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街道年度總結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加強政策解讀,主動引導預期
1.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對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社會保障、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會關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我街道相關部門加強與宣傳部門的溝通聯系,主動公開了《非低保戶殘疾人重度補貼公示結果》、《解放街道績效自評總結報告》、《解放街道2020年防汛工作應急預案》等文件。
2.增強解讀回應效果 。我街道及社區運用新技術和新媒體,擴大傳播范圍。發揮市政府門戶網站、重要載體作用,積極運用政務微信等新技術和新媒體平臺擴大傳播范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完善梅河口市政務清單管理系統,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相關改革舉措、工作進展和改革成效。著力做好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證照分離”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優化企業注銷辦理流程、壓減行政許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清理規范基層各類涉企亂收費項目、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方面的信息公開。
三、規范公開平臺,優化服務功能
1.充分發揮新媒體平臺作用。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的協同聯動、融合發展,加強政務新媒體與融媒體中心的溝通協調,提高信息、解讀回應、政民互動、辦事服務的整體水平。
2.加強新媒體平臺維護管理。理順微信公眾號政務新媒體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做好開設整合、內容保障、信息聯動、安全防護、監督管理等工作。關停整合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平臺。
四、完善線下辦理,提高辦事水平
1.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思想,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增強為民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能。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情況下,通過精簡申請材料、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等具體措施,從提交申請到獲取辦理結果都要實現“一次辦結、群眾滿意”,切實提高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的便捷度和滿意度。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據本辦法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者的執業機構。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依照司法部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執業要求,面向基層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協助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第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按照事業法人體制進行管理和運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自主執業,其執業活動不受干涉,其財產權益不得侵犯。
第五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二章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注銷,實行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制度。
核準登高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對直轄市范圍內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核準登記,由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或其授權的司法行政機關負責。
基層法律服務所獲準設立執業,須由核準登記機關頒發《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任何機構不得以忍氣吞聲名義開展業務。
第七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以農村的鄉鎮行政區劃為單位設立;根據需要也可以以城市的街道行政區劃為單位設立,但在一個街道行政區劃內只能設立一個法律服務所。
轄區較大、人口較多、經濟發達的鄉鎮,可以設立二個以上的法律服務所;不具備獨立建所條件的鄉鎮,可以由二個以上的毗鄰鄉鎮聯合設立法律服務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農、林、牧、漁場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置,按照上述原則辦理。
第八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例: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規定條件、能夠專職從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有固定的執業場所和必要的開辦資金。
第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由以下三部分內容依次排列組成:縣級行政區劃名稱,鄉鎮、街道行政區劃名稱,法律服務所。
第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執業場所和組建單位;
(二)本所法定代表人(主任)的職責;
(三)執業工作制度;
(四)所務管理制度;
(五)從業人員的聘用、管理辦法;
(六)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
(七)停辦清算辦法;
(八)章程修改的程序;
(九)其他需載明的事項。
章程自基層法律服務所被核準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設立鄉鎮法律服務所,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組建,或者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下,由本轄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
設立城市街道基層法律服務所,由街道辦事處在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下組建。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組建由地方政府核撥事業編制和事業經費的基層法律服務所。
行業主管部門、社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不得發起組建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允許個人以自愿組合方式發起組建基層法律服務所。
第十二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組建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申請報告;
(二)章程;
(三)從業人員的名單、簡歷和執業資格證明;
(四)執業場所使用證明和開辦資金證明;
(五)核準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建的,須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出具審核意見。
第十三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以書面形式作出準予設立或者不準予設立的決定。準予設立的,由核準機關辦理設立登記。
第十四條經核準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由核準登記機關頒發《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分正本和副本。正本應當懸掛于執業場所,副本用于接受查驗。執業證書不偽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
第十五條經核準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憑據準予設立的批件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申領收費許可證。
第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本鄉鎮行政區域內的大中型集貿市場、經濟開發區、旅游區或者經濟發達的行政村設立業務接待站(點)。業務接待站(點)應當有固定的場所,接待業務由本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
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業務接待站(點),應當報經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審查同意。
