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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繼續保持對工業固廢堆存場所的嚴格監管力度,制定《景縣工業固廢處置方案》,要求企業將工業固廢產生情況及處置情況納入“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管理,以省平臺為統領基礎,結合實地抽查排查,確保及時掌握工業固廢產生、處置情況;同時在日常固體廢物監督檢查中,重點查看堆存場所的硬件設施是否達標,確?!胺罁P散、防流失、防滲漏”設施落實到位。二是進一步規范我縣固體廢物的處置管理工作,持續推動我縣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工作。我縣作為橡膠產業基地,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膠管、廢橡膠下腳料等,要求企業與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簽訂《橡膠等工業固廢處置服務合同》。
(二)涉危險廢物企業納入平臺管理
按照上級要求,我縣涉危險廢物企業逐步納入“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管理,涉危廢企業均與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簽訂了危廢轉移處置合同,危廢轉移全部在平臺進行。要求產廢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如實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建立規范化的涉危臺賬,如實和規范記錄危險廢物產生名稱、種類、數量、來源、出入庫、去向、交接人簽字等情況。及時通過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自行利用處置或轉移等信息。危險廢物處置要有明確的處置時限,并在“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創建轉移聯單,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置單位進行處置。對處置過程中可能出現環境污染事件的要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在當地環保部門備案。
(三)持續開展危險廢物隱患排查工作
繼續以高壓態勢嚴格監管全縣涉危險廢物企業,建立全縣危廢排查整治專項工作包聯機制,對全縣十六個鄉鎮和高新區開展對口指導,工作包聯,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進行檢查。要求企業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臺賬,做到臺賬規范、內容詳實,不缺項漏項,在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置規范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設置標簽,并填寫相關信息。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建立危險廢物排查整治臺賬,進行動態更新,檢查過程發現的問題督導企業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重點掌握涉酸、化工、農藥等重點監管企業的涉廢信息,依靠省平臺和現場檢查工作雙管齊下,實現產生、收集到轉運處置的全過程監管。
摘 要: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污染防治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危險廢物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利用和處置不當,將對水體、大氣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甚至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關鍵詞:工業;危險廢物;研究
關鍵詞:工業;危險廢物;研究
Abstrac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zardous waste (including medical wast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Hazardous waste containing hazardous ingredients, the use and improper disposal, will cause serious pollution in water, air and soil, and even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the masses; therefore, it must pay close attention.Key words: industrial; hazardous waste; to study
Abstrac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zardous waste (including medical wast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Hazardous waste containing hazardous ingredients, the use and improper disposal, will cause serious pollution in water, air and soil, and even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the masses; therefore, it must pay close attention.Key words: industrial; hazardous waste; to study
中圖分類號:X7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中圖分類號:X7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固體廢棄物按其污染特性可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廢物。于2008年8月1日修訂實施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危險廢物劃分為49類,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由于危險廢物具有富集終態和污染源頭的雙重作用,具有潛在性、長期性和災難性的危害。若不加以嚴格控制和管理,會對地下水、地表水、大氣、土壤造成嚴重污染;容易引起燃燒和爆炸事故,直接危害人類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控制危險廢物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危害,已成為當今各級政府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環境問題。
固體廢棄物按其污染特性可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廢物。于2008年8月1日修訂實施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危險廢物劃分為49類,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由于危險廢物具有富集終態和污染源頭的雙重作用,具有潛在性、長期性和災難性的危害。若不加以嚴格控制和管理,會對地下水、地表水、大氣、土壤造成嚴重污染;容易引起燃燒和爆炸事故,直接危害人類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控制危險廢物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危害,已成為當今各級政府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環境問題。
根據危險廢物產生途徑可將其大致分為3類:工業危險廢物、市政危險廢物及醫療廢物,工業危險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是主要產生途徑。由于工業體系龐大,類別繁多,產生的危險廢物數量大且成分復雜,從其產生、收集、運輸、貯存、綜合利用及處置等環節在時空上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使得工業危險廢物的污染控制成為環境管理的一大難題,是危險廢物管理的重點。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按照危險廢物標準規范管理。市政危險廢物主要指社會源(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機關事業等)廢棄化學藥品、劇毒藥品、鉛蓄電池、照片沖印業顯影、定影液等。
根據危險廢物產生途徑可將其大致分為3類:工業危險廢物、市政危險廢物及醫療廢物,工業危險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是主要產生途徑。由于工業體系龐大,類別繁多,產生的危險廢物數量大且成分復雜,從其產生、收集、運輸、貯存、綜合利用及處置等環節在時空上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使得工業危險廢物的污染控制成為環境管理的一大難題,是危險廢物管理的重點。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按照危險廢物標準規范管理。市政危險廢物主要指社會源(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機關事業等)廢棄化學藥品、劇毒藥品、鉛蓄電池、照片沖印業顯影、定影液等。
目前,我國工業危險廢物的數據主要來自于工業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資料,是工業危險廢物環境問題的基本數據來源。據統計,寧陽縣近幾年平均每年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約2.1萬噸,為保證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急需分析并評價寧陽縣工業危險廢物現狀,找到潛在的環境問題,提出合理的建議與措施。本文根據近年來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資料,結合對重點企業的實地調查數據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資料,對寧陽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現狀進行分析,以便能較全面地掌握寧陽縣危險廢物的總體特性,為寧陽縣危險廢物的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和科學依據。
目前,我國工業危險廢物的數據主要來自于工業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資料,是工業危險廢物環境問題的基本數據來源。據統計,寧陽縣近幾年平均每年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約2.1萬噸,為保證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急需分析并評價寧陽縣工業危險廢物現狀,找到潛在的環境問題,提出合理的建議與措施。本文根據近年來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資料,結合對重點企業的實地調查數據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資料,對寧陽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現狀進行分析,以便能較全面地掌握寧陽縣危險廢物的總體特性,為寧陽縣危險廢物的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和科學依據。
1、寧陽縣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理處置現狀
1、寧陽縣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理處置現狀
1.12008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與綜合利用情況
1.12008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與綜合利用情況
寧陽縣2008年產生危險廢物2.11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390噸,約占排放量的1.8%:委托處置量為2.06萬噸,約占產生量的97.6%;貯存量為108.9噸,約占產生量的0.52%。
寧陽縣2008年產生危險廢物2.11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390噸,約占排放量的1.8%:委托處置量為2.06萬噸,約占產生量的97.6%;貯存量為108.9噸,約占產生量的0.52%。
1.22009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與綜合利用情況
1.22009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與綜合利用情況
寧陽縣2009年危險廢物產生量2.16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1650噸,約占產生量的7.6%:委托處置量為1.99萬噸,約占產生量的92.2%:貯存量為136.7噸,約占產生量的0.63%。
寧陽縣2009年危險廢物產生量2.16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1650噸,約占產生量的7.6%:委托處置量為1.99萬噸,約占產生量的92.2%:貯存量為136.7噸,約占產生量的0.63%。
1.3 2010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與綜合利用情況
1.3 2010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與綜合利用情況
寧陽縣2010年產生危險廢物2.25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2155.5噸,約占排放量的9.6%;委托處置量為2.04萬噸,約占排放量的96.7%;貯存量為79.18噸,約占0.35%。寧陽縣危險廢物連續三年的產生量和處理處置情況調研數據見表1。
寧陽縣2010年產生危險廢物2.25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2155.5噸,約占排放量的9.6%;委托處置量為2.04萬噸,約占排放量的96.7%;貯存量為79.18噸,約占0.35%。寧陽縣危險廢物連續三年的產生量和處理處置情況調研數據見表1。
表1歷年工業危險廢物產生處置情況
表1歷年工業危險廢物產生處置情況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寧陽縣危險廢物產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工業危廢的委托處置程度較高,本地資源化程度較低。2008年全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為99.4%;2009年全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為99.8%;2010年全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99.9%,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呈逐年上升趨勢,少量廢物暫存于貯存設施、場所中,暫存期一年,基本做到了無害化處置。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寧陽縣危險廢物產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工業危廢的委托處置程度較高,本地資源化程度較低。2008年全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為99.4%;2009年全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為99.8%;2010年全縣工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99.9%,綜合利用和委托處置率呈逐年上升趨勢,少量廢物暫存于貯存設施、場所中,暫存期一年,基本做到了無害化處置。
