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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雖然中國農村金融的基本框架已經確立,理論上對于構建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促進機構多元化發展已經達成共識,但是圍繞農村金融基本框架的存量改革變得舉步維艱,于是,進一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逐漸增加新型農村金融組織,以增量改革推進存量改革就變得異常迫切。3月1日以來陸續成立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以及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標志著我國農村金融領域增量改革的開始。尤其是村鎮銀行的成立與發展,將對農村金融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村鎮銀行設立的積極意義
從根本上改變了原來對農村金融體系存量改革的思路。由于多種原因,相對于城市金融而言,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啟動遲、進展慢,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瓶頸。具有低門檻、多元化資金來源、靈活多樣的股權與治理結構的村鎮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不但為農村金融市場引入增量因素,而且村鎮銀行從成立之始,就對其設立條件、股權設置、治理結構、經營管理、內控機制及監管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對股東在財務狀況、經營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形成了機構經營者的優勝劣汰,這必將推動農村金融的不斷發展。
有利于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構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金融供需的矛盾。長期以來,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點始終圍繞著農村信用社這一存量機構展開,可是從結果看,無論是規范合作制,還是提供多種模式的改革嘗試,效果都不甚理想。深究其原因,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農信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處于近乎壟斷的地位,造成一方面農信社本身缺乏改進的動力,另一方面政府也難以下決心徹底清除績效差的信用社。而村鎮銀行的建立,無疑將會與農信社形成一定程度的競爭,在促進其改革與發展的過程中,逐漸促成競爭性的市場環境。
為民間資金提供了良性的發展渠道。在我國長期的金融抑制條件下,為了從金融領域內獲取高額利潤,大量的民間資金以“灰色”身份參與著各種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動,難以尋找到正規的發展渠道,這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也為資金所有者帶來了巨大的風險。村鎮銀行成立的相關規定,明確了民間資金可以入股,這是繼“只貸不存”小額信貸機構試點以來,正規金融機構再一次對民間資金打開大門。
能否解決農村金融問題
農村金融的全部問題,都是圍繞著向農村人口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展開的,這是許多發展中國家面臨的一個難題。尤其對于中國這樣一個農村人口龐大的發展中國家而言,解決這一問題任重而道遠。這次通過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引入村鎮銀行這樣一個新的金融機構,旨在提高金融機構覆蓋面,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其初衷是好的,但是就操作而言,村鎮銀行的設立對于部分經濟相對發達的中西部縣鄉(鎮)是可行的,但是在較多的傳統農區、經濟欠發達的農村鄉鎮,以盈利為目的的村鎮銀行恐難涉足。
同時,村鎮銀行由于其較低的市場準入門檻,在縣(市)和鄉(鎮)新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分別不得低于人民幣300萬元和100萬元,決定了其主要針對的客戶群體是那些中低收入者和小規模金融需求者,解決的主要是農村地區較低層次的金融需求問題。
而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包含了多個層次,有農業產業化發展之后的農業企業的資金需求,有兼業經營的農工商戶、較大規模的種養殖戶、傳統的農業經營者以及部分需要政府補貼的農業綜合開發、扶貧等資金需求。不同的需求需要不同的資金供給主體,單一的機構,無論是農信社或者新引入的村鎮銀行,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金融的問題。
因此,在推進新機構的增量改革的過程中,農村金融存量部分的改革也需要同步進行。圍繞逐步完善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推動機構多元化才是解決農村金融的關鍵所在。這需要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注意發揮現有商業性金融機構的作用,利用一定的政策措施引導包括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尤其是農業銀行的資金回流農村;二是強化政策金融機構,這不僅包括政策性信貸,更主要的是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問題,還包括構建政策性保險、政策性擔保機制等;三是進一步推動農信社改革,在許多傳統農區、貧困地區,盡管農信社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但是其事實上一直在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可以預見的很長一段時期,其作用還無法為其他機構所取代,因此需要通過不斷創新,積極推動農信社改革與發展;四是關注農村金融領域內已經出現的資金供給創新形式,包括以前存在的非政府小額信貸項目,“只貸不存”小額信貸機構,此次銀監會批準的的貸款子公司,以及長期存在于民間此次被肯定的資金互助合作社,這些創新形式必將豐富農村金融市場的供給主體,有利于競爭性市場的形成。
能否“常駐”農村
從村鎮銀行現行制度安排的剖析可以看到,村鎮銀行從其資金來源看,包含了國內外的銀行資本、國內的產業資本以及民間資金,這些資金所追求的無一不是利潤最大化,因此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事實上村鎮銀行也屬于商業性銀行機構的范疇。如何保證其長期留在農村地區,尤其是傳統農區、經濟欠發達地區,需要政策的引導與配套。
同時,從村鎮銀行的股權設置看,雖然民間資金參與了新設的村鎮銀行,但是由于《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村鎮銀行的最大股東或惟一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并且最大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20%,所以村鎮銀行仍然不能脫離現有金融機構獨立存在。如果國內商業銀行作為村鎮銀行的惟一股東,那么其能否在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上有所作為就十分值得商榷了。因為長期農村金融實踐已經說明,國內商業銀行距離農村越來越遠,其不僅很難為農村地區提供資金支持,且其在縣域以下的機構反而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重要渠道。另外,國有商業銀行長期“做大”的信貸方式,是否能主動去適應農村金融需求的小額、分散特點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再者,對于國內商業銀行而言,如果真要留在農村地區,開設分支機構的成本應該比建立或控股村鎮銀行更低一些,其是否會“舍近求遠”也是值得關注的。因為作為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機構而言,“舍近”而“求遠”必是有隱蔽的利益所在,諸如民間資金可能會通過幕后交易獲得村鎮銀行的控股權,屆時可能在監管上產生一些難以預料的新成本。因此,對于村鎮銀行的制度設計而言,顯然還存在許多亟待完善之處。
能否可持續發展
村鎮銀行按照現有的制度安排建立起來,假設其也愿意留在農村地區,那么還有一個問題需要關注,即其是否能夠在覆蓋面與機構可持續發展中找到平衡點。從非政府小額信貸項目在中國的實踐來看,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很難解決。覆蓋面要求盡可能通過提供小額、靈活的信貸服務來滿足更多人的金融需求,而小額、分散的服務成本相對較高,這就需要相對較高的貸款利率來覆蓋成本和風險。
