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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19:43?|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余麗
為縱深推進不動產登記“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現全省不動產登記“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近日,省委改革辦(省跑改辦)、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浙江省稅務局、浙江銀保監局聯合制定了《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企業不動產登記“一件事”便利化行動方案》。
總體目標
圍繞“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減費用”,突出機制創新和技術引領,構建規范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動產交易登記“浙江樣板”,持續領跑全國。
分類落實“五減”要求
實現一般登記4個工作日、抵押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記1個工作日內辦結,提交的申請材料壓縮至4件以內,群眾辦理環節壓減至1個以內;異議登記、查封登記、抵押權注銷、地役權注銷、預告登記注銷等事項實現“即時辦理”。
全面推進不動產登記“網上辦”
實現不動產登記事項100%可通過網上申請。建立銀行抵押貸款與不動產登記協同辦理機制,實現抵押登記全過程“網上查、網上辦”“一次不用跑”,年底前實現“網上辦”實際辦結率達到50%以上。
進一步提高實體企業不動產登記便利化獲得感
基本實現“標準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權首次登記1個工作日內辦結,提交材料減少50%以上;已辦理房地不動產統一登記客體無變化的廠房、倉庫類轉移登記納入“即日辦理”。
主要舉措和亮點
(一)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
完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不動產登記“一窗云平臺”,9月底前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提供“一網通辦”服務,構建
“外網申請、內網審核”模式,實行網上查詢、網上簽約、網上申請、網上預約、網上預審、網上完稅、網上繳費和網上開具電子證明等不動產登記“網上辦”。
(二)深化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
加強部門協作,取消可以通過網上辦理、數據共享實現的事項、環節,不再進行不動產交易合同的面簽確認。
優化不動產登記、交易、稅收集成服務,各地可以采用委托等方式,整合到一個牽頭部門統一行使;已經劃轉或委托的,上級主管部門加強業務指導。
優化稅費繳納方式,在9月底前通過不動產登記共享數據先行進行查詢核稅。推進商品房轉移登記與相關聯的抵押登記等一并申請、一并受理與審核。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一證通辦”,購房人憑身份證辦理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實現“零資料”辦理。
(三)創新企業不動產登記服務
推動項目審批與公共服務數據共享,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通過省公共數據平臺,自動推送企業用地不動產登記所需的材料和測繪成果。
12月底前,地名管理部門健全完善地名數據庫,對非因企業原因發生的不動產坐落、地址變化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經申請由不動產登記機構通過地名數據共享直接辦理變更登記。
做好企業融資、轉貸、續貸、變更事項等涉及的不動產抵押登記工作,通過與金融機構信貸數據的共享,減少企業抵押融資成本。
(四)建立銀行貸款與抵押登記協同辦理信息平臺
建立健全自然資源部門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同辦理抵押登記機制,12月底前建立不動產抵押登記協同辦理平臺,實現不動產抵押登記網絡化的查詢、登記、注銷等功能。
將抵押登記服務場所延伸至銀行網點,協作銀行可以依法在線查詢不動產權利人、抵押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不動產登記信息,提升銀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能力。
(五)拓展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
12月底前實行不動產轉移登記與關聯公共服務事項聯動辦理,群眾在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同時,可以一并申請辦理水、電、氣等過戶關聯業務。
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不動產登記和戶口遷移聯動辦理機制,探索推進不動產登記與公證協同辦理機制,有效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化水平。
(六)強化不動產登記數據基礎
加快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與質量提升,形成完整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基于省公共數據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集成機制。
推進“綜合測繪”,將房屋測繪成果審核與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責整合,加強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實現不動產測繪成果統一審核入庫。
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深刻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推進落實過程中的問題。
各市、縣(市、區)結合實際落實分工,明確工作任務,精簡優化環節,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2.加強統籌協調
各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改革辦(跑改辦)統籌,自然資源、發改、公安、民政、財政、建設、市場監管、大數據、稅務、銀保監等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協同,形成合力,建立日常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問題,穩步推進工作。
3.加強隊伍建設
優化不動產登記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提高業務創新能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業務培訓,不斷提升不動產登記人員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加強不動產登記窗口建設,開展不動產登記窗口便民利民服務先進集體創建評比活動。試行不動產登記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有效化解不動產登記履職風險。
4.加強督促落實
【關鍵詞】不動產 登記 責任
一、不動產登記的有關概念
(一)不動產定義
通過對我國法律體系的解讀,可以發現,在我國當前的法律條文當中并沒有對不動產進行明確的界定,在我國的民法中,對不動產的定義為:處于自然性質或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不可以進行移動的標的物,主要包括土地、房產、植被等附著于土地上不能分離的物體等。簡單的講就是可以分為土地及土地上的定著物體,或者是建筑物體或是建筑物的附屬物品。
(二)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指的是申請人依據有關的法律制度及有關規定按照既定的程序將土地及土地上的定著物體,或者是建筑物體或是建筑物的附屬物品等的獲取、喪失以及依法變更的行為告知有關行政部分,行政部分依法進行登記的行為。
二、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在在的問題
2014年11月24日我國的國務院頒布了我國不動產的首個專門條例,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頒布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頒布及實施對我國不動產制度建立及完善不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由于當前我國缺乏全面的不動產法律體系,在眾多的不動產制度中還在在著許多的缺陷:
(一)不動產登記機關缺乏實效
2015年之前,我國行政機構在對不動產進行登記時候常出現劃分重疊以及交叉管理等現象,一個不動產需要經常不同的部門進行審批才能夠登記,造成了不動產管理上的紊亂,大大降低了不動產登記的效率。
從2015年至今全國約95%的不動產實現了統一登記,登記機關為不動產登記局,國土資源局的下屬,《不動產權證》雖實現統一登記,但登記內容、審批流程仍沒有變化,登記過程沒有實質改進。
申辦房地產的《不動產權證》,房屋部分登記、抵押、交易等的到原住建局下屬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部分登記、抵押、交易等的到原國土局下屬的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最后由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不動產權證》、《不動產他項權證》,產權信息在原房屋管理部門、與土地部門管理的內部整合。
(二)我國不動產登記信息不能及時公開
公民的不動產對公民來講是重要的財富體現形式,然后我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并沒能做到及時的公開。我國的司法機關在進行案件的調查與取證的過程中,往往需要查詢案件當事人的不動產信息,然后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機關通常要對不動產擁有人的不動產信息進行必要的保密,保護不動產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往往登記機關在執行保密職能的時候使司法機關的案件陷于僵局,造成公民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三)法律責任范圍不明晰
我國公民在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時候,由于不登記機構而造成的信息錯誤給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影響的,不動產登記機關應該如何界定其責任。不動產登記人如果在登記時通過造假等手段騙取行政登記,因而造成他人的合法權益受損的情況應當如何界定造假者的責任。上述的情形我國當前的法律中均未提出的責任劃定。
四、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完善
(一)從程序上實現不動產登記機關統一
針對目前我國不動產登記出現重疊現象,我國的學術界主要分為兩類機制,第一類主要認為應當由法院對公民的不動產進行登記。此類較少被運用。第二類主要認為政府機構可以設置專門的不動產管理機構對我國的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此種學說目前具有較高的可行性。相關部門應提出諸如:人員整合,業務整合,信息整合的對策,目的在于促進部門真正做到準確、高效、便民。
(二)及時公開不動產登記信息
在我國對不動產進行規定的法律條文中沒未對公民的不動產信息是否公開進行明確規定,雖然在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原則中有體現需要對登記信息進行公示、公信兩條原則,然后這些原則并沒有體現在具體的法律條文中,因此在執行的過程中就出現了偏差的現象,給我國的不動產查詢造成了阻礙,因此,為了體現不動產登記過程中的公示及公信原則,同時為了方便不動產信息的查詢,應該將這兩條原則以法律條文的形式進行規定,改變把不動產登記信息當作“政府信息”而不予公開的現象。
(三)明確法律責任
不動產登記中給公民造成的損失可以分為兩種一為人身權損害,二為財產權損害。法律責任認定的前提是在登記中造成的損失由于工作人員或第三方造成的。他們承擔法律責任的模式大致有兩種:第一,依據未實行國家賠償的托倫斯法,因登記錯誤、登記遺漏或虛假登記而利益受損的權利人,應當先向有過失或過錯的不動產登記機關工作人或者登記承辦人請求賠償。第二,在其他實施國家賠償制度國家,不動產登記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在進行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因為其登記行為不當而利益受損者,可以直接向不動產登記機關請求賠償。在我國,由于不動產登記機構屬于國家權力機關,因此當錯誤登記發生時,受損的當事人應通過訴訟來得到賠償,這就要求登記機關的法律責任必須要進行明確。?
