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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整理一些2014年很有可能發生的大事件,包括一直被業內熱炒的互聯網金融概念以及O2O、微信支付等,同時圍繞阿里、京東、騰訊電商之間的角逐還在繼續,未來的一年電商行業的競爭或將更加劇烈。
最值得關注事件:京東、阿里的上市之爭
一家是電商行業盈利模式最為成熟、規模最大的電商航母——阿里,在經過對美國與香港上市地的斟酌徘徊,阿里并沒有如人們預期的那樣在2013年成功上市,反而將這個懸念留到了2014。
而對于京東,作為電商行業的千年老二、潛力無限的電商企業,上市緋聞似乎從未走遠,隨著劉強東的回歸,上市傳聞雖然被劉強東予以否定,但業內人士依然從劉強東的言辭中嗅出了IPO的味道。
阿里與京東之間的競爭一直被行業津津樂道,而對于上市先后也將對兩家企業產生一定的影響,雖然此前有分析人士認為,兩家企業的商業模式不盡相同,所以不用擔心,另一家上市給剩下一家帶來的估值影響,但不可否認的說,雖然京東漲勢兇猛但阿里的盈利能力和其在行業內的巨無霸地位,在資本市場不會給京東帶來影響是不可能的,所以,2014年最值得關注的事件則是兩家電商巨頭的IPO之爭。
最值得期待事件:騰訊電商借力微信起飛
當然這個小標題也可以改成是“O2O想象將走進現實”。
微信給騰訊帶來的影響在此就不再贅述,得益于微信,騰訊的各個業務都沾上了光,而電商則是其中想象力不可小覷的一項業務。
在雙十一期間,微信在不起眼的位置設立“精選商品”內容以及與凌志的合作,雖然只是在O2O領域的小試牛刀,但其帶來的影響卻讓整個電商行業感到緊張,而未來微信為整個電商行業帶來的改變以及為騰訊電商帶來的市場機會,或將成為2014最值得期待的事件。
不可置否,O2O無疑是未來電商行業最值得傾盡全力去做的一件事,但目前除了騰訊能夠借助微信的一臂之力在O2O有機會做成一番事業外,其余幾家更多的是借力導航軟件與團購生活加支付的組合實現自己的移動帝國搭建,或者借物流反攻O2O陣地,但目前這些模式雖然成功趨勢已逐漸顯現,但O2O的意義遠不止這些。
一方面可能是國外沒有好的O2O模式可以拿來借鑒,另一方面,激烈的行業競爭環境,讓整個電商在O2O的土地上并沒有放開手腳,但預見的是2014年將是O2O騰飛之年,除了在物流、支付等基本領域的競爭外,O2O或將成為點燃整個電商火箭純度最高的一枚發射器。
最土豪事件:第三方支付和互聯網金融
廠商們已經不甘于基本的盈利手段,錢生錢才是真正的生財之道。而在2013年,互聯網金融的熱炒和微信支付與支付寶之間的侵城掠地,讓互聯網企業恍然大悟,原來錢還可以這樣掙。
一時間包括百度百發、余額寶、理財通等互聯網理財產品如雨后春筍一般接連冒出,用戶只要把自己的錢轉到余額寶等金融產品中,就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相較于去銀行辦理的理財基金買賣的復雜性,互聯網金融以其安全性、方便快捷性等優點得以迅速聚攏財氣。
截至2014年1月15日,余額寶規模已超過2500億元,15天規模增長35%。根據彭博資訊統計的截至1月14日最新的全球基金規模數據,天弘增利寶基金的規模在全球貨幣基金中可排名第14位。
根據銀河證券統計的2013年末基金公司公募資產規模排名(含QDII),相比于當時的排名第一的華夏基金2447億元,天弘基金目前或已成為新的行業第一。由此可見,互聯網金融的“錢”景十分可觀。
另外,在劉強東回歸的新聞會上,劉強東指出明年的“”戰略計劃其中包括金融獨立,根據劉強東當時的講話,他稱,京東金融產品已經推出很多,在11月份京東放貸額將近5個億,京東的定位是在重要企業和銀行之間搭建橋梁。另外,“我們的錢包系統、賬戶系統,還有相關的金融產品都會不斷進行推出,明年公司將把金融集團獨立出去作為全資獨立集團。”
由此可見,明年將是電商的金融戰爆發年,在該領域一直獨占鰲頭的支付寶與微信支付狹路相逢,市場競爭激烈,同時京東的加入無疑掀起新一輪的電商惡戰。
最苦逼事件:當當、凡客會否繼續淪落
2014年我們將繼續關注當當和凡客的生存現狀,自劉強東的那句調侃,整個行業對以上兩家電商網站的關注度陡然下跌,但是還是會有一些業內人士會發出“當當目前的狀況是被低估了”的遺憾。
在連續受成本拖累導致巨額虧損后,當當就進入漫長的開源節流的發展狀態,相反同樣發展狀況慘淡的凡客,在2013年接連大手筆做推廣,更被業內人士看做是“秋后的螞蚱”,一個在市場布局上縮手縮腳,另一個則還在擺弄著過時的競爭伎倆,讓業界感到惋惜。
根據統計的2013年上半年中國B2C網絡購物交易市場份額數據顯示,當當網的市場份額為1.9%、凡客誠品的市場份額為0.8%,以天貓為首的電商三巨頭與之后的第二、第三梯隊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
但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市場份額已經宣告著當當、凡客早已不如昔日那般興盛,但他們還是會偶爾出現在我們的視角內,包括此前當當推出尾品會與時下最熱門的唯品會一較高低,同時凡客接連大手筆投放站牌廣告,雖然市場反應一般,但不容置疑的是,這兩家還在不斷的以各種手段刷自我存在感。
一方面當當、凡客的邊緣化反映出各自為在發展中出現的紕漏付出的慘痛代價,同時也體現出以其為代表的垂直網站的生存現狀,資本斷糧、用戶量下滑、建物流等業務無力,讓垂直網站陷入兩難境地。
“十二五”期間,在全國各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背景下,各級政府、行業和個人根據自身特點,其經濟形態和生活方式都將發生深刻的變化。同時科技創新也使得各項業務和商業模式產生新的突破。因此城商行基于當前市場環境和同業競爭態勢,需要重新審視所面對的市場和客戶,相應的產品和服務都將發生深刻的變革。IT支撐體系將如何滿足新形勢下的業務發展要求。IT的建設思路和經營模式將如何進行相應的調整和形成新的戰略策略,這些都促使我們必須進行深刻的分析和研究。
業務創新發展思路
隨著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城商行的經營環境將面臨重大而深刻的變化。城商行需要盡快轉變發展方式,實現集約式、內涵式,以效益和質量為核心的新發展模式。這對城商行業務定位產生了新的“注解”。
城市商業銀行的定位
“十二五”期間,城商行在服務地方經濟方面,將更加注重對政府職能部門向服務型的轉型、對重點行業和重點項目建設的金融服務。在服務市民方面,更加關注市民的“醫食住行”通過科技創新的手段,搭建民生金融服務平臺。在服務中小企業方面,將從基礎做起,提供中小企業業務往來的支付結算金融服務,逐步建立科學的企業信用體系,并在此基礎上借助科技的手段提供自動和半自動“操作”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而在新業務領域的開拓和創新方面,將更加注重與現代蓬勃發展的新經濟領域(如電子商務等)、創新的商業模式、區域經濟發展特色與現代科技創新相結合,共同搭建金融服務平臺,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擴大金融服務的規模和范圍,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達到多方共贏的良好社會生態環境。
科技推動業務創新
在新的經濟環境下,科技的創新不斷地推動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商業模式的變革,未來的業務創新將更加與科技的創新發展形成高度的融合,借助IT先進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在各領域的快速滲透,積極開展IT科技應用創新,推動業務模式和產品服務的創新。目前科技的發展對金融業務創新的推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金融服務平臺建設方面。城商行將通過IT平臺化技術、3G移動互聯技術、現代電子支付結算技術、超級網銀和二代支付等技術的發展,打造金融服務平臺化的創新業務模式。創建多個惠及地區人民的民生金融服務平臺,如:便利快捷互動性強的市民移動生活服務平臺、醫保和社保衛生金融服務平臺、教育事業和校園金融服務平臺、公務員金融服務平臺、駕駛員金融服務平臺等。滿足城鎮居民的“醫、食、住、行”等的日益增長的生活品質需求。支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公共服務供給、加強社會救助、加快本地特色城鎮化進程。促進城鄉居民生活得更加殷實富裕。
電子商務應用方面。當今的電子商務是互聯網“擠掉”泡沫后真正爆發的直接產物,是網絡技術應用的全新發展方向。隨著網絡經濟時代的真正到來,電子商務以其內在具有的開放性、延展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特點,驅動全球網絡經濟的發展,它已大大超越了僅作為一種新型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電子商務的漸進發展不僅將改變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也必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縱觀全球和我國的電子商務市場,都呈持續激增的發展態勢,在我國更是呈爆炸式的增長態勢。未來城商行應抓住這次電子商務爆炸式發展的契機,利用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科技發展創新的技術手段,與電子商務領域進行充分融合。
首先,利用電子商務的營銷手段和商業模式,整合現有電子銀行業務功能,構建“網上金融超市”,搭建銀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電子商務平臺,借鑒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和營銷手段,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和營銷手段。通過IT科技應用的創新,將銀行門戶、網上銀行、網上商城、呼叫中心、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充分融合。再融合業務流程管理與后臺業務生產和管理,形成“業務滲透”式的創新型的電子銀行業務發展模式,進一步促進“以客戶為中心”的銀行營銷與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達到業務模式的創新。如:手機銀行的現場非接觸式支付和遠程支付等應用、利用全觸屏和視頻等新技術提高人機交互新體驗、利用新的身份識別技術提升電子銀行的安全級別、利用SNS和微博等網絡生活新模式等等,達到營銷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另外,個性化服務是發展電子銀行的重要特點,銀行可以借助數據庫及數據挖掘技術充分挖掘客戶需求,加深對客戶需求的認識和理解,提供客戶更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及服務,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營銷理念,一切產品的設計和服務都以滿足客戶需求為出發點,創造特色產品贏得客戶信賴。
