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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措并舉,做好準備
一是注重學習借鑒,努力拓寬工作思路。為解決工作經驗少、工作程序不明確的問題,煙臺市編辦加強對內對外交流,廣泛學習各方經驗,確保盡快理清工作思路,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一方面,加強與市政府法制辦、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等部門、單位的座談交流,認真學習以往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規范工作經驗,全面理清工作流程與審核標準。另一方面,將省內部分先進地市作為學習重點,通過現場考察座談,廣泛學習借鑒,進一步豐富了工作思路,明確了清理規范工作的目標任務。
二是注重橫縱對照,全面摸清審批事項底數。一方面,將區域規模、經濟發展特點、產業結構相似的省內城市作為參照對象,逐一對照行政審批項目,詳細查找行政審批事項個數、名稱、類別、實施單位等內容的差別。另一方面,根據各部門、單位提報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法律法規依據,與市級原有的行政審批目錄進行逐一核對,梳理摸清了行政審批事項變動的數量、項目及設立依據。
三是注重標準依據,精心研究制定清理規范意見。將法律法規文件作為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的唯一標準,通過查找法律法規條款,逐一審核了各部門、單位提報的現有行政審批事項法律法規依據,并在法律法規標準范疇內,研究提出了煙臺市取消、下放、調整、承接行政審批事項的初步意見,確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四是注重溝通協調,廣泛征求各層級意見。初步意見形成后,市編辦著力加大溝通協調力度,自下而上征求各方建議,對清理規范意見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完善。首先,認真聽取各部門、單位業務科室的意見建議,對于理由充分、依據合理的,盡快予以采納完善;對于理由牽強、依據模糊的,則嚴把關口、堅持原則,并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努力爭取相關部門、單位的理解支持。其次,組織召開了煙臺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聯席會議,會同各成員單位的分管領導集中審議了清理規范意見,對個別存有異議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討論研究,最終達成一致。再次,按程序向市編委有關領導進行了專題匯報,征求其對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建議,并對清理規范意見進行調整完善。
二、嚴格條件,精細操作
一是明確標準,調整出去一批。依法重新明確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納入標準,將不屬于市級審批權限的初審事項剝離,將事后備案事項調整為行政備案,將部分資質認定調整為行政確認。如:將“申報咨詢資質延續初審”等市級僅承擔初審權限的項目,不再列入行政審批目錄;將“病殘兒醫學鑒定審批”等項目,列為行政確認類別。
二是相近事項,適當歸并一批。對于部分分解過細、類別相近的行政審批事項,適當予以合并。比如:將“槍支運輸許可”、“民用槍支配購許可”、“槍支彈藥攜運許可證”、“民用槍支持槍證許可”等四項行政審批事項,合并為“槍支、彈藥運輸、攜運、配購及持槍許可”項目。
三是積極放權,取消下放一批。按照口徑統一、權責一致的原則,對國家和省要求取消的項目,堅決予以取消;對省內其他市取消的項目,原則上予以取消;對法律法規明確由市縣政府或縣級以上政府承辦的事項,盡可能地下放到縣級。比如:參照省里做法,取消了“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準”等項目;對“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批準”等原有市直部門代管的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給市轄區審批。
四是上下銜接,承接一批。積極承接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工商質監管理體制調整后新增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這一原則,市級承接了“企業工商登記”等審批事項25項。
五是找準依據,規范正名一批。通過與其他地市對照,對于部分審批事項相同、名稱不完全一致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規范更名。比如:將原有的“駕駛證核發”更名為“駕駛機動車許可”。
三、以點促面,深入推進
一是強化監督檢查。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等部門,加大對行政審批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到位。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行政審批行為的后續監管,逐步建立功能完善、防控嚴密、執行高效的監管體系。研究制定行政審批事項監督檢查的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夯實行政審批事項監管的制度基礎。
二是嚴格行政審批目錄管理。加強行政審批目錄的動態化管理,按照省編辦制定的行政審批目錄,對市級行政審批目錄進行適時調整。堅持將行政審批目錄作為開展行政審批工作的唯一標準,嚴禁各部門、單位在目錄以外私自設立審批事項。根據行政審批目錄,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設定依據、受理方式、審批時限等一系列內容,并主動向社會公開,切實增強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是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一方面,根據國務院下發的《關于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發[2014]16號)的部署要求,摸清非行政許可事項底數,認真做好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爭取明年上半年,將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清理調整完畢。另一方面,加強調研論證,積極取消和下放一批含金量高、涉及面廣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四是探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對權力清單制度的研究論證,全面梳理各級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工作權限,抓緊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限,爭取今年建立起全面詳實、無縫覆蓋的權力清單制度,確保政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五是優化審批程序。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踐行群眾路線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推進基本建設項目流程再造、多證聯辦、一表制、商事登記改革、容缺審批等制度,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使企業和群眾切實感受到改革帶來的新變化。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主要問題;“前店后坊”現象仍然存在;對策和建議,對行政審批存在問題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目前我縣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的整體情況而言,雖然運行較為平穩,但與先進發達地區相比,與我縣經濟發展相比,與投資者、居民的期望相比,與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廣度,多數企業和市民對行政收費項目之多、手續繁雜wenmi.意見較大、少數單位為保住自身的審批權力,對一些重要的審批事項仍未做到應進盡進,存在“小權進、大權不進”,將重要的服務項目、關鍵的辦事環節,仍放在本單位辦理,把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作為“收發室”,“兩頭受理、收費標準不一”的現象依然存在,嚴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務功能和服務質量、為有效解決好我縣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切實推進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們進行深入思考,現借鑒先進發達地區,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一些針對性建議,等。具體材料詳見:
一、主要問題目前我縣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的整體情況而言,雖然運行較為平穩,但與先進發達地區相比,與我縣經濟發展相比,與投資者、居民的期望相比,與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廣度,多數企業和市民對行政收費項目之多、手續繁雜wenmi.意見較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少數單位認識不夠到位,缺乏改革熱情。少數單位負責人大局意識、組織紀律意識淡薄,過多地強調困難性、習慣性,對縣委、縣政府有關審批項目進駐和辦理政策、規定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二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職能不強。行政服務中心與各窗口單位只是一種協調服務的關系,雖然縣委、縣政府賦予了一定的管理權力,但實際上很難運用到位。
二“前店后坊”現象仍然存在。有些單位沒有在中心設立窗口進行集中辦公、公開辦事。少數單位為保住自身的審批權力,對一些重要的審批事項仍未做到應進盡進,存在“小權進、大權不進”,將重要的服務項目、關鍵的辦事環節,仍放在本單位辦理,把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作為“收發室”,“兩頭受理、收費標準不一”的現象依然存在,嚴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務功能和服務質量。如地稅部門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了窗口,而國稅卻沒有。地稅進“中心”,但稅務登記卻沒有進。四項目設置不合理,綜合功能發揮不明顯。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為集中收費,在項目設置上過多地考慮收費項目,行政審批職能相對弱化;極個別窗口單位內部管理松懈,機制不順,前方和后臺缺乏銜接;導致一站式服務功能不能充分發揮,在項目銜接上,出現“斷鏈”現象,集中、高效、協同的服務鏈條和網絡還沒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發揮出集中、整合的綜合服務功能。五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動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行政審批事項的設置與取消,其權力在于省以上行政機關。而縣及縣以下只是具體的執行者,根本無權規定或調整上級機關設定的審批程序,更談不上取消審批事項或進行其他處理。基于這種狀況,改革其實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行為,如果上級機關不給予必要的授權,縣及縣以下的行政審批單位只能被動地進行改革。少數單位對一些并不需要由其審批的項目,其上級主管部門卻要求有其審批意見。對同一審批事項涉及前置審批的,特別是民爆器材、礦山、化學危險品的經營審批,國家有明確的審批條件和期限規定,一昧地強調簡化程序和壓縮時限有一定困難。六窗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意識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員基本都是單位挑選的精兵強將,一般都能完全勝任窗口服務工作,但有的單位人為弱化窗口職能,把一些難管理、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的人派至窗口工作,這些人認為自己是在原單位受不到重用而被派來的,再加上“中心”制度全,管理嚴,對工作產生抵觸情緒,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自然也就不高。
