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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保險,發展
保險具有風險疏散、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的功能。長期以來,我國農業、農民和農村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如何有效發揮保險的救濟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應成為當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課題。為此,筆者以保險業相對發達的煙臺市為例,深入剖析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障礙,并就農村保險體系再造問題探討對策思路。
一、目前農村商業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特點
目前,保險業在部分農村地區已經得到了廣泛開展。煙臺作為全國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之一,近年來隨著經濟、金融的快速增長,農村保險市場也得到較快的發展。2006年,煙臺市保險費收入411570萬元,其中所調查的9個縣市合計保費收入接近煙臺市總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納保費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險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險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緩慢。
(一)機構網點快速增加,營銷隊伍不斷壯大
近年來,隨著區域經濟優勢的凸現,眾多的保險公司落戶煙臺,并在縣域大量增設分支機構,直接向廣大農村地區輻射,帶動農村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目前,煙臺市有28家市級保險機構,其中財產保險13家、人壽保險9家,共轄設320個分支機構,其中在9個縣市共有縣級保險機構94家,均設在縣城所在地。有的保險機構如中國人壽還在縣以下鄉鎮設有保險代辦處,據初步統計,9個縣市共有保險網點120多個。隨著機構的擴展,全市保險從業人員已達到2.3萬人,其中,營銷人員達2萬多人,形成了一支龐大的營銷隊伍。
(二)保險產品種類較多,市場份額相對集中
各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適時推出了多樣化、個性化的保險新產品,不斷滿足城鄉居民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據統計,目前,縣域保險機構累計開辦保險產品110個,其中財產險60個,人身險50個,城鄉之間在產品種類上相差無幾。從保險產品的市場份額看,人身保險占據絕對多數,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一般是財產保險的3—4倍,農村市場份額差距略低o-人身保險市場以壽險和分紅險占比較大,2006年,煙臺市該兩類保險保費收入分別為100736萬元和107373萬元,占比為31.81%和33.9%;財產保險中機動車險占有較大的比重,2006年,該險種保費收入占財產險保費收入的80.46%。
(三)縣域人身保險發展較快,財產保險發展相對遲緩,農業保險幾乎空白
近年來,隨著保險知識普及和保險營銷力度的加大,農村保險市場得到廣泛拓展。據對煙臺9個縣市區的180戶農民問卷調查,有127戶辦理過保險業務,另有35戶有辦理保險的愿望,分別占調查樣本的70.6%和19.4%;所辦理的保險種類以人身(壽)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居多,辦有該兩種保險的分別占全部調查農戶的45.7%和43.3%,而財產保險則不足15%。由此可見,在現有的保險品種中,農民對人身健康、養老保險情有獨鐘。從煙臺市保費收入的區域結構,也可以看出縣域人壽險業務呈較快的增長趨勢。2006年,9個縣市全部保險費收入占煙臺市的比重為51.8%,同比提高4.6個百分點,其中人身保險占比提高4.7個百分點,財產險占比下降7.1個百分點。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農業保險占比微乎其微,全轄只有1個縣(市)辦理了農作物火災險,其他各縣市均未辦理農業保險業務。
二、制約農村商業保險發展的障礙因素
(一)農業保險業務萎縮,難以滿足農業發展的有效需
上世紀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險公司的各分支機構專門設有農業保險科,開辦的保險品種涉及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但隨著保險公司的商業化改革,已不再單設農業保險科,并相繼取消了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險種,目前煙臺開辦的僅有農作物火災、冰雹保險和家庭財產責任保險等幾個險種,在眾多的近60個財險種類中,涉農險種占比不足10%,品種少、份額低。農業保險萎縮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災害多、風險大,出險后勘查難、賠付率高,與保險公司的商業化經營目標明顯沖突,基于此,諸多保險機構都紛紛退出了農業保險市場。
(二)保險產品設計上的缺陷,與農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將產品定位于城鎮市場,產品設計趨同性較強,普遍缺乏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研究和開發,少有推出適合農民和農村特點的保險新品種。而農民與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顯的差異,據調查,2005年,煙臺市各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較城鎮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額要少5000-6000元,將適用城市的保險產品向農村延伸,必然超出農民的消費能力。在所調查的180個農戶中,有53人未辦理過保險,占調查農戶的29%,其中因保險價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經濟能力的有31人,占比為58.5%。產品設計上的偏差,降低了農民的投保意愿。
(三)業務發展不夠平衡,市場監管存在盲區
目前,商業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存在三個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區間機構設置存有偏差。煙臺市全轄共有保險分支機構超過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總數80%以上的9個縣市卻僅擁有三分之一的保險機構。同時,縣域間的機構分布也不平衡,經濟發達的龍口市現有保險機構17家,另外還有多家保險公司擬在此設立營銷服務部;而人口相當、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另一縣(市)只有保險公司6家,該市2005年人均保費收入僅為38元,較煙臺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險業務發展狀況雖然取決于多方面因素,但機構布局上的不合理,進一步加劇了發展狀況的失衡。二是展業、理賠質量態度相差迥異。調查反映,保險公司普遍存在重展業、輕理賠的問題,對客戶投保和繳費服務熱情、不厭其煩,而出險后理賠時則手續繁瑣、條件苛刻,個別甚至存在故意刁難的問題。在對保險公司服務滿意度調查中,對保險理賠存有意見的占有較大的比重。三是保險業務發展與市場監管不相對稱。當前,部分地區保險業務發展勢頭已接近于銀行業,但在市場秩序管理上則與銀行業差距較遠。目前,保險監管機構設至省級或較大城市,地級以下只有保險業協會,市場監管力量明顯不足。而諸多保險公司都實行營銷機制,營銷人員良莠不齊,為了提高業績而進行不實宣傳甚至相互詆毀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同程度地破壞了正常的競爭秩序,導致出現大面積的退保問題。2006年,煙臺市人身保險退保率為10.81%,同比提高1.94個百分點。
三、完善農村保險市場的政策建議
當前,我國農村的自然、地理和經濟發展環境,決定了其在農業、醫療、養老等方面潛在巨大的保險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業的保險產品為“三農”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為此,就完善農村保險市場、推進農村保險業務發展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農業保險體系。
