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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工程;招標;評標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在公路建設和管理中,公路工程造價管理變得越來越困難,一些地方公路建設資金經常出現決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情況,對此公路建設前期的招投標管理及施工單位的確定環節在整個工程造價管理別的重要。
一、國內外招投標程序
1.1國際工程的招標投標程序
國際工程投標已形成了完善的招標程序和方法,無論采用哪一種招標方式,基本的程序和方法是一致的。目前,國際工程采用最多的是國際競爭性招標方式,按照此種方式,招投標程序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招標準備階段、資格預審、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
1.2我國招投標程序
本文介紹建筑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程序,共有16個環節:(1)建設工程項目報建。(2)審查建設單位資質。(3)招標申請。凡招標單位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該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招標。(4)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與送審。(5)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6)刊登資格預審通告、招標通告。我國《招標投標法》指出,招標人采 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招標公告。(7)資格預審。(8)發放招標文件。(9)勘察現場。(10)投標預備會。投標單位在領取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及勘察現場提 出的疑問問題,招標單位可通過投標預備會進行解答。(11)投標文件的 編制與遞交。(12)工程標底價格的報審。(13)開標。(14)評標。(15)中標。(16)合同簽訂。
二、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標面臨市場的挑戰問題
由于目前國家投資加大和加速,最近兩年來公路建設市場“狼多肉少”的局面立即打破,再加上國家對施工單位資質的標準建設的門檻限制及市場準入制度無法及時調整,公路建設市場在日漸規范和法制化的過程中仍存在不少問題和因素影響著正常的公路建設市場秩序,在招標投標工作實踐中,仍會有政出多門、條條分割、管理混亂的現象,監督管理部門以批代管,投標單位串標圍標,借用資質中標非法轉包,及部分招標公司不規范招標等問題,不同程度妨礙了公路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開展。
三 規范及優化招標投標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3.1科學合理確定公路工程招標方式
按照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工程概算投資和終審的標底,適時實施項目的投標工作。我國公路工程施工招標可分為2種類型:一是整體施工招標;二是切塊施工招標。按施工招標方式可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建設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施工工期、施工類型等實際情況,合理劃分標段和招標類型,政府投資項目可以借鑒政府采購招標的方式。
3.2嚴格遵循三合理原則
招標前,招標人一定要科學擬定招標計劃,優化招標設計文件,籌劃好招標工程工期和標段劃分,公路工程面廣線長,在不同地區具有不同的地理、氣候特征,還應充分考慮最近幾年各地政府的支持和干預因素,及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需求會可能臨時出現的獻禮工程等突發趕工期要效率的不可預見因素存在,因此合理劃分標段、合理確定開工與竣工時間、合理確定標價的三合理原則在新形勢下更顯出其特別的重要性,為工程的進度安排、質量的控制及突發事件的應對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
四、嚴密資格預審評審程序和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資格預審工作是嚴格市場的準入,確保有序競爭的重要環節。目前公路建設市場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數眾多,難免魚目混珠,從公路工程設計、監理、招標、施工、特殊材料供應等資質企業眾多,項目業主在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時對相應的資格要求必須充分滿足工程的需要,一般主要對設備、機械、人員、財務、業績等內容提出強制性要求標準,而項目業主審核也基本是通過鑒定申請材料的真偽來判定,因此在評審過程中必須建立有效的實施機制,徹底改變資審中的權力觀、人情觀,減少人為的靈活性和彈性特權,保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五 評標方法分析
5.1符合性審查
5.1.1投標文件的簽署
《范本》中規定,投標書、投標書附錄、投標擔保、授權書、工程量清單、投標書附表、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必須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逐頁簽字,否則視為初步評審不通過。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招標人或業主更換投標書中的主要內容頁而產生爭議。這里會有幾種情況造成廢標。
①漏頁未簽。有時是因為裝訂以后,更換其中的內容而忘記小簽,或簽字時翻重了頁而漏簽。這種情況在評標時雖然很為投標人惋惜,但也只能按廢標處理。但象投標書簽字頁上已有法人代表或人簽字,這樣的頁沒有小簽時,不會產生上面所說的爭議,因此可以不作為廢標處理。
②字跡不一致。授權書中筆跡與簽字的筆跡明顯不一致,或小簽時前后的筆跡明顯不一致,可作為廢標處理。但處理這樣的問題要非常謹慎,因為評標人員都不是筆跡專家,所以,除非筆跡明顯不一致,否則不能草率決定。
③使用簽字章。使用簽字章代替簽字的,一律按廢標處理。
5.1.2投標文件的格式
①投標書及附表。投標書及其投標書附錄必須按照招標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填寫,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但投標書附表的格式不必過于強求與招標文件一致,只要其內容準確、清晰便可以。尤其是有些可以直接從應用軟件中生成的表格,不同軟件的格式可能不一樣,如果要求格式一致,將給投標人增加很大的工作量,這是沒有必要的。所以,招標文件中可以明確說明哪些表格格式不能改變,哪些可以用自己的格式,評標時便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符合性審查。
②授權書及公證。《范本》中提供了授權書格式,投標書中應按照招標文件格式填寫。公證書格式一般在招標文件中不提供,但內容必須準確。筆者在評標中曾遇過公證書將“被授權的人簽字屬實”寫成了“被授權人的人簽字屬實”,一字之差,謬以千里,只得當廢標處理。
5.2評標方法存在缺陷
評標方法的缺陷主要表現為:(1)只重視報價的評審,而輕視技術標的評審或對技術標制作合格性評審(一般的小型項目可不做技術標評審);在采用評標軟件評審的條件下評委的重要作用受到了質疑;(2)評審項目的選擇缺少同意的選擇標準,隨意性較大。比如有些工程建設項目評審項目由軟件按順序選擇單價高的項目進行評審,有的選擇工程量大的作為評審對象,有的則由軟件或評委隨意選擇項目進行評審。選擇的評審項目要能真正反映投標者之間的競爭性,不能單純的從單價、工程量方面考慮,而要把單價、工程量和分項工程的合價綜合起來考慮。