2、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產生、管理情況調查分析
2、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產生、管理情況調查分析
2.1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產生量現狀分析
2.1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產生量現狀分析
首先對寧陽縣2010年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進行了統計分析,2010年度我縣工業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統計總量為22514.85噸。按《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共有9類危險廢物,涵蓋了寧陽縣四大類行業。統計數據分析顯示,寧陽縣危險廢物產生量主要集中在石油加工及煉焦加工業行業,占危險廢物總產生量的87.76%;其次為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全縣共有4家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涉及重金屬,2010年產廢量855噸,主要是某某電源產生的含鉛重金屬,其它危廢企業涉及重金屬較少。
首先對寧陽縣2010年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進行了統計分析,2010年度我縣工業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統計總量為22514.85噸。按《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共有9類危險廢物,涵蓋了寧陽縣四大類行業。統計數據分析顯示,寧陽縣危險廢物產生量主要集中在石油加工及煉焦加工業行業,占危險廢物總產生量的87.76%;其次為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全縣共有4家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涉及重金屬,2010年產廢量855噸,主要是某某電源產生的含鉛重金屬,其它危廢企業涉及重金屬較少。
按照危險廢物的類別統計,寧陽縣的危險廢物以精(蒸)餾釜殘類廢物為主,其次是農藥廢物、含鉛廢物、廢酸,其它類廢物目前所占比例較小。通過統計數據和已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來看,某化工園區、環城科技產業園是寧陽縣今后危險廢物產生源聚集區,也是管理部門監管重點。
按照危險廢物的類別統計,寧陽縣的危險廢物以精(蒸)餾釜殘類廢物為主,其次是農藥廢物、含鉛廢物、廢酸,其它類廢物目前所占比例較小。通過統計數據和已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來看,某化工園區、環城科技產業園是寧陽縣今后危險廢物產生源聚集區,也是管理部門監管重點。
寧陽縣2010年共有15家城鎮醫療單位申報產生醫療廢物81648.4噸,全部委托山東天一環??萍加邢薰緹o害化處置。寧陽縣社會源危險廢物未統計。危險廢物產生源統計表見表2.1,危險廢物按行業、類別分類統計表見表2.2、2.3。
寧陽縣2010年共有15家城鎮醫療單位申報產生醫療廢物81648.4噸,全部委托山東天一環??萍加邢薰緹o害化處置。寧陽縣社會源危險廢物未統計。危險廢物產生源統計表見表2.1,危險廢物按行業、類別分類統計表見表2.2、2.3。
表2.1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產生源統計表
表2.1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產生源統計表
表2.2 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按行業分類統計表
表2.2 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按行業分類統計表
表2.3 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按類別統計分析表
表2.3 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按類別統計分析表
2.2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管理情況分析
2.2寧陽縣2010年度危險廢物管理情況分析
去年以來,全縣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認真落實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了管理計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了年度、季度申報登記制度并與企業日常管理臺帳對應。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環境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演練記錄、照片等資料都在當地環保部門備案。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產廢企業認真落實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三同時”制度。委托外單位處置的,都已與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簽訂處置協議,相應證明材料及轉移聯單都在相應環保部門備案。
去年以來,全縣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認真落實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了管理計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了年度、季度申報登記制度并與企業日常管理臺帳對應。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環境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演練記錄、照片等資料都在當地環保部門備案。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產廢企業認真落實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三同時”制度。委托外單位處置的,都已與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簽訂處置協議,相應證明材料及轉移聯單都在相應環保部門備案。
從危廢處理統計數據來看,我縣只涉及兩種危險廢物利用方式,危險廢物利用數量也較少,廢物資源化能力較低,無論從廢物種類還是從處理量來看,廢物主要依靠委托外單位處理,無形中增加企業經營成本。某某集團雖建有焚燒爐,但由于環保手續不完善,還沒有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只能處置自身產生的危廢。2010年度按處理方式統計危險廢物情況見表2.4,2010年度按種類將危廢轉移情況見表2.5。
從危廢處理統計數據來看,我縣只涉及兩種危險廢物利用方式,危險廢物利用數量也較少,廢物資源化能力較低,無論從廢物種類還是從處理量來看,廢物主要依靠委托外單位處理,無形中增加企業經營成本。某某集團雖建有焚燒爐,但由于環保手續不完善,還沒有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只能處置自身產生的危廢。2010年度按處理方式統計危險廢物情況見表2.4,2010年度按種類將危廢轉移情況見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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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2010年度按處理方式統計危險廢物情況
表2.42010年度按處理方式統計危險廢物情況
表2.5 2010年度按種類將危廢轉移情況
表2.5 2010年度按種類將危廢轉移情況
3、 危險廢物污染控制對策分析
3、 危險廢物污染控制對策分析
3.1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查,得出我縣危廢處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①部分危廢貯存設施過于簡單,不能做到密閉貯存而易造成二次污染。②部分企業未對貯存、處理(利用)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驗收。③沒有一家有危廢經營資質的單位,主要依靠外單位處置,不僅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也增加了運輸過程存在的風險和污染隱患。④部分企業沒有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制作環境監測報告。
通過調查,得出我縣危廢處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①部分危廢貯存設施過于簡單,不能做到密閉貯存而易造成二次污染。②部分企業未對貯存、處理(利用)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驗收。③沒有一家有危廢經營資質的單位,主要依靠外單位處置,不僅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也增加了運輸過程存在的風險和污染隱患。④部分企業沒有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制作環境監測報告。
我縣危廢規范化管理制度執行中主要表現問題是:①危廢申報登記中存在瞞報、漏報現象。印染行業、機械加工制造行業產生很多類別危廢,但我縣沒有一家申報。粘染危險廢物的包裝物也屬于危廢,很多涉及企業沒有申報。②轉移聯單執行不規范,部分企業沒有嚴格執行聯單報批和備案制度。存在多申領轉移聯單現象,沒有做到一車一單,一類一單。③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隨著危廢產生量的不斷增大和制度的完善,無形中給企業日常管理造成壓力,程序繁瑣,實現危廢轉移電子化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我縣危廢規范化管理制度執行中主要表現問題是:①危廢申報登記中存在瞞報、漏報現象。印染行業、機械加工制造行業產生很多類別危廢,但我縣沒有一家申報。粘染危險廢物的包裝物也屬于危廢,很多涉及企業沒有申報。②轉移聯單執行不規范,部分企業沒有嚴格執行聯單報批和備案制度。存在多申領轉移聯單現象,沒有做到一車一單,一類一單。③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隨著危廢產生量的不斷增大和制度的完善,無形中給企業日常管理造成壓力,程序繁瑣,實現危廢轉移電子化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3.2、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建議
3.2、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建議
3.2.1規范產生單位內部管理
3.2.1規范產生單位內部管理
產生危廢單位要依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等標準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正確鑒別和分類收集危險廢物。委托外單位處置的嚴禁委托無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廢物。自建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嚴格整改完善。
產生危廢單位要依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等標準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正確鑒別和分類收集危險廢物。委托外單位處置的嚴禁委托無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廢物。自建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嚴格整改完善。
完善某某集團危險廢物焚燒系統,按照《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和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積極完善焚燒系統能力建設,確保二惡英等污染物達標排放。探索成立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從而實現危險廢物本地處置,降低異地轉移過程中存在的環境污染風險。
完善某某集團危險廢物焚燒系統,按照《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和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積極完善焚燒系統能力建設,確保二惡英等污染物達標排放。探索成立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從而實現危險廢物本地處置,降低異地轉移過程中存在的環境污染風險。
3.2.2、加強對產生單位的環境監管
3.2.2、加強對產生單位的環境監管
1、完善環評審批。 建設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應當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合理分析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或處置方式,科學預測其環境影響。對危險廢物產生強度大以及所產生的危險廢物分析不清、無妥善利用或處置方案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其環評文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應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風險防范措施,管理計劃等進行核查。
1、完善環評審批。 建設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應當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合理分析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或處置方式,科學預測其環境影響。對危險廢物產生強度大以及所產生的危險廢物分析不清、無妥善利用或處置方案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其環評文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應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風險防范措施,管理計劃等進行核查。
2、強化監督管理。積極開展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推動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對納入監管重點源的產生單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對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應責令限期處置。
2、強化監督管理。積極開展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推動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對納入監管重點源的產生單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對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應責令限期處置。
