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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的對象范圍
機關中層以上干部,部分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以及各行政村。
二、目標任務
以鎮黨委、政府每年初確定下達的協議引進外資、實際利用外資和引進內資的目標任務為工作目標。(引進外資的按當期匯率折算為人民幣計算任務,獎勵標準仍按外資獎勵政策執行)
三、招商引資目標責任考核
㈠獎勵
1.引進外資。本辦法所指外資是指我國境外以及港、澳、臺地區的資金。
⑴工業、農業項目。實際利用外資50-150萬美元(含150萬美元)按4‰比例獎勵;150-3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按5‰獎勵;300-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按6‰獎勵;500-800萬美元(含800萬美元)按7‰比例獎勵;800-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按9‰比例獎勵;1000萬美元以上的重大項目按1%比例獎勵。
⑵服務業項目。對引薦外資100萬美元以上的服務業經營項目,按項目經營投產后一年內上繳稅收鎮本級財政分得部分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
⑶增資項目。對外資企業的增資項目按上述第⑴條標準減半獎勵,獎給增資企業。
利用外資引薦獎均按當期匯率折算為人民幣支付。
2.引進內資。本辦法所指內資是指我鎮以外的資金。
⑴工業項目。凡引薦項目的實際到帳資金在1000萬以內的(含1000萬元)的按2.5‰比例獎勵;1000-2000萬元人民幣(含2000萬元)的按3‰比例獎勵;2000-3000萬元人民幣(含3000萬元)的按4‰比例獎勵;3000-5000萬元人民幣(含5000萬元)的按5‰比例獎勵;5000萬元-1億元人民幣(含1億元)的按6‰比例獎勵;1億元以上的按8‰比例獎勵。
⑵農業項目。凡引薦項目的實際到帳資金在300-500萬元人民幣(含500萬元)的按4‰比例獎勵;500-2000萬元人民幣(含2000萬元)的按5‰的比例獎勵;2000萬元以上的按6‰比例獎勵。
⑶服務業項目。對引薦內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服務業經營項目,按項目經營投產后,一年內上繳稅收鎮本級財政分得部分的20%給予獎勵。稅收逐年增加,可連續兩年獲獎,第二年獎勵金額為當年新增稅收鎮本級財政分得部分的20%。
3.對引進一定數額的外資和內資,發展我鎮社會事業的項目;對籌集來源多元化的項目;對稅收實行即征即退的項目;對境外贈款所獲外資;實行一事一議,適當獎勵。
4.由村招引的項目,按引進項目產生的稅收鎮本級財政分得部分的50%長期獎勵給招引項目的村,作為村級集體收入。對于具體引資人按獎勵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項目享受政府招商優惠政策期間村不享受分成)。
5.鼓勵吸納鎮外稅源。吸納鎮外稅源鎮本級財政分得部分每10萬元人民幣可以抵算當年招商引資任務100萬元人民幣,并計算獎金。以村為單位吸納的一次性稅收不納入村當年財稅考核基數。
6.以上所有項目引進后,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地須在九龍鎮,否則不予獎勵。
㈡考核
招商引資工作關系到全鎮經濟發展大局,體現本地區經濟開放程度和未來發展后勁,能否完成招商引資任務是考核各級干部政績的主要內容之一。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2009年4月1日起把機關中層以上干部,部分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以及各行政村的招商引資實績與年終獎金實行掛鉤。具體考核指標以當年鎮下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分解為考核依據,其辦法為:
1.事業編制機關中層以上干部年終考核完成引資任務的,除享受全額工資外,同時享受年終目標管理獎勵,完不成任務的扣發年終目標管理獎的15%。行政編制機關中層以上干部完不成任務的,在市、區對九龍鎮的相關獎勵中按相應級別事業人員的年終目標管理獎15%的相應金額逐年扣除,并可在下年度繼續扣除,扣足為止。
不在鎮機關領取工資及目標管理獎的垂直單位機關中層以上干部,完不成任務的按其15%的目標管理獎數額,在鎮發相關補貼及獎金中給予扣除,并可在下年度繼續扣除,扣足為止。垂直單位中層以上干部為行政編制的,參照鎮同級別行政編制人員的獎罰政策執行。
2.部分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完不成任務的扣發年終目標管理獎的15%。
3.各村招商引資與年終分配掛鉤,完不成任務的,年終分配方案批準時扣發15%。泰九委發〔2007〕19號文件《九龍鎮村干部報酬考核辦法實施意見》中的關于招商引資考核的部分以本辦法的標準執行。
四、考核兌現
鎮招商引資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考核。
㈠外資金額的確認。協議利用外資以工商登記注冊為依據。實際利用外資以《驗資報告》、外匯進帳憑證單和進口設備報關單為據;外資由區外經貿局認定。審核認定工作由鎮臺商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負責。
㈡內資金額的確認。以投資者購置土地、廠房、設備等實際投入資金的有效票據為依據。內資由鎮工業園區、財政所審核。審核認定工作由鎮臺商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負責。
㈢獎勵對象的確認。由項目投資者填寫引資人確認表,經審核后明確引資人。引薦者為單位的,獎金由單位研究分配;引薦者為1人以上的,按1人計獎,獎金的分配由引薦者之間協商解決。個人所得稅由財政所發放獎金時按相應的國家政策代扣。
㈣外來投資企業、私營個體業主變更工商營業執照和實行一企多牌或在鎮內相互轉讓的項目,不列入獎勵范圍。
㈤對新引進當年沒有完成投資的跨年度項目,可按當年實際投資額計算引資任務,不計算引資獎金。次年經驗收完成投資后,再按當年投入計算當年引資任務,計算累計引資獎金。也可待項目全部投產后一次性計算引資任務及獎金。領取獎金的項目,必須是投產見效(納稅)的項目。一個項目只獎一次,屬于企業內部技術改造和擴能項目,原則上不再獎勵。
五、兌現程序
1.引進項目按照協議所規定的序時進度資金到帳建設后,由引薦者填寫《泰州市九龍鎮引薦投資項目獎勵申請表》,報鎮工業園區管委會。
2.鎮工業園區管委會接到獎勵申請表后,對照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鎮招商引資考核領導小組批準,引進者憑批準手續到鎮財政所領取獎金。
申請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上報統計數據,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計獎資格,并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六、本考核辦法以外的鎮內外人士引薦項目落戶九龍的,參照本辦法予以獎勵。
一、考評內容
按照《“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的考核內容及標準進行考評。
二、考評范圍
機關各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農村流通科、農產品體系建設科、基層組織科),在職在崗工作人員。
三、考評辦法
市社考核領導小組對照《“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評分標準,結合工作人員個人述職與民主測評情況,對各科室、個人實行綜合考核。
四、考評步驟
(一)按照《“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考核計分。請各科室長將相關考核材料于1月16日前向考核辦公室提供積分結果和依據。由考核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對各科室和個人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計分統計、匯總,并進行公示。
1、督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2、宣傳調研。由辦公室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3、考勤。由人事教育科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4、學習。由人事教育科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二)召開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評大會,科以下工作人員個人述職,進行民主測評。
(三)根據“百分制”考核得分和民主測評票數,按得票順序先后,取前兩名為先進科室、前6名為先進工作者。
五、考評結果使用
1、先進科室、先進工作者予以表彰獎勵。
2、上報市公務員局優秀等次人數,根據先進工作者評選結果順序,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優秀名額上報。
3、按照《宣傳調研考核獎勵辦法》,對取得前兩名的為宣傳調研先進科室、前三名的為宣傳調研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六、具體要求
1、請參加考核人員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個人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考評大會定于2012年2月3日(周五)召開。
2、述職要突出2011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主要工作措施及2012年工作打算和建議。時間控制在6分鐘以內。
3、參加2011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于2月6日(周一)前將填寫的《年度考核登記表》(16K紙印)一式二份交人事教育科,由人事教育科上報審批后存入本人檔案。(《年度考核登記表》電子文檔請到人事教育科拷制)
根據今年實行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補貼發放的有關規定,為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各項工作的高效有序運轉,結合年初制定的《小池鎮2010年計劃生育績效考核辦法》,經研究,特制定2010年考評辦法如下,望遵照執行。
機關干部職責和要求:
1、機關全體干部要以黨委正在開展學習胡總書記在講話精神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立足本職,為我鎮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的進步盡心盡責。
2、服從組織分配,做到職責明確,求真務實,認真完成上級和鎮黨政領導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3、妥善處理好全鎮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本職工作的關系,做到立足全局、服從中心,做好本職、服務群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4、安排下村和服務重點工程項目的干部必須積極配合支持、指導掛鉤村抓好項目開發、經濟發展,做好重點工程的協調服務工作,辦好各項社會事業,同時認真配合做好黨的建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精神文明、養殖業污染治理、制止兩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其它臨時性、突擊性的工作。因工作需要留守后勤的人員應堅守崗位,熱情接待來訪,方便群眾辦事,及時處理好各種隨機性工作。
