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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房地產行業及稅收基本狀況
目前縣、鄉兩級房地產業迅速發展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必要的基礎建設項目、招商引資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農村逐步走向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這些項目引來了建筑企業、房地產企業、個人以及房地產開發之外的企業先后擠進房地產行業,而縣、鄉兩級的房地產行業管理不夠規范,不盡完善,工程項目基礎信息不真、不全,建筑業及房地產業市場存在著無序甚至混亂現象。房地產行業稅收管理主要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常戶和非正常戶進行分戶管理。涉及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共十三個。由于涉及的稅種多,納稅環節復雜,稅源控管手段不到位,導致稅源不清、不實,甚至流失,使房地產稅源管理處在乏力、被動狀態。
二、制約稅源管理的癥結及產生原因
(一)無完整準確的稅源基礎資料,導致稅源不清
由于房地產行業稅收涉及的稅種多,納稅環節復雜,要掌控的稅源不能單純地從某個部門或某個項目上直接獲取,而是來之于幾個相關部門、各個開發商和納稅個人等不同渠道,如要掌握全縣開發企業的基本情況,源頭應在審批項目部門,但目前審批部門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完整的基礎資料,有些是開發商手續問題沒報批,有些雖報批但由于資金等原因,長時間不施工,加之房地產業的管理不規范,且大多數開發商本身也沒有健全的會計管理制度,投資情況、開工情況、工程預算等有關資料不能及時提供,有的即便提供與報批情況也有所差異,難以掌握到完整準確的稅源信息,導致稅源不清,這是制約稅源管理的一大癥結。
(二)未完全與有關部門信息共享,導致稅源不實
目前,地稅與房產局實行聯合辦公,實現了以契稅征管為抓手,建立一體化管理協作機制,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房地產中的各項稅收。但是由于大部分開發商、轉移房屋的納稅人以及占用耕地的納稅人在開發前、轉移房屋前、占用耕地前就已將土地轉讓手續辦理完畢,而稅務部門還沒有和土地部門在稅收問題上達成共識,所掌握的稅源只能靠土地部門、財政部門、城建部門階段性地提供信息,常常出現的是想獲取的信息不在其工作范疇內而不能真實地掌握,有些在發現了稅源后,才得到有關部門的信息,使稅源不實,稅款征收滯后。
(三)無嚴格的稅收管理程序,導致稅源流失
房地產行業各稅種之間,開發商和納稅戶之間,在稅源問題上是環環相扣,互相聯系,但沒有嚴格的稅源管理程序和完善的一體化管理辦法,使稅源管理僅限于表面資料或者臨時調查。在工作中發現哪里有稅調查哪里,存在條塊分割,環節斷鏈等弊端,沒有一個最根本環節來做稅源管理的保障,形成了到處是稅源、無法控制稅源現象,稅源控管力度薄弱,必將導致稅源流失、管理乏力、稅款追繳難上加難。
三、完善稅源管理,強化縣鄉兩級房地產稅收管理
稅源管理是稅收工作的基礎,是推動稅收收入穩步增長和推行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的重要保障。新的稅收征管模式要求稅務部門做到稅前監控、稅中征收、稅后稽查。因此,結合當前房地產發展狀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稅源管理,強化縣鄉兩級房地產稅收管理是目前地稅部門工作重中之重。
(一)建立健全房地產稅收管理機制,適應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
1.理順征管方式。由于房地產管理按地段區域管理,征收管理上存在著條塊分割,信息不通,職責不清等弊端,直接影響稅收征管,稅務管理部門應從理順征管機構入手,組建專門管理機構對全縣房地產行業稅收(包含鄉鎮房地產稅收)集中管理,并在房地產部門設置房地產行業稅收征收窗口,嚴格控制房地產轉移過程中的各項稅收,解決因征管范圍不明晰、征管環節不協調而出現的重復征管或者漏征漏管問題,為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提供可靠保障。
2.建立部門協作機制。面對錯綜復雜的房地產開發行業,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助,發揮職能部門的最大管理優勢,堵塞各環節的稅收管理漏洞勢在必行。一是取得財政、國土資源部門的支持配合。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征收,過去管理上存在的最大障礙就是信息不通、征繳滯后、欠稅追繳難度大。大多數占地從用地到辦證有一個很長的時間跨度,辦證環節征稅時間相對滯后。因此,與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協商,將土地應稅時間確定為用地環節,對相關用地納稅人的有關稅收情況及時跟蹤介入,實現土地轉讓稅收的前置管理。二是加強與房產管理部門的配合協作。房屋交易和發證環節是房屋契稅征收和房地產業各稅控管的核心環節。通過與房產管理部門聯系,確定聯合控管方式,在房產交易中心設立房地產稅收窗口并與房管部門實現聯網。按照“先稅后證”的要求,只有在稅收征收窗口辦理完繳納稅款后,房管部門才能辦理相關權屬證書。三是與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制度,與國土、房管、財政、計劃經濟局、開發區城建等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聯系,通報情況,反饋信息,研究對策,實現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的社會化協作。
(二)細化管理職責,有效掌控稅源信息
1.綜合利用信息,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房地產業各稅種的納稅人、計稅依據等稅制要素不盡相同,但是,房地產稅收諸稅種征管所依據的基礎信息是大同小異,因而利用契稅納稅申報以及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獲取的信息,將房地產稅收諸稅種的稅源控管聯成一體是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的必要手段。一是按照房地產企業的開發項目,通過房管、規劃、國土等部門多方采集房地產企業的涉稅信息,綜合利用房地產轉讓信息,與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比對,隨時掌握稅源變化情況,讓各種房地產信息歸入稅源管理檔案,逐步實現各管理部門之間、各稅種之間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利用土地使用權交易信息,及時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名稱、土地坐落位置、價格、用途、面積等信息,了解或控制耕地占用稅稅源,對占用耕地進行開發建設的,及時征收耕地占用稅。三是利用契稅征管中獲取的房地產交易信息,掌握單位、個人在房地產二級市場轉讓房地產的有關稅源信息,建立健全房地產行業稅源臺賬和征收臺賬,跟蹤掌握有關房地產稅收的稅源變化和征收情況,嚴格實行以票控稅,促使購房者主動向房地產開發商索取不動產銷售發票,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
2.規范管理職能,充分發揮一體化管理效能。為避免稅源不清、不實、稅源流失,從房地產有關信息的獲取及處理,到房地產業有關稅種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臺賬登錄及相關資料的傳遞反饋,每個稅種的征管環節和辦理程序以及征收管理崗位責任都應進一步明確、細化,形成一條有序操作的傳遞鏈條。實行“三個跟蹤”規范管理職能:一是通過建立管理臺賬,分戶跟蹤了解土地利用規劃、計劃投資、施工單位、出包合同或協議以及建設施工進度等情況,及時登記掌握從事建設施工的單位或個人應繳納稅收的稅源情況,二是跟蹤了解并掌握房地產開發商發生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商品房預售和實際銷售進度、收款方式、收款時間等情況,監控商品房的存量變化,通過繪制《商品房預售和實際銷售情況平面圖》等措施,跟蹤監控商品房的銷售進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三是跟蹤了解涉稅執法程序,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落實執法目標責任制,規范執法文書,完善稅收征管,對稅收征管環節、稅務部門崗位銜接環節、稅收減免程序、征納事項告知程序、稅款受理環節等實行全程監控,做到環環相連,公開透明,充分發揮一體化管理效能。