第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業場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分立、合并,應當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基層法律服務所修改章程的,應當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核準。
第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停辦,應當在完成善后清算工作后,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繳該所的執業證書、印章、票據、案卷及有關文件,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基層法律服務所經核準登記后六個月內未能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止業務活動滿一年的,視為自行停辦,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九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年度將本地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情況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依照本辦法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第二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除應具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外,還應當有二年以上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或者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經歷。
第二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應當經基層法律服務所民主推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名,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委任或者聘任。
第二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為該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管理本所行政事務和組織開展業務工作,負責向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年報告工作。
所務會議由本所全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本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規章制度;
(三)審議本所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四)審議本所的年度預決算報告和重大財務開支項目;
(五)審議對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輔助工作人員的獎勵和處分;
(六)其他需要提交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二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在本所從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實行聘用制。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符合司法部規定的執業條件和聘用程序,辦理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調離、辭職或被辭退、開除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回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報請原執業登記機關予以注銷。
第二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對基層法律工作者加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加強對其執業活動的檢查、監督,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定期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有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和本所章程、制度的行為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其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文秘、財會、行政等輔助工作人員,參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辦法進行管理。
輔助工作人員的聘用、變更情況,應當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業務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嚴格執行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業務范圍、工作原則和服務程序的規定,建立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等項制度;
(二)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服務質量、效率的檢查、監督、考評和處分制度;
(三)自覺接受委托人和社會的監督;
(四)統一收費,公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遵守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制度;
(五)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六)建立健全基層法律服務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財務管理,原則上實行自收自支、獨立核算。
實行自收自支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單獨設立帳戶,由專人負責財務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帳目,嚴格開支范圍和審批程序,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審計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尚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分別實行全額管理或者定額、定項補助的財務管理形式。
第三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的報酬,應當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與其業務水平、工作實績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況掛鉤,實行按勞分配原則。
第三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根據本所收支情況和實際需要,設立事業發展、社會保障和獎勵等項基金。
第三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障的政策和規定,為聘用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第三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辦公用房、辦公設施、辦以裝備的建設,不斷改善執業條件,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五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每年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年度檢查。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于每年3月31日前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安排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
新設立不滿六個月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自下一年度起接受年度檢查。
第三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年度檢查,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年度本所工作總結報告和本年度工作計劃;
(二)上年度本所財務報表;
(三)《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
(四)年度檢查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其提交的文件進行初審,并在出具審查意見后報送地級司法行政機關。
地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后,對具備繼續執業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確定為通過年度檢查,在春〈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上加蓋本年度檢查合格印章。
第三十八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年度檢查中,對有本辦法第四十二條所列行為、尚未處理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確定為暫緩通過年度檢查,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理完結,補辦年度檢查。
