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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質就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轉變為現代結構。
為什么作這樣的理解呢?
第一,城鄉關系上最現實的問題是“三農”,這個問題相當突出而且根子很深;第二,我們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難點和重點在農村,也就是說,必須解決統籌城鄉發展、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才能實現現代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這樣一個實質,也可以說是我們解決三農問題所要達到的目標是統籌城鄉發展、改變二元結構,換句話說,統籌城鄉發展最后要落腳到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問題。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們統籌城鄉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難度加大?就是因為我們的城鄉二元結構具有世界上其他國家所沒有的深刻背景和深刻程度。
這有三個理由:第一,歷史的原因。各國普遍存在的歷史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各國的具體情況雖有所不同,但二元結構是普遍的。第二,中國的城鄉二元結構有其特殊之處,這就是中國上世紀50年代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這個背景特別重要。當時我們提出優先發展重工業,在當時的國際國內條件下,這是一個唯一正確的選擇。但這個選擇帶來兩大問題。第一,錢從哪里來,重工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發展重工業需要的投資從哪里來,在當時的條件下只能靠內部積累,這有兩個來源,一個是讓農民做貢獻,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通過壓低農產品價格為工業化積累資金;二是讓工人做貢獻,實行低工資政策。第二,人到哪里去,優先發展重工業投資大,提供的就業崗位少,大量的勞動力沒地方去,這就是限制農民進城就業和組織城市知識青年下鄉的背景。在資金和就業難題的面前,走向了一套城鄉分割的體制,形成了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生活福利制度,從供給制度到社會事業形成了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第三個原因,在近幾年進入城市化加速過程以后,繼續存在“城市傾向”。在指導思想上,在政策的設計上,忽視了統籌城鄉發展,在有些方面擴大了城鄉差距,甚至有損農民利益。
由這三個原因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使我國三農問題相當突出,統籌城鄉發展任重道遠。
第二點:統籌城鄉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的關系
推進城鄉一體化是浙江黨政領導的一項重要決策。正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戰略部署,所以有必要討論城鄉一體化和統籌城鄉發展是什么關系。現在,有許多市、縣編制了城鄉一體化規劃,在這些規劃當中,對城鄉一體化的含義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表述。已經看到的一個比較好的表述是“城鄉一體化是在工業化、城市化的條件下,城鄉經濟社會融合、協調的現代社會結構”。這樣一個表述,它的基本含義是什么,我認為至少要講清三句話:第一,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的“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第二,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逐步轉變為現代結構;第三,目的是使城鄉居民共享現代文明,或者說城鄉居民有相同的共享現代文明的基本權利。
按照這樣的理解,在統籌城鄉發展與城鄉一體化關系的理解上,有以下三點值得關注。第一,在二者的基本關系上,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是手段,統籌城鄉發展是一個過程,實現城鄉一體化是目標,其核心是解決城鄉居民多方面存在的“兩種身份”,解決城鄉居民的國民待遇問題。第二,公平和效率的權衡。在統籌城鄉發展最后達到城鄉一體化的過程當中,應該說是充滿著公平的理念。但這個公平的理念不能離開效率,不能過度地損失效率來達到公平。第三,要研究和防止可能出現的一些傾向。可能會產生兩種傾向。第一種傾向是簡單化,例如編制城鄉一體化規劃,就把產業、生態等等都戴一個一體化的帽子。這個一體化到底是什么含義,如何來實現,并不是十分清晰。就產業來說,在一個縣的城鄉一體化中,一個縣的產業能否一體化,如果一個縣的產業是一體化的話,那區域的產業分工會怎么樣?生態一體化,一個縣是否是一個生態系統,還是一個大的生態系統里的一個部分?第二種可能產生的傾向是理想化。比如社會保障體系的城鄉一體化,要有一個過程,從城鄉不同水平、不同方式的社會保障做起,要考慮到國情,考慮到過程,考慮到條件。要有一個推進的時序。如果沒有一個時序,在實踐中,可能會帶來一定的困難,或者是要求過急,或者是做不到,或者是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
第三點:統籌城鄉發展的切入點
當前統籌城鄉發展的切入點是增加農民收入。陳錫文主任講的錢、糧、地、人、權五個字,錢是放在第一位的,也就是增加農民收入是第一位的。雖然統籌城鄉發展的基礎在于“發展”,發展的一個集中表現,就是增加農民的收入。從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看,從公平的角度看,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非常不容易的。我大致算了一下,目前浙江省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大致是2.4:1,按2003年的基數,2004年到2010年,假如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每年增加8%,農民收入年均增幅提高到9%,比城鎮居民收入增幅高1個百分點,到2010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2.3:1。如果農民收入增長速度達到12%,比城鎮居民收入增幅高4個百分點,到2010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為1.9:1,接近1990年差距的水平。要達到全面小康和現代化的水平,比如全面小康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1.5:1,現代化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1:1,距離尚遠,談何容易。因此,這是一個可供選擇的切入點。抓住了這個切入點,就抓住了重點和難點,抓住了統籌城鄉發展的中心環節。
增加農民收入,至少要解決四個問題,具備四個方面的條件。第一,減少農民,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第二,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包括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第三,提高農民的素質,農民各方面的素質——文化、科技、勞動技能等素質的提高,使得農民具有生存和發展最重要的資本;第四,改善農村的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既要改善農業的生產條件,農村的基礎設施、公用設施,更要重視為提高農民素質服務的教育、文化、科技設施。
第四點: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在于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
統籌城鄉發展的內容大致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個是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包括產業的分工、產業相互之間的聯系、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要素配置、經濟發展水平等;第二是統籌城鄉社會發展,包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第三是人的發展,包括人口素質、生活水平、生活質量等。核心問題是以人為本,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圍繞這三個方面,要做好八項制度創新。第一,土地制度;第二,財產權,特別是村級集體財產權的改革,這兩項加起來是產權改革,就是十六屆三中全會講的“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第三,戶籍制度,這不是簡單的戶口問題,而是與人口流動、遷移相關的許多社會體制政策方面的問題,解決了這些問題,戶籍本身的問題就好解決了;第四,就業制度,特別是進城民工的有關體制政策的改革創新;第五,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制度;第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體制;第七,財政和稅收制度。主要是公共財政建設中的城鄉統籌,農村稅費改革等;第八,價格制度,糧食價格問題,一些壟斷部門的價格問題,在統籌城鄉發展中也還是值得研究的。
(一)統籌城鄉發展是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三農”問題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雖然取得了高速發展,但城鄉差距并沒有相應縮小,反而在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1985年的1.7倍擴大到2002年的3.1倍;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與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現金消費支出差距從1985年的2.2倍,擴大到2002年的4.1倍。如果將農民的實物收入、生產性投入和市民的非貨幣收入等因素考慮進來,則目前的城鄉收入差距達到驚人的6倍。而世界多數國家的城鄉收入之比為1.5:l左右,在韓國、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起飛時期,城鎮居民收入一般是農民的140-160%。即使在一些收入分配高度不平等的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也不像中國這樣大。
城鄉差距的擴大、“三農”問題的形成,都與城鄉分割體制和“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有很大關系。要想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發展,消除城鄉分割體制,放棄“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
(二)統籌城鄉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農村之所以在小康建設中明顯落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國在過去相當長時間里沒有統籌城鄉發展,實施了“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對“農業剩余”或農民的生產成果和農村的生產要素進行過多的強制性剝奪和轉移。因此,要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發展,停止對“三農”的剝奪。
(三)統籌城鄉發展是建立公平競爭、全國統一市場經濟的需要
目前,公平競爭、全國統一、高效有序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遠未形成,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城市政府對城市居民的特權進行地方保護,以各種方式阻礙農民共享現代城市文明;二是大中城市的戶籍制度還沒有放開,農村人口不能在全國范圍內自由遷徙;三是城鄉的勞動就業制度不統一,進城務工的農民還受到一些城市制定的歧視性就業和勞動用工制度的限制;四是城鄉福利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不統一,農村居民還沒有獲得平等的福利保障和受教育待遇,這成為城市吸納農村勞動力的重大障礙;五是城鄉財稅金融制度不統一,本來就較窮的農村居民反而承擔著比城市居民重得多的稅收負擔和各種非稅負擔如提留、統籌、攤派、集資、克扣等。