六、評分方法
交通部2004 年頒布的《指導意見》中推薦了如下幾種評標方法:
(1)合理低價法
這是《指導意見》中規定的一般評標方法,評分時只評報價分,投標文件中的技術部分和其他商務部分只做符合性審查和重大偏差的檢查。同時規定“, 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數量發生變化”,且通過提供固定計算公式的軟件而不需要進行投標價的算術性修正,這樣投標人的投標價不變、投標基準價不變。因此,開標時各投標人的評分可立刻確定,而且不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生改變,增加了“公開”性。這樣,一般情況下,開標時便可計算出各投標人的評分及其排名,只要不被作為廢標處理,開標時便可確定推薦的中標人。
(2) 最低評標價法
最低評標價法是國際上通用的招標評標方法,也是未來市場發展的趨勢,它有利于工程造價的控制及促進施工企業進行技術和管理的改進以降低工程成本。但目前在我國現有的建筑市場條件下,由于信用機制的不完善及管理機制不健全,該方法容易造成投標時惡性競爭、低價搶標,中標后在施工過程中則偷工減料、拖延工期。同時,如果施工企業圍標,則會造成哄抬標價的現象。
(3)綜合評價法
對于技術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評標價、財務能力、技術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業績與信譽進行綜合評分,按評分高低確定中標候選人。該方法因存在人為評分,因此可能會存在人情分因素,甚至給腐敗現象留有空間。
七、評標價的確定
7.1投標人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的修正在《范本》中有明確的規定,評標時應嚴格按此規定進行修正。《指導意見》中要求招標人在出售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不能修改計算公式的工程量清單軟件,則在評標時不需要進行算術性修正。
7.2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采用合理低價法時確定評標基準價有2 種方法:一是“二次平均”;二是平均值下降一定比例。2 種方法都體現了選擇“平均先進水平”的施工企業作為中標人的原則。綜合評價法都需要確定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的確定,通常以“A+B”的方式確定復合標底,下浮一定比例后作為評標基準價;不設標底時,以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后作為評標基準價。《指導意見》別要求評標基準價在開標現場確定,不因廢標等原因而造成修改。如果投標價存在算術性修正,也不應該對評標基準價進行修改。采用合理低價法或綜合評價法不設標底時,都有可能因企業圍標而哄抬標價。
《意見》要求,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基礎教育新課程為主要內容,以滿足教師專業發展個性化需求為工作目標,根據教師發展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開展針對性強的培訓。
在改進培訓內容方面,《意見》要求培訓內容貼近中小學一線教育教學實際,以典型教學案例為載體,創設真實課堂教學環境,實踐性課程應不少于50%。要求將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師德教育和信息技術作為通識課程,列入培訓必修模塊。國家將制訂教師培訓課程標準,建立資源共享平臺,促進資源共建共享。
在培訓方式上,《意見》要求強化基于教學現場、走進真實課堂的培訓環節,通過現場診斷和案例教學解決實際問題,采取跟崗培訓和情境體驗改進教學行為,利用行動研究和反思實踐提升教育經驗,改革傳統講授方式,強化學員互動參與,增強培訓吸引力。
《意見》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探索建立教師自主選學機制,建設“菜單式、自主性、開放式”的選學服務平臺,滿足教師個性化需求。建立培訓學分認證制度,學時學分合理轉化。《意見》要求各地積極推進教師網絡研修社區建設,開展區域間教師網上協同研修,培養網絡研修骨干隊伍。
近年來,我市各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和學校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不斷加強和改善對中小學校服的管理,做了大量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亟需引導規范的問題。為了更好地維護學生和家長利益,維護教育形象,現就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服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大”精神為指導,通過實施校服管理的統一規范要求,提高校服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改善校服訂購、生產、供應方面的管理,防止出現惡性競爭或質次價高的現象;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維護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加強校服管理的原則
(一)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直屬學校校服管理由市教育局負責,各鎮區中小學校服管理由各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負責。各鎮區結合實際,制定校服管理辦法,明確教辦和學校的具體責任,把加強校服管理落到實處。
(二)確保學生利益的原則。以學生的利益為出發點,從選料、制作、采購供應、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校服質量、訂購數量,提高服務質量。
(三)依法把關的原則。校服制作與采購供應必須執行國家質量標準以及市教育局、市質監局《*市學生校服質量技術要求指導意見》,嚴格把好質量關,確保質價相符,讓學生和家長滿意。
(四)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鎮區要成立由有相關部門代表組成的校服招標工作小組,嚴格按照法定招標程序進行招標,確保校服采購供應的公平、公正、公開。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
(一)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我市校服規范管理,并會同市糾風辦、質監局、物價局、工商局等有關部門對校服質量、價格采購供應及售后服務等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包括:各鎮區是否通過招標程序,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形式確定校服生產廠家,學生校服采用的原料、制作執行的標準、產成品質量、價格、學生訂購情況及廠家售后服務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二)各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負責組織本鎮區校服采購招投標,按照校服的各項質量技術標準和供應要求,對校服產品質量、供應商服務質量等進行跟蹤督查,并定期作出評估,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等主管部門提交年度評估意見;指導和督促校服供應商落實向困難家庭及軍烈屬學生免費提供校服的政策;落實市關于校服管理的各項規范要求;接受和處理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對校服有關問題的投訴,落實處理意見。