在年度檢查中,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督下,限期整改。期滿仍不能改正的,組建單位應當予以停辦,并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結果,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自年度檢查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日常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所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指導和監督。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可以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定期進行檢查或者發現問題隨時進行檢查,可以要求基層法律服務所報告工作、說明情況、提交有關材料。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拒絕。
第四十一條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工作成績顯著、隊伍建設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定期或者適時給予表彰獎勵。對事跡特別突出的,應當依照規定程序,報請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給予記功嘉獎。
第四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怕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
(一)超越業務范圍的;
(二)違反業務收費管理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自立名目亂收費的;
(三)以貶損他人、抬高自己、虛假承諾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的;
(四)偽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執業證書的;
(五)未經核準登記變更本所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業場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設立業務接待站(點)的;
(六)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采用弄虛作假手段騙取通過年度檢查的;
(七)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處置本所資產的;
(八)聘用不具備執業資格的人員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名義承辦業務的;
(九)放縱、包庇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違法違紀行為的;
(十)內部管理混亂,導致無法正常開展業務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依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
第四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法〉和司法部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
第四十五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的,應當同追究負有管理失誤責任的該所主任的責任,嚴重者予以撤職或者解聘。
第四十六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應當責令限期整改。期滿仍不能改正,不宜繼續執業的,由組建單位予以停辦,報請地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注銷。
第四十七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投訴監督制度,設立投訴電話、投訴信箱,受理當事人和其他公民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從業人員的投訴。
一、考核對象
各鎮鄉、街道、余杭經濟開發區、五常管委會及區級有關部門。
二、考核內容
統計普法宣傳工作,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開展情況、統計單位登記和年度檢驗工作四個方法。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計分制,基本分為100分,每項扣完為止,加分不封頂,考核的起止時期為20*年1月至12月,考核的實際得分×15%計入全區統計工作目標考核總分。
具體計分標準及考核辦法如下:
(一)統計普法宣傳工作(基本分20分)
1、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有工作計劃和活動安排(5分)。未制定和未上報工作計劃不得分(以印發文件為依據)。
2、根據階段性工作任務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制作宣傳標語、橫幅和利用本級宣傳工具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10分)。未開展不得分,開展不力酌情扣分(查看本級綜合統計臺賬和有關匯報材料)。
3、建立“四五”統計普法對象普法教學檔案,主要包括單位、姓名、職務及培訓時間和考核成績等方面內容(5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不完整酌情扣分(查看花名冊)。
(三)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基本分40分)
1、開展經常性統計檢查工作(20分)。
①完成對統計單位的統計檢查數量(10分)。要求大鄉鎮每月10-15家,小鄉鎮每月3-5家,未完成酌情扣分(查看綜合統計臺賬和統計檢查現場筆錄)。
②每月月底前向區統計局法制科上報在檢查中發現的具有較重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對象(10分)。要求大鄉鎮3家,小鄉鎮和部門各1家,未報送執法檢查名單不得分,遲報扣2分,少報酌情扣分,對已查明情況并上報區局要求進行統計稽查的單位被查處的不扣分,對未上報區局統計執法機關而被查處的單位,警告每家扣1分,罰款每家扣2分,通報每家扣3分(查看法制科檢查記錄)。
③承擔并接受省、市兩級統計機關平時的統計稽查任務,每次統計稽查另加10分,若在稽查中發現有統計違法行為,并被上級統計執法機關查處并在全區統計法制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不僅不加分,而且要酌情扣分(查看法制科檢查記錄)。
2、開展統計執法專項檢查工作(20分)。
①及時上報區局要求的專項執法檢查相關報表和總結報告(2分)。未報不得分,遲報扣1分(查看法制科專項執法檢查臺賬)。
②在規定檢查對象范圍內自查率要達到100%(3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扣0.5分(查看《基本統計單位執行〈統計法〉情況自查表》和《基本統計單位執行〈統計法〉情況自查匯總表》)。
③通過市區兩級統計執法機關的專項執法大檢查(15分)。在專項執法大檢查中,如本級被區級檢查機關查處的扣10分,其所屬統計單位被區級檢查機關查處的,警告每家扣1分,罰款每家扣2分,通報每家扣3分。被市、省級檢查機關查處的要加倍扣分(查看法制科專項執法檢查臺賬)。
(三)開展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情況(20分)
1、及時上報開展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相關報表和總結報告(5分)。未報不得分,遲報扣1分(查看法制科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情況記錄本)。
2、全面通過市、區兩級統計機關基礎建設年活動考核驗收(15分)。在考核驗收中被定為先進單位的為滿分,合格單位的單位為13分,不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能夠改正符合達標驗收要求的單位為10分,不合格單位不加以整改或整改后又不符合達標要求的單位為0分計算(查看法制科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情況記錄本)。
3、在開展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中,如有創新舉措,并有推廣價值的,要酌情加分(查看法制科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情況記錄本)。
(四)統計單位登記、年檢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20分)
一、稅源普查的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全區稅源普查工作安排,徹底摸清管區納稅戶數及未依法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未及時繳納相關稅費的漏征漏管企業單位。
二、稅源普查的范圍、對象和時限
(一)稅源普查范圍
關管區繳納地方稅收的企業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稅源普查對象
企業(含外資企業,下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企事業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外國企業在區內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三)稅源普查時限
戶源普查日期截至2012年2月29日;房產、土地信息普查期限為2011年度。
三、稅源普查的主要內容
在征收機關已掌握的稅源信息的基礎上,重點普查以下內容:
(一)未辦理工商執照的企業單位
