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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網絡 知識管理 跨組織知識管理
問題的提出
我國正值經濟轉型時期,其市場體制和規則還有待完善,加上傳統的文化背景,關系網絡和社會資本成為一種對正式制度的補充(Xin & Pearce,1996)。最近十年間,企業間的橫向和縱向社會關系網絡逐步擴張到錯綜復雜,尤其是在知識密集性行業,社會網絡已成為組織結構和組織間基礎框架的新范式(Miles & Snow,2002),它幫助企業轉移風險、獲得新市場和新技術、加快產品推進市場,促使企業與網絡伙伴技能互補(Gulati & Nohria,2000),為企業提供了參與市場競爭所必須的靈活性,從而提升企業的市場響應能力。如今,面對日益動態復雜的競爭環境,單個企業更應采取競合的方式,通過構建動態的關系網絡來參與全球競爭。
傳統產業的改造和升級急需知識的有效應用和創新;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的經營也需要更廣泛的技術知識、文化知識和管理知識。知識與技術創新正在改變著當代企業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理念,并被各國普遍認為是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增長的引擎(謝富紀、徐恒敏,2001)。所以,無論是學術界還是生產領域,知識管理早已成為一個大家都關注的話題。出于競爭的激烈和創新的要求,企業不能僅靠內部的知識來經營和創新,同時,企業的競爭優勢來自知識的廣泛整合,而不是單一的知識(De Boer et al.,1999)。社會網絡的廣泛建立、知識與技術的飛速發展,要求企業除了建立內部知識網絡和知識庫以外,還需要積極有效地建立外部網絡以吸收和整合外部供應商、客戶、競爭者、合作伙伴、中介機構等組織的知識,只有綜合利用企業內外知識才能真正提高企業能力和競爭水平。因此,基于社會網絡環境下研究跨組織知識管理具有一定的實踐意義。
(一)知識管理的概念
不同學者從自己的研究領域和研究興趣出發來探討知識管理的含義,從而出現了知識管理研究的百花爭鳴現象。通過對相關研究文獻的梳理,發現知識管理領域存在兩大觀點,即對象論和方法論。對象論觀點認為,知識是被管理的對象,則知識管理就是要通過各種手段對知識進行有效管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觀點如,顧敏(2001)提出,知識管理是解決對知識或信息進行創新、組織與擴散問題的過程;方法論觀點認為,知識是一種管理方法,則知識管理是一個運用知識進行管理的過程。彼得?德魯克(1993)曾認為,知識管理的核心是使知識產生作用,即通過系統地、有組織地去應用知識和創新知識。
盡管知識管理存在多種定義,但都離不開以人為中心、以知識為基礎、以尋求信息處理能力與人的知識創新能力的最佳結合為基本目標。知識管理對企業而言是一項重要的管理活動,這項活動不會自發地實現,需要組織主動建立各種激勵機制和軟性環境,為知識的采集、整合、應用等創造良好的環境。因此,本文認同Wiig(1995)的觀念,即知識管理為一連串協助組織獲取自己及他人知識的活動,透過審慎判斷之過程,以達成組織任務。
(二)跨組織知識管理的含義
縱觀研究者們對知識管理的定義多立足于企業內部,主要是基于企業的原子模型假設,即視企業為獨立個體而非網絡視角。但隨著企業社會網絡的出現,企業的經營活動與多個組織息息相關,并從單一的二元關系發展為與多組織間相互關聯和相互依存的網絡關系,相應地,企業的知識管理也應從關注企業內部的知識活動發展到關注跨組織的知識活動。因此,結合社會網絡環境和知識管理的定義,本文將跨組織知識管理定義為企業利用自身的網絡位置和網絡關系,通過一連串的跨組織知識活動以協助企業有效利用組織邊界內外的知識資源,最終達到提高組織業績的目的。
跨組織知識管理的內涵
(一)跨組織知識管理活動
Andersen(1996)認為知識管理包括對知識的識別、收集、創造、組織、分享、應用和適應。Davenport等(1998)認為知識管理包含了四個流程,分別是知識組織和存貯、知識轉移、知識創造和知識應用。陳小讓(1998)認為知識管理包括對知識的識別、獲取和利用。Huseman 和 Goodman(1999)將知識管理分為指認并獲取知識、評價知識并排列其優先順序、分享知識和創造知識四個過程。McAdam(2000)提出知識管理體系可以分為四種括動:知識建構、知識內化集成、知識擴散以及知識應用。王眾托(2004)認為知識管理是識別、收集和選擇、保存、傳播與共享、轉化與生成、吸收和使用知識的過程。黃蘊潔和劉冬榮(2010)在綜合文獻的基礎上,將知識管理活動分為四個過程,分別是知識獲得、知識轉移、知識分享和知識應用。將以上對知識管理活動的研究整理出來,如表1所示。
綜合以上對知識管理活動研究的文獻,本文發現學者們對知識管理活動的探討主要集中在知識獲取、知識整合、知識應用和知識創造四個方面。因為創新過程是一個知識轉化與生成的過程(王眾托,2004),而知識應用能直接為企業增加價值,因此,知識創造和知識應用可以被反映在企業的創新績效當中。所以,在本文的研究中,認為跨組織知識管理活動包括跨組織知識獲取和跨組織知識整合。
(二)跨組織知識獲取和跨組織知識整合
跨組織知識獲取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的網絡位置和網絡關系從網絡其它組織或個體中收集和獲得有價值的信息。跨組織知識獲取對企業有重要意義,作為一種資源,知識有存量和流量之分。知識存量是企業長期積累的知識,是企業經營生產的基礎;知識流量是企業知識的流動部分,它們改善、更新或增強已有的知識。企業要獲得持續的競爭優勢,就必須從外部不斷獲取新知識以補充知識存量的不足(Winter & Zollo,2002;Zott,2003)。
根據以往對知識整合的研究及企業本身需求,本文將跨組織知識整合定義為企業根據戰略目標需要,利用自身的網絡位置和網絡關系,對企業內部和外部網絡組織中的知識資源進行組合、集成和提煉的一個動態過程,以此形成新的核心知識和知識體系。跨組織知識整合超越單個組織邊界涉及到多個組織,要比企業內部知識整合復雜,主要包括知識整合需求確定、合適整合對象選擇、整合平臺建立、整合沖突解決機制建立等任務。隨著競爭激烈程度的加劇,以Grant(1996)為代表的研究者們不斷強調知識整合對企業創新而言是最為重要的能力,因為知識經過整合后才能指引企業在快速變動的環境中使產品與市場有效結合,從而快速開發產品以供應市場需求。企業面臨著高度的模糊和不確定性(Daft & Lengel,1986),必須堅持不懈地整合和重組各種知識。
跨組織知識管理的測量和檢驗
跨組織知識管理的問卷參考了Lyles & salk(1996)、Yli-Renko等(2001)學者的研究,共包含10個測量題項,其中,跨組織知識管理的測量包含“本企業從外部網絡中獲得許多有關產品設計的知識”、等5個問項,跨組織知識整合包含“本企業能根據需要把不同企業的專家匯集起來,集中解決某項問題”、“本企業能將不同部門、團隊或個人的知識在目標任務層面上進行有效整合”等5個題項。所有問卷都采用Likert7級量表進行測量, 樣本主要集中在華南地區,共發出問卷350份,回收270份,回收率為77.2%,剔除有殘缺項、前后差距太大、同一題項重復評分的無效問卷后,有效問卷216份。
(一)探索性因子分析
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采用正交旋轉觀察各特征根的值,運用Kaiser 法作為確定因子數目的標準,選取特征根值大于1的特征根,從而得到不同項目的因子載荷,結果如表2所示。
從表2可以看出,跨組織知識管理量表通過方差最大法旋轉后,有2個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分別對應于本研究的2個變量,這2個變量共解釋了方差變異的87.651%,滿足Weiss(1970)提出的解釋方差的累積比例需大于50%的條件。2個因子的測量項目在其對應的因子上相對于其他因子而言都有較大的因子載荷,并且都大于0.5,這表明所檢測的跨組織知識管理量表具有較好的區分效度。
(二)驗證性因子分析
經過軟件AMOS6.0運算后,跨組織知識管理驗證性因子分析的結果如表3所示。跨組織知識管理的驗證性因子分析中,Cronbach'sα值大于最低要求0.7;建構信度值大于最低要求0.6,T值達到顯著水平,由此可見,跨組織管理表具有良好的信度。
跨組織知識管理的量表中,跨組織知識獲取、跨組織知識整合的標準化系數大于最低要求0.5,并且跨組織知識獲取、跨組織知識整合的平均方差抽取量也大于最低要求0.5,因此,量表具有較好的收斂效度;從模型擬合情況看,x2/df 值小于2,GFI值大于0.9,AGFI值大于0.9,NFI值、CFI值均大于0.9,RMSEA值不大于0.05,量表的整體模型擬合度較好。結合以上分析,可以認為量表具有較好的建構效度。
結論
跨組織知識管理是企業知識管理的終極目標,它不僅注重在企業內部實施知識管理程序,并且能與外部的供應商、顧客、合作伙伴、競爭者、研究單位和中介機構等組織有效交流知識,進而形成一個能創造價值的知識網絡。但是,跨組織知識獲取和跨組織知識整合不是一個任意的自發過程,需要一定的因素作為支撐。企業的戰略規劃、企業間的關系、企業的網絡位置、學習意圖、領導參與、知識的性質等因素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跨組織知識獲取和跨組織知識整合,企業應該能動地將這些因素控制在對其有利的范圍,掃清企業從社會網絡中獲取知識和整合知識的障礙,明確跨組織知識管理的任務和目標。面對創新的復雜和風險,企業應該加強同競爭對手或研發機構、產業鏈成員之間的開發合作,通過鼓勵邊界人員對外宣傳、組建跨組織團隊、加強組織交流和進行跨組織合作。
參考文獻:
1.Andersen A.. The Knowledge Management Assessment Tool(KMAT)[M].London:Arthur Andersen KMAT Study,1996
2.Davenport T., Delong D.W., & Beers M.. Successful Knowledge Management Projects[J].Sloan Management Review, 1998(4)
3.陳小讓.知識管理: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管理的新趨勢[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1998(6)
4.Huseman R., Goodman J. .Leading with Knowledge[M].London: Sage,1999
5.McAdam. R.. knowledge management as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within organizations: a qualitative study[J].knowledge and Process Management, 2000, 7(4)
關鍵詞:行政法視野;社會管理創新;分析研究
一、社會管理與社會管理創新之間的聯系
(一)社會管理相關概念界定
如果從本質上對社會管理相關概念進行闡述,那么從政府角度來說,其屬于政府職責內一部分,但是并未完全在政府職責范圍內,而只作為政府職責中重要組成內容。社會管理本身包含較多內容,不單單會按照國內相關法律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也會通過大眾認可的社會管理方式對自身進行管理。并且,在社會管理的基礎之上,各個地方政府也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定制和執行相應的規范。尤其是在國家法制機構發揮其作用的同時,必須要將其所具有的民主化、社會公平化等的特點彰顯出來,以確保所有公民的訴求能夠得到回應,來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如果從狹義上對社會管理形式進行理解,那么其包含的概念較多。如從管理主體上進行闡述,那么政府除了對社會大眾給予應有重視和關注之外,對一些社會特殊群體也會給予一定關心,以促進社會共同發展和進步。如果要從創新角度對社會管理進行分析,那么則是國家在現有的管理基礎上對自身進行完善和創新的過程,以此使社會各項資源和權利得到公平應用和發展[1]。并且,社會管理的創新不單單是一種社會發展的手段,更是一種新的發展理念,是需要社會大眾與政府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
