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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省政府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改善大氣環境的意見》(政發【】87號)、《省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市藍天工程行動方案(—2015)》(府辦發【】78號)。
(二)工作目標
1、年起新建或改造的油庫、加油站及新投運的油罐車,須同步實施油氣污染治理。
2、2012年12月底前我市轄區內的所有油庫、油罐車和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并通過驗收。
本方案中的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單指汽油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
二、職責分工
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各縣(市、區)政府及環保、發改、財政、安監、消防、質監、交通運輸等部門。為形成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現將各縣(市、區)、市有關部門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市環保局牽頭組織油氣治理推進工作,具體負責對全市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達爾所屬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治理改造下達限期治理任務、組織驗收等工作;負責全市油氣治理的宣傳引導等。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達爾所屬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治理改造時間的統籌安排,確保供油穩定。
市消防支隊負責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氣治理改造過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批、監管和驗收工作。
市安監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加油站、儲油庫按照《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辦法》(府發【】70號)實施油氣治理改造工作。
市質監局負責全市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改造后加、儲、運油計量設備的計量檢測和涉及量值的技術服務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全市油罐車實施油氣治理改造。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落實油氣治理改造的財政獎勵或經濟補助政策。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轄區內除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達爾外的社會加油站、儲油庫及油罐車的油氣治理改造工作,包括下達限期治理任務、統籌安排治理時間;負責轄區內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氣治理改造的安全審批、監管、驗收等。
三、工作步驟
(一)制訂工作方案
1、市環保局會同市發改委、交通局開展對轄區內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基本情況及是否安裝油氣回收系統情況調查摸底。
2、各縣(市、區)政府應制定本地區社會化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本地區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時間進度,于年5月25日前報市環保局備案。市環保局、市發改委會同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達爾分公司制定所屬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改造計劃。
3、為確保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成效,各油品經營單位應根據“庫、車同步,先于油站”的原則安排回收治理工程進度。
(二)實施治理改造
1、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地區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度安排,分期分批下達限期治理任務,并督促各油品經營單位在收到通知書之后的一個月內上報改造治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2、各油品經營單位應按照一站(庫/車)一案的原則,在限期治理任務下達的一個月內,逐站(庫/車)上報治理改造技術方案,并在限期內完成治理改造。
3、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達爾所屬油庫、加油站、油罐車由市環保局下達限期治理任務,改造方案和設計施工圖統一報市環保局備案。
4、年銷售汽油量大于8000噸的加油站應預留油氣排放在線監測系統的接口。鼓勵有條件的加油站安裝油氣排放在線監測系統。
5、市交通局應會同市發改委、公安、質監部門督促有關單位加強對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油罐車改裝單位應為列入國家發改委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具有生產油罐車資質的廠家。油罐車改造完成后,罐體應經質監部門檢測,檢測合格后,憑檢驗合格證到公安、交通部門年審。未到年審期限的油罐車完成改造后可提前進行年審。
(三)組織驗收
1、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治理任務完成后,各業主單位應向下達限期治理任務的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相關部門應及時組織驗收。
2、加油站、油罐車及油庫污染物排放驗收嚴格按照《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和國家《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HJ/T431-)以及省有關驗收要求進行。
3、加油站及油庫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程后,要經過防爆電氣檢驗、計量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后要經過機動車安全性能檢驗合格和計量檢測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
四、工作要求
(一)油氣排放治理要求
1、油庫、加油站的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方案須按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權限報縣級以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
2、鼓勵場界距離民用建筑物50米以內的加油站加裝油氣后處理裝置,處理儲油罐小呼吸產生的油氣排放。
(二)油氣治理改造防爆要求
1、防爆電氣改造單位原則上應為原防爆電氣制造單位,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規定,制造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防爆電氣企業應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防爆電氣改造單位應按照《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3868)系列標準的要求將改造技術文件和改造后的樣機送經國家授權的防爆電氣檢驗單位進行技術文件審查和樣機檢驗,檢驗合格后有檢驗單位頒發“防爆合格證”。
3、防爆電氣改造單位取得“防爆合格證”后,方可按照《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3836)等標準實施防爆電氣的改造工作。
4、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對加油站、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過程中防爆、防火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三)油氣回收質量技術監督要求
加油站、儲油罐、油罐車經過油氣回收改造后,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其他要求
1、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裝置或設施須通過具備相應資質的相關認證機構的認證。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2、油庫、加油站、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須在不影響地區油品穩定有序供應的前提下,有計劃分期分批實施,按時保質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當而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響。
3、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稅務、計量、消防(包括安全距離)、建設、規劃、安全運輸、安全生產等問題的,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油氣回收工作是藍天工程的重要內容,要在市藍天工程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環保局牽頭、發改委、財政局、消防支隊、安監局、質監局、交通局組成的油氣回收工作聯合辦公室,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各縣(市、區)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制度。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有關地區、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油氣污染治理任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格按照目標任務,各負其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確保責任到位、考核到位。
(三)強化協同推進。為加快推進我市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市及各縣(市、區)相關職能單位要為各油品經營單位油氣回收治理審批、備案、驗收等工作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對逾期未完成任務的,環保部門應依法予以處罰;未經環保部門驗收通過的,發改委不準予審核上報領取成品油零售經營證書;未經檢驗合格的油罐車,交通主管部門不準予通過油罐車年度審驗。
2016年7月25日,縣住建局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大氣污染攻堅實施方案要求,有效防治全縣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成立了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騰出專門的辦公室,抽調5名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并任命周xx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該同志被抽調到局揚塵辦后,主動挑起全縣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重擔,并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覺悟,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終保持著“干一行,愛一行”的精神,團結同志、遵紀守法,深受領導、同事的好評。
一、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一是加強業務知識學習。他非常重視提高揚塵辦干部職工的整體素質,經常組織開展理論和業務學習,使全處職工隊伍素質不斷得到提高。如組織揚塵辦同志共同學習省、市、縣各級有關揚塵防治的文件精神,把各級文件精神吃透領會透,并虛心向專家請教業務知識,以便更好地開展揚塵防治工作。二是注重隊伍團結。工作中,他認真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調動揚塵辦同志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根據揚塵辦的工作特點,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團結協作,并參與編寫揚塵治理驗收資料、建立周報、日報制度,使揚塵辦同志在工作上、思想上多溝通、多聯系,,對同事多理解,少埋怨;多尊重,少指責。以控制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共同的目標團結職工,以自身的行動帶動職工,從而推動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三是抓好作風建設。在工作作風上,他以身作則,冒著醋暑帶領揚塵辦同志下建筑工地一線,為建筑施工管理人員普及揚塵防治知識,不喝工地一口水,不抽工地一根煙,要求揚塵辦同志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意識,發揚“愛環境、做主人、奉獻在崗位、滿意在社會”的行業精神,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在他的帶領下,自揚塵辦成立以來,全縣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得到了各級領導的肯定。
二、揚塵防治無小事,宗旨在心中