我國要想成為現代化強國,就必須建立公平競爭、全國統一的現代法治市場經濟。如果城鄉之間繼續存在種種制度差異和權利不平等,要想成為現代化強國是不可能的。
(四)統籌城鄉發展是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需要
我國近年內需不足主要表現為農村需求不足,而農村需求不足,主要是由農村居民購買力低造成的。我國農村實際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60%多,但農村金融資產不到全國的30%,農村社會購買力不到全國的40%。
農村需求不足或農民購買力低是由農民收入水平低造成的。農民收入水平低與農村剩余勞動力過多,人均資源少,勞動力生產率低等有直接關系,而所有這些又根源于城鄉分割制度和“城市偏向”的工業化或經濟發展戰略,或者根源于沒有統籌城鄉發展。
全面理解統籌城鄉發展
統籌城鄉發展是指統籌城鄉的全面發展,包括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和統籌城鄉社會發展。
(一)統籌城鄉經濟發展
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包括統籌城鄉經濟增長、統籌城鄉產業發展、統籌城鄉企業發展和統籌城鄉要素配置四個層面。
統籌城鄉經濟增長,主要表現為統籌城鄉GDP(或人均GDP)增長,要使農村和城市的GDP(或人均GDP)增長速度保持大致同步的狀態,即使有差距,也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
統籌城鄉產業發展,主要是要使城鄉之間在市場機制的引導下形成合理的產業分工,農村主要發展第一產業,城市主要發展二、三產業。但也絕不能忽視在自然經濟的轉型過程中,農村也會大量地產生第二、三產業。只是隨著城市化的逐步推進,第二、三產業越來越多地布局在城市包括小城鎮。統籌城鄉企業發展,主要是要給予城鄉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允許城鄉企業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
統籌城鄉要素配置,主要是要按照自由選擇原則,允許城鄉勞動力和人口自由流動,形成合理的勞動力配置和人口分布;按照平等交易原則,實現資金、土地、技術等要素在城鄉之間的優化配置。
(二)統籌城鄉社會發展
統籌城鄉社會發展包括統籌城鄉人口發展、統籌城鄉科教文化發展、統籌城鄉福利保障、統籌城鄉資源環境保護等。
統籌城鄉人口發展,主要是在盡快使農民享有國民待遇的前提下,逐步實現城鄉按照統一的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長,按照城鄉統一的教育培訓制度提高全民的素質。特別是不能忽視尚處于不穩定狀態的城鄉流動人口的生育控制和素質提高。
統籌城鄉科教文化發展,主要是要按照公平的標準,統一規劃城鄉的科學研究和教育文化事業,國家對農村的科教文化投入要保持在與其人口規模和人口比例相適應的水平上,使城鄉的科教文化發展保持協調發展的態勢。
統籌城鄉福利保障,主要是要建立城鄉銜接、公平統一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特別是要統籌城鄉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業的發展,要按照公平的原則,統一規劃城鄉的醫療衛生機構和設施建設,國家對農村的醫療衛生投入要保持在與其人口規模和人口比例相適應的水平上。城鄉的養老保障制度和各種補貼制度也要逐步實現公平統一。
統籌城鄉資源環境保護,主要是要按照基本相同的標準和協調一致的步驟來實施城鄉資源環境保護,既不能將農村的污染轉嫁給城市,也不能將城市的污染轉嫁給農村;既不能將城市的資源無償劃撥給農村,也不能將農村的資源無償劃撥給城市。
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是建立城鄉統一制度
只有通過建立城鄉統一的制度,才能走出城鄉分割體制,形成全國統一市場,規范政府行為,充分調動城鄉經濟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轉變“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形成城鄉協調發展的局面。
(一)建立城鄉統一的產權制度
我國目前的城鄉產權制度是不統一的,如城鄉土地產權制度、住房產權制度、資金產權制度就不一致。具體表現在:城市土地屬于國有,農村土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城市公有和混合所有住房多,農村私房為主;市民的資金所有權能得到較好的保護,而農民的資金所有權常常受到侵犯。
城鄉不統一的產權制度使城鄉之間的勞動力轉移面臨巨大障礙,使城鄉之間的生產要素優化配置難以順利進行,阻礙城鄉協調發展。因此,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產權制度。在城鎮化高速推進的過程中,一方面現有城市不斷向郊區農村擴張,另一方面原有部分農村逐步演化為新興城鎮,兩種土地所有制不斷產生沖突,農民和國家的土地權益不斷被侵蝕,因此,有必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將城鄉土地盡可能統一明晰到自然人和企業法人身上,政府只控制必要的土地。城市住房商品化的步伐要加快,特別是要加快放開和激活住房二級市場。要按照與市民同樣的標準對農民的資金所有權進行保護,絕不允許各部門在國家法律規定之外隨意侵犯農民的資金所有權(如攤派、集資、克扣等)。
(二)建立城鄉統一的價格制度
長期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前我國城鄉的價格制度不統一、不自由,如存在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城市部分壟斷行業存在壟斷定價,農村部分農產品存在保護定價。
城鄉不統一、不自由的價格制度,扭曲了市場信息,不利于城鄉資源的優化配置。即使是表面上看起來對農民有利的農產品保護定價,事實上既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也不能真正保護農民的利益延遲了農民向更有利的產業和區域轉移的進程。因此,必須按照現代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行城鄉統一、自由的價格制度,徹底消除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打破壟斷行業的壟斷定價,減少對部分農產品的保護定價。
(三)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
我國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所承載的權益是不一致的,擁有城市戶口的居民可以享有一系列福利保障待遇甚至特權,而沒有城市戶口的農村居民則不僅不能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待遇,而且要承擔比城市居民更重的稅收和各種非稅負擔。
這種城鄉不統一的戶籍制度,既不符合社會主義的理想,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原則。因此,必須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城鄉統一的以身份證管理為核心的人口流動制度,即任何一個人,只要其在一地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就有資格辦理當地戶口,并依法享受當地居民的權利,實現以居住地劃分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以職業劃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使戶籍登記能夠準確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職業狀況。
(四)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
在現代市場經濟制度下,城鄉就業制度應是統一的。在城鄉統一就業制度的引導下,勞動力在城市和農村的邊際生產率和工資率應趨于均衡。但我國的就業制度是明顯城鄉分割的,國家只負責城市居民的就業安排包括下崗再就業安置和就業登記,而基本不負責農村居民的就業安排和就業登記,農村居民基本上處于自發就業狀態。進城民工一般不納入城市勞動就業管理體系,不能享受與城市職工相同的勞動保障等待遇。
這種城鄉不統一的就業制度,扭曲了勞動力的價格和供求信息,破壞了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不利于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優化配置。因此,要想統籌城鄉發展,就必須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利用行政手段將勞動力分割為城鎮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以及本地勞動力和外來勞動力的就業管理體制,統一城鄉就業制度,承認和實現勞動力的擇業自由和選擇工作地點的自由;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規定農村居民在城鎮就業并落戶后,在住房、參軍、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應的義務;取消限制農民工進城就業的不合理規定;取消針對農民工的不合法和不合理收費;整治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等。
(五)建立城鄉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
實行城鄉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即使是前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福利保障待遇也是覆蓋全體公民的。但我國在改革開放前為了實施“城市偏向”的趕超型工業化戰略,實行了城鄉差別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改革開放后也一直未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制度。醫療、養老、住房、勞動保護等福利保障待遇基本上只施惠于市民,國家對農村的教育投資大大少于對城市的教育投資,很多地方的農村教育主要靠農民集資。這種城鄉不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既不公平,也阻礙了城市對農村人口和勞動力的吸收。這種制度致使許多城市為了維護本市市民的福利保障和教育特權,對農民進城就業、子女上學和落戶進行排斥。
因此,要想統籌城鄉發展,就必須盡快建立城鄉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凡是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種福利保障和教育待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農民也應同樣享有。考慮到農民進城面臨很多風險和不確定性,應規定農村居民在城鎮就業并落戶后,可繼續保留原籍土地和山林承包權,并可享受原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繼續保留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等。要通過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育和醫療衛生制度,消除在城鄉分割制度下農村勞動力在獲得教育、技能培訓、健康與營養等人力資本投資方面與城市勞動力存在的巨大差別。
(六)建立城鄉統一的財稅金融制度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社會經濟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目標和要求。這“五個統籌”的各個方面相輔相成、相互影響。其中統籌城鄉發展擺在首要位置,因為它是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是“五個統籌”的“牛鼻子”,只有統籌城鄉發展,才能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要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除了體制的配套和保障外,一個重大的任務就是要加快城市化進程、提高城鎮水平、走城鄉一體化發展道路。