(二)社會管理的創新
社會管理的創新是現代社會發展的重要理念。首先,社會管理的創新著重在“管理”和“創新”上給予轉變,也就是說國家在現有管理方法基礎上進行一定補充和完善,以提出更加有效、合理的管理措施用以改變。一般而言,政府在社會管理上的創新會從政治、經濟以及相關法律等角度進行轉變,且在國家經濟體系和國情的基礎上來逐漸進行創新。所以,對社會管理創新進行理解可認為其是社會發展的推動和改革的必要過程,并不是一蹴而就過去傳統的管理方式。并且,社會管理的創新并不是亙古不變,而是會隨著社會形態的發展作出相應改變。所以也可以說社會管理是一項長久過程,需要政府和人民共同的努力來創新,而同時也需要相關法律的輔助才能保障社會管理創新能更加穩定進行。
二、促進行政法視野中的社會管理創新建議
(一)在行政組織法律制度轉變條件下進行社會管理的創新
雖然以上所述社會管理的創新要在政府和人民大眾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創新,但是現今國內社會管理的主體仍是以政府為主,所以在管理主體上進行適當轉變是非常必要的[2]。首先,要建立法治政府,在國家法治背景下對社會各項工作進行管理,但是又必須要將政府部門權利下放,讓社會公眾參與進去,以此來共同對社會進行管理。其次,要完善社會組織相關法律制度,促進社會組織規范化發展。完善社會組織相關法律制度不但可以促進社會組織更加規范發展,還能為社會組織提供更加穩定的環境。除此之外,社會組織在社會活動過程中可以根據相關法律制度來維護自身權益,且對組織與政府之間的關系進行協調和溝通。所以,針對社會組織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問題要給予重視,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來使社會組織法律更加健全,才能使社會大眾在社會活動中更加安全和穩定,促進社會規范化發展。最后,要采取合理的社會管理形式來對公民進行相應法治宣傳。因社會管理中包含社會大眾的付出,所以在社會管理進程中也要加強公民的參與。而在完善立法的同時也要將一些行政管理事件告知公民,使之能夠積極參與到決策中來,使行政決策管理上更加公平化、民主化、透明化。除此之外,公民還可以通過其他渠道參與到行政管理中去,以此對政府一些行政事件進行監督,以促進社會管理更加完善。
(二)從源頭解決社會矛盾問題
現今,國內經濟市場體系趨于完善,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內經濟結構的改革和發展,但是對于利益分配方面仍存在較大矛盾。如弱勢群體對于自身合法權益缺乏保護能力,且在經濟發展中無法尋得更好發展[3]。而正是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社會民生矛盾越來越大,進而對社會管理創新產生嚴重影響,對社會穩定發展也造成一定破壞。因此,如果想要社會管理得到良好創新,就要保證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就要從源頭將這些社會矛盾所解決。而針對存在的民生問題則可以從弱化貧富差距方面入手,從利益分配方面進行合理分配。如對于弱勢群體,就要為其提供良好的就業機會,或者針對一些中小創業者為其提供專項基金;對于城鎮存在的差距,則要通過“城鄉一體化”發展來進行轉變,以提高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促進農村經濟體系的發展。
三、結論
在行政法視野下的社會管理創新必然要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相關制度來進行,在這些因素完善和創新的基礎上才能促進社會管理的創新,才能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于小龍.行政法視野中的社會管理創新研究[J].法制與經濟,2017(07):78-79.
[2]李思雯.關于行政法視野中的社會管理創新[J].法制博覽,2016(14):231.
論文關鍵詞 公民社會 創新 社會管理
2011年的全國兩會上,“社會管理創新”一詞首次以重要篇幅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可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已經成為我國建設和諧社會過程中越來越重要的問題。隨著以社會組織為載體的公民社會開始獨立于國家和政府,大量新的社會事務開始產生,政府職能發生了重大轉變,在社會管理方面,公民社會的建設發展是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個重要領域,也是一個薄弱環節。
一、公民社會基本理論
(一)公民的涵義
公民的出現,是社會歷史發展進步的必然產物。最早的公民產生于古希臘城邦國家。在拉丁語中,“公民”的本意是“市民”。但古希臘時代的公民,與現代意義上的公民還是有區別的,公民專指具有自由身份、享有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全部權利的城邦成員。在現代社會,公民既是一個政治概念,也是一個法律概念,它意味著個人與國家之間的一種特定的法律關系。我國公民涵義的明確是在1982年的憲法,第33條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也就意味著只要取得國籍,就取得公民身份,表明公民身份的獲得標準很低。
(二)公民社會的涵義及其發展歷程
公民社會的概念和理論不是什么新的話語,而是一個歷史性的話題。早在17-18世紀,伴隨歐洲市場經濟的興起和新興政治勢力——市民資產階級的崛起,公民社會理論逐步形成并得以廣泛流行,當時指的是從早期城邦市民逐步發展起來的與僧侶階層和封建貴族所不同的第三等級的社會力量。
20世紀80年代,公民社會理論在西方的興起,成為學者們討論的熱門話題。公民社會的概念代替了市民社會的概念融入西方的主流話語體系中,并逐步從政治理論的邊緣地帶上升到現代政治理論的主流地位,其研究的視角也得到了拓展。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公民社會理論持續升溫,成為當代政治學研究的重要領域。
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歷史源遠流長,流派眾多,觀點紛繁復雜。代表理論家之一,德國思想家哈貝馬斯將公民理論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他指出:公民社會是獨立于國家的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私人領域指以市場為核心的經濟領域,公共領域指社會文化生活領域,包括非官方的組織或機構組成的私人有機體。公共領域為人們提供了討論和爭論有關公共事務的場所和論壇。
近十幾年,中國學者也對中國的公民社會問題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國內較早研究公民社會和民間組織的學者之一俞可平教授,他認為,“公民社會就是國家或政府系統,以及市場或企業系統之外的所有民間組織或民間關系的總和,它是官方政治領域和市場經濟領域之外的民間公共領域。”現代,隨著社會組織的發展壯大,公民社會的現實狀況對社會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個全新的課題。
二、公民社會對大慶社會管理創新的意義
大慶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一直走在黑龍江省的前列。2008年11月,大慶學習借鑒了北京、上海等先進地區建立社會工作機構經驗,著手創新社會管理的體制機制,率先在全國地級市中成立大慶社會工作委員會。如果大慶市的公民社會健康發展,必將對大慶的社會管理工作起到推進的作用。
(一)公民社會將為社會管理提供更多的人力資源
公民社會的成長將為大慶市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具有公民人格的合格公民,這樣自然會為政府的社會管理工作提供大量優質的人力資源。2008年,市婦聯在全市廣大家庭中招募禮儀宣傳巾幗志愿者,并對志愿者進行生活、社會、校園和涉外禮儀等文明禮儀知識培訓,通過志愿者向廣大婦女群眾傳播禮儀知識,倡導全社會弘揚文明新風。現在這支巾幗志愿服務隊已經成為活躍社區、惠及家庭、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有效載體,受到了群眾的歡迎和社會的廣泛好評。
(二)公民社會將為社會管理提供更多的組織資源
各種公民組織為社會管理工作提供豐富的組織資源。近幾年大慶的青年自組織發展迅速,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不容小視。規范青年自組織,管理好這部分社會力量,對大慶的社會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謂青年自組織,就是虛擬社會推動出現的一批網上青年組織,自發成立、自主發展、自我運作。像車友會、足球隊、驢友聯盟、義工組織等,它們大的幾百人,小的十來人,內部成員聯系緊密,外人看來云遮霧罩。現在,大慶的青年自組織超過2.6萬家!其中具有代表性、影響力較強、表現較活躍的青年自組織有100多家。這些人力資源和組織資源,幾乎都是低成本的,甚至是免費的。
(三)公民社會將為社會管理提供更多的制度資源
公民社會在形成的過程中會自發地形成大量的制度規范、行為準則等,在大慶的青年自組織中積極的占主流,其中的社會公益型的青年自組織,就是以幫助他人為快樂,他們有自己的章程、有管理者、有活動場所。他們所組織開展的活動在社會上反響好,容易得到群眾和政府的關注和認可。
由此可見,在社會管理過程中就會產生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其中,必然有一部分核心的和重要的機制、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必將促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
三、大慶公民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大慶市作為社會管理主體和基礎的公民社會很不發達,對社會管理的參與程度很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遠沒有形成。大慶公民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如下:
(一)公民社會發展中的制度困境
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導致社會組織在我國從一出生就面臨著難題,因為我國實行業務管理單位與登記機關的雙重管理模式,這使得社會組織很難獲得合法身份。例如,我們對大慶市社會組織的調查情況表明,在民政部門正式審批登記的民間組織是個1505個,但未經民政部門審批登記、只在民政部門的要求下前來“備案”的民間組織多達1200多個,但實際存在的社會組織的數量比已經備案的還要多,如何破解制度性困境,如何制定更有利于社會組織建立發展的法律法規,是我們下一步應該著手研究的主要問題。
(二)公民社會發展中的人才困境
大慶現有社會工作者38599人,市區內有17023人,占44.1%;四縣有21576人,占55.9%。同時,社會組織培訓不夠,信息渠道不暢,缺乏行動策略和專業知識。在大慶的社會工作者中通過社會工作專業技術考試取得社會助理工作師和工作師職稱的只有186人。可見,通過社會工作專業技術考試的人員數量很少,絕大部分的社會工作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教育,缺乏社會工作的專業理念、知識和技能,服務水平低、能力弱。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不足與社會需求不斷增長、專業分工缺乏與群眾的多層次需求的矛盾日趨突出。