其次,城商行還將進一步搭建“線上線下一體化”的電子商圈,深化客戶服務。將客戶線上的業務與線下消費以及實體商戶三者緊密結合,充分利用已有的核心資源及潛在資源,如:現代電子支付結算、信用評級、電子對賬、貿易融資、卡業務、消費信貸、額度管理等,建立互利多贏的、優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電子商圈營銷和服務平臺體系。并充分利用地區經濟特色等區域優勢,深入分析商圈業態,將本行的產品創新、電子銀行業務與實體商圈結合,建設商圈平臺系統和網絡軟環境,拓寬服務內容、豐富服務手段并通過多種營銷策略,如“零門檻”網上開戶簽約、積分聯盟、微博、SNS社區、創新支付的手段、體驗式營銷手段等,使商戶入駐電子商圈、客戶融入商圈、銀行全盤承接商圈的金融服務需求,最終受益于電子商圈,達到多贏的良性循環局面。
小微企業方面。通過互聯網、影像和數據處理等技術的不斷完善,創新地推出小微企業“網上信貸超市”和“專賣解決方案”兩個層次的金融服務模式。為不同特點類型的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并通過先進的技術手段與電子商務平臺充分融合,共享客戶,共享電子商務平臺商務交易信息、誠信信息和支付等全方位信息。從而實現以客戶需求出發,針對不同的目標客戶群提供令其滿意的服務。
在信息管理方面。隨著IT技術在海量數據的存儲、加工、處理和安全等方面的技術不斷進步,為城商行建立生產數據和管理數據的治理機制,推進數據的標準化、規范化和質量建設等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撐。新的數據處理技術提升了銀行各信息數據的服務能力。并在此基礎上不斷豐富前臺源系統的基礎數據,持續加大了業務信息數據積累與整合的廣度和深度。有效地支持了多種業務信息模型的建立和運算。滿足了營銷、統計分析、決策支持、風險管理和新資本協議實施等多種需求,持續提升了對數據的分析、挖掘能力與深度運用能力。這些都為今后城商行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業務創新、經營效益持續健康增長和業務發展模式的轉變,打下了良好的數據基礎。
IT建設思路
未來城商行要想走自己的特色發展之路,必定通過與當地經濟和科技的創新發展充分的融合,來實現其發展目標,因此城商行的IT建設之道將如何“行走”,顯得尤為重要。所以我們首先要明確城商行的IT建設思路。城商行的IT建設主要包含IT建設規劃、IT建設實施二方面的內容。如何緊密結合城商行自身的業務發展規劃,適應新形勢的變化和發展,開展IT建設工作將是所有城商行需要重點考慮的工作之一。
IT規劃思路
針對IT規劃,首先需要滿足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因此必須充分依據銀行發展(三年到五年)的戰略規劃、近期業務目標和IT愿景、信息化建設策略和其他制約因素(如:監管要求,市場環境等)。其次,全面分析銀行的業務和IT現狀,包括業務支持現狀分析、IT治理現狀分析、應用系統現狀分析、IT服務管理現狀分析、基礎設施現狀分析等。另外,還要參考國內外同業相關經驗和先進理念,并在上述基礎上通過正確的方法論和策略選擇,做出符合業務戰略發展的IT治理規劃、IT應用架構規劃、IT數據架構規劃、IT技術架構規劃和IT基礎設施規劃。 在制訂IT規劃的過程中,必須理順業務和IT建設之間復雜的關系。首先銀行的業務戰略是信息系統規劃的基礎,由業務戰略定義出業務架構。在業務架構中要進行業務組織架構設計、業務流程設計和信息架構設計。再根據設計出的業務架構制定銀行的IT規劃,由業務架構中的組織架構導出IT規劃中的IT組織和治理結構;由業務架構中的業務流程導出IT規劃中的應用功能框架,進一步推導出應用架構;由業務架構中的信息架構導出IT規劃中的數據架構。IT規劃中的應用架構支持業務架構,數據架構支持信息架構;同時,IT規劃中的應用架構與數據架構相互作用,共同影響業務架構。再根據IT規劃中的應用和數據架構以及先進的技術發展趨勢,確定其技術架構,用以支撐應用架構和數據架構。
根據上述科學方法制定的IT規劃,同樣需要視業務的發展狀況和IT現狀來決定IT建設實施的總體思路和實施路徑。
IT應用架構設計思路
以IT應用架構規劃為例,通常現代化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主要是從產品創新、客戶服務與營銷、流程、渠道、風險、財務與績效、監管合規、辦公與管理八個業務維度實施數字化經營管理的。當前城商行在業務發展和能力的建設目標,將緊密圍繞產品創新、客戶服務與營銷、流程優化、渠道、財務與績效領域展開,這五個業務領域主要與銀行的市場競爭力緊密相關,可保障城商行快速的獲取新客戶,提高區域內市場的占有率。同時還將在業務建設的過程中,建立完善的IT基礎設施與IT安全運行體系,以保障城商行業務的連續運行,為下一步實現擴大規模和精細化經營打下良好的基礎。這之后的未來三年到五年城商行將從自身風險控制、合規、辦公與管理等方面強化自身能力建設,這三個領域與銀行是否具備現代化公司治理架構、現代化風險控管體系密切相關,直接關系到城商行戰略發展目標的實現。
支撐這業務領域的IT應用系統必須按照一個業界先進的、可靈活擴展應用的架構來部署和相互連接,滿足它們之間通過信息的交互與共享,共同完成銀行的全面經營與管理工作的要求。因此未來城商行IT應用架構應緊密切合業務發展,與城商行業務主題相對應,充分滿足業務領域的業務需求,并具備靈活的擴展性和穩定的總體架構。
作為銀行經過實踐檢驗的、行之有效的、先進的應用架構是一個分層式的基于SOA架構(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ture 面向服務架構)理念的多層次開放架構,從層次上劃分主要分為:渠道層、營銷操作層、流程管理層、產品服務層、管理決策層五個業務層和一個基礎應用層六個層面,其中五個業務層上的各個系統統一連接到基礎應用層的企業服務總線和數據平臺上,并通過該層完成相互之間的交易處理和數據共享。八個主要業務領域的應用系統分別部署在總體應用架構中的各個層面上,可以靈活的升級、擴展、相互交易和信息共享,支撐著銀行業務的穩健開展和創新發展。
在未來的IT建設實施期間,伴隨著IT應用系統的逐步實現和完善,這種先進的IT應用系統架構的整體優勢,將逐步對城商行的各項業務產生明顯地推動作用,并將在上述業務領域產生飛躍式的發展和進步:使城商行形成支持金融產品創新的有效工具和全方位的立體客戶營銷服務體系,推進面向流程銀行的改進,提供豐富的服務渠道,提供更加科學和全面的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有效支持財務與績效的不斷改進,隨時滿足監管合規的要求,推動辦公與管理的高效運作。
IT建設實施思路
城商行新的IT架構的落地實施,必須根據戰略規劃、業務需求的緊迫性,以及架構與系統改造的實際要求進行。將主要分為兩個層次分別實施,即“全面能力建設”和“專業能力建設”。
所謂“全面能力建設”的主要任務目標,是針對現代商業銀行進行數字化經營管理所應具備的上述業務領域能力的完善和建設,從而全面支撐銀行綜合實力的提升。這個層面的建設是需要IT部門結合業務需求緊迫程度和IT實施條件,主動進行規劃實施的,以保證業務的健康穩定發展。全面能力建設的業務目標在于鞏固市場地位,提升重點行業和領域專業化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拓展新興市場,提升市場營銷能力,同時滿足監管合規要求,主要包括下列業務領域的全面能力完善和建設:
――完善電子渠道,注重用戶體驗,構建基于電子渠道的金融超市。
――規范業務的操作流程,建立流程銀行的標準體系。
――建立完善的產品創新體系,健全包括體驗式的服務能力。
――創建以客戶為中心的全方位立體營銷機制。
――符合監管合規要求,完善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建立科學的客戶貢獻度分析模型,完善全行的會計考核和績效考核體系。
――建立先進的人力資源機制、高效的辦公環境和嚴格安全的檔案管理。
――引入風險管理計量模型,逐步完善和改進全面的風險管理能力。
“專業能力建設”主要任務目標是“隨需而動”。即在“全面能力建設”的基礎上,在客戶和市場細分的情況下,快速滿足各業務條線逐步專業化的發展要求,即各項業務“精耕細作”、“深度挖掘”,主要是在其中的產品服務和營銷兩大領域中進行完善和建設,之后隨著專業化能力的逐步提升,對配套的財務績效和風險管理領域也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升級。
【關鍵詞】城市商業銀行 異地擴張
一、基本現狀
2005年,安徽省6家城市商業銀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后的徽商銀行正式成立,成為中國第一家由省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重組而成的地方性商業銀行,拉開了城市商業銀行合并重組和跨區域經營的序幕。由于受到地域限制、貸款集中程度過高、地方政府影響過大等不利因素影響,同時為了實現風險的分散和業務的擴展,城市商業銀行迫切要求拓展市場,向省內設立和跨省設立分支機構的跨區域方向發展。監管部門一系列政策的調整,也為城市商業銀行的跨區域經營提供了契機。作為城市商業銀行其中之一,錦州市城市商業銀行―錦州銀行自2008年12月在天津設立第一家分行起,短短三年時間,已先后在天津、沈陽等地區設立分行,并在上述地區陸續設立支行。截至目前,錦州銀行異地設立的分、支行已分別達6家和10家。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的迅速擴張在初步實現擴大其規模和異地市場份額的同時,也為自身的經營帶來了風險。
二、存在問題
(一)名稱及地域限制
從城市商業銀行名稱上看,起初的城市商業銀行名稱構成是所在城市加商業銀行而確定。盡管近年來部分城商行更名時隱蔽了所在城市名稱,但大多城市商業銀行仍以所在城市加銀行而命名,地域特征十分明顯。城市商業銀行本土城市化的命名方式,削弱了在異地市場的競爭力,限制了其在更大區域范圍內的發展。
本地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因其獨有的地利條件,在網點設置、開展個人業務和授信中小企業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城市商業銀行的員工多為本地招聘,對當地市場狀況了解充分,客戶資源豐富,業務拓展能力強。此外,城市商業銀行前身是城市信用社,大股東為地方政府,為促進其發展,地方政府必定在銀行有關政策、資源、項目、資金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推動。跨區域經營后,城市商業銀行將失去上述優勢,地域環境和市場環境的重大變化必將影響金融業務的開展,這將為其擴張發展帶來挑戰。
(二)市場定位與發展方向不符
從我國銀行業的格局上看,因規模大小和服務方向的差異,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各有側重。在成立之初,城市商業銀行基本確立了“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和服務城市居民”的市場定位。以錦州銀行為例,錦州銀行的目標客戶定位于“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市民”,成為中小企業的專業服務機構。但從目前情況看,城市商業銀行異地擴張的重心已由中小企業轉向了與大型銀行爭奪大項目、大客戶和搶占異地市場份額,偏離了城商行原有的市場定位。