3、推進考核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產廢單位的監督性檢查和抽查,考核各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把考核結果作為環保評先樹優的重要指標。
3、推進考核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產廢單位的監督性檢查和抽查,考核各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把考核結果作為環保評先樹優的重要指標。
4、建立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隨著固體廢物尤其是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不斷提高,盡快實現危險廢物網上申報、轉移管理,提高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顯得十分重要。
4、建立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隨著固體廢物尤其是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不斷提高,盡快實現危險廢物網上申報、轉移管理,提高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顯得十分重要。
5、積極推動產業化園區的規范建設。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發展高新技術領域,建立新型工業體系,逐漸淘汰某些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而且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減少傳統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按照生產行業、產業鏈和產廢類型集中建設產業園區和循環經濟園區,實行園區化集中管理。
5、積極推動產業化園區的規范建設。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發展高新技術領域,建立新型工業體系,逐漸淘汰某些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而且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減少傳統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按照生產行業、產業鏈和產廢類型集中建設產業園區和循環經濟園區,實行園區化集中管理。
注:文章內所有公式及圖表請以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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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2010年度按處理方式統計危險廢物情況
表2.42010年度按處理方式統計危險廢物情況
表2.5 2010年度按種類將危廢轉移情況
表2.5 2010年度按種類將危廢轉移情況
3、 危險廢物污染控制對策分析
3、 危險廢物污染控制對策分析
3.1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查,得出我縣危廢處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①部分危廢貯存設施過于簡單,不能做到密閉貯存而易造成二次污染。②部分企業未對貯存、處理(利用)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驗收。③沒有一家有危廢經營資質的單位,主要依靠外單位處置,不僅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也增加了運輸過程存在的風險和污染隱患。④部分企業沒有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制作環境監測報告。
通過調查,得出我縣危廢處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①部分危廢貯存設施過于簡單,不能做到密閉貯存而易造成二次污染。②部分企業未對貯存、處理(利用)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驗收。③沒有一家有危廢經營資質的單位,主要依靠外單位處置,不僅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也增加了運輸過程存在的風險和污染隱患。④部分企業沒有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制作環境監測報告。
我縣危廢規范化管理制度執行中主要表現問題是:①危廢申報登記中存在瞞報、漏報現象。印染行業、機械加工制造行業產生很多類別危廢,但我縣沒有一家申報。粘染危險廢物的包裝物也屬于危廢,很多涉及企業沒有申報。②轉移聯單執行不規范,部分企業沒有嚴格執行聯單報批和備案制度。存在多申領轉移聯單現象,沒有做到一車一單,一類一單。③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隨著危廢產生量的不斷增大和制度的完善,無形中給企業日常管理造成壓力,程序繁瑣,實現危廢轉移電子化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我縣危廢規范化管理制度執行中主要表現問題是:①危廢申報登記中存在瞞報、漏報現象。印染行業、機械加工制造行業產生很多類別危廢,但我縣沒有一家申報。粘染危險廢物的包裝物也屬于危廢,很多涉及企業沒有申報。②轉移聯單執行不規范,部分企業沒有嚴格執行聯單報批和備案制度。存在多申領轉移聯單現象,沒有做到一車一單,一類一單。③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隨著危廢產生量的不斷增大和制度的完善,無形中給企業日常管理造成壓力,程序繁瑣,實現危廢轉移電子化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3.2、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建議
3.2、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建議
3.2.1規范產生單位內部管理
3.2.1規范產生單位內部管理
產生危廢單位要依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等標準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正確鑒別和分類收集危險廢物。委托外單位處置的嚴禁委托無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廢物。自建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嚴格整改完善。
產生危廢單位要依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等標準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正確鑒別和分類收集危險廢物。委托外單位處置的嚴禁委托無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廢物。自建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嚴格整改完善。
完善某某集團危險廢物焚燒系統,按照《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和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積極完善焚燒系統能力建設,確保二惡英等污染物達標排放。探索成立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從而實現危險廢物本地處置,降低異地轉移過程中存在的環境污染風險。
完善某某集團危險廢物焚燒系統,按照《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和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積極完善焚燒系統能力建設,確保二惡英等污染物達標排放。探索成立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從而實現危險廢物本地處置,降低異地轉移過程中存在的環境污染風險。
3.2.2、加強對產生單位的環境監管
3.2.2、加強對產生單位的環境監管
1、完善環評審批。 建設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應當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合理分析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或處置方式,科學預測其環境影響。對危險廢物產生強度大以及所產生的危險廢物分析不清、無妥善利用或處置方案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其環評文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應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風險防范措施,管理計劃等進行核查。
1、完善環評審批。 建設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應當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合理分析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或處置方式,科學預測其環境影響。對危險廢物產生強度大以及所產生的危險廢物分析不清、無妥善利用或處置方案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其環評文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應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風險防范措施,管理計劃等進行核查。
2、強化監督管理。積極開展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推動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對納入監管重點源的產生單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對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應責令限期處置。
2、強化監督管理。積極開展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推動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對納入監管重點源的產生單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對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應責令限期處置。
3、推進考核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產廢單位的監督性檢查和抽查,考核各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把考核結果作為環保評先樹優的重要指標。
3、推進考核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產廢單位的監督性檢查和抽查,考核各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把考核結果作為環保評先樹優的重要指標。
4、建立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隨著固體廢物尤其是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不斷提高,盡快實現危險廢物網上申報、轉移管理,提高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顯得十分重要。
4、建立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隨著固體廢物尤其是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不斷提高,盡快實現危險廢物網上申報、轉移管理,提高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顯得十分重要。
5、積極推動產業化園區的規范建設。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發展高新技術領域,建立新型工業體系,逐漸淘汰某些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而且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減少傳統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按照生產行業、產業鏈和產廢類型集中建設產業園區和循環經濟園區,實行園區化集中管理。
5、積極推動產業化園區的規范建設。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發展高新技術領域,建立新型工業體系,逐漸淘汰某些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而且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減少傳統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按照生產行業、產業鏈和產廢類型集中建設產業園區和循環經濟園區,實行園區化集中管理。
注:文章內所有公式及圖表請以PDF形式查看。
第二條凡在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產生工業危險廢物或從事工業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業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第四條工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應遵循預防為主、集中控制、污染者承擔治理責任的原則,鼓勵和支持有利于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措施和技術,實現工業危險廢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
第五條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環保部門)負責對全區行政區域內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區工信、科技工業園區管委會、衛生、公安、交通運輸、國
土資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工業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條區政府應當將工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建設納入環衛專項規劃范圍。
第七條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防治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建設工業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的項目,必須報區環保部門預審后報市環保部門批準。
第八條工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設施、場所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拆除,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拆除的,必須編制詳細消除污染方案,報市環保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九條凡產生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區環保部門申報登記并申領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當所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及去向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申報手續。
