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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化工企業;安全問題;預防;處理
一、化工企業工藝裝置危險性分析
化工企業的高危險工藝生產裝置主要是指含有硝化、磺化、鹵化、強氧化、重氮化、加氫等化學反應過程和存在高溫(≥300℃)、高壓(≥10MPa)、深冷(≤-29 ℃)等極端操作條件的生產裝置。高危險儲存裝置主要指劇、液化烴、液氨、低閃點(≤-18 ℃)易燃液體、液化氣體等危險化學品儲存裝置。
(一)高危險生產裝置的危險性
1、硝化反應。有兩種:一種是指有機化合物分子中引入硝基取代氫原子而生成硝基化合物的反應,如苯硝化制取硝基苯、甘油硝化制取硝化甘油;另一種是硝酸根取代有機化合物中的羥基生成硝酸酯的化學反應。生產染料和醫藥中間體的反應大部分是硝化反應。
硝化反應的主要危險性有:(1)爆炸。硝化是劇烈放熱反應,操作稍有疏忽、如中途攪拌停止、冷卻水供應不足或加料速度過快等,都易造成溫度失控而爆炸。(2)火災。被硝化的物質和硝化產品大多為易燃、有毒物質,受熱、磨擦撞擊、接觸火源極易造成火災。(3)突沸沖料導致灼傷等。硝化使用的混酸具有強烈的氧化性、腐蝕性,與不飽和有機物接觸就會引起燃燒。混酸遇水會引發突沸沖料事故。
2、磺化反應。磺化反應是有機物分子中引入磺(酸)基的反應。磺化反應的主要危險性有:(1)火災。常用的磺化劑,如濃硫酸、氯磺酸等是強氧化劑,原料多為可燃物。如果磺化反應投料順序顛倒、投料速度過快、攪拌不良、冷卻效果不佳而造成反應溫度過高,易引發火災危險。(2)爆炸。磺化是強放熱反應,若不能有效控制投料、攪拌、冷卻等操作環節,反應溫度會急劇升高,導致爆炸事故。(3)沸溢和腐蝕。常用的磺化劑三氧化硫遇水生成硫酸,會放出大量熱能造成沸溢事故,并因硫酸的強腐蝕性而減少設備壽命。
3、鹵化反應。有機化合物中的氫或其他基團被鹵素(Cl、Br、F、I)取代生成含鹵有機物的反應稱為鹵化反應。化工生產中常見的鹵化反應有:黃磷與氯氣反應生成三氯化磷、硫磺與氟氣反應生成六氟化硫、雙酚A、苯酚、二苯乙烷與溴素反應生成溴系阻燃劑等。鹵化反應主要危險性有:(1)火災。鹵化反應的火災危險性主要取決于被鹵化物質的性質及反應過程條件,反應過程所用的物質為有機易燃物和強氧化劑時,容易引發火災事故。(2)爆炸。鹵化反應為強放熱反應,因此鹵化反應必須有良好的冷卻和物料配比控制系統。否則超溫超壓會引發設備爆炸事故。(3)中毒。鹵化過程使用的液氯、溴具有很強的毒性和氧化性,液氯儲存壓力較高,一旦泄露會發生嚴重的中毒事故。
4、強氧化反應。物質與氧或強氧化劑發生的化學反應稱為強氧化反應。常見強氧化反應有:氨氧化制硝酸、甲醇氧化制甲醛、丙烯氧化制丙烯酸等。強氧化反應的主要危險性有:(1)爆炸。強氧化反應一般是劇烈放熱反應,反應熱如不及時移去,將會造成反應失控而發生爆炸事故。氧化反應中的物質大部分是易燃、易爆物質,副產過氧化物的性質極不穩定,受熱易分解,有爆炸危險。(2)火災。氧化劑具有很強的火災危險性,如遇高溫、撞擊、摩擦以及與有機物、酸類接觸都能引發火災。
5、重氮化反應。重氮化是使芳伯胺變為重氮鹽的反應。常見的重氮反應有:丙酮氰醇與水合腫、氯氣合成偶氮二異丁腈、芳胺與亞硝酸鈉反應制得偶氮染料等。重氮化反應的主要危險性有:(1)爆炸。重氮化反應的危險性在于所產生的重氮鹽,在溫度稍高或光的作用下,極易分解,有的甚至在室溫時亦能分解。一般每升高10℃,分解速度加快兩倍。在干燥狀態下,有些重氮鹽不穩定,外部條件能促使重氮化合物激烈分解,有爆炸著火的危險。(2)火災。作為重氮劑的芳胺化合物多為可燃有機物在一定條件下易引發火災
(二)高危險儲存裝置的危險性
高危險儲存裝置:儲存劇毒、液化烴、液氮、低閃點易燃液體和液化氣體的儲罐、鋼瓶、氣柜等。其危險性:(1)泄漏。由于儲存設備損壞或操作失誤引起泄漏,從而大量釋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將會導致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發生。如四川發生的液氯儲罐泄漏爆炸事件,使數十萬居民緊急轉移,影響極大。(2)中毒。有毒物質泄漏后形成有毒蒸汽云,它在空氣中漂移、擴散,直接影響現場人員,并可能波及居民區。大量劇毒物質泄漏可能帶來嚴重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3)火災。儲存易燃液體、易氧化或遇水劇烈反應的物質,易引發火災事故。(4)爆炸。儲存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或氣體,如液化烴儲罐,由于液化烴閃點低,極易燃燒,一旦泄露遇酸、撞擊、摩擦、有機易燃物質或積聚的靜電會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如南京金陵石化的油罐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
二、危險事故處理和事故預防分析
事故處理是強化全體職工安全意識和責任的有效手段,應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對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責任人員;在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破壞事故現場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
(一)事故預防
在事故原因分析和責任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樹立“零事故”思想。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各企業應制定嚴厲的事故處理和考核細則,加強事故處理及監督考核工作;認真吸取外單位的事故教訓。各企業應建立一套收集外單位事故信息,分析本單位管理體系的程序,以便利用別人的教訓,促進自己的管理;將承包商的事故與業主的管理相聯系。各企業首先要加強對承包商的監督和管理,努力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一旦事故發生,則要在幫助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時,認真檢討自己在HSE管理及協調配合方面的失誤,以便做出改進;以事故為契機,審核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當本單位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由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組織進行內部審核,對不符合項要建立糾正措施和跟蹤制度;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和預防管理程序。公司應建立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管理程序,所制定的管理程序應保證能及時地調查、確認事故(未遂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制訂出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綜合檢查的幾點建議
企業可按照自身要求進行綜合安全檢查。檢查內容要劃分為設備、安全、質量、現場四大類;每周以一個大類為專題進行檢查,各分管職能人員負責組織每次的專題檢查;各分管職能人員指定或邀請相關領導和職能人員參與檢查;各分管職能人員須將檢查的詳細內容提供給參加的檢查人員,便于現場檢查;每次的檢查以專題內容為主,不局限于專題內容,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入其他內容;各分管職能人員須將每次的檢查結果在次日及時進行通報。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業績與市值
中圖分類號:F275
一、2012年中國股權激勵回顧
本部分是在對2012年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解析的基礎上對2012年股權激勵重大事件進行解讀。
(一)2012年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解析
研究2012年上市公司公布的118個股權激勵方案,我們發現以下幾方面:
1.A股市場股權激勵方案數創新高,創業板和中小板仍為主體
我們自2006年以來一直密切跟蹤A股市場股權激勵方案的披露情況。據和君咨詢股權激勵中心統計數據顯示,自2006年以來,國內A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其中2006年44家,2007年15家,2008年68家,2009年19家,2010年66家,2011年114家,2012年達到118家,合計444家。其中2012年公布的方案數量為歷年之最,占已公布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總數的26.58%(見圖1)。
從所屬板塊來看,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有46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權激勵方案,數量上旗鼓相當,合計占當年公布股權激勵方案上市公司總數的78%。此外,從板塊內部占比來看,截至2012年底,中小板和創業板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占比均超過20%,是滬市和深市主板股權激勵公司占比的兩倍以上(見圖2)。以上數據綜合說明,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方面熱情明顯較高。
一方面,A股上市公司推出股權激勵的熱情越來越強烈,反映的是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采用中長期激勵方式來留住人才,通過與股東價值掛鉤的持續激勵方式,激發員工的活力與動力,有效避免短期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風險。但另一方面,與海外成熟市場相比,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程度明顯落后,仍有很大發展空間。據統計,在美國和加拿大,超過95%的上市公司實行了股權激勵計劃,歐洲多數發達國家的比例也達到80%以上,而我國A股的比例不到20%,未來發展空間十分廣闊。
2.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平分秋色,混搭現象開始盛行
在公布的118家股權激勵方案中,單一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有52家,單一采用股票期權的有47家,二者占據了大部分,是主流的激勵模式。值得關注的是,17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混搭方式進行激勵,占方案總數的14%,這表明當前上市公司方案日趨專業化、成熟化和個性化(見圖3)。
3.激勵對象總數與平均數快速增長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中,被激勵對象的人數呈逐步上升趨勢。2011年,114家方案的激勵對象總人數為13255人,平均每家為116人;2012年,118家方案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增長至18774人,增長率達41.64%,平均每家有159名核心人員納入激勵范圍,增長率為37.07%。這表明,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以后將不僅僅局限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研發、技術和銷售骨干等對公司生產經營起重要影響的人才也被納入到股權激勵范圍中,這將有效調動一線骨干的積極性。
4.激勵比例相差懸殊,多集中于2%~3%之間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對國有企業首次推行股權激勵有明確規定,激勵比例不得高于股本總額的1%,而對民營企業則較為寬松,激勵部分不超過10%即可。2012年,有2家上市公司用滿了10%的額度,分別是方大特鋼和方大化工;另有3家激勵比例在9%以上;沒有公司的授予比例在7%~9%以內。
圖4所示,較多的授予比例都集中于6%以內,呈現標準的鐘形正態分布,其中以2%~3%之間最多,共35家。
(二)2012年股權激勵重大事件解讀
2012年,股權激勵有以下重大事件。
1.證監會推出《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2012年8月4日,證監會《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解釋,員工持股計劃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愿,將應付員工工資、獎金等現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資產管理機構管理,通過二級市場購入本公司股票并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