2009年銀監會《關于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市場準入政策的調整意見(試行)》文件在政策上放寬了城市商業銀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的條件,但明確指出前提是為了城市商業銀行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增強服務輻射功能。從城商行目前異地所設的分支機構分布看,分設機構基本位于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等大城市,潛在的發展方向并非是銀監會要求的服務地方和中小企業。這種金融服務網絡的快速擴張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城商行本地的服務資源,一定程度上也違背了銀監會政策調整的初衷。
(三)產品及服務方式有待加強
1.金融產品
城市商業銀行起步較晚,主要業務仍以傳統的存貸業務為主,金融產品種類單一。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產品創新能力不足,如電子銀行、理財產品、信用卡等大型商業銀行的基本金融業務尚未開展,業務上過度依賴存款數量,利差收入成為利潤的最主要來源,中間業務基本上是空白,盈利能力亟待提高。金融產品的欠缺無法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降低了城市商業銀行的同業競爭力,同時大量的高成本存款限制了城商行的靈活發展,在跨區域經營中難與其他商業銀行抗衡。
2.服務鏈條
與大型商業銀行相比,城市商業銀行的服務鏈條架構較為“扁平化”,在本土范圍內僅為上下兩級結構,短、平、快的優勢能夠適應小客戶和小企業的內在需求,管理距離短、中小環節少和溝通障礙小的特點使城市商業銀行的決策鏈條較為便捷和暢通。跨區域發展后,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將轉變多級模式,管理半徑的擴大使原有的效率優勢不再,而新的層級模式將改變原有的業務流程,帶來技術系統搭建、風險控制等方面的新問題。
(四)擴張規模易忽視風險
銀監會明確要求城市商業銀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應按照《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標準達到相應級別,其中對商業銀行的各類經營指標均有明確的評分標準。為實現跨區域發展,城市商業銀行重點關注于規模擴張和指標達標上。通過在規模上大幅增加資產、負債和存、貸款規模,縮小與大型商業銀行的差距;為了彌補資本金、滿足監管資本的要求,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甚至忽視自身資本及債務管理的狀況,采取集中發行次級債的方式在短時間內迅速提高資本充足率。
城商行的發展歷史較短,基礎仍不牢固,并不具備躍進式發展和大量發行次級債的承受能力,過度重視規模與指標易忽視過快發展引發的風險隱患。異地發展后,城市商業銀行如何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完善法人治理和風險管理能力,防范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實現跨區域的可持續發展仍有待進一步思考和實踐。
三、政策建議
(一)綜合考慮外部環境
由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命名歷程上看,隨著銀行機構的發展和壯大,去地域、去城市化已成為銀行命名的基本趨勢。建議城市商業銀行在起初階段就將城市化的命名方式替換為品牌化的命名方式,一方面淡化地方色彩,減小地域的限制因素影響,另一方面避免日后更名帶來的諸多麻煩。
跨區域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要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與協調,通過宣傳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贏得當地政府的政策支持,逐步推進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協作。同時,關注外部環境的改變帶來的客戶群體的變化,在原有城市的服務理念的基礎上進行改進,融入當地的社會和文化氛圍,優先在服務細節和服務特色上增加知名度,擴大品牌的影響力,最終實現異地客戶的認同。
(二)明確定位及發展方向
城市商業銀行的市場定位應根據自身的現有資本、核心業務和服務方式在同業所處的位置,針對當前的客戶群體及主要經營范圍所確定。城商行在規模和創新方面存在劣勢,但地方和效率優勢是其傳統優勢。因此,城市商業銀行可以根據自身特點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揚長避短,塑造獨特的品牌業務。
在市場定位上,城市商業銀行的市場占有率和綜合實力與大型商業銀行相比有較大差距。因自身條件的限制,城商行應避免與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競爭大客戶,而轉向中小、居民和特色的定位,確立因地制宜的新型定位。
在產品創新上,城市商業銀行的產品體系十分欠缺,僅有的金融產品在創新設計和風險體系上仍不盡合理,創新能力和創新意識有待提高。對此,城商行應客觀評價,在產品設計上注重實用性,利用其服務對象的特殊性,盡量提供大型商業銀行難以或不愿意提供的服務中小的金融產品和符合當地需要和自身發展的雙贏性金融產品。
在服務方式上,城市商業銀行應繼續發揮扁平化管理模式的優勢,涉及的異地管理制度和體系仍保留原有流程的靈活性,做到管理半徑擴大但決策效率不減,以便更好地適應中小企業的需求,展現城商行的優勢。
(三)審慎監管
銀監會在城市商業銀行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上有明確的監管政策,但多為事前監管,即監管部門對某一城商行的經營情況進行評估,達到設立標準后允許其異地發展,但后續的監管措施仍顯不足。
建議監管部門一方面綜合考慮城商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后的經營變化情況,在原有商業銀行核心監管體系中加入能夠反映異地分支機構的相應指標,形成綜合的動態監管體系;另一方面加強對異地分支機構的規模變化、市場占有趨勢、風險控制情況的監管,尤其涉及新設機構的成本收入比、資產利潤率和資本利潤率等盈利性指標應尤為關注。上述監管結果應納入對該城市商業銀行的評級和綜合管理考核,并成為該行今后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的重要參考標準。
(四)均衡質量與規模
【關鍵詞】電子商務,淘寶,天貓商城,O2O
一、序言
電子商務作為現代服務業中的重要產業,有著“朝陽產業、綠色產業”之稱,具有“三高”、“三新”的特點。“三高”即高人力資本含量、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價值;“三新”是指新技術、新業態、新方式。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是對電子商務核心價值鏈的概括。同時,電子商務產業具有市場全球化、交易連續化、成本低廉化、資源集約化等優勢。
按照參與主體和客戶類型的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B2B、B2C、B2G、C2G、C2C、ABC以及C2B2S,目前看,B2B、B2C、C2C是電商行業主要形式,其中占B2B市場份額較大的是阿里巴巴;B2C市場份額較大部分則由天貓商城、京東以及亞馬遜占領;C2C中流量、交易額之首則屬淘寶。
二、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
縱觀全球電子商務市場,世界各地發展并不平衡,呈現美國、歐盟、亞洲“三足鼎立”的局面。美國是世界上最早發展電子商務的國家也是電子商務發展最為成熟的國家,一直引領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全球電子商務的成熟發達地區。歐盟電子商務的發展起步較美國晚但發展速度快,成為全球電子商務較為領先的地區。亞洲作為電子商務發展的新秀,市場潛力較大,但是近年的發展速度和所占份額并不理想,是全球電子商務的持續發展地區。
三、中國電子商務發展歷程回顧
1996年~1997年夏天,“連邦三劍客”之一的王峻濤建立了國內第一個電子商務網頁——“軟件港”;從1998年開始,電子商務迎來新的發展,伴隨納斯達克指數不斷攀升吸引著中國網絡業一代創業者的目光,電子商務創業的步伐再次變得活躍;1998年8月,哈佛大學MBA邵亦波、譚海音創立易趣網;1999年11月,當當網上書店成立;同年,B2B模式的阿里巴巴在杭州開張;2000年5月,卓越網作為綜合電子商務網站正式對外,不久后貝塔斯曼入駐上海,搜狐也在綜合性門戶的基礎上第一次加入了電子商務服務。以易趣為代表的C2C模式,以卓越、當當、貝塔斯曼為代表的B2C模式,以阿里巴巴、美商網為代表的B2B模式,三大模式全部亮相。
隨著1999年商業化電子商務平臺不斷崛起,第一代電子商務網站也完成其概念引入的使命,我國75%以上的第一代電子商務模式在2001年左右退出了市場,或者被專業電子商務平臺收購。從2001年第三季度開始,易趣全面收費,至2004年第二季度,網站注冊用戶是當年的23倍,成交率是收費前的近4倍,交易額達到20億元人民幣,是免費模式的14倍。
B2C分支的成熟則是在2003年的非典期間,電商發揮其獨特優勢,僅在當年3月份,卓越網的銷售額就有1200萬元,4月份前20天突破1500萬元;當當網站的瀏覽量同比凈增一倍,銷售額增長三成。網絡購物高峰在2011年“雙十一”到來,“20111111”這一特殊的數字被打造成超級光棍節,在商家的推廣下吸引巨大流量,0點上線,8分鐘突破1億,21分鐘突破2個億,當日成交全網52億,相當于每一個中國人當天花了4塊錢。2012年11月11日14點,天貓銷售額已達100億元,商家紛紛感嘆“賣一天頂一年”,電商大戰由此拉開帷幕。
四、中國電子商務市場發展現狀
1、市場格局。
2010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達到4.55萬億元,同比增長23.7%。2011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創出新高,交易額突破5萬億元,達到5.88萬億元,同比增長29.2%,已經相當于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2.5%,顯示了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近年來持續增長的強勁勢頭。從中國各城市電子商務交易額發展水平看,近年來東部沿海城市與成都、重慶成為我國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最為活躍的地區。2010年上海市電子商務交易額躍居全國第一,北京、廣州分列第二、第三位;杭州、深圳、廈門、大連、青島維持在全國前十的水平。
