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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強了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一是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以進入中心城區的21條中小河流沿線的醫藥化工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環保綜合整治。企業自查隱患1829條,整改1788條,整改率97.8﹪;各級各部門排查出隱患2046條(其中重大隱患2條,整改2條),整改1998條,整改率97.6﹪;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落實隱患治理經費1174.7萬元,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53個,采取監控措施53條。二是組織化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整治。對!全市醫藥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普查,查清了轄區內109家醫藥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制定下發整治方案,明確了整治目標、范圍、重點及方法內容,把整治的重點放在氯堿化工、油漆涂料、工業氣體、生化醫藥、合成氨等產業;組織相關區(市)縣開展了交叉檢查。三是對劇毒化學品實行集中配送制。會同市交委、市公安局制定下發了《__市劇毒化學品集中配送實施方案》(成辦發〔20__〕65號),建立了我市劇毒化學品集中配送體系,實現了劇毒化學品統一集中配送。各級安監部門定期對劇毒化學品使用企業進行檢,重點對使用液氯的自來水廠進行監管,今年檢查自來水廠48家次。四是建立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防止污染水環境措施臺帳。20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共建事故應急池198個、污水收集池198個,確保事故狀態下消防水不對水環境產生影響。五是組織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推薦31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參加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目前,全市有12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通過了安全標準化考評驗收,達到四川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企業標準,超額完成了省安監局下達我市的任務,提升了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本質安全。
(二)專門抽調一名工作人員參與了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查工作。今年1月至9月我局抽調1名同志到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察第七組,在原__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姚朝海同志的領導下開展工作。9月,該同志被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評為加強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督察專項先進個人。
(三)嚴格行政許可,加強源頭管理。按照《四川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細則》規定,對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措施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有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和措施的落實。對未進行安全條件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不予行政許可。今年新設立的7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都設計了“清凈下水”設施,竣工驗收的53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完成了“清凈下水”設施建設,從源頭上防止因危險化
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四)積極采用推廣使用新技術,淘汰化工企業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鼓勵、督促59家加油站加裝了han阻隔防爆技術,淘汰化工企業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6套;在去年對不具備安全環保條件的37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實行關閉、搬遷、轉產的基礎上,今年又對六家不具備安全環保條件的化工企業實行了搬遷、轉產,提高了企業的本質安全,有效地防止了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五)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從業行為。今年以來,市、區(市)縣安監部門共查處危險化學品非法經營窩點6處、非法儲存點7處,轉移非法儲存的危險化學品600余噸。
(六)開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演練,提升企業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要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必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先后組織了“武侯區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演練”、“都江堰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演練”、“雙流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聯動演練”等活動,并組織區(市)縣相關危化品生產企業代表觀摩了“天府20__”反化學恐怖襲擊演練。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今年,我們在大氣和水環境整治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監管力量薄弱、檢測手段落后、專業知識欠缺等。建議:加強部門之間聯合執法,加強對監管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加強對重復使用的石油化工容器清洗企業的管理、對化工廢棄物進行集中處置。
三、下一步大氣和水環境整治打算
(一)按照市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針對全市醫藥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有力措施,扎實加強對進入錦江的中小河流沿線的醫藥化工企業安全監管,繼續深入開展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環保綜合整治,切實防止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水環境污染。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公司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危險化學品系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危險化學品。
第四條公司及所屬有關單位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在安排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工作時,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條公司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第六條從事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實施監督管理的相關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全管理部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辦理危險化學品管理臺帳;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有關培訓。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并實施監督檢查。
(二)項目部負責在計劃新建、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的建設項目時,對項目的安全符合性進行審查,協助治理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
(三)保衛部門負責爆炸品、劇的儲存、運輸、使用的安全管理,協助相關部門辦理采購及公路運輸的合法證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危險化學品事故,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負有監督檢查責任的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并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調取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向危險化學品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時,責令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
(三)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建材和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發現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第九條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具備國家有關規定、標準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第十一條新建、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項目時,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并嚴格執行“三同時”的規定。