5、熱愛關心集體,加強個人的鍛煉和修養,嚴格遵守單位制定的學習、考勤、值班、廉政勤政等各項規章制度,共同自覺維護好機關單位的良好形象。
績效考評工作堅持的原則:
1、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2、堅持多勞多得,相對公正的原則。3、堅持遵規守紀,突出責任的原則。4、堅持民主集中,注重公開的原則。
考評和獎勵辦法
實行工作表現、工作績效與所下村工作片目標管理考核的情況相掛鉤的辦法進行綜合考評,得出每個干部年終目標管理考評分數,最后換算出干部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獎金,具體考評辦法如下:
1、鎮成立目標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各部門考評組,各考評組對各下村干部進行平時、半年、年終考評,然后將考評情況交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獎罰情況,并報財務室發放。
2、各下村組長的考評分系數為1.2,計生干部計生考評分參照《小池鎮干部2010年機關干部計劃生育工作獎懲辦法》文件執行,下多個村的干部按所下幾個村的平均考評分計算。
3、因工作未完成目標任務造成扣分,每個項目的扣分除有特別規定的以外,扣至該項目的分數為零而止。項目所列扣分數量以人均計算,每個村扣分總數=人均扣分數×該村下村干部數。
第一條為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規范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工作,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科學發展、富民強市中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第三條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黨管人才原則;
(二)引進、培養和使用并重原則;
(三)政府引導、單位主體、市場配置原則。
第二章人才引進
第四條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各類人才,是指適應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特別是先進裝備、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節能環保、新能源、文化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煙草、食品、紡織、林紙等傳統產業所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
(二)應用型和關鍵領域的國內外高端技術人才、高層管理人才和高級金融人才(以下簡稱“三高”人才),以及由“三高”人才率領的創新專業研發和管理團隊;
(三)省(部)級以上優秀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
(四)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五)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七)擁有技術含量高、市場開發前景廣闊的專利或專有技術以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人才或團隊;
(八)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應用型的,能夠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專門人才。
第五條引進人才堅持市場化配置,充分尊重用人單位的用人自,實行雙向選擇。
第六條對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各類人才,可實行檔案工資與實際收入分離,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由用人單位與本人商定,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月薪制或年薪制。鼓勵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實行技術入股、智力入股、資金入股、管理入股等新的分配方式,收入分配比例由受益單位與引進人才協商確定。
第七條對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各類人才,按下列條件和標準對用人單位和引進人才予以經費支持:
(一)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二)、(三)項規定條件,且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含三年,下同)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分別撥付150萬元、80萬元、50萬元給用人單位,用于為引進人才提供安家補助費和事業啟動資金,其中安家補助費不低于30%。用人單位根據市人民政府的經費支持標準,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項規定條件,未享受本條(一)項規定待遇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實際在我市工作時間,每月發放10000元生活津貼;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項規定條件,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下、二年以上(含二年,下同)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實際在我市工作時間,每月分別發放5000元、3000元生活津貼。
(三)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四)、(五)、(六)項規定條件,且與企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分別發放6萬元、5萬元、4萬元安家補助費,分三年發放到位。
(四)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四)、(五)項規定條件,且與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分別發放6萬元、5萬元安家補助費,分三年發放到位。
(五)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四)、(五)、(六)項規定條件,到企業直接從事科研、生產、經營,且與企業單位簽訂二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同級人民政府發放住房補助和生活津貼。發放標準為:屬第四條(四)項規定條件的,每月住房補助和生活津貼各1000元;屬第四條(五)項規定條件的,每月住房補助和生活津貼各800元;屬第四條(六)項規定條件的,每月住房補助和生活津貼各500元。住房補助和生活津貼最長發放期限為五年,每年核發一次。
(六)屬于柔性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且未享受上述待遇的,可由專家認定委員會研究確定待遇,實行一事一議。
夫妻雙方同為引進人才的,住房補貼按一方享受的最高標準執行。
用人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更加優惠的政策。
第八條引進到我市工作,且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二)、(三)項規定條件的人才,自引進之日起,五年內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按受益財政關系全額兌現獎勵。
引進到我市工業企業工作,且符合本辦法第四條除(一)、(二)、(三)項規定條件之外的高層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在2萬以上的,自引進之日起,五年內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的50%按受益財政關系兌現獎勵。
第九條引進人才的科研經費,可向有關部門申請立項,優先安排。對引進人才攜帶的高科技開發項目、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創辦領辦高新技術領域的合資合作或獨資項目、對傳統產業有重大升級作用的項目,經有關部門認定,通過產業引導資金、科技研究與開發經費等渠道給予經費資助。
第十條對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引進人才已獲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程序認定后,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內優先聘用。
第十一條引進人才落戶我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其配偶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可優先調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原沒有正式工作的,優先辦理社會保障手續,并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協助安排其就業。引進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安排學校就讀。
第十二條對引進人才可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納入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選,享受相應的教育培訓和業務資料補助費等待遇。作出突出貢獻的引進人才,優先推薦為市級以上人才獎、科學技術獎和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的候選人,優先申報評審和破格晉升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第十三條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引進人才,可隨時辦理引進手續,并實行人才自由流動政策。引進人才的人事檔案由市人力資源開發交流服務中心的,免收人事費用。事業單位編制內引進專業對口、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緊缺急需人才,經有關部門批準認定,可破格聘用。事業單位編制已滿,確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由用人單位事先向編制和人事主管部門申報,經人事主管部門認定后,由編制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編制事宜。
第三章人才培養
第十四條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培養投入機制。市、縣兩級人才培養投入資金每年應與財政收入相應增長,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專門經費用于人才培養,企業要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優先用于人才培養。
