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意見
各村、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建立適應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機制和服務機制,大力推進“兩個轉變”,全面提高計劃生育工作水平,充分調動群眾參與計劃生育的積極性,根據平谷區人口計生委關于建立利益導向機制的工作安排和我鎮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設立專門的獎勵扶助賬戶,確保各項獎勵政策按時足額兌現
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結合市、區有關規定,鎮政府每年撥出專項資金,用于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進行獎勵和補助。
二、積極推進有利于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保障制度
1、對獨生子女家長入養老保險予以補貼。鎮政府按當年實際獨生子女家長的參保人數,劃撥專項資金用于對獨生子女家長養老保險金的補貼。
鎮政府對所有達到領取最低標準(即現行的最低領取標準是每月領取100元)繳費的獨生子女家長參保人員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
男方25-34歲每人每年補貼50元,35-44歲每人每年補貼60元,45-54歲每人每年補貼70元,55-59歲每人每年補貼80元。
女方24-29歲每人每年補貼50元,30-39歲每人每年補貼60元,40-49歲每人每年補貼70元,50-54歲每人每年補貼80元。凡達不到最低繳費標準的,不享受政府補貼。本補貼辦法只適宜2005年。
2、各村可以根據本村實際,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放養老保障金。可采用以下幾種模式:第一,未發放養老金的,從獨生子女父母開始發放;第二,已發放養老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原發金額的基礎上再增加額度;第三,已發放養老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可提前領取;第四,以上幾種模式也可綜合運用。
三、全方位構建計劃生育利益導向體系
在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過程中,可參照以下優待或優先方式,盡可能為計劃生育家庭辦好事、實事:
1、在獨生子女入學、入托方面予以現金補助。
2、在入合作醫療、就醫方面可適當給予優惠。
3、在劃分口糧田、自留地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優先考慮。
4、采取減免承包費、減免義務工、建獨生子女父母致富基地等方式對獨生子女家庭予以照顧。
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結合市、區有關規定,鎮政府每年撥出專項資金,用于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進行獎勵和補助。
二、積極推進有利于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保障制度
1、對獨生子女家長入養老保險予以補貼。鎮政府按當年實際獨生子女家長的參保人數,劃撥專項資金用于對獨生子女家長養老保險金的補貼。
鎮政府對所有達到領取最低標準(即現行的最低領取標準是每月領取元)繳費的獨生子女家長參保人員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
男方25-34歲每人每年補貼元,35-44歲每人每年補貼元,45-54歲每人每年補貼元,55-59歲每人每年補貼元。
女方24-29歲每人每年補貼元,30-39歲每人每年補貼元,40-49歲每人每年補貼元,50-54歲每人每年補貼元。凡達不到最低繳費標準的,不享受政府補貼。本補貼辦法只適宜2005年。
2、各村可以根據本村實際,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放養老保障金。可采用以下幾種模式:第一,未發放養老金的,從獨生子女父母開始發放;第二,已發放養老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原發金額的基礎上再增加額度;第三,已發放養老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可提前領取;第四,以上幾種模式也可綜合運用。
三、全方位構建計劃生育利益導向體系
在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過程中,可參照以下優待或優先方式,盡可能為計劃生育家庭辦好事、實事:
1、在獨生子女入學、入托方面予以現金補助。
2、在入合作醫療、就醫方面可適當給予優惠。
3、在劃分口糧田、自留地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優先考慮。
4、采取減免承包費、減免義務工、建獨生子女父母致富基地等方式對獨生子女家庭予以照顧。
一是資金獎勵。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全縣1.3萬余戶獨生子女父母每戶每月發放10元獎勵費,其中,獨女戶每人每月發放20元獎勵費(發放到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5年來,全縣共投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資金986萬元。
二是教育優先。縣政府從2003年開始,對升入本縣高中的獨生子女和計劃生育女孩家庭中招考生,每人獎勵10分。6年來,全縣共為1816名計劃生育家庭中招考生加分。
三是老年優扶。2005年以來,全縣共為992名符合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老人發放98萬元獎勵扶助金,為1451名只生育一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每戶辦理200元的養老保險。同時組織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老人入住村級養老院。
四是醫療救助。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每人可獲20元的補助;對享受低保的城區計劃生育貧困家庭,其子女的醫療保險金由政府給予每人每年10元的補貼,成人由政府給予每人每年60元的補助。6年來,共補助計劃生育家庭參加醫保資金153.1萬余元。
加強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人口計劃生育基本政策法規宣傳,提高群眾的政策法規知曉率,是今年政策法規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半年檢查和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為了規范政策法規宣傳內容,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現將政策法規宣傳的參考內容、考核方式和評分標準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參考內容
1.哪些法律法規對生育孩子的數量作了規定?是如何規定的?