2、面臨的挑戰
由于經濟、人文、環境方面的諸多因素,行業呈現出地區差異化,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形成一定的阻礙。首先,目前國內注冊在案的物流企業有70萬家,不少電子商務企業自建物流電商,但能做全國配送的卻只有EMS,且服務參差不齊,規模化效應難以得到體現。其次,國內有關網購法律的制定還不完善,對于網購中出現的違法行為無法進行管制;最后,淘寶一家獨大,占據了網上零售份額的70%以上,而在電子商務較發達的國家,通常是B2C占據主導地位。由于C店在資金、人員、管理方面的諸多因素難以提供標準的高質量服務。
3、新型交易模式O2O
有別于以往的電商交易模式,O2O在近兩年異軍突起,形成良好的發展趨勢。O2O將線下商務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臺。O2O跳出以往對電商行業類別的界定,例如線上就融合了店家、單個賣家等多個角色。O2O的核心在于以用戶為中心,差異化的用戶體驗來實現日趨同化的電商產品。線上消費的可篩選性和線下交易的可追蹤性通過這一模式很好的結合起來。
五、結論
如果說以往的電商稱為E-C電子商務,現在的電商正在逐步向E-B發展——商務電子化。各種新興的發展模式都是商務行為在當今社會,借助電子手段的變革、演變。目前,中國的電子商務行業混戰已經結束,但是要創造新的格局還需不斷嘗試、發展。
參考文獻:
[1]黃奇,袁勤儉,邵波.電子商務的發展歷程及其現狀[J].情報雜志,2000,(11).
[2]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R].2001.
第443號
《直銷管理條例》已經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總理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直銷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直銷產品的范圍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直銷業的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
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
第五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第六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職責分工和本條例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
第七條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三)依照本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四)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第八條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
(一)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企業章程,屬于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還應當提供合資或者合作企業合同;
(三)市場計劃報告書,包括依照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擬定的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可的從事直銷活動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
(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
(五)擬與直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樣本;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七)企業與指定銀行達成的同意依照本條例規定使用保證金的協議。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征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登記。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審查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直銷業發展狀況等因素。
第十條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
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應當建立便于并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銷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提供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和資料,并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第十一條直銷企業有關本條例第八條所列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并及時進行更新。
第三章直銷員的招募和培訓
第十三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募直銷員。
直銷員的合法推銷活動不以無照經營查處。
第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第十五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
(四)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第十六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第十七條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60日后,直銷員解除推銷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第十八條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由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
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十九條對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的授課人員應當是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企業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和相關的法律、市場營銷專業知識;
(三)無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記錄;
(四)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前款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境外人員不得從事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二十條直銷企業頒發的直銷員證、直銷培訓員證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式樣印制。
第二十一條直銷企業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合法性、培訓秩序和培訓場所的安全負責。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培訓員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授課內容的合法性負責。
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直銷活動
第二十二條直銷員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
(二)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消費者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其停止推銷活動的,應當立即停止,并離開消費者住所;
(三)成交前,向消費者詳細介紹本企業的退貨制度;
(四)成交后,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和由直銷企業出具的含有退貨制度、直銷企業當地服務網點地址和電話號碼等內容的售貨憑證。,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第二十三條直銷企業應當在直銷產品上標明產品價格,該價格與服務網點展示的產品價格應當一致。直銷員必須按照標明的價格向消費者推銷產品。
第二十四條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第二十五條直銷企業應當建立并實行完善的換貨和退貨制度。
消費者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或者推銷產品的直銷員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直銷員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所在地的服務網點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應當自直銷員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不屬于前兩款規定情形,消費者、直銷員要求換貨和退貨的,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辦理換貨和退貨。