第十二條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實行資質認定。
第十四條儲存、使用劇的單位,每年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儲存、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每2至3年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中發現生產、儲存裝置存在隱患的,必須立即整改排除,在整改前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安全評價中發現存在危險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標準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第十六條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定期檢查。
第十八條嚴禁在危險化學品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如必須動火時,危險化學品必須全部移到安全地點,同時對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或清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辦理好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和必要的安全裝置。倉庫內不準有人居住。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品入庫、出庫登記規則及交接班清點盤庫、簽字確認規則。
第二十一條爆炸品、劇采購、儲存、使用單位必須對其數量、流向和用途如實記錄,嚴格執行審批規則和“五雙”(即雙人雙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管理。當班沒用完的爆炸品、劇必須交送專用倉庫或者主管部門保管,不得存放在班組。發現爆炸品、劇被盜、丟失或誤領、誤用,必須向公安保衛部門報案。
第二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包裝的材質、形式、規格、方法和單位數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并按規定在包裝內外裝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二十三條遇水燃燒、易燃、易爆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得在露天地貯存。
第二十四條裝載和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是專用車,或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運輸工具,禁止沒有安全設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裝運危險化學品。
第二十五條搬運、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應使用防爆工具、設備,庫內搬運一律采用防爆型電瓶車或防爆型電動叉車,輕拿輕放,不準拖、拉,防止撞擊和傾倒。凡需進入危險化學品倉庫內的機動車其排氣管必須裝阻火器。
第二十六條處置危險化學品單位應將處置方案報公安部門、安全部門、環保部門審查,在上述部門的監督下方可進行。
第二十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的單位,必須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二十八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工程公司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司。
第二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單位在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環保部門、公安部門備案。
第三章罰則
第三十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忽視安全、或者瀆職,違反本規則造成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短缺、差錯、丟失、被盜和其他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安全監查管理職責、忽視安全、或者瀆職,造成危險化學品管理混亂,發生危險化學品差錯、丟失、被盜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則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摘要:危險化學品本身存在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性質,會對人體和環境帶來巨大危害。隨著現代化工藝的發展,危險化學品應用的范圍逐漸擴大,因而伴隨的泄漏事故也成一定比例的上升。所以,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進行完善,能夠對泄漏做好針對性處理迫在眉睫。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
1危險化學品泄漏特點及原因
1.1泄漏事故特點
就相關的理論分析來看,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特點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①突發性強。這是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最主要的熱點之一。這一類事故在任何地點、任何環境、任何時間都可能發生。②危害性和危險性強。因為易燃易爆、毒害性大以及腐蝕性強等影響,一旦出現泄漏事故,就可能引發爆炸、火災以及放射性污染等一系列事故,進而造成人生、財產和經濟的損失。③事故發生之后的處置難度大。除上述兩個方面,處置難度大也是危險化學品泄漏必須面對的問題,這主要是受到現場的搶救情況、現場實際問題等方面的影響。
1.2泄漏事故發生原因
發生泄漏事故主要是包含了人為原因和自然原因兩個部分。①人為原因,也就是因為人們的有意或者是無意造成的危險化學品的泄漏事故。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看,人為原因主要是因為在選擇危險化工品廠址的時候存在勘察缺陷、生產建設不規范、安全標準不嚴謹、違規操作、設備不達標等情況,再加上在儲存和使用環節,沒有嚴格按照既定的標準進行,這樣就很容易導致危險化工品出現泄漏事故;②自然原因,自然原因主要包含了山洪、地震、雷電等自然界災害,會導致在生產、運用以及使用過程中出現泄漏事故。
2.危險化學品事故泄漏應急處置的一般程序
2.1接警
接警時要詢問報告人姓名、泄漏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事故原因和主要泄漏物等,根據這些信息派出搶險救援隊伍,并報告相關部門。要做到接警速度快、到達現場快、準備工作快,正確采取救援措施。
2.2隔離現場,設立警戒區
其管制范圍為上風向指揮區和下風向防護距離,在劃定區域設立隔離帶和警戒線,嚴格控制管制區域進出人員和車輛,并逐一登記。人員實施三級以上個體防護,無一級防o不可直接穿越警戒區。同時設置警示標志。由穿戴一級個體防護裝備的專業救援人員和專業操作人員確定泄漏量、濃度及波及范圍,偵查泄漏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并匯報搶險指揮部。根據泄漏物質的毒性及劃定的管制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區域等級,并根據防護區域等級按標準配備相應的防護器具。
2.3人員疏散
人員疏散分為就地保護和撤離2種。一般在有充足時間和準備的情況下,采取撤離措施,有組織,有秩序,有方向地盡快轉移人員至安全地帶。當無法撤離或者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的時候,可采取就地保護措施,在建筑物或密閉空間內躲避危害。就地保護應當關閉門窗,通風設備,塞住縫隙。
2.4現場控制
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現場控制和處置方案。若有可能,可通過控制化學品的溢出或泄漏來消除化學品的進一步擴散。通常,泄漏源和泄漏物控制,可通過以下方法實現。
a)工藝控制。通過關閉相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通過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降低負荷運行等方法。b)外套包裝。運輸過程中的泄漏,通常采取外加包裝的方法,即將泄漏的容器整體放進事先準備好的大包裝容器當中進行密封。c)堵漏控制。對于罐體等較大體積的容器發生泄漏后,應采取措施修補和堵塞裂口,防止化學品的進一步泄漏,對整個應急處理是非常關鍵的。d)倒罐。通過人工、泵或者加壓的方法將損壞容器中的化學品轉移到備用罐體當中。易燃易爆的化學品要使用防爆設備、管線和器具。e)轉移。當無法采取堵漏或倒罐措施時,可根據現場情況,將車輛或者容器轉移至安全的地點進行處置。安全區域要事先做好防護措施,如構筑圍堰或挖坑,然后將事故化學品倒入圍堤或坑內進行中和或者無害化處理。f)水體泄漏可采取修筑壩體進行攔截,或者采取設置表面水柵來收容不溶性漂浮物,或者設置密封水柵來攔截收容水溶性泄漏物。針對海上溢油事故,應當使用圍油欄、集油劑等先控制油品擴散,然后使用吸附材料或專用設備來回收溢油。在對受火勢或爆炸威脅的設備、管道實施開關閥門時,消防部隊應出水槍,以直流或開花或噴霧射流掩護。
2.5洗消和撤離
現場處理完畢后,還應不間斷地對泄漏區域進行監測,經確認無污染后,方可清理現場。對受污染的設備進行徹底的清洗、置換,按程序和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檢修或廢棄,回收廢水和廢棄物。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撤出警戒,做好現場移交,安全撤離。
3.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防
3.1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許多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都是由于化工企業的管理不當引起的,如未嚴格落實規章制度,存在違規操作情況。因此,地方政府要做好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實用單位評價、審批工作,堅決關閉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經營的小化工企業。嚴厲打擊各種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活動及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關停企業廢置危險化學品的清查收繳和處置監控等工作,防止廢置物的流失,以消除各類重大安全隱患。其次,要做好對轄區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地去企業了解其生產情況,掌握重大事故隱患動態變化情況,并嚴格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