[關鍵詞]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化
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為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但是長期以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不斷深化改革,才能使政府非稅收入得到有效規范。
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現狀
(一)非稅收入概念和管理范圍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非稅收入與傳統的預算外資金相比,首先是在內容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其次是在內涵上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所有、財政管理”。從預算外資金過渡到非稅收入,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推進國庫集中收付、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等財政改革的基礎性工作。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還沒有覆蓋到全部管理范圍。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主要集中在預算外資金上,只是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罰沒收入的管理。對于增收潛力很大的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還沒有作為管理的重點全部納入管理范圍。
2.非稅收入征管主體多元化。目前我國機構設置眾多,情況復雜,非稅收入利益主體龐大,征收管理十分不規范。雖然國家對非稅收入的項目和標準有嚴格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但是亂收、亂罰、亂支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非稅收入目前仍由各個執收執罰單位分散征收,這種“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非稅收入管理職能,分散了征管力量,造成管理脫節,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監督失靈。
3.法律法制不健全,缺乏約束機制。目前,非稅收入的管理在立項、定標、征收、票據管理和資金使用各個管理環節沒有一套覆蓋全國的統一、規范、系統的法律法規,使得非稅收入無章可循或有章難循。同時,非稅收入的征管和使用安排存在較大的隨意性,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造成各地政府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辦法不一樣,非稅收入管理難以規范,對違規行為難以約束。
二、政府非稅收入規范化管理思路
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要求,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就必須擺脫原有體制的束縛。具體到實踐中,可進行以下方面的改進:
1.明確非稅收入征管主體,統一管理職責。非稅收入是政府及其所屬的部門在行使職能過程中收取的各項資金,它本身就具有財政資金的屬性,是財政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角度來說,非稅收入的征管主體只能是管理政府資金的財政部門。因此,在非稅收入的管理過程中要強調財政部門的主體地位,變征管主體“多元”為“一元”。在財政部門內部設立專門的非稅收入管理機構,負責非稅收入的全面管理工作,統一征收,統一管理,統一政策。
2.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財政直收。首先,在賬戶管理上要清理執收單位在銀行的一切賬戶,取消各種形式的收入過渡賬戶,最終實現國庫單一賬戶的管理。其次,通過在銀行網點設立財政直收大廳,實現單位開票、財政直收的征管模式,并逐步深化部門預算制度的改革,通過科學地編制部門預算,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分配和管理。
3.嚴格非稅收入的票據管理。票據的管理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源頭,加強票據管理總的原則是要做到統一領發、統一使用、統一保管和統一監督,力求票據與項目相結合、票據與收入相結合、票據與稽核相結合。首先,要對非稅收入票據的核發進行控制,采取“驗舊領新、限量發放”制度。其次,要通過對非稅收入票據的回收來監督收入是否按時足額地上繳財政,防止執收單位截留財政資金。同時,大力推進票據管理的網絡化,跟蹤每一張票據的具體使用情況。
4.加快非稅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設。以“金財工程”收入管理系統為基礎,結合非稅收入管理的內容,設計開發非稅收入管理軟件,實現非稅收入從票據領購到自動核銷、單位開票到自動入賬、財政直收到傳遞信息、財政處理信息到分類管理等環節的一系列工作的微機網絡化管理,全面監控非稅收入的收繳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質量。
5.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法制建設。針對目前非稅收入管理無法可依的情況,有必要從法律建設入手,健全法律體系,要提高政府文件的規格,在制度上規范和約束非稅收入項目的審批、標準制定、征收管理、資金分配等工作。另外,還要強化非稅收入的監督檢查,形成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職能部門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在監督方式上,采取突擊檢查與日常監督,事后檢查與事前、事中監督,個案解剖與重點稽查,局部檢查與整體監控等方式有機結合。真正做到發現問題不放過,一切行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相關的配套措施
1.深化財政預算體制改革。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要實現科學化,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要求,按照“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原則,逐步擴大和明確政府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范圍,改進其預算編制方法,細化收支項目,完善管理體系,完整準確地編制政府非稅收入預算,強化政府綜合預算管理,逐步實現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的統一編制、安排、執行。
關鍵詞: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問題;建議
非稅收入主要指的是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它不僅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為彌補地方執收單位經費不足及平衡財政收支缺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通過執行票款分離,避免了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項目、截留、坐支非稅收入的發生。二是將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統一管理,通過非稅收入預算的正確編制,合理安排人員經費,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并調動了執收單位的積極性。三是取消執收單位非稅過渡戶,使“收支兩條線”規定得到貫徹執行,使分散在各執收單位的賬戶得到了有效的監管。四是通過對收費票據的統一,可以從源頭上掌握執行單位非稅收入真實規模,避免非稅收入被貪污、挪用。
一、非稅收入管理的基本現狀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綜合性改革。因此,在推進管理創新的同時,必須與財政局相關職能科室配合,做到改革同心、工作同步、業務協調,才能保證財政改革有序推進,平穩運行。