揚塵辦成立以來,他感覺全縣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他化壓力為動力。首先他參與制定并下發了《新縣2016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整治標準、時間要求等內容,實行層層負責制,細化分工,責任到人。在局黨委的直接領導下,多次組織召開了全縣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推進會,對我縣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通報了存在問題的建筑工地,要求各部門、單位和企業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合力,并協助局黨委與各建筑施工企業簽訂了《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和《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確保揚塵治理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二是強化執法監管、措施到位、成效顯著。結合揚塵治理攻堅戰方案和施工現場標準化要求,建立了建筑施工現場網絡遠程監控平臺,與全縣各建筑工地監控對接,實行全天候不間斷監控督查制度。重點督查施工道路硬化處理、裸土覆蓋、門口是否設有洗車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閉保存并隨時清運等情況。所有未達標的在建工地實行停工整改,要求嚴格按照“六個到位”、“六個百分之百”的標準進行限期整改,經復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對拒不整改的工程項目進行處罰。截止目前,在周xx同志的帶領下,對全縣48個在建工地下達了停工整改通知42份,整改到位經驗收合格的工地有34個,搭建、翻新圍擋3000余米,新增施工道路、場地硬化2萬余平方米,新增沖洗設備31臺,覆蓋裸露現場4萬余平方米,新增安裝攝像頭工地31個,切實做到不查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機制制度不完善不落實不放過,嚴厲打擊違法及不作為等行為,落實揚塵治理費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列入專項工程造價制度。全力推動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三是注重宣傳引導、營造公眾參與氛圍。充分利用網站、電視、微信公眾號、宣傳欄等途徑,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組織開展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對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的監督。同時,要求各施工單位通過宣傳標語、宣傳版面等形式,對施工作業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防治施工揚塵污染的意識,懸掛宣傳標語40余條,設立宣傳展板8個,營造了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濃厚氛圍。四是揚塵治理常態化,促進長效管理機制。為了促進全縣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落到實處,他帶領揚塵辦同志開展了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回頭看”檢查工作。并組織召開了第二次全縣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推進會,制定了《新縣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復查和“回頭看”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的、重點任務、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確保全縣已經揚塵治理合格的建筑工地不出現反彈,將揚塵防治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三、廉潔奉公,情系民生
(一)總體目標
認真落實2009年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深化市區煤煙型污染治理工作,確保2009年9月30日前市區全面完成燃煤鍋爐、茶浴爐煤煙型污染治理任務,徹底消除市區“冒黑煙”現象,進一步改善*市區的大氣環境質量。
(二)基本任務
1、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250臺356蒸噸煤煙型污染治理任務。
2、市環保局完成承擔的9家17臺63.7蒸噸燃煤鍋爐的整治任務。
3、四區政府完成承擔本轄區內的除市環保局承擔整治任務以外的所有燃煤鍋爐的整治任務。其中:城東區49家59臺39.49蒸噸,城中區46家61臺51.03蒸噸,城西區17家22臺24.65蒸噸,城北區51家58臺56.04蒸噸。
4、三縣政府完成承擔2009年目標確定的燃煤鍋爐治理任務。其中:大通縣50蒸噸,湟中縣40蒸噸,湟源縣35蒸噸。
5、四區政府在完成基本任務的前提下,必須對轄區內所有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燃煤設施進行整治。要以創衛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對2007?2008年度治理效果不佳、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單位加強跟蹤管理,堅決予以整治,徹底消除“冒黑煙”現象。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統一部署、分級負責、分類指導、齊抓共管、全面推進的原則。
(二)堅持對超標排放、污染嚴重的燃煤鍋爐進行全面徹底整治的原則。
(三)堅持對市區所有污染物超標排放或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的經營性茶浴燃煤鍋爐全部進行更新改造的原則。
(四)堅持使用清潔能源與推廣使用型煤、水煤漿、節能環保型燃煤鍋爐相結合的原則。
(五)堅持城市禁煤區必須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的原則。
(六)堅持對以往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燃煤鍋爐繼續進行徹底整治的原則。
三、實施內容
(一)實施對象:市區內除單戶居民取暖以外的所有燃煤鍋爐。具體包括:市區內所有的燃煤工業窯爐、采暖鍋爐和各類茶浴爐。
(二)實施范圍:*市城東區、城中區(含城南新區)、城西區(含海湖新區)、城北區四個行政轄區。
*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的東川工業園區、生物科技產業園區、南川工業園區、甘河工業園區由各園區管委會負責開展治理。
大通縣、湟中縣、湟源縣的縣城建成區域,三縣政府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一并執行。
四、主要措施
(一)已經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輕質柴油和電等清潔能源的各種鍋爐,繼續使用原有設備和燃料,未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其設備和燃料,一經發現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二)*市禁煤區內的單位,必須使用天然氣、電、輕質柴油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城市禁煤區內禁止審批任何使用燃煤鍋爐的項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
(三)控煤區范圍內不具備使用清潔能源條件的單位,推選使用型煤、水煤漿和新型節能環保型燃煤鍋爐。原則上不再審批0.7兆瓦以下燃煤設施,嚴格控制現有燃煤設施的使用數量,其排放的污染物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對不具備使用清潔能源條件的單位,必須由建設單位向環保部門提供中油燃氣公司證明;應選用經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審查,在市環保產業協會登記備案的型煤、水煤漿和新型節能環保型燃煤鍋爐及生物質能產品。
(四)新建、改建、擴建燃煤鍋爐和茶浴爐項目的單位必須履行環評審批手續,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程序規定及環評批復要求,安裝燃煤設施。
(五)對未批先建、已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燃煤設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7條規定,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并處相應罰款。
(六)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或使用污染嚴重的燃煤設施拒不整改的,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市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對污染嚴重,經治理仍不能達標排放的燃煤設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拆除污染嚴重的燃煤設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協調推進工作
市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階段性整治任務。各區縣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也要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協調推進本區域的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切實落實治理任務。
各單位要在每月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不得借故拖延。
(二)明確部門職責,實行分工協作
1、市環保局負責*市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的協調和督導,協助四區做好現有燃煤設施的監測和治理改造后的驗收監測工作。同時,充分發揮環保“110”指揮中心作用,加強環保案件和“110”熱線舉報案件的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煤煙型污染問題及時進行徹底查辦。
2、四區三縣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燃煤鍋爐、茶浴爐基本情況的調查、建檔,制定整改方案,下達限期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對下達限期治理計劃逾期未完成的,依照法律程序,按照分級管理權限,由區縣政府下達關停決定,必要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堅決拆除、沒收污染嚴重的燃煤設施。
3、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負責做好燃氣鍋爐、型煤鍋爐、水煤漿鍋爐和新型、節能環保鍋爐的登記、審核、備案及推介工作,為環保鍋爐生產企業和用戶搭建服務平臺。
4、環保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審批的原則,負責對新、改、擴建燃煤設施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審批,對已完成治理改造的燃煤設施進行驗收。
5、市發改委、市經委、中油燃氣公司負責協調天然氣供應,保證各區煤煙型污染治理工作中天然氣用氣需求。
6、市經委要加強煤炭行業的管理,對*地區煤炭市場進行專項整治,嚴格煤質要求,禁止高硫煤、劣質煤種流入*市區煤炭市場。
7、市質監局要對進入*市場各種鍋爐的安裝調試和產品質量認真把關,加大監管工作力度,確保各種鍋爐安全運行。
8、市民政局牽頭,與區級政府共同做好轄區內駐軍、武警部隊的煤煙型污染治理工作。
9、市政府各部門及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對所屬單位的煤煙型污染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負總責,加強督導,幫助所屬單位籌措治理資金,保證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10、市城管執法局要配合市、區環保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查處市區燃煤設施“冒黑煙”現象。
11、市監察局牽頭負責對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督辦,定期檢查工作進展情況。
12、市考核辦要將全市煤煙型污染治理工作目標納入全市目標考核體系,進行年終考評。實行問責制,凡未完成煤煙型污染治理目標任務或在采暖期發生“冒黑煙”現象的單位,不得評為當年實績突出單位。
(三)強化輿論監督,營造工作氛圍
1、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宣傳,不斷提高公眾對使用清潔能源、潔凈型煤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等方面重要意義的認識。
2、發揮廣大群眾、環保行風監督員的監督作用,廣泛動員群眾支持和參與煤煙塵污染防治工作,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對發現的煤煙塵污染現象積極向政府和環保部門舉報,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3、加強新聞輿論的監督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督察作用,定期信息,對防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和曝光。
4、*晚報社、*電視臺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限期治理和關停名單。
(四)治理資金籌措與使用
1、市級財政安排400萬元,用于煤煙型污染治理補助資金、工作經費和鍋爐監測費用。
2、區縣政府必須安排相應的煤煙型污染治理資金,用于區縣范圍內的治理補助,并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生產經營性單位自行籌措治理資金,不列入政府補助范圍。
4、煤煙型污染治理補助原則上按每蒸噸1萬元。列入市級治理補助范圍的,從市級治理補助資金中給予補助;區、縣確定給予治理資金補助的單位,市級原則上按1: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助。
5、市級治理補助資金的使用由市煤煙型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六、實施步驟與階段劃分
(一)普查建檔階段:2009年1月2日?2009年4月15日
區縣政府組織完成轄區燃煤設施的摸底調查,建立檔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2009年煤煙型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二)限期改造階段:2009年4月15日?2009年8月30日
1、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區縣政府按管轄范圍分批下達污染物超標排放燃煤設施限期治理計劃,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并督促整改。
2、市環保局根據實際情況,下達市級管轄單位的限期治理計劃,并督促整改。
3、對2008年延期進行限期治理的單位要限定完成時間,進行限期督辦。
(三)復查督辦階段:2009年9月1日?10月15日
*市煤煙型污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各區縣燃煤鍋爐和茶浴爐的整改進展情況進行復查、督辦。
一、組織領導
**市查堵原煤進城工作由**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落實。
二、工作目標
根據《關于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全面推廣使用潔凈煤的實施方案》的要求,嚴厲查處將原煤運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行為,實現中心城區單位內部燃煤鍋爐和城鄉結合部5000多臺立式燃煤小鍋爐推廣使用環保型煤的目標。
三、職責分工
(一)各區人民政府。
成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環保、公安交警及行政管理執法等部門開展本轄區內查堵原煤進城工作。
(二)市環保局。
組織全市范圍內的查堵原煤進城工作,負責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具體措施,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查堵原煤進城工作進展情況。同時成立查堵原煤進城工作巡查組,對各檢查點的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三)市公安交警支隊。
與市環保局、市執法局共同做好原煤進城的查堵工作。具體負責攔截無準入證擅自拉運原煤進城的車輛。
(四)市執法局。
協助市公安交警支隊、市環保局做好查堵原煤進城的協調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工作安排。
查堵原煤進城工作從20**年9月5日起至20年4月1日結束。各區環保局、交警大隊、執法局抽調專人組成檢查組,實施24小時晝夜檢查。同時設立若干個流動檢查組,負責對市區各供熱站使用潔凈煤和各檢查點查堵原煤情況進行巡查。
(二)檢查點設置。
在進入市區的主要路段,設立10個查堵原煤進城工作檢查點:
五、處罰措施
根據《**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對下列情況進行處罰:
(一)凡在檢查點查堵的非法拉運原煤車輛,對司乘人員進行處罰后,責令其將原煤運回銷售地。