3.2果斷采取工藝措施制止泄漏
所謂的“工藝措施”即關閥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緊急停車等措施。這些技術措施是根據化工生產裝置、設備、儲罐由管道連接,即通常所說的“管道式連續化”的特點提出的。如“關閥斷料”,就是中斷泄漏設備物料的供應,從而控制災情的發展;“開閥導流”就是對泄漏或著火的設備或受到火勢嚴重威脅的鄰近設備內的物料進行輸轉的方法。特別是對于生產設備的開閥導流,要防止被導流設備內出現負壓而吸人空氣發生回火爆炸,故應嚴格控制導流的速度,使被導流設備內的壓力不低于0.1MPa,有條件的,也可向被導流設備(儲罐)輸入等氣體,以防止設備(儲罐)內形成負壓;“火炬放空”,即通過與設備上的安全閥、通氣口、排氣管等相連的火炬放空總管,將部分或全部物料燒掉的辦法,而積極地控制災情,防止爆炸的發生。
3.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事故應急預案是指政府和企業為預防事故的發生及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科學的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后能為事故現場指揮部門的決策提供科學的、系統的和客觀的依據,提供科學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和方法,使救援行動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合理有序的展開,最大限度減輕化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進而使事故造成的損失達到最低。因此政府及化工企業建立科學的、有針對性的并且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很有必要。應急預案的制定通常需要在完成本地區的危險化學品普查和重大危險源辨識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應急預案制定后,還需要根據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習,對應急預案不斷修訂和完善。
結語
綜上所述,合理、有效、全面的危險化學品泄露事故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
參考文獻:
[1]王旭磊,趙來軍.如何真正提升我國危化品安全管理――基于危化事故大數據的分析[J].探索與爭鳴,2016,02:73-77.
[2]陳躍正.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J].消防界(電子版),2016,03:55-56.
[3]曲開順.淺談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J].安全、健康和環境,2016,03:70-73.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市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本辦法。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定期公布的目錄執行。
第三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依法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等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辦法。
公安、質監、環保、工商、交通、鐵路、民航、海事、衛生、郵政等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活動。
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市對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管理實行按行為屬地管理原則。
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等經濟功能區依法對發生在其轄區內的上述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本市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本市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通報制度。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等相關信息。
第九條本市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度。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協作,實現危險源普查登記率、檢查覆蓋率、隱患整改率、整改不合格關閉率100%。
第十條本市建立企業安全等級考核評級制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對危險化學品單位進行安全等級考核評級,并將其納入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第十一條本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單位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自主選擇保險公司投保安全責任險,投保安全責任險的,可以不再繳納風險抵押金。
第十二條本市實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制度。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戶儲存,專項使用。
財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本市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危險化學品安全違法行為。對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章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和使用
第十四條本市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嚴格控制、集中管理。
除運輸工具加油(氣)站外,禁止在外環線內及區、縣城區范圍內新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項目。
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應當在化工園區或者工業園區內集中布局;已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應當按照規劃向化工園區或者其他工業園區集中。
第十五條對新建化工園區或工業園區內的化工集中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投入使用后,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十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手續。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進行危險化學品中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編寫的中試方案應當包括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論證。
(二)用于中試的建筑物、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危險工藝應當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對參與中試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中試成果轉讓時,轉讓合同中應當包括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及安全論證材料。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配備相適應的化工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電工。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安全培訓,并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相關部門的培訓和考核,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危險化學品操作人員應當經本單位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作業;
(四)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由本單位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相關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加強用工管理,制定并落實定員、定崗、定額、定責制度。
具有危險工藝及光氣、氯氣、硫化氫、氨氣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崗位應當確定專人操作,禁止混崗、兼崗作業。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特性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設施。
使用危險工藝的,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技術標準設置安全裝置、設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轉。
第二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機構,至少每3年對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爆設施、設備和危險化學品常壓容器進行一次檢測檢驗。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檢測檢驗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規定要求的設備、設施應當及時淘汰、更新。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定期對生產裝置、儲存設施進行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安全評價報告對策建議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將安全評價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對相關場所、設施及其溫度、壓力、液位等主要技術參數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