(三)學校負責提供本校學生校服的款式,統計訂購數量與中標生產廠家簽定詳細有效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生產廠家、教科文衛辦各一份);協助中標生產廠家做好學生校服的發售和售后服務工作;受理對校服問題的投訴;嚴格執行自愿原則,控制校服訂購次數和數量,嚴格執行價格規定,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首先履約保證金既然屬于金錢質的一種,當然具有實踐性之法律特點,即不交付就不生效。建設單位往往中標書中會載明,投標單位應按招標書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在符合中標的情況下,將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因此,只要施工單位參與了招投標,就實際事先交納了履約保證金。在實踐而言,不存在投標單位不實際交付履約保證金的可能性,因為若不根據中標書簽訂施工合同并交付履約保證金,中標單位就是違反招投標規定,會被沒收中標保證金。那種認為建設單位直接將中標保證金變更為履約保證金是侵犯了施工單位的利益的說法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
當然,履約保證金既可以承包商自己提交;也可以第三方提交(但需得到招標人的認可),但由此產生了與第三方的法律關系。
履約保證金的數額,我國法律沒有任何規定,暨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招標注意事項第十七條規定:廠商得標訂約時,應提供履約保證金,以不低于決標價百分之十為原則。但沒有上限,明顯與施工單位不利。鑒于履約保證金是為支付違約金所作的擔保,因此,參照違約金標準比較合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結合實際,履約保證金約定在合同總標的的10%-30%為合理區間,具體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一、政府宏觀指導、協調推動
《綱要》確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原則:政府推動,社會共建。政府負責制定實施發展規劃,健全法規和標準,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協調并優化資源配置,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形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合力。隨著黨的十召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推開。建成了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開通了“信用中國”網站;推動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將大力推進政務、個人、電子商務三個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改革等。社會信用體系全覆蓋的格局已經形成,重視信用、運用信用將給每位公民和每個主體帶來機遇;同時也必將引導每位公民和每個主體樹立信用思維、研究信用和運用信用,珍惜自己的信用記錄。
二、商會協會行業組織實施信用建設、規范市場
自2005年全國整規辦、國務院國資委印發《商會協會行業信用建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整規辦發〔2005〕29號)以來,目前已批準100多家國家一級行業商會協會參與行業信用評價試點工作,評價企業達數萬家。行業商會協會作為聯系政府和企業的自律組織,在商務部、國資委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建設是履行自身職責的客觀需要,應根據招投標行業的獨特性來設計建立符合本行業發展的評價認證體系。通過組織會員企業參與行業信用評價,有利于加強行業管理,增強行業誠信意識,規范行業競爭秩序,維護行業利益和促進行業發展。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在行業信用評價建設做了大量的探索實踐,多次組織專家論證研究,引用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支持;根據招標投標行業特點,制定招標投標信用評價實施方案、指標標準和管理辦法,保證信用評價指標標準科學、客觀、合理等,積累了不少有益的經驗。2016年10月,中招協率先在指標機構會員企業中試行開展信用評價。首批信用評價工作得到了4百多家機構會員的積極相應。經過組織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對參評企業進行評價,經過初步確定信用等級,復核、公示公告等,最終418家參評企業獲得信用等級。行業協會、商會配合行業管理部門通過建立行業信用記錄、共建共享信用信息、拓展信用信息應用場景、實施聯合獎懲等參與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來。招標機構應正確運用和發揮信用體系運行的獎懲機制作用,促進招標投標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
三、第三方機構專業、客觀、科學的信用評價
確定信用評價相關指標。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應是依法設立的從事信用評價的中介服務機構或組織,本著“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采用定性與定量方法相結合的信用評級服務程序,對企業的規模和經驗、人員狀況等基本素質,運營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履約狀況、管理水平和發展前景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并以國際通用符號標明信用等級向社會公示。在評價指標下還設置細化的、條目性的評價指標,豐富指標的評價維度,保障綜合指標顯示結果的可靠性、可信度。出具《企業信用評價報告》包括企業信用狀況綜合分析、信用管理量化指標分析、企業債權、債務、履約狀況和合同管理水平、公共記錄狀況等內容。《企業信用評價報告》為社會各界提供科學、公正、及時的信息和商務合作決策參考,有助于在商務活動中防范合作風險,同時也是企業在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申請資質中有效的信用證明。信用評價體系評級實行動態化管理,受評企業定期接受審核,并對照評價體系規范標準持續改進,不符合或體系建設不到位,應取消信用認證或降級。
四、提高招投標信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信用管理電子化推進。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成熟應用和國家“互聯網+”發展戰略的推進,以及《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招投標活動組織模式逐步走向全流程電子化,行政監管方式的轉變也將通過監督平臺實現,這就為將來的信用信息采集,行業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奠定了基礎和技術保障。搭建招標投標信用信息數據庫。信用管理應充分利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和工具,逐步建立信息搜集、統計、、共享等招標投標信用信息數據庫,是保障招投標機構信用體系長效化、高效化工作的基礎;最終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交流及共享的社會化、市場化運作。在信用信息征集、評價、歸檔、查詢、反饋等環節建立相應的制度,使信息征集規范、評價依據充分、等級標準科學、資料信息完整;信用查詢暢通,質疑反饋及時,促使招投標市場各方主體積極參與,建構以信用服務為主體和市場運行為基礎的信用服務信息系統。加強信用管理、信用監督招投標機構信用管理平臺的搭建,通過多個端口向利益相關方提供全面的招投標機構信用信息查詢、調取服務,幫助招投標利益相關方和政府監管部門從中及時獲取所需信用信息,做出科學決策,也倒逼招投標機構改進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