五、總結
不動產及不動產登記制度與我國每個公民都息息相關,構建完整的不動產管理登記體系將對我國公民的不動產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時也可以有效促進相關產為的穩健發展。根據我國不動產登記的現狀,首先需要統一不動產登記機關,避免造成交叉管理現象的存在。其次需要公開不動產登記信息,提高政府機關行政效率,為公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不動產信息查詢。最后,明確法律責任,為居民的不動產提供安全、合法的保障。
參考文獻:
[1]譚峻.不動產登記制度評論[J].中國土地科學,2014,(11).
[2]趙慶勇.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若干問題探討[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5,(21).
[3]蘇航.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解讀與探討[J].法制與經濟,2015,(11).
[關鍵詞]不動產登記制度;房產稅;房價
[中圖分類號] F4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1-5918(2017)07-0064-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7.030
[本刊網址] http://
一、不動產登記
(一)概念
人們通常將不動產權利登記稱之為不動產登記,是指國家指定的機關依照其相對應的職權將產權人提交申請的不動產的真實狀況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并進行公示的制度。上述內容囊括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在本文中所提到的不動產則指的是各類別中的房地產一類。
在該制度正式實施后,權利人在保障自己的權益時有了法律依據。該制度的實質就是解決不動產權屬問題,讓產權人從根本上得到法律保護,并對保障不動產的交易安全及其交易次序的合理合法化具有重要意義。就另一方面來看,通過用某些方式將二手房源進行擴大,在增加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會體現一定的社會效益。房屋除過自身的使用價值之外,還有一定的社會價值,社會效益從某些方面來說就是其社會價值的體現。除此之外,國家在宏觀調控方面有了科學的依據,使我國的房地產經濟健康平穩有序的發展。
(二)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提出
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以前,從橫向上看,有數個部門共同效力于不動產登記制度;從縱向上看,有縣、市、省多層級的相關部門都可以根據其具體職能賦予的權利實行登記行為。
導致這種局面出現主要是因為: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是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建立的,其主要功能是公示不動產權利和維護交易的安全。因此,現有的這種不動產登記格局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交易安全,并呈現出物權登記不一致、給查詢工作制造了麻煩、給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負擔、給國家稅費造成不必要的損耗、加劇了政府的財政支出等問題。
二、不動產登記對房產稅開征的影響情況
《不動產登記條例征求意見稿》的頒布,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談論。不少人將其解讀為征收房產稅的前兆,也有人認為這是響應反腐的另一e措。其實,將不動產登記與征收房產稅相關聯,明顯是種曲解。不動產登記的本質是給產權人確權、維權的過程,是為人民服務的舉動,并非為了對接房產稅。稅收的目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市場供求關系的調節,資源優化配置,收入分配調節,對房地產市場泡沫的產生有一定的預防作用,并了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運行。該制度實施的目的就在于對人們手中的產業提供相應的保護,體現的意圖并不是要與稅收結合在一起,稅收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對于通過該項政策達到征稅目的的理解是對該制度存有一定的認識誤區。
三、制度實施對房價的影響
對于房地產市場而言,實施此項制度并不以降低房價為目的,兩者之間沒有直接的聯系。房價主要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其他因素都起到間接影響的作用,主要還得靠對供求關系的影響來制約房價升高。
(一)不動產登記對房價的影響
不動產登記制度不會對房價造成太大的影響,換句話說,該制度甚至根本不會引起房價的走勢變動。國務院法制辦對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掌控,是從更高的層次來看待的,其在意的是對整個國土、海域、山林的宏觀了解,然后根據這些再從技術層面做出相應規定。那種對不動產登記制度出臺會造成房價大跌的現象顯然不會發生。市場仍然會是決定房價走勢的重要因素。需求決定價格,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那種總想通過權力、政策來干預,通過宏觀調控來左右市場進而影響價格的做法,在中國沒有起到過作用,今后也不會起到作用。
(二)制度實施對二手房價影響
該項政策實施的出發點并不在于對房地產市場的調節,短時間內,房地產市場不會過多的被該制度影響。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目的是使多部門的工作協調一致,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為審批及申請工作提供便利等,使工作流程更為簡潔易操作。現在,二手房地產并不屬于不動產登記的執行對象,對于購房者而言,在具體情況不是很明朗的狀況下會保持一定的觀望態度,從不同行為體現的目的來看,將購房作為投資內容的投資者在此種情況下不會出現大規模拋售的現象。因此,該項政策的實施對于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主要在規范未來房地產市場的運營。政策主要照顧到大部分人的利益,該項政策在實施后,對于二手房市場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如條例雖未明確規定自然人對其名下的房產狀況進行查詢,然而可以根據地址推導出該房產的持有者。此類情況的存在就可能會造成以投資為目的的購房者出手拋售,在供應量方面會有變化的是高端二手房興許稍有提高,這對抑制二手房市場的價格有幫助。政策的實行對于房價的影響在短期內是十分有限的,存在的不利方面是二手房源可能會因此而受到一定的影響。從城市的發展水平來看,在大中城市二手房房源多少對一手房價格造成的影響并不大。就長期而言,不動產登記為房產稅的征收奠定了基礎,假如開始征收二手房的房產稅,對房價走勢必然造成一定的影響。不動產對于房價的影響要從長遠方面來看,隨著調控力度的不斷增大,調控的精準性也將會相應的增加,房價在調控過程中并受到該項政策的影響,其影響會慢慢的凸顯。但是對于市場價格快速上升不會有較為明顯的作用,相對于中國人民對房子的剛性需求而言依舊是杯水車薪。
四、不動產登記對整個房地產經濟的影響
不動產登記在短時期內都是利空的,這種情況或多或少地影響了市場成交心理,大眾受到這種心理影響后最明顯的心理狀態就是觀望。但利空影響是短期的,要想全面推行不動產登記還需3-4年的時間,對市場造成的真實影響屈指可數。不動產登記制度興許會對樓市造成減少投資者數量、短期內擴大商品房供給量、使樓市回歸理性等后果。
五、完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有效手段
(一)出臺《不動產登記法》,協調管理不動產統一登記體制。與瑞典相比較而言,我國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條很多,不過各部門法規之間相互不和諧,以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為出發點,讓《物權法》落到實處,立法部門應對相關發條進行調整,使其和諧一致。在此基礎上,應當制定一套完備的法律法規,例如:《不動產登記法》、《不動產登記條例》,對不動產權利體系、登記機構、登記范圍、程序和辦法進行翔實的規定,從本質上使統一登記的問題得到處理。
(二)引入新的概念――不動產單元,對不動產的概念及內涵進行科學的界定,對于統一登記的理解,不是單純指由單一機構進行登記。人們不應該單獨利用土地,應該將存在并依附之上的相關物納入到管理的范圍中來。所以我國現有的不動產登記管理體系要重新被構建,采用以不動產單元為單位進行登記的方式,這樣不但迎合了生活中人們對土地的利用,使工作更便捷,最重要的是,規避了繁瑣的工作程序,減少了成本使用,提高了登記的準確度,加大了公信力度,使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所以,應該在《不動產登記法》中明確不動產的概念及內涵并且界定產權權利范圍。
(三)構建核心為土地登記,各部門講求分工協作、資源共享的登記體系。該體制適應客觀規律,大多數國家都在用。首先,在自然屬性方面,土地有基礎性和永續性的特點;其次,我國地籍及土地所有權調查工作都已經完成,并且登記發證,與其他部門相比,地籍測量已經差不多實現了全國覆蓋,其技術標準之高非其他部門可比。從瑞典借鑒經驗得出,地籍部門供給統一的地籍圖和宗地代碼,其他部門遵循已給的測量標準,自行登記其負責的部分。
本文就不動產政策的相關方面進行了闡述。該項政策其意義在于對房地產的產權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擴大二手房的房源和為國家的宏觀管理提供科學依據。該政策的出臺對農村土地流轉會有很大的影響,因為土地確權是土地流轉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承包經營權越穩定,產權關系越明晰,越有利于流轉。不動產登記制度不會對房地產行業造成太大沖擊,其在短期內不會對房價造成多大的影響。不動產登記制度全國聯網后可以為日后有可能征收的房產稅提供信息支持但其與房產稅是否征收并未產生直接的關聯。至于一些人提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有利于反腐,在現階段也沒有明確的體現。
參考文獻:
[1]郭明龍,王利民.轉制與應對――論我國不動產登記瑕疵救濟模式的結構性變革[J].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2(5).
[2]王利民,郭明龍.邏輯轉換與制度創新――中國不動產登記瑕疵救濟模式的體制性調整[J].政法論叢,2014(5).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on the Real Estate Market
LIU Xiao-xu
(Jilin Construction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Urban Construction, Changchun Jilin 13000, China)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Bunus”為你整理了這篇市民服務中心稅務窗口先進事跡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為增強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2020年以來,市民服務中心稅務窗口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以納稅人滿意為目標”,在涉稅辦理環節積極優化配置、整合資源,以優化納稅服務為重點,通過“小提醒、小投入、小整合”的“三小”實踐,切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便利、規范、高效的服務。
“小提醒”減少“煩心事”
新辦企業在辦理初期不熟悉業務,經常會出現辦理完營業執照后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的情況。針對這樣的情況,稅務窗口專門發放了《納稅人開業后續涉稅事項溫馨提示》《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事項告知書》,明確納稅人最需要了解的19條內容;在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時,發放紙質涉稅事項提示資料,提前告知涉稅業務和所需材料,做到心里有底;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聯手服務,打破業務壁壘,實現部門間數據信息互通,為企業設立再提速,真正將“最多跑一次”落實到位。
“小投入”帶來“真便利”
