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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

        第1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老師,我的大題怎么總答不到點上?”

        “老師,我總是在兩個選項之間糾結,最后把其中的正確選項排除了。”

        ……

        @些問題涉及高考備考的知識與方法兩大層面,考生如何解困?

        一、解讀考綱:明確備考方向

        以“中國傳統文化主流思想的演變”為例,在認真分析考綱,研究高考命題視角的基礎上,《特刊》高屋建瓴,列出了高頻考點與備考策略,有利于考生明確備考方向。(參見下表)

        二、優化復習模式:“通史+專題+熱點”

        以梳理階段特征構建通史知識體系,把握政治、經濟、文化之間的內在聯系;以專題復習深化概念,落實高頻考點,這是《特刊》“通史+專題”的復習模式。

        此外,《特刊》注重透過時政熱點,搜尋高考長效熱點(即契合時代主題的主干知識、高頻考點),由此形成了“通史+專題+熱點”的復習模式。

        一些教材的盲點在高考試題中時有出現,如土地兼并與租佃關系的普遍化,豪強地主的田莊與田莊手工業,古代至近現代儒家思想地位的變化及其原因,統購統銷政策等。在抓主干知識和長效熱點的同時,《特刊》對這些盲點也給予了關注。

        三、提升技能:史觀引領+題型解讀

        考試時不能遷移知識、活學活用,解題缺少章法,怎么辦?《特刊》對文明史觀、現代化史觀、全球史觀等,從概念闡釋、知識鏈接、史觀運用等角度進行了總結,對本質類、概念類選擇題分別從題型特點、解題技巧方面進行了解讀。

        (2016?全國新課標卷II)公元前5世紀劇作家阿里斯托芬提到,雅典政府有時讓行使警察職能的公隸,用染成紅色的繩子驅使公民去參加公民大會。若有人因此在衣服上留下紅色痕跡,他將被處以罰款。這反映出在當時的雅典( )

        A. 公民大會形同虛設 B. 民眾失去政治熱情

        第2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勞動力;人力資本;要素資本;價值創造

        財務理論的發展離不開經濟、社會的發展,伴隨著財務理論的深化,財務研究對象也隨之不斷演變發展。在現代經濟發展的促進因素中,人力資源要素正逐步成為企業發展的決定性要素,相應地影響到財務理論的研究對象,促使財務對象范疇發生變化。本文試圖通過人力資本的演變過程對財務對象問題進行探討,以期對未來財務學的研究提供一個空間。

        一、勞動力與財務對象的原始演變

        財務產生于商品經濟,商品經濟產生于分工和私有制。商品經濟萌芽時期,社會處于奴隸社會,大量的奴隸沒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勞動者即奴隸只能被看作“活機器”,和其他要素一樣歸奴隸主所有,不能自由支配自身的勞動力。他們的全部勞動成果也都被奴隸主無償占有,甚至不能獲取最起碼的生存資料,這時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力。奴隸主之間進行物品交換的初級形態開始顯露,此時奴隸而并非勞動力也作為商品進行買賣和交換。貨幣出現以前,商品交換是物與物的交換,交換的依據是生產有剩余和交換雙方的需要即商品的使用價值。“物的有用性使物成為使用價值。”“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物質內容。”①此時的使用價值是財務管理的主要對象。貨幣產生以后,商品有價值計量,即“勞動價值”的計量,貨幣充當了衡量凝結在商品中一般人類勞動的尺度,使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效率、效益大幅度提高。因而貨幣作為生產和生活中商品交換的媒介,成為商品經濟中財務活動的核心工具和研究對象。

        直到封建社會誕生,勞動者有了自己的人身自由,他們可以自己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勞動力去生產、耕種土地,獲取自身生存需要的生活資料。從而促進了生產力、社會分工、生產關系和商品經濟的空前發展,城市和商業中心的形成也較為普遍。這時用于財務經濟活動中的那一部分貨幣就轉化為本金。使得本金取代貨幣成為財務學的核心范疇。換言之,本金是人們投入生產活動中購買生產要素、支付各種費用的那部分貨幣,是墊支于生產中的本錢,要在生產結束時重新收回并在數量上有所增加。

        二、勞動力成為商品,貨幣資本成為財務學的研究對象

        當封建社會走向末期,生產力的發展和積累已超過封建生產關系的承載,本金中增值性較強的價值積累強烈要求增值,于是便爆發了“資本革命”,產生出以大機器工業為主的資本主義,從而帶來了市場經濟文明。這種文明使資本可以雇傭勞動、土地、其他自然資源、機器和現金等各種生產要素。馬克思認為,貨幣轉化為資本的關鍵是勞動成為商品。正是由于勞動進入市場,資本的質與量及形式得以發展,也正是由于勞動力轉化為商品,財務學的研究對象從貨幣、本金發展到最具增值性和流動性的資本。資本完全繼承了增值能力強的那部分本金的性質,并且更具有社會性。在市場經濟下,貨幣資本轉化為各生產資本在創造財富和價值,這樣,資本在財務學中取代了本金的地位,成為財務學的主要研究對象。

        在這一過程中,財務資本是經濟增長的決定因素,只要有了資本,就可以建立起創造財富的經濟組織,促進經濟的增長。資本也是社會經濟權利的中心,社會的基本經濟制度是資本雇傭勞動,經濟組織中的治理結構以資本為中心,資本的擁有者具有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正是在這種歷史環境下,“資本”的相對稀缺和勞動力的相對過剩,使“資本”不但雇傭了勞動(馬克思),而且支配了勞動(奈特)。

        三、勞動力資源成為資本,價值發展為財務學的研究對象

        人類社會進入二十世紀下葉,知識和信息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發動因素及重要生產要素,市場經濟文明開始由工業經濟時代轉入知識經濟時代,擁有知識、技能、健康等因素的勞動力資源,成為企業成敗的關鍵因素。在此經濟背景下,勞動力資源具備了成為資本的條件,主要有二:

        (一)從資本本質上看,馬克思指出:“資本是能夠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在知識經濟條件下,人力資本不但能夠在生產中創造剩余價值,而且自身價值在創造價值中也不斷增值,實現價值增值的資本循環。

        (二)從資本性質上看:首先,同物質資本一樣,人的知識、技能和健康等質量因素的開發和維持均需要花費成本。尼科爾森(1892)認為:“與死資本一樣,活資本的生產和維持在有效狀態也需要很多成本。”其次,同物質資本一樣,人們在知識、技能和健康上的費用支出是為了放棄眼前的利益,旨在將來獲益。第三,同物質資本一樣,人力資本也具有稀缺性;第四,同物質資本一樣,人力資本也是生產性的,可以提高生產效率,增加財富,其經濟意義甚至比物質資本更重要。

        伴隨著勞動力資源成為資本,企業發展也經歷了勞動、資本和知識三大邏輯的轉變過程。在企業的知識邏輯階段,人力資本成為知識、技術、信息的主要載體,并廣泛受到重視,生產要素呈現多樣化,企業能力由價值創造的數量、質量和效率表現出來。價值創造,亦稱創造價值,它是企業或機構組織全部生產要素能力的評估。企業收益來源于價值創造,價值創造來源于要素資本的運用和配置。筆者認為,勞動力資源轉化為資本,具有價值的要素資本(物質的和人力的)成為企業發展的動力因素,必然引起財務學研究對象的變化。在知識經濟條件下,對要素資本的優化配置和運用及要素資本能力的評估――價值創造,開始成為財務學的研究對象。

        馬克思認為,貨幣轉化為近現代資本的關鍵是勞動成為商品,換言之,古代或中世紀資本的質與量及形式得以發展的關鍵在于勞動進入市場。今天,隨著科學技術、文化知識、信息不斷地被勞動者所掌握,轉化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力資本,財務學的研究對象將向價值創造范疇轉變。

        注釋:

        ①《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3卷48頁、105頁。

        參考文獻:

        第3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 物權,債權,債權的物權化,物權債權化

        物權與債權之特性及其基本差別,學界所見略同,惟有歸納、表述上的細節差異。近現代民法之分則部分,將物權法與債權法分別列編,也已成定制。然物權與債權的區分,并非絕對,而是具有相對性,二者在諸多情形下有交錯、滲透乃至融合的現象,這點,國內學界的重視程度及對相關問題的研究尚有欠缺,立法上的規制也頗有不足。本文擬對此作些初步的探討,冀能引起對該問題的廣泛、深入之討論和立法上的關注。

        一、物權與債權的聯系與基本區別

        無論是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商品交換,還是近現代市場經濟中自由的商品流通,不可或缺的前提是對商品所有者的絕對支配權的肯定和自由處分權的保護。與此相應,無論是在“商品生產者社會的第一個世界性法律”的羅馬私法中,還是在近現代市場經濟法制之基礎的民法上,均以保障商品所有者不受妨礙地支配其商品的所有權制度與保障所有者按照自己的的意思自由交換其商品的契約制度為其基干。羅馬法中既已形成了物權與債權及其相區分的基本理念,中世紀的注釋法學派又對此進行了系統性的梳理。隨著近現代法上對權利體系性的邏輯要求,所有權法律制度與合同法律制度,遂被歸納稱為物權法和債權法的抽象體系。在歐洲大陸,基于羅馬法的傳統,至19世紀完成了以所有權為中心,加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和作為事實狀態的占有所組成的抽象的物權體系;而契約作為債權債務發生的主要原因,與不當得利、無因管理和侵權行為等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一并構成更為抽象的債權體系。「1(p3)在英美法系國家,雖因歷史傳統與法律觀念的原因而未產生物權和債權的基本概念,但同樣存在著與大陸法類似的所有權制度和契約制度。

        物權與債權作為一組相對應的民事權利,二者之間有著緊密的聯系。在商品經濟條件下,人和財產的結合表現為物權,當財產進入流通領域后,在不同的主體之間的交換則體現為債權。非有交易主體對標的物的物權,無從進行商品交換;商品在不同的主體之間進行交換的過程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即一方依約定承擔將自己的財產讓渡給對方的義務并享有請求對方為對待給付的權利;而交易的目的與結果,則是標的物上之物權的讓渡與取得,形成新的物權關系。因此,可以說,商品之所有是交換的前提和歸宿,物權是債權發生的基礎和前提,[①]也是債權運動的目的和結果,而物權的變動,又往往離不開債權(合同)之媒介。物權和債權構成了商品經濟社會的最基本的財產權利,而民法關于物權和債權的規定則構成了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則。在近現代的法律觀念和法律規定上,物權與債權作為反映不同財產關系的兩類財產權,相伴而存、相離而立,這既是客觀經濟生活中不同的財產關系在法律上的必然反映,也是法觀念與法技術發展和完善的結果。

        物權與債權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下列方面:

        (一)權利性質上的區別

        在權利的性質上,物權為對物的支配權,債權為對人的請求權,這是二者最基本的區別。物權是對特定的標的物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得依自己的意思及行為對標的物為管領處置并實現其利益,而無須他人的意思或行為之介入。物權人對標的物為支配的方式,可以是事實上的管領處分,也可以是法律上的管領處分,可以是有形的實體支配,也可以是無形的價值支配,舉凡對物所得實施的任何行為均屬之。物權人除遵守法律外,得完全基于自己的任意且僅憑自己的意思及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義務人所承擔的只是消極的容忍或不為侵害的義務。因此,物權的行使及實現即具有絕對性。債權則為請求特定的義務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債權人欲實現其利益,必須借助于義務人履行義務的積極行為。在債務人為給付行為之前,債權既人不能直接支配該項給付的標的物,也不得直接支配債務人的行為,他只能通過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交付標的物或提供勞務等,來實現自己的利益,因而債權的實現具有相對性。

        (二)權利客體上的區別

        物權的客體是物,債權的客體是給付行為。由于物權是民事主體對物質資料的占有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因此,物權的客體只能是物,而不能是行為或非物質的精神財富。作為物權客體的物,還限于是特定的、獨立的、有形的物。這是因為物權系對物直接支配之權利,標的物如不特定則無以進行支配,且在發生物權變動時也無法進行登記或交付;同樣基于物權的支配性及公示要求,物權的客體還應是獨立的物,無從單獨支配又難以公示的物之組成部分,不得為物權的標的。為使法律體系和權利類別清晰明確,作為物權客體的物原則上應是有體的動產或不動產,無體物如發明、作品等只能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其在法技術上的處理與物權有別。唯有例外的是,由于擔保物權并不重在對標的物的實體支配而重在對標的物交換價值的支配,因應社會經濟生活之需要,于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形下,作為無體物的財產性權利也可以作為擔保物權的客體而設定權利抵押權、權利質權。

        關于債的客體為何的問題,理論界向有爭議,唯近年來人們對此問題的認識漸趨一致,即認為債的客體是“給付”行為,至于給付行為之對象,則可以是物、勞務、智力成果等。而且,無論是認為債的客體可以是物,還是將物作為債的一種給付標的來認識,作為債的標的的物與作為物權客體的物也是有差別的:債的關系中的物并不要求是特定物,而可以是僅以種類、數量確定的不特定物,物權關系中的物則必須是特定的物;債的關系中的物不限于既存的物,也可以是債權成立時尚不存在的物,而作為物權客體的物只能是現實存在的物;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如土地)不能作為債權的標的物,但可以成為物權的客體。「2(p37)