中國人民大學黃泰巖教授認為:城鄉一體化的核心是城鄉經濟的一體化,具體講,就是要通過農民市民化、農業工業化、農村城市化來實現城鄉生產方式一體化、生活方式一體化、市場體系一體化。由此,建設系統的任務就是為農民市民化,農業工業化,城鄉生活方式、生產方式、市場體系一體化搭建平臺,營造環境。平臺構建合理,環境營造舒適是城鄉空間結構和資源布局優化,農村人口空間和職業轉移順利的關鍵。由于各地自然地理、歷史傳統、交通區位等的差異,城鄉一體化道路不可能有一個固定的模式,要探索出一條有XX特色的城鄉一體化道路,首先必須對XX市情有一個清醒而準確的認識。XX市委書記廖炎秋同志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用“優劣并存,喜憂參半”來概括XX市情的基本表征。這既認識到了XX交通區位優,城市發展快,經濟來勢好,文化淵源深的有利方面,也認識到了XX受到x\x雙重夾擊,缺乏產業支撐,觀念狹隘等劣勢。只有加快城市化進程,走城鄉一體化道路,才能避免外資留不住,內資往外流的“過水丘”命運,變劣勢為優勢,化憂為喜。首先必須解決兩個認識問題,一要有開放的雙贏觀。加快城市化進程,并不是以與xx平起平坐,鼎足而立為出發點,而是以促進市域經濟發展、實現農民市民化為目的。要有海納百川、靠大聯大、一體發展的襟懷和膽識,堅決革除“寧當雞頭,不為鳳尾”的思想。過去總想與大上海平起平坐的江蘇、浙江等省,現在都極力爭取融入大上海的經濟圈,以做大上海的小老弟為榮。XX距xx均為一小時左右車程,我們要找準產業聯結點,既融入衡陽經濟圈,也融入郴州經濟圈。不做“過水丘”,而要做承xx的中轉站,甚至還要有把XX創建成為珠江和長江兩大經濟帶聯系停靠點的大氣。二要有比較的優勢觀。XX在湘南地區的交通區位和歷史人文優勢顯而易見,與xx市其它縣市比較,XX的城鎮空間布局和資源集聚都有自己的特點。一是XX城與建制鎮差異明顯,,建制鎮居民和農民空間轉移方向集中于XX城,形成了市域范圍內XX城無可替代的經濟吸附力和人口轉移吸引力。如xx縣x差別不大,很難形成絕對中心地位。二是建制鎮發展先天不足,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能力不強。新市鎮有一定基礎,由于耒水航運的中斷,長期發展停滯,京珠高速開通后才剛有生氣。如xx縣,新縣城剛搬遷,長期有縣無城,縣域經濟缺乏中心,只得依附于xx市,而他們x等建制鎮發展較好。
基于以上認識,我認為必須走XX特色的城鄉一體化道路:XX城盡量做大做強;建制鎮突出發展重點、優化功能定位。努力構建以來陽城為中心,包括新市、小水、竹市等鎮在內的半小時經濟圈,充分發揮經濟圈的集聚、輻射、吸引、帶動作用,推動城鄉統籌發展和城鄉一體化進程,從而解決XX三農問題,實現全面小康目標。
堅持走有XX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必須強化四個統一。一要做到城鎮規劃編制統一。統籌城鄉發展,規劃是先導。要統一編制市域布局規劃,特別注重環XX城半小時經濟圈的規劃,以此總攬城鎮建設規劃,促進城鎮有序發展和人口梯度轉移,統一編制城鄉基礎設施規劃,構建覆蓋城鄉的環境、交通、供水等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滿足城鄉居民生產生活需要。統一編制城鄉用地規劃,合理布局建設用地、住宅用地、農業用地與生態用地。規劃編制要高起點,科學合理地對城鎮進行發展定位和功能分區,帶動招商引資和城鎮資源的升值。XX作為中部地區一個普通的縣級市,靠現有的城市資源和設施進行招商,其引力和潛力是有限的,我們要通過城市規劃的調整,提升城市檔次,完善城市功能,實行“概念招商”,建制鎮更要如此。二要做到城鎮建設監管統一。我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建設統一監管力度,對規劃、設計、施工等各環節實行全程監管。一方面是為了確保質量,杜絕各類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是為統籌兼顧,防止盲目跟風、千鎮一面,從而喪失地域特色。三要做到城鎮經營運作統一。這個統一不是管得過多、統得過死,而是把城鎮市場化經營的各個方面調控在一個宏觀的“度”之內,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統一在一個最佳的點上,實現雙贏。有的地方在搞開發時門檻太高,農民實現空間轉移后,口袋已被掏空;無法再實現職業轉移,不得不回歸土地或外出務工,形成空心城鎮。我們要降低農民市民化的門檻,讓農民進得來、活得下、富得起。四要做到城鎮管理模式統一。要改變重建建設輕管理的傾向,加強整體素質建設,增強服務意識,全面提高城鎮市容市貌、風景名勝、道路交通、社會治安、社會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別是對剛轉移到城鎮的農民,要大力開展生活方式、市民規范、職業技能教育,使農民進城入鎮不僅是表面的轉移,而是質的變化。
關鍵詞:城鄉統籌 發展 人口生育
中圖分類號:C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10-204-03
湖南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統籌城鄉發展是湖南“十二五”及今后相當一段時期面臨的重要任務。統籌城鄉發展,核心是城鄉要素的交換,尤其是城鄉人口的流動。只有不斷立足實際,實施穩定與調整相結合的人口生育政策,才能有效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一、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實施促使湖南人口自然增長率明顯下降
建國60多年來,湖南人口控制工作經歷了無計劃增長到有計劃增長的過程,人們的生育觀念發生了很大變化,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初實施嚴格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全省人口控制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生育觀念發生根本轉變,全省人口自然增長率顯著降低,以20世紀70年中后期計劃生育實施后為標志呈現明顯的前高后低特點,大概經歷了5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第一個增長高峰期(1950~1958年)。這一時期,是建國后湖南人口增長的第一個高峰期,9年中增加人口686萬多人,增長幅度達到22.31%,平均每年增加76萬多人,年均自然增長率為23.24‰。此期間人口的快速增長與人口再生產的快速增加有很大的關系,從總體來看,建國后工業、農業、經濟的快速恢復發展為人口再生產提供了充足的物質基礎,無限制性的生育政策為人口迅速增加提供了政策環境。
第二階段為湖南人口低谷期(1959~1961年)。這一時期,是湖南人口負增長時期。1961年同1958年相比,全省人口總量減少164.74萬人,減少幅度達4.46%,平均每年減少54萬人之多,年均遞減率為15.2‰。這一時期人口總數遞減,出生率逐年下降,特別是1960年和1961年,自然增長率為負數,不是人口政策的人為減少,主要是因為1959~1961年、經濟困難的影響,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大幅度下降,死亡率回升。
第三階段為人口補償性增長高峰期(1962~1971年)。這一時期,是湖南人口增長的第二個高峰期。這個階段人口出生猛增,形成了長達10年的生育高峰期。從1962年開始,連續4年出生率都高達40‰,1963年出生率最高達47.29‰。1971年后雖有所下降,但仍達29.13‰,10年中,全省人口總量增加了1090.29萬人,增長幅度為31.08%,年平均增加100萬人,年均自然增長率達到27.4‰。這主要是由于渡過經濟困難時期后,人民生活水平上升,出現補償性生育所致,開始后,計劃生育工作被迫停止。
第四階段為湖南人口緩慢增長階段(1972~1993年)。這一時期,全省人口增量增加1545.02萬,增長了32.87%,年平均自然增長率為15.08‰,比第三階段下降了1.23個百分點。如以1970年出生率為基數推算,到1990年,全省少出生2000多萬人。雖然20世紀80年代人口增長波峰明顯低于前兩個高峰期,但波動起伏比較大。20世紀80年代后期,人口形勢嚴峻,引起了各級政府和社會的關注,齊抓共管,計劃生育工作的全面開展,特別是一對夫婦只能生育一個小孩的計劃生育政策在城市得到嚴格落實,人口猛增的態勢才得以控制。但由于人口基數過大產生的慣性影響,再加上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刺激了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農村居民的生活自由度更大了,也使計劃生育管理困難增加,從而導致出生率仍較高。
第五階段為湖南人口逐步進入低生育階段(1994~2011年)。這一時期,湖南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多子多福的生育觀念開始淡化,人口增長進入穩定的低速增長時期,人口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再生產類型實現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歷史性轉變。據統計,2011年底湖南總人口達到7135.6萬人,比1994年增加833.02萬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長率為7.3‰,人口總量呈現持續低速增長態勢。2011年人口出生率為13.35‰,人口死亡率為6.8‰,人口自然增長率為6.55‰,與1994年相比,人口出生率下降了0.53個千分點,人口死亡率下降了0.23個千分點,自然增長率下降了0.3個千分點。總體來說。這一時期,湖南人口總量控制在低速增長階段,人口控制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城鄉統籌發展中人口生育政策實施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現有的人口生育政策雖然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數量,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但仍然存在整體效用低,存在明顯不公,出生性別比失衡,老齡化加速等問題。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現將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進一步認清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意義,充分理清統籌城鄉發展思路
統籌城鄉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涵,是中央和省、市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把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擺上當前和今后長時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既是落實上級精神的客觀要求,也是源于對市情的深刻把握,更是出于對未來發展趨勢和區域持久競爭的戰略思考。
全市統籌城鄉發展會議召開后,我區迅速召開區四大班子會和各級班子會,認真傳達會議精神,進一步在全區上下統一思想,深刻認識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大意義。認真謀劃主城區統籌城鄉發展的工作思路,明確了以整合城鄉資源、協調城鄉利益關系、推進城鄉建設與管理一體化為著眼點,以加快城市化進程為目標,從城市空間拓展、產業發展、園區建設、新民居建設等方面,實現突破,力促統籌城鄉發展取得明顯成效,爭取利用3-5年的時間在全市率先完成城鎮化。在這一思路引領下,全區各級各部門站位全局,分工合作,扎實推進統籌城鄉發展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二、抓重點,求突破,加快統籌城鄉發展進程
在統籌城鄉發展工作中,我們堅持規劃先行,堅持城鎮空間拓展與產業聚集并重,努力把加快城鎮化與農民現階段的利益訴求統一起來,積極穩妥、扎實推進。
一是先制定規劃,后分步實施。按照全市統籌城鄉發展的總體要求,以全面協調城鄉利益關系和整合城鄉資源為著眼點,結合“十二五”規劃的編制,積極推進城鄉要素的對接,資源優化配置,著力構建完善的城鄉一體化發展體系。充分考慮未來幾年內城鄉發展趨勢,細致深入的開展相關調研,結合全區城市規劃、產業規劃、基礎設施規劃等一系列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全面系統的吸納統籌城鄉發展戰略要求,用以科學指導研究制定統籌城鄉發展規劃。在規劃中,打破行政區域和城鄉界限,依據不同區域的資源秉賦、產業基礎、環境特點,按照宜居宜業宜游的城市功能要求,規劃了中心商住區、臨港物流園區、圓明山旅游度假區、大北部工業區、海陽古鎮休閑區和西部商務區六大功能區。在城鎮空間布局上,圍繞城市區周邊,布局2-3個小城鎮,取消中心村,使人口集中到城區及周邊,為產業發展留出更多的空間。