該辦法一方面規范、引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另一方面也鼓勵上市公司員工積極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國內上市公司員工持股的情況較為普遍。截至2012年9月30日,滬深兩市共有1841家A股上市公司存在員工持股的情況,占全部2467家A股上市公司的74.63%。員工持股總股數982.3億股,占有員工持股A股上市公司總股本6.33%,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總股本3.13%。
作為股權激勵的一種形式,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是大勢所趨。實踐證明,上市公司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將收益和公司股票的價值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將會更加關心公司的發展,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運營效率,提高競爭力。《暫行辦法》征求意見以來,已有一些上市公司為員工持股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市場對此反應良好。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一是資金來源于員工的工資、獎金,等于員工個人出資;二是股票來源于信托機構二級市場回購,價格沒有優惠,等于二級市場股價;三是持股期限不低于36個月,不如二級市場買股靈活。圍繞上述三個問題,《暫行辦法》仍需進一步完善,進而對上市公司員工真正起到激勵效果。
2.基金公司將獲準曲線股權激勵
2012年10月31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對基金公司子公司50%以內的股權結構不再做股東限制,且允許基金從業人員參股基金公司子公司,此舉被視為打開了基金公司股權激勵的空間。但是實施該規定的障礙之一是國資委2008年的139號文——《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國企職工入股原則上限于持有本企業股權,不得持有其所在企業出資的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的其他企業股權。而由于基金公司多為國企背景,政策“沖突”之下,要實現基金公司在職員工持有子公司股權的美好愿景確有難度。因此,基金公司高管若想實現股權激勵,則要付出離開母公司的代價,即在母公司不擔任職務,僅在基金公司子公司任職。
《暫行規定》實施后,截至2013年3月初,已有23家基金公司獲批成立子公司。但是僅有萬家基金、東吳基金和長信基金的子公司率先開展股權激勵,占比僅為13%。
基金管理業是以專業知識和經驗提供服務的行業,人才為經營之本,作為關鍵性資源的人力資本對企業的績效起決定性作用。然而。由于缺少長期激勵機制,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基金公司的股權結構無法體現人力資本的重要性。近幾年來,基金業人才流失問題嚴重,公募基金成為私募基金的練兵場。而股權激勵或是解決該問題的有效方法之一。然而,為了避免觸犯政策紅線,股權激勵方案要求高管需從母公司完全退出,這對于方案的設計和實施提出了挑戰;或許,政策也存在調整的空間。此外,股權激勵雖已破題,但多數基金子公司目前主要的專戶業務收益率較低,類信托業務又有信托行業大行其道。基金子公司能否獲得高收益還是個未解之謎,激勵的實現效果如何還有待時間檢驗。
3.富安娜股權激勵糾紛
2012年12月26日,富安娜向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對26名首發前自然人股東(以下簡稱“爭議人員”)就承諾函違約金糾紛一事提起了訴訟。其中兩名為公司高管,其他均曾為公司核心技術人員。
2007年6月,富安娜為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制訂和通過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富安娜以定向增發的方式,以發行前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向激勵對象發行700萬股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包括前述爭議人員和公司其他高管、核心技術人員等。
2008年3月20日,為配合上市的要求,富安娜終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將所有限制性股票轉換為無限制性的普通股。轉換過程中,前述爭議人員向公司出具了一封《承諾函》,《承諾函》規定,自簽署日到富安娜申請首次公開發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內,不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在職期間不會出現的幾種情形及違反承諾時違約金的計算依據。
意外的是,盡管有《承諾函》,但前述爭議人員依舊以各種理由離開公司。富安娜方面認為,前述爭議人員離開的原因主要為對手競爭的結果、以及這部分人員不看好當時公司的上市事宜。
富安娜股權激勵糾紛案是自雪萊特公司“柴國生訴李正輝股權糾紛案”之后,經媒體公開報道的第三起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糾紛案件。
企業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如何進行合法、規范、有效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對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至關重要。關鍵在于,要通過建立股權激勵這一長效激勵機制,完成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管理團隊之間以及管理團隊內部,關于企業未來事業發展的深度思考和充分溝通,真正從利益共同體走向事業共同體。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類似富安娜股權糾紛這樣的事情發生,使企業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4.股價跌至授予價,依米康主動撤銷股權激勵計劃
2012年5月12日,創業板上市公司依米康宣布撤回剛推出不到半年的股權激勵計劃。依米康稱,自首期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以來,國家統計局公布的CPI指數同比上漲并持續高位運行,加之公司股價下挫至授予價格附近,致使現有激勵對象購買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大幅上升,風險急劇加大,難以真正起到激勵效果,為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帶來一定困難。另外,依米康于2012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對全體首次激勵對象就“是否同意公司即時實施股權激勵計劃”進行專項調查,89%的激勵對象希望公司終止該次股權激勵計劃。
2011年8月才登陸A股市場的依米康,在短短四個月后推出了股權激勵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依米康股票均價的50%,也就是10.55元/股。從當時來看,“五折”的價格無疑非常實惠,比當初17.50元/股的首發價格還低很多。不過,隨著2012年上半年股價的不斷下挫,依米康股價一度跌破12元/股,已到股權激勵授予價附近,致使激勵效果大打折扣。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失敗案例中,股價跌破行權價(授予價)是重要原因之一。數據顯示,2012年初至6月的半年時間內,共有13家公司宣布終止股權激勵計劃,其中宏達新材、康緣藥業、華星化工、南都電源、東凌糧油、臥龍地產等6家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雖然已經獲得股東大會通過,卻在最后關頭倒在了股價面前。因此,選擇股價相對較低的時點推出股權激勵,并進行主動的市值管理,是保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效果的關鍵因素之一。
5.中國北車,著眼長期的央企股權激勵實施先行者
2012年5月24日,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根據公告,公司擬以4.34元/股的價格,向343名高管和員工授予股票期權8603.7萬股,占當時總股本的0.83%,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為10年,原則上每兩年授予一次,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擬按33%、33%、34%的比例在三個行權期行權。首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4.34元,行權對應的業績條件為: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不低于15%,且要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不低于10.5%、11%、11.5%。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對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完善治理結構具有重要意義。但由于央企的一舉一動均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在實踐操作層面,到底以股權還是分紅權來實施激勵尚處于探索階段,使得監管層與企業均十分謹慎。在中國北車之前,大型央企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也僅有保利地產等極少數個案。與此同時,在法規層面,根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有控股企業高管人員個人股票期權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收益)的30%以內,且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權授予時薪酬總水平(含期權收益)的最高比重不得超過40%。這決定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總體激勵水平有限,也使得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淪為了“雞肋”。但面向未來,隨著國有企業體制與機制的轉變,股權激勵必將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
二、股權激勵操作實務
本部分著重論述了股權激勵的意義、作用以及現存問題。
(一)股權激勵的意義和作用
股權激勵的意義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股權激勵有助于業績提升、市值增長
業績提升方面,統計數據表明,A股上市公司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比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業績增長年平均高出30%以上(見圖5)。而和君咨詢過往的項目實操也表明:通常在其他情況不變下,僅股權激勵一項舉措,便可使企業業績在原業績的基礎上至少提升20%。
市值增長方面,統計數據表明,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其股價表現顯著好于市場整體水平,市值增長通常是市場平均水平的1倍以上。對于個股來講,一套設計規范、考核科學的股權激勵方案一旦公告,公司的股價便應聲大漲,此類情形在資本市場已屢見不鮮。同樣,對于未上市的公司來說,一套規范的股權激勵方案,會使企業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時獲得額外10%~15%的估值溢價(見圖6)。
股權激勵之所以在公司業績提升、市值增長(估值溢價)方面作用明顯,其中的道理很簡單,股權激勵給公眾釋放出一系列積極信號:股東和管理層已達成長期戰友關系;公司治理規范;未來三到五年的經營目標是有信心實現的;公司進入戰略實施狀態和組織管理狀態。
2.股權激勵有利于人才爭奪
一流人才是否愿意進入一個行業或企業,影響因素有很多,但激勵水平的高低一定是關鍵的影響因素。股權激勵作為激勵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整體激勵水平(薪酬+股權)的提升效果明顯。
以信息服務行業上市公司為例,和君咨詢股權激勵數據庫的統計測算表明:做過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其整體激勵水平是沒有做過股權激勵上市公司激勵水平的2~6倍。
僅就激勵水平而言,很顯然,人才一定會向做過股權激勵的公司集聚。因此,股權激勵正在成為企業吸引人才、穩定隊伍的常用手段。
3.股權激勵有利于核心能力構筑
我們來看一組數據:有一家公司,2011年凈利潤比IBM、惠普、諾基亞、摩托羅拉四家公司總和還多;2011年,其單一產品銷量僅占全球銷量的5.6%,但凈利潤卻占全球的66.3%;2001-2010年股價復合增長率超過40%,市值最高峰一度超過6000億美元。
這就是蘋果公司。蘋果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其卓越的創新與研發能力,而這種能力是如何煉成的?