[論文摘要】2000年以來,從減輕農民負擔入手的農村稅費改革,規范了農村稅費制度和分配行為,減輕了農民負擔,取得了顯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增大了鄉鎮財政壓力。改革的局限使農村稅費改革面臨困境,農村稅費改革的必然趨勢是財政體制創新,財政體制創新的核心是統一城鄉稅制,建立現代公共財政體制。鄉鎮行政發展是財政體制創新的邏輯要求與必要保證,鄉鎮行政發展必須考慮整個國家行政系統與國家總財力的關系。
一、農村稅費改革的背景、成果以及對鄉鎮財政的影響
在我國改革開放前期,農民收人持續增加。按不變價格計算,1978-1984年,農民人均純收人年均增長率達15.6%0}’}到1985年以后,農民收人的增長速度急劇放慢。據國家統計局有關公報,“七五”時期(1986-1990年),農民人均純收人年均實際增長率為4.2%,“八五”時期為4.3%,“九五”時期為4.7%01989年農民人均純收人竟出現負增長,為一1.6%oX27cr9a)影響農民收人增長的因素很多,其中最受人們關注的莫過于農民負擔過重。實際上,1980年代后期開始,農民負擔逐步增加。1990年代,農民負擔總體呈上升趨勢,基本在高位運行,農民負擔年均增長幅度一般都超過同期農民收人增長幅度。
1994年農民負擔增長幅度更是高出農民人均純收人增長幅度12.6個百分點。f31c}s}面對日益突出的農民負擔問題,中央政府采取了不少嚴厲的減負措施,但是農民負擔過重問題始終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農民負擔過重,極大地妨礙了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現了農業經濟滑坡、農村基礎設施落后、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緩慢、農民生活困難、城鄉差別擴大等等令人擔憂的現象。
某些地方,一些農民不堪重負,被迫背井離鄉,甚至出現自殺等讓人觸目驚心的事件。農民負擔過重還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農村群眾中的形象,引發了農民對農村基層政府的不滿情緒。農民拒絕交納稅費、抵制政府工作、集體上訪等對抗屢有發生。很明顯,農民負擔過重引起的種種問題已經危及農村的社會秩序和政治穩定,一定程度上動搖了基層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礎。在這種背景下,中央政府推出了以減輕農民負擔為重要目的的農村稅費改革舉措。
農村稅費改革是我國農村繼、家庭聯產承包經營之后的第三次重大改革。從2000年開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由點到面,穩步推進。2003年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在全國全面推行。農村稅費改革的基本內容是“三取消、二調整、一改革”,即取消鄉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等。2004年,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深化,取消了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進行減征、免征農業稅試點,并將在5年內取消農業稅。4年多的農村稅費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果。通過農村稅費改革,用稅來代替向農民征收的各種收費、集資和攤派,用稅法來規范農村的分配關系,保障了廣大農民的利益,規范了農村稅費制度和分配行為,有利于現代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各地試點情況表明,農民負擔減輕幅度一般都達到30%。明顯改善了政府與農民的關系和農村干群關系,促進了農村上層建筑的調整和完善。
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初步達到了“減負”、“規范”的目的,但是農民負擔的減輕意味著鄉鎮政府收人的減少,農村稅費制度的規范意味著對鄉鎮政府收取稅費行為的制約。這對鄉鎮財政產生了明顯的影響,一是擴大了鄉鎮財政缺口,加劇了鄉鎮財政危機。農村稅費改革以前,鄉鎮財政已經存在較大缺口,當時可以通過稅外收費、借債等途徑解決。統計數據表明,從1996年到2000年,全國鄉鎮財政總收人中,超過30%的收人是鄉鎮自籌、統籌資金。2000年,全國鄉鎮財政總收人為1026.65億元,其中自籌、統籌資金達403.34億元,占39.29%。4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鄉統籌費等行政事業性、政府性基金、集資和屠宰稅,又開始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降低農業稅稅率。這樣,鄉鎮政府財政收人中,稅收沒有太多增加,甚至逐漸減少,而原來可以納人鄉鎮財政收人的統籌費等又被取消,鄉鎮財政收人大大減少,鄉鎮財政缺口迅速擴大。為了支持農村稅費改革,解決鄉鎮財政困難,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增加了轉移支付金額。2001-2004年中央財政對試點地區的轉移支付金額分別為33億元、245億元、305億元、396億元。盡管如此,鄉鎮財政缺口仍然很大。二是鄉鎮債務償付能力大幅度下降。由于各種原因,全國絕大多數鄉鎮背負沉重債務。財政部科研所課題組認為,如果采用中間值推斷,全國鄉村債務總額不會低于6000億元;如果采用高值推斷,全國鄉村債務總額應突破10000億元。5湖南桃源縣4o個鄉鎮總計負債11.49億元,平均每個鄉鎮負債近2900萬元,最高的達10933萬元。農村稅費改革以前,鄉鎮化解債務的能力已經不足。農村稅費改革以后,鄉鎮償付債務的能力大大降低,沉重的債務帶來的問題和矛盾更加尖銳。農村稅費改革的方向無疑是正確的,但它客觀上加劇了鄉鎮財政壓力,使原本十分困難的鄉鎮財政雪上加霜,難以為繼。
農村稅費改革以后,鄉鎮財政危機降低了鄉鎮政府供給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能力,不少鄉鎮尤其是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鄉鎮,基層政府根本無力或難以滿足農村龐大的公共需求,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農村義務教育、公共衛生保健等問題突出。另一方面,財政危機影響了鄉鎮政府的社會控制能力和行政管理活動,可能引起鄉鎮政府行政管理危機。
二、農村稅費改革的趨勢:財政體制創新
農村稅費改革之后的鄉鎮財政壓力增大和潛在的行政管理危機,使農村稅費改革進人了一個兩難的境地。在目前的財政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下,要么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的負擔,但嚴重制約鄉村正常運轉;要么讓鄉村正常運轉,犧牲農村稅費改革,加重農民負擔,讓改革走回頭路。I7事實上,已經出現了轉移、加重農民負擔的一些新動向。有些地方,亂收費由農業稅費向行業稅費轉移,如對農民建房收“空間占用稅”,巧立名目變相提高學雜費。一些地方鄉鎮政府“強迫提供服務”,美其名目“有償服務”,如強令農民購買質次價高的果樹苗,通過代辦保險從中牟利。有些地方克扣農民應得的征地補償費、補助金等。諸如此類損害農民利益,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不禁令人擔心農村稅費改革陷入“黃宗羲定理”。
農村稅費改革的困境,究其緣由,首先是因為農村稅費改革本身的局限。政府財政是財政收人和財政支出的統一,農村稅費改革屬于財政收人方面的改革,規范的是政府、集體和農民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農村稅費改革使鄉鎮財政收人的數量、結構發生了變化,而鄉鎮財政支出沒有全面、系統的改革和調整。即就是在財政收人內部,稅費改革也只是財政收人改革的部分內容,也沒有改變我國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稅制和分配體制。農村稅費改革的局限說明,要使農村稅費改革走出困境,必須同時進行財政支出方面的改革,統一城鄉稅制,完善基層政府收人結構。歸根到底,農村稅費改革的趨勢必然是財政體制創新,建立現代公共財政體制。從這個意義上講,財政體制創新既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邏輯要求,也是農村稅費改革順利進行和成功的必要保證。