去年8月27日下午,王女士來到市民服務中心公積金窗口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工作人員告知她平均工資超過5000元,必須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當時已近下班時間,王女士焦急萬分,稅務窗口首席代表張娜見狀,主動上前詢問,引導王女士來到自助辦稅機前,僅用3分鐘就成功開具完稅證明。“你們的自助機幫了我大忙,不用上單位請假了。”王女士喜悅的說。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部門在市民服務中心設置了1臺自助辦稅終端,已開通了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社保信息的查詢、打印等功能。目前,這臺自助機已為數百名納稅人打印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
“小整合”贏得“百姓樂”
以前,市民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需要填寫三個表,既麻煩又復雜。為簡化工作流程,減少辦理環節,市稅務局與市不動產登記局進行大膽嘗試和改進,將跨部門的《辦理涉稅事項授權委托書》《承諾書》《不動產登記申請表》進行“三表合一”,將填寫項目由原來的10項37條,減少到7項27條內容,7條手寫內容修改為勾選簽字。
作為全省行政審批改革先行區,紹興市正以一種前所未有的熱情,迎接這生機盎然的“春天”。
紹興在行政審批改革過程中,多次跑在全省前列。此次“最多跑一次”,是全省在“放管服”改革上的新探索與實踐。如何真正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馮明率隊的調研督察組赴紹興、諸暨等地開展調研督察。
集成服務,機制創新打通“堵點”
5月1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督察組走進諸暨市行政服務中心,電子屏幕上,連續滾動顯示著可辦理的服務清單,其中已實現“最多跑一次”事項比例達到99.6%。正門口,擺放著多臺多媒體操作平臺供市民直接通過觸摸屏填表。
房產中介張某陪同房子買賣雙方,來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她把買賣雙方的相關資料遞交給新增設的“不動產二手房交易登記綜合受理窗口”,然后交易、繳稅、辦證一窗搞定。
“節省了很多時間,避免了跑來跑去,真是太方便了,服務態度也很好。”張某說,之前辦理二手房交易登記手續,要先陪客戶在二樓的房產交易管理窗口辦理網簽手續,然后到三樓的稅務窗口繳稅。隔一天后,再陪客戶到二樓不動產登記窗口辦理過戶手續。七個工作日后,中介再來幫買方拿房產證。“把買賣房產的夫妻雙方約在一起,本就不容易,辦理過程中又來來回回跑,挺折騰人的。現在一個窗口受理后,買賣雙方只要跑一次就夠了。”
為推動不動產辦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紹興市整合審批事項,實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模式,積極探索聯審聯辦模式,由牽頭單位組織實行聯合審查、聯合踏勘。
進入紹興濱海新城的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都在新城行政服務中心進行。“一窗受理”改革后,企業主不需要一個一個部門跑。
2016年,綠宇環保公司投資一個廢棄紡織品回收項目,從4月29日拍得土地,到6月2日獲得施工許可證,只花了34天。座談會上,該公司總經理助理姜傳忠說:“我從事項目申報10多年,這么高效的審批速度還是第一次碰到。以前往往需要大半年時間。”
但督察中,紹興市行政服務中心反映,目前不動產交易的網簽由建設部門負責,不動產交易登記由國土部門負責,兩塊職能沒有充分整合,制約了不動產交易登記效率的提升。“建議整合不動產交易登記環節,提升效率。”
換位思考,找準辦事企業和群眾的痛點、堵點,努力實現工業投資項目高效審批是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又一生動實踐。
諸暨民營經濟發達,企業訴求多元,為讓“最多跑一次”改革更精準貼近企業需求,該市推行對工業投資項目48天高效審批流程。目前已有9個項目在48天內取得施工許可。
“我們正在探索實施產業園區前置審批服務改革,推行統一區域性能評、環評替代或簡化原有的前置審批,縮短第三方評價時限。”諸暨市常務副市長宣方樂說。
但在操作層面,仍在摸索。諸暨市行政服務中心經信窗口核準員張幼朵說:“產業園區區域性能評如何操作,我們還在探索中,省級層面是否有已經完成區域性能評改革的園區供學習。”
“容缺受理”審批,優化流程提時效
“我們只要安心施工就可以了。”座談會上,說起“最多跑一次”改革,諸暨市佳易襪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何琦文連說“沒想到”:她的公司需要建造一個工廠配套食堂,去了一次市行政服務中心,后來,就不用再跑來跑去辦手續了。
由于10多年前公司項目投資審批的部分資料沒有輸入電腦,本來何琦文以為這次建造食堂的審批手續會很多、很煩人,“提供主要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員進行了容缺受理。”后來,工作人員翻開原始紙質資料檔案,補齊了相關資料。
何謂“容缺受理”,就是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職能部門可先予受理和審查。
在調研督查過程中反映,“容缺受理”為當事人提供了極大便利,不過,在一些行業,使用“容缺”審批手段后,如果相對人不補缺,原前置審批部門又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就會存在隱患。
對此,有基油志建議,全面推行企業誠信承諾制,加大企業失信成本。建議取消各縣市基層窗口原企業、辦事群眾需到窗口進行原件核對步驟,推行全程承諾備案制。
當前,越來越多的人力社保等事項辦理通過信息系統實現“網上辦理”,把窗口的“神經末梢”由服務大廳延伸至企業、社區乃至用戶家中,群眾可以“少跑腿”甚至“免跑腿”。
但是,有些群眾對“最多跑一次”改革知曉度仍不夠。特別是一些年紀大的群眾對具體事項、辦事流程等不清楚。因此,抓好改革的宣傳仍不容忽視。
調研督查時,有個70來歲的村民正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重疾報銷,工作人員耐心講解其不符合報銷條件的理由,盡管村民聽懂了,但仍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督察組指出,類似因為信息不對稱,讓群眾白跑一趟的現象或許是個案,但對具體辦事的群眾來說就是百分百的感受。要切實以群眾獲得感為目標,更多關注群眾滿意度的提升。
除了宣傳,為了讓百姓少“跑”,政府部門還得把身子“蹲下去”。在紹興,著力構建市縣鎮村四級便民服務體系,將縣區級行政審批事項通過授權、機構延伸等方式下放到區域分中心和鎮街便民服務中心。
諸暨率先將服務下沉至村(社區)實現三級聯動,全面提檔升級鎮村服務中心。據介紹,68項市級事項授權下放到基層站所,提檔建設503個村級便民服務中心,把行政審批腳步延長,讓群眾辦事的路程縮短。
不過,座談會上,有基層同志反映,一些審批事項涉及省、市、縣各級,審批層次不一致,個別審批權限下放不到位、無法同城通辦、異地辦理等仍是現實問題。
例如,華天建設公司項目經理周琴英說:“目前,企業投資項目的消防、人防圖審等仍無法在本地辦理,要跑到紹興去辦。”
“企業名稱審核中,有‘浙江’字樣的需報省級主管部門審核滸福縣市沒有權限,估計最快也要兩三天時間。”諸暨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如果下放權限,市縣在公共數據庫進行數據比對,行政審批效能就能得到明顯提升。”
“遠程面簽”,化“長跑”為“零次跑”
日前,諸暨江柏商貿有限公司青海辦事處的汪先生通過“遠程面簽”順利辦理了審批手續。“本來需要坐飛機回來辦理,現在不用出門就能辦理,既省錢又省力。”汪先生說。
何謂“遠程面簽”?這其實是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年4月在推出“最多跑一次”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的基礎上,借助現代通訊媒介,在全省率先推出的新型服務模式。
“窗口在辦理行政審批業務中會遇到‘申請材料中簽名筆跡和之前歸檔材料的筆跡對不上’情況,按照規定,需要當事人拿著身份證來窗口進行面簽。”諸暨市市場監管局牌頭分局工作人員王景璐說,“我們經常碰到當事人在外地或其他原因不方便來窗口面簽,這樣就會耽誤辦理進程,也可能因不能及時辦理對企業造成影響或損失。”
為此,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推出了“遠程面簽”服務。具體流程是借助QQ、微信等媒介,和當事人發起即時視頻,要求當事人在視頻里手持身份證露個臉,并且簽署朗讀聲明書,或者可以將視頻錄制好后發送給工作人員,就可以順利辦理下一步業務了。
“遠程面簽”的背后是“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升級。諸暨開發全程電子化智慧登記平臺,無縫對接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此外,借助微信公共號等平臺,完善事先一次性告知、信息公開制度等,逐步實現網上申報、網上受理、網上審核、身份認證、電子簽章、歸檔等全程電子服務,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腿”。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90號)、《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基〔2021〕27號),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就近、免試、免費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根據戶籍所在地到劃定的施教區學校相對就近入學。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完善報名錄取監督工作機制;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公辦學校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等信息全面公開。
(三)便民服務原則。全面推行“入學一件事”改革,實現入學登記、報名、錄取、結果公布等流程在招生管理系統進行。
二、招生對象
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六周歲(2014 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2014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暫緩入學的證明。
七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招生政策說明
(一)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見附件 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動產(即房產)的,可憑不動產權證在不動產所在地施教區學校登記。針對提供不動產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按“附件 5”處理。
(三)父母系洞頭區合法出國、具備有效證明材料的華人華僑子女,在國內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四)我區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除實驗小學、城關小學、海霞中學外),在申請就讀學校班額允許的情況下,持監護人經商(務工)及房屋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到相關學校進行預登記,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居住地學校登記(見附件2),若人數超出居住地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其父母持有我區 e 居卡及居住證,并有相對穩定的住所(簽訂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并且連續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其中,在靈昆街道入學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區居住一年以上且簽訂一年以上后續住房租賃協議(截至 2021年 5 月 1日)。2.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的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達到半年以上。其中,在靈昆街道入學的,其父母需在本區有相對穩定的職業,且至少一人與本區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子女報名月份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區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稅證明)。
