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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收執法責任制;問題;對策
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稅水平的必然要求,對推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各級國稅部門按照關于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探索建立與稅收執法責任制相應的配套機制,包括內外監督制、行政管理責任制、執法激勵機制等。本文將對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作一些粗淺的探析。
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稅務執法要求與稅收法制環境存在差距。
(一)稅收執法中人為因素使執法過錯時有發生。
1、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影響了稅務機關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動;
2、部門考核機制不合理,稅收收入任務完成與否、征管質量指標考核是否達標、排名是否靠前等對稅務機關來說都是意義重大,常此影響,為了不影響大局,稅務機關變通執法也就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
3、個別領導“以言代法”、“以權代法”, 使稅務執法失去了其應有的嚴肅性;
4、部分稅務執法人員執法不過硬, “人性化”執法過濃。
(二)稅務執法要求與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存在偏差。
部分稅務機關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稅收工作的要求,對程序法、實體法不能熟練運用,“怕打官司”,不敢從嚴執法,在稅收執法中心存顧慮、縮手縮腳,導致稅收執法不到位;還有的稅務執法人員自身素質不高,法制觀念和服務觀念淡薄,違規執法;在法律、法的學習和宣傳方面,流于形式,存在不深不實的問題。從現有基層稅務人員結構上看,精通稅收政策、財務會計知識、稅收相關法律以及電腦知識的比例不高,且年齡呈日趨老齡化。
(三)納稅人的法律意識不強,稅收違法行為普遍存在。
如果嚴格執行稅收征管法,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在各地是無時不有,無處不在,如果對所有諸如:“應收而未收”、“應處罰而不處罰”等,一律追究稅務人員責任的話,可能沒有不被追究的稅務執法干部,過錯也難以徹底追查清楚。
二、有的稅務機關認識不到位,對這項工作不夠重視
從領導層面上看,有些領導沒有能從依法治稅的高度理解與認識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大意義,認為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一場內部的革命,會削弱自己的權利,會縛住自己的手腳,同時也怕得罪人,怕過錯追究影響形象和穩定,從而被動應付,消極敷衍,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從干部層面上看,基層執法崗位人員業務量大、工作繁重,特別是強調精細化管理之后,沒有適當考慮到一線執法人員的勞動強度,各項工作各項管理要求,通常超過一線執法人員的負荷,出現了忙碌中出錯的現象,并且工作量愈大,出錯愈多。因此有人認為,一線執法人員付出或貢獻大,可以彌補執法中的過失。也有些人認為,稅收執法責任制追究的是執法崗位人員,而行政管理人員卻相對超脫,沒有這種責任風險,是一種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正是認識上不到位,有的稅務機關對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只停留學習文件的形式而已,沒有很好的組織領導和管理方式,也沒有很好的開展稅收執法責任制檢查和過錯責任追究。
三、崗責設置不合理,權責不對等
(一)由于執法崗位職數的定位與現有的在編人數不完全相一致,難免存在“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的問題,在人員配崗中由于考慮的因素不全面造成在人員工作量不等、忙閑不均,出現做多錯多,被追究責任多的現象;
(二)在人員素質普遍不高的單位,領導為了工作好開展,在人員配崗中容易對會做事的人安排在執法崗位、多安排崗責、安排重要的崗責、安排責任風險大的崗責,而對不怎么會做事的人,則安排次要崗責、不容易出錯的崗責,因此容易會出現極不公正的結果,也就是“執法的”不如“不執法的”、“做事多的”不如“不做事的”、業務能力強的不如無業務能力的、搞稽查的不如搞管理、搞管理的不如搞征收、搞征收的不如搞后勤。如此以來,執法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反倒成了被打擊的重點對象,極大挫傷執法人員執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崗位設置過多、分工過細、程序繁瑣、流程太長,與征管改革和高效優質服務不相適應,影響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部門間合作與協調不力,工作扯皮現象不斷。
四、評議考核機制不夠科學、合理。
(一)考核手段落后。
目前,**國稅系統主要是以人工考核為主,而人工考核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公平、不科學,主觀性、隨意性較大等弊端。在當前尚不能實現對執法質量“自動考核”,而須實施自下而上的人工測評、考核審核,工作量相當大,要保證考核質量也無從談起,考核將最終流于形式,走過場。
(二)評議考核的對象不全面
評議考核的對象主要針對執法崗位人員,對非執法崗位人員缺乏明確的崗責要求及具體的考核指標,這種失衡造成部分執法干部一定程度上的思想波動。
(三)基層國稅機關沒有專門的考核組織機構,執法責任制日常化考核沒有辦法落實到位。
特別是基層分局工作千頭萬緒,要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執法考核,難度很大,逼緊了,必然會馬虎應付、草率了事;執法責任制考核人員也多是臨時從其它部門抽調組成,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等參差不齊,不能有效保證考核質量及考核的公平合理。
(四)有些考核指標難量化,同等考核有失公平。
如崗責體系中個體稅收管理崗比企業稅收管理崗工作量相對較少而且發生的執法差錯會相對較小些,被責任追究的次數也要少,但兩個崗位的總分值相同,這就造成了“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現象發生。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上,個人待遇與執法質量發生錯位。
稅收執法責任制要求相對應的分配制度是按工作實績(即工作差錯率大小),而目前稅務機關執行的是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從現有的工資待遇分配基本上還是停留在吃“大鍋飯”,“論資排輩”拿工資,與個人的業務能力、執法水平關系不大,責任人不但感受不到其努力帶來的回報與尊重,相反還要承擔執法過錯的風險與責任,從而淡化了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執法質量的重視程度。
五、責任追究難以到位。
(一)經濟懲戒標準難統一。
由于基層稅務機關之間工作條件、工作人數、工作任務等均有所不同,考核計酬系數大小也不一樣,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只是整個考核中的一個部分,整體統一難,部分統一就更難;
一、稅收執法責任制框架初步形成并已取得實效
(一)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目的和意義
稅收執法責任制是新時期推行依法治稅工作的主要內容。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有利于促進稅務機關內部稅收征收管理規范化、法制化,有利于保證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得以正確貫徹實施。它也是我國稅收管理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地稅部門如何服從服務于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保持和推進地稅收入可持續快速增長,最關鍵的就是要以崗責體系建設為根本抓手,來破解地稅事業科學發展中的難題,并且把加強崗責體系建設作為地稅系統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工作方針,作為促進、保證和檢驗地稅收入可持續快速增長的重大舉措和載體,作為做好稅收各項工作的總綱。
(二)稅收執法責任制涵蓋的基本內容
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基本內容主要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崗位職責,明白做什么工作規程,明白怎么做評議考核,清楚做得怎么樣過錯追究,解決做得不好怎么辦。其中,考核評議是執法責任制的主要內容,崗位職責是基礎,工作規程是關鍵,過錯追究是保障。這四個部分是相互銜接、相輔相成的統一整體,共同形成了以法律法規賦予稅務機關的職責與權力為依據,以嚴密科學的崗位責任體系為基礎,以量化細致的工作規程為基點,以評議考核為手段,以過錯責任追究為保障,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的稅收執法行為監督制約機制。
(三)改革創新深入推進、成效凸顯