第十條區環保部門和其他對工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對工業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接受檢查。檢查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十一條凡產生工業危險廢物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置,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區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的,由區環保部門指定有資質的單位按照國家或本省有關規定代為處置。
被執行行政代處置的單位必須按照危險廢物行政代處置通知書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將指定的工業危險廢物全部交由指定的代處置單位進行處置。
執行行政代處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全部由被執行行政代處置的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以及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第十三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設備和設施,必須具有防滲漏、防揚散、防雨淋等功能。
第十四條從事收集、貯存、運輸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
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或未經安全處置的工業危險廢物。
嚴禁將工業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處置。
第十五條工業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處置。
采取焚燒方式、填埋方式處置工業危險廢物時,焚燒爐的設計、填埋場的建設及其污染物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規范和標準,應當采取防止污染大氣、水體和土壤等措施。
以填埋方式處置工業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
以焚燒方式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必須對焚燒殘渣和飛灰進行安全填埋處置。
第十六條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市環保部門申領經營許可證,市環保部門到現場檢查后作出預審意見,并通知申請單位,報省環保部門審批。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不按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工業危險廢物經營活動。
禁止將工業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工業危險廢物的轉移,實行轉移申報和審批制度,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區范圍內轉移工業危險廢物的,由產生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向區環保部門申報,由區環保部門批準;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轉移工業危險廢物的,由產生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分別向移出地、接受地環保部門提出申報,經初審后報市環保部門批準;
(三)從事跨市或跨省工業危險廢物轉移的,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分別向移出地、接受地縣級環保部門提出申報,經初審后報市環保部門復核,然后報省環境部門批準。
第十八條工業危險廢物轉移的申請被批準后,申請單位應
當按規定向市、區環保部門領取并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十九條直接從事工業危險廢物的轉移、處置和貯存的人員,應當接受專業培訓,并經市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第二十條運輸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運輸單位應在托運單位提供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后方可承運,在履行危險廢物運輸合同時,必須認真核實運輸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包裝等內容是否與轉移聯單填寫內容一致,如不一致,運輸單位有權拒絕履行運輸合同。
第二十一條運輸單位在運輸工業危險廢物時,運輸工具必須配備安全防護設施,防止揚散,并在明顯位置設置危險貨物運輸標志。
禁止將工業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禁止在運輸途中拋撒、丟棄工業危險廢物或擅自改變到達地點。
第二十二條危險廢物接受單位在接受工業危險廢物時,應當對所接受工業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特性、形態、包裝方式與聯單填寫的內容進行核對,發現與聯單內容不符的,不得接受,并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當地環保部門、移出地環保部門和產生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
第二十三條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必須進行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在工業危險廢物經營活動中產生的殘余(留)物、滲濾液及沖洗廢水等不得任意排入外環境,必須進行安全處理,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并經市、區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五條禁止向危險廢物處置場所以外的區域拋撒、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工業危險廢物。
禁止利用滲坑、裂隙、溶洞或稀釋等方法處理工業危險廢物。禁止將工業危險廢物與一般固體廢物、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混合處置。
第二十六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區環保部門備案,區環保部門應當進行檢查。
第二十七條因發生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市、區環保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因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造成污染的單位應當承擔污染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運輸單位、經營單位必須按環保部門要求,建立危險廢物檔案。
第二十九條區公安部門負責對散失在社會上具有爆炸性、劇毒性危險廢物的收繳工作。爆炸性危險廢物由區公安部門組織銷毀,劇毒性危險廢物由區公安部門會同環保部門處置,所發生的費用在區專項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處罰款:
(一)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二)未按規定向區環保部門申報登記工業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三)擅自關閉、閑置或拆除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場所的;
(四)不按國家規定繳納工業危險廢物排污費的;
(五)將工業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六)不按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七)將工業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八)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工業危險廢物的;
(九)將工業危險廢物和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
(十)未經安全處置或未經消除污染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
(十二)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工業危險廢物的;
(十三)未制定工業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處應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工業危險廢物產生者不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又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區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工業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區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
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前款活動的,可以由市環保部門提請省環保部門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關鍵詞: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V44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我國工業的不斷發展,環境的不斷惡化,空氣污染,等各方面的環境因素影響,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已然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個重要話題,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的發展現狀及趨勢現在還是處于初期階段,與此同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與其他產業的生產運營有直接關系,目前,我國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工作雖然在快速的發展過程中,但是對于對于中國這樣的大人口國家,此產業還有很大的開發空間。
一、危險廢物基本概述
根據《中國21世紀議程》中對危險廢物進行明確定義:危險廢物是一種特殊的固體廢物,它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具有一定的腐蝕性、毒性、爆炸型、易燃性等特點。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危險廢物是一種被國家相關規定列入危險廢物名錄,或者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測定符合危險廢物相關標準的廢物。
(一)危險廢物存在的危害
危險廢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化學反應及放射性等一種或幾種以上的危害特性,能夠污染環境和危害生命。危險廢物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所帶來的不但會污染環境同時還會對我國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
(二)危險廢物的性質
危險廢物具有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潛伏毒性等,如含重金屬)、爆炸性(如含硝酸鉸、氮化鉸等的廢物)、易燃性(如廢油和廢有機溶劑)、腐蝕性(如廢酸和廢堿)、化學反應性(如含鉻廢物)、傳染性(如醫院臨床廢物)、放射性等一種或幾種以上的危害特性,并以其特有的性質對環境產生污染、對生命產生危害。
(三)危險廢物處理方法
對危險廢物的處理最終都要達到無害化,在最終處置之前對某種廢物可以用多種不同的處理技術進行處理,但最終都是為了改變其物理化學性質。雖然有許多方法都能成功的用十處理危險廢物,但主要方法仍歸納為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生物處理和固化處理,常用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首先,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利用各種相分離(如重選、浮選、電選等)及固化技術,目前固化、穩定化技術是常用的物理方法,它是工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的必要步驟,將工業危險廢物中的污染組分采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來減少廢物有害成分的浸出毒性,減小廢物的遷移性,降低對周圍環境的污染。而且現在采用的新型固化基材,很好地改善了傳統固化法使廢物容積增大的缺陷。
其次,化學處理?;瘜W處理是采用化學方法(如氧化還原處理技術、油水分離技術、中和處理技術)將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的最終產物,或將其轉變成為適于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于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降低它的危害性。常作為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的預處理措施。但反應過程比較復雜,比較難以掌控,另外成本太高,不適合大規模處理。
再者,固化處理。固化處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起來,以降低其對環境的危害,因而能較安全地運輸和處置的一種處理過程。主要用十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固化體的容積遠比原廢物的容積來的大。
最后,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可以被土壤和水體所接受。常用的方法有活性污泥法、氣化池法、氧化塘法、堆肥法等。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對環境的影響更小,應用更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定。
二、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現狀
(一)國外對于危險廢物處理現狀
對于發達國家而言,由于經濟比較發展,相關技術也比較完善,他們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理更多地遵循“3C”原則,即源頭消除(Clean)、循環使用(Cycle)、有效處理(Control)。他們對于危險分無處理時策略為:持續強化與完善處理危險廢物的法律法規;全過程、全方位對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做好危險廢物源頭工作。其技術主要分為: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等途徑。第一,減量化技術:大部分發達國家將威脅廢物的清潔等作為其基本方法,在源頭上使用無毒原料,降低危險廢物的產生,提倡無廢、低廢的清潔工藝。第二,資源化技術:極力倡導綜合利用與廢物交換。對日常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物,主要采用回收利用等方式進行,他們通過外界循環系統進行物質交換、轉化、再加工從而使危險廢物得到綜合利用。第三,無害化處理技術。填埋法是目前使用較多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辦法,如美國、英國、聯邦德國的危險廢物填埋量占其產生總量的比例分別是75%、60%和72%。然而,此技術手段有一個弊端:對地下水具有潛在的污染風險。近年來,發達國家迫于土地資源的限制,他們對于廢物排放法規及土地資源的限制,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理從原來的填埋逐漸演變為焚燒。當前,美國已經有1500臺焚燒設備,并且99.99%的危險廢物均實施焚燒,使得危險廢物的處理更加工廠化、集團化。