第二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對禁火區范圍的動火作業應當進行企業內部動火審批管理。動火作業前應當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監控措施,設置監護人員。
第二十六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實行分類、分區儲存,并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互忌危險化學品混存。
第二十七條進入可能存在硫化氫等有毒、窒息性氣體的罐釜、壕池、管道等特殊作業場所從事檢修、拆除、清洗等作業,應當制定安全作業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由作業場所產權單位履行內部審批手續。
從事上述作業時應當采取隔離、通風等有效措施,并對作業環境進行風險分析、檢測;配備監護人員及必要的通訊、防護、救援設備。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處置本單位產生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無法自行處置的,應當委托由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專業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所需費用由產生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承擔。
第四章危險化學品的經營、運輸
第二十九條本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集中交易、專業儲存、統一配送。現有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應當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
第三十條經營危險化學品,應當按照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禁止超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范圍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第三十一條經營進口危險化學品必須標注中文安全標簽,并提供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三十二條運輸工具加油(氣)站周邊安全防護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受條件限制、不能滿足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的,應當采用阻隔防爆、油氣回收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應當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書,其運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和一級車輛技術等級的要求,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明顯標志、標識,并配置車載衛星定位系統以及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等設施、設備。
第三十四條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超過規定的荷載運輸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與普通貨物、互忌物混裝、混運。
第三十五條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承運。
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應當如實詳細填寫運單上規定的內容,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將危險性、應急措施告知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承運人。
危險化學品性質或消防方法相抵觸的貨物應分別托運。
第三十六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承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驗托運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許可證,復印后與貨運單證一并留存,不得為無相應許可證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
(二)在裝載前核對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并檢查包裝情況,不得承運包裝破損或者不符合包裝要求的危險化學品;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裝卸,不得將承運的危險化學品轉交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運輸。
第三十七條運輸經營者應當查驗托運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許可證和承運人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證書,復印后與貨運單證一并留存,不得為無相應許可證或資質證書的單位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服務。
第三十八條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安部門辦理劇毒化學品運輸通行證,并根據運輸通行證載明的車輛、駕駛員、押運人員、裝載數量和指定的路線、時間、速度運輸。
第三十九條通過鐵路、航空、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
第四十條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納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一條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由事故發生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第四十二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第四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人員、器材和設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建立演練記錄,并將應急救援預案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四條受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或者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同時向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報告。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未按規定繳納風險抵押金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關于中試的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配備化工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專職電工的;
(二)具有危險工藝及光氣、氯氣、硫化氫、氨氣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崗位混崗、兼崗作業的。
第四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對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爆設施、設備和危險化學品常壓容器進行檢測檢驗、整改的;
(二)使用危險工藝未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設施的。
第四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危險化學品未實行分類、分區儲存或與互忌物混合儲存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進入特殊作業場所從事檢修、拆除、清洗等作業時,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受條件限制、不能滿足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的運輸工具加油(氣)站未采用安全技術措施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未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未按規定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建立演練記錄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作出明確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民用爆炸品、煙花爆竹、國防用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和城鎮燃氣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
(一)以危險化學品為主要生產原料、輔料的;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
(三)使用劇毒化學品的。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所稱危險工藝,是指下列能夠導致火災、爆炸、中毒的工藝:
(一)有硝化、氯化、磺化、重氮化、加氫等化學反應的;