從股權激勵角度來看,“喬布斯1976年創立蘋果,1980年一上市,所有技術骨干通過股權激勵成為億萬富翁,所以衣食無憂,可以專心創新,有機會成為一個更純粹的人。因此,蘋果的持續創新能力,背后其實是一套長效、開放、循環的股權激勵機制安排。沒有喬布斯,也會有李布斯,沒有李布斯也會有比爾蓋茨。”
對于中小成長型企業來講,蘋果的成功帶給我們的思考在于:如何借助股權激勵這套長效、開放、循環的機制,構建起我們企業的核心能力?比如研發能力、生產能力、營銷能力、系統協同能力等。
(二)股權激勵實踐中的問題
股權激勵對企業成長有諸多作用,但由于中國規范的股權激勵從2006年才開始起步,目前兩千多家上市公司中,做過股權激勵的占比不到20%(而美國在90%以上),因此,股權激勵在中國還很不成熟,存在著不少問題,歸結起來主要有4點:
1.事業認同問題
典型表現是創業板高管離職潮的涌現。根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12月20日,共有156份離職公告出臺,而2010年全年,辭職公告還不到50份。在創業板面市的兩年時間里,大多數創業板上市公司都經歷了高管離職。許多公司由于高管人員離職過多,為了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不得不緊急讓在任高管身兼數職。無疑,創業板高管的大面積離職,對企業、對股東、對核心管理團隊、對員工都是一種傷害。因為對企業經營來講,上市只是企業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階段性目標,核心團隊的穩定才是企業的命脈與基石。
現實中存在這樣的現象:股權激勵被作為一套造富(套現)工具,企業上市了,大家就想著如何盡快套現走人;企業沒上市,大家就想著跳槽到有上市可能的公司去。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高管之間僅靠利益維系,因而企業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的高管離職現象屢見不鮮,企業始終處于動蕩之中。究其原因,筆者認為,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核心團隊之間,還是利益共同體,沒有達成事業認同、理念一致,這樣的股權安排顯然無法走向長遠。
2.預期溝通問題
有這樣一個典型案例:有一家公司,老板出于穩定與激勵高管團隊的良好初衷,決定對核心管理層進行上市前的股權激勵。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老板的授意下設計了一套股權激勵方案:上市前先拿出1%的股權進行激勵,上市后再行推出第二次股權激勵。這1%的股權,意味著核心骨干的人均股權收益在300萬左右,只相當于一個高管一年半的年薪。方案一公布,激勵對象紛紛表示不滿,公司9個核心高管中4個離職,由于上市前夕高管發生重大變動,導致企業上市擱淺。
這樣的結果,對一個擬上市企業來說難免有些遺憾與惋惜。在現實中,這樣的現象并不鮮見。究其原因,筆者認為,關鍵在于預期溝通:在沒有完成股東與高管雙方預期充分、有效的溝通的情況下,任何方案都是“不可說,不可說,一說便是錯!”。而在股權問題上,股東與高管又往往很難展開充分、有效的溝通:如何保證分配的公平性?如何保障大家說的都是心里話?……因此,企業需要專業的咨詢機構站在公司價值最大化的公允立場(既不站股東的立場、也不站高管的立場)來協助股東與高管完成此輪溝通。
3.激勵水平問題
我們也曾見過這樣一個典型案例:某高科技企業人力資源部設計了一套股權激勵方案:全員持股、分紅激勵、個人出資。由于方案在激勵范圍幾乎到全員、分紅激勵的情況下,激勵水平很難具備行業和區域的競爭力,激勵效果有限(更像是一個福利計劃),最終導致員工不愿參與,方案不了了之。
股權激勵的關鍵除了溝通激勵對象的意愿和預期外,還在于方案是否具有足夠的激勵水平,特別是對核心高端人才。對此,我們通常建議企業對標高分位,因為未來企業在用人上一定是用人才“質”的概念,而不是“量”的概念。另外,需要強調的是,企業在未考慮清楚之前,通常不建議進行全員持股和分紅激勵。
4.業績考核問題
很多企業上市前的股權激勵通常是沒有業績考核,上市后股權激勵業績考核通常定得較隨意,激勵對象在股權激勵問題上沒有業績的概念,認為是理所當然,股權激勵做成了一個福利計劃。
股權激勵作為一套長效的人才激勵機制,是激勵與約束的結合,業績是根本。通常的激勵邏輯是:業績考核公司業績增長高激勵水平下的公司/股東現金及股權投入激勵對象個人收益實現。所謂股權激勵為企業的戰略目標實現服務,就是反映在業績考核上。在業績考核指標設計上,通常要結合行業特點以及企業所處發展階段,為企業設計基于產業競爭和戰略實現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公司層面、個人層面)。
股權激勵,表面上看是技術問題、方案問題,而其本質上是一次基于公司戰略的深度對話與溝通(見圖7)。我們認為,股權激勵的本質和目標,是建立起一套長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在讓核心管理團隊合理分享企業發展成果的同時,完成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高管團隊之間、以及高管團隊內部關于公司未來事業發展的深度思考及溝通,進而通過“心理契約”的達成以及“長效激勵機制”的保障,實現企業從“利益共同體”向“事業共同體”乃至“命運共同體”的成功過渡。
(三)股權激勵實踐中的關鍵
筆者認為,做好一個企業股權激勵的關鍵,要在價值理念、程序保障、專業理解3個方面展開工作:
1.價值理念
首先要牽引股東和管理團隊樹立一系列正確的價值理念。
一是端正“股東”的概念:在沒有完成從一次創業到二次創業、實現產業扎根和管理范式之前,所有股東都是在投入,而不是在享受;
二是正確理解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是一套長效、開放、循環的激勵機制,不是短期福利計劃,更不是一把套現、造富的手段和工具;
回歸事業:股權激勵是一次在核心高管內部展開關于事業發展終極溝通的最佳機會,把核心團隊從利益共同體牽引向事業共同體,去思考我們的財富意味、事業意味和人生意味。
2.程序保障
股權激勵需要通過一系列方法工具、工作程序來保障實施效果。具體包括:激勵范圍及激勵對象確定;行業激勵水平的外部比對;企業激勵結構的內部評估;股權激勵實施基礎分析;理念宣貫;崗位價值評估;業績考核指標設計;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財務及激勵效果測算;實施輔導。
3.專業理解
股權激勵的設計和實施涉及多個專業領域:公司治理、公司戰略、資本運作、上市籌劃、市值管理、人力資源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等。同時,股權激勵機制的建立還必須要求對企業所在行業的發展規律、競爭要害以及企業經營規律有深刻理解。
正因為此,我們認為在操作股權激勵項目時,要配備戰略專家、公司治理專家、上市輔導專家、產業研究專家、股權激勵專家、市值管理專家、人力資源專家等多領域專家組合,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好一個股權激勵項目。
總之,一個好的股權激勵,必須建立在理念端正、程序嚴謹和專業保障的基礎之上。只有這樣,股權激勵才能切實起到激勵效果,為企業的成長壯大奠定扎實的核心人才隊伍及管理制度基礎。
三、中國股權激勵展望
本部分論述了2013年股權激勵持續發展的動力以及將呈現出的特點。
(一) 三大力量推動股權激勵持續發展
一是不確定時代的到來。隨著競爭者、買方、技術和政策的發展,企業所處生存環境的不確定性日益明顯。然而,企業要想擁有未來,現在就必須做出選擇。在不確定環境下,面向未來的選擇更多的是基于價值導向,而不是過往事實。如何通過塑造價值導向,將人才統一到提高市場爭奪的效率上來,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股權激勵,正是塑造價值導向的重要手段。
二是政策鼓勵股權激勵。經過三十多年改革開放不斷的經驗總結和再實踐,國家日益認識到人力資本的作用。為了更好的激發人力資本,國家將股權激勵作為解決人力資本價值測度的有效方式,同時也作為完善企業治理結構的重要手段。2012年,針對市場熱議的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周小川認為,“當前提出員工持股計劃非常有道理”,這比針對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又前進了一大步。
三是人才價值實現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收入增長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收入分配不公、資產升值、通貨膨脹的大背景下,國家也提出了“十年收入倍增計劃”。對于企業而言,僅依靠工資福利的增長,會削弱企業現實的競爭力;對于員工而言,僅依靠工資福利的增長實現“十年收入倍增”,也將面臨現實的困難。通過股權激勵,將員工收益和企業效益統一起來,能在推動員工收入增長的同時,持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二)股權激勵將呈現的主要特點
股權激勵將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普及化。從近年實踐來看,在我國,采用股權激勵的企業越來越多;在企業中,股權激勵對象的范圍也日益擴大,從中高層管理人員逐漸向技術人員和骨干員工發展,更多的人被納入激勵范圍,組成事業和命運共同體。由此,股權激勵也逐漸從“奢侈品”變為“必需品”,從“超額配置”變成“標準配置”。
二是周期化。在我國經濟社會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結合資本市場的多年表現,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技術要求越來越高。設計者需要精準踩踏經濟周期、產業周期、資本周期和企業發展周期,才能設計出切實可行并發揮實際作用的方案。
三是體系化。人力資本日益成為企業最重要的資本。人力資本需要激發,需要構建大的激勵體系。該體系中既應該包括底薪、浮動薪酬、分紅、股權甚至“世襲股”等物質激勵,也應該包括榮譽、社會地位等精神激勵。股權激勵是其中的重要一環,必須納入該體系中,在整體激勵體系中考慮局部手段,在局部手段中反映整體目的,才能打造企業源源不斷、生生不息的動力。
四是戰略化。股權激勵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公司戰略的實現。通過股權激勵,充分調動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及分工協作精神,實現公司戰略。為此,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和實施中,必將更多地體現公司戰略以及戰略導向下的人力資源和企業文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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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權激勵制度;存在的問題;改進建議
一、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分析
1.總體狀況分析
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出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風起云涌。2006年9月,國資委及財政部聯合頒發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標志著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結束了破冰之旅。2006年可以稱得上是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元年,從收集的數據來看,2006年滬深兩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不到上市公司總數的3%。在2007年前三個季度,很少有股權激勵方案公布,但隨著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結束,以中化國際、中糧地產為首的部分企業率先推出股權激勵方案,打破了2007年中國股權激勵市場的沉默。雖然2007年只有1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權激勵方案,但是與2006年相比,股權激勵方案的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2008年是五年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上市公司數量最多的一年,達60家,占兩市上市公司總數的3.61%。在方案具體設計上,“民營企業、股票期權模式、定向增發方式”等特征仍然是主旋律,但是限制性股票的重受青睞也讓我們看到了市場變化對股權激勵產生的影響。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我國公布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只有18家,大多數公司基本上是處于謹慎觀望期。由于有利的外部環境和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積極性提高,2010年公布股權激勵的公司達55家,相比2009年數目顯著提高。