二是先拉開框架,后配套設施。我們積極聘請國內外知名公司,以高于現有城市區的標準規劃設計,加快構建連接城區、覆蓋城鄉的城鄉一體的交通網絡體系。近2-3年內,我們要打通六大片區連接路,今年開工的有民族路北延伸、北港大街東西延伸、華山路等三條路,同時,促進水電氣訊及環保設施向外延伸。不僅注重道路、供排水、垃圾處理、通訊等基礎設施的配套,而且注重文化、教育、衛生等公共事業的配套建設。中心商住區內按照現代城區標準改造提升。重點推進__x商業區、__x歷史街區、西部四村改造、__x改造、火車站片區改造等舊城區改造工程,提升形象,完善功能,特別要完善旅游服務功能,加強承載力、競爭力和輻射帶動力。
三是先建設園區,后發展城區。我們按照園區、城區、景區三位一體的工作思路,先聚集產業、再聚集人氣。園區不僅是項目建設的平臺,也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鎮化的有效載體。在加快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的力度,加大新民居建設的力度,加大服務設施建設的力度。實現項目落園區、農民進社區。____區重點推進義務小商品城、興龍物流等重點項目,加快推進南四村改造進度;__x旅游度假區重點是“修路、栽樹、招商、挖湖”,加快推進__x苑十村新民居聯建工程;____區重點進行美化、綠化、亮化提升,加快推進__莊等八個村的新民居建設工程和市場、學校、醫院等服務設施,啟動國際風情園建設。在三個園區的整體推進過程中,盡快完善____區的服務功能,加快項目建設進程,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對其他園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四是堅持以人為本,強保障惠民生。統籌城鄉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城鄉居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使環境更優美,使人民的生活更富裕、更幸福。不僅能使農民住進社區,更要充分的就業;不僅物質生活豐富,更要有更多的文化生活和更多的精神享受;還要使用困難群體的生活有良好的保障。在新民居的拆建過程中,將充分保障群眾的既得利益,妥善處理好各類矛盾,保持穩定。在新民居建設中,要不斷提高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培訓,努力做好失地農民的安置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機制,使 城鄉統籌工作在和諧穩定的環境中加速推進。
【關鍵詞】 城鄉統籌 路徑探析 對策
引言:統籌城鄉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步伐,是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重要課題,黨的十六屆三種全會曾把“統籌城鄉發展”作為“五個統籌”之首來看待,十七屆上開始明確未來城鎮化發展方向。由于改革開放以來,進城務工的人員開始增多,城市工業化水平突飛猛進,同時推動其他產業的發展,比如教育、醫療、養老等,經濟化發展格局放大,但也隨之而來的各方面物價較高或其他政策方面影響,使進城的務工人員沒有能力在城市安家戶口,而農村由于勞動力減少、各方面觀念體系的制約再加上養老、教育等政策還不完善,使本來就脆弱的農業生產得不到理想創收,導致經濟發展較為緩慢,城鄉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整體差距還較大。城市和農村之間本是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關系,農村的發展離不開城市的輻射和帶動,城市的進步也離不開農村的支持和幫助,因此,要在其兩者間找到制衡點,探討如何有效匯聚潛在資源,促進城鄉統籌快速發展。
1.城鄉統籌發展模式
1.1城鄉統籌
城鄉統籌標志著社會的進步,貧富差距的縮小,主要以城市帶動鄉村經濟發展,我國在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變革后發現,城市先發優勢越來越明顯,發展能量較大,因此,有義務業有能力帶動鄉村的發展。城鄉統籌是通過城鄉資源共享、人力互助、市場互動、產業互補等途徑,通過城市帶動農村、工業帶動農業,建立城鄉互動、良性循環、共同發展的一體化體制;并以城市和農村為一體的發展思維,立足城市發展,著眼農村建設,使更多的農村人員進入城市就業生活,更多的城市資金、技術、人才來到農村,相互流通進取,形成良好的發展格局。城鄉統籌,是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重大轉變。
1.2探討城鄉統籌的意義
城鄉統籌是現代化發展道路上一直致力解決的問題,通過對城鄉統籌路徑的探討,尋找出一條規范的界定概念和理論。因為,任何客觀規律的發展都是在一定條件下形成的,通過研究,揭示出城鄉統籌一般規律在其特定條件下的變化和表現形勢,為統籌城鄉發展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科學合理利用計量經濟學,使發展定量化,更好的剖析城鄉統籌發展中的問題和矛盾,為實際做出策略和制定政策方針提供依據。
2.統籌城鄉發展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制約其發展因素
2.1統籌城鄉發展模式取得的成效
由于個城區經濟發展水平各異,在實現統籌城鄉的發展路徑和模式也有所區別,目前統籌城鄉發展有三種可推進模式。1)以城帶鄉的“拉農模式”:四川成都推進此種模式發展成效較好,主要發展體現在“三個集中”,一是工業向集中發展區集中、二是農民向城鎮集中、三是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這三大塊,探索出一條適合地區發展的城鄉共繁榮、協調發展之路。2)城鄉融合的“合農模式”:推進此種模式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是浙江嘉興,城鄉統籌模式主要依靠“六個一體化”,即全力抓好城鄉空間、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社會發展、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的一體化,通過合理規劃,有效資源整合,以交通建設為重點,打造內外對接,實現資源優化互助利用,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同時,實現城鄉和諧發展。3)全面整容的“改農模式”:此種模式改良明顯地域是江西漳州,通過對農業、農村領導力量和工作機制的整合,成立農村總協調單位“農工部”,實現以農民為主的新農村價值,在“五大原則”的規范要求下,實行“自主申報、動態管理”,從“三清三改”入手,逐步達到“五新一好”的目標,實現創收的同時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各方面能力,并最終順利推進新農村建設。
2.2制約城鄉統籌發展的因素
2.2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
根據我國特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以及根據這項條例所指導的配套生產生活供給、就業、福利等的制度,劃分開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者的生存條件,成為現代化城鄉統籌發展的瓶頸。農村務工進城為了過好的生活,在為城市建設、旅游發展、工業發展等各方面做出貢獻,但卻不能享受城市同等待遇,也得不到較好的利益回報。據統計,“十五“期間,全國農民人均總收入實際增長7.4%,200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3587元,比上年實際增長7.4%,增速為前十年最高點,但是農民收入稍有增長的同時,城市在快速發展,與城鎮居民相比,差距不但沒有縮小,反而擴大了,城鄉分割十分明顯。
2.22城鄉空間經濟發展不均,產業結構單元一
由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配套生活設施標準不等,使得各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均衡,城鄉空間經濟發展不均將影響城鄉一體化進程,作為農村首要行業,同時為我國第一產業,由于近幾年天氣多變,大部門以農業經濟收入為主的農民收入較低,工業發展在城市有所出色,農村的特色產業也可以對外發展引商,第三產業在我國發展由于起步較晚,發展還不充分,還有待改進。
3.城鄉統籌發展路徑選擇與對策
1)以政策為引導,并加大財力支撐,政策是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根據各地區城鄉經濟發展狀況,把統籌城鄉發展的重點放在農村,更多考慮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針對需求制定政策措施,可通過制定城鄉統一戶籍制,消除就業歧視和生活限制,建立城鄉統一資源教育配置,提高農村整體素質水平,有利于建設文明農村融入城市節奏;同時發揮財政作用,政府財政作為二次分配對挖掘農村潛在增長力具有拋磚引玉作用,爭取上級對落后農村資金的支持力度,同時鼓勵外商資本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通過各種惠民、惠企措施來提高收益,財政支出可重點在農產業薄弱、公共服務、教育培訓等重點環節,促進農業和農村結構戰略性調整;使農村和城市在共同需求方面求同步發展,才能更好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2)依據社會主義城鄉統籌發展藍圖,匯集農村農民萬畝良田可利用資源平臺,產生最大化的聚合效應,通過農村人口城鎮轉移,進行有序的非農化轉型,在一定程度上先緩解部分農村人流住房、醫療、教育等問題。通過有效改善土地的利用率,合理分配生產力資源,最終實現鄉村工業化、城鎮化進度,實現成果共享,經濟共繁榮的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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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欠發達地區城鄉統籌發展存在的問題及路徑探討
關鍵詞:背景城鄉統籌基礎教育改革
2009年1月26日,國務院正式出臺了《關于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為重慶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發展動力和政策支撐。在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背景下,如何實現城鄉教育的統籌發展?城鄉教育的統籌發展又如何為城鄉統籌發展提供支持,服務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帶著這些問題,近段時間,我們對石柱縣的基礎教育進行了一次較為深入的調研。
一、“城鄉統籌”內含“統籌城鄉教育”之義
(一)什么是城鄉統籌
“城市”和“農村”是世界上兩種相對獨立存在的主體。站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高度,綜合研究城鄉關系、統籌解決城鄉問題,把城市和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作為整體統一籌劃、通盤考慮,良性互動,就是城鄉統籌發展。其基本特征是城鄉共生共榮、均衡發展,最終目標是實現兩者融合,城鄉關系一體化。城鄉統籌的內容廣泛、思想深刻、意義重大。中央強調城鄉統籌就是鑒于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分割,形成了嚴重的二元結構,城鄉差距不斷擴大,“三農”問題日益突出。局限于“三農”內部無法解決“三農”問題,必須實行城鄉統籌,共同發展。
(二)統籌城鄉教育是城鄉統籌的重要內容
國務院3號文件明確要求“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加快教育體制改革,形成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機制,支持重慶建設國家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其實,早在2008年7月24日,教育部就與重慶市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重慶市人民政府建設國家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戰略合作協議》,明確了部市雙方共建試驗區的職責和任務。2008年9月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重慶市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實施方案》,提出了改革實驗的具體要求和措施。市委書記指出:統籌城鄉發展,教育是一個突破口,是一種推動力量。只有統籌城鄉教育發展,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才能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以城鄉教育的統籌帶動城鄉經濟的統籌,以西部的發展縮小東西部的差距。(轉引自渝教辦〔2008〕85號文件),可見,統籌城鄉教育是城鄉教育統籌的重要內容。陶行知先生早年就對鄉村教育寄予厚望,稱之為“今日改造鄉村生活之唯一可能的中心”,在他看來,“改造社會如不從辦學入手,便不能改造人的內心;不能改造人的內心,便不能徹底地改造社會”。從這個意義上看,統籌城鄉教育應該成為城鄉統籌發展的重中之重。