農村稅費改革是財政體制創新的開端和有機組成部分。財政體制創新之所以必要,不僅僅是為了使農村稅費改革走出困境,根本理由在于消除現有財政體制的弊端。現行財政體制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形成的,本身是財政體制創新的成果。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分稅制基礎上的財政體制顯現了新的問題。中央財政收人占全國財政總收人的比重大大提高,同中央財力集中度提高相一致,省級財政相對于市級財政,市級財政相對于縣級財政,縣級財政相對于鄉鎮財政,財力集中度不斷提高。財力向上集中,而事權、財政支出責任并沒有發生同向變化,甚至反向下移。縣鄉財政收人功能、財力逐漸減弱,但財政支出功能日益增強。縣鄉政府在提供維持性和社會福利性公共物品方面承擔著更大的作用,在提供與基層民眾權利和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功能方面比任何層級政府發揮著更大的作用。L8這樣形成縣鄉政府(財政轉移支付之前)事權與財權、財政支出責任與財政收人功能的不對稱。按理,財政轉移支付可以縮小,乃至解決不同級政府間、不同地區間財政的不對稱。但是,由于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尚不夠完善,使地區間的財政差距、基層政府財政的不對稱難以有效解決。另外,上級政府可以通過上收財力和下放事權來轉嫁財政負擔。鄉鎮財政處于國家財政體系的末端,承受轉嫁的上級財政負擔,無法將自己的財政負擔在財政體系內部轉嫁,通常的做法就是向農民伸手,解決財政困難。通過分析,我們就不難理解農村基層政府財政特別是鄉鎮財政困難,以至于農民負擔過重的財政體制方面的原因了。現行財政體制的弊病遠不止這些,但是已足以說明必須進行新的財政體制創新。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求,財政體制創新的內容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第一,統一城鄉稅制,建立現代公共財政體制。城鄉二元稅制以至于城鄉二元財政體制,使收人較低的農民承擔了比收人較高的城市居民相對高的稅賦,而政府對農村地區的投人卻明顯低于城市,是對農民的歧視性待遇的重要表現。從2004年起,免征、減征,并將在5年內取消農業稅,使完全取消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各種稅費呼之欲出。完全取消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各種稅費之后,實行城鄉統一稅制,使農民履行同其他納稅人一樣的義務;同時,財政支出制度進行相應調整,使農民享受同城市居民一樣的由國家財政負擔費用的公共產品。在稅制和財政支出制度城鄉統一的基礎上,建立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財政體制,這是財政體制創新的核心。第二,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要遵循事權和財權、財政支出責任與財政收人功能相統一原則。如果把事權和財權、財政支出責任與財政收人功能相統一,理解為在實行財政轉移支付之后形成的各級政府的事權、責任與其總財力的基本匹配,_9那么政府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的界定可以不拘泥于政府本級征收的收人的數量,而更多地考慮國家總財力、政府管理能力和公共產品的屬性、供給效率。以農村義務教育為例,屬于全國性公共產品,應由中央財政(按照一定時期義務教育發展的基本標準所需要的費用數額)通過向農村基層政府轉移支付的方式負擔費用;而從效率看,發展義務教育的事權和責任適宜農村基層政府承擔。第三,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財政收人。由于地區經濟差距會長時期存在,應適當提高中央政府等上級政府財政收人在國家財政總收人中的比重。這對中央政府等上級政府統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調節地區經濟差距,保證所有的基層政府給本地區居民供給最起碼的公共產品,是必須的和有利的。
基層政府的財政收人主要包括本級征收的收人,如稅收,以及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等。一般對于農村基層政府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基層政府而言,上級財政轉移支付應是最重要的收人來源之一。即使在一些發達國家,地方政府財政收人的30%~40%來源于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美國的學區財政收人近60%來源于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叫在明確劃分和完善各級政府財政收人和財政支出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符合國情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三、財政體制創新對鄉鎮行政發展的要求
從理論上說,政府對物質基礎的需要規定了財政規模,而財政規模對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動又具有制約作用。一方面,社會成員在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共同需要即社會公共需要從根本上決定了政府的職能范圍,政府依據履行行政職能的需要,組建行政機構和配置行政人員。政府為實施行政職能和供給公共產品、維持行政機構和行政人員的公務活動,所產生的對物質基礎的需要,規定了財政支出的范圍和數量,進而提出了財政收入的數量要求。另一方面,財政具有反作用,財政為政府的運轉、高效的行政管理和公共產品的供給提供財力,財政收入的數量限定了行政組織和行政人員的規模,確定了政府所能供給的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的最大值。
財政與政府活動的關系說明,財政狀況的變化必定要求行遷,財政體制創新必然要求行政發展。使用行政發展概念,是要強調行政系統(政府)的調整、改革與完善要以整體功能優化、行政效率提高為方向,以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的。農村稅費改革引發和為開端的,實際上正在平緩推進的財政體制創新,使公共財力的數量、公共財力在各級政府間的分配,以及各級政府財政支出責任的劃定等方面發生了新的變化。假如沒有政府變革的配合,財政體制創新避免不了夭折或半途而廢的可能。如同財政體制創新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邏輯要求和必要保證,行政發展是財政體制創新的邏輯要求與必要保證。
行政發展是復雜、宏大的系統工程。這里以鄉鎮行政發展即鄉鎮行政系統(政府)的創新為分析對象。鄉鎮行政系統(政府)是包括鄉鎮黨委、政府、人大主席團、紀委等在內的擔負農村地區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職責的整體,這種理解似乎違背公共行政理論,但不得不承認這種理解與我國鄉鎮管理實際是吻合的。鄉鎮行政發展不僅有著寬廣的背景,國家政治制度、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思想文化、農村村民自治等各種因素構成了鄉鎮行政發展的外部環境,而且有著復雜的內因。顯而易見,鄉鎮行政發展不能僅僅著眼于農村稅費改革、財政體制創新。在此,無意設計一個全面的鄉鎮行政發展的藍圖,主要探討農村稅費改革、財政體制創新對鄉鎮行政發展的影響和要求。以農村稅費改革為開端的財政體制創新對鄉鎮行政發展的要求,不是鄉鎮行政發展的全部的卻是必須的依據。
Abstrac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ural areas in China’s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network coverage was low, the lack of financial supply, competition was not sufficient,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department specially to relax the access condition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s, approved the establishment of village banks in rural areas, to increase financial supply, adjust capital surplus and deficiency, to provide the necessary financial services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Anhui Province, as a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province, wa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This paper studi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banks in Anhui Province, and found out the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banks.