2.股權激勵模式分析
我國上市公司采用的激勵模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業績股票、組合模式五種模式。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模式的基本狀況進行分析,得到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模式分布如表1。
表1 上市公司激勵模式分析
激勵模式 數量 所占%
股票期權 143 75.66%
股票增值權 1 0.53%
限制性股票 37 19.58%
業績股票 1 0.53%
組合模式 7 3.70%
合計 189 100.00%
從表1中可以得出,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激勵模式主要以股票期權模式為主。五年中,有143家上市公司采用了股票期權的激勵模式,占所有公司的75.66%;單獨采用股票增值權和業績股票的激勵模式各有1家上市公司,占0.53%;有37家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模式,占所有公司的19.58%;其余還有7家公司采用了以上四種模式的組合模式。
3.企業性質分析
利用以上189家樣本公司的數據對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企業性質進行分析,得到以下企業性質分布表(詳見表2)。
表2 股權激勵計劃企業性質分布表
激勵模式 企業性質
國企 民企 外資
數量 所占% 數量 所占% 數量 所占%
合計 39 78.84% 149 20.63% 1 0.53%
從表2中可以得出,我國在2006-2010年提出股權方案的189家上市公司中149家(占78.84%)為民營企業,39家(占20.63%)為國企,五年中僅有1家外企提出股權激勵方案,采用的是股票期權的激勵模式,民營企業所占的比例為國企的3.82倍。
4.股票來源分析
利用以上189家樣本公司的數據對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進行分析,得到以下股票來源分布表(詳見表3)。
表3 股權激勵計劃股票來源分布表
激勵模式 股票來源
大股東轉讓 定向增發 回購 原非流通股 定向增發或回購
數量 所占% 數量 所占% 數量 所占% 數量 所占% 數量 所占%
合計 7 3.7% 164 86.77% 10 5.3% 1 0.53% 7 3.7%
由表3結合原始樣本數據分析可知,2006-2010年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主要有大股東轉讓、定向增發、回購等形式,采用定向增發的公司有164家(占86.77%),采用回購方式的有10家(占5.3%),采用大股東轉讓和不確定來源的各有7(占3.70%),僅有中信證券1家公司的股權激勵股票來源為原非流通股。
5.激勵額度分析
所有公布股權激勵方案的189家企業中,排除未明確激勵額度和混合激勵額度的公司后,明確激勵額度的有177家(詳見表4)。
表4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額度統計表
激勵額度 3%以下 3%-5% 5%-8% 8%-10%
公司數量 74 42 41 20
所占% 41.81% 23.73% 23.16% 11.30%
由表4結合原始樣本數據分析可知,有74家企業激勵額度在3%以下,占比41.81%;有42家企業激勵額度在3%-5%,占比23.73%;41家企業選擇了5%-8%這一激勵額度的中上區間,占比23.16%;剩余20家企業激勵額度在8%以上。激勵比例為10%的公司有金發科技、報喜鳥、德美化工、隆平高科,激勵比例最小的公司正泰電器為0.0199%,平均為4.01%。
二、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中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股權激勵方案 伊利股份 烽火通信
一個企業經濟發展的快慢,與企業制度,尤其是激勵制度的設計和選擇有關。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西方國家在企業制度(尤其是激勵制度)方面有許多新的發展。其中最富有成效的就是股票期權制度的產生和發展。從2005年11月證監會研究起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范意見》(試行)開始,我國的股權激勵制度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但是在我國股權激勵實施之后,誰是最終的受益者?本文以伊利股份以及烽火通信股權激勵計劃為例分析股權激勵方案與受益者的關系。本文的研究結果能夠為我國股權激勵制度設計提供實證的支持,能夠為相關部門制定股權激勵政策提供參考,同時也有利于我國企業完善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
一、伊利股份與烽火電信股權激勵計劃比較分析
(一)案例公司簡介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887,以下簡稱“伊利股份”)是國家520家重點工業企業和國家八部委首批確定的全國151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之一,是國內年銷售過百億僅有的兩家奶制品生產企業之一。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498,以下簡稱“烽火通信”)是國內優秀的信息通信領域設備與網絡解決方案提供商,國家科技部認定的國內光通信領域唯一的“863”計劃成果產業化基地、“武漢?中國光谷”龍頭企業之一。兩者的股權激勵計劃見(表1)。
(二)伊利股份股權激勵計劃 伊利股份公司2006年12月28日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中國證監會表示無異議后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計劃)。該股權激勵計劃規定:伊利股份授予激勵對象5000萬份期權,每份期權擁有在授權日起八年內的可行權日以可行權價格(1333元/股)和行權條件購買一股公司股票的權利;自期權計劃授權日一年后,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在可行權日行權。行權條件為:首期行權時,伊利股份的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7%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首期以后行權時,公司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與2005年相比的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并規定激勵對象應分期行權,首期行權不得超過獲授期權的25%,剩余獲授期權,可以在首期行權的一年后、期權的有效期內自主行權。此外,此前參加伊利股份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還承諾,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經營業績無法達到設定目標,出現下列兩種情形之一:根據公司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當年較上年度凈利潤增長率低于17%或者公司當年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除標準無保留意見之外的審計報告,將分別向流通股股東追送一次股份,否則,將應向流通股股東追送的股份轉送給公司激勵對象,作為股權激勵。非流通股股東將獲得轉增股份中的1200萬股于方案實施日劃入第三方,用于追加對價安排。
(三)烽火通信股權激勵計劃 烽火通信2007年12月24日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該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烽火通信授予激勵對象256.2萬份股票期權,計劃有效期為10年,自期權計劃授權日二年后,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在可行權日行權。行權價格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交易日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以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這兩個價格中的較高者,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條件為:首期行權時,年度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行業平均業績(或75分位值);年度科技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8%,并且年度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15%,新產品銷售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激勵對象前一年的業績考核達到合格以上。激勵對象行權條件:2008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2009年資產收益率不低于7.2%,2010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8.2%,2011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并且不低于同行業當年平均業績(或50分位數)水平的較高者;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與2006年度相比,凈利潤平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并且不低于同行業平均業績(或50分位數)水平。激勵對象行權分四期進行。按照《考核辦法》考核得分確定每個激勵對象可行使股票期權的額度。授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權,還需根據任期考核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行權或兌現。授予的股票期權中不低于授予總量的20%的部分留至任職(或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權。行權價格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交易日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為17.76)以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經計算為15.66)這兩個價格中的較高者(因此為17.76)。
二、股權激勵計劃受益者分析
(一)獲授對象范圍分析 (表2)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數量的平均值,可以發現,對于大多數正在實施以及將要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而言,股權激勵計劃中股權激勵的數額并不是很大,其中,制造業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激勵數量為1814.778萬股/萬份,通信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激勵數量為1388.352萬股/萬份。表明制造業與通信行業公司股權激勵的平均值是很相近的。但是伊利股份授予的股權激勵數量卻非常巨大,股權激勵計劃共授予激勵對象5000萬份股票期權,標的股票總數占當時伊利股份總股本的9.681%。僅低于法律法規所規定的10%的比例。烽火通信股權激勵數量為256.2萬,低于通信技術行業的平均值。(表3)和(表4)為伊利股份以及烽火通信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分析。可以發現:烽火通信股權激勵偏重點則與伊利股份有顯著的不同,伊利股份股權激勵的對象當中,高管有4人,但是他們的股權激勵股份占總額的60%,另外29人,合計占總額的40%;在烽火通信的股權激勵計劃當中雖然受到激勵的管理者人數較多,但是所有管理者獲得的期權僅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11%,在股權激勵總量中所占的比例也僅為17.96%,而關鍵管理技術崗位人員所占的比例超過了80%,而且公司股權激勵的主體也是關鍵管理技術人員,共有148人獲授期權。因此,可以看到,盡管烽火通信股權激勵的規模比較小,但是卻比其他企業更重視管理層,特別是技術骨干的激勵。