鼓勵和吸引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人才智力開發事業,拓寬人才培訓教育投資渠道。
第十五條完善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選培養措施。每年選派10名左右第一、二層次人選外出培訓深造,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按第一層次人選每人3萬元、第二層次人選每人2萬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經費補貼。加大對工程人選學習業務經費的投入,第一、二層次人選在擔任工程人選期間,從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1500元的業務資料補助費;第三層次人選由區縣(市)人民政府或工程人選所在單位給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業務資料補助費,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六條加強人才載體建設。加快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建設,加速培養博士后人才資源,鼓勵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從市科技研究與開發經費中每年給予現有工作站科研經費10萬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研發和技術中心,對新建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給予一定的研發經費支持。支持企業以技術研發機構為依托,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在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業園區,制定相應吸引人才來園區創業政策。
第十七條加大人才繼續教育力度。圍繞我市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課題,舉辦高層次人才高級研修班,邀請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來常講學交流。建立和完善中小微型企業家培養機制,組建企業人才沙龍,定期開展學習交流。
第十八條鼓勵企事業單位在職培養各類人才,不斷提升人才的素質和水平。對我市事業單位現有人才中通過培訓深造新取得博士學位,且與用人單位簽訂回原單位工作不少于三年服務協議的,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2萬元。對我市工業企業現有人才中擁有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或者通過培訓深造新取得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參照人才引進政策的相關標準發放生活津貼。
鼓勵各系統、各行業和企業組織各種中短期培訓,選送優秀人才到國(境)內外培訓或到發達地區或企業跟班學習、掛職鍛煉。
第十九條實施“名師名家”培養工程。每三年開展一次市“名師名家”評選活動,每次評選30名左右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突出貢獻的專家、行家、能人和專業領軍人物作為市“名師名家”,由市人民政府每人每年發放生活津貼6000元。最長發放期限為三年,每年核發一次。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人才使用
第二十條實行區域內人才資源共享。鼓勵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不損害本單位或他人利益前提下,經本單位許可,到市內其他單位兼職(聘職),參與技術開發研究,兼職(聘職)收入由用人單位與本人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鼓勵人才創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經本單位同意、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全市范圍內承包、領辦、創辦企業或進行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承包等,五年內保留檔案工資,參加正常晉檔晉級,創業期間享受現行相關優惠政策。五年期滿后,本人要求回原單位工作的,由原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條件安排,工齡連續計算。
第二十二條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鍛煉。對通過科技特派員、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醫生晉升職稱前下鄉鍛煉、星火“12396”農村科技信息服務等載體,到農村基層和企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其在原單位的職務、職稱以及工資獎金等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在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取得突出成績的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發揮高層次人才的決策咨詢和參政議政作用。對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組織專家進行調查研究論證,提出意見、建議和方案,作為決策參考,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優先推薦符合條件且個人有意愿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建立和完善激勵分配機制、社會保障機制和人才選拔使用機制,保護好各類人才在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方面享有的權益,充分發揮現有人才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第五章人才服務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快人才市場建設。辦好人才市場,創新機制,規范管理,完善服務體系。
第二十五條建立和完善高層次人才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建設,不斷擴充入庫人選。建立人才信息制度,定期重大人才活動、人才政策信息和急需人才專業目錄,提供創新成果交流、繼續教育、技術成果交易、投融資和技術支持等服務。成立高端人才俱樂部,促進高端人才之間的聯系與交流。
第二十六條加強專家的聯系與服務。完善市級領導聯系專家制度,充分聽取其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堅持專家慰問、休假療養制度,定期開展高層次人才健康體檢工作,建立專家健康檔案,開展專家健康管理,開通專家看病就醫“綠色通道”。
第二十七條設立專家認定委員會。專家認定委員會由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和聘請的相關領域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審定高層次人才范圍對象,對引進人才和現有優秀人才資格進行認定,為加快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提供咨詢建議等。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條完善人才評價考核機制。建立以業績為主要內容的各類人才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分類分層次、定期與不定期地對各類人才的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成果進行評價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晉升工資、續聘職務、評定職稱、兌現補貼、實施獎勵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加強人才工作督促檢查。將人才工作納入區縣(市)績效評估和市直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加大人才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我市人才工作的優惠政策和各類人才的優秀事跡、突出貢獻等,充分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
第六章資金保障與獎勵
第三十一條設立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人才隊伍建設,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狀況逐年提高。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表彰獎勵等工作,專款專用。
對本辦法第七條(四)項規定的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安家補助費和第十八條規定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才培養的一次性經費補助,由同級人才開發專項資金承擔50%,其余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各區縣(市)要加大對人才開發的投入和引導力度,設立人才開發專項資金,每年應按一定比例相應增長。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人才開發的專項資金。
第三十二條健全人才激勵機制。