Key words: rural bank; rural economy; Anhui Province
2006年12月,銀監會出臺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并首批選擇吉林、四川等六省區進行村鎮銀行試點,隨后將范圍擴大到全國31個省(區)[1]。安徽省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號召,開始組建自己的村鎮銀行,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銀行業向小微企業、鄉鎮鄉村等薄弱領域傾斜。截至2016年2月,安徽省共成立村鎮銀行66家,基礎金融服務行政村覆蓋率達到90%左右,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發展。
1 村鎮銀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理論依據和現實需要
農村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發揮著很大的作用,而作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村鎮銀行,其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可以起到以下作用:解決競爭不充分、緩解金融供給不足等問題,從而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的繁榮[2]。村鎮銀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具有以下理論依據和現實需要。
1.1 理論依據
1.1.1 金融抑制理論 金融抑制理論是由麥金龍于1973年提出的觀點,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貧困,原因不僅是由于資本的缺乏導致的,更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資本市場固存的扭曲現象使得資本利用效率不能充分發揮,從而不利于經濟增長[3]。整體經濟狀況的好壞決定了金融的好壞,而金融又會對經濟發展起到相應的反作用。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對于農村經濟的發展會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然而,由于受到歷史等多重因素的影響,金融抑制現象在農村經濟發展中還普遍存在,機制、方式和體制都成為了阻礙金融支農的壁壘,使得服務三農的效能無法充分發揮[4](圖1)。
1.1.2 小銀行理論 發展經濟學家認為,有怎樣的經濟結構,就應當有怎樣的金融結構,這樣才能降低服務成本,實現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國內外研究也表明,銀行所提供的服務與其規模有一定的關系,在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等業務上,小銀行的指標都要高于大銀行。同時由于服務成本較低,小銀行也更加傾向于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所以村鎮銀行作為“小銀行”可以為小微企業和農村發展提供更大的金融支持[5]。
1.2 現實需要
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低下,農村區域內部差距明顯,經濟發展基礎薄弱,主要以單一的農業和畜牧業生產作為農戶重要經濟來源,農民增收渠道單一,綜合生產能力較弱。當前,農村經濟的發展無法得到足夠的金融支持,不能滿足三農生產對于資金的需求。農村現有的金融機構明顯存在著“非農化”傾向,農發行、農信社和郵政儲蓄向少數企業集中貸款的趨勢越來越明顯,農戶貸款覆蓋面偏低[6]。由于這種金融瓶頸的存在,抑制了農村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使得農村居民收入增加緩慢。
2 村鎮銀行在安徽省的產生及對農村經濟的支持現狀
2.1 安徽省村鎮銀行的產生及發展
隨著國家逐步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準入門檻,不斷擴大農村金融供給,安徽省也抓住機遇成立自己的村鎮銀行,以期能夠形成覆蓋面廣、類型多樣、效率較高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斷緩解農村地區銀行?I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7]。在這里以安徽省最先成立的兩家村鎮銀行作為范例,即長豐科源村鎮銀行和鳳陽利民村鎮銀行,他們的成立對安徽省農村經濟的發展會起到很大的帶動作用。
2.1.1 長豐科源村鎮銀行 2008年2月2日,安徽省第一家村鎮銀行長豐科源村鎮銀行掛牌成立,其注冊資本為1億元,標志著中國銀監會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工作在安徽省結出第一粒果實。長豐科源村鎮銀行將秉承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按照現代金融機構管理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強化內部控制,提高服務水平和人員素質。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提高支農力度,確保支農質量,在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上做出貢獻。
2.1.2 鳳陽利民村鎮銀行 2008年4月28日,安徽省第二家村鎮銀行鳳陽利民村鎮銀行在鳳陽縣府城鎮掛牌開業,注冊資本為4 100萬元,擁有各類員工19人。該行的市場定位是為小微企業、農民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每年支農貸款的比例占總貸款的比例都會不斷增加,同時也會將服務范圍延伸到周邊集鎮。該行將與地方政府在農業開發、衛生、扶貧、教育等方面形成互動,逐步提高農戶和小微企業貸款覆蓋面,強化對農業的信貸支持,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2.2 村鎮銀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現狀
建立村鎮銀行的初衷就是要增加農村金融供給,使得農村金融機構網點的影響范圍得到擴大,減少農村金融抑制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實現普惠金融[8]。村鎮銀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如下。
2.2.1 提高了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 由于農業具有天然弱質性,農戶在貸款時很難提供抵押品,使得農村金融業務成本高、風險大且收益低,導致農發行、農信社以及郵政儲蓄紛紛減少在農村地區的金融網點。而村鎮銀行的設立恰巧可以彌補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空白。截至2015年末,安徽省銀行業基礎金融服務覆蓋行政村15 049個,其中網點覆蓋行政村6 123個,各類電子機具(含ATM、POS、轉賬電話和自助服務終端)覆蓋行政村14 176個,其他方式覆蓋行政村3 196個,大大提高了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
2.2.2 增加農村地區金融供給,滿足小微企業和農戶融資需求 增加農村地區金融供給本來就是村鎮銀行設立的目標之一,村鎮銀行可以吸收農村地區閑置資金,調節資金余缺,利用自有資本和中央銀行再貸款支持“三農”發展[9]。同時在貸款利率和抵押條件上給予小微企業和農戶以政策優惠,使得更多需要資金的企業和農戶可以得到資金支持,滿足他們生產和生活需要。
2.2.3 初步形成了有效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 20世紀90年代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撤銷縣及縣以下金融機構,同時收縮其在農村的機構和業務比重。最直接的后果則是農村金融服務長期缺位,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使得農民和中小企?I的融資成本加大。而設立村鎮銀行則有助于優化農村金融環境,擴大農村資金供給,形成有效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10]。
3 村鎮銀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村鎮銀行作為一種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在擴大農村金融供給,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很多的作用。可是村鎮銀行成立時間短、服務渠道單一、偏離目標定位、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依舊很突出[11]。具體來說,村鎮銀行在發展中存在以下問題。
3.1 偏離服務“三農”目標,非農化傾向嚴重
服務三農、推進農村經濟發展是村鎮銀行成立的最初目標,而村鎮銀行在本質上仍然屬于金融機構,盈利是其最內在的追求[12]。農業作為弱勢產業,存在著投入大、產出小、風險大的特點,導致村鎮銀行在農戶的貸款中出現“惜貸”現象,不愿意過多的貸款給農戶,而偏向于將資金發放給經營狀況比較好的企業。這就導致需要資金的農戶無法籌集到所需的資金。此時的村鎮銀行充當的卻是“抽錢機”的角色,無法真正服務于“三農”。