(二)激勵計劃難易情況分析 (表5)和(表6)是伊利股份歷年財務指標以及股權激勵行權指標、股改設定目標以及伊利股份指標完成情況,可以發現:伊利高管輕松地獲得了高額股票期權的行使權利。通過(表7),可以看到烽火通信歷年財務指標以及股權激勵的行權指標,長期的高比例研發投入是確保烽火通信行業領先地位的關鍵,因此,股權激勵方案當中規定科技收入與主營業務收
入的比率不低于8%,除此之外,方案當中還規定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不低于15%,且增長率不低于20%,對于公司股權激勵實施之后若干年凈資產收益率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而且該指標的要求是逐年提高,這些指標都具有一定的挑戰性。通過對比伊利股份與烽火通信,不難看出兩份股權激勵方案,哪一份要求更高。
(三)獲授對象獲益情況分析 伊利高管以及烽火通信高管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獲利情況見(表8)和(表9)。通過(表8)發現,伊利股份的四名高管通過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獲得了高額的報酬,其中潘剛所得期權總價值28560萬元,其他三人所得期權總價值也有9520萬元,可以稱得上一夜暴富。而通過對(表9)烽火通信高管薪酬構成的分析發現,烽火通信的高管所能獲得的期權最高為48.3327萬元,僅是年薪的1.6倍。
(四)公司收益分析 分析伊利股份和烽火通信收益情況可以發現:(1)伊利股份。伊利股份股權激勵計劃當中授予激勵對象5000萬份期權,對于授予的期權,伊利公司使用考慮攤薄效應的B-S模型計算確定股份支付的公允價值,得到每份期權的理論價格為14.779元,因此伊利股份股權激勵的總費用為73895萬元。在期權有效期內伊利股份實施了利潤分配和發行認股權證等事宜,期權數量以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發生了變動,截至2007年12月31日,伊利股份的期權數量調整為6447.98萬份,行權價格由13.33元/股調整為12.05元/股。但是按照新準則的規定,伊利股份的期權費用總額沒有發生變化。2006年度伊利股份的相關指標達到行權條件,可以在2007年12月28日及以后可行權的數量為授予期權總數的25%,2007年度相關指標也達到了行權條件,授予期權總數的其余75%可在2008年12月28日及以后行權。伊利股份管理層可以在首期股權激勵行權1年后全部行權,也可能分7年行權,即可以將股權激勵費用在7年內逐步攤銷。而伊利股份股權激勵費用會計處理政策是對于2006年度的損益進行追溯調整,攤銷股權激勵費用總數的25%,確認總額為18473.75萬元;2007年攤銷剩余的75%,確認總額為55421.25萬元,同時確認資本公積中以權益結算股份支付的累計金額73895萬元。即對于股權激勵的總費用伊利股份在2006年和2007年全部進行了確認。伊利股份主要會計項目2005年至2007年年度數據以及股權激勵費用攤銷所占的比重如(表10)所示。可以發現,在實施股權激勵之后伊利股份利潤總額以及凈利潤等指標大幅度下降,2006年與2005年相比,利潤總額下降27.35%,2007年利潤總額由2006年的37280.91萬元下降為1199.89萬元,下降96.78%;2006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由2005年的13.62下降為5.99,減少7.63個百分點,2007年則繼續下降到-4.35,與2006年相比,下降10.24個百分點;2006年每股收益由上一年的0.80元下降到0.28元,下降65%,2007年下降到-0.22元,下降178.57%。由此可見股權激勵費用化對于伊利股份業績的負面作用。(2)烽火通信。通過烽火通信2007年的董事會報告,分析公司進行股權激勵的目的,在董事會報告中,公司表明烽火通信以推動烽火集成產品開發項目為契機,繼續全面深化管理變革,使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而在人力資源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包括“管理行為標準、任職資格標準、崗位技能等級標準、崗位工作標準”的一整套基本切合公司實際的員工崗位與能力評估系統;同時啟動旨在將公司長期發展與員工利益緊密結合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因此,可以看到公司希望通過股權激勵方案將員工利益與公司結合起來,以此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關鍵詞】股權激勵 盈余管理
一、研究背景
股權激勵,作為一種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長效激勵的手段,起源于美國。據統計,到1997年年底,美國已有45%的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2005年年底,我國出臺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并從2006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股權激勵的特點主要有長期激勵、人才價值的回報機制與公司控制權激勵三點,實施的關鍵則在于激勵模式選擇、激勵對象確定、購股資金來源與考核指標設計四部分。股權激勵的模式有很多,但目前為止主要以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為主。
自2006年1月1日起,陸續有上市公司開始實施股權激勵計劃。2007年全年有13家上市公司開始推出方案;進入2008年后受金融危機影響A股價格回調,僅第一季度就有21家上市公司推出方案;目前為止據不完全統計已有超過600家上市公司實施了或正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隨著股權激勵機制的發展與成熟,股權激勵所引發的盈余管理問題也開始出現。根據自利原則,公司高層管理者會為了滿足自身利益需求(達成業績條件、避稅或通過高價出售股票賺取收入)而進行盈余管理,這損害了股東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二、文獻綜述
為解決上市公司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所導致的委托問題而產生的股權激勵機制能夠有效使管理層與股東的利益一致化,而出于自利原則,管理層也有動機通過盈余管理或信息披露等手段提高自身的薪酬。
Leininger W,Linhart P,R.Radner在論文中提到:自身持股使得管理層有較強動機進行會計操縱行為,并通過實證分析發現上市公司利潤操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管理層持股。Jensen MC與Meckling WH在論文中闡明:僅僅持有少量股份無法使管理層有很強動機最大化股東權益,因為他們更有動機最大化自身薪酬;實證分析表明:隨著管理層持股比例的增加,上市公司業績會隨之增加。Dechow P,Sloan R,Sweeney A在文章中提出,持股前提下,高管會隨著自己買入賣出股票的時機而調整報表中可操縱的項目。
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過程中,高層管理者盈余管理的動機與時機也有所不同。以股票期權形式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中,為使行權價盡可能低,管理層會選擇隱藏利潤、推遲公布利好消息等手段壓低股價;若確定某年業績條件無法達成,則會遞延確認收入以確保第二年業績條件可以達成;在行權期出于節稅目的也會隱藏利潤、推遲公布利好消息等壓低股價,而在準備大量賣出時通過放出利好消息等將股價炒高。
Bergstresser與Philippon在研究中發現,因股權激勵計劃,管理層未來薪酬水平與股價直接相關,管理層有動機通過操縱利潤的方式影響股價,從而影響自身未來的薪酬水平。Pearl Meyer在文章“Option pricing abuse and boards”中提出,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中通常存在三種盈余管理手段,即壓緊彈簧(spring-loading)、躲避子彈(Bullet-dodging)和行權價回溯(Backdating)。壓縮彈簧是指在利好消息公布前先公開股權激勵計劃,以壓低股價;躲避子彈則是指在利空消息之后馬上公布股權激勵計劃,避免其實施后股價下跌與實施前股價過高;行權價回溯是指壓低股票期權方案股權激勵的行權價,管理層能夠立刻獲得賬面收益。
三、案例分析
本文以萬科A(000002)為例,分析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方案過程中的盈余管理行為。
(一)公司簡介
萬科企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注冊資本110.1億,是目前我國最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總部位于廣東深圳。
萬科于1988年開始進軍房地產行業,1991年成為深交所第二家上市公司,并于1993年開始確立公司核心業務為大眾性住宅。
2011年,萬科實現銷售面積共計1075萬平方米,銷售金額共1215億元;2012年銷售額超過1400億,銷售規模持續居全球同行業首位。
(二)股權激勵方案簡介
萬科A自2006年起至今共實施了兩項股權激勵計劃,分別是2006~2008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與2011~2015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詳細內容見表1:
(三)盈余管理分析
2006~2008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方案期間,相關年報顯示:2006、2007年萬科的凈利潤分別增長59.56%和110.81%,全面攤薄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5.39%和16.55%;EPS增長率分別為 35.81%和87.18%,超出業績考核標準很高。公司有動機隱藏部分2007年利潤遞延至2008年確認以保證業績達標。
從報表中預收賬款來看,2007年公司預收賬款增長近150%;從結轉率來看,2007年全年銷售額523.6億元,結算額351.8億元,結轉率67.1%左右,遠低于近幾年80%左右的標準。這說明公司存在遞延確認收入以平滑利潤的盈余管理。
06~08階段股權激勵計劃因股價因素與2008年經濟危機導致的業績不達標而失敗后,萬科籌劃了新一期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并在業績考核標準中去除了股價標準。
萬科新一期股權激勵計劃在2011年4月8日獲得證監會批準,5月9日完成了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行權價格定為8.89元。此后,公司借分紅派息多次下調行權價格,而萬科此前的分紅派息比例并不高,這很可能是借助分紅派息向管理層輸送利益。分紅派息詳見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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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制度 影響
自2005年底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試行)后,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就有了法律基礎。2006年,國資委和財政部又聯合下發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制度的完善等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數量不斷增多,《中國股權激勵年度報告2010》數據顯示,2010年滬深A股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達到106例,表明股權激勵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手段被運用,已經而且將對上市公司產生重要影響。
一、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內涵與特征
上市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通過制定股權激勵方案,允許激勵對象在激勵時期內,在公司經營情況達到既定的目標時以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行為。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就是要通過約定條件的設定,鼓勵公司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努力工作,幫助上市公司達到預定的經營目標,實現企業與職工的雙贏。當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呈現出三大特征。