三、對策和建議為有效解決好我縣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切實推進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們進行深入思考,現借鑒先進發達地區,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一些針對性建議,供領導參考。一進一步落實《行政許可法》、《安徽省行政許可若干規定》,嚴抓項目清理。緊密結合《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中心服務項目管理的通知》皖政辦[2005]6號的實施,按照《行政許可法》、《安徽省行政許可若干規定》精神,由縣法制辦、監察局、招商局、物價局、財政局、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抽調專人,對全縣各審批和服務單位的服務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摸底和清理,按照審批、核準、備案分類登記造冊。二建立專門機構主抓此項工作。為切實推進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解決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功能弱化的問題,著力完善行政服務中心的功能建設,切實賦予其必要的審批管理權和監督權,建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組,縣負責人任正、副組長,下設“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中心、監察局、法制辦、物價局、財政局等負責人具體協調辦事。“審改辦”負責清理、精減、確定進駐中心項目,制定中心建設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標、管理方式等,由政府頒布實施,強力推進,為做好服務項目管理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建立起政府主抓項目進駐,中心管理協調的運行機制。為切實三規范審批項目運作,提高審批效率。在項目清理的基礎上,根據中央、省、市有關精神,從實際出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則,對與市場經濟體制和世貿組織游戲規則不符的縣級審批項目,對不符合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妨礙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縣級行政審批,堅決予以取消;能用市場機制代替行政審批解決的問題,就用市場辦法運作;凡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就用法律手段解決。堅決取消各單位自行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對仍在執行、但明顯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或違背市場運行規則的審批事項,各審批單位也要積極、主動地向上提出建議和要求,不能機械、被動地去加以理解執行。對需要保留的審批項目,要制定出科學、規范、高效的操作規程,對審批對象、條件、程序、結果實行四公開,進一步完善公開辦事制度。要進一步實行聽證制度,對專業性和技術性強的審批事項,實行專家審查、咨詢制度。并將結果在新聞媒體、政務公示欄、便民卡、觸摸屏、聲訊電話上予以公布,內容包括審批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時限、監督電話等。四加強服務項目動態管理,注重服務項目的整合和開發。對清理后經規范保留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公共服務項目,按“應進俱進、一事一地、充分授權”的原則一律進駐“中心”進行綜合管理。各部門不準“截留”、“分流”、“回流”,不允許該進中心的項目留在部門,不允許違背一事一地的原則,搞兩頭受理,不允許項目進入中心后再擅自撤回,由于客觀原因確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須報經政府審查同意。由于受目前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場所的有限,中心的服務窗口數量可以保持在30個左右較為合理。項目進駐要分批進行,窗口單位和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從有利于投資、有利于發展,著眼于為經濟建設提供“一條龍”服務的角度,對服務項目進行認真篩選確定,把與企業設立登記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項目優先納入中心,進行認真整合配置,優化流程,構建項目齊全、靈活高效、運轉協調的服務網絡和鏈條。按照“無條件進、有條件出”的原則,窗口單位依法增加、取消或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行政服務中心中心備案。窗口單位對有關行政許可項目提出調整要求,應經中心提出意見,政府法制部門審核,報縣政府批準。五進一步優化審批方式。1、為有效杜絕“前店后坊”、“小權進、大權不進”等違規現象,要把各窗口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剝離出來,交至窗口集中行使,原單位不再受理,并實行審批領導和股室成建制進駐窗口、刻制審批專用章等制度。各部門要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審批后的監督和管理上。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的并聯審批制度,變流水式審批為同步式審批,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對一個審批項目,尤其是對企業登記審批和經濟事務類的審批,要實行并聯審批制度,明確由一家有權威的單位牽頭全程服務,相關單位進行聯合審批,減少相互間的推諉、扯皮。對一些暫時手續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項目,經有權批準后,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可以“先上車后買票”,邊建設邊辦理相關手續。要進一步擴大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范圍,由對外來投資項目審批擴大到縣內所有需要審批的項目,實行“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同時行政服務中心要積極組織八個流程,涉及到辦企業的有四個,即:外商投資企業法人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內資公司制企業法人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個體工商戶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享受優惠政策辦理流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有四個,即:辦理各類戶口流程、機動車駕駛證辦理及審驗流程、辦理各類房屋交易和權屬登記工作流程、辦理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流程。2、為減少審批層次和環節,提高服務窗口就地辦結率,在中心服務窗口普遍推行“三項審批新制度”,即“一審一核”制、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和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制等新的審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項目快速辦理機制,設立“綠色通道”。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勇于創新,善于創新,真正達到:外地辦得到的事情,我們應當辦到;外地辦不到的事情,我們努力辦到。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要繼續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時限,要在現有基礎上再縮短1/3以上,具體方案報縣法制辦審核把關。縣法制辦要對各單位呈報的辦理時限進行認真審核,確保承諾的時限兌現。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首問負責制、一次說情制、限時辦結制和失誤追究制,向“零差錯行政”邁進。3、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里要實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門指定一名負責人作為窗口審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負責申請人提出審批事項的辦理。各部門要賦予首席代表一定的決定權,對一些經授權可直接辦理的申請,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直接給予申請人以明確答復。同時,各單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領導全面負責窗口的審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導工作,及時解決窗口工作出現的問題,以加強窗口辦理工作的管理。4、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權”和“既受又理”。“一事一地”,是指同一審批事項只能由一個部門、在一個地點受理,凡進“中心”辦理的事項,不得在“中心”之外再受理和辦理,凡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和事項,各部門原設立的服務窗口、辦證大廳等不得以各種理由繼續保留;“充分授權”,是指各進駐部門向在“中心”設立的窗口充分授權,實行“首問”負責制;“既受又理”,是指“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及時辦結。在現行機制下,為了讓窗口真正擁有審批的權限,甚至給窗口配備了審批專用章,效力與單位的公章相同。六加大紀檢監察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會監督約束機制。針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在加強規范、約束和監督以及保證落實上下工夫。紀檢監察機關要全程參與對項目的清理、精減,監督項目辦理和收費行為,定期組織督查,有力地約束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各部門不僅要加強經常性的自查,而且要將審批行為置于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之下。人大、政協對“中心”的視察調研要制度化,及時發現和研究問題,向政府建言獻策;新聞媒體要對拖延辦理、惡意刁難、違規收費等行為進行曝光;經常性地組織群眾評議,及時將評議結果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建立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社會輿論、群眾評議“四位一體”的監督網絡,全程、立體地約束和規范服務項目管理工作。要聘請人大代表做監督員,每年堅持向社會發放《征求意見函》,辦理了電話800業務,設立經濟發展投訴中心,等方便群眾監督和投訴。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及早出臺《含山縣行政審批管理辦法》、《含山縣行政審批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等有關政策,明確審批部門和審批人應負的責任,將各單位窗口工作實績納入目標考核和政風評議范圍,建立各項制度和長效機制,克服服務項目管理工作中的反復現象。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對每個審批項目,都要明確審批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制定相應的內部監督措施,建立社會質詢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實行行政審批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決克服該審批的不審批,不該審批的亂審批等行政審批的隨意行為。審批機關不按規定的審批條件、程序實施行政審批,甚至越權審批、濫用審批、,要追究審批機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特別要強化行政監督,查處一批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人和事,開展了“萬人評議機關”活動,使機關行政效率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服務市民群眾的水平明顯提高。將“一站式”服務從形式到內容作了進一步調整,隨需隨辦,隨叫隨辦,主動上門,跟蹤服務。七配齊配強窗口工作人員。各窗口單位窗口工作人員必須是單位的中層干部或業務骨干,當年內一般不得更換,其組織關系同時轉入中心,各單位要著力培養選拔任用窗口人員。今后,窗口單位要落實有關規定,下派和鼓勵后備干部到中心工作半年到一年,加以鍛煉,并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八努力探索一條機構精干、運作有序、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系。加快“中心”網絡建設,大力推行網上審批,實現網上辦公,使網絡成為群眾和企業獲取信息、辦理申報、繳納費用等有關事項的重要途徑,建立一個辦事高效、運轉有序、公開透明、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系。 新晨
市行政服務中心黨支部發放征求意見表150份,召開窗口工作人員、項目協調專班、經濟發展環境監督員和企業代表座談會4場次、120多人次,同時中心班子成員之間及班子成員與科室負責人談心交心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共收集行政服務中心及領導班子的意見和建議5類、18條,通過對收集到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的梳理,歸并為5類7條,并制定了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對進一步創新服務,加強行政審批監管,推進依法行政,提高服務質量提了3個方面的建議:
1、要著力抓好窗口建設,工作人員服務要更熱情,審批要更快,努力提升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服務水平。
2、要切實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充分利用網絡優勢,擴大窗口受理、網上審批范圍,強化
“一網式”服務方式,實現網上辦公。
3、要逐步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提高辦件效率。要將行政服務中心變成真正的便民服務中心,不要讓老百姓到服務中心來辦事時辦不成或辦得不完全,而后又讓老百姓到主管局到處跑,摸不著頭腦。
(二)要進一步提高協調服務質量,更好為全市項目建設、小康建設及經濟快速發展服好務。