        (三)權利效力上的區別

        首先,作為支配權的物權所具有的基本效力為支配力,作為請求權的債權所具有的基本效力為請求力。物權所具有的支配力使其復生出排他性和排他效力、優先效力,表現在:一物之上不許有兩個以上性質、內容相抵觸的物權同時存在(例如一物之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所有權),這體現的是相斥物權在成立上的排他力;不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性的相容物權并存于一物之上時,被法律賦予較強效力的一物權得壓制效力較弱之物權而先行實現(如定限物權優先于所有權、先設定之抵押權優先于后設定之抵押權、保全性擔保物權優先于融資性擔保物權),這體現的是相容物權在實現上的排他力;「3當物權與債權并存于一物之上時,物權具有優先于債權而實現的效力。而以請求力為基礎的債權之間,則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即:同一標的物上可以并存兩個或兩個以上內容相同的債權,而且數個債權之間的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的先后或發生原因的不同而有效力上的優劣之分。「2(p27)

        其次,物權的效力在范圍上及于任何人,而債權的效力原則上只及于特定的債務人。基于物權的支配權性,物權關系中的權利主體總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則是不特定的,物權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對物權人都負有容忍及不為妨害的消極義務,換言之,物權為得對任何人主張的權利,物權人得基于其物權和由物權所生的物上請求權對抗、排除任何人的侵害或妨礙。在權利的分類上,這種權利被稱為“對世權”。而基于債權的請求權性,債權債務關系恒存在于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債權的效力原則上也只及于特定的債務人,債權人只能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履行積極的給付義務,而不能對債務人之外的他人主張權利。當債權的標的物被第三人占有、取得時,債權不能象物權那樣產生追及效力,無論第三人的占有、取得是否合法,債權人均不能向該第三人請求返還。不過,應當注意的是,現代民法上債的效力范圍有逐漸擴張的趨勢,即債的效力于特定情況下亦得具有涉他性,債的保全制度及對第三人侵害債權之責任等的肯認,為其適例。「2(p25、p163)「4(p550)

        第三,物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害時,發生物權人的物之返還請求權、妨害預防請求權、妨害排除請求權等物上請求權,以保障物權人對物的圓滿支配狀態的回復,而賠償損失只是不得已情況下的補充救濟方法。債權不能正常實現時,采取的主要救濟方法則是賠償損失。可見,由于性質的不同,物權與債權在救濟、保護方法上也有差別。

        (四)權利設定上的區別

        物權的設定,法律上通采的是法定主義和公示主義,而債權的設定則實行任意主義。物權的設定,不僅涉及當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恒涉及國家、社會及不特定之他人的利益,故物權的種類及內容均須由法律明定,而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物權的種類或任意約定權利的內容。而且,物權的設立及變更、消滅還須予公示,即以一定的外部方式公開表現出來,使社會公共所知曉,否則,不能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至于公示的方法,動產物權一般為占有及占有的移轉(交付),不動產物權通制為登記及登記的變更。債權則不同,它通常涉及的僅是當事人雙方的利益,依據契約自由原則,合同債權的設立具有任意性的特點,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得通過合意任意設定債權或創設新債權,而且,債權的設立也無須公示。「5(p142)惟意定之債以外的侵權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等法定之債仍受法律限制,不允許任意創設。

        (五)權利期限上的區別

        債權性質上為有期限的權利,法律上不允許存在無期限限制的債權,一切債權,無論為任意債權或法定債權,均有其存續期限。該期限可以是當事人約定的期限,也可以是時效期限及其它法定期限。期限屆滿,債權即歸于消滅或失去法律的保護。「2(p26)物權中的所有權則為無期限的權利,只要所有物存在,所有權就存在。所有物轉讓時,原所有人喪失所有權,受讓人獲得所有權;所有人死亡時,其所有權作為遺產移轉于繼承人。只有所有物本身消滅時,所有權才歸于消滅。此即通常所說的所有權的永恒性。不過,物權中除所有權無期限外(某些國家法律上規定的永佃權也無期限),其他物權通常是有存續期限的。

        二、物權與債權區分的相對性及其相互滲透與融合

        如上所析,典型形態上的或者說理念型的物權與債權,其區分在理論上是明晰的,在立法上的體現也是頗為隆顯的。然現實生活的內容是豐富多彩、復雜多樣且交錯更迭的,一事物與它事物的區分往往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物權與債權的關系也是這樣。現實生活中的物權與債權,與理念型常有一定的差異,二者在某些特定部分處于混合狀態,其內容、效力、作用等方面會體現出一定的交錯現象。其表現,概可歸結為三個主要方面:

        (一)物權與債權的目的性和手段性之更迭與交錯

        一般而言,物權與債權的聯系,通常表現為物權為債權產生的前提,債權是物權變動的基礎。「6(p11)“債權關系之首要法律目的,乃是將債權轉變為物權或與物權具有相等價值之權利。”「7(p32)但在近現代的市場經濟社會中,物權與債權均可為交易之目的或實現交易目的之手段,而且債權的目的性日漸突出,也惟有物權與債權二者的目的性與手段性的交錯運用,方能在更大程度滿足主體的利益需求并進而推進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發展。

        德國學者拉德布魯赫在其名著《法學導論》一書中精辟的談到:“物權是人類支配物而滿足欲望的權利,債權是可以請求他人給付物的權利。”“物權是目的,債權從來只是手段……法律上物權與債權的關系,就象自然界中材料與力的關系。前者是靜的要素,后者是動的要素。在前者占主導地位的社會里,法律生活呈靜態;在后者占主導地位的社會里,法律生活呈動態。”“社會生產關系完全以所有權為中心的中世紀的社會形式是靜態的,今天資本主義的法律形式已完全變為動態的。債權表現的權力欲及利息欲,在今天都是經濟目的。債權已不是取得對物權和物利用的手段,它本身就是法律生活的目的。經濟價值不是暫時靜止地存在于物權,而是從一個債權向另一個債權不停地移動。”「8(p6~7)歷史的發展軌跡告訴我們,在人類早期的自給自足的社會生活中,物權,尤其是所有權,其本來的、基本的目的僅在于保障權利人對財產的現實的、有形的支配,以使權利人得對其財物為自由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從而滿足其封閉性的生活需要。債權制度是隨著社會分工和交換的出現而后于物權制度產生的。在早期的以物易物的財貨交換中,債權是通過交換獲得所需財貨之手段,獲得他人之物以滿足自己生產、生活之利益需要仍是目的。利益依交換雙方之約定為轉移,即為債權之實現,交易之目的一達,則債的關系消滅,故債權本身隱含有短暫之時間因素。債權之機能,乃在于確保債權人取得物或利益,保障財產動的安全,此與物權保護財產靜的狀態與靜的安全,顯異其趣。「9(p30~31)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一般等價物而產生后,極大的促進了交易的發展,也引起物權的目的性與債權的手段性之地位發生了重大變化,貨幣的神奇功能與作用使得物權與債權可以互為目的或手段,其目的性與手段性被不斷地交錯運用,以致往往難以確切地講物權與債權何者為目的,何者為手段。

        在以債權為中介取得物權的關系中,物權具有目的性,債權具有手段性,這既是物權與債權的原始機能之分工,也是至今為止的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經濟現象。例如,通過勞動生產獲得財物或作為報酬的金錢之所有權,再以債權為信用之紐帶進行交易,讓渡自己擁有之財物或金錢的所有權與他人,換回自己欲求的他人之財物或金錢,以滿足生產、擴大再生產或生活消費的需要,仍為社會生活中常見的交易目的。但是,在近現代尤其是今日的市場經濟社會中,日益增多地出現了相反的經濟現象,即以物權為工具和手段而獲得債權。為獲得租金而將不動產貸與他人、為獲得利息而將貨幣存入銀行或貸與他人、將所有物提供擔保以獲得所需資金、中間商“為賣而買”的商品經營活動等,皆為此適例。在這些現象中,我們可以看到物權的工具性、手段性和債權的目的性。而且,正如拉德布魯赫所言,“經濟價值不是暫時靜止地存在于物權,而是從一個債權向另一個債權不停地移動。”申言之,現代經濟生活中,財產的靜的所有與動的交換往往均非交易的終極目的,作為一個交易環節之目的的物權或債權取得或實現之后,通常還將發生新一輪的運動,為實現主體更大的利益和無止境的財產增殖需求,物權與債權的目的性和手段性經常處在無休止的功能交替之中。“社會正如一有機體,物權有如該有機體之骨骼或其他永久之組織,債權則如該有機體之血液或其他暫時之組織,不時在靜止與運動中交替補充,物權既為交易之出發點,亦為交易之對象,惟有此種出發點與對象存在,債權所需之利益移動方能遂行,反之,惟有債權所營之利益移動可暢通無阻,社會之骨骼、財產之集資,方能形成與碩壯。”「9(p31)正是物權與債權之相互交錯、相互轉換,以致相互結為一體,才真正推動了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10(p5)

        (二)特定領域的債權之物權化與物權之債權化

        近現代法上,盡管物權與債權的區分已成定制,但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債權可能被賦予了物權的效力,形成所謂“物權化了的債權”,而某些物權也可能發生債權化的趨向。

        債權的物權化,主要表現在:

        首先,在債權人處分其債權時,有類似所有權人的地位。現代法上,債權也具有讓與性,[②]即債權人可以依法處分其債權,而處分行為則又是典型的行使物權的表現。從這一現象上看,債權人對其債權也是一種支配權,即對債權的“所有權”,故債權人讓與、處分其債權時,其地位與所有權人并無本質的區別,或謂有“類似所有權之地位”。「11(p24)

        其次,租賃權被普遍賦予了物權效力。租賃權性質上為債權,但為維護租賃關系中承租人的利益,近現代各國法律上普遍采行了日爾曼法上的“買賣不破租賃”規則,在先設立且交付租賃物后,出租人縱使將其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也仍然有效。在租賃物上設定抵押的情形中,亦適用同樣的規則。[③]承租人的租賃權具有不因標的物的轉讓或抵押權的實行而被破除的效力,該現象即通說所謂的“租賃權的物權化”。

        第三,債權的設立,本無須公示,但特定情況下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當事人可通過一定的方式明示其權利的存在并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例如,商品房預售關系中納入預告登記的買受人的債權具有物權性的對抗力和排他力;在依占有改定或登記的方式移轉標的物的財產權而設定的讓與擔保關系中,讓與擔保設定人對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也得因有公示的存在而具有物權性的對抗力與優先力。在某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中,還肯認共有人之間就共有財產的分管和利用的協議,如果經過登記亦可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某一共有人處分其共有財產中的份額或發生繼承關系時,受讓人、繼承人同樣應受該協議的拘束。「6(p12)

        第四,法律出于特殊政策性考慮,還可以直接規定某些特種債權具有實現上的優先效力。破產法上的工人工資優先權、海商法上的船舶優先權、民用航空法上的民用航空器優先權、合同法上的建筑物承包人優先權等優先權的規定,即是法律因應社會生活之需要,為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出于特殊政策性考慮而作出的特別規定,其作用在于破除債權人平等原則以強化對某些特殊權利的保護。[④]被法律賦予優先權效力的特殊債權在基本性質雖不發生根本的改變,但卻具有了物權的某些特征,甚至徑被視為擔保物權一種。[⑤]

        關于物權的債權化趨向,可從以下幾方面來認識:

        首先,在采行登記對抗主義的法制下(如日本),因未登記而不具備對抗要件的物權,沒有排他性和對抗力,與債權幾乎沒有實質的差異。「12(p22)我國大陸及臺灣的現行法上,對物權的變動雖以登記要件主義為原則,但在動產物權方面也兼采了登記對抗主義。依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普通動產抵押權的設立采登記對抗主義,《海商法》、《民用航空法》上規定的船舶抵押權、民用航空器抵押權也同采登記對抗主義,而專家起草的《物權法草案建議稿》擬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通采登記對抗主義。如此,未登記的動產抵押權,盡管規定于物權制度中,但其性質及效力與債權無本質差異,或可謂之不真正的、物權效力虛弱的抵押權。

        其次,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的普遍承認,在相當程度上阻滯了物權請求權的效力。為維護交易的安全,近現代各國法律上普遍肯認了動產善意取得制度,不唯如此,善意取得制度還有擴大適用的趨勢,諸多國家的法律或司法實務上還承認動產質權、抵押權乃至不動產所有權的善意取得,已登記的動產抵押權能否對抗抵押物的善意受讓人也不無問題。于此情況下,物權的對抗效力、追及效力即被阻斷,原物權人的物權請求權將無奈地蛻變為對無權處分人的債權請求權。

        第三,還有些立法例上所規定的某些物權,其物權性本身即甚為稀薄,與債權并無實質差異。如日本法上規定的留置權,雖被列入擔保物權,但該留置權對于標的物的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均不能支配,被解釋為不具有物上請求權,且因喪失占有而消滅,其作為物權的效力很弱。該法上規定的先取特權亦被列入擔保物權,但其不具有絕對性、排他性和標的物的特定性,其物權性甚為稀薄,與通常債權的差別,僅在使取得執行名義的債權優先受清償一點。「12(p22)我國現行法上規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雖在形式上被列入“與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但在具體規定上并未賦予其物權的效力,本質上仍是一種基于合同而產生的債權。[⑥]

        第四,物權的類別也在隨著社會的發展與現實生活的需求而發生變化,傳統民法上存在的一些舊型物權逐漸退出物權法域而歸入債法調整。如某些國家法律上規定的用益權、法定抵押權、法定質權等物權類型,在現今情況下當否被繼續確定為物權或肯認其具有物權效力,頗受質疑,不少國家的法律上即將其逐出物權制度,視相應情形下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為債的關系,僅有債權的效力。

        (三)物權與債權的相互滲透與融合

        主要表現在:

        其一,物權與債權結合適用的現象日漸普遍,二者的聯結更為密切。例如,擔保物權自其產生之初即是配合債權而發生作用的,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活動日益活躍,為保障交易目的的順利實現,擔保物權與債權的結合也更為頻繁和普遍。而債權質權、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買賣、抵押證券等現象與法律規定,則更為典型地表現了債權與物權的密切聯結。