(一)整合財力,與部門預算對接。首先是參與編制部門預算,抓好非稅收入項目核對環節,與部門預算中收入項目轉換對接。其次是抓好非稅收入測算環節,組織專班進行科學測算,在一下階段,由非稅局根據前三年收入實現平均數下達非稅收入建議數,在二下階段,非稅局對部門上報的非稅收入預算數進行審核,保證收入測算數據的真實性,為部門預算中非稅收入部分的編制提供翔實基礎數據。
(二)把好關口,與國庫集中收付銜接。一是把好銀行賬戶關。全面設立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對非稅收入、待結算資金、往來資金實行結算匯繳。二是把好資金劃解關。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行定期劃解,將非稅收入資金及時足額劃繳國庫,通過國庫集中收付中心,實現一個渠道進、一個池子蓄、一個口子出的資金高效運行體系,確保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的正常運行。三是把好資金甄別關。將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他收入、專項收入、待結算資金、往來資金、代管資金等項目資金性質進行嚴格清理甄別,發現收入混庫問題,及時反饋信息,同時,實行國庫、非稅局、執收單位三方同步調賬更正解決,確保收入真實完整。
(三)信息共享,與部門管理科室銜接。部門管理科室要準確掌握各預算單位的收入進度,合理安排月度支出計劃,這就要求非稅中心每月分單位分收入項目明細將收入報表傳遞到相關部門管理科室,同時將財政綜合口管理的專項資金按單位申報、非稅中心審核分解、局領導審批、預算科將指標上線、傳送部門管理科室、下達支付計劃、國庫科執行的程序進行管理,保證部門預算的順利實施。
(四)科學化精細化,與執收單位協同管理。規范和強化市直的非稅收入征管工作,確保依法收繳,并充分調動執收單位的征收積極性,既做到應收盡收和及時足額入庫,又能確保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建立科學的非稅收入報表分析制度;建立約談催繳和欠繳公告制度。建立臺賬管理制度,摸清非稅收入家底,實現非稅收入精細化管理。建立財務報表報送制度,使我局能全面地掌握了解單位的收支情況,更加合理地安排征收經費和核定收入返還比例。我市非稅收入管理工作通過這一年多的摸索與實踐認為改掉與革去的都是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應該淘汰的,但需要不斷建設與完善的路程卻沒有止境與終結,道路任重道遠。
二、我國非稅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執收主體轉移,導致非稅收入流失。一是個別執收單位為了規避財政監管,將本單位收取的非稅項目轉移到下屬事業單位、直屬企業征收,將本應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非稅收入在下屬單位核算,作為上級單位核銷經費、發放福利的“大金庫”。二是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作經營性收費,轉移由下屬單位征收,造成非稅收入游離政府監管之外。
(二)執行主體不明確,造成監管困難。一是主體過多。我國目前非稅收入執收主體既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有協會等社團組織,各主體之間出于本部門利益的考慮,時常出現亂收費、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嚴重阻礙著非稅收入征管的正常進行。二是個別中央、省垂直管理執收部門直接將非稅收入越級繳入省、中央國庫或財政專戶,導致出現上級部門只掌握實際收取金額,無人對下級執收單位是否應收盡收進行監管,同時地方政府無權監管的局面。
(三)非稅收入預算編制不科學。個別預算單位在年初編制非稅收入計劃時,沒有對下一年非稅收入進行科學預測,而是按照上年一定增長幅度確定計劃數,造成的后果為:一是根據收入制定的支出計劃無法得到資金保證,無法發揮預算約束的作用。二是為完成計劃,人為調節非稅收入上繳時間,未充分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三是收入與支出的脫鉤,使執收單位缺少積極性,擅自減免收費標準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
(四)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力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國《預算法》、《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均對執收單位在征管過程中存在的違紀行為有處罰規定,但實際執行中卻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導致大量非稅收入被執單位隨意截留、坐支,削弱了非稅收入在調節財政收支平衡、彌補地方經費不足中的作用。
三、規范我國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建議
(一)完善非稅收入征管法律體系。一是通過制定法律,明確執收單位收費范圍、標準,執收單位在收費前必須持國家法律支持的收費項目申請到財政、物價部門審批、備案,并持《非稅收入委托許可證》進行征收。二是明確執收主體地位,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移至下屬單位的權利收回,避免非稅收入的流失。三是通過法律進一步明確垂管執收單位解繳權限,加強上級部門對中央、省級分成非稅收入的監管,同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與執收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取得溝通、配合,使基層執收單位做到應收盡收。
(二)繼續深化財政專戶改革,保證非稅收入及時入庫。一是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財政專戶清理的規定,繼續清理預算單位非稅收入過渡賬戶,將除教育收費與彩票收入以外的非稅收入納入預算內管理,避免執收單位截留、轉移非稅收入。
(三)合理編制非稅收入年初計劃,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執收單位在編制非稅收入征收計劃時應運用零基預算法,充分考慮下一年經濟形勢及國家政策等影響因素,從實際出發,制定完整、科學、準確的征收計劃,避免與實際征收差距過大,為合理編制經費支出預算提供參考依據,發揮預算編制在約束支出方面的作用。
(四)從內外兩方面加強對執收單位的監管。一是執收單位內部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強化財務核算工作,制定詳細的內部財務管理辦法,保證非稅收入票據的安全保管與使用、收入及時登記入賬并上繳國庫;嚴格區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與經營性收費區別,并加強內部監督審計,及時發現、糾正違反《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問題。二是財政監督檢查部門應定期組織對各級執收單位進行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給予相應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加大違紀問題懲處力度,對執收單位起到震攝作用。同時,可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技術,實時對執收單位、代管銀行等的征收管理過程進行監控,提高監督效率。(作者單位: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財政局)
參考文獻:
【關鍵詞】征管模式,稅收征管法,征管改革
稅收征管模式是稅務機關為了實現稅收征管戰略目標, 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對相互聯系、 相互制約的稅收征管組織機構、 征管人員、 征管形式和征管方法等要素進行有機組合所形成的規范形式, 通常表現為征收、管理、稽查的組合形式。構建稅收征管模式,目的是要將極其復雜的稅收征收管理用簡單明了的概念予以定義、 描述和解釋。 在稅收征管模式的指導下, 有助于作出一個優良的制度設計方案(如《稅收征管法》), 有助于歸納出解決極其復雜的稅收征管問題的最佳解決方案, 有助于提高稅收征管工作的整體質效。構建稅收征管模式具有三種主要用途 : 一是提供稅收征管定義方面的檢驗標準 ; 二是建立稅收征管的規范標準;三是建立稅收征管活動過程的解釋性框架。