(三)公民社會發展中的服務困境
公共服務的水平高低,服務的質量的好壞,是檢驗一個地方的社會管理工作的總體水平的標尺。目前公民社會發展中的社區公共服務建設不能滿足廣大公民生活中的各種需求的現象比較普遍,在大慶一些社區在公共服務上的硬件投入不夠、社區辦公經費不足的問題始終困擾著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健康發展。政府應注重提供與公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將地方財政投入的重心轉向公共基礎設施、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等方面,進一步提高公民素質和生活質量。
(四)公民社會發展中的參與困境
托克維爾曾指出:“公民社會是免費的民主大學,公民可以在這個免費的民主大學中學到團體生活的理論,并培養參與合作的技能。”但目前的情況是公民的權利和責任意識仍需加強,就拿大慶公民參與社會活動的情況來看,公民由于受自身素質、世界觀、人生觀、歷史觀、自身教育程度、經濟狀況以及社會文化狀況的影響,政治文化素質較低,參政議政能力不強。對參與公共行政的看法、參與的程度以及對具體公共政策和措施的認識也不盡相同,從而給整個公民參與公共行政造成了一定的困難。還有一些公民雖有著很高的政治參與熱情,但不清楚自己具體有哪些合法權利,有哪些無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四、大慶社會管理創新的戰略措施
(一)培育公民意識,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思想保障
要保證社會管理真正有效運行,公民意識是其中關鍵性條件之一。公民意識關乎社會管理創新的主體行為的規范性和有序性。只有使全體公民提升了公民意識,才能使公民及公民團體更加自覺、主動的參與各項社會事務的管理。公民權利意識的不斷高漲。使公民越來越敢于爭取和維護自己的利益,敢于提出自己的觀點,敢于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
(二)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組織保障
社會組織的普遍存在提高了人們的社會活動的空間范圍,并提升了公民社會管理的能力和經驗。根據大慶的現狀,我們既要保持社會組織的數量,更要保證社會組織的質量,著眼于提升整體素質。大慶市委對社會組織的發展建設工作非常重視,市社工委籌建社會組織大廈,建立全省第一家市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培育50家全市性社會組織,打造5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公益品牌。推行社會組織備案管理,簡化登記程序,降低準入門檻,預計到2015年,大慶備案的社會組織將達到6000家。
(三)加快培養社會工作者,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人才保障
[關鍵詞]社會管理;社會管理創新;行政法
[作者簡介]陸振華,方仕根,廣西八桂律師事務所律師,廣西南寧530022
[中圖分類號]C1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1)10-0102-04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當前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加快法治進程以及保障公民權利的一項重要工作。從行政法的角度出發,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提高社會管理水平,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管理之路。這也是我國深化經濟、政治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行政民主化建設,發展新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學的題中應有之義。
一、社會管理與社會管理創新概念的界定與分析
(一) 社會管理概念的界定與分析
社會管理是政府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廣義上的社會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它還包括其他主體以及社會自身的管理。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社會管理,是指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的社會政策和法規范,對社會組織和社會事務進行規范和引導,培育和健全社會結構,調整各類社會利益關系,回應社會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維護和健全社會內外部環境,促進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自然協調發展的一系列活動以及這些活動的過程。廣義上的社會管理則是多元主體以多樣化形式進行的上述活動以及這些活動的過程。
社會管理的領域非常廣泛,包括城市社會管理、農村社會管理、社區管理、社會社團組織管理、社保管理以及流動人口管理等傳統的、新型的甚至未來型的社會管理。對于行政法價值分析來說,并非只有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社會管理才有意義,其他主體以及社會自身的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對于現代國家所普遍致力追求的協治或者善政目標來說,其他主體以及社會自身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權力配置、資源優化和制度架構的導向性意義。
(二) 社會管理創新概念的界定與分析
社會管理創新是指在現有社會管理條件下,運用現有的資源和經驗,依據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尤其是依據社會自身運行規律乃至社會管理的相關理念和規范,研究并運用新的社會管理理念、知識、技術、方法和機制等,對傳統管理模式及相應的管理方式、方法進行改造、改進和改革,建構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以實現社會管理新目標的活動或者這些活動的過程。社會管理創新可區分為更新意義上的社會管理和創造意義上的社會管理。
二、行政法視野下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路徑
(一) 結合行政組織法律制度的轉變。實現社會管理主體的創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漸實現了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過渡,但總體來說,我們社會管理主體單一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社會是由各社會組織、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等組成的。事實證明,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自律、自治,基層村民、居民組織的自治,是達成良好社會管理的極為重要的方面。現代社會管理絕不可能單獨依靠政府來完成。
1.加快建立法治的有限政府,為社會發展贏得獨立自主的空間。法治政府是有限有為、廉潔透明、誠信負責、高效便民的政府。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與法治政府建設結合起來,特別是政府要在法治的框架內發揮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作用,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推進各項工作。逐步還權于市場,將社會資源配置任務主要由市場機制完成,特別是在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方面實行市場化運作,防止以公共利益的名義與民爭利,避免社會矛盾的發生;逐步讓權于社會,尊重公共自治,著力探索公共服務社會化制度,將具有公益職能的事業單位從政府部門剝離出來,專門成立公共服務社會機構,代替行使公益職能,同時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多元主體提供公共服務,政府職能部門從對所屬事業單位的具體管理轉變為定規劃、定政策、定標準和監督檢查。
2.健全社會組織的法律制度,促進社會組織規范發展。法治化管理既是社會組織活動的有效途徑,也是促進社會組織發展及有序參與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依法對民間組織實施管理,一方面保證了民間組織在正常的法治秩序中活動,維持了社會的基本團結與穩定,另一方面也可以讓社會組織根據法律保護自身權益,協調其與政府相關部門及其他社會團體的關系。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從法律制度上支持和規范社會組織的發展,改善社會組織的生存和發展空間。通過法制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社會民間組織的性質、地位、組織形式、管理體制、經費來源、財產關系、內部法律制度、人員保障、權利義務以及與政府、企業的關系等。讓社會組織在法制健全、政策支持、公眾認同的環境里發展并且發揮獨特的作用優勢,成為一支獨立于政府與企業之外的相對獨立的社會力量,健全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矛盾的作用機制,增強社會的管理和服務功能。
3.加強公民政治參與的制度化建設,探索公眾廣泛參與的社會治理模式。在充分保證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的前提下,對公民政治參與的內容、方式、途徑作出明確的規定,使其可以按一定的程序實際操作,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參與,使公民政治參與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著重加強兩種公民政治參與的主要制度建設:一是建立健全立法與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凡是與公民利益直接或間接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都通過聽證、協商、辯論、談判等渠道,直接聽取公民的意見,使決策做到民主化、科學化、公開化,同時通過舉行立法聽證、法律草案全民討論等途徑,影響法律制度的立、改、廢;二是通過其他各種渠道向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提出建議和意見,定期不定期地評測政府的活動。健全和完善公民批評制度、建議制度、申訴制度、控告制度、檢舉制度、制度、監督制度等,使這些制度成為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的法律機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 以人為本。解決民生問題