(二)國內處理處置現狀?,F階段,我國經濟迅速發展,隨著我國廢物處理能源、資源的不斷消耗,廢棄物的量也不斷增加。但是,目前我國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工作,并且處理技術也比較落后,由此看出:我國當前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理面臨著嚴峻的考驗。根據我國想數據結果顯示:在2010年,我國共產生1586.8萬噸危險廢物,其中,976.8萬噸廢物得到綜合利用,其利用率僅有61.5%。
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相關對策
危險廢物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這種廢棄物和其他廢棄物相比具有生產量小,成分復雜,對人體有危險等特點。處理處置危險廢物若僅在本地區進行處理將不能滿足集中處理原則,并且廢棄物生物利用度將大大降低,并且很多地區無法建立專用設施進行處置。為了解決這一情況,必須對相同或相類似的廢棄物進行集中搜集、分類、集中處理等,將廢棄物運到有關工廠進行廢棄物回收、循環利用。
目前為止,由于我國經濟并不發達,更多的危險廢棄物在本地區進行處理,為了提高危險廢棄物使用率就要多個地區的行政管理者綜合聯系起來共同創建合理有效的辦法??鐓^域專業化集中處置已逐漸成為處理處置廢物一種大的方向,處理過程中可以聯合以下工藝具體如下:
(一)清潔生產工藝
清洗出產技術是指在出產過程中對出產的技術進行損害下降化處理,從源頭遏止危險源的發生,當前該技術僅僅在中國一些少量的工廠與出產線上進行了運用,如南京的化工廠就曾經在制備苯胺的過程中采用了加氫的辦法,這樣就可以使出產留傳的鐵泥廢渣中苯胺與硝基苯的含量從原先的2500kg/t下降到了5kg/t,整體來說苯胺的含量下降到了本來的1%以下。
(二)無害化處理
目前我國已經研發出了一系列針對特定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理處置技術,這些技術相對比較成熟且具有一定的經濟和利用價值,例如高溫水解氧化處置氰渣、焚燒有機氟殘夜、在燒結煉鐵中加入鉻渣做熔劑、在玻璃制造中加入鉻渣來著色、焙燒含汞鹽泥、在廢液中回收鈷、鎳、銀等金屬、在氧化鋅廢渣中提取鹽、鋅等有效成分的一系列技術等等。這些技術可以大大降低原本產物的危害性,但是仍然存在著處理不夠徹底、可靠性不高、成本較高、步驟復雜等問題。
(三)穩定化處理
我國的穩定化處理危險廢物的技術目前仍然處于探索階段,但是已經獲得了一系列成果,例如在對爆炸物進行安全處理的過程中,清華大學就研發了一項將火藥進行穩定化處理的技術,在實際的處置中獲得了良好的效果,將爆炸物中的氟、有機磷、鋇等危險成分全部降低到可以現場控制的范圍之內,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廢物的危險性,也為以后的進一步穩定化處理提供了豐富經驗。
(四)焚燒處理
焚燒處理是將廢物經過適當的預處理或者特殊處理,其可燃成分在高溫和充分氧氣含量的條件下(一般是1100℃以上)進行氧化反應,在爐內燃燒均勻、完全,收集灰渣,對排放的廢氣進行脫酸和除塵處理。適合處理具有一定規模的危險廢物。它適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組分、并具有一定熱值的危險廢物。易爆廢物不宜進行焚燒處理。焚燒法的優點在于爆炸性危險廢物以外的危險廢物基本上都能處理,焚燒比較徹底,高溫焚燒能大大的減少廢物的體積,很好地分解危險廢物中有毒有害的成分,殺滅病原菌,達到解毒、除害的目的,還能回收余熱和副產品。從而實現危險廢物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在長期的運行中,焚燒不失為是一種最大效益、成本的廢物處理方案,因為他永久的消除有毒有機物,沒有更多的廢物貯存需要。
(五)綜合利用
綜合使用是實現危險廢物資本化、減速量化的重要手法之一,當前危險廢物綜合使用的辦法主要有溶劑的再生、油脂的再生、燃料的使用和金屬的收回等。中國當前有些城市已建設危險廢物綜合使用處置的公司,例如珠海安能環??萍加邢薰镜木C合使用設備,可對廢礦物油、廢濁刻液、污泥、退錫廢液、含熔劑廢物和廢線路板進行收回使用處置,下降對環境污染的一起,又帶來了經濟效益。
(六)安全填埋處理
安全填埋是對經過前處理(如脫水、中和、堆肥、固化和穩定化)的廢物采用工程措施來控制、減少和消除危險廢物的危害。適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成分,不能回收利用其能量的危險廢物,包括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產生的飛灰和殘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填埋法作為最終處置手段,由于其適于處置多種類型的固體廢物,工藝比較簡單,在國內外得到廣泛應用。
四、結束語
危險廢物在日常生活比較常見,從大的角度來說屬于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廢棄物,其給人們帶來的危害是長期的、不可預測的,它的危害性可以長達幾年甚至幾十年。基于國內外對危險廢物的認識不同,處理辦法各異,本文通過闡述當前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現狀,分析我國危險廢物處理中存在的問題,為相關單位和部門提供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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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合理利用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第三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廣和支持開展清潔生產,增加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資金投入,鼓勵多渠道投資,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產業化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固體廢物的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區域開發、產業發展等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年度目標管理,并作為政府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屬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和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建立監測網絡。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固體廢物排放數量、污染情況及處置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狀況等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詢系統,為公眾查詢和獲取有關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務。
第八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舉報制度,對舉報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對舉報屬實,為查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重大違法行為提供主要線索或者證據的舉報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新聞媒體單位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第二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一般規定
第九條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或者消除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危害。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資料檔案,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內容發生重大改變的,應當在發生改變之日起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報。
第十條生產、銷售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應當在產品報廢和包裝物使用后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回收。
企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可以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無條件自行利用的,可以由有條件的單位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安全分類存放;對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置或者委托依法設立的固體廢物處置單位處置。
第十一條禁止進口列入國家禁止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目錄及自動許可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進口固體廢物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利用進口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對其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向所在地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不能利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
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后未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標準進行拆解和利用的,不得買賣或者轉讓。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鼓勵對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規劃,并對農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給予政策和財政支持。
第十三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便等廢棄物,防止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相對集中地區,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畜禽糞便污染環境防治規劃,指導從事畜禽規模養殖的單位和個人利用沼氣、制造有機復合肥等技術處理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
畜禽規模養殖標準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病死畜禽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組織建設病死畜禽集中處置設施。病死畜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處置。
染疫畜禽和為防止疫病傳播在一定區域內捕殺的畜禽處理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第十五條對工業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水產養殖產生的污泥以及河道淤泥,產生者或者依法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依法進行功能調整。
工業企業、垃圾填埋場所、農業生產單位等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
第十七條污染土壤實行環境風險評估和修復制度。
對污染企業搬遷后的原址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土地的開發利用者應當事先委托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對該地塊土壤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被污染土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和處置,達到環境保護要求后方可開發、利用。
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處置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無明確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喪失責任能力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可能受污染并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土地的范圍以及認定污染土壤的標準,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國土資源、農業、建設部門確定。
第十八條填埋過危險廢物的場地不得隨意開發利用,確需開發利用的,應當通過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規劃等部門組織的論證后,方可進行適宜的非農業開發和利用。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研究和開發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餐具和包裝物。
禁止生產、銷售和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以及省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其他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
從事廢塑料、廢布料回收利用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回收利用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條固體廢物處置實行污染者付費原則。
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和技術規范處置固體廢物,無能力自行處置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固體廢物處置單位處置,并支付處置費用;無能力自行處置又不依法委托處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關單位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處置費用的標準,由設區的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制定;其中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的標準,可以由縣(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法規對處置費用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固體廢物的處置設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單位自行處置固體廢物的,其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委托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的,應當自行建設貯存設施。