鑒于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和商業保險公司的盈利性特點,建議盡快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推出農、林、牧、漁業各具特色的保險品種。在目前情況下,為提高農民和保險公司辦理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增強農業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與商業運作相結合的農業保險模式,在兩個環節發揮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環節,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對農戶予以補貼;出險后的理賠環節,按照賠付額的一定比例對保險公司直接補貼。通過適度扶持,降低保險公司虧損,提高農業防災、減災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規范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的營銷服務機制
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保險業提供了新的機遇,開辟了廣闊的市場空間。針對目前農村保險市場的現狀,各保險公司應從三個方面轉換經營理念,規范和完善保險營銷服務。一是加快農村保險產品研發。結合農村實際,有重點地改造現有保險產品,開發推廣新產品,滿足農民低保費、低保障、廣覆蓋的保險需求。二是加強農村保險機構網絡建設。合理調整農村保險機構的布局,在網點設置上應適度向偏遠農村地區傾斜,增強對農村保險市場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三是強化營銷隊伍培訓和管理。營銷人員是體現保險公司形象、開展對外宣傳的窗口,對其培訓,既要具備精良的展業技巧,更要具備過硬的職業操守;對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費收入增量,還要考慮保戶資源的穩定性。通過把好營銷關口,提高保險經營績效,消除社會各界對保險行業的偏見。
[關鍵詞]老齡化;少子化;養老保險;廣東市場
1我國老齡化與少子化現象的形成與現狀
我國于20世紀70年代末制定的人口政策經過30多年的嚴格實施,已取得顯著成效,中國當前面臨的主要人口問題不是人口總量的迅猛增長,而是低生育率導致的適齡勞動力不足,以及逐步顯現的“老齡化”與“少子化”等問題。我國人口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出現峰值,自從人口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國推行后,出現了出生人口不斷減少、總和生育率不斷下降的情況,少子化在一定程度上不僅使我國人口數量不斷趨于減少,也加速了我國的老齡化進程。人口年齡結構將嚴重不合理,呈倒金字塔形,導致人口比例的失衡和人口質量的整體下降。
2少子化、老齡化問題對我國社會發展的影響
老齡化與少子化問題的形成給我國社會帶來巨大的影響和壓力,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首先,計劃生育政策的強制執行下所產生的少子化直接導致我國人口不斷減少。當未來進入嚴重的少子化社會后,人口均衡將難以恢復,人口衰退也將不可避免。其次,少子化對經濟長期增長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勞動年齡人口的減少導致勞動力供給不足,經濟增長后勁乏力,勢必成為抑制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最后,由于人口老齡化嚴重,養老保險負擔本已沉重。因此我國現有的政府推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地區必將受到來自老年人養老問題的嚴重挑戰。
3廣東省某地區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
在筆者進行調研的某村,通過走訪村部,查看相關村志和本村現有的人口資料等文獻,結合與村民、學校相關負責人的訪談,筆者了解到,某村現有住戶156戶,戶籍人口約有571人,其中60歲以上老年人口約占到13%,而0~14歲的少年兒童共有113人,約占19%,因此,根據對某村的調查發現,該村老齡化與少子化現象均比較突出。通過走訪調查發現,該村中青年,無論男女,外出打工現象盛行,絕大部分中青年男女均會選擇外出務工,以賺錢養家。那么該村中的養老和育子責任如何保障?筆者針對廣東省某地區農村的老年人希望選擇的養老方式進行了調查(見下圖),其中希望依靠子女養老的老年人有39%,打算依靠自身養老的老年人有21%,打算依賴政府救濟養老的老年人口有10%,打算依靠養老保險的政策措施養老的老年人有27%,還有3%的老年人甚至對自己將來依靠什么方式來養老還很迷茫。在我國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情況下,大多數老年人都考慮過將來的養老情況,但是在農村老年人群體中將養老寄希望于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比重不到28%,而希望通過其他途徑來實現養老的老年人有72%,這也反映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還不完善,農村老年人也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對我國養老保險的作用缺乏足夠的信心。各地雖然都將農村地區老年人養老保險作為保險公司社會保險制度市場擴大覆蓋面的主要對象,但在這個龐大的近兩億人的群體中,老年人參保率依然偏低,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擁有養老保險的不會超過3000萬人。
4存在問題的分析
4.1教育受限,老年人對于商業性社會保險的意識低
在農村地區,60歲以上的老年人群體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的問題,小學畢業甚至文盲等情況較多存在。這一代老齡群體對于社會養老保險認識度低,且傳統的養兒防老思想觀念深居其心。
4.2子女外出打工,過度滿足農村老人的物質需求
隨著子女進城務工,收入的持續增加提高了農民家庭生活水平,也因此,農村居民的生活條件得到不斷改善,農民生活得到較為可觀的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資料得以不斷地豐富。
4.3經濟收入低的不舍心態
農村地區的老年人群體一輩子受苦受窮的經歷,使得他們對于所獲收入的錢財比較珍視,舍不得花費每一分錢,哪怕是他們自己生病,都延續著以往的小病熬、大病扛的心態,對于養老未知風險的預防的金錢花費,他們就更不能接受了。
4.4商業養老保險難以滿足農村老人的養老需求
由于中國保險業的快速恢復和發展是在城市,商業養老保險公司忽視了農村養老市場的保險需求,簡單地把在城市銷售的養老保險產品直接運用到農村市場,難以滿足農村居民的實際需要,而且保費相對較高,大多數農民無力承受。
5農村地區養老保險的對策分析
5.1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增加農民參保意識
為了加強老年人群體對于商業養老保險的信任,我們必須加強對商業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渠道,使農村地區老年人群體對商業養老保險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和認識,為他們參加商業養老保險建立信心,之所以許多農村地區沒有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人們對商業養老保險的不了解。另外,針對更新農村老年人的傳統觀念而言,他們認為依靠子女養老才是最穩妥的養老方式。但在老齡化和少子化形勢嚴峻的今天,要加強農村老年人對于社會新形勢的認識,加強農村地區信息更新和傳播的速度,強化商業養老保險的概念,增加農村地區老年人對商業養老保險的意識,更新傳統養兒防老的觀念,深化老年人對商業養老保險的認識并鼓勵購買的消費行為。
5.2鼓勵發展商業保險
隨著城鎮化建設,農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也不斷上升,得到較大的改善,普通的社會養老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是農村地區尤其是老年人群體對保險失去信心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充分把握這個有利的機會來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居民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來滿足農村養老保險需求。為此,政府也應制定相關政策,支持和積極鼓勵商業養老保險公司積極開拓發展農村市場,建立和完善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1]李俊華,劉均.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探析[J].甘肅農業,2016(3):60.
[2]朱勇.少子老齡化背景下的我國機構養老問題研究[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2.