(三)要加強經濟發展環境監管,加強窗口部門服務經濟工作的監督,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更好規范各單位行政許可、審批程序,為××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促進行政服務提速增效;還要一些部門辦事的具體流程。
(四)推進陽光政務建設,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加強政策宣傳和工作指導。
(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提高班子整體素質。
二、整改措施
(一)強化服務意識,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開展審批流程再造工作,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督促有關部門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及時清理和取消上級明文規定的行政審批和許可事項,充分授權窗口人員辦理。
2、擴大網上審批辦件,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加強與部門的溝通協調,對不需現場查勘、專家論證、公開聽證和領導集體研究的審批事項逐步實現網上審批。
3、加強行政審批監管,優化服務質量。堅持電子監察和人員巡查相結合。充分應用績效評估、預警糾錯、指紋考勤等功能的結果,按季通報各單位,不斷提高辦件質量。
4、加強學習培訓,提高窗口人員素質。堅持半月一次例會制度,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繼續開展“優勝服務窗口”和“優質服務標兵”的評選活動,努力實現審批大廳“六個零”的優質服務目標。
5、加強鄉村便民服務中心指導,完善相關制度。
(二)更新服務理念,提高項目協調服務效能。
1、及時調整和組建項目協調專班,明確項目協調任務。對新引進和續建重點項目,按照項目建設計劃和辦公會議要求,及時組建市級協調專班,督促相關部門、鄉鎮(處)、村相應成立協調專班,為項目建設提供全程服務。
2、完善協調專班管理制度,提高項目協調服務質量。一是嚴格責任狀考核制度,強化專班責任。二是堅持定期辦公會制度,提高協調效率。三是堅持日常督察和定期督查制度,促進項目建設。
3、創新項目協調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學習和借鑒外地征地拆遷成功經驗,積極為市委市政府當參謀,爭取在重點項目征地拆遷過程中,推行自主拆遷的獎勵政策。
(三)強化作風建設,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1、提高窗口民主管理的水平。一是強化內部監督,強化窗口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意識。按照“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事好辦”的標準,加強對窗口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對窗口人員違紀違規的予以嚴肅查處,不斷提高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質量和水平。二是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經濟發展環境監督員的作用,今年對窗口和部門服務質量組織兩次評議,并作為部門服務經濟工作考評的依據。
2、強化對部門服務的規范管理。繼續抓好三大制度,規范服務。一是嚴格實行《企業繳費明白卡》制度,將覆蓋面擴大到40家。二是嚴格執行“到企業檢查收費許可”制度,對未經許可到企業亂檢查亂收費的,按規定予以通報。三是強化“交事通知單”制度。對經協調工作專班多次協調確實難以解決的問題,由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以“交事單”形式交給相關部門辦理,并由市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督辦落實,作為相關單位年終考評的依據。
3、強化對經營者和公眾舉報投訴的辦理。一是加強經濟發展環境投訴窗口建設,利用舉報箱,舉報電話,網上投訴信箱等工具,收集群眾和客商的意見,實行專人受理,專門登記,專班辦理,力求結案率達到100%。二是及時查處企業反映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四是建立市直部門和鄉鎮處服務重點項目登記臺賬,實行半年一小結,一年一考評。
(四)轉變施政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1、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一是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領域。對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二是合理確定公開時限,常年性工作要長期公開,動態性工作要及時公開,固定性工作要定期公開。促進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有效解決。
2、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平臺建設。一是要進一步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平臺作用。二是不斷拓展公開方式。三是進一步規范為民辦事大廳的建設管理。指導鄉鎮(處)為民辦事服務中心的建設,不斷改進和規范村級便民服務室的管理。
3、進一步加大對政務公開工作督查力度。加強加大對政務公開工作日常檢查和指導。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監督、整改、反饋機制,組織專班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4、認真執行政務公開各項制度。嚴格按照政務公開預審制度、告示制度、聽證制度、評議制度、投訴和責任任追究制度辦事,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流程,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規范有序。
(五)強化自身建設,樹立良好機關形象。
1、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層級管理,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不斷提高決策水平和領導能力。
2、加強各項制度建設。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堅持把定性考評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考評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努力創建群眾滿意機關和文明機關。
3、加強機關效能建設。認真組織開展查
一、工作完成情況
截止月5日,共受理各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626件,按期辦結率在98%以上,行政審批規費90萬元。為優化審批程序,對進駐窗口集中辦理的審批(服務)進行了規范,并對辦件強化了監督管理。共受理群眾投訴1件,辦結1件。建設鄉鎮便民服務中心5個;村級代辦點29個。受理群眾辦理事項7150件,其中辦理完成事項7150件,辦結率為100%。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強化理論學習。一年來,中心利用每周五工作例會,組織窗口負責人學習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地、特區有關會議文件精神。通過學習我中心干部職工做到了“五結合”。即:把理論學習與提高思想認識相結合,與了解區情相結合,與提高業務能力相結合,與提升窗口辦事效率相結合,與優化服務質量相結合,初步形成了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常態,提高了窗口人員的政策解讀能力,強化了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
(二)認真開展行政審批清理。按照法定依據、法定收費、法定期限對全區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檢查,對擬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公共服務事項,從項目名稱、項目類型、受理部門、受理人、承辦人、批準人、法定期限、承諾期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流程、審批條件、審批依據、申報材料、申報表格名稱、所出證照進行了明確。全區擬保留的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253項,其中:行政許可116項,非行政許可78項,公眾服務項目59項。
(三)扎實推進大廳規范化建設,提升服務質量。1、在中心窗口嚴格實行“三項制度”:一是嚴格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對審批材料不全、要求補正的辦理事項,中心各窗口必須一次性告知,避免群眾辦事來回跑。二是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中心各窗口受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必須在法定期限和承諾期限內辦結。三是嚴格實行責任限時辦結制。對群眾投訴不按時辦結的審批(服務)事項,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2、在中心大廳設置群眾意見簿,認真對待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針對群眾反映的進駐部門少、辦事不方便的意見,爭取紀委監察局的重視和支持,主動到各窗口主管部門,從項目進駐、辦事流程等內容與窗口部門主要領導溝通,得到了窗口單位的理解、重視和配合支持,為中心窗口進一步發揮“一站式”服務功能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扎實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提高審批效率。1、優質服務,熱情待人,以良好的精神風貌服務。中心為窗口工作人員制定了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確了工作單位、職責、聯系電話等,制定了意見簿,并編寫了簡潔的辦事程序。上崗期間,要求工作人員服裝整潔、禮貌用語。2、嚴格實行政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中心窗口依法公開辦事程序、辦事依據、審批流程、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3、廉潔勤政,實行責任追究制。制定《工作人員工作守則》,做到忠于職守,廉潔勤政,嚴禁亂作為和不作為,嚴禁吃、拿、要和收受回扣賄賂。如工作做不到位,未能按時辦理手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進駐部門少,對要求進駐的項目仍在“體外循環”。目前進駐中心的窗口部門只有工商、質監、衛生、國土、環保、林業、建設七個部門,真正把審批項目納入中心辦理的只有工商、質監和衛生,環保、建設、國土、林業窗口部門形同虛設,所有審批(服務)事項全在窗口單位受理和辦理。二是信用聯社窗口從效益角度考慮撤出,導致中心窗口辦件收費不能在窗口繳納,當事人不得不回窗口單位交費,增加了群眾辦事負擔。三是部門不放權或授權不充分,對要求納入的審批項目不納入或拒絕納入。四是因受辦公場地的影響,導致窗口部門不能成建制進駐中心集中辦理審批業務。五是中心窗口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對審批業務不熟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和阻礙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健康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想。
(一)整合窗口,優化資源配置。建議政府把林業局窗口調出,保留工商、國土、質監、環保、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衛生窗口,增設發改、國稅、地稅窗口。同時,建議進駐部門窗口,充分授權,刻制窗口審批專用章,此章實行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由窗口工作人員使用和監管,徹底解決窗口只“收件”不“辦件”問題,讓群眾實實在在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站式”服務。
(二)改善辦公環境。爭取政府對政務大廳進行擴建,確保進駐的窗口有足夠的場地辦公。
(三)嚴格審批紀律。凡已明確進駐的審批(收費)項目,必須按照“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的原則,決不允許出現“多頭辦,多頭受理”的問題出現。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起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定市政府各部門以及經行政授權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入中心的方案,組織、協調中心各窗口單位的有關審批事項,制訂有關行政審批規則,指定聯辦事項的受理窗口,組織窗口單位聯審會議,并監督執行中心的協調意見和聯審決定。
(三)負責對各窗口單位行政審批工作的考核,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負責監督檢查各窗口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審批行為;負責受理、核實和協調處理服務對象對中心成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影響、妨礙經濟發展或損害其合法權益行為的投訴。
