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put id="zdukh"></input>
  •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稅收社會化管理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稅收社會化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稅收社會化管理

        第1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關鍵詞]高校后勤改革;后勤社會化;稅收管理;規范化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給高校的管理與發展帶來了生機和活力,由此而引發的稅收問題成為高校和稅務部門乃至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它不僅關系到高校后勤改革的發展,關系到稅收能否規范化管理,也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主要表現為高校后勤經濟實體從事學生公寓、教師公寓、食堂經營和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利用學生公寓、教師公寓和食堂等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服務;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服務;設置在高校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或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等。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將高校后勤服務納入市場經濟體制,運用市場機制,建立由政府引導的、社會承擔為主的,適合高校辦學需要的法人化、市場化的后勤服務體系。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將高校中具有經營性、社會性和服務性的活動納入到市場化發展的軌道,作為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參與市場競爭。從稅收角度來說,這就意味著高校后勤經濟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人,享受和承擔稅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這不僅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增加社會供給,而且還可以為國家貢獻稅收。同時,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可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和科研,減輕我國長期以來計劃體制模式下高校辦學形成的沉重負擔。

        一、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涉及的稅收問題和現行稅收政策

        (一)營業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二)增值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有關規定計征。

        (四)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稅收的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在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中因建學生公寓而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由于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的同時,也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必須明確的是:高校后勤實體應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經營活動進行單獨核算,分別進行納稅申報,不進行單獨核算和納稅申報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二、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稅收征管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法律法規滯后,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主要表現為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反應和規范高校的后勤改革,政策法規不明確、缺乏連續性。我國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征稅最早是以通知形式下發的,也就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2月28日的《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對高校后勤企業的有關經營活動實行減稅和免稅。這一通知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但其期限是到2002年底,目前這一政策延長到2005年底。嚴格說來,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規,其嚴肅性和剛性都嚴重缺乏。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確問題,難以保證稅收征管及時到位,各地稅務部門對此也一直無法準確把握,甚至采取姑息態度,這種狀況直接影響了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高校后勤改革的不規范、不徹底,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稅收征管的規范與否,與高校后勤改革是否規范,是否到位存在著相互依存關系。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統的剝離,但實際上,有些學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過場,只是做了簡單的改頭換面,在后勤處或總務處上掛個企業集團的招牌,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基本上還是老樣子。從根本上來分析,目前我國高校的后勤企業并未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運行,這其中雖然有觀念上的、社會經濟環境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最關鍵的制約因素是來自體制上的因素。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產權明晰,我國高校后勤資產的所有權在國家,占有權在高校,后勤實體對后勤資產只有不完全意義上的經營權,沒有對其所經營資產的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后勤實體不是真正的法人主體,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這一切從根本上妨礙了高校后勤改革,從而造成不利于稅收征管的局面,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

        (三)稅收征管服務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稅源流失。由于我國高校大多數為政府辦學,國家投資,長期以來人們認為高校是育人的地方,遠離市場。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存在觀念滯后,重管理,輕服務,多被動,少主動的傾向,適應改革和市場的能力較弱,忽視了對高校的稅收服務。深入高校少,缺乏主動服務意識,稅收服務不到位,使高校這一現實的和潛在的稅源未能被關注和重視起來。同時,稅收征管的基礎資料不全面,征、管、查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稅源流失。無庸置疑的是,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一個增稅因素,無論是流轉稅、所得稅還是其他稅收,稅源和稅基都會隨著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斷完善而擴大,稅收收入也會隨之而不斷增長。等高校后勤改革徹底完成之后,高校后勤企業與其他經營企業一樣,不再享受任何稅收優惠政策時,必將為地方稅收的增長做出積極的貢獻。

        (四)稅收征管方法和手段滯后,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目前,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活動的稅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對高校后勤對外服務部分,即:既對學生提供服務,也對社會開放的各種科研實體興辦的公司、各種補習班、校園圍墻外的餐館、書店、理發館等后勤經營行為進行了相應的稅收征管。稅源監控常用手段主要是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納稅檢查和稅控裝置等。而對于由學校后勤部門直屬的、專門為學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務的機構,如對本校學生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食堂、醫務所、學生公寓、電影院、理發店、澡堂等這一部分潛在的稅源未能進行有效的登記和管理,基本處于無監控或漏征漏管狀態,造成該部分稅源疏于監管,造成稅收征管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管理不到位。

        三、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規范化管理

        (一)完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規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對國家稅收產生著積極的影響,稅收法律法規對此應及時加以規范,力爭使稅收規范與高校后勤改革保持協調一致。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立法,應本著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稅、減少涉稅爭議、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進行。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管理,要本著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原則進行,既要從有利于我國高等教育的長遠發展出發,又要從嚴肅稅收法律和保護國有資產收益的角度來加以統籌兼顧,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稅收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規范化管理,促進高校后勤組織的規范運轉。只有稅收政策法律制度科學、完善、合理,才能使稅收規范化管理得以實現,并且通過稅收規范化管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功能。