3.2 服務方式手段單一,資金來源缺乏保障
目前村鎮銀行主要通過直接發放貸款的方式為農戶提供資金支持,貸款過程中對抵押品的要求也十分嚴格,并且主要以中短期小額貸款為主,無法滿足具有中長期貸款需求的農戶。并且村鎮銀行由于受地域和國家政策規定的限制,使得其存款規模和存貸利差偏小,不利于增加盈利水平和擴大貸款業務,導致村鎮銀行服務三農的功能得到限制[13]。
3.3 信用控制機制不完善,抗風險能力弱
由于村鎮銀行尚未加入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和結算系統,使得村鎮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對農戶的信用考察比較困難,很多時候都是“人情貸款”,加大了貸款成本和貸款風險[14]。而農村信用環境不容樂觀,部分農戶認為在村鎮銀行貸款可以先不用考慮歸還而產生道德風險。同時村鎮銀行在結算上必須通過發起行作為結算中介,這嚴重影響了村鎮銀行的效率[15]。
4 提升村鎮銀行服務水平的對策建議
4.1 加強政策支持,堅持服務“三農”
基于村鎮銀行功能的特殊性,國家應允許村鎮銀行結合當地資金供求情況、農戶信用情況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等,選擇合適的存貸款利率,保證村鎮銀行在滿足自身生存的同時也能服務于“三農”,在追求商業利益的同時也可以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
4.2 創新服務方式,加大融資力度
村鎮銀行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開發不同的金融產品,提高整體金融服務水平。創新服務方式,開辦諸如代客理財、代銷保險、黃金等中間業務,增加盈利能力。人民銀行也要給予村鎮銀行相應的支農再貸款支持,并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在稅收方面提供政策優惠等。
4.3 加強信用控制,提升抗風險能力
人民銀行應盡快將村鎮銀行納入征信系統和結算系統,提供必要的征信服務,降低其在貸款過程中的信用風險和貸款成本[16]。村鎮銀行也要加強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加大引導和監管力度,確保村鎮銀行合法、合規、穩健運營。
“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是我國十報告中著重提出的,“四化”與我國現階段的各種戰略緊密相關。信息化與工業化是實現我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核心,而城鎮化與現代化則是我國城鄉一體化實現的重要性所在。“四化”的重要性使得人們必須對其進行深入研究,而從目前我國發展狀況來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是我國現階段面臨的首要問題,只有對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順利進行,才能使我國更快地實現現代化建設。所以,必須要更加重視。在分析如何實現我國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協調發展前,我國壽險應該對新型城鎮化與農村現代化的關系有所了解。
城鎮化與農村現代化之間的關系
我國城鎮化與農村現代化建設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城鎮化主要是指農村人口向非農村人口和農村生活方式向城鎮生活方式轉化的過程。而要實現這一過程,農村現代化則是不可避免的環節,只有農村現代化得到實現,更多的農民才能得以從土地中解放,進而實現真正的城鎮化。農村現代化不僅能使更多地農民享受到城市文明,而且給城鎮化的實現創造了更多的條件。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兩者之間是同步發展的,所以必須要注意協調發展問題。過去某段時期,我國對“農業支援工業”、“農村支援城市”戰略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城鎮化進程比農村現代化進程明顯過快的狀況,致使我國出現了很嚴重的“農村空心化”等問題。所以,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的再次發生,我國必須要重視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之間的協調發展問題。
實現我國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協調發展的建議
以農民工市民化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對我國城市發展和農業生產的推動有重要作用,能夠促使其產生翻天覆地的變革。而要對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順利推進并實現其協調發展的同時對社會穩定沒有負面沖擊,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出發。
對覆蓋城鄉和實有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進行建立。
不管是進入城市謀生的農民工還是已經從農民轉化為非農民的市民人員,又或者留在農村的農業工人,都應該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中。使他們也能像其他城市居民一樣,在得到較高水平的醫療保障同時還能獲得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其中醫療保障是最為重要的,很多家庭會因為生病而致貧,如果不能享受到一定的社會醫療保障,很容易產生對社會穩定不利的因素。為了適應我國城鄉統籌的發展要求,我國必須要對覆蓋城鄉和實有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進行建立。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重點整合,對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進行統籌,使其繳費標準和待遇保持統一水平,這樣能夠更好地對推動社保體系由城鄉二元保障向城鄉一體化保障轉變進程。
有效設計和監管土地經營權規模化流轉
最近這些年來,由于政府推動或者市場經濟自發調節等原因,我國一些地方相繼出現了各種類型的土地流轉方式,比較常見的有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和土地互換、委托經營等。但從整體的情況來看,我國農村在土地流轉上的方式還是以零星和分散為主而且在法律和制度上都沒有保障,無法達到農業現代化的要求。為了對農村土地經營權規模化流轉進行有效促進,我國應該對農村土地經營權規模化方面的制度和規則進行設計、制定。比如,可以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政策進行制定,并對交易平臺和具體的交易規則加以建立,也可以對農村土地交易所加以成立,不斷推出符合社會發展的交易新模式。與此同時,還必要要注意有效監管農村的土地規模化流轉,盡可能地對一些腐化和分配不均等現象進行避免,對農民的利益進行保證。
推動農村市場化進程,對農民的生產技能和就業能力進行提高
要實現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的協調發展,還應該對農村市場化進程加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要想發展更加穩定和諧必須依靠產權交易市場的推動,市場是農業現代化的基礎,對農村現代化實現有重要作用。農業作為比較弱勢的產業,需要政府給予更多的關注,通過對農產品售出及價格平抑機制的完善,能夠使農業市場向更穩定的方向發展,更好地保障農民的各種權益。其次,農民工的問題國家也必須要重視起來。農民外出打工雖然一時能改善自身的生活環境和經濟水平,但并不是長久之計,而且給我國農村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了很多隱患。針對這些問題,各地方政府可以多開辟一些就業渠道與崗位,對農民的再就業問題加以解決。也可以對農民進行一定的職業培訓,有目的性地提高其就業能力,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地解決農民的工作問題,促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的實現。
關鍵詞:村鎮銀行 C-A-P 模型 發展定位
村鎮銀行是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實行的是小額度、大范圍以及商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為原則,提供的存貸款服務范圍必須局限于縣域經濟圈內的銀行類金融機構。事實上,我國的村鎮銀行目前處于初級發展探索階段,并不和銀監會的規定緊密相連,出現了一些發展中的問題。其中,實際發展定位的偏離問題已經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在對村鎮銀行的市場定位分析中,本文采用“C-A-P” 模型進行分析,它揭示了市場定位戰略及市場定位由三維要素決定,即客戶(Client )、競爭地(Arena )和產品(Product )。
一、我國村鎮銀行的發展現狀