(五)調查研究經濟發展環境情況,綜合分析投訴案件信息與動態,擬制相應的工作計劃和建議。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心設3個職能科室。市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設在中心,與中心督查科合署辦公,受市紀委(監察局)和中心雙重領導。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協調各科室及中心工作關系,負責中心重要會務工作,承擔中心文秘、檔案、財務、財產管理、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安全保衛等行政后勤工作,負責政府行政審批信息簡報工作,負責中心組織人事、工資編制等工作,負責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的崗位培訓,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業務科
負責制訂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制訂聯審規則和確定聯審事項,負責協調市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和協調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中心窗口的設立與調整,負責政策研究工作,負責中心的審批事項統計、信息和網絡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督查科
負責監督和檢查市行政審批工作與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中心各窗口單位行政審批工作的考核、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負責收、退件的認定復核和辦結時間的查驗,督促檢查聯審會議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負責辦理服務對象的投訴,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2012年主要工作:
(一)、“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活動扎實推進。
按照區委深化拓展“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的統一部署,狠抓審批服務優化和行政效能提升,推進中心規范化建設。今年著重以“樹形象、優服務、破難題、促發展”為主題,形成“人人參與、責任落實、窗口聯動、整體推進”的良好創建氛圍。審管辦制定了《深入拓展“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的實施意見》,并組織成立了活動領導小組。通過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開展“服務創業、再增感情、推動創新、再破難題”專項行動,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開展“陽光行動”,積極深入園區、鄉鎮和企業開展“謀兩創、促發展”專題調研,多次組織民主懇談和意見征詢會,全力推進“政企聯動,克難攻堅”企業服務年系列活動。按照“五新”要求,進一步轉變作風,規范審批,優化服務,提升效能。
依法辦理人大、政協議案、提案。針對朱彩霞等代表提出的《關于在輕工產業園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建議》,我辦多次通過面商與溝通,并深入園區調研,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性建議。
(二)、上下齊心協力,市級考核目標任務出色完成。
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我辦牽頭全區38個職能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共計377項,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精神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經專門工作組審查核準,第一批共取消223項,保留154項,并報區政府批準發文公布(溫鹿政發〔2012〕92號文件)。
今年我辦積極依托我區公務網和審批網系統建設領先優勢,進一步完善網絡審批系統建設,使該系統具有實時監控、預警糾錯、投訴處理、績效評估和信息服務等五大功能,成為全省第一批率先建成電子監察系統的幾個縣區之一,在全省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電視電話會議上受到常務副省長陳敏爾的點名表揚。
我辦在深入調研和多次征詢鄉鎮與職能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區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意見》政策草案,上報區政府同意后發文。作為全市34強鎮的雙嶼、南郊,已于11月按期完成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并投入使用。
(三)、推出四大舉措,提升審批高效優質服務。
實行審批中心下移,審批窗口前移。組織窗口業務骨干分片區深入企業、園區、鄉鎮開展業務培訓,現場答疑解惑。重點抓好工業性投入、村二三產供地、基礎設施重點工程、總部經濟、樓宇經濟等工作的前期審批服務。推行“告知承諾制”、“部門會商制”、“審管、部門、業主三方聯審制”等新措施、新辦法,針對26個工業性投入項目在審批網站開設審批專題,采取“時間倒逼”、“問題倒查”、“責任倒推”等措施,快速推進審批進度。對重點攻堅項目審批進行流程再造,完善網上審批綜合系統監督功能,進行全程實時電子監察。會同法制辦、監察局開展全區行政審批工作監督檢查,出臺《聯合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行政審批超時默許暫行辦法》等配套政策,建立“服務專線”,對重點項目如德嘉木業、海特克等企業實行24小時貼身服務。
為了學習和借鑒先進城市行政審批運行經驗,進一步深化創新理念,優化行政審批流程,不斷提高服務效能和水平,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按照市府辦要求,行政審批服務局成立學習考察組赴江蘇、浙江、廣州等地區考察學習。
考察組先后參觀了江蘇省盱眙縣行政審批局、蘇州工業園區行政審批局、浙江余姚行政政務中心、桐廬縣行政服務中心以及廣東佛山南海區、三水區行政服務中心,重點學習了盱眙縣行政審批局運行經驗、蘇州工業園區行政審批局“一站式”服務先進經驗、余姚“土地超市”、桐廬區域化評估、標準化+承諾制改革經驗和南海區投資項目行政審批改革做法及三水區“中介超市”的運行經驗。通過實地考察學習,南方良好的營商環境、開闊的創新理念以及敢想、敢干、敢闖、敢試的勇氣和精神讓我印象深刻,感觸很深。總體上來講通過這次考察,收貨頗豐、受益匪淺、啟發很深,危機緊逼、壓力倍增。現將考察情況匯報如下:
一、 考察基本情況
以上城市的行政審批工作開展的相對較早,尤其是江蘇省盱眙縣行政審批局開創了縣級行政審批改革的先河。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其他地區學習參照經驗以及結合當地實際不斷創新,各個地區也都推出了自己的特有“品牌”。尤其是蘇州工業園區行政審批局的“一站式”服務,余姚“土地超市”, 南海區投資項目行政審批改革以及三水區“中介超市”的一些創舉,開改革之先河,切實提高了行政審批效能,壓縮了審批時限,讓審批工作變得公開、透明,真正實現了審批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二、 考察城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
所考察區域在行政審批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叫得響的經驗和做法,現將其先進經驗和做法簡要匯報。
(一)敢為人先,勇立潮頭。盱眙縣行政審批局在2015年7月24日,經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和省委省政府同意,率先在全省掛牌運行。目前涉及縣里的22個部門的171項行政審批事項連同部分審批工作人員全部劃轉至審批局,由行政審批局依法履行相關行政審批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實現了“一個部門、一枚印章管審批”。 在創新摸索前行的過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難和阻礙,不斷出臺了各項規章制度,《盱眙縣投資項目聯合評估工作細則》、《盱眙縣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聯合圖審工作細則》、《盱眙縣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聯合踏勘(測試)工作細則》以及《審批窗口全能崗工作制度》對于審批工作的推進起到了極大的支撐作用。行政審批局成立后,將原從事審批工作的75個科室、235名審批人員、53枚審批專用章精簡為現在的4個業務科室、39名審批人員、1枚審批專用章,通過創新行政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有效地解決了“一長四多”問題,行政服務效能大幅提升,便利了企業和群眾辦事,進一步激發了市場和社會活力。
(二)深化改革,創新突破。蘇州工業園區充分借鑒新加坡先進管理經驗并充分融合中國行政特色的成果,被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確定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的開發區,成為省內首家國家級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在組織架構上,現已初步形成行政審批局、一站式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局兩中心”的行政審批管理與服務組織架構。在深化改革上,融合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大部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等重點改革任務。在事項劃轉上,科學劃轉,相對集中,按照“有利于行政相對人辦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則,有序推進市場準入、項目建設、社會事務等領域事項的劃轉與承接。在優化服務上,率先實現“電子踏勘”、“多規合一”、“電子審圖”、“并聯預審”;持續推出“多證合一”、“全程電子化登記”、“單一窗口、集成服務、證照分離”等優化舉措;同時加強分類指導,促進政務服務延伸下沉。尤其是園區的大數據、大平臺建設,包括施工圖審查均已實現了電子審圖,多規合一,全面實現電子踏勘,施工許可全流程網上審批,全區各個部門的16個圖層均可在一個系統中查看,大到環保紅線、國土紅線小到綠化樹木、垃圾桶,實際位置與系統中的誤差不超過1cm。
(三)先行先試,突破陳規。余姚市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服務平臺(簡稱“土地超市”)作為寧波市試點,自2017年4月建立以來,市國土局積極對土地交易二級市場進行探索。一是實現交易范圍“擴大化”。除已分割登記的住宅用地外的所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都可進場交易,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凈地交易、在建工程交易、已建成建筑物“連房帶地”整體交易等。二是實現交易登記“便利化”。通過現有的相關門戶網站和新開發的“余姚土地市場”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平臺,廣泛宣傳引導和鼓勵有意向轉讓或求購土地的單位,在微信公眾號里進行登記,也可直接向國土部門登記,實現登記“線上”和“線下”同步進行。三是實現交易管理“規范化”。確定土地二級市場“信息-交易登記-交易審批-合同簽訂-權證辦理”的交易流程,采取違約責任追究、價格管控、批后監管等方式手段進行管理。截至目前,“土地超市”上共登記企業260家,登記面積3000余畝成交金額突破28億元,開創了土地交易先河,有效盤活了土地資源。
(四)強化標準,打造平臺。根據國家和省關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按照“把簡單留給群眾,把復雜留給信息化”的服務理念,在實施自然人“一門式”改革的基礎上,通過標準化、信息化、集約化等手段,大力整合政務資源、創新服務模式,打破區域、層級、部門的行政界限和信息孤島,全面推行“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以打造“一門通辦、協同聯辦、同城通辦”服務模式、提高政府服務效能為主要目標,推行“一窗通辦”、“一網通辦”、“一號申請”,從群眾辦事習慣、互聯網普及程度等實際出發,通過推動政府服務資源整合、辦事信息共享、辦事流程優化,重構政府、市場、社會之間的互動與協同治理體系,打造貼身貼心服務的“整體政府”,群眾只要進“一個門”、上“一張網”,就能夠享受無部門界限、無標準差異的政府服務,著力打造“互聯網+政務服務”新模式。2017年5月,佛山市“互聯網+政務服務”示范工程被正式列入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示范工程支持項目。
三、學習考察工作的啟示
通過學習考察,我們深深感受到南方城市在行政審批方面與我們存在著非常大的差距,用“震撼”一詞,絲毫不夸張。我們想都不敢想的,在這些地方早已變為現實。下一步,只有真抓實干,謙虛謹慎,下大力氣、下真功夫,才能彌補與先進地區的差距,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
(一)是經濟實力的差距。所考察的區域,不論從城市環境還是文化氛圍,實力都非常強,與我們差距很大。尤其是蘇州工業園區,所有網格化都已做好,按照地塊來選項目,對于一些化工項目(危化品項目),園區禁止入園,只接受一些高端精細的項目準入。(二)思想觀念的差距。同樣的事情,在我們這里辦不了,但是在南方這些城市就可以辦了,而且還會辦的很好。尤其是容缺材料的受理方面,南方城市只要寫一份承諾就可以辦,而我們卻緊緊裹著法律條文的外衣不敢辦。(三)大廳布局的差距。在南方,哪怕沒有引導人員,老百姓按照大屏幕及指示牌的指引,可以非常輕松的找到相關部門辦事,而我們即便設立了咨詢區以及代辦員,因為區域分布不明晰,辦事群眾想要找到辦事窗口存在一定難度。(四)大數據、信息化支撐方面存在差距。南方城市寓創新于實踐,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城市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獲取電子共享數據,有效提高了審批效率,讓全程網上審批成為可能。而我們的信息化程度非常低,辦事群眾需要向各個部門重復提交紙質材料,甚至有時項目進行到一半,因為某個部門提出問題導致審批通不過,整個事項無法進行下去,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五)信用體系建設存在很大差距。在所考察的城市都不約而同的提到了信用體系建設問題,非常重視企業、個人的信用問題,通過建立企業守信紅名單、失信黑名單制度,讓那些失信的企業再到政府辦事時受阻,自然辦事的企業因為失信所造成的后果而不敢失信。同時,容缺式受理也正是倚靠企業的信用而得以實現。(六)硬件設施的配套存在較大差距。以前看大廳的基本服務設施,包括母嬰室、嬰兒手推車、殘疾人輪椅以及雨傘等覺已經非常人性化了,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就會感受到差距。這些先進地區,基本上把老百姓能想到的都能實現,乃至想不到的服務,也免費提供給辦事群眾,真正是五星級服務標準。辦公大樓以及內部基礎設施的裝修,精簡實用,全方位為辦事群眾和企業提供最溫馨化的服務。