五、信用評價體系會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
引言
我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已開始實行招投標制,并隨著社會經濟的蓬勃發展,招投標管理向公平、公正及自由競爭發展,并在多個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明確規定了招投標方式施工建設項目的規模標準,且符合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需要按照招投標的方式來進行。若為大型的建筑工程項目,其招投標具有周期長、投資多且規模大的特點,則需要在招投標中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及物力。本文針對此類問題以管理方法為主進行研討分析。
1招投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1招標單位在審查投標人資格方面流于形式
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中,資格審查是其重要環節之一,資格審查的主要優勢在于提前淘汰具有較低能力的投標者、節約招標經費等,是比較常用的一種招投標方法。然而,事實上很多招標單位并沒有認真審查投標者的能力,也未為對投標者真實業績與企業信譽進行深入調查與核實。比方說,不熟悉投標單位技術力量、管理水平以及機械裝備等,對投標單位的實力只是通過資審審查文件中的擬報的人員、企業近年承建的類似業績及財務報表等基礎資料當作評估標準,招標單位未認真核實,由此導致一些投標單位為滿足資格審查而弄虛作假,提供一些假的人員、業績等,從而達到通過資格審查的目的。而實際該投標單位根本就不具備相應管理水平與工程能力,和真實水平相差比較遠。
1.2評標專家缺乏定向評標原則
在評標期間,作為評標主體,評標專家的律法知識、職業道德以及專業水平等對評標工作質量有著直接性影響。評標專家喪失原則,就會使得定向評標表現為:(1)打分極端。人為壓低或者抬高某投標單位評分,該專家通常難以抵擋行賄受賄的誘惑,見利忘義;(2)根據業主意愿評標,不遵守相關原則,喪失立場。該專家認為評標委員會要向業主負責,需要根據業主意愿展開評標,并將中標候選人推薦出來,由此就造成評標期間不敢將自身意見發表出來,對業主想法考慮過多,甚至會主動詢問或者揣摩,最后淪為“暗箱操作”的工具。
1.3存在較多“低價搶標”現象
因為很多招標單位僅僅看重投標報價,由此就導致很多投標單位有機可乘。為獲得目標工程,在對工程面貌、設計意圖以及現場情況不是特別了解的情況下,惡意壓低報價,且業主并未對投標單位根據報價完成任務與否進行實地考察,就讓其中標。在合同到手后,在履約期間向業主攤擺困難,要求追加合同價格。該做法直接影響了投標報價一次性競爭原則,如果發包人不能追加合同價格,對投標人會產生兩個后果,其中一個為提供偽劣工程與材料,對工程質量與安全產生直接性影響;還有一個后果就是合同不能履行而終止。
2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管理的措施及建議
2.1政府應統一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方式
相關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該統一規制與協調招標管理模式。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來講,其具體的資金來源可呈多樣化發展,即企業投資、各級政府投資、外國政府貸款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方式,但是在工程建設項目具體的規劃階段,其就應該由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其予以管理支撐,并且從規劃至最后的竣工收尾,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實施一條龍管理服務,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在整個工程管理當中僅為前期環節基A。針對政府主管部門對相應項目招投標管理來看,其應首先從相應宏觀角度予以著手,對工程建設項目具體的投標管理體制進行擬定,制定基本規則,嚴格監督招投標企業。
2.2設立招投標協會
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可將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作為參考依據,在授權狀況下設立招標機構行業協會,還可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招標機構,對上述機構進行第三方的有效監督和管理。招標協會及招標機構根據政府相關指導意見和建議,對相關制度標準進行擬定,開展機構資質相關認證工作,對各級別業績考核標準、執業范圍及專家管理制度等予以確定,并對其開展相應的行業化管理舉措,針對與相應招標機構及招標機構,其與各級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相關業務管理之間的聯系,對其開展相應的社會化的管理服務舉措。上述機構可將不同項目特點作為依據,對不同類型的招標程序進行有針對性的制定和規范措施,對招投標文件模板進行更為規范的編制,實現招標工作效率的提升,并最大限度的降低招投標相應的成本狀況。
2.3對工程招投標程序進行改善和簡化
首先,明確工程建設項目范圍。依據國家工程建設體制,全面落實與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針對規定之外的項目,相關項目業主可對該標準予以參照和落實。其次,建設工程項目的分類操作。工程建設項目大多是常規型的通用項目形式,針對此類項目,相關技術專家可根據相應文件設計,對具體的施工企業資質標準進行確定,針對招標公告,可依據相應資質標準要求作為相應的入圍條件,相關參與企業在實施投標時,須出示相應的資質證書,然后應答投標價格、質量標準及工程具體工期等內容。最后,對企業資質管理予以加強。針對建筑工程企業相應的資質管理來講,應針對企業在相應的“工、料及機”方面,對企業的基本要素實施嚴格的管理和建設,對施工企業的技術進步予以不斷提升,實現施工企業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最終實現其綜合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對其資質管理水平的提升,還可對相應的市場行政管理程序得到更為合理化和簡化,實現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相應水平和效率的不斷提升。
2.4對清單量進行嚴格審核,實現其準確性提高,確保業主投資成本和投標單位報價準確
就工程量清單而言,其作為對投標報價及招標控制價予以編制的重要內容和依據,通常招標人在具體的招標文件當中給予明確約定:投標人須核實招標人所提供的相應清單,在工程量方面所存在的誤差可當做投標人已經在其它部分予報價中予以包含。招標人將相應工程量清單在具體準確性方面所帶來的相應風險,通過一定方式向投標方予以轉嫁,從相關清單計價規范當中可知,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是整個招標文件的重要構成環節。
2.4.1以良好環境為依托對風險管理進行強化