【關鍵詞】高職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對策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諸多挑戰,高職教育風險因素增多,競爭日趨激烈。高職院校大多由中專學校合并組建,底子薄,基礎差,綜合辦學實力不強,核心競爭能力有限,特別是教職工在思想觀念、能力素質、精神狀態等方面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居安思危,不進則退。高職院校要在激烈的高職教育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必須統一思想、凝聚共識,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利于干事創業的科學機制,著力營造有利于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狠抓干部隊伍建設,強化人事服務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教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一、優化用人機制,切實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優化用人機制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保持高職院校發展生機與活力的重要途徑。目前高職院校普遍存在總量不足、結構不優、機制不活的問題,應不斷改革創新,進一步優化人才成長環境,建立多層次人才培養機制和人盡其才的用人機制,著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結構合理、能力較強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一)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建立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大博士、碩士引進力度,提高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標準,改善住房、生活條件,為他們提供人性化服務,幫助解決好其配偶、子女的就業、入學等問題。引進的碩士、博士研究生若未取得講師、副教授專業技術職稱,可由學校先內聘為講師、副教授,校內享受相應待遇。通過內培外引、校企互融的方式,實施專業帶頭人到企業任高管、骨干教師到企業任技術主管的師資技能提升輪訓計劃,吸引企業技術人員到學校任教。高薪聘請實踐經驗豐富的全國知名專家、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來校授課,強化專業教師實踐動手能力培養,帶動學校教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強化保障機制。切實抓好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著力培養一批“雙師型”教師、復合型管理骨干、創新型學術骨干和高層次專業帶頭人;制定完善相關獎勵辦法,設立學校培訓教育獎勵基金,每年撥出專款用于中青年骨干教師外出、出國(境)進修學習、參加學術研討、從事教研科研活動。加大內部培訓和對外交流培訓力度,激勵教師參與頂崗實訓、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增加生產實踐經驗,提高實踐技能;進一步完善專業教師到企事業單位實踐進修及頂崗實訓制度和考核方法,對到相關企事業單位進行實踐技能培訓、頂崗實訓、技術服務的人員,不僅報銷有關費用,還要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實施“名師培養工程”,力爭培育一批優秀教師入名師行列。同時建立進修考評制度,對學校選派外出參加培訓進修、頂崗實訓的人員進行技能考核,將考核測評結果作為報銷其外出進修培訓相關費用的主要依據,并與教師本人年度考核結果掛勾。
(三)是加大評聘考核力度,引入競爭機制。積極探索和推行評聘分開機制,對有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大膽使用,實行低職高聘,對不稱職的教師實行高職低聘或解聘。不斷完善考核辦法,建立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競爭擇優機制。
二、科學設置崗位,切實做到“因事設崗、以崗定責”
科學、合理的設置崗位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提,事關高職院校的長遠發展。2006年7月,國家開始推行新一輪的以“強化崗位、淡化身份、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所有事業單位必須開展崗位設置工作。目前一些高職院校已經實施了崗位設置與首輪聘任,但聘用制度還不夠成熟、完善;還有一些高職院校尚未正式啟動這項工作,導致教職工工資待遇不能完全到位,在較大程度上影響了教職工的積極性,制約了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迫切需要將崗位設置工作盡快落實到位。
(一)堅持因事設崗,嚴格控制崗位職數。根據相關規定,事業單位須在核定的機構與編制總量范圍內開展崗位設置與聘任,高職院校在開展崗位設置工作時,必須根據學校辦學規模、人員編制、經費預算等因素確定崗位總量并保持相對穩定性。
(二)堅持優化結構,合理劃分崗位類別。按不同崗位的屬性,確定管理、專技、工勤三類崗位。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法等方法進行廣泛調研,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結合人員結構現狀、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資歷等因素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確定專技崗位分級依據。
(三)堅持權責對等,科學制定崗位職責。在充分調研論證和系統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明確各具體崗位的權利和責任,制定《崗位職責說明書》,為后續崗位聘任及績效考核提供依據。在制定崗位職責說明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根據各類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內容,結合其工作性質和工作特點,制定崗位職責說明書;二是要根據崗位職責,明確考核標準和考核結果的使用范圍,使考核結果同職稱評定與聘任、工資發放等相結合;三是要明確聘期內經考核被認定為不稱職的,應按規定予以解聘、辭聘。
三、完善分配制度,切實做到“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關鍵,事關教職工的切身利益。近來年,高職院校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仍存在諸如優秀人才和中青年教師待遇偏低、向一線重要崗位和關鍵崗位傾斜力度不夠、教職工收入總體水平在同行業中沒有很強的競爭優勢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高職院校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進一步提高,影響了高職院校自身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目前義務教育學校和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已經完成,高職院校作為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也將全面推開,應以此為契機著力抓好以實施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調整收入分配結構,適度拉大分配差距。將收入結構分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四個部分。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教職工崗位確定,完成基本工作量即可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績效評價的結果發放,包括超額完成教學任務獎、考核優秀獎、福利及特殊津貼等。行管、教輔、工勤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略低于專任教師獎勵績效工資10%測算。搞活校內分配,建立起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制度,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重點專業、重點崗位傾斜,努力實現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一流待遇。
(二)下放收入分配權限,不斷完善分配機制。學校制定收入分配指導性意見,各二級學院在核定的額度范圍自主發放績效工資,擴大二級學院分配自,促進二級學院由教學主體轉變為辦學實體,提高辦學效益。
(三)促進收入分配公開,切實加強分配監督。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收入分配全過程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各二級學院分配辦法必須經本院教代會審議通過,報學校備案后方可實施。在執行過程中各職能部門應嚴格履行職責,加強指導、服務和監管力度,各二級學院必須堅持公示制度,做到公開透明,有帳可查。
參考文獻:
因此,建立生活垃圾利益導向機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勢在必行。
一、生活垃圾分類存在的問題
目前,全國各地積極探索生活垃圾分類新的模式和經驗,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動員如火如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初顯成效,組織制度體系全面得到加強,全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局面正在逐漸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得到較大改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穩步推進。但由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涉及面廣,各城市(區)情況不一樣,因而在推進過程中難免存在一些問題,只有對這些問題認真研究,并深入剖析和挖掘,才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對策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有待提高
從目前國內試點城市推進情況來看,大多數居民沒能樹立自覺的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即使經過反復宣傳發動能夠做到分類,也是被動分類而非主動行為,由于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有待提高,因而生活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投放準確率不盡人意。因此,樹立和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意識仍然任重道遠。
(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經費缺口較大
生活垃圾分類離不開政府投入和資金支持,只有投入和資金有保障,才能更好地推進生活垃圾科學、規范、有序分類。鑒于生活垃圾分類大規模鋪開,無論是設備購置還是人員配置都需要經費支撐和保障,因而資金缺口較大。一是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配置等欠賬較多。雖然各試點城市(區)對生活垃圾分類有財政經費支持,但無奈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財政投入跟不上垃圾量的快速增長,造成資金有缺口;二是各試點城市(區)政府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都想借此探索和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分類模式,為全國作出示范和表率作用,因而,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和標準相對較高,客觀上也需要充足的經費支持。
(三)生活垃圾分類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滯后