(二)凡在市區范圍內查堵的非法拉運原煤車輛,對司乘人員進行處罰后,責令其將原煤運至指定地點卸載,運輸費自理。
(三)凡擅自運入原煤的單位,按規定予以處罰后,責令該單位將原煤拉運至指定地點卸載,運輸費自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檢查點要在顯著位置設立工作警示牌,并告知過往車輛相關政策。
(二)各檢查點執勤人員要恪盡職守、嚴格執法,凡擅自脫崗或離崗的,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人員及領導責任。
(三)市、區環保部門要做好“12369”環保投訴電話的值班工作,嚴格落實值班制度。
(四)設立舉報獎勵制度。凡舉報并經環保部門查實的,予以舉報人50元獎勵。
(五)確因生產條件所限,需要使用原煤的單位,必須經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市環保局辦理拉運原煤準入證。市環保局應在核發的準入證背面注明供煤單位、用煤單位、運煤車牌號、運輸線路、有效期限。
通過城鄉容貌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使城鄉容貌環境得到徹底改善,實現我縣城鄉容貌規范有序,城市景觀顯著提升,居住環境明顯改善,形成整潔、亮麗、優美的縣城景觀環境。
(一)環境衛生治“臟”。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解決道路和施工揚塵、積存垃圾、衛生死角、沿街污漬、污水四溢、裸土見天、白色污染等問題。
(二)容貌秩序治“亂”。全力整治縣城容貌秩序,重點解決攤點亂擺、亂貼亂畫、店外亂占、牌匾亂設、車輛亂停等問題。
(三)城鄉建筑治“違”。大力整治城鄉范圍內違法建筑,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未批先建、超期臨建、亂搭亂建的違法違章建筑。
(四)園林綠化增“景”。鞏固省級園林縣城成果,加大園林綠化管護,上檔次、出特色、出品位,進一步提升縣城綠化質量和水平。
(一)環境衛生治“臟”。
1、開展全縣義務勞動。建立“縣領導包區域、黨政機關包路段”的管理機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覆蓋縣城范圍內的義務勞動,實現環境衛生長效管理。重點做好縣城內主次干道路兩側及重要節點部位的綜合治理,保持路面和出入口整潔,及時清理積雪、雜物、拋撒物等,清除路肩及綠化帶內雜草、垃圾,對道路兩側視線范圍內的積存垃圾、雜物進行清理,消除衛生死角,實現整潔美觀。
牽頭單位:政府辦;責任單位: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責任區劃分附后)
2、強化清掃保潔管理。嚴格執行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標準,做到主次干道保潔全覆蓋,實行垃圾落地限時制,重點地段和重點部位實行16小時保潔,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0%以上,做到“六凈五無”(路面凈、便道凈、道牙凈、收水口凈、樹根凈、墻根凈,無瓜果皮核、無雜草樹葉、無垃圾污物、無紙屑、無人畜糞便)。禁止垃圾、落葉焚燒。
牽頭單位:住建局
3、強化環衛設施管理。加大環衛設施、設備投入力度,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垃圾中轉站和垃圾運輸車輛管理,按要求設置果皮箱、垃圾桶等環衛設施,并及時保潔維修,確保環衛設施正常發揮作用;做好公廁保潔,按時對外開放,保持干凈整潔、設施完好。
牽頭單位:住建局
4、強化垃圾收運管理。
(1)嚴查亂倒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和建筑垃圾行為,提高收集轉運效率,做到日產日清;規范沿街門店裝修行為。
牽頭單位:住建局
(2)抓好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環衛工作,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建立專人日常保潔和垃圾轉運制度。
牽頭單位:桑園鎮
(3)醫院等衛生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垃圾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及行業標準進行無害化處理。
牽頭單位:衛計局
(4)進一步加強縣城建成區內各居住小區環境衛生管理,打造“優美、健康、潔凈”的宜居環境。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物業公司
5、強化河道水系治理。加強__河、__河、__渠等縣城水系及兩岸護坡管理,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水面漂浮物、積存垃圾、亂搭亂蓋、亂排污水等行為進行整治和糾正,保證水面潔凈、水體清澈。
牽頭單位:水務局;責任單位:環保局、住建局
6、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
(1)按照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逢重污染天氣時,對縣城實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實行非營運車輛單雙號限行(每天限行時段為7:00—20:00。單日限雙號,雙日限單號,號牌尾號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牽頭單位:公安局
(2)加大對全縣涉氣、涉塵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工作,減少不低于15%的大氣污
染物排放量。牽頭單位:環保局;責任單位:開發區
(3)對建成區內所有房屋建筑、拆遷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電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進行嚴格管控,全面落實《__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渣土車全部密封遮蓋運輸,避免帶泥上路,早8:00至晚20:00時間段內禁上路行駛;商砼企業、料場、廢品收購點、煤場嚴格落實抑塵措施。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環保局、水務局、公安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
(4)各鄉鎮政府要加強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和政府駐地及轄區村莊容貌環境治理工作,轄區內嚴禁焚燒秸稈、垃圾、雜草和落葉,轄區內的砂石料廠要全部落實抑塵措施,城鄉容貌得到提升,大氣質量得到好轉。
牽頭單位:各鄉鎮
(二)容貌秩序治“亂”。
1、整治牌匾廣告。
(1)對縣城迎賓大道、主次干道、繁華商業街的門店招牌進行逐步規范。清理私拉亂扯的軟體條幅、布幅、飄旗、傘棚、充氣拱門等,取締落地店牌。加強對流動廣告宣傳的管理。加大對各街道公用設施、沿街門店、墻面亂貼亂畫小廣告的巡查治理力度,全面清理各類小廣告。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
(2)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搗毀印刷制售窩點,從源頭上嚴厲打擊。
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
2、加強市場管理。加大巡查頻次,取締違規零散攤群,重點治理__道北立交橋集貿市場、__路步行街、建行附近、外貿路口、縣醫院門前等區域的占道經營問題,疏堵結合,引導到正規的市場內經營,徹底改善“臟、亂、差”現象,避免短期效應和反彈。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3、規范門店管理。嚴厲查處店外經營、依門經營、亂拉亂掛、亂擺亂放以及破壞樹木、綠化帶等違法行為,重點加強洗車裝飾、修車補鞋、修配鑰匙等商販的管理工作,制定疏導方案;露天燒烤爐具全部改為清潔能源;全面取締門店及小商小販高音喇叭。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4、完善市政設施。
(1)嚴格執行國家城市道路、橋梁、排水、照明的養護維修技術規范和規程,對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出入口市政設施進行全面維修,清除道路坑槽和更換破裂、松動便道磚。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交通局
(2)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對路燈、水篦、井蓋全面檢查,發現丟失、破損的及時補換,確保設施完好,消除安全隱患。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天然氣公司、供熱公司、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3)對三座立交橋兩側橋體、城區路燈桿進行徹底清洗粉刷。
牽頭單位:交通局、住建局
(4)對交通信號燈及控制箱進行維修更換。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供電公司
(5)嚴厲查處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破壞市政基礎設施等行為。
牽頭單位:住建局
5、規范交通秩序。
(1)科學規劃公共停車場,在大型公建、商場、飯店、賓館、市場等門前施劃停車泊位,確保停放整齊,通行順暢;加強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大型商場、影劇院、商業街、繁華路段沿街門店前施劃停車線。
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交通局、住建局
(2)對城區主次干道的道路指示牌、公交站亭、站牌、路口電子眼、交通指示燈等交通設施進行全面檢修、更新、清洗、粉刷,科學測算,合理設置。
牽頭單位: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
(3)嚴查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等違法違章行為。
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住建局
(4)嚴查遺撒飄散載運物等違法違章行為。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公安局
(5)嚴查不按交通規則行駛、酒駕和大貨車超載等違法違章行為;對城區營運電三輪車進行專項整治,打擊非法營運行為。
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交通局
(6)加強車站、學校、商場、醫院、廣場、公園等重點部位附近的交通疏導,嚴管嚴治,確保暢通。
牽頭單位:公安局
(7)加強出租車管理,做到規范行駛、停放有序、打表計費。
牽頭單位:交通局
(三)城區建筑治“違”。
在縣城規劃區內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建成區內未批先建、超規違建、超期臨建、亂搭亂建等各類違法建筑建立臺帳,分別列出查處意見。建立健全查處聯動責任機制,在巡查、審批、監管、打擊等方面實現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統一行動、依法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市區制止違法建設工作的意見》(__辦字[2010]218號)文件精神,縣國土局是管理國土資源、制止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違法建設的主要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是制止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又擅自增加建設規模、調整戶型面積等不按圖紙施工以及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
進行開工建設等違法建設行為的主要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國土局、住建局;責任單位:桑園鎮、曹洼鄉、開發區
(四)園林綠化增“景”。
按照我縣今冬明春植樹造林工作安排,集中對行道樹、花池苗木補栽,去除死樹殘苗,保證補栽質量和成活率;對道路交叉口、公園、廣場、社區、臨時空閑地的地塊,能綠化的進行綠化,不能綠化的進行硬化,鞏固綠化成果,增加城區綠量。打撈公園水面漂浮物,做到水面無漂浮垃圾,營造水清、健康、生態的優美景觀。對公園、廣場內體育健身器材進行全面維修。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農業局、教體局
(一)宣傳發動階段:12月1日至10日。召開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和城鄉容貌環境整治工作會議,各相關單位針對所承擔的具體整治任務,充分做好摸底調查,掌握重點問題,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具體方案。
(二)整治提高階段:12月1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有關單位集中開展整治行動,解決突出問題,消除薄弱環節,完善長效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月21日至30日。在各單位組織自查驗收的基礎上,由縣政府督查室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并全縣通報。
四、措施和要求
(一)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以全面改善大氣質量、城鄉容貌環境為目的,進一步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新局要充分利用城區大屏幕、電視臺、微信公眾平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報道力度。
(二)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縣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的領導小組,各相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大氣污染防治和城鄉容貌環境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各鄉鎮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鄉鎮駐地及轄區村莊的大氣污染防治和容貌環境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成立組織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操作性強的具體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要組織強有力的隊伍,以堅定不移的決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規措施,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集中治理工作攻堅戰。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保障市民健康為出發點,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合、基礎完善與科學治理相促進、區域合作與屬地管理相協調、污染物總量減排與空氣質量改善相同步,建立健全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新機制,著力推動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深入開展工業廢氣、燃煤污染、機動車尾氣、城市揚塵等各類污染物的綜合治理,嚴厲整治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氣環境問題,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切實提高公眾對空氣質量的滿意率,為把建成經濟發達、生態優美、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現代江南名城而努力。
二、行動目標
