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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制度變遷過程反映了轉型時期中國特定時空背景下制度變遷的機理:落實憲法賦予的公民的同等權利和創新既往的管理模式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的主要內容;市場化改革帶來的對現存治理體系和制度安排的挑戰是促進制度變遷的主要原動力;制度創新的主體力量是政府,其過程表現為體制內的上下互動。由于制度供給主體的功能局限性導致我國的制度文本和制度實施效果之間存在巨大的落差,只有突破制度變遷與創新過程中的單一動力作用,建立公民、社會、國家之間的持續互動機制,才能實現制度的有效供給和均衡。
關鍵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
中圖分類號:C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605(2010)04-0082-05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問題作為轉型時期中國特定時空背景下出現的問題,它的治理政策的變遷一方面是市場轉軌和社會變遷的結果,另一方面又受當前國家模式和政治構架的規制。由于中國處于轉型這個特定時空場域,其復雜性使得我們很難對當前中國制度變遷的機理作全面的透視,但筆者還是希望在綜合各種理論的基礎上,通過對有限資料的研究來厘清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的邏輯。
一、權利回歸和模式轉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的內容分析
改革開放之后,流動人口規模的擴大化和機制的常規化,以戶籍制度為載體的公共福利制度和行政管理體系依然存在并得以延續。作為行政管理體系一個環節的計劃生育管理體系也深受影響,形成了城鄉有別的計劃生育管理制度及其配套體系。在農村,國家實行的是依托村民委員會體制的計劃生育管理模式;在城市,自20世紀70年代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城市計劃生育管理采取的是“部門管理”和“戶籍管理”為特征的模式,其具體的管理措施主要是對單位職工采取部門管理,通過行政考核等手段把單位職工落實計劃生育納入各部門的工作責任之中,讓各部門管理其下屬單位,以達到保證育齡職工落實計劃生育的目的。除此之外,對單位體系之外的人,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實行自上而下――市、區、街道,直至居委會,對轄區內無固定單位的居民進行縱向“一竿子插到底”式的行政管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流動人口規模的擴大,依托于戶籍制度的計劃生育管理模式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當前我國流動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遷也主要圍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模式及其配套的福利措施這兩個方面展開:
一方面實行權利回歸措施,改革戶籍制度、逐步剝離戶籍制度所帶有的各種福利措施、賦予流動人口平等公民權等權利回歸措施。1999年國家計生委頒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其中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進行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并組織有關單位向育齡夫妻提供避孕節育措施服務。”2004年頒布、實施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模式與服務工作若干規定》更是明確指出“現居住地應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本地區經常性管理和服務范圍,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這些具體措施中間已經涉及到改革現行的以戶籍制度為載體的公共福利制度體系等內容。逐步剝離以戶籍制度為載體的各種福利,使戶籍管理功能回歸本位,使各種福利制度與普遍的公民身份相聯系。雖然制度實踐過程中存在瑕疵,但是改革戶籍制度、給予流動人口平等的公民權利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
另一方面創新流動人口的管理模式,改變傳統的“兩地共同管理”模式,實行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和部門合作的屬地化管理模式。1991年12月26日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計生委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原則強調了現居住地和常住戶籍所在地“共同管理”,沒有規定哪一方應該負主要責任,而且也沒有規定各部門之間的責任、協作、分工等,造成了配合不好,甚至互相推諉現象的發生。新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及其后續的相關文件明確了各部門、各單位的責任,確立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和部門協作機制。1999年頒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第六條規定:“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并且明確了流出地政府和人口計生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有“為流出人口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流動人口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指導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適時提供隨訪服務”;“與流出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簽訂計劃生育合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的信息溝通和反饋工作”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管理部門、勞動就業、衛生、房產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2004年開始實施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更是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流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會同公安、民政、勞動與社會保障、建設、衛生、等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決策、綜合治理、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管理服務機制”。
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的動力機制分析
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政府也是一個“經濟人”單位。一般認為,政府通過制度創新提供制度安排所要實現的目標有兩個方面:一是經濟方面的目標,即實現財政收入最大化。政府力圖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速經濟增長,從而使財政收入最大化,政府將為每一個利益集團設計不同的財產權利。由于存在所謂的競爭約束和交換過程中的費用約束,在使財政收入最大化與降低交換中的費用,促進經濟增長的有效率體制之間存在持久的沖突。二是政治方面的目標,即實現政治支持最大化。我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制度變遷,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用上述理論來解釋。由于城市流動人口規模的日益擴大,在東莞等市區甚至已經超過居住地的人口規模,流動人口管理成本越來越高。同時,由于流動人口的管理無法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網絡之中,流動人口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國家試圖通過新的制度安排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贏得民眾廣泛的政治支持。具體而言,我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的動力機制可以從三個維度來厘清:從宏觀層面分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遷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國家為適應市場轉軌和社會轉型的需要主動作出的制度調整;從中觀層面分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遷反映了當前的行政調控機制無法實現對社會的有效治理,是國家治理機制應對社會變化的適時調整;從微觀層面分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遷反映了國家破除了舊有的利益壁壘,維護民眾公民權利、實現利益均衡、重塑合法性基礎的實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流動人口規模呈不斷上升的趨勢。