**州地稅局始終把創新作為事業發展的不竭動力。堅持創新方法,凸顯依法治稅的中心地位,認真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依法促收履責意識進一步增強,初步形成了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基本框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本著在稅收執法上要中規中矩,在機制創新上要不拘一格的要求,2003年6月,州局制定了《**州地稅系統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及相應的考核辦法,考核內容涉及基層局征收、管理、稽查等各個方面。2006年5月,經過認真調研,根據縣市地稅局稅收執法現狀,確定了州直地稅系統42個執法崗位,簽訂崗位確認書,明確職責和工作規程,并以執法人員崗位公示牌的形式向納稅人公示,真正讓執法人員明白了做什么和怎么做,通過執法檢查和評議考核,清楚了執法人員做得怎么樣,通過嚴格的過錯追究,解決了執法人員做得不好怎么辦的問題。
為強化基層局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真正將執法責任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隨意性、盲目性,州局又制定實施了兼職稅收法制員制度,在縣(市)地稅局具有執法主體資格的基層稅務所(稽查局、分局)均設立一名兼職法制員。對基層執法人員做出的每一項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核定稅款、減免稅審批、停歇業、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審批等),由兼職法制員進行嚴格的審核把關,一事一審,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關口前移,從源頭抓起,嚴把第一道執法防線。
經過三年多的努力,基層局現已初步建立了以科學的崗責為基礎,以明晰的工作規程為重點,以嚴密的考核評議辦法為手段,以嚴格的過錯追究為保障的覆蓋稅收執法各崗位、貫穿稅收執法工作全過程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形成了執法有依據、操作有規范、權力有制約、過程有監控、責任有追究的執法格局。
(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全面推行,保證了每位稅收執法人員對在稅收執法過程中應該做什么、按照什么方式做、以及出現稅收執法過錯應當承擔什么責任都已心中有數,促使了稅收執法人員時時、處處盡心做好每一項執法工作,有效地解決了稅收管理中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濫用權力、隨意執法的現象也大為減少。
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還需完善和提高
雖然**州直地稅系統在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中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過這次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實地調研活動,仍然發現稅收執法過程中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
(一)基層局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參差不齊
一是對工作規程學習培訓沒有跟上,分解、細化不夠,造成部分執法人員不清楚自己崗位的工作規程,工作上仍然存在按照習慣的、想當然的、不規范的方法去操作。
二是在執法評議考核上,基層局雖然做到了內部考核與外部評議相結合,但在考核的方法上還存在著沒有從每個崗位考核入手的現象。
(二)稅收執法要求與稅收法制環境存在著差距
1、稅收執法中人為因素使執法過錯時有發生。表現在一是少數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務機關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動;二是部門考核機制不合理,稅收收入任務完成與否、征管質量指標考核是否達標、排名是否靠前等因素,導致了稅務機關變通執法。
2、稅收執法要求與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存在著差距。
(1)部分稅收執法人員認為依法治稅、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特別是落實稅收執法責任過錯追究、搞評議考核完全是自己人給自己人下套子、上緊箍咒,制定的各項稅收執法規程把基層稅務人員的手腳完全捆死了。
(2)部分稅收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低和法律意識淡薄,執法過程中存在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稅收執法缺乏剛性。具體表現為該履行的職責不履行,該報批的事項不報批,不按法定程序辦事,重實體輕程序,使用文書不規范,適用法律法規不準確,甚至濫用職權或徇私枉法;或者礙于說情,削弱執法力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原本很嚴肅的執法行為如同兒戲,執法失去應有的威懾力。
(3)在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上,存在不深不實的問題。
(4)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追究工作由于基層局主要依靠手工進行,考核工作存在著人情、面子問題,追究方法也過于單一和表面化。一方面從歷年的稅務日常管理和稅務稽查工作情況看,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普遍存在,這固然與納稅人的法律意識不強有關,但與稅務干部對納稅人的納稅輔導不到位也有很大關系;另一方面從歷年執法檢查情況看稅務執法人員執法不到位、隨意執法現象也普遍存在,特別是對諸如:應收而未收、應處罰而不處罰應移送案件而未移送等違法現象,由于過錯責任的主客觀原因難以徹底追查清楚,因此責任追究難以實施。
(三)責任追究難以到位
1、經濟懲戒標準難統一。
由于基層局工作條件、工作人數、工作任務等均有所不同,考核系數大小也不一樣,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只是整個稅收工作考核中的一個部分,部分統一難,整體統一就更難。
2、執法過錯責任難發現。
當前,地稅稅收執法監督領域的信息化程度較低,尚不能實現對稅收執法的完全監控。同時,內部各執法環節間的工作銜接有時不夠緊密,信息傳遞不及時,導致一些過錯行為不能及時發現。
3、執法考核重追究輕激勵。
執法責任制的考核與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公務員年終考核等缺乏有機結合,也沒有明確的激勵機制,特別是目前經費相對固定的情況下,更是缺乏獎勵經費的來源。
三、創新和深化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的意見
(一)進一步端正對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的認識
1、繼續提高對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今后稅收執法工作的重心必須是以執法人員為基礎,堅持依法治稅,公平稅負,提高服務,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管用、統一、革新的指導思想,結合上級和新形勢下的要求,不斷完善各項制度,特別在橫向稅收執法崗責體系建設上,積極探索,勇于實踐。并把深入推進機制創新、促進稅收執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作為長期堅持的稅收執法工作指導方針。
2、增強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的緊迫性和自覺性。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是一項打基礎、建平臺、利長遠的基礎性工作,是解決執法制度缺失、執法責任不落實、消除執法失職違法行為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到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的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落實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的自覺性,在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上不甘落后,勇往直前。
(二)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規劃和目標
1、做好稅收執法質量評價體系建設試點和推行工作。州局崗責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確定在霍城局進行試點,按照修改后的《稅收執法質量評價考核體系》開始運行,對所定的崗、所定的職、所定的責、所定的流程、所定的評議、所定的獎懲,從效果上進行檢驗。
2、積極探索州地稅局本級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稅收執法崗責體系建設,難度主要在于綜合執法崗責事務紛雜、不便量化,反反復復在所難免。我們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自覺融入到探索實踐中去,盡快闖出路子。實現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從基層局向上級局延伸、上級局與下級局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的聯動。