        其二,物權與債權相互滲透的情形,更為多見。例如:基于權利的不可侵性和“惡意不受保護”規則而確立的第三人侵害債權制度,反映出債權也具有不可侵性和對抗惡意第三人的效力;而物權的對抗力也往往并非絕對,通常也僅限于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與債權的類別整合,也是二者在性質上的滲透與轉換的結果,一方面,某些權利次第退出物權法領域,已如前述;另方面,一些本屬債權的權利可能被賦予特殊的效力而演變為物權,不動產出租人及旅店、餐飲之營業主人留置權的確認,為其適例。「12(p389~390)「13(p375)而上開物權的債權化和債權的物權化現象,從另一角度觀察,所體現的也是物權與債權的相互滲透。

        第三,特定情況下,物權與債權還可能融為一體,或者于權利憑證上發生物權與債權的競合。有價證券以及票據、提單、倉單等權利憑證與其所體現的權利之間的關系,即為物權與債權融合的典型表現。如有價證券所記載的權利本質上只能是請求權,即債權,但有價證券本身又是一種有形之物,而且有價證券的尤其是不記名有價證券的流通同樣采行的是物權法的規則(動產以交付占有移轉所有權或設定質押,有價證券及債權憑證亦同),從而使有價證券變成為“有形化的債權”,具有了物權的基本特征,或者說本質上又屬于物權。「11(p24)以致于“在有價證券的權利中,所有權與債權融為一體,很難確定對證券的權利是物權還是債權。”「6(p12)

        第4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公共財政;民主制度;政府預算

            一、財政的公共性及其三個基本規定

            財政是以公共權力進行的資源配置。在本質上,財政本來就是公共的,公共性是財政一般。這是由公共權力的性質決定的。那么,我們在財政之前冠以“公共”之限定,用“公共財政”來概括市場經濟社會中的財政,其意義在哪里呢?或者說到底什么是公共財政?這是一個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搞清楚,建立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就無從下手,就沒有辦法拿出合適的措施達到公共財政的目標。為此,筆者以財政制度變遷的歷史為線索對財政公共性做更深入的分析,試圖回答這個問題。

            以公共權力為根本,財政公共性具有三個基本規定。

            (1)財政目的的公共性。財政活動是為了滿足整個社會的公共需要,它與私人為了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行為不同。

            (2)財政活動范圍的公共性。由滿足公共需要的目的所決定,財政活動應定位于私人不愿意干或沒有能力干、干不好的事,在理論上一般地說是指非盈利領域、公共產品或半公共產品,但不限于此。在特定的條件下,財政也需要提供公共產品和半公共產品以外的產品;在一定的規則之下,公共產品和半公共產品也可以由私人提供。財政活動范圍在實踐上的伸縮性頗大,可以說并無定制,這要看當時的社會公共需要如何,公共意志如何表達和貫徹。

            (3)財政運作機制的公共性。由前兩個規定性決定,財政運作應基于公眾意志、公共決策,體現社會絕大多數人的偏好;應該是公開透明的,民主法治的,程序規范的,而不應該是少數人說了算的、隱性的、人治的、隨意性的。

            財政公共性的三個規定,對于財政的意義是不同的。滿足公共需要是最根本的規定,如果不能滿足公共需要,財政就失去了其之所以為財政的根本;由此決定財政必須把資源配置到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公共需要的領域中去;這就需要有一個能夠保證達到上述目的和要求的公共運作機制。反過來說,財政總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內運作的,運作機制的公共性如何,決定著財政對于公共需要的滿足程度、財政活動范圍是否合適以及財政效益高低。在行為與操作的意義上,具有決定作用的是公共性的第三個規定。一部財政發展史,就是財政制度變遷的歷史。在財政制度的歷史變遷中,財政公共性三個規定的變化是不同的;在不同的財政制度中,它們的狀況與性質也是不同的。顯然,財政制度變遷的進程,并不是決定于規定性(1)和(2),而是決定于規定性(3),它表明不同財政制度的特性,是區分不同財政制度的基礎。公共財政的“公共”,應該是在制度性上的規定,它在制度上界定公共財政與其他財政模式的區別。否則,它是沒有價值的。

            制度即規則。財政運作機制的實質是如何運用公共權力,依據什么規則運用公共權力進行資源配置。在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公共權力運作的狀況是不同的,是公共權力的運作規則決定了不同的財政制度。從歷史演進的大勢看,財政制度變遷就是從專制、人治財政走向民主、法治財政的過程。原始財政是最初的財政制度,是最直接的民主財政;其后經過王權[1]財政,再到公共財政,公共財政是與近現代的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制度;計劃財政在本質上是集權[2]財政。它們的不同,根本上是在于它們的運作機制不同。不經人民的同意、不按法定的程序、隨意性地取其錢用其錢者,是專制財政;經人民同意、按法定程序、公共透明地取其錢用其錢者,是民主財政。

            二、原始財政:財政的萌芽,天然具有公共性,是公共性的母體

            在歷史的、邏輯的起點上,有了公共權力就有了財政。人猿相別,原始社會一出現,就存在著一定的公共事務和公共利益[3],就有了公共需要;有公共需要,就有滿足公共需要的手段。“需要是同滿足需要的手段一同發展的,并且是依靠這些手段發展的。”[4]最初,是依靠社會風俗習慣的傳統力量。后來,公共權力開始在社會公共利益的土壤上萌生,成為保證公共需要的手段。如這時的公共需要已經不止是原來的組織生產、分配,漸漸產生了如制止個別人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等內部矛盾的調節,解決外部沖突與戰爭,營造議事、祭祀的活動場所,建設簡單的生產設施等新的需要。這一方面需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資源;另一方面,它需要社會成員共同商量怎么辦,或者說是由大家的公意直接決定這些資源的配置,這應該就是最初的財政活動,即原始財政。

            就是在這種最簡單的財政形式中——只是原初狀態、胚芽中的財政,內含著財政的最基本規定——它的公共性質。后來的財政制度都是它分化演繹的結果。(1)在目的上看,財政天然就是為了滿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而且首先是為了滿足公共需要,沒有公共需要財政即無由產生,也無由存在。財政在人類滿足共同需要的實踐中產生并向前發展。(2)在活動范圍上看,為滿足公共需要而占用勞動力的產品,以公共權和配置資源的活動蘊涵于共同體簡單的社會生產、生活的全部活動之中,財政其時處于生成、逐步獨立的過程。(3)在制度上看,當時社會政治生活的組織方式是原始的民主制度,民主意識、“群性”意識支配著共同體的行為,公共權力為全體成員平等享有,氏族和部落首領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者,而不是統治者,處于共同體之內,而且受到社會成員的監督。財政主體是由全體成員組成的共同體,依據是直接的民主權利。所有社會成員直接和共同地承擔和參加管理,即公共決策配置資源,是最直接的民主財政。

            三、王權財政:財政階級性的產生與公共性的傳承

            隨著國家的產生,公共權力表現為政治權力,國家逐步代表原始共同體而成為財政主體。在這個過程中,原始財政逐步打上了階級的烙印,財政的階級化與國家的產生是同一個過程,是一個互動的過程。一方面,原始財政為國家的生成提供條件——既提供經濟條件也提供政治條件。部落或氏族首領利用管理公共事務的權利,多拿多占,謀取私利,變成為貴族階級;另一方面,逐步形成中的國家利用“特殊的公共權力”使財政為其政治統治服務。

            國家產生以后,政治權力首先表現為王權。王權是“一體化”的權力——既是公權,又是私權;既是財產權利,又是政治權力。王權是全國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權,分封領主或諸侯的主封權,最高軍事指揮權,祭祀宗教主持權,等等,無所不包。王權凌駕于一切法律、制度之上,是一切大事的最后裁決權,而且無監督,無約制,是專制權力,是特權。它作為樞紐支配社會運行,是社會控制中樞。王權專制代替直接的民主制度成為財政的依據,原始財政最終演變成為專制財政。[5]王權財政是國家產生進入奴隸制、封建制社會的財政制度,是與專制政體相適應的。

        第5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孝文化;儒家;合理性;意義

        中圖分類號:G1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6X(2014)02-0000-03

        緒論

        在中國兩千余年的封建社會中,孝文化曾經實現了道德教育、穩定社會,凝聚民族等積極的社會功能。在儒家的思想學說中,孝也具備一個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以儒家思想為顯學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孝成為了支配人們行動的準則和評判人們德行的標準。它植根于以血緣為基礎的宗法社會,因而對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的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一、孝文化的內涵

        通過許慎《說文解字》中提供孝字的小篆寫法,我們可以看出:字的上部結構是一個拄著拐杖的老人,兒子的下部是一個年輕人,伸出雙手,作出服侍的樣子。《說文解字》對孝字的解釋是:“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1]這是比較經典的解釋,認為“孝”即是要做到善事父母,即對父母的侍奉。《爾雅?釋訓》中也具備相同的解釋:“善父母為孝。”段玉裁注:“《禮記》:‘孝者,畜也。’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為畜。”段玉裁的解釋是贍養,合乎道義,不違背人倫就稱之為養,這是在社會道德的層面的解釋。

        此外,更為廣義的孝文化還將包括“孝喪”、“孝祭”、“守孝”、“孝繼”和“孝行”。其中“孝喪”、“孝祭”和“守孝”針對的是祖先崇拜意識。“孝繼”要求后代立身揚名,以顯父母。“孝行”被認為是治國之本,“出則忠,入則孝。” [2]孝的概念由此從推家及國,“忠于君,孝于親。” [3]從對父母、祖先的善事,進一步延伸到對君主和國家的忠誠。不忠被認為是不孝的一種表現。在這一點上,可以說孝的意識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倫理道德思想的發端和原點精神。孟子提出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一級人之幼”[4]的觀點,并且進一步指出“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5]和“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太平”[6],認為必須通過維持一種和睦的家庭關系與家族關系,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孔子曾經也表示過與之類似的觀點,認為推行孝德即是所謂“為政”。因為子女孝順父母會導致臣民對國君的忠誠,即“孝慈即忠”。

        縱觀中國古代,“孝”并非僅僅在家庭與家族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國家與統治階級同樣重視對“孝”的發揚光大。歷朝歷代都存在一定的制度對老年人給予物質上的供給與精神上的撫慰。具體措施包括免征租稅,頒賜物資,封賜爵位、官銜和垂詢存問等。[7]

        二、孝文化的產生與發展

        (一)孝文化產生的原因

        由此可見,老年人在古代既享有家庭養老,同時還享有國家養老,其社會地位可見一斑。那么,孝文化是如何從中國古代社會內部產生的呢?

        1.符合中國古代生產方式的需要。中國古代社會屬于傳統農業社會,農業占據著經濟的主導地位。農耕作為最基本的經濟形式,支撐著中國古代社會的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在傳統農業社會中,人的年齡越大,越具備豐富的知識,越能提供有效的農業生產生活經驗,也越能引起后輩對具有豐富經驗的前輩的崇敬之情。因此,老年人自然會受到社會的尊重。

        2.符合家庭與家族的情感需要。《詩經?小雅?蓼莪》:“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8]由此可以看出古代的勞動人民生養子女是十分辛苦的。孝敬父母不僅僅是為人子女所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家庭與家族內部情感的交流與循環。父母撫養子女成人,成年的子女反過來贍養父母,這正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報本返祖”思想的來源。《荀子》:“先祖者,類之本也。”[9]

        3.符合國家維護階級統治的需要。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中國古代經濟的基本形態。小農經濟生產率和剩余財富均相對不足,封建社會難以建立起一種由社會主導的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保障體系,通過倡導孝文化,設立“三綱五常”規則,不斷鞏固家庭養老保障,有利于維持當時社會的和諧與穩定。[10]

        (二)孝文化的產生

        關于孝道,多數學者認為起源于周初。

        《詩經?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維則……昭茲來許,繩其祖武。於萬斯年,受天之祜。”[11]認為只有“永言孝思”,才能“受天之祜”。

        肖群忠在《孝與中國文化》中指出,孝在初始是從尊祖祭祖的宗教情懷中發展而來的。周人將“孝”這一道德倫理觀念寄托在最普遍的宗廟祭祀儀式上,即“孝”這一倫理觀念是以祖的宗教祭祀形式存在的。《國語?周語上》:“夫祀,所以昭孝也。”《魯語上》:“夫祀,昭孝也。各致齊敬于其皇祖,昭孝之至也。”這些文獻都是佐證。周人對孝的規定是奉養、恭敬父母和祭祀先祖。[12]

        而“孝”真正作為儒家的觀念出現是在春秋時期。

        為什么會這一時期出現呢?其原因有二:

        1.春秋末期是中國歷史上奴隸制經濟崩潰,封建制經濟逐漸成型的時期。面臨大變革的社會必然發生劇烈變動,建立在傳統宗教基礎上的孝道已經隨著經濟制度的變革產生了嚴重的動搖,不再能滿足當時的社會需要,所以迫切需要重建能夠適應新生的社會結構的孝道。

        2.從哲學觀點來看,孔子思想中最具代表性的“仁”是一個普遍性原則。那么在具體的行為上,必然存在一個特殊性原則去實踐“仁”。“孝”這個觀念,即是“仁”在道德實踐上的表現,是一個特殊原則。

        (三)儒家對孝文化的發展

        儒家對于孝道思想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儒家認為“敬”是實現“孝”的基礎。《論語?為政》:“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13]認為只是“善事”父母之人已不足以被稱為孝,因為犬馬是同樣能夠被人飼養的。如果在父母跟前不存有敬畏之心,那么贍養父母和飼養犬馬又有什么區別呢?所以單純在物質條件上去滿足父母的需求來實踐孝道是不可取的。