(三)教育在統籌城鄉發展中的作用
城鄉一體化格局的構建,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其真正的意義不是農業人口向城市的空間搬遷,或將農村建成城市,而是生產要素的集聚、社會結構的轉型、思想觀念的更新和科學文化素質的整體提高,尤其是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勞動力素質的提高。城鄉統籌是一系統工程,作為這一系統子系統的教育,在城鄉統籌發展中具有奠基、引領、推動、保障的作用:1.奠基作用。為城鄉統籌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與人才基礎。2.引領作用。教育是培養公民和諧理念的手段,是傳播和諧文化的渠道。3.推動作用。教育服務經濟建設是社會發展的本質要求。4.保障作用。接受公平教育已成為一項重要的人權。
總之,教育是培養人的活動,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是通過培養人來實現的。人的知識獲得、技能形成、品德養成,人的觀念更新、素質提高以及由此帶來勞動效率提高、產業結構調整等等都離不開教育。二、教育服務城鄉統籌面臨新的挑戰
在城鄉統籌背景下,我們要認真總結教育服務發展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不斷梳理和研究遇到的新課題,積極迎接時代的挑戰,使教育服從和服務于城鄉統籌發展。
(一)發展的現狀
石柱教育近年有長足發展,學校教育網絡完備,教育教學條件大為改善、教育教學質量明顯提高,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等重大歷史任務已經完成,高中階段教育規模有較大發展,農村教師待遇不斷改善,支持弱勢群體教育的措施、政策不斷完善,服務城鄉統籌的教育體系已基本建立。從總體上講,全縣學校教育網絡基本能保障學生接受教育需求。但與人民群眾接受優質教育需求的不斷增長還有差距,與城鄉統籌需要大批高素質人才和合格勞動力的培養需求還有較大差距。
(二)面臨的挑戰
1.統籌城鄉教育發展任務艱巨
石柱縣教育的城鄉統籌狀況不容樂觀,城鄉教育資源分布現狀有礙教育公平,城鄉教育資源失衡,農村教育發展薄弱。(1)學校布點仍需調整。(2)硬件條件相差較大。(3)師資配備城鄉不均。(4)學前教育量小質弱。
2.服務農村社會發展亟待努力。(1)教育觀念必須更新。(2)教育體系需要調整。(3)課程設置應該相關。(4)職業培訓有待加強。
三、教育服務城鄉統籌的對策思考
當石柱縣的教育規模發展任務已基本完成后,必須由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轉變,提高教育質量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將成為石柱縣教育發展永恒的主題和戰略的重點。
(一)統籌城鄉,構建一體化教育體系
構建城鄉一體的教育體系,要從城鄉二元結構中走出來,在去二元結構思維的框架下形成新的思路,也就是要在整個大教育促進城鄉統籌、城鄉統籌促進教育發展的關系定位基礎上,謀劃城鄉統籌、謀劃教育發展。在這一框架下重新思考農村教育發展問題,加快教育發展,將巨大的農村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推動城鄉統籌。為此必須強化宏觀決策,抓好統籌規劃,建立一個能夠打破按照城鄉、行政級別、所有制、就業狀態傳統模式的教育體制;抓好統籌預算,建立一個能有效保障教育投資需求的公共財政投入體制;抓好統籌資產,建立一個能使教育資產集約配置、資源共享的管理體制;抓好統籌師資,建立一個使城鄉之間合理流動、資源共享的教師管理體制。
(二)搭建平臺,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關鍵詞 新型城鎮化;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經驗啟示
[中圖分類號]F29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7)05-0042-05
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問題屬于新型城鎮化中的重大關鍵性問題。城鎮化的進程中,伴隨著農村人口向城鎮的空間轉移,居民對于社會保障方面的呼吁力度在不斷加強,國家對此了一系列有關城鄉社保制度的政策。然而,由于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差異、城鄉二元結構模式的存在以及農村自身發展水平的制約,城鄉之間社保制度的客觀差異依舊明顯,并有日益向兩極化發展的趨勢,勢必會對新型城鎮化運行質量帶來負面影響,這就需要在未來的新型城鎮化中采取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統籌發展城鄉社保制度。本文正是基于此種基調,對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展開探索性研究,以期為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新型城鎮化高效率運行提供行動貢獻和策略貢獻。
一、城鄉社保制度的發展現狀及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為能夠有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方面進行了多方的努力和探索,取得了相對突出的發展成效,彰顯出光明的發展前景。但從改革的空間來看,這種改革多是在城市進行,對農村的社保制度雖有關注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同時,伴隨著居民對社會保障需求的增多,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下社保制度所蘊藏的城鄉社會保障差距過大、社保資金供給不足、城鄉社保制度區域化、社會保障覆蓋率低等各式各樣問題也日漸凸顯,引發大量的經濟社會后果,制約著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
(一)城鄉社保制度的發展現狀
城鄉社保制度作為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重要內容,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根據社保發展的現實情況能夠看出,我國在社保覆蓋面、人員分配以及財政經費方面均有明顯改善,城鄉之間的差異日漸呈現出收斂的趨勢,努力實現由單位和家庭保障向社會保障、由單純覆蓋城鎮職工向覆蓋城鄉居民、由單一保障向多層次保障的轉變。國家也開始重視并力爭彌補我國社保制度的缺口,為下一步社保改革奠定堅實的政策基礎。特別是“十一五”以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發展步伐加快,制度建設也取得突破性進展。黨和國家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先后建立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重要制度,頒布實施社會保險法,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居民保障水平也因此得到較大幅度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管理體系也初步建立。到目前為止,中國已基本形成多元化的城鎮社會保障模式與多維度的農村社會保障模式并存的運行格局。前者表現為個人、單位、社會、政府四維一體的架構負責制;后者表現為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農村居民醫療救助制度、五保供養制度、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制度,農村醫保等為主要內容的框架結構。未來的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與制度的日益完善,城鄉社保制度將會在較大的空間范疇內統籌和協調,社會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廣大人民通過享有社會保障得到實惠也將越來越多。這對于提升新型城鎮化質量和居民幸福指數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意義。
(二)城鄉社保制度中的主要問題
盡管我國的城鄉社保制度已取得特定的發展成效,這背后也隱藏著大量的現實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大層面,首先,覆蓋率低已成為制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重要因素。相對于城鎮居民基本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的比例來說,農村居民的覆蓋率卻不到50%,尤其表現在農民工群體,其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比例僅有8%到20%。這種偏低的覆蓋率嚴重影響著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對于未來新型城鎮化高質量高效率運行也將產生大量的負面效應。其次,城鄉間的社保待遇差距偏大。就社會保障的本質而言,農村居民遠比城鎮居民更需要各方面的保障權益,然而,實際情況卻有所反差,國家對于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補助遠遠大于農村,城鄉社保待遇水平相差較大,沒有達到城鄉均衡的發展效果。截止2010年,農村參與養老保險試點的人數為32 643.5萬人,僅占農村總人口數的33%,且參保水平也在逐年下降。再次,社保基金的籌集方式頗失公平。從社會保障的各個方面籌資方式可以看出,城鄉社保基金在籌資方式上有失公平。一般而言,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表現為職工與企業共同繳費的營運模式,企業出資大部分,員工繳納小比例;相比之下的農村居民,在社會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面,實施以個人繳納為主、政府僅僅予以政策扶持的營運模式;在醫療保險方面,實施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出資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相結合的營運模式。[1] 最后,農村社保管理機制缺乏健全性。目前為止,城鎮已建立起較為完備的社保管理制度,城市社保基金由中央政府通過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統一管理下撥,并且有專業人員成立起專業社保管理機構,構建起較為健全的社會保障信息網絡系統;農村社保管理體制成立較晚,少有專業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性的管理,社保基金多由地方各級政府下屬管理,體制分散,分頭、多頭管理;不同鄉鎮、不同地區相互獨立,各自為政,權責不明確,導致管理效率和管理效果也大打折扣。
(三)城鄉社保制度差異的經濟社會后果