參考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2.符合條件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應該怎么辦?
參考答案:
夫妻雙方提出申請,經縣人口計生委批準。
3.違法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該接受什么處理?
參考答案:
(1)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對拒不繳納的,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2)國家工作人員、黨員還要接受黨紀、政紀處理。
4.違法生育應該繳納多少社會撫養費?
參考答案:
以縣政府文件規定的征收標準為準。
5.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懷孕的,應該怎么辦?
參考答案:
應該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人口計生部門提供證明。
6.對已經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選擇哪些主要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
參考答案:
(1)安環;(2)皮埋;(3)男扎;(4)女扎。
7.對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有什么法律規定?
參考答案:
(1)嚴禁進行胎兒性別鑒定;(2)嚴禁選擇性別的人工流產。
8.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有哪些基本要求?
參考答案:
(1)成年流動人口外出前,要辦理婚育證明;
(2)已婚流動育齡婦女要簽訂生殖保健服務合同,并定期寄回避孕節育情況證明。
9.**市對再婚人員的生育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參考答案:
(1)再婚前一方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2)喪偶再婚夫妻,喪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10.國家獎勵扶助政策的基本條件有哪些?獎勵標準是多少?
參考答案:
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生育的子女在二個以內(含二個);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報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
獎勵扶助金標準
1、獨生子:840元/年。
2、獨生女:(不包括曾經生育兩個子女,因子女死亡,現存一個獨生女的)1080元/年。
11.國家特別扶助政策的基本條件有哪些?標準是多少?
參考答案:
申請人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具有**市城鎮或農村戶籍;
2、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3、現無存活子女或現存一個(包括合法收養一個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方年滿49周歲。
扶助金標準
1、現無存活子女家庭
(1)、農村:60歲以上的農村獨生子女(按國家獎扶條件認定,下同)死亡的對象,按2640元/年的標準發放。
其余對象按基本額1200元發放。
(2)、城鎮:按基本額1200元/年的標準發放。
2、現存一個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家庭
(1)、農村:60歲的農村獨生女三級以上殘疾的對象,按2280元/年的標準發放,獨生子三級以上殘疾的對象,按2040元/年的標準發放。
其余對象按基本額960元/年發放。
(2)、城鎮:按960元/年的標準發放。
12.**市獨生子女殘疾扶助政策的基本條件有哪些?標準是多少?
參考答案:
1、本人及配偶均為本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終身只生育了一個子女,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獨生子女殘疾,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
4、年齡在60周歲以下,配偶中女方年滿49周歲;
5、子女持有四級以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扶助標準
每人每年600元。符合國家獎勵扶助或特別扶助條件的轉為申報獎勵扶助或特別扶助發放。
13.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標準是多少?
