同時在深化供銷社改革中做好"三個結合":一是供銷社綜合改革與"三位一體"試點改革相結合;二是農合聯實體運作與"開放辦社"相結合,利用農合聯平臺吸收更多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要把組織農民、服務農民做好;三是要發展經濟與為農服務相結合,把發展經濟始終抓住不放,運用經濟的理念與手段,帶領農民走向市場,不斷提升為農服務能力。
(二)大力提升農民合作社的質量,夯實對接基礎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農超對接生產環節的重要載體,其發展的數量和質量直接影響到農超對接工作的穩定、有效和持續。供銷合作社要做到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在立足于當地特色產業和資源的基礎上,推動農產品生產的標準化、規模化和品牌化。真正走上一條龍頭企業帶動、基層供銷合作社參與,專業合作社指導,農民標準化生產的發展之路,從而提升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增加農民收入,進一步夯實農超對接基礎。
(三)系統內要建設發達的信息化網絡
供銷社系統要充分抓住“新網工程”建設的契機,利用政府財政的支持,在現有平臺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和優化農產品流通網絡的信息化建設,使分散于全國各地的農產品經營者,都能通過新網工程了解和分析市場需求,并依據自身優勢解決生產的產品和數量問題,有效地避免了農民生產的從眾性和盲目性。目前,多數省份供銷合作社都建有供銷信息網絡,以此為基礎開發建設的全國農產品供銷信息網絡,推進了農產品信息的綜合利用,更好地服務了農業產業化經營。
(四)爭取各級政府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供銷合作社要在農超對接中發揮作用,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各級城府的政策和資金支持。目前,國家和各級政府已陸續出臺了有關農超對接的政策和指導意見,加大了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各級供銷社要認真理解和貫徹各項方針政策,力爭把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并借此大好發展機遇多形式、多途徑地宣傳合作社理念,樹立供銷合作社新形象、不斷加強同政府各部門的溝通和聯系,積極爭取政府在工商注冊、資金安排、建設立項、資源利用等方面的扶持,以便有效發揮其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