對在核查過程中發現的未辦理工商執照的企業單位逐戶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通知企業單位和工商稅務專管員至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并將上述信息傳遞至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二)已經辦理工商執照未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
對已經辦理工商執照未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通知企業單位和工商稅務專管員至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將上述信息傳遞至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三)“外注內營”的企業單位
對在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外注內營”企業逐戶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通知企業單位和工商稅務專管員至工商部門變更工商執照,至稅務部門變更稅務登記,并聯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整治。
(四)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
對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逐戶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要求企業認真填寫《已辦理稅務登記企業單位登記表》,實地核查企業單位的經營地址、經營范圍和應稅行為、繳納稅種等涉稅信息,并將上述信息傳遞至區財源建設辦公室。
對上述企業單位的房產、土地信息一并納入核實范圍。
四、稅源普查的時間
管區稅源普查工作從2012年3月15日開始至2012年7月31日完成,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部署階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制定稅源普查工作計劃和措施,發動基層社區工作人員,利用多種形式,將依法納稅重要意義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宣傳到位,引導企業單位自覺配合、主動參與。
(二)全面普查階段(4月1日至5月30日)
以社區為單位,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組的辦法,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以社區、樓宇、商場、賓館、市場等為基本單位,對納稅人進行“地毯式”實地清查。重點是漏征漏管戶、“外注內營”企業的清理,認真核查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情況,以及經營房屋自有、承租、出租信息,并組織專門人員做好分類表格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的數據審核,按規定期限將全部數據錄入普查軟件。
(三)整治處理階段(6月1日至7月10日)
積極協助區財政局、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成立的聯合執法組,對于發現的企業單位稅務違法違規行為,按照邊清查邊整改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政策法規進行處理和糾正。
(四)總結報告階段(7月11日至7月31日)
街道辦事處經發辦在對稅源普查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的基礎上,形成客觀、實際的稅源普查總結分析報告報送區財源建設辦公室。
五、稅源普查步驟和方法
(一)確定原始信息。街道辦事處經發辦將按地域劃分,將2011年度工商注冊企業、稅務登記企業信息統一提供給社區,作為此次普查的原始信息。
(二)比對普點。各社區通過工商、稅務兩方面數據信息分析比對,找出辦理工商注冊未辦理稅務登記企業、稅務部門非正常戶及存在疑點的企業重點排查核實。
(三)核查疑點企業。重點排查正在經營,但工商原始信息庫中不存在的企業是否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原始信息庫中辦理了工商注冊未辦理稅務登記企業,稅務原始信息庫中非正常戶企業經營狀況。并在稅源普查過程中,對每一戶疑點企業分類下發限改通知書,通知企業辦理相關經營手續。
(四)核實房產信息。通過物業公司了解管區樓宇內、街區內企業經營狀態、入駐期限、經營房屋自有、承租、出租信息。對經營企業自有房產或無租使用的,落實自有房產是否及時足額納稅,對承租房產落實承租房產是否取得了相關發票,對未及時納稅的,下發房產稅申報繳納通知書,通知其盡快繳納。對個人出租房屋的,按照代征協議將稅款代征入庫。
(五)匯總普查數據。對普查過程中清理出的漏征漏管戶數據,各社區按照稅源普查表的統一格式,對數據進行認真統計、歸類、填報。經街道經發辦統一匯總后,上報區財源建設辦公室。
六、稅源普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這次稅源普查是夯實稅源基礎信息管理的一項重要行動,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由工作站站長、居委會主任牽頭成立專門工作隊伍,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查糾并舉、標本兼治。本著“邊普查核實、邊堵漏增收”的原則,在稅源普查過程中,對查出的漏管戶要及時催辦稅務登記,對漏征的稅款要及時追繳入庫,對各項登記差錯要及時補正完善。
第一條為落實重大傳染病等病人的醫療救治措施,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幫助艾滋病特困人群提高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促進和諧安徽建設的意見》(皖政〔2007〕3號),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實施醫療救治的對象是:全省范圍內確認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全省貧困的現癥結核病患者;全省血防區居民發生的急性血吸蟲感染病人及符合《晚期血吸蟲病診斷標準》的現癥晚期血吸蟲病人;全省范圍內經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確診的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霍亂病人或疑似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新發傳染病、不明原因傳染性疾病病人以及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人。
第三條本辦法實施生活救助的對象是:全省范圍內因艾滋病導致勞動能力喪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因艾滋病導致父母雙亡的孤兒;因艾滋病導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因艾滋病導致子女亡故且無其他人贍養的60歲以上的老人。
第二章醫療救治及生活救助工作原則
第四條堅持適當減免、分級負擔的原則。對符合醫療救治或生活救助條件的對象,實行醫療費用或生活費用部分救助,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專項補助外,由省、市、縣財政共同負擔。
第五條堅持注重實效、避免重復的原則。對已經參加城鎮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大傳染病患者,專項救治要與醫保救治相互配合、互為補充,避免重復救治。本方案要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機結合,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第六條堅持量力而行、不斷提高的原則。醫療救治及生活救助要量力而行,循序漸進,逐步提高。隨著財力的不斷改善,今后將逐步擴大救治(助)范圍,提高救治(助)標準。
第三章醫療救治與生活救助對象的確定
第七條醫療救治對象均需要提交:申請人申請、身份證(戶口簿),不同的救治對象還需出具以下材料:
(一)艾滋病醫療救治對象:確認實驗室出具的HIV陽性感染者檢驗報告、CD4檢測報告;
(二)結核病醫療救治對象:當地縣級醫療機構或疾控機構診斷證明等相關臨床資料以及證明其為貧困人口的證明材料(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五保戶證、當地鄉政府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特困證明材料);
(三)血吸蟲病醫療救治對象:縣級以上血防機構出具的感染急性血吸蟲或現癥晚期血吸蟲病人的診斷證明;
(四)其他重大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對象: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
第八條生活救助對象均需要提交:申請人申請、身份證(戶口簿),不同的救助對象還需出具以下材料:
(一)因艾滋病導致勞動能力喪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確認實驗室出具的HIV陽性感染者檢驗報告、CD4檢測報告(2005年前未開展CD4檢測的病例除外,下同)和其他相關臨床診斷資料以及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喪失的證明材料;
(二)因艾滋病導致父母雙亡的孤兒或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確認實驗室出具的其父(母)的HIV陽性感染者檢驗報告、CD4檢測報告和其他相關臨床診斷資料以及父(母)死亡證明;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確認實驗室出具的HIV陽性感染者檢驗報告和其他相關臨床診斷資料;
(四)因艾滋病導致子女亡故且無其他人贍養的60歲以上的老人:確認實驗室出具的其子女的HIV陽性感染者檢驗報告、CD4檢測報告和其他相關臨床診斷資料、子女死亡證明以及當地鄉政府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無其他贍養人的證明材料。
第四章醫療救治、生活救助的標準與資金來源