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的統計,我國的流動人口數量從1993年的7000萬增加到2003年的14億,10年內翻了一番,流動人口超過了全國人口總數的10%,約占農村勞動力的30%,其中15歲到35歲人口占全部流動人口的70%以上。[1]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流動人口為14735萬人,其中,跨省流動人口4779萬人。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流動人口增加296萬人,跨省流動人口增加537萬人。[2]隨著流動人口規模的日益龐大,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壓力也不斷加大,為了適應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需求,國家需要適時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政策作出調整,對流動人口的計生工作作出新的制度安排。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遷反映了當前的行政調控機制無法實現對社會的有效治理,是國家治理機制應對社會變化的適時調整。現代國家的構建和治理理論告訴我們,現代國家建立的過程就是國家權力不斷向社會滲透的過程,對社會的組織化、網絡化管理不僅是現代國家構建的基礎,也是國家有效治理的前提條件。有調查表明,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率比戶籍人口要低10%左右。而且,流動人口的違法生育所占的比例也是非常高的。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2005年對江蘇、廣州等6省市的調查,農民工計劃外生育約占各地違法生育總量的50%―80%,其中深圳、廣州、東莞三市,農民工違法生育分別占各市違法生育的95%、87%、61.6%。[3]由此可見,當前的行政調控機制已經無法實現對社會的有效治理。1999年國家計生委頒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2004年開始實施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都明確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并規定了流出地和流入地地方政府和計生部門的職責,其中流出地政府和計生部門有“為流出人口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的信息溝通和反饋工作”等;流入地政府和計生部門有“負責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當地計劃生育管理”等職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網絡管理一直沒有建立起來。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2006年組織開展的第六次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資料和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1%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數據,各省上報的跨省流入18―49歲人口數量為4849.9萬人,而各省上報的跨省流出人口總數為5429.6萬人,跨省流出人口比跨省流入的數量多580萬人,據此我們可以推算,至少有580萬人沒有納入流動人口“屬地化”管理范疇。而其中各省上報的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為1225萬人,但是上報的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總數為1743.2萬人,中間存在518.2萬的漏統,所以我們可以說“盲區”中的人口以已婚育齡婦女為主,其比例高達89%。[4]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遷反映了國家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利益壁壘,維護民眾公民權利、實現公民資格基礎上的利益均衡。據廣東省統計,2002年廣東省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占全省孕產婦死亡總數的83%,是廣東省常住人口孕產婦死亡率的4倍多。流動人口中新生兒破傷風發生數占全省新生兒破傷風發生總數的97.3%,是全國新生兒破傷風發生率的23.3倍。[5]國家計生委農民工計劃生育與和生殖健康調研組的調查顯示,至少72%的計劃生育手術費由農民工自己負擔,大約80%的農民工從未獲得過免費的避孕藥具。流動人口的權利保障措施無法得到落實。所以國家計生委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在第九條就規定:“流動人口現居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組織有關單位向育齡夫妻提供避孕節育措施服務”,2004年頒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更是要求,“現居住地應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本地區經常性管理和服務范圍,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以期打破舊有的城鄉二元結構的利益壁壘,將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都納入國家社會治理網絡體系,賦予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同等的公民權利,實現對流動人口基本權利的保護。
三、體制內的上下互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的過程分析
一般而言,制度創新主體不外乎三種:個人、個人之間自愿組成的合作團體和政府機構。新制度學派的代表人物戴維斯和諾思認為,制度創新可以在上述三級水平上同時進行。個人、個人之間自愿組成的社會團體的創新在一個自下而上的社會變革原則下是可以大量存在的。但是在中國,由于集權政治框架的規制,制度變遷主要表現為體制內利益的調整和均衡,提供制度安排、實施制度創新最主要主體的主要是政府。而在政府內部,制度創新又表現為政府層級的差異,越是權力中心的最高層越可能成為制度創新的“第一行動集團”,而下一級的政府機構則充當“第二行動集團”唐興霖教授將制度創新的決策者和首創者稱為“第一行動集團”,在制度創新過程中幫助“第一行動集團”獲得利益并分享追加利益的稱為“第二行動集團”,“第一行動集團”最先認識到現行制度的弊端,預見到潛在利益,并最終提出制度創新的方案;“第二行動集團”執行、維護“第一行動集團”所作出的制度創新方案,他們共同努力,促成制度創新。,高一級政府作為“第一行動集團”直接提供制度安排,或者為下級政府――“第二行動集團”的制度變遷設立整體性的邊界和方向。“第二行動集團”一方面執行、維護“第一行動集團”的制度創新方案,另一方面在“第一行動集團”所規制的制度框架與邊界范圍內繼續進行制度創新并將其制度創新的有益成果反饋給“第一行動集團”以尋求其制度成果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制度變遷遵循政府內部上下互動的邏輯,它的主要路徑選擇為:中央政府一方面直接提供制度措施,地方政府執行該制度措施,另一方面為了考慮各地的不同情況,中央政府又為制度創新設立整體性的方向與邊界,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設立的方向與邊界范圍內展開一系列制度創新,其中卓有成效的制度創新成果將會被法制化和規范化,從而作為一種確認的制度被推廣。
1991年,鑒于流動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和計劃生育的嚴重性和迫切性,國務院“第一行動集團”頒布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作出了“兩地管理”的模式的規定,此項法規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進入規范化階段。各地在該項法規的規制下進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問題的管理。但是隨著流動人口規模的擴大化和機制的常規化,該法規在實踐過程中權責不明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國務院又適時調整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模式。1999年,國務院頒布了新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確立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管理原則。按照這一新制度原則,各地努力開展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模式的執行和改革。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地方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級市還制定了相關的管理辦法。許多地區都建立了統一的外來人口領導協調機構,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管理體制之中。同時,根據2004年7月份國家計生委政策法規司的調查結果。全國31個省(區、市)人口計生委均設立了不同類型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構(包括專門的流動人口管理處、掛靠在相關處和事業單位性質的流動人口管理站(辦));全國76%地(市)級人口計生部門設置了流動人口管理機構;約78%的縣(市、區)級人口計生部門設立了流動人口管理機構;25%的鄉鎮(街道)級設置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構。