建筑市場競爭機制的完整、有序及公平,在整個工程量清單模式優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基于當前階段而言,由于一些部門存在不完善的規章制度,而在所開展的招投標當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較多漏洞狀況,比如一家企業在市場競爭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很多個,則其就會對市場所形成的既定秩序造成嚴重擾亂,促使不能在相對透明的環境背景下,開展相應招投標工作。所以在當前激烈的市場環境框架下,應對與競爭相適應的環境進行營造,并對市場準入制度給予深入完善及創新,分別在主觀層級和客觀方面,對企業綜合競爭素質進行提升。
2.4.2握緊主動權,對競爭歸于給予掌控
應該設定一個更為合理及科學的造價控制目標,以此達到對投資成本予以更好控制的效果。基于工程量清單在具體的編制質量方面所出現的問題,通常會直接影響到項目造價的準精確度。所以,工程造價人員,應該項目招投標時,握緊主動權,嚴格控制與明確工程造價,不僅控制投資成本,且為投標單位提供公平的競爭平臺。
3結語
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管理作為整個工程項目順利開展的前提條件,應對招投標管理的各個方面給予綜合考量,始終以管理的合理化和科學化作為實現管理目標的先決條件,從招投標環節人手,以實現施工企業工程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陳廣. 高校后勤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13.
一、項目管理
1.建設管理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實行“四項制度”管理,即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凡項目資金在5萬(含5萬)元以上的工程,由項目單位負責在縣以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投標,招投標必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質量管理
工程施工質量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有關規范、規程執行,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鄉鎮水利站要嚴把質量關。
3.監督管理
嚴格建設工程項目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與開工審批程序。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項目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負總責,嚴格按照建設工程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做好項目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
4.工程驗收
項目完工后,2萬(含2萬)元以下的工程由各鄉(鎮)負責驗收;2萬元以上的工程,由水利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驗收。
5.運行管理
項目竣工驗收后,項目所在地鄉鎮為工程管護主體,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管護主體應建立健全各項運行管護制度,明確職責,保證項目正常安全運轉,長期發揮效益。
6.凡項目工程涉及征田、征地、征山的,由各鄉(鎮)負擔并做好相關工作。
二、資金管理
1.資金籌集
(1)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推進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指導意見》(財農[2006]36號)要求,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新農村建設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土地整治項目資金、扶貧及移民后續發展資金、以工代振資金、防洪保安資金等,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積極整合各項涉及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統籌安排,集中使用,進一步拓寬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渠道。
(2)縣、鄉兩級配套資金的籌集
按照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凡是列入縣以上水利建設計劃的項目投入需縣、鄉兩級配套的,按照以下比例實行配套出資:
①縣鄉項目配套資金總額2萬(不含2萬)—50萬(含50萬)元的,鄉(鎮)配套30%;
②縣鄉項目配套資金總額50萬-500萬元的,鄉(鎮)配套25%。
③縣鄉項目配套資金總額500萬(含500萬)元以上的,鄉(鎮)配套15%。
鄉級配套資金在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配套資金總額繳入鄉(鎮)財政所涉農資金專戶,由縣財政局負責監督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鄉級配套資金視同項目資金管理,不得空配、假配、挪用、截留。
2.資金使用管理
為切實規范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確保“專款專用”。
(1)項目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2)項目資金實行財政報賬制,資金撥付一律轉賬結算,杜絕現金支付。
(3)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及按項目的實施進度撥付資金,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
(4)項目資金的報賬程序
根據縣水利局提出項目資金撥付計劃,縣財政局將項目資金撥付到鄉(鎮)財政所涉農資金專戶,施工單位憑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向財政所提出報賬申請,報賬時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監理人員、水利部門技術人員、鄉(鎮)政府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實施進度報賬單,項目招投標資料、協議、工程預決算資料、驗收合格資料等向財政所申請報賬,財政所和鄉(鎮)水利站進行初審,然后報縣財政局、縣水利局審核同意后報賬。
(5)大宗物資及設備的采購,按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執行。
(6)中型以上規模(500萬元)項目工程生產的稅收收入,縣、鄉兩級各得50%。
3.資金監督檢查
(1)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縣財政、紀檢、監察、審計、水利部門應加強對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全程參與項目建設,確保項目資金的“專款專用”。
(2)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應公開透明、實行公示制。各鄉(鎮)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將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在當地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一)扎實工作,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