(六)實驗小學、城關小學、靈昆一小、靈南小學、海霞中學均實行分批次招生(具體按附件 6 執行)。
(七)民辦學校(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即原溫州市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與區內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圍為洞頭區和鹿城區。在完成政策照顧對象招生后,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全部對象、全部計劃”的要求,依據招生計劃和志愿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并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未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若招不足,經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跨縣域補招一次。
學校預錄取并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后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符合公辦入學條件但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按照當地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對于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的(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視同放棄),以及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八)公辦學校政策照顧對象于6月15日前到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供相應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民辦學校政策照顧對象提交材料時間見相關學校招生簡章。
(九)洞頭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地址:永嘉縣甌北街道和二村,聯系電話:0577-57761128、57782292); 有輕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施教區學校報名,隨班就讀。
四、政策照顧對象
(一)烈士、見義勇為者子女;
(二)洞頭區區域內的現役軍人子女;
(三)省綠葉獎獲得者、市級及以上勞模子女;
(四)區級引進高級人才、區級以上拔尖人才、市 551 工程人才(第一、二層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 號文件規定的高級人才子女;
(五)對洞頭區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者的子女:
1.區級及以上“三壇”(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和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子女;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師德楷模、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師重教先進個人等榮譽者子女;
3.其它對我區教育事業有特殊貢獻者子女。
(六)區級以上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需要照顧對象子女。
五、報名時間和要求
(一)小學和初中新生入學均通過登錄“浙里辦”手機APP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個別新生需提供材料現場核驗(相關材料見附件 3、附件 4)。每位學生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可以兼報區內民辦學校及招生區域包含洞頭的區外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最多可報 2 所;參與第一輪未完成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補招的學生,每人限報 1 所。
(二)小學新生報名登記時間:6月2日至6月3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6月2日—6月4日)。
(三)初中新生報名登記時間:6月1日至6月30日(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為6月1日—6月3日)。
非溫州市戶籍和不在溫州市小學就讀的適齡少年,需在6月30日前(民辦初中需在6月1日—6月3日期間)將相關材料送報名登記學校審核。
(四)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施教區時間及房屋產權證明有效時間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戶籍于2021年5月1 日之后遷入的學齡兒童和未按規定時間報名的施教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六、招生計劃
學校
2021年招生計劃
學校
2021年招生計劃
班級數
學生數
班級數
學生數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
7
310
海霞中學
6
240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1
40
靈昆中學
5
225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
5
200
實驗中學
7
280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2
80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3
120
東屏中心小學
3
120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1
45
靈昆第一小學
5
200
洞頭區第二中學
4
160
靈南小學
3
120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初中部)
10
480
大門鎮中心小學
3
120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2
80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1
40
鹿西中心小學
1
40
七、工作紀律
(一)加強組織宣傳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本方案分別制定招生實施辦法(細則),并上報區教育局備案,核準后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并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導向,并做好廣泛宣傳引導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報告。
(二)嚴格招生程序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招生程序及時安排組織招生工作,特別要嚴格把關入學條件和年齡,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建立學生電子學籍信息,確保本施教區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學。小學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
(三)建立督查制度
區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督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適齡兒童(少年)父母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予取消該校錄取資格,并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產權、社保、水電費發票等證明的,將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八、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63482142、56723136。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59391878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56728653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56728920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56728176
東屏中心小學:56728152
大門鎮中心小學:56723505
鹿西中心小學:63415600
靈昆第一小學:55872523
靈南小學:86980197
海霞中學:56728807
實驗中學:56728710
洞頭區第二中學:59398969
靈昆中學:55875292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59389986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55895303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55895825
(二)監督舉報電話: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九、附注
本方案于之日開始施行,此前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1.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劃分
2.洞頭區新居民居住地入學學校安排表
3.洞頭區2021年小學新生報名攜帶材料
4.洞頭區2021年初中新生報名攜帶材料一覽表
5.施教區對象提供房產證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6.洞頭區實驗小學等五所學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7.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行事歷
8.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入學對象可報名民辦學校名單
附件1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施教區劃分
學校
施教區
固定區域
自選區域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
新城社區、小樸社區、大樸村、三盤社區
小三盤村、九廳社區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
嶺背社區、上新社區、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后寮村、寮頂村;打水鞍社區和風門社區(原行政村戶籍且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權的居民子女)
城南社區(農齡股、人口股)、后坑村、岙仔村
東屏中心小學
東岙村、東岙頂村、中侖村、洞頭村、壟頭村、惠民村、南策村、大瞿村、半屏社區
后坑村、岙仔村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九仙村、東郊村、白迭村、隔頭村、打水鞍社區(部分)、風門社區(部分)、小長坑村、大長坑村、城南社區(部分)
城南社區(農齡股、人口股)、小三盤村、后坑村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大王殿村、雙壟村、東沙村、鴿尾礁村、海霞村、柴岙村、