3、統一規范各項考核。結合州黨委效能建設的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我局《績效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將稅收執法質量評價與績效考核融入一體,減少各種考核名目和考核次數,把集中考核、重復考核、多頭考核向日常化的聯動監督考核轉化,真正為基層減壓減負。
4、實現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的總目標。到2009年底,基本達到崗位設置合理、責任明確清晰、流程運轉順暢、評價標準統一、制度管人管事、監督考核到位、執法質量效率提高、執法工作績效明顯。
(三)加強對信息化建設的領導,發揮信息化在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中的支撐作用。
一是要加大對執法人員的的信息化培訓力度,提高稅務人員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執法水平;二是要想方設法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積極籌措資金,及時更新硬件設備,提高辦稅效率;三是要通過軟件設計在工作流程上對執法程序進行約束,減少和避免隨意執法或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發生。
(四)認真做好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保障工作
1、加強領導。要發揮各級黨組在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中的領導和組織作用,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力量,加大對基層局的指導力度。提高抓好當前、注重長遠的能力,在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上做實干家,在持續發展上當好謀略家。
2、統一協調。各基層局在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中,必須按照區局的要求和州局的統一部署,步調一致,積極行動,不能畏縮不前,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遲滯拖延。
4、不斷鞏固作風整頓成果,把作風整頓與效能建設作為促進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的動力,使地稅執法工作達到嚴謹、科學、規范、高效,保證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不斷深化、完善和落實。
5、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以人為本,創建和諧的社會基礎。稅收執法崗責評價體系建設,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根本性的系統工程,需舉全局之力、需全方位舉動、需全員積極參與,因此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導向性、服務性、啟發性作用,引導群眾,發動群眾,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共同促進,全面落實。
6、積極整合人力資源。人員老化和人力不足是各基層局的共性問題,面對現實,要在挖潛素質、整合人力上下功夫。各級領導干部要積極帶頭,身先士卒,不做甩手掌柜,主動承擔具體崗責,既當指揮員又當戰斗員。
關鍵字:探討建立征管體系稅收專業化關于
[關鍵詞]專業化征管體系;依法治稅;透明度原則;金稅工程國家稅務總局按照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稅收工作的總體思路,制定了“十五”期間征管改革的奮斗目標:“通過進一步完善新的征管模式,初步建立以信息化和專業化為主要特征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這里指的稅收征管體系是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征收、管理、稽查的專業化分工管理體制,即征、管、查分權的管事制。它的運作原理是通過成立三個專業機構,進行權力制約,三者之間既明確分工又有機聯系,形成稅收管理的一個有機整體。本文就此作一粗淺探討。一、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一)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是經濟發展的需要。稅收征管體系是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它的內容和形式取決于經濟發展的要求,它必須隨著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變化。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信息化已成為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受其影響,企業經營活動也日趨復雜。特別是當前企業的e化經濟迅猛發展,生產經營活動大量運用數字化、網絡化技術,這些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給稅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迫切要求稅收工作提高征管水平,適應形勢的發展。而由于稅收征管現狀與經濟形勢發展的不對稱性,致使稅務部門不能及時、全面掌握納稅人信息,造成征管質量低下,重復勞動過多,征管成本加大。而專業化的征管查格局,則以大型數據庫和廣域網為依托,實現數據的高度集中處理和共享,更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質量,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質量,適應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二)實行專業化分類管理是依法治稅的需要。據有關資料表明,1999年我國的稅務行政“官司”中,稅務機關勝訴率只有15%,敗訴率卻高達32%,53%則是通過做工作后撤訴的,而敗訴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執法程序不當造成的。這一數字充分說明原征管模式在執法程序的內部監督管理上存在著漏洞,再加上部分稅務干部執法素質不高、專業化不強等因素,導致稅收執法權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督制約,出現執法隨意、以權代法、以情代法等現象,而實行專業化分類管理后,一方面可以在內部執法程序上對稅收執法權力進行分解制約,加強權力監督,減少執法的隨意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稅務執法隊伍的專業化執法技能,從而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三)建立專業化的征管格局是wto透明度原則的要求。我國已經加人wto,透明度原則是wto的重要原則之一。稅收是國際國內貿易政策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wto成員國(方)稅收法律制度的制定與實施也必須符合透明度原則的要求。稅收行政的透明度首先取決于稅收程序的透明度,它的關鍵在于對納稅人的稅款核定、審計及對稅收違法事實的認定和對稅收違法行為處罰的程序、依據和標準都應當規范化和確定化,盡量減少和避免稅收行政行為的隨意性。而專業化的征管格局則正是通過對權力的分解制約和明確崗責劃分,來對執法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從而減少或避免隨意執法行為發生的。(四)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為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提供了技術條件。專業化征管的前提是崗責劃分,形式是專業化分工,需求是部門協作。而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則恰好為信息資源的傳遞和共享提供了充分的技術條件,所以只有將崗責劃分與現代化科技有效結合起來,貫徹科技加管理的方針,才能充分發揮專業化征管體系的效能。二、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的目的和要求(一)目的。建立理想的稅收征管模式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稅收成本實現稅收利益的最大化,充分體現稅收的公平與效率原則,使各項稅收政策通過征管模式落實到位。所以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的目的是通過實行權力分解和制約,推進依法治稅,提高征管質量和水平,降低稅收成本。(二)要求。1.明確崗責劃分,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專業化分工后,必面對征管查三個機構在內部分工和外部協作上明確各個機構及各個崗位的職責,并通過建立責任追究制,增強各崗位人員履行職責的主動性,減少和避免因推諉扯皮而造成的工作脫節和不連貫,進而影響征管質量和水平。2.實現信息的集中處理和共享。專業化分工后,征管查各成體系,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利用現代化的計算機管理手段和網絡技術,實現信息數據的集中處理和共享,才能真正建立起專業化的征管格局。3.收縮機構,精簡人員。我國擁有近百萬稅務大軍,素質參差不齊,稅收成本較大和不適當性已勿庸諱言。要適應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征管體系,就應提高人員素質,實行集中征收,收縮機構,精簡人員,降低稅收征管成本。4.優化納稅服務,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大力推行包括電子申報在內的多種申報方式,實現稅、銀、庫聯網,減少納稅環節,簡化納稅程序,方便稅款的申報繳納入庫,降低納稅人的納稅成本。5.提高稅源監控能力。專業化征管體系建成后,由于機構收縮,縣局是一線征管單位,科室進大廳,撤銷了全職能征管機構,甚至縣以下的稅務所也要撤掉,這樣勢必要影響到對稅源的監控力度。所以在專業化