1.股權激勵的范圍不斷擴大。在股權激勵制度推出之初,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對象主要是針對“董、監、高”。經過5年的發展,目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對象已經擴展到中層干部和技術骨干,如2011年7月公布股權激勵方案草案的披露信息顯示,公司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共計98人,占公司在冊員工總數的16.98%,由此可見激勵面相對較廣。
2.股權激勵的質量日益提高。總體來看,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相對較高,如預設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增長情況,公司股價等,并且從實際來看,這些條件相對較高,在外部經濟環境相對不景氣,上市公司成長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條件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必須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才能達到這些目標,從而使得股權激勵的質量不斷提高。同樣以合眾思壯為例,該公司行權的條件為以授予期權的前一年為基數,此后3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18%、75%和140%,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不低于4%、6%和8%。
3.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不斷增多。Wind資訊顯示,截止到2011年5月我國共有204家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并且近年來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有迅速增加的趨勢。實際上,按照國際經驗,美國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全部上市公司數量在上世紀末達到0.8以上,但我國2010年末這一比例僅0.1,由此可見未來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還將會大幅增加。
二、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股權激勵制度對上市公司的影響表現在多個方面,主要包括可以加速公司成長,有利于解決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矛盾等方面。
1.股權激勵可以加速公司成長。首先,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設計來看,上市公司一般會設立一個嚴格的激勵考核目標體系,這種目標會更加關注公司的成長,關注公司發展質量,特別是3-10年的中長期股權激勵方案更是如此,這就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其次,從實際來看,控股股東的主要經營管理人才也會被納入到上市公司的管理的激勵對象當中,這就使得上市公司在其發展中會更多的得到控股股東的支持,甚至直接將其優質資產注入到上市公司中來,以此幫助公司成長。
2.有利于解決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在公司治理中,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對于解決好經營管理層、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之間的利益問題意義重大。首先,從激勵對象來看,由于企業的主要管理人員甚至技術人員骨干都被納入到激勵對象當中,使得他們可以以股東的身份參與到上市公司的管理過程中來,這就極大的激發了這些職工的工作熱情,讓他們可以以主人翁的精神和思路來解決公司發展中面臨的難題,并享受公司發展的成果,這就可以較好的解決“勞資”雙方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其次,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能夠有效的解決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的矛盾,提高激勵的有效性。對于公司激勵對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而言,薪酬激勵已經難以更多的調動其工作熱情,而通過制定中長期股權激勵計劃,能夠鼓勵公司職工為企業長期效力,并積極努力的工作,從而解決現有激勵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三、優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對策建議
從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實踐來看,雖然總體情況良好,但部分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形同虛設”,部分公司則激勵的有效性值得商榷。因此,對現行的股權激勵制度進行優化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1.合理的制定股權激勵計劃。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首先,要加強對未來宏觀環境的預測和分析,全面的了解外部環境的變化對公司經營業績可能產生的影響,以此來為股權激勵目標的確定提供有效的參考。其次,要加強對公司本身的分析,通過分析公司、公司所處行業的生命周期等特征,客觀的評價未來公司的發展速度,以此來制定股權激勵的目標。
2.注重計劃的實施與適當的調整。首先,在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過程中,要積極的對這種制度進行宣傳,一方面讓股權激勵對象圍繞激勵目標努力工作,另一方面讓沒有享受股權激勵的職工了解這種激勵行為,并為獲取這種激勵機會而努力工作,從而使激勵作用最大化。其次,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根據公司自身的情況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等對計劃進行實時的調整,如愛爾眼科、東方園林對股權激勵制度的調整,從而使得股權激勵方案與實際相符合。
3.做好實施效果評價工作。在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過程中,上市公司要做好實施效果評價工作,一方面,要對公司在既定的經營年度是否達到激勵的目標進行分析和評價,達到或者超過預期目標的原因是什么,未達到預期目標的內在原因是什么,從而為公司兌現激勵內容提供參考。另一方面,要對股權激勵制度實施對整個上市公司發展的影響進行客觀的分析,這種影響應該是全面的,而不能僅僅局限于激勵目標,從而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有益的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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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 限制性股票 萬科
我國的股權激勵發展相對緩慢,起步較之西方也相對較晚。自2006年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后,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多,實施方式日益創新,激勵對象日益擴大,考核標準也多種多樣。但由于上市公司缺乏關于股權激勵的具體規定,一些公司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過度分配的問題,也出現過由于監管不嚴,一些企業所有者為了達到考核指標故意操縱利潤、篡改企業財務數據等違規,更多的公司則以缺乏相應法律支持為由不建立有效的股權激勵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對這些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以及其方案進行分析,觀測其行權的進程和力度,比較各方案的優劣,就非常有必要。
一、萬科股權激勵方案分析
(一)2006-2008年萬科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2006年,順應股權激勵政策出臺的潮流趨勢,萬科推出了為期三年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
計劃周期: 2006 年至2008年每年一個計劃,每個計劃期限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
激勵對象:公司受薪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高管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對企業有卓越貢獻的業務骨干。激勵對象總人數不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8%。
激勵基金提取方式:按上一年凈利潤增加額的30%,預提當年激勵基金,并委托信托公司以預提的激勵基金從二級市場上購入萬科股票作為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基礎。
激勵基金提取條件:每一年度激勵基金提取以公司凈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增長率作為業績考核指標,其啟動的條件具體為:
1、年凈利潤(NP)增長率超過15%。
2、全面攤薄的年凈資產收益率(ROE)超過12%;
3、每股收益(EPS)增長率超過10%。
實施結果:自2006年5月開始實施股權激勵以來,萬科僅2006年度和2008年9月的業績指標達標,而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夭折。2007年盡管業績表現突出,但市場瞬息萬變,當2007年的中國地產還在房價狂飆突進的興奮中沉醉的時候,次貸危機的狂風暴雨已在大洋彼岸的美國悄然上演并引起了全球“蝴蝶效應”般的風暴,曾經狂熱的中國地產市場在2008年驟然轉冷。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影響,萬科2008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較2007年下降15.24%,未能達成激勵計劃中約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年凈利潤增長率超過15%”這一業績指標。誰也沒有想到,這個看似容易的行權條件居然會因為市場的風云突變而難以企及,原本被業內普遍看好的萬科股權激勵計劃也在等待期結束后最終宣告失敗。
(二)2010-2012年股權激勵計劃
時隔四年,萬科股權激勵計劃再一次重整旗鼓,整裝待發。
2010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人數占員工總數的3.94%。共發行1.1億份的股票期權,約占股本的1%,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為4年,考慮到前一次由于行權有效期過短而導致計劃失敗的前車之鑒,此次股東大會決議延長一年的股權有效期。
同時,從行權條件來看,業績考核指標的設定明顯要高于前次,不再是財務指標上的走走過場而已,萬科經營者要想獲得獎勵并不容易。
從萬科兩次的股權激勵計劃案例中看出,雖然2006-2008年的股權激勵計劃以失敗而告終,但在萬科的發展史上,在中國股權激勵發展的路途中,乃至對中國整個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有著指標性的不可抹滅的意義。其所首創的雙重標準考核政策,與股價掛鉤的激勵政策,都是未來很多企業股權激勵計劃制定的指明燈。第二次,萬科吸取了上次失敗的教訓,在此次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萬科更加考慮到了企業長遠發展的需求,一方面旨在使股東對公司增強信心,另一方面,也為管理團隊設定了明確的奮斗目標,有助于管理團隊在應對市場挑戰時更好的發揮積極性,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這是萬科未來戰屢發展的重要環節之一,使得其能夠不因市場環境的變幻莫測而深受其害,旨在建立一個良好、穩定的戰略發展環境,建立股東和職業經理人團隊之間的利益共享和約束機制。
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存在問題分析
(一)股權激勵方式確定