        (二)轉變思想觀念,樹立稅收服務意識。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要樹立以納稅人為本的新型稅收服務觀,確立尊重納稅人就是尊重發展,促進發展的正確收觀。把對納稅人的尊重體現在為納稅人服務上,處理好依法治稅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加強管理與完善稅制的關系。充分認識到搞好服務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把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經濟的服務。把對高校的稅收管理看成是對高校改革的支持與促進,是對高校后勤的鼓勵與扶持,促進與服務。將管理和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服務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改變重管理輕服務的征管模式。稅務機關要主動深入高校,宣傳稅法,講解稅法,掌握高校后勤改革信息,摸清稅源,為高校后勤改革的納稅問題出謀劃策,進言獻智。同時,還必須注重稅收執法的剛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依法計征、依率計征。健全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不斷完善高校后勤的稅收規范化管理,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和質量。

        第2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論文摘要】《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頒布實施,從政策上明確了對高校后勤企業的有關經營活動實行減稅和免稅,但是,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卻遇到很多問題。因此,研究中國高校后勤領域稅收政策的歷史和現狀,對于深化高校后勤實體社會化改革,加強高校后勤實體稅收管理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論文關鍵詞】高校后勤實體改革稅收政策規范化

        隨著高校“教育產業屬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內部一個封閉的特殊市場,正日益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稅收角度來說,這就意味著高校后勤經濟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人,享受和承擔稅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這不僅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還可以為國家貢獻稅收。同時,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可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和科研,減輕我國長期以來計劃體制模式下高校辦學形成的沉重負擔。

        1高校后勤實體改革涉及的現行稅收政策

        (1)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2)營業稅。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3)所得稅。《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2006年8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100號文《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徹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4)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的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在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中因建學生公寓而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費附加,由于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的同時,也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高校后勤實體改革稅收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法規滯后,政策法規不明確、缺乏連續性,直接了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反應和規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來,以高校擴大招生這一政策背景所帶來的高校大發展和引發高校投資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引發的高校資產經營盈利性,在稅收政策層面上開始把高校納稅主體從免征范圍放置于實際征收范圍中去。

        嚴格說來,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規,其嚴肅性和剛性都嚴重缺乏。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確問題,難以保證稅收征管及時到位。

        (2)高校后勤實體自身的改革不規范、不徹底,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稅收征管的規范化與否,與高校后勤實體的改革是否規范,是否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統的剝離,實現了獨立納稅人的過度,但實際上,有些學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過場,實質上并未發生變化。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我國高校后勤資產的所有權在國家,占有權在高校,后勤實體對后勤資產只有不完全意義上的經營權,沒有對其所經營資產的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后勤實體不是真正的法人主體,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這一切從根本上妨礙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3)稅收征管和手段滯后,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活動的稅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對高校后勤對外服務部分,而對于由學校后勤部門直屬的、專門為學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務的機構,這一部分潛在的稅源,未能進行有效的登記和管理,造成該部分稅源疏于監管,造成稅收征管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管理不到位。

        3高校后勤實體稅收規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稅收、行政法規,為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規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關于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立法,應本著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稅、減少涉稅爭議、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進行。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管理,要本著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服務于、服務于社會的原則進行,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稅收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規范化管理,促進高校后勤組織的規范運轉。

        (2)改進稅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逐步使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征管進入正規軌道。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規范化管理必須以信息化管理為手段,把稅收信息化建設作為規范化管理的切人點,完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稅務機關要積極構建功能齊全、提升信息技術的應用水平,加強系統管理,確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3)加強相關部門聯合,健全和完善社會綜合治稅機制,全面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管理。因為高校后勤實體的經濟活動涉及到工商營業執照的領發,涉及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多個稅種的稅款征收和繳納,涉及到對高校的財政撥款等諸多問題,涉及到國稅、地稅、財政、銀行、工商等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為了更好地促進高校后勤改革,帶動高校發展,完善稅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門之間加強協調與配合,擴大信息交換的范圍,實現社會信息資源共享。

        自2000年國家出臺對高校后勤實體的政策以來,幾經變更,形成了對高校后勤實體相關稅收政策的不斷修改和變化,也加重了稅務部門對于高校后勤實體稅收管理的難度。面對這樣的現實,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規范化管理,亟待解決。這不僅關系到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的稅收管理,更關系到如何發揮稅收調節經濟、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作用。在我國稅收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的今天,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管理作為國家稅收工作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3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關鍵詞:社會化納稅服務;注冊稅務師行業;納稅人協會;納稅服務志愿者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01

        一、我國社會化納稅服務的發展

        我國的社會化納稅服務起步較晚,發展比較緩慢,尚未形成規范的組織體系,其主要形式是由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咨詢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的稅務服務,而由稅務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建立的納稅服務體系尚未形成,由納稅人協會、稅收志愿者組織等提供的稅收服務尚處在萌芽階段。

        1.營利性納稅服務的發展

        當前,注稅行業在全國范圍內發展勢頭良好,但是也存在突出問題:一是定位不準確。個別地方注冊稅務師事務所與當地稅務機關未徹底脫鉤,在服務方式的提供上還存在由稅務機關靠行政命令強制的現象。二是注冊稅務師行業的執業標準不規范從協議的簽定、底稿的制作、業務的審核,到相關鑒證報告的出具,還存在不統一、不規范的現象,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有待于進一步加強。隨著我國稅法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對稅收行業業務要求標準越來越高,注稅行業人員只有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知識,才能勝任各類業務,從而保證質量不斷提高。