征管格局下,如何提高稅源監控力度、減少漏征漏管是擺在改革面前的一個首要問題。6.提高稽查質量。通過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質量,打擊震懾偷稅行為,發現、反饋、堵塞征管中的漏洞,使征、管、查協作并進,促進專業化征管格局的形成和發展。三、建立專業化稅收征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一)基層改革目標不明確。稅務人員對改革的步驟、要求及結果不能準確把握,靠摸著石頭過河的工作方法,只能加大工作量,影響改革進程和質量。如現行的征管軟件tmsis,由于在當初設計時不支持多元化申報功能,但為了適應改革進程,盡快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就不得不對tmsis進行增強補訂程序,重新構造功能,這對于市地級以上的國稅管理部門而言,只是進行修改程序的編寫,而對于縣區級以下的稅務部門而言,則要面對的是幾千戶納稅人、多個數據庫的整理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及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成本是可想而知的。而即將推行的ctais軟件本身就具備這種功能,所以能否在ctais運行以后再進行多元化申報改革是當前不少基層稅務干部存在的疑慮。產生這一情況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們在推行改革的過程中,缺少對改革的前瞻性和預測性,缺少對改革內容的了解和準備。所以建議我們在推行ctais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培訓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ctais,具體功能和要求是什么,充分做好ctais推行前的準備工作,以促進改革的順利進行。(二)崗位不明,責任不清,工作程序脫節。成立征、管、查三個專業機構,它的運行保證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內部各崗位和各專業局之間的崗責體系。我省雖然在改革的初期也制訂了過渡期的業務協調方案,但由于對具體工作沒有達到最細化,崗位責任劃分不清,分工不合理,缺乏考核等監督制約機制,造成內部手續傳遞混亂,業務繁瑣復雜,甚至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嚴重影響改革的進度和效果。1.發票發售問題。現在基層稅務所發售的普通發票必須先與征收局簽訂代售發票協議,在形式上雖然取消了稅務所直接發售發票的權利,但實際上仍然履行發票發售的功能;另外還存在管理局因管理需要,對某納稅人采取停票措施,但由于手續傳遞或責任不強等問題,該納稅人利用“時間差”仍能從征收局領出發票,造成工作脫節。2.代開發票問題。目前運行的代開發票的程序是:縣局審批,基層稅務所繳稅和辦稅服務廳開發票三個環節,手續更加繁瑣復雜,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3.金稅工程崗位設置問題。金稅工程在縣局設9個崗位,綜合科負責登記崗、發票發售崗、稅控設備管理崗;政策法規科負責一般納稅人認定崗和數據采集崗;計劃征收科負責認證和報稅崗;管理局負責日常稽核崗和稅源管理崗。運行的主要程序是計劃征收科將認證和報稅信息傳到政策法規科,進行一般納稅人稽核系統軟件的數據采集,然后上傳至市局。但政策法規科對數據采集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易把握,這樣數據采集崗設在政策法規科就形同虛設,極易出現責任不清、推諉扯皮現象。而將數據采集崗劃到計劃征收科后,認證、報稅、數據采集在同一單位,便于業務協調,增強責任心,更能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4.認證、報稅與申報之間存在的問題。一是時間及地點問題。目前運行的模式是企業于例征期前先到辦稅服務廳進行進項發票認證,然后于例征期再到辦稅服務廳進行銷項發票報稅,最后回所在稅務所進行申報納稅。這種運行方式不但給納稅人增加了負擔,大大提高了納稅成本,而且容易產生納稅人利用認證、報稅、申報的時間地點不一致、稅務機關報稅信息不共享的這一弱點,進行虛假申報,產生偷稅現象。所以在遠程網絡申報還未開通的情況下,對于住址在城區或業務量較大的企業可以在例征期前進行認證,而對于邊遠農村、業務量較小的企業則可將認證、報稅、申報三個環節進行合并,統一在例征期由辦稅服務廳負責受理。二是區間問題。由于抄報稅的區間是以自然月為準的,而現在企業的會計核算區間則絕大部分不是以自然月為準的,造成了報稅數據采集的時間范圍與申報數據的時間范圍不一致,加大了征前審核和征后稽核的工作量,特別是將來ctmis運行后,如何能保證報稅與申報數據的一致性,是我們目前應盡快解決的問題。所以建議應由政府進行協調,在全省范圍內對會計區間進行修改,統一以自然月為準。5.辦稅服務廳管理及權限問題。按省局要求,取消征收局后,縣(市)局各業務科室前臺人員進入原征收局辦稅服務廳辦公,這一改革措施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兩個問題:(1)辦稅服務廳的管理方式問題。辦稅服務廳應由誰負責管理以及如何管理,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如果是縣(市)局業務局長直接進入大廳辦公,會出現因業務分工不同,權力受限而無法拍板決策的問題;如果指定一名大廳主任或進駐大廳的業務科室負責人輪流管理,更容易出現扯皮現象;(2)辦稅服務廳的權限沒有明確。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縣(市)局各科室不具備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但實行新模式后,大廳要面對的直接的稅務行政執法及處罰問題,如加收滯納
金等一般性稅務違章行為,辦稅服務廳是否有權作出處理決定,它究竟享受哪一級的權限,建議上級稅務機關及時予以明確。(三)稅源監控力度不夠。對稅源的監控僅僅停留在表面和靜態管理,征管的“死點”和“盲點”仍然較多,漏征漏管戶依然存在,這已成為專業化管理的源頭障礙。雖然新《征管法》作了在稅源管理上與工商和銀行兩部門進行聯控的規定,但由于個體、私營業戶的大量存在和逐漸增加,經營方式更加靈活,他們可以儲蓄存款或個人名義開設銀行帳戶來滿足其經營業務的需要,規避監控,在未進行稅收清算或有欠稅的情況下而一走了之,造成稅款流失。所以在稅源的控管上已不能停留在靜態管理的思路上,要采取動靜結合的方法,全面實施監控。在靜態管理上,要繼續落實稅源管理責任人制度,明確職責,增強責任心;同時在占有大量的納稅人生產經營數據資料的前提下,全面引入納稅評估制度,對納稅人實施預測性監控,對個體戶按照《最低稅額標準辦法》進行雙定征收,對小規模納稅人落實《小規模納稅人評估制度》,對一般納稅人參照涉外企業管理的評稅制度進行預測,全面對稅源的動態進行預測和分析。在動態管理上,通過政府協調,打破部門信息各自占有、各自為政、互不溝通的局面,建立稅務機關同工商、銀行、民政等職能部門的信息交流體系,實現信息共享,在納稅人進入或退出任何一個渠道時都能得到監控,從而達到動態管理的效果。(四)多元化申報問題。多元化申報是指為納稅人提供的自主采用的方便、快捷、準確、低成本的申報方式,它的目的在于降低稅收成本,實現集中征收。但我們的改革應著力于適應中國現代經濟的“二元”結構,不能讓現代化的征管模式超越現實的征管條件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和縣城城區采取集中征收、管理、稽查是合理和必須的,但在經濟落后的農村,特別是山區、老區,就必須因時、因勢、因地制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靈活、多元化的措施進行稅收征管,穩步、循序漸進地推進專業化征管改革,切不可操之過急,超越經濟發展水平,摘模式化和一刀切。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在我國由于舊的稅收宣傳觀念的存在,以及受經濟發展水平及納稅人素質的影響,社會大眾的納稅意識普遍不高,對稅法的遵從程度較差。以輝縣為例,全縣山區面積占2/3,1700余戶農村個體納稅人散布在全縣20多個鄉鎮農村,知識結構、文化水平較低,納稅意識不強,即使目前實行的“一元化”的稅務所大廳申報,也是在催報催繳的情況下完成的。電話申報和銀行網點申報方便、快捷,但其前提是納稅人已在銀行存夠當月的應納稅款,就目前農村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承受能力而言,很難實現。第一是不容易接受。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較差,在心理上和行動上不愿意接受,另外,農村納稅人的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對電話申報方式來說,因數字較多,不易記憶,操作確有困難。第二,即使納稅人樂于接受,就目前農村的經濟狀況而言,在稅務所進行申報納稅時,又可以同時辦理領購發票、稅法咨詢等涉稅事宜,他們何樂而不為呢?在推行多元化申報過程中、由上級要求進度,下級稅務機關在執行過程中就可能出現政策變形,片面提高多元化申報比例。據了解已經出現稅務所通過驗證時機,大量注銷那些規模小管理難度大的業戶,將之轉為臨商戶進行管理,在數字上片面地達到了多元化申報的比例要求,但實際上卻造成了大量的稅源、稅款的流失,這與我們推行改革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所以我們在農村進行多元化申報改革中,應切合實際,加強宣傳,循序漸進地穩步推行。(五)加強稽查管理。稽查管理上,目前存在著由于崗責不清,分工不明,對信息資料不能實現有效的共享,造成選案準確率低,查案不透,制約機制不力,處罰不重的現象。應進一步完善計算機選案指標,提高準確率,嚴罰,并分析稅源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促進稅收征管水平和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的提高。(六)關于稅收成本問題。我們作為改革的試點省份之一,改革給我們帶來了大量的資金和技術,激發了改革的活力。但我們還應冷靜地思考,改革是否也給我們帶來了負面影響,即改革的成本問題。因此,如何在現有的條件下消除負面影響,降低稅收成本一,也是擺在改革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在此通過兩個方面進行闡述:1.關于隱性成本。由于改革力度大,要求高,稅務人員思想波動較大,患得患失,對改革認識不清,造成工作推諉滯后,影響改革進程,無形中加大了稅收成本。另外,納稅人對改革有一定的不適應性,因而產生抵觸情緒,增大了開展工作的難度。其他諸如人員的隱性超編、中心所功能閑置等問題,同樣都直接或間接影響著改革的成本。2.關于顯性成本。推行ctais硬件設備要求較高,需要更換正在運行的大量的低檔次的微機,然后進行網絡化建設,據測算,每個稅務所租用ddn線路一年的費用為7200元,而建網所需的路由器、集線器等網絡設備一次性投資最少在11000元左右,這對于年稅收收入任務不到百萬元的稅務所來講,是否能達到相應的回報值?另外,我們改革的方向是撤銷稅務所,將來必將造成現在投資建設的這些網絡設備的閑置和浪費,所以,我們應從降低稅收成本的角度來探討,使用撥號網絡傳輸數據是否能符合ctais的運行要求。因此,應盡早建立我國的稅收效率指標評價體系,對每項稅收工作進行指標評價,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收成本,降低稅收對經濟的負面效應。