        2.儒家將“孝”與“禮”有機結合。《論語?為政》:“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于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14]認為如果父母健在,應按禮節侍奉他們。父母去世,則應按禮節安葬他們、祭奠他們。這就是行孝。因為既然“敬”是實現“孝”的基礎,那么“敬”就需要“禮”來保障。

        3.儒家將“孝”與“悌”逐漸融合。《論語?學而》:“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15]認為身為后輩理應首先做到“孝”與“悌”。悌即是指“兄友弟恭”式的親情。孟子將這一思想做了進一步的闡述,提出敬兄即是敬長。

        魏晉隋唐時期,隨著玄學與佛教的一度盛行,儒家文化受到了沖擊,出現了“援道入儒”,即強調孝道的自然親情,并削弱孝道的政治教化功能。宋元明清時期,孝道演變到了登峰造極的狀態,除元朝是由于少數民族政權故不十分重視孝道外,元明清統治者都非常重視孝道。

        然而在近代,特別是中日以后,孝道開始受到人們的非議,出現了激烈的非孝思潮。

        三、孝文化中的積極因素與消極因素

        孝文化作為儒家倫理道德重要的內容之一,歷經數千年的封建社會得以長期存在,自然因為其具備符合當時中國現實的積極因素。同時,孝文化中的“三綱五常”、“愚忠愚孝”等思想卻成為與時期的重點批判對象,又證明其具備一定的時代局限性。所以,只有把孝文化放置于其所處的具體歷史條件下,才能進行合理的分析。

        (一)孝文化中的積極因素

        從孝文化對古代中國社會的積極因素來看,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贍養父母。傳統中國社會是一個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社會,善事父母是孝之所以為孝的血緣基礎。

        2.愛親敬親。這就不僅僅是傳統中國社會對家庭內部關系的要求,而且是任何一種文化所普遍追求的永恒價值。《圣經》中摩西十誡第四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土地上得以長久。”“孝”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和“榮耀”是同一個字。換句話說,父母所說的任何話對孩子來說應該是最重要的。這條誡命的前提是父母有對孩子的權柄,所以給他們一個責任,要他們一生供應孩子、引導孩子、責備孩子、也保護、裝備孩子。在實際生活中,這也是說父母有時候需要強迫孩子去做某些事。

        3.諫諍即孝。《論語?里仁》:“事父母幾諫”[16],《孝經?諫諍章》:“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于君”[17]當孔子提出這樣的主張后,曾子、子思、孟子各有側重地繼承并發揮了孔子的“諫諍”思想。曾子側重于“諫親”,提出了“以義輔親”(《大戴禮記?曾子本孝》)和“微諫不倦”(《大戴禮記?曾子立孝》)的諫親原則。子思和孟子則側重于“諫君”,前者認為“恒稱其君之惡者,可謂忠臣矣”(出土竹簡《魯穆公問子思》),后者則闡發了“反復諫”的觀點。荀子綜合了孔、曾、思、孟的“諫親”、“諫君”思想,提出“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18](《荀子?子道篇》)的主張,把先秦儒家的“諫諍”思想發展到了頂峰。

        4.尊老愛老。前面已經提過,這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特征,在傳統農業社會中,人的年齡越大,越具備豐富的知識,越能提供有效的農業生產生活經驗,也越能引起后輩對具有豐富經驗的前輩的崇敬之情。因此,老年人自然會受到社會的尊重。

        5.光宗耀祖。這是符合中國人傳統文化心理的。為能更好地善事父母,為能給父母提供更多物質上的供給與精神上的撫慰,修身齊家以不丟父母、長輩的顏面,治國平天下以光耀門楣,進而引導出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是孝文化對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項卓越貢獻。

        (二)孝文化中的消極因素

        從孝文化的封建時代局限性來看,主要有四個方面:

        1.歷經數千年的封建社會,孝文化已經由維護封建社會統治的道德倫理力量,轉化成維護封建落后思想的意識形態武器,與近現代資產階級革命與無產階級革命的民主訴求相違背。康有為在《實理公法全書》中指出:“公法于父母不得責子女以孝,子女不得責父母以慈,人有自主之權焉。”[19]

        2.宣揚“以孝感天”、“不孝被雷劈”等封建迷信觀念,雖然在當時有利于維護孝文化與封建統治者的權威,卻與現代社會所珍視的科學精神是相違背的。

        第6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現代化 哈薩克文化 傳承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A

        現代化與少數民族文化的關系

        文化,指人類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制度和精神等多方面的財富。很多時候,它由物質表現出來卻又游離于物質之外,表現為各地的生活習俗、風土人情、文學藝術、行為規范、價值觀念和思維方式等,由此可見,文化既可以是物質性的,也可以是非物質性的,是一種正在發生、傳承的社會歷史現象或意識形態。人類所創造的文化是一個整體,各民族的文化是在相互影響、相互融合的基礎上創造和發展的。與主流文化相比,少數民族文化一直處于邊緣狀態,它想要生存下來,必須要突破自己的邊緣性地位;另外,它還要具備一定的現實價值和意義,即對現代社會和現代人的生活產生相對重大的影響和作用,從而產生有條件的傳承與發展。

        現代化是一個處于發展變化狀態中的名詞,主要表現為社會結構的變化、國家政治體制的變革、民主化的程度、工業化的發展、鄉村城鎮的城市化等方面,也表現為個人利益至上的價值觀取向和文化的世俗化演變。概括來說,現代化主要描述了傳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過程中社會和文化發生變遷的過程和現象。我國正處于這個逐漸的演變過程中,在此演變中,少數民族文化面臨著文化轉型期的生存與傳承問題。當今時代,現代化已經成為不可扭轉的全球性發展趨勢,滲透至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區域的不同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狀態,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建設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哈薩克民族文化的傳承與變遷

        哈薩克族人在漫長的游牧、遷徙過程中吸收了不同民族的文化精髓,例如中原的漢文化、烏克蘭文化、塔塔爾文化以及俄羅斯文化等,創造出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這些民族的文化均對哈薩克族文化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從歷史的發展來看,哈薩克族主要分布在我國新疆地區,經歷了漫長的民族共同體的形成期。哈薩克族文化,尤其是哈薩克族的非物質文化首先屬于游牧文化圈,這是它的第一個顯著特征。游牧文化,是人類歷史上最早形成的、對世界影響范圍極大的“文化圈”,也是延續性最長、生命力極強的“文化圈”;同時,哈薩克族文化也對伊斯蘭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哈薩克人大多信奉伊斯蘭教,對于該教的傳播與發展具有不可磨滅的貢獻。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和文化的演變,哈薩克族人的文化呈現新的變化態勢,這表現在生活方式、生產習慣、風俗習慣、文學藝術、行為規范等諸多方面。

        生活方式表現為由游牧改為定居。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哈薩克民族形成了以游牧文化為主、以農業為輔的歷史傳統,但是進入現代社會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哈薩克牧民逐漸開始定居,推動了哈薩克民族文化的現代化轉型進程。因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游牧文化逐漸退至次要地位,哈薩克人不再進行四處漂泊的游牧活動,而是逐漸改為以定居為主,發展畜牧養殖業,進行田地的開墾并從事農業生產。

        哈薩克族居住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為了保持居住環境的舒適性,哈薩克族人日常居住的大多為輕便易拆的毛氈房,能夠隨時拆除和重建,有利于他們日常的生活。而很多在城市或市郊的居民,也逐漸接受了磚制平房或者樓房,從商場購買制式家具,以現代化的風格布置居室。這種變化趨勢顯示出哈薩克民族的文化開始發生了緩慢的轉型,具有了農業生產的初步雛形。

        出行方式也由依賴馬匹到選擇多種方式。哈薩克作為游牧民族的代表,從一開始就與馬的關系密不可分,不論是在放牧、遷徙、狩獵,還是日常的出行過程中,都需要馬的陪伴和幫助。因此,在很多時候,哈薩克族人不僅將馬看作是最親密的伙伴,還把它們看作是財富的象征,日常生活中難以離開馬的輔助。而在現代化背景下,摩托車、汽車等現代化交通工具也在哈薩克人生活聚居區出現并普及,他們改變了單純依靠馬匹作為出行工具的習慣,具備了更多的選擇方式和機會。但是,哈薩克人對于馬匹還是非常喜愛和尊重的,日常的生產生活有時候也需要馬的幫助,尤其是牧區的牧民,還會騎馬放養牛羊等牲畜,或者定期騎馬到草原上游覽,可以說,哈薩克人將騎馬、養馬的風俗沿襲了下來,一直保留至今。

        衣著服飾逐漸增加時尚感。在文化的變遷中,哈薩克族的服飾是變化最大的一個方面。古代的哈薩克人,因為要從事游牧、打獵等耗費體力的勞動,在衣著的搭配上力求簡潔明快,方便勞作,夏天身著棉布衣料的衣服,冬天會將宰殺牛羊后的皮毛制作外套、坎肩、帽子和手套,以防寒保暖。哈薩克族的女人主要在家中操持喂養牲畜、擠奶、制作食物和奶制品的工作,她們要經常出入室內室外,再加上天氣變化無常,既要方便勞作又要適應季節的冷熱交替,因此,所穿衣物大多為長度超過膝蓋的長袖連衣裙,袖子寬松而容易調整,既能在天熱時擼起袖子干活,也能在天冷時隨時增添衣物。但是在進入現代社會后,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機械化的應用,人力被解放出來,即使是哈薩克牧民,穿著和以前也有很大的不同,也呈現向現代化過渡的趨勢,尤其是愛美的哈薩克族女性,已經將時尚的服裝作為自己日常的穿著,而不再將是否利于勞作作為穿著的唯一標準了。

        生產方式的變遷。哈薩克文化開始向近現代轉型的表現之一是工業化生產方式逐漸滲透。改革開放后,哈薩克族牧業生產由之前的牧民分散經營向集約經營和商品化生產過渡,生產方式由之前的依賴個人經驗和外界環境向科學畜牧、規范管理過渡,逐步建立了現代化的畜牧生產體系。在這個過程中,傳統的畜養方式發生了變化,或被保留,或被丟棄,產生了不同以往的變遷,對畜牧業的發展具有明顯的推動作用。可以預見,在經濟、技術不斷更新換代和提高的未來,哈薩克族傳統的生產方式無疑還將繼續產生創新和變革。

        哈薩克族人除了定居和從事農業生產,還開始涉足工業生產領域。從20世紀30年代起,便出現了很多產業工人,改變了單一的游牧生產習慣。例如,因為獨山子油礦、阿爾泰有色金屬礦以及相應的鋼鐵產業的發展,很多哈薩克人具有了工人的身份。再加上當地公路、鐵路等現代交通道路的修建,也有很多哈薩克人涉通運輸領域,擴大了職業身份的外延,使哈薩克人的生產方式開始了現代化轉型。①

        風俗習慣的變遷。哈薩克人對于民族的節日非常重視,在節日的傳承方面保持得較好,因為現代化進程對于節日的流傳的影響關系不是很大。哈薩克民族的主要節日有古爾邦節、肉孜節和“諾魯孜”節。“諾魯孜”節是哈薩克族辭舊迎新的節日,時間在舊歷正月,過節的那一天,人們互相祝賀,每家都做這一節日特有的“諾魯孜粥(又稱比待粥)”。每逢節日喜慶時牧民都舉行傳統的叼羊、賽馬和姑娘追等游戲。哈薩克族人信奉伊斯蘭教,所以節日大多帶有一定的宗教色彩,比如古爾邦節、肉孜節和那吾熱孜節(又稱納吾肉孜節)。②時至今日,這些節日文化并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在操辦喜事時,他們會通過發放包爾沙克和糖來表示慶祝;而在迎接那吾熱孜節時,他們則會將肉、大米、小麥、大麥、奶疙瘩、鹽、水等幾種食物攪拌在一起,煮粥食用,以彰顯對節日的祝賀。

        與其他游牧民族類似,哈薩克族的飲食大多以奶類和肉類為主要食物,附加的食物是面食,如烤餅、油餅、面片、湯面等,還有一些蔬菜和水果。哈薩克族人的主食主要以面類為主,同時還夾雜了牛、羊、馬等肉類和奶制品。日常飲品以牛奶、羊奶、馬奶、茶等為主。隨著經濟收入的增加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的哈薩克人生活目標不單單是滿足溫飽,而是吸收了當前健康養生的理念,飲食習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日常的飲食結構進行了優化,減少了肉類的攝入,增加了水果、蔬菜的食用量。

        文學藝術的傳承。由于哈薩克族人祖輩都生活在草原上,逐水草而居,沒有固定的居所和生活場所,經常會搬家,處于不斷的流動狀態中,這樣的情形導致了他們的文化較少以書面形式流傳下來,大多都依賴口耳相傳,在人們的口頭傳播中一代代傳承。而現今隨著電腦的普及、網絡的發展以及硬件設備、技術條件的更新,一些傳統的民族文化和樣式都能夠完整地保存和流傳下來。哈薩克族人民在生產生活過程中,創造了豐富燦爛的文化藝術作品,類型多樣而豐富,例如神話、傳說、民間故事、敘事長詩、愛情長詩、民歌、諺語等,其中長詩所取得的文學成就最為突出,著名的有《英雄塔爾根》、《阿勒帕米斯》等,史詩有《薩里海與薩曼》、《阿爾卡勒克英雄》等。③

        哈薩克人民的工藝美術作品也具有特色。他們的手工藝品多以各種氈制品、毛制品和服飾為主,也有自古流傳下來的骨器、鐵器和木器等。在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哈薩克族人的傳統手工藝也面臨著失傳的危險。