第二十二條發展和改革、經濟貿易、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處置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布點、立項審批、項目用地等保障工作。
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規劃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已建成的固體廢物處置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標準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收繳的假冒偽劣物品需要銷毀的,應當采取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禁止露天焚燒、擅自填埋;其中屬于危險廢物和有害廢物的,應當交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統一集中處置。
收繳的假冒偽劣物品的處置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承擔;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喪失責任能力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三章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增加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統籌建設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貯存、運輸、處置設施,實現城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共建共享。
禁止建設工藝落后、設備簡陋、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第二十五條對生活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分類收集和運輸,并積極開展合理利用和實施無害化處置。
第二十六條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村收集、鄉鎮中轉、縣(市、區)處置的原則。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并組織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垃圾集中存放點和垃圾中轉站。
不具備集中處置條件的偏遠山區、海島的農村,經縣級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就地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給予財政補助和支持。
第二十八條從事城市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衛生的規定,配套建設或者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從事交通運輸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處理運輸活動中產生的生活垃圾。
第四章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九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經省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銜接、平衡,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的要求,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第三十條禁止隨意傾倒、堆放、拋撒危險廢物。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毀損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場所和設施。
危險廢物填埋場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廢物填埋的永久性檔案,填埋過的場地應當建立識別標志,并將填埋情況向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建設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申報登記,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超越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范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
第三十二條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領條件,按照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從事利用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經營許可證:
(一)有兩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三)有與利用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利用技術和工藝;
(四)有保證危險廢物利用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五)對危險廢物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有合理的處置方案或者措施。
法律、行政法規對利用危險廢物申領經營許可證的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活動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四條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轉移危險廢物的名稱、種類、特性、形態、包裝方式、數量、轉移時間、主要危險廢物成分等基本情況;
(二)運輸單位具有運輸危險貨物資格的證明材料;
(三)接受單位具有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資格及同意接受的證明材料;
(四)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方案。
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省內跨設區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移出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批準;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的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批準。
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及時將有關批準文件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危險廢物依法跨區域轉移、利用和處置。
第三十五條一年內需要多次轉移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次年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經批準后,每次按計劃轉移危險廢物時可不再審批。
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應當包括擬轉移危險廢物的種類、特性、數量、運輸單位、接受單位、利用和處置方案、轉移時間和次數等內容。
轉移危險廢物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轉移年度計劃執行。轉移的危險廢物數量超過年度計劃,或者轉移的危險廢物種類、接受單位與批準的年度計劃不一致的,應當另行提出轉移申請。
第三十六條經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轉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危險廢物的運輸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危險廢物的接受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關于該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標準和方式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利用和處置活動的監管。
第三十七條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監督。
環境保護、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
禁止銷售或者回收利用醫療廢物。
第三十八條醫療廢物實行集中處置原則。
不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條件的偏遠山區、海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經縣級衛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衛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自行處置醫療廢物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九條無明確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已不具備責任能力的危險廢物,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處置,所需費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擔。
第四十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因發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啟動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四十一條在發生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有證據證明危險廢物污染事故可能發生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趕赴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進行調查處理。
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當地居(村)民公告,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根據需要疏散人員,控制現場,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進一步污染環境的作業活動,消除危害。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涉嫌違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備、場所、交通工具、物品予以暫扣、查封:
(一)不當場暫扣、查封,將可能造成證據滅失或者非法轉移的;
(二)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采取暫扣、查封措施,應當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出具暫扣、查封清單,交當事人簽字。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暫扣、查封清單上注明情況。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或者造成其他損害。
第四十三條暫扣、查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且解除暫扣、查封將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長三十日。
暫扣、查封期限屆滿或者經調查核實沒有違法行為的,采取暫扣、查封措施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解除暫扣、查封。
對暫扣的設備、交通工具和物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毀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從事利用和處置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但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利用和處置過程中必然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有害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一)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設備及技術、工藝;
(二)有兩名以上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保證有害廢物安全利用和處置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四)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有害廢物名錄,規定統一的有害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
有害廢物的處置應當按照有關無害化處理的標準和要求處置。
第五章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四十五條產生電子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的責任。
電子廢物實行分類收集、集中拆解、利用和處置。
本條例所稱電子廢物,是指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電子電氣設備及其廢棄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國家規定為電子廢物的其他廢棄物品。
第四十六條從事電子廢物收集、拆解、利用和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建立電子廢物經營情況登記制度,如實記載電子廢物的數量、來源、流向等情況。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統籌規劃,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購有序的電子廢物回收網絡。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條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貯存、拆解場所和拆解工具、設施;
(二)有一定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的技術人員;
(三)對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處置條件和措施;