第二十六條直銷企業與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與消費者因換貨或者退貨發生糾紛的,由前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直銷企業對其直銷員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能夠證明直銷員的直銷行為與本企業無關的除外。
“四個只有”深入闡述了新時期工商機關的職能作用,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的發展方向。黑龍江省各級工商機關全面貫徹落實“四個只有”要求,就要立足黑龍江省的工商行政管理實際,認清新形勢、適應新要求、應對新變化,就要始終牢記“六個使命”,切實肩負起“六個責任”。
始終牢記發展的使命,切實肩負起支持經濟發展大局的責任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把握發展規律、創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破解發展難題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工商機關雖不直接參與經濟決策,但作為市場結構的“調節閥”、產業項目的“助推器”、經濟運行的“防火墻”,在加強宏觀調控、完善經濟體制、保證經濟增長、促進民生改善中發揮著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當前,黑龍江省正處于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促進經濟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經濟區”規劃和“十大工程”推進措施,全省上下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發展成效更加顯著,形成了地區之間“你追我趕、爭先恐后”的發展態勢。但同時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全省各級工商機關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圍繞發展這個中心,善于運用宏觀思考和戰略思維的方法,把工作的每個環節都置于發展大局中審視、考量、把握和檢驗,做發展的有力維護者、積極推動者和大膽實踐者。
要同發展思路共振、同發展步伐合拍,立足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精心謀劃支持服務“經濟區”和“十大工程”工作,在市場準入、新農村建設、國企改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商標廣告戰略、融資擔保、吸收外來資本、擴大就業等方面尋求突破,全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
要重點扶持一批大項目、大企業、大品牌,引導發揮集聚、輻射和牽動效應。要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分析制度,充分利用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資源,定期提交分析報告,多角度、多層面地反映市場主體的發展情況,認清發展趨勢,深入剖析問題和原因,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切實肩負起助推經濟發展的重任。
始終牢記服務的使命,切實肩負起為全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
要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從受理每次申訴舉報咨詢、辦理每項登記注冊事項、處理每個案件做起,急群眾之所急、幫群眾之所需,滿腔熱忱地辦好每一件惠民利民之事。
要繼續深入開展“于雪梅式服務窗口”等創建活動,突出政策措施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兼顧靈活性和針對性,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具有時代特征、龍江特色、工商特點的服務品牌建設。
要把行政指導作為服務的重要方式和途徑,在服務中引入“說、勸、引、商、幫”等柔性措施,通過完善行政提示、行政告誡、行政建議和行政調解等機制,從以管理為導向轉變到以服務為導向,為全社會提供更多、更好、更新的公共服務。
始終牢記執法的使命,切實肩負起維護市場秩序的責任
要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完善五級執法責任體系,完善執法評議考核、行政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監管執法體制。
要敢于突破傳統領域、敢于突破大要案件、敢于突破執法阻力,震懾違法行為,樹立執法權威。
要正確處理執法和發展、服務的關系,堅持剛柔相濟,既要“種好責任田”,又要“抬頭看天氣”;既要理直氣壯,又要講求策略,對于嚴重違法行為要堅決、果斷地查處,對于一般性違法行為要以引導守法經營為主,在規范引導中履行執法職責。
始終牢記維權的使命,切實肩負起服務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的責任
要進一步更新消費維權工作理念,做到防范與調處相結合,努力實現消費維權由以事后受理處理為主向事前預警和事前防范轉變。
要以建立健全12315網絡體系和受理處理制度為重點,加快12315行政執法體系“四個平臺”建設,提高消費維權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快速反應能力。
要進一步延伸消費維權工作領域,不斷加大在餐飲、旅游、美容、裝飾裝修、網絡商品交易、房地產、保險、醫療、電信、交通等服務領域的維權力度。
要加強日常監管,增強商品監測的系統性、計劃性和針對性,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大力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特別是立足黑龍江省實際,加大對“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的服務監管力度,維護農村、礦區、林區等的消費者合法權益,以“維權天使”的良好形象為促進社會和諧貢獻力量。
始終牢記監管的使命,切實肩負起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責任
全省各級工商機關要研究借鑒發達國家、發達地區的監管經驗,爭取政府的統一領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自律制度,建立完善“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工作格局。
要依法履行食品流通領域市場主體準入管理職責,嚴格執行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注銷程序,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為食品經營者登記注冊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要認真研究制定食品檢驗計劃,規范食品檢驗流程,建立完善與新聞媒體的協調機制,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法定程序,確保公開、透明、準確、適時地提供商品質量檢驗警示信息。
要堅持促進食品行業發展與加強監管執法相結合,堅持近期措施與長遠機制相結合,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加大區域性、季節性市場和重點品種專項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食品違法行為。
要加快推進食品監管信息監管網絡建設,逐步實現與食品經營者的商業管理網絡對接,切實增加食品安全監管科技含量,完成好新使命,履行好新責任。
始終牢記安全的使命,切實肩負起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責任
全省各級工商機關要堅持依法行政,積極探索在全省實行統一的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規范,解決地區之間運用法律法規不一致問題,特別是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嚴格把關,堅決不允許變通,堅決不允許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以維護生產經營安全。
第一條為規范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直銷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直銷產品的范圍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直銷業的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
第五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第六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職責分工和本條例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
第七條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三)依照本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四)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第八條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
(一)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企業章程,屬于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還應當提供合資或者合作企業合同;
(三)市場計劃報告書,包括依照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擬定的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可的從事直銷活動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