四、相關建議
沒有走出去之前,總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很好,單位做得也很好,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條事,耐心熱情的對待前來辦事的群眾和企業。真正走出去后,才真正理解到什么是“井底之蛙”。現在,當務之急不是去趕上這些先進地區,而是真正撲下身子、甩開膀子,謙虛謹慎,盡力縮小與先進地區的差距,學習借鑒他們的先進經驗做法,結合自己地區實際,走出一條適合自己的路子,打造屬于自己的特有品牌。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遇到問題,以前我們第一時間不是幫著企業解決,而是首先想好怎樣把自己保護好,這種思想已經不適應當今經濟的發展要求,拿著所謂的條條框框來約束企業,保護自己,看似很有道理,讓企業提不出意見,實則是在拖經濟發展的后腿。
(二)進一步完善硬件設施的配置。辦事群眾、企業對審批服務局的第一印象就是配套設施的便利化以及利民化。在南方地區,對于像工商營業執照的辦理、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打印等業務,通過設立在大廳乃至各個社區服務點的自助終端就可自行辦理(證照都有相關部門的電子印章),不需要叫號等待,大大縮短了辦事時間。建議對大廳硬件設施進一步優化。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黨的全會精神為指導。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文件精神,遵循“規范、廉潔、勤政、便民、高效”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以前三次清理工作為基礎,以機構調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為重點,對其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通過清理,使各部門審批事項和環節明顯減少,收費行為明顯規范,行政方式明顯改進,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審批責任和后續監管明顯加強,機關工作作風明顯好轉,為市政務服務中心政務大廳盡快運行打下良好基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不斷優化。
二、清理范圍
凡我市現行的市級所有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均屬清理范圍。具體包括:市直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職能的行業性組織以及社會團體,按照全面徹底、不留死角的原則。管理行政、經濟、社會事務中所實施的審批事項,包括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的申請,經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許可、審核、登記、核準、批準、審查、同意、認證、鑒證、核發(證)照、備案等具體行政行為,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包括行政管理類收費、資源補償類收費、考試類收費、鑒定類收費、培訓類收費等)都要進行全面清理。
三、目標任務
一)行政審批項目清理:
1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凡國務院及其部門、省政府及其部門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凡違法、違規自行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增設的審批內容、環節、前置條件。堅決予以取消。
2努力簡化行政審批事項。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中。要移交給中介組織和行業;能由市場機制解決的事項,應按法律規定予以取消。對于設定依據相同、審批內容相互包容或審批內容聯系緊密的行政審批項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處理。
3切實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市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環節、審批前置條件和審批時限;同時,要充分體現“公開、監督”原則,將包括審批依據、內容、條件、流程、時限以及要求申報的有關材料等向社會公開,接受企業和群眾查詢、監督,并切實承擔起審批后的監管責任。
4全面掌握行政審批基本情況。此次清理中。為市政務服務中心政務大廳運行創造條件。對以法律為依據、以行政法規為依據、以地方性法規為依據、以國務院部門規章、省政府規章為依據而設定的行政審批項目,分為便民、鼓勵發展、一般控制、嚴格控制和特殊五種類型,實行分類管理。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
1進一步糾正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不規范行為。對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的收費項目、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是清理收費文件進一步明確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二是清理和重新審核已經核發的收費許可證;三是清理收費是否符合規定。
2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一是清理是否向財政部門登記收費項目、申報收費收入、提供有關報表、資料、憑證;二是清理是否統一使用財政印制的收費票據;三是清理單位預算外資金帳戶的開設與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四是清理單位的執收執罰收入是否嚴格按照規定。否存在應繳不繳、坐支挪用、私設“小金庫”情況。
3清理是否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欄、接受群眾監督。重點清理收費單位是否在收費地點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文件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等。
4清理是否存在延伸收費、搭車收費的情況。通過發放內部刊物、書籍資料以及公告宣傳、辦班培訓、加入協會等方式變相收費,重點清理是否存在其它收費主體利用或聯合其上級主管部門、掛靠單位的行政職權或者壟斷地位搞“創收”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強制企業、個人接受指定服務“搭車收費”
四、方法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
安排清理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省駐有關單位及時召開部門領導會議,市政府召開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會議。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深入學習《行政許可法》充分認識開展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的目的意義,結合部門實際和職能,理清清理的內容和重點,制定部門清理方案,明確清理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自查申報階段
按要求認真填報登記表對行政審批項目要分別注明擬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和不宜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項目。同時形成《行政審批項目清理自查報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理自查報告》行政審批項目清理自查報告》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本部門開展清理的基本情況,各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對本單位、本系統現行的所有行政審批、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核查。包括單位性質、職能設置、人員配備、清理工作的組織落實等;二是行政審批項目清理情況,包括擬取消、合并的審批項目及依據、理由,擬保留審批事項的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對于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項,不宜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項目,應在報告中說明具體理由和依據;三是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具體措施,包括規范審批行為、改進審批方式、公開辦事制度、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審批監督的具體辦法;四是存在主要問題及建議。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理自查報告》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收費單位性質、職能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來源等基本情況;二是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理情況,包括年度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收費總額,收支兩條線”政策的執行情況,資金的使用情況,擬取消收費項目的依據、理由,擬保留收費項目的標準、依據,收費對象、范圍;三是其它掛靠收費主體收費情況;四是存在主要問題、整改措施及建議。自查報告和有關附表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有關依據應提供相關文件的復印件。行政審批清理自查報告和行政收費自查報告及文件依據、相關表格于5月30日前,由專人報市政務服務中心。
三)審查確認階段
對法律依據規定不明確,市監察局、發改委、法制辦、財政局和政務服務中心聯合對各單位報送的表格、報告進行逐項審定。或難以界定的項目,要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論證。對沒有法律依據,自行設定的行政管理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予以取消。要編制項目目錄,提出擬保留的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以及擬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受理的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及具體工作流程,上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四)審定公布階段
通過《報》公眾信息網》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行政審批、收費項目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批準后。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已決定取消的審批或收費項目,自公布之日起各部門一律不得再審批或收費。
對重點部門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市政府從監察局、發改委、法制辦、財政局、政務服務中心抽調專人組成聯合檢查組。嚴肅查處清理工作環節中落實不力,清理不徹底,影響工作進程的行為。
五)進駐大廳階段
實行“一站式辦公,對經市政府決定保留擬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部進駐市政務大廳辦理。一條龍服務,并聯式審批,扎口式收費,全過程公開,規范化管理”運行機制。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加強管理工作,積極主動的做好市政務大廳運行的前期相關準備工作。
六)健全機制階段
抓緊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進駐市政務大廳單位的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它服務項目開展的同時。理順政務大廳內部運行機制,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能,使市政務服務工作良性運行,真正發揮作用,更好地服務于群眾、服務于企業、服務于社會。同時加強對各縣(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
五、組織領導
成立市清理行政審批事項領導小組,為了加強對清理行政審批事項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指導政府各部門的清理工作。