關鍵詞:農村,保險,發展
保險具有風險疏散、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的功能。長期以來,我國農業、農民和農村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如何有效發揮保險的救濟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應成為當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課題。為此,筆者以保險業相對發達的煙臺市為例,深入剖析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障礙,并就農村保險體系再造問題探討對策思路。
一、目前農村商業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特點
目前,保險業在部分農村地區已經得到了廣泛開展。煙臺作為全國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之一,近年來隨著經濟、金融的快速增長,農村保險市場也得到較快的發展。2006年,煙臺市保險費收入411570萬元,其中所調查的9個縣市合計保費收入接近煙臺市總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納保費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險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險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緩慢。
(一)機構網點快速增加,營銷隊伍不斷壯大
近年來,隨著區域經濟優勢的凸現,眾多的保險公司落戶煙臺,并在縣域大量增設分支機構,直接向廣大農村地區輻射,帶動農村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目前,煙臺市有28家市級保險機構,其中財產保險13家、人壽保險9家,共轄設320個分支機構,其中在9個縣市共有縣級保險機構94家,均設在縣城所在地。有的保險機構如中國人壽還在縣以下鄉鎮設有保險代辦處,據初步統計,9個縣市共有保險網點120多個。隨著機構的擴展,全市保險從業人員已達到2.3萬人,其中,營銷人員達2萬多人,形成了一支龐大的營銷隊伍。
(二)保險產品種類較多,市場份額相對集中
各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適時推出了多樣化、個性化的保險新產品,不斷滿足城鄉居民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據統計,目前,縣域保險機構累計開辦保險產品110個,其中財產險60個,人身險50個,城鄉之間在產品種類上相差無幾。從保險產品的市場份額看,人身保險占據絕對多數,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一般是財產保險的3—4倍,農村市場份額差距略低o-人身保險市場以壽險和分紅險占比較大,2006年,煙臺市該兩類保險保費收入分別為100736萬元和107373萬元,占比為31.81%和33.9%;財產保險中機動車險占有較大的比重,2006年,該險種保費收入占財產險保費收入的80.46%。
(三)縣域人身保險發展較快,財產保險發展相對遲緩,農業保險幾乎空白
近年來,隨著保險知識普及和保險營銷力度的加大,農村保險市場得到廣泛拓展。據對煙臺9個縣市區的180戶農民問卷調查,有127戶辦理過保險業務,另有35戶有辦理保險的愿望,分別占調查樣本的70.6%和19.4%;所辦理的保險種類以人身(壽)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居多,辦有該兩種保險的分別占全部調查農戶的45.7%和43.3%,而財產保險則不足15%。由此可見,在現有的保險品種中,農民對人身健康、養老保險情有獨鐘。從煙臺市保費收入的區域結構,也可以看出縣域人壽險業務呈較快的增長趨勢。2006年,9個縣市全部保險費收入占煙臺市的比重為51.8%,同比提高4.6個百分點,其中人身保險占比提高4.7個百分點,財產險占比下降7.1個百分點。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農業保險占比微乎其微,全轄只有1個縣(市)辦理了農作物火災險,其他各縣市均未辦理農業保險業務。
二、制約農村商業保險發展的障礙因素
(一)農業保險業務萎縮,難以滿足農業發展的有效需
上世紀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險公司的各分支機構專門設有農業保險科,開辦的保險品種涉及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但隨著保險公司的商業化改革,已不再單設農業保險科,并相繼取消了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險種,目前煙臺開辦的僅有農作物火災、冰雹保險和家庭財產責任保險等幾個險種,在眾多的近60個財險種類中,涉農險種占比不足10%,品種少、份額低。農業保險萎縮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災害多、風險大,出險后勘查難、賠付率高,與保險公司的商業化經營目標明顯沖突,基于此,諸多保險機構都紛紛退出了農業保險市場。
(二)保險產品設計上的缺陷,與農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將產品定位于城鎮市場,產品設計趨同性較強,普遍缺乏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研究和開發,少有推出適合農民和農村特點的保險新品種。而農民與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顯的差異,據調查,2005年,煙臺市各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較城鎮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額要少5000-6000元,將適用城市的保險產品向農村延伸,必然超出農民的消費能力。在所調查的180個農戶中,有53人未辦理過保險,占調查農戶的29%,其中因保險價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經濟能力的有31人,占比為58.5%。產品設計上的偏差,降低了農民的投保意愿。
(三)業務發展不夠平衡,市場監管存在盲區
目前,商業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存在三個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區間機構設置存有偏差。煙臺市全轄共有保險分支機構超過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總數80%以上的9個縣市卻僅擁有三分之一的保險機構。同時,縣域間的機構分布也不平衡,經濟發達的龍口市現有保險機構17家,另外還有多家保險公司擬在此設立營銷服務部;而人口相當、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另一縣(市)只有保險公司6家,該市2005年人均保費收入僅為38元,較煙臺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險業務發展狀況雖然取決于多方面因素,但機構布局上的不合理,進一步加劇了發展狀況的失衡。二是展業、理賠質量態度相差迥異。調查反映,保險公司普遍存在重展業、輕理賠的問題,對客戶投保和繳費服務熱情、不厭其煩,而出險后理賠時則手續繁瑣、條件苛刻,個別甚至存在故意刁難的問題。在對保險公司服務滿意度調查中,對保險理賠存有意見的占有較大的比重。三是保險業務發展與市場監管不相對稱。當前,部分地區保險業務發展勢頭已接近于銀行業,但在市場秩序管理上則與銀行業差距較遠。目前,保險監管機構設至省級或較大城市,地級以下只有保險業協會,市場監管力量明顯不足。而諸多保險公司都實行營銷機制,營銷人員良莠不齊,為了提高業績而進行不實宣傳甚至相互詆毀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同程度地破壞了正常的競爭秩序,導致出現大面積的退保問題。2006年,煙臺市人身保險退保率為10.81%,同比提高1.94個百分點。
三、完善農村保險市場的政策建議
當前,我國農村的自然、地理和經濟發展環境,決定了其在農業、醫療、養老等方面潛在巨大的保險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業的保險產品為“三農”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為此,就完善農村保險市場、推進農村保險業務發展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農業保險體系。
鑒于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和商業保險公司的盈利性特點,建議盡快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推出農、林、牧、漁業各具特色的保險品種。在目前情況下,為提高農民和保險公司辦理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增強農業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與商業運作相結合的農業保險模式,在兩個環節發揮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環節,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對農戶予以補貼;出險后的理賠環節,按照賠付額的一定比例對保險公司直接補貼。通過適度扶持,降低保險公司虧損,提高農業防災、減災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規范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的營銷服務機制