關鍵詞:大型企業 核算會計 管理會計
代大型企業一般業務工作量大,業務覆蓋面廣,核算復雜,會計崗位設置多,要求會計人員分工明確,綜合業務能力強,財務素質高,但實際工作中,大型企業財會人員普遍不能滿足這種要求,甚至沒有小型企業財會人員業務能力全面,有多方面原因。
一、大型企業財會人員綜合業務能力差的原因
(一)受制于崗位設置。大型企業內財務崗位設置多,分工細致。財務部門崗位配置少則6-7人,多則11-12人,更大型的集團公司財務甚至有十幾個科室,上百人。每個崗位都有固定的業務劃分,一般設有出納崗、報銷崗、成本核算崗、資產崗、稅務崗、往來崗、預算崗,綜合崗、副科長崗、科長崗等。一般定崗定員,每個會計人員具體業務由崗位定立,不輪崗的話,沒有機會接觸其他崗位業務。
(二)業務接觸受制于內控授權。大型企業財務內控制度嚴謹,崗位權限設置嚴格。細致的分工授權,造成會計業務條塊切割,單個會計人員只是業務流程某一環節的“螺絲釘”,崗位分工造成接觸業務面窄,大多數人無權貫通整個財務會計管理流程。
(三)受制于信息化系統。隨著信息化的發展,財務部門應用的系統越來越多,大型企業要用到多個系統軟件,以油田企業為例,一級核算目前就有EPR系統,FMIS7.0財務系統、AMIS資產系統、預算系統,資金系統、集中報銷系統、稅務系統、綜合臺賬系統,財務綜合管理平臺、ADOBE、大司庫等等,許多單位內部核算還有自己開發的系統,如:內部核算系統、物資消耗管理系統、收入核算系統等等,如此多的各類信息應用系統,需要按崗位分工操作,每個會計人員疲于掌握崗位授予權限幾個系統、幾個功能,沒有權限或沒時間去學習軟件的其他功能,造成業務片面。
(四)受制于核算任務。大型企業的財務普遍核算越來越全面、越來越精細。大型企業業務量大,核算復雜,而對于預算管理、費用要素、輔助臺賬、資產管理、資金流等等都有細致嚴謹甚至苛刻的要求,因此,要求每個具體操作的崗位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及嚴謹的態度,所以,大型企業每個崗位的工作壓力非常大,疲于自己的業務范圍,無暇接觸、學習其他業務。
(五)受制于輪崗。為了保證業務的熟練操作,大型財務部門一般兩年輪崗一次,有些單位,除了出納崗,其他崗位甚至2-4年才輪崗一次。雖然都是會計崗,但每一次輪崗,則意味著要去學習新知識,干新業務,操作新系統。大企業核算的細化,輪崗對財務人員來說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大部分財務人員并不是樂于接受的。多數人對工作出現厭倦情緒、畏難情緒,精神狀態不夠好,導致厭學。因此,許多會計人員干財務多年,仍只會一、兩個崗位業務,不如在小企業干一兩年的會計業務全面。
(六)受制于知識更新。會計制度變化快,財務知識更新快,綜合水平要求高,是財務人員的共識,雖然,大型企業財務人員每年進行繼續教育,但基本上是對口培訓,如資產培訓,就資產崗人員參加;預算培訓,就由預算崗人員參加;稅務培訓,就由稅務崗人員參加。如此,造成了個別人對某項業務、某個崗很精通,但一輪崗,則業務生疏,甚至不能獨立頂崗,缺乏綜合業務能力。
(七)受制于管理體制。財務部門工作繁重,管理崗位卻有限,晉升機會少。由于財務工作繁雜、知識更新快、職稱待遇晉升困難,激勵不足,造成了一些財務人員不愿多學、不愿多干的思想,自然,不學不干業務水平就難以提高。
基于以上種種原因,多數會計人員不能融會貫通整個財務管理過程,導致大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雖然是高學歷,但綜合業務能力差,多數人不能完全了解整個財務工作的流程。而想從核算會計轉變為管理會計,是難以實現的。
二、由核算會計向管理會計轉變的思考
(一)提高快速自主的學習能力。有些會計人員,缺乏鉆研業務、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滿足于現狀,不注重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技能,主動學習的意識淡薄是不可能實現由核算會計向管理會計轉變的。要想成為一個綜合素質較高的財會人員,就必須快速掌握相關知識,有自主學習的意識,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必須要認識到學習是自己的事情,主動學習是關鍵。
(二)具有多學科的綜合知識。會計行業已經越來越多與審計、法律、金融、經濟管理等專業相融合,這就要求會計人員具備更廣泛的知識結構。對于財務人員來說,目前最嚴峻的挑戰和機遇就來自于對新知識、新問題的學習和解決的能力。單靠一門專業知識已遠遠不能滿足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需求,必須要有多學科的綜合知識。
(三)把理論與實踐有效結合。會計是一個講究實際經驗和專業技巧的職業,它的入職門檻很低,難就難在以后的發展。想要得到好的發展,就要注意在工作中積累經驗,不斷提升專業技巧。大型企業大部分財務人員都是會計科班畢業,有系統的理論知識,但必須認識到,會計理論與會計業務實際還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實際工作中虛心向前輩學習,善于分析總結,把理論與實踐有效結合,實現事半功倍。
(四)加快輪崗。崗位設置多,分工明確是大型企業的優勢,既能細化核算,提高效率,又能實現內部控制。缺點是,造成會計業務分割,每個崗位只承擔其中的一部分,不利于個人業務水平的全面提高。大型企業財務應加強輪崗制度,除了能杜絕舞弊,更能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培養管理才能。大型企業財務應實行AB崗制(就是每兩人一組,崗位互兼),或一人至少能同時兼2個崗位,減少輪崗等待年限,通過互傳互幫,快速熟悉其他崗位業務。
(五)交錯綜合培訓,擴大培訓面。每年的會計繼續教育,應擴大培訓面,不再按崗位培訓,除了新上崗人員,應實行崗位交錯培訓,讓其他崗位人員有機會接受相關培訓,快速提高綜合業務能力。
一、基層管理分局納稅評估工作的現狀
1、納稅評估崗位設置體系不規范,缺乏統一性。基層管理分局目前內部設置一般為綜合管理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三個職能股,根據揚州市國稅局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暫行辦法,共有4種評估崗位設置模式,適用于縣(市、區)局的有兩種模式。目前縣(市、區)局大多選用第二種模式,基層管理分局或將納稅評估管理崗位設在局長室或在綜合業務部門或在管理二股,分析崗位設立于管理二股,工作聯系、業務指導不協調,缺乏統一性。
2、人員配備不到位,內部制約體系脫節,評估工作流程不暢通。根據揚州市國家稅務局增值稅納稅評估暫行辦法,納稅評估共分為6個崗位,分別是評估管理崗位、對象確定崗位、評估分析崗位、評估復核崗位、異常企業評估資料受理崗位、基礎資料受理傳遞崗位,其中評估對象確定崗位和評估分析崗位、評估復核崗位與評估分析崗位不得同崗,評估分析崗位一般由1-2人完成,而實際情況是基層管理分局大多在10人左右,一人多崗比比皆是,由于工作頭緒眾多,配合人員僅僅簽名了事,復核崗位等內部制約機制也形同虛設,而形成了事實上的一人或幾人的操作,未能發揮其系統工程作用。
3、計算機配備不足,人機相爭時有發生。目前,基層分局計算機配備不足,只能保證發票發售、報稅認證、開票等窗口作業,有的納稅評估崗位未配備計算機或配備不全,根據揚州市國家稅務局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暫行辦法規定,申報期滿5日即可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評估崗位未配備計算機或配備不全的,勢必與其他崗位爭機用,工作條件限制了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
4、評估流之于形式,缺乏深度。納稅評估面原為10,后調低為5,調低的目的就是要改變以往只要數量不抓質量的現象。自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以來,被評估企業不下數拾、數佰,但評估出有問題戶極少,是納稅依法納稅意識提高了嗎?事實并非如此,評估后被查出存在偷漏稅行為的也不在少數,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于納稅評估崗位人員責任心差,缺乏學習,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未能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二、做好現階段納稅評估工作的幾點對策
1、建議上級局修訂納稅評估工作暫行辦法有關內容,明確評估工作的具體職能部門,統一崗位設置標準,便于制定崗位操作管理標準標準,有利于建立統一的工作考核體系。上級局在修訂過程中,同時要考慮基層各崗位人員職責分工,做到崗位明確,責任到位,職責清楚,合理負擔,盡量避免崗位工作畸輕畸重。