經過4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氣控制在較低水平,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降塵強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產業結構調整,推進大氣污染源頭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產業政策和落后產能淘汰政策,提前完成水泥行業“十二五”淘汰任務。結合本市實際,制定范圍更廣、標準更高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和目標責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產能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加快生產技術裝備更新換代,大力淘汰熱電、印染、化工、貨架等行業的落后和低端產能。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板塊,嚴格控制大氣污染重點行業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制定綜合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治理。到2016年,淘汰落后產能、關停不達標企業超過200家。(責任部門:經信委、發改委、環保局、各板塊。列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壓縮過剩產能。建立以提高節能環保標準倒逼過剩產能退出的機制,制定財稅、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發揮優強企業對行業發展的主導作用,通過跨地區、跨所有制、跨行業企業兼并重組,推動壓縮過剩產能。認真清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停止建設。各鎮、各板塊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完善過剩產能退出機制,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責任部門:經信委、發改委、環保局、財政局、國土局、各板塊)
3.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嚴格執行上級制定的“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堅決遏制“兩高”行業擴張產能,全市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鋼鐵、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市各相關部門不得核準、備案新增產能的“兩高”項目。(責任部門: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
4.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重點行業準入條件,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實行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要按照國家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和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關單位不得新增供電、供水。(責任部門:經信委、環保局、國土局、安監局、住建局、金融辦、供電公司、各板塊)
(二)強化工業污染治理,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5.持續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嚴格執行國家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要求,對火電、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定期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到2017年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不少于580廠次,推進各類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重點行業、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提高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中、高費方案的實施率。開展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績效審計,全面評估企業清潔生產改造的效益及清潔生產水平。到2017年,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大力推廣緩釋肥料、有機無機復合肥等新品種,引導農民科學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化肥使用量和施用過程中氣態氨的排放。(責任部門:環保局、經信委、農委)
6.加快工業園區生態化循環化改造。以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為載體,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實現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到2017年,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全部建成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虞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建成省級生態工業園區。(責任部門:環保局、商務局、科技局、發改委、財政局、相關板塊)
7.積極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開展化工園區及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行業污染調查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清單編制工作。按照國家、省規定時間和排放限制標準要求,積極推廣應用“泄漏檢測與修復”等先進技術,加強化工、醫藥、印染、表面涂裝、涂料生產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完成重點化工園區(集中區)和重點企業廢氣排放源整治工作。開展涂料、膠粘劑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工作,加強汽車維修、露天噴涂污染控制,推廣綠色汽修技術,使用節能環保型烤漆房,配備漆霧凈化裝置和有害揮發性氣體凈化裝置,有效過濾漆霧和有害揮發物。開展化工園區和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提高大氣污染預防預警能力。(責任部門:環保局、交通局、經信委、質監局、相關板塊)
(三)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著力優化能源結構
8.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根據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計劃,制定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和目標責任管理辦法,將煤炭消費控制目標分解至各板塊及重點行業企業。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75%以下,力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嚴格控制電力行業煤炭消費新增量,重點削減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總量。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責任部門: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相關板塊。)
9.大力提高清潔能源保障水平。將能源結構調整、清潔能源保障納入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制定清潔能源發展、利用激勵政策。著力推進液化天然氣(LNG)儲罐場(站)項目、加氣站項目建設,完善天然氣輸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增加天然氣供應能力。鼓勵發展分布式能源項目,積極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資源綜合利用余熱發電項目建設。禁止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質煤炭使用。到2017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達到10%,光伏、生物質、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發電規模裝機總量達到10萬千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總能源比重。(責任部門: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局、交通局)
10.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底前,根據全省節能改造推進計劃制訂本市計劃。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低于本地區平均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大力實施現有用能大戶節能改造,重點抓好火電、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紡織等重點行業以及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節能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相關財稅優惠政策。到2017年,實現改造節能超過100萬噸標準煤,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責任部門:經信委、發改委、質監局、相關板塊)
11.積極推廣綠色建筑。2014年,根據全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編制出臺《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并貫徹落實。學校、醫院等政府性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政府機關辦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審批項目時明確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積極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綠色住宅小區;因地制宜、合理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大力推廣地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2014年新增40萬平方米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到2015年,全市項目總面積超過170萬平方米,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到2020年,全市50%的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責任部門:住建局、發改委、質監局、規劃局、土地儲備中心)
12.優化集中供熱布局。落實《市熱電聯產規劃》,除上大壓小外,全市不再新建燃煤熱電廠,對現有燃煤熱電企業進行布局優化調整,加快小熱電企業的整合淘汰,到2017年,全市整合淘汰3-5家熱電企業。與此同時,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推進發電廠30萬機組集中供熱改造,逐步擴大供熱范圍,提高供熱能力。(責任部門:發改委、環保局、相關板塊)
13.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制定全市燃煤鍋爐大氣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建設要求,“禁燃區”內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類設施于2014年底前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潔能源;全市單臺容量≤10t/h或額定功率≤7MW的燃煤鍋爐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熱電聯產機組替代或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區、集鎮區、生態紅線區、禁燃區以及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禁止新建燃煤鍋爐;鎮級以上工業園區禁止新建單臺容量<20t/h或額定功率<14MW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單臺容量≤10t/h或額定功率≤7MW的燃煤鍋爐。(責任部門:環保局、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局、質監局、財政局、相關板塊)
14.提升燃煤設施污染治理水平。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電力鋼鐵行業煙氣治理工作,完成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煙氣治理設施提標改造或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確保按期達到國家、省特別排放限值標準。(責任部門:環保局、財政局、相關板塊)
(四)積極發展綠色交通,強化機動車污染控制
15.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建設。積極推行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強化公交優先戰略,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實現市鎮村公交全覆蓋,加快城市公交專用道、客運樞紐和換乘體系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交服務水平,提高公交吸引力和出行分擔率。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公共自行車網絡。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推廣智能交通管理,推進綠波示范道路建設和城市交通微循環改造,提高道路通暢率。2015年6月30日前,出臺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實施方案。到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30%。(責任部門:交通局、發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16.科學規劃機動車發展。科學制定機動車發展規劃,通過提供通勤班車、校車服務,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等措施,鼓勵綠色出行,合理增加機動車使用成本,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責任部門:發改委、公安局、交通局)