(四)有保證安全拆解和利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不得從事電子廢物拆解、利用經營活動。
拆解、利用電子廢物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
拆解、利用的電子廢物或者在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法律、法規關于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規定執行;拆解、利用的電子廢物或者在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有害廢物的,按照本條例關于利用、處置有害廢物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作出許可決定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予查處的;
(三)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未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導致環境突發事件未能及時妥善處理的;
(五)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對病死畜禽處理未盡應有的監督管理職責造成疫情傳播等后果的;
(六)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致使事故擴大或者延誤事故處理的;
(七)對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經批準利用、處置有害廢物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八)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買賣或者轉讓進口固體廢物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回收利用醫療廢物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利用和處置有害廢物,或者未按照環境保護的規定利用和處置有害廢物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具備規定的條件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經營活動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對被污染土壤進行清理和處置,或者清理、處置后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而開發利用土地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的,由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銷售、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塑料及其復合制品,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回收利用廢塑料、廢布料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不配套建設或者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隨意傾倒、堆放、拋撒危險廢物,非法侵占、毀損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場所和設施,或者填埋場運營管理單位未建立填埋的永久性檔案、識別標志并報備案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同意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無法確定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喪失責任能力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償。
第七章附則
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XX省委辦公廳、XX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返戎攸c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XX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全省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XX省政府辦公廳關于XX省化工園區(集中區)環境治理工程的實施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沿海化工園區(集中區)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F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圍
本次排查整治范圍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
二、排查整治重點
㈠化工企業排查整治重點
1、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檢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產、批建不符等環境問題。
2、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及達標情況,檢查是否按環評和審批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存在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暗管偷排、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廢水進入清下水管網偷排、清下水進入廢水處理設施稀釋排放等環境問題。
4、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及處置情況,檢查危險廢物是否全部落實有效處置途徑;是否存在未按規定申報、未經審批擅自處置利用、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問題;廢氣及危險廢物焚燒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檢查自動監測設施是否按要求實現廢水、清下水、廢氣的全覆蓋,是否全部按要求與環保部門聯網;運行維護記錄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故意擾亂自動監測設施運行等環境問題。
6、環境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編制情況,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科學評估環境風險等級,是否及時修編環境應急預案并備案,是否按照要求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是否組織應急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培訓。
7、環境應急監測預警措施落實情況,檢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風險單元安裝自動監測預警裝置,并保持運行情況良好。
8、環境應急防范設施措施落實情況,檢查是否科學合理設置圍堰、應急池等防范設施,是否在罐區等風險點安裝自動噴淋設施,是否配備足夠的應急處置物資并確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園區排查整治重點
1、園區規劃環評要求落實情況,檢查園區跟蹤環評是否通過審查;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是否采納規劃環評要求,園區引進項目是否與國家產業政策及規劃環評產業定位相符;檢查園區化工企業“四個一批”的開展落實情況。
2、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檢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等公用工程是否與園區需求相匹配,園區廢水、危險廢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處理處置,集中供熱是否全覆蓋。
3、園區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園區環境防護距離內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標;是否完成園區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編制園區環境風險隱患清單;是否建立專門應急物資儲備庫;是否依托消防隊伍建立專職應急處置隊伍;是否制定園區雨污管網及應急閘壩分布圖和應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測預警體系;是否在化工園區周邊設置大氣質量自動監控站點并實時傳輸;是否設置風險防控環境應急指揮平臺。
三、實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階段。3月底前對全市化工企業和園區開展全面排查,列出問題清單,對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查處。
㈡督促整改階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編制問題整改方案并開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鞏固提高階段。5月15日前,園區及相關化工企業對整改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查漏補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㈣總結上報階段。5月20日前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形成工作總結上報。
四、人員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臨江新區分局牽頭負責,抽調其他分局及監測站部分人員參與(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行動,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工作責任感、敏感性和主動意識,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堅決避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防止走過場。
㈡加大整治力度。本次專項行動建立問題清單(見附件2)和整改銷號制度。對發現的環境安全隱患,要現場交辦責任主體(見附件3)。要堅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盡快制定科學整改方案并迅速實施,必要時停產整改。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對涉嫌環境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能
1.建立健全管理機構。目前省、市、區環保職能部門都相應成立了,專門從事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機構。*區環保局固廢科負責全區的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等工作。望各單位(產生危險廢物和核與輻射應用單位)都應成立相應的機構或組織(可兼職),明確其職能,并報區環保局備案。
2.加強宣傳,增強全社會環境意識。相對環境保護其他方面的宣傳,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污染防治的專題宣傳還很落后。要加強宣傳,提高公眾認知度,提高公眾參與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管理。我們每一位具體工作負責人都是一名宣傳員,不但要把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污
染防治帶向社會,同時也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宣傳,引起足夠重視,要知道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方面出問題都是大問題,容不得絲豪馬虎。
二、*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1.認真做好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我區所有醫院、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工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年我們將對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及產生危險固廢的工業企業不少于四次的現場監察;一級醫療機構和產生普通固廢的工業企業每年不少于兩次的現場監察;一級以下醫療機構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現場監察。堅決杜絕醫療危險廢物、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加強對醫療危險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的貯存、收集、轉移、處置活動過程中的監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一起違法行為,查處一起。
2.依法完善各項規章制度。①申報:凡產生醫療危險廢物、工業危險廢物和核與輻射應用的單位,每年年初必須依法向環保局進行專項申報。沒有危險廢物排放的單位進行零申報。②申請:醫療危險廢物每年填報一次《江蘇省危險廢物交換、轉移申請表》。工業危險廢物每轉移一次填報一次《江蘇省危險廢物交換、轉移申請表》。核與輻射應用的單位購買核素、處置廢源、添置和報廢射線裝置的必須向環保局提出申請。③轉移聯單:醫療危險廢物采取月報{《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格式}的形式,每月5日前報環保局。工業危險廢物每轉移一次填寫一次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五聯單七張紙),并把其中二張交回環保局。④許可:持有原衛生部門頒發的放射工作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必須于20*年6月30日前按照許可條件到環保部門換發輻射安全許可證,逾期未換發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單位,原衛生許可證一律視為無效,并將依法予以查處。⑤標識:凡產生醫療危險廢物、工業危險廢物和核與輻射應用的單位,都應在危險廢物暫存點和輻射工作場所設立警示標志。⑥規章制度:凡產生醫療危險廢物、工業危險廢物和核與輻射應用的單位,都應在危險廢物暫存點和輻射工作場所懸掛有關規章制度、規范臺帳記錄、應急預案和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等。