目前,國內各試點城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正在如火如荼地推進,都在努力探索生活垃圾分類的不同模式和路徑,力求為國家生活垃圾分類貢獻不同的地方范本。與前端熱火朝天的分類熱情和分類干勁相比,終端處理設施建設相對滯后,例如,試點城市(區)的居民經常會對經過分類后的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去處和處理渠道進行質疑,懷疑前端分類后環衛人員仍然混收混運。如果不加快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步伐,不僅對廣大市民無法交代,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挫傷市民對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四)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不健全
為配合生活垃圾分類的推進,各試點城市(區)制定了一些關于生活垃圾分類的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這些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對于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有一定的作用,但從長期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的角度來看,這種獎勵的不足之處在于不是長遠之計,基本是一次性而非政策性,對城市行政區、街道、居民家庭和個人獎勵效果是明顯的,對于企業則可能沒有太大的動力,因而,構建一種長期性、政策性的激勵機制也許更能調動和發揮企業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五)物業管理公司對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不高
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涉及面廣、程序環節復雜、居民比較關心和敏感,要想將生活垃圾分類做好,必須要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特別是物業管理公司的積極支持和配合更是不可或缺的環節。按照國家住建管理部門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大型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要配合所在的城市街道配置生活垃圾處理容器和相關設施,以及增加管理人員等,但一般的物業管理公司,從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的考慮出發對此都不太積極,因而,如何調動和l揮企業積極性也是生活垃圾分類必須要予以關注的問題。
(六)缺少對低值可回收物財政補貼具體措施
在以往的經濟發展戰略布局和決策上,一般城市都更傾向于發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產出型產業,而對資源回收利用等靜脈產業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再加上一些低值可回收物雖然有回收利用價值,但回收利用成本高,又沒有相應的財政補貼措施,因而一些廢舊物資回收人員不愿回收,回收企業不愿處理,造成這些低值可回收資源的大量浪費。要想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做實、做細、做深入,必須制定對低值可回收物財政補貼的具體措施,讓這些低值可回收物經過回收利用后能夠再循環、再利用,使經過分類、分流出來的低值可回收物有良好的回收利用渠道,為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提供必要的支撐。
二、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激勵措施
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既需要提高居民的分類意識和文明素質,也需要通過制定制度和措施予以推進,對物業管理公司及居民家庭等作出較為明確的規定。
(一)對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明確的考核要求
街道要積極發動物業管理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投入必要設備,并制定考核目標,建立相應約束機制。聯合各級住建管理部門,對大型樓盤和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在其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增加生活垃圾分類的具體內容,要求物業公司積極配合生活垃圾分類,并明確減量目標,不參加垃圾分類的物業公司不得競爭和投標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或不給予年審許可證。對于參加垃圾分類減量成效比較明顯的物業公司,政府可給予適當獎勵。
(二)生活垃圾分類獎勵辦法
根據各自情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獎勵辦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獎勵機制,力爭實現生活垃圾焚燒、填埋處理總量負增長。具體獎勵分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生活垃圾分類“優秀單位獎”。每年評選一次優秀單位獎,對優秀街道、社區居委會和物業小區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第二,生活垃圾分類“優秀家庭獎”。對于優秀家庭要有硬性指標考核,例如,家庭必須有垃圾分類指引和至少2個分類垃圾桶,垃圾分類準確率達到90%以上,家庭人均生活垃圾日均排放量低于0.8公斤等,對于達到上述指標要求的家庭不僅頒發獎牌,還另有獎勵獎金。第三,對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年終考核時,將是否參與垃圾分類作為年終評優考核的一項標準,如果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所居住的小區反映該工作人員沒有盡到垃圾分類的義務,將對其年終評優考核“一票否決”。
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激勵補貼措施
生活垃圾從產生、收集、運輸到最終處理是一條完整的產業鏈,隨著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不斷深化,分類投放容器、分類運輸車輛等配置明顯不足,垃圾壓縮轉運站建設水平也急需提高。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主要有三種方式,填埋、焚燒和生化處理。填埋和焚燒處理方式已運行多年,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運行機制,而各種生化處理方式一直在不斷探索之中,如何從政策層面鼓勵和支持需要認真研究。
(一)生活垃圾容器和轉運站建設
為使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科學、規范、有序推進,建議有物業管理的大型樓盤或物業小區,硬性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容器,容器標識明顯,由各街道進行檢查,對于沒有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配置達不到要求的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物業服務的主管部門。生活垃圾壓縮轉運站建設也是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重要內容和重要環節,為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必須高標準、規范配套建設好生活垃圾轉運站。對于城市老城區已有的生活垃圾轉運站進一步提升標準,有條件的街道、社區居委會盡量把轉運站建設在標準廠房內,使有可能引起的異味、臟亂等環境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對于新城區要高標準配置生活垃圾轉運站,盡可能減少轉運站對周邊居民的環境影響。
(二)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配置
大規模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后,分類運輸的任務增加了,因而運輸車輛要配置齊備。從試點城市(區)現有環衛運輸車輛配置來看,在沒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之前就已經不足,開展大規模生活垃圾分類試點以后,分類要求和分類任務更加具體細化,因而分類運輸車輛配置不足的問題就比較凸顯。因此,各試點城市(區)要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推進情況,多配置垃圾運輸車輛,配合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運輸。對于經過分類分離出來的有毒有害垃圾,建議各試點城市(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或統一招投標,由專業公司進行運輸和處理。
(三)生活垃圾堆肥處理成本補貼
經過生活垃圾分類分離出來的濕垃圾由于易腐蝕、熱值不高等原因,填埋或焚燒處理有一定的難度,因而,鼓勵和探索生活垃圾進行堆肥處理是一種可行途徑。由于目前生活垃圾成分復雜,分類水平不高,一些雜質混雜其中,因而經過堆肥后的產品質量和銷路還有待提高。因此,建議鼓勵各試點城市(區)自行尋找空閑地塊,可在苗圃、花場、林場等進行堆肥試驗,探索堆肥處理的可行路子,不一定集中建設大規模的堆肥處理廠。對于日處理規模達到5萬噸以上,環保各項指標達標,并且堆肥產品有基本出路的處理廠,各級財政應給予適當補貼。堆肥的產品出路可考慮以下兩點:一是發揮供銷社系統農資銷售網絡比較健全的優勢,通過供銷社的網點渠道進行銷售。二是綠化荒山、采石場復綠、園林綠化用肥等推廣使用堆肥產品。
四、餐廚垃圾分散處理設施激勵補貼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尤其是餐廚垃圾產生量大、成分復雜,一定要動員各方力量,發揮社會、企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和支持購置或配置小型垃圾處理設施,就近、就地資源化處理。由于餐廚垃圾處理尚處在試點階段,沒有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可資借鑒,只能邊試點邊探索,采取不同的模式予以推進。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原則,進行統籌推進及監管,以財政經費安排和單位自籌經費等形式,在試點城市社區、單位、學校、醫院、賓館(酒店)、企業等場所,建設小型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確保餐廚垃圾分散處理規范、有效、有序運行。
(一)試點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
黨政機關、高等院校、國有企事業單位,就餐人員規模和餐廳營業面積較大,比較適合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建議借鑒和學習北京市經驗,在每日就餐人員規模較大的黨政機關、高等院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營業面積較大的大型餐飲企業試點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試點城市項目所在地的行政^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及建成后運行管理所需資金納入各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預算。經營性餐飲單位的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項目,由試點城市市、區財政負責提供設備,設備可統一招標進行采購,建設、運行等費用由餐飲單位自行承擔。