17.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制定出臺《市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辦法》,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通過政策引導、資金補貼、依法查處等手段,進一步完善我市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激勵機制。2015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微、輕型客車和中、重型汽油車,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中、重型柴油車。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舊機動車。(責任部門:公安局、環保局、財政局、商務局、交通局)
18.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制定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措施,在出租、公交、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機關率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大力推進公交車、出租車“油改氣”或“油改電”,加快加氣站等清潔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滿足清潔能源汽車發展需求,到2017年,全市推廣使用15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城鄉公交和出租車清潔能源化比例達到80%以上。(責任部門:發改委、交通局、財政局)
19.提升燃油品質。按照市油品升級時間表,供應符合標準的汽、柴油,定期開展儲油庫、加油站油品質量監督檢查,禁止不符合標準的油品進入市場,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氣回收改造工作。(責任部門:發改委、質監局、商務局、環保局、工商局)
20.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對新登記注冊和外地轉入的汽、柴油車全面執行國Ⅳ排放標準,對不符合車輛不予注冊登記。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完善機動車檢測監控平臺建設,機動車年審排氣同步檢測率達到100%,機動車排氣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簽章手續,環保部門不予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逐步將摩托車和低速汽車納入環保定期檢驗范圍,推廣使用環保電子卡,實現環保標志電子化、智能化管理。加強在用車排氣監管,2016年底前,建成機動車環保標志電子智能監控網絡和機動車排氣遙感檢測系統,提高監管效率。開展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重點推進中、重型柴油車尾氣治理。(責任部門:環保局、公安局、財政局)
21.開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大力推進綠色港口建設,積極實施雜貨碼頭移動式裝卸機械“油改氣”或“油改電”以及港區水平運輸車輛(集卡)的“油改氣”技術改造,到2017年,雜貨碼頭裝卸設備“油改電(氣)”比例達90%以上;實施港口LNG加氣站建設,為港作船舶、港作車輛及其它流動機械使用LNG清潔能源創造條件;推廣低碳綠色照明工程,鼓勵港口碼頭運用LED節能燈具,并采用分段、分時控制照明亮度、調整功率、無功補償、高精度穩壓等方式降低電能消耗、延長燈具使用壽命;大力推進內河船舶“油改氣”,加快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淘汰一批非標船型和老舊船。(責任部門:港口局、交通局)
(五)規范建設行業管理,有效提升揚塵污染防治水平
22.嚴格控制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探索建設城區揚塵污染控制區,推進綠色文明工地創建。落實《市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細則》,嚴格按標準設置工地圍欄,施工場地100%實現圍欄作業;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件按平面布置分類分規格存放,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放在工地的,應設置圍檔并覆蓋,定期灑水;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大力推廣預拌砂漿,全市行政區范圍內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全面使用預拌砂漿。(責任部門:住建局、發改委)
23.強化對拆除工程現場的揚塵控制。城鎮建成區、生態紅線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區內的拆除工程全面杜絕野蠻施工,做到灑水壓塵后方可施工,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或者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以上預警時,應當停止拆除工程。(責任部門:住建局、國土局、相關板塊)
24.加強渣土車輛管理。嚴格執行《關于加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和工程運輸車輛管理的意見》,實施渣土運輸車輛和運輸企業準入管理,全面完成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化改造及動態監管平臺終端安裝和系統建設,完成城區建筑渣土固定儲運場和終端處置場建設。(責任部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財政局)
25.控制道路揚塵污染。推行高效清潔的城市道路清掃作業方式,擴大“吸、掃、沖、收”組合式道路保潔設備比重,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到2015年,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機掃率達到90%以上。規范道路機掃操作規程,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對重點地區、主要道路進行沖洗作業,切實降低道路塵負荷。(責任部門:城管局、財政局)
26.實施堆場揚塵綜合治理。強化工業企業煤堆、物料堆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加強港口、碼頭、車站等地裝卸作業及物料堆場揚塵防治,使用倉庫、儲罐、防風抑塵墻、防風網、擋風屏和整體覆蓋等封閉或半封閉性措施,避免工業企業煤堆和物料堆的作業起塵和風蝕起塵。積極推進粉煤灰、爐渣的綜合利用,減少堆放量。(責任部門:環保局、交通局、港口局、發改委、相關板塊)
27.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優化城市綠地布局,加強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城市綠廊、城市濕地及城郊大環境綠地建設,構建城郊鄉一體化的綠色生態網絡體系,2014年,市區建成區綠地率達41.95%、綠化覆蓋率達45.2%,到2017年綠化覆蓋率達46.01%。(責任部門:綠委辦)
(六)全面控制城鄉污染,開展多污染物協同處理。
28.優化城市空間格局。嚴守生態紅線,科學編制并嚴格實施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強化城市空間管制和綠地控制要求,規范各類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城、新區設立和布局,禁止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責任部門:規劃局、住建局、環保局)
29.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控制。落實《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2012-2030》,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開展餐飲業布局調整工作,嚴格新建餐飲服務場所的審批,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內開設餐飲服務場所。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營業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飲單位,應當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加強對露天燒烤的治理,對有門面的燒烤店一律不得在路面燒烤,對無門面的設立集中區。強化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單位的環境整治,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的餐飲單位。(責任部門:商務局、規劃局、環保局、食藥監局、工商局、城管局、相關板塊)
30.強化生物質禁燒和綜合利用。禁止農作物秸稈、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木材、鋸末等生物質的露天焚燒。貫徹《關于深入推進秸稈禁燒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的實施意見(2013-2015)》,加大秸桿禁燒巡查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實禁燒工作責任,實行全行政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編制秸桿綜合利用規劃,積極培育秸稈綜合利用示范點,建立完善秸稈收集儲運體系,到2015年底,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責任部門:農委、環保局、發改委、城管局、財政局、相關板塊)
31.開展有機溶劑產品全過程監管。嚴格執行國家涂料、膠粘劑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準,積極推廣使用無污染或低揮發性的水性涂料、環保型溶劑等,逐步減少高揮發性油性涂料、有機溶劑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責任部門:質監局、經信委、商務局、環保局)
(七)建立監測預警體系,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32.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基礎研究。開展大氣污染源專項調查,2014年底前建立我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并逐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單長效管理機制,動態更新排放清單;加強灰霾、臭氧的來源解析、遷移規律等研究,找準影響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的根本原因,增強大氣污染治理的針對性。(責任部門:環保局、相關板塊)
33.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區域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對全市空氣質量監測站布局進行優化調整,完善超級站建設,提升各子站的監測能力,形成以超級站為中心、若干子站為補充的監測網絡,及時真實監測和反映全市空氣質量狀況。完善環保、氣象等部門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預警會商研判機制,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及時互換監測分析資料,到2015年形成預測預報能力并建成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責任部門:環保局、氣象局)
34.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2014年完成《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引導公眾做好健康防護,并采取工業污染源限排限產、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機動車限行、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等應急控制措施,將大氣環境污染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責任部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35.實行環境信息公開。開發“天氣”手機APP應用軟件,利用媒體、網絡、手機軟件等渠道及時空氣質量狀況。建立重點排污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公開企業自行監測的污染物排放數據以及企業污染治理、環境管理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責任部門:環保局、氣象局、相關板塊)
四、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每年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并定期對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年度考核,通報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責任部門: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2.強化政策引導。按照“有保有壓”的原則制訂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措施。擴大排污費征收范圍,適時開征工業粉塵、工地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強化排污許可證管理,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管理為核心的監管模式。完善排污權交易等相關規定,2016年,在電力、鋼鐵、水泥、石化等行業全面實施《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試行辦法》。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對涉及民生的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燃煤鍋爐整治、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等項目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范工程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責任部門:環保局、財政局、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國土局)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污染物總量減排、環境質量改善為中心,深入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切實解決事關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探索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的路子,全面建設中原經濟區經濟轉型示范市,為我市建設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奮力走在中原經濟區前列提供有力的環境保障。
二、總體目標
實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等“三大工程”,完成省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目標,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穩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省定目標,確保全市環境和飲用水源水質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三、工作任務
(一)強力實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