(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
(五)擬與直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樣本;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七)企業與指定銀行達成的同意依照本條例規定使用保證金的協議。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征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審查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直銷業發展狀況等因素。
第十條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
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應當建立便于并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銷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提供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和資料,并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第十一條直銷企業有關本條例第八條所列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并及時進行更新。
第三章直銷員的招募和培訓
第十三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募直銷員。直銷員的合法推銷活動不以無照經營查處。
第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第十五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
(四)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第十六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第十七條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60日后,直銷員解除推銷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第十八條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由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十九條對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的授課人員應當是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企業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和相關的法律、市場營銷專業知識;
(三)無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記錄;
(四)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前款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境外人員不得從事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二十條直銷企業頒發的直銷員證、直銷培訓員證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式樣印制。
第二十一條直銷企業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合法性、培訓秩序和培訓場所的安全負責。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培訓員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授課內容的合法性負責。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直銷活動
第二十二條直銷員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
(二)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消費者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其停止推銷活動的,應當立即停止,并離開消費者住所;
(三)成交前,向消費者詳細介紹本企業的退貨制度;
(四)成交后,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和由直銷企業出具的含有退貨制度、直銷企業當地服務網點地址和電話號碼等內容的售貨憑證。
第二十三條直銷企業應當在直銷產品上標明產品價格,該價格與服務網點展示的產品價格應當一致。直銷員必須按照標明的價格向消費者推銷產品。
第二十四條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第二十五條直銷企業應當建立并實行完善的換貨和退貨制度。
消費者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或者推銷產品的直銷員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直銷員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所在地的服務網點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應當自直銷員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不屬于前兩款規定情形,消費者、直銷員要求換貨和退貨的,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辦理換貨和退貨。
第二十六條直銷企業與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與消費者因換貨或者退貨發生糾紛的,由前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直銷企業對其直銷員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能夠證明直銷員的直銷行為與本企業無關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直銷企業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直銷企業信息報備和披露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要求,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另行規定。
第五章保證金
第二十九條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運營后,保證金應當按月進行調整,其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保證金的利息屬于直銷企業。
第三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決定,可以使用保證金:
(一)無正當理由,直銷企業不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不向直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二)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并、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三)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的。
第三十一條保證金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使用后,直銷企業應當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的數額補足到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水平。
第三十二條直銷企業不得以保證金對外擔保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用于清償債務。
第三十三條直銷企業不再從事直銷活動的,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可以向銀行取回保證金。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保證金的日常監管工作。
保證金存繳、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
(一)進入相關企業進行檢查;
(二)要求相關企業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證明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并要求其提供有關材料;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相關企業與直銷活動有關的材料和非法財物;
(五)檢查有關人員的直銷培訓員證、直銷員證等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實施查封、扣押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三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日常監督管理,發現有關企業有涉嫌違反本條例行為的,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責令其暫時停止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對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有功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許可或者不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的許可,由作出許可決定的有關部門撤銷。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申請人通過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設定的許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相應的許可,申請人不得再提出申請;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許可條件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直銷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