2、發揚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深入學習市局關于深化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的意見精神,在評估的深度、廣度和規范性上求突破。選調業務精通人員充實評估分析崗位,加強評估崗位操作人員責任心、事業心及業務知識的教育、培訓力度,特別是專業知識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這是提高評估工作水平的關鍵,上級局業務管理部門及基層管理分局要切實承擔起這一責任。
3、研究分局內部評估工作運行機制,既相互制約又相互聯系,使之形成有機整體,健全基層分局內部崗職考核體系,將納稅評估各環節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范圍,以考核推行評估工作。
4、積極爭取上級局增撥計算機處理系統。在上級局未解決困難之前,基層管理分局也要積極處理好這一矛盾,比如利用別的崗位空余時間,利用八小時以外時間都可以有效解決這一難題,這樣可以培養基層管理分局的奉獻意識、敬業意識和大局意識。
一、當前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管理員隊伍方面
1.稅收管理員隊伍年齡老化。市地稅局干部平均年齡由年分設時的33歲增加到年的43歲,稅收收入也從分設時的1.9億增長到年的21億,稅收收入每年平均增速高達30%。全市現有征管戶數45718戶,稅收管理員225人,人均管戶203戶,人均組織收入934.34萬元。我市稅收管理員隊伍存在人員偏少、年齡老化、管戶眾多、稅收任務繁重的問題,加之激勵機制不到位,導致干好干壞一個樣,工作效率低下。
2.稅收管理員業務技能提高緩慢。由于實行管戶制度,稅收管理員管理的企業涉及各行各業,要求稅收管理員具備多種知識技能,而大部分稅收管理員年齡偏大,知識更新緩慢,日常普及性的培訓在學習掌握稅收法律法規、財務知識及提高專業技能方面見效慢,不利于培養高素質稅收管理人才。
3.稅收管理員管戶執法風險較高。現行的稅收管理員管戶制使稅收管理員在稅收政策執行、項目扣除、資產處理、稅收減免等涉稅事項中扮演著如同“保姆”的角色,其他人員無從插手,權限過大,辦理的各項涉稅事項缺乏有效監管,加大了稅收管理員的稅收執法風險。
(二)稅源管理方面
1.稅收管理重點不突出,針對性不強。各稅務分局中普遍存在稅收管理員管理面廣、工作量大,忙于應付日常工作,難以對區域內的重大企業或項目實施精細化重點管理,導致不能全面了解掌握所有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對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分析不透,不能帶著問題深入企業,只能簡單了解掌握情況,導致重點企業不重點管理。
2.一般稅源管理不到位,管戶不清。各區縣局一般稅源企業都占企業總戶數80%以上,由于管戶多,大部分稅收管理員對轄區內一般納稅人稅源監控和分析不到位,對失蹤企業、關停并轉企業跟蹤不及時,造成稅源不明,管戶不清。
3.個體、零散稅源社會化管理程度不高。全市現有個體工商戶33069戶,個體稅收管理員62人,人均管戶高達533戶。現有39個專業市場和大量零散戶管理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控管的所占比例較小且個體稅收收入在各局稅收收入比例中都不超過3%,如何充分利用和調動社會資源實施控管并將個體稅收管理員充實到急需崗位是個體管理中急需解決的問題。
鑒于以上存在問題,改革現行稅收管理員制度,推行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專業化稅源管理模式勢在必行。
二、加深內涵認識,拓寬管理思路
專業化稅源管理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實際情況和實施管理的不同特點,以納稅人規模行業為主要標準科學分類,稅務機關內部則通過優化配置人力資源和組織架構,實施有重點、有針對性的管理,實現管住管好稅源的目標。并起到加大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提高征管效率、規范執法行為、提升人員素質的作用。稅收專業化稅源管理的理念來源于社會化大生產,早期的專業化主要是指社會化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分工。勞動分工有如下專業化優勢:一是分工簡化了復雜的勞動程序,使生產者專心于自己最具優勢的核心業務與生產環節,有助于勞動技巧和熟練程度的提高。二是分工協作的完成,促進了人力資源的集聚,帶來了規模經濟效益。三是勞動過程流程化,促使企業在工作方法的標準化、規范化方面有所突破,提高生產效率。
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基于勞動分工的專業化內涵與外延不斷擴大與深化。專業化已成為現代社會化大生產和社會經濟運行的有效方式和手段。源自于勞動的分工,其核心要義是分工與協作,分工的科學化和合理性決定專業化管理的水平,協作的銜接方式和緊密程度決定專業化管理的效率。專業化不再是字面意義上的分解、獨立、分散,而是集中、協同與批量生產。目前專業化理念已普遍運用于各行各業,稅務部門的稅收征管模式歷經多次變革,也在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年之前實行的是“一人下戶、各稅統管”的保姆式征管模式;年至年建立起“征、管、查”三分離的征管模式;1997年開始實施“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年是增加了“強化管理”表述后的34字征管模式;年以后,以“科技加管理”、“信息化加專業化”的現代征管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三、專業化稅源管理實踐及成效
(一)合理劃分稅源
為推進專業化稅源管理新模式,地稅在年選擇一個區局進行了專業化稅源管理新模式試點,試點過程中緊緊圍繞組織收入這一中心,牢牢把握“管理、創新、執法、服務”工作主線,以“抓大、控中、規范小”為管理思路,按照納稅規模、行業特點及人力資源等實際狀況,科學合理劃分標準,對三類納稅人實施不同管理標準。一類是對本局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實行專項管理監控,突出抓大保收入主題,由原來屬地管理統一集中到一個稅務分局管理。一類是將一般稅源企業作為控中管理對象,由兩個稅務分局按照屬地和管事的原則實行管理,按照專業化管理模式分工協作,實現了“管戶”向“管事”的轉變。一類是對個體稅源及社會零散稅源加大委托代征力度,充分實行社會化管理,由一個稅務分局進行管理。通過合理劃分大中小范圍,明確各稅務分局征管范圍和職責,使管理增加了針對性,專業化稅源管理模式得以進一步深化與完善。
(二)納稅評估與日常檢查有機結合
專業化稅源管理試點局成立了專門的納稅評估科,負責對全局納稅評估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落實和考核。長期以來,基層的納稅評估工作和稅務稽查、日常檢查經常混同,內容重復,相互推諉,工作扯皮。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們首先明確了三種工作的執法地位,將納稅評估、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在工作程序上進行了嚴格劃分。首先確認納稅評估中的“實地核查”環節由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來完成。其次取消稅收管理員的納稅評估職責并將其職責轉入專設的納稅評估科,使納稅評估、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有機結合,形成了相為補充,相互制約的機制,通過納稅評估引導稅收管理員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通過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落實納稅評估成果。
(三)分解管理員職責,降低執法風險
專業化稅源管理試點中,我們將長期困擾稅收管理員的納稅評估工作和征管資料裝訂工作分離出來,解決了以往稅收管理員自己管戶又自己評估,缺乏監督、評估不客觀、不規范、評估質量不高,資料裝訂費時費力的問題,使稅收管理員騰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從事稅源管理。并通過分局內部專業化小組的分工配合分解整合稅收管理員其他職責,使管理事項環環相扣、相互依存,又彼此監督制約,打破了以往稅收管理員按區域“包戶到人、各事統管”的方式,有效分解稅收管理員過于集中的權力,對防范稅務執法風險,保障隊伍廉潔自律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實行專業化分工,強化監督制約
稅務分局內部設置了稅源管理組和綜合服務組,相應制定了各小組具體工作職責和工作傳遞流程,小組之間分工協作,相互制約。以稅務分局催報催繳工作為例,每月綜合服務崗從征管系統中提取打印催報催繳名單,制作工作傳遞單(詳細列明工作內容、限辦時限、結果反饋等內容),通過“專業化稅源管理流程軟件”以工作任務的形式下發到稅源管理組,稅源管理組根據工作任務實施催報催繳并將結果按時反饋綜合服務組,綜合服務組督促稅源管理組的催報催繳工作。通過這種方式,試點單位催報催繳成功率從以前的70%提高到現在的90.5%。
(五)實施專業化稅源管理的成效
1.促進了稅收收入增長。試點單位主要從四方面加大組織收入力度,一是稅源管理科負責稅費收入和稅費源分析預測,全面掌握組織收入情況;二是辦稅大廳、分局、稅源管理科三方負責戶籍分析和監控,全面掌握稅源底數;三是執法檢查科組織實施監督考核,保證工作落實;四是進一步鞏固轄區七辦一鎮33個社區協稅護稅網點,徹底清理漏征漏管戶。截至今年10月31日,試點單位已組織稅費收入90663萬元,其中:稅收收入40201萬元,同比增長18.62%,增6590萬元;組織各稅附加1769萬元,同比增長26.90%,增收375萬元;組織契稅1912萬元;組織社保費收入46781萬元,同比增長7.35%,增收3205萬元,實施專業化稅源管理直接促進稅收增長2700萬元。