為廣泛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保護工作,進一步落實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保護職責,加快完善危險化學品管道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及時發現、制止和處置危險化學品管道泄漏等異常情況,有效打擊破壞損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各類違法行為,堅決防范和遏制危險化學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在管道單位專人巡護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管道沿線群眾力量,以村、社區為單位建立一支危險化學品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隊伍,實現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群眾協查全覆蓋,進一步加強管道信息溝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信息報送,及時應急處置,有效防范和減少管道破壞、泄漏和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
二、群防群治范圍
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管道。
三、工作原則
群防群治工作按照“屬地為主、企業負責、群眾參與”的原則實施。
四、職責分工
(一)管道單位
1、主動與管道沿線街道、村(社區)銜接,以村(社區)為單位,配合街道辦事處確定一名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負責該村(社區)區域內管道協防協查工作。
2、建立協防員報告、應急處置管理規定,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對群眾協防員報告的管道存在被占壓、破壞等事故隱患要第一時間處理,及時排除隱患;對接到管道泄漏等異常情況的報告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科學有效處置,防止事故發生。
3、為群眾協防員提供管道保護業務知識、危險化學品特性、應急處置等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升群眾協防員履職能力。
4、建立與街道、村(社區)溝通協調機制,依托街道、村(社區)加強管道保護工作的宣傳,積極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對管道保護工作的支持、幫助和關注,為群眾協防員開展協防協查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村(社區)委會(居委會)
1、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原則上選任安全生產協管員擔任管道群眾協防員,建立、健全群眾協防員管理制度,明確群眾協防員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等內容,實現群眾協防員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大力支持群眾協防員開展相關工作。
2、配合管道單位做好本轄區管道保護和宣傳工作,提高轄區人民群眾的管道安全保護意識,調動人民群眾護線的主動性、積極性,實現人民群眾自覺保護管道和及時主動報告管道隱患。
3、積極協調解決群眾協防員發現反映危及管道安全的問題隱患,配合管道單位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大力協助管道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管道保護群眾協防員
1、熟悉管道路由,要及時掌握職責范圍內管道上方及周邊動態,發現挖掘、動土、動火、搭建違章建筑等情況,并及時告知管道單位。
2、熟悉管道介質危險特性,掌握管道泄漏后的應急措施、辦法和程序,在協防協查過程中時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管道單位,勸阻村民撤離現場,做好現場隔離,嚴禁在現場抽煙、打手機等行為。
3、對村民進行管道安全保護知識宣傳,幫助村民樹立“管道保護,人人有責”的理念,遵守“油氣管道保護法”,保障管道安全運行。
4、協助管道單位建立與村(社區)良好互動關系,收集所轄區域內居(村)民對管道單位管理的意見、建議,并要及時向管道單位反饋。同時將管道單位有關保障管道安全運行的相關項目進展、采取的政策措施等及時傳達給所轄區域內的居(村)民,使居(村)民對管道單位所開展的工作予以理解、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地、各單位要把推進危險化學品管道群防群治作為基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發展、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推進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各管道單位要全力配合各街道辦事處推進管道群防群治工作;各地要在3月31日前完成群眾協防員選任工作,并于4月底前全面實施群眾協防員協防協查、報告工作機制。
(二)強化責任,確保實效。各管道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主動與管道沿線街道、村(社區)銜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架構,有效落實工作經費,調動群眾協防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工作有序進行,確保取得實效;各地對管道群防群治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市局適時對各地、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一、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嚴格安全許可條件
1.合理規劃產業安全發展布局。要制定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按照“產業集聚”與“集約用地”的原則,確定化工集中區域或化工園區,明確產業定位,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去年底前,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從今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專門區域內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沒有劃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提出的立項申請和安全審查申請。要通過財政、稅收、差別水電價等經濟手段,引導和推動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新的化工建設項目必須進入產業集中區或化工園區,逐步推動現有化工企業進區入園。
2.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首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申請經營許可證且帶有儲存設施的企業,經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許可證。申請延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由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直接為其辦理延期換證手續,并提出該企業下次換證時的安全生產條件。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以下統稱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要實現自動控制,納入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指導和督促企業開展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在今年底前必須完成,否則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人員從業條件。要研究制定我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人員從業條件,提高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從去年起,要把從業人員是否達到從業條件納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行政許可條件。
3.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投資管理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建立由投資管理部門牽頭、安全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會審制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管理部門不予批準。要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4.關閉工藝落后、設備設施簡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監管部門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應依法吊銷許可證,有關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依法予以關閉。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由政府依法限期予以關閉。
二、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內部監督機制,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6.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企業要加強建設項目特別是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藝技術和裝備,確保建設項目工藝可靠、安全設施齊全有效、自動化控制水平滿足安全生產需要。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制定試車方案,嚴格按試車方案和有關規范、標準組織試生產。操作人員經上崗考核合格,方可參加試生產操作。工程項目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
7.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與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納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通過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稱重點企業)要在今年底前,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達標。