(二)大型樓盤和成熟型社區配置垃圾處理設施
在城市大型樓盤和成熟型社區,垃圾處理設施可由試點城市市、區負責提供,建設費用由物業管理公司負擔,也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選擇餐廚垃圾處理企業,由處理企業與物業管理公司達成協議,共同處理餐廚垃圾。樓盤餐廚垃圾處理設施運行費用主要是電費,因此,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期間,試點城市(區)財政可按實際用電量負責分擔一部分電費,或者按一定比例對處理設施運行產生的電費實行補貼,試點期過后由物業公司和住戶共同承擔。
(三)餐廚垃圾處理設施配置要有硬性規定
建議參照北京市的經驗和做法,對于有物業管理的大型樓盤和小區,配置生活垃圾處理設備。建議新樓盤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由房地產開發商統一配套建設(包括垃圾分揀房),由屬地街道負責驗收,并提出驗收意見,驗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門不予發放售樓相關手續。舊樓盤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議由物業公司負責,由此增加的物業管理費用可適當分攤在住戶物業管理費中。樓層已再用的生活垃圾分類容器可張貼分類標識,新補充的分類容器必須購置按垃圾分類規定使用的分類容器。
五、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激勵補貼措施
(一)對龍頭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補貼
根據國家關于再生資源發展回收利用及開發“城市礦產”的相關文件精神,國家有關部門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及開發“城市礦產”的扶持和支持主要集中在園區(基地)或龍頭企業,因為龍頭企業能夠充分發揮集聚、輻射和帶動作用,在行業影響力大,進而帶動行業持續發展。因此,低值可回收物補貼應主要對行業或領域的龍頭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補貼,具體補貼以生產處理每噸低值可回收物成本價的50%為宜。
目前,城市低值可回收物的種類有廢玻璃、廢木材、廢布料、利樂包等,由于廢玻璃的產生量比較大,可以嘗試先從廢玻璃做起,探索出比較成熟的做法后再向其他種類的低值廢棄物推廣。從國內廢舊玻璃回收狀況來看,雖然廢舊玻璃的回收價格在降低,但廢舊玻璃的產生量在不斷增加,特別是隨著塑化劑問題的出現,玻璃器皿的使用量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因此,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從廢舊玻璃做起容易突破。
補貼費用既不可過高,也不能過低,各試點城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財政補貼過低會導致企業沒有利潤空間,積極性不大,起不到激勵的作用;而過高又會導致試點城市周邊地區的低值可回收物蜂擁到補貼城市來處理,增加試點城市城市管理的成本。總之,建議試點城市的財政資金要盡可能補貼本地廢舊玻璃處理企業,對于接受政府補貼的企業首先要規范企業管理,對于廢舊玻璃收集、運輸、處理等不同環節設立三聯單,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建立臺賬。
建議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廢玻璃、廢木料、廢布料等低值可回收物龍頭企業認定辦法,對于經認定的低值可回收物龍頭企業,除了進行處理成本補貼外,還可以通過申報技術改造項目等形式予以支持,鼓勵做大做強,并有效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提高廢舊商品回收加工企業的組織化和規模化水平。
(二)對街道的獎勵和補貼
參照生活垃圾減量獎勵辦法,對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量視同垃圾處理減量,按照生活垃圾減量的標準補貼和獎勵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例如,某試點城市某街道,生活垃圾減量1噸,則相應獎勵或補貼1噸減量的資金,但獎勵的資金只能用于本街道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點以及回收企業,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點建設補貼
在試點城市(區)有物業管理或相對成熟的住宅小區及社區居委會,對能合理解決場地,建設標準達標的回收站點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各試點城市有關部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標準,建議回收站點建設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補貼資金在6000―10000元之間較為合理。
(四)運輸車輛補貼
廢玻璃、廢木料、廢布料、廢塑料等需要分揀之后,才能運送到有加工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理處置。根據低值可回收物的不同特點和回收量,參照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配置標準和要求,建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統一招投標,中標的企業或物流公司定時定點統一運輸低值可回收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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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住房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的通知》(建辦城[2015]19號),2015年。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提高區域社會管理水平,大力推進“活力古塘,和美家園”建設,現結合本街道實際,特制訂2009年度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的若干扶持意見。
一、大力推進社區建設。經驗收合格,對創建成*市、省級和全國級的現代化和諧示范社區,分別補助2萬元、3萬元、4萬元;對農村社區商業服務中心和社區商業示范區建設項目,補助3萬元;對優秀物業公司的補助政策另行制定。
二、深入開展文明系列創建活動。經驗收合格,創建成市二星級及以上文明村(依次為市二星級文明村、三星級文明村、*市文明村、浙江省文明村、全國文明村),每創建成一個檔次,給予1.5萬元的補助,依次遞增;創建成全國文明村的,補助10萬元。經驗收合格,創建成*級、省級、全國級文明社區的,分別補助1萬元、2萬元、3萬元。經驗收合格,創建成市文明單位的,補助2000元;創建成*市文明單位的,補助5000元;創建成省文明單位的,補助1萬元。
三、鼓勵村級實施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經街道批準認可的,村級三產性用房(含外口公寓、老年活動室等綜合性用房),經驗收合格后,補助1—5萬元。村級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按總額的15%進行補助,最高限額為5萬元。特殊情況,視情而定。
四、開展村(社區)級規范化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凡列入市改造計劃,并經驗收合格的,補助3萬元;購置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并按要求正常運行的,按設備實際投入額的20%給予補助;列入村級農貿市場標準化管理達標的,補助1萬元。
五、開展文明、重點、綠色、星級市場創建。當年度被評為*文明市場、省級重點市場的,分別補助1萬元、3萬元;當年度被評為*級以上一、二星級市場的,分別補助1萬元、2萬元。
六、倡導開展科普工作。經驗收合格,創建成省級示范科普社區的補助5000元,創建成*市級示范科普社區的補助2000元。
七、鼓勵現有文體場所向社會開放。已建圖書閱覽室、文體活動室、老年活動室等文體場所向社會開放,達到規定要求的,補助3000元。
八、獎勵扶持業余文體隊伍建設。街道設立專項基金5萬元,對獲獎的文體隊伍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對各村、社區新建的文體隊伍,投入資金在10000元以上,隊員在10人以上,根據隊伍組建時器具購買和設備添置投入情況,按適當比例進行扶持:器具、設備投入在5萬元以上的隊伍,補助總投入的25%,投入在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之間的隊伍補助20%。設備添置金額以購買發票為憑。
九、大力鼓勵環境保潔。對各村、村轉社區的保潔費用按上一年度的村(社區)集體年可用收入實行分類補助。集體年可用收入在100萬以上的補3萬;50-100萬的補5萬;50萬元以下的補8萬的標準進行補助。純社區的拆遷安置區、老小區(含團圈社區老小區)的保潔費用按區域內的常住人口戶數每戶36元/年補助。該項補助政策采取制約措施,對年終綜合考評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的村、社區實行全額補助;得分在85—95(含85分)之間的村、社區補助80%;得分在85分以下的村、社區不予補助。
十、開展市生態村創建活動,經驗收合格的,給予1萬元的補助;創建*市環保模范單位的村、社區,經驗收合格的,給予1萬元的補助;村、社區成立環保自治協會,并運作正常的,補助1萬元。在規定期限內關閉、搬遷的禁養區內禽蓄養殖場,經市驗收合格的,按市級補助基數的20%給予補助。
十一、開展衛生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對獲得*市、*市、省級衛生先進單位的分別補助3000元、4000元、5000元。
十二、鼓勵三格式無害化公廁、戶廁新建和改造。經驗收合格后,新建或改造4只坑位以下的補助5000元,4只及以上坑位的補助6000元。
十三、開展省綠化示范村、*千村工程和市綠色村莊創建,經驗收合格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和1萬元的補助。
十四、村實施三類河道整治疏浚,每方給予2元的補助(已列入城河治理、生態河道建設等項目的除外)。
十五、扎實推進平安建設。創建平安村(社區)、平安小區,經街道考核合格的,分別補助2000元,1000元。
十六、創建市規范化示范綜治工作室(站),經市考核合格的,街道配套補助5000元。
十七、大力推進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區創建。創建成市級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區(三星級)的,補助10000元;創建成*市級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區(四星級)的,補助15000元。
十八、創建成市級生育文化園的,補助5000元。