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保險業提供了新的機遇,開辟了廣闊的市場空間。針對目前農村保險市場的現狀,各保險公司應從三個方面轉換經營理念,規范和完善保險營銷服務。一是加快農村保險產品研發。結合農村實際,有重點地改造現有保險產品,開發推廣新產品,滿足農民低保費、低保障、廣覆蓋的保險需求。二是加強農村保險機構網絡建設。合理調整農村保險機構的布局,在網點設置上應適度向偏遠農村地區傾斜,增強對農村保險市場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三是強化營銷隊伍培訓和管理。營銷人員是體現保險公司形象、開展對外宣傳的窗口,對其培訓,既要具備精良的展業技巧,更要具備過硬的職業操守;對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費收入增量,還要考慮保戶資源的穩定性。通過把好營銷關口,提高保險經營績效,消除社會各界對保險行業的偏見。
關鍵詞:農村;農村保險;發展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農村保險也成為農村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肩負起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及解決“三農問題”等重責。
一、農村保險市場中的問題
1.農村市場上保險主體數量不大
改革開放至今已有30多年歷史,而商業保險業務的恢復也有20多年的發展史了,各種類型的保險機構發展迅猛。目前,在我國的保險市場上主要有以下幾種保險機構類型:國有獨資形式、股份制形式、中外合資形式以及外商獨資形式。這些形式的保險機構大多在大、中型城市立足,很少有保險機構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發展業務,推出險種。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繁榮發展,城市保險業贏來了激烈的競爭,此時,一些大型保險公司開始逐漸將注意力轉移到面積遼闊的廣大農村地區,但大部分保險公司對此還是持觀望態度,尚未有具體的險種投入市場。
2.相對單一的險種
險種單一,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分析:第一,農村地區保險公司的數量相對較少,只有諸如中國人壽、平安保險等少數大型保險公司進駐農村地區,開展農村保險業務;第二,針對我國農村設置的保險品種也較少,且現有保險險種的結構類型相似,缺乏針對性及適應性,且在條款設計上也缺乏必要的嚴謹性,農業保險尚不能滿足廣大農村地區的需求。比如說城市人口在進行投保理財時,首先考慮的往往都是人身安全,而農村保戶則不同,他們大多將財產保險放到首要位置,市場上大多數保險公司在開發險種時往往忽略實際情況,在不同地區執行相同的費率、繳費方式等,這都制約了農村保險業的發展以及降低了農村保險抗擊風險的能力。
3.農村保險發展相對滯后
1950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首創了農業保險,但隨后的30多年里一直處于停頓狀態,直到1982年再次恢復農業保險辦理工作,雖然我國農村經濟市場化水平在不斷提高,但由于農業保險自身的特殊性讓很多保險公司望而卻步。
4.農村的投保率低
從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數據可以看到我國農村人口占了總人口的63.1%,但農村保險業市場供給主體卻相對較少,保險深度及投保密度遠不如城市。
二、開拓農村保險市場的方針策略
農業是立國之本,農村是我國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農民數量占據比重較大。因此,我國農村保險有著十分廣闊的發展空間。
1.擴大宣傳力度,豐富宣傳形式
一個完善的保險市場大多具備以下幾個要素:主體要素、客體要素、資本要素以及生產要素。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不僅僅要有專業保險人,而且還要有理性的投保人。不僅人壽保險需要上述要素,農業保險也是如此。因此需要擴大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豐富農業保險的宣傳形式,以此來消除農村居民對農業保險的擔憂心理。
2.創新業務類型,提供險種適應性
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建設成效顯著,但農業保險發展不盡如人意。要想盡快改變農村保險險種單一、適用性不強的現狀就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低保費、低保障、責任寬。只有這樣才能讓農民比較容易地接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根據上述原則制定相應的新品種,著重開發費用低、保額低的險種。即便是我國的農村地區,貧富差距也是比較大的,因此還可以根據具體區位來設計不同險種。比如說,中國人壽出臺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便是新險種成功的范例。
3.改進行銷方式
我國百姓的群體性表現較強,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地區群體性表現尤為突出,對新產品大多喜歡持觀望態度,因此對于同一省份或地區應該制定統一標準,以此避免農民的相互比較。另外還可以通過宣傳典型案例的形式來啟發并引導農民參與到農業保險中來。與此同時,也可以在保險營銷人員中實行新的行銷制度,諸如駐村制度等都可以為現階段的農村保險發展貢獻一定的力量。
4.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僅僅依靠保險公司及社會力量發展農村保險還是不夠的,政府應該就農村保險在經濟上和政策上給予相應支持。首先,就經濟而言,各級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業的投入,著實就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盡一份力;其次,就農村保險業政策而言,政府應該致力于完善相應法律、法規,一方面可以約束相關職權部門的行為,另一方面可以保護廣大農民的權益。除此之外,還可以設置農村保險專項基金或實行農村保險補貼等形式來繁榮農村保險市場。
三、總結
綜上所述,發展我國農村保險是一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對農村保險消費者的培育也非朝夕能夠實現的。農村保險業發展的空間十分巨大,因此,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要十分注重對農村保險的發展,二者相輔相成、共同依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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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永霖,常熟市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顧問。
摘要:全面實施支付方式改革,旨在建立醫療機構費用自我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實現優化管理、規范服務、控制費用、提高效率目標,帶動和推進基層及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綜合改革。常熟市從2012開始,以衛生部、亞洲開發銀行新農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項目縣實施為契機,在衛生部、省衛生廳和項目專家指導下,全面實施支付方式改革,經過二年多實踐,運行總體情況平穩,取得了明顯進展和初步成效。
關鍵詞:衛生;醫保;支改;實踐;探索
2012開始,我市以衛生部、亞洲開發銀行新農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項目縣實施為契機,在衛生部、省衛生廳和項目專家指導下,全面實施支付方式改革,經過二年多實踐,運行總體情況平穩,取得了明顯進展和初步成效。
一、支付制度改革實施的背景
我市從1955年舉辦農村合作醫療,2003年由傳統合作醫療轉型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并與新農合并軌運行。2010年開始,以新農合為基礎,整合少年兒童醫療保險、大學生醫療保險等不同保險資源,實施城鄉統籌一體化管理的常熟市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2012年開始在鞏固完善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基礎上,組織實施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我市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覆蓋全市所有非就業人群、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對基本醫療保險作了有效補充、醫療救助制度為貧困對象進一步兜底,從而形成了具有常熟特色的“三位一體”城鄉統籌的基本醫療保險體系,較好實現了城鄉居民病有所醫制度。
全市在2010年12月開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2011年被衛生部列為部長綜合改革聯系點,承擔衛生部和亞行新農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項目縣任務,被省衛生廳列為全省15個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市。
我市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持續發展和基層醫療機構、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內在需要出發,以衛生部、亞洲開發銀行新農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項目實施為契機,全面實施支付方式改革,旨在建立醫療機構費用自我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實現優化管理、規范服務、控制費用、提高效率目標,帶動和推進基層及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綜合改革。
2006年,我市在省內已率先開展了住院按病種結算試點,從開始的12個病種逐步擴展到30個病種,實施病例住院費用平均下浮10%左右,試點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在開展按病種結算試點工作中,存在著一些的困難和不足:ICD疾病診斷編碼使用欠規范導致費用測算困難;由于病情變異大,不能覆蓋全部病種;兩種制度不同步推行帶來管理困難;病例實施率低,對控費作用有限。