        行為規范的傳承。哈薩克人在日常的交往中,非常重視禮節的問候。一般情況下,男性親戚朋友如果見面,都會握手以示禮貌,問一聲“阿曼”(平安之意),道一句“薩拉木”(祝福之意)。④而女性親友見面時,則會擁抱、行貼面禮,表示想念與問候。雖然禮節眾多而繁瑣,但是它們依舊得以保存和傳承,成為人們一致認同遵守的禮儀。

        哈薩克人還具有濟危扶貧的良好傳統。當本地區或部落中有人遭遇自然災害,造成極大損失時,可以向地區行政部門或者部落尋求幫助,該地區的大部分居民則會根據自身家庭情況,實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而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如修筑羊圈、喂養牲畜、儲蓄牧草、開墾土地、收割糧食等活動,人們會全體出動,互相幫助,克服困難。

        現代化進程中哈薩克文化所面臨的困境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我國的少數民族大多分布在偏遠荒涼、交通條件不發達的地區,文化水平和經濟發展均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且由于民族文化變遷推進緩慢,他們的民族文化得以長久的保存和流傳。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思想的滲入,少數民族地區的生活方式、文化模式等和之前相比都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現代化的滲入,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改變了哈薩克族之前的封閉和緩慢的進程,形成了內外文化的交流與互動,從而使本民族文化在外部文化的沖擊下發生了各種意想不到的變化。總體來說,哈薩克族的文化傳承首先表現在草原游牧民族的粗獷和豪爽方面,也融合了現代人的細膩和時代感。這說明,在現代化發展的進程中,各民族都處于融合與發展中,這種發展并不意味著歷史的退步或者民族文化的消亡,而是一種歷久彌新、新舊交替的狀態,是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

        在這種新舊碰撞中,哈薩克族的文化也面臨一個比較復雜和嚴峻的局面:一方面,哈薩克族人居住區現代化進程加劇,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他們的生活條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另一方面,少數民族地區的傳統民族文化受到一定的沖擊,傳統的民族文化傳承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衰退或者消亡,遭遇了現代化進程中的發展困境。這種困境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文化傳承主體出現代際斷裂。一個民族的文化想要傳承,人是最關鍵的因素,必須要有青年人學習和繼承。哈薩克地區的民族文化傳承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傳承人的精心傳授,二是青年人的認真學習。但是隨著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和交通條件的便利,很多青年人都外出學習或者打工。他們走出本地區,思想觀念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對城市生活開始產生熱切的期待,認同都市中以財富為衡量標準的價值觀,對難以迅速帶來實際利益和效益的本民族的文化產生了排斥和冷漠的心理。青年人認同感的缺失,影響了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出現了文化斷裂的現象,使民族文化的傳承陷入困境。另一方面,作為傳統文化記憶載體的傳承人,一些人由于進入衰老期,出現身體健康狀況欠佳,或者精力不濟等情況,記憶的準確性受到影響;而另一些人也會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去世,還沒有及時尋找到合適的傳承人,從而使很多民族文化記憶隨著傳承人的去世而消亡。在這樣的情況下,民族文化既無法得到延續和發展,也無法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存,威脅到了文化的完整性。

        文化傳承方式面臨挑戰。因哈薩克民族作為游牧民族的特點,文化傳承往往以口耳相傳的形式進行。傳承人與被傳承人之間的關系往往很親近,或者局限于師徒關系,或者存在于家族親屬關系中,在這樣的情況下,文化的傳遞與延續發生在非常狹小的范圍內,對于民族文化的廣泛普及、創新和發展具有非常嚴重的阻礙作用。

        外部文化的強烈沖擊。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交通的發達,哈薩克族居住地涌入了其他多個民族,不同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促進了彼此的溝通和交流,但是也會造成外部文化沖擊和影響民族內文化的現象。外部文化裹挾強大的經濟實力,添加了更多的現代化元素,給哈薩克民族內部的文化造成了強大的沖擊力,影響了本民族人們的觀念,使他們開始對外部文化產生極大的興趣,而逐漸拋棄了本民族的文化,民族傳統文化在人們的忽略與漠視中逐漸被淡忘。

        結語

        現代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未來和趨勢,也是少數民族地區改變貧窮落后面貌的主要途徑和必經之路。因此,在現代化推進的過程中,不論是地方政府還是哈薩克族人民,如果能夠提高文化保護的意識,將傳統民族文化的保護和傳承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一定能夠讓本民族文化在不斷吸收新鮮血液的過程中實現更新與蛻變,達成文化傳承形式與內容的多樣化,從而使本民族的傳統文化走出生存困境,開拓新的發展局面,實現民族文化的繁榮延續。

        (作者為天津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研究生、內蒙古大學外國語學院講師)

        【注釋】

        ①任秋蓉,周曉濤:“現代化背景下甘肅少數民族文化轉型的困境及路徑選擇”,《安徽農學通報》,2015年第18期。

        ②阮金純,楊曉雁:“云南少數民族文化傳承模式及其現代化進程中的困境”,《云南民族大學學報》,2014第5期。

        ③陸地:“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傳承”,《小城鎮建設》,2015年第7期。

        第7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白馬青牛;天賦性;致命性;地緣差異性;可變性;捺缽制度

        地緣位置和地緣環境歷來是國家和民族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空間,是國家存在的客觀基礎和自然條件,也是政治發展演變所依賴的必要的環境基質。契丹族在北魏時登上歷史舞臺,于916年建立大遼王朝,活躍在中國歷史上長達千年之久。契丹族的榮辱興衰,于其所處的地緣環境有不可分割的關系。本文擬就契丹崛起于其地緣因素的關系做一探討,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一、契丹族起源地

        關于契丹族的起源地,首先提到契丹人的始祖傳說,白馬青牛傳說,“(永州)有木葉山,上建契丹始祖廟,奇首可汗在南廟,可敦在北廟,繪塑二圣并八子神像。相傳有神人乘白馬,自馬盂山浮土河而東,有天女駕青牛車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葉山,二水合流,相遇為配偶,生八子。其后族屬漸盛,分為八部。”[1]從史載來看,契丹的起源是一位久居天宮的“天女”,倍感天宮的枯燥寂寞,駕著青牛車,從“平地松林”沿潢水順流而下。恰巧,一位“仙人”乘著一匹雪白的寶馬,從“馬盂山”隨土河一直向東信馬由韁。青牛和白馬,在潢水與土河的交匯處的木葉山相遇了。天女和仙人,叱走青牛,松開馬韁,相對走來。兩人相愛結合,繁衍出契丹族群。這是有關青牛白馬傳說的最為準確的記述。也就是說,一支來自西喇木倫河流域的部族和一支來自老哈河流域的部族相融合形成契丹族,其中心地在木葉山附近。

        而據《契丹國志》記載,遼上京地,“地有二水。曰北乜里沒里,復名陶猥思沒里者,是其一也,其源出自中京西馬盂山,東北流,華言所謂土河是也。曰裊羅個沒里,復名女古沒里者,又其一也,源出饒州西南平地松林,直東流,華言所謂潢河是也。至木葉山,合流為一。”[2]契丹的起源地流淌著兩條河,一條從大興安嶺南端奔騰而下,契丹人稱其為西拉木倫河,亦稱“黃水”,文獻上寫作“潢河”;另一條河自醫巫閭山西端而來,名為老哈河,亦稱“土河”。由此可知,契丹族發源于西拉木倫河和老哈河流域確為信實。

        契丹在登上歷史舞臺后,一直活躍在西拉木倫河和老哈河一帶,這一地區“負山抱海,天險足以為固。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3]可見契丹生活的區域是非常適合發展的地區。但同時,這一帶是溝通蒙古高原、東北和華北的要地,也是兵家必爭之地,因此戰亂頻起,唐朝、突厥、高句麗、渤海等屢伐契丹,所以契丹經常輾轉遷徙臣服于大國強鄰之間,待到唐末,唐朝衰亡,契丹迎來崛起契機。史載:“光啟時,方天下盜興,北疆多故,乃超奚、室韋、小小部種皆役服之,因入寇幽、薊。”[4]這里北疆多故是指蒙古高原地區發生了很大變化。當時,大批突厥、回鶻部落從漠北草原向河西走廊、西域地區以及中亞草原的遷徙;沙陀突厥逐部則由今新疆、干寧地區向東遷徙;原居隴西、青海地區的吐谷渾部落則大舉向今內蒙古中南部及陜西、山西省北部地區轉移。

        二、契丹地理位置與環境因素

        著名地緣政治學家尼古拉斯?斯皮克曼認為:“一國在世界上的地理位置對決定它的安全問題根本的重要性。地理位置限制和影響其他一切因素,因為在世界上的位置確定氣候帶,從而決定經濟結構,而區域位置確定潛在的敵人和盟國,也許還決定一個國家作為一個集體安全體系參加國能承擔多大任務。”[5]地緣位置和地緣環境歷來是國家和民族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空間,是國家存在的客觀基礎和自然條件,也是政治發展演變所依賴的必要的環境基質。

        契丹的崛起和發展是偶然和必然因素的組合,也許當時的人無法用全面的態度分析其位置與環境,但依然將地緣因素與國家發展掌控的爐火純青。對于契丹,包括由這些條件和因素派生出來更多具有國際政治素質的地理因素,也是它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區域在一定地理空間中的存在狀態。

        (一)天賦性

        契丹地緣位置的最基本特性是天賦性。“盡管時間在流逝,歷史在演變,國家的地理位置是恒定的。”[6]契丹族發源于西拉木倫河和老哈河流域,它們在赤峰市翁牛特旗與奈曼旗交匯為西遼河,河長380公里流域面積約3.2萬平方公里。雖位于內陸地區,屬于溫帶大陸性氣候,夏季高溫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夏季吹東南風,冬季西北風,整體降水少,又易被山脈阻擋水汽,但靠近河水,極其方便飲用生活和逐水草而居的生活,也適合草本類植被生長,也適宜牛羊生活和放牧經濟。遼國境內廣闊的草原使契丹人選擇了四時游牧的生活方式,因放牧需要頻繁更換牧場,所以契丹人居無定所,轉徙隨時,車馬為家,廣闊的草原正適合這種生活方式。契丹人蓄養的大量牲畜和境內的莽莽森林為他們建造居所提供了豐富的資源。為避西北風,居所門戶皆東向。作為一個復合的和完整的系統,這種足以影響和制約國家戰略,并對國家戰略制定和實施產生直接和間接影響的環境它的位置是首要的。

        (二)危機感

        一定的地緣位置和空間范圍會制約著其各種政治行為及其展開。進一步來說,地緣政治的天賦性使它對于國家的基本命運來說具有致命性。地緣位置是國家生存發展的自然基礎,國家的大多數活動都是依托一定的地緣位置進行的。它所具有的穩定性或不可更改性都會對契丹產生致命性的影響,是它在生死存亡的關鍵時期必須要考慮的問題。草原是契丹人生存的主要生態背景。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契丹人逐水草遷徙,四時游牧,頻繁更換牧場,這種居無定所,糧食棉麻無法自給自足的情況下,契丹人會自覺地產生一種危機感,他們四季不停隨水草遷移,在此基礎上騎射能力得到了鍛煉,他們也挑選優秀的馬匹不斷精進血統。對中原地區的男耕女織的方式進行挑戰。所以,國家所擁有的特定的地緣位置,不僅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各國內部的發展,而且也影響了他們與外部世界的聯系。契丹會根據自身的地緣位置考慮自己的戰略制定和推行。

        (三)地緣差異性

        在具有天賦性和危機感的同時,地緣位置的另外一個基本特性是與它參照物相比所表示的地緣差異性,地緣差異性的歷史和沉淀,使他們的相對位置產生利害關系和對比,從而顯示著國際關系在空間上的不同結構和特征。契丹相比中原地區地理環境更加緊張,作為一個位于平原和高原交錯的內陸地區,所有可以想象的地理因素都可以成為研究契丹與外部關系的參照系數。在政治區域類型上,契丹屬于“邊緣地帶”,這種被邊緣化的危機感會在空間結構上進行反應,如北方草原獨特的自然地理環境決定了“隨時遷徙,歲無寧日”的生活方式,契丹人日常住所以“穹廬”為主。“穹廬”即指帳篷,因其便于安裝和拆卸成了草原上通用的活動建筑,當契丹人變換牧地,向新的草場進發時,帳篷也便于運輸,故帳篷是草原游牧民族最適合的居住形式。所以民族自帶一種豪放、粗獷、危機感的特質。

        (四)可變性

        地緣政治空間等人文空間是與物質空間不同的“可塑的空間”,這種可變性或者可塑性對國家戰略選擇會產生重要的影響。如上所述,地緣位置是天賦的、固定的和不可移動的,但地緣環境則是動態和變化的。契丹早期沒有城池宮殿,上至統治者下至普通牧民都住在穹廬中。后唐姚坤謁見阿保機時就見“(阿保機)與其妻對坐穹廬中”。[7]很多詩文生動形象地描述了契丹人逐水草遷徙的游牧場景,而每到新的草場都要重新搭建帳篷以遮蔽風雨,契丹人居住的地區并不適宜固定的居所。草原自然地理環境決定了這個“不土著”的國家永遠是流動的,這種居住形式就是一種流動的地緣方式。此后,契丹人后來雖然受漢族文化影響,有的過著農耕定居生活,但是游牧依然是這個草原民族的主要生活方式,契丹人在草原上興建了五京和一些城鎮,但是草原自然地理環境決定了國家的流動性,皇帝并不經常居住五京宮殿內,即使居住在城市里,契丹上層也依然保持著傳統的穹廬居住形式,在城內搭設氈帳居住。