近幾年來,我國進入了矛盾多發期,各種層出不窮,與之相應的,是“維穩”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以及“越維越不穩”的惡性循環。要想化解社會矛盾,“堵”這條路是走不通的,應當從源頭上減少和化解矛盾,解決當前民生問題。
當前,隨著我國市場體系的初步建立,利益分
配的格局已經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分化,中國社會已經形成了以失地農民、進城民工、城市下崗職工、拆遷戶等為代表的位于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他們不僅缺乏在市場中致富的機會與資源,就連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生存的基礎資源也屢遭侵害。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當前各類的“主力軍”就是弱勢群體。若不從根本上解決利益分配的失衡問題,一味以穩定為名壓制合法的利益表達,不僅無助于糾紛的解決,反而會使社會更不穩定。
解決民生問題,一靠投入,二靠創新。從創新的角度講,應該包括收入分配機制創新,合理的分配機制,能夠平衡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地域之間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增加城鄉居民,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基本收入;就業渠道創新,開放民間投資領域,形成鼓勵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新機制;社會保障機制創新,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當然,還有社會管理創新,將社會管理建立在“以民為本”的基礎上,更新社會管理理念,擴大社會管理主體,轉變社會管理方式,將社會管理納入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軌道。
(三) 綜合運用多種管理手段。轉變管理模式
面對社會管理領域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很難有效完成社會管理的目標。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不同利益訴求的產生,必然要求社會管理方式的多樣化。今后的社會管理應當是參與型的社會管理,不同的利益群體或者代表參與到社會管理當中,充分發揮各種力量的優勢,實現由單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政策、道德、科技等多種手段進行社會管理的模式轉變。在社會管理的過程中更多地運用服務性的手段,要盡最大可能保護各方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需要給予重點關注和保護,盡可能選擇對公民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和手段進行社會管理,能夠運用說服教育等柔性管理手段實現管理目標的,就不用強制性的剛性管理手段。在社會管理的過程中,要把被管理對象當作平等主體對待,平等協商。一些社會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制度應當常態化。我們常常習慣于用搞運動的辦法來實現某一方面的管理,雖然威力大、見效快,但制度化的常態管理必須跟上,否則時過境遷,恢復原狀,只有階段性意義。
社會經濟變革給社會管理帶來挑戰的同時,也為社會管理手段的創新帶來了機遇,多媒體、信息化、互聯網這些技術手段完全可以充實到社會管理當中,建立信息化的社會管理模式,能夠提高社會管理的效率,促進社會管理目標的實現。依法引導虛擬社會有序發展,既要把網絡輿情作為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視和評估輿情影響,正確引導網上輿論,維護網上秩序。著重提高對司法個案、突發事件的網上引導能力。其中包括與新聞宣傳部門溝通機制、政法維穩宣傳輿論工作聯系會議制度、網上輿情監測研判機制、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網上輿論引導機制等,同時不斷完善網絡業務管理政策,優化網絡應用結構,積極穩妥逐步推行網絡實名制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證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
(四) 加快完善社會管理的法律體系
實現社會主義法治的前提和基礎是有法可依,而社會管理領域法律、法規的滯后甚至是缺失,將會阻礙我國社會管理的有效運行。首先,著力建立健全民生領域的立法。具體而言,就業、教育、分配、社保、醫療、穩定六個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需要重點關注,特別是有關生存權和平等發展權等基本人權方面的立法需要加強。其次,作為社會管理新興主體的社會組織和自治組織的立法也需要加強和完善,特別是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社會組織管理方面的法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區這些社會管理的基層組織的法律屬性、職能和權限以及與相關黨政機關的關系也急需在法律層面上予以明確。最后,行政機關是社會管理最重要的主體,承擔著主要的社會管理工作和任務,行政權力行使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社會管理的成敗,因此,從規范行政權的運作的角度來講,一部統一的行政程序法顯得尤為重要。公正、公開、參與、誠信的行政程序能夠為行政機關合法合理的行使行政職權設置一個基本的規則,從而保證社會管理的有效實施。
重點要完善權力運行機制、公眾參與機制、糾紛解決機制和社會保障機制。完善權力運行機制主要是規范行政權的運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將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轉變到通過制定社會政策和法規,依法管理社會組織和社會事務、調節收入分配、維護社會穩定、應對公共危機等方面,把更多的資源轉向公共服務領域;完善公眾參與機制。主要是擴大公眾參與的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公眾廣泛參與決策的機制,促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監督行政權力的運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解決的機制,提高司法權威和公正,主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社會矛盾糾紛,注重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重點關注弱勢群體的保護以及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建立。
(五) 完善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日益增多,并且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矛盾糾紛的雙方以個人同組織、公民同干部之間的糾紛為多數;矛盾糾紛多為涉法糾紛;群體性糾紛突出,對抗程度增強。而面對不斷產生、不斷變化的社會矛盾糾紛,我國現有的糾紛解決機制顯得力不從心。許多社會矛盾糾紛不是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解決,而是更多地通過或者其他非法律途徑解決。社會轉型時期存在的社會矛盾糾紛量大面廣、復雜多變,這與轉型時期的利益訴求多元化、認識觀念沖突、城市化進程過快、人流物流猛增是分不開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當然,行政權力的濫用,司法的權威性不高,獨立性不強也是我國目前社會矛盾糾紛解決不暢的重要原因。
在我國,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制度體系應當包括:調解、裁決、仲裁、復議、訴訟、和基層設置的專門糾紛解決委員會制度。這些糾紛解決機制應當分為三個層次:調解和基層設置的負責行政糾紛解決的專門委員會制度位于第一層次;以行政機關作為糾紛解決主體的裁決、仲裁和復議等準司法性的制度位于第二層次;訴訟位于第三層次。要把三個解決糾紛的法律機制形成為一個體系,大量糾紛都應該通過第一、第二渠道得到解決,法院作為公平正義的象征,應當成為社會糾紛解決制度體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線。此外,制度是建國以來形成的一項糾紛解決制度,在社會糾紛解決制度體系中,可以將制度作為前述三個層次的補充。
著力解決直接關系到社會管理創新的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問題。重點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著力解決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就學等困難,探索“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服務管理新模式;發動各種社會力量,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幫教管理;以城中村、城鄉接合部為重點,整治先行、服務到位、管理落實,努力使其成為經濟發展、環境改善、安全和諧的地方。
一、當前我國社團組織的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特別是十六大以來,我國的社團組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艱苦實踐,已經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以服務為主的經營和發展模式,在社會建設和管理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我國社團組織的發展同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還不匹配,差距較大,需要全社會轉變觀念,共同努力,促其健康快速發展。
社會團體是社會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憲法》確定的我國的社會組織之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了社會團體的定義,其他法規制度對社會團體的概念沒有作解釋。就已有法規制度看社會團體的主要特點有:是法人;成員(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性質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登記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雙重管理,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在前等。針對社會團體在社會建設中發揮的作用看,已有法規制度存在的問題有:在社會管理方面的職能不清、責任不清、目標不清、原則不清,自身建設方面組織形式不清、名稱結構不清、活動地域不清、資產來源及處置方法不清等。