第九條對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病人實行免費抗病毒治療及CD4檢測,由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資金解決;對有治療需求的艾滋病病人進行抗機會感染治療,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額4800元標準給予補助,全部由省財政負擔。
對因艾滋病造成的特困人群給予生活救助。因艾滋病導致勞動能力喪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因艾滋病導致父母雙亡的孤兒,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因艾滋病導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因艾滋病導致子女亡故且無其他人贍養的60歲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以上生活救助經費,由省財政承擔。
第十條對肺結核病病人實行免費檢查(痰檢及一次胸片)、免費提供抗結核藥,由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資金解決;按照結核病診療規范,對現癥貧困結核病患者給予輔助診斷、輔助治療和并發癥治療,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額900元標準給予補助,按實際發生額由當地結核病定點收治機構予以減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
第十一條對急性血吸蟲感染病人,按照急性血吸蟲病治療方案規定的要求進行醫療救治,按每例最高限額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由病例感染地的市、縣(區)級財政承擔;對現癥晚期血吸蟲病病人,按照晚期血吸蟲病(晚內或晚外)治療方案規定的要求,原則上按每例每年2000元的標準進行醫療救治,所需經費由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解決75%,省財政負擔25%。
第十二條對全省范圍內經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確診的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霍亂病人或疑似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新發傳染病、不明原因傳染性疾病病人以及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人進行醫療救治,按實際發生額,由省和市或縣(區)各負擔50%。主要對發生的醫療費用、消毒隔離費用、專家會診費用及省級財政部門確定的補助費用進行補助。
第五章資金使用程序
第十三條各市或縣(區)每年底前根據本年度當地救治(助)人數,向省衛生廳、省財政廳上報下年度醫療救治計劃,向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上報下年度生活救助計劃,省相關部門審核后下達各市或縣(區)實施救治(助)的計劃數,并根據計劃數及救治(助)標準,安排預算資金,通過預算指標下撥到各有關市或縣(區)財政部門。預算資金先下達70%,剩余30%將根據年底考核的實際情況再進行下撥。
第十四條救治(助)經費的支付實行報賬制。醫療救治經費由相關實施醫療救治的單位在完成救治工作7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附上醫療救治對象的相關資料;同級衛生部門收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同級財政部門收到有關材料后,符合條件的,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實施救治的醫療衛生機構。
第十五條生活救助經費由被救助對象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鄉鎮政府或街道;當地鄉鎮政府或街道收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工作后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同級民政部門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復核。救助對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通知到財政部門指定的金融機構領取救助資金。
第十六條補助到實施救治的醫療衛生單位的,被補助單位必須提供以下資料:前述的醫療救治對象確定所需要的資料及其他必需的相關資料(如姓名、工作內容、補助金額、單位、住址、聯系電話等);醫療文書及可以證明其工作真實性的相關材料;工作實施總結報告;同級財政、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七條補助到個人的,救助對象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前述的生活救助對象確定資料及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六章資金使用與管理
第十八條救治(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市、縣(區)財政部門對救治(助)經費要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
第十九條各地必須嚴格按照省實施辦法規定的救治(助)對象、救治(助)范圍、救治(助)人數和救治(助)標準使用救治(助)經費。醫療救治經費必須按規定補助到實施醫療救治的單位,生活救助經費必須補助到患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二十條救治(助)經費的使用與管理要堅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充分發揮資金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努力實現規劃目標。
第二十一條各相關實施單位、組織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證明其工作真實性的相關材料。
第二十二條具體實施單位要將救治(助)范圍、對象、標準等在一定范圍內張榜公布,接受廣泛監督。
第七章組織與實施
第二十三條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衛生、民政、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和艾滋病人生活救助工作的組織、計劃與安排,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省和市、縣成立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工作技術指導,醫療質量抽查與評估等工作。
第二十五條實行重大傳染病病人定點醫療診治制度,加強防治能力建設和救治工作的業務技術培訓,確保醫療救治工作安全。
第二十六條凡經確定的救治(助)對象,縣級衛生、民政行政部門必須建立專門檔案,并逐級填報匯總表報上級衛生、民政行政部門。
第二十七條各市、縣要定期對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及艾滋病生活救助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及時向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提交專題報告。
第八章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八條各級政府及衛生、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及艾滋病病特困人群生活救助工作的督查,加強對定點診治機構的監管,建立核查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艾滋病生活救助、定點診治機構及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考核、抽查。省級將每半年抽查考核與評估一次,每次抽查數不少于醫療救治數和生活救助人數的10%。
第九章附則
首先,向大家介紹在座的各位校領導。
濰坊社區社工委李國弟書記、洋涇中學校長胡雨芳老師、洋涇中學黨總支副書記張東升老師、洋涇中學副校長王玨老師、洋涇中學德育處主任吳寶貴老師。
感謝各位校領導對學生志愿者活動長久以來的支持。
本屆高二的志愿者活動已經開展了一年了,這一年的活動究竟開展地怎么樣呢?下面請團委志愿者部部長楊怡同學為我們總結這一年的志愿者活動。
志愿者部年底總結報告
感謝楊怡同學的講話。
在這一年的活動中,涌現了一批優秀的志愿者和集體。他們默默無聞,僅是眾多志愿者中的幾個個體。但他們是負責的,盡心盡力地做好每一項工作;他們是熱情的,用熱忱打動每一個人;他們是細心的,細致、耐心地參與志愿者活動。
下面,請王玨副校長為我們宣布20__學年度洋涇中學志愿者服務優秀集體的名單。請獲獎班級團支書上臺領獎。
優秀集體領獎
接下來同樣請王玨副校長為我們宣布20__學年度洋涇中學志愿者服務優秀個人以及優秀小組名單。請獲獎班級團支書上臺領獎。
優秀小組、個人領獎
看到了那么多優秀的志愿者,我們的內心充滿了喜悅。希望大家繼續努力,將這種精神繼續流傳下去。接下來,請獲得本次優秀集體之一的高二(12)班代表張翰同學上臺發言。
往事如歌——一名優秀志愿者代表的感言
張翰同學在一年的志愿者服務中有很深的感觸,品到了收獲的喜悅。相信很多高二的同學都會有同樣的感受。而高一的同學很快也將在志愿者活動中慢慢感受到。
下面一個議程,請喬老師宣布成立洋涇中學青年志愿者協會的決定。
宣讀《成立洋涇中學青年志愿者協會的決定》
在這里衷心地希望洋中志愿者協會的成立能更好地為洋中志愿者工作服務,使洋中志愿者活動更上一層樓。
接下來,高一志愿者交接儀式開始。
首先有請洋中胡雨芳校長及濰坊社區黨工委書記李國弟老師分別向高一志愿者代表授予洋中志愿者服務隊以及濰坊街道洋中志愿者服務隊旗幟。
授總旗
兩位領導將旗幟授予了同學,同時也寄予了他們深深的期盼。我們也將不負眾望,一定會很好地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
下面請高二志愿者代表向高一志愿者代表授予志愿者服務旗幟。
授分旗
請旗手退場。
高一的同學從高二同學手中接過了旗幟,身上也多添了一份責任。希望你們能夠做出成績,翻開洋中志愿者服務嶄新的一頁。
下面,請校領導向高一同學頒發志愿者服務證。請高一各班團支書上臺領證。
團支書領志愿者服務證
一本本綠色的證書正如一片片青春的朝氣。愿大家在志愿者活動中也能充滿著這樣的朝氣。對于高一的同學,可能只是剛剛開始志愿者服務,他們又是怎樣看待志愿者服務的呢?
下面請高一代表廖欣同學上臺發言。
高一代表發言
相信廖欣同學的發言也說出了許多高一同學的心聲。在接下來的日子里,高一的同學們,就要看你們的了!