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引發了各式各樣的問題,也會帶來較為顯著的經濟社會后果。首先,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阻礙了城鄉統籌發展進程的實現。在較長的時期內,城鄉社保制度始終是城和鄉的割裂狀態,農村居民無法像城鎮居民一樣享有著同等化的社保待遇,無論是在覆蓋比例,還是在參保水平,抑或是繳費方式均有所偏差,不利于增強制度的科學性和惠民性,嚴重制約著城鄉統籌發展的速率。其次,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降低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效率。在城鎮化的進程中,由于農村社保制度的不完善性以及區域經濟發展所限,保險基金累積和繳費期限受到很大制約,外加社保基金城鄉轉移難度所在,這會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農業轉移人口的基金資源浪費,導致城鎮化的成本加大;同時,正是由于這種社保制度的存在加大了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成本,也會嚴重降低這部分農業轉移人口對城鎮的經濟貢獻和社會貢獻,導致城鎮化的收益下降,最終帶來的就是城鎮化效率的降低。再次,城l社保制度的差異性影響著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障制度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作為社會動蕩的“穩定器”。在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下,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背后帶來的是部分農民享受不了各種保障和扶持,尤其表現部分老年人口和農民工群體,嚴重缺失其生活保障和醫療保障,極大地危害著社會的穩定和有序進行。與此同時,由于城鄉社保制度上的差異,農村居民福利待遇少,村民預期收入無法得到確定,許多農民正是因為生活沒有任何保障,從而走上了危害社會的道路。最后,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不利于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現行的城鄉二元社會保障制度從根本上扭曲了社會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導致收入分配既不公平也缺乏起碼的效率,制約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對這些經濟社會后果的明確,對于未來推動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提高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具有重要的推動優勢。
二、城鄉社保制度差異的成因解析
對于中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差異而言,有著多方面的深層次原因,上到宏觀層面的戰略體制,下到居民本身的參保意識,都有著十分明顯的聯系機制。這既是長期以來國家所存有的城鄉二元結構的使然,也是政府的財政投入水平與城鄉分配結構不匹配的必然結果。對此問題的明確,對于未來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與推動新型城鎮化質量的提升具有顯著地成因價值。
(一)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與戶籍制度
城鄉社保制度差異的根本成因在于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受制于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我國明顯形成了嚴格的二元戶籍制度,劃分出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給予不同戶口于不同身份,對應著不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相對于城鎮戶口的特權優勢,在社會保障方面,農村居民無法與城鎮居民享受著同等的社保待遇,同工不同保現象依舊突出。由此看來,戶籍制度的強劃分性造成居民身份上的不平等,而身份上的不平等注定引發社會的不公平,嚴重影響著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就其城鄉二元結構的本質來看,作為發展中國家從傳統農業化向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的過渡階段,實質上是通過犧牲農民的利益來發展工業化,通過收取農業儲蓄來籌集資金,保障城鎮經濟利益。這就導致我國城鄉發展政策的制定、服務的供給多以城鄉二元結構考慮基礎,多注重城鎮空間的發展,忽視或回避農村空間的發展。也正是這種原因,我國的社保制度也呈現出城鄉間差異明顯且缺乏統籌性的運行趨勢,二元性特點相對突出,不符合城鄉統籌發展的基本要求,更不利于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和運行效率的提升。這就需要在未來的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正確處理好城鎮和鄉村社保制度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統籌發展其框架結構與制度體系,深度革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為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和居民幸福指數的提升獻計獻策。
(二)政府的財政投入水平與城鄉分配結構
城鄉社保制度之所以呈現差異性,其主要原因還在于政府的財政投入水平與城鄉分配結構。根據相關數據顯示,自2002年以來,財政在社保方面的支出不增反降,公共財政支出主要用于城鎮,農村成為社會保障事業投資最薄弱的環節,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籌資異常艱難;2014年國家財政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為15 968.85億元,而用于新農合的財政支出為2 890.4億元,僅占總支出的18%,城鄉差距懸殊。從社會保障的本質出發,應首先幫助那些急需幫助的群體,然而實際并非如此。目前城鎮已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社保資金運行體系和社保資金籌資模式,對社會保險方面各個方面都做了詳盡的規定,保證社保資金能夠定時定點打到居民賬戶;而農村仍舊缺乏這一整套完整的籌資模式,資金不到位現象仍舊突出。同時,政府對于城鎮居民的社保資金投入相對較多,對于農村居民或是不投入或是投入力度很小,絕大部分需要自己出資,外加農民本身的經濟條件有限,很難承擔這些社保費用,無法享受到社保所帶來的福利。另外,由于財政投入水平的偏差,農村的社會保障也嚴重缺乏專業型人才,無法及時解決相應的社保問題;農村社會保障的信息封閉性,無法享受新型網絡模式下的社保方式。因此,政府的財政投入水平與城鄉分配結構構成我國城鄉社保制度差異的重要原因,這也意味著在未來的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必須有效提升財政投入水平,完善城l收入分配格局,加快建設農村社保制度,進而達成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初衷。
(三)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意識與參保積極性
在城鎮化進程中,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意識相對較差,參保積極性不高也成為城鄉社保制度差異性的重要因素。縱觀社會發展史,中國是具有五千多年農耕文明的大國,農民自古以來與土地相偎相依,對土地有著深厚的感情。在中國現行的土地制度下,農民已經有了根深蒂固的土地觀念,對土地有著生存依賴,土地客觀存在,農民的經濟來源就有穩定渠道,農民就能夠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此種發展現狀下,農民就會下意識的忽略除土地以外的任何保障制度,認為任何保障制度都無法土地保障相比擬,形成“只要是需要自己繳費的保障都是不靠譜保障”的思想觀念。同時,中國幾千年來的歷史原因,農民形成了“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禁錮了農民的社會保障思想;再加上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宣傳力度不到位和信息化網絡建設的滯后性,廣大農民群眾根本無法真正了解社會保障制度的真正精髓,導致農民的社會保障意識薄弱,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力度偏小,參保積極性不高,進而引發農村社保制度不健全、城鄉社保制度差異明顯的社會現實。這就需要在未來的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更新傳統的思想觀念,強化社保宣傳力度和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提高居民的參保水平和參保熱情,為更好的推動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和新型城鎮化質量的提升貢獻力量。
三、國外社保制度模式及其經驗特點
國外政府在社保制度方面經過較長時間的實踐探索,積累了豐富的寶貴經驗,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保模式。同時,鑒于我國在城鄉社保發展中面臨的種種問題,需要認真吸取有益經驗,以此促進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和新型城鎮化運行效率的提升。
(一)社會保險型的社保模式
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為代表的社會保險型社保模式成為諸多國家借鑒和學習的重要標桿。該模式的獨具特點在于,對不同的社會成員選用不同的保險標準,并以勞動者為核心,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強調勞動者個人在社會保險方面的責任;社會保險費用實行由國家、雇主和勞動者三方共同擔負的運行機制,以勞動者和雇主的社會保險繳費為主,國家財政適當支持,即個人和雇主投保,國家資助。同時,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與社會保險繳費的義務相關聯,享有的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與社會保險繳費多少及個人收入情況相關聯。[2] 該模式也比較重視社會保險中權利與義務的密切聯系度,強化自我保障意識,切實體現互助互濟的宗旨。這種社會保險型的社保模式對于我國推動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真正有效體現了以勞動者為核心的主體思想;以個人收入情況為基礎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運營模式,多掙多繳、少掙少繳,彰顯出公平的內在要義;費用由國家、雇主以及勞動者承擔,責任分明,資金壓力分散化,有利于城鄉社保制度的治理和完善。
(二)福利國家型的社保模式
以英國、瑞典為代表的福利國家型的社保模式屬于一種比較全面的保障模式,對于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保證人民生活質量及保持歐洲社會穩定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有著成功的內在經驗。該模式的顯著特點在于用累進稅的辦法實行收入所得再分配;實行充分就業,使人人能有就業機會;實行全方位的社會保障制度,其保障對象為全社會成員,覆蓋面廣;貫徹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保障原則;個人不繳納或低標準繳納社會保障費,福利開支基本上由政府和企業負擔;保障項目齊全,一般包括“從搖籃到墳墓”的一切福利保障;這種社保模式的優點在于社保質量水平相對較高,福利國家的居民能夠享受到高等福利待遇,真正實現達成居民只要有需求,社會就能提供保障的水平。盡管這種社保模式以發達國家為適用主體,但對于我國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仍具有特定的借鑒意義,特別是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保障原則及推動實施較高的覆蓋面,對于我國目前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現狀及農村社保覆蓋面低的現實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這也為我國未來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統籌發展提供了路徑指引和策略參照。
(三)儲蓄保險型的社保模式
以新加坡和智利等國為代表的儲蓄保險型的社保模式,有著自身內在的運行機制,對我國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也有著明顯的借鑒意義。該模式的獨具特點表現在雇主、雇員共同繳費或只有雇員繳費,政府不提供資助,強調自我負責;權利和義務高度對稱;政府不再是繳費主體,而是扮演監督者的角色,重點監督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運營狀況;保障水平基本取決于社會保險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率。儲蓄保險型的社保模式主要是以資金輔助為主,圍繞著公積金、個人賬戶等展開社會保障模式,意在通過保障居民的資金積累財富,使居民本身擁有的資金數量增多,從而達到社會保障的效果。這種社保模式對于我國未來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具有借鑒價值,可以鼓勵居民個人,尤其是農村居民通過儲蓄的方式積累社保基金,進而從經濟層面緩解我國的社保壓力,提高農村的社保水平,最終實現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協調發展。