部門績效獎懲細則一市局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根據《無錫市工商局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辦法》考核結果運用中關于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鉤的要求,現就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獎勵辦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獎勵原則
實行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鉤,建立壓力傳導機制和以提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部門和干部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創新創優動力,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
1.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務和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創新、創優工作業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獎金在分配過程中實行陽光操作,獎勵依據和結果在OA辦公系統公示,全程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監督。
二、獎勵辦法
(一)增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年度創新、創優工作獲得市級考核認定并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增發績效考核獎金。其中,獨立(自主)完成加分項目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20xx5000元;由牽頭部門完成加分的,牽頭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符合創新、創優條件,因申報限額未予申報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可視情增發績效考核獎金。
3.有其他符合增發績效考核獎金項目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匯總并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二)扣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部門工作扣分影響單位總成績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不到位被追責,有負面影響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員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影響單位考核成績的,當事人全額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所在部門領導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匯總并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三、其他事項
市局領導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則,參加分管部門績效考核。
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在市財政核定獎勵總量內先行發放或扣減,余額按比例、按人兌現獎勵。具體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數額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向局長辦公會提出建議,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部門績效獎懲細則二為強化各街道、部門城市管理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爭先創優意識,根據《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考核辦法》、《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評價操作細則》和《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等文件精神,制訂本獎懲細則。
一、獎懲對象
依據《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統計排名,對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績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門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核評價和區域評價排名第一的單位予以獎勵;對排名位居末位的單位和人員視情予以通報、處罰和實施行政問責。
二、獎懲內容
(一) 對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 全年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3-7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8-11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 街道城市管理當月考核排名第一名獎勵8萬元,第二名獎勵5萬元,第三名獎勵3萬元。
3. 當月排名位居全區末位的街道,扣繳區對街道下撥經費3萬元,由街道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年度內連續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區通報批評,由街道主要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長說明情況,若因工作不作為,履職不到位,造成較大影響的,實施行政問責。
4. 城管執法中隊干部責任心不強,與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動,或對督查考核組下達的整改任務不按要求落實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組可書面向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調整意見,由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城管執法局提出調整中隊人事的建議。
(二)對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的獎勵與處罰。
1. 建立單位履職保證金制度。按照區財政每年下撥環衛、市政、園林、治塵辦的部門維護經費總額和區城管執法大隊工作經費總額的1.5%計提履職保證金,完成規定目標任務全額返還,未完成規定目標任務的按照本辦法規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調劑平衡未列入財政預算的其他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2. 當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評中排名第一的,履職保證金全額返還原單位,其中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排名第一的,獎勵8萬元,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排名第一的,獎勵5萬元。當月區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區區域評價中排名第一的,獎勵城管局8萬元,獎勵城管督查考核組5萬元。如出現全市排名并列情況,則以并列單位個數折扣獎金數額。
3. 環衛、市政、園林、城管執法大隊及治塵辦當月成績未進入全市前二名的,按當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對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計算,不足的按0.5分計算),扣除當月履職保證金總額的8%,直到扣完為止。所扣保證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財政預算的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4. 當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扣繳區對該單位下撥經費3萬元,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分管副區長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或季度總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單位寫出書面檢查。
(三) 對街道愛衛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 全年愛衛工作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參評市愛衛工作先進單位;3-5名推薦參評區愛衛工作先進街道;6-10名為區愛衛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 連續二個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單位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通報批評。因工作不負責,履職不到位,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造成較大影響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實施行政問責。
三、獎金安排
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城市管理績效考核市對區下撥獎金全區統籌管理,區城市管理績效考核獎勵所需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月度考核獎勵經費根據本細則制表,送區城管督查考核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區長審批后發放。各單位所獲獎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維護和工作經費,30%用于獎勵相關城市管理工作成績突出人員。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部門績效獎懲細則三1.目的 為實現部門各項工作目標和各項工作職能,通過績效考核科學、客觀地評估部門各崗位任職員工的工作業績,指導員工高效地開展工作,促進員工素質提升,按照現代企業績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訂本實施細則。
2.月度績效考核
2. 1考核內容及權重
員工月度考核的內容由重點工作、事務性工作和制度執行三部分組成。其中重點工作占40%權重,事務性工作占55%權重,制度執行占5%權重。
2.1.1重點工作