圍繞著“第一行動集團”提供的制度成果的推廣和執行在各層下級政府得到了有效的落實。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還在中央政府設立的制度邊界和框架內進行制度創新,并謀求制度措施的法制化和規范化。2001年國家計生委、民政部、中國計劃生育協會聯合發出了《關于加快城市社區人口與計劃生育與工作改革的意見》,并以2001年年底在杭州召開全國城市社區計劃生育會議的形式對包括社區計生管理機制建設在內的全面推進城市社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改革做出了部署,明確提出了“依托社區、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城市流動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機制”。[6]根據這一制度精神,各地方開始探索適合本地特色的流動人口管理模式。其中有代表性制度創新成果主要有:(1)上海的“目標管理責任制”模式:以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為指針,把外來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納入本轄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增加經費投入、強化服務意識、增加相關管理者的責任。(2)武漢的“三長責任制”模式:以公安局長、工商局長、計生委主任為主,勞動、人事、城建、房地、交通、衛生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模式。它是一個多部門參與配合、共同負責的綜合管理機制。(3)濟南的“兩位一體”模式:依托暫住人口管理服務站,發揮暫住人口協管員和基層計生工作人員兩支隊伍的合力作用,在基層形成“兩位一體”的管理機制。(4)寧波的“社區化管理”模式。把流動人口融入社區管理的模式,為流動人口提供社區化的管理和服務。[6]這些制度創新成果都先后作為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成果得以法制化和規范化,并且在不同程度上得以推廣。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制度的變遷都是體制內政府主動供給的產物,其中既發揮了中央國家機關的政策主導作用,又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是一個在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框架內上下持續互動的過程。
著名經濟學家林毅夫運用“需求――供給”的理論架構來分析制度變遷,提出了誘致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的理論,肯定了政府在建立制度安排方面的價值。但同時林毅夫也強調,由于意識形態方面的原因、集團利益沖突以及社會科學知識的限制等等,政府可能不能建立有效的制度安排,由政府提供制度安排具有特定的功能局限性。這點在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中也表現突出,例如2004年頒布和實施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模式與服務工作若干規定》要求:“現居住地應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本地區經常性管理和服務范圍,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簡稱“三同”)。但是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由于各地方政府不愿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以及以戶籍制度為代表的一些正式、非正式的制度壁壘的存在,所謂的“三同”管理和服務遠沒有“同”起來。綜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府變遷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在我國,由于受集權政治框架的規制,制度創新主要表現為由政府充當創新主體的強制性制度變遷,由個人、社會組織充當制度創新主體的誘致性制度變遷很難啟動,其創新成果也很難得到法制化和規范化。作為一種社會規范體系的制度,它的變遷與創新應該體現為國家、社會與制度之間交相互動的過程,而不應是單一動力作用的結果。個人特別是由個人自愿組成的社會團體的制度創新對制度供給的平衡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作為人們為一些共同目標而結合到一起的團體或實體的社會組織的發達與否,不僅體現著社會發育的完善程度,而且還會切實影響制度措施的實施效果。換句話說,發達的社會組織影響制度的運行和創新,既可能成為制度執行的主要力量,也可以成為制度創新的重要載體。鑒于當前轉型時期社會組織不發達這個特定的時空背景,政府除了應該承擔制度供給的主體職能之外,更應該放松管制空間,為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發展提供制度空間,并積極尋求與社會組織和團體的合作,鼓勵其進行制度創新,并將其創新的有益成果法制化和規范化,以期實現對社會的合作管理和善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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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家人口計生委發展規劃司.2006年全國人口形勢變動特點[J].人口與計劃生育,2007(11).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老齡化率;撫養比;預測
對湖南省的人口老齡化進行研究分析,探索發現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的規律及其特征,預測研究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提出可以應對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發展的政策建議。這項研究不僅可以為制定湖南省人口政策與規劃、發展湖南省老年保健提供科學的依據,而且也可以為發展老年人市場提供理論依據,對湖南省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人口老齡化的標準及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的現狀
(一)人口老齡化的標準
人口學通常將人口總體分為少年兒童人口(0歲-14歲),勞動年齡人口(15歲64歲),老年人口(65歲及以上)。但到目前為止,關于人口老齡化的定義,也就是說一個國家是否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世界上還沒有統一的標準。追究其原因,是因為人口的平均壽命會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不斷提高;其次是由于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不同,以及勞動就業制度、風俗習慣、地理位置和氣候等差異,國家之間人口的平均壽命差別很大,就業者的退休年齡也相差很大。
盡管如此,世界上還是產生了對于一個國家人口類型劃分的標準(具體指標見表1),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指標就是人口老齡化率,也就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65歲以上老齡化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如果大于7%,那么該國家或地區就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另外一個判斷國家人口類型的標準和界限就是老化系數,即若一個國家或地區中60歲及以上人口數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超過10%,則該國家或地區就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
(二)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的現狀
從人口老齡化率來看,我省1995年的人口老齡化率為7.1%。也就是說湖南省自1995年開始進入老年型社會。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表明,湖南省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7.47%,即人口老齡化率為7.47%。而到了2006年,湖南省的人口老齡化率則上升到8.89%,比2000年提高了1.42個百分點。
從老年人撫養比來看,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我省的老年人撫養比是10.33%,2006年的老年人撫養比卻高達12.00%,比2000年高出1.67個百分點。
從老年人人口總數來看,根據2006年人口抽樣調查資料,湖南省的65歲及以上人口總數為601.68萬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時的老年人總數(453.29萬人)增加了148.39萬人,增長了32.74%。
由以上的數據分析可見,湖南省已進入老齡社會,且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迅速。
人口老齡化是人口年齡構成的某種變化而產生的一種必然現象,但是隨著我省經濟、文化的發展,人口平均期望年齡的延長,生育率和死亡率的下降,湖南省的老齡化會以更快的速度發展,且會成為日趨嚴重的社會問題。倘若處理不好人口老齡化問題,必然會影響湖南省整體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影響政府和企業的資金積累規模和投資能力,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阻礙湖南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會加重社會經濟負擔,影響我省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的特征