根據我市工作實際情況、信息化條件以及前期試點和工作評估總結,借鑒國內其他地區經驗,在衛生部項目專家指導下,我市支付方式改革方案選擇確定為門診實施總額預付,住院實施按床日付費和按病種付費混合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改革實施的方案
門診總額預付是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為參合居民提供門診服務,按一定的付費標準計算付費總額,并實行按月考核付費的支付方式。具體涉及到確定門診統籌基金和門診總額付費預算,各級醫療機構門診人次預測和醫療機構門診總額預付包干資金。經辦機構每月按包干資金的90%比例進行預付,其余10%按考核結果兌付,年終進行總決算,結余留用,超支原則不補。
按住院床日付費制度是指在住院治療中,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和治療進展情況,對疾病進行分類和分段,在嚴格測算基礎上,制定各級(類)醫院、各類疾病和各時間段的每床日付費標準,病人出院后按實際發生費用和規定補償比(補償政策)與醫療機構結算,經辦機構以實際住院天數的規定付費標準和實際補償比與醫療機構結算的一種付費制度。
基金支付額大于醫院實際墊支額的,大于部分歸醫院所得;基金支付額小于醫院實際墊支額的,原則上由醫院負擔。市經辦機構按月對各定點服務機構住院費用進行審核,并按基金應支付額的90%-95%比例撥付,年終考核后進行決算。
三、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要點
(一)制定方案,全面覆蓋
2011年下半年開始,通過信息管理系統,挖掘歷年數據信息,結合2012年度基金總量、補償方案和主要經濟指標增長幅度,制定形成了《常熟市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2012年實施方案(試行)》。本市定點服務機構2012年開始,門診實施總額預付,住院實施按床日、按病種付費混合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改革醫療機構覆蓋率達到100%、住院病例覆蓋率達到100%。實施方案的制定,堅持和貫徹了結合實際動態調整原則、兼顧多方利益確保持續發展原則、強化質量監管保證服務水平原則的三項基本原則。
(二)宣傳培訓,加強監管
全市加強支付方式改革的組織領導,做好宣傳改動,強化定點醫療機構考核。在具體實施推進中,堅持結合實際,對支付標準進行動態調整;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合理確定基金支付水平,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使醫療機構獲得合理補償;堅持強化質量監管,確保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后醫療機構服務內容不減少,服務水平不降低,實現優質服務和控制費用不合理上漲的雙重目標等基本原則。
(三)系統改造,費用結算
支付方式改革實施后,市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和蘇州嘉華軟件公司共同努力,軟件研發經數十次測試和現場驗證取得成功,2012年3月,支付方式結算軟件投用,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在每月5日前下撥當月門診總額包干資金,同時結付前一月度按床日付費支付基金。
門診總額包干資金、按床日付費結算應支付基金大于醫院實際墊支額的,大于部分醫院留用。 2012年,門診總額預付包干資金大于醫療機構補償墊支10.40萬元, 28家定點服務機構(含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包干資金大于補償墊支,占62.22%;提供住院業務的43家定點服務機構,22家基金支付額大于補償墊支額,占51.16%。
(四)嚴格考核,適度調節
為了保證改革有序推進,市衛生局、市居醫(農合)辦制定《常熟市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考核辦法(試行)》,明確了考核對象、內容、指標、周期、考核結果使用。
我市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還明確,每年提取一定量的調節資金,在嚴格考核基礎上,統籌用于定點服務機構主動承擔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出現收支差額的調節處理。
2012年末,我們根據調節資金使用原則,結合年度考核,對部分醫療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執行醫療保險政策,費用控制好、有效縮短住院床日、不推諉重病人,因測算上的一些客觀原因而出現的一些虧損給予了調節補償。2012年,全市實際使用調節基金925.12萬元,較好發揮了政策導向作用,充分調動了醫療機構的積極性。
四、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實施,順利推進,實現了醫療機構和住院病種兩個全覆蓋
我市支付方式改革,覆蓋了本市范圍內所有的定點服務機構、覆蓋了全部享受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和門診統籌補償的病人,促進了醫療機構之間公平競爭,有效發揮了支付方式改革內在激勵和制約。
(二)定點醫療機構從被動適應到主動合作,增強了控費責任和意識,初步建立起了費用分擔和約束機制
各定點服務機構成立了支付方式改革領導小組,將支付方式改革提上議事日程,加強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和業務培訓,制定實施細則和方案,納入醫院常規工作。各醫療機構增強了控費責任和意識,初步建立起了費用分擔和約束機制。
(三)醫療費用得到控制,保障水平提高,病人就醫流向合理
2012年,全市定點醫療機構次均門診費用54.16元,同比下降3.97%;低于蘇州市同期平均次均門診費用(62.53元)的13.39%;次均住院費用5368.82元,同比增幅2.49%,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次均住院費用的3.00%,低于蘇州市各縣市(區)同期平均次均住院費用的14.82%。
在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引導下,鎮村醫療機構門診占比達到81%以上;本市鄉鎮衛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穩定在50%左右,市外醫療機構住院人次占比控制在3.5%左右,較好實現了國家綜合醫改提出的90%以上病人留在縣域治療的目標。
(四)提高了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能力
我市在全面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后,研制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結算系統,解決了住院按床日付費計算機病種分類識別和按床日標準費用結算。建立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機制,結合實際動態調整支付標準。重點發揮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技術指導組作用,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精細理,確保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后醫療服務內容不減少,服務水平不降低,實現保證服務質量和控制費用不合理上漲的雙重目標,維護參保人員利益。
(五)2013年運行繼續保持了較好勢頭
2013年,我市支付方式改革繼續按原定的總體框架實施,根據2012年費用和基金運行實際,對支付標準作了動態調整。根據醫院能力提高和等級醫院評審情況,對醫院按床日結算分級(類)作了一些微調。
關鍵詞:農村保險;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40.3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淺論我國農村保險發展對策
收錄日期:2012年9月13日
一、引言
農村保險市場是農村保險商品進行交換的場所。農村保險并不等同于農業保險。狹義上的農業保險僅指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而廣義上的農業保險則涉及到農村各個方面,更接近于農村保險。
二、我國農村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農民“兩不”因素
1、傳統價值觀導致不想保險。我國農民一旦遭遇各種風險往往只是注重在家庭內部分擔,這與我國獨特的家庭家族為核心、風險自御的傳統觀念有很大關系。同時,由于保險知識的缺乏,有些農民對保險這種新生的事物既不了解也不想了解,外加一些保險人的違規經營,導致農民對保險公司產生抵觸情緒,從而不信任保險公司。
2、收入水平低導致不能保險。雖然我國經過幾十年的改革和發展,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但從總體上來看收入水平仍然不高。據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農村人均收入不及城市人均收入的1/3。而東部較發達地區農村人均收入都較高,這樣絕大部分農村人均收入更低,購買保險產品對于他們來說仍是奢侈的消費。
(二)保險產品單一,適應不了農村市場需求。近年來,國內保險公司發展很快,但目前的產品設計和開發主要定位于城鎮市場,專為農村設計的保險產品很少,針對性也不強。有些險種條款內容陳舊,風險責任較小,而且一些條款中的投保條件、可保范圍、繳費方式等缺乏靈活性,導致很多農民很難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其需求的險種,這樣百姓自然不熱衷。