參考答案:
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2.5元至5元的獎勵金,或給予總額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獎勵。
14.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應該免費享受哪些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參考答案:
(1)免費領取避孕藥具;(2)安環和取環;(3)男扎和女扎;(4)人流和引產。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隨機抽問的方式進行,由調查員從14道題中任意抽取5題分別詢問群眾,調查員對每個調查對象詢問的問題可以不同。
為進一步鞏固計劃生育“三項制度”成果,形成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動態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農牧民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財教〔〕55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從2012年起提高全省計劃生育“少生快富”、“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獎扶標準,提高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地方承擔20%部分和我省自行提高標準部分,省與州縣按8:2的比例共同承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家庭獎勵標準
將符合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主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牧民家庭獎勵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自愿放棄生育第三個子女的牧區少數民族牧民家庭獎勵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有關資格審核與確認程序、資金來源和管理發放,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人口發[]117號)、《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規范的通知》(人口廳發[]2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省農牧民獨生子女家庭和牧區少數民族牧民放棄生育第三個子女家庭獎勵辦法的通知》(青政辦[2003]9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按國家近期政策提高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標準
按照《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教〔〕623號)精神,國家標準由原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加上我省自行提高的每人每年200元,將全省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準按每人每年1160元執行。
有關資格審核與確認程序、資金來源和管理發放,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國人口發[]36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的政策性解釋的通知》(國人口發[]39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規范的通知》(國人口廳發[]2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青政[]77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按國家近期政策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標準
按照《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教〔〕623號)精神,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標準從現在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2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扶標準由現在的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20元。
有關資格審核與確認程序、資金來源和管理發放,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78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具體確認條件的通知》(國人口發[]95號)、《省財政廳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省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青財行字[]142號)文件規定執行。
為落實市計生委《關于加強人口計劃生育家庭系列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精神,擴大計劃生育系列保險投保范圍,推動我鎮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健康開展,現就做好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系列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自2014年以來,省人口計生委與中國人壽合作開辦計劃生育系列保險,覆蓋人群為0—6周歲獨生子女。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承保方案的局限性逐步顯現:一是不公平性。原承保方案只覆蓋0—6周歲獨生子女,而7—14周歲的獨生子女沒有享受到這一政策的保障。二是不科學性。獨生子女父母是家庭的頂梁柱,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因此,落實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中國保監會監管局《關于做好計劃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提高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保障水平,是落實國策、完善計生家庭保障的重要舉措。
二、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推進,確保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健康開展
鎮計生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要加強組織領導,要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支持,成立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強化督察指導,抓好落實。具體實施辦法:
1、統一時間,統一標準