1.依附性明顯。現行制度中屬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都需要(政府的)主管部門批準作為登記的“前置”,還有涉及“編制”和財政撥款的問題。靠政府生存意識很突出。
2.缺乏制度支持,政府服務脫節。政府指定的主管機關主要管批文,登記機關主要管發證。由于政府缺少以法規制度形式明確主管機關和登記機關為社會團體服務什么、如何服務等內容,政府實際只管進出“兩頭”,“中間”往往處于服務監管的真空狀態。
3.社會團體作用發揮空乏。已有法規制度主要規定了社會團體活動的禁止性條款,缺乏指向性、引導性、目標性規范,使得絕大多數社會團體設立時目標就不夠明確,如何發展更加盲目,發揮作用顯得力有余而心不足。
4.政府重視不夠。發展經濟強調提高第三產業的比重,尤其是對我國這樣的人口大國顯得十分必要。通常我們把服務業稱之為第三產業,服務業在實際中包括營利性和非營利業,社會團體主要從事非營利業,因為非營利性的經營不能或者很少能給政府帶來財稅收入,政府不夠重視,缺少政策鼓勵,其設立往往是自發的。為引起社會和政府的高度關注,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有必要把非營利也設為“第四產業”。
二、發揮社團組織作用是社會管理的必然要求
我國的社會管理與我國國情和社會主義制度總體上相適應。我們應當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認識和把握我國當前在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充分認識我國社團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發揮作用的必然性。
黨的十強調要強化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為社團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發揮作用指明了方向。同時,深入推進政社分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為社團組織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機遇。
1.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社團組織作用。首先是《憲法》和法律確立了社團組織的地位;其次是制定和完善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規,地方性法規也不少;第三是黨的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
2.社團組織是社會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力量。據民政部門統計,2011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46.2萬個。其中,全國共有社會團體25.5萬個,共有民辦非企業單位20.4萬個。同時,全國共有基金會2614個。社團組織還在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并且具有遍布城鄉和各行業的特點。十指出要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社會協同和公眾參與”是社團組織在社會管理體制中的基本特征。
3.參與社會管理是社團組織本質的內在要求。有需求才能有存在,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人口大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精細化,社會管理的任務日益繁重。實踐證明,有效發揮社團組織通過服務社會管理社會作用非常必要,也是社團組織自身發展的要求。生存和發展迫使社團組織不斷創新服務理念和方式方法,利用政府優惠政策和發揮專業人士才能,為社會服務,推動服務質量提高,既能落實政府要求,又能滿足社會服務需要,為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作用。
三、積極為社團組織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社會管理是一個全社會多主體綜合施策的過程,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引導服務。十指出:“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必須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機制、能力、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科學的社會管理才能推動科學的社會發展。我們要堅定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來武裝和指導我們的思想和工作,按照黨的十確定的目標和提出的要求,積極為社團組織發揮社會管理作用創造條件,為推進和創新我國的社會管理事業努力。
1.正確處理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關系。讓經濟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除了增加城鄉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以外,需要統籌區域、統籌城鄉、統一規劃與經濟社會相適應的社會管理需要的城鄉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安全、養老等公共基礎硬件配套設施的建設,規劃的前瞻性很重要;社會管理是一個綜合體系,包含于社會建設,側重于對社會個人和群體的管理,屬于上層建筑范疇,主要包括管理的體制、機制和制度的建設和規范落實,目標是為民解憂,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服務。方式是引導服務,方法是組織、協調和規范。
2.給社團組織統一稱謂,分類定位。長期以來,由于習慣性等原因,“社會組織”、“社會團體”、“人民團體”、“群眾團體”等名稱在法規制度和黨政文件中不同程度地分別使用,除“社會團體”外其他沒有法定解釋,且不夠科學。應當把包括《》和《政協章程》在內所有文件中關于“社會組織”的各種名稱統一到《憲法》規定的“社會團體”上來,進一步規范“社會團體”定義;在確定“社會團體”概念的基礎上,結合發展實際,對“社會團體”進行分類形成其子系統,再對子系統中的特定團體組織進行專門定義,如:人民團體、行業協會、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等。健全法律法規,把社會管理職能納入社團組織設立的條件之一和基本職能任務,為社團組織提供法制保障。我國的社會團體種類多、數量大、發展迅速,在整個國家的社會管理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需要立法加以規范。應制定《社會團體法》,對“社會團體”的定義、職能、建制、設立條件和退出機制、活動行為及公開、監管措施等予以規范,給制定規范各類社會團體的專門法規奠定基礎。健全讓社會團體健康發展的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主管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少主管部門審批,把過去的部門審批和成立后“無人管”變為專家或部門聯合全程指導,使設立者有效行使自、自擔經營風險。強化活動行為信息的公開透明化監管,讓社會團體活動的規劃、目標、過程和結果接受社會廣泛監督。
公共管理范式是在對公共行政反思的基礎上提出來的,主要希望在社會管理過程中通過引入經濟人假設理論和復雜交換范式,力圖用市場中的競爭關系、契約關系、服務購買關系等社會機制,在社會的管理中實行混合式的交叉管轄和權威分散的組織安排,把公眾的偏好和價值追求作為提供公共產品的惟一依據,試圖從公共決策規則與組織形式的高度上徹底改造傳統的官僚行政體制,以實現社會管理中效率與公平的統一。
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使得社會治理的理念與制度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具體表現為:其一,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有意識地改變行政組織的結構、功能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強化經濟調節、市場監管以及社會管理的功能,努力塑造服務型、責任型、法治型的開明政府,切實解決政府在社會管理當中“越位”“錯位”和“缺位”等問題;其二,注重觀念更新,貫徹以民為本的精神,通過不斷發展非政府、非營利性組織方式,起到加強社會力量的作用,用分權式管理取代高度集中的科層結構,最終實現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和公民自治,建立政府、市場、社區三足鼎立的公民社會;其三,強化政府為公眾服務的意識,視公眾為顧客,關注他們的需求,傾聽他們的呼聲,向公眾提供優質的公共產品,構建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其四,在壓縮開支、銷減政府規模的過程中,通過強調對私營部門管理方法、技術和風格的吸收和運用,在公共部門中引入競爭機制和企業精神,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部門的競爭能力121(PS9)。與公共行政相比,公共管理拋棄了邏輯實證主義的方法論原則,也放棄了公共行政所謂的“價值中立性”原則,突出公民的權利主體地位,強調政府的責任意識和服務作用,主張建立新的協和式組織管理模式。公共管理這種新的社會治理方式體現在政府既是社會管理者,更是社會責任者與服務者,而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它的終極管理目標。公共管理這種新型的社會治理范式,既是一種權力非中心、主體多元化的復合型社會管理機制,也是一種交疊管轄與權威分散的多組織結構安有b強調從體制上有效保障公眾的話語權利和民主交往權利,而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的投票權利,完全順應了現代社會“還權于民”的政治發展邏輯賦予了公眾表達自己偏好的自由和選擇的權利,成為此時經歷了治道變革之后行政發展的惟一價值取向,散發出一股人文之光。
公共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社會治理范式,其研究范圍不僅包括行政與公共事務,而且還包括公共政策,其研究重點從過去傳統行政重視機關的管理轉移到了政策的議題和政策的建議,從而進一步推動了政策科學的發展。政策科學是一套關于政策問題的哲學,即研究政策規律的理論體系。1951年美國著名的政治學家哈羅德拉斯韋爾(HaoldLasswe1在其《政策科學:在范圍和立法上的最近發展》一書中,首次提出了政策科學的概念|31。此后隨著各門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特別是在科學哲學、“三論”、管理科學、各類行為科學不斷發展地渲養下,政策科學的理論研究有了長足的進步。1968年,美國著名學者沃爾多(DWald)教授在研究中發現,主導行政研究話語霸權的人主要是一些年長者,而年輕學者鮮有發表主張的機會,這種狀況使得行政研究出現了嚴重代溝。沃爾多則認為行政研究的未來取決于年輕一代,出于這種歷史的責任感,在沃爾多的倡導和組織下,一群年輕的行政研究學者們聚集在美國雪城大學的明諾布魯克會議中心,召開了一次研究公共行政學的學術會議141。此次會議不僅探討了公共行政所面臨的時代挑戰和所存在的問題,而且還撰寫出一大批研究政策科學的學術論文,著手建立政策科學的新規范,第一次把改善政策制定問題與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聯系了起來,創造性地規劃出了政策科學未來的發展方向和遠景。因此,由沃爾多教授所倡導與組織的明諾布魯克會議,不僅標志著新的社會治理理論與學派的誕生,也使他成為推動政策科學發展的先驅者之一。總之,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不僅使得行政理念與制度安排發生了重大變化,而且也為政策科學的理論體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更為公共政策的發展實踐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的相互關系