(三)同業之間的無序競爭阻礙了農村保險健康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保險主體也在逐漸增多,農村保險市場的競爭也日益激烈。但少數保險機構及其個別員工為了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出現了急功近利、誤導客戶的不端行為。尤其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型民營股份保險公司,也往往是倉促上陣,營銷人員素質較差,故意夸大產品功能,極大地擾亂了農村市場,挫傷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為農村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設置了障礙。
(四)政府支持力度不夠。我國現有的關于保險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還不能有效覆蓋整個農村保險市場,不能充分發揮對農村保險市場的規范作用,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法制環境較差。同時,政府對農村保險的扶持力度不夠,缺乏相應的優惠政策來支持農村保險的發展。
三、我國農村保險發展對策
(一)宏觀方面的對策
1、健全農村保險市場監管機制,規范市場秩序。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同業之間的良性競爭,達到相互監督、相互規范的目的。要建立嚴格的懲罰機制,對經營不符合規范,不能誠信經營的公司及個人應給予應有的懲罰。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拓寬后,要加強對資金運用的監管,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就是保障廣大投保人的利益,從而為保險市場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競爭和發展環境,保護廣大消費者和市場其他參與主體的正當利益,以提高農村居民對保險的認同感和信任度。
2、政府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時,國家應當盡快制定關于農村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將農村保險業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避免因法制缺失給農村保險帶來的諸多困難,促進農村保險的規范化發展。
(二)微觀方面的對策
1、保險公司方面
首先,保險公司要使農民化被動為主動。保險公司要嘗試去引導農民的保險觀念,努力提高他們的保險意識。為此,保險公司應該積極到農村去宣傳保險,讓農民自己意識到買保險的必要性。在宣傳時要注意遵循農民的特點,運用通俗幽默和老百姓喜聞樂見的話語,再結合案例,尤其是發生在他們身邊的案例進行宣傳;也可以通過有獎保險知識競猜,使大眾在愉快的氛圍中認識保險并喜歡保險。
其次,保險公司也要努力提高銷售團隊的業務素質——“借用客戶管內務”。保險公司應針對農村市場,制定合適的營銷策略,并下大工夫提高自身經營水平。對于農村保險營銷員的素質問題,保險公司可以建立一種簡單易行的、適合農村市場的投訴渠道。這樣,能夠起到對營銷員的監管作用,有效防止出現營銷員欺詐等道德風險問題。同時,保險監管機構還能夠通過投訴了解來自保險行業最底層、最真實的情況,有利于增加信息采集的真實性。
再次,要想在農村打開局面,保險公司要“內外兼修”。一方面保險公司必須深練“內功”,保證產品和保費設計從簡。保險公司應在農村市場推出名稱吉祥、體現內涵、條款簡明、通俗易懂、便于換算、一目了然、手續簡便、填寫簡單、保單精美、便于保管的新產品。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也要注意借助“外力”:第一,借助政府的作用。保險公司可以借助政府的一些政策號召進行展業工作,取得農民的信任;第二,借助一些金融機構以及在農民心目中有分量的企業的作用。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開展銀保合作,利用銀行機構網點和人員拓展本身業務;第三,要注意與國家福利事業掛鉤,體現保險公司的社會效益。通過推動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來樹立保險公司在農民心目中的威望。
2、各市場的參與主體。各市場相關主體要加強自身的管理和建設工作,提高自身整體水平,規范自身行為。以保險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共同維護和提高保險業的行業形象,消除人們對保險業的偏見和誤解,以促進保險業在農村的發展。
四、結束語
我國農村保險市場具有發展潛力的同時也存在著不少問題,農村保險消費者的培育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但只要外在能夠加強監管和支持力度、內在能夠不斷創新和自我完善,就能在農村市場上建立起良性循環的保險機制,那么實現農村的共同富裕和農村保險業的普及是遲早的事。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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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保險,發展
保險具有風險疏散、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的功能。長期以來,我國農業、農民和農村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如何有效發揮保險的救濟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應成為當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課題。為此,筆者以保險業相對發達的煙臺市為例,深入剖析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障礙,并就農村保險體系再造問題探討對策思路。
一、目前農村商業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特點
目前,保險業在部分農村地區已經得到了廣泛開展。煙臺作為全國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之一,近年來隨著經濟、金融的快速增長,農村保險市場也得到較快的發展。2006年,煙臺市保險費收入411570萬元,其中所調查的9個縣市合計保費收入接近煙臺市總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納保費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險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險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緩慢。
(一)機構網點快速增加,營銷隊伍不斷壯大
近年來,隨著區域經濟優勢的凸現,眾多的保險公司落戶煙臺,并在縣域大量增設分支機構,直接向廣大農村地區輻射,帶動農村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目前,煙臺市有28家市級保險機構,其中財產保險13家、人壽保險9家,共轄設320個分支機構,其中在9個縣市共有縣級保險機構94家,均設在縣城所在地。有的保險機構如中國人壽還在縣以下鄉鎮設有保險代辦處,據初步統計,9個縣市共有保險網點120多個。隨著機構的擴展,全市保險從業人員已達到2.3萬人,其中,營銷人員達2萬多人,形成了一支龐大的營銷隊伍。
(二)保險產品種類較多,市場份額相對集中
各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適時推出了多樣化、個性化的保險新產品,不斷滿足城鄉居民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據統計,目前,縣域保險機構累計開辦保險產品110個,其中財產險60個,人身險50個,城鄉之間在產品種類上相差無幾。從保險產品的市場份額看,人身保險占據絕對多數,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一般是財產保險的3—4倍,農村市場份額差距略低o-人身保險市場以壽險和分紅險占比較大,2006年,煙臺市該兩類保險保費收入分別為100736萬元和107373萬元,占比為31.81%和33.9%;財產保險中機動車險占有較大的比重,2006年,該險種保費收入占財產險保費收入的80.46%。
(三)縣域人身保險發展較快,財產保險發展相對遲緩,農業保險幾乎空白
近年來,隨著保險知識普及和保險營銷力度的加大,農村保險市場得到廣泛拓展。據對煙臺9個縣市區的180戶農民問卷調查,有127戶辦理過保險業務,另有35戶有辦理保險的愿望,分別占調查樣本的70.6%和19.4%;所辦理的保險種類以人身(壽)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居多,辦有該兩種保險的分別占全部調查農戶的45.7%和43.3%,而財產保險則不足15%。由此可見,在現有的保險品種中,農民對人身健康、養老保險情有獨鐘。從煙臺市保費收入的區域結構,也可以看出縣域人壽險業務呈較快的增長趨勢。2006年,9個縣市全部保險費收入占煙臺市的比重為51.8%,同比提高4.6個百分點,其中人身保險占比提高4.7個百分點,財產險占比下降7.1個百分點。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農業保險占比微乎其微,全轄只有1個縣(市)辦理了農作物火災險,其他各縣市均未辦理農業保險業務。
二、制約農村商業保險發展的障礙因素
(一)農業保險業務萎縮,難以滿足農業發展的有效需
上世紀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險公司的各分支機構專門設有農業保險科,開辦的保險品種涉及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但隨著保險公司的商業化改革,已不再單設農業保險科,并相繼取消了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險種,目前煙臺開辦的僅有農作物火災、冰雹保險和家庭財產責任保險等幾個險種,在眾多的近60個財險種類中,涉農險種占比不足10%,品種少、份額低。農業保險萎縮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災害多、風險大,出險后勘查難、賠付率高,與保險公司的商業化經營目標明顯沖突,基于此,諸多保險機構都紛紛退出了農業保險市場。