(四)國家保障型的社保模式
由前蘇聯提起的以公有制為基礎、計劃經濟體制下推動實施的國家保險保障模式,雖已被摒棄,但對于我國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仍有一定的啟示意義。該模式由政府統一包攬,因而又稱政府統包型社會保障制度。該模式的重要特點在于,主要是通過國家憲法將社會保障確定為國家制度;社保支出由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個人不再另交保障費;其保障的對象是全體公民;工會參與社會保障事業的決策與管理。該種模式屬于強制性的計劃性社會保障政策,有著積極的作用,既能夠推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體現完整的福利水平,也能夠有效貫徹社會保障的本質要求。對于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中國而言,這種社保模式對于我國未來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也有著較為明顯的借鑒價值,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既要強調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也要發揮市場的資源優化配置作用,并將其功效完美結合,方能達成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戰略目標。
四、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策略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城鄉社保制度面臨著大量的差異性及各式各樣的現實問題,對統籌城鄉發展、提升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及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均有著負面的影響。這就需要在未來的新型城鎮化路途中,找到切合實際且具有針對性的操作性策略,來高度解決諸多現實問題,推動實現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
(一)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構建城鄉一體化的管理制度
推動實現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首要策略就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構建城鄉一體化的管理制度。首先,清理與戶籍掛鉤的各項政策。禁止各地新出臺的各項有關政策與戶口性質掛鉤,逐步剝除附著在戶籍背后的各種權益,對社保領域現有各種與戶口性質掛鉤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按戶口性質設置的差別化標準,研究制定城鄉統一的新標準,使現有政策逐步與戶口性質脫鉤,推動社保制度的統籌協調。其次,合理引導農業人口有序轉移。進一步放寬農民進城的落戶條件,降低大城市的落戶門檻,對于半城鎮化人口應實行逐級分布落戶的政策體系,引導在城鎮就業或者居住的人員有序轉為城鎮居民,適當考慮出臺人地掛鉤和人財掛鉤的運行機制,以此化解由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所帶來的種種沖突和不利,消除由身份不平等所帶來的一系列權益的不平等,使城鎮社會對農民階層由經濟接納、社會拒入轉變為經濟接納、社會接納。[3] 再次,建立多元化成本分擔機制。根據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企業、社會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社保成本分擔機制,降低社會保障的財政支出壓力,逐步縮小發達地區與落后地區、城鎮與鄉村之間社保制度的差距,使每個地區的社會保障事業共同發展,共同進步。因此,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構建起全國性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制度,既有利于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國家統籌社保資金,提升資金的利用效率,推動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
(二)完善城鄉收入分配格局,制定y一的社會保障政策
政府的財政投入水平與城鄉分配結構造成了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性,這也意味著未來的新型城鎮化中完善城鄉收入分配格局,制定統一的社會保障政策成為推動實現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戰略舉措。首先,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在實際的社保制度完善中,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在某種程度上加大了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為此就需要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4]使社會發展成果更多的體現在民生保障層面。其次,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調轉規則。城鄉社保制度之所以沒有能夠實現統籌發展的效果,重要原因還在于目前缺乏整套的社保調轉規則,導致各地間農民工跨地區調動時,其社會保障賬戶無法隨地進行移動,這樣大部分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無法享受到可靠穩定的社會保障。這就需要盡快完成社保體系建設,完善社保的服務職能,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政策機制,做到有重點、分層次的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身份的居民進行相應的社會保障服務,在保證全國范圍的居民能夠享受到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的同時,平穩推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這兩大方面的有效開展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城鄉社保制度的差異,對其實現統籌發展具有重大的戰略價值。
(三)提升財政投入水平,加快建設農村社保制度
城鄉社保制度之所以存在較大差異,除了相應的體制機制外,資金投入不足也是其重要的成因。為更有效的推動我國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還需要提升社保的財政投入水平,加快建設農村社保制度。首先,加大社保建設的公共財政投入力度。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強化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投入水平,提高社會保障程度,擴大城鄉社保覆蓋面,增加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政補助,逐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工傷保險待遇,不斷充實和壯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使更多的居民加入到社會保障的群體中來。其次,提升財政投入的效率,做到投入到位。提升財政投入水平不單單是要增加財政在社會保障方面的資金數量,也要加強資金的預算工作,以增強社會保障財政支出的權威性和穩定性;[5]社會保障的各個部門要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執行質量,要和財政社保的信息資源緊密結合,確保財政投入達成好鋼用在刀刃上的理想效果。再次,重視政府推動力量,強化政府的推動優勢。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村社保制度建設中的作用,把建設農村社保制度建設提上工作日程,明確其建設目標,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并積極進行社會保障方面的組織宣傳工作,認真進行資金統籌,全力支持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因此,提升財政投入水平,加快建設農村社保制度也成為新型城鎮化中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重要策略。
(四)強化社保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提高居民的參保水平
新型城鎮化中的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還必須強化社保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提高居民的參保水平和參保意識。首先,加大社保的信息化建設步伐。新世紀是信息化的r代,信息間的交流碰撞推動著各項社會事業的高效發展,為更好地縮小城鄉社保制度差異,就需要加大社保的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發揮其內在的優勢,提高居民的社保項目使用頻次;強化社保信息網絡建設效率,盡快更新我國陳舊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完善各級社會保障信息體系,做到信息保存完整,隨時可調查研究的基本效果。其次,要全方位培養信息建設方面的專業人員。由于農村專業人才的缺乏,也導致城鄉社保制度差異的存在,為此就需要大幅度培養信息建設的專業人才,使其通過先進通信網絡技術,實現社會保障信息的全覆蓋,建立起龐大信息云,每位居民的參保信息、繳費情況可以共同存儲在一個信息云云端中,可隨時抽取,既能夠有效節省時間,也能夠降低成本,還可以輕松完成大區域流動性人口社保業務辦理,為實現異地社保的合理轉移奠定基礎。因此,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中必須強化社會保障網絡體系的建設,加大網絡使用頻率,通過信息的篩選和政策的識別,全面提高居民的參保積極性,從而為我國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提供策略貢獻。
五、結 語
城鄉社保制度的統籌發展問題作為新型城鎮化中的重大戰略性問題,對于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和全體居民幸福指數的提升具有關鍵性作用。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為能夠保質保量的實現轉移人口享有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社保待遇的目標,就需要在有效明確其現存問題的基礎之上,采取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發展策略,來推動城鄉二元社保制度向一體化社保制度轉變,實現城鄉社保制度統籌發展的美好畫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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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間,如何加快推進農村改革,從而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體制機制,是擺在中央面前的一大重要課題。在不久前閉幕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上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2010年1月1日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綱要(2009-2020年)》正式出臺,綱要的牽頭人正是遲福林,他多年來致力于研究改革開放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政府轉型及公共服務均等化領域尤其深入,提出“‘十二五’期間農民工應該成為歷史”、“以城市化為重點推動城鄉一體化”等觀念。對此,《小康》記者就城鄉統籌主題專訪了遲福林。
土地制度改革是城鄉統籌突出矛盾
《小康》:您認為城鄉統籌的關鍵環節是什么?應該從哪幾方面突破?