下面,將進行洋中青年志愿者宣誓儀式。請楊怡同學上臺領宣。
志愿者宣誓
工作總結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重要環節。通過工作總結,可以明確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提高工作效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公司管理層年終總結報告2021年大全,歡迎參閱。
公司管理層年終總結報告一
20_年,機關一工會在上級工會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公司工會全年工作目標,結合自身特點,在促進發展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務大局中強化自身建設,充分調動員工的聰明才智,努力開拓進取、與時俱進,增強企業凝聚力和戰斗力,認真履行各項職能,積極開展各項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現將20_年公司工會工作總結如下:
一、狠抓上級指示精神的學習貫徹,為做好工會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上級工會工作會議精神,通過會議、座談等形式,切實把會議精神傳達到每一名員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推動了工會工作的深入開展;始終堅持“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公司經營發展的整體目標,堅持把服務員工作為工會工作第一要務,努力找準服務員工的切入點和結合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充分發揮工會的主力軍作用,全力推進了機關員工的素質建設和能力建設,使機關工會能夠積極配合公司工會有效地投身于公司的各項工作中去。
二、積極開展思想和業務教育,提升機關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20_年,我工會立足于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機關員工隊伍,結合自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使員工充分適應公司整體的發展形勢,以認真的態度積極參與到公司的各項建設中,進一步提高了員工的業務水平和業務操作能力,促進了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同時,注意掌握員工思想動態,及時了解員工意愿和要求,比較廣泛地聽取和收集了員工的思想反映,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綜合整理和有效分析,從而為工會今后的工作能夠有針對性的開展提供了重要依據。
三、完善組織建設,促進職工民主管理和員工參與管理的積極性。
為貫徹落實公司工會工作會議精神,工會加強自身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多途并舉,提高了工會組織的群眾化、民主化水平,激發了工會工作活力。同時,結合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突出“抓維權、抓參與、抓實效、抓職能創新”,有效地推進了工會的民主管理以及素質工程建設,保障了經營管理持續有效進行,提高了工會干部隊伍戰斗力和保障力,增強了員工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為配合公司黨委和上級工會完成公司本年度工作目標做出了應有貢獻。
四、圍繞“完成20_年各項工作任務”中心目標,積極配合公司工會開展結合生產的勞動活動。
1、為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創造力,凝聚員工的智慧與經驗,提出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技術創新以及促進公司快速發展的建議,我工會積極配合公司工會,從20_年6月開始,在員工中廣泛開展了征集合理化建議活動,并對提出有價值建議的個人進行了表彰。
2、為充分發揮女職工在公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女職工愛崗敬業,我工會組織本部門女員工積極參與了公司工會組織開展的爭創“巾幗先進集體”、“巾幗標兵”、“巾幗之星”活動。鼓勵女員工立足崗位進步成長,促進女員工綜合素質的提升,號召廣大女員工為實現20_年公司各項工作目標建功立業。
五、積極參與公司工會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豐富本部門員工的文化生活。
積極響應公司工會號召,踴躍組織并參加公司工會組織開展的各項文體活動。如:組織并參加公司建黨90周年職工歌詠比賽、公司書法攝影展、公司攝影寫作培訓班以及跳繩、羽毛球、毽球比賽,組織并觀看國慶_周年慰問演出等。通過這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注重實效的文體活動,進一步豐富了廣大員工的業余文化生活,極大地鼓舞了員工的自信心,增強了員工團隊合作意識和頑強拼搏意識,弘揚了企業精神,展現了企業風貌,逐漸營造出了一種溫馨和諧、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和企業文化氛圍。
通過公司工會的辛勤努力和全體職工的熱情參與,20_年公司工會工作進展順利,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我們工作上還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堅定信念,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職工的需求為工作的落腳點,以職工的滿意程度為衡量工作的指針”,扎扎實實的做好各項工作,為全面完成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而努力奮斗。同時我們相信,在黨委和上級工會領導、支持和幫助下,公司工會工作將會再創佳績。
公司管理層年終總結報告二
一年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在一年里,我作為行政主管在院領導、部門領導及同事們的關心與幫助下圓滿的完成了各項工作,在思想覺悟方面有了更進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總結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思想政治表現、品德素質修養及職業道德
能通過報紙、雜志、書籍積極學習政治理論;遵紀守法,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愛崗敬業,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積極主動認真的學習專業知識,工作態度端正,認真負責。
二、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具體工作
我是六月份來到_工作,擔任_行政主管。行政工作瑣碎,但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煩,向領導請教、向同事學習、自己摸索實踐,在很短的時間內便熟悉了_的工作,明確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體的工作中形成了一個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夠順利的開展工作并熟練圓滿地完成本職工作。
在這一年,我本著“把工作做的更好”這樣一個目標,開拓創新意識,積極圓滿的完成了以下本職工作:
(1)做好了各類公文的登記、上報、下發等工作,并把原來沒有具體整理的文件按類別整理好放入貼好標簽的文件夾內,給大家查閱文件提供了很大方便。
(2)做好了各類信件的收發工作,2021年底順利地完成了2021年報刊雜志的收訂工作。
(3)做好_的財務工作。財務工作是_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認真負責,態度端正、頭腦清晰。我認真學習學校各類財務制度,理清思路,分類整理好各類帳務,并認真登記,年底以前完成了2021辦公用品、出差、接待、會議、教材、低值易耗等各類帳務的報銷工作。_的財務工作正進一步完善規范,我會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厲把工作做的更好。
(4)做好公章的管理工作。公章使用做好詳細登記,嚴格執行_公章管理規定,不濫用公章,不做違法的事情。