根據市縣計生工作有關會議精神及文件要求,從今年起,我鎮計生系列保險從統一扎口,統一管理。在原有的0—6周歲獨生子女保險的基礎上,將獨生子女保險承保范圍擴大到0—14周歲,并增加獨生子女父母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對象是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的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凡獨生子女每戶保險費為40元(其中獨生子女保險費用每人每年20元,獨生子女父母意外傷害及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費用每戶每年20元)。
2、統一管理,規范操作
鎮計生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負責抓好獨生子女家庭保險工作,每戶40元保險費由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轉入。鎮計生服務中心將保險交納到縣計生局財務科“計劃生育家庭保險”專戶,統一轉至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人壽收取保費后,由村(居)提供的附帶身份證號碼的投保花名冊填制保單,交至鎮計生服務中心,由村(居)發放到獨生子女家庭戶。參保名單由鎮計生服務中心登記審核,選好名冊、張榜公布到村組、增加透明度、并積極做好保險名冊及保費的匯總上報工作。
3、明確保險責任
保障一:0至14周歲獨生子女平安保險,保費20元。總保障金額15000元,其中住院醫療保障10000元、身故或意外致殘保障5000元。
保障二:0至14周歲獨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險,每人保費10元。每人保障額度為22000元,其中意外傷害保障20000元、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障2000元。
4、加強宣傳,穩步推進
鎮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要充分積極與中國人壽支公司做好保險知識、保險產品、理賠服務等宣傳工作,強化廣大群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和主動參保意識,逐步提高獨生子女系列保險的覆蓋面。按要求計生系列保險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完成,具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7月1日至7月10日)。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鎮計生服務中心要成立組織,明確責任人,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進行宣傳,達到家喻戶曉;
第二階段:統計清底(7月11日至7月20日)。此階段重點是計生中心和各村(居)統計、摸底、登記名冊、審核公布;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7月21日至8月10日)。此階段為保費統籌收取及名冊上報匯總等階段。
為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簡稱《人口計生法》下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簡稱《人口計生條例》下同)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意見》中明確的對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給予獎勵與社會保障的規定,鼓勵廣大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切實讓他們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建立和完善我縣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優惠政策“一卡通”,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1、對全縣農村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發放《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一卡通》(簡稱“一卡通”,下同)證,凡持有“一卡通”證的計劃生育家庭,均可享受縣政府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
2、“一卡通”證的發放對象為:農村已扎二女戶家庭;農村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
3、“一卡通”證的發放程序為:⑴本人申請(填寫申請表);⑵村(居)民委員會審議并張榜公示(公示時間7天);⑶鎮(街)人口計生辦審核;⑷縣人口計生委審核;⑸縣人民政府蓋章發證;⑹鎮(街)人口計生辦每年進行審驗。
二、整合社會資源,加大獎勵扶持力度惠澤計劃生育家庭
1、2009年1月起,農村二女戶結扎后,由縣計生部門辦理一份3000元的養老保險(其中省政府給予配套補助1000元)或一次性發給同等金額的獎勵費,做到即扎即獎;對農村當年已扎二女戶,其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據各自實際給予每對夫婦不同金額的絕育獎勵,并逐年提高獎勵扶助標準。各鎮人民政府在每年春節期間應組織人員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貧困計劃生育家庭進行慰問,盡力幫助其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并制定本鎮獎勵扶持政策。
2、對農民和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職工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證之日起按每月6元的標準每年發放一次獨生子女獎勵費(7-14周歲)或辦理一份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0-6周歲)。對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干部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獎勵費(夫妻雙方在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負擔獎勵費的50%;夫妻一方在單位,另一方為農民或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干部職工所在單位負擔全部)。
3、對農村女方年滿45周歲符合生育二胎政策主動放棄生育二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其中省里補助2000元);對農村不再生育的獨女家庭和已扎二女戶家庭繼續實行享受免費參加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4、繼續實行國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獎勵條件按國家規定執行,即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符合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發給每人每年720元的獎勵扶助金;對符合國家獎勵扶助條件的農村已扎二女戶年滿50至59周歲夫妻給予提前享受每人每年720元的獎勵扶助金,直至與國家獎勵扶助政策接軌。
5、實行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條件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農村已扎二女戶家庭中的傷病殘人員,每個對象每年補助800元。
6、開展陽光助學行動,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困難家庭子女考取一、二本大學的,給予不少于1000元的獎勵;對農村已扎二女戶女孩考上大學的,給予不少于2000元的獎勵;對當年考取高中的農村不再生育一女、二女戶家庭女孩,實行“一對一”幫扶助學,每年不少于1000元補助,一助三年。