1、湖南省老年人口規模越來越大,老齡化速度增長迅速
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湖南省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總數是453.29萬人,2006年則增至601.68萬人,僅6年時間就增加了148.39萬人,增長了32.74%,平均每年增加24.73萬人,遞增率接近4.9%。由此可見湖南省老年人口的基數變大,規模擴大速度很大。
自1995年開始進入老齡社會,當時的人口老齡化率為7.1%(按65歲及以上的老人計算),到2006年則達到了8.89%。11年間提高了1.79個百分點,老齡化率的增長速度很快。
這種現象反映了湖南省人口壽命的延長,也從側面說明了湖南省社會經濟的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衛生條件的改善。但是我們必須從另一個角度看這種現象,湖南省老年人口數量的迅速增加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和社會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從容應對。
2、湖南省各市州人口老齡化率的程度不一
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老化系數超過10%,也認為該地區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2000年湖南省14個市州都已經進入老齡化,但區域程度不一,湘潭市的老化系數最高,達12.62%,而岳陽的僅有10.22%。2000年湖南省的平均老化系數是11.2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湘潭、益陽、張家界、常德、長沙、株洲、懷化7個市。
3、湖南各市州的老年人口數都有較大增長
圖1表示的是1990年“四普”時湖南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的地區分布,圖2表示的是2000年“五普”時湖南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地區分布。可明顯看出,老年人口數在30萬人以下的城市有原來的4個減少為2個,即湘潭和株洲的老年人口數突破了30萬。老年人口數在50萬人以上的增至8個城市,新增加的城市為岳陽、益陽、懷化、永州。
1990年和2000年湖南省老年人口數都在30萬人以下的城市只有張家界、湘西自治州兩個,盡管都沒有超過30萬人,但兩個地區的老年人口數也都有所增長,張家界由13.93萬人變為17.95萬人,湘西自治州則由18.99萬人增至26.5萬人。早在1990年老年人口數就突破50萬人的常德、長沙、邵陽、衡陽,老年人口也有很大增長,其中長沙、邵陽、衡陽三個地區超過了70萬人,僅這三個地區的老年人口就占湖南省老年人口總數的31.14%。可見,湖南各市州的老年人口數都有較大增長。
4、湖南省的老齡化存在“未富先老”的狀況
1995年湖南省邁入老齡化社會時的人均GDP為3336元,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即使到了2006年,湖南省的老齡化率達到了8.89%,人均GDP為卻只上升到了11830元,折合成美元也僅為1480元。世界上一些國家在1900年左右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時,人均GDP就已經超過2500美元(1990年的美元)。例如,法國、德國、瑞士和美國在1900年時的人均GDP分別為2849美元、3134美元、2516美元和4096美元。湖南省與這些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時相比,經濟發展水平低,差距非常大。可以說是“未富先老”,必然造成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高。
5、湖南省的高齡老齡人口增長速度快,所占比重上升
一般來講,將60―69歲的老人稱為低齡老人,70―79的老人作為中齡老人,80歲以上的看作高齡老人。反映老年人口年齡結構的指標就是用低齡、中齡、高齡來測算的。由表2可知,高齡老人的增長速度遠遠快于低齡老人。60―69歲的老齡老人在1990至2000年的10年間,僅增長了30.1%;而80歲及以上的低齡老人卻增長了62.15%,比低齡老人的增長速度高出了32.05個百分點。
再有,低齡老人在老年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減少,高齡老人所占的比重卻上升了。1990年,低齡老人有326.88萬人,到2000年達到425.28萬人,在老年人口中的比重由62.56%下降至59.99%,減少了2.57個百分點;相應地,高齡老人卻由37.54萬人增為60.87萬人,所占比重由7.18%上升為8.59%,增長了1.41個百分點,其中,百歲以上的老人有186人上升為521人,增加了335人,增長了180.11%。還可以看出中、高齡老人所占的比重都有所上升。可見,湖南省的老年人年齡結構有高齡化的趨勢。在未來幾年,高齡老人的比重和絕對數量都會增大。
6、湖南省高齡老年人對醫療狀況滿意度不高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低齡老人、中齡老人一般身體狀況稍好,因此,我們在這采用了高齡老人對醫療狀況的滿意度。
醫療收費是高齡老人最不滿意的地方(從表3可以看出),有49.5%的人非常不滿意,31.5%的不滿意,也就是說81%對醫療收費不滿意,表示滿意的僅有6.6%。我認為出現這種現象有一下原因:第一,高齡老人一般退休在家,沒有了工作收入,僅靠微薄的退休金(甚至有的高齡老人沒有退休金)支撐他們的生活和醫療支出。其次,高齡老人處于身體日漸衰弱,疾病頻發的階段,這導致他們的醫療費用支出較常人多許多。據測算,老年人消費的醫療衛生資源一般是其他人群的3―5倍。1再次,目前的醫藥費、手術費等都很昂貴,較過去有數倍增長,患者經濟負擔沉重。
表3高齡老人對湖南長沙市醫療支持的滿意度單位:%
項目 非常不滿意 不滿意 一般 比較滿意 非常滿意
醫療設施情況 18.7 20.3 31.7 23.4 5.9
醫療服務質量 18.3 19.4 37.9 23.3 1.1
就醫便利程度 3.5 7.3 43.5 36.6 9.1
收費合理程度 49.5 31.5 12.4 6.1 0.5
數據來源:易想和,王翠絨.城市高齡老年人的醫療問題調查――以湖南省長沙市310位高齡老年人為例[J].人口學刊,2006,(2):46-50
由表3可知,高齡老人對醫療設施也不滿意。有31.7%的高齡老人覺得醫院的醫療設施一般,39%的調查對象感到不滿意,僅有29.3%的老人認為醫療設施滿意或非常滿意。許多城市高齡老年人反映,由于行動不便、經濟拮據,他們在生病后,往往優先選擇社區醫院或小型醫院,而這些醫院的設施很難滿足高齡老年人這一群體的特殊要求。因此,很多病檢查不了,要么換醫院,要么只好拖著,嚴重影響了他們對醫院的看法和評價2。
另外,現在醫院的服務質量也存在很多問題。有37.7%的高齡老人對醫療服務質量表示非常不滿意或不滿意,37.9%的老人覺得醫療服務質量一般,僅有1.1%的老人對醫療服務質量感到非常滿意。
三、湖南省人口老齡化趨勢預測
本文選擇湖南省1990―2006年的歷年人口數據,以此數據作為建立模型和計算的依據。
對于湖南省總人口的增長,本文采用Logistic模型來預測。其人口學意義:p為人口數,a是人口數量的極限值,b是人口增長率,c是達到極大值數量之半的年份。根據1990―2006年湖南省人口統計數據,得出湖南省總人口的計算公式。其中a=7199.476756,b=0.06275516773,c=26.38891225(以1990年為第一年)。
再次就是對老齡化率的預測。為使測算結果增加可參考性,本文設定未來湖南省老齡人口增長速度的低、中、高三個方案進行相關模擬測試。這樣可以更有效地把握未來湖南省的人口老齡化率的變動走勢。
(1)低方案:假定未來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率平均增長率為2.612%,這是1992年―2006年間老齡化率的最低增長率。
(2)中方案:假定未來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率平均增長率為3.388%,這是1990年―2006年間老齡化率的平均增長率。
(3)高方案:假定未來湖南省人口老齡化率平均增長率為5.763%,這是1992年―2006年間老齡化率的最高增長率。
預測公式為A=A(-1)*(1+N),其中,A是所要求的老齡化率,A(-1)是上一年份的老齡化率,N為老齡化率的增長率。取定初始年份為1992年,此時的A=6.03%。表4中的老齡化率就是按上述公式計算出來的結果。老年人數則是老齡化率乘以總人口數得出。
表4湖南省人口預測數據表
年份 總人口數
(萬人) 低方案 中方案 高方案
老齡化率(%) 老年人數(萬人) 老齡化率(%) 老年人數(萬人) 老齡化率(%) 老年人數(萬人)
2006 6768.10 8.89 601.68 8.89 601.68 8.89 601.68
2007 6781.15 8.88 605.16 9.94 677.56 13.97 952.59
2008 6805.20 9.11 623.12 10.28 702.94 14.78 1010.97
2009 6827.95 9.35 641.48 10.63 729.13 15.63 1072.73
2010 6849.45 9.59 660.27 10.98 756.16 16.53 1138.05
2015 6940.32 10.91 760.94 12.98 904.91 21.88 1525.70
2020 7008.26 12.41 874.11 15.33 1079.39 29.00 2038.74
2025 7058.75 14.12 1001.66 18.11 1248.38 38.31 2717.65
未來的幾十年,湖南省的總人口將持續增長,將在2020年左右突破7000萬人。