8.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制度,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季節變化,組織開展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工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決。
9.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做好危險化學品普查工作,向上級有關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提交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在去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向用戶提供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10.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市應急管理部門與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聯系機制,通過指導和幫助,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化工企業要向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現場核查。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時,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受委托組織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的企業,調查工作結束后要向市政府及安全監管、行業主管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
12.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按照《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的要求,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意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教育培訓活動。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3.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要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通過技術改造,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現有企業,逐步提高安全技術水平。重點企業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改造提升現有裝置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工藝技術自動控制水平低的重點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通過裝備集散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新建的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選用安全可靠的儀表、聯鎖控制系統,配備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和火災報警系統,提高裝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按照有關規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要建立并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責任制,定期檢大危險源壓力容器及附件、應急預案修訂及演練、應急器材準備等情況。
16.積極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鼓勵和支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有關開發化工安全生產技術和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安全技術合作。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
四、深化專項整治
17.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繼續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通過部門聯合執法,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采取鼓勵轉產、關閉、搬遷、部門托管或企業兼并等多種措施,進一步淘汰不符合產業規劃、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產沒有保障的化工企業。化工企業搬遷任務重的地方要研究制定化工企業搬遷政策,對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區的化工企業搬遷給予政策扶持。
18.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和協查。交通管理部門要統籌規劃并在去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平臺建設工作,保證監控覆蓋范圍,減少監管盲點,共享監控資源,實時動態監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在去年底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都要安裝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車載監控終端。
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聯合執法和協查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環保、質監、安全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監管效果。要針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活動跨行政區的特點,建立地區間有關部門的協查機制,認真查處危險化學品違法違規運輸活動和道路運輸事故。要在危險化學品主要運輸道路沿線建立重點危險化學品超載車輛卸載基地。
19.推進危險化學品經營市場專業化。商貿、安全監管等部門要積極推廣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
五、落實監管責任,提高執法能力
20.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執法工作。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頻次、程序、內容、標準、要求。要重點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的情況,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安全費用提取與有效使用、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等情況。
安全生產執法機構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要提高執法檢查的能力,保證執法檢查的客觀性,嚴格規范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的權威性。要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的作用,提高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管理水平,并參與安全監管、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執法檢查工作。要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處罰的力度,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1.嚴格執行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加強對事故調查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嚴格責任追究,開展警示教育。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防范措施和責任人處理意見落實情況。
22.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及時通報典型事故。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統計工作,按時逐級上報統計數據,同時收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他行業、領域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我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規律,更好地指導安全監管工作。安全監管、行業主管等部門對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要及時向相關企業和部門發出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23.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結合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裝備。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24.進一步發揮中介組織和專家作用。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危化協會、中介組織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咨詢服務,幫助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數據庫,為專家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建立重大問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實施前的專家咨詢制度,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六、加強組織領導,著力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5.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的高度,積極發揮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6.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加強配合,密切協作,提高執法效果。