一般來說,公共管理在實現公共利益這一基本目標過程中,主要完成兩項任務:其一是如何有效増進公共利益,其二是如何合理分配公共利益,并在此基礎上完成公共利益的協調、整合及合理分配151。公共管理這一目標不僅強調結果上的公平,而且強調機會上的平等,不僅強調社會民主,而且還強調社會責任,使得那些具有同樣能力的人們擁有了同等的生活機會,獲得了自己所應得到的基本權利與根本利益。
公共管理強調社會公平的這一基本價值和理念,為公共政策發展奠定了一個建立在理性實證主義之上的哲學基礎,使得實現公共利益成為公共政策實踐的核心要素。如果說公共管理的誕生起初還僅是作為人類社會己經進入現展階段產物的話,那么作為公共管理重要工具公共政策的誕生,恰恰是現代社會生活之公共領域日趨擴張,并與私人生活領域形成鮮明對照和內在緊張之事實的集中反映,所以作為可以有效配置社會資源、極大地影響著公共部門形象的公共政策,決定著政府管理社會的質量和價值導向。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影響公共管理的首要因素乃是公共政策。因為公共管理的一切有效性與合理性,完全取決于高質量的公共政策。
在對公共管理研究的過程中,人們早己普遍地認識到公共政策不僅是社會政治活動的結果,而且也是公共事務中所制定的行為規范,引導著公眾與社群的行動,是政府維護公眾利益的重要手段。許多專家學者甚至認為,公共政策過程實際上就是公共管理運行的核心內容,而公共管理的相關組織就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主體121(P89)。因此,對公共政策的研究,必須涵蓋整個公共管理領域,必須成為整個公共管理研究的核心內容。與傳統的行政研究相比,公共管理更注重對公共政策的設計與運用,從而使得社會管理更加科學化與民主化。也就是說,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過運用正確合理的、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能夠反映客觀實際的公共政策,全面有效地解決人類社會所面臨的各種各樣的政策問題,以此來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在早期的公共管理研究過程中,人們一般關注的是公共行政決策的科學化和最優化,所采用的主要是理想型的理性選擇模式,這種模式強調在政策選擇過程中要充分掌握相關的政策知識和信息,并通過科學理性的分析方法選擇最佳的政策方案。此后,隨著人們對公共管理的深入研究,更多的專家學者注意到理想型的理性選擇模式過于脫離現實,從而忽視了人類認識能力的局限性和政治因素對公共決策的影響,因而提出了漸進的與有限理性的公共決策模式。查爾斯.E林德布羅姆(ChalsELindbOn)的漸進主義政策理論與赫伯特。西蒙(HebertASm〇n)的有限理性政策理論最具有代表性。
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公共政策研究開始注重社會多元價值和倫理方面的研究,強調應用更多的社會知識來規劃和設計未來政策。政策設計的概念被引進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分析中來,這一概念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應更多考慮社會環境因素,尤其是考慮公共政策對社會及其成員將產生的影響,而不是只考慮誰在統治,誰是政策的獲利者和誰在政策制定過程的參與競爭中勝出等傳統政治學問題。查爾斯.E林德布羅姆與赫伯特■西蒙認為,政策的失敗與否從根本上講是一個政策設計的問題。政策設計不是一種純技術和純工具性的應用領域。成功的政策設計必須考慮人們的政治、社會、文化和經濟方面的環境,并能誘導人們采取有利于政策實施的行為171。因此,政策設計理論包括了至少三個方面的內容:政策結構性邏輯的模式、個人決策模式和政策環境模式,而這些概念和模式應該是建立在經驗性研究基礎上的。
一般來說,公共政策的實踐過程,實質上就是一個社會利益表達與實現的過程,當某個社會利益集團或者個人提出一項政策訴求的時候,公共政策過程就開始了,而這種提出政策訴求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社會利益的表達過程。因此,在公共管理的視角下,公共政策不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個具有實質性內涵的實體在社會利益的分配過程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扮演著權威性的重要角色。
在某種意義上講,隨著多元利益社會的形成和發展,作為社會資源重要分配途徑的公共政策影響力的逐漸増強,公共政策必將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即政府利用公共政策來調整、組織社會生產和生活,己經成為其管理社會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特別是隨著現代社會生活與政府管理活動的日益復雜化,傳統的以經驗性為基礎的政府決策已經遠遠不能夠滿足政府現代社會管理的實際需要,必須要實現由經驗型向科學化決策模式轉變。實踐證明,作為社會價值權威性分配的重要機制,公共政策的民主性與科學性,既是推動政府重大決策邁向高質量的必由之路,也是促進公共管理不斷發展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
作為公共管理重要社會治理手段的公共政策,公共利益是它的核心要素,特別是對公共利益的分配具有絕對權威性。為了協調與平衡公共利益的沖突,保持社會的穩定、和諧與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共政策需要承擔起協調、平衡與分配公共利益的重任。因此,強調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主張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與向公民負責,以及積極倡導行政服務的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內涵與特征。公共政策所特有的這種內涵與本質特征,使得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完全可以在社會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有效地去實現公共利益的不斷増進與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這一公共管理的基本目標。有效促進公共利益的増長,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既是公共利益的集中體現,也是公共政策的本質特征,而公共政策的這一本質特征,是決定公共管理效率的好與壞、高與低的首要因素,是政治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
在實現公共利益這一基本目標的政治邏輯過程中,就其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的關系而言,公共管理是公共政策賴以存在與發展的哲學基礎,起著主導性作用;而公共政策則是公共管理重要的治理手段,而且也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對公共管理具有能動的促進作用,是政策行政的具體表現。也就是說,公共管理只有依賴公共政策才能有效地増進公共利益,才能實現合理分配公共利益的社會目標,才可以通過政策問題行管理之道,從而促進人類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反之就會導致公共管理的混亂,損害公眾的根本利益。因此,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兩者之間存在著一種辯證統一的關系,它們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公共政策既是公共管理活動的基本依據,又是公共管理活動的基本手段,是在公共管理急需積極符號之時出現的一種積極符號,是公共管理的藝術與科學跟管理的藝術與科學的聯姻,而且這種聯姻是平衡的。總之,公共政策作為公共管理有效解決社會利益沖突的重要機制,是一種探求公眾參與分配、協調與整合社會諸方面利益的最佳方式,體現了現代社會民主協商的本質特征。
三、公共管理體系中的政策本質特征
公共政策作為公共管理的一種新的政策系統范式,誕生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此時的美國在對社會進行有效管理的過程中,己經把政策的概念加入了“公共”這個定語,演化成為了“公共政策”,而這一根本性變化的主要原因,是與美國現代民主政治體制的確立有關,它為現代公共政策產生的合法性奠定了社會基礎,難怪現代政策科學的創始人哈羅德拉斯韋爾在對公共政策內涵所做的六點界定中,他在第一點當中就堅定地認為“公共政策是一門關于民主主義的學問”。
政策從傳統政策演變成為公共政策,不僅擴大了政策主體的范疇,而且對政策內容也賦予了新的內容,使得人們對現代政策的理解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可見公共政策概念中的“公共”二字對于界定公共政策的基本內涵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公共政策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它與傳統政策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特別是從本質特征上講,公共政策與傳統政策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及其產生的動力源,就體現在“公共”二字上,而“公共”二字從根本上決定了兩者在決策體系、涉及的范圍與內容,以及價值取向上的不同。
首先,傳統政策和公共政策分屬于兩個完全不同的決策體系。傳統政策是一種封閉式的個體決策體系,其政策制定主體不是民主選舉的,不是公眾經由法定程序賦予的。政策在本質上體現的不是民意,而是帝王將相的意志,是封建帝王的一道道“圣旨”,缺乏程序上的合法性。因此,傳統政策強調決策程序與過程的高度集中,缺乏政策分析和政策評估,尤其是不允許公眾參與決策,使得公眾缺乏了解和影響公共決策的路徑,在整個決策過程中處于被動的地位。由于傳統政策不能夠為公眾提供有效參與社會管理與監督的途徑,缺乏公眾參與社會重大決策與監督執行的機制,缺乏與公眾進行平等、真實對話溝通的社會基礎和科學實踐,所以傳統政策體系是一種多位一體的決策模式,每一方都是決策的當事人,幾方之間的關系不是一種平行的關系而是一種上下關系,缺乏超然于外的一方進行監督,更多表現為有限的自我道德監督。因此,傳統政策是一種冷政策,它極大地弱化了對決策體系的全面監督,較多地蘊含著決策失誤的可能性與普遍性。