從老齡化率看湖南省老年人口的發展趨勢。中方案的結果比較適中,而高、低方案的結果則提供了上、下界的判斷。利用上表的老齡化率數據繪制曲線圖(見下頁圖4),可以看出湖南省的老齡化率呈現遞增的趨勢,并且速度會越來越快。在2010年,老齡化率將達到10.98%左右,上下界在[9.59,16.53];到2015年,湖南省老齡化率將達到12.98%左右,上下界在[10.91,21.88];到2020年,湖南省的老齡化率將達到15.33%左右,上下界在[12.41,29.00];到2025年,湖南省的老齡化率將達到18.11%左右,上下界在[14.12,38.31]。
從老年人口數量看湖南省人口發展趨勢,湖南省的老年人不僅在相對數量上有所增加,絕對數量也增長較快。測算結果表明,湖南省的老年人口數在2020年左右將突破1000萬人,由此可見,老年人口的相對數量也增長很快。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預測結果表明,湖南省老齡化率在未來的二十年里將有很大的提高,老年人口的數量有很大的增加,湖南省的老齡化程度有所加重。
老齡化程度的加重,這一社會現象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要求政府從多方面做準備,迎接人口發展過程中這一必經的歷史時期。我們認為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與引導,從而從容應對老齡社會的到來。
圖3未來二十年湖南省老齡化率的發展趨勢
1、完善老年醫療體系,提高老年人對醫療狀況的滿意程度
針對上述提到的大多數老年人不滿意醫療設施的狀況,有必要加大對醫療、保健設施的投入,尤其是針對老年人的醫療、保健設施。
另外,繼續完善衛生服務網絡,方便老年人就醫,消除他們對就醫便利程度的不滿。一方面在城市里,建立更多的社區醫療服務機構,要提高城市社區的老年衛生保健服務水平。社區醫療服務機構最適合老年人,因為他們一般采取上門服務這一方式,這可消除老年人行動不便引起的就醫障礙,方便老年人就醫。尤其是對于那些處在慢性疾病的康復期的老人。同時可以通過社區醫療機構對老年人進行健康教育、咨詢等。從這一點上看,應該增加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培養社區醫務人員的技能,加強城市老年人的醫療預防與保健意識。對于農村,政府應該完善縣、鄉、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實施農村地區老年醫療衛生服務計劃,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應完善貧困老年人醫療救助制度,保證人人平等地享有衛生健康服務。
再次,針對湖南省的醫療收費是高齡老人最不滿意的地方,政府應責令縮減醫藥的銷售環節,降低藥品的價格;規范醫院的收費標準,降低就醫的門檻,讓老年人有病時可以看得起病。
2、鼓勵老年人再就業,盡量減輕社會負擔和勞動年齡人口的負擔
在未來幾十年里,湖南省的老齡化率提高,意味著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提高,不僅如此,老年人口的數量也在增加,這必然導致社會負擔加重,勞動年齡人口的負擔加重。為此,應鼓勵老年人再就業,一來可以減輕勞動年齡人口的負擔,二來還可以保障低齡老年人養老時有更多的經濟收入。這項措施有可行之處:目前我國的退休年齡比較低(男60歲,女55歲),這個年齡段的人處于低齡老人階段,大多身體還能適應工作。一般來說,退休下來的低齡老年人的工作經驗很豐富。
3、繼續完善養老保障制度和養老保險體系
“未富先老”,城鄉發展不均衡,這要求在養老保障體系方面,應該因地制宜,采取適合我省現狀的措施來應對湖南省的人口老齡化。
對于養老保障體系,應該建立城鄉二元養老保障體制:一方面完善城市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確保老年人的最低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要努力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繼續提倡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家庭和個人相輔助,即個人儲蓄養老資金和子女供給相結合。針對城鄉收入差距,對農村采取家庭養老的老人進行適當的補助;也要鼓勵農村的老年人養老社會化,“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家庭養老為主,社會供養為輔”。
4、重點開發老齡市場,發展老齡產業
隨著湖南省老齡化率的提高,老年人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老年人的數量越來越多,與此同時,老年人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大。開拓老年人市場,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重視老年人需求就要促進老齡市場開發,其中老齡市場包括老年醫療保健市場、老齡服務市場、老年用品市場。事實上,老年醫療保健市場屬于老齡服務市場的范疇。
在老年醫療保健市場里,應該大力發展護理行業,尤其是針對老年人的。應該將老年人的護理與預防、診治、保健、康復有機的結合。對護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的護理水平。另外,在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增設與老年人醫療保健相關的專業和課程,加快老年醫學、管理學、護理學、營養學和心理學等方面專業人才的培養,以適應未來老年人的巨大需求。
對于老齡服務市場,一方面應加強老年人公寓、老年活動場所等福利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休閑娛樂、健身場所;開發老年人旅游專線滿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就是發展老年人家務管理行業,因為老年人,尤其是中、高齡老年人行動不便,子女忙于工作,日常生活、家務需要有人照料和管理。
引導和鼓勵老年用品市場的發展是開發老齡市場的一個重要部分。鼓勵和引導企業開發、生產適應老年人物質和精神需要的產品,走產業化道路。以需求為導向,激活老年人消費商品市場,不僅可以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還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5、創建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
要創建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道德環境,維護老年人權益,首先要培養公眾的“愛老意識”。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宣傳老年人對社會的貢獻,樹立老年人正面形象。倡導青年人與老年人進行交流、交心,減少老年人的孤獨感,建立和諧的家庭環境。其次是健全和保障老年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使保障老年人權益落到實處。嚴厲打擊虐待、遺棄老年人的違法行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利。
面對新一輪“老齡潮”的到來,湖南省老年人口的數量會越來越多,老年人所占的比重也會越來越大,要應對這樣的老齡化社會,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壯大湖南經濟實力,為應對人口老齡化打下雄厚的物質基礎,正所謂的“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經濟的發展不僅可以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物質基礎,也利于形成一個愛老敬老的社會氛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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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視。全市各級廣播電視部門不斷強化政治意識,提高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的認識,在制定年度宣傳計劃時予以統籌安排。把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引導群眾崇尚科學,破除陋習,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婚育新觀念,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人口環境,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切實加強輿論引導,不斷創新宣傳形式,努力提高宣傳效果。
二是把握重點。全市廣播電視機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工作中,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決策、重大部署、重點工作和重要會議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大力宣傳市委、市政府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工作,高度重視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堅持發展經濟與控制人口“兩手抓”的具體舉措和辦法,在推進28項民生工程建設過程中,增加關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宣傳報道份量。同時緊緊圍繞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創新宣傳報道方式,運用靈活多樣的形式,注重挖掘新體裁,發現新亮點,深層次地宣傳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不斷增強宣傳報道的可讀性、可視性。
三是精心組織。我市各級廣播電視部門,在自辦的名牌欄目中如:《××新聞聯播》、《渦陽新聞》、《蒙城新聞》、《利辛新聞》等新聞類欄目以及其他像《藥都時空》和《走進農家》、《雉河農家》、《漆園風》、《淝河農苑》等欄目中,都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方面的宣傳內容。