(5)做好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辦公用品領用登記,按需所發,做到不浪費,按時清點,以便能及時補充辦公用品,滿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6)認真、按時、高效率地做好_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為了_工作的順利進行及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除了做好本職工作,我還積極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三、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方面
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能夠正確認真的對待每一項工作,工作投入,熱心為大家服務,認真遵守勞動紀律,保證按時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沒有請假現象,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時加班加點,保證工作能按時完成。
四、工作質量成績、效益和貢獻
在開展工作之前做好個人工作計劃,有主次的先后及時的完成各項工作,達到預期的效果,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時在工作中學習了很多東西,也鍛煉了自己,經過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長足的進步,開創了工作的新局面,為_及部門工作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總結一年的工作,盡管有了一定的進步和成績,但在一些方面還存在著不足。比如有創造性的工作思路還不是很多,個別工作做的還不夠完善,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在新的一年里,我將認真學習各項政策規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覺悟和工作效率全面進入一個新水平,為_的發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貢獻。
公司管理層年終總結報告三
時光過得飛快,不知不覺中,充滿希望的2021年就伴隨著新年伊始即將臨近。現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思想認識方面
報業服務處辦公室的一大功能就是服務功能,我個人的職責是這一功能的最終體現者,主要任務是為服務處領導、各部門和員工做好服務工作,確保服務處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所以,2021年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強化服務功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2021年對工作的思想認識有所提高。我的工作比較龐雜凌亂,甚至有一些瑣碎。但其重要性卻不容忽視,尤其是在后勤保障方面,有的事情雖小,但其影響面很大,缺少打印紙或墨盒更換不及時可能一份重要檔不能及時出稿。這些事情可能簡單,人人能做,但我認為不是每個人都能把它做好,我對自己的要求是既然重要,沒有理由不把它做好。
二、辦事效率方面
思想上認識明確,行動上當然有所表現,工作效率對每件工作都很重要。但我之所以把辦事效率單獨作為一條來總結,是因為工作效率對我這方面工作非常重要,有的事情是高效率才能彰顯它的價值和意義。為提高工作效率,我的方法是日常性工作未雨綢繆,偶發性事情高效解決。確保服務處工作不受影響或少受影響。
三、主動性方面
許多工作只有積極主動,才能從容自如,要不然會疲于奔命,忙于應付。份內之事,不要領導交辦,更不要領導催辦。領導交辦的事,不推不拖,各部門和個人的事情同樣不推委、不敷衍,能解決及時解決,不能解決及時匯報。
1、在_期間與服務處領導積極與業主開展_相關常識與溝通,做到每日向集團報告房屋有無異常情況。
2、在創全國文明城市期間積極與錦江區房管局物業管理極配合與支持,得到外界對新聞物業一致好評。
3、_期間在安保工作方面著實檢查力度,加大樓層日巡工作,積極與書院街道派出所做到有情況及時匯報、協調和溝通工作;
四、工作實績方面
1、創優工作
(1)服務處的創優工作在公司相關領導的指導下,通過不斷完善、積極整改,對不足之處進行整改,在整改過程中,使我一個從未涉世物業的人在報業服務處創“國家示范”中,從學習到理解變成掌握最終進行協助,同時也從中學到物業行業在工作要求是細致化、流程化、標準化,對各項檔要求均要熟練掌握然后在從實際中去教會員工。特別是我自身一開始對創優理解不深,以至在做的過程中很多地方無從下手,最終工作脫節。
(2)積極學習公司、服務處關于管理新措施、新規定、新辦法,對各項管理辦法、工作手冊深入學習。
(3)在后期迎檢過程中對“匯報材料”印刷廠家進行羅列篩選,最終以在行業較低的價格印出我們需要的產品;“匯報視頻短片”。
2、后勤保障方面工作
(1)對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計算機等辦公設備的維修與維護。服務處建立幾年來,部分易耗資產逐步進入老化期,設備問題影響正常工作,部門報修報主任同意后,積極聯系廠家或經銷商進行維修,確保服務處的工作不受影響。
(2)辦公易耗品的保障。服務處現有13臺計算機;2臺打印機;復印機1臺;傳真機1臺;各種易耗品打印紙、碳粉、配件等需求較大,積極保障好這些常規易耗品的供應。
圍繞食品藥品安全存在突出問題的重點領域、環節、品種,堅持問題導向,以執法檢查為支撐,以查辦案件為抓手,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拉網排查,重拳出擊,實現三個目標:一是集中打擊違法犯罪。查處一批大案要案,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窩點、黑作坊,鏟除根源。有效遏制違法犯罪分子囂張氣焰,規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行為;二是錘煉隊伍。通過集中行動和強化執法培訓,鍛煉基層執法隊伍,全面提升食藥監管部門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拆舉報獎勵、規范行政執法、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行刑銜接等各項工作機制和制度,實現執法辦案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一)突出重點,主動出擊。針對重點領域、環節、品種,排查線索,不留死角,主動作為,精準發力。
(二)依法查處,及時移送。以法律為準繩,嚴格程序,打大案,查要案,涉嫌犯罪案件堅決移送,從快從嚴。
(三)發動群眾,加大曝光。動員群眾舉報,落實有獎舉報制度,每月都要公布行動進展,曝光案件,打出聲勢,堅定群眾信心。
(四)倒逼督查,階段推進。每月通報進展,鼓勵媒體監督,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一)打擊重點
食品領域:針對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生產、經營環節,餐飲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肉及食品等。
藥品領域:針對以違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替代藥用原料、不合格原料生產藥品,以增重、染色、摻雜摻假、以假充真生產中藥飲片,以及從非法渠道購銷藥品、掛靠經營、走票、銷售假藥、利用互聯網制售假藥等違法犯罪行為。
保健食品領域:針對減肥、輔助降血糖、抗疲勞、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輔助降血壓(調節血脂)等6類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為對象采取會議營銷的方式銷售保健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化妝品領域:針對違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質和超量物質生產化妝品;美容機構及會所銷售、使用未經批準(含美白、除皺、注射類藥品)和假冒化妝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醫療器械領域:針對經營和使用未經注冊、未經生產許可的醫療器械,違法購、銷、使用植入性醫療器械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錘煉隊伍
通過從辦案程序、文書規范等基本業務,到各類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工作方法等辦案技能的系列培訓和集中執法辦案的實踐,采取“傳、幫、帶”等多種培養方式,使鎮食藥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稽查隊伍達到“快速稽查、分級稽查、大案協作、小案獨立”的工作要求,提升稽查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
(三)健全制度