        三、契丹崛起的地緣選擇

        人類生活方式的選擇離不開其所生存的地理環境,且不同程度地體現著環境特征,其生存區域內的自然地理環境及生態資源條件決定著人群的生計方式和習俗文化。

        契丹地處中國北方,自然地理環境與中原迥異。史稱,“并、營以北,勁風多寒,隨陽遷徙,歲無寧居,曠土萬里總體來說,氣候寒冷、多風多沙、土地貧瘠、干旱少雨。”[8]關于遼地這一環境特征文獻也多有記載,如“遼地半沙磧,三時多寒”,“大漠之間,多寒多風”[9]地處溫帶、寒溫帶地區,屬于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所以每年冬春都會長期刮強勁的西北風,加之氣候干旱,土地沙化,大風卷著沙粒,形成遮天蔽日的沙塵天氣。大風揚沙天氣是遼地常有的氣候現象,所謂“上天限夷夏,自古常風霾”,就是對塞外風沙天氣的總結。

        干旱少雨是塞外草原的又一氣候特點。特別是從圣宗時期開始旱災頻發,這種干旱天氣使兩次出使契丹的蘇頌感同身受,詩注曰:“北中久旱,經冬無雨雪。”[10]而且《遼史》中關于契丹人祈雨之事也多有記載,并且契丹人很早就有旨在祈雨的瑟瑟儀,可見干旱少雨是常事。天氣寒冷、多風多沙、干旱少雨的地理環境使遼地不適合農耕,文獻記載:“遼土甚沃,而地寒不可種。”[11]日本學者江上波夫先生也認為“騎馬民族的發生和發展,極大程度上決定于地理環境。尤其歐亞大陸中部的茫茫草原,因干旱缺雨而無法進行農耕”。[12]

        故為了生存,契丹人必須向自然界獲取更多的生活資料,“舂糧煮雪安得飽,擊兔射鹿夸強雄”[13]是契丹人生活的真實寫照。即使后來生活資料得以滿足,契丹人依然把四時行獵當作練兵習武和休閑娛樂的方式延續下去。契丹境內的茫茫草原和莽莽群山中繁衍生息著種類繁多的野生動物,為契丹人四時捺缽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生態資源。一望無垠的草原上生活著鹿、黃羊、貔貍等中小型動物;平地松林和千里松林內奔跑著虎、熊、獐、貂、狼、野豬、野兔等野生動物;混同江、潢河、土河、長泊等河流湖泊中生產豐富的魚類;水邊嬉戲著野鵝、鴨等各種禽鳥。這良好且獨具特色的地域資源環境,為契丹統治集團四時畋獵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由于境內氣候寒冷,契丹人要秋冬違寒,春夏避暑,久而久之形成了隨水草就畋漁的捺缽習俗。

        從地緣政治學理論的發展及其對國家政策的指導作用看出,地緣政治對國家的決策存在重要影響。對地緣政治的清醒認識是在整體認識基礎之上的源頭之一,所有行為是在地緣政治環境中物化出來的,在這個條件下,契丹和契丹人才能展現自己的自由意志,充分利用周邊地緣關系,對外征討,不斷開疆拓土,建國立業。在滅渤海之后,阿保機隨即病故,未能實現進取幽云的生前夙愿。縱觀契丹崛起,他們積極學習中原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進而改變契丹游牧習俗的積弊,為契丹對外擴張提供了基本保證,契丹族積極進取,目標堅定。先易后難,先近后遠。權變靈活,因俗而治,經略四方,進取中原的遺愿成為數代契丹統治者的國策,此后,繼位的遼太宗耶律德光,利用中原五代的戰亂,最終獲得幽云十六州。契丹經過太祖、太宗的經略,最終在太宗時期,奠定了國家的基本版圖,同時也構筑了大遼王朝近于200年的基業。可以說契丹在崛起過程中,對于地緣關系所造成的實力的認知,采取恰當國策,建立帝國,值得我們深思和探究。

        參考文獻:

        [1]脫脫等撰:《遼史》卷37《地理志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40頁。

        [2]《契丹國志》卷首,《契丹國初興本末》

        [3]脫脫等撰:《遼史》卷37《地理志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40頁。

        [4]歐陽修等撰:《新唐書》卷219《契丹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6169頁。

        [5]尼古拉斯?斯皮克曼著;林爽潔譯:《邊緣地帶論》,石油工業出版社,第35頁。

        [6]陳潔華:《21世紀中國外交戰略》,時事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頁。

        [7]趙永春編注:《奉使遼金行程錄》,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頁。

        [8]脫脫等撰:《遼史》卷31《營衛志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61頁。

        [9]脫脫等撰:《遼史》卷60《食貨志下》,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951頁。

        [10][11[13]蘇[頌:《蘇魏公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11頁。

        第8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城市建設;建筑;遺產保護;措施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每一座歷史建筑都反映著當地的歷史文化, 承載著生活在這里的人的故事。眾多歷史建筑又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歷史城區, 而每一個歷史城區的傳統風貌正是它的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歷史特點的外在反映。它們成群、成組、成片、成區地反映著歷史城區城市生活的場景與狀況, 為現代人傳達著先人們生存的典型片斷和信息, 以及在歷史長河中積淀下來的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工藝特產等風俗習慣。這些文化特征是歷史城區不朽的靈魂, 體現出一方水土的獨特性和地方性, 其影響遠遠超出了具體的時空范圍。

        一、 建筑遺產保護內容

        建筑遺產的內容不僅涉及“有形”的物質實體, 還涉及“無形遺產”。建筑遺產保護有形范圍可以具體劃分為以下幾項內容:

        1、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及其周邊空間環境的保護和歷史地段的保護, 包括如何處理新舊建筑的關系等問題;

        2、歷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跡地段和歷史街區, 是指保存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歷史建筑物且風貌相對完整的生活地區, 歷史街區內的整體環境和秩序反映了某一歷史時期的風貌特色, 這個空間序列和組織形式也是重要保護的對象;

        3、古城風貌特色的保持與延續, 通常包括古城空間格局、自然環境及建筑風格等內容;

        4、古城空間格局, 包括古城的平面形狀、方位軸線以及與之相關聯的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

        5、非物質文化的繼承和發揚, 如傳統藝術、民間工藝、民俗精華、名人軼事及傳統產業等。

        二、城市建設中的建筑遺產破壞類型

        1、 建設性破壞

        近年來建設性破壞不斷發生,特別是在經濟建設高速發展的形勢下,各地出現了開發區熱、房地產熱、舊城改造熱,基本建設項目紛紛上馬,為追求短期經濟利益而置歷史文化遺產而不顧,在“拆舊、建新、改變城鄉面貌”的口號下,許多具有保存價值的古建民居毀于一旦。

        2、開發性破壞

        與建設性破壞不同,開發性破壞是在大力提倡歷史建筑與旅游相結合的背景下而進行的破壞性開發。現在部分地區認識到文物資源對開放引資、發展旅游、提高本地知名度的重要作用,熱衷于對文物古跡的開發利用。但不少地方在開發利用時不按文物保護法操作,從而造成了許多人為的破壞。如長城被破壞、敦煌莫高窟壁畫脫落、孔廟孔林被淹等消息頻頻傳出。錯位、超載開發,不少歷史保護區商業化、城市化程度加深,其結果導致自然度、美感度和靈感度嚴重下降,自然生態系統遭到空前破壞。

        3、自然性破壞

        自然環境對文物的破壞問題本身是客觀存在,如巖石風化、酸雨侵蝕、日曬蟲蛀等。但是,如果能利用新的科技成果,及時加以修繕、修補,文物的自然性破壞就會減少或延緩。問題是由于對古建保護觀念的淡薄,對古建保護的資金投入不足,而只能眼看著文物自然損毀而得不到維修、保護。

        三、城市建設中的建筑遺產保護措施

        1、 完善建筑遺產保護法制

        采取積極、有效的政策,加強立法管理、制定監管體系是建筑文化遺產保護的前提和基礎條件。在城市更新發展的進程中,建筑遺產保護的軟環境格外重要,這個軟環境主要包括有關建筑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制度、決策者和執行者的保護理念、社區及公民的保護意識。

        在《實施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中規定:對歷史建筑的保護應具有持續且完備的立法、監管和保護措施等。在軟環境諸要素中,法律制度因具有強制性而最為剛性。在國家法律制定之后,單項法規成為國家法律的外延或執行細則,是對具體的建筑文化遺產最直接的法律支持。多年來,我國的建筑遺產和歷史名城等保護立法工作已在宏觀層面上展開,有些地區還制定了地方法規,但是總體看來,在許多地方仍然采用統一的保護模式,缺少對不同地域、不同地段及不同文化背景分析下的、具有針對性的建筑遺產和歷史名城保護規劃管理辦法。

        2、政策和資金的支持

        目前,我國城市建設迅速,高強度的土地開發和缺乏有效的控制是造成城市整體風貌破壞的主要原因。在以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與發揚為主要目標的城市更新改造中,完全依靠市場的運作,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政府加大對保護資金的投入。關于日常維護資金保障制度,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也有差距,在英國,歷史地段保護所獲得的財力以政府補貼和貸款為主,輔以稅收和間接支持手段,主要目的在于補償房屋業主的額外維護與保養支出。保護建筑的維修或改造可以獲得一定的減免稅的優惠。

        3、保護好名城和準名城的歷史生態環境和地下文物旅游區

        對于國家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有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護,但對于諸多尚未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但歷史亦相當悠久且保留有很多優秀傳統建筑遺產的歷史城市來講,在城市規劃中往往缺乏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容易不考慮甚至無視歷史生態環境的延續和地下文物可能埋蔽區的分布,在開發建設過程中遭遇保護和建設的矛盾。以前的做法往往是保護讓位于開發建設. 文化遺產保護被動地服從于城市建設。新世紀中,文化遺產保護管理部門應努力改變以往這種嚴防死守的被動局面,注重與規劃建設部門的信息溝通與反饋,爭取盡可能旱地介入到城市規劃及城市建設中來,為保護爭取更多的主動權和應變空間。而對于規劃建設部門則須將文化遺產保護的思想和觀念貫穿干規劃建設過程之中。各有關部門應注孟有關信息的互通,探討合適的溝通合作機制,解決當前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促成建筑遺產保護和城市發展的良性互動。

        4、保護好歷史文化區、歷史名城

        最近幾年, 由于城市化進程的迅猛推進. 大拆大建之風盛行. 拆真建假的行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過度的旅游開發也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歷史地段發生較大的改動和變動, 甚至面目全非, 結果是真的東西越來越少,二牌的東西越來越多。

        歷史地段不斷萎縮乃至消亡,其真實性和完整性逐漸喪失,歷史發展的浪跡被抹掉.文化記憶被斷裂。新世紀中應堅決制止這種傾向,保護好這些現存的歷史地段,使其不再犧牲在盲目的城市建設中,為我們的城市保留下發展的脈絡,為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留存一些追憶歷史和回歸文化的精神家園。

        綜上所述,要做好近現代建筑的保護利用與發展, 需提高認識, 建立并完善政策法規; 堅持科學發展觀, 正確處理人與建筑、人與環境的關系, 堅持以人為本, 通過整合空間尺度、城市肌理、空間序列等,傳達良好的視覺效果, 創造具有人文藝術感染力的舒適空間; 要繼承歷史文脈, 要做到一脈相承, 處理好外在形式和內在神韻之間的關系, 通過建筑外在的形式, 體味到蘊含在建筑物中的人文價值觀和審美情趣。保護優秀歷史建筑要正本求原, 這也是對傳統建筑文化的再學習、再研究、再認識的過程。

        參考文獻:

        [1] 孫克勤.中國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地存在的問題和保護對策[J]. 資源開發與市場. 2010(11)

        [2]王黎明.建筑遺產的保護策略[J]. 山西建筑. 2010(26)

        [3] 裴鈺.“文化遺產開發難題”之四 五臺山的兩難[J]. 中國經濟周刊. 2010(32)

        第9篇:近現代土地制度的演變范文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積極保護;整體創造;南京

        中圖分類號:C912.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0)03-04(9)

        4 “漸進更新論”――以南京老城南的復興為例

        漸進更新論倡導漸進更新,即“有機更新”的手法和“漸進改善”的程序。漸進更新論認為歷史文化名城、歷史地段的進步要靠真實的行動去推動。歷史城區、歷史地段是居民今天仍然生存的空間,由于歷史的原因和長年缺乏維護,建筑多已變得破敗,缺少基本的配套設施。因此不能無視居民要求改善生存空間、擁有現代化生活權利的呼聲,不能簡單否定更新,講保護僅停留在口頭上。同時因為歷史文化名城是在長時段的發展進程中,由許多參與者共同創造、逐漸形成的,因此歷史信息豐富、文化內涵深厚、空間豐富多元。同時這些地區往往也是社會結構、產權制度十分錯綜復雜的地區,私房、公房、經租房政策不一,原業主、老住民、后租戶需求不同,需要深入細致的調查和分析,而不能僅憑事前的簡單調查,以及簡單的多數居民的呼吁改造就做出一次性簡單改造的決定。對于這樣的地區,用簡單的一蹴而就、大拆大建的大規模改造,將使得豐富的歷史信息被粗暴處理,深厚的文化內涵被簡單覆蓋,豐富多元的空間關系難以留存,同時復雜的產權糾紛、歷史保護的社會呼吁也將使得這種方法難以為繼。這樣錯誤一旦犯下,就再無糾正的機會,今后再無法通過漸進改善理念、通過試點實踐一一總結反思一一完善再實踐來不斷改進完善保護工作。