重點工作為除日常事務性工作外,根據當月部門的工作計劃,結合崗位的職責范圍,經討論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門負責人以《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下達給任職員工的具體工作任務,從員工完成任務的時效、進度和質量方面來考核,體現崗位工作對部門月底工作計劃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務性工作
事務性工作著重考核員工全月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及日常事務性工作是否符合崗位規范要求,從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和工作獨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執行的考核內容制
制度執行的考核內容主要是員工著裝規范、公司禮儀、考勤及公司各項制度的遵守情況。
2.2. 考核程序
2.2.1 績效規劃
2.2.1.1部門月度績效規劃會:每月初由部門負責人召開部門月度績效規劃會,會議內容包括討論和分解當部門月度工作計劃,點評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及員工工作評估反饋;并在會后2個工作日內以《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的形式下達部門重點工作任務。
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月度
序號
工作內容
完成時間
本期階段結果
責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項
2.2.1.2 擬定崗位績效合約:崗位任職員工收到部門下達的《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的當日,擬定本崗位的《月度績效合約》,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核;
2.2.1.3 溝通確認:部門負責人在2日內安排與下屬就擬定的崗位《月度績效合約》進行溝通,重點溝通確認工作內容、完成時間及階段結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確、清晰,權重分配是否合理等;雙方達成一致后,簽字確認。
2.2.2. 跟蹤與輔導
部門負責人應觀察任務執行的過程,跟蹤各崗位的工作進度,對各崗位工作表現予以記錄,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輔導和糾正。
2.2.3工作評估
2.2.3.1 各崗位任職員工于每月30日(雙休日順延,下同)對本月工作表現及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填寫《月度績效合約》(見附件1)的具體完成情況欄目,結合評價標準進行自評,并報部門負責人;
2.2.3.2部門負責人收到評估表后2日內對各崗位員工當月業績表現進行評價,并對各項內容作出相應的點評(指明工作的亮點、指出改善之處)。
2.2.4反饋
2.2.4.1部門負責人在月度績效規劃會中綜合分析部門各項重點任務的完成情況,點評各下屬上月工作業績,對比員工自我評估與部門評估間的差距;
2.2.4.2在會后與員工進行溝通、反饋,重點在于肯定員工的成績、指出須改善之處,共同探討改善的方法,并就預期的結果達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績效計劃。
2.3考核結果的計算與運用
2.3.1考核結果的產生
以部門評估得分為員工當月各項工作考核得分,總分按以下公式計算得出:
當月績效考核得分=重點工作得分+事務性工作得分+制度執行得分
2.3.2 考核結果的運用
2.3.2.1 月度獎懲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減發1-3%月浮動工資;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減發10%月浮動工資;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減發15%月浮動工資;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減發20%月浮動工資;
E、70分月度考核總得分75分,減發30%月浮動工資;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減發50%月浮動工資;
G、低于65分(含),減發1-12個月浮動工資。
2.3.2.2 月度工作改進:對員工當月表現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將員工月度工作不足之處與員工進行溝通,提出改進意見。
2.3.2.3 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3. 年終綜合績效評價 員工年終綜合績效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工作業績評價、績效行為評價,其權重分別為60%、40%。
員工年度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業績評價60% + 績效行為評價40%
3.1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評價
年度工作業績評價 = (月度工作業績評價)/12
3.2績效行為的評價
績效行為評價采用360度考核辦法,以《績效行為評估表》(見附件2)的形式,通過被考核人、同事、上級的評價,最終得出被考核人的該項評估得分。其中各評價人的權重分別為:部門負責人0.5,其他有業務關聯的同事0.4,自評0.1。
3.3 考核結果的應用考核結果的應用
年度綜合評價結果將作為崗位薪酬調整、員工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十一世紀是人才的競爭。從區縣及單位部門的人才戰略來分析,如何培養選拔使用好人才是事業興旺的關鍵。人才隊伍的建設,需要不斷激發干部干事業的內在動力,打造出一支支朝氣蓬勃、敢闖敢干、敬業愛崗的人才隊伍,才能不斷的推進事業的發展。
如何做好培養選拔使用人才的工作,筆者認為應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胸中有數,重視組織設計
首先需要重視組織設計工作。組織設計包括的內容有(1)職能分析和工作崗位設計;(2)部門優化和部門設計;(3)管理層次和管理幅度的分析及設計;(4)決策系統的設計;(5)橫向協調和聯系的設計;(6)組織行為規范的設計;(7)控制系統(信息、績效管理、薪酬激勵制度等)的設計;(8)組織變革與組織發展的規劃。
銅梁作為城市發展新區,是全市未來工業化城鎮化主戰場,集聚新增產業和人口的重要區域,全市重要的制造業基地,根據新的定位,銅梁對全區的部門進行了組織設計,如成立了銅梁工業園區管委會、新城核心區管委會、巴岳山玄天湖度假區管委會、安居古鎮景區管委會等單位部門,出臺了相應的職能職責、考核辦法等系列的組織設計。良好的組織設計為便民服務提供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助推了銅梁的事業發展。
銅梁廣播電視臺按照業務的特點,通過十多年的探索,以建設標準化二級臺為契機,按照規定對組織設計進行了認真的梳理,人才隊伍建設達標,并完善了制度達標。其中制定完善了“首席”評選、新聞記者、制片人、項目制等管理辦法,同時配套制定了外宣獎勵辦法、節目創優獎勵等辦法,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體系。通過認真執行,使銅梁電視臺事業逐步發展,獲得區、市、全國的多種獎項,并順利通過了市級專家團二級臺標準化建設驗收。
一個地區或單位部門的組織設計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系統,但是事業的發展變化莫測永無止境。隨著時代的變化、科技的進步,領導組織者需要適應新時期要求,不斷完善更新組織設計,為實現組織目標完善組織結構,使其更加合理化、科學化。
二、梧桐樹好,引來金鳳凰
《干部任用條例》的修訂是新時期黨對干部選任工作規律認識的一次升華,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大成果,也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銅梁為事業發展創造出了良好的環境氛圍,吸引了全國五湖四海的各類人才,引進了一批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來引領科學發展,推了銅梁的事業發展。
銅梁廣播電視臺經過多年開放靈活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系統內外、體制內外優秀人才的交流,為人才創造實現自我價值的平臺,不斷激發人才活力,打造出來一支勇于挑戰、富于創新的專業人才隊伍,使銅梁廣播電視臺的各項業務工作不斷向前推進,碩果累累,先后獲得市、全國的多項獎勵。
三、惜才愛才,完善人才儲備庫
樹立每一位人才都是財富的觀念,如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要求通過競爭上崗、公開選拔、民主推薦等多種形式,不斷完善各類人才庫,使人才數量和結構更加合理,例如完善本區對機械、旅游、建筑、信息、規劃、農技、畜牧、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人才的儲備,以滿足相關產業的發展需要。
銅梁電視臺在人才儲備方面基本達標,還需要引進或者從內部培養廣電工程技術、燈光舞美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不斷完善人才儲備,使人才庫形成系統性,為事業的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周密組織,加強干部培養管理
對干部的培養需要幾個層次,主要通過教育、培訓、開發三個方面。
銅梁在干部培養方面也是重視的,每年通過計劃安排,對全縣區的黨員干部、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相關的培訓,形式多樣化,通過名校的專家教授通過網絡視頻授課、干部在黨校進行集中培訓等方式,緊跟時代步伐,組織了大量的學習,通過理論聯系實踐,提高了干部的政治和業務素養。
銅梁廣播電視臺非常注重職工的業務培訓,通過請市級電視臺專家授課,本單位首席、業務骨干授課的方式開設職工夜校進行業務培訓,還不定期的送業務骨干到重慶電視臺和中國傳媒大學進行業務提升,不斷提高職工業務技能,提高職工的歸屬感和榮譽感,更好地助推了廣電事業的發展。
五、選撥干部要重視以德為先,從專業化角度出發多渠道進行選拔并合理使用好人才
黨政、事企業單位(含優秀的民營企業)經過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并加強工作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考核,更應注重考察干部的創新思維和專業特性。在確保人才穩定的基礎上,把懂專業的人才充實到領導班子中;讓跨專業的干部通過充分系統的培訓考試后再進行人才交流。以此廣泛選用文化層次高,知識結構新,專業化強的人才擔當重任,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術含量,建立專業化學習型的領導班子,才能準確理解掌握執行各項政策法規,才能更好更快地保證黨的事業穩步高效前進。
銅梁廣播電視臺通過公開選拔記者、編輯、播音主持等人才,逐步形成講政治、懂專業的人才辦廣播電視臺的理念。通過打破身份、體制的壁壘,堅持崇尚實干的用人導向,堅持把視線對準基層、對準人才、對準實績,注重品德、素質、能力、業績等各方面,向全國熱衷廣電事業的專業人才遞出了橄欖枝,引進了廣電事業需要的專業人才。并通過探索和完善節目制片人制、調研選題制等,采取簽約制、聘請、兼職等多種形式,促進人才與智力的合理流動,為廣電事業的提質上檔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