        2.非營利性納稅服務的發展

        我國各省、地市“納稅人之家”可謂遍地開花,“納稅人之家”組織遍及各行各業。稅務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共建的“納稅人之家”方便了各類企業的納稅服務訴求,“納稅人之家”的服務深入社區使得稅收服務工作更貼近納稅人,同時也便于稅務部門傾聽納稅人呼聲。總之,“納稅人之家”在保護納稅人權益、提高納稅遵從度、促進我國納稅服務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3年北京市朝陽地稅局首先提出成立“納稅服務志愿者隊伍”的提議并于2004年正式成立了中國第一支“納稅服務志愿者”隊伍,自此志愿者隊伍日益擴大,納稅服務志愿活動蓬勃開展。目前,納稅服務志愿者主要為一些有特殊困難的納稅群體服務;為需要援助的特殊納稅群體無償提供包括稅法宣傳、政策咨詢、納稅輔導、涉稅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幫助建賬及提供賬務咨詢服務等納稅服務,并且免費提供代辦服務。

        二、對我國社會化納稅服務管理發展的合理建議

        隨著公共服務理念的形成和社會經濟形式的發展變化,以稅務機關為主導,多種服務組織共存的納稅服務模式已基本形成,“納稅服務社會化”的趨勢日益明確。為推動納稅服務工作的發展,納稅服務司組織擬定《全國稅務系統2010-2012年納稅服務工作規劃》,對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進行全面指導。其中,對如何發揮涉稅中介作用、加強社會組織協作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在過去的三年內,按照《規劃》的具體工作要求,社會化納稅服務發展不斷完善,涉稅中介行業管理制度不斷規范,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志愿者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形式不斷豐富,隊伍不斷壯大。總之,社會化納稅服務的廣泛開展在“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手段”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當前,納稅服務工作面臨很大的機遇和挑戰,要優化納稅服務,構建社會化稅收服務體系,必須借助社會力量,加強和政府其他部門的協作,規范壯大稅務等社會中介組織,扶持發展納稅人協會、稅收志愿者服務等社會組織,現對社會化納稅服務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1.規范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

        從國外納稅服務實踐看,注冊稅務師行業是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和逐步完善起來的,是社會提供納稅服務專業化的一種形式,能夠有效地協調征納雙方的關系,節約稅收成本,提高稅收效率。

        為推動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拓寬注稅市場,實現“做大做強”的行業發展目標,必須對該行業進行準確定位。注稅行業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其運行管理一定要獨立,否則將成為政府機構的依附,無法發揮其作用,因此,應該讓注冊稅務師事務所與稅務機關完全脫鉤。此外,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行業監管制度。最后,要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

        2.繼續引導扶持建立納稅人協會

        納稅人協會是納稅人的自我治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組織,引導扶持建立納稅人協會是實現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渠道。一是實現征納雙方之間的有效溝通。通過納稅人協會,在政府和納稅人之間建立起溝通的渠道,稅務部門可以了解納稅人的意見,納稅人則可以及時向稅務局反映問題,提出疑問。二是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協會可以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方面的宣傳服務、咨詢服務;可以定期召開座談會,了解各類納稅人的需求;可以舉辦各類培訓班。把最新的政策及時解釋給納稅人;可以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的權益,對于稅務部門的違紀行為能夠以組織的名義得到處理。三是減輕了納稅成本和征稅成本。

        3.倡導支持納稅服務志愿者組織

        在西方發達國家,納稅服務志愿者已經成為低收入者、殘障人士、老人、處于困境等特殊納稅群體納稅活動主要服務力量,其突出的社會效益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和社會重視。目前國外志愿服務活動呈現出三種趨勢:法制化、政府化和社區化。因此,我國納稅服務也應該注重以上三方面,逐步建立納稅志愿服務的法律規范,通過建立和完善制約服務的政策法規贏得廣泛的社會認同和群眾基礎,確保志愿服務事業在良好的法律環境中成長;納稅服務志愿工作是“無償”的,因此需要政府的資助與支持;志愿者來自于社區、服務于社區,要充分發揮“社區”的橋梁作用。

        肖厚雄(2010)指出“納稅服務社會協作服務要突出協調和配合”。今后,必須協調推動以上三方面的建設,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發揮社會主體的服務優勢和杠桿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資源將納稅服務工作不斷引向深處。

        參考文獻:

        [1]鄧保生.稅收遵從行為與納稅服務關系研究[M].中國稅務出版社,2009:46-47.

        第4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一、我國目前納稅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服務缺位與越位,服務與管理脫節。服務缺位是指因稅務機關執法不到位或者程序不規范,手續繁雜,致使納稅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或承受不應有的人力、物力和精神上的負擔。主要表現在:因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辦事效率低下導致納稅人為辦理同一納稅事項而多次往返,久拖不決;因稅收工作流程不規范,存在程序繁雜、手續繁瑣、票表過多的問題,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增加稅收成本;因稅收政策不完善影響各種優惠政策的落實;因稅收法制不完備,使納稅人不能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服務越位是指超越法律規定的義務范疇,越權提供不合法的“服務”,以及將不屬于納稅服務范疇的內容作為納稅服務提供給納稅人。如有的稅務部門仍然存在擅自減免稅或擴大稅收優惠范圍的現象。

        服務加管理是現代稅收的管理方式,但二者并不是簡單的相加,服務與管理不是分裂的,而是作為統一的整體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將管理(執法)與服務對立起來,一提到管理就忽視為納稅人的服務,容易發生侵犯納稅人權利的情況。一提到服務就弱化管理,導致“疏于管理、淡化責任”情況的發生。