1.完善稽查辦案各環節工作程序。鎮食藥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總局3號令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完善從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合議、行政處罰審批、執行、結案等各環節的工作程序執行。
2.完善稽查制度體系。建立完善投拆舉報獎勵制度、辦案有功單位和人員獎勵制度,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制度、黑名單制度等。
3.健全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在已有的行刑銜接工作制度基礎上,與公安、檢察等部門建立健全線索通報、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涉案物品檢驗檢測和處置、案件研判等工作機制。
(一)動員部署、培訓階段(4月5日-4月15日)
1.動員部署。安排部署“颶風行動”實施方案,統一啟動。
2.廣泛宣傳。鎮在赤巖政府網公布“颶風行動”公告和實施方案,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郵箱等方式擴大投訴渠道,在街道、各村張貼“颶風行動”公告,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到行動中來,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3.強化培訓。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各村協管員培訓,明確責任,熟悉行動內容、步驟、時間節點、信息報送等,明確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
(二)集中打擊階段(4月16日-10月31日)
1.清理遺留線索、案件。對2015年3月底以前的群眾舉報等未辦結的案件線索、“四品一械”抽檢監測不合格產品未辦結的案件,集中進行清理查處。
2.收集新線索。“颶風行動”期間,要高度重視投訴舉報的案件線索,進行初步梳理、分析、研判,一般性的舉報線索及時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線索及時上報縣局,并展開前期摸排;獲取的線索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對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上級交辦、相關部門或業務股室移交的案件,要及時登記。
3.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轄區各渠道匯集的新線索進行排查,重點針對專項行動中明確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重點對象的違法犯罪案件線索,逐一進行執法檢查和執法抽檢。
4.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集中打擊環節可按不同時間段,細化為針對“食品違法犯罪”、“藥品違法犯罪”、“保健食品違法犯罪”、“化妝品違法犯罪”、“醫療器械違法犯罪”等系列集中打擊行動,全面鋪開與重點打擊相結合,依次推進,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三)
總結和健全制度階段(11月1日-12月20日) 對本鎮“颶風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查漏補缺,形成總結報告,于2015年12月20日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鎮政府成立“颶風行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全鎮“颶風行動”工作。由鎮黨委書記、鎮長李舉臣同志擔任組長,胡敏同志為責任組長,由何家雄、范木林、石太君、陳昌富、湛宣明、熊重軍、王軍、肖峰、何家隆、鄧志全、石永安、屈勝利、劉昌慶、羅懷博、梅平、趙平、南吉鈴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食藥監所,胡敏兼任辦公室主任,南吉鈴負責日常辦公。各自按職責分別負責日常監管中的線索提供、案件查處等工作,按照鎮政府安排的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務。
(二)密切配合,兩法銜接。專項行動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建立聯合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工作機制的通知》(旬食藥監發〔____〕35號)文件精神。鎮食藥監所、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衛生院等部門要扭在一起,建立聯合辦案機制,辦一批群眾反映強烈、新聞媒體關注、社會危害嚴重和影響惡劣的重特大案件,對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時做好移送工作。
(三)嚴格考核,獎優罰劣。鎮政府將“颶風行動”工作納入各村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以問題發現率、立案率、辦結率為指標,每月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查辦案件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活動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進展緩慢等不作為行為,或避重就輕、以罰代管、有案不移等亂作為行為,以案謀私者,要會同監察、檢察部門嚴查責任。
一、工作成效
(一)統籌城鄉勞動保障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一是統籌城鄉勞動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建立。以統籌城鄉就業、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勞動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核心內容的××市統籌城鄉勞動保障方案,先后得到市政府審定和省廳批復。二是在*縣的試點取得圓滿成功。通過前期準備、面上推進、常規辦理、總結提高等階段,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城鄉勞動者新增就業3656人,12.58萬人參加新農保,73.9萬城鄉居民按新制度參加了醫療保險,勞動保障“三級機構、四級網絡”工作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二)就業促進工作卓有成效。城鎮新增就業人數3xx人,完成目標任務28000人的114;下崗失業人員、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1xx人,其中“4050”等困難對象就業3500人,完成目標任務2600人的135;新增257戶零就業家庭實現至少1人就業,動態消除了零就業家庭;城鎮登記失業率3.9,有效控制在年度目標任務范圍之內;全市共組織再就業培訓16000人,培訓后就業率77,完成目標任務11000人的145.5,創業培訓4000人,創業成功率53.5。培訓農民工12.9萬人,完成目標任務12萬人的107.5;農民工轉移輸出就業78.8萬人,完成目標任務77萬人的102.3;勞務收入47.2億元,完成目標任務45億元的104.9;發放小額擔保貸款5662萬元(其中個人貸款4567萬元,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1095萬元),完成個人貸款目標任務1800萬元的254。發放崗位、社保、培訓、職介等再就業補貼資金14247萬元。
(三)社會保險征繳再創新高。征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17.23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其中: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覆蓋23.1萬人,征繳基金9.38億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覆蓋8.01萬人,征繳基金4.15億元;失業保險覆蓋12萬人,征繳基金4100萬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28.1萬人,征繳基金2.97億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66.1萬人;工傷保險覆蓋13.9萬人,征繳基金0.32億元;生育保險覆蓋6.6萬人,征繳基金0.41億元;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12.58萬人,征繳基金費3.6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