一、對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分析在計劃經濟條件下, 我國實行的是專管員管戶制度,采用的是“一員進廠、各稅統管”,集“征、管、查” 職責于專管員一身的征管模式。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先后經歷了征、管、 查 “兩分離” 或“三分離” 的探索。 1997年,確立了 “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 以計算機網
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 “30字” 稅收征管模式。 2003年, 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稅收征管實際工作中存在的 “淡化責任、 疏于管理” 問題, 在 “30字”模式基礎上增加了 “強化管理” 四個字, 形成了 “34字”征管模式,即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
現行征管模式是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逐步確立的,其內涵也是被持續改進、逐步認識的。幾年來,各地積極推行并落實這一征管模式, 有利地促進了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 使稅收征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現行征管模式基本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 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 這一模式在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盡完善之處, 主要表現在:
首先, 預防風險的體制還沒有形成。 國、 地稅兩套機構并行按行政區域設置, 管理層級多、 業務層次多, 按稅種、 職能和納稅人類型設置的狀況并存, 信息封閉, 職責交叉, 行政效率低下, 執法風險防范機制尚未形成。
其次, 征收、 管理、 稽查三者良性互動運行機制不夠完善。 現行征管模式所設計的三者分離強調的是以信息化為依托, 不僅三者各自的工作職責、 業務流程應當十分明晰, 而且, 相互之間的業務邊界、 工作流和信息流也應當是明晰的, 但現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并沒有體現出在信息化條件下的根本轉變。 另外, 由于征管制度體系的不斷創新, 使原來的定位平衡也被打破, 而新的良性互動機制卻還沒有及時建立起來。
第三, 信息化支撐作用有待進一步加強。 信息系統建設缺乏統一規劃, 建立統一規劃的領域缺乏有效執行。 業務與技術的融合不充分, 有時相互指責, 沒有兼顧需要與可能, 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 網上申報、 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進展遲緩。 同在政府政務大廳辦理稅務登記的國稅局、 地稅局, 登記信息卻不能做到一家錄入、兩家共享。
第四, 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統一的規范。辦稅程序、 手續、 文書還不甚規范, 稅務人員執法的不規范問題仍然存在,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沒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 進一步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目標模式設想
目標模式可以表述為: “以申報納稅為基礎,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 風險管理, 規范執法, 優化服務,促進遵從”。 這一模式的設計內涵是:
1、以申報納稅為基礎。 這不僅體現了申報納稅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礎地位, 而且也是稅收征管理念的進步。 新時期稅收征管的文化理念應當體現以人為本。 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遵循以人為本的稅收征管文化理念, 作出以人為本的稅收征管制度安排, 建設以人為本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 創建和諧的征納環境, 引導廣大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 促進納稅人自我管理涉稅事務, 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定稅負與實際稅負之間的差距, 實現稅收征管的最佳狀態。
2.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這是指要進一步樹立“信息管稅”理念,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制度、模式、方式和技術改革創新, 通過 “信息管稅” 來增強宏觀決策能力和加強對整個稅收征管運行的風險防范和控制,建立信息集中條件下完整的信息采集、傳輸、存儲、加工、分析和分發、反饋體系,提高宏觀決策的質量, 加大管理和服務的力度。 正確處理征管方式與信息化相互促進、 相互依賴的互動關系, 提高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 降低征納成本, 為稅收法律法規的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3.規范執法。 要始終堅持依法行政、 依法治稅, 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履行職責, 公開、 公正、規范執法,保障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全面實施。要使稅收執法權清晰化、規范化,便于執行、便于監督。要從機制上和體制上研究制約權力的具體措施,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收執法權的分解、 上收和相互制約, 保障稅收權力的規范行使。
4.優化服務。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 公正、 公開和文明執法是最佳服務的理念, 納稅人正當需求應予合理滿足的理念, 做到依法、 公平、 文明服務, 提高辦稅效率, 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 不斷提高納稅遵從度,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5.促進遵從。稅務機關管理的目標就是用各種可能的方法促進納稅遵從。一方面通過優質、 高效服務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 促進自愿遵從;另一方面通過公正、 嚴格、 規范的執法來提高不遵從的成本。從而實現在自愿遵從和依法征稅雙方共同努力下的應收盡收。實行納稅遵從管理是現代國際稅收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經驗。
參考文獻: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
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
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四、重組征管業務流程。