3.加強事故應急能力建設,確保環境安全。為保障環境安全,確保危險廢物和輻射突發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準確、高效地做出響應,減少或消除事故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各單位應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增強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能力。年內我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輻射工作單位的網絡檔案。我們將建立轄區內所有核技術、射線裝置應用等單位的臺帳、檔案,各單位對核技術、射線裝置的購置、轉移、處置和分管領導、負責人、工作人員的變動應及時更新,并上報我局,確保準確與全面,及時與有效,有利于實施跟蹤管理。我局將對轄區內所有核技術、射線裝置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適時開展轄區內核技術、射線裝置使用單位的例行監督監測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強化思想認識。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行政許可內容多,如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行政代執行、使用許可等。各單位進一步規范操作,嚴格實施,形成有序、健全的管理機制和秩序,真正把對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管理落到實處。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全區環境保護任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問題,嚴厲查處違法排污、違法傾倒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嚴防發生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持續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努力改善我區環境質量,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為“加快科學發展,建設靚麗槐蔭”提供良好的環境質量保障。
二、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環境污染問題。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的監管力度,在全區范圍內對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重點企業污染排放進行專項整治。要對轄區內上述企業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存在的問題,并按規定公開企業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實現環境監管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確保不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要鞏固年重金屬污染專項整治成果,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強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出現反彈。
(二)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利用企業。要全面細致排查轄區內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重點檢查其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應急預案制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落實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主體責任,防范環境風險。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經營許可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保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要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故意傾倒、偷排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繼續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減排重點企業監管力度。要加強對重點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施不能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強轄區配套管網的規劃和建設,推進雨污分流系統的改造和完善,提高城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要加快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脫氮升級改造;要加強監管,防止工業企業廢水超標排入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轄區重點企業燃煤鍋爐脫硫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和除塵設施運行的監管,督促企業制定、報送煙氣相關技術改造可行性報告和計劃備案,并盡快組織實施。要加強對燃煤鍋爐脫硫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督促企業不斷提高在線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公開性。對偷排、擅自停運脫硫設施,連續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逐步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對其評先評優等提供信用評價支持。
(四)繼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城市揚塵、工業廢氣為重點,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努力實現空氣能見度持續改善,“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天數明顯增加。區環保、城鄉建設、城管、農發、市政、園林等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部門會商、聯合執法和信息溝通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工程環評審批、開工許可等源頭控制措施,大力推行揚塵污染防治工程監理,嚴格渣土運輸管理,提高道路保潔水平。要對各類塵源繼續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停工整頓、綠色信貸等措施,切實解決揚塵污染問題。要加強工業大氣污染源監控,區環保局要依托三級在線監控網絡,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企業保持各類污染防治設施正常使用并加快實施設施升級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深入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復查工作。區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確定各自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
(三)總結階段。區環保局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將書面總結于年月日前報區政府,同時報送市環保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區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調度。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區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掛牌督辦突出問題。區有關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排查整治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對性質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區政府直接掛牌督辦。
一、重點開展四個專項行動工作
(一)開展打擊危險廢物處置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1、危險廢物處置情況?,F場共出動48人次對轄區16家危險廢物產生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和排查.轄區內有醫療廢物處置單位1家:縣潔衛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經執法檢查,該企業醫療廢物處理及時,處理過程規范,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該公司建立醫療廢物經營情況記錄本和轉移聯單等臺賬;
2、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情況。執法隊對轄區內市第三人民醫院等4家城區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進行檢查,均未發現違法行為。
(二)開展打擊黃河段入河排污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共出動27人次對轄區內10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排查,重點對祖厲河入河排污口進行現場排查,共核實疑似點位5個。
(三)開展打擊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物違法排放專項行動
共出動44人次,對轄區內23家企業進行排查。經執法檢查,共排查出3家重點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分別為:縣蘭能投集中供熱、縣雨濃集中供熱和縣向陽春集中供熱等。經核查企業監測報告,均按照排放標準排放,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四)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專項行動
共出動11人次對飲用水水源地的3家企業進行檢查,經執法檢查,我縣現有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個,即雞兒嘴水庫水源地,水源保護區面積1.5804平方公里。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2個,即供水所和甘溝供水所,供水所面積0.43021平方公里,甘溝供水所水源面積為109678.24平方米,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有兩、一個:一為雞兒嘴水庫內有住戶138戶、564人,存在生活垃圾,制定了《縣雞兒咀水源保護區“一源一策”環保專項排查整治方案》(會政辦發〔2018〕62號),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通過了縣住建局關于縣棚戶區改造雞兒嘴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決定和公告。水源地保護區周邊安裝了防護網,配備了垃圾回收箱,在居民生活區建設了一座20立方米的污水收集罐。周邊住戶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柴家門鎮政府負責運送至垃圾填埋場填埋,污水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管理所負責抽運至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真正做到了水源地周邊住戶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生活污水集中處理。
(五)開展清理整頓排污許可排查檢查
共出動162人次對飲用水水源地的81家企業進行檢查。經執法檢查,目前已有81家企業完成排污許可工作,均未發現有違法行為產生,也無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違法問題存在的企業。
二、加強企業執法日常監管
加強對磚瓦廠、飲用水水源地、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環境落實達標排放情況進行監察,嚴肅查處污染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偷排、在線監控數據造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大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執法檢查。重點對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各個環節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檢查,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完善危廢管理臺賬記錄,規范危險廢物貯存處置。
三、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
全力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成立領導小組,制定了監管工作實施細則。今年以來,共開展部門內雙隨機抽查1批次,部門聯合雙隨機檢查1批次,抽查市場主體3戶,公示抽查結果3戶。建成了執法人員名錄庫、檢查主體名錄庫,并不斷完善“一單兩庫”,對檢查主體對象及時更新,提升監管效能;積極配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年度聯合抽查工作計劃,對抽查檢查對象和檢查方式相近的事項,在計劃中合并安排抽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四、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今年以來,行政處罰案件1起,處罰金額29萬元,目前尚未結案。
五、暢通舉報渠道
今年以來,共受理有效環境案件15件,依法進行了調查處理,并及時反饋了處理結果,辦結率100%。
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落實責任科室和工作職責,修訂完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等制度和具體辦法,繪制行政執法流程圖,明確各個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完善執法信息采集、存儲、分析、歸檔等規范化建設制度。
七、存在問題
(一)行政執法人員的環境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我分局現有執法人員6人,一人為駐村幫扶隊隊員,其中3人為新進人員,沒有經過執法業務培訓,沒有執法證,并且執法工作、經驗欠缺、對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影響較大。環保執法工作的高要求和執法隊伍素質偏低的矛盾仍然突出,執法人員在法律的適用、文書的制作、證據的搜集等方面仍存在許多問題。
(二)行政執法手段不夠
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時,執法手段單一、執法裝備落后,執法程序繁雜,時間跨度大,執行有難度。
(三)環境執法力量薄弱
因垂直改革進度緩慢,分局工作經費無法保證,落實困難。同時,執法裝備不足,現有裝備單一、落后,等問題都對環境執法活動的正常開展造成了一些影響。
八、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學習教育培訓
堅持領導帶頭學習培訓,落實學法培訓制度,不斷提高新進行政執法人員環境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
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網絡平臺等多種方式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企業環保意識,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
(三)創新執法方式,拓寬公眾參與度
進一步拓寬社會公眾和民間組織參與環保工作的渠道,有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與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協作聯系,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