7、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生育關懷、愛心救助”活動,每年救助20戶以上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包括子女就學困難、計劃生育貧困母親、計劃生育傷病殘、遭遇天災人禍的家庭,每戶救助不少于1000元。
8、抓好計生養老綠化工程。全縣每年扶助30戶計生戶建立“綠色養老基地”,每戶扶助資金不少于2000元。資金由縣、鎮兩級負擔。
9、對持有“一卡通”證的家庭主要成員到縣、鎮計生服務站(所)進行生殖健康等檢查給予免費,治療婦科等生殖健康疾病減免60%的費用。減免費用由所在站(所)內部消化。
10、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家庭,在村莊規劃區內申請建房的,土管部門優先安排宅基地,并減半收取有關審批費用。農村已扎二女戶建房在60平米以上的補助3000至5000元。
上述各項費用,在每年其財政安排的社會撫養費中列支。對上述領取了獎勵費(包括辦理了養老保險)后計劃外生育的,由發放獎勵費的鎮(街)人民政府追回并依法足額征收其社會撫養費。
11、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家庭困難的學生,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優先列為“兩補”對象;初中畢業升高中,可在其升學總分中加10分擇優錄取。
12、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家庭成員(父母及子女)就診,市(包括市人民醫院、附屬醫院和市立醫院等)、縣、鎮三級醫院以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行“三免四減半”的就醫優惠政策(“三免”:即普通門診免收掛號費、注射費、換藥手續費;“四減半”:即住院病人“三大常規”檢查費、胸片費、普通床位費、護理費減免50%)。減免費用由各醫療單位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內部自行消化。
13、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生活困難的家庭,民政部門應優先將其列為農村低保戶,實行定期救助;對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優先納入集中供養。
14、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家庭,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減免50%的辦照費及20%的市場管理費和10%的個體管理費。
15、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家庭發展生產、科技致富,涉農部門應做到優先提供生產項目、優先提供場地種苗、優先安排技術培訓、優先提銷服務、優先安排生產資金等“五優先”,農信社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中應予以優先支持。涉農部門還應認真開展計劃生育“三結合”幫扶工作,大力實施計劃生育“產業養老工程”;勞動部門應優先安排進廠就業。
16、對持有計劃生育“一卡通”的家庭,在扶貧部門安排小額扶貧貸款中,均可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的扶持;在扶貧開發重點村招收一名貧困子女中專生的計劃中,享受貧困戶子女同等待遇,并優先安排;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時,優先安排;屬于貧困家庭的,在扶貧開發重點村確定領導干部“321”結對扶貧時,優先安排為結對幫扶對象;屬于移民搬遷范圍的,在整體搬遷時優先安排。
17、縣內在招收事業單位人員時,對獨生子女戶、農村已扎二女戶子女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上述對象已正式納入機關事業編制管理的,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時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
18、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多增加1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在分配承包土地、幫助發展生產和審批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的宅基地按兩人計算。
上述政策涉及的各有關單位,在收費或辦證(照)場所醒目處,應設立有關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的公示牌(欄),明示程序、監督電話登記造冊等。
三、加強領導,確保計劃生育各項獎勵優惠政策落到實處
為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監察、教育、民政、財政、國土、農業、衛生、扶貧、林業、果業、工商、農信社、人口計生委、計生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口和計生委,負責日常工作。各鎮也須成立相應機構。
為促進工作落實,把建立和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列為對各鎮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每年將組織有關單位對各鎮、各部門(單位)落實有關獎勵優惠政策情況進行1--2次專項督促檢查,對不落實職責、配合不力的部門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一票否決”。
2、張貼標語口號,宣傳畫,開展新型文化宣傳教育。包括新型婚育觀,關愛女孩,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性病和艾滋病的預防等。
3、送溫暖活動。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開展節日慰問及送溫暖活動。
4、流動人口專項活動。抓住春節期間外出務工農民返鄉的有利時機,了解他們的生活、生育情況和要求,提供各種辦證程序的現場咨詢,督促其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為他們實行計劃生育提供便利條件。
一、 對協會會員開展業務知識培訓:協會制度、會員職責、人口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二、深化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堅持把宣傳教育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三、利用人口學校,結合不同年齡群眾的需求,分別講授青春期、新婚期、孕產期、更年期和母乳喂養等科學知識
四、督促利益導向政策的更好落實
五、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為群眾提供生產、生育、生活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實行計劃生育的實際困難。推進“關愛女孩行動”。
此次活動進一步強化了計生協會“示范、宣傳、監督、服務、交流”的五大職能,充分發揮了協會在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橋梁紐帶作用,有利于我村協會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1、 發放宣傳資料
2、 講解優生優育及出生缺陷預防的重要性。
3、 相關內容的培訓:
(1) 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應遵循的原則
(2) 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1) 針對全體人群開展預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