由現代民主型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是一種熱政策,它積極倡導公眾在決策過程中的參與和分享使得公眾在整個決策過程中處于一種主動的狀態,從而能夠有效地保護公眾的個人利益,避免有些出臺的公共政策看似公平,實際上卻隱含著巨大的不公平性。因為任何一項公共政策,首先應該考慮的是對“私權”的敬畏,只有當窮盡一切辦法未能奏效之后,才能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而犧牲個人利益。并且,由于涉及到對廣泛“私權”的傷害,這樣的公共政策在出臺時必須要經過嚴格的聽證程序,讓涉及到根本利益的公眾都能夠積極參與整個決策過程,避免決策過程中的黑箱操作和信息不對稱,以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公共政策的決策體系是一種在公共能量不斷増長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的一種開放對話式的群體決策體系,強調社會分權、政策分析、政策評估和決策中心多元化,強調公眾對于重大社會決策的積極參與,具有決策程序不斷下移的功能,以不斷提高政府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為工作中心,從而使得公眾參與公共決策的路徑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公眾從過去對公共決策的間接參與轉換為直接參與。
論文關鍵詞 社區 社區管理 無訟社區 社區法官
隨著改革開放及現代經濟社會的發展,社區的概念及社區的管理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社區糾紛數量劇增,社區矛盾變得多樣化和新型化。
一、社區及社區管理的概念
(一)社區的概念
社區一詞系從英文Community翻譯而來,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其1887年發表的經典著作《社區與社會》中首次使用該詞。他認為,社區較社會而言,人與人的關系更積極,人們之間相互更熟悉。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這一詞匯就已傳入中國,但官方提出社區服務這一概念,是在1986年由國家民政部提出,之后社區這一概念才為廣大群眾所知曉。
由于學者立場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對于社區的界定亦有不同見解。一般而言,社區是指由一定數量的居民組成的、具有內在互動關系與文化維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體,地域、人口、組織結構和文化構成了社區的四個要素。官方文件即中法辦[2000]23號文件將社區界定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由此,我們看到社區這一概念從其產生伊始,所強調的就是社會生活共同體,正如這一概念的首倡者滕尼斯所言“社區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很親近”。
(二)社區管理的概念
社區的形成必然帶來相應管理方式的變化,而所謂社區管理是指社區內各機構、單位、組織、團體和廣大居民共同參與的區域性、全方位的自我組織、自我服務和自我管理。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社區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具有不容忽視的作用,完善社區管理方式,對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社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社區管理的現狀
居民是社區的主體,也是社區法治的主體,居民穩定社區就穩定。故法治進社區,對社區進行法制化管理成為當前維穩工作的重要組成之一。筆者現將法治社區的背景及必要性逐一進行分析:
首先,目前社區逐漸成為糾紛矛盾相對集中的敏感地,究其原因主要如下:(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區居民的思想觀念、生活方式、相互關系也都發生了較大變化,人們遇到更多的社會、經濟、法律等問題。(2)人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逐漸提高,伴隨而來的是法律需求不斷增強,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也不斷增強。現在的社區糾紛與過去相比,具有復雜性、難調性、易激化性等特點,例如在社區內占用公共綠地的糾紛、亂打亂建影響居民采光通風的糾紛、物業管理與業主的糾紛、遺產繼承和贍養糾紛等等,這些糾紛僅僅依靠說服教育、行政手段遠遠不夠,還必須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進穩定。因此實現社區有序管理,需要法律進社區。
其次,社區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作為城市居民和單位居住、生活及工作的重要場所,它既要滿足居民高質量的生活需求,又要全面發展,包括社區管理、社區文化、社區服務、社區教育、社區治安、社區衛生等,致力于形成團結和諧的人際關系、規范有序的管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圍、安全的社區治安秩序、舒適優雅的環境等。而社區工程的有序運作,需要法律進社區,通過社區法治可以發揮其教育、規范、引導、懲誡功能,依法保障社區健康發展。
最后,隨著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區作為轄區基層管理的載體,管理任務越來越重,除擔負著物業、治安、環境、綠化等等,還擔負著低保救助、出租房、暫住人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等。各種社會問題使社區管理職能加大,要想管理好,必需步入法治化軌道。促進社區健康發展,需要法律進社區。
三、“無訟社區”理念的現實可操作性
(一)“無訟社區”的概念及提出背景
“無訟”來源于《論語》中“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是一個社會因沒有紛爭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雖有法律而擱置不用的一種理想狀態。作為城市基本單元的社區,人與人之間同質化弱、松散性強、追求獨立訴求的“陌生人社會”特征愈加明顯。將社區作為載體,把“無訟”和“社區”兩個源于傳統和現代的元素有機融合,尋求解決糾紛的新思路,在動態平衡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成為當今法院因應時代變化的全新實踐。
(二)目前“無訟社區”的運作模式
“無訟社區”就是要爭取在社區化訴、少訟、最終實現無訟。為此,法官要轉變思維,走出法庭,司法服務前移,深入社區從矛盾的源頭著手,化糾紛于萌芽中。實踐證明,無訟社區不是空中樓閣,建立起一套高效、便捷的化訟機制,是我們實現社區無訟的制度保障。我們和社區居委會、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等職能部門聯動,搭建靈活多樣的化訟平臺。同時,整合社區內各種資源,發揮合力優勢,提升社區自我修復、自我管理的能力。群眾參與無訟建設,從外部引導,到自發、自覺,需要我們將無訟理念廣為宣傳,使之深入人心。
社區法官,顧名思義,就是法官要走出法庭,走進社區,從而縮短法院、法官與市民之間的距離,改變過去上法院打官司的單一糾紛解決機制,發揮司法的能動作用,與街道、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共建法律服務網,力爭將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化解在基層。社區法官工作機制,是通過發揮社區法官“1”的核心作用,充分調動社區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司法所、派出所、人民群眾等“N”個綜治資源的作用,共同預防和減少糾紛,營造無訟和諧社區,同時也縮短了法院、法官與百姓之間的距離,提升了法院和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親和力。
“無訟社區”向社區派駐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況下,法院的這種做法表面上看似乎“浪費資源”,其實卻神似“自塞一眼”,實際運作的效果有如虛竹大破珍瓏棋局。大量的矛盾糾紛通過法官、社區工作者、專家學者或人民調解員的調解,得到有效化解。“無訟社區”成為矛盾糾紛化解的一招妙棋,成為當前社會管理創新的“廈門樣本”。
“無訟社區”的做法也得到了社區居民的歡迎,很多矛盾糾紛當事人都認同一個觀點:如果沒有“無訟”調解,他們的糾紛只能決斷于法庭。正是有了法官的源頭介入和社區工作者的“人情化”調解,他們最后才化“干戈”為“玉帛”。
的確,化解矛盾糾紛最關鍵要注重源頭預防,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無訟社區”有機融合了法院、社區、專家學者等各方面的資源和優勢,充分調動各方的力量,構建起了多元化的糾紛調解機制,暢通了群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有利于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改變社會管理方式,完善社會管理機制。
四、“無訟社區”的發展
無訟社區”的創建從根本上說就是樹立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理念,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基層,充分發揮社區法官和基層組織的作用,把社會管理服務的觸角延伸到社會前端,及時發現、掌握和解決源頭性、基礎性和根本性的社會問題,把矛盾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當然,創建“無訟社區”,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長期的堅持和付出。如何進一步推動“無訟社區”的發展,筆者建議:
(一)拓展“社區”概念的外延
將傳統意義上的居民居住區拓展到具有同類性質、同一地域的人群中,從小區拓展到景區、校區、廠區、商圈、港口等。精心培育“無訟社區”、“無訟校區”、“無訟商圈”、“無訟行業”、“無訟交通”等“無訟”品牌,以點帶面,拓寬“無訟”內涵,充分發揮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作用,營造出“少訟、化訟、無訟”的良好氛圍。例如廈門市思明區法院,著力培育鼓浪嶼“無訟景區”品牌。2009年12月,思明法院鼓浪嶼法庭與鼓浪嶼街道內厝社區啟動“無訟社區”創建活動。作為全區創建“無訟社區”首個試點單位,內厝社區先行先試,探索出了“一份協議、一個平臺、一道程序”的運行機制。社區法官每雙周三下午到社區“法律診所”坐鎮,為轄區居民和游客提供司法服務和糾紛調解。2011年“法律診所”成功調處民間糾紛21件。在法律診所基礎上,鼓浪嶼法庭與鼓浪嶼家庭旅館商家協會簽訂協議,共建“司法館家”平臺,引導家庭旅館業主誠信、依法經營,第一時間化解旅游糾紛,保障旅游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思明區法院還培育出廈門大學“無訟校區”品牌。2010年11月,思明法院濱海法庭、廈門大學法學院、廈門大學法律事務辦公室、白城社區、演武社區五方簽訂共建協議,啟動全國首個“無訟校區”。法院選派法官開展巡回審判、司法確認、指導人民調解等工作;廈門大學法律事務辦聯同社區及時掌握糾紛信息,協調各部門化解矛盾;共建“陽光法律服務站”,依托法律援助平臺和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對校內和社區糾紛預先排查,審判機構訴前介入,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萌芽和訴外。2011年“無訟校區”共舉辦3場法律咨詢活動,受眾達千余人,化解校區周邊鄰里糾紛112件。