2.優化了人力資源。根據專業化稅源管理要求,合理設置崗位,堅持效率優先、發揮專長、人盡其才、全面發展的原則,對現有稅源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分類,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稅收征管人員從試點前的53人增加到66人,占比從63%增長到84%,其中稅源管理人員(包括稅源管理崗和納稅評估崗)50人,占全局總人數的64.1%,實現了業務能力較強和素質水平較高人員向重點稅源管理和納稅評估崗位的傾斜。
3.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專業化稅源管理試點運行實踐證明,專業化稅源管理新模式能集中力量管好重點稅源,確保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各崗位工作職責明晰,各崗人員明確自己干什么和怎么干的問題,解決了稅收管理員管理事務多而窮于應付的問題,解決了不同素質的稅收管理員工作適應性問題,人盡其才,有效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對全面推行專業化稅源管理工作的建議
(一)明確和四訓程堅持總體原則
一是推行專業化稅源管理模式要堅持“五個有利于”,即有利于稅收收入增長,有利于提高稅收征管質量,有利于提升服務水平,有利于建立預警風險管理機制,有利于明確崗責并追究責任。二是因地制宜原則。市各區縣局之間,在管戶數量、分布密度、稅源結構、人員配置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因此推行稅收專業化管理決不可一個模板、一個標準,而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務實創新地制定出適合本地區、本分局的實施方案。三是效能整合原則。稅收專業化管理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在于能否配備一支高素質的稅收專業管理人才隊伍。因此,必須堅持效率優先,發揮能力專長,最大限度整合人力資源,優化稅源管理單位設置,科學合理配置崗位。
(二)推廣專業化稅源管理的工作重點
1.研究確定專業化管理模式。各區縣局要根據省局、市局推行專業化稅源管理的基本思路,結合本單位戶籍和稅源結構特點、人員狀況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實施專業化管理的具體模式。如實行分行業管理(如分工業和商業)、分規模管理(如分一般稅源企業和重點稅源企業)、分稅種管理、對個體“雙定戶”和各類專業化市場實行分類型管理。也可將具備共同特點的納稅人抽取出來,由專門管理員實施專業化管理。還可按照稅收管理員職責劃分戶籍管理、宣傳輔導、催報催繳、檔案管理、發票管理、定額管理、欠稅管理、信息采集、調查核實等崗位實行專業化管理,各負其責,形成稅源管理合力。
2.推進以信息化為支撐的專業化稅源管理。一是開發一整套“專業化稅源管理工作系統”。由于目前使用的征管大系統是按戶管理設計,與專業化稅源管理中的專業化小組管理模式不銜接。因此,專業化稅源管理推廣必須要以專業化稅源管理軟件為支撐,使專業化工作小組之間緊密銜接,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二是充分利用數據信息,提高稅收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廣專業化稅源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現有征管大系統和稅企平臺中的數據開展稅源分析、納稅評估等工作,認真開展稅收征管狀況監控分析,查找問題原因,完善管理措施辦法,提高信息應用水平和稅收征管能力。三是根據大系統中執法責任制模塊和專業化稅源管理模式,制定和完善考核制度和獎懲辦法,落實責任追究。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升,進入我國境內任職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外籍人員不斷增加。由于外籍人員流動性較大,涉及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較為復雜,給外籍人員正確判斷納稅義務和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監控帶來一定的難度,個人所得稅漏報漏繳現象時有發生。為加強對外籍人員的個人所得稅管理和納稅服務,進一步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完善管理機制
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性強,既涉及國際間稅收管轄權判定與劃分問題,又涉及對應納稅收入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具體政策和程序,屬于國際稅務事項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加強對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使其正確履行納稅義務,不僅事關國家稅收收入的保障,而且事關國家稅收主權的維護。各地要提高對加強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國際稅務管理的崗責體系,充實專業人才,完善和規范管理程序,為開展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提供保障。
二、規范執法,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適用于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包括我國稅收法律法規、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簽訂的稅收協定。各地應通過加強自身素質教育,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準確掌握相關政策。要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肅稅收法紀,理順征管程序,確保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落實到位,為外籍人員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
三、優化服務,為外籍人員依法納稅提供方便
加強對外籍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和為其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的職責和義務。各地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為外籍人員解決申報納稅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通過網絡、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積極宣傳稅收政策,有針對性地對外籍人員及其扣繳義務人員進行輔導,為其提供通暢的咨詢渠道,幫助他們了解我國的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熟悉稅收征管程序,提高對稅法的遵從水平。要加強部門合作,通過加強與出入境管理、工商、海關、外經貿、教育、文化、體育、科技等部門的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掌握外籍人員的就業和流動情況,為稅源監控奠定良好的基礎。
四、加強征管,切實抓好清理欠稅工作
各地應在2004年底前,開展一次以鼓勵納稅人自查自糾為主要內容的欠稅清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2004年6月底前,外籍人員或扣繳義務人主動申報以前年度未繳稅款的,除依法補繳稅款外,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但不予處罰;
(二)在上述期限內外籍人員仍不主動補稅的,對其長期瞞報、虛報或不報應納稅所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以罰款。
更新觀念,依法行政深入人心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推進依法治稅首先要解決思想認識問題,樹立依法行政的思想。該局規范執法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的,在稅務干部思想上也曾出現過這樣或那樣的模糊認識,有的人認為,我國是一個講人情、重關系的社會,依法辦事,人家會說你腦筋死,不會辦事;有人認為,只要完成稅收任務,不必死扣法律條文;還有的人認為,稅收法律、法規主要是針對納稅人的,稅務局內部實行執法過錯追究,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等等。為使干部澄清思想上模糊認識,增強大家的法治意識,該局大力開展了“學法、懂法、遵法”系列教育活動,組織干部系統地學習了《征管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聘請專家、教授給干部進行法律知識輔導講座、預防職務犯罪講座,組織干部到監獄參觀,聽服刑人員現身說法,通過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和大量的典型案例,使廣大干部對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在此基礎上,他們在全局開展了“規范執法,從我做起”大討論,舉辦“法制與稅收”征文比賽。廣大稅務干部緊密結合稅收工作實際,談感受、查問題、提建議,并歸納出131種可能出現的執法過錯。該局征管科科長吳剛深有感觸地說:“以前認為,依法治稅是一個很宏觀的概念。現在看來,這是一項很細的工作,貫穿于稅收征管的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如果思想上不重視,業務上不熟悉,就可能出現差錯,面臨執法過錯追究。”在強化法制教育的同時,該局還大力開展素質教育,通過學歷教育、崗位練兵、資格考試等多種途徑提升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截止目前,該局大專以上學歷達98.7%,研究生學歷14人,注冊稅務師13人,為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奠定了基礎。