信息化要求對征管業務的處理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信息流的管理為核心,因此,必須依據對納稅人管理的信息流來重組征管業務流程。信息化條件下的征管業務,可大致劃分為稅源監控(包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發票管理、稅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資料管理等)、稅款征收(包括申報征收、審核評稅、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等)、稅務稽查(包括稽查選案管理、檢查管理、審理管理和執行管理)、稅收法制(包括稅收政策法規、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當前首先應當加強稅源監控工作,稅源監控是稅務機關掌握應征稅款的規模與分布的綜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與質量的集中體現,是稅務部門獲取稅收征管信息資料的主要來源;稅源監控的重點是有效的稅源戶籍管理、財務核算管理、資金周轉管理和流轉額的控管等。應按照加強稅源監控的要求,對稅收征管業務進行重組,重組的重點是按照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規范基層征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為;明確稅務機構內部各專業分工及其聯系與制約,實現上級機關對基層工作的全面的、及時的監督和管理。在業務重組的實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程序和內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與征管信息系統相配套的業務流程,使之適應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稅務機關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都要主動調整不適應現代化管理的單項制度和內部規程,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規范信息數據的采集、傳遞、存儲、加工和利用,建立標準、規范、真實、有效的信息數據庫,最大限度地發揮計算機處理和網絡傳遞效能,確保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順暢運行。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關鍵詞:稅收;征收管理;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強化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革過程.從總體上說,正在逐步從傳統走向規范化、現代化.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1994年新稅制的頒布實施.為進一步體現稅收管理中公平、科學、規范、嚴密、高效原則,我國在近年確立了“以納稅申報和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的要求,并與新稅制相配套,但在實踐中仍暴露出某些不盡完善的方面,本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對策.
一、對現行征管模式的總體評價
1.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的積極效應。
現行的征管模式強調以納稅人自行申報和稅務機關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征收、管理、檢查相互制約.這在實踐中明確了稅收征管工作程序.推進了依法治稅的進程.從宏觀上對稅收管理的規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納稅制度.其核心是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利于促進納稅人自身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稅務機關在征稅程序和納稅申報管理上更加科學、簡便和規范.
計算機網絡的大力開發和應用.使稅收征管工作從繁瑣中解脫出來,大大降低了稅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計算機信息系統在稅收工作中的廣泛應用,使申報、征收和稽查三個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
建立辦稅服務廳采取集中征收的辦法,增加稽查人員的比例,設置專門稽查機構,這些措施都大大增強了稅務機關執法的力度.
2、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比較適應當前條件.且較為科學的模式.但是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問題.
(1)現行稅收征管機構在功能應用上存在著不盡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廳沒有充分發揮其功能效應.各窗口的設置還不盡完善,雖然投入大量硬件設施.但其功能的應用有待于開發.如以計算機代替手工征收,雖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軟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對納稅人簡單情況進行儲存,打印稅額及征收日報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別是對未申報戶、欠稅戶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與工商、銀行、企業進行聯網.其次,稽查人員所占的比例仍顯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實,稽查的內容、方法也有應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目前稽查部門實行的“選案、稽查、審理、執行”一整套方法.雖然本意是要強化對稽查權力的制約.減少大規模稽查而增加的稅收成本,但在實際執行中卻出現一些問題,利用選案提供的數據不盡準確,影響了稽查工作的準確率,特別是目前市場經濟干變萬化,企業的情況亦是瞬息萬變,而且納稅人自身素質不高,勢必影響了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造成了一些“問題戶”長期置于稅收管理范圍之外.再次,各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劃分有時不甚合理,征收與稽查兩大機構間也缺乏整體協調,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這一切都影響了機構功能的正常運轉,必須積極地解決.
(2)在由舊模式向新模式轉變的過程中,稅源管理出現的失控.現行征管模式運行后,機構人員重新組合.只靠納稅人憑借自覺意識主動上門納稅.征收不再是專人下專戶.由于客觀觀經濟情況復雜多樣,形成漏征、漏管戶的大量存在.給稅務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亂.如:企業變更地址后不到稅務機關進行重新登記,一但中途不來申報,就形成“在逃戶”;另則,企業此廢彼立,鉆空子,少繳、漏繳稅款,再如,企業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發票以后便銷聲匿跡,不再來申報納稅;納稅人雖然申報了,但稅款不及時入庫,形成拖欠;還有一些從事地下經濟的納稅人長期置于稅務機關征管范圍之外.凡此種種,致使稅源流失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3)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首先表現在稅務人員的素質、業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辦稅程序、手續、文書還不甚規范,稅務人員執法的規范化問題仍然存在;再次,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設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l、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相對超前與稅收管理環境相對落后的矛盾
我國現行稅收的征管模式總體內容與世界先進國家稅收征管模式接軌.即納稅人自行申報為出發點,在此基礎上,通過稅務稽查對納稅人進行監控.減少稅源流失.但這種模式設計并沒有考慮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的現狀.從我國稅收征管外部社會環境看.納稅人納稅意識相對淡薄,造成稅收申報不真實的狀況比較嚴重;在全社會范圍內沒有形成由政府立法并協調的全社會共享的信息網,使稅務部門無法準確及時分析并控制納稅人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從稅收征管的內部環境看,我國稅務機關管理水平比較落后.從稅務部門的機構設置到稅務于部的人員素質,從稅收法制建設到稅收行政執法和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從稅收管理手段到計算機運用的廣度和深度,都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我國稅收管理的內部和外部環境與國外發達國家比較相對落后,因此決定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某種程度上超越客觀實際,必然是超前的,因此在實踐中會產生許多問題.