圍繞污染物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城區大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電力水泥行業脫硝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及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燃煤鍋爐專項整治、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清潔生產審核”等8個方面的綜合整治,完成160項污染綜合整治任務。
1.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
一是實施現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康達環保水務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和孟州市、博愛縣、武陟縣、修武縣、溫縣現有污水處理廠要實施升級改造,增加脫氮、脫磷等功能,外排廢水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二是加快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重點推進孟州市、武陟縣、修武縣、溫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市工業產業集聚區中站污水處理廠建設,確保2012年10月底前建成投運。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和綜合利用力度。新建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必須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三是加快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要圍繞擴大收水范圍,進一步完善干、支管網,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各縣(市)要結合已運行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加大配套管網建設力度,確保現有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正常運轉,充分發揮環境效益。中站區要完成中站城區和西部工業產業集聚區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山陽區要完成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配套管網建設任務。
四是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程建設。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再利用”原則,對全市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進行整治,實現污泥的安全貯存、處置及綜合利用。2012年9月底前,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全部建成污泥處置設施,以貯存為目的(即不處理處置)將污泥運出廠界的,必須將污泥脫水至含水率50%以下。
五是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已建成投運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要達到80%以上,實現穩定、規范運行。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察監測力度,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廢水穩定達標排放。
2.城區大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專項整治。城區內餐飲業的加工爐灶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對市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基準灶頭3個(含3個)以上的餐飲單位,要安裝經國家環保認證的油煙凈化裝置、設置專用煙道,并督導其定期清洗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防止油煙對周圍民居等環境敏感點造成污染。
二是開展施工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加強城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城區內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體結構施工外腳手架密目網全封閉、車輛出工地全沖洗等措施,確保施工工地周邊環境整潔。建筑物拆除必須做好圍擋,邊拆除、邊灑水、邊清運渣土,渣土、垃圾應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3天內清運完畢,暫時不能清運出場的,要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
三是開展機動車尾氣專項整治。強化機動車排氣監管,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達標前不予核發定期檢驗合格標志和其他審驗證件。對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差的機動車(高排放車輛)發放黃色標志,其余發放綠色標志。對高排放車輛采取限制行駛區域、行駛時間等交通管制措施,對重型貨車進一步擴大限行范圍。積極鼓勵發展清潔能源汽車、小排量汽車,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
四是開展燃煤煤質專項整治。市區范圍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燃煤必須使用全硫份≤0.5%、灰份≤20%的優質煤炭(有特殊設計要求的鍋爐除外)。加強煤質重點監控單位和年用煤量超過3000噸的其它用煤單位的煤質監管,對超標單位在媒體上曝光并依法進行處理。取得資質的型煤生產企業必須按要求添加固硫劑,減少二氧化硫排放。
五是開展交通運輸揚塵專項整治。城區行駛的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實行密閉運輸,保持車輛整潔,均衡裝載,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漏、遺撒;禁止未采取密閉措施的車輛在城區范圍內行駛。
3.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一是切實抓好蟒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的水環境整治工作。以皮毛(制革)、造紙、酒精、白酒、化肥、橡膠等重點水污染行業的深度治理為重點,通過關閉淘汰落后產能,完善治污設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進一步改善兩個流域的水環境質量。孟州市要啟動桑坡皮毛群三年搬遷整治計劃,通過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以及對保留企業實施搬遷改造,調整結構和布局,減少污染排放,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武陟縣要繼續實施小麻村皮毛群、圪垱店皮毛群環境綜合整治,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對保留企業治污設施進行完善改造,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是開展西部工業產業集聚區、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大氣污染專項整治,提升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道路沿線兩側(500米內)企業物料堆場要實行倉儲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粉狀物料運輸要實行密閉運輸,防止物料拋灑揚塵污染;企業廠區至主要公路干線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實防揚塵措施。企業粉塵排放點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設施,煙粉塵排放濃度≤50毫克/立方米。各有關縣(市)區要按照要求,對轄區內主要道路加強管理,解決道路沿線揚塵污染問題。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省產業政策要求,各縣(市)區要及時關閉污染嚴重、列入淘汰名錄的造紙生產線、制革及皮毛加工企業、蓄電池加工企業等,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對列入淘汰、關閉范圍的企業,要依法組織有關部門予以關停,吊銷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并予以公布,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停止供電。對列入國家、省、市明令淘汰關停的落后設備一律不得出租、轉讓、出售或異地轉移生產。加強對淘汰落后產能的分類指導,鼓勵落后產能提前退出,為重點建設項目騰出發展空間。
4.電力水泥行業脫硝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電力行業脫硝工程建設。電力企業要按照要求建設煙氣脫硝設施或改用低氮燃燒技術,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華潤熱電有限公司、煤業(集團)馮營電力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燒或脫硝改造;金冠嘉華電力有限公司2012年10月底前脫硝工程建成投運;其他電力企業要逐步開展除塵、脫硫、脫硝工程建設,確保2014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燃煤電廠污染物排放達到《火電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要求。同時,各電力企業要完善鍋爐脫硫脫硝控制分析系統,聯入中控室計算機主系統進行控制,具備進出口二氧化硫濃度、進出口氮氧化物濃度、發電負荷、增壓風機電流等其它生產控制參數分析功能,具備核查調閱查取打印功能。
二是啟動水泥企業脫硝工程建設。千業水泥有限公司等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窯生產企業2012年底前要啟動脫硝工程建設,2013年10月底前建成投運,綜合脫硝率達到60%以上。
5.危險化學品及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加大全市環境敏感區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集中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環境綜合整治,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對原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確保污染物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對風險較大、有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有關縣(市)區要采取限期搬遷或關閉等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二是開展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國家、省《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重金屬企業開展限期治理,對屬于落后生產工藝的堅決予以淘汰,切實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減少重金屬排放,確保環境安全。孟州市要按照規劃要求完成皮毛企業關閉淘汰任務。
三是加強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以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達標考核為抓手,建立國家、省、市級監管重點源清單,加大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考核力度,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管理水平,確保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6.燃煤鍋爐專項整治
一是市建成區范圍內不得擅自新建燃煤鍋爐,集中供熱范圍內所有燃煤鍋爐必須關閉到位,備用鍋爐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持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市建成區內10噸(含10噸)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拆除,縣(市)建成區內2噸(含2噸)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拆除。
二是對集中供熱鍋爐及保留的燃煤鍋爐開展高效除塵、脫硫治理。佰利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市綠源熱力有限公司等單位的鍋爐大氣污染物必須嚴格按環保要求(煙塵排放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低于200毫克/立方米)排放,同時建設密閉的煤、灰渣堆場和防揚塵設施。
7.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
嚴格落實國家污染物最新排放標準,按照分類整治的原則,在全市組織開展糧食及飼料加工、制糖、屠宰、肉禽類加工、蛋品加工、水產品加工、食鹽加工、乳制品加工、調味品及發酵制品制造、酒精飲料及酒類制造、果蔬汁類及其他軟飲料制造、其他食品制造等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對原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確保廢水達到國家新的排放標準,提高全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水平。
8.清潔生產審核
繼續加大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力度,督促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堅固水泥有限公司等49家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制訂和實施中高費方案,充分發揮清潔生產的減排效益。
(二)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按照國家、省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市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要求,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1.開展生態創建工作
開展生態縣(市)、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的創建工作,完成沁陽市、修武縣創建生態縣(市)環境規劃的修編和審查工作;啟動9個省級生態鄉(鎮)的創建工作;完成11個省級生態鄉(鎮)、41個生態村(其中省級17個)的創建任務。
2.開展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
2012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確定的2011年度9個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并通過達標驗收;組織申報2012年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并實施整治。