健全制度,讓一切有章可循
稅收政策和法律、法規總體上來說是一種原則性、指導性的東西,不可能囊括稅收工作的全部,要確保各項稅收政策和法規在落實中不走樣,還必須要有一套完備的工作制度和嚴密工作流程作保障。近兩年來,該局對稅收執法和稅收征管工作進行了總結和提煉,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對原有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了全面的梳理、整合、查漏補缺、查弱補強,先后建立健全了39項機關管理制度,20項稅收業務的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分別匯編成冊,發放到每名干部手中,這些制度包括《稅收管理員巡查巡訪操作規范》、《增值稅其他低扣憑證審核檢驗及數據采集工作管理辦法》、《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操作規程》、《CTAIS崗責規范》、《注銷工作流程》、《非正常戶認定工作流程》等,這些制度、規定涵蓋了稅收執法和稅收管理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方面,構成了一個閉合的、關聯的制度系統,使各項管理制度既有分工,又相互聯系,協調配合,共同發揮作用,最大程度地發揮制度的規范和約束功能。稅收管理員高永發手里拿著一本《稅收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對記者說:“以前,局里也有很多制度,但由于比較零散,工作起來感覺無所適從。有了這本書就好多了,什么事該怎么做、按怎樣的程序做,上面寫得一清二楚。余下的事,就是照章辦理了。”
嚴肅追究,減少執法過錯發生
規范執法不能僅僅停留在制度上,關鍵要抓好落實。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稅水平的根本途徑,是實現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有力保障。今年以來,該局進一步完善了稅收執法責任制,修訂了《稅收執法過錯追究辦法》,加大了對執法過錯的處罰力度,與315名執法人員簽定了《稅收執法責任狀》;建立了稅收執法量化考核機制,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與經濟利益掛鉤。在加強日常考核的同時,為進一步加大對稅收執法的督導力度,區局還把執法檢查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均適時開展一到兩次執法檢查,把檢查對象鎖定在一般納稅人認定、稅收減免、個體定額確定、發票補說、停歇業管理等有明確制度規定又極易出現問題的執法薄弱環節。去年以來,該局經過執法檢查,發現27起執法過錯,區局對18名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經濟處罰10800元,并召開全局大會對規范執法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對全局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有一位副所長在談到這次規范執法檢查時體會很深,他說:“局里規定,非正常戶認定由征管科審批,這是為了防止基層分局、所為片面追求高申報率而在非正常戶的認定上做手腳。在這次檢查中,雖然我們所3戶非正常戶符合條件,但由于缺少審批文書,而受到區局的通報批評,我本人也受到了經濟處罰。今后可得規范操作。”為加強以票控稅,防止稅款流失,該局規定個體戶領購發票時,要先對已使用過的舊發票進行審核,超過定額的部分要先行補稅,方可售票。發票發售崗的一名干部卻在檢查中吃了苦頭,他說:“那天經營五金土產的老陳來買發票,說帶的錢不夠,由于急著用票,讓我先把發票給了他,答應下次來把稅補上。我想,老陳繳稅一貫很積極,不會出什么問題的,就把票賣給了他。沒想到,講了人情,卻違犯了規定,受到了追究。看來,為納稅人服務也不能違反制度。”
正是由于細致、扎實的工作,該局執法過錯越來越少,執法水平和征管質量逐步提高,征納關系更趨和諧,稅收收入穩步增長。截止5月底,該局共組織稅收收入35700萬元,同比增長13.5%。
一、指導思想:
以《xx省國稅系統稅收執法責任制范本》為依據,按照"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依法治稅方針,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規范執法程序,量化責任考核,嚴格過錯追究,依托CTAIS系統技術,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著力解決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切實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全面提升執法質量、執法效率、執法水平,促進依法治稅,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依照上述指導思想,推行執法責任制遵循以下五項原則:
一是“依法設置,合法履職”的原則;
二是“因事設崗,因崗定人”的原則;
三是“各司其職,規范運作”的原則;
四是“全程監控,公開透明”的原則;
五是“有錯必糾、獎懲分明”的原則。 版權所有
三、目標任務根據省市局規范稅務機構設置的基本思路,立足我縣目前的執法崗位和征管模式,圍繞稅收業務崗位職責、工作流程、評議考核、過錯追究四個環節,整合信息資源和人力資源,探索人機結合、全程監控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以科學的崗責體系為基礎,以明晰的工作規程為重點,以嚴密的考核評議辦法為手段,以嚴格的過錯追究為保障的涵蓋稅收執法各崗位,貫穿稅收執法全過程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切實明確執法主體,解決“由誰干”的問題;科學設置崗責,解決“干什么”的問題;規范工作流程,解決“怎么干”的問題;建立考評制度,解決“干的怎么樣”的問題;實行問責追究,解決“干的不好怎么辦”的問題。
四、基本內容
1、統一崗位設置。在省局范本的基礎上,以稅收業務工作流程為依據,保留、歸并、分解原有崗位,確保設置的基本崗位和控制崗位與省局規定一致。
2、明確崗位職責。根據上述崗位設置的總體要求,以省局范本確定的職責為主要內容,充實完善我局現行崗位職責。
3、理順工作規程。嚴格按照“步驟、順序、時限、形式、要求”的五要素理順工作規程,并按崗位設計業務流程圖。
4、修訂評議考核。在原評議稅務規范管理考核的基礎上,與市局執法責任制考核軟件相結合,進一步的修訂考核內容,制定《稅收執法崗位執法質量考核表》。
5、完善過錯追究。在現行的責任過錯追究的基礎上,制定《xxx國家稅務局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規范過錯追究行為。
6、實行微機考核。在整合修訂責任制的過程中,要與執法考核軟件相結合,借助信息化手段,實行微機考核。
五、方法步驟
為保證推行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我局擬將推行工作分為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2005年3月1日-3月5日)。這一階段主要是解決思想認識問題。通過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等形式,認真學習上級局關于推行執法責任制的有關文件和《xx省國稅系統稅收執法責任制范本》,吃透精神,掌握實質,達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培訓骨干,明確任務的目的。
(二)調查研究(2005年3月6日-3月10日)。這一階段主要是結合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實地座談、外出考察等方式,了解業務需求,消化外地經驗,分析研究當前崗位設置、職責履行、工作運行等現狀,按照簡便、易行、實用的原則,確定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基本框架。
(三)建章立制(2005年3月11日-3月20日)。這一階段主要是按照市局要求,緊密結合我局工作需要,研究制定辦稅服務類、稅收信息類、管理監控類、稅務稽查類、稅收法制類等環節的制度、辦法,并對崗位設置、崗位規程和計算機考核進行充分論證。
(四)總結完善(2005年3月21日-3月30日)。按照縣局確定的執法責任制基本框架和辦稅服務類、稅收信息類、管理監控類、稅務稽查類、稅收法制類等環節的主要內容,總結成績,研究問題,強化措施,進一步修改、完善各項制度辦法,使之符合實際,便于操作。
(五)全面推行(2005年4月1日起)。對全國稅系統全面推行的稅收執法責任制進行統一部署,確保按期到位。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xx局成立以局長xxx為組長,副局長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推行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行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協調和督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公室(法規),xxx兼任辦公室主任。抽調13人組成工作專班,負責推行執法責任制的日常工作。
(二)統一認識。各科室要充分認識此次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將推行工作納入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議事日程,各股室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確保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順利推行。