2.稅收征收的集中管理和稅源的極度分散、隱蔽之間的矛盾
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但對納稅人動態狀況,以及地下經濟中的納稅人沒有建.立有效的控管手段.稅務稽查部門由于人員數量、人員素質、稽查手段的限制,對納稅人的納稅狀況也不可能全面準確管理,同時由于社會信息網絡沒有形成,計算機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只是淺層次的.而另一方面,稅務機關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納稅戶,稅源分布極度分散,同時由于目前分配渠道的多種多樣,收入方式復雜化,使得稅源變得十分隱蔽.這就使稅務部門不論是對隱蔽的稅源還是流動的稅源.不論是已納入征管范圍的納稅戶,還是末納人管理范圍的納稅人都難以全面.真實和動態地掌握其稅源的狀況.可以說目前的稅收監控是人工的監控、事后的監控.這是造成目前稅收管理中難以形成對納稅人的主動、積極、同步、有效管理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三、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對策
1.強化稅收管理,防止稅源流失
針對稅源流失問題嚴重,漏征漏管戶大量存在,應重視征管基礎工作,針對各種具體問題采取不同措施,銜接好征管工作中的各個環節.
在稅務登記環節上.應采取納稅保證金制度,而且要派專門人員進行實地調查:留檔管理,然后再發給登記證件,這些原始數據將作為后來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基礎。同時.與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信息交流,掌握納稅人動態資料.
在征收環節.應對納稅人一定時
期的申報情況,財務數據,申報違法情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稅款滯納數額、原因,零字申報、負申報的情況做詳細儲存,為稽查選案輸送案源.也為票證供應窗口提供數據。
在稽查環節,通過稅務登記窗口提供的數據,進行各種對比分析,及時做出準確結論,對可疑問題進行徹底檢查。
在管理機構設置,實行征收和稽查的徹底分離,征收局在受理納稅人申報的同時,應設專職管理人員按區域對納稅人的管理專職負責.
2.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
要繼續開展深入、持久的稅法宣傳.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種宣傳形式,全方位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運用典型事例開展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偷稅可恥,納稅光榮的良好風尚,以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要嚴肅稅法,嚴格執法,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稅收法制體系,使征納雙方和社會各個部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近期應要完善稅收工作各環節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書的應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執法人員要加強法制觀念的教育,做到執法必嚴.要從自身做起,不允許收人情稅現象出現,堅決制止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做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無論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違犯了稅法,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3.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度
辦稅程序要統一,設置多功能辦稅大廳,明確各窗口的職責分工,規范服務、文明征稅.
征收、稽查各環節工作要程序化、規范化.各環節的資料、信息傳遞要有規范的手續.稽查工作中要正確處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的關系.
規范稅務執法文書的使用.全國或省市要統一執法文書的使用名稱、式樣.法律依據等,使稅務執法人員能夠正確運用稅收擔保、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稅收法律手段.并在這一領域與計算機軟件相配套,在軟件上存儲相應的文書及使用方法,做到雜而不亂,有章可循.有條不紊.稅務人員要加強文書使用,規范使用執法文書,每一個工作步驟都要有相應的內部文書或外部文書,以此達到嚴格執法的效應.
4.大力開發軟件系統.進一步擴大計算機在稅收領域中的應用
為了改變計算機現有的利用程度,達到人機結合征收、人機結合稽查的目的,我們必須大力開發軟件系統.第一,增加一定投強加強微機開發力量.確保軟件開發應用及時到位;第二,規范不合理的工作程序,規范部分內部傳遞文書以及納稅申報表體系,使之既簡單明了,又有實質應用,便于進行微機操作;第三,盡快與工商、銀行等機構進行聯網,達到信息共享,以現代科學手段進行征收管理,完善征管監控系統,既全面掌握了稅源基本情況,又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使稅收工作由繁到簡.