(二)保險產品設計上的缺陷,與農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將產品定位于城鎮市場,產品設計趨同性較強,普遍缺乏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研究和開發,少有推出適合農民和農村特點的保險新品種。而農民與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顯的差異,據調查,2005年,煙臺市各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較城鎮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額要少5000-6000元,將適用城市的保險產品向農村延伸,必然超出農民的消費能力。在所調查的180個農戶中,有53人未辦理過保險,占調查農戶的29%,其中因保險價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經濟能力的有31人,占比為58.5%。產品設計上的偏差,降低了農民的投保意愿。
(三)業務發展不夠平衡,市場監管存在盲區
目前,商業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存在三個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區間機構設置存有偏差。煙臺市全轄共有保險分支機構超過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總數80%以上的9個縣市卻僅擁有三分之一的保險機構。同時,縣域間的機構分布也不平衡,經濟發達的龍口市現有保險機構17家,另外還有多家保險公司擬在此設立營銷服務部;而人口相當、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另一縣(市)只有保險公司6家,該市2005年人均保費收入僅為38元,較煙臺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險業務發展狀況雖然取決于多方面因素,但機構布局上的不合理,進一步加劇了發展狀況的失衡。二是展業、理賠質量態度相差迥異。調查反映,保險公司普遍存在重展業、輕理賠的問題,對客戶投保和繳費服務熱情、不厭其煩,而出險后理賠時則手續繁瑣、條件苛刻,個別甚至存在故意刁難的問題。在對保險公司服務滿意度調查中,對保險理賠存有意見的占有較大的比重。三是保險業務發展與市場監管不相對稱。當前,部分地區保險業務發展勢頭已接近于銀行業,但在市場秩序管理上則與銀行業差距較遠。目前,保險監管機構設至省級或較大城市,地級以下只有保險業協會,市場監管力量明顯不足。而諸多保險公司都實行營銷機制,營銷人員良莠不齊,為了提高業績而進行不實宣傳甚至相互詆毀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同程度地破壞了正常的競爭秩序,導致出現大面積的退保問題。2006年,煙臺市人身保險退保率為10.81%,同比提高1.94個百分點。
三、完善農村保險市場的政策建議
當前,我國農村的自然、地理和經濟發展環境,決定了其在農業、醫療、養老等方面潛在巨大的保險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業的保險產品為“三農”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為此,就完善農村保險市場、推進農村保險業務發展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農業保險體系。
鑒于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和商業保險公司的盈利性特點,建議盡快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推出農、林、牧、漁業各具特色的保險品種。在目前情況下,為提高農民和保險公司辦理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增強農業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與商業運作相結合的農業保險模式,在兩個環節發揮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環節,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對農戶予以補貼;出險后的理賠環節,按照賠付額的一定比例對保險公司直接補貼。通過適度扶持,降低保險公司虧損,提高農業防災、減災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規范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的營銷服務機制
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保險業提供了新的機遇,開辟了廣闊的市場空間。針對目前農村保險市場的現狀,各保險公司應從三個方面轉換經營理念,規范和完善保險營銷服務。一是加快農村保險產品研發。結合農村實際,有重點地改造現有保險產品,開發推廣新產品,滿足農民低保費、低保障、廣覆蓋的保險需求。二是加強農村保險機構網絡建設。合理調整農村保險機構的布局,在網點設置上應適度向偏遠農村地區傾斜,增強對農村保險市場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三是強化營銷隊伍培訓和管理。營銷人員是體現保險公司形象、開展對外宣傳的窗口,對其培訓,既要具備精良的展業技巧,更要具備過硬的職業操守;對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費收入增量,還要考慮保戶資源的穩定性。通過把好營銷關口,提高保險經營績效,消除社會各界對保險行業的偏見。
1 被解釋變量
農業保險收斂性指標,用農業保險密度增長率衡量,即i省第t年農業保險密度對數與i省第t- 1年農業保險密度對數的差值。
2 解釋變量
①期初農業保險密度指標,用i省第t-1年的農業保險密度對數來表示,該變量的系數用來考察我國的區域農業保險發展是否具有顯著的R收斂趨勢。假設I:該變量的系數為負且顯著,表示區域農業保險發展遵循收斂性理論。
②農業保險市場結構指標,用HHI指數表示,即農業保險市場各個保險機構保費收人占比平方的合計,表示農業保險市場集中度,可以揭示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水平。假設2:競爭度高的農業保險市場,保險產品創新水平高。
3 控制變量
本文考察農業保險市場競爭結構與區域農業保險收斂空間關系,需選取HHI指數為重要的解釋變量,影響農業保險收斂發展的因素不僅包括農業保險市場競爭度,而且還包括其他指標。因此本文另選取直接影響農業保險發展的8個指標為控制變月巨:
①農業保險賠付率指標,用農業保險賠付支出占比農村人口數表示,用來考察農業保險風險補償水平。假設3:農業保險風險補償水平越高,該區域農業保險密度增長越快。
②風險成災率指標,用農作物成災面積與農作物播種面積的比值表示,用來反映農業風險水平。假設生:農業風險水平高的區域,對農業保險的需求越大,農業保險密度增長越快。
③產業結構指標,用第一產業GIMP占比GIMP總值表示,以揭示某地區農業發展水平。假設5: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區域,農業保險密度增長越快。
④自然災害救助力度指標,用自然災害救助費與農村人口數比值表示,用來考察某地區農業保險之外的替代性風險補償能力。假設6:某地區替代性風險補償能力越高,將會抑制該地區農業保險的發展。
⑤文化教育水平指標,用鄉村大專及以上人口占農村人口數比值表示,以揭示農業保險認知水平。假設7:農業保險認知水平越高,該區域農業保險密度增長越快。
⑥農民收人水平指標,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表示,用來考察農業保險支付能力。假設8:農業保險支付能力越強,該地區農業保險密度增長越快。
一、縣域保險
縣域是指一個縣級(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下同)行政區域區劃的地理范圍空間。而縣域保險則是指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地理空間,以縣行政區域內市場為導向,為縣域經濟提供保險保障和服務,為小城鎮居民保險體系和鄉鎮企業、中小企業提供風險保障,以發展縣域經濟,提高縣域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一系列保險關系的總和。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全國縣級行政區劃有2861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除外),其中:市轄區845個,縣級市374個,縣1470個,自治縣117個,旗49個,自治旗3個,特區2個,林區1個。參加第四屆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評價的縣域單位不包括市轄區、福建省金門縣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拉爾市、圖木舒克市、五家渠市等3市,共計2012個。全國縣域內陸地國土面積874萬多平方千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04統計),占全國陸地國土面積的94.0%。全國縣域內人口達9.16億,占全國總人口的70.9%。2003年,全國縣域經濟GDP為6.45萬億,占全國GDP的55.15%。
?M管隨著中國城鎮化進程的發展,縣域經濟在全國的占比有所下滑,但仍然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縣域保險是我國保險市場不可分割也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縣域保險不興,我國保險缺乏市場縱深,保險市場就說不上完整。縣域保險不振,保險的社會功能就未能得到充分體現,而喪失的保險市場份額是保險行業難以承受之重。當前,黨和國家把脫貧放在首要的政治高度,而貧困人口幾乎全部集中在縣域,一點點小的風險,也會給貧窮人群帶來較大的損失。大力發展縣域保險,為縣域經濟保駕護航,是服從和服務于國家脫貧戰略的需要,是保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需要,是保險行業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同需要。
二、阻礙縣域保險發展的困難和障礙
當前,縣域保險沒有得到應有的發展,主要原因如下:
1.我國除了長三角、珠三角等少數經濟發達地區外,縣域經濟的主業是農業,主要成份是農村經濟。由于受經濟條件的制約,縣域保險市場的市場規模、客戶群體、購買能力、保險意識、營銷效率比起中心城市來說,處于劣勢地位。因此,保險公司將重點集中于經營效率明顯高于縣域市場的中心城區,是市場選擇的結果和營銷發展的必然路徑。由此可以理解保險公司為什么保險公司對縣域保險市場的重視程度遠不及中心城市了。而相對于縣域保險內部而言,保險公司同樣出于對營銷效率和結果的追求,一般將重心置于鄉鎮企業較多或資源性產業富集的縣域。而一些經濟發展滯后的縣域,即使是人口大縣,由于經濟條件較差,市場有限,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不高,也難以激發保險主體的積極性。
2.縣域市場中,縣城人口有限,容量不足,保險競爭主體不少,同樣競爭激烈,難以支撐機構發展。而廣大村鎮地區,地域面積寬,管理半徑長,管理成本較高,業務運轉周期長,理賠時效差。從業人員文化素質低,專業知識較差,難以銷售復雜產品,存在誤導和不合規的潛在風險。更重要的是,沒有離開土地的農村營銷員,仍然以農業作為重要的生活來源,以農事為主,保險淪為副業,難以實施有效管控,對保險業績的穩定和提升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由于青壯年廣泛地外出務工,農村剩下人群大多為老人、婦女和學齡期兒童,不是家中經濟支柱,也決定不了家庭經濟開支,掌控權空缺,保險營銷找不到目標人群和應有的受眾,保險營銷活動難以有的放矢地開展。
3.農村老百姓根深蒂固相信銀行,而不相信保險公司。對保險的理念不接受,也不認同。風險觀念落后,心存僥幸,甚至求神拜佛,怨天尤人。對于養老保障等缺乏商品意識和市場意識,片面依靠和寄希望于政府。對于保險產品本身理解不透,對于條款中的保險責任限制范圍和理賠中的責任免除等事項,難以正確理解,以訛傳訛,給保險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縣域保險的優勢
經過多年的市場競爭,中心城區市場的大局基本已定。想要在中心城區保險市場上有年作為,已殊非易事。而對于慘烈競爭的城市保險市場來說,縣域保險市場具有獨特的優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我國近14億人口也不可能全部生活在大城市,我國一直推動城鎮化,而非城市化進程。大城市的高房價已經成為農村勞動力融入都市的巨大障礙,縣域良好的空氣、清潔的飲用水,低廉的生活成本,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城市人群返鄉。隨著農村的產業化,國家二胎政策的落實,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農業供給側改革和以有機農業為代表的健康產業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越來越多的青壯年既不愿意遠走他鄉,讓家人成為留守老人、留守兒童,也不必要遠離故土艱辛求職創業。農村本來就是一個展示自我的天地。同時,告別傳統農業的現代農業,需要更多有理想,有知識,有技能的年青人施展才華。以縣城為代表的小城鎮建設必將成為我國未來城鎮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縣域經濟在未來仍然是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2.“三農”一直以來是國家政策重點關注和支持的對象,也是近年來國家致力振興的產業,保持18億畝耕地,堅持獨立自立,自力更生地發展農業,保證糧食安全已經成為國家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家庭聯產承保責任制后,農村的生產形式和生產關系就基本確定下來,一直保持到現在,目前已很難適應當前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當前國家正在推動農村土地三權分立,實施土地流轉,推廣機械化作業,推動農產品產業化,實現農業的現代化,這將充分激活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同時,大規模農莊化本身也潛在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這為保險提供了生長的肥沃土壤,打開了保險充分施展的新天地。
3.當前縣域保險市場競爭倘不充分,大部分地區屬于壟斷競爭型市場。少數幾家公司在縣域領域內保持較高的市場份額,大部分公司在縣域保險市場上艱難掙扎,相當大一部分保險公司沒有進入縣域保險市場。我國政府在籌備新機構時候的要求首先是省級中心城市,然后是地市級中心城市,最后是縣域市場。除了少數幾家實力雄厚的全國型大的主體之外,規模較小的公司一般來說都將主要精力放在省級城市和地市級中心城區。一部分由于走專業化路線,一部分將目標市場定位于都市白領和中等心入階層。當然,還有相當多的公司已開始從城區走向縣域,正在逐步站穩腳跟。個別曾經苦心經營過縣域的主體,在放棄縣域一段時間后,正在準備重返久違的縣域市場。由此可以看出,縣域保險市場是城區市場外又一塊誘人的蛋糕。
4.隨著國家對保險業的重視和宣傳力度的加大,包括農民在內的全國人民對保險已經有了新的認識。不少外出長了見識的農民對家鄉的父老鄉親帶來積極的影響,有著時代觀念的80后、90后對家人的影響不斷提升,保險的觀念在縣域開始扎根。同時,村村通路,甚至路到戶戶家門口,每個家庭都開始有小汽車或摩托車,保險公司管理的空間得到極大延伸。互聯網下的電子保單即時出單,便捷理賠,正在讓農村保險步入一個新天地。
近年來,通過縣域保險市場的經營發現,對于整個行業來說,保費與縣域經濟的強弱正相關,而對于具體的保險主體而言,縣域經濟強的未必一定是公司保費的主要來源地,反而一些經濟落后的縣域,尤其一些偏遠地區的縣域和人口大縣,由于人口多、機會少、就業壓力大,容易招募從業人員,其高內涵價值的保險保費規模不容忽視,甚至成為一些公司的主要保費來源,而且潛力巨大。因此,縣域保險市場已再次引起各家保險公司的重視。在縣域市場上占據壟斷優勢的公司,進一步加大了對縣域市場的投入和鞏固。曾退出縣域保險經營的公司,重又成立了二元業務部,直接針對曾經收縮的的縣域市場,重振旗鼓,再次鼎力而入。而一些后起的保險公司,在中心城區發展遲遲不見成效的情況下,也將重點瞄準縣域市場,從縣域市場中找到突破口。
四、縣域保險的發展策略
1.借助國家政策性保險,為商業保險鳴鑼開道
我國有著深厚的文化傳統,農村地區偏遠封閉,信息不流暢,老百姓見聞不廣,不易接受新生事物,即使今天,農村仍存在著一些文盲、類文盲。如果以今天信息社會的標準來衡量農村文化的現代化程度,差之甚遠。愈演愈烈的各種金融詐騙、電信詐騙讓農村老百姓隨時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而幾千年來形成的習俗傳統,使農村老百姓對政府寄予了充分的信任。在把銀行作為主要金融工具的農村地區,要使老百姓相信和接受商業保險,必須借助政府的資源和力量。多年來,國家農業政策性保險對農村進行著巨額的投入,為調動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成為農民心目中最值得信賴的依靠。但由于政府和承保的財產險公司人手的限制,在政策宣傳、查勘報案、理賠支付等各方面一直缺乏專業細致的服務。一方面,政策的惠利未能充分展示和宣傳到位;另一方面,保險責任免除也未能充分溝通和宣傳。老百姓對保險的了解仍然較為模糊,賠與不賠仍然認為由政府界定,未能對商業保險的宣傳和推動產生應有的積極作用。如果能夠以此作為突破口,充分宣傳政策性保險的惠利,充分說明保險責任和免除責任,進一步強調農業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各自優勢,互相促進,互相推動,不光能進一步做好農村政策性保險,還將極大的惠及商業保險的宣傳和推廣,為商業保險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產壽并進,綜合開拓
當前,農村摩托車和農用三輪車在農村已經普及,私家汽車正在快速進入普及階段。強制性的汽車保險已為大眾廣泛接受,這對于不習慣保險的農村家庭來說,無異于強制性的保險宣傳和教育。由于農村財產相對較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民不自覺地將賴以生存的財產看得比生命還要重要。國家農村政策性保險對種植業和養殖業提供了保障,農民對財產保險有了初步認識后,對農民自身財產,如住房、汽車等的保障需要可以順應引導,進而深入到意外、疾病和養老的人身保險上。如果國家能對出險率較高,保險公司承保十分謹慎的摩托車和農用三輪車給予適當的政策,實施強制性保險的話,不光能進一步促進縣域保險市場的繁榮,更能強化縣域市場的保險意識,促進保險市場的加速發展。通過有形的財產保險的發展,必將有力地促進無形的人壽保險的發展,從而不光實現政策性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互相推動,還能形成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相互促進。
3.針對性的農村保險設計和保險宣傳
由于保險產品本身險種劃分分門別類,各類較多,產品保障的內容和責任差別較大,獲得充足的全面型保障的投入成本不低。縣域市場整體來說抗風險能力不足,購買能力有限。為了達到有效的保險保障,必須對縣域市場的保險產品進行針對性的設計。而農村保險的需求又和城市人群有著較大的差異,希望短期回本,生前享有,繳費低,保障高,容易與銀行產品進行片面對比,這就對保險產品設計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如何有效地開發縣域市場,尤其是農村市場的保險產品,需求在不斷地培育農村縣域市場的進程中,有針對性進行適銷對路的產品開發,以適應縣域市場的購買需求和購買能力。
縣域保險是縣域尤其是農村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縣域保險,首先要規范縣域金融市場,首要的是堅決取締和打擊非法集資,禁止非法民間高利貸。而保險公司也要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防止銷售誤導。這就要求政府要進行現代金融制度、法律、法規的宣傳,規范金融市場,打擊金融詐騙,凈化金融生態,給金融市場一個有序的環境。而作為金融業重要組成部分的保險行業更要并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內部監控,嚴格篩選從業人員,注重從業人員的誠信教育,加強專業技術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嚴控風險,防范非法違規經營,為保險行業乃至整個金融行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和氛圍,以獲取縣域市場的信任與尊重。
4.提供多元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