1、積極推進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1)與機關部門一道對全縣機關部門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核定全縣46個縣級部門中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單位40個,審批事項共292項,其中即辦件156項,占53.42%,承諾件136項,占46.58%。目前已有35個部門的261項許可審批項目納入了政務中心集中受理和辦理。其中以審批辦公室整體進駐的單位有7個,審批辦公室派人進駐的18個,進入綜合窗口集中辦理的10個,有5個部門的31項許可審批事項在政務服務分中心、即原單位辦事大廳辦理。基本實現了全縣行政審批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兩集中”、“兩到位”。
(2)建成行政效能監察系統,實現與省、市、縣對接。
4月30日前實現了中心與縣府信息辦、縣府信息辦與市府信息辦、縣府信息辦與縣監察局效能辦的光纖聯接,實現了中心辦件信息、監控數據等與省市監察系統的同步對接聯通。7月實現政務服務中心與縣質監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三個單位的專用辦公軟件聯網。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的順利建成,將實現信息技術與行政監察業務的有機結合,對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和狀態進行實時、全程監控,將行政審批全過程置于陽光之下,有效規范權利運行,促進作風轉變,推動機關行政效能和政務環境上一個新臺階。
(3)完善各項管理考核辦法,加強窗口管理。一是對在中心政務大廳設立了獨立窗口的單位調整了人員,派出了首席代表,目前已正常辦公,通過多次培訓,窗口人員已能熟練使用新的軟件系統辦公;二是印發了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辦法》、《關于各政務服務分中心有關管理事項的通知》、《關于印發《工作人員守則》等規定的通知》、《綜合窗口管理辦法(試行)》、《部門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了對“并聯審批”事項及窗口工作的管理。
2、高效辦結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
截至10月底,縣政務服務中心共接件10907件,辦結10846件,辦結率為99.47%;為企業代辦各種審批與服務項目39件。
(二)、強化監督,進一步加強對社會中介組織的規范管理
1、組建協會,促進全縣中介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于9月份召開了 “__縣中介組織聯合會”成立動員及籌備大會,會上討論了協會《章程》(試行),推選了協會理事會成員,并已向縣民政局提出組建申請。中介協會的建立,將為進一步規范中介服務市場行為,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業的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機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促進社會中介組織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2、深化改革,促進社會中介組織健康快速發展。為加快中介組織發展,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市場功能,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中心在廣泛調查,深入研究,反復論證的基礎上,于5月份代縣委縣府起草了《深化改革促進社會中介組織發展的實施意見》。
3、中介服務大廳規范高效運行。按照“自主經營、獨立運行”的進駐原則和“陽光作業、限時辦結”的服務模式,重點規范了以房地產交易登記為主的15個中介組機構的服務行為,確保了中介服務的規范、高效運行。截至10月底,中介服務大廳共接件2108件,辦結2108件,辦結率為100%。
(三)、強化職能,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1、規范運作,圓滿完成各項采購任務。截至10月底,采購中心共辦理采購業務209宗,完成采購預算1380.67萬元,實際采購金額1215.6萬元,共節約資金165.07萬元,節約率12%。
2、認真總結,展開自查自糾,積極推動我縣政府集中采購工作上新臺階。于8月份召開了政府采購中心工作匯報會,邀請了縣紀委、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招監辦相關負責人參加。會上匯報了采購中心運行情況,分析了政府集中采購面臨困難及其原因,討論了解決問題的方法及途徑。
(四)、公開透明,構建招投標綜合服務平臺
繼續加強招投標綜合服務大廳的現場管理和監督,完善招投標大廳管理辦法。截至10月底,共為招投標、拍賣、比選等46宗活動進行了現場管理與服務。涉及金額22510.02萬元。
(五)、暢通渠道,強化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監督
1、完善政務網建設。政務網站改版基 本完成,版面設計更加優化,內容更加豐富,更新更加及時,參與管理部門更多。群眾網上舉報投訴、咨詢求助更為方便快捷。
2、及時處理各類咨詢投訴,解析社情民意。截至10月底共接受群眾各類留言200余條,通過篩選受理了群眾咨詢、求助、建議、投訴、舉報、討論共31條。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機關作風投訴中心和縣紀委(監察局)駐中心通過自辦、轉辦和協辦等方式,對群眾的咨詢、建議和投訴事項進行了及時的辦理。
3、積極探索,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在深入思考、廣泛調研的基礎上,不定時編印了《政務服務》7期和《政務內參》5期,及時反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進程情況、問題建議等,供領導決策參考。
(六)、加強檢查,規范便民服務室的建設運行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三級便民服務網絡建設的意見》和《__縣便民服務室窗口標準化建設方案》的要求,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對代寺、童寺、古佛、騎龍等鄉鎮的便民服務室進行了檢查,并提出了指導意見,到年底將完成對所有鄉鎮的檢查。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方面
存在問題:1、“兩集中”、“兩到位”還有待加強。一是各部門行政許可或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還沒有完全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只掛號不看病”的現象仍然存在;二是個別窗口單位隨便派個人到中心坐班,真正涉及行政許可的事項并沒有交窗口人員辦理。
2、窗口工作人員授權還不充分,業務能力還需加強。一是有的部門授權不充分,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成了“掛號室”,該及時辦結的不能及時辦結,甚至窗口授理后仍然要當事人自己到部門辦理;二是某些窗口人員本身業務不熟,加上單位授權不夠充分,收置手續“照單揀藥”,機械的辦理政務事項,一些能通過調查研究可以辦理的事項阻擋在窗口之外,造成事難辦的情況。