        (二)納稅服務信息化程度低。稅收信息化是將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稅務管理與服務中,深度開發利用信息資源,提高管理與服務水平,并由此推動稅務部門業務重組、流程再造,進而推進稅務管理現代化建設的綜合過程。目前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存在一些誤區:一是重技術輕管理。許多部門熱衷于購買高檔的硬件設備,盲目開發軟件,而對整個業務系統性研究不夠,沒有創新管理方式、優化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結果只是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去重復、模仿傳統的業務處理流程,沒有有效地利用信息資源。二是重系統本身的應用,輕數據資源的管理利用。有的地方更多地是以信息系統來替代手工操作,卻對數據資源管理和信息資源的有效挖掘和利用重視不足。三是輕視信息資源整合及一體化建設。現階段的稅收信息化建設已經涵蓋了從征管到行政管理、輔助決策等各個方面,但這些部分的信息化建設仍然是各自為政,信息資源沒有實現充分共享,沒有形成合力。

        (三)納稅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我國當前的納稅服務主要是由稅務部門來提供,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務主要直接面對的還是稅務部門。如上所述稅務部門的信息化程度較低,集中處理信息,為納稅人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納稅服務的能力有限,對于諸多日常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仍然需要通過辦稅服務大廳的形式,對納稅人實施傳統的面對面的管理與服務。另外,經濟社會尚未發展到相當水平,對社會化納稅服務的需求不足,缺乏推動納稅服務社會化發展的外部動力。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市場化程度不足,其發展和競爭不充分,所提供的有償納稅服務對納稅人缺乏吸引力。

        二、優化我國納稅服務的對策

        (一)服務要求制度化。要把國家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稅務機關應為納稅人提供的法定服務等內容以法規形式公諸于眾,將納稅服務工作納入稅務機關行政行為的范疇,充分尊重納稅人,使其享有的知情權、隱私權、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權、陳訴權、申辯權、行政復議權、行政訴訟權、控告和檢舉權、要求回避權、請求國家賠償權、委托稅務權、索取完稅憑證權等能夠落到實處,保障其合法權益。在此基礎上,制定統一的納稅服務制度,形成實際的、剛性的工作標準。實行考核評價機制,量化納稅服務工作,在內部考核的基礎上,征詢納稅人的滿意程度,加強監督考核,切實規范服務行為。

        第5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縣稅收征管保障辦法》,整合社會資源,調動各鄉鎮、各部門和全社會協稅護稅的積極性,建立和完善社會協稅護稅體系,逐步形??面。

        二、工作目標

        以強化個體工商戶稅源控管和個體工商戶稅收委托征收為主要手段,加強和規范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措施;全面掌握稅源增減變化情況,依法查處偷、逃、騙、抗稅違法案件,有效堵塞稅收征管漏洞,實現由稅源向稅收的最大轉化。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個體工商戶社會化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統一領導和協調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稅收的源頭控管和委托代征工作;條件成熟的鄉鎮可以先行試點,組織成立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綜合服務中心,負責開展個體稅收的委托代征工作,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的納稅服務。各社區、村應設置協稅護稅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積極開展協稅護稅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信息傳遞。縣屬有關部門應定期將個體工商戶辦理工商登記、發放各類許可證照的相關信息及時傳遞同級國稅和地稅部門。

        (二)稅源摸底(報告)。縣屬各部門對各類經營許可證照發放或年審時,應嚴格按“先稅后證”、“先稅后審”程序把關,并將未按規定納稅和漏管戶情況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三)稅源監控。各級協稅護稅組織應及時做好本區域范圍內個體工商戶登記、個人房屋出租等相關稅源信息的采集工作,建立稅源排查摸底制度,掌握稅源動態,并將有關稅源情況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四)審前控制(把關)。縣文化管理部門在辦理網吧、舞廳經營許可證年審過程中,對不能按期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營戶,應責成補繳稅款后方可審驗。

        對在土地征遷過程中支付土地征遷補償費的,支付部門應要求個體工商戶或有關單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支付憑證或納稅證明。

        (五)委托代征。縣有關協稅部門應根據稅務機關的授權委托,按照《委托代征稅款協議》確定的代征內容,在授權范圍內開展稅收代征工作,并主動接受主管稅務機關的業務指導。

        (六)稅法宣傳。建立健全縣、鄉鎮、社區(村)三級協稅護稅組織體系,有效利用貼近納稅人的便利條件,在稅務部門指導下,做好各項稅收政策的宣傳工作,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政策咨詢服務。

        (七)聯合檢查。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工作安排,由縣國稅、地稅、工商、公安、住建、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等組成聯合檢查工作小組,實施聯合檢查,排查漏征漏管等情況。

        五、工作機制

        (一)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各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協稅護稅聯席會議,認真總結工作成效,研究分析本區域內的稅收征管形勢,明確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二)建立工作協作機制。稅務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其他協稅部門工作的聯系和協調,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各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也要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加強工作聯系,形成高效的工作協作機制。

        (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稅務部門和各協稅護稅部門要建立定期信息交換制度,及時傳遞有關涉稅信息,加強涉稅信息的分析利用,實現協稅成員單位間的信息共享。

        (四)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各鄉鎮政府要加強對社區、村協稅護稅工作的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給予一定獎勵,以充分調動社區、村協稅護稅工作的積極性。

        六、其它事項

        (一)各鄉鎮政府應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社會化協稅護稅工作的領導,明確各部門、社區、村協稅護稅工作職責,妥善處理好各方面關系。