關鍵詞:知識管理;工會管理;管理效率;提升
工會作為黨所領導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職工利益的主要代表者和維護者。而對于國有建筑企業來說,工會就相當于人的“骨架”,正是由于有了“骨架”的連接,人才能正常進行相關活動。因此工會只有通過不斷的運作以凝聚整個企業的向心力,才能將企業成員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最大化激發出來。然而伴隨時代的不斷發展進步,工會管理工作也應當隨之產生相應的變化,否則無法跟上新的形勢需要。而通過知識管理來提升工會管理效率,如今正是一項研究和應用新熱點。
一、知識管理理論研究現狀
所謂知識管理即是指在組織中建構一個人文與技術兼備的知識系統,讓組織中的信息與知識,透過獲得、創造、分享、整合、記錄、存取、更新等過程,達到知識不斷創新的最終目的,并回饋到知識系統齲個人與組織的知識得以永不間斷的累積,從系統的角度進行思考這將成為組織的智慧資本,有助于企業做出正確的決策,以因應市場的變遷。在知識管理理論中,知識又被分成了兩類,一類是顯性知識,一類是隱性知識。能夠用數字和文字表達出來的,能夠以硬數據形式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共享和交流的知識,都屬于顯性知識,而難以通過數字和文字表達出來,難以格式化的且具有高度個性化的知識,都屬于隱性知識,比如企業員工的預感、直覺、感觸、感悟等等都屬于這一類。根據有關調查研究顯示,一個企業的知識42%左右都存在于企業員工的頭腦中,即隱性知識,剩下的才是顯性知識,由此可見在企業管理中,顯性知識與隱性知識兩者的分布相比較而言是比較平衡的,因此在工會管理中,必須對這兩種知識都加以格外重視。
二、知識管理在工會管理中的具體應用
(一)成為知識主管
在知識型社會背景下,工會管理中的知識管理向工會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工會管理者能夠熟練管理一切的工會知識,不僅要熟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各種理論知識,而且要熟悉工會相關政策與知識,另外還必須對工會未來的發展前景有著一個清楚的認識,因此工會管理者應當積極向知識主管轉變,領導工會全體成員按照企業黨委的工作目標,不斷增強工會的凝聚力。此外,在信息化的如今,國有建筑企業的各個方面的管理也實現了信息化,因此作為知識主管,還應當擁有一定的計算機技術,能夠熟練靈活地運用計算機技術來促進知識管理的實現。最后,知識主管還應當時刻關注員工思想動態,在及時滿足員工的各種需求的同時,更要注重整理和匯總員工的顯性知識,并在此基礎上促使工會的隱性知識向顯性知識轉化,最終實現將員工的個體知識轉化為工會的集體知識,用知識的力量推動工會創新發展。
(二)創新工會文化
創新是知識管理的一項重要目標,然而創新過程中,雖然人們的目標往往是美好的,但結果卻不一定是美好的,因此這就使得一些工會管理者不愿、不敢創新,但是不創新又何談實現知識管理呢?因此對于工會管理者而言,首要之重就是要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樹立創新理念,要敢于創新、勇于創新。那么在創新工會管理的過程中,什么樣的創新能夠最大程度降低創新風險,而又能夠同時實現創新目的呢?比如近些年來一直提倡的“以人為本”的工會文化創新就特別適合國有建筑企業工會工作。“以人為本”的工會文化創新提倡柔性化管理,要求尊重企業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要注意注重企業員工的主體意識、創新精神,要注意多鼓勵他們、多關心他們,充分考慮員工的利益,努力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努力為企業全體員工營造一個相對民主、平等的工作環境,倡導扁平式組織結構,確保企業員工彼此之間能夠實現溝通的無阻礙。工會可以多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工會活動,通過延長手臂、激活基層、擴大影響等手段不斷提升工會文化軟實力,用生動活潑、特色鮮明、富有成效的具體實踐回應黨和企業員工的期望。
(三)開展績效管理
績效是一個非常寬泛而復雜的概念,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與測量,其就會有著不同的定義。如果從組織的角度而言,那么績效就是指在組織目標的指導下員工所進行的行為。績效管理是一種雙向的行為,不僅需要管理員工在企業中的工作行為,還需要分析員工的工作行為所產生的效果。為了讓績效管理產生一定的效果,則企業需要定期不斷地進行績效管理。在工會管理中,知識管理的實現同樣離不開有效的績效管理,同時績效管理也是工會實現科學化管理的關鍵。通過開展績效管理,國有建筑企業工會能夠憑借績效考核結果來檢驗自己進行知識管理過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否契合工會發展需求,以便對其中不合時宜的部分及時予以調整或完善。同時還可以借此實現對工會工作情況的檢查與監督,從而肯定工作中積極的方面,督促其改進不好的方面。完整的工會工作績效管理,不僅包含過程管理,還應當包含效果管理。管理范圍涉及到工會管理人員工作績效的管理、工會工作過程績效的管理、工會工作結果的分析。績效管理指標主要包含是否增強企業的工作目標、相關工作部署的理解力與認同感,是否提升了員工對企業文化、價值觀的認同感,是否提升了員工工作積極性,是否增強了員工集體凝聚力等多個方面。
三、結語
在知識型社會環境下,國有建筑企業工會應當努力適應環境的變化,嘗試將知識管理應用到工會管理中來創新工會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管理的優勢,以提升工會管理工作效率,從而提高工會的工作水平,促進工會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劉怡君.工會管理中運用知識管理的創新性分析[J].現代國企研究,2016,(14):69.
關鍵詞:大數據技術;創新;社會管理機制
隨著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網絡產業的迅速發展,大數據技術已經滲透進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重要的社會生產因素,推動著全球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①當今時代,城市管理正朝著信息化、網絡化以及精細化方向邁進。在這樣的發展新形勢下,在數據收集、處理、加工方面頗占優勢的大數據技術便成為創新社會管理機制的重要手段。我們首先要掌握河北省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將其與大數據技術相聯系,運用大數據技術變革社會的管理方式,從而找到解決河北省社會現存問題的方法,推動河北省社會又快又好發展。
一、大數據的內涵
1.大數據的概念大數據,又被稱為巨量資料②,指的是需要新處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強的決策力、洞察力和流程優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長率和多樣化的信息資產。大數據通常是指以一種多元化的形式,通過眾多來源途徑搜集而來的龐大的數據組合,大數據通常具有實時性。大數據技術是位居數據分析前沿的現代化技術。2.大數據的特點在物聯網等各種網絡的迅速發展,智能終端、視頻監控等網絡技術快速普及,數據呈現爆炸性增長的背景下,應時代而產生的大數據表現出了四大顯著的特征。首先,大數據規模龐大。所謂大數據,最重要的特征是大,從TB級別,躍升到了PB級別。到現在為止,社會所生產的印刷材料的總量才幾百PB,從古至今所有人類所說過的話的總量大約才幾EB(1EB=1024PB)。從這些對比分析中,足以看出大數據所蘊含的數據規模之大。其次是大數據處理的高速性。大數據有一個“一秒定律”,其含義是為了處理結果能夠及時有效,大數據必須要在1秒鐘內形成所需要的答案,如若不能,處理結果則過期作廢。面對如此龐大的數據群,要在1秒內獲取答案,這是堪比光速的運算時速。第三是大數據種類的多樣性。大數據的種類非常多,包括各種視頻、圖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多樣性的數據類型,促使數據劃分為結構化數據以及非結構化數據。結構化數據是以文本為主的便于存儲的數據類型,而非結構化數據則是與之相反的極不容易存儲的數據類型,如今社會非結構化數據越來越多,數據多樣性的發展對數據的處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是大數據的價值性。大數據的價值密度極低,以一段視頻為例,在整個視頻中,能夠使用的數據可能只有一兩秒。想要獲取大數據的價值就好像在沙地里尋找金子般困難,要從紛繁復雜數量龐大的數據中尋找非常稀少但卻極其珍貴的數據信息。
二、河北省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河北省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當今社會飛速變化發展,但與之相對應的社會管理機制卻處于滯后狀態。河北省社會管理機制存在著諸多問題,亟待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社會的各個管理部門之間的數據資源不能很好地做到共同分享,社會管理處于一種破碎化的管理狀態之下,各部門之間相互分割,單獨管理,缺乏溝通,進而導致對相同數據進行重復統計,極大地浪費了政府進行社會管理的成本。同時由于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致使民眾辦一件事要在各個部門之間來回穿梭,從而導致公共服務質量水平低下。其次是河北省社會管理中存在著嚴重的越位、缺位現象。政府在社會管理中占據主導地位,實施著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忽視甚至阻礙社會組織和民眾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最終也導致政府自身負擔過重,使社會服務效率低下。管得過寬分散了政府管理職責范圍之內的事的精力,導致該處理之事管不好,多管之事也為難的局面。除此之外,河北省在社會管理中還存在著決策制定失誤,執行行為受阻,社會監測和預警體系不完善等問題。2.引發這些問題的原因首先從思想觀念方面而言,河北省在社會管理中管理理念滯后,在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過程中仍未實現從管制理念到服務理念的轉變;在社會管理過程中,各類主體之間依舊沒有協同管理的觀念;在數據頻繁變換的今天,仍舊沒有改變靜態管理觀念。思想指引行為,管理理念落后進而導致管理行為跟不上社會發展的步伐,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反過來又阻礙了社會的管理。其次是在大數據時代下,在社會管理中缺乏對大數據的統籌機構以及標準體系,從而導致數據資源無法實現共享、得到有效的利用。并且決策者忽視已有數據和民眾意愿,致使其所做的決策不能夠與時俱進,符合民意,從而使得社會管理中民怨四起,嚴重制約了社會發展。第三是在社會管理中,數據管理技術的落后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大數據極為重要的作用在于預測,只有通過預測才能未雨綢繆,從而提早做好防范,數據管理技術的落后阻礙了這一過程的實現,進而影響了社會的管理。
三、利用大數據技術創新河北省社會管理機制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