九廳社區、岙仔村
靈昆第一小學
靈昆居委會、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王相村、沙塘村
甌江口新區
靈南小學
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
甌江口新區
大門鎮中心小學
大門鎮所轄村居
/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霓嶼街道所轄村居
/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元覺街道所轄村居
/
鹿西中心小學
鹿西鄉所轄村居
/
海霞中學
城南社區、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嶺背社區、上新社區、新城社區、打水鞍社區、風門社區、小三盤村
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有空余學額時面向這三個社區<村>招生)
靈昆中學
靈昆街道各村居、甌江口產業集聚區
/
實驗中學
東屏街道所轄村居;小長坑村、九仙村、隔頭村、東郊村、大長坑村、白迭村;柴岙村、大王殿村、東沙村、鴿尾礁村、雙壟村、海霞村;三盤社區。
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霓嶼街道各村居
/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元覺街道各村居
/
洞頭區第二中學
大門鎮各村居、鹿西鄉各村居
/
附件2
洞頭區2021年新居民居住地學校安排表
學校
居住地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城南社區、上新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小樸社區、小長坑村、九仙村、隔頭村、東郊村、大樸村、大長坑村、白迭村、小三盤村、打水鞍社區、風門社區。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嶺背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上新社區(部分)、柴岙村、大王殿村、東沙村、鴿尾礁村、九廳社區、雙壟村、海霞村、三盤社區。
靈昆第一小學
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甌江口新區
靈南小學
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甌江口新區
東屏中心小學
嶺背社區(部分);東屏街道所轄村居(社區)。
大門鎮中心小學
大門鎮所轄村居(社區)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霓嶼街道所轄村居(社區)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元覺街道所轄村居
鹿西中心小學
鹿西鄉所轄村居
靈昆中學
靈昆街道各村居、甌江口新區
實驗中學
東屏街道各村居;北岙街道各社區(村居)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霓嶼街道各村居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元覺街道各村居
洞頭區第二中學
大門鎮各村居、鹿西鄉各村居
附件3
洞頭區2021年小學新生報名上傳材料
序號
對 象
報名上傳材料
備注
1
施教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的學齡兒童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3
華僑、華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戶口證明;2.洞頭區僑辦證明;3.現監護人公證材料;4.現監護人戶口簿;5.兒童本人的戶口簿或護照。
4
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1.戶口簿;2.父母獲獎等有效證件;軍人子女提供軍官證件(或現役軍人證明)。
到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戶口簿;2.在洞頭區居住且有穩定住所證明;3.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取得營業執照);4.社保材料(就讀靈昆街道小學需提供)。
居住地施教區學校班額已滿時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備注:個別學生上傳材料需現場核驗,請根據學校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核驗。
附件4
洞頭區2021年初中新生報名上傳材料
序號
對 象
報 名 材 料
備注1
備注2
1
施教區戶籍的學齡兒童少年
1.戶口簿。
六年級在洞頭區外小學畢業班就讀的學生,還需提供六年級下冊素質報告單。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的學齡兒童少年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3
華僑、華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戶口證明;2.洞頭區僑辦證明;3.現監護人公證材料;4.現監護人戶口簿;5.兒童少年本人的戶口簿或護照。
4
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1.戶口簿;2.父母獲獎等有效證件;軍人子女提供軍官證件(或現役軍人證明)。
到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戶口簿;2.在洞頭區居住且有穩定住所證明;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4.社保材料(就讀靈昆街道初中需提供)。
備注:個別學生上傳材料需現場核驗,請根據學校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核驗。
附件5
施教區對象提供不動產權證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1.不動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學生及其父母雙方戶口與上述房屋產權人在一起,學生父母又確無其他住房的(需提供無房產證明、實際居住情況與房產地址一致的證明),可持上述不動產權證報名。
2.不動產權證在抵押的,可憑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出具的不動產權證明代替房產證報名;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或正在辦理的,可憑住建局出具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或憑房開公司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報名;屬民間契約、協議或公證類的不能作為入學的不動產權依據。
3.因重點工程建設被拆遷安置的,可用拆遷安置協議書代替協議書中的安置房房產證報名。
4.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份額占比不得少于50%。
5.非住宅用途的房產、不動產權證登記為住宅用房而實際不是用于居住的均不能作為入學報名依據。
6.上述情況之外的,提交區教育局黨委會研究決定。
附件6
洞頭區實驗小學等五所學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洞頭區實驗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與房產均在施教區,且戶籍地址與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以下情況應向學校提交實際居住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電費收據、電視費收據、水費收據等原始憑據):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含)之內;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份額占比不少于50%,但份額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含)之內的。
2021年起,同一套房產3周年內安排一戶產權人子女就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根據“住、戶一致優先”的統籌辦法,實施以不動產證和戶籍登記時間分別距離限定截止時間的月份提前數相加,從大到小排列順序予以錄取(月數相同時,按天數從大到小排列順序錄取;天數相同時,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錄取);如有空余學額,按戶籍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只有戶籍的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根據不動產證辦理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第四批次學生,錄滿為止。未能錄取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洞頭區城關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2022年起,第二批為戶籍與房產均在施教區,且戶籍地址與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第三批為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第四批為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三、洞頭區靈昆第一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戶口在靈昆居委會、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戶口在以上村居的適齡兒童;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在甌江口有房產的業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內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甌江口新區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甌江口新區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業匯總后報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社會事物管理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洞頭區教育局會同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統籌安排第二批次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再統籌安排第三批次學生。
四、洞頭區靈南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戶口在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戶口在以上村居的適齡兒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內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在甌江口有房產的業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內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甌江口新區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甌江口新區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業匯總后報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洞頭區教育局會同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統籌安排第二批次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再統籌安排第三批次學生。