        (二)主管稅務機關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委托代征機構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發放《委托代征稅款證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規定向代征單位支付代征手續費。

        第6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為推進市屬高校的改革和發展,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快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后勤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減輕高校日益沉重的后勤服務負擔,使高校能集中力量搞好教育教學,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高等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意見的通知》(〔*〕1號)和省政府《關于推進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的若干規定》(浙政發〔〕291號)的精神,現就推進我市市屬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見:一、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實現高等學校后勤管理模式與運行機制的根本轉變。主要任務是將現有高校后勤服務范圍內的食堂、住宿、通信、水電、修建、醫療及其他后勤服務等從學校行政管理體系中剝離出來,實行企業化經營,社會化運作。同時,依靠和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及資金新建、改造后勤服務設施,不斷提高后勤服務的水平和質量。

        二、市屬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目標是:到*年底之前,市屬高校現有后勤服務經營人員、相應資產及操作運行,成建制地從學校行政管理系統中分離出來,組建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學校后勤服務實體。并進一步改革成為投資主體多元化的企業。新建學生宿舍及后勤服務設施,均應按照后勤服務社會化的模式進行,其資金投入應堅持主要依靠并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和資金的方針。市政府將區別情況,給予必要的政策和經費支持。到*年底前后,基本完成市屬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高等教育發展相適應、政府指導扶持、社會廣泛參與、學生能夠承受、學校有效監督的新型的高校后勤保障體系。

        三、根據市屬高校的實際情況,對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進行分別規劃。進入省高教科研城的市屬高校,其后勤服務納入該高教科研城后勤服務社會化的總體范疇,進行統一規劃與建設。其他市屬高校,可以校為單位建立后勤服務實體,采取獨資、合資、合作、股份制等多種形式,獨立興辦或參與興辦后勤服務實體,條件具備時,可以成立高校后勤服務集團。在經營方式上,可采取連鎖經營、直達供貨、制等現代流通方式,以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

        四、學校現有后勤服務的資產和人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改組改制組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后勤服務企業,要按照《公司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進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辦理產權劃轉手續和工商登記,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和不流失。

        五、改制后的學校后勤服務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和崗位效益工資制,并按規定辦理職工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學校原有后勤服務人員,原則上都要安排到后勤服務企業,工齡連續計算,保留檔案工資,也可自主重新擇業。在改革實施過程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含5年)的原有后勤服務人員,可申請提前退休。經批準提前一年以上退休的,從批準之月起,增加一級職務工資,已離退休的人員包括提前退休人員,由原所在學校管理。

        六、高校后勤服務收費由原來的行政性收費轉為按經營服務收費,并實行優質服務、優價收費的制度。學生住宿費要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適當拉開收費檔次,在省、市物價部門確定的基準價格及其浮動幅度內,由后勤服務實體與學校協商確定住宿收費標準。民辦學校可進一步放寬價格浮動幅度。學校要繼續完善獎學金、困難補助和勤工儉學制度,銀行要積極發放貸學金,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獲得必要的后勤服務,順利完成學業。后勤服務企業也要積極吸納學生勤工助學。

        七、市屬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重點是抓好學生宿舍、食堂等學生生活后勤設施建設和服務。要通過在學校土地上建學生宿舍、在校外建學生公寓、租用和改造適用空房等途徑,切實解決高校學生的住宿困難,改善住宿條件。后勤服務實體和其它社會企業利用學校土地的,與學校以合同形式約定經營年限,并依法辦理建設及用地手續。學校的土地和后勤服務設施可以股權投資的形式,投入后勤服務企業并享受股權收益。在校外征用土地興建學生公寓及食堂等配套設施,所征用的土地可實行行政劃撥,或低于同類商品房用地價格協議出讓,并免交城市建設配套費。市有關部門將每年組織檢查,對征用土地改變用地性質的,將追繳有關規費。對學生宿舍和食堂等生活后勤服務設施,要實行社會化的新機制經營,加強管理,做到優質服務,學生滿意。

        八、市屬高校需新建學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務設施,由省或市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

        高校后勤服務實體銷售貨物,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25號)規定的條件,報經主管國家稅務局批準,可免征增值稅。

        高校后勤服務實體經營符合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浙地稅〔*〕34號)規定的項目并符合免稅條件的,根據*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杭地稅政〔*〕字135號)要求,報經批準后,可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

        對企業和社會力量用于建設校舍及其他后勤服務設施的捐款,符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項目所需的銀行貸款,金融部門應予積極支持。

        九、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當前教育體制改革和“建經濟強市、創文化名城”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為學校教學、科研、師生服務的方向,處理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將其納入我市綜合體制改革和經濟建設城市發展規劃之中。市政府成立由葉德范同志任組長、項勤同志任常務副組長,教育、土管、城建、規劃、計劃、財政、稅務、物價、人事、勞動等部門領導參加的市屬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做好協調工作。市教委要加強對高校后勤改革的指導。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

        第7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一、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現狀及其弊端

        我國現行的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是從1986年開始實行的。在此之前,我國一直實行的是“企業保障”。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是現收現付制,實行統籌管理,企業出錢,國家管理,個人只出一小部分錢。在繳費制度上,它以在職職工的工資收入為計量基礎,個人和企業按照規定的繳費率計算應繳納的統籌費用,由企業代扣代繳。隨著經濟的發展,改革的不斷深化,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的弊端已逐漸顯露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覆蓋面小,實施范圍窄;(2)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入不敷出、收不抵付的壓力越來越大;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混亂,十分分散,沒有統一的標準遵循,未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因此,應借鑒別國經驗,實行“費”改“稅”,利用稅收的強制性和規范性增強社會保險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約束力,由稅務機關代勞,由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和使用,可降低社會保險籌資成本,使管理費用最小化,避免和杜絕拖欠、少繳和逃繳的現象,保證征繳工作的順利進行,還可能發揮出規模經濟的效應。