最近幾年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村鎮銀行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截至2012年9月末,全國已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858家,其中村鎮銀行799家。出臺政策方面,2009年國務院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012年銀監會專門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但是村鎮銀行真正對農村經濟服務的比例卻達不到理論中的標準。如2012年4月中國金融網記者查閱相關數據顯示,松江民生村鎮銀行截至2012年末涉農貸款余額3.69億元,占比為26%。可見,一些村鎮銀行已經不符合其建設的初衷。服務的重心也從對農村經濟的服務轉向了對企業作貸款的服務,更有一些村鎮銀行完全不對“三農”作貸款服務。
二、我國村鎮銀行發展定位分析
村鎮銀行建立的初衷是為當地農民和農業經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農村金融供需矛盾,解決農村貸款難的問題,但是現實經營狀況表明由于制度建設不夠完善與監管不力等原因,導致了村鎮銀行的定位處于徘徊、猶豫不決之中,與當時建立的初衷存在一定的距離。具體表現在:
(一)經營對象(C)偏差
村鎮銀行建立的原則是服務于三農發展需求,其發放的貸款必須首先滿足區域內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要求,只有在滿足了當地農業發展資金需要后才能將多余的資金貸款給其他產業。從安徽省的情況看,從2008年起成立首家村鎮銀行,幾年來規模不斷擴大,現已開業的村鎮銀行截止2012年一季度已達到19家,資產總額達48.3億元,所有權益10.7億元;累計發放貸款5192筆,累計金額48.2億元。其中,發放農戶及農業經濟貸款2452筆、9.95億元,發放非農產業貸款2501筆、35.3億元。同時根據山西高平市太行村村鎮銀行的業務情況分析出:直至2012年3月末,該銀行貸款給制造業、服務業、工商業的總額達到了57.7﹪。再分析山東棗莊和匯通村村鎮銀行的業務情況發現,其中2011年度棗莊村鎮銀行設立在地級市城市的80﹪的資金都流入了非農產業,其排在前三名的是批發行業、交通運輸、服務業,匯通村村鎮銀行也大致一樣。從以上數據不難看出,村鎮銀行的經營對象出現了偏差,其貸款并未真正投放到農業經濟發展。
(二)機構網點(A)遠離農村
依據《規定》的條款得知:村鎮銀行機構網點設置應在農村,給“三農”發展提供便利。但是從目前已經成立運營的村鎮銀行的機構網點大多數都設置在各個地區的縣城。只有極少數的村鎮銀行設置在鄉鎮,這已經完全偏離了真正對金融業務迫切需求的農村地帶。鄉鎮客戶只能到縣城辦理相關借貸款業務,這給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客戶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目前全國設立的村鎮銀行地理分布如下:東部地區250家,東北地區200家,中部地區188 家,西部地區161家。其中,遼寧省和浙江省分布最多,青海省則分布最少,自治區內村鎮銀行尚屬空白。可以看出發達地區設立較多,貧困地區較少,這可能導致貧困地區的金融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同時村鎮銀行在縣城設立的較多,純粹在農村設立的較少,例如安徽省已經成立的19家村鎮銀行分析,僅僅只有長豐科源村鎮銀行設置在當地鄉鎮,其他銀行都遠離鄉鎮。村鎮銀行機構網點遠離鄉鎮,在無形中已經偏離了“村鎮”的設立理念,也脫離了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三)業務(P)趨同于其他銀行
大部分村鎮銀行在市場地位時不注重自身服務宗旨、運營環境、資金實力,也不對市場進行科學、準確、仔細的分析判斷,而是盲目的跟隨農行、工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與這些銀行競爭,使其偏離了本身的服務宗旨和方向,在業務上趨同于其他銀行。根據調查顯示,全國的村鎮銀行大量的資金涌入風險較小的縣域中小工業項目、城鎮化建設項目等項目。例如安徽省長豐科源村鎮銀行其總注冊資金為2.54億元,但是從其貸款的業務情況分析出,2012年末其貸款總量為1.6億元,其大多數貸款的方式為按揭貸款(房貸、汽車貸款、中小商業企業貸款、個體戶經營貸款、美麗家園貸款),其中貸款的對象為當地農戶和農業經濟的業務只有“美麗家園”,貸款總額不足600萬元,僅僅占3.7﹪。
三、村鎮銀行發展的未來展望
根據C-A-P模型的分析,村鎮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偏離了“服務三農”的初始定位。如果村鎮銀行真正以服務三農為實際發展定位,未必無法盈利,但這需要村鎮銀行進行科學的經營和管理。同時,銀監會需積極引導,審慎監管使村鎮銀行安全運營;金融管理部門要出臺一定的傾斜政策支持[0],并通過農村征信系統等建立農村金融市場的良好秩序等等。總之,村鎮銀行健康與可持續發展,需要多方面的配合與支持。
參考文獻:
[1]張亮.我國村鎮銀行市場的現狀與發展前景[J].學術界,2012
[2]田光武.村鎮銀行的經營困境與可持續發展[J].武漢金融,2008
關鍵詞 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F299.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9-0351-01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New Urban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LI Guang-kao CHEN Shu-hui
(College of Economic,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uzhou Fujian 350002)
Abstrac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w urban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was introduced,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two were analyzed,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also put forward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coordinated development;problems;countermeasures
1 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關系
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相互影響,相互促進。一方面,城鎮化的發展為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提供技術和產品支持,有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民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農業現代化為城鎮化的發展提供要素和市場支持,能夠促進城鎮化的發展[1]。在新型城鎮化的建設過程中,應當推進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
2 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存在的問題
2.1 農村剩余勞動力持續流失,現代農業發展困難
由于城市經濟基礎好、設施完善、教育條件優越,吸引著農業勞動人口持續向城市轉移,農村人口正逐步向留守老人“一元結構”轉變。根據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我國60%的新生代農民工缺乏基本的農業生產技能,“80后”和“90后”的新生代農民工愿意回家務農者分別僅占7.3%和3.8%[2]。農村有限勞動力資源的持續流失,青年勞動力棄農厭農,阻礙著農業現代化的發展進程。
2.2 城鎮建設與農爭地,耕地數量銳減
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對土地的需求量大,在利益的驅動及土地財政的影響下,城鎮化的發展往往違規占用大量耕地資源,使耕地銳減。在土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城鎮用地的增加與優質農業用地的減少,制約著現代農業的發展。
2.3 城鎮建設占用大量資金,農業發展資金缺乏保障
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需要大量資金,而由于現代農業投資成本高、見效慢、風險高等原因,使得農業投入須謹慎,城鎮建設占用大量農業發展資金。同時,在現行征地補償機制下,農民所獲得的土地征收補償收益較低,土地出讓金多被用于城鎮建設,加劇了現代農業發展的資金困難[3]。現代農業發展資金被占用,使得農業的機械化、信息化和自動化水平難以跟上城鎮化的發展步伐。
3 對策
3.1 加強引導,充實新型城鎮化建設隊伍
首先,政府應加強宏觀就業指導,引導當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和奉獻精神,積極投身基層,推動城鎮化的發展。其次,要根據現代農業的發展理念,大力開展農民職業教育,增強農民發展現代農業的意識,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和駕馭現代農業科技成果的能力,培養造就一批“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促進農業生產方式的改變、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的提高,推動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最后,鼓勵大學生、農民工和農民從農業中挖掘創業項目,把現代經營理念融入農業發展過程,實現農業的高效益、高產出、高水平[4]。