五、洞頭區海霞中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學額,可招錄戶籍在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空余學額不足的,通過搖號錄取。
附件7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行事歷
時間
事項
5月29日前
民辦學校優待、照顧對象登記、資格審核
5月31日前
優待、照顧對象錄取對象名單導入系統并鎖定
5月31日前
對接公證處確認搖號公證相關事項
6月1-3日(9:00—21:00)
公、民辦學校網絡報名(初中)
6月2-4日(9:00—21:00)
公、民辦學校網絡報名(小學)
6月9日前
第一輪民辦學校報名對象資格審核、公示
6月10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初中)
6月11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小學)
6月11-12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初中)
6月12-13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小學)
6月13-14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后空余學額補錄(初中)
6月14-15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后空余學額補錄(小學)
6月16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申請
6月17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名單公布
6月18-19日(9:00—21:00)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報名(小學、初中)
6月21—22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報名對象資格審核
6月23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錄取
6月24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
6月30日(截止下午5:00)
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截止
7月底前
完成公民辦學校招生錄取
8月20日前
各校完成入學通知書發放
9月初
公民辦學校同步注冊學籍
附件8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入學對象可報名民辦學校名單
序號
類別
學校
招生范圍
1
市批區管初中
(1所)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
洞頭區、鹿城區
2
市批市管初中
(4 所)
溫州外國語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3
北大新世紀溫州附屬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4
溫州英才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5
溫州東甌中學
市區(含洞頭區)
6
市批市管小學
(3所)
溫州外國語小學
市區(含洞頭區)
7
北大新世紀溫州附屬學校(小學部)
市區(含洞頭區)
8
溫州英才學校(小學部)
市區(含洞頭區)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今天天氣”為你整理了這篇關于2020年前三季度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進展情況總結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關于2020年前三季度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進展情況總結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進情況
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備門檻。一是推進企業注冊許可便利化,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截至9月,我區企業開辦所需用時保持在1.5個工作日內。二是提升企業開辦規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壓減企業開辦環節,不斷提高企業開辦的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照后減證”改革。對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直接取消審批、取消審批改為備案、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完善措施優化準入服務四種方式實施。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倡導全程網上辦,辦照“不見面”。對于涉及抗擊疫情的登記注冊開辟綠色通道,并結合實際采取容缺后補等受理方式實行特事特辦,利用網上辦事平臺和郵寄服務做到企業登記全程“不見面”。截至三季度末,新登記市場主體共5370戶,其中企業1901戶,農民專業合作社78戶,個體工商戶3751戶。
深化“互聯網+政 務服務”和“一網一門一次”改革。一是以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 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為目標,在政務 服務網上公布了 420 個“最多跑一次”事項和 100 個“最多跑一 次”高頻事項,開通網上辦理渠道,方便群眾辦事、咨詢,行政 許可等六類共 583 個事項網上可辦達 90%。1-9月,累計受理辦 理審批服務事項143997件,接待群眾134245人次,事項按期辦結率100%、群眾滿意率99.16%;加快政務服務智慧平臺“i 安康”推廣,積極引導辦事群眾安裝、注冊“i 安康”手機 APP,不斷提升網上辦事平臺使用率;“互聯網+監管”與市級 系統對接聯通,實現信息共享,精準監管。二是持續抓好12345便民服務熱線平臺。全面落實“群眾有所呼、政府必有應”要求, 暢通“聽民聲、匯民意、解民憂”渠道。按照市上要求,啟動建立“吹哨報到”新模式,目前正在漢濱區有序推進試點工作;積極推進“打電話辦事”可辦事功能,按照市上要求,區上已配 合市上在區級各單位和試點社區進行了多次專題調研。2020年1-9月,全區共辦理工單 12392 件,按期辦結率 100%,回訪滿意97%。三是積極推進“好差評”工作。已建立“好差評”工作機制,目前已在各窗口運行推進,并將評價結果納入各窗口單位考 核體系。四是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實現新開辦企業營業執 照申領當日辦結。五是在政務中心設立復工復產專門窗口,為企 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綠色通道。2020年1-9月,全區共辦理工單12392件,按期辦結率100%,回訪滿意97%。
二、推進十大行動、五大專項行動工作情況
信用體系建設方面:信用體系建設方面:一是制訂了《漢濱區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關于加強信息共享落實聯合懲戒措施的通知》等問題。截至目前,我區在全省信用信息平臺上傳各類信息11萬條,信息上傳量居全市第一;目前我區正加緊完成市級信用信息平臺“雙公示”信息報送工作。二是加強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大力推進信用監管,推行承諾制,讓市場主體和公民講誠信,自主承諾。我區制訂了《漢濱區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關于加強信息共享落實聯合懲戒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截至目前,我區在全省信用信息平臺上傳各類信息11萬條,并積極向安康市信用信息平臺上傳雙公示信息,信息上傳量居全市第一。
在規范中介服務方面:一是公布了《漢濱區區級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二是積極打造中介服務平臺。啟用“漢濱招標采購”信用評價APP軟件,運用實名制管理和通過對從業人員的招投標相關法律知識、業務知識測評,實現對參與招投標活動從業人員進行招投標及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宣傳;提升招標人員、造價員、評審專家的業務素質;提高公司和區招投標采購中心的服務水平;規范招標人和投標人在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行為。三是全面加強中介服務監管。建立全區中介服務機構名錄。我區印發了《關于做好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建立區級中介機構名錄庫的公告》等文件,對行業內中介服務機構名單進行了匯總,各行業部門加強相關機構的監管力度,并對違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
便民服務方面:一是推行“不見面”審批。充分利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將更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事項納入網上辦理,持續提供“網上辦、郵寄辦、預約辦、幫代辦”等“不見面”審批服務,切實為企業群眾服好務,積極引導群眾通過“陜西政務服務網”、“i安康”等平臺網上辦理業務;創新實施申請人網上申請、工作人員后臺審核審批服務新模式;對于有特殊業務確需急辦、必須到現場辦理的,實行分時段實名預約辦理,錯峰辦理。二是深入開展各類變相審批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按照省市統一安排,以漢政辦函〔2020〕100號印發了《關于開展各類變相審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組織相關部門對610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自查,未發現變相審批和行政 許可事項。
“雙包一解”推進情況:今年區委、區政府印發《2020年區級領導和部門包抓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通知》(漢辦字〔2020〕50號),我區29個區級領導包抓重點項目、重點招商項目和重點企業,努力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一是明確了包抓領導責任。根據企業和項目需求,深入實地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二是幫助企業解決生產要素保障,對因電力、原材料等關鍵要素制約正常生產和項目建設的,積極協調推進解決。三是幫助企業解決發展資金困難,對周轉資金短缺的企業,積極協調金融部門、融資擔保機構、投資公司,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四是協助企業實現招商引資目標。幫助企業尋找戰略合作伙伴,引進戰略投資者,引進投資規模大、產業體系好、帶動能力強的工業項目方面取得突破,幫扶企業做大做強。截至目前,我區29個區級領導包抓重點項目32個,包抓招商項目36個,包抓重點企業31戶。梳理重點企業問題41個,已解決銷號問題31個,剩余10個問題正在協調解決。
三、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工作情況
一是制訂了《漢濱區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將任務細化分解到各單位,建立的信息報送機制,夯實工作責任。二是企業開辦推行標準化、智能化、自動化的全程電子化登記,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全流程在線申報,確保實現企業開辦3個工作日內辦結。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推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三是方便登記財產,推行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聯互通。提供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服務。四是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和現場自助查詢服務。公眾、機構注冊并實名認證后,通過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系統進行查詢。 推行納稅“最多跑一次”, 實行納稅人線上“一表申請”“一鍵報稅”, 持續優化金融服務。五是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統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證明事項,方便群眾、企業辦事。通過受理群眾、企業投訴、檢查等手段,評估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成效,堅決杜絕已取消的證明事項繼續存在或變相存在。