越艱難、越重要。
關鍵詞:危化品行業 安全生產 經營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P62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危險化學品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有著不可替代作用,對于工業、農業、國防和人民生活重要性越來越大,特別是精細化工產業高利潤高稅收可謂是光彩奪目,但其帶來的安全威脅和環境污染也是有目共睹的。我縣屬于煙花爆竹重點產業區,化學原材料一直是我縣的生產經營重點,伴隨著花炮傳統產業提升改造,提升化工行業生產經營規模也勢在必行。
一、我縣危化品行業現狀
目前,我縣危化品行業分布較廣,涉及產品有鋁銀粉、硝酸鉀、汽油、硫磺、甲醇、丙酮、雙基管、引線膠水、無煙火藥等,絕大部分產品圍繞花炮產業發展需要。根據安監部門的排查,除依法辦證的128家危化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外,我縣還存在比較嚴重的非法生產經營危化品現象,且大多數非法生產經營點處于居民區,事故安全隱患令人堪憂。其現狀可歸納為“一高三低”。即:行業風險高; 從業人員素質低、企業安全意識低、應急救援水平低 。
(一)行業風險高
目前,我縣危險化學品行業風險還在容許范圍之內,尚未出現不可接受損害風險,但這不等于說我縣危險化學品行業所面臨安全生產形勢不嚴峻,可以高枕無憂了。危化行業是特殊行業,萬一發生事故一般都是群死群傷性質,不僅僅影響到事故發生地、事故發生單位,并且對事故區域周邊環境、人畜生活、水域植被等,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波及面及社會影響也遠遠高于其他行業。從近幾年全國各地所發生的化工企業事故均是重大以上事故,已足夠引起我們對危化品行業安全管理的反思和重視。
(二)從業人員素質低
危化品行業是技術密集型產業,其工藝對企業的管理人員和產業工人的安全技能和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目前,部分危化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中,安全技術人員稀缺,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少,農民工的數量已經達到從業人員總數的 70%左右;在危化品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中,基本上全部是農民工,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還不能滿足安全需要。
(三)企業安全意識低
部分危化企業未嚴格按照危化品建設項目“三同時”要求進行審批,擅自開工建設危險化學品項目,從建設初期就埋下了諸多安全隱患;部分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化工產品,造成危險化學品供求秩序混亂,埋下了安全隱患。如非法膠水廠未辦理安全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可以到有關單位購買到甲醇、丙酮、雙基管等危化品;部分油漆店非法經營。
(四)應急救援水平低
目前,我縣未發生危化品行業事故,這是好事,但從另一方也造成業主事故防范意識差,不愿在應急處置方案、應急搶險設施設備及應急演練等方面作更多的資金投入,應急救援儲備不充分,搶險救援演練不夠,應急處置能力低下。除縣消防大隊外,我縣目前還沒有建立專業的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器材也配備不充分,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政府對危化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危化品事故, 只有報告市救援救護中心來搶救,但遠水救不了近火。
二、安全對策措施
綜上所述,如何在發展危險化學品行業同時盡量降低其可能造成風險損害,如何做好事故預防工作,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應該怎樣進行有效地應急處置,以減少事故所造成損害,是我縣危化品廣大從業者和相關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所面臨一項極其艱巨而又重要任務,它直接關系到我縣危化品行業能否健康發展的否決條件。我們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提高準入門檻,完善監管體系。
一是針對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等危化品,一方面以提高經營門檻的方式控制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取消一批經營條件差、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一方面從危化品申購方面,控制非法生產經營單位無法購買到危化品及其原材料,促使其合法生產經營,有效維護各生產經營單位良好的市場秩序。二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建設,盡快完善縣、鄉兩級安監體系,加大縣、鄉兩級安監隊伍的人員、裝備、經費的投入力度,不斷完善安監人員的綜合素質、裝備水平和執法能力。
(二)強化安全許可,嚴格“三同時”制度
一是對已批準建成或在建的危險化學品(含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煙花爆竹)項目進行一次清理,按照該登記的登記,該進行評估評價的進行評估評價,在此基礎上全面建立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檔案,完善安全設施設備及管理。二是對擬批準建設或規劃建設的項目,安監、公安、消防、環保提前介入,幫助參謀,提出建議,嚴格掌控安全標準,執行“三同時”規定,減少項目批準、核準后因不符合國家規定對企業選址、建設、設施設備、地質條件等反復論證或不能獲得批準等盲目性。
推行標準化管理,提高企業本質安全
通過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督促企業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在制度、設施、標準、人員及管理等諸方面規范生產經營活動;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強力的專職管理人員,切實檢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企業改進危險工藝,增添先進設備,提升其整體安全水平,從本質上實現生產經營安全。
(五)強化各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
一是建立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平臺,對涉及危險化學品行業的重大項目建設信息進行共享,完善各生產經營單位的信息協調和調度。二是進一步加強安全許可前置審批制度,對涉及危化品生產經營的項目必須先經安監部門安全審查合格后,才能逐步辦理其他手續。三是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通報危化品項目建設及事故處置情況,切實解決問題。四是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的力度,切實開展執法聯合檢查,綜合治理企業隱患,確保安全穩定。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
**市行政區域內現危險化學品企業共78家。其中生產企業共2家;經營(儲存)企業共6家(5家正常生產,1家基建),醫藥企業共3家;加油站共計32家,其中:社會加油站共8家(石油6家,甲醇1家,1家石油基建),中石化加油站共14家,中石油加油站共10家(其中1家基建),危化零售企業共29家。
(一)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根據上級部署,我市開展了危險化學品企業防汛安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藥企業特殊作業、成品油加油站等一系列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使各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收到成效,我局一是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二是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三是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聘請專家組成了專家組對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確認,通過集中整治和“回頭看”等工作深入開展,使各項整治工作均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一是依據執法工作計劃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整改各類安全隱患;二是結合“三大行動”,組織市直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和管控,確保各企業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杜絕事故發生;三是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督促企業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開展特殊作業許可及反“三違”整治;四是結合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重點加強對“二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項目進行監管;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五是大力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監測和評價工作。通過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上下聯動、深入推進、執法檢查、集中整治和“回頭看”等工作的開展,為及時發現和整治安全隱患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全年共檢查危化企業152家次,出動檢查組共計55個,出動執法人員185人次,排查安全隱患323條,現場整改183條,140條責令限期改正,下達執法文書共計212份,立案處罰2起。