3.2 科學規劃,健全農村土地開發利用格局
在《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指導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新型城鎮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區劃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業用地的界限,從而嚴格保護耕地資源,并且鼓勵城鎮建設用地從荒山、荒地和貧瘠農業用地獲取。同時,要加快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農民土地財產確權頒證,建立完善的農村土地流轉、抵押、置換等交易制度,搭建城鄉土地公共交易平臺,有效盤活農村土地市場,為城鎮化騰出建設用地和現代農業規模化發展創造條件。
3.3 科學預算,建立農業投資穩定增長機制
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重視農業的發展,平穩增加農業投入,對農民實行種糧直補,并逐步提高補貼水平;加大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業設施建設補貼力度等,提高農業現代化裝備水平;鼓勵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延伸農業產業璉,提高農業附加值。同時,應創造寬松的市場準入門檻,允許適度規模的工商資本參與現代農業發展,構建農業發展多元融資平臺,提高現代農業發展資金的“蓄水量”,增強現代農業發展能力。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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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興農工作主要成效和措施
2011年,我縣緊緊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實施農業產業化戰略,科技興農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小麥千斤縣創建成功,糧食生產連續8年增產增收,榮獲國務院“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光榮稱號;二是農民人均純收入6159元,較2010年增長18.2%;三是引進、試驗、示范、推廣種養新品種48個,主要農作物、畜禽良種覆蓋率達95%以上,農業先進適用新技術覆蓋率達90%以上,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中的貢獻率達50%以上,有力地推動了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四是煙農19配套技術集成研究與應用獲農業部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一等獎、江淮區域小麥高產技術集成與應用獲農業部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基于“3s”技術的耕地地力評價研究及應用獲省政府省科學技術獎三等獎、夏玉米高產綜合配套技術集成與應用獲市政府市科學技術獎二等獎。
我們的主要做法:一是多形式多渠道的對農民廣泛開展培訓指導服務。我們通過科普趕集、農業科技報告月、送科技下鄉、科技入戶、開辟電視《服務農家》欄目、一技一訓等活動,組織廣大農技人員深入農村傳授農業技術,利用會議、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平臺、農技110、明白紙、科技書籍、VCD光盤等有效形式,把科技信息、科學技術送到千家萬戶,落實到田間地頭,使全縣農民每戶至少有1—2人接受農業技術培訓。二是實施糧食高產創建工程。開展小麥高產攻關和玉米振興計劃“萬、千、百”高產創建活動,促進全縣小麥千斤縣和百萬畝噸糧田創建目標實現。三是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組織200余名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包村聯戶、進村到田、進村到舍,開展手把手、面對面零距離技術指導,解決農技推廣“最后一公里”問題。四是以科技示范場、農業良種場、農業部和省級示范合作社為基地,積極開展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為全縣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提供科學依據。五是發揮農業項目優勢,推進農業發展。隨著黨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力度的加大,我們充分發揮良種推廣補貼、小麥高產攻關、玉米振興計劃、農機具購置補貼、測土配方施肥、土壤深耕深松、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等項目優勢,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將項目捆綁實施,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斷提高農民種田的積極性,促進了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了農民收入,有效地推進了我縣農業發展。六是積極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通過轉包、租賃、入股,將土地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能手、龍頭企業集中,使土地資源不斷優化配置,農村土地流轉得到穩步發展。截止目前,全縣登記注冊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593家,獲得各級示范合作社榮譽稱號的47家,農業部示范社1家、省級示范社6家、市級示范社13家,縣級示范社27家。合作社共注冊商標13個。全縣合作社成員總數已達5.08萬人,新增0.4萬人,帶動農戶4.98萬戶,新增0.36萬戶,增長8.1%。通過土地流轉,加快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的進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為發展規模經營以及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科技興農投入落實情況
一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2011年落實良種補貼政策投入資金3691.66萬元,落實良種良法配套補貼資金1260萬元,落實糧食綜合直補資金15524萬元,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1740萬元,合計落實惠農資金22215.66萬元。二是創建百萬畝噸糧田縣財政投入1000萬元。三是發展農業產業化縣財政投入扶持資金600萬元。
三、農技推廣體系隊伍建設情況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和《省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實施意見》(皖政【2007】69號)文件精神,2007年,縣實施了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通過改革,明確了農技推廣機構為公益性職能機構,為了有利于縣級主管部門業務指導,有利于農技推廣機構履行公益性職能,有利于調動農技推廣人員工作積極性,有利于農技人員為農民服務的要求,有利于鄉鎮政府日常管理,我們對農技推廣進行了合理設置。全縣設置18個農業綜合服務站,屬于股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一正一副,城關鎮不設站,所需農技人員由縣農業主管部門派駐,農業綜合服務站設置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辦公場所由鄉鎮提供,辦公設備由縣農業主管部門提供。農業綜合服務站實行以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為主,鄉鎮政府配合管理,對農業綜合服務站和全體農技人員實行百分制考核管理。按照主管部門、當地政府、服務對象“四三三”制比例,即主管部門占40%、鄉鎮政府占30%、服務對象占30%。年度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存入檔案,并作為晉升、獎懲的依據。當年考核不合格的,責令待崗限期整改,連續兩年不合格者,實行解聘淘汰;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目前,我縣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基本完善,縣有農技推廣中心,鄉有農業綜合服務站,村有植保員和科技示范戶的農技推廣網絡已經形成。
四、農技推廣人員待遇落實情況
全縣1000多名農技人員工資全部由縣財政統管統發,另外鄉鎮農技人員每年每人安排工作經費2000元,縣直事業單位農技人員每年每人安排工作經費600元。