第四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招募直銷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授課人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是直銷培訓員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培訓員資格。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直銷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并對直銷企業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依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條直銷企業未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備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五章有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直銷企業擬成立直銷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憑批準文件依法申請登記。
第五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境內投資建立直銷企業,開展直銷活動的,參照本條例有關外國投資者的規定辦理。
【關鍵詞】網店的發展 ;網店的優劣勢 ;線上線下
一、網店的發展及其優劣勢分析
1.網店的發展
當今時代,互聯網發展迅猛。在網絡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諸多領域的轉型發展都離不開互聯網。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7.10億,上半年新增網民2132萬人,增長率為3.1%。我國互聯網普及率達到51.7%,與2015年底相比提高1.3個百分點(CNNIC,2016),網民數量的迅速增加無疑進一步促進了網購規模的擴大。網購已經成為一種消費習慣,是網民常態化的購物方式。同時網民數量的增加也體現出了我國網民在依靠網絡來獲取數據信息、進行社會參與以及實際生活應用等方面的積極需求正在不斷增加。其中,網民對電子商務的需求尤為突出。
網絡技術的進步推動了電子商務的普及,而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營銷渠道在不斷拓寬,同時它也帶動了網店的大量出現和成功運營。隨著淘寶在2005年宣布個人開店免費,這大大地推動了網店的發展,并為淘寶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淘寶“雙11”自從2009年開始,就伴隨著中國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而成為了全國乃至全世界的焦點,銷售額從最初2009年的0.52億到去年在雙11全球狂歡節突破900億大關,如今的“雙11”早已經被公認是中國電子商務行業的年度盛事。當然,電商的發展離不開現代物流行業的支撐。在當今時代,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上升,國內購物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越來越多的人喜歡海外購物,也正是這樣的原因加速了電商不斷發展,而物流業也迎來全新商機。與此同時,電商、物流業的快速發展又反過來推動了網店的進一步發展。由此可見,我國網上購物市場擁有巨大的市場潛力。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實現了“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而作為新興產業的網上商店則實現了“顧客不出門,便買天下物”,消費者足不出戶就可以買到自己需要的產品,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被這種時尚、便捷的購物方式而吸引。網上商店的出現,改變了以往傳統的購物方式,其特有的性質使網購市場充滿了蓬勃的活力,從而使傳統商業面臨巨大的挑戰。
2.新時代下網店發展的優劣勢
(1) 據《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6.56億,網民中使用手機上網的人群占比由2015年底的90.1%提升至92.5%,僅通過手機上網的網民占比達到24.5%,網民上網設備進一步向移動端集中。隨著移動通訊網絡環境的不斷完善以及智能手機的進一步普及,移動互聯網應用向用戶各類生活需求深入滲透,促進手機上網使用率增長(CNNIC,2016)。手機網民規模的擴大,給網購市場源源不斷地注入了新的活力。另外,在移動互聯網塑造的社會生活形態進一步加強以及“互聯網+”行動計劃政策的背景下,商家們也緊跟時代潮流,加快推動產業的轉型升級。網絡零售企業深挖平臺化效益,全品類拓展消費市場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天貓、京東大舉進軍超市品類直擊1號店模式;阿里結盟蘇寧進軍3C家電,挑戰京東的霸主地位;京東、蘇寧加速平臺開放搶占天貓服飾份額,各家電商推出特賣閃購模式分享唯品會特賣市場,各網絡零售平臺逐步向“一站式”綜合消費平臺轉變。
但是,據《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農村互聯網普及率保持穩定,截至2016年6月為31.7%。,“不會上網”和“不愿上網”仍是農村人口上網的主要障礙,68.0%的農村非網民因為“不懂電腦/網絡”不上網,認為“不需要/不感興趣”的農村非網民比例為10.9%(CNNIC,2016)。近年來,一二線城市市場增長率逐步放緩,快速增長的中國農村市場正成為電商巨頭們的兵家必爭之地。所以如何進一步打通農村網購市場,是企業不容忽視的問題。
(2) 近年來我國的電商行業發展迅速,電商極大地方便了人與人之間的信息溝通,但是其核心仍然是商品的交換。中國消費者消費需求在不斷地增加,且更趨于個性化,境外購物已成為一大消費趨勢,跨境電商在經濟與政策雙重推動下蓬勃發展。而現代物流的快速發展,使得人們跨境消費成為了可能。跨境電商得以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現代物流通過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可以將不同的商品,以最優的方式、最快的速度運送的消費者的手中,讓購物更加方便和友好。此外,為了使海外網購更加地安全化、規范化,跨境電商政策的密集出臺,使得海外網購的發展得到了逐步規范。
不過物流行業依然存在著短板,因而制約了網店的發展。現代物流基礎不完善、物流企業的電子化程度還不高,與發達國家相比依然有很大差距。從而使得物流企業的效率不高,不夠快捷。同時我國缺乏現代物流方面的專門人才,這也是阻礙物流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如何構建高效、快速、合理的現代物流體系,已經成為電子商務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另外,開店成本低、經營起來快捷方便、商圈范圍廣、商品種類繁多等也是我們所熟知的網店發展的優勢,而網上購物的信用度難以保證、網上支付安全等問題也阻礙了網購的發展。相反實體店能給予人一種切身的體會,對于消費者來說在實體店購物的樂趣是網購所不能給予的。另外實體店有固定的場所、比較齊全的相關證件,可以增加消費者的信任。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實體店也不存在支付安全問題。但是,由于是實體經營,便增加了投入成本,產品價格就會相對提高。而對于傾向于低價格的消費者來說,實體店的產品競爭力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就會下降,因而實體店的利潤也會有所減少。所以,在這樣的經濟發展背景下,網店與實體店的結合發展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二、網店與實體店―線上與線下相結合
樂視TV結合自身優勢、資源和人力,不斷拓寬銷售渠道,向互聯網產業鏈發展,于2014年首次參加天貓“雙11”,超級電視僅用19分鐘銷量就已超3萬臺,銷售金額突破1.2億元,打破去年天貓“雙11”單品牌全日創下的銷售額紀錄。11月11日全天,超級電視在天貓商城銷量超3.9萬臺,總銷售額突破1.5億元,打破去年天貓“雙11”電視銷售額紀錄,成為天貓大家電最大“黑馬”。
在“網購平臺”+“實體體驗店”+“客服支持中心”三大系統共同支持下,可以使得企業實現盈利能力的提高。同時通過在全國各大城市布設以展示為主的加盟店,讓消費者對企業產品“看得見、摸得著”,為他們提供心理上的交易保障,也為習慣于實物交易的消費者提供了傳統的交易方式。這些實體店同時還應該負責所在區域所有產品的售后服務,以此解決很多網店售后服務無法保障的“瓶頸”。另外,在線下的實體店從各個方面為消費者提供心理上的交易保障,這樣做可以彌補網絡營銷的很多不足。兩個渠道以這種方式互相補充,將營銷的觸角伸到了可能遇到消費者每一個角落。
實體店開設網店、網店線下發展,以此達到線上線下完美對接購物。從而進一步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更利于企業的經營。未來的市場,是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市場。網店以實體店為支撐,實體店以網店為擴展,只有將這二者有效地結合起來,才能夠真正實現互利共贏。而且未來將是實體商業和電商深度融合的時期,尤其是基于位置的服務,會更多的把公眾和實體商業連接起來,實體商業也必將不斷的提升自身的服務能力,從客戶的需求出發,更好的發揮實體商業的優勢,反過來對電商平臺也會積極的推動其更人性化的體驗。
參考文獻:
[1]涂子沛.“商務智能的前世今生”.大數據[M],2014(8):35.