四、復制推廣和借鑒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推進情況
學習借鑒和復制推廣先進經驗,對標先進地區,學習先進地區好的做法。我區印發了《漢濱區2020年復制推廣和借鑒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實施方案》,明確了部門責任和任務,推進政策落實落地。9月份我區組織相關部門先后到嵐皋、 漢陰、紫陽等縣進行考察學習,借鑒先進經驗。
各位領導:
下午好!
按照今天會議安排,我就學校建設過程中有關建設手續辦理的情況,進行匯報。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下面,結合第四完全學校建設手續的辦理,從三個方面匯報:一是辦理流程,二是主要做法,三是體會感悟。
一、辦理流程
項目建設手續的辦理可以概括為“三多一重”即:涉及部門多、審批事項多、辦理程序多、協調任務重。
第四完全學校(展示流程表),從項目選址到施工證辦理共十大項,歷時兩年(2017年2月--2019年1月),辦理過程中主要經過市、區近20個部門審批,協調組織第三方評審13次,辦理122個事項,加蓋相關部門公章164個。辦理成果
目前,第四完全學校建設手續辦理實現了所有手續齊全。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不動產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二、主要做法
1.堅守法治思維
教育中心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大家都要牢記三句話----常懷敬畏之心、尊重靠自己贏得、態度決定一切。常懷敬畏之心就是要求我們:敬畏工作,敬畏規矩。因此,在學校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我們自始至終堅持按程序走、按規矩辦。因為一個項目沒有手續就屬于違法建設,輕則追責罰款,重則違規違法。住建辦領導溫馨提醒我們:經濟處罰30萬元以上,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所以,建設手續再難辦也必須辦,辦手續再辛苦也必須做,這不僅僅只是對工作負責,更是對我們自己負責。
2.采取“盯、關、跟”工作方法
這是孟主任在督促、推進學校建設工作中,教給我們的工作方法。“盯”即緊緊盯住、“關”即時刻關注、“跟”即及時跟進。教育中心要求我們校建辦人員“事經我手不耽擱、工作因我無差錯、教育由我而精彩”。
前期建設手續辦理快慢直接影響項目能否盡快實施。按照市政府要求,為推進完全學校建設,四區均成立校建辦,具體負責手續辦理和施工管理。在學校建設手續辦理過程中,孟主任要求校建辦同志們“盯”緊所辦事項,“關”注辦理進程、“跟”蹤辦理結果。由于校建辦人員少,在辦理手續過程中,大家既有分工,更要協作。每個項目手續確定一名負責人,一人牽頭、多人配合;市級層面的誰協調、區級層面誰對接、具體事務誰辦理,做到人人有分工、人人有職責。同時,形成“日清周結”的工作機制,對負責的事項,每天匯報落實情況,每周五下午總結辦理情況。
三、體會感悟
1.干好工作離不開領導重視
學校建設項目手續辦理得到市、區領導的高度重視,區管委會領導多次在項目推進會上明確要求,項目建設要合法、合規,項目開工前建設手續必須辦齊,盡量減少項目建設后遺證。領導的指示就是方向,方向明確了,我們就能保持頭腦清醒,思路清晰。孟主任更是多次主持召開項目推進會,在項目手續辦理過程中給我們捋思路、教方法。
2.干好工作離不開部門支持
學校建設項目手續辦理真是有勞兄弟部門的大力支持,沒有大家的全力幫助,就不可能有今天手續齊全的好結果。區發改局是有求必應,積極主動。區國土建設局幫我們出主意、想辦法。區規劃分局專人負責,及時服務。區住建辦及時提醒,快速辦理。總之,在學校建設手續辦理過程中,各部門不分份內份外,經常給我們出思路、想辦法,幫助我們解決難題。
一、貫通落實宏觀政策與“放管服”改革舉措
1.貫徹落實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加強直達資金日常監控,確保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及時落實到相關企業和個人。(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對公用事業、港口物流等領域涉企收費開展檢查,整治部分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違法加價等行為。清理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不合理附加費用,加強銀行服務項目和收費公示,建立健全銀行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2021年3月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退還違法違規所得等情況開展檢查,確保亂收費問題整改到位。(縣市管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人行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商業銀行優化再造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發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信貸服務。探索建立水電氣、納稅、社保等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充分運用各類信用信息平臺,強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應用場景,加強相關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貸發放方面的應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發展。〔縣發改局(金融辦)、人行支行、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稅務局、縣市管局、縣醫保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持續穩定和擴大就業,破除影響就業特別是新就業形態的各種不合理限制。簡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加強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業務協同和就業信息共享,在戶籍、醫療、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就業保障和服務。清理對職業資格培訓和技能培訓類民辦學校在管理人員從業經驗、培訓工種數量等方面設定的不合理要求。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互聯,加快推行“一點存檔、多點服務”。(縣教體科技局、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優化審批服務,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復或新增的審批事項,落實助企紓困政策。(縣行政審批局牽頭,縣發改局、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創造力
6.持續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做好劃轉承接事項的流程再造,全面實施“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不斷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加大事項劃轉和人員配備力度,建立健全審管聯動機制。依據中省市編制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對縣級現有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進行調整,落實中、省、市關于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相關規定,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縣行政審批局、縣委編辦牽頭,各鎮、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認真做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細則,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政策解讀,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縣行政審批局、縣市管局牽頭,相關行業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8.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探索創新投資管理服務方式,不斷精簡優化審批程序、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縣發改局牽頭,各鎮、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精簡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壓縮審批時間。(縣住建局牽頭,縣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嚴格控制強制性認證目錄,推動將強制性認證目錄中適用自我聲明方式的產品種類擴大至30%,進一步整合劃分過細的認證單元。增加指定的認證機構數量,對不涉及產品安全的變更無需申報,壓縮認證時間和成本。(縣市管局牽頭,縣級有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優化藥店開設審批,對申請開辦只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取消零售企業籌建審批,清理對開辦藥店設定的間距限制等不合理條件,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縣市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牽頭,縣級有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12.依據中省市公布的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編制公布本級行政備案事項清單,規范實施備案程序,嚴防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縣行政審批局牽頭,相關行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2021年底前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縣市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牽頭,縣級有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對具備條件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管理。(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住建局牽頭,縣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根據國務院修訂的《企業注銷指引》,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強化稅務、社保、金融、市場監管等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擴大簡易注銷范圍,讓市場主體進得來、退得出。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探索開展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注銷工作,進一步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縣行政審批局牽頭,縣人社局、人行支行、縣稅務局、縣市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公正監管,管出公平和質量