5.強化稅務稽查,為征管模式職務
摘要稅收征管是稅務機關的重要活動內容,本文概述了稅務征管的全部流程和技術特點,通過分析稅務征管過程中常見的典型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為廣大稅務征管職能部門和稅務工作人員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資料,為進一步完善稅務征管工作做出了有意義的嘗試。
關鍵詞稅務征管常見問題解決措施
稅收是經濟活動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稅收征管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的主要職能。稅收征管的核心內容主要是根據國家相關的稅務法律法規,對各項稅收工作進行有效的組織、協調、控制以及征收管理,以便于達到稅收工作的有效實施。從職能內容來看,我國的稅務征管主要承擔了以下幾個任務:1)宣傳國家相關的稅務法律法規,提高國民依法納稅的法律意識,保障稅收工作的執行力度。2)有效的掌握稅收來源的實時動態,完善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3)對納稅單位和企業、個人進行相關的納稅登記,完善納稅的申報環節。4)對納稅過程進行實時的審計和監督,保障納稅額度,控制納稅款項。近年來我國經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與此同時,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的稅收部分也是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自推行稅收征管制度改革以來,稅收總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稅收征管的亂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依法納稅的意識得到了廣泛的推行,可以看到,稅收征管改革的正在逐步邁入正軌。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清楚的意識到我們的稅務征管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這也是制約我國稅務工作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所在,剖析稅務征管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深化稅務征管的改革力度,才能為稅務征管提供更好的進步空間。
一、稅務征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稅收征管不力,稅源管理混亂
我國是一個經濟大國,納稅企業單位數額龐大,對于納稅稅源的管理主要采用的是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納稅檢查和發票管理等等技術手段。雖然涵蓋面十分的全面,但是實際實施時缺乏足夠的力度,目前的稅務登記還僅僅是停留在企業營業登記的層面上。對于企業營業內容和稅務信息的真實性還有待進一步的考證。納稅申報主要是一個檢查企業是否按照預定時間點進行納稅,對于納稅質量和稅源控制的力度還遠遠不夠。發票管理是一項十分有效的稅務管理方式,但是這是建立在正常的發票開具環境之下的,因此,對于稅源的管理是呈現出一定的混亂的,也是我們稅務征管工作中首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2.稅收審計和監督工作存在漏洞
審計和監督工作是財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稅收征管中的審計監督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即對稅收機關、納稅單位、納稅過程進行稅務審計,可以看到,在稅務機關內部,稅務職能模糊,權利分工不明確,各級稅務職能部門功能重疊的現象時有發生。納稅企業中偷稅漏稅也是對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對納稅項目、納稅金額、納稅經手人員以及納稅信息的登記改動等等都缺乏足夠的審計監督,對亂象缺乏有力的打擊力度。
3.稅收信息化水平偏低,稅收管理隊伍素質有待提高
財政電算化是財政工作中一個發展的主要方向,也是稅收工作中一個側重點。在當前的收稅征管中信息化建設已經起步,但是在信息化覆蓋面、信息化數據處理能力以及信息化稅務系統平臺的利用效率上都還存在很大的不足,稅收手段的發展也使得稅收征管變得更加的技巧化,這就需要稅務工作人員具有更全面的稅務操作技巧,然而這也是我國稅務管理人員當前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
二、完善稅收征管的相關措施
通過對稅收征管進行一個針對性的分析之后,我們得出了稅收征管過程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也是稅收征管進行深化改革的發展方向,因此,建立健全稅收征管的管理體制需要我們有針對性的提出一些相關措施和對策:
1.強化稅源管理力度,保障稅收質量
稅務征管的核心應該是對稅源的管理,因此,合理的開展稅源管理是保障稅收征管質量的前提。對納稅對象,應該從財務會計上進行控制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會計資料內容進行專業化審核,規范稅務信息。實時了解納稅對象的支出情況,掌握納稅對象的納稅范圍,打擊偷稅漏稅現象,保障稅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對發票開具中的亂開、虛開和假發票現象予以打擊,完善發票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稅務監督約束,明確稅務責任劃分
稅收征管活動中的審計監督工作尤為重要。對于稅收機關內部,要明確各個職能部門、各個稅收管理人員的職能范圍,明確他們在稅收征管的工作內容和責任。對于在稅收征管中逃離責任、越權操作以及貪污受賄的現象要進行詳細的稅務審計,依法進行處理。要強化稅務監管的技術手段,進一步加強信息化稅務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完善稅務信息數據的檔案管理,建立信息化的稅務監控、稅務結算和稅務審計的系統平臺,大大的提高稅務工作的效率,規范稅務工作中的技術環節,提高稅務工作的服務質量。
3.提升納稅意識,完善稅收管理體系
依法納稅是沒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在現有的稅務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加大納稅繳稅的宣傳力度,是提高稅務征收效率最有力的措施,只有公民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了,稅務工作才能更好的開展下去。在稅務管理制度的建設上,要依法規范稅務征管的整個流程,明確責任管理意識,凈化稅務管理環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總結:稅收征管是稅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本文在分析稅務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之后,提出了解決問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對策和措施,為稅收征管工作更好的開展下去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參考文獻
[1]宋昕.我國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財稅縱橫.2012(16).
現行的征管模式強調以納稅人自行申報和稅務機關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征收、管理、檢查相互制約。這在實踐中明確了稅收征管工作程序。推進了依法治稅的進程。從宏觀上對稅收管理的規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納稅制度。其核心是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利于促進納稅人自身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稅務機關在征稅程序和納稅申報管理上更加科學、簡便和規范。
計算機網絡的大力開發和應用。使稅收征管工作從繁瑣中解脫出來,大大降低了稅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計算機信息系統在稅收工作中的廣泛應用,使申報、征收和稽查三個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
建立辦稅服務廳采取集中征收的辦法,增加稽查人員的比例,設置專門稽查機構,這些措施都大大增強了稅務機關執法的力度。
2、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比較適應當前條件。且較為科學的模式。但是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問題。