3、行政服務與中介服務相交叉,增加了政務服務工作難度。行政服務項目主要有工商登記和建設項目審批兩項,企業在登記時需要提供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及環評、安評等中介服務資料,建設項目審批時也要提供設計、評審等中介服務資料,而且這些中介資料是在行政手續之中不斷提供的,復雜的手續造成了辦理審批效率低下的局面。
原因分析:某些單位領導對政務服務工作客觀上認識不夠,工作觀念沒有轉變,“官本位”思想和權力觀念嚴重,加上一貫制的辦事程序和按部就班的工作步驟根深蒂固,對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形成阻力。
(二)、中介服務方面
存在問題 :一是服務不公開。部分中介機構沒有在辦公地點懸掛登記執照等證照,沒有公開服務項目的設立依據等事項,沒有公開投訴辦法等事項;二是監管不到位。登記管理部門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到位,有的中介機構執業不規范,違法違規,聘用無資質人員;三是沒有脫鉤分離。我縣具有中介性質的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都沒有與主管部門脫鉤,主管部門與中介組織互為表里,相互利用。
原因分析:一是法律法規、制度還不健全,相關的法規建設還比較滯后;二是行業協會未普遍建立,行業自律管理不夠。三是政府職能轉變還未完全到位,職能部門監督不力。
(三)采購中心運行方面
存在問題:一是部分采購單位領導和經辦人員對政府采購工作不理解,有抵觸情緒;二是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不能很好地體現;三是政府采購供貨渠道單一,供應商較少,容易“控貨”;四是付款方式與付款時間對于集中采購的發展有一定的制約;五是車輛采購受種種不利因素制約,無法體現政府集中采購的價格優勢。
原因分析:一是很多部門對我縣政府采購工作流程不熟,對政府采購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二是政府采購市場還不夠成熟,尤其是在較為特殊的項目采購中,“控貨”往往帶有明顯的指定品牌傾向,給供應商串通投標造成可能,從而引發不正當競爭,削弱了政府采購促進廉政建設、節約財政支出的功能,給政府采購工作的正常開展帶來不利影響;三是現行的政府采購資金審核流程與付款方式繁瑣,容易造成付款不及時,使供應商資金積壓、周轉不靈、挫傷其參加政府采購的積極性,不利于培育良好的政府采購市場。
(五)招投標綜合服務方面:
存在問題:一是個別招投標監督部門監督意識不強和投標人素質參差不齊,造成了對現場管理工作的難度;二是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造成了對評標專家的管理有一定難度。
原因分析: 一是招投標的相關管理辦法及懲戒機制還有待完善;二是部分監督人員思想上不夠重視,缺乏嚴肅性和警覺性。
(六)、鄉鎮便民服務方面
存在問題:一是有些鄉鎮領導干部認為成立服務室是搞形式,有應付的現象;二是一些鄉鎮建立了便民服務室,但運行不正常,不知道如何開展工作。
原因分析:一是認識不到位,思想上不夠重視;二是沒有健全的規章制度,職能職責不清,加之場地、經費等原因,造成運行困難。
三、二0__年工作要點
1、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機關行政效能建設。一是加強宣傳,提高部門對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認識;二是認真抓好“兩集中、兩到位”的工作,大力提高政務服務效率;三是加快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強化政務中心對各窗口的管理監督力度,確保該受理的必須受理,該辦結的必須辦結,該收費的必須收費;四是規范行政審批項目管理,加快審批程序流程再造,著力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五是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 “三項制度”,提高窗口人員服務水平,切實改善政務服務環境。
2、廣泛宣傳,強化認識,推進政府采購及招投標工作規范運行。
(1)組織學習《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__縣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比選)活動監督暫行辦法》、《政府采購當事人行為規范》等文件,規范政府采購及招投標行為。
(2)健全政府采購中心管理、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運作,強化監督;積極探索,突破瓶頸,力求解決政府集中采購中付款方式、車輛采購、“控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最大可能地發揮政府集中采購的節資及高效優勢。
(3)完善招投標服務管理辦理,加強招投標等活動的現場管理與監督,最大限度地杜絕違規危機行為的發生。
2、加快政務網站改造建設。進一步優化網站版面,豐富網站內容,及時更新網絡信息,使政務網站更具可看性和參考性,使之真正成為__政府的門戶網站,對外招商的展示平臺。為群眾提供更為快捷的咨詢、求助、投訴通道,為政府提供更為直觀的決策參考,為投資者提供更為全面有效的服務。
3、健全中介組織機構管理機制。健全社會中介組織聯合會運行章程、管理規范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中介組織行為,保護中介組織合法權益,建立健康和諧的中介服務業市場秩序。形成“法規規范、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管理監督新體制、新機制。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招投標管理理念的不斷提升,應全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尤其是大力推進建設工程項目電子化招標投標工作,使招投標當事人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場資源和信息,同時促進建設工程招投標業務管理和操作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切實提高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構建招標投標活動在信息公開透明、市場公平開放的環境下自主運營、自我約束的機制,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成一個公正開放、有序競爭、服務到位、監管有力、透明高效的招投標全過程的服務平臺。
一、推進建設電子招投標的作用
電子招投標是招投標的電子化、網絡化。大力推進電子化招投標有利于解決當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于打造高效透明的招投標市場競爭環境, 改變傳統的紙質招投標方式, 全電子化過程,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電子招投標系統運用工程造價、數學、統計學和計算機快速運算等多種原理和方法,可在數秒內對幾十萬個數據進行全面核算、分析、比較,節約資源和降低成本, 具有積極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電子招投標打造陽光采購、陽光交易。電子招投標可實現無紙化招投標, 從而節約大量紙張和裝訂費用, 真正做到綠色低碳環保。整個招投標活動從招標公告、下載標書、投標、開標都在網上進行,招標機構不再預售標書,開標時投標人可以不在現場,開標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有哪些企業進行了投標,投標人具有不確定性和保密性,減少了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的機會,遏制了招標人、招標機構與各投標人之間的幕后交易。評標過程和結果網上公開,招標人和投標人可隨時查看投標信息和結果,使招投標過程時時處于公眾的監督之下,預防了各種腐敗問題的發生。與傳統的招投標方式相比, 電子招投標的整個流程可大幅度削減招標人和投標人的人力成本。電子評標可以更公正透明, 減少評標人的主觀臆斷和評標過程中的人為干預因素, 能有效減少工程招投標中的腐敗行為。電子招投標和計算機輔助評標有利于規范市場秩序、防止權力尋租與腐敗, 最大限度地減少暗箱操作、虛假招標、權錢交易, 有利于推動招標投標工作的公開化、法制化, 使得招投標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電子招投標作為電子商務的一種交易形式, 是一種建立在網絡平臺基礎上的全新招標方式, 極大地提升了招投標的價值, 它是一種必然趨勢。