16.提高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按照中省市安排,嚴格規范行使裁量權。(縣司法局牽頭,縣市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與跨部門協同監管等監管方式融合。將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與被抽查對象的信用等級、風險程度掛鉤,提升監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門聯合審查,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機制,持續完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范圍,將更多事項納合抽查范圍,基本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縣市管局牽頭,各鎮、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機制,推動監管信息互聯互通,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和信用修復工作。(縣發改局、縣市管局、人行支行牽頭,縣政府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與省上系統對接聯通,推動形成統一規范、信息共享、協同聯動的“互聯網+監管”體系,不斷提高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縣政府信息中心牽頭、縣行政審批局配合,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規范城市管理部門執法行為,制定公布城管執法標準和要求,加大對隨意執法等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行為的查處力度。(縣住建局、縣司法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守好安全和質量底線,對疫苗、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對相關企業、環節實行100%巡查抽查。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現和懲處力度,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領域,建立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等制度。(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管局、縣經貿局、縣衛健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探索監管新標準和新模式,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開放兼容監管等。探索開展“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等新型監管模式。(縣發改局、縣教體科技局、縣經貿局、縣市管局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優化互聯網醫療發展環境,鼓勵支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拓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應用,積極開展互聯網問診、健康咨詢、遠程輔助診斷等服務,探索實現線上咨詢與線下診療銜接,推動依托實體醫院的“互聯網醫院”建設。(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優化服務,服出便利和實惠
24.以建設數字政府為引領,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采取電子認證、“快遞+政務服務”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進一步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24小時不打烊”的在線政務服務。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做到網上全程可辦。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高頻電子證照標準化應用,在更大范圍實現“一網通辦”。同時,兼顧好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線下補充手段,有針對性地提供人工指導和服務,絕不能出現歧視現象。(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府信息中心牽頭,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理。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擴大將涉稅資料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范圍,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縣稅務局牽頭)
26.優化水電氣網等公用事業服務,清理報裝過程中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優化外線施工辦理流程,對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路政許可、占掘路許可、物料堆放許可等環節實行并聯審批,探索實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供電分公司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持續優化公證服務,加快推進高頻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逐步實現申請受理、身份認證、材料提交和繳費等各環節全程網上辦。(縣司法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優化醫療服務,參保群眾可自主選擇使用社保卡(含電子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就醫購藥。推進居民健康檔案、身份識別、基本診療信息在醫療機構間的共享互認,優化就診流程、提高診療效率,落實安全責任、保護患者個人隱私。(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人社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29.按照中省市統一安排部署,積極協調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數據信息跨省共享互認,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縣行政審批局牽頭,各鎮、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加強縣、鎮政務服務大廳規范化建設,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充分發揮政務大廳等“一站式”服務功能,加快實現一窗受理、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推進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向鎮(辦)、村(社區)延伸,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對多個關聯事項探索實現“一件事一次辦”,減少辦事環節和所需證明材料。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讓企業和群眾成為監督者、推動者和受益者。充分發揮12345熱線優化營商環境“總客服”作用,暢通企業群眾咨詢、求助、建議、投訴、舉報渠道,實現企業群眾訴求“一號響應”。(縣行政審批局牽頭,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31.加強不動產抵押貸款和登記業務協同,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廣應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便利企業和群眾融資。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2021年底前實現不動產抵押登記線上線下同步辦理。(縣自然資源局、人行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32.進一步簡化養老、醫療、失業等社保參保、轉移接續等手續流程,擴大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覆蓋面。全面實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一地辦理”,簡化工傷保險領域證明材料和事項,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建立困難群眾主動發現機制,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暢通困難群眾求助熱線,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救助。(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醫保局、縣扶貧局、縣殘聯等相關單位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33.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清理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確保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落實好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清單之外不得設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資,進一步做好安商穩商、招商引商工作。優化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利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對外商投資項目實行“一口受理、在線審批、限時辦結”,提升外商投資便利化水平。(縣發改局、縣司法局、縣招商服務中心、縣經貿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市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統籌協調,增強改革工作合力
34.各有關部門要突出“勤、快、嚴、實、精、細、廉”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風推動改革任務高質量完成。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分階段細化重點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時限的目標舉措。對于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要加大研究協調力度,及時督促解決,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體成效。(縣政府辦牽頭,各鎮、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鼓勵支持各鎮、各相關部門大膽創新,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難題。充分調動和發揮推進改革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舉措,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以點帶面推動全縣營商環境更優。(縣政府辦牽頭,縣發改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