(1)現行稅收征管機構在功能應用上存在著不盡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廳沒有充分發揮其功能效應。各窗口的設置還不盡完善,雖然投入大量硬件設施。但其功能的應用有待于開發。如以計算機代替手工征收,雖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軟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對納稅人簡單情況進行儲存,打印稅額及征收日報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別是對未申報戶、欠稅戶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與工商、銀行、企業進行聯網。其次,稽查人員所占的比例仍顯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實,稽查的內容、方法也有應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目前稽查部門實行的“選案、稽查、審理、執行”一整套方法。雖然本意是要強化對稽查權力的制約。減少大規模稽查而增加的稅收成本,但在實際執行中卻出現一些問題,利用選案提供的數據不盡準確,影響了稽查工作的準確率,特別是目前市場經濟干變萬化,企業的情況亦是瞬息萬變,而且納稅人自身素質不高,勢必影響了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造成了一些“問題戶”長期置于稅收管理范圍之外。再次,各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劃分有時不甚合理,征收與稽查兩大機構間也缺乏整體協調,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這一切都影響了機構功能的正常運轉,必須積極地解決。
(2)在由舊模式向新模式轉變的過程中,稅源管理出現的失控。現行征管模式運行后,機構人員重新組合。只靠納稅人憑借自覺意識主動上門納稅。征收不再是專人下專戶。由于客觀觀經濟情況復雜多樣,形成漏征、漏管戶的大量存在。給稅務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亂。如:企業變更地址后不到稅務機關進行重新登記,一但中途不來申報,就形成“在逃戶”;另則,企業此廢彼立,鉆空子,少繳、漏繳稅款,再如,企業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發票以后便銷聲匿跡,不再來申報納稅;納稅人雖然申報了,但稅款不及時入庫,形成拖欠;還有一些從事地下經濟的納稅人長期置于稅務機關征管范圍之外。凡此種種,致使稅源流失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3)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首先表現在稅務人員的素質、業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辦稅程序、手續、文書還不甚規范,稅務人員執法的規范化問題仍然存在;再次,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設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l、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相對超前與稅收管理環境相對落后的矛盾
我國現行稅收的征管模式總體內容與世界先進國家稅收征管模式接軌。即納稅人自行申報為出發點,在此基礎上,通過稅務稽查對納稅人進行監控。減少稅源流失。但這種模式設計并沒有考慮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的現狀。從我國稅收征管外部社會環境看。納稅人納稅意識相對淡薄,造成稅收申報不真實的狀況比較嚴重;在全社會范圍內沒有形成由政府立法并協調的全社會共享的信息網,使稅務部門無法準確及時分析并控制納稅人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從稅收征管的內部環境看,我國稅務機關管理水平比較落后。從稅務部門的機構設置到稅務于部的人員素質,從稅收法制建設到稅收行政執法和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從稅收管理手段到計算機運用的廣度和深度,都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我國稅收管理的內部和外部環境與國外發達國家比較相對落后,因此決定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某種程度上超越客觀實際,必然是超前的,因此在實踐中會產生許多問題。
2.稅收征收的集中管理和稅源的極度分散、隱蔽之間的矛盾
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但對納稅人動態狀況,以及地下經濟中的納稅人沒有建。立有效的控管手段。稅務稽查部門由于人員數量、人員素質、稽查手段的限制,對納稅人的納稅狀況也不可能全面準確管理,同時由于社會信息網絡沒有形成,計算機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只是淺層次的。而另一方面,稅務機關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納稅戶,稅源分布極度分散,同時由于目前分配渠道的多種多樣,收入方式復雜化,使得稅源變得十分隱蔽。這就使稅務部門不論是對隱蔽的稅源還是流動的稅源。不論是已納入征管范圍的納稅戶,還是末納人管理范圍的納稅人都難以全面。真實和動態地掌握其稅源的狀況。可以說目前的稅收監控是人工的監控、事后的監控。這是造成目前稅收管理中難以形成對納稅人的主動、積極、同步、有效管理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三、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對策
1.強化稅收管理,防止稅源流失
針對稅源流失問題嚴重,漏征漏管戶大量存在,應重視征管基礎工作,針對各種具體問題采取不同措施,銜接好征管工作中的各個環節。
在稅務登記環節上。應采取納稅保證金制度,而且要派專門人員進行實地調查:留檔管理,然后再發給登記證件,這些原始數據將作為后來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基礎。同時。與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信息交流,掌握納稅人動態資料。
在征收環節。應對納稅人一定時期的申報情況,財務數據,申報違法情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稅款滯納數額、原因,零字申報、負申報的情況做詳細儲存,為稽查選案輸送案源。也為票證供應窗口提供數據。
在稽查環節,通過稅務登記窗口提供的數據,進行各種對比分析,及時做出準確結論,對可疑問題進行徹底檢查。
在管理機構設置,實行征收和稽查的徹底分離,征收局在受理納稅人申報的同時,應設專職管理人員按區域對納稅人的管理專職負責。
2.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
要繼續開展深入、持久的稅法宣傳。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種宣傳形式,全方位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運用典型事例開展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偷稅可恥,納稅光榮的良好風尚,以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要嚴肅稅法,嚴格執法,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稅收法制體系,使征納雙方和社會各個部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近期應要完善稅收工作各環節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書的應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執法人員要加強法制觀念的教育,做到執法必嚴。要從自身做起,不允許收人情稅現象出現,堅決制止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做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無論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違犯了稅法,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3.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度
辦稅程序要統一,設置多功能辦稅大廳,明確各窗口的職責分工,規范服務、文明征稅。
征收、稽查各環節工作要程序化、規范化。各環節的資料、信息傳遞要有規范的手續。稽查工作中要正確處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的關系。
規范稅務執法文書的使用。全國或省市要統一執法文書的使用名稱、式樣。法律依據等,使稅務執法人員能夠正確運用稅收擔保、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稅收法律手段。并在這一領域與計算機軟件相配套,在軟件上存儲相應的文書及使用方法,做到雜而不亂,有章可循。有條不紊。稅務人員要加強文書使用,規范使用執法文書,每一個工作步驟都要有相應的內部文書或外部文書,以此達到嚴格執法的效應。
4.大力開發軟件系統。進一步擴大計算機在稅收領域中的應用
為了改變計算機現有的利用程度,達到人機結合征收、人機結合稽查的目的,我們必須大力開發軟件系統。第一,增加一定投強加強微機開發力量。確保軟件開發應用及時到位;第二,規范不合理的工作程序,規范部分內部傳遞文書以及納稅申報表體系,使之既簡單明了,又有實質應用,便于進行微機操作;第三,盡快與工商、銀行等機構進行聯網,達到信息共享,以現代科學手段進行征收管理,完善征管監控系統,既全面掌握了稅源基本情況,又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使稅收工作由繁到簡。
5.強化稅務稽查,為征管模式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