        二、開征社會保險稅必要性――解決社會保障問題的根本途徑

        1.社會保險稅是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主要資金來源。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與發展要相應的資金來源,而開征社會保險稅是解決社會保險資金來源的主要途徑。社會保險稅是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為課稅對象,并且專稅專用――專門用于社會保障事業中的各項支付。該稅產生以后很快便得到迅速發展,不僅課稅范圍擴大到所有食薪者,而且其稅率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使社會保險在國家稅收收入中的地位穩步上升。在當前企業負擔日益沉重,國家財政又比較困難,難以滿足社會保障支出的情況下,開征社會保險稅,成了解決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減輕企業負擔,緩解財政緊張的最主要同時也是切實可行的途徑。

        2.開征社會保險稅可以實現社會保障的社會化。社會保障的社會化包括社會保障對象的社會化,社會保障事業服務管理的社會化,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的社會化。對象的社會化,需求服務對象面向整個社會,讓城鄉所有的人員都能納入保障范疇和平等享受福利服務。服務管理和社會化,要求建立社會保險計算機網絡,由社會保險機構直接發放養老金和報銷醫藥費的辦法等。資金籌集的社會化要求在社會保險方面讓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承擔,增加社會保險基金積累,提高抗風險能力。

        三、我國開征社會保險稅的可行性

        1.開展社會保險稅有社會心理基礎。政府和理論界已經在開征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新稅種上做了不少輿論宣傳,而且宣傳力度不斷加大。今年三月份的兩會期間,政協會上有遼寧省代表的“國家應盡早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提案,人大會議上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強調了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措施,為社會保險稅的開征奠定了基礎。

        2.開展社會保險稅稅源基礎基本具備。經過20年的改革,經濟貨幣化程度不斷加深,私人收入積累也有了一定規模,物價相對穩定,工薪收入規模連續擴張,也即,工薪階層已具備了一定的納稅能力。再者,從自身長遠利益考慮,全體公民都希望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排除將來的養老、醫療、失業等后顧之憂。因為只有現在交納了社會保險金,將來才能享受到社會保障福利,所以在目前個企、私企發展前景廣闊的情況下,他們是愿意也有能力負擔社會保險稅的

        四、關于開征社會保險稅的一些設想

        1.稅目設置。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可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五個稅目。

        2.征稅范圍和納稅義務人。凡在中國境內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這些單位的職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均屬于社會保險稅的征稅范圍。所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這些單位的職工均為社會保險稅的納稅義務人。

        3.課稅對象。企事業單位及機關職工均以工資總額為課稅對象。

        4.稅率確定。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對5個稅目分別設置與之相應的比例稅率,養老保險稅目。根據離退休人員的費用在職工工資總額所占比例,結合各省經濟發展水平測算,稅率大致應在15%―20%之間。失業保險稅目,由于其費用支出的規模可以控制,稅率大致可定為1%。醫療保險稅目,因實際支出與實際需求之間差額不好掌握,所以不能以實際支出水平測算,而應以按企業和個人承受能力測算,目前企業執行福利基金按標準工資的14%,按慣例醫療費用應占到福利基金的50%,為了簡化征收,按職工工資總額計算,稅率可定至5%左右。以上三項合計,社會保險稅的綜合稅率為工資總額的20%―25%左右。至于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稅目,由于我國目前尚不具備征收條件,可暫不設定稅率,待征稅時機成熟后再行考慮設置稅率。

        第8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一、工作目標

        綜合治稅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完善綜合治稅網絡,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機制的創新,提高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和指導性,建立健全適應我區經濟發展的綜合治稅工作新機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稅、稅務部門依法征稅、相關職能部門協稅護稅、納稅人依法繳稅、社會各界綜合治稅的良好局面,實現“政府主導、財稅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信息共享”的綜合治稅新格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二、指導原則

        (一)依法治稅原則。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社會綜合治稅活動中依法實施監督和協助管理,向稅務部門提供涉稅信息,必須依法辦事,不得超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權力。

        (二)客觀公正原則。綜合治稅工作要在客觀公正的前提下,增強執法管理的透明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稅收環境,保證稅收征收管理的正常運行。

        (三)監督制約原則。綜合治稅工作必須在區綜合治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監督以及稅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開展工作。

        (四)積極穩妥原則。在各鄉鎮、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區級、鄉鎮(街道)、村級(社區)三級綜合治稅網絡,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

        (五)綜合治理原則。大力發揮社會各界和有關部門參與稅收監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稅收制度法治化、稅收管理社會化、稅源監控多元化、社會監督國民化”的新型立體式、網絡化的稅源監控體系,共同促進社會綜合治稅工作。

        三、組織領導

        為使綜合治稅工作開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區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區綜合治稅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全區綜合治稅工作組織網絡,指導、督促綜合治稅各成員單位開展協稅護稅工作;定期召開綜合治稅聯席會議,公布綜合治稅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負責對綜合治稅各成員單位的協稅護稅工作進行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擔任,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區財政、國稅、地稅、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委、農林水委、監察、審計、教育、科技、民政、衛生、文廣體旅、人社、商務、統計、公安、國土、工商等部門以及各鄉鎮、各街道行政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綜合治稅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由財政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四、加強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控管