《××新聞聯播》類欄目立足權威的欄目定位,綜合運用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把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與加快推進全民社保相結合,與婦女兒童政策、教育政策、公共衛生政策、社會福利政策互相融合,把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作為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的重大舉措,擺到突出位置,大張旗鼓地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計劃生育技術管理條例》和《安徽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實施辦法》,并傳達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會議內容,使計生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人人明白,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關鍵詞】紀律;計劃生育;保障
中圖分類號:C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09-011-02
紀律是綱紀法律的總稱,它要求人們遵守也已確立了的秩序、執行命令和歷行自己職責的一種行為準則。在我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時,紀律同樣在執行計劃生育國策中發揮著保障作用,它穩定了計劃生育政策,提高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水平,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促進了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各項法律法規的實施,特別是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通過近二十年的司法實踐證明,為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法規體系建設奠定了法理基礎,同時也促進了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嚴格依法辦事,較好地解決了依靠強迫性命令和簡單粗暴的方式、方法來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問題,從而也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紀律在貫徹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通過三十多年來的執行實施,計劃生育工作形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計劃生育工作基本實現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由以往的僅就計劃生育工作抓計劃生育工作向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采取綜合措施解決人口問題轉變,由以社會制約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導向與社會制約相結合,宣傳教育、綜合服務、科學管路相統一的機制轉變,從此拉開了新形勢人口與計劃生育改革的序幕。在充分肯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紀律在貫徹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中仍處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些領導干部對紀律在貫徹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把此項工作作為保證人口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
2.有些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不善于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習慣與憑以往的所謂“經驗”“方法”干工作、想問題。
3.一些計劃生育領導干部生育觀念和法制觀念淡薄,對人民群眾缺乏感情,不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在工作中不按法定職權和程序辦事,習慣于強迫命令,損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4.個別計劃生育干部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貪污受賄,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亂收費亂罰款,挪用社會撫育費為自己配車、謀福利。
5.有的基層計劃生育干部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做假手術、假鑒定,出具假證明、虛報人口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瞞報計劃外出生人口,壓報責任事故和突發事件,工作中報喜不報憂。
這些問題盡管發生在局部地方和個別干部身上,但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二、進一步強化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要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就必須進一步強化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落實三嚴三實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全國人口計生系統反腐倡廉工作會議精神,緊密結合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實際,以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工作的各項機制為重點,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始終堅持“三不變”原則,積極落實“三為主“的方針,實行層層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的管理方法,堅持“兩種生產一起抓,兩項成果一起要”的雙項考核機制,不斷加大各種管理的力度,實現社會與計劃生育的協調發展。
1.加強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必須做到思想落實
加強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思想理論素質是基礎。要采取多種學習教育形式,以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為重要內容,深入開展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正確的政績觀教育,引導廣大計生干部職工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政績觀,慎用權力,用好權力,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權為民用,決不把人民群眾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手段。
2.堅強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必須做到宣傳落實
貫徹落實好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育齡群眾的法律意識,必將進一步調動廣大干部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各級計劃生育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種宣傳資源和社會力量,通過大眾傳媒和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及本省、自治直轄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法)》,并把這項工作納入“四五”普法規劃。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教育,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主要精神送進千家萬戶,幫助干部群眾了解公民實行計劃生育工作的權利和義務,了解有關的法律規定,特別是要加大對生育政策的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能夠準確全面的理解和執行現行的生育政策,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3.加強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必須做到服務落實