二、目前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存在的問題
1、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缺乏保障互聯網開放性帶來的核心問題是網絡安全,要進行建設工程項目電子化招標投標的實務操作,必須聯入互聯網。系統接入互聯網后遇到的網絡安全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系統受競爭對手或黑客等外界攻擊或入侵、內部人員有意的破壞與泄密、數據信息的安全被泄露;除了聯入互聯網的網絡安全外,還有電子化招標投標系統本身的安全性、系統身份認證、信息數據的加密、存儲數據的加密等問題無法確保;由于第三方運營服務認證的機構尚未健全,電子簽章的真實性、安全性、通用性無法得到有力的保證。這些因素都有可能給電子化招投標工作帶來很大的危害,影響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化的順利開展。
2、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標準不統一、系統重復建設,信息不共享
許多地方都在構建電子化招投標系統,但都屬于自行研發、自己使用、各搞一套,自成一體。招投標行政管理體制由于條塊分割,行業之間、地方之間的招投標流程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性,缺乏統一的規劃和指導協調,信息無法實現共享,無法實現資源的最佳整合,各地的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將來勢必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
潛藏著缺乏法規支持的風險到目前為止,不論是《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還是各部委出臺的相關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都是基于傳統招投標活動而制定的。盡管 2005 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解決了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化的大部分法律問題,但相關權威部門并沒有出臺直接適用于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化的行業規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有不少政策不甚明了。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電子化工作每向前一步都有可能會受到質疑甚至訴訟的潛在風險。而一旦電子化工作陷入質疑或訴訟,其調查、取證和處理將是一個既繁瑣又漫長的過程,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阻礙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化的推進工作。
三、完善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的對策和建議
1、完善認證管理,利用先進技術化解網絡安全風險
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過程中大力推行 CA 證書,一定要選擇獲得工信部《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的正規電子認證機構,確保認證的權威性和公證性。同時,完善數字證書關聯技術。除使用PIN 碼保護外,要在電子證書中加入使用者的頭像、指紋,甚至是虹膜紋等生物特征,確保電子證書和使用者關聯的惟一性。為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應建立若干套系統實現應急備份。在此基礎上,制訂黑客病毒攻擊、電子標書傳送失敗、設備故障、通訊不暢等常見情況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預案演練,發現異常及時補救,最大限度地化解安全風險。
2、健全立法,化解法律法規風險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中央部署,聯合有關部委并組織有關專家已經完成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及其《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的制定。這些規定的出臺將為推進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和較高的行業標準,有助于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的推廣應用。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根據《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電子簽名法》等法律出臺地方性規定,對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的適用范圍、電子標書的制作要求、遠程評標操作程序、評標專家的管理規則等進行有益的探索,在條件成熟后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
3、建立招標人和投標人統一的信用服務平臺
要想實現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標投標,首先要建立招標人和投標人統一的信用服務平臺。信用服務平臺需要建立建筑企業、招標機構和項目經理三大信用檔案數據庫,實現網上信息化管理。信用服務平臺涉及工商、稅務、銀行、CA 認證、行業服務、行業監督等相關監督管理系統,要求形成互聯、互通、互認關系,以實現招投標信息資源交互共享,為建立健全招投標社會公眾監督機制以及招投標誠信體系提供基礎。信用服務平臺同樣不應當是一個惟一和孤立的平臺,而應是由國家、省、市、縣四級電子招投標信用平臺通過網絡對接交互,共同構成網絡平臺體系。這樣可以避免招投標過程中因信息不共享、不透明、不對稱而導致弄虛作假情況的產生,逐步推進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凈化招投標環境。
4、逐步推進和完善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
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系 統應分層次、分步驟穩步推進,預留發展空間,逐步完善,保證各階段、各層級、各地方電子化招投標系統平臺之間以及與項目交易平臺之間信息統一對接,交互暢通、高效、安全、可靠。國家對整個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的發展規劃要有整體的指導意見,倡導和鼓勵各地因地因時有序發展電子化招投標工作,要求不同系統之間能有序發展、互聯互通,共享信息技術成果;要防止因管理、技術和利益壁壘而形成信息、資源和應用孤島,避免無秩序、無標準重復建設,以免今后付出沉重的代價進行重建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