        漸進更新論倡導小尺度的有機更新方式。關于有機更新,吳良鏞先生提出:“城市永遠處于新陳代謝之中,居住區內的住房更是如此,城市的細胞總是要更新的,保留(相對)完好者,逐步剔除破爛不適宜者”。“規劃建設時,新的建設宜較為自覺地順其肌理,用插入法以新替舊,一般無法全面推倒重來”。同時漸進更新論將歷史城區、歷史地段的復興過程視為一個不斷完善的發展過程,提倡通過試點項目積累經驗,不斷反饋完善,直至找尋到解決復雜敏感問題的妥善之路。西方歷史文化和舊城保護實踐也表明,保護實踐過程是“一個強調連續而非斷裂的有機過程”,“一種累進重讀(incremental rereading)的規劃過程”,強調將每一次建筑整治或插建、功能改善或調整都看作是對以往的“醫治”,是歷史城區對于現代適應性的一次嘗試。

        老城南是南京歷史最為悠久的地區,在歷史過程中形成了大量有形和無形文化遺產。但是清以后,隨著科舉制度的廢除、手工業的逐步衰落以及南京城市發展重心的逐步北移,老城南賴以繁榮的經濟基礎發生變遷,再加上、清軍攻城、等戰亂影響,老城南逐步衰落并繁華不再。今天的老城南在物質、經濟、社會空間上日趨“邊緣化”,呈現出一種整體性衰敗。目前老城南地區房屋已大多破舊不堪,嚴重損壞房占60%以上,險房占2.5%,90%居民家中無獨立廚房、衛生間,地區內幾乎沒有現代化的市政設施,供電線路嚴重老化,城南地區發生的火災60%以上由電路老化引起,消防現狀令人擔憂,消防車難以深入居民密集區。因此,每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有提案建議改造,居民改造呼聲強烈,2006年地方政府決定啟動改造工程。但是由于改造方式不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和批評,地方政府十分委屈,認為改善百姓居住條件的初衷未得到社會的理解。

        老城南的復興必須以文化導向的綜合發展戰略為支撐。悠久的歷史給老城南留下了豐富的歷史積淀,明清“金陵四十八景”中有七處位于老城南,包括鳳凰三山、杏村沽酒、秦淮漁唱、樓懷孫楚、桃渡臨流、來燕名堂、長橋選妓。如果將相鄰的歷史資源一起考慮,還有長干故里、報恩寺塔、莫愁煙雨以及李漁芥子園、沈萬三故居等。雖然隨著時代的變遷,許多有形歷史文化遺產已經消失,但即便如此,尚存的歷史文化資源、加上膾炙人口的詩詞名篇以及老城南作為市井文化代表地的豐富民俗,都是老城南復興的寶貴文化資源,因此必須要明確老城南發展的文化引領定位,以豐富的歷史資源為當展的動力,整合傳統價值和現代功能,賦予歷史地段新的活力,通過文化環境和活力的再造帶動老城南人居環境的改善。

        老城南的歷史文化復興,基礎是尚存的歷史遺存、歷史格局、歷史肌理和傳統風貌,雖然老城南的歷史風貌已經受到現代化建設的較大影響和沖擊,但是仍有:(1)大約1平方公里的地段內相對較好地保存了傳統的肌理和格局,許多的街巷的歷史可上溯至明甚至更早的六朝時期;(2)地段內傳統的街巷尺度以及沿線的傳統建筑尺度仍得以保存i(3)地段內現狀建筑質量雖已較為破敗,仍有不少歷史建筑和傳統構件散布于地段內:(4)這些地段,雖然當代物質空間較為破敗,但是破敗的宅基上曾經有過動人的歷史事件,如周初讀書臺、李漁的芥子園等等。它們是老城南這個業已十分衰敗地區的殘存文化驕傲,是實現歷史地段文化復興的最后寄托,也是南京這座城市追尋明清以前、乃至六朝風華的物質空間載體,因此必須盡全力保護,并努力在此基礎上尋求當代復興。

        老城南的當代復興,還需要具有帶動作用和影響力的文化項目引領。對此吳良鏞先生2006年在參觀白鷺洲公園改造后曾經指出:“昨晚看到秦淮河的改造與東城白鷺洲的更新結合了起來,因為在夜晚一走而過,難以作科學的判斷,但值得欣慰的一點是:河岸打開了,擴大了公共活動空間,人們可以欣賞到秦淮河的美景;百姓載歌載舞,一片歡樂氣氛,為舊城注入了新的活力;這使我聯想到威尼斯的城市節日慶典。聯系到門西地區,似也可以找出另一種途徑加以綜合創造。例如,‘胡氏愚園’再建并非一切照舊,而是在原有基礎上再創造(reinvention),再發現,從舊環境中找出新的片段,找到新的靈感,借題發揮,力求在這片衰頹的地區再現新的生命力”。筆者認同吳良鏞先生提出的老城南改善和復興應分別從門東白鷺洲和門西愚園的活力重塑做起,給歷史地段增添當代活力和生機,逐步由點及面,有序帶動并引領老城南整個地區的逐步復興。

        5 “整體設計論”――以南京歷史文化空間網絡構建為例

        關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創造的關系,吳良鏞先生曾精辟地指出:文化遺產的保護要與文化環境的創造同時并舉,不能脫節。“我們必須認識到,光靠保護既有遺產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把歷史地段與歷史建筑物的整體保護工作同新環境的創造工作融為一體,即在保護的同時更要進行開拓創新”。由此整體設計論強調保護利用思考要綜合、創造要整體。所謂思考綜合,是指要綜合考慮歷史背景、建筑功能、藝術表現、建筑造型、周邊環境、人文內涵、當代活力等多種要素;所謂 創造整體,是指要“在變化中求統一,在紛繁中求整體”。吳良鏞先生曾引用中國古代《釋名》中“巧者,合異者共成一體也”道出了創作的真諦,“在可能的條件下,把一些可以共通的東西加以梳理、概括、整合,包括將東西方建筑文化的某些方面在新的基礎上加以互補、融會,并根據變化中的實際情況加以創造。果如此,我們就有可能達到多樣統一(unity from diversity),和而不同(unity from difference),亂中求序(order from chaos)”。

        整體設計論倡導思維的整體綜合融貫,在城市總體規劃層面,要有新老聯動的空間戰略,建立以歷史資源為支撐、以文化廊道為串聯、歷史和當代有機融合的城市空間特色系統;在詳細規劃層面,要在具有一定規模的歷史地段、歷史城區中形成可感知、可深入體驗的真實歷史文化環境:在建筑設計層面,要在認真保護歷史建筑的基礎上,重視新建筑設計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塑造。在城市空間體系架構上,整體設計論要求綜合思考城市的歷史文化地標點的精心設計、歷史文化廊道的串聯整合、以及整體歷史文化網絡體系的構建。

        南京閱江樓即是較為成功地運用歷史資源塑造當代文化地標的案例,它的重塑改寫了獅子山600多年來有記無樓的歷史。李瑞環登樓時題寫了“登樓閱世,撫今追昔;望江懷古,鑒往知來”,并說“修建閱江樓是件好事,后人定會給予很高評價。江蘇才子多,可以找名人再寫《閱江樓記》,說明為什么六百年有記無樓,今天卻有樓了,但是,不光講一時一事,不光講南京,還要講中國人,講中華民族,講中華大地的凝聚力,講一代比一代強。總之,要借題、借景,發揮好”。李瑞環同志的話清晰地闡明了歷史資源、傳統文化如何可以被當代加以綜合運用,雖然他更多的是從政治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角度,但對城市規劃建設一樣有重要的借鑒意義。閱江樓的建成,使得南京城西北、乃至長江沿線缺乏文化地標的狀況得以改變,紛至沓來的游人給原已被邊緣化的下關區帶來了活力和人氣。隨后在閱江樓周邊,歷史資源天妃宮、靜海寺相繼重塑。今天這一地區已經成為南京重要的歷史文化景觀,它的形成帶動了下關區老百姓人居環境的改善,原已衰敗的下關區從市民心目中原先的“下之角”變為宜人的居住選擇地之一。

        對此吳良鏞先生指出:“設計難點在于當今的現代建筑理論思潮如何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南京這個具有深厚文化積淀的場所中合適的表現出來的問題,即建筑如何既有現代感又有歷史感7要體現地方文化。探索過程中也存在一個如何求新的問題”。現該項目已經落成,獲得社會廣泛的好評,不日布展完成后即將開放。

        關于歷史文化廊道的建立,重要的是挖掘并串聯線型空間(河流、歷史軸線、道路等)沿線的歷史文化資源。對南京而言,最重要的歷史文化廊道莫過于明城墻和秦淮河。以內秦淮河為例,它是南京的母親河,歷史上南京最早的幾座城池,如冶城、越城等,都分布在其兩岸。隨后兩千多年,秦淮河及其兩岸始終是重要的歷史舞臺。關于十里秦淮對于南京的意義,吳良鏞先生曾經精辟地將之概括為歷史老城南的文化走廊和空間骨架,可以建設連綴成中華門門西門東的項鏈。前不久,南京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啟動了秦淮河環境整治工程,目標即是吳良鏞先生提出的重整“十里秦淮”。規劃內容包括:(1)保護歷史建筑、歷史環境和歷史風貌;(2)貫通十里內秦淮河,在外秦淮河水質改善的基礎上實現內外秦淮河聯動,改善水環境和城市環境;(3)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升設施配套水平;(4)依托歷史資源、民俗文化,復蘇秦淮河。經過規劃整合重塑后的秦淮河將重新串聯沿線的歷史記憶,有望形成一首包括序曲,終曲和三個樂章組成的南京歷史文化樂章。

        關于歷史文化網絡的構建,重點是“將孤立散存的點狀和片狀結構變成更具保護意義的網狀系統,充分發揮出文化遺產對提升歷史城區整體價值的重要作用”。要跳出孤島式的保護模式,必須加強歷史文化資源的聯系性和系統性。筆者認為,歷史文化網絡的構建可以借鑒景觀生態學的理念,建立“基底-斑塊-廊道”的空間網絡,使歷史文化的保護從斷裂的結構、片斷走向包含多樣性和連續性的系統。具體的構建手法包括串聯、織補、延續和發展四種手段:(1)串聯,通過歷史軸線、傳統街巷、特色商業街、水系、綠帶串聯各類歷史資源、文化空間和公共活動設施;(2)織補,在消失和中斷的歷史空間和環境中,通過恰當地添加與之協調的建筑和文化設施織補歷史肌理和歷史格局;(3)延續,通過道路、視線廊道、景觀軸線等延伸歷史軸線和歷史文脈;(4)發展,通過塑造新的能夠體現傳統精神的文化空間,通過文化線路的拓展,不斷豐富發展新舊融合城市文化網絡空間。

        通過上述空間手法的重組,南京可以重新組織城市的節點、界面、軸線和公共空間等,讓眾多的歷史資源點成為南京星羅棋布的“文化基質點”,讓歷史環境相對完整的歷史街區和歷史地段成為富有文化內涵、空間特色的“歷史文化斑塊”,在此基礎上充分利用文化線路、秦淮河、明城墻風光帶、明外廓歷史之旅,乃至林陰道、旅游線路等線型文化廊道,串聯整合上述“基質點”和“文化斑塊”,通過發掘、激活“歷史節點”;對其周邊環境的整治和公共空間的營造,強化“文化特色片區”,將重要的特色片區和公共空間串聯整合起來,組織到現代城市結構中,構建南京城市空間的藝術骨架,并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涵之美。

        6 “文化傳承論”――以歷史南京城營建傳統的傳承為例

        文化傳統的傳承,在現實中往往被簡單誤讀。由于對文化傳承的簡單表層理解,形成了現實中兩類錯誤的傾向:一種是割裂傳統,認為當代社會已經完全不同于傳統社會,先人的經驗難以學習借鑒,一味強調學習西方的先進經驗;另一種是凍結傳統,忽視傳統文化傳承中的新時代特征,在當代社會仍然簡單復制傳統風格建筑。事實上,這兩種傾向都不利于文化傳統的繼承和發揚。

        歷史南京城在建造過程中,形成了營建的寶貴經驗和傳統,它既與北方的都城有共同之處,又有自身鮮明的特點,典型反映了中國江南都城的建造藝術成就,包括:

        (1)人工建造與自然環境互動關系的建立。南京曾被彭澤描繪為“千年壯麗山為郭,十里人家水繞樓”,是我國以《管子》為代表的“天才地利”規劃思想的典型代表。中國古代城市觀念是建設者在利用自然的同時,融入了對于自然山水的審美,歷史南京城的每一次空間演變,都是利用和改造山水形勢的結果,并產生了“天人合一”的城市景觀特色。

        “城市布局中視地形因素,將山水、園林等融入詩情畫意的城市景觀營造中”,明代南京著名的金陵四十八景中,一半以上都在城外的自然山水環境中。“山還是那個山,水還是那個水,但有了李、杜題韻,東坡游記,立即光彩照人,‘落花流水皆文章’,涌出了無窮的想象力”。

        (2)歷史空間的繼承和文化的包容發展。正如吳良鏞先生指出的:“江南建筑文化早已非原本江南的‘本土文化’或‘初民文化’,而是一直汲取、融合了不少中原文化,甚至海外文化,因此‘開放性’和‘善于吸收異質文化’可以作為江南建筑文化的重要特征,這也是江南地區文化昌 盛、后來居上的重要原因”。南京城在近2500年的發展進程中經歷了多個朝代的變遷,其建設都在因應承襲歷史格局的基礎上發展完善,形成一種既連續又變化的空間和文化發展態勢,歷史南京城正是在不斷的文化碰撞中繼承、揚棄、發展。

        (3)重要空間的設計和場所的塑造。封建帝國時期城市最重要空間和建筑莫過于帝王的宮殿,今天人們盛贊明清北京城市和故宮之壯觀,卻很少知曉明清北京“凡廟社、郊祀、壇場、宮殿、門闕規制,悉如南京,而高敞壯麗過之”。明南京宮城、皇城、乃至都城軸線合一的模式,既是南京特殊的地理條件使然,又很突出的表達出金陵王氣,它也成為后明成祖遷都北京時設計故宮的藍本。南京明故宮開創的宮殿格局形制和禮制建筑,是十四到十九世紀中國都城建設的重要原型。