加強紀律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必須以人為本,服務為重,以滿足群眾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服務需求為出發點,著力構建規范便民的優質服務機制。中煤礦建集團三十工程處把深化生殖保健服務看作是尊重民意、順應民心的重要舉措,規范化建設技術服務陣地,加強技術人員培訓,從而拓寬了服務領域,提高了技術水平。中煤礦建三十工程處計劃生育工作始終堅持與育齡群眾的生產、生活、生育服務相結合,在開展生殖保健服務的過程中,將計劃生育知識和法律法規印制成宣傳單發放到育齡群眾手中,讓她們了解各種避孕節育知識和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對三十工程處的育齡婦女全面建檔建卡,實行動態微機化管理,做到了服務對象不漏管,結婚、懷孕、出生、節育不漏報;對流動人口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將基本情況登記造冊并輸入計算機,做到了流動人口與我處職工家屬同服務、同管理、同受益、同處理。做到了及時送藥具上門,免費提供計生服務,讓他們感受到異鄉的溫暖。同時大力推行“三結合”,把扶貧幫困、送溫暖、獻愛心等系列優質活動,與中煤礦建三十工程處的穩定發展結合起來。開展一幫一、結對子、幫助特困職工等活動。建立幫困檔案,實行定期檢查,做到結對到人。并積極落實兌現計劃生育優惠政策,讓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群眾政策上有地位、經濟上得實惠、生活上有保障;為鼓勵少生優生,在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同時,補發了歷年來拖欠的計劃生育工作各種費用。從2005年至目前為止,累計為978名職工補發了獨生子女保健費1229593.5元,為397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發放一次性補貼794000元。
為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審批職能整合的意見》文件精神,扎實推進以行政機關內設機構行政審批職能整合為重點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管理體制,規范高效的審批運行機制,加快我局行政職能轉變,提升行政服務效能,營造良好的人口發展環境。現結合我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區人口計生局行政審批項目
(一)計劃生育統計調查審批
設定依據:《國務院對確定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二)再生育審批
設定依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三)復通手術審批
設定依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二、原有內設機構名稱、主要職責、編制情況和中層職數
(一)設辦公室和綜合科兩個職能科室。
(二)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組織協調全區計劃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報告;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電文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保密、安全、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政工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計劃生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計劃生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評工作;負責編制區級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建經費的預、決算草案及經費的劃撥和核算;制訂計劃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
(三)綜合科職責:
1、調查研究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計劃生育違法案件;承擔全區計劃生育及行政復議工作和特殊情況照顧再生育對象的審批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有利于計劃生育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和下崗失業等特殊人群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對全區人口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區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和統計執法檢查;組織進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訂和考核評估工作。
3、負責制訂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規劃,指導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協調宣傳、文化、教育、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規范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計劃生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區計劃生育系統干部培訓;組織人口與計劃生育理論研究。
4、負責計劃生育優質服務規劃和規范;制訂計劃生育技術人員培訓計劃;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組織節育手術并發癥和病殘兒童的醫學鑒定工作。
(四)區人口計生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6名,實有行政編制8名。
一、領導重視,責任落實
我局一貫高度重視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認真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切實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堅決貫徹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兩位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站負責人為成員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配備了一位兼職計生干部。同時,每年在制定工作目標考評方案時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列入目標管理,真正做到將計劃生育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同布置、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做到層層落實,層層負責,齊抓共管。
二、齊抓共管,強化落實
一是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進一步加大了計劃生育“一法兩條例”等政策法規的的宣傳力度,把計劃生育學習宣傳納入全年干部職工學習計劃之中,積極開展經常性、針對性的的宣傳教育。二是從嚴抓好本單位干部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計劃生育檢查工作。建立了計劃生育工作臺帳,全面完成了一年2次的環孕檢工作任務,本單位女干部職工(包括男干部職工配偶)都能夠在規定時間到縣計劃生育服務站參加見面環孕檢,環孕檢率達到100﹪。
三、積極參與,大力幫扶
指導思想
進一步促進村基層組織建設,增強基層組織計劃生育工作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同時,激發廣大群眾參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積極性,增強群眾計劃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約束的參與意識,深化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從而達到村計劃生育工作民主監管、依法自治,真正提高群眾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促進村民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的落實。
工作目標
全鄉通過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達到村有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自治機構、工作制度、管理服務協議、從而達到自治效果;以此營造好新的生育文化氛圍、與村民簽訂好管理服務協議、落實好優質服務措施,充分調動群眾參與計劃生育村自治工作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真正使他們達到知理、知法、知情、知責、知治。
工作要求
進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村,要按照深化認識,加強領導,科學規劃,明確責任,宣傳發動,制定章程,簽訂協議,具體實施等步驟開展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要充分認識到實行村民自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是推進依法行政,實現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兩個轉變的客觀要求,是創新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機制,穩定低生育水平,激發群眾樹立人口與計劃生育主人翁地位,主動參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徑。為確保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順利開展,鄉、村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實行目標管理,嚴格考核。