股權激勵的方式多種多樣,每種方式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弱勢。就股票期權而言,其本身只是授予期權所有者股票市場價值增值的那部分,而非公司的利潤,因此對公司現金流基本沒什么影響。而且,股票期權激勵制度通過剩余索取權的分配,使委托人和人的目標達到最大限度的一致。但它也有其負面性,比如其他影響股價的因素使股票期權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下降,股票期權可能掩蓋企業利潤的真實情況等等。而本文重點闡述的限制性股票相對于股票期權而言更有利于道德風險的控制,能夠較大程度上規避傳統薪酬分配形式的不足,對公司有推動作用,也有利于吸收核心成員并發揮其價值。公司只有充分認識自身的條件、情況,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激勵方案,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行權標準制定及考核
股權激勵的實施,實際上也是對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評價體系和薪酬體系的考驗。合理的業績考核指標應該全面系統,包括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注重縱向和橫向雙向比較,既關注財務指標又關注非財務指標,既倡導物質獎勵又給予精神獎勵。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考核標準所采用的是一些最基礎的財務指標,如: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這類財務指標能夠被準確衡量也易于實現,但無法全面、準確、客觀地評估激勵對象的工作成效,同時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比如經營者多會著眼于短期行為,嘗試高風險經營模式,甚至會出現篡改財務數據的現象。同時,對于不同的激勵對象,要制定與其相應的考核指標,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以一應百。
(三)實施情況監督
現今,我國許多上市公司內部普遍都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不能對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指標進行合理的考核,也沒有一個專業的監督體系來考核這些指標,導致了一些經營者在經營行為中注重短期利益,忽視了企業的長期發展規劃,使之達到行權要求。而有些經營者甚至出現了篡改財務數據,操縱股價等非法行為。而這些,都還沒有一個合理的監管體系實行監督。
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對策
(一)多重股權激勵方式相結合
實施單一的股權激勵模式弊端重重,如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公司的股權激勵模式很容易夭折,所以我們可以采用多種激勵模式相結合或者嘗試新的股權激勵模式。如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過程中可以考慮股票期權與其他激勵方式搭配起來,擴大激勵對象,提高行權價格等,以激勵管理人員更努力的工作;在激勵時間上,應該更傾向于長期激勵,避免期限過短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在激勵方式上,對股票來源、行權價格、行權期限、行權比例等條款采取比較靈活的設計。萬科的股權激勵方式是通過業績標準和股價相結合,促使管理層更加注重長期目標,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健發展。總之,企業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因地制宜,設計適合本企業長期發展的股權激勵方案,這樣才能使股權激勵充分發揮其積極效用。
(二)完善業績考核指標,行權條件更嚴密
上市公司不能以單純的財務指標來評價業績的好壞,應結合財務指標、非財務指標、生產能效指標、現金指標、債務風險指標、盈利能力指標、成長性指標、競爭能力指標等等,建立一個完善的業績考核體系,來衡量業績評價的準確性。萬科在2010年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采用了全面攤薄的年凈資產收益率(ROE)、凈利潤增長率、每股收益、未來股價等考核指標。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其價值完全由未來股價確定,則股東與激勵對象利益已完全保持一致。根據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設置較為合理的股票期權激勵有效期,可以采取一次授予、分批行權的方式。如萬科在2010-2012年的股權激勵計劃設定有效期為4年,即從授予日開始,需經過一年的等待期,在隨后的三個行權期內,在滿足業績條件前提下于第一、第二和第三個行權期分別獲得40%、30%、30%可行權條件行權的權利。如果當期未滿足業績條件,對應的部分期權將立刻作廢,由公司無償收回并統一注銷。
(三)完善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
完善的內部治理機構可以激勵董事會和經理層去實現那些符合股東、經營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奮斗目標,也可以對其提供有效的監督,激勵企業更有效的利用資本。在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上,我國和國外發達國家還有很大的差距,我們應該汲取其先進的管理理念,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開展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在上市公司內部構建有效地監督約束機制,通過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構建薪酬委員會等,用以牽制利益主體間的關系、考核機制、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好董事會、監事會的監督約束職能。
(四)股權激勵全盤委托專業信貸公司進行,避免內部操縱
股權激勵計劃整個過程,聘用專業信托公司來進行操作,公開透明。由于激勵計劃金額龐大,數量也相對較多,因此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如果不借助于專業的信托公司進行運作,則難免會出現公平透明性等相關問題質疑,同時也會提高激勵成本,而借助專業信托公司就可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五)更注重內生性增長
如我們所知道的,一個企業的凈利潤增長只會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自身積累,自身凈利潤的提高會使得凈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這些財務指標都相應增長,這是屬于企業內生性增長,是經營者所希望看到的。而另一種是通過其他股本的投入,股權融資增加凈資產,從而增加凈利潤和相應指標。這是屬于外生性凈利潤增長方式。
2010-2012年的萬科股權激勵計劃中,公司明確提出了業績增長指標將根據股權融資情況進行調整。其現行所規定的行權條件,僅僅是以萬科不進行股權融資情況為前提的。尚若后續以增發為目的收購資產,則應相應扣除因收購而產生的影響。如果做了股權融資,那么相應的總體增長率要求就要提升。這就排除了企業因外生性增長所帶來的凈利潤的增長,實際上對這兩種增長模式進行了區分。這種創新性的做法在A股上市公司已推行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還屬首例,有著風向標性的意義。
(六)更著重于企業長遠發展
近幾年,國家陸續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旨在抑制投資性購房需求,相對于前幾年的房地產市場的火熱,調控政策的出臺必會造成這一趨勢的減弱。在未來,我們可以預計到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必將成為一種常態,房地產過熱的狀態必將得到控制,未來一段時期,行業確實會面臨諸多的挑戰。但正因為如此,企業更需要建立立足長遠的股權激勵政策。
四、結論
時至今日,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還在不斷的發展完善過程中。目前我國約有20%的上市公司嘗試股權激勵,其行權的方式多種多樣,設定的考核指標也各有不同。但是,相對于國外股權激勵的發展而言,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程度仍明顯偏低。除普及程度不夠之外,還存在著如上文分析的考核指標制定不全面,監管體系不完善等多種問題,這些問題并非只存在于萬科這一家公司,對所有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都是一個考驗。同時,相關政府頒布的政策不完善,配套制度難以跟進,也是股權激勵發展的一大阻礙。
總體而言,我國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還有很長的路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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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來,去杠桿一直壓制著券商股和整個資本市場的走勢,如今,這種壓制正在逐步減弱。大部分的場外配資清理已完成,且并非是強平方式,后續測算還有不到1600億元配資,清理方式也不會“一刀切”,從待清理規模和清理方式上看,后續應不會造成集中市場拋壓。目前,融資融券規模已降至9400億元,占流通市值比重穩定在2.8%的低位。場內場外的去杠桿進程的力度不斷減小,杠桿資金規模位于底部區間,壓制市場和券商板塊的去杠桿壓力將逐漸消減。
從傭金率和市占率兩組數據看,華泰證券(傭金率0.029%,市占率8.33%)、海通證券(傭金率0.045%,市占率5.2%)、國金證券(傭金率0.048%,市占率1.17%)三家率先主動降低傭金率,帶來市場占有率較大幅度的提升;而中信證券、國泰君安和廣發證券的傭金率并非行業最低,但它們積極向綜合財富管理的方向轉型,依靠服務質量提升市占率。
國海證券認為,去杠桿接近尾聲是券商板塊轉好的積極信號,但還需等待另外兩個不確定性因素的逐步釋放。首先是股災后使得行業進入嚴格監管期,融資融券規模的補量、外部接口的審核以及注冊制的推進等都具有不確定性;其次是券商救市資金的浮虧程度和業績的確定時點存在不確定性。根據測算,救市自營盤的虧損約為凈資產的3%,對利潤影響有限。
長期來看,中國資本市場快速發展和變革的趨勢不會改變,未來注冊制改革和長期資金入場將帶來市場擴容,新三板和場外市場等多層次市場構建將帶來券商業務的多元化,衍生品和外匯產品的相繼推出會帶來產品的豐富,券商未來業務空間廣闊。
7月以來,在救市政策號召下,各券商紛紛推動員工持股計劃。長江證券認為,現階段券商推進員工持股計劃迎來最佳時機,原因有三:一是券商估值在1.1倍-1.5倍PB左右,股價合理;二是國企改革整體方案落地,《證券法》修訂將進一步掃清券商員工持股的制度障礙;三是目前券商從資本到業務依然處于可擴容區間,發展潛力可期。
對比美國和日本券商的薪酬制度,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均具有非常廣泛的滲透率;參考高盛薪酬激勵方式和股權結構,高管92%的薪酬源于業績獎勵,65%受益于股權激勵,大部分員工參與員工持股。從歷史數據來看,股權激勵對于券商業績增長有明顯的激勵效果。
券商股權激勵愈演愈烈
7月至今,超過10家券商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公告,公告的大背景是在券商股價大幅下跌的前提下響應救市號召,為從二級市場回購股票穩定股價做鋪墊。目前完整員工持股草案的有三家券商,分別為聯訊證券、國元證券和海通證券,已經著手回購的主要是國元證券。
從員工持股公告的運作模式看,分為資管計劃模式和設立子公司引進員工持股,前者居多;從資金來源看,H股股權激勵的券商均為自籌,A股股權激勵的券商采用自籌加薪資的方式;從標的物獲得看,二級市場購買是主要渠道;從激勵標的性質看,主要為限制性股票。
2015年并非券商股權激勵熱度高企的第一次,早在2006年,券商也紛紛開展了股權激勵的嘗試。
2006年1月,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鼓勵開展股權激勵,此時大盤處于低位,加之股改的驅動,股市上行潛力大。但受政策等因素的制約,2006年,僅中信證券一家實施并完成整個股權激勵計劃,其他券商員工持股計劃并未真正施行。在股權激勵推進過程中,出現了較多的難點,主要集中在持股載體的選擇、持股人數的確定、券商考核短期性和股權激勵長期性的矛盾、持股價格的確定等方面。
實際上,當時的市場背景與目前有極大的相似性。首先,從市場環境來看,市場較為低迷,股價較低,持股計劃推進較為順暢;其次,從業務發展來看,都有股改的大背景,2006年是股份制改造,2015年則是國企改革。這意味著對于股權和激勵機制方面的諸多創新,監管層容忍度較高。