        (一)加強房地產業稅收管理。加強對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稅收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地產或向購房者收取預收款時,須使用地稅部門監制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有關稅收。

        (二)加強建筑業稅收管理。對從事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的建筑施工單位和個人要按項目管理的要求申報繳納稅費;外來承攬、中標的施工企業,要到稅務部門辦理報驗登記手續。工程結束后,沒有取得稅務部門完稅證明的,建設部門不予進行竣工決算。財政投資的工程項目,項目單位向財政部門申請支付工程款時,須出具各項目施工單位提供的當期發票和完稅憑證。

        (三)加強物流運輸業稅收管理。地稅部門應加強與運管、交通、海事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運輸車輛(船舶)營運證的換發、車隊管理、貨運市場運行等情況,全面獲取各運輸企業的車輛數目、車輛型號及車輛變動等真實信息。國稅、地稅部門應加強聯系,互通信息,對企業抵扣增值稅的情況進行交流核實。稅務部門應對運輸企業開票情況實行動態監控,落實“警戒線”制度;定期實地到運輸企業的經營場所、倉庫等地方巡查,認真審閱運輸企業與委托單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業的實際運營情況。堅決堵塞虛增運輸收入、騙取增值稅抵扣額的行為。

        (四)加強服務業稅收管理。稅務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業、娛樂業、洗浴、足療、網吧、房屋出租等行業的稅收監督檢查,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協助稅務部門檢查管理。對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稅務登記的業戶,主管稅務部門要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的,經主管稅務部門提請由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公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房屋中介機構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協助地稅部門加強稅收管理。

        (五)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稅收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規定,統一使用地稅部門監制的發票。衛生部門要加強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認定管理。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切實加強醫療衛生收費取得收入的用途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稅務部門。

        (六)加強教育培訓機構稅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門要配合稅務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將所有教育、培訓機構納入稅務管理,按規定統一使用稅務發票,應稅收入按期足額申報繳納有關稅款。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收費情況、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定期向稅務部門反饋信息。

        (七)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稅收費項目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中的經營性收費項目,要按規定進行稅務登記和申報納稅,財政部門方可發放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應稅項目應使用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

        (八)加強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對各類科技、福利、勞服、外資、吸收下崗職工再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民政、人社、科技、商務、稅務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取消相應資格。

        (九)加強對零散稅源、異地繳納稅源的稅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會協稅護稅體系,加快個體稅收征管社會化進程。推進各街道個體稅收協稅護稅組織建設,成立街道財稅所,統一組織協調本轄區內個體稅收、零散稅收的源頭控管和納稅服務。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零散稅源、異地繳納稅源的管理,本著有利于稅收控管的原則,健全完善稅務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強跨國稅源的稅收管理。稅務部門要加強對跨國稅源的分析,規范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加大反避稅工作力度,建立與發改委、商務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廣體旅局等政府相關部門信息互通互聯制度,加大對企業跨境交易、投資、承包工程、提供勞務和跨境支付等業務活動的監控力度,切實維護國家經濟。

        (十一)加強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治理。公安機關要與財稅部門密切協作,對稅務機關移送的案件要積極偵查,嚴厲打擊偷稅、抗稅、惡意欠稅和發票違法犯罪等行為;財政、稅務和審計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發票購買、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五、綜合治稅相關部門主要工作職責

        (一)事前稅收行為審驗。相關部門在辦理納稅人特定事項時,要求其提供稅務部門的納稅憑證(如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等)并審核驗證,發現其存在應繳未繳、少繳稅款等稅收違法行為的,將信息反饋稅務部門,待其補繳稅款或糾正違法行為后方可予以辦理。

        (二)通力配合即時協作。根據稅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和支持稅務部門依法履行職務,保障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堵塞稅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稅信息。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定期向區綜合治稅辦公室傳遞涉稅信息。

        (四)組織協稅護稅網絡。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根據組織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協稅護稅網絡,積極發揮財政所(財稅所)職能,宣傳和發動社會中介機構、村(社區)、物業管理企業等單位積極參與綜合治稅,定期向綜合治稅辦公室提供相關涉稅信息。

        綜合治稅相關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和信息傳遞內容見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綜合治稅工作例會制度。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會議,分析全區稅收收入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二)建立獎懲制度。建立健全綜合治稅考核考評機制,制定社會綜合治稅考核辦法,并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中。每年底由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按照考核辦法的要求,對綜合治稅工作中各單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導致稅款流失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嚴肅查處。

        (三)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制度。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做好本轄區、本系統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確一名精通業務的信息員,負責信息傳送,通過網絡、書面或電子信息等形式,及時提供本部門、本單位的涉稅信息,實現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稅收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面廣量大,需要社會各界的關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門要把綜合治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別是成員單位要予以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協調工作,確保綜合治稅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各部門在綜合治稅工作中,要認真履行自身職能職責。涉及事前稅收行為審驗的部門,要嚴格執行,對納稅人未按規定納稅或有稅收行為的,堅決不予辦理;涉及即時協作的部門,應積極與稅務部門建立協作制度,一經稅務部門提請應當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變相拒絕;涉及提供涉稅信息的部門,應定期及時準確的向綜合治稅辦公室提供涉稅信息。嚴級、鄉鎮、街道之間相互挖稅、混庫行為,一經發現,除調整財政收入外,并扣減等額財力;區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稅收秩序規范有序。