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李建成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政府34個工作部門、4個直屬事業單位及市工商局、地稅局、氣象局、質檢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監察局、財政局、發改委、法制辦各抽一名副局長(副主任)具體負責項目審查確認和審定公布等工作。市政府辦負責做好牽頭協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按時完成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上報和落實工作。對瞞報、漏報的審批和收費項目,一律視為取消。凡瞞報、漏報而又繼續審批、收費項目的要追究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二)嚴格對照相關依據。要認真對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及其部門、省政府及其部門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各部門在清理工作中。要注意與國務院各部門、省政府各部門及市政府的有關工作相銜接、相協調。對國務院各部門、省政府及其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等設定的審批和收費項目,各部門可提出取消或其他處理建議,但不能自行宣布處理意見。
三)理順部門內部職能關系。按照一件事情一個內設機構辦理、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內設機構要按綜合設置的原則,各單位要理順內部的職能關系。整合和規范機關內設機構設置,將行政審批職能盡量歸并到一個內設機構。要對現有的業務和審批流程進行清理,按照科學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則,清理、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內部運轉時間,大幅度提高辦事效率,確保限時辦結制的落實。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青島市編辦: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標的落實。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制度,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和區(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12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進一步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國家、省設定的非許可事項,清理后上報有關部門;我市自行設立的年內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設。堅持邊清理邊規范,做好制度創新。制定印發《青島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規定》和《青島市行政審批批后監督管理辦法》,規范網上辦理、門戶網站與部門網站統一管理程序,做好對審批事項的全流程規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化服務指南,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三是抓好工作創新。建立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度、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投資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企業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制度、政府服務清單制度等“五項清單”制度。精簡和規范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8月底前編制我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淄博市編辦:一是優化流程,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按照“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要求,加強政府督查,督促各區縣全面完成“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公開、高效、規范、可問責的工作機制和標準體系,做到審批行為、辦件質量、檔案管理、收費監管的標準化。提高行政審批服務便捷水平。逐項編制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圖并向社會公開。清理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無法定依據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力爭將審批事項辦理時限在現有基礎上壓縮30%以上。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通過梳理裁量依據、明確裁量標準、強化裁量監督,進一步縮減自由裁量空間。
二是創新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在市、區縣實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市、區縣縱向聯動審批機制,重點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和“項目主審全程代辦”的“柔性管理”模式,開發應用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系統和遠程視頻聯動系統,大幅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加快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實現申報材料電子數據化,盡快實現市、區縣、鎮辦三級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聯網,推動政務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
三是放開市場,提高中介機構服務水平。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堅持“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入市場,盡快建立起充滿活力且有序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定期市場招標,將服務優、效率高、收費低的中介服務機構納入信息平臺,統一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評價機制。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服務評價標準,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服務時限和服務收費進行全面評價,并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
四是健全體系,強化行政審批監督檢查。探索行政審批事后監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服務的意見,從注重事前審批為主向事前、事中與事后管理為主轉變,加強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后續監管。重點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對行政審批效能監督引入第三方評估,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建立行政審批網上舉報投訴平臺,健全行政審批網上投訴受理、處理和結果反饋制度。強化對審批權力的制約監督。健全部門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加強作風效能建設,著力解決庸懶散、吃拿卡要等問題。進一步強化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強化對服務窗口、審批事項、審批單位和責任崗位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
日照市編辦:一是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下步將各部門上報的審批事項列出審核清單,清單將部門審批事項分為行政許可、非許可、非審批事項和初審類事項四類,其中對屬審批事項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暫停、調整管理方式提出相應的處理方式,將審核清單書面通知部門,征求部門的意見后,對保留和整合的審批事項,形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按程序公示并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及時向省編辦備案。市級目錄公布后,對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進行增加、取消和調整。同時,指導區縣完成編制縣級審批事項目錄工作。
二是承接落實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咨詢委委員提出的意見修改后,將承接和落實目錄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時向社會公布。下一步,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項目及時承接落實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結合市級審批事項目錄編制,在與部門溝通一致的基礎上,年內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審批事項。加大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力度,從清理上報情況看,我市沒有自行設立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市編辦將適時會同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四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市級目錄保留的審批事項,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監督指導部門負責對組織實施的審批事項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督促指導部門制定具體措施、完善監測體系、加強后續監管;對下放到區縣的審批事項,督促區縣編辦制定監管措施。市編辦會同監察局等部門加強對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情況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五是進一步規范優化審批流程。按照市級審批事項目錄,逐項編制審批流程圖,制定具體的服務標準和辦理時限;探索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鞏固企業注冊“多證聯辦”成果,探索建立各類證照聯辦機制;對各審批環節進行監督,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評查;鼓勵政務服務創新,組織開展政務服務創新獎評選活動。
菏澤市編辦:一是建立行政審批目錄動態管理機制。根據上級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時調整目錄。
二是發揮牽頭作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推行網上審批。督促并會同相關部門完善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建設,按照“部門全覆蓋、事項全覆蓋、流程全覆蓋”要求,開發聯合審批辦理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逐步實行審批事項全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根據事項的性質、內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續監管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防止監管“缺位”。對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依規實施審批。加強對審批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跟蹤投訴處理機制,暢通投訴建議渠道。加強投訴數據整理分析,及時對審批事項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和動態調整。強化電子監察,市級審批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入網率、系統使用率達到100%,筑牢審批權力“陽光”運行的技術防線。強化立法機關監督、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司法機關監督以及社會力量監督等傳統監督方式,也要開辟新的監督途徑,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進行網絡輿論監督,利用電子政務平臺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建立網絡電子檔案,行政審批相對人可匿名對其進行評價、監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審批服務履行情況考核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細則。