關鍵詞:商號權;法律保護;商事主體;馳名商號;商標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9-0081-02
一、商號權的概念
商號這一說法,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提起商號,人們會自然聯想到“全聚德”、“瑞蚨祥”這些老字號。然而商號真正被賦予法律意義還是在商法現代化的過程中出現的。在不少文獻中,商號又被稱為字號、商業名稱或企業名稱。事實上,商號與商業名稱并不完全等同,商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組成,例如“青島海爾電器有限公司”這一企業名稱中只有“海爾”是商號。而商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行業、組織形式等不具有獨創性。可以這么說,商號是市場主體的一個重要識別標志,是用以表現商業名稱顯著特征的文字組合,是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為表現不同于他人特征而在營業中使用的專屬名稱 [1]。不難看出,商號與商業名稱雖非相同,但也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商號是商業名稱的核心,以起到與其他商事主體相區別的作用。因此,商業名稱權的保護也主要體現在商號的保護上。
二、商號權的性質[1]
關于商號權的性質目前學界有財產權說,人格權說以及折中說幾種觀點。
財產權說認為商號權可以轉讓和繼承,是一種無形財產權,而作為人格權的姓名權是不能作為轉讓和繼承的標的的。
人格權說認為商號是商事主體之間相互區別的標志,由商事主體決定,其他人不得干涉和盜用,實質上與姓名權無異,因此屬于人格權的一種。
折中說認為商號權具有姓名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它是商事主體具有獨立人格所必需的權利,正如自然人的姓名權一樣;另一方面,一個企業的商譽又往往具有財產價值,因此商號權也具有財產權的屬性 [2]。
折中說兼采財產權說和人格權說之長,是這三種學說中最為可取的,也是目前學界的通說。但略有不足的是,折中說也沒能很好地揭示出商號權的本質,我認為,商號權本質上是一種知識產權。理由如下:首先,在《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第1條明確將商號權與商標權、專利權、反不正當競爭權并列作為工業產權進行保護。這是國際上把商號權作為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一個明證。其次,折中說認為商號權兼具人格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而知識產權也具有這個特性(例如著作權和名人肖像權既有人身屬性,又有財產價值)。再次,商號權與知識產權中的商標權存在著許多聯系(下文將具體論述),將商號權作為知識產權,并納入其保護體系,可以更便于借鑒中國對商標權的保護,同時解決商號權與商標權在實務領域的沖突。
三、商號權的法律保護
(一)現行立法對商號權的保護現狀
1.民法通則對商號權的保護。《民法通則》第99條第2款規定,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有權轉讓自己的名稱。第120條第2款規定,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專門法對商號權的保護。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把侵犯商號權作為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制裁。其第5條第3項規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為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產品質量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有相關規定。對侵犯商號權的行為,分別處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部門法規對商號權的保護。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要求侵犯商號權的,視情節處以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賠償損失等行政處罰。《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對于企業名稱這一部分的內容也作了類似規定。
(二)現階段存在的問題
1.相關立法過于分散,缺乏可操作性。根據(一)所述,目前關于商號保護的立法過于分散,規定十分籠統,內容重復,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第5條是目前解決商號糾紛的主要依據,然而條文中的“擅自”、“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不能作為明確的認定標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和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雖對商號糾紛問題進行了規定,但由于位階太低,且沒有形成有機聯系,導致現行立法無法對商號權形成一個完整的保護體系。
2.對馳名商號保護不足。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擁有眾多馳名商號,這些馳名商號包含著商家多年苦心經營所贏取的商業信譽和穩定的消費者,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財產。對此,中國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雖然提出了馳名商號的概念,并賦予其全國唯一性效力,但其離真正意義上的馳名商號保護還有不少差距,表現在:首先,其限定了只有在全省或全國范圍內馳名的字號,方為馳名字號,從而排除了在某一地區較為馳名的字號受法律特別保護的可能性,對這些字號的所有者來說,頗不公平;其次,三十年的起算不合實際情況,由于中國特殊的經濟發展狀況,很多現代知名企業都是從20世紀90年代甚至近幾年才廣為人知的;再次,對于同區域但經營類別不同的企業,允許使用相同字號,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聯想從而造成混淆,該規定卻沒有涉及 [3]。
3.商號權與商標權的保護沖突。商號與商標都是作為商事主體的識別標志而存在的,兩者之間有很多共同之處。首先,都可以由文字構成(商號只能由文字組成,商標除文字外也可以由圖形、字母、線條等組成),承載著商事主體的信譽;其次都具有識別性;再次,都包含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在現行立法下,對商號和商標的保護分別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和《商標法》,這就導致了在商號領域對商標不予保護,在商標領域對商號不予保護,立法出現真空,這也直接導致了在現實生活中,馳名商標被他人作為商號注冊或者商號被作為商標注冊的情形。
4.商號權的效力范圍不合理。商號登記,中國現行的是分級管理制度,即已登記的商號只能在分級主管轄區內行使專用權,只有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才能在全國范圍內享有專用權。這種商號的法律保護體制,極易造成在不同行政區域內有著大量擁有相同商號的企業并存的現象出現。而且這種區域登記注冊體制,還會經常導致侵犯他人在先商號權現象的出現。以至現實中就出現了南昌市螞蟻搬家有限公司和江西省螞蟻搬家有限公司,兩者享有專用權的區劃都包括南昌市,這也導致了兩家公司互相爭奪消費者,并且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
(三)改善建議
1.制定專門的商號法律制度。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專門的商號法律制度,除此之外,還通過相關部門的立法進行交叉保護。如在單行法方面,英國有《廠商名稱登記法》,荷蘭有《企業名稱法》,此外英法德等國還在公司法中規定了企業名稱的登記和保護條款 [4]。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中國也應該盡早制定一部專門的《商號法》或《商業名稱法》,在一定程度上參照《商標法》對商業名稱的登記、轉讓、評估、管理、侵權責任等作出詳盡規定。
2.建立馳名商號的特殊保護機制。對馳名商號的保護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1)明確馳名商號的認定標準。我們可以效仿馳名商標的認定,從商號的使用時間,商品的服務、銷售范圍;商號的公眾知曉程度;商業信譽;擁有該商號的企業在同行業中的市場占有額等方面來綜合考察,可以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結合上述因素,制定一個可操作性強的馳名商號認定標準,并通過公示在全國范圍內通用。(2)對于馳名商號的認定機關,全國范圍內的馳名商號,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地方馳名商號由省一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一旦認定,一定要公示并進行備案,形成對馳名商號的有效保護 [5]。(3)鑒于馳名商號所蘊涵的巨大經濟價值,對馳名商號應進行無限制保護,即一旦被認定為馳名商號,不論其行業是否相同,其他企業均不得再次使用該商號,以免造成消費者的誤解。
3.合理解決商號權與商標權的沖突。解決商號與商標的沖突,需要法律對此進行一體保護,具體建議有兩條:(1)對馳名商號和商標進行跨領域的保護,禁止互相使用;(2)對一般商號和商標,將保護的請求權賦予當事人,將侵權的認定權賦予法院,由法院依據使用在先和是否善意為原則來進行判斷。
4.完善商號注冊和登記制度。(1)對于商號的注冊,可以借鑒商標注冊的原則,實行自愿注冊和強制注冊相結合。鑒于商法人的制度更為嚴格,對于商法人實行強制注冊,對于商自然人和商合伙則實行自愿注冊,自愿注冊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6]。(2)建立統一的商號檢索系統。隨著網絡的普及,建立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的商號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的信息共享是可行的。新的商號在申請注冊時,如果檢索發現其商號與某一馳名商號相同或相似,或與本省同行業或相近行業某商號相同,則不予注冊。這樣一來既可以為企業選定商號時提供參考,也便于對全國范圍內商號的使用情況的統計和管理。
綜上所述,可見目前中國的商號管理和保護制度還存在著很多問題,我們應該充分借鑒其他國家先進的商號法律制度,制定出一套既適合中國國情,又符合國際趨勢的商號法律制度,使商事主體的商號權能得到切實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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