        第9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文

        一、充分認識加強國稅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發票作為現代經濟活動的主要商事憑證,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特別在稅源監控、定額核定、稅款抵扣、出口退稅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較為健全、手段較為先進,而普通發票由于以手工開具為主,開票信息無法準確采集,與納稅申報脫節,管理基礎相對薄弱,普通發票違法違章行為時有發生。這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稅收管理秩序,也損害了納稅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導致國家稅款的流失。同時,也為腐敗行為滋生提供了可能,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各級國稅機關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作為提升征管質量的關鍵措施來抓,完善規章制度,創新管理手段,以實現網絡稅控開票為重點,進一步提高發票管理水平,促進稅收征管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明確國稅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

        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我市稅收征管實際,本著積極穩妥、逐步推行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推行使用網絡稅控普通發票,逐步取消手工版普通發票,在全市建立起“以信息技術為依托、專業化管理與社會化管理相結合、政府支持、部門配合、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發票管理體系,促進普通發票管理和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保證經濟發展成果體現到稅收穩定增長上來,實現“以票控稅”的目的。

        三、全面推行網絡稅控普通發票

        (一)推行范圍。應交納國稅的納稅人,除達不到起征點的個體業戶可統一使用定額發票外,其他使用普通發票但沒有納入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應逐步使用普通發票網絡稅控管理系統開具。

        (二)開票種類。主要包括“卷筒式”和“平推式”兩種。“卷筒式”機打發票主要適用于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自行開發計算機開票軟件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以及從事商業零售的個體雙定業戶;“平推式”機打發票主要適用于使用“卷筒式”機打發票以外的其他納稅人。

        (三)推行時間。按照以點帶面、逐步推行、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原則,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推行工作。從2010年7月1日開始,原則上停止使用手工版普通發票。

        (四)開票方式。主要分自開和代開兩種。凡是有條件的納稅人盡量使用普通發票網絡稅控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在業戶比較集中的市場,可協調市場建設和管理部門集中為市場內納稅戶代開。暫時不具備自行開具網絡稅控普通發票條件的納稅人或超過核定開票限額開具大額發票的,可按規定向國稅機關申請代開。

        四、完善社會化國稅普通發票管理體系

        (一)嚴格落實普通發票發售、驗舊、繳銷及定期查驗制度。根據納稅人相關信息,準確核定納稅人購票種類、金額版本及發票用量,按照規定發售發票,實行定期查驗管理,執行交舊購新或驗舊購新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綜合征管軟件V2.0的流程標準操作。

        (二)建立普通發票公眾查詢系統。建立全市統一的普通發票存根聯票面信息和普通發票票源信息公眾查詢數據庫。普通發票公眾查詢系統支持納稅人查詢、稅務查詢、公開查詢三種模式。納稅人查詢適用于使用電腦版普通發票的業戶查詢與本納稅人相關普通發票的信息;稅務查詢適用于稅務人員查詢納稅人普通發票信息;公開查詢適用于發票聯持有者查詢納稅人普通發票信息,可通過登錄國稅網站或者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進行查詢。

        (三)開展發票有獎活動,全面落實機具開票。對“網絡稅控普通發票”全面實行“即開即獎”,加大獎勵資金額度,擴大中獎面,提高中獎概率。對通過國稅網站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普通發票信息查詢的,市國稅局將按季度組織搖獎活動。對舉報普通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實行獎勵,提高消費者索要發票和查詢發票的積極性,有效促進納稅人依法開具發票,落實好全面開票制度。

        (四)完善普通發票開具信息和申報數據審核比對功能。對納稅人使用網絡稅控普通發票的開票信息,與其同期申報銷售額進行審核比對。核定達不到起征點的個體業戶,如月開票匯總金額超過起征點的,應主動申報繳納稅款;小規模納稅人,如月開票金額超過申報銷售額的,應按開票額申報繳納稅款;個體雙定業戶,如開票金額連續3個月超過原核定定額20%(含)的,國稅機關應重新核定其定額。

        (五)開展發票協查,構筑普通發票協查網絡。在查驗存根聯以及對外發送協查函的基礎上,要開展逆向檢查,采集普通發票聯信息,與對應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存根聯進行核對(包括紅字發票聯與存根聯),實現大范圍的交叉稽核和信息共享,及時發現利用普通發票進行涉稅違法犯罪的行為。要加強與公安、工商、地稅、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協調聯系,建立社會化的管票護稅體系。

        (六)采取多種形式,加大發票的檢查力度。定期開展普通發票檢查工作,采取專項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分類檢查與劃片檢查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和方法,把普通發票檢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要在搞好經常性檢查的基礎上,分行業、分系統、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專項檢查,對問題集中及難以控管的行業進行重點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七)依法嚴厲打擊普通發票違法違章行為。對發現的普通發票違法違章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國稅普通發票管理取得成效

        无码人妻一二三区久久免费_亚洲一区二区国产?变态?另类_国产精品一区免视频播放_日韩乱码人妻无码中文视频
      2. <input id="zdukh"></input>
      3.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日本一特黄在线观看 | 亚洲日韩欧美综合中文字幕 | 中字幕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 日韩午夜福利视频100集 | 亚洲人成色44444在线观看 | 欧美日韩第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