        (4)整體城市規劃設計的營建傳統。西方傳統的城市是以城市軸線、廣場和公共建筑為空間核心自然生長的城市。相對而言,中國傳統城市無論是選址還是布局都是整體設計的產物。正如吳良鏞先生指出的:在中國古代的城市建設中,城市的規劃和設計是同一的,在進行城市規劃和總體布局時,總是自覺不自覺地包含了城市設計的內容,努力將城市規劃與設計相結合,城市與自然相結合,將城市、園林、建筑與工藝美術相結合,以臻至城市整體和諧的境界。這一中國城市規劃設計體系的特色,在歷史南京城各個主要歷史時期都有所體現。如明南京城集中國南北方歷代都城建設之大成,并有所創新,既符合都城禮儀要求,又實事求是因應當時的都城發展需要,妥善處理了新宮與老城的關系,而且還具有嚴謹與寬松、規整與自由的和諧共存的空間美感。尤其值得稱道的是:由于其布局合理,與山水有機鑲合,其奠定的城市格局歷經600年未能突破,一直延續到改革開放前的南京,充分說明了明初南京城整體設計的科學合理。

        上述傳統在當代的運用必須結合變化的時代特征,對此,吳良鏞先生曾經明確指出:南京并非一個活在過去的城市,過去因為對今天和未來的價值而具有意義。我認為,以南京的山山水水,還要加強從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到走向文化城市的創造,提高城市的文化競爭力。而在傳承歷史傳統、創新當代文化時,既要深諳傳統的精華,又要洞悉時代的變遷。同封建帝國時期的都城營建相比,當代城市建設發展的變化節奏、變化規模、變化內容、變化尺度都發生了根本改變,工業時代的城市景觀和特征,完全不同于小農經濟時代的城邑。因此認清歷史的發展和變化是重要的,因為它將決定我們采用什么樣的態度和方式傳承歷史和傳統。諾伯特舒爾茨將歷史的變遷歸納為三類:實用的變遷,社會的變遷,和文化的變遷。從實用的變遷來看,當代城市的功能遠較傳統城市復雜,商務樓、綜合體、會展中心、交通樞紐等各種新建筑層出不窮;從社會的變遷來看,封建社會的君臣、父子、等級、秩序等社會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城市人口的流動性,社會發展的民主意識都使得今天的城市更加多元,更加重視多元人群的包容平等i而從文化的變遷來看,今天的城市已經很難用一種秩序、一種道德規范、一種文化來約束,多元文化并置已經成為時代的潮流,在全球化和市場經濟文化的影響下,傳統文化的形式已不可能“以不變應萬變”,但是傳統文化的合理精神卻可以也應該在當代傳承。

        關于“人工建造與自然環境互動關系的建立”的傳統,我們必須看到:當代城市建設規模和速度使得原來與自然環境相互融合及平衡的關系被打破,“在目前高速度、大規模的城市建設中,這種城市與自然環境之間的融合無意間似乎被遺忘了”,因此傳統精神的再利用、再建和自然環境的互動關系,必須考慮到這一時代的變化。同時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對于自然的態度,已不是曾幾何時的豪邁改造自然,也不僅僅是傳統的順應自然,而是強調在自然環境基礎上的生態修復、生態系統的構建,因此南京需要從“山水城林有機相融的小南京城”,走向“山水城林有機相融的大南京都市區”,在更大的發展需求空間中,構建城市和自然有機鑲嵌的空間系統,在南京都市發展區范圍內構建“多中心、開敞式、網絡化”的組團空間結構,并廣泛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生態城市。

        關于“歷史空間的繼承和文化的包容發展”的傳統,我們必須看到:當代城市建設規模和速度在劇烈地改變著歷史空間和當代建設的圖底關系。在極短時間內形成的建設量,甚至有可能超過千年累計的總和。在此背景下,歷史文化遺存顯得尤為珍貴。今天我們需要對歷史有更多的敬畏。隨著南京城市不斷向外拓展,不僅要高度重視中心城的歷史文化保護問題,對歷史文化空間的保護和利用也要引起高度重視,要在保護市域文物古跡、古鎮古村、環境風貌保護區和歷史山水環境的基礎上整合發展的資源,把歷史空間的繼承和當代新文化的發展有機結合起來。

        關于“重要空間的設計和場所的塑造”的傳統,我們必須看到:當代城市重要空間的定義已經發生變化,城市不再是帝王將相的城市,而是市民的空間。如果說原來的場所強調等級的秩序,當代的城市空間則追求宜人的環境,空間的塑造更加強調場所的開放性、市民的可參與性。以南京秦淮河水系的規劃建設發展為例,內秦淮河更多表達的是歷史文化及其傳承,外秦淮河更多表達的是歷史文化和現代文明的有機結合,尚未開發正在規劃中的秦淮新河則可以突出“新秦淮、新意象、新體驗”,以新體育、新休閑、新商務、新人文、新技術為構思,形成同樣具有文化意義和內涵的趣味公共空間,但更多地表達時代特征。

        關于整體城市設計的營建傳統,吳良鏞先生曾經指出:“無論過去、現在抑或將來,江南建筑文化都應該區域、城市、建筑群、單體建筑以及建筑細部渾然一體,是規劃、建筑、園林的整體創造,是經濟、科技、文化、藝術、自然等的有機融合”。由此出發,筆者針對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城市的“品質空間”極易受到侵蝕的現狀,提出了要針對城市“品質空間“設計“特色意圖區”規劃管理制度。所謂“特色意圖區”是指因城市景觀塑造、歷史風貌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育需要特別保護、控制和塑造的區域,包括三類,即“自然山水展現區”、“歷史文化展現區”和“現代風貌展現區”。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筆者牽頭組織編制了”南京市空間景觀特色意圖區規劃”,其核心思想是用整體設計的思想保護、串聯、整合城市的品質場所和公共空間。

        7 “發展協調論”――以南京的城市定位和戰略為例

        基于南京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資源,南京城市發展的文化定位可以概括為:中華文化樞紐、濱江宜居生態城市、國家重要創新基地。

        關于中華文化樞紐,歷史上南京就是世人矚目的文化中心,有“天下文樞”、“東南第一學”的美譽。六朝時期,南京作為南北文化交流中心,創造了燦爛輝煌的“六朝文化”。在明清、民國時期,南京則成為內陸文化與海外文化、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交匯之地。同時,南京崇“文”重“教”的歷史,又使其擁有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資源。如今,南京作為全國四大科研教育中心城市之一,擁有眾多的科研教育機構和雄厚的人才儲備,萬人擁有的研究人員數和大學生數都位居全國前列。這些豐富的文化科教資源和悠久的城市發展歷史造就了南京“中華文化樞紐”的歷史定位。

        關于濱江生態宜居城市,南京是環境優良的綠色城市,境內寧鎮山脈丘陵起伏,長江穿城而去。秦淮河蜿蜒其間,玄武湖、莫愁湖鑲嵌東西,鐘山龍蟠,石城虎踞,“山水城林”融于一體,綠化覆蓋率達到46%,森林覆蓋率達到23%。南京人文環境優越,文化包容性強。南京城市尺度適中,大部分人的通勤時間在30分鐘左右。南京第三產業主要集中在主城,第二產業基本分布在城鎮,既保持了城市的活力,又保護了主城的環境,避免了大城市“蔓延”發展的城市病。將南京定位為生態宜居濱江城市,有利于凸現南京的濱江特色、山水特征、宜居特性和生態發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南京的人文內涵和人居環境水平,提升城市的發展要素吸引力和綜合競爭力。

        關于國家重要創新基地,南京具有豐富的科教文化資源,具有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基礎和條件。定位于國家重要創新城市,不僅符合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導向,有利于推動南京進一步解放思想,突破保守意識和傳統體制束縛,在新一輪發展機遇中提升南京的競爭力,也有利于釋放南京巨大的科技資源潛力,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強南京中心城市對周邊地區的科技服務能力,從而鞏固南京區域中心城市的地位。

        在城市發展的空間戰略上,則要建立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和城市綜合發展戰略相互配合協調的空間格局。過去囿于城市經濟實力和時代的局限性,南京城市發展一直局限在老城的近50平方公里范圍內,現代化的建設與古都的歷史文化空間相互重疊、互相沖突,不僅阻礙了城市功能的提升,也給古都格局的保護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經過對以往發展的深刻反思,2001年南京城市總體規劃調整提出了“老城做減法、新區做加法”的空間戰略,通過一加一減的一疏一導,既改善老城的人居環境,松動老城歷史文化保護的空間,又加快新區新城的建設發展速度。

        在“建新城、保老城”戰略的指引下,經過2002年以來幾年的建設,這一空間戰略已經取得了正面的成效,原本聚焦在老城的開發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老城高層建筑加速聚集的態勢有所扭轉,土地投放的重心完全轉向,城市建設的重心跳出了明城墻內的老城范圍,城市結構從過去單中心簡單外溢蔓延逐步轉為多中心組團式有序發展,為南京作為特大城市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空間架構。在城市空間戰略的支撐下,南京的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地區生產總值排名從18個城市中2000年的第12位,躍升至2005年的第7位,上升速度非常之快。這說明一個正確的空間戰略可以在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同時,獲得良好的經濟綜合效應,實現歷史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綜合雙贏。

        8 “社會支撐論”――結合南京實踐的相關思考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之所以困難,是因為這是一個涉及立場和價值觀的社會問題,涉及巨大的利益,涉及眾多的利益群體,因此說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歸根到底不是技術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社會的問題應該靠社會來解決。需要全社會的參與、支撐和協同。傳統保護規劃的致命弱點是把歷史文化保護視為專家和個別部門的一項技術,而忽略其社會屬性和公共政策屬性。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是在國家的保護體系基礎上,主要還是由少量專家來推動的,保護工作過于專業化和缺乏群眾基礎,必然會影響到保護的社會實效,完全依賴保護專家的不辭辛勞和四處奔走呼吁是遠遠不夠的。

        關于法制規范,結合南京的現狀,筆者認為應推動以下工作,一是推動《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制定:二是按照新出臺的《南京重要近現代建筑及近現代建筑風貌區保護條例》的規定,積極推動重要近現代建筑名錄的分期分批公布;三是逐步將歷史文化保護不同環節、層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如針對南京豐富的地下文物埋藏的特點,應進一步修改《南京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規定》中涉及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勘探、開發建設程序,同時建立有效的地下文物勘探快速應變機制,健全相應的文物通報制度,以加大對地下文物的保護力;四是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歷史文化保護技術規范,歷史文化街區內不應簡單機械地照搬現有國家和地方標準,而應該采取不同于一般地區的技術標準和規范來進行規劃設計和實施管理。在地區交通組織、市政配套、建筑安排等方面的技術要求應結合歷史文化保護的實際要求來制定。

        關于組織保障,一方面,倡導政府組織機制的創新,通過多部門協同、市區聯動,統一部門和各層級的保護行動。另一方面,推動政府治理結構向“管治”的轉變,發揮多元主體的參與作用,嘗試建立長效的協商機制。鑒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科學性和專業性要求,可建立專家委員會全過程論證監督制度,由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從歷史文化保護與更新項目規劃總圖到單體設計、施工圖設計、現場技術指導等環節負責咨詢論證: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歷史文化保護與更新項目的規劃和詳細實施方案必須社會公示,才能審批實施,審批后還應同時在現場、網上公示,其間還應該舉行專場公眾意見咨詢會,面向公眾征詢意見和建議,必要時應由項目的規劃師或建筑師現場答疑和接受質詢;對于具有較大社會影響面的敏感性項目,可采取多部門聯合聽證的方式。

        關于財務支持,可借鑒西方各國歷史保護的經驗,嘗試建立和創新財政扶持機制

        建立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基金,每年可從地方財政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資本金注入該基金,該基金重點資助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項目,若時機適合,還可嘗試實行市場化、證券化募集資金的方式,實現多元化融資;改革區縣政府的以經濟為導向考核制度,基于其資源稟賦、主體功能,建立差別化考核制度,其中對歷史文化保護的重點區縣相應調整或降低GDP考核指標,而通過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給予更多的財政扶持,實現區域發展均等化目標。

        關于體制創新,要逐步探索與歷史保護相關的體制機制改革。一是要嘗試建立歷史文化街區運作模式的創新,改變傳統單一項目就地平衡運作的方式,探索在更大范圍內,綜合考量歷史文化保護的社會、經濟和長遠效益。同時,就單個項目的運作而言,可試驗性地采取政府主導下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如公私合作經營;二是可考慮建立產權轉移的有效機制,針對那些具有清晰私有產權的歷史建筑,在政府許可并捆綁保護責任的前提下,可允許上市交易。基于明晰的產權關系,可建立對歷史建筑進行稅收減免和強制維修的管理政策:三是要逐步健全社會性保障的配套制度,如出臺適應多元化需求的居民安置措施,明確老城改造后居民回遷率,改造前后的人口密度問題等。借鑒西方經驗,在城市更新與改造過程中,在居民、基本的服務設施、教育設施等方面保持其原有結構,并通過更新給老城以新的內涵和活力。

        關于保護行動的計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實施,應該分時序、分區、有重點地在政府主導下,以項目形式逐年加以推進。政府相應需建立并明確年度實施的制度體系。一方面,開展年度實施計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框架下,結合年度城市建設計劃,明確年度實施目標,落實具體保護項目、安排相應的資金預算和明晰涉及各方的責、權、利關系。另一方面,對上年度實施計劃進行回顧評價,認清問題,總結經驗,為制定下年度實施計劃提供參考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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