2) 針對新婚和計劃懷孕對象的健康教育
(3) 對計劃懷孕對象和重點人群,提供預約服務或上門服務,利用人口學校組織優生優育講座
(4) 常見出生缺陷類型
(5) 中國出生缺陷干預工程的意義
(6) 孕婦體內缺乏葉酸的危害
(7) 葉酸怎么補
4、 預防出生缺陷知識競賽活動
村民在本次活動中表現出較高的參與積極性,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我村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的效果。
1、發放宣傳品,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扶持優待優惠政策,通過利益導向促進人們生育觀念的變化。
2、介紹我村現行享受獎勵扶助、放棄再生育的相關政策,并公布今年享受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名單,并請獎勵扶助對象吳樹清談政策好的切身感受。
3、培訓內容:(1)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2)農村獨生女加分
(3)農村獨生子女救助
(4)意外傷殘死亡家庭扶助
(5)放棄再生育獎勵
(6)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
(7)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參加農村合作醫療補助參合資金
一、充分認識建立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當前社會弱勢群體矛盾問題仍然十分突出。農民工、下崗職工、農民等人群自古以來就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這些人由于自身創造能力、自我改造能力的不足,其生產生活在社會上一直處于被動的局面。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們不難看出,當前農村獨生子女、獨生子女家庭社會問題日益突出,不容忽視。無論看其社會力量、社會關注度方面,還是看其信息共享、技術支持、精神鼓勵等方面,他們作為社會的一小小份子,渴望社會更多更大的關愛關心和支持幫助。如果我們忽略這些群體,不加以重視,在一定程度上勢必影響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轉型管理,勢必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二是當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正處于轉型管理問題。多年來我國嚴格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不動搖,狠抓源頭管理,嚴打非法生育,強化優質服務,基層基礎不斷夯實。總體來說,通過多年的努力,我們有效打擊了違法生育現象,各村計生整體水平和能力普遍得到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正轉向良好局面。因此,積極探索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的管理模式,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難題。建立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就是一種新的嘗試,新的探索,新的發展,通過利益導向、服務模式、管理模式的轉變,使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更上新的臺階。
三是獨生子女家庭對社會作出了很大貢獻。獨生子女家庭思想素質、政治覺悟高,生育觀念超前,是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先行者和模范,他們對社會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理應受到社會和各界更多的支持、理解和幫助,更大的讓他們得到更多的關心關懷關照和尊重。
因此,不管從長期發展眼光看,還是從當前農村實際問題出發,建立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是非常有必要,也是非常需要的。
二、工作目標和任務
在具有代表性的平橋村作為試點,積極探索建立模式、運行模式和管理模式。通過示范效應,以點帶面,到2012年底,實現全鎮13個行政村全面鋪開。為全縣乃至全市推行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的健康全面開展提供扎實基礎。
三、實施步驟
分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總結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時間為9月下旬,召開全鎮動員大會,全面宣傳發動和部署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試點工作,通過廣播、黑板報、橫幅標語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工作,鼓勵群眾自覺主動參與,提高群眾知曉參與率。
(二)組織實施階段。時間為10月上旬,通過召開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確定在平橋村開展試點工作,初步建立各項章程、運行辦法、互助網絡體系和管理制度等,以試點為基礎,全鎮鋪開。
(三)總結提高階段。認真開展查漏補缺,查找不足之處,總結好的做法,好的經驗,把資料進行匯編成冊。
四、主要舉措
建立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是一項新型社會事物,對我們探索計劃生育新型管理是一次機遇。因此,我們要下大氣力,多管齊下,創新手段,全面建立和推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確保該制度健康有效運行和推廣。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黨委書記為組長,鎮長為常務副組長,分管領導和農村片片長為副組長和相關科室人員、各村支部負責人為成員的東源鎮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互助會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職責。
二是建立健全機制。以試點為基礎,探索建立健全互助會的章程、互助組建立以及運行辦法等。成立互助基金會,通過個人出一點,政策補一點,企業或知名人士助一點,即個人+政府+企業或知名人士的模式,主要用于需要幫助的家庭。以點帶面,實現全面鋪開。互助會互助內容主要以技術互助、資金互助、信息互助、家庭勞動力互助等生產、生活、生育方面為主:
1、生產方面。
(1)農忙耕種或者建房時間缺少勞動力的,空閑的勞動力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幫助;
(2)外出經商的會員要積極為其他會員提供就業的崗位或者提供就業的信息;
(3)積極鼓勵幫助其他會員發家致富,提供技術支持、農產品加工銷售信息等。有經濟能力的可以提供資金幫助;
2、生活方面
(1)家庭成員發生重大疾病住院,照顧有困難的,其他會員有時間的要主動幫忙照顧。并從互助會基金中給予一定補助;
(2)家庭主要成員外出打工家中老人無法照顧的,其他會員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積極幫助照顧,讓其安度晚年;
(3)子女上學接送暫時有困難的,有條件的會員要主動幫助接送;考上大學的,從互助會基金中給予一定獎勵;
(4)會員家庭中有辦結婚或者喪事的,其他會員要積極幫忙;
(5)遇重大突發事故(如火災、車禍)的,其他會員要盡自己所能給予幫助、救濟,并從互助會基金中給予一定救濟;
3、生育方面
(1)積極宣傳計生政策,營造自覺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圍;
(2)引導督促落實放環、透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