(三)做好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換(發)證工作。以企業申請換(發)證工作為契機,督促企業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治理各類隱患,提高本質安全;并積極主動為企業服務,及時安排現場核查和申請材料的審查上報工作。完成了年度換(發)證工作:加油站3家、乙類經營12家。
(四)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一是督促企業實施年度培訓計劃,完善培訓方案,健全培訓檔案,持續開展全員和崗位“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二是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檢查力度;三是采取各種形式結合相關政策法規以及安全警示教育的宣貫,對企業進行宣傳教育和培訓。今年除企業自主培訓以外,我局共組織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會3期,并組織乙類經營單位負責人培訓1期,組織轄區內參加州局培訓1期。據不完全統計,全年接受培訓教育的各類從業人員達230余人次。
(五)加強指導,持續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進一步推動企業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2010)的要求,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目前我市共31家危化企業為安全生產三級標準化企業。
(六)加強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一是加強對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修定、審查論證和備案;二是督促企業完善救援設施的配備、檢查、維護和建檔;三是要求企業按規定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和培訓,切實加強和提升企業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為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響應能力,督促企業每年組織開展兩次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演練,做到人人會救援,人人懂安全的目的。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危化領域“打非治違”力度不夠,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且主動性不夠,記錄不完善,沒有嚴格按照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標準化企業的規范運行和實施、安全管理等沒有得到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和不規范。
(三)企業全員培訓特別是各生產崗位的培訓教育針對性不夠全面,安全意識、人員素質不高,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現象依然存在。
(四)監管工作任務重,力量薄弱,知識匱乏,缺人才,缺設備。
三、2017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強化勞動紀律,以保障企業安全生產。
(二)繼續認真開展危化領域各項安全生產專項行動,規范企業和市場行為,繼續深入開展“監管執法年”活動,加大執法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明確責任部門,完善工作制度,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導則》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根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藥企業特殊作業安全生產要求,繼續開展好特殊作業安全監管工作。
(四)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提高企業全員安全意識、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五)加強危化企業過程安全管理,以企業安全標準化規范管理為抓手,開展化工過程危害分析、化工設施設備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變更管理、試生產安全審查、事故查處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努力提高化工過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六)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執行動火等特殊作業的許可,做好開、停車檢查、維修、人員培訓及防范措施的落實和報告。
(七)以危險化學品企業換(發)證工作為契機,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與服務。
(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培訓及演練工作的指導,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與培訓,完善救援設施的配備、檢查和維護,切實做到“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應急救援隊伍和能力建設。
(九)繼續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大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兩重點一重大)監督檢查力度,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關鍵詞 危險氣體 檢測報警 應急 應用
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性等的危險特性,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日趨擴大,其生產過程中巨大能量潛藏著危險源,尤其是重大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危害極大。如果能及時準確地發現裝置中可燃、有毒物料的泄漏,就可以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來預防和控制重大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氣體檢測報警器是用來測量空氣中的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含量,當氣體超標時能發出超限報警的事故預警裝置,一般情況由現場檢測器和指示報警兩部分組成(即DCS控制系統),可以在早期發現危險化學品的輕微泄漏,在危險化學品企業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安全檢測報警與應急系統存在的問題
雖然危險氣體安全檢測報警與應急系統的應用在危險化學品企業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安全檢測報警與應急系統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1.監控人員對檢測報警和連鎖裝置不重視。化工企業的DCS系統和檢測報警連鎖裝置主要為生產安全服務。而某些區域工藝參數因工藝元原因發生報警次數較多,或是檢測報警連鎖裝置動作頻繁而影響生產,故現場操作人員對DCS報警不重視,有的甚至關閉報警蜂鳴器和切除檢測報警連鎖裝置。這樣造成現場可燃、有毒氣體發生泄漏,控制室人員不能及時發現,延誤了應急處理的最佳時機,甚至會引發重大火災或中毒窒息事故。
2.應急響應的處置不及時。生產裝置發生物料泄漏時,因為現有DCS報警聲音與工藝參數報警不一致、或DCS不報警等原因,致使監控人員沒有及時發現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或者發現后找不到泄漏點,不知如何處理,或者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不正確、處置速度慢,這些都是實際存在的事故重大隱患。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報警不被引起重視的原因分析。大多數企業現有的DCS報警控制系統發生報警時不能自動顯示報警位置,易導致崗位人員混淆造成重視不夠;有些即使進入報警位置也只能顯示報警位號,需要崗位人員從報警位號找到并轉換為對應的實際報警部位,易延誤泄漏的應急處理時機。甚至有些企業為了不中斷生產或者為了降低生產的損失,忽視安全報警,甚至人為關掉報警連鎖裝置。
2.應急處置不合理的原因分析。在檢查的過程中發現,目前企業現有的應急預案主要針對重大事故而言,涉及面廣、操作性不強。另外,一線崗位上的應急處置措施卻沒有得到企業領導和相關操作人員的足夠重視。
3.管理部門和儀表維護人員的不能實現監控管理的原因分析。企業對固定式氣體檢測報警器的監控一般通過DCS控制,因此只有現場裝置人員在控制室中才能得監控信息。主要原因是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儀表維護人員間缺乏信息共享,沒有將監控信息在企業內部網絡及時,缺乏及時有效的溝通。
三、系統實施后的應用效果
1.提高了企業總體應急管理水平,特別是實現了在石油石化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泄漏時,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達到在第一時間控制現場事態、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的目的。
2.系統在滿足目前企業安全監控需求下,實現了安全報警系統集中監控與分布監控相結合,找到了既能獨立監控又與其他系統(如:DCS,ESD)聯動的最佳方案,目前在國內石油石化企業中屬于率先開發應用。
3.將事故預警設備與應急處置控制聯系起來,擴展和延伸了事故應急管理系統,將氣體泄漏、氣體檢測報警與緊急切斷保護裝置連鎖及操作人員的正確應急處理步驟有機進行聯動,充分地發揮和利用了計算機的優勢,在技術上實現信息通信、報警聯動,并能通過網絡火災報警情況,各部門可通過網絡在第一時間了解發生報警的相關信息,并及時做出預防和處理措施。
4.建立危險氣體泄漏時的應急管理數據庫。按照科學、實用、簡明、易行的原則,在對裝置進行分析評估風險的基礎上,編制了危害氣體泄漏時的應急處置預案,錄入被監控設備的“車間人員熟知的設備名稱的語言”,導入了被監控設備照片。有效發揮了預警系統及其應急技術措施緊密銜接性,防止和減少了操作人員在應急響應時出錯率。
四、結束語
危險氣體安全檢測報警與應急管理系統已經在很多企業廣泛應用,但是無論危險氣體安全檢測報警性能如何靈敏,應急管理系統如何完善,最終是由人去管理和操作的,企業不能只注重系統和裝置的安全性能而忽視人員操作的重要性。因此,企業對安全保護裝置的重視,做好現場使用人員對該系統的培訓學習、做好現場操作人員的應急演練等配套工作,危險氣體安全檢測報警與應急管理系統才能真正發揮有效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