五、科技興農工作存在問題
總體來看,我縣科技興農工作成效顯著,但仍然存在一定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一是個別鄉鎮、個別單位對科技興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仍然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缺乏科技興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甚至安排農技人員抓計劃生育、文明創建、社會綜治工作,致使農技人員自身工作職能出現“錯位”。二是農業科技推廣工作開展不平衡。三是農技人員年齡普遍偏高,導致知識結構老化,跟不上時展步伐和科技發展趨勢。
六、意見建議
(一)強化農業科技培訓,夯實科技興農基礎。農民是科技興農的主體,發展現代化農業必須首先要造就現代化農民,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把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作為加快科技興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突出抓好三個結合,一是科普宣傳要與科技示范相結合,二是技術培訓要與職業教育相結合,三是科技促進年活動要與農技服務相結合,力爭2-3年時間,使80%的農民普遍接受農業技術培訓,并熟練掌握1-2門農業適用先進技術。
(二)把握科技興農方向,加快農業科技推廣。一是突出現代化農業示范園區建設,二是抓點帶面,充分發揮典型帶動作用,三是切實加強農業科技推廣保障措施,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
當今世界,農業的國際競爭空前激烈,農業對科技的需求也空前巨大。我國要在人均零點零六七公頃的耕地上解決十三億人口的吃穿問題,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學技術武裝農業,提高農業生產力水平。解決我國農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將農業的發展從保證食物安全的單一目標轉為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提高其效益的多重目標,在保證我國農業持續發展的同時,提高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都需要科學技術強有力的支持。
同志高瞻遠矚地指出“要進行一次農業科技革命”,為我國農業指明了發展方向。科技創新將為我國農業的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進行新的農業科技革命,大力發展先進生產力,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就一定能夠走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發展道路。
十多年來,我國在依靠科技振興農業、振興農村經濟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全國大部分的縣(市)已開展“星火計劃”,共實施了十萬多個科技示范項目,有力地推動了農村生產方式的轉變,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十五”計劃明確提出要大力推進科教興農,加強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應用,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積極扶持農業科技產業的發展。在此期間,我國農業科技工作將圍繞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提高農業效益、改善生態環境和提高國際競爭力,重點組織實施作物良種物質行動、促進種植業結構調整等“十大科技行動”;從農業的基礎研究、農業高新技術、農業資源環境、農業基礎生物學與生物高技術,到農業新材料、農業信息技術到區域農業綜合開發,組織科技隊伍著重解決上百項重大關鍵技術;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農業科技基地,國家級農業重點實驗室、農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農業科技園區和區域性農業研究開發中心;并培育一批農業科技企業,造就一支懂科技、善管理的科技型企業家隊伍,建立隊伍多元化、形式多樣化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積極開展農業標準化工作,培育農業技術市場,建立優質高效的農產品示范基地。
按照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吉林省萬名興農帶富之星培養計劃》由省農委牽頭組織,省畜牧局、省供銷社、省工商局、省人保廳、團省委和省婦聯等部門共同參加組織管理。為實施好《吉林省萬名興農帶富之星培養計劃》,省農委黨組高度重視,認真研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積極協調,在各市(州)、縣(市、區)和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下,調集力量全力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
1.構建了組織管理體系 為使計劃有序推進,省農委成立了推進領導小組,由主管主任任組長,有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興農帶富之星”工作被納入到全委重點工作任務,省農委黨組書記、主任任克軍,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興農帶富之星”工作,親自到基層調研、檢查指導,經常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對“興農帶富之星”各階段性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同時,省農委與省畜牧局、省供銷社、省工商局、省人保廳、團省委和省婦聯等單位,建立了聯絡員制度,進行定期溝通情況,保障工作信息暢通。為了便于協調指導工作,又與各市(州)農委(農業局)、縣(市、區)農業局建立了76人的聯系網絡,使政策信息、工作安排能夠及時傳遞到各基層單位,保證實施工作快捷高效。
2.開展了多項推進行動 為做到實施工作早啟動、早落實,4月省農委在省政府新聞會上,對《吉林省萬名興農帶富之星培養計劃》向社會進行,省內各新聞媒體紛紛報道了這項計劃,在全省產生了巨大反響。在此基礎上,經省委組織部同意,6月份聯合下發了《關于推進吉林省“萬名興農帶富之星”培養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對2011年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對3000名“興農帶富之星”培養目標進行了分解,明確了遴選培養對象、開展培養扶持、實時跟蹤考核、總結表彰獎勵等階段性任務,要求各市(州)農委(農業局)7月底前完成“興農帶富之星”任務分解和遴選工作,12月底前完成培養扶持、跟蹤考核和總結表彰工作。8月初,為掌握各地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指導推進工作,對全省9個市(州)、長白山管委會進行了調度,對各地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解答,促進了全省工作的整體推進。8月中旬,按照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省農委對培養計劃實施情況、存在的問題、意見建議和下步安排進行了認真梳理,及時向省委組織部進行了匯報,共同研究了推進工作的總體思路。為加大推進力度,8月下旬,省農委下發了《關于對萬名興農帶富之星培養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調研的通知》,同省委組織部組成聯合調研組,對各市(州)農委實施情況進行實地研究,深入縣(市、區)和“興農帶富之星”所在村屯了解情況,通過座談交流,宣傳政策、解答疑難問題,激發了廣大基層干部抓好培養計劃實施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下一步搞好培養扶持工作創造了有力條件。
3.實現了階段性目標 培養計劃的首要任務是“興農帶富之星”的遴選工作。在各級人才部門和農業部門的精心組織下,各市(州)、縣(市、區)嚴格按照農民自愿報名、村委會審查推薦、鄉鎮黨委政府審核、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匯總、報縣級人才辦備案的程序進行,使遴選的培養對象更加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更具有積極進取、甘于奉獻精神,克服了過去不敢露富的心理,勇于承擔起興農帶富的責任和義務。從遴選對象的構成看,涵蓋了農村種植、養殖、園藝特產、農機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領辦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農村經紀人和一村一名大學生項目畢業生等多個方面。從遴選對象的產業規模看,都具有固定基地、固定客戶、固定用工人員和較高盈利能力。按照工作進度要求,7月底之前全省全部完成了3000名“興農帶富之星”的遴選工作,為培養計劃的全面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