2006年以來,推出股權激勵的公司逐漸增多,整體數量呈現快速上漲態勢,2014年,市場走強和企業轉型催生更多上市公司推出股權激勵方案。2014年,參與股權激勵的公司數量為189家;截至2015年7月,推出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為145家。除了數量上的增加,激勵方案也更加多元化。2011年以前,股權激勵主要以股票期權為主,其次為限制性股票;2011年開始,限制性股票作為激勵標的物的公司逐漸增多,股票期權激勵的比例逐漸下降,混合式激勵的數量有所上升。
據統計,自2014年6月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至2015年8月25日,滬深兩市共有339家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公告,268家獲股東大會通過,91家公司員工完成股票購買。其中,采取二級市場購買的公司數量為177家,占比為66.04%,對員工實行非公開發行的公司數量為77家,占比為28.73%。
股權激勵的逐步常態化,一方面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策環境的日趨完善。監管層對于股權激勵從管理辦法、稅收規定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從當前員工持股方案來看,中小券商動力更加充沛,動作更加積極,業務上更加傾向于人才密集型部門,新設子公司、資管計劃等均為可選方案,二級市場回購或成為當前階段員工持股來源的重要方式。
美國員工持股計劃與社會福利計劃高度相關。美國員工持股在性質上類似企業年金,實施范圍擴展至非上市企業。據相關統計,美國員工持股在2000年涉及到的資產總值超過5000億美元,占美國公司總凈值的4%左右。2010年之后,美國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數量超過1.1萬家,參與人數約1400萬人。
從歷史上看,美國員工持股計劃在1980-1990年間曾有過大擴容。員工持股計劃大擴容,一方面是當時股票市場相對低迷;另一方面也得益于社會福利法案中對員工持股稅收等方面的激勵。
美國1974年《職工退休收入保障法》將員工持股提升到退休保障層面并賦予了法律地位,同時美國立法部門相繼頒布20多個法案,給予稅收優惠。尤其是1984年的《稅收改革法案》的落地,極大刺激了員工持股計劃的開展,其中包括員工持股計劃的四類參與者擁有稅收優惠,包括員工、公司、銀行和出售股權的股東。
而日本推出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與美國不同,日本戰后經濟脆弱,1967年,日本政府鼓勵員工持股,以防國內公司被國外資本吞并,同時幫助實現員工的財富積累。截至1993年,員工持股遍及全日本的公司,97%的公司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員工的財富積累是公司層面推行員工持股的主要目的。
在持股方式上,日本企業會成立了員工持股會,幫助員工統一購買企業股份,雙方形成信托關系,但持股的資金來源的95%來自員工自身,剩余5%為企業補助,因此,員工承擔了較大的市場風險。在制度上,日企的員工持股計劃與其終身雇傭制、年功序列工資制和晉升制相輔相成。
激勵向業務層面傾向
與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券商股權激勵推進速度較慢,一方面受限于金融企業和國企股權激勵面臨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受困于證券從業人員不能持有股票的約束。從目前情況來看,券商股權激勵發展了間接持股的方式來繞開相關約束,主要方式是購買資管計劃,這種方式更加市場化。員工通過購買投資于公司股票的集合理財計劃來實現間接持股,部分發行H股的公司采取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計劃,原理與資管計劃類似。采用此類型進行的股權激勵的公司較多,如中信證券、廣發證券、華泰證券等。
另一種方式為參股子公司。東吳證券5月30日公告稱,將設立研究所子公司,注資1億元,其中母公司注資70%,剩余30%采用研究所員工持股,對象為全體員工,規模不超過總股本的5%,具體實施方案仍需監管層核準。東吳證券此次研究所子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具有積極意義,為后續其他券商通過子公司全面推行股權激勵開先河。
長江證券認為,券商的員工持股計劃將主要通過二級市場購買。2015年上半年,券商跌幅明顯,目前估值處于較低位置,年初至8月底,券商股跌幅高達45.21%,目前估值水平位于1.1倍-1.5倍PB的較低水平。已公布股票來源的海通證券、國元證券均采取二級市場購買方式。
由于員工持股計劃多通過集合理財實現,為保證激勵的持續性,理財產品由限制性股票組成較為恰當。以海通證券為例,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A股股票鎖定期為1年,通過定增的股票鎖定期為3年。國泰君安A股股票鎖定期為1年,國元證券、海通證券的鎖定期為1-3年。
此外,相較于此前股權激勵限于董監高,本次大部分企業對于股權激勵的人數范圍有所擴容。就目前公布員工持股計劃的券商來看,中信證券、廣發證券、華泰證券等券商明確激勵對象為董監高及其他員工或若干員工;海通證券、國元證券、聯訊證券采用的員工持股方案對員工范圍并未明確約束,推進采用自愿原則。
與此前股權激勵集中于管理層不同,目前開始傾向于在業務方向上的激勵,最典型的是東吳證券研究所推進的員工持股計劃,這一定程度表明,員工持股計劃在業務上導向研究、投行等部門。由于研究、投行等部門人才集中度高,工作強度大,同時缺乏長期的股權激勵機制和類似經紀業務的傭金激勵機制,對員工持股的態度更加積極。
另一方面,員工持股在組織結構上導向資管、直投等部門。券商設子公司在近兩年明顯擴容,子公司一方面在管理機制上更加靈活,另一方面能夠和母公司形成良好的業務和風控互動,正在逐漸成為重要的利潤增長點。子公司的主要方向為資管、直投等。人才相對集中的部門的持股比例或更高。
事實上,中小券商在平均薪資水平和人才學歷等構成方面有一定的劣勢,因此,通過股權激勵來補充相對劣勢的需求更加強烈。
像高盛一樣去激勵
從股權激勵的效果來看,長江證券的觀點是,它將對券商產生兩個角度的影響:第一,如果大部分券商參與回購或者以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設立員工持股,無疑對股價將會產生階段性的影響;第二,股權激勵方案落定將會對公司業務發展產生較為持久的積極影響。
根據長江證券的統計,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公告的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均值為2.01%,大部分公司員工持股占比集中在0.62%-2.49%之間,其中僅泰勝風能和山東黃金用完10%。聯訊證券和國元證券公告的員工持股 量均低于5%,2%-3%左右是一個較為合理的區間。
從券商行業的股本結構角度分析,券商行業流通股占比為71.48%,限售股占比為28.52%,考慮到證監會要求持股比例高于5%的股東在6個月內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導致流通股的實際流通比例低于71.48%。因此,若5%左右的股票全部來自二級市場購買,將會對二級市場股價產生較大影響。
從股權激勵規模上來看,海外投行股權激勵占比在5%-10%左右。美國沒有限制員工持股總數占總股本的比例,從高管持股占比情況來看,美國投行高管持股比例較高,其中嘉信和GreenHill的占比已經超過5%。
我們可以參考高盛的員工持股計劃及公司業績表現,來分析合理的激勵機制對于公司業績的積極效果。高盛的激勵機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是員工持股計劃。2015年,高盛調整了高管的薪酬結構,其中CEO在位期間必須持有的股票價值為基本工資的10倍,SEO為基本工資的6倍。從2014年的高管薪酬結構來看,固定的基本工資僅為全部薪酬的8%,每年的浮動薪酬占比為92%。其中股權激勵的薪酬占比已經高達62%,2015年這一數據有望進一步高企。
其次是對NEO的長期業績激勵計劃。業績評估時間為8年,分三步計算最終的獎勵,第一步是根據職位、職責和能力估算獎金額度;第二步是在實施期間內,根據年度ROE調整獎勵額度,上限為12%;第三步是在業績考核結束時,根據考核期內平均ROE與BVPS的比率進行額度調整,上限為150%。
第三是與業績掛鉤的限制性股票。這些限制性股票占CEO、COO、CFO總股權激勵獎金的一半。為了取得全額股權獎勵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平均ROE在2015-2017年需要達到11%以上。
最后是薪酬追回制度。試用于公司全體SEO以及CEO、CFO。標的為限制性股票、現金獎勵以及長期股權激勵計劃,當業績不達標時,獎勵將按一定比例被追回,如上述ROE指標以及對應的的獲得比例。
總之,高盛的股權激勵效果非常明顯。在業績方面,過去5年ROE企穩;在估值方面,PE、PB穩中有升,2014年ROE超過11%,NEO也相應獲得全額與業績掛鉤的限制性股票。而在員工忠誠度方面,NEO任職超過10年的人數為4人,占比為28.57%;超過3年的人數為8人,占比為57.14%;除NEO外,高盛最忠誠員工為公司效力長達幾十年。
浪漫的情人節夜晚,玫瑰是最好的語言,但對于在乎實惠的人來說,金錢似乎更直白。2011年2月14日晚,九陽股份就送出了一份實惠的大禮,其向包括公司高管在內的246名核心經營骨干獻上了一份遲到的情人節禮物。根據該公司當晚的股權激勵方案,公司將以定向發行426萬新股的方式對246名骨干員工啟動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九陽股份推出股權激勵方案并不出人意料之外。自去年四季度以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再掀。一批中小板、創業掘公司爭相推出股權激勵方案,成為當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主角。畢竟,隨著中小板、創業板公司的上市,那些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內的創業者都實現了一夜暴富。但那些后來進入公司的高管以及業務骨干們,則因為沒有持有公司的股份而失去了分享新股上市盛宴的機會。為了安撫這些公司高管及業務骨干,這些上市公司就有必要推出股權激勵方案,讓這些公司高管與業務骨干們從公司的發展中分得一杯羹,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留住人才的需要。
不過,九陽股份股權激勵方案之所以引人關注,顯然與股權激勵方案的具體內容關。
眾所周知,管理層推出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目的是為了推動上市公司的發展,把公司高管的利益與上市公司的發展捆綁起來,以此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達到推動上市公司發展的目的。但從九陽股份股權激勵的相關條款來看,其股權激勵方案顯然有違這一本意,很難起到推動上市公司發展的目的。該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與其說是股權激勵,不如說是一種裸的利益輸送行為。
之所以認為九陽股份的股權激勵是一種利益輸送,首先就在于其行權條件走低。如以2010年為基準年,2011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5%;以2011年為基準年,201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6%;以2012年為基準年,2013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7%,且上述3年銷售額的增長率不低于20%經營性現金流凈額不小于當期凈利潤。三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較前一年增長5%、6%、7%,這樣的增長速度顯然太低。
畢竟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來說,其發展優勢是明顯的。如九陽股份2008年5月發股上市時,曾募集資金14.58億元,如今正該是募集資金投入項目陸續產生效益的時候。但該公司卻將三年利潤增長率定得如此之低,這是明顯不給力,更是主觀不作為。而從這樣的股權激勵中,投資者根本看不到公司發展的動力所在。
其次是行權價太低,幾乎是白送公司高管們幾十萬元的收益。九陽股份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是依據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九陽股份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11年2月15日)前20個交易日九陽股份股票均價15.18元的50%自定的,每股行權價為7.59元。這一行權價僅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1639元的46.30%,這是該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上不曾有過的低價。如此的低價無異于直接從公司保險箱中提取幾十萬元,過年給公司高管們派送幾十萬元的大紅包。這真是,任憑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上起起伏伏,高管們卻是旱澇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