三是加強指導考核,促工作平衡開展。加強對縣區的指導,強化日常調度和平時考核,既交任務又教方法。市編辦從自身工作抓起,高標準,嚴要求,靠示范引領推動縣區審改工作和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全面開展。將市級改革形成的文件資料匯編成冊,供各縣區參考使用。建立網絡統一公示平臺,確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濰坊市編辦:一是嚴格抓好清單事項的清理審核工作。依據省政府文件要求,調整權力事項分類,擴充工作內容,規范事項格式,堅持做到“三個對照”,即將清理成果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對照,確保權力合法;將清理成果與工作實際對照,力求簡單明了、客觀真實、信息全面、方便監督;將清理結果與上級主管部門對照,保證職權名稱統一。
二是統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研究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方案。做好部門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權力事項、以及事業單位承擔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摸底工作,優化職能配置。成立行政審批制度咨詢委員會,暢通社會參與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機制,推進簡政放權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優化行政權力運行。結合工作實際,對需上級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提出調整建議。對保留的各類權力和服務事項,進一步明確實施部門、實施依據和收費標準,編制工作流程圖,落實權力事項全公開制度,固化權力運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聯審批、聯合辦理和模擬審批辦法,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強化行政權力監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積極協調推進“一庫四平臺”建設,加快形成規范、高效、有序的權力運行動態管理體系。建立權力事項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法律、法規修訂要求,對權力事項進行及時調整,今后,未納入清單的權力事項,一律不得實施。探索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落實部門主體責任,促進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變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
泰安市編辦: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復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擬于9月10日前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安排各項改革任務。
二是嚴格時限節點推進。市編辦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同時,加強與紀檢、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限節點推進。改革動員部署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能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制定工作。職能變動小的部門,以編委文件予以明確。
三是推進縣市區改革。強化對縣市區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導,確保9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改革方案,經審核后報省編辦備案。待市委、市政府審批后,督促各縣市區抓緊鋪開,確保全市各項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萊蕪市編辦:一是積極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立即制定萊蕪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適時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各項改革任務。改革方案批復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二是統籌推進各區機構改革。督促各區盡快制定改革方案,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政策指導和培訓,9月底前報市編委審核并報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準實施。
三是同步推進政府權力清單工作。按照統一標準、分級負責、梯次推進的要求,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9月份啟動召開全市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會議,11月底前完成審核確認,2015年一季度市、區政府公布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
聊城市編辦:一是一體化推進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及時制定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全市機構改革工作。各縣(市、區)上報改革實施方案后,報市編委審核并經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時批復。
二是完善部門“三定”規定。凡明確職責調整的,必須按上級要求不折不扣調整理順;凡明確人員編制調整的,必須按“人隨職責走、編制隨人走”的原則及時劃轉;凡涉及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核定的,必須嚴格按照核定標準規范操作。對新組建的部門及需要完善職責的部門,認真制定“三定”規定,理順職責。為徹底杜絕明合暗分現象,將掛牌機構的內設機構整合設置、徹底融合,避免出現新的限額外獨立運行的機構。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完善“三定”規定,促進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
三是統籌推進權力清單工作。根據統一標準、分級負責、市縣同步推進的原則,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明確領導責任、安排專職人員集中辦公,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月底前,公布本級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并在政府門戶網站、機構編制部門網站、各有關部門網站上公開。
四是完善工商登記制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繼續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寬進嚴管”、“先照后證”,完善企業注冊“四證一章聯辦”制度,進一步減少前置審批,整合申報材料,繼續推進服務業許可聯審聯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推廣網上審批、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繼續完善管理制度,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進管理方式,出臺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事中事后監管部門,完善制度措施,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
德州市編辦:一是加快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出臺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力爭方案批復1個月內,完成發改、國土、衛計、農業、文廣新、工商、質監等機構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二是抓好縣級政府機構改革督導。加強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督促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培訓,跟進政策指導,9月底前完成縣級方案審核報批。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強督導,督促各縣市區將改革方案落到實處,特別是規范政府機構設置、整合職責機構、劃轉人員編制等事項,堅決杜絕改革、運行“兩張皮”的問題。
三是積極穩妥地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將全市交通安全管理體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落實政府對地方金融組織金融活動的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職責,9月底前完成調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將方案落實到位。
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
體制改革試點
棗莊市編辦:一是持續擴權放權。對試點鎮的賦權實質上就是賦予其部分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權,這點要從立法上予以明確。縣級政府應按照權責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則,持續向試點鎮放權,并多下放有實際業務、含金量高的權限,尤其是項目審批、執法監察、社會管理等試點鎮迫切需要的權限。同時,可探索規劃權限下移,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方面賦予試點鎮一定權限,確保長效發展。
二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適應試點鎮發展需要的財政管理體制,提高相關稅費返還比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切實增強試點鎮的財力。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適度向試點鎮傾斜,并對試點鎮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列入各級重點項目,在資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會管理。鄉鎮政府是直接面對百姓的“一線”政府,應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大力發展社會事業;發揮便民服務的示范效應,拓寬服務內容,改進服務方式;完善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提供形式,形成養事不養人的公益服務提供機制。
四是優化組織結構。圍繞提升試點鎮黨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干部管理方面給予更大政策空間,為試點鎮配強班子、招才引智等創造條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進濱湖鎮“大部制”改革,并將搶抓滕州市被確定為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城市的機遇,醞釀相關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濱湖鎮政府架構,完善政府職能。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監管
濟南市編辦:一是做好事業單位分類的收尾工作。對個別暫未分類的單位,進一步調研溝通,研究確定類別,做到應分盡分。對個別與省里相對應的機構,待省里有明確分類意見后,參照省里作相應調整。將分類意見按程序提請有關會議研究并審議通過后,發文明確事業單位類別。
二是研究制定分類改革配套政策。發揮好牽頭部門的作用,認真學習研究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結合濟南實際,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為推進改革的政策依據。
三是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對已報經省編辦備案列入行政類的事業單位,按照“能轉職能不轉機構”的原則,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機構改革,通盤考慮解決,逐步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歸行政機關。對列入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轉企條件成熟的先行推進轉企,并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對不具備轉企條件的單位,通過整合或鎖定管理、人員只出不進等方式,逐步消化。對公益類單位,區分不同類別,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加大清理規范力度,盤活機構編制資源,激發事業單位活力。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新途徑,進一步提高公益服務水平。