遲福林:城鄉統籌從大的目標上來說是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進程,從現狀看,我國城鄉發展差距不是在縮小,而是在擴大。這些問題產生的焦點在哪里?首先就是農民工問題,要把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因為這首先涉及到農民的實際利益水平,農民工市民化不解決,因為身份限制而只能獲得不公平的勞動報酬;第二,農民工勞動報酬上不來,直接影響農民的實際收入;第三,農民工不市民化,那么城市化也會受到影響,城市化首先是人口的城市化,農民工是推動城市化進程的重要因素。
城鄉統籌另一個焦點問題就是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十一五”期間在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上有一定的歷史性的突破,“十二五”期間如果把制度可以統一和銜接(比如農村養老制度、新的農村合作醫療),這對于促進城鄉一體化有相當大的作用。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在縮小城鄉差距上有重要的因素,所以“十二五”期間要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
城鄉統籌突出的矛盾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問題,土地問題的核心就是能不能解決農民的土地權益。現在出現的土地換社保,合村并村是不妥的,我是反對的。城鄉一體化的本質是縮小城鄉差距,明顯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農民到城里做同樣的工作應該有相同的收入水平,土地永遠是農民自己的財產,土地換社保的做法實際上是侵犯了農民的利益。
《小康》:有專家稱,“城鄉統籌綜合改革”是一種變相的征地,您怎么看?如何避免城鄉統籌變成新一輪圈地運動的助推器?
遲福林:城鄉統籌的實質是城鄉一體化,但在實踐中,在追求GDP總量的過程中,城鄉統籌變形的情況確實還是有的,而且有的還相當嚴重,以城鄉統籌的名義做土地文章,瓜分農民土地,這個傾向確實存在。城鄉統籌的目的是明顯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要確保農民的土地,土地收益的大部分應該返回給農民,而不是搞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所以國務院開會要規范城鄉土地掛鉤的試點,現在不建議擴大。
《小康》:現在有這樣一個現象,農民工表面上是可以到城里去了,但實際上并沒有享受到對等的社會保障,他們認為在農村好歹有一片土地,但到了城里什么都沒有了,只是戶籍上改成城市,他們覺得還不如在農村好。
遲福林:這個問題是觀念上的一個誤解。農民工進城來,不等于剝奪土地,不管怎么城市化,農民土地所有權是長期穩定的,只是在家庭基礎上有繼承權,轉讓土地要遵循自愿原則, 這只是農民一個個體選擇而不是群體行為。在符合城鄉土地規劃的前提下,要統一建立完善農民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的相關制度安排。
成都和重慶部分做法是值得推廣的
《小康》:城鄉統籌發展到底到了怎樣一個程度?中部、西部、東南沿海等不同地區是否應該有不同的側重點?
遲福林:中國的城鄉統籌從歷史上說是到了一個十分關鍵的階段。從現在看,城鄉統籌和整個發展方式的轉變緊密結合在一起。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方式。比如在東部,推進城鄉一體化是一個最突出的問題;在西部,加大農業的投入可能是一個最主要的問題;少數落后欠發達地區以農業為主地方,面臨的問題就是以工業反哺農業的程度,能不能調整財稅結構,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取決于國家的支持程度;最后經濟條件比較惡劣的地區就存在國家再分配的問題,加快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底線確保,制度統一,使他們能享受最基本的標準,落后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會更加突出,區域特點不一樣,城鄉統籌的任務也是有所不同的。
《小康》:中國大部分省份都在搞城鄉統籌,而各地的措施和經驗也都不盡相同,重慶、成都是國家級城鄉統籌試驗區,能否對這兩個城市城鄉統籌發展的情況做一簡短的評價。
遲福林:我對他們的研究不夠。成都和重慶部分做法是值得推廣的,比如成都提出的加快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比如說對愿意來城市的農民實行市民化,比如重慶做的“未來十年”,這些是有一定的普遍意義。但是里面有一些做法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土地換社保,消滅村莊,是不科學的,這僅僅是試點,在全國普遍推開不成熟。
以城市化為重點推動城鄉一體化
《小康》:廣東率先提出公共服務均等化綱要,您有何評價?
遲福林:廣東做了一個大手筆,把城鄉統籌和結構調整相結合,廣東不是就公共服務均等化談均等化,而是以發展方式轉變改善民生大局。在這個大目標下,廣東大幅調整支出結構,從原計劃的8000億投資追加到2.4萬億。到2020年,珠三角將建立起覆蓋城鄉、功能完善、水平在全國領先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小康》:這中間有沒有遇到過什么障礙?廣東公共服務均等化模式適合在全國推廣嗎?
遲福林:這個事情廣東省委省政府醞釀了很長時間,總體上實施一年中還是比較順利的。廣東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意義;第一,一定要把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整個發展方式的轉變結合在一起;第二,受財力影響,但主要矛盾是財政支出結構,廣東在財政支出結構上是下了大決心,這兩條在全國來講有普遍意義。很多地方不愿意做不是沒錢,而是不愿意改變支出結構,廣東不是錢多了,而是把原有大盤子里的錢結構大幅度調整,當然很多欠發達地區面臨中央轉移支付的問題,需要加大轉移支付。
《小康》:是以城市化為重點推動城鄉一體化還是以城鄉一體化為重點促進城市化?
遲福林:從實際情況看,城市化水平與地區城鄉差距成反比。城市化程度越高,城鄉收入差距就越小。大城市發展的實踐,不支持“城市越大,貧富差距越大”、“城市越大、城鄉差距越大”的觀點。事實上,以城市化為重點將有利于實現城鄉一體化。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應緊扣統籌城鄉發展這一基本目標,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行政體制,以多種形式推進省直管縣改革。
國外城鄉統籌模式
美國:城鄉統籌的成功措施包括發展農業規模經營,鼓勵農民發展農業以外經濟,加大對農民的直接經濟補貼,2000年美國政府支付給農民的直接補貼超過了100億美元。重視職業技術教育,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運用稅收手段推進城鄉協調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美國出臺一系列優惠的郊區稅收政策,鼓勵工廠和居民從都市遷往郊區。
法國:城鄉一體化的措施主要有:建立新城以緩解大城市的壓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實現鄉村生活方式城市化,鄉村擁有跟城市同等的生活條件。逐步完善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法國通過“農業社會互助”形式,實現了全國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險。注重稅收的協調作用,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巴黎市中心區征收“擁擠稅”,對從巴黎搬遷到郊區的企業,則給予60%的搬遷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