3.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結合畜禽養殖單位的標準化建設工程,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設為重點,完成38家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任務(其中示范工程6家)。通過強力推進重點養殖企業污染治理,實現畜禽養殖污染物減排階段性目標。
(三)大力推進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通過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構建環境監控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我市環境自動監控體系、環境監察體系、環境監測體系、環境應急體系,有效提升我市環境監督管理水平。
1.加強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建設
認真落實省有關要求,繼續開展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建設,確保完成2012年度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包括城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基站)更新改造任務,強化對氨氮、氮氧化物等“十二五”期間新增減排指標的監控能力。在重金屬排放企業逐步安裝重金屬污染物監控設備,提高重金屬自動監控能力水平。完善市、縣兩級自動監控平臺綜合應用功能,強化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的監管和考核,建立規范的第三方運營體系,切實發揮自動監控系統的科學、高效監管作用,為總量減排提供穩定、可靠數據支持。
2.加強環境監察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市、縣兩級環境監察能力建設,以深化“五化”管理(責任化、規范化、精細化、網格化、信息化)為手段,進一步提高環境監察工作效能,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防范性環境監察工作,集中整治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各類環境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以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為重點,保障環境安全。開發環境執法移動平臺,設置環境監管數據庫、環境監察電子檔案,顯示動態監管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推進環境監管信息化建設。
3.加強環境監測和應急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市、縣兩級環境監測體系、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對重點防控區域、重點企業的定期監測和公告制度。加強縣級環境監測機構、環境應急機構人員培訓和設備配置,建立重金屬監測體系,提高應急監測能力,提高縣級重金屬監測水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要修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重金屬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等專項預案,提高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健全環境應急體系,繼續開展企業環境風險評估,落實重點風險源應急預案專家評審制和預案備案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每季度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重金屬排放企業要建立特征污染物監測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檔案,每月要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管理情況。
4.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
深入開展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以水污染防治設施、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固體廢物處置場為重點,以定量化和規范化管理為手段,通過企業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內部管理和環保部門的現場監管,提高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管理水平,提高現有污染防治設施完好率、運行率、達標率,充分發揮污染治理設施環境效益。201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市控以上重點企業、重金屬排放企業、食品加工企業要全面完成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任務。
重點排污單位要建立中控平臺,對治污工藝實施過程化、定量化、科學化管理;規范設置排污口,并設立標志牌;建立完善崗位職責、操作規范、設備維修維護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設施運行、設備維修、污染減排等管理臺帳;加強人員培訓,切實提高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技術指導,組織企業環境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幫助企業查找設施運行和環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企業積極整改完善。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現場監管,嚴查不正常停運、擅自停運、暗排偷排、稀釋外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工作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開展本轄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年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圓滿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獎懲機制。市政府按照“年初預算、年中調度、年底考核”的原則,建立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獎懲機制,定期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總量減排完成情況進行核查調度,嚴格考核,確保完成減排目標。二是完善河流生態補償機制。要按照省政府河流生態補償考核新的要求,完善我市河流生態補償考核實施辦法,實施嚴格考核。三是強化激勵機制。大力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完善環保經濟政策。繼續實施高耗能產業差別電價,進一步落實燃煤電廠脫硫電價等環保電價政策。四是進一步完善農村環保工作機制。擴大和深化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鄉、鎮、辦環境保護機構建設,健全農村環保監管網絡。五是落實環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將處罰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基本情況
今年上半年,各縣區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全市環保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工作責任制,及時將有關目標任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鄉鎮、部門和企業,并針對重點任務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具體措施,靠實相關責任,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從督查情況看,上半年我市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安排及時,部署到位,措施得力,環保目標責任書主要工作任務達到了計劃進度要求,完成情況較好。
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1.污染減排項目及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區清真畜禽定點屠宰廠廢水處理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準備開工建設。區漢輔東方紙業有限公司辦理擴建相關手續,目前停止生產。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主體基本完工,進行設備安裝;銀星毛紡織有限公司廢水處理站改擴建工程修改完善設計方案;縣中醫院污水處理站已建成,進行驗收性監測。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土建完成,進行廠區管道對接;新恒達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改擴建工程已經完成驗收性監測,申請竣工驗收;翔達化工有限公司顏料廢水治理工程完成初步設計。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已完成DE氧化溝及附屬設施主體,預計7月底完成土建工程;縣人民醫院醫療廢水處理站擴建工程已建成,進行驗收性監測。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工程主反應池正在進行鋼筋混扎;縣生活污水處理工程主反應池完成澆筑,進行其他主體工程的建設;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廢水處理工程進行招標。各縣區涉重金屬污染源調查入戶調查工作全部完成,目前正督促各涉源單位進行監測。上半年各縣區環保部門對各轄區建筑施工企業進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并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加強了轄區醫院污水處理站的監管力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前,全市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績效評估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各縣區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前期工作全部結束,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正在組織實施。今年上報的2個國家級生態鄉鎮、3個國家級生態村、3個省級生態鄉鎮、5個省級生態村、7個市級生態鄉鎮和7個市級生態村創建方案全部上報,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行。上半年各縣區加強了城區垃圾集中處置工作,城區垃圾足額收集,垃圾填埋場運行良好。除縣外,城區重點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全部得到集中處置,督促重點鄉鎮衛生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工作有序進行。
4.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各縣區高度重視核與輻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了轄區內核技術應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整改工作,督促核技術應用單位輻射安全防護設施及時維護、檢修。目前各輻射應用單位均取得輻射安全許可證,輻射安全防護設施完好、運行正常。除區制訂了《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外,其他各縣區還未制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5.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各縣區確定了餐飲業油煙治理單位和燃煤鍋爐治理單位,區、區、縣已對納入治理的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區每季度對已關停的山風景區和主要公路沿線石灰窯、青瓦窯、活性炭企業進行督查,防止污染企業死灰復燃。上半年各縣區對飲用水源地進行定期檢查,確保水源地安全。
6.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目前我市列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14家單位已完成6家,縣長城果汁飲料有限公司、縣天河酒業有限公司、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編制報告,縣鑫達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未開展工作。
7.環境宣傳教育和工作保障。各縣區印發了年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區、區、縣、縣制定了6·5世界環境日宣傳計劃,確定了人員、時間和活動內容。縣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環境征文比賽,表彰獎勵優勝者和先進組織單位,宣傳效果良好。各縣區均按要求將污染防治、環境監督執法、環境監測和環境宣傳教育等納入財政預算科目,并進一步加強了鄉鎮環保所職責。目前各縣區配備了基本監測儀器,但除縣外日常監測工作均未開展。
存在的問題
從督查情況看,盡管各縣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工作進展不平衡的問題。一是部分污染減排項目及重點任務進度滯后。區城市污水處理工程要求于6月底完成環保驗收,目前污水管網建設滯后、污水收集率低,達不到穩定運行要求;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要求于9月底投入試運行,設備安裝仍未結束;大唐發電廠要求于年底建成脫硝設施,至今還未動工建設;銀星毛紡織有限公司廢水處理站改擴建工程設計方案仍未出臺;翔達化工有限公司顏料廢水處理站改擴建工程還未建設;縣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無實質性進展,工作尚未落實。二是列入年污染減排計劃的22家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進展緩慢,并且治理手段單一,檔次較低,治理效果不明顯。三是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成效不明顯,主要問題是項目建設進度緩慢,宣傳氛圍不濃,綜合整治不力。四是鍋爐和油煙治理工作進度不平衡。上半年各縣區確定了餐飲業油煙治理單位和燃煤鍋爐治理單位,但目前只有區、區、縣已對納入治理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并完成了部分治理工作,其他縣區還未開展此項工作。五是區1家污染源治理單位仍未落實。六是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應急演練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目前各縣區均未組織風險源企業進行應急演練。