(二)明確責任,宣傳發動。
要充分運用宣傳工具深入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宣傳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要使群眾知道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內容,積極參與管理本村的計劃生育事務,同時鄉級各單位、部門要積極參與,支持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成立機構,建章立制。
成立村民自治機構和建立村民自治和各項制度是搞好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關鍵。因此,各村要有村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室,有計劃生育協會,有村人口和計劃生育監理會。建立健全八項制度:村黨支部、村委會議事制度、計劃生育服務承諾制度、計劃生育村民政務公開制度、計劃生育民主評議制度、計劃生育民主監督制度、計劃生育民主決策制度、計劃生育經費管理使用制度、計劃生育違約責任追究制度。在建好各項制度的同時,還要建立好八個登記簿:議事登記簿、民主決策登記簿、責任追究登記簿、上門服務登記簿、民主評議登記簿、經費管理使用登記簿、簽訂管理服務協議人員登記簿、計劃生育工作信息收集登記簿。要據實填寫登記,以體現工作的落實。
(四)制定章程,簽訂協議。
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是群眾實行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依據,是規范群眾婚育行為的準則。依據法律法規,結合當地實際,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起草制定好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要求章程對全體村民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村委會要與村民直接簽訂好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協議,明確村民在計劃生育方面的權力、義務和責任及違約處理辦法和獎懲辦法,通過約定義務、履行義務達到遵守章程,實現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
(五)群眾參與,組織實施。
各村民委員會要切實加強領導,充分發揚民主,激發群眾參與村民自治的主動性,通過村民自治,使計劃生育真正達到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的作用。進而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協會理事、會員積極分子的模范帶頭作用,聯系和帶動群眾自覺推行計劃生育自治章程。
當前,我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經有所突破,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但人口多、底子薄、資源有限仍是我國的基本的國情,這決定了堅持計劃生育是一項長期的政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進一步開創計劃生育工作的新局面,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1 低生育態勢再次有所反彈
多年來,各級黨委政府一直將控制生育數量作為計劃生育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近幾年來,我國在農村施行了多項惠農惠民惠村政策,人們的生活條件得到了改善,生活水平也不斷地提高,農村團場處于生育年齡段的女性家庭負擔不重,相對生育及撫養孩子的成本降低,同時,長效節育措施知情選擇政策的實施,造成過去只想生育一胎的家庭,現在要求生育二胎,這是引起低生育水彈、態勢再次抬高的主要原因;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目前又趕上生育高峰期,在20世紀80~90年代出生者,現在到了生育的年齡段,家庭夫婦都很想再生二胎。
2 計劃生育在模式上轉型太快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策,主要是抓好基層農村的計生工作。我國的計生工作經歷了幾十年的實踐和探索,已經改變了過去主要靠行政管理的模式,現在正向村民自治、依法辦事、優質服務的工作方式轉變。計生工作者和針對對象沒有改變,還是計生干部和村民百姓。無論是干部還是群眾,他們對新事物的接受和推進都要有一個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這也就是當前部分人認為計劃生育政策放寬了,可以不管了的原因。
3 隊伍建設不穩定
計劃生育工作面廣,內容復雜,做人的工作沒有一支強有力的工作隊伍是不行的。當前從事計生工作的人員責任無限大,權力無限小。
4 計劃生育工作手段不再強硬
現在搞計劃生育工作手段有所弱化,不再像以前一律采取強制手段嚴格控制生育的數量,替之為采用依法行政,為計生對象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鄉(鎮)及社區不再具有獨立執法的主體資格,在執行計生工作時要求采用說服教育、政策解釋。而出現逃避計生管理或對抗計生工作的現象,就沒有相應的對策。例如:有的對象利用家庭老、弱、病、殘人來威協,利用社會渣子來干擾,引起不明真象群眾聚會,在各地舉不勝舉。這些人以一帶十,從而造成整個計劃生育工作處于被動局面。
5 人口流動加大了管理的難度
目前,做好計劃生育工作,流動人口的管理是重中之重,也是大老難問題。這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①沒有結婚的青年難于管理。近年來,打工經濟熱俏城鄉,青年男女下學后外出打工的比例高達80%,務工期間,有的青年自由組建了"家庭",返鄉回家時,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外出務工人員流動性大,沒有固定的居所,他們的戶口所在地對他們不能有效地管理;②流動人口計劃外生育不好處理。流動人動地域范圍廣且具有流動性,調研取證或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度大。在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證。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辦理案件必須2人以上,且成本太大,取證仍然難,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財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6 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度大
對那些生活的確困難的超生對象無法征收到社會撫養費,影響了其他育齡群眾執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7 計劃生育工作軟件業務太多太雜
幾十年來,"天下第一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經各級政府的重視和全體計生人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現如今,繁雜的軟件業務占去了計生人員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個小孩,帳、表、卡、冊、單等一大堆,還有其它部門的工作也抓在手中攪成一堆麻團。這對本來素質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來說要求就更高了,影響了工作積極性,阻礙了計生工作的順利開展。
8 部門配合協調差
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不是哪一個部門,哪一個人能完成的,它必須由各部門的密切配合,相互協調來完成。尤其是有的醫院在接收產婦時不憑有效證件接待、記錄,也不向當地計生部門及時反饋情況,導致政策外懷孕異地出生。
綜上所述,在經濟發展中,人口因素中存在著急需解決的不利因素。對當前的計劃生育工作帶來了挑戰,也就是說人口和計劃生育形勢更加復雜、任務更加艱巨、工作難度進一步增加。深入開展國策、國情、人口形勢教育,積極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實行計劃生育,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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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教職工必須加強對計劃生育工作相關政策法規的學習和宣傳,端正思想,提高認識。
二、學校職工必須持證結婚、持證生育,嚴禁計劃外生育和非法拾養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職工必須根據要求進行節育管理辦法。
四、積極參加屬地計生部門和學校開展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活動。
五、完成各級部門交辦的計生工作任務,如因個人原因沒有履行職責的,學校將通報并嚴肅處理。
六、學校把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作為對教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內容,違反計生政策的教職工,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______學校(簽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