東營市編辦:一是待省備案批復行政類事業單位后,及時按程序研究批復市和縣區各部門事業單位分類方案,確保按時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根據上級改革配套政策,與東營實際和原有改革政策相銜接,制定完善我市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據。
二是結合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和簡政放權,全力推進行政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進事業單位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行業協會學會與主辦機關分離工作,使事業單位回歸社會公益屬性。
三是加大事業單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縣區檢驗檢測機構和民生熱線資源的基礎上,今年將進一步整合市直涉農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和部門單位民生熱線資源。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細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進一步擴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四是加強事業單位監管。完善事業單位設立后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通過績效考核、信用評級、加強法人監管等多種方式,切實履行機構編制部門事業單位監管職責,推動事業單位健康快速發展。
濟寧市編辦:一是全面推行公益類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組織召開全市績效考核動員大會,部署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考核工作機制,避免重復考核、多頭考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與全市年度考核統一部署,同步開展,共性指標考核、個性指標考核與年度考核統籌實施。強化市事考委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齊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確定范圍分類實施。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共有160多個,今年納入120個,并按類別劃分為綜合、教育等6大類進行分類考核,另外40多個單位將按照事業單位改革政策進行調整規范。完善細化指標體系。調整共性指標與個性指標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績效份量。充實調整指標內容,細化、完善標準,組建評審專家庫。加大對縣(市、區)的督導。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督導縣(市、區)工作。同時,通過召開工作現場會、舉辦業務培訓班等方式,及時推廣先進經驗,提升人員素質,確保縣(市、區)績效考核快速推進。
二是探索多種監管方式有機結合。績效考核與專項檢查有機結合。在績效考核的實施過程中同時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探索專項監督檢查與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措施,達到考核與監督檢查相互促進的目的。績效考核與年度報告有機結合。將績效考核共性指標的絕大部分內容通過年度報告書反映出來,使考核工作更具針對性。統籌年度報告與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是健全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監管機制。擬訂我市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管理辦法,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權利、義務、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將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內容列入管理辦法,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加強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監管。
威海市編辦:一是改進服務,努力營造良好環境。通過拓寬新聞媒體宣傳渠道、編印發放宣傳材料、強化法人業務培訓等措施,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服務對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發揮服務窗口作用,優化服務平臺建設,提高電子登記監管效率和檔案管理標準化水平。強化工作督導檢查和年度考核,跟蹤抓好各項目標落實。
二是查漏補缺,穩步提升登記水平。堅持依法登記,加大市、縣兩級登記機關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層事業單位為重點,制定有效措施,穩步提高登記率,逐步掃除登記監管“死角”和“盲區”。
三是強化措施,全面推行績效考核。根據事業單位不同特點,加強對個性指標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以公益類單位為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監督管理臺賬,按照自評申報、考核預告、現場檢查、社會評價、專業評審、確定等次、公示備案等程序開展考核工作,兌現獎優懲劣辦法,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能力。
四是積極探索,推進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加大探索創新力度,結合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小學、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適時在圖書館、博物館、公立醫院、中小學等公益單位和山東船舶技術研究院等有條件的單位探索推進試點。
加強和創新機構編制管理
煙臺市編辦:一是健全機構編制總量調控機制。嚴控行政機構編制增量。在本輪政府機構改革期間,除中央、省有明確規定的外,一律暫停受理和審批黨政群部門新設行政機構、機構升格、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機構改革結束后,對確需調整的,在現有總量內統籌研究,確保有增有減,增減平衡。從嚴審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以后,一律不再審批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和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嚴格控制經費自理事業編制轉為財政撥款或財政補貼事業編制。確需設立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堅持機構撤一建一、人員編制內部調劑。對按照機構編制標準核編后出現增編的,將一律在本地總量內調劑。對于公立醫院等確因事業發展需要增編但暫無編制資源調劑的單位,將實行一次性核編,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編制優化配置機制。著眼于用好盤活現有編制資源,實行“三個一批”:結合改革收回一批編制。對已被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從嚴控制,空余編制逐步收回;對職能弱化、工作任務不飽滿、人浮于事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實行重點管理,原則上只減不增,空余編制予以收回;對撤銷和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編制全部收回;對編制實行專項管理,相關部門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編制,要在該干部退休或調出接收單位時,將所用編制予以收回。清理規范一批編制。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提前離崗、“吃空餉”等問題的研究,積極穩妥地改變現行提前離崗做法,徹底清查“吃空餉”人員,對相關人員所占編制進行全面的規范和清理。調劑用好一批編制。對精簡壓縮收回的編制,將統籌掌握、動態管理,重點用于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點工作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行業。精簡壓縮編制后的超編單位,人員只出不進,超編人員隨自然減員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點工作提前介入、跟蹤服務機制。深入分析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走勢,突出優勢產業,體現區域特色,超前提出重點區域的體制調整、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配備的意見辦法。及時跟蹤了解重點領域機構設置、職能履行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調整、加強建議。
四是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機制。加強日常監督。堅持每年在全市開展一次專題性的機構編制例行檢查,對各部門(單位)是否按規定設置機構、按職數配備干部、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等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協作監督。與人力資源、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無論是考錄、調整人員,還是核撥經費、辦理保險,都要以編制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為依據。繼續開展糾錯監督。完善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發現問題,嚴肅查糾。探索評估監督。定期對部門履職情況和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引入社會監督。
臨沂市編辦:一是加強實名制建設,提升機構編制管理精細化水平。積極做好省市縣三級聯網的相關準備工作,同時加大對信息平臺建設的探索力度,總結目前與組織、財政部門信息共享的經驗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名制數據庫管理辦法,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探索完善數據庫信息更新與機構編制使用核準等業務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夯實機構編制管理基礎。
二是強化剛性約束,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對精簡壓縮后收回的編制實行專項管理,壓縮后超編滿編的機關事業單位,不再下達用編進人計劃,人員只出不進。扎實開展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系統機構編制評估工作,積極探索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機制,從源頭上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結合各類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活動,提升剛性約束的合力。
三是堅持動態調整,盤活用好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將改革思維貫穿到每個工作領域,統籌考慮各重點行業的發展實際,加強對體制機制創新的研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職能普遍弱化的行業領域進行專題研究,積極做好機構編制“減”的文章。探索完善機構編制資源分配辦法,綜合考慮人口、面積、公共財政收入、現有編制數等各種因素,制定科學的量化指標,作為分配依據。
濱州市編辦:一是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借助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試點工作的有力支撐,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三項重點工作納入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探索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責任審計制度。探索會同紀委、組織部、審計局、監察局聯合實施機構編制工作領導干部責任審計制度,把各縣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市直及縣區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納入機構編制責任審計范圍,明確審計的主要內容和相關要求,將機構編制審計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步進行,機構編制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干部教育管理和選拔任用的依據。
三是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管理制度,規范領導職數審核程序和辦法,有效防止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等問題的發生,準確掌握市直各部門領導職數的使用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