工作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目標管理,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各縣區、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環保工作的領導,加大對重點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省、市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和污染減排既定目標的完成。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靠實相關責任。各縣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照環保目標責任書、污染減排責任書進行全面分析,將各項工作目標任務進行再明確、再檢查、再落實,特別是對通報中提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確主管領導、責任人,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工作收到實效。
二要對進度滯后的重點項目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按照省環保廳、省監察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市級掛牌督辦的通知》,將區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漢輔東方紙業有限公司、銀星毛紡織有限公司廢水處理站改擴建工程、翔達化工有限公司顏料廢水處理站改擴建工程列為市級掛牌督辦項目,實行掛牌督辦。有關縣區和部門對納入市級掛牌督辦的項目要制訂整改方案,明確任務期限,加快實施進度,確保完成整改工作。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環保局要加大對掛牌督辦項目的督查力度和頻次,保證項目按期完成進度要求。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認真組織落實市區長環境保護目標責任。上半年,根據市政府環保目標考核辦公室的要求,將我區2010年環境目標責任書分解至相關責任單位,督促各環境目標責任推進市區長環保目標工作,組織迎接市政府對我區2009年環保目標執行情況的考核。6月9日已接受市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考核辦公室的考核檢查。
(二)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8000萬元的統計。經對環評受理項目的建設情況跟蹤了解,我區上半年建設項目固定資產實際總投入約為8000萬元,已報統計部門審核確認。
(三)切實做好水源環境保護工作。我局嚴格執行水源保護區相關法令,加強了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未在水源保護區內審批新、改、擴建建設項目,未增加水源保護區排污量。
(四)按照區委、區政府相關要求,做好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和政務公開相關工作。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及區政務服務的相關要求,所涉環評審批及環境保護竣工驗收事項均按照政務服務程序、辦理時限要求完成,所有受理項目均符合區政務中心一條龍服務的流程要求。上半年政務大廳窗口共受理環評及環保驗收許可項目239個,辦結239個,其中:受理辦結環境影響評價138個,受理辦結環境保護竣工驗收101個,無紅牌和黃牌、無異常數據的情況。
(五)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管理,確保三同時“執行率達100%。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省市環保局關于建設項目分級審批的規定,嚴格審查建設項目申報資料,依法依規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對于符合我局審批權限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及時上門服務,進行項目選址的現場勘察,及時辦理辦結審批手續或進行回復。結合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的情況及認真落實“三創一辦”工作的要求,積極對已建和在建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督促項目單位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及時完成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確保了建設項目新開工項目和新投產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率100%。上半年共受理建設項目286個,其中辦結239個,在環評咨詢階段的13個,呈報上級審批的32個,否決的2個。其中辦結環評審批138個,竣工驗收的101個。
(六)認真按照**區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重大工作責任分解表,做好相關工作。按照分解表中的內容,結合創模、環境保護目標執行等工作實際,認真推進總量減排、污水處理等相關指標工作,并按區政府的要求,做到急事急報,一月一報,按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七)積極協助我區建設城市區域排污工程的相關工作,保障工程實施順利,已確保我區今年實現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的考核目標,實現污染物總量減排。
(八)強化環境監管力度。一是強化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法行為,按照分片管理模式,落實監察任務到人,避免相互推諉、脫管、漏管的現象,對轄區出現的環境問題做出迅速反應,消除污染隱患。采取定期、不定期檢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對全區重點污染源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和一般污染源企業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按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次數分別為165次和326次,每次檢查均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針對檢查發現的情況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議,并對違反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堅決嚴肅處理。二是完成排污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做好排污申報年審(變更)及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為確保各企業切實按污染物濃度控制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相結合的要求,做到持證排污,規范排污行為,有效改善環境質量。我局按照省、市環保局工作要求,圓滿的完成了排污申報年審(變更)及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上半年共發放排污許可證145家,完成排污費征收95戶,共137萬元。三是加強“兩節”、“兩會”期間環境管理,確保社會穩定。“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我局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投訴電話的暢通,及時處理來電、來信、來訪。并對全區所有重點企事業單位進行了全面的監督檢查,確保了“兩會”期間無一例因污染糾紛引發的上訪事件發生。四是強化環境安全制度,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發生。首先對轄區所有納入管理的污染源單位下發了《關于加強“五一”假日和汛期環境管理杜絕污染事故發生的通知》;其次對各單位落實《通知》精神的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轄區污染源單位90余家次,重點檢查污染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和運行記錄,及時責令存在環境污染隱患的企業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特別要求企業對有害物品、危險化學物品倉庫、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及時現場處理。五是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的監管力度。為給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學習和休息環境,我局在中、高考期間采取了四大措施,嚴查施工工地等噪聲污染。一是有計劃地對我區噪聲敏感區域內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進行現場監督執法檢查,重點督促對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裝潢等行業環保行為進行規范,并根據現場檢查的情況提出相關要求,責令各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和《貴陽市噪聲污染防治規定》的有關規定加強環境管理。二是與轄區內涉及建筑施工、裝潢、廣告制作、五金加工、娛樂場所等行業86家單位簽定了責任狀,確保在高、中考期間無噪聲產生,絕不影響考生的生活、學習和考試。三是公布舉報值班電話,值班電話專人24小時值班,接受群眾有關舉報。四是在中、高考期間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停止辦理夜間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并加強夜間巡查,確保無一例噪聲污染投訴,從而有效改善周邊聲環境質量,為考生營造了良好環境。
(九)及時調處各類污染糾紛。上半年共查處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及污染糾紛37起(有一件來信同時投訴水氣聲的),其中水污染投訴14起、大氣污染16起、噪聲污染6起、其它1起。對每件群眾來信來訪,堅持文明受理、及時出現場、限期結案、跟蹤問效、急事急辦的原則,始終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將人民滿意作為工作的最終目標,積極參與協調和及時調查處理,處理率達100%。
(十)積極開展環保法宣傳教育創建活動。我局結合“三創一辦”重心工作以及圍繞“低碳減排•綠色生活”這一主題,組織全區環保目標部門單位集中上街設點宣傳,并設立污染投訴及建設項目咨詢點,向群眾發放了我區今年制作的《創模市民手冊》和《新天通訊》世界環境日專欄報紙,同時還向群眾發放了《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辦理程序》、《貴陽大氣污染防治法》、《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貴州省市民環保手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貴陽市環境狀況公報》等環境保護資料,共計30000余份,使設點宣傳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
結合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的開展,我局在“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中,開展了以“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市、爭當生態文明好市民、我參與、我受益、我快樂”為主題的大型公益演出宣傳活動,并在現場對“三創一辦”以及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向市民進行提問,讓群眾參與到宣傳教育活動中來,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十一)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上半年我局組織辦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共6件,我局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交代,答復率100%的標準。
(十二)在全區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2010年5月26日,為確保環保專項檢查取得實效,特成立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小組,對轄區重點污染企業以及一級水源保護區周邊的排污企業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督促轄區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實現了達標排放。
(十三)綠色創建活動順利開展。今年我局聯合教育局、高新路街道辦事處開展了綠色創建活動,已經明確今年創建的“綠色學校”為**二中及新天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選定振華社區(機關本部小院)為今年的“綠色社區”創建對象,目前創建工作正在進行中。
(十四)認真抓實其他各項保證目標。一是積極開展“整臟治亂”、“城市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區2010年“整臟治亂”城市目標管理實施工作方案》,繼續開展好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工業噪聲整治,加大餐飲業油煙、工業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工業污染源的監管,重點整治境內南明河流域工業污染源的廢氣、廢水、固廢等造成的污染,以及國道、省道、高等級公路沿線的環境污染。配合城管、工商、衛生等部門實施好“門前三包”工作。積極參與評比活動工作,定期接受考核或檢查。二是大力開展綜治、維穩、禁毒及檔案管理等工作,今年在我局業務范圍內未發生一起影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案件。三是認真抓好黨建目標管理和幫村扶貧工作,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四是認真開展關心婦女和下一代健康工作,較好的完成了計劃生育工作。并根據年初計劃,將于七月組織全局男、女同志進行體檢。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現場執法力度不夠,特別是飲食服務企業油煙、各類小加工廠現場執法監管難度大。
(二)環境監察人員的整體素質、業務能力仍需加強學習,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城鎮環境基礎建設需進一步完善,主要是城市排污管網建設跟不上城市化進程,城市地表水體水質遭到生活污水的影響,環溪河、松溪河的污染治理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四)我區社會經濟發展迅速,餐飲、娛樂業等行業油煙污染、噪聲擾民問題突出,環保監管難度大。
(五)環保執法能力(軟硬件建設)較弱,還不適應新形式下加強環境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和環保業務知識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加大環境保護宣傳的覆蓋面。
(二)進一步加快生態區建設步伐,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集中解決影響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按部門實施規劃及責任分工,全力推進生態區建設進程。
(三)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長遠治理規劃,把水、氣、聲、固體廢棄物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四)大力開展污染減排工作,堅持綜合施治、多管齊下,推進排污減排的指標、監督、考核以及項目“四大體系”建設,確保減排任務圓滿完成。
(五)嚴格依法行政,加大環境監管力度。以管促